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2025/2/28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1
第2篇
矿业工程相关法规
与标准
第 8 章 相 关 法 规 1分
第 9 章 相 关 标 准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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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相 关 法 规
8.1矿产资源开发与建设相关法规
8.2矿山工程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3
矿产资源开发与建
设相关法规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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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1.矿产资源的属性
2.矿产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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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1.矿产资源的属性
(1)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
的所有权。
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
资源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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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
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
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
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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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3)除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①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
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
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②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
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
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
让他人。
③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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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4)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
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
减缴、免缴。
(5)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
源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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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矿产资源的管理
(1)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
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
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
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
(2)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
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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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017年二建】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矿产资源,应有计划进行开采,
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B.矿产资源开采实行许可制度,许可证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
转让
C.领海矿产资源开采应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并取
得采矿许可证
D.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必须综合利用和开采伴生矿产,防
止浪费
【答案】A
11
➢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3)开采许可制度
①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的,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a.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
源;
b.前项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
矿产资源;
e.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d.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e.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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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023年】下列矿产资源开采,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审批
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是()。
A.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
B.石油矿产资源
C.天然气矿产资源
D.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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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019年二建】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开采许
可证,应由()颁发。
A.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B.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
C.省级人民政符
D.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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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018年二建】深海矿产资源开发的采矿许可证,应由()
审批和签发。
A.国家海洋局
B.海洋归属地的省级政府
C.国务院
D.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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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016年二建】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矿产资源,其采
矿许可证由()进行审批和颁发。
A.国务院
B.省级政府
C.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D.矿区主管部门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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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②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
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③国家规划矿区的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
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
机关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
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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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2021年】关于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开采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
许可证
B.放射性资源开采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
采矿许可证
C.持有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可开采区域内的各种资源
D.开采主要矿产资源时,伴生矿产必须同时开采并综合利用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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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国家所有权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
矿产资源的属性
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矿产资源的管理 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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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建
设相关法规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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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1.矿产资源勘察与矿山建设
(1)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
储量审批机构负责审查批准供矿山建设设计使用的勘探报告,并
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报送单位。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
山建设设计的依据。
(3)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
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
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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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2022年】矿山工程项目实施前应优先开展的工作是()。
A.矿山工程设计
B.矿井地质勘探
C.资源勘探
D.制定技术方案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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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4)矿山建设必须得到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且
不得在下列地区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的建设工作:
①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②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
一定距离内;
③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④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⑤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
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⑥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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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2.矿产资源开采有关规定
(1)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
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
当达到设计要求。
(2)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
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对暂时不
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
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5)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
(6)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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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建
设相关法规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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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1.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
(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2)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
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
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审查。
(3)矿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
篇的编写要求,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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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2024年】矿山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必须由
()参加审查。
A.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B.工会
C.质量监督站
D.建设单位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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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4)经批准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需要修改时,应当
征求原参加审查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6)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验收前
60日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矿山建
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由管理矿山企业的
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建
设单位报送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施工、竣工情况的综合报告
之日起30日内,对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矿
山安全规程、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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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2.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
(3)矿山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
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
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5)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
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7)井下采掘作业遇到有可疑状况时,应当探水前进。
(9)煤矿和其他有瓦斯爆炸可能性的矿井,应当严格执行瓦
斯检查制度,任何人不得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具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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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建
设相关法规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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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1.矿山安全管理
(1)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矿山企业应当根据需要,设置安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工作人员。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
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能胜任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3)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
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4)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
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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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2015年】根据《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并
依法取得()。
A.安全生产许可证
B.矿长安全资格证
C.安全管理证
D.安全生产培训证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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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6)矿山企业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应当有工会代
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8)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
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
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
(9)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
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
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
安全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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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11)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
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14)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
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
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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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2014年】关天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说法正确的是()。
A.调换工种的人员上岗作业,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合格
B.企业应对新进特种工作人员进行考试
C.企业女职工下井前应做安全思想工作
D.所有下井职工每年应有一次8小时的在职安全教育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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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2.矿山安全监督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工
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①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
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②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③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④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⑤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⑥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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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
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职责:
①检查矿山企业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②审查批准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
③负责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④组织矿长和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⑤调查和处理重大矿山事故;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3)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矿山企
业,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
应当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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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与建
设相关法规
8.1.1矿产资源属性及管理相关规定
8.1.2矿产资源勘查及开采相关规定
8.1.3矿山建设与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8.1.4矿山安全与管理相关规定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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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1.矿山固体废物排放规定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
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
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4)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终止的,应当在终止前对工业
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
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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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2.矿山固体废物排放管理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
(4)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
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
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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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矿山固体废物排放与处理相关规定
3.矿山固体废物处理规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
管理职责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本级人民政
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①未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②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③未依法查封、扣押的;
④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未予查处的;
⑤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
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1
End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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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25/2/28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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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相 关 法 规
8.1矿产资源开发与建设相关法规
8.2矿山工程施工安全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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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5/2/28
矿山工程施工安
全相关法规
8.2.1矿山安全规程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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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1)立井施工相关规定
1.《煤矿安全规程》
2)巷道施工相关规定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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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1.《煤矿安全规程》(2022年版)井巷安全
施工的相关内容
1)立井施工相关规定
(2)立井井筒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10m³/h
的含水岩层或破碎带,应当采用地面或工作面预
注浆法进行堵水或者加固。
(3)采用注浆法防治井壁漏水时,最大注
浆压力必须小于井壁承载强度。位于流砂层的井
筒段,注浆孔深度必须小于井壁厚度200mm。
井筒采用双层井壁支护时,注浆孔应当穿过内壁
进入外壁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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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当井壁破裂必须采用破壁注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注浆
管必须固结在井壁中,并装有阀门。钻孔可能发生涌砂时,应当
采取套管法或者其他安全措施。采取套管法注浆时,必须对套管
与孔壁的固结强度进行耐压试验,只有达到注浆终压后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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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20年】当立井井筒基岩段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m³/h
的含水层或破碎带时,应当注浆堵水或加固。
A.5
B.10
C.20
D.50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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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8年】井筒采用井壁注浆的质量安全要求,正确的有
()。
A.最大注浆压力必须小于井壁承载强度
B.注浆点的注浆压力为该处的静水压力
C.位于流砂层的单层井壁,注浆孔深度必须小于井壁厚度
200mm
D.位于流砂层的双层井壁,注浆孔深度必须进入外壁200mm
E.采用套管法进行井壁注浆时,套管与孔壁的固结强度必须达
到注浆终压后才可使用
【答案】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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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5)使用伞钻时,井口伞钻悬吊装置、
导轨梁等设施的强度及布置,必须在施工组织
设计中验算和明确。伞钻摘挂钩必须由专人负
责。伞钻在井筒中运输时必须收拢绑扎,通过
各施工盘口时必须减速并由专人监视。伞钻支
撑完成前不得脱开悬吊钢丝绳,使用期间必须
设置保险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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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6)使用抓岩机时,抓岩机应当与吊
盘可靠连接,并设置专用保险绳;抓矸完毕
必须将抓斗收拢并锁挂于机身。
(7)使用挖掘机时,严禁在作业范围
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2台以上挖掘机同时
作业或者与抓岩机同时作业时应当明确各自
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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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2)巷道施工相关规定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架
棚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
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
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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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2)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
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
(3)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层时,必须按掘
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10m以外开始打探煤
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工
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
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
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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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4)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
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
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要求时,才能作业。
(5)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
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
等内容。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
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
作。“老空”是井下采空区、老窑和已报废巷道的总称
55
➢ 8.2.1矿山安全规程
(6)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
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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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7)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
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
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
(8)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
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
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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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6年二建】斜井或下山巷道施工时,应遵循的安全施工
要求有()。
A.工作面底板出现底鼓时,必须先探水
B.巷道倾角大于10°时,人行道应设置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C.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D.施工期间兼做人行道的斜巷,应设置躲避硐
E.在地质破碎带中掘进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措施
【答案】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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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9年】某煤矿主斜井井筒设计斜长为1750m,倾角16°。
井筒内布置一套单钩配非摘挂钩式箕斗进行提升运输,距离
工作面100m处的斜井基岩段施工断面布置如图2所示。
1-箕斗;
2-压风管;
3-排水管;
4-供水管;
5-混凝土输送管;
6-激光指向仪;
7-动力电缆;
8-照明电缆;
9-信号电缆;
10-通讯电缆;
11-瓦斯监控电缆;
12-放炮电缆
59
➢ 8.2.1矿山安全规程
【问题】
1.该斜井井筒至少应设置多少个躲避硐室?
2.指出斜井井筒施工断面布置图中的错误。根据断面的位置,
基岩段施工断面布置图中缺少哪些主要施工设备或设施?
60
30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1.该斜井井筒至少应设置多少个躲避硐室?
该斜井井筒至少应设置的躲避硐室数量为:至少43个。
根据规定,斜井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
一个躲避硐,1750/40=43.75。
61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指出斜井井筒施工断面布置图中的错误。根据断面的位置,
基岩段施工断面布置图中缺少哪些主要施工设备或设施?
(1)动力电缆位置不正确。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布置
时,必须敷设在管路上方0.3m以上距离。
(2)通讯和信号电缆位置不正确。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应当与电
力电缆分挂在巷道的两侧,挂在一侧时应当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
位置。
(3)放炮电缆悬挂不正确。放炮电缆应单独悬挂且离其他电缆距离在
0.3m以上
(4)布置一套提升运输系统不合理。应增加布置一套辅助提升系统。
根据断面的位置,基岩段施工断面布置图中缺少的主要施工设备或设施
有:行人台阶、扶手及风筒,行人运输车。
62
31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井巷安全施
工相关内容
(1)立井表土层掘进的安全要求:
①井筒内应设梯子,不应使用简易提升设施升降人员;
②在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防止井壁砂土流
失导致空帮的技术措施;
③在流砂、淤泥、砂砾或较大的含水层中施工时,施工前应
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3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立井施工时,应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安全梯的电动绞
车能力应不小于5t。并应设有手动绞车,以备断电时提升井下人
员。若采用具备电动和手动两种性能的安全绞车悬吊安全梯,可
不设手动绞车。
(3)井筒内每个作业地点,都应设有独立的声、光信号系统
和通信装置通达井口。掘进与砌壁平行作业时,从吊盘和掘进工
作面发出的信号,应有明显区别,并指定专人负责。
64
32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4)立井防坠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
①立井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物件下坠
的措施。
井口应设置临时封口盘,封口盘上设
井盖门,井盖门两端应安设栅栏。
封口盘和井盖门的结构应坚固严密。
卸矸设施应严密,不允许漏渣、漏水。
井下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必
须拴绑牢固或置于工具袋内,不应向(或
在)井筒内投掷物料或工具。
65
➢ 8.2.1矿山安全规程
②立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
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
网,并应设置阻车器,进出口设栅栏门。
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
井筒与水平大巷连接处应设绕道,人员
不得通过提升间。
③在立井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落
基准面2m及以上的其他地点作业,作业人
员应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设防坠保
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66
33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5)立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
升降吊盘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绞车、
悬吊钢丝绳及信号装置,同时撤出吊盘下
的所有作业人员。
移动吊盘,应有专人指挥,移动完毕
必须加以固定,将吊盘与井壁之间的空隙
盖严,并经检查确认可靠,方准作业。
67
➢ 8.2.1矿山安全规程
(6)用吊桶提升的安全要求包括:
①吊桶上方应设坚固的保护伞。
②井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
悬挂吊桶的钢丝绳应设稳绳装置。
③吊桶内的岩渣应低于桶口边缘0.1m,
装入桶内的长物件必须牢固绑在吊桶梁上。
④吊桶上的关键部件,每班应检查一
次。
⑤吊桶运行通道的井筒周围,不应有
未固定的悬吊物件。
68
34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⑥吊桶须沿导向钢丝绳升降;竖井开凿初
期无导向绳时,或吊盘下面无导向绳部分的升
降距离不得超过40m。
⑦乘吊桶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乘桶人
员必须面向桶外,严禁坐在或站在吊桶边缘。
装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禁止用自动翻转
式或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抢救伤员时例外)。
⑧吊桶提升人员到井口时,待出车平台的
井盖门关闭,吊桶停稳后,人员方可进出吊桶。
⑨井口、吊盘和井底工作面之间,应设置
良好的联系信号。
69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5年】关于立井吊桶提升时安全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井架上应有防止吊桶过卷的装置
B.吊桶内的岩渣不应高于桶口边缘
C.乘吊桶人员必须面向桶外
D.吊盘下无导向绳部分的升降距离不得超过50m
E.装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
【答案】ACE
70
35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8年二建】关于立井井筒安全施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吊桶提升物料时,禁止乘坐人员
B.抓岩机工作时,井底工作面不得有人员
C.吊桶升降乘坐人员时,必须挂牢安全绳
D.吊盘升降时,应撤出吊盘下所有作业人员
E.井筒内应布置梯子间,以备断电时人员及时升井
【答案】ACD
71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4年二建】井筒施工用吊桶提升时,不符合相关安全规
程要求的是()。
A.悬挂吊桶的钢丝绳应设稳绳装置
B.乘坐吊桶升降的人员应面向桶内
C.装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
D.井口、吊盘和井底之间均应设有联系信号
【答案】B
72
36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8)维修斜井和平巷,应遵守的规定包括:
①平巷修理或扩大断面时,应首先加固工作地点附近的支架,
然后拆除需要修理或扩大断面的巷道支架,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
的准备;
②每次拆除的支架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密集支架的拆除
一次不得超过两架;
③维修斜井时,应停止车辆运行,并设警戒和明显标志;
④撤换独头巷道支架时,里边不得有人。
73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7年】井巷维修过程中应做到()。
A.维修巷道时,应从工作面的后方向工作面推进
B.更换支架时应先拆除旧支架,再架设新支架
C.拆除密集支架,一次不得超过两架
D.独头巷道支架拆换时应保证里侧人员全部撤出
E.倾斜巷道维修作业前应停止巷道内车辆运行
【答案】ACDE
74
372025/2/28
➢ 8.2.1矿山安全规程
【2016年】独头巷道支架撤换工作的正确做法是()。
A.由里向外逐架进行
B.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C.告知工作面掘砌施工人员
D.先做好撤换支架的加固工作
【答案】B
75
➢ 8.2.1矿山安全规程
大于10㎡/h预注浆堵水或者加固
最大注浆压力必须小于井壁承载强度
流砂层井筒,注浆孔深度<井壁200mm
立井
双层井壁,注浆孔进入外壁100mm
套管法注浆对套管与孔壁进行耐压试验
抓岩机时设置专用保险绳
《煤矿安全规程》
工作面10m内的架棚支护加固,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采取前探支护
巷道 10m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5m
斜井兼作行人道每40m设躲避硐并设红灯
25°以上巷道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
不应使用简易提升设施升降人员
并应设有手动绞车
吊桶上方应设坚固的保护伞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吊桶内的岩渣应低于桶口边缘0.1
无导向绳部分的升降距离不得超过40m
乘桶人员必须面向桶外
装有物料的吊桶,禁止乘人
禁止用自动翻转式或底开式吊桶升降人员
76
382025/2/28
End
Thanks!
