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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一)
(讲义+笔记)
主讲教师:朱依依
授课时间:2022.03.14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宪法(一)(讲义)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知识
一、宪法概述
1.宪法概念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集
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2.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法治原则。
1999年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2018年修正案:“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3.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
年3月 5日和 1982年12 月4 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并历
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4.修改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
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1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知识
二、国家基本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
概念
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
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1.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
2人民负责。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
参政党。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4)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
方针政策的领导。
爱国统一战线
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
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
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
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
政府。
3.自治权
(1)民族立法权;(2)变通执行权;(3)财政经济自主权;(4)文化、语
言文字自主权;(5)组织公安部队权;(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
(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六)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七)选举制度
31.普遍性原则;2.平等原则;3.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4.差额选举原则;
5.秘密投票原则。
【所有权归属】
一、宪法规定
1.自然资源归属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
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2.土地归属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
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二、民法典规定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
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
家所有。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投票选举】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
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
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例题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最基本的准则。下面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B.人民主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C.基本人权原则、依法解释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
D.基本人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
【例题2】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宪法的制定程序同其他法律的制定程序一样
4B.宪法具有其他法律相等的法律效力
C.宪法是根本大法
D.宪法的修改过程同其他法律相同
【例题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
正案》,将宪法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 )”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 )”。
A.法制、法治
B.法律、法制
C.法治、法制
D.法律、法治
【例题4】关于我国的国家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
C.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D.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例题 5】某选区共有选民 1889 人,张某是候选人之一。在下列情况下,
张某可以当选为该选区人大代表的是( )。
A.参加投票的有889人,张某获选票880张
B.参加投票的有1770人,张某获选票1781张
C.参加投票的有1881人,张某获选票697张
D.参加投票的有1001人,张某获选票792张
【例题6】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不包括( )。
A.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
B.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
C.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
D.乡、镇的人大代表
【例题7】下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为,不符合现有的民族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是:
A.结合本地实际,对婚姻法作出变通规定
B.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5C.决定本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招生办法
D.在民族乡设立人民政府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例题 8】关于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是( )。
A.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B.城市的土地不能属于集体所有
C.森林、山岭可以属于国家所有
D.农村的土地只能属于集体所有
第二部分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二、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
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四、完善依法治国: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
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
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
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
6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
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
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
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
设。
五、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六、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
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
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
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七、充实完善民族关系的内容。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关系。
八、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
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
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
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
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
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7九、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十、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
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十一、新增公职人员就职公开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十二、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十三、调整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十四、修改主席任期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法律法规制定主体】
十五、增加和调整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8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
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
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
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
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
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
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
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9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
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
相配合,互相制约。
【例题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
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
本质的特征是( )。
A.依法治国
B.人民当家作主
C.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中国共产党领导
【例题 2】2018年3月 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不准确的是:
A.这是我国 1982 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对部分内容作的第五次修改
B.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的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C.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委员会
D.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例题3】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完成了
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下列哪一项不属
于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改的内容?
