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事 业 单 位 考 试
公 共 基 础 知 识
高频考点
成公教育 编著
成 公 出 品.................................................................................................................
政治篇 1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1
第一节 哲学概述..............................................................................................................1
第二节 物质和意识..........................................................................................................3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4
第四节 认识、实践..........................................................................................................7
第二章 毛泽东思想概论....................................................................................................9
第一节 旧民主主义革命..................................................................................................9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11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8
第四章 中共党史..............................................................................................................22
..............................................................................................................
经济篇 30
第一节 西方经济学........................................................................................................30
第二节 政治经济学........................................................................................................31
..............................................................................................................
公文篇 34
第一节 公文概述............................................................................................................34
第二节 公文格式............................................................................................................36
第三节 行文规则............................................................................................................43
......................................................................................................
历史文化篇 48
第一章 中国古代史..........................................................................................................48第二章 世界史..................................................................................................................58
第三章 文化......................................................................................................................62
..............................................................................................................
法律篇 69
第一章 法理学..................................................................................................................69
第一节 法的概述............................................................................................................69
第二节 法的要素............................................................................................................70
第三节 法的运行............................................................................................................71
第四节 法的效力............................................................................................................74
第二章 宪法......................................................................................................................75
第一节 宪法概述............................................................................................................75
第二节 国家机构............................................................................................................76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81
第四节 国家基本制度....................................................................................................83
第三章 民法......................................................................................................................87
第一节 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行为................................................................................87
第二节 民事权利............................................................................................................88
第四章 刑法......................................................................................................................95
第五章 行政法................................................................................................................104
....................................................................................................
生活常识篇 116政治篇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 哲学概述
高频高频考点一:哲学的基本问题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思维和存在,物质和精神何者是本原即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的
这属于哲学的本体论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
第一方面
标准。
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即人的思维能否认识以及如
哲学基本问题的
何认识现实世界的问题。这属于哲学的认识论的问题。这可以将
第二方面
哲学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高频考点二: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
凡是主张物质自然是本原,物质第一性,意识或精神第二性,坚持“从物到
感觉和思想”认识路线的哲学派别就是唯物主义。
认为世界的本原是 观点有:
某一种或某几种原初物 1. 水是万物之源
唯
物 质,如水、火、气等。 2.世界的本原是阴阳五行—
主 1.古代朴素唯物
义 朴素唯物主义坚持了物 —金木水火土
主义
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3.“气”一元论
的在正确观点,但是具 4.“原子论”
有非科学性、直观性和 5.古印度:“地水火风”
猜测性的缺陷。
1又称机械唯物主义,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关于原子是
物质最小单位的认识,把物质归结为原子,认为原子的
2.近代形而上学
属性就是一切物质形态的共同属性。
唯物主义
主要缺陷: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孤立、静止、片
面)、不彻底性(历史观是唯心的)
3.辩证唯物主义 现代唯物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
和历史唯物主义 现了物质统一性原理。
把人的主观精神看 观点:
成是世界的本原,是第 1.万物皆备于我(孟子)
一性的,主观精神创造 2.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王阳
1.主观唯心主义 一切、决定一切。 明)
3.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观念
的集合、对象和感觉原是一种
东西。
唯
把“客观”精神当 观点:
心
主
成世界的本原,认为某 1.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
义
种客观的精神或原则是 2.万物皆是一理
先于物质世界而存在的 3.世界是绝对观念的异化
2.客观唯心主义 本体,而物质世界不过 4.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
是这种客观精神或原则 子