77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78
392025/2/28
矿山工程施工安
全相关法规
8.2.1矿山安全规程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9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4.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
80
402025/2/28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情
形
(1)煤矿井下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
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现行《煤矿安全规程》(2022年版)
规定的;
(2)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
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
81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的;
(2)井下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处置继续
进行作业的;
(3)井下排放积聚瓦斯未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
措施进行作业的。
82
412025/2/28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1)矿井总风量不足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
足的;
(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有同等
能力的;
(3)违反现行《煤矿安全规程》(2022年版)规定采用串
联通风的;
(4)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未按照国家规
定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有关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83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4)“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
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治水
机构、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或者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
备的;
(3)在需要探放水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探放水的;
(4)有突(透、溃)水征兆未撤出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
人员的。
84
422025/2/28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5)“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重大事故隐
患情形
(1)使用被列入国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
产品或者工艺的;
(2)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3)井下电气设备选型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或者采(盘)
区内防爆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或者井下使用非防爆无轨胶轮车
的;
(4)未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未使用专用发爆器,或者裸露爆破的。
85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1)单回路供电的;
(2)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的;
(3)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
为复杂和极复杂的建设矿井,以及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
未形成两回路供电的。
86
432025/2/28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7)“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
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
和规模”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批准后
作出重大变更未经再次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2)新建煤矿在建设期间组织采煤的(经批准的联合试运转
除外)。
87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8)“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1)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的;
(2)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
人数的;
(3)矿井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
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及屏蔽等情形的;
(4)提升(运送)人员的提升机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2022年版)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失效,或者超员
运行的;
88
442025/2/28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5)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者独头巷道维修(着火点、高温
点处理)时,维修(处理)点以里继续掘进或者有人员进入,或
者采掘工作面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压风、供水、通信线路及装置
的;
(6)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者边坡发生严重变
形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
89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4年】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有()
A.煤矿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
B.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用矿用胶轮车运输
C.有严重水患的采掘作业点未按国家规定探放水,
D.采煤工作面两侧有胶运顺槽和辅助输运槽畅通的出入口
E.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
【答案】ACE
90
452025/2/28
➢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4.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
91
矿山工程施工安
全相关法规
8.2.1矿山安全规程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92
462025/2/28
➢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1.基本要求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3
➢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1.基本要求
(1)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主要负
责人(含实际控制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地方的矿山安全监察机
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4
472025/2/28
➢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新建、改建、扩建煤矿工程项目(统称煤矿建设项目)
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
安全设施设计。
安全设施设计报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签署
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并书面答复。
(2)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技术管理体系
(3)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职救护队;不具备设立专职救护队
条件的,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专职救护队签订救护
协议。
95
➢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煤矿企业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依法被
责令停产整顿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
求恢复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组织验收,并在收到恢复生产申请之日起20日
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经
所在地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的部门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的煤矿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
内向社会公告;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企业经验收合格恢复生
产的,应当自恢复生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96
482025/2/28
➢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1.基本要求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97
矿山工程施工安
全相关法规
8.2.1矿山安全规程
8.2.2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8.2.3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98
492025/2/28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尾矿库设置的安全规定
(1)尾矿库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回采、闭库
的尾矿库建设工程。尾矿库的勘察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或者岩
土工程类勘察资质。设计单位应当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
资质。安全评价单位应当具有尾矿库评价资质。施工单位应当具
有矿山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矿山工程监理资质。
99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6年】关于尾矿库建设对企业资质要求的说法,错误的
是()。
A.勘察单位应具有矿山或岩土工程类勘察资质
B.设计单位应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工程设计资质
C.施工单位应具有矿山工程施工资质
D.安全评价单位应具有选矿工程安全评价资质
【答案】D
100
502025/2/28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评价、施工、监理等单位还
应当按照尾矿库的等别符合下列规定:
①一等、二等、三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安全
评价、监理单位具有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一级或者特
级资质;
②四等、五等尾矿库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安全评价、
监理单位具有乙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总承包三级
或者三级以上资质,或者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
101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7年二建】矿山总承包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可承包最
高等级为()的尾矿库工程。
A.二等
B.三等
C.四等
D.五等
【答案】C
102
512025/2/28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5年二建】根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三等尾
矿库施工的企业,至少应具有矿山专业()资质。
A.总承包一级
B.总承包二级
C.专业承包一级
D.专业承包二级
【答案】A
103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5)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运行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试运行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且尾砂排放不得超过初
期坝的坝顶标高。试运行结束后,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104
522025/2/28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尾矿库运行要求
(1)对生产运行的尾矿库,未经技术论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下列事项进行变更:
①筑坝方式;
②排放方式;
③尾矿物化特性;
④坝型、坝外坡坡比、最终堆积标高和最终坝轴线的位置;
⑤坝体防渗、排渗及反滤层的设置;
⑥排洪系统的形式、布置及尺寸;
⑦设计以外的尾矿、废料或者废水进库等。
105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3.尾矿库闭库规定
(1)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
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闭库的,应当报
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但延长期限不
得超过6个月。库容小于10万且总坝高低于10m的小型尾矿库闭库
程序,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106
532025/2/28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的前12个月内,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进行闭库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和闭库设计,闭库设计应当包
括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专篇。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省
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3)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对解散或者关闭破产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已关闭或者废弃
的尾矿库的管理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
负责;无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出资人不明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单位。
107
➢ 8.2.4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21年】关于尾矿库运行和闭库的说法,错误的是()。
A.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前12个月内,应进行安全设施
设计
B.尾矿库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时,应当在一年内完成闭库
C.尾矿库不能按期闭库,经报批同意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
超过12个月
D.尾矿库闭库工作及闭库后的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
责
【答案】C
108
542025/2/28
End
Thanks!
109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110
552025/2/28
第2篇
矿业工程相关法规
与标准
第 8 章 相 关 法 规 1分
第 9 章 相 关 标 准 17分
111
第9章
相 关 标 准
9.1施工技术及安全标准
9.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12
562025/2/28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113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一般规定
1.矿山井下爆破安全规定 2)井巷掘进爆破规定
3)煤矿井下爆破
1)一般规定
2)深孔爆破
2.露天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4)浅孔爆破
1)一般规定
3.爆破作业安全允许距离的规定 2)爆破振动安全允许距离
3)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1)一般规定
4.盲炮处理 2)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3)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14
57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矿山井下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一般规定
(1)地下爆破可能引起地面塌陷和山坡滚石时,应在通往塌
陷区和滚石区的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的标识,防止人员误
入。
(2)工作面的空顶距离超过设计或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数值
时,不应爆破。
(3)采用电力起爆时,爆破主线、区域线、连接线,不应与
金属管物接触,不应靠近电缆、电线、信号线、铁轨等。
115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距井下爆破器材库30m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
在离爆破器材库30〜100m区域内进行爆破时,人员不应停留在爆
破器材库内。
(5)地下爆破时,应明确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人员和标识,
并应采用适合井下的声响信号。发布的“预警信号”“起爆信
号”“解除警报信号”,应确保受影响人员均能辨识。
(6)爆破后,应进行充分通风,检查处理边帮、顶板安全,
做好支护,确认地下爆破作业场所空气质量合格、通风良好、环
境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循环作业。
116
58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井巷掘进爆破规定
(1)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
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
设置警戒,待双方作业人员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
(2)间距小于20m的两个平行巷道中的一个巷道工作
面需进行爆破时,应通知相邻巷道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到安
全地点。
117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0年二建】用爆破法贯通煤矿井下巷道,两个工作面相
距()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
A.15m
B.20m
C.30m
D.40m
【答案】A
118
59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竖井、盲竖井、斜井、盲斜井或天井的掘进爆破,起爆
时井筒内不应有人;井筒内的施工提升悬吊设备,应提升到施工
组织设计规定的爆破安全范围之外。
(4)在井筒内运送起爆药包,应把起爆药包放在专用木箱或
提包内;不应使用底卸式吊桶;不应同时运送起爆药包与炸药。
(5)井筒掘进使用电力起爆时,应使用绝缘良好的柔性电线
或电缆作爆破导线;电爆网络的所有接头都应用绝缘胶布严密包
裹并高出水面。
119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6)井筒掘进起爆时,应打开所有的井盖门;与爆破作业无
关的人员应撤离井口。
(7)用钻井法开凿竖井井筒时,破锅底和开马头门的爆破作
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单位爆破技术负责人批准。
(8)用冻结法施工竖井井筒,冻结段的爆破作业应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并报单位爆破技术负责人批准。
120
60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煤矿井下爆破(包括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地下工程爆
破)
(1)井下爆破工作应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在煤与瓦斯突出煤
层中,专职爆破工应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一炮三检”指的是爆破作业应执行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
后检查甲烷浓度。
121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三人连锁爆破”是指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工三人必
须同时自始至终参加爆破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
爆破前,爆破工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
长。
122
61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风量、瓦斯、洒
水等爆破准备工作无误,达到爆破要求条件时,负责设置警戒,
组织撤出人员、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爆破命令,将
自己携带的“瓦检牌”交给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
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员,由爆破员发出
爆破口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其主。
123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2年】 “三人连锁爆破”中的“三人”是指哪些人员?