A.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B.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
10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C.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增加“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例题4】关于我国宪法宣誓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宣誓仪式应当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
B.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
宣誓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
誓
【例题5】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
议案
C.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正
D.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例题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实施以来,先后五次以修正案
的形式进行了修改。下列宪法条款与宪法修正案对应正确的是:
A.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1993年宪法修正案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宪法修正案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999年宪法修正案
D.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18 年宪法修正
案
1112宪法(一)(笔记)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知识(宪法概述、国家基本制度)
第二部分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2018 年宪法修正案)
第三部分 国家机构(重点全人大、全人常、国务院)
第四部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
【解析】
1.关于宪法共有4个部分,分为2节课,每节课讲2个部分,大约2小时。
2.宪法题目的特征:
(1)题目比较基础,并不是特别难,掌握即可。
(2)虽然基础,但是考查是比较细致的,学习过程中要理解,常考的点老
师会提醒同学们。
(3)宪法有5次修正,一般会考最新的,相当于结合时政。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知识
一、宪法概述
1.宪法概念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集
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2.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法治原则。
1999年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
2018年修正案:“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解析】
1.宪法概念:
(1)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13(2)我国的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记住“建设”
即可。
(3)地位:根本法。
(4)为何是根本法(从理解的角度谈):
①内容方面: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内容,如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②效力方面:一个国家所有法律的基础都是宪法,任何法律都不得违背宪法,
宪法是效力最高的法。如果有法律和宪法冲突,那么宪法为最高标准。
③制定和修改是非常严格的:后面会详细讲。
2.基本原则(考查不是很难,掌握四个基本原则是什么即可,要和民法、刑
法等基本原则区分开):
(1)人民主权原则:注意不是“公民”,二者是不同的概念,需要进行区分。
“人民”是政治概念,人民主权原则的内涵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基本人权原则:指享有的一些权利,首要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最
大的人权是人民的幸福生活(最大保障)。为2004年写入宪法,表述为:国家尊
重和保障人权。
(3)权力制约原则:注意与三权分立区分。三权分立为孟德斯鸠提出的学
说,指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是相互制衡的,如美国立法权在国会,司法权在
联邦最高法院,行政权在总统,三者相互制约。而中国的权力制约,最高的是立
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行政权在国务院,司法权在最高法和最高检,
监督权在监察委,他们都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常产生的,对他负责。
(4)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的原则。
①1999 年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1997
年十五大报告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上升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后 1999 写入宪法
修正案。
②2018 年修正案:“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需要
注意,越近越爱考。“法制”强调国家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属于静态的,“法治”
强调用法律治理国家,属于动态的过程。
3.历史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
年3月 5日和 1982年12 月4 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并历
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4.修改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
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解析】
1.历史:
(1)建国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以及四部宪法。
(2)在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
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形成了
《共同纲领》,其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并不是宪法,是一个宪法性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
1978 年 3 月 5 日和 1982 年 12 月 4 日通过四个宪法(不需要记具体时间,记年
份即可)。
①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宪法,需要重点掌握,也叫五四宪法。
②1982年12月4日的宪法也需要重点掌握,是我国现行宪法,12月4日被
定为“宪法日”。
(4)随着时间的推移,宪法的有些内容可能不符合实际,因此,现行宪法
历经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5)补充:除了中国有宪法,其他国家也有宪法。
①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年美国的宪法。
②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欧洲的宪法,法国颁布。
③社会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1918年苏俄宪法。
2.修改:
(1)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一个方面就体现在制修方面严格。制定是在第一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虽然没有规定谁是宪法的制定机关,但是现在只修不重新制
15定,因此,仅强调修改。
(2)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
多数通过。即全人常或1/5全人大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2/3通过。
(3)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如10
人,需要6人通过)。
【解析】
1.宪法概念:规定了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强调了地位,并且要理解为何是
根本法。
2.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基本人权原则:2004 年写入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首要人权
是生存权和发展权,最大人权是人民的幸福生活。
(3)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是监督和民主集中制。与国外的三权分立、
权力制衡区分。
(4)法治原则:注意 2 条宪法修正案,1999 年入宪(依法治国),2018年
16将“法制”变为“法治”。
3.历史:
(1)一个宪法性文件: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四部宪法:1954年五四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82年宪法是现
行宪法,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
(3)现行宪法经历了5次修改,1988-1993-1999-2004-2018(是重点)。
4.修改:
(1)机关:全人大。
(2)程序:
①全人常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人大代表提议。
②全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知识
二、国家基本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
概念
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
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
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
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解析】
1.国体:即国家的性质,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国家各阶级在国家所处的
地位。
2.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
法律概念。
3.我国的根本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国体,均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1.基本内容