的外化或表现。前者是 5.世界是上帝意志的创造物
本原的、第一性的,后
者是派生的、第二性的。
2第二节 物质和意识
高频考点一: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
概念
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唯一特性 客观实在性
①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的客观实在。
概念解析 ②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③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高频考点二:意识的本质与能动作用
从起源看,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劳动在意识的产生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劳动是促使猿向人转化、猿脑向人脑
产生 转化、动物心理向人类意识转化的决定性因素。从无生命物质的机械的、物
理的、化学的反应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从刺激感应性到动物的感觉和
心理;从动物心理到人类意识。
①是人脑特有的机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产生的生理基础)
本质
②是对客观世界的能动的反映。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①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能
动 ②意识活动是一个能动创造性过程。
作
用 ③意识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
④意识对人体生理机能活动的控制。
高频考点三: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
客 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律 观
规
自然规律 是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3是通过人们的活动表现出来的社会生活过程诸现象间的本
社会规律
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
主
观 和活动。
能
动
首先:必须尊重客观规律性;
性
其次:在尊重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第三节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高频考点一: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一)事物的普遍联系
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
含义
系
特征 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普
遍
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性
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多样性 直接与间接系;必然与偶然联系;因果联系;整体和部分联系
相互联系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整体与部分 ①整体和部分是相互依赖的;②整体不简单的等于各个孤立部分的总
和
(二)事物的永恒发展
事物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低级到高级,由旧物质到新物质的运动变化
过程。事物的发展原因是事物联系的普遍性,事物发展的根源是事物的内
含义
部矛盾,即事物的内因。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
质的根本属性,而向前的,上升的,进步的运动即是发展。
4实质 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即新事物取代旧事物。
高频考点二: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①对立统一规律;②质量互变规律;③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动力和源泉)
【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对立统一即矛盾,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
概念 系的哲学范畴,以其深刻性而贯穿在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对立和
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基本 同一性 是指矛盾双方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属性 斗争性 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
例外 促进、共同发展。
和谐状态
状态 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和谐的本质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
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
普遍性 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
共性 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矛盾的普 每一个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个矛盾的每一个方面各有其特点
遍性和特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情形:
殊性及其 特殊性 ①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相互关系 个性 ②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
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
和作用。
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变化的根据,事物发展的根本原
矛盾在事 内因
因。
物发展中
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
的作用 外因
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5内外因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
的关系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二)质量互变规律——(基本形式和状态)
质 是一事物区别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 是事物的规模、速度、程度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是 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的两端叫
度
关节点或临界点,超出度的范围,一物就转化为他物。
两者 事物的量和质是统一的,量和质的统一是在度中得到体现的,启示我们要坚
关系 持适度原则。举例:工作中不能一刀切;掌握火候、注意分寸、过犹不及
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
量变
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
质变
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②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③量变和质变是相互
两者 渗透的。举例: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勿
关系 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绳锯木断,水滴石穿;集腋成裘,积沙成丘;为山九仞,
功亏一篑;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防微杜渐;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磨杵成针。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肯定的方面和否定的方面。
肯定因素 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
否定因素 促成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
辩
①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结果。
证
否
②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从旧质
定
观
到新质的飞跃。
基本内容
③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孕育产生于旧事物,新旧
事物是通过否定环节联系起来的。
④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
6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①事物以其内在矛盾为动力,从自我肯定到自我否定,又到否定
之否定。②从事物发展过程看,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便形
否定之否定
成一个展周期;③从表现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
即曲折前进的过程。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形成一个周
期,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
性的统一。
要求 我们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反对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的形而上学否定观。
第四节 认识、实践
高频考点一: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活动是以改
含义 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
程。
主体 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要素 客体 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中介 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②实践是发展的动力
二者之间的关系
③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高频考点二:认识的本质
认识发生的基础 以工具性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7①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的本质 ②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
③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高频考点三:认识的基本规律
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
感性认识