班组长、瓦斯检查员、放炮员。
124
62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4年】关于“三人连锁爆破”施工中,说法正确的是()
A.爆破前,爆破员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瓦检牌"交给班组
长。
B.爆破工负责检查顶板、支架、风量等准备工作
C.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警戒牌"交给瓦斯检查员
D.瓦斯检查员将"爆破牌"交给爆破员,由爆破员发生爆破口哨
后爆破。
【答案】D
125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爆破作业,应具备下
列条件:
①工作面有风量、风速、风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2
年版)规定的新鲜风流;
②使用的爆破器材和工具,应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
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识;
③掘进爆破前,应对作业面20m以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
④爆破作业面20m以内,甲烷浓度应低于1%。
126
63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
电雷管,不应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
煤矿和有瓦斯矿井选用许用炸药时,应遵守煤炭行业规定;
同一工作面不应使用两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4)煤矿井下爆破使用电雷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时电雷管;使用
煤矿许用毫秒延时电雷管时,从起爆到最后一段的延时时间不应
超过130ms。
(5)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起爆器起爆;开凿或延深通达地
面的井筒时,无瓦斯的井底工作面可使用其他电源起爆,但电压
不应超过380V,并应有防爆型电力起爆接线盒。
127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8年】下列爆破器材中,不得在有瓦斯作业地点使用的
是()。
A.导爆管
B.煤矿许用电子雷管
C.安全导爆索
D.三级煤矿许用炸药
【答案】A
128
64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0年二建】可用于高瓦斯矿井井下爆破作业的爆破器材
有()。
A.岩石水胶炸药
B.三级煤矿许用炸药
C.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D.煤矿许用延时130ms内的毫秒延时电雷管
E.矿用安全导爆索
【答案】BCDE
129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8年二建】可用于煤矿井下爆破的煤矿许用器材是()。
A.瞬发电雷管
B.导爆管
C.铵油炸药
D.岩石水胶炸药
【答案】A
130
65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6)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应装药、爆破:
①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支架有损
坏、伞檐超过规定;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1%;
③炮孔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
松散、穿透老采空区等情况;
④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
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⑤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131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7)炮孔填塞材料应用黏土或黏土与砂子的混合物,不应用
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
(8)有煤(岩)和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废炮孔也应
在爆破前用炮泥封实;大直径炮孔的填塞深度,应超过炮孔装药
的长度。
132
66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7年二建】露天深孔台阶爆破炮眼装药后的填塞材料,
不可采用()。
A.钻屑
B.黏土
C.粗砂
D.碎石
【答案】D
133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延
时爆破;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
药,但一组装药应一次起爆且不应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起
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0)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放顶煤工作面不
应用爆破挑顶煤。
134
67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9年】关于在高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进行爆破作
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A.放顶煤工作面采用爆破法挑顶煤
B.运输顺槽掘进爆破采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
C.轨道大巷工作面周边眼和掏槽眼采用不同直径药卷
D.岩石工作面选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
E.爆破法处理煤仓堵塞时,一次最大装药量不超过450g
【答案】AD
135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9年二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半煤岩巷道掘进时的爆
破安全施工可选用()。
A.二级煤矿许用炸药,全断面一次起爆
B.二级煤矿许用炸药,全断面分次起爆
C.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全断面分次起爆
D.三级煤矿许用含水炸药,全断面一次起爆
【答案】D
136
68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露天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一般规定
(1)露天爆破作业时,应建立避炮掩体,避炮掩体应设在冲
击波危险范围之外,结构应坚固紧密;掩体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
飞石和有害气体的危害;通达避炮掩体的道路不应有任何障碍。
(2)起爆站应设在避炮掩体内或设在警戒区外的安全地点。
(3)露天爆破时,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至安全地点或采用
就地保护措施。
137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深孔爆破
(1)验孔时,应将孔口周围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除
干净,孔口岩壁不稳者,应进行维护。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在装药前应对第一排各钻孔的最小抵
抗线进行测定,对形成反坡或有大裂隙的部位应考虑调整药量或
间隔填塞。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进行处理,使其符合爆破
要求。
138
69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装药过程中出现堵塞等现象时,应停止装药并及时疏通。
如已装入雷管或起爆药包,不应强行疏通,应注意保护好雷
管或起爆药包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装药结束后,应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行
填塞作业。
(5)台阶爆破初期应采取自上而下分层爆破形成台阶,如需
进行双层或多层同时爆破,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6)高台阶抛掷爆破应与预裂爆破结合使用。
139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1)预裂孔、光面孔应按设计图纸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
孔偏斜误差不得超过1.5%。
(2)布置在同一控制面上的预裂孔,宜用导爆索网络同时起
爆,如同时起爆药量超过安全允许药量时,也可分段起爆。
(3)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孔应按设计进行填塞。
(4)预裂爆破孔应超前相邻主爆破孔或缓冲爆破孔起爆,时
差应不小于75ms,光面爆破孔应滞后相邻主爆孔起爆。
140
70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1)预裂孔、光面孔应按设计图纸钻凿在一个布孔面上,钻
孔偏斜误差不得超过1.5%。
(2)布置在同一控制面上的预裂孔,宜用导爆索网络同时起
爆,如同时起爆药量超过安全允许药量时,也可分段起爆。
(3)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孔应按设计进行填塞。
(4)预裂爆破孔应超前相邻主爆破孔或缓冲爆破孔起爆,时
差应不小于75ms,光面爆破孔应滞后相邻主爆孔起爆。
141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5年】关于预裂爆破的要求,错误的是()。
A.预裂爆破孔与主爆孔间应布设缓冲孔
B.预裂爆破孔与相邻主爆孔的起爆时差不应小于75ms
C.预裂爆破应采用不耦合装药
D.预裂爆破孔不应采用炮泥填塞
【答案】D
142
71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浅孔爆破
(1)露天浅孔开挖应采用台阶法爆破。
(2)在台阶形成之前进行爆破应加大填塞长度和警戒范围。
(3)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
(4)采用浅孔爆破平整场地时,应尽量使爆破方向指向一个
临空面,并避免指向重要建(构)筑物。
(5)破碎大块时,单位炸药消耗量应控制在150g/m³以内,
应采用齐发爆破或短延时毫秒爆破。
143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爆破作业安全允许距离的规定
1)一般规定
(1)爆破地点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允许距离,
应按爆破各种有害效应(地震波、冲击波、个别飞散物等)分别
核定,并取最大值。
(2)确定爆破安全允许距离时,应考虑爆破可能诱发滑坡、
滚石、雪崩、涌浪、爆堆滑移等次生灾害影响,适当扩大安全允
许距离或针对具体情况划定附加的危险区。
3)爆破空气冲击波安全允许距离
(2)空气冲击波超压的安全允许标准:对不设防的非作业人
员为0.02×105pa,掩体中的作业人员为0.1×105Pa。
144
72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盲炮处理
1)一般规定
(1)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技术负责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
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许进入警戒区。
(2)严禁强行拉出或掏出炮孔中的起爆药包和雷管。
145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盲炮处理后,应再次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
收集起来统一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
采取预防措施。
(4)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
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效果和预防措施。
146
73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浅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经检查确认起爆网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可钻平行孔装药爆破,平行孔距盲炮孔不应小于0.3m。
(3)可用木、竹或其他不产生火花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
地将炮孔内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
147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6年二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采用平行孔装药爆
破处理盲炮时,平行钻孔距离盲炮不应小于()。
A.0.8m
B.0.5m
C.0.3m
D.0.2m
【答案】C
148
74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5年二建】为处理瞎炮,新钻的与瞎炮平行炮孔应至少
距瞎炮()米。
A.0.2
B.0.3
C.0.4
D.0.6
【答案】B
149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可在安全地点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
物及炸药,但应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处理非抗水类炸药的盲炮,可将填塞物掏出,再向孔内
注水,使其失效,但应回收雷管。
(6)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
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孔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
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150
75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深孔爆破的盲炮处理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连
接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
围后,再连接起爆。
(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
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经爆破领导人批准。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填
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做进一步处理,但应回收雷管。
151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电力起爆时不应与金属管物接触
1)一般规定 爆破器材库30m以内不爆破
爆破器材库30〜100m内人员不应停留
两工作面相距15m时,一个掘进
20m平行巷道中通知相邻巷道人员撤。
2)井巷掘进爆破规定
不使用底卸式吊桶;不同时运送起爆药包与炸药
井下爆破
划定警戒区
“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
20m以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甲烷浓度应低于1%
露天爆破 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3)煤矿井下爆破 但电压不应超过380V
盲炮处理 20m以内,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炮孔填塞材料应用黏土或黏土与砂子的混合物
废炮孔也应在爆破前用炮泥封实
152
762025/2/28
➢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孔口周围0.5m清除干净
深孔爆破
井下爆破 初期应采取自上而下分层爆破形成台阶
钻孔偏斜误差不得超过1.5%
露天爆破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 预裂孔同时起爆
时差应不小于75ms
台阶法爆破、大填塞长度和警戒范围
浅孔爆破 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
单位炸药消耗量应控制在150g/m³以内
一般规定 设置警戒、有经验的爆破工处理盲炮
电力起爆时切断电源、导爆索和导爆管起爆网路检查
起爆网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平行孔距盲炮孔不应小于0.3m
盲炮处理 浅孔爆破
非抗水类炸药的盲炮孔内注水
当班处理现场交接清楚
最小抵抗线无变化重新连接起爆
深孔爆破:
不少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
153
End
Thanks!