17(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
人民负责。
【解析】
1.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注意“制度”两字不能少。政体:即政权的组
织形式,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怎样的原则和方式来反对敌人、保护自己、
治理社会的机关。如果考查“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均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概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无法直接行使权力,会选取一些代
表,组成人大,进而形成一些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它
们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3.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因为人太多,无法直接行使权力,需
要选派代表。
(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
人民负责。选出的代表也不完全是他们干活,存在常务委员会,属于人大的常设
机构。当人大闭幕时,一些职责由人常执行。
4.补充:国家的结构形式,曾考过一次,我国是单一制,即是中央集权的国
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也只有一个国籍,中央和地方是统一的。国外存在联邦
制,是联合成立的国家,如英国、美国,中央有中央的宪法,各个州也有各个州
的宪法,法律制度是不一样的。
18(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
参政党。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4)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
方针政策的领导。
爱国统一战线
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
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
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解析】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注意:地
位比根本政治制度低)。
(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指目
前不执政,但是有执政的机会),而是参政党(有八大民主党派,如九三学社、
民革、民盟等,了解即可)。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
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多党合作的政治
基础(政治基础需要掌握)。
(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16 字方针也需要掌握,“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毛泽东同志提出,“肝胆相
照、荣辱与共”是邓小平同志提出)。
(4)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不是全方位领导),即政治原则、
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对于军队才是绝对领导。
2.爱国统一战线:
(1)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
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
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
19治联盟。
(2)在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新加入的团体是“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的爱国者”。
(3)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如“两
会”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是
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3.注意:根本政治制度仅有一个,但是基本政治制度有多个。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
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2.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
政府。
3.自治权
(1)民族立法权;(2)变通执行权;(3)财政经济自主权;(4)文化、语
言文字自主权;(5)组织公安部队权;(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解析】
1.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前提),各少数民族
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概念不是重点,
不需要掌握。
2.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
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注意:
自治机关分为三级,分别是区、州、县,如果出现“乡”,表述是错误的。
3.自治权:重点掌握民族立法权和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1)民族立法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区、州、县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人常和政府均不是制定主体。
①单行条例:规定单一的某一方面、某些事项,规定的内容比较少。
20②自治条例:比较全面。
(2)变通执行权:少数民族比较特殊,适用于全国的一些法律等有些可能
对于少数民族不太适用,如《民法典》规定,男性22岁、女性20岁可以结婚,
但是少数民族人比较少,希望多生一些、早生一些,可能会规定男性 20岁、女
性18岁,这是不违背宪法规定的。
(3)财政经济自主权:可能习惯不一样,财政、经济、科教文卫具有一定
的自主权。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像公务员考试一般都要求普通话和汉字,但
少数民族面试可以使用自己的语言。
(5)组织公安部队权:注意与军队不同。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重点。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如果是汉
族干部可能对他们不够了解,干部优先选任他们民族的人。
①人大一般少数民族要求有相应的成员,人常要求主任或副主任须有当地民
族的公民担任,即如果主任是汉族,副主任必须是少数民族;如果主任是少数民
族,副主任可以是汉族。
②政府是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必须是当地民族的公民,如自治
区的区长、自治州的州长、自治县的县长必须是少数民族担任。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
(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解析】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即群众自己管理自己。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
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2)注意:
①居民(村民)委员会之前的任期是 3 年,2018 年改成任期 5 年。成员可
以连选连任,届满前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②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进行的是民主选
21举(其他干部不得左右选举,乡镇的人民政府对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和
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民主决策、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
2.特别行政区制度,也是基本政治制度。
(1)目前考得不是很多。
(2)即“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的权限更高,高度自治。但是国防、外交
等,由中央政府负责。
(六)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所有权归属】
一、宪法规定
1.自然资源归属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
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
2.土地归属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
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二、民法典规定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
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
家所有。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解析】
1.基本经济制度:
(1)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
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2(2)宪法中仅规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以及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
分。
3.所有权归属:
(1)宪法规定:
①自然资源归属:规定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宅基地、自留
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
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既可以……也可以……”
的不需要记)。
②土地归属: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③记忆方法:城土水矿归国有,集体宅山地自留。“城土”即城市的土地,
“水”即水流,“矿”即矿藏,“宅”即宅基地,“山”即自留山,“地”即自留地。
(2)民法典规定:
①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
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
国家所有。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②记忆方法:荒岛水域没 WiFi,水军守城把矿开。“荒岛”即无居民海岛,
“水域”即水流、海域,“WiFi”即无线电频谱资源,“军”即国防资产,“把矿
开”即矿藏。
4.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对
于集体经济实行鼓励、指导和帮助。
(七)选举制度