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
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
理性认识
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①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
辩证关系 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
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是螺旋式的曲折上升运动,实践、认识、再
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都进入了高一级的程度,
认识的不 这就是人类认识发展的道路和规律。
断反复和 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
无限发展 ①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
②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经过
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
8第二章 毛泽东思想概论
第一节 旧民主主义革命
高频考点一:列强侵略
时间 1840—1842年
条约 《南京条约》
(1)五口通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2)割让香
鸦片战争 内容
港岛给英国;(3)赔款银元2100万;(4)协定关税。
林则徐: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第一人。
人物
魏源:《海国图志》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
第二次 时间 1856—1860
鸦片战争 结果 英、法发动,火烧圆明园,《天津条约》、《北京条约》
时间 1894年(日本蓄谋已久)
条约 《马关条约》大大加速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
甲午中日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战争
内容 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允
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时间 1900——1901
八国联军
条约 《辛丑条约》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半封建化社会
侵华战争
内容 赔款4.5亿两,设定东交民巷为使馆界,清府严禁中国人民反帝
高频考点二:救亡图存
太 阶级 农民阶级
平
动 天
标志 1851年金田起义
国
运
发展 1853年定都天京 1856年天京事变
9失败 1864夏,湘军攻陷天京
探索 《天朝田亩制度》、《资政新篇》
一个派别 洋务派
两个口号 自强、求富
三支海军 北洋、南洋、福建
洋
务 四项内容 军事工业、民用工业、海军、新式学堂
运
动 五名代表 恭亲王奕、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
安庆内军械所、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江南制造总
六大企业
局、汉阳铁厂、湖北织布局
失败标志 甲午战争中北洋海军全军覆没
阶级 资产阶级维新派
戊
戌 主要人物 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
变
法 重要事件 1895年公车上书,1898年百日维新
失败原因 资产阶级维新派力量过于弱小,即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阶级 资产阶级革命派
人物 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
1894年,成立兴中会(檀香山);
辛 1905年8月,成立中国同盟会(东京),纲领“驱除鞑虏,
亥
革 主要历程 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命
1905年11月,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将同盟会纲
领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后被称为三民主义。
黄花岗起义:1911年4月27日,黄兴带领,于广州起义
革命
武昌起义:1911年 10月 10日
新 开始 1915年《青年杂志》(次年改名为《新青年》)
文
化
口号 民主、科学
运
动
人物 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
10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
高频考点一:五四运动
导火线:巴黎和会外交失败
时间:1919年5月4日
意义:标志着中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迈向新民主主义革命
注:一战导火索奥匈帝国王储费迪南大公夫妇在萨拉热窝被刺杀;一战结束后胜利的协约国集团在
巴黎和会上签订《凡尔赛和约》
高频考点二: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1921-1927)
毛泽东思想的萌芽:新民主主义思想的提出
会议 主要内容
时间 1921年7月23-31日
中 地点 上海、浙江嘉兴
共
一 人数 13(出席人数)、53(代表人数)
大
内容 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职务 中央局书记:陈独秀 组织委员:张国焘 宣传委员:李达
时间 1922年7月
中 地点 上海
共
二 ⑴最高纲领: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大
内容 ⑵最低纲领: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
主共和国。
时间 1923年6月
中
共 地点 广州
三
大 中心议题是国共合作问题(共产党员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共产党在
内容
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保持独立性:党内合作)
11时间 1924年1月
国
民
地点 广州
党
一
内容 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新三民主义)
大
标志 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
时间 1925年1月
中
共
四 地点 上海
大
内容 提出了中国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
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领导权;无产阶级领导权中心问题是无产阶级对农
民的领导。
毛泽东思想萌芽时期的著作
作品 时间 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各阶 指出分清敌友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谁是我们的敌人,
1925.12
级的分析》 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中国革命的首要问题。
《湖南农民运动
1927.3 分析了农民的各个阶层,提出了党在农村的阶级路线
考察报告》
高频考点三: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
毛泽东思想初步形成:土地革命前期(1927-1935)
原因 蒋介石四一二反革命政变;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被杀害
中
共 时间 1927年4月27日
五
大 地点 汉口
内容 批评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陈独秀
时间 1927年8月1日
南
昌
起 人物 周恩来
义
标志 在江西南昌举行武装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的第一枪
12原因 汪精卫于武汉发动七一五反革命政变
八 时间 1927年8月7日
七
会 地点 汉口
议
批评陈独秀右倾错误,选举中央政治局常委瞿秋白;
内容
毛泽东会上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决定发动秋收起义。
1927年9月9日,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
三湾改编:建立共产党各级组织,将党的支部建在连上;
秋 主
收 要 党指挥枪、官兵平等、支部到连
起 事
义 件 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成为党建设新型人民军队的开端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部抵达井冈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
根据地,点燃中国工农武装割据的星星之火。
时间 1928年6月
中
共 地点 莫斯科
六
大 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分析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制
内容
定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统一全党思想,发展革命力量。
古 时间 1929年12月下旬
田
会 规定红军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必须担负起打仗、筹款和做群众工
议 内容
作这三位一体的任务,着重强调加强思想建设的重要性。
1931年1月,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在上海召开,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占统治地位。
九
13
·
时间 1931年9月18日
九·一八事变(又称奉天事变、柳条湖事件)是日本在中国东北蓄意
制造并发动的一场侵华战争,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开端。1931年9
一
八 简述 月18日夜,日本借口柳条湖事件炮轰沈阳北大营,是为“九·一八
事变”,至1932年2月,东北全境沦陷。标志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
的开始,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东方战场的序幕。
长征 时间 1934年10月~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原因 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占统治地位
标志 1934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长征
时间 1935年1月
遵 批评了左倾错误,成立三人军事小组: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
义 内容
会 主要解决军事和组织问题。
议
关键时刻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标志着中国共产
意义
党从幼稚走向成熟。
1935年,日本在华北制造了一系列事端,即“华北事变”
瓦 主
1935年12月9日,北平学生举行抗日游行,口号“反对华北自治运
窑 要
堡
动”、“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停止内战,一致对外”等。
会 事
议 件
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的
决议》确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