154
772025/2/28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155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156
782025/2/28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井筒检查孔
2.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3.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157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井筒检查孔
(1)地质构造、水文条件中等以下类型的矿井,每个立井井
筒至少应打1个检查孔,且应对主要含水层进行分层抽水试验。
158
792025/2/28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地质构造、水文条件复杂以上类型的矿井,同一工业广
场内布置1个井筒的,至少应打2个检查孔;同一工业广场内布置2
个立井井筒的,至少应打3个检查孔;同一工业广场内布置2个以
上立井井筒的,每个井筒至少应打1个检查孔。
(3)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应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掘
进范围内。
(4)检查孔应超过井筒设计深度30m。
159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3年二建】某立井井筒设计净直径8.0m,井壁厚度
1.0m,拟采用冻结法施工,该井筒检查孔与井筒中心的距离宜为
()。
A.5m
B.20m
C.30m
D.40m
【答案】B
160
802025/2/28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1)冲积层段宜采用短段掘砌施工方法,
掘进宜采用挖掘机挖土,提升吊挂系统形成
后,宜采用挖掘机配合中心回转抓岩机挖土
掘进;
砾石等特殊地层宜采用钻爆法施工,并
应采取防炮崩井内、井口设施的安全防护措
施;施工中,应根据井筒水文地质条件,采
取降排水措施。
161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冲积层段支护应根据地层及井帮的稳定性,确定合理的
掘砌段高,可采用锚网喷或挂井圈背板等可靠的临时支护措施;
临时支护段高不宜大于2m;永久支护应及时进行。
(3)冲积层段,应通过事先设立的观测点,定期观测地表沉
陷及井筒、地面设施的位移、变形情况。当位移、变形危及施工
安全时,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162
812025/2/28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井筒穿过断层破碎带时,掘进工作
面距断层破碎带垂直距离10m时,应进行瓦斯、
煤及其他有害气体和涌水的探测,并应采取防
治措施;井筒穿过断层破碎带时,应制定专项
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缩小掘砌段高,采用锚
网喷或井圈背板等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应
紧跟工作面,并且安全可靠;永久支护应及时
进行。
163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1)立井井筒的冻结深度应根据地层埋藏
条件及井筒掘砌深度确定,并应深入稳定的不
透水基岩10m以上。基岩段涌水较大时,应延
长冻结深度。
(2)冻结法施工中,穿过马头门、硐室、
巷道的冻结管与地层之间的环形空间应封堵充
填,充填长度自马头门、硐室、巷道顶板向上
不应小于100m。
164
822025/2/28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钻井井筒进入不透水稳定岩层深度
不应小于10m。钻井井筒锁口内径应大于最大
钻井直径0.4m,锁口深度应大于4m,且进入
稳定地层中3m以上,遇特殊情况应采取专门
措施加固地层。
(4)钻井的偏斜,钻进深度不大于300m
时,偏值不得大于240mm;钻进深度大于
300m时,偏斜率不得大于0.8‰;最后一级
钻孔的有效断面应满足井壁下沉要求。
165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5)钻井机钻进时,每隔7〜10d应起钻
检查钻头、中心管、导向器、钻杆的状态及损
耗程度;钻井期间,应封盖井口,并应采取防
坠措施。
(6)钻井泥浆参数应根据钻进地层确定,
在稳定岩层中可采用清水钻进。在其他地层中
钻进时,钻井泥浆参数应按不同的施工条件选
用。钻进时,井筒内泥浆浆面应高于地下静水
位0.5m,且不宜低于临时锁口1m,井口应安
装泥浆高度报警装置。
166
832025/2/28
➢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中等以下类型至少应打1个检查孔
井筒检查孔 复杂以上类型1个井筒的,≥2个检查孔
距井筒中心≤25m、超深30m
临时支护段高不宜大于2m
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距离10m时,瓦斯、煤和涌水探测
深入不透水基岩10m、充填长度不应小于100m
锁口钻井直径0.4m,锁口深度4m,稳定地层3m
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钻进深度不大于300m时,偏值不得大于240mm
浆浆面应高于地下静水位0.5m,且不宜低于临时锁口1m,
167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168
84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井筒检查孔
2.斜井与平硐施工
3.巷道施工
169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斜井、平硐检查孔
(1)检查孔不得布置在井筒掘进范围内,宜布置在斜井、平
硐一侧,检查孔与井筒纵向中心线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5m。
(2)检查孔布置间距不应超过60m。
(3)检查孔孔深应超过该处斜井、平洞掘进轮廓线底板垂深
30m。
170
85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冻结法施工斜井、平硐,冻结起始端、中部、终止端及
各含水层至少应各布置1个检查孔,为确定冻结终端界面,应增加
1〜2个检查孔。
(5)地质构造、水文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类型矿井,应增加检
查孔数量,并应缩小检查孔间距。
171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斜井与平洞施工
(1)斜井与平硐施工应合理选择凿岩、排矸、提升、运输、
支护等设备的配套方式。斜井与平硐宜采用平行作业方式施工,
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72
86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坡度小于8°的斜井和平硐运输宜采用无轨胶轮运输设备,
平硐也可采用电机车牵引矿车或梭车运输。
(3)坡度大于或等于8°的斜井应采用轨道运输,宜布置箕斗
和矿车两套提升系统,且两套提升系统应各有独立的信号装置。
173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斜井、平洞的施工布置应专门留有人
行道或台阶,风筒、管路、电缆等不宜布置在人
行道一侧。
(5)斜井人行道一侧应每隔40m设一躲避
硐,平硐人行道一侧每隔100〜150m应设避车
硐室。
(6)轨道运输时,斜井井口及井筒内应按
规定设置挡车器、挡车栏、超速挡车器等安全防
护设施。
174
87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75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7)斜长大于2000m的斜井井筒,采用有轨运输时宜设置
中部接力车场分级提升。
(8)斜长大于2000m的斜井或长度大于2000m的平硐,相
邻的斜井或平硐同时施工时,应在相邻的两条斜井或平硐之间增
设联络巷。
(9)独头通风距离大于1500m的斜井或平硐,应采取接力
通风措施;长距离独头通风宜采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
176
88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0)斜井或平硐从明槽进入暗硐时,应设超前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宜采用管棚法、金属支架背板法等支护形式;进入暗硐
的1〜3m部位宜与明槽部分的永久支护同时施工。
177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0)斜井或平硐从明槽进入暗硐时,应设超前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宜采用管棚法、金属支架背板法等支护形式;进入暗硐
的1〜3m部位宜与明槽部分的永久支护同时施工。
178
89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1)稳定冲积层宜采用全断面掘进法施工,断面较大时宜
采用台阶法施工;不稳定冲积层宜采用导硐法、管棚法、金属棚
背板法、锚网喷法作临时支护施工,当冲积层含水较大时宜采用
降低水位、冻结、帷幕、超前注浆、局部硬化等特殊方法施工;
当斜井穿过含水量大的冲积层、流砂层时,宜采用冻结法施工。
179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12)斜井和平硐通过含水层地段时,应采用混凝土砌碹,
并采取防水措施;碹体内有明显淋水或大于0.5m³/h的集中出水点
时,应进行注浆处理。
180
90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巷道施工
(2)巷道临时支护方式应根据围岩稳定程度确定,且宜采用
锚喷支护。
穿过破碎带、断层带、陷落柱等不良地层时,应进行临时支
护,宜采用前探梁、管棚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或联合支护;当围岩
破碎严重、巷道穿过距离较长难以通过时,可采用注浆加固围岩。
181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3)松软破碎不稳定的大断面巷道的施工方案,可采用上下
分层法、一侧或两侧导硐法、先拱后墙法等。
巷道掘进穿过断层、溶洞、含水层、采空区、发火区等不良
地层或地质构造以及巷道贯通时,应预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82
91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3年】松软破碎大断面岩石巷道可采用的施工方法有()。
A.全断面一次爆破法
B.分层法
C.导硐法
D.先拱后墙法
E.冻结法
【答案】BCD
183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4年】某巷道施工中,采用全断面一次掘进机式施工,
在掘进一段距离后,通过地质预报,探测前方出现破碎带岩层,
应采用那种适宜的加固方式()。
A.超前预注浆
B.钢拱架支护
C.锚喷支护
D.多管片支护
【答案】A
184
92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4)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间的距离,当采用锚喷作永久支
护时,应紧跟掘进工作面,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间的距离炮掘
不宜大于50m,机掘不宜大于100m,当采用砌碹支护时,应设临
时支护,临时支护应紧跟工作面。
(5)永久水沟距掘进工作面不宜大于100m。
185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6)倾斜巷道施工应设置防止跑车、坠物的安全装置。
(7)倾斜巷道施工倾角大于15°时,应采取防止设备、轨道、
管路等下滑的措施,并应设人行台阶,当倾角大于25°时,应增设
扶手。
(8)倾斜巷道下山施工,且倾角大于20°、斜长大于500m
时,宜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186
93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倾角大于25°、斜长大于30m的倾斜巷道,宜由下向上
施工,采用自溜方式排矸(煤)时,应将溜矸道与人行道隔开,
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187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8年二建】关于倾斜巷道施工安全要求的说法,错误的
是()。
A.棚式支护要设置迎山角
B.施工巷道要设置防跑车装置
C.装岩机械要设置防倾倒装置
D.倾角25°以上的巷道,其人行道应与溜矸道分开
【答案】C
188
94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22年】
事件3:某次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井下工作面喷射混凝土等工作
时发现:现场喷射混凝土作业粉尘较大;喷射混凝土分两次进行,
初喷混凝土50mm后间隔3h直接进行复喷,复喷完成1h后进行喷
水养护,每天喷水养护2次,持续养护时间5天。监理工程师要求
施工单位整改,并采取喷射混凝土的防尘措施。
【问题】纠正事件3中的不当之处。
189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问题】纠正事件3中的不当之处。
(1)采用湿式喷射混凝土。
(2)喷射混凝土支护初喷完成后,应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复
喷。
(3)复喷混凝土间隔时间超过2h时,应先用压气、水吹洗湿
润喷层表面。
(4)喷射混凝土应在终凝2h后再喷水养护,喷水的次数应保
持混凝土处于潮湿状态,养护时间不应小于7天。
190
952025/2/28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2014年】喷射混凝土用量大大超过定额可能存在的原因有
哪些?
(1)配合比不当;
(2)回弹量过大;
(3)混凝土的粘接效果不好,喷层脱落等;
(4)爆破超挖严重。
191
➢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坡度<8°无轨胶轮运输设备、≥8°轨道运输两套提升系统
斜硐每40m设一躲避硐,平硐100~150m避车硐室。
斜长>2000m中部接力车场分级提升
斜井与平硐施工
增设联络巷。
独头通风距离>1500m接力通风措施
不稳定冲积层:导硐法、管棚法、金属棚背板法、锚网喷法
永久支护炮掘≤50m,机掘≤100m,永久水沟≤100m
倾角大于15°时防止下滑的措施
巷道施工 当倾角大于25°时,应增设扶手
下山倾角>20°、斜长>500m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采用自溜方式排矸(煤)时与人行道隔开
192
962025/2/28
End
Thanks!
193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194
972025/2/28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195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2)锚杆支护
3)喷射混凝土支护
1)锚杆支护
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
2)喷射混凝土支护
196
98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1.《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
1)基本要求
(1)遇膨胀性岩体、未胶结的松散岩体、有严重湿陷性的黄
土层、大面积淋水地段、能引起严重腐蚀的地段或严寒地区的冻
胀岩体,锚喷支护设计应通过试验后确定。
197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对于竖井及
重要隧洞和斜井工程,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喷射混凝土的1d龄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8MPa。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其抗拉强
度不应低于2MPa,抗弯强度不应低于6MPa。
(3)喷射混凝土的支护厚度最小不应低于50mm,最大不宜
超过300mm。
198
99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4)锚喷支护施工前应认真检查和处理锚喷支护作业区的危
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5)在V级围岩中进行锚喷支护施工时,锚喷支护必须紧跟
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喷射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50mm,喷射
作业中应有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锚杆施工宜在喷射混凝土
终凝3h后进行。
199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020年二建】关于锚喷支护设计与施工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锚喷支护不可在未胶结的松散岩体中使用
B.膨胀性岩体中锚喷支护设计应通过试验确定
C.锚喷支护的设计与施工应合理利用围岩自身的承载力
D.喷射混凝土的最大厚度不应超过300mm
【答案】A
200
100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014年二建】根据《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在
()等地质条件下的锚喷支护设计应通过试验确定。
A.膨胀性岩体
B.泥岩地质
C.未胶结的松散岩体
D.有严重湿陷性的黄土层
E.完整的玄武岩层
【答案】ACD
201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013年二建】根据《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要
求正确的是()。
A.钢纤维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B.喷射混凝土1d龄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MPa
C.竖井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D.斜井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答案】A
202
101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锚杆支护
(1)钻孔应按设计图所示的位置、孔径、长度和方位进行,
并不得破坏周边地层。
(2)低预应力或非预应力锚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制备杆体、
垫板、螺母等锚杆部件,除摩擦型锚杆外,杆体上应附有居中隔
离架,间距不应大于2.0m锚杆杆体放入孔内或注浆前,应清除孔
内岩粉、土屑和积水。
203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锚杆支护
(1)钻孔应按设计图所示的位置、孔径、长度和方位进行,
并不得破坏周边地层。
(2)低预应力或非预应力锚杆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制备杆体、
垫板、螺母等锚杆部件,除摩擦型锚杆外,杆体上应附有居中隔
离架,间距不应大于2.0m锚杆杆体放入孔内或注浆前,应清除孔
内岩粉、土屑和积水。
204
102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3)低预应力或非预应力锚杆注浆,根据锚孔部位和方位,
可先注浆后插杆或先插杆后注浆;先注浆后插杆时,注浆管应插
入孔底,然后拔出50〜100mm开始注浆,注浆管随浆液的注入缓
慢匀速拔出,使孔内填满浆体;对仰斜孔先插杆后注浆时,应在
孔口设置止浆器及排气管,待排气管或中空锚杆空腔出浆时方可
停止注浆;当遇塌孔或孔壁变形,注浆管插不到孔底时,应对锚
杆孔进行处理或择位补打锚孔;自钻式锚杆宜采用边钻边注水泥
浆工艺,直至钻至设计深度。
(4)锚杆安装后,在注浆体强度达到70%设计强度前,不得
敲击、碰撞或牵拉。
205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3)喷射混凝土支护
(1)受喷面有滴水淋水时,喷射混凝土施工前应做好治水工
作。有明显出水点时可埋设导管排水;导水效果不好的含水岩层
可设盲沟排水;竖井淋帮水可设截水圈排水;采用湿拌法喷射时
宜备有液态速凝剂并应检查速凝剂的泵送及计量装置性能。
206
103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进行,喷射顺序应由上而下;喷嘴
指向与受喷面应保持90°夹角;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不宜大于
1.5m;素喷混凝土一次喷射厚度应符合表7.1-1的规定;
喷射方法 部位 掺速凝剂 不掺速凝剂
边墙 70〜100mm 50~70mm
干拌法
拱部 50〜60mm 30~40mm
边墙 80〜150mm —
湿拌法
拱部 60~100mm —
207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分层喷射时,后层喷射应在前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若终凝
1h后进行喷射,则应先用风水清洗喷层表面;喷射作业紧跟开挖
工作面时,下一循环爆破作业应在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3)喷射混凝土宜采用喷水养护,也可采用薄膜覆盖养护;
喷水养护应在喷射混凝土终凝后2h进行,养护时间不应少于5d;
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
(4)喷射混凝土作业区的粉尘浓度不应大于10mg/m³,喷
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208
104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标准》GB/T50511—2022相关要求
1)锚杆支护
(2)金属锚杆的杆体在使用前应平直、除锈和除油。
(3)当围岩为块状或破碎岩石时,锚杆轴线与巷道的轮廓面
的夹角不应小于75°;当围岩为层状岩石,且岩体主结构面与水平
面夹角为-90°〜-15°或+15°〜+90°时,锚杆轴线与岩体主结构面
或滑移面的夹角不应小于75°。
209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4)锚杆孔内的积水和岩粉应清理干净。
(5)锚杆托盘应紧贴岩面或初喷面,未接触部位应背紧;螺
帽宜用力矩扳手拧紧,扭矩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6)锚杆抗拔力、间排距、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10
105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喷射混凝土支护
(1)喷射混凝土支护原材料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
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应采用坚硬、干净的中
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6;应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
粒径不宜大于15mm;速凝剂或其他外加剂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
定,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不应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
211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013年二建】巷道喷射混凝土支护施工时,配制混凝土可
选用()。
A.硅酸盐水泥
B.普通硅酸盐水泥
C.矿渣硅酸盐水泥
D.粉煤灰水泥
E.火山灰水泥
【答案】AB
212
106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2)混合料的配合比应准确,水泥和速凝剂称量的允许偏差
为±2%,砂和碎石称量的允许偏差为±3%。
(3)干混合料宜随拌随用,不掺加速凝剂的混合料的存放时
间不应超过2h,掺加速凝剂的混合料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4)喷射前应设置控制喷厚的标志。
(5)分层喷射时,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行,
当间隔时间超过2h时,应先用压气、水吹洗湿润喷层表面。
213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6)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率,边墙不应大于15%,拱部不应大
于25%。
(7)喷射的混凝土应在终凝2h后再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应
少于7d,喷水的次数应保持混凝土处于潮湿状态。
214
1072025/2/28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8)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施工,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污锈;钢筋
网不得外露,保护层的厚度不宜小于20mm;钢筋网应与锚杆或
其他锚固装置连接牢固;钢筋网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
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
盖后铺设。
(9)钢支架喷射混凝土施工,应先喷射钢支架与岩面之间的
混凝土,后喷射钢支架之间的混凝土;刚性钢支架宜喷射混凝土