1.普遍性原则;2.平等原则;3.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4.差额选举原则;
5.秘密投票原则。
【投票选举】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
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县级以上
23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
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解析】
1.选举制度:
(1)普遍性原则:达到一些基本条件就可以参加选举。中国公民、年满18
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如精神病人享有政治权利,只是无法行使。犯罪分子
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刑法中一定会剥夺政治权利的
是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有期徒刑注意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多久。
(2)平等原则:每个人的一票都是一样的,城乡的比例也是1:1。
(3)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重点掌握。
①直接选举:级别比较低,每个人都可以参加。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
乡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取。
②间接选举:级别比较高,通过直接选举不方便,就由代表来选。省、自治
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下一级的人大代表选
举的。
③记忆:以“县”为界,县以上间接选取,县以下直接选举。
(4)差额选举原则:如要选2人,不能候选名单就2人。
(5)秘密投票原则:即无记名投票,防止作弊和打击报复。
2.投票选举:
(1)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
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即
直接选举是“双过半”。
(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
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即间接选举更严格,要“全
体代表过半数”。
【例题1】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
最基本的准则。下面对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24B.人民主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C.基本人权原则、依法解释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
D.基本人权原则、罪名法定原则、法治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
【解析】
A项: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
约原则,当选。
B项:罪名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原则,排除。
C项、D项:没有“依法解释原则和经济中立原则”,排除。【选A】
【例题2】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宪法的制定程序同其他法律的制定程序一样
B.宪法具有其他法律相等的法律效力
C.宪法是根本大法
D.宪法的修改过程同其他法律相同
【解析】
A项:宪法由第一届全人大制定,目前不再制定,基本法是由人大制定,非
基本法可以由人常制定,制定程序和机关都是不一样的,排除。
B项:宪法效力最高,排除。
C项:宪法是根本大法,体现在地位、效力和制修方面,当选。
D项:宪法修改程序与其他法不同,要求全体的2/3以上通过,而其他法1/2
通过即可,排除。【选C】
【例题3】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
正案》,将宪法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 )”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 )”。
A.法制、法治
B.法律、法制
C.法治、法制
D.法律、法治
【解析】静态的“法制”修改为动态的“法治”。【选A】
25【例题4】关于我国的国家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
C.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D.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解析】
A项: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社会主义国家是我国的根本制度,表述
正确,排除。
B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说法错误,当选。
C项: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关的根本组织原则,表述正确,排除。
D项: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国有和集体所有,公有制是主体,
公有制中的国有部分是主导力量,表述正确,排除。【选B】
【例题 5】某选区共有选民 1889 人,张某是候选人之一。在下列情况下,
张某可以当选为该选区人大代表的是( )。
A.参加投票的有889人,张某获选票880张
B.参加投票的有1770人,张某获选票1781张
C.参加投票的有1881人,张某获选票697张
D.参加投票的有1001人,张某获选票792张
【解析】
A项:参加投票的人要求过半数,1889/2=944.5,参加人数不足,排除。
B项:获得选票多余参加投票的人数,选举无效,排除。
C项:获得选票应为参加投票人数的半数以上,1881/2=940.5,获选票不足,
排除。
D项:满足“双过半”,当选。【选D】
【例题6】我国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不包括( )。
A.自治区、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
26B.县、自治县的人大代表
C.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
D.乡、镇的人大代表
【解析】“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不包括”即问间接选举的,属于级别比较高
的。
A项:级别高,当选。
B项、C项、D项:级别低,排除。【选A】
【例题7】下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为,不符合现有的民族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是:
A.结合本地实际,对婚姻法作出变通规定
B.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
C.决定本地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招生办法
D.在民族乡设立人民政府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解析】
A项:具有变通执行权,表述正确,排除。
B项:经济、文化等具有自治权限,而且是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表述正确,
排除。
C项:文化、教育等具有自治权限,表述正确,排除。
D项:自治机关是区、州、县三级,没有民族乡,表述错误,当选。【选D】
【例题 8】关于土地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是( )。
A.矿藏、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B.城市的土地不能属于集体所有
C.森林、山岭可以属于国家所有
D.农村的土地只能属于集体所有
【解析】
A项:“城土水矿归国有,集体宅山地自留”,表述正确,排除。
27B项: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表述正确,排除。
C项:宪法没有对于森林、山岭的规定,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根据法
律规定归集体所有,表述正确,排除。
D项:农村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也可以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表
述错误,当选。【选D】
【解析】
1.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
2.国家性质(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
概念。
3.根本政治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
关,二者不同,需要注意。
4.基本政治制度: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①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②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③爱国统一战线:新增“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且政协不是
国家机关,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28②自治机关:人大和政府。
③领导担任:政府一把手,人常主任或副主任必须是少数民族。
④自治权中最主要是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州、县人大决
定,由自治区报全人常,州、县报省人常批准。
⑤经国务院批准才能组建公安部队,注意不是军队。
(3)特别行政区制度(了解即可):
①“一国两制”,“一国”是基础。
②外交、国防等与主权相关的,必须由中央政府负责。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①强调的是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
②每届任期是5年(2018年修改),之前是3年,可以进行连选连任。
③基层政权可以指导居委会和村委会,但不是领导关系。
(5)选举制度:
①普遍性原则:满足18周岁、中国公民、未剥夺政治权利。
②平等性原则: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城乡比例是1:1,每个人的
一票都是一样的,没有谁的票更值钱的说法。
③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直接选举是由选民直接选取,县及县以下。
间接选举由代表来选,县以上。
④差额选举原则:候选人要多余应选的人。
⑤秘密投票原则:即无记名投票。
5.基本经济制度:
(1)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以及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
成分。
(4)非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
引导、监督、管理。
29(5)公共财产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有权归属用口诀进
行记忆。
第二部分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二、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