西安
时间 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逼蒋抗日
事变
毛泽东思想初步形成时期的著作
作品 时间 主要内容
《中国的红色政权
1928.10 提出红色政权存在发展的原因和主客观条件
为什么能够存在》
《井冈山的斗争》 1928.11 首次提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理论
初步形成农村包围城市,夺取全国胜利的革命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1930
道路理论
首次提出思想路线,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
《反对本本主义》 1930.5
言权
《总政治部关于调查人
1931.4 提出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
口和土地状况的通知》
高频考点四:抗日战争时期( 1937-1945)
14毛泽东思想成熟:土地革命后期抗日战争时期(1935-1945)
七七事变 1937.7 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洛川会议 1937.8 《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六届六中
1938 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一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全会
《共产党 提出三大法宝的理论体系。
1939.10
人发词》 (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的建设)
皖南事变 1941.1 叶挺被扣押,项英、周子昆被杀害
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
延安整风 1941-1945 内容: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中心)、反对宗派主义
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
《论联合政府》,毛泽东思想被确立为指导思想。
中共七大 1945.4 提出党的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践,密切联系群众,批评
与自我批评
1945.8.14,日本天皇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
日 主 1945.8.15,以广播“终战诏书”形式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
本 要
投 历 投降;
降 程
1945.9.2,举行向同盟国投降的签降仪式
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开 时间 1943年11月22日至26日
罗
宣 中美英三国首脑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在开罗举行会议,
言 相关内容
日本从中国得到的所有领土,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
时间 1945年7月26日
波
茨
杜鲁门、蒋介石、丘吉尔联合发表《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
坦
公
相关内容 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
告
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
15其他小岛之内。
重庆谈判 1945.8.28 国共两党签署了《双十协定》
毛泽东思想成熟时期的著作
作品 时间 主要内容
《矛盾论》 1937.8 为了克服党内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著
《论持久战》 1938.5 批评“中国必亡论”和“中国速胜论”错误观点
《战争和战略问
1938.11 将农村包围城市作为革命道路确定了下来
题》
《中国革命和中国
1939.12 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全新的科学概念
共产党》
《新民主主义论》 1940 完整的阐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体系
《关于领导方法的 提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口号,并比较
1943
若干问题》 系统的阐述了群众路线
高频考点五:解放战争继续发展
毛泽东思想继续发展:1945~1949
《 时间 1948.4
在
晋 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土地改革路线;首次提出“中
绥
干
华人民共和国”的概念。
部
会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
议
内容
上
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的
讲
话 土改的总路线: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
》
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16时间 1948年9月~1949年1月
三大战役
战役 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平津战役;渡江战役(1949.4.23南京)
时间 1949.3(西柏坡会议)
⑴两个转折:
七 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了城市,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
届
二 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
中 内容
全 ⑵两个务必:
会
“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
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意义 首次明确提出执政党建设
论
人民“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
人
民
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
民
1949.6
主
组成自己的国家,对人民内部实行人民民主制度,对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
专
政
阶级实行专政。二者结合,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时间 1949年9月
响应1948年五一口号: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在纪念五一国际
中
国 原因 劳动节的口号中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
人
民 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政
治 1.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
协
商 2.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
会
议 内容 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
3.民族政策、外交政策。
4.制定《共同纲领》
17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第一节 邓小平理论
高频考点一:邓小平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会
阶段 时间 主要内容
议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中共中央提出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
都坚决维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历
史 1978年 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由此,引发
背
景 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全国性大讨论。
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十八位农民以“托孤”的方式,冒着极大的风险,立下生死
状,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
对指导思想进行了拨乱反正,重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
1的.思想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确定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方
针; 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
须完整2.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
初
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
十 3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步 一
届
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全党
三
1978.12
中
形 全
4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会
做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
成
注:1979年7月,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
济特区,1984年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8年海南
成立经济特区,1990年开放上海浦东新区,1999年西部
大开发;2000年全面开放内陆省份;2001年加入WTO;
2003年振兴东北;2010年新疆喀什设为经济特区。2017
18年设立雄安新区。
十
一
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科学
届 1981
六 评价了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首次提出“初级阶段”。
中
逐 十 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
步
形 二 1982 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
成
大 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总依据、出发点、落脚点)
含义:①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②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正确认识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
问题。
十
起始点: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到社会
三 1987.10
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大
走
主要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
向 的矛盾
根本任务: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