覆盖,可缩性钢支架应待受压变形稳定后喷射混凝土覆盖。
215
➢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锚喷支护设计应通过试验后确定
喷射混凝土≥C20;对于竖井及重要隧洞和斜井≥C25;
喷射混凝土的1d≥8MPa
一般规定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C20,其抗拉强度≥2MPa,抗弯强度≥6MPa。
支护厚度≥50mm,≤300mm
锚杆施工宜在喷射混凝土终凝3h后进行。
《支护规范》
埋设导管排水;盲沟排水;截水圈排水
喷射混凝土支护 分段分片进行,由上而下;90°夹角;距离≤1.5m;
终凝后2h养护≥5d;低于5℃不得喷水
锚杆支护:夹角不应小于75°
水泥≥42.5级;砼初凝≤5min,终凝≤10min
《煤矿井巷标准》
水泥和速凝剂称量偏差±2%,砂和碎石±3%。
喷射混凝土支护 不掺加速凝剂存放≤2h,掺加≤20min
当间隔时间超过2h时压气、水吹洗湿润喷层表面。
回弹率边墙≤15%,拱部≤25%
终凝2h养护≥7d,保护层的厚度≥20mm
216
1082025/2/28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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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218
1092025/2/28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1.1爆破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2立井井筒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3斜井及巷道施工技术及安全规定
9.1.4锚喷支护工程技术要求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19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1.矿井防治水的基本原则及企业责任
1)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2.矿井水文地质及调查与勘探
2)矿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1)地面防治水
3.矿井防治水技术 2)露天矿防治水
3)矿井防治水
4.矿井水害应急处置
220
110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1.矿井防治水的基本原则及企业责任
(1)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
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
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
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
水机构,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
221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矿井水文地质及调查与勘探
1)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
(1)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4种。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1次。
当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或矿井被
淹的,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类型 描述
简单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空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差,补给来源少或极少
中等类型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空隙、裂隙、岩溶含水层,补给条件一般,有一定的补给水源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主要是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
复杂
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主要是岩溶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老空水、地表水,其
极复杂
补给条件非常好,补给来源极其充沛,地表泄水条件差
222
111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矿井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1)矿井遇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工作:
①矿井原勘探工作量不足,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的;矿井
经采掘揭露煤岩层后,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的;
②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原有勘探成果资料难以
满足生产建设需要的;
③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者扩大井田范围设计
需要的;
223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④矿井采掘工程处于特殊地质条件部位,强富水松散含水层
下提高煤层开采上限或者强富水含水层上带压开采,专门防治水
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的;
⑤矿井井巷工程穿过强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异常带,防治水
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的。
224
112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3)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③对于大中型矿井发生300m³/h以上的突水、小型矿井发生
60m³/h以上的突水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或矿井被淹的应当将
突水情况及时上报所在地行业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及行业管理部门。
225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④按照突水点每小时突水量的大小,将突水点划分为
小突水点(Q<60m³/h)、
中等突水点(60m³/h<Q≤600m³/h)、
大突水点(600m³/h<Q≤1800m³/h)、
特大突水点(Q>1800m³/h)等4个等级。
226
113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16年】井巷突水点大小按()划分。
A.揭露突水点位置的高低
B.每小时突水量的大小
C.涌水裂隙分布密度的大小
D.岩溶含水量与其容积比值的大小
【答案】B
227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4)矿井涌水量和水质的定期监测
①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
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1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
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h观测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
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②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
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
积水区时,应当每作业班次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的变化。
228
114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③对于新开凿的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m,应当观测1次
涌水量。揭露含水层时,即使未达规定深度,也应当在含水层的
顶底板各测1次涌水量。
④当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时,应当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
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浮标法、流速仪法或者其他先进的测水方
法。测量工具和仪表应当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229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3.矿井防治水技术
1)地面防治水
(1)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
滑坡的地段;其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否则应修筑
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可靠防御洪水的措施。不具备采取可靠
安全措施条件的,应当封闭填实该井口。
230
115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每年雨期前,必须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制
定雨期防治水措施,建立雨期巡视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并进行演
练,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
措施,落实资金,责任到人,并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
(3)矿井应当建立制定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
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和相应措施。
231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3)矿井防治水
(1)防隔水设施设置
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
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
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20m。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
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232
116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排水系统设置
①水泵。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
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
大涌水量。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极复杂的矿井,可以在主泵房
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安装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
233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排水系统设置
①水泵。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
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
大涌水量。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极复杂的矿井,可以在主泵房
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安装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
234
117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排水系统设置
①水泵。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
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
大涌水量。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者极复杂的矿井,可以在主泵房
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安装位置,或者增加相应的排水能力。
235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②排水管路。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管路和备用管路。
工作管路的能力,应当满足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
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管路的总能力,应当满足工作和备用水
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236
118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③配电设备。
配电设备的能力应当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
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
④泵房。
矿井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
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
路内,应当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
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控制闸门。
237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⑤水仓。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
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238
119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3)井下探放水
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
患排查,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
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
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当在采掘前采用物探、
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
239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探放水:
①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时。
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或者导水陷落柱时。
③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导
水通道时。
240
120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⑦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⑧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241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三专”要求,即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
要求,即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
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
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有条件的矿井,钻探可采用定向钻机,
开展长距离、大规模探放水。口诀:对射机
242
121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19年二建】下列专项工作要求中,不属于井下探放水
“三专”要求的是()。
A.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
B.采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
C.采用专业排水设备进行排水
D.由专职探放水队伍进行施工
【答案】C
243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
施,确定探水线和警戒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
性图上。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帮距,应当根据水头值高低、
岩(煤)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明确测斜钻孔及
要求。探放水设计由地测部门提出,探放水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
措施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批,按设计和措施进行探放水。
244
122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22年】关于矿井井下探放水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有()。
A.矿井应每年开展一次探放水工作,以消除水害隐患
B.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时,应在采掘前探测查清
C.巷道掘进接近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时应进行探水
D.巷道掘进遇到含水层时必须进行注浆堵水
E.井下探放水应严格执行“三专”要求
【答案】BCE
245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3)井下探放水
①探放老空水和钻孔水。老空和钻孔位置清楚时,应当根据
具体情况进行专门探放水设计,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方
可施工;老空和钻孔位置不清楚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
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终孔位置满足水平面间
距不得大于3m,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竖直面间距不得大于1.5m。
246
123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②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正
前方及含水体方向呈扇形布置,钻孔不得少于3个,其中含水体方
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③探查陷落柱等垂向构造时,应当同时采用物探、钻探两种
方法,根据陷落柱的预测规模布孔,但底板方向钻孔不得少于3个,
有异常时加密布孔,其探放水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247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④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
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构筑防水闸墙,并
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248
124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23年】
巷道过断层进行探放水作业,探水孔应当如何布置?
探水钻孔应沿掘进方向的正前方及含水体方向呈扇形布置,
钻孔不得少于3个,其中含水体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249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22年】事件2:巷道掘进邻近DF209断层破碎带时,施
工单位编制了过断层破碎带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水,采用锚杆钻机进行超前探水
钻孔,钻孔超前距离20m,巷道顶底板各布置1个超前探测钻孔;
【问题】针对事件2中超前探水相关技术措施存在的问题,写
出正确的做法。
探放水钻孔超前距应大于25m。
采用专业钻机进行探放水钻孔。
探放水钻孔数量不小于3个。
应同时采用物探、钻探两种方法探水。
250
125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
柱和拦板,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
当施工临时水仓,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
③在钻探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钻孔位置,与负责探
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⑤制定包括紧急撤人时避灾路线在内的安全措施,使作业区
域的每个人员了解和掌握,并保持撤人通道畅通。
251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并安
装闸阀。止水套管应当进行耐压试验,耐压值不得小于预计静水
压值的1.5倍,兼做注浆钻孔的,应当综合注浆终压值确定,并稳
定30min以上;预计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
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探放水钻孔除兼作堵水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
94mm。
252
126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孔中水
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突水征兆时,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
拔出钻杆;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采取安全措施,派专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
并分析,妥善处理。
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
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淹面;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
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
当分析原因,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
253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15年】根据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规定,关于井下探放
水的要求,错误的是()。
A.采用煤电钻在煤层中进行钻孔探放水
B.主要探水孔的位置应由测量人员标定
C.打钻地点附近应安设专用电话
D.打探水钻孔前应先清理巷道和排水沟
【答案】A
254
127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15年】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
B.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C.切断工作面电源
D.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答案】C
255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22年】
事件2:某日探水钻进时,发现钻孔出水量突然增大并有顶钻
现象,因钻进深度尚未达到施工方案要求,工人准备继续钻进以
进一步观察出水量。
【问题】针对事件2,施工作业人员应如何处理?