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四、完善依法治国: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
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
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
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
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
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
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
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
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解析】
宪法经过了五次修改,考查最多的就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对于第五次宪法
修正案老师共列出了 15条内容,同时老师列出来了对应的修正案修改之后的原
30文,并且修改部分进行了加粗。
1.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原来
并没有“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发展观”是
胡锦涛同志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简称习思想)”是习近
平同志提出,他们对中国的发展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写入宪法就是确认他们的
重要性。
2.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新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我国前期经济发展的速度确实很快,但是质量并不是
特别高,如“3·15”晚会一打假,就有很多存在质量问题,老百姓可能会不愿
进行消费。要改革关键要观念革新,贯彻新发展理念才能让经济持续发展。
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1)总体布局即“五位一体”,之前仅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
现在加入了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因此,是完善了总体布局。
(2)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①从2020 年到 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 15年,基
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②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
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此处加了“美丽”,需
要注意,之前并没有这样的表述。之前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就提出了“把
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4.完善依法治国: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前面讲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中,有法治原则。
5.老师给出了此部分相关的宪法原文部分,修改部分进行了加粗。
五、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六、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
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
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
31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
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解析】
1.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加上了“改革”。十八届三中
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改革开放让人民生活越来越好,以前谈革
命和建设,现在谈改革。
2.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加上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
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七、充实完善民族关系的内容。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关系。
八、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
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
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
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
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
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解析】
1.充实完善民族关系的内容:加上了“和谐”。
2.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加上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
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
体”。随着世界的发展,整个世界是共同面对很多挑战的,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如现在疫情传播非常快,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共同保障和平发展下去,因此,提
32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九、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十、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
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
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解析】
1.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之前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执政
党,其他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但是没有非常全面的表述。新增的“中国共产党领
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考试特别爱考,必须要会。中国共产党
领导也是成功发展的最大优势,党领导一切。
2.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次提出
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一、新增公职人员就职公开宣誓。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33【解析】
1.新增公职人员就职公开宣誓: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
进行宪法宣誓。
2.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
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主要修改的是增加了
“美丽”和“现代化强国”。
3.公开宣誓主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
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国家工作
人员。
4.宣誓方式:强调公开,但没有强调单独还是集体,两种形式均可。左手抚
摸宪法,右手举拳,朗读誓词。
5.进行宪法宣誓的原因: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由宪法具体表现出来的。被任
命者授予这种权力之后,进行宪法宣誓,表现出对待责任和职权的敬畏,同时也
表现出宣誓者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
十二、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法律法规制定主体】
34十三、调整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
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十四、修改主席任期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解析】
1.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1)法规由人大和人常制定,之前由省、直辖市一级的人大和人常制定,
现在新加了“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注意:制定主体
不是政府(可以制定规章)。
(2)法律法规制定主体:
①法律:全国人大+全国人常。基本法由人大制定,非基本法由人常制定。
②行政法规:国务院,对于全国适用。
③部门规章:国务院下设的部门和直属机构。
④地方性法规: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人常。
⑤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⑥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州、县的人大。
2.调整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多次考察。“法律委员会”改为“宪
法和法律委员会”,再次强调了宪法的地位。
353.修改主席任期限制:去掉了连选连任的限制。
十五、增加和调整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
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
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
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
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
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
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
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
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36主任,