探水钻进时,当发现钻孔中出水量突然增大或有顶钻现象时,
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
的人员到安全地点,并向矿井调度室汇报,采取安全措施,派专
业技术人员监测水情并妥善处理。
256
128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2018年】
某矿井因为生产接替与通风安全问题需新建一风井井筒,该
风井井筒设计净直径6.0m,深度635m
井筒基岩段正常施工至506m时,上部井筒漏水量约5m³/h,
当天中班打眼放炮后,工作面涌水量突然增加到20m³/h,项目经
理立即组织人员调来卧泵,形成井下排水系统后继续施工。达到
一个段高后,项目经理布置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截水,并支模浇筑
混凝土,混凝土入模达0.8m左右开始振捣,按此方法通过了含水
层。
257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该段井壁拆模以后,建设单位代表与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等一起检查,发现含水层段井壁表面有6处蜂窝庥面,多处孔洞,
壁后有多股流水现象。建设单位代表及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召开方案研讨会,制定了对这段井壁采取壁后注浆封水加固和
抹面处理蜂窝麻面及孔洞的技术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及时按此方
案进行了处理。
【问题】施工单位针对基岩含水层的防治水方案存在哪些不
妥?说明理由。
258
129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问题】施工单位针对基岩含水层的防治水方案存在哪些不
妥?说明理由。
(1)工作面出水后再安装排水系统不妥;
理由:应在井筒掘进施工前形成排水系统。
(2)基岩含水层未进行探水就掘进施工,不合理;
理由:违反“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
(3)工作面涌水量大于10.0m³/h,不注浆进行施工;
理由:违反施工规范,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4)浇筑混凝土时防水措施不到位;
理由:井帮淋水影响井壁施工质量。
(5)工作面混凝土入模达0.8m左右才开始振捣,不合理;
理由:规范规定,每浇筑0.30~0.40m应分层振捣。
259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4.矿井水害应急处置
(1)矿山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
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雨期
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
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并对水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60
130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3)矿井应当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
光膜的清晰路标,并让全体职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
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4)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
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
井。
261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5)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
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
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
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
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262
131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6)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关闭防水闸门的准备,
在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关闭防水闸门。
(7)矿井应当根据水患的影响程度,及时调整井下通风系统,
避免风流紊乱、有害气体超限。
(8)水害事故发生后,矿井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
部门,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263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原则: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基本原则及企业责任 综合防治措施:探、防、堵、疏、排、截、监
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
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4种
基础工作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1次
应当开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立井斜井延深10m观测1次涌水量、含水层顶底板各测1水
补充调查与勘探
调查与勘探 进行矿井涌水量观测:容积法、堰测法,浮标法、流速仪法
补充勘探:物探、钻探、化探、监测、测试
复杂、极复杂矿井每月1次水害隐患排查,其他每季度
“三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探放水设计、采用专用钻机进
防治水技术 井下探放水
行探放水、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严禁使用非专用钻机探放水
水害应急处置
264
1322025/2/28
➢ 9.1.5煤矿防治水细则
基本原则及企业责任
矿井井口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调查与勘探 地面防治水
制定雨期防治水措施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20m
防治水技术 钻孔终孔水平面间距≤3m,厚煤层≤1.5m
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钻孔≥3个,含水体方向≥2个
探查陷落柱等垂向构造时底板方向钻孔≥3个
矿井防治水 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
预计水压>0.1MPa预先固结套管,并安装闸阀
止水套管耐压试验,≥预计静水压值的1.5倍
预计水压>1.5MPa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
突水征兆时,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每年雨期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预案演练
水害应急处置
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关闭防水闸门的准备
265
End
Thanks!
266
1332025/2/28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267
第9章
相 关 标 准
9.1施工技术及安全标准
9.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68
1342025/2/28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69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1)模板分项工程
2)钢筋分项工程
2.混凝土结构工程
3)混凝土分项工程
4)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原材料及成品验收
3.钢结构工程 2)钢构件组装和安装工程
3)主体钢结构
1)筏形与箱形基础
2)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4.地基基础工程
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4)地下连续墙
270
1352025/2/28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①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
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
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②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
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③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
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71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①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②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③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④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
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⑤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⑥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
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⑦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72
1362025/2/28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混凝土结构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
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
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主控项目的
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
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
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
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273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钢筋分项工程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①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②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
等;
③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④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口诀:纵横箍筋连接预埋件
274
1372025/2/28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21年】事件2:副井井筒施工到马头门位置时,副井井
壁与马头门钢筋混凝土支护采用整体现浇的施工方案。
【问题】针对事件2,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护钢筋隐蔽工程验收
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
率等;
(3)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275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主控项目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
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
标准的规定。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中截取。
(2)一般项目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钢筋的安装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
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规定数值1.5倍的尺寸偏
差。
276
1382025/2/28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混凝土分项工程
划入同一检验批的混凝土,其施工持续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
当采用非标准尺寸试件时,应将其抗压强度乘以尺寸折算系数,
折算成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试件抗压强度。
(1)主控项目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原材料、强度、
凝结时间、稠度等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77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分项工程应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其各分项工程
检验批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划分,并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
确认。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熔透焊缝,
对直接承受拉力的焊缝,应采用一级熔透焊缝。
278
1392025/2/28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地基基础工程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
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
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
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总结》,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79
➢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1)模板分项工程
2)钢筋分项工程
2.混凝土结构工程
3)混凝土分项工程
4)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原材料及成品验收
3.钢结构工程 2)钢构件组装和安装工程
3)主体钢结构
1)筏形与箱形基础
2)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4.地基基础工程
3)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4)地下连续墙
280
1402025/2/28
End
Thanks!
281
➢ 2025年一级注册建造师
矿业工程
2025版教材
精讲
讲师:大海
282
1412025/2/28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8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备注:本节按照规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2
年版)进行编制讲解,要求本部分内容必须掌握。
284
142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划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7.1冲积层掘进工程
掘进工程 7.2基岩掘进工程
7.3裸体井巷掘进工程
8.1模板工程
8.2钢筋工程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8.3混凝土工程
8.4混凝土支护工程
9.1锚杆支护工程
锚喷支护工程 9.2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
9.3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13.1井筒钻进工程
13.2井壁预制工程
钻井井筒工程
13.3井壁漂浮下沉工程
13.4固井工程
28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工程划分
4.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
(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0.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
位工程;
2、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
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286
143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可按井巷工程部位功能和施工条件进行划分;
2、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
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
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0.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
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28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5.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
行验收。
5.0.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
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
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
应达到70%及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88
144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录B:
序号 项目 检查点 选测定 测点
每一个检查点断面
的井壁上应均匀设
工序验收:每个循
8个测点,其中2个
环设一个
测点应设在与永久
分项工程、中间、
立井 提升容器最小距离
1 喷浆工程、竣工验
井筒 的井壁上;
收:不应少于3个,
浇筑混凝土厚度测
且其间距不应大于
点不应少于3个,
20m
可按掘进尺寸与净
尺寸计算得出
28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项目 检查点 选测定 测点
拱形(含半圆拱和三心拱)断面:
每一个检查点上应设10个测点,
其中:拱顶和两拱肩各设一个
测点;两墙的上、中、下各设
工序验收: 一个测点(无中线测全宽);底
每个循环设 板中部设一个测点(无腰线测
一个 全高);喷射混凝土厚度测点不
斜井 分项工程、 应少于3个,在拱部与墙部随机
选择;
井筒 中间、喷浆
2
巷道 工程、竣工
圆形断面:每一个检查点上应
硐室 验收:不应 设4个测点,其中:上、下、左、
少于3个,且 右各设一个测点
其间距不应
大于25m 梯形断面和矩形断面:每一个
检查点上应设8个测点,其中:
顶和底板各设一个测点(无腰
线测全高);两墙的上、中、下
各设一个测点(无中线测全宽)
290
145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录C:煤矿井巷工程
质量验收记录
C.0.1工序质量验收记录
应由施工班组质量验收员对
每个循环中的各道工序质量
检查验收合格后,按表C.0.1
记录,并应由监理(或建设)
单位质量检查人员抽查,经
核定合格后方可签字。
29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C.0.2:分项工程质
量验收记录应由监理工程
师(或建设单位代表)在
分项工程结束后,组织相
关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并应按表C.0.2记录。
292
146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掘进工程
7.1冲积层掘进工程
7.1.1冲积层掘进及临时支护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
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
29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1.2冲积层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普通法凿井 0~250
1 立井 井筒掘进半径 冻土扩至井帮前 0~400
冻结法凿井
冻土扩至井帮后 0~200
宽度(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0~300
斜井
2
平硐 高度(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0~40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294
147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2基岩掘进工程
Ⅰ主控项目
7.2.1基岩采用爆破法掘进应采用光面爆破,爆破图表应齐全,
爆破参数的选择应合理。光面爆破施工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作业规程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
查。
7.2.2基岩掘进的临时支护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作业规程抽查施工检查记录或现场实查。
29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2.3基岩掘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立井 井筒掘进半径 -30〜+150
斜井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30〜+200
宽度
平硐 无中线测全宽 -30〜+250
2
硐室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30〜+200
高度
巷道 无腰线测全高 -30〜+25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296
148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2.5井巷掘进坡度的偏差不得超过±1‰。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相邻两检查点自腰线至轨面(或底板)垂直
距离之差与该两检查点距离之比。
主控项目:爆破、临时支护、规格、坡度
29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Ⅱ一般项目
7.2.6壁座(或支撑圈)、水沟(含管线沟槽)、设备基础掘
进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6的规定。
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检验方法
(mm)
壁座 高度 0〜100
1 挂中心线或腰线尺量.掘进
(或支撑圈) 宽度 -50〜+200
后现场实测,做好罐工检
长度 -25〜+150
查记录;中间、竣工验收
2 设备基础 宽度 -25〜+150
时,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深度 0〜+150
挂中线尺量巷道中线到水
水沟 沟内沿距离、宽度、深度
3 中心位置 -50〜+100
(含管线沟槽) 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
查点,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298
149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3裸体井巷掘进工程
Ⅰ主控项目:爆破、规格、坡度
7.3.1当采用钻爆法施工时,裸体井巷掘进工程应采用光面爆
破,爆破图表应齐全,爆破参数的选择应合理。光面爆破施工应
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规范和爆破图表抽查施工记录或现场实查。
7.3.2裸体井巷掘进断面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7.3.3裸体井巷掘进坡度偏差不得超过±1‰。
主控项目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29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7.3.2裸体井巷掘进断面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2的规定。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有提升 0〜150
1 立井 井筒掘进半径
无提升 -50〜+150
主要巷道 0-150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宽度 一般巷道 -50〜+150
斜井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2 平硐
卷道 主要巷道 0-150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高度 一般巷道 -3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200
宽度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50
3 硐室
高度 腰线至理、底板距离 非机电硐室 -20〜+150
300
150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Ⅱ一般项目
7.3.4裸体巷道掘进中光面爆破周边眼痕率不应小于6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0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8.1模板工程
8.1.5对立井普通法凿井单层混凝土井壁和冻结法凿井外层钢
筋混凝土井壁,采用整体移动式钢模板在井下首次组装的允许偏
差应符合表8.1.5的规定,在浇筑混凝土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
等单位共同检查验收。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半径 10~40
上下口垂直 ≤10
302
151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1.8支模时应保证混凝土厚度,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井为-50mm;
2、斜井、平硐、巷道、硐室均为-30mm。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最小值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0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3混凝土工程
Ⅰ主控项目: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砂石、水、配合比、
强度 口诀:原材料强度配合比
8.3.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出厂日
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水泥以及认为质量可疑的水泥,应复查试验。
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
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
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304
152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3.2混凝土中掺用化学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
范》GB5011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8.3.3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或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的规
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检报告。
30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3.4混凝土用砂、石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
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的有关规定。砂、石到场
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每月
抽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检报告。
8.3.5拌制混凝土用水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
标准》JGJ63的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质化验报告。
306
153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3.6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并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
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强度配合比试验报告。
8.3.7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
试验后确定,其性能应在满足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达到设计的要
求。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8.3.8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强度检验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E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混凝土抽样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30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Ⅱ一般项目
8.3.9混凝土浇筑后,应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除冻结井筒外层井壁混凝土外,其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
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掺用缓凝型外
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2、预制钻井井壁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洒水、保湿养护;冻
结段采用滑升模板浇筑的内层井壁,拆模2h后,应洒水保湿养护,
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温度基本相同。
308
154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4混凝土支护工程
Ⅰ主控项目:强度、配制、断面规格、壁厚、表面质量、充
填材料、硐室漏水量、防水防渗
8.4.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进行检验。
8.4.2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
土强度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作为处理的依据。
30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0.1:标准试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
1、标准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用钢模制作成边
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
制作。制作的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d后进行试压。
310
155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0.1:标准试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
1、标准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用钢模制作成边
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每组3个试件应在同一盘混凝土中取样
制作。制作的试件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28d后进行试压。
31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井巷支护施工中预留混凝土标准试件的数量应符合表E.0.1
的规定。
序号 工程种类 工程量 试件数量 备注
每浇筑20m~30m或
1 立井、暗井 不少于1组
20m以下的独立工程
斜井、平硐、巷 每浇筑30m~50m或 1、混凝土试件
2 不少于1组
道 30m以下的独立工程 每组3块;
浇筑1000m³以上 不少于5组 2、混凝土所用
的骨料、水泥
3 硐室 浇筑500m³~1000m³ 不少于3组
品种、配合比
浇筑500m³以下 不少于2组 及工艺变化时
,应另行取样
设备基础、地坪、
每浇筑100m³或100m³
4 道床、水沟、沟 不少于1组
以下的独立工程
槽、台阶
312
156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选用非标准试件时,试件最小尺寸应根据混凝土配比试验
骨料粒径或骨料最大粒径,按下列规定选定:
1)骨料最大粒径为31.5mm时,选用100mm的立方体;
2)骨料最大粒径为37.5mm时,选用150mm的立方体;
3)骨料最大粒径为63mm时,选用200mm的立方体。
31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0.2:井巷支护工程混凝土强度应按下列规定检验:
①3个试件或5个芯样试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相比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取中
间值。
代表值
③一组试块或芯样中最大和最小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中间值
的15%时,或因试件外形、试验方法不符合规定的试件,其试件强
度不应作为评定的依据。
C55及以下试件:
①任一级中的任一组试件强度的代表值不低于设计值的1.15倍;
②每一组中任一试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值的95%。
合格标准
取芯:
①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8%;
②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等级值的80%。
314
157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采用非标准试件时,应将非标准试件的抗压极限强度按表
E.0.2换算成标准试件强度。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 强度的尺寸换算系数
31.5 100×100×100 0.95
37.5 150×150×150 1.00
63 200×200×200 1.05
31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E.0.3:当混凝土强度不符合本规范附录E.0.2条规定时,可以
从结构中钻取混凝土芯样或用非破损检验方法进行检查。
如仍不符合要求,应对完成的结构,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
安全度并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
E.0.4:混凝土结构取芯试验结果符合下列规定时,结构实体
混凝土强度可判定为合格:
1、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
强度等级值的88%;
2、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
等级值的80%。
316
158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4.3在地面配制混凝土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季施工应有防雨措施;
2、寒冷季节施工,冻结段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内层井壁不得
低于10℃,外层井壁不得低于15℃;预制钻井井壁应有防寒防冻
措施;
3、炎热季节施工应采取防暴晒措施,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得超
过30℃。
8.4.4井巷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支护工程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8.4.4的规定。
31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表8.4.4:井巷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支护工程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
有提升 0~50
1 立井 井筒净半径
无提升 ±50
主要巷道 0~50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净宽 一般巷道 -30~+50
斜井平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30~+80
2
硐巷道 主要巷道 0~50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净高 一般巷道 -30~+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80
机电硐室 0~50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非机电硐室 -30~+50
3 硐室
机电硐室 0~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非机电硐室 -30~+5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线尺量实查。
318
159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4.5井巷混凝土支护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井局部(连续长度不得大于井筒周长1/10、高度不得大
于1.5m)应为-50mm;
2、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局部(连续高度、宽度1m范围
内)应为-30mm。
8.4.6混凝土支护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无明显裂缝,1㎡范围内蜂窝、孔洞等不超过2处。
31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4.7壁后充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充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井壁后充填饱满密实,无空帮现象;
2、斜井、平硐、巷道、硐室的壁后充填基本饱满密实,无明
显空帮、空顶现象。
检查数量:逐模检查;抽查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20
160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8.4.8防水、防渗混凝土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
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的规定。
检查数量:逐模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
规定选检查点和检测点。
检验方法:现场实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8.4.9建成后的井下硐室漏水量及其防水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
范附录G表G.0.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实测、观察。
32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录G:立井井筒、斜井(平硐)以及硐室工程建成后总漏水
量及防水标准
G.0.1:建成后的立井井筒总漏水量应符合表G.0.1的规定。
序号 项目 总漏水量(m³/h) 检验方法
H≤600m ≤6.0
普通法或 不得有
1 注浆法施工的 ≤6+(H-100) 0.5m³/h以上 一昼夜实
H>600m
井筒段 /100 的集中出水孔 测3次井筒
漏水量,
2 钻井法施工的井筒段 ≤0.5
取平均值,
h≤400m ≤0.5 不得有集中出
并观察检
冻结法施工的 水孔和含砂的
3 0.5[1+(h-400) 查
井筒段 h>400m 水孔
/100]
注:H为井筒深度(m),h为冻结法施工的井筒段深度(m)
322
161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0.2:建成后的斜井(平硐)总漏水量应符合表G.0.2的规定。
序号 项目 总漏水量(m³/h) 检验方法
1 顶部 无明显淋水
一昼夜实测3次
2 L≤2000m ≤50 顶部不得有
井筒漏水量,取
0.5m³/h以上的
平均值,并观察
3 L>2000m ≤50+(L-2000) 集中出水孔 检查
×3/100,且≤100
注:
1、L为斜井(平明)长度(m),
2、总漏水量不符合本表的规定时,防治水工作由设计单位编制防治
水专项设计后实施.
32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0.3:建成后的硐室总漏水量及防水质量标准应符合表G.0.3
的规定。
序号 等级 硐室名称 硐室防水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计算机房、有集中控制和有
电视的调度室、爆炸材料库、不允许渗水、支护结构
1 一级 观察检查
主变电所 表面无湿渍
口诀:嫉妒猪料
主排水泵房、绞车房、运输
不允许漏水,支护结构
机机头硐室、采区变电所、
2 二级 表面有少量偶见湿渍或 观察检查
消防器材硐室
小水珠
口诀:小蔡头睡觉
有少量漏水点,但不得
破碎机硐室、机车修理硐室、
3 三级 有线流,每昼夜总漏水 观察检查
装载硐室、井底煤仓
量小于m³
有漏水点,但不得有线 观察检查,实
4 四级 其他硐室 流,每昼夜总漏水量小 测3次,漏水
于0.2m³ 置取平均值
324
162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锚喷支护工程
9.1锚杆支护工程
主控项目:口诀:杆固装吧
主控项目 内容 检查
锚杆的杆体 材质、品种、规格、强 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
1
及配件 度 1500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
材质、规格、配比、性
2 锚固材料 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
能
于一次
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 每循环中逐根安装检查;中间、
3 锚杆安装 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得小 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
于100N∙m 规定选检查点。
每20m~30m,锚杆在300根以
下,取样不少于1组,每增加
4 锚杆的抗拔力 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1~300根,多取样1组。
设计或材料变更,另取样一组。
每组不得少于3根。
32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锚喷支护工程
9.1锚杆支护工程
Ⅰ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 内容 检查
1 净断面规格 主要0~150mm
2 锚杆间排距 允许偏差应为±100mm
3 锚杆孔的深度 锚杆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0~50mm
锚杆孔的方向与井巷轮廓线的角度或预 按附录B
4 锚杆孔方向 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不应小于
75°
不应大于50mm
5 锚杆外露
爆破材料库成巷后,锚杆不得外露
326
163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
检查项目 内容 检查
每1500根或不足
锚杆 材质、规格、承载
1500根抽样检验不
锚索 力
应少于一次
每循环中逐孔检查;
锚固材料 中间、竣工验收时,
主控项目 锚固方式 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
口诀 定选检查点
杆固与孔深 偏斜角不应大于设
钻孔方向
计值的3°
按附录B
不应小于设计值的
安装深度
95%
不应小于设计值的
预应力值
90%
允许偏差应为
一般项目 间距、排距
±100mm
32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3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主控项目 内容 检查
水泥、水、 进场后抽样检查不应少于
1 对使用水源应做PH值检验
骨料、外加剂 一次
2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
取样:钻取法、喷大板试
3 抗压强度 附录F
验法以及凿方切割法;
挂线测量法、激光测距法、
4 净断面规格
超声波测距法;
局部不应小于设计值90% 有钎探法、打孔测量或取
5 厚度
在检查点断面内均匀选3个测点 芯法检测;
6 防水 附录G
一般项目:喷射混凝土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应小于10%。
328
164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附录F:喷射混凝土试件(或芯样)数量
序号 工程种类 工程量 试件(或芯样)数量
备注
1 立井、暗井 每20m~30m 不少于1组
每组试件3块,
2 斜井、平硐、巷道 每30m~50m 不少于1组 芯样每组5块,
应在标准条件
1000m³以上 不少于5组 下养护;
3 硐室 500m³~1000m³ 不少于3组 材料或配合比
变更时,应另
500m³以下 不少于2组 作一组
4 其他独立工程 100m³以下 不少于1组
喷射混凝土试件的制作方法:钻取法、喷大板试验法、凿方
切割法有疑义时实测:点荷载试验法或拔出试验法。
32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F.0.3:喷射混凝土试件的制作方法:
1、钻取法。
用钻取机在已喷好的经28d养护的实际结构物上,直接钻取直
径50mm、长度大于直径1.1倍的芯样,用切割机加工成两端面平
行的圆柱体试件进行试验。
330
165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喷大板试验法。
标准试件应按下列方法进行制作:
1)标准试件应采用从现场施工的喷射混凝土板件上切割成要
求尺寸的方法制作,模具尺寸为450mm×350mm×120mm(长
×宽×高)其尺寸较小的一边为敞开状。
33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标准试件制作应符合下列步骤:
①喷射作业面附近,将模具敞开一侧朝下,以80°(与水平面
的夹角)左右置于墙脚;
②先在模具外的边墙上喷射,待喷射操作正常后,将喷头移
至模具位置,由下而上,逐层向模具内喷满混凝土;
③将喷满混凝土的模具移至安全地方,用三角抹刀刮平混凝
土表面;
④在巷道内潮湿环境中养护1d后脱模,将混凝土大板移至实
验室按标准条件下养护7d;用切割机去掉周边和上表面(底面不
可切割)后,加工成边长100mm的立方体试件,立方体试件的允
许偏差为:边长±1mm,直角≤2°。
332
166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加工后的边长为100mm的立方体试件继续在标准条件下
养护至28d,方可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3、凿方切割法。
在已喷好的经14d养护的实际结构物上用凿岩机打密排钻孔,
取出长350mm、宽150mm见方的混凝土块,用切割机加工成
100mm×100mm×100mm的立方体试件,养护至28d,进行试
验。
33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F.0.4对喷射混凝土强度有疑问时,宜进行喷射混凝土实体强
度检测,检测方法宜采用点荷载试验法或拔出试验法,点荷载或
拔出试验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锚喷支护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MT/T5015的规定。
334
167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年二建】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立井
混凝土井壁局部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mm。
A.30
B.40
C.50
D.60
【答案】C
33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22年二建】关于立井井筒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的说法,
正确的有()。
A.每30~50m井壁留1组混凝土试件,每组3块,任一试块的
强度不得低于设计的95%
B.井壁混凝土强度可采用超声波法复验
C.混凝土井壁的表面每平方米范围内蜂窝、孔洞等不超过2处
D.混凝土支护的井壁,有提升的井筒净半径允许偏差为
0~50mm
E.井筒建成后,深度小于600m的总漏水量不得大于10m³/h
【答案】BCD
336
168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年二建】关于裸体井巷掘进工程质量要求的说法,错
误的是()。
A.钻爆法掘进施工应采用光面爆破
B.基岩掘进临时支护质量要求属于其主控项目内容
C.掘进坡度偏差应由腰线与轨面或底板之间的距离确定
D.掘进断面规格的质量要求属于其主控项目内容
【答案】B
33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6年二建】裸体巷道掘进要求实施光面爆破,其周边眼
的眼痕率不应小于()。
A.50%
B.60%
C.80%
D.70%
【答案】B
338
169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6年二建】根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属于
锚杆支护验收主控项目的有()。
A.锚杆拧紧扭矩
B.锚杆间排距
C.锚杆抗拔力
D.锚杆孔深度
E.锚杆外露长度
【答案】AC
33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钻井井筒工程
13.1井筒钻进工程
主控项目
13.1.1钻井临时锁口工程质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钻井锁口设计图,检查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
13.1.2钻进、测井质量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验收报告和钻进、测井记录。
13.1.3钻井泥浆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质量和试验记录。
340
170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1.4各级钻头的钻进最终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的200mm。
检查数量:每级钻头钻进到最终深度后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按组合钻具长度计算深度。
13.1.5钻进终孔的成孔偏斜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深度小于300m时,允许偏差值应为240mm;
2、深度大于300m时,允许偏斜率应为0.8‰。
检查数量:终孔钻头钻至最终深度后全面测井一次(每10m
为一测点),并做好测井记录。
检验方法:检查测井记录。
34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2井壁预制工程
主控项目
13.2.1预制井壁的质量应符合钻井井壁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13.2.2对水泥、钢筋、钢板等原材料进场,应按其品种、规格、
数量进行检查,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要进行复检。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13.2.3混凝土配合比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配合比设计、试验资料。
342
171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2.4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每节井壁必须留置
不少于一组标准养护试样。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13.2.5混凝土中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水质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的规定。
13.2.6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检查,其性能应满足设
计配合比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
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检验方法:检查含水率测试结果和施工配合比试验报告。
34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2.7预制井壁的规格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壁厚度应为0~20mm;
2、井壁内半径应为-30mm~+20mm;
3、井壁外径应为±20mm;
4、上下法兰盘的不平行度应为0~10mm;
5、节高应为±10mm。
检验方法:实际量测。
344
172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3井壁漂浮下沉工程
主控项目
13.3.1预制井壁连接件和预埋管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逐节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
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3.3.2预制井壁法兰盘的连接间隙不得大于40mm、内外两
侧应垫实焊牢,焊缝饱满,无砂眼、裂纹。
检查数量:逐节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
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4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3.3预制井壁钢板和法兰盘的防腐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逐节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
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13.3.4成井有效圆直径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查数量:逐节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
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346
173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3.5成井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
检查数量:成井完成后,测一次成井深度,并做好测井记录。
检验方法:实际测量;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测井记录。
13.3.6成井偏斜应满足下列规定:
1、深度小于300m时,允许偏差值应为120mm;
2、深度大于300m时,提升井允许偏斜率为0.4‰;非提升
井允许偏斜率应为0.6‰。
检查数量:成井每10m测斜一次和全井测斜一次,并做好测
斜记录。
检验方法:实际测量;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测斜记录。
34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4固井工程
主控项目
13.4.1壁后注浆所用材料的质量及其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注浆材料应按本规范附录H的有关规定检验,每批
注浆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应对浆液的配合比与注
浆量逐孔检测。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施工
检查记录。
348
174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4.2钻井段井壁总漏水量不应大于0.5m³/h;水中不应带泥
砂,且应无集中出水。
检查数量:注浆固井后检测一次(一昼夜测3次井壁总漏水量,
取平均值)。
检验方法: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测水记录,并现场实查。
13.4.3壁后注浆质量检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孔的单孔出浆量必须小于0.1m³,出水量必须小于
0.5m³/h;
2、历经24h后严禁继续增加,且水中严禁带砂。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
检验方法:实测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孔记录。
34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3.4.4壁后注浆管的规格、间距和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井壁漂浮下沉记录和壁后充填注浆记录。
13.4.5壁后注浆充填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锅底至井底车场连接处以上30m充填段的注浆充填量严禁
少于测算量的90%;
2、其他充填段的注浆充填量严禁少于测算量的80%。
检查数量:注浆充填后检查一次。
检查方法:检查壁后注浆充填记录,分段计算实际充填量和
设计充填量。
350
175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9年】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煤矿立井井筒的施工工作,
该井筒净直径6.5m,深度685m。
【问题】该井筒竣工验收时,井筒总漏水量应满足的验收标
准是什么?