副主任若干人,
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
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
相配合,互相制约。
【解析】
1.增加和调整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内容较多,注意即可。
2.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同时,具有选举和罢
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权力。人常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监察机关职务,全人常
监督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并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
会副主任、委员。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之前是具有监察工作的,现在没有了,因为专
门归监察委,需要注意。
4.在国家机构里,专门增加了相关的内容。说明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设立、
人员、任期(强调: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等。
5.国家机关一般上下级是领导关系,法院是监督。
【例题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
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
37本质的特征是( )。
A.依法治国
B.人民当家作主
C.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中国共产党领导
【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选D】
【例题 2】2018年3月 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不准确的是:
A.这是我国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对部分内容作的第五次修改
B.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的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C.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委员会
D.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解析】
A项:我国有4部宪法,对1982年宪法有5次修订,2018年是第五次修订,
排除。
B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当选。
D项: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排除。
【选C】
【例题3】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完成了
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下列哪一项不属
于我国第五次宪法修改的内容?
A.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B.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C.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增加“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38【解析】增加“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是2004年修改的,当选。【选D】
【例题4】关于我国宪法宣誓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宣誓仪式应当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
B.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
宣誓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
誓
【解析】
A项:宣誓仪式强调公开,没有规定单独还是集体,当选。
B项:在比较庄严肃穆的情境下,都要奏唱国歌,排除。
C项、D项:强调公职人员就职时需要进行宪法宣誓,排除。【选A】
【例题5】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修宪权专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能提出修宪的
议案
C.到目前为止,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正
D.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国家主席公布
【解析】
A项:宪法的效力最高,制定、修改都很严格,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
改,排除。
B项:修改宪法的提议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
名,排除。
C 项:分别在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2004 年、2018 年进行了 5 次修
正,排除。
D项:宪法中没有规定宪法修正案由谁公布,但是数次修正案通过过程中的
惯例来看,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当选。【选D】
39【例题6】《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实施以来,先后五次以修正案
的形式进行了修改。下列宪法条款与宪法修正案对应正确的是:
A.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1993年宪法修正案
B.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宪法修正案
C.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1999年宪法修正案
D.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2018 年宪法修正
案
【解析】
A项:“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除
此之外,还提到“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征用给予
补偿”,排除。
B 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体制”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排除。
C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排除。
D项:“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2018年宪法
修正案的内容,当选。【选D】
40【解析】
1.老师列出了历次宪法修正案常考内容,此处没有重点讲,是因为考试最爱
考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其他的讲了容易混,感兴趣的可以进行了解。
2.1988年宪法修正案:
(1)规定允许私营经济,属于补充地位,国家态度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2)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
3.1993年宪法修正案:
(1)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
(2)将县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4.1999年宪法修正案:
(1)确认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以前
仅提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这里确认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
(2)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88年允许
私营经济,1999年成为重要组成部分。
(3)确立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4)将“反革命犯罪”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比较有时代特征。
5.2004年宪法修正案:
(1)规定对土地或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注意:是“补
偿”,不是“赔偿”。
(2)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国家的态度是鼓励、支持和引导。
(3)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和经济相适应,与社会政治水平无关。
(4)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最常考。
(5)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
(6)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改成五年。注意:1993年是将县级
人大代表任期进行修改。
(7)将《义勇军进行曲》确立为国歌。在此之前,有明确提出国旗和国徽,
但是没有确定国歌。
41【解析】
1.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2.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
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
现代化强国)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4.完善依法治国: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常考点。
5.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6.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
7.充实完善民族关系的内容。
8.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429.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考试频率最多的点。
10.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11.新增公职人员就职公开宣誓。
12.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13.调整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14.修改主席任期限制,去掉了“不得连选连任超过2届”。
15.增加和调整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
43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Be your better self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