该井筒竣工验收时,井筒总漏水量应满足的验收标准是:井
筒总漏水量≤6+(685-600)/100=6.85m³/h,不得有0.5m³/h
以上集中出水孔。
35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8年】建成后井下硐室防水质量标准,要求观察检查符
合“不允许滴水”的有()。
A.主排水泵房
B.装载硐室
C.井底煤仓
D.绞车房
E.电机车修配硐室
【答案】AD
352
176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15年】井下水泵房工程的防水标准是()。
A.不允许渗水,围护结构无湿渍
B.不允许滴水,围护结构可有少量偶见湿渍
C.有少量漏水点,每昼夜漏水量小于0.5L/㎡
D.有漏水点,每昼夜漏水量小于2L/㎡
【答案】B
35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20年】说明斜井井筒基岩段施工中锚杆支护工程验收的
主控项目及要求。
(1)锚杆杆体及配件材质、强度符合要求;
(2)锚固剂的材质及性能符合要求;
(3)锚杆安装扭矩不小于100N•m;
(4)锚杆的抗拔力不低于设计值的90%。
354
177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24年】
某施工单位承担一立井井筒工程该井筒净直径6.5m,井深
675m,根据地质资料显示,表土段为松散不稳定的冲积层、中间
夹有裂隙含水层,表土段深度为435m,采用冻结法施工。
事件3:井筒冻结段施工完毕后,监理单位对漏水量进行检测,
漏水量为1.3m³/h,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对
井壁进行注浆加固,后测得渗水量为0.5m³/h,因注浆加固,施工
单位造成费用损失8万元。监理单位认为此事故处理费用由施工单
位承担。
【问题】事件3中,监理单位做法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355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问题】事件3中,监理单位做法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合理。
理由:该段漏水量为1.3m³/h,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
范》,漏水量=0.5×(1+(435-400)/100)=0.675m³/h<
1.3m³/h。
施工单位井筒漏水量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该质量问题整改
所发生的损失均由承包单位承担,合理。冻结段漏水量不合格
356
178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23年】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煤矿主要运输巷道的施
工任务,工程包括650m石门和1200m大巷。巷道设计为直墙半
圆拱形断面,净宽4.5m、净高4.2m。
现场巷道断面检查中,随机抽查的1个断面实测结果如表4所
示。 表4锚网喷及钢轨加强支护段巷道断面规格实测结果
检查 项目 检查实测数据 检查结果
中线至左帮/mm 中线至右帮/mm 实测净宽/mm
上 2260 上 2270
净宽
中 2310 中 2230 B
下 2290 下 2260
半圆拱圆心至拱顶/mm 半圆拱圆心至底板/mm 实测净高/mm
中心 2280
净高
左肩 2210 2170 H
右肩 2350
注:该巷道道碴高度为200mm。
357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问题】锚网喷及钢轨加强支护段巷道的净宽B和净高H分别
是多少?该段巷道规格质量是否合格?说明理由。
加强支护段巷道的净宽B是4490mm,净高H是4250mm。
该段巷道规格质量合格。
因为支架支护巷道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为主控项目,检查点
中10个测点有2个测点不符合允许偏差要求,测点合格率为80%,
大于75%,该检查点应判定为合格。
358
1792025/2/28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023年】
设计表土段为钢筋混凝土双层井壁,基岩段为单层混凝土井
壁,混凝土强度等级C50。
事件一:冻结表土段施工井筒至54m时,进行了分部工程验
收。施工单位送检预留的2组共6块混凝土试件,试件检验报告显
示:第一组3个试件抗压强度为52MPa、54MPa、56MPa;第二
组3个试件抗压强度为48MPa、58MPa、60MPa。
【问题】事件一中混凝土第一组和第二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分别是多少?检验结果是否合格?说明理由。
(50×1.15=57.5;50×0.95=47.5)
359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问题】事件一中混凝土第一组和第二组试件的强度代表值
分别是多少?检验结果是否合格?说明理由。
(1)第一组抗压强度代表值为54MPa,每组标准试件或芯
样抗压强度代表值应为3个试件试压强度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
取整数)。
(2)第二组抗压强度代表值为58MPa,一组试件或芯样最
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时,可取中间
值为该组试件强度代表值。
(3)第一组不符合验收要求,第二组符合验收要求。
①任一组试件强度的代表值不低于设计值的1.15倍;
②每一组中任一试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值的95%。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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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划分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7.1冲积层掘进工程
掘进工程 7.2基岩掘进工程
7.3裸体井巷掘进工程
8.1模板工程
8.2钢筋工程
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
8.3混凝土工程
8.4混凝土支护工程
9.1锚杆支护工程
锚喷支护工程 9.2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
9.3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13.1井筒钻进工程
13.2井壁预制工程
钻井井筒工程
13.3井壁漂浮下沉工程
13.4固井工程
361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工程划分: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主控项目75%;一般项目70%
立井:3个/20m;断面8个厚度3个
附录B检查点测点
斜井、巷道、硐室:3个/25m;拱10/圆4/梯8
立井:普通法凿井0~250
7.1冲积层掘进工程 冻结法凿井:前0~400/后0~200
斜井/平硐:宽度0~300/高度0~400
立井:-30 ~150
掘进工程
7.2基岩掘进工程 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宽度-30~150/高度-30~200
坡度的偏差±1‰
主控项目:爆破、规格0 ~ 150、坡度1‰
7.3裸体井巷掘进工程
一般项目:周边眼痕率≥60%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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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半径10-40;垂直10
8.1模板工程
厚度:立井-50/斜井、平硐、巷道、硐室-30mm
保证项目:原材料强度配合比
8.3混凝土工程
养护:混凝土7/14d;钻井拆模2h
钢
Ⅰ主控项目:强度、配制、断面规格、壁厚、表面质量、
筋 充填材料、硐室漏水量、防水防渗
砼 标准试件:150mm/每组3个/标养28d
工 预留数量:立井、暗井20~30m;斜井、平硐、巷道30~50m;硐室2/3/5
程 试件规格:31.5(100)/37.5(150)/63(200)
代表值:平均/取中/作废
8.4混凝土支护工程 合格标准:1.15/0.95;钻芯0.88/0.8
折算系数:100(0.95)/150(1)/200(1.05)
断面(立井/斜井/平硐/巷道/硐室/半径/净宽/净高/有提升/主要):0~50
厚度偏差:立井局部-50mm;斜井、平硐、硐室、巷道局部-30mm
表面质量:1㎡范围内蜂窝、孔洞等不超过2处
立井总漏水量:普通法或注浆法/钻井法/冻结法;斜井(平硐)漏水量
防水等级:一级(嫉妒猪料);二级(小蔡头睡觉);三级;四级
363
➢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主控项目:杆(1500)固(3000)装(100)吧(90%/20~30m/300)
净断面规格:0~150mm
9.1锚杆支护工程
锚杆间排距:±100mm
一般项目: 锚杆孔的深度:0~50mm
锚杆孔方向:75°
锚杆外露:50mm;爆破不得外露
锚 锚杆锚索:1500锚固材料;锚固方式:
喷 主控项目: 钻孔方向:3°;安装深度:95%
9.2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 预应力值:90%
支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间距、排距±100mm
护 水泥、水、骨料、外加剂
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
工
抗压强度:钻取法、喷大板试验法以及凿方切割法;
程 主控项目 净断面规格(锚杆一致):挂线测量法、激光测距法、超声波测距法
厚度:有钎探法、打孔测量或取芯法检测/3点90%
9.3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防水:附录G
一般项目:基础深度允许偏差应小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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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最终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的200mm
13.1井筒钻进工程
成孔偏斜:<300m时,240mm;>300m时0.8‰
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要进行复检
钻 每节井壁必须留置不少于一组标准养护试样
13.2井壁预制工程
厚度0~20mm;
井
允许偏差 内半径-30mm~+20mm;外径±20mm;
井
上下法兰盘的不平行度0~10mm;节高±10mm。
筒
法兰盘的连接间隙不得大于40mm
13.3井壁漂浮下沉工程
工 成井偏斜:<300m时,120mm;>300m时0.4‰/6‰
程 总漏水量不应大于0.5m³/h
壁后注浆:检查孔单孔出浆量<0.1m³,出水量< 0.5m³/h;
13.4固井工程
历经24h后严禁继续增加,且水中严禁带砂。
壁后注浆:井底车场连接处以上30m90%;其他80%
365
施工技术及安全
标准
9.2.1工业建筑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2煤炭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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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立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斜井与斜坡道施工质量验收
3.巷道与硐室施工质量验收
4.非煤露天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尾矿设施施工质量验收
367
➢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立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1)掘进时,应每隔20〜30m用井筒中
心线校核激光光束一次,其偏差不应大于
15mm。
(2)凡与竖井井筒直接相连的各巷道、
硐室口,应与竖井井筒同时施工,并进行不小
于5m的永久支护。
(3)井筒掘进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井
筒光面爆破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②硬岩的眼痕率不应小于80%,中硬岩的
眼痕率不应小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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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斜井与斜坡道施工质量验收
(1)斜井、斜坡道施工中应标设中线及腰线。每隔25〜
30m设中线1组,每组不应少于3条,中线点间距宜为2m;腰线应
紧跟工作面,每组腰线的间隔宜为5m;每隔100m应对中线和腰
线进行1次校核。
(2)井巷掘进坡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斜井、巷道每掘
进50m作为一段检查一次。
(3)现浇混凝土支模时应保证混凝土支护设计厚度,斜井、
斜坡道、平硐、巷道、硐室局部支护厚度,均不得小于设计值
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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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巷道与硐室施工质量验收
(3)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低于1.2MPa;
②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湿润,
但不得有积水;
③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或10〜
15mm厚与混凝土内除粗骨料外的其他成分相同配合比的水泥砂
浆;④混凝土应仔细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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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3非煤矿山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立井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斜井与斜坡道施工质量验收
3.巷道与硐室施工质量验收
4.非煤露天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5.尾矿设施施工质量验收
371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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