成
基本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熟 全局性、步骤性:三步走
1.发展才是硬道理
2.社会主义本质论
南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
方
谈 1992.1 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
话
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问题,关键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的基础上进一步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19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三个有利于
①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②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③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4.市场经济
邓小平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
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
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
场都是经济手段”为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扫除了思想障碍。
十
四 1992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大
十 邓小平理论被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
五 1997.9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
大 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注:邓小平理论的灵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高频考点二:习近平思想总结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
书记首次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新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时
代
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
思
想
2017年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
形
成
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写入党章。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
20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
社会主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灵魂);
义核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主题);
价值体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精髓);
系 社会主义荣辱观(基础)
社会主 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义核心 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价值观 个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总依据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建设中 总布局 五位一体
国特色 总任务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社会主 战略布局 四个全面
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
两个重要时期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
一带一路三 共商、共建、共享
原则
一带一路总 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框架
丝路精神 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
高频考点三:新中国外交战略
台湾问题 一纲四目
建 三原则:“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外交
国 外
初 交 战略
期 问
题 1949.10.02与苏联建交。
1953年周恩来会见印度代表团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11955年参加,亚非首脑会议(万隆会议)提出求同存异
60年代 “两条线”外交战略;“两只拳头打人”。重点发展同亚非拉国家关系。
“一条线一大片”联美反苏的对外战略;1971年10月,26届联合国大会
70年代
恢复中国合法权利
无敌国外交、真正的不结盟
80年代
1982年,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90年代 韬光养晦,有所作为
本世纪 全方面,多层次的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四章 中共党史
中国近现代史革
时间 任务 领导 性质
命历程
旧民主主义革命 1840-1919 反帝反封 资产阶级 资产阶级革命
新民主主义革命 1919-1949 反帝反封 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革命
社会主义革命 1949-1956 反资反私 无产阶级 无产阶级革命
五四运动
五四运动是由于中国巴黎外交失败而产生的,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
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中下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
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
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
1919年爆发的以一批先进知识分子为先锋、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彻底的反帝反
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五四运动的爆发,标志着一场新的伟大的反帝反封建斗
争的开始,并由此引起了一场广泛的深层次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运动。
爆发的导火索:巴黎和会外交失败
巴黎和会是一战结束后的1919年,胜利的协约国集团为解决战争所造成的问题以及奠定战后
22的和平而召开的会议。和会上签订了处置德国的《凡尔赛和约》,确立了一战后由美、英、法等主
要战胜国主导的国际政治格局。
1920年8月陈独秀领导成立中国第一个上海共产主义小组。
1921年7月23日,中共一大在上海、浙江嘉兴召开,内容:确立党的名称为中
国共产党;确定党的奋斗目标是用无产阶级军队推翻资产阶级革命政权,实现共产
主义。党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和领导工人运动。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独秀为
书记)。出席大会的代表13人,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
1922年中共二大在上海召开。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正确分析了中
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
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
党的最高纲领: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
现阶段最低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立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
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1923年,中共三大在广州召开,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实现国
共合作,同时保持共产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上的独立性。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
开,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形成了新三民主义,标志着第一次国
共合作正式形成。
附注:旧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1925年四大召开,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
四大的缺点和不足是:虽然提出了领导权的问题,但对于如何争取领导权,缺乏具
体明确的方针,只讲对群众运动的领导权,而完全忽视了对政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
权。提出了农民是革命同盟军的问题,但没有提出土地革命这一解决农民问题的根
本思想。
注:无产阶级的领导权是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核心问题。区别新
旧两种不同范畴的民主主义革命,根本的标志是革命的领导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还是掌握在资产
阶级手中。无产阶级领导权的核心问题是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
1927年五大召开,大会虽然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但对争夺革命领导权所
23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如改造武汉国民党、改造武汉国民政府、组织和扩大党
对革命武装的领导等问题,均未做出切合实际的回答。大会对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
的实质和危害也缺乏深刻的认识。五大实际上并未解决挽救时局的问题。
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打响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对派第一枪。
1927年8月7日,“八七”会议,纠正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错误,确定开展土
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对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毛泽东提出“政权是
由枪杆子中取得的”思想。
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失败,决定转向井冈山。
三湾改编:确定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党支部可以建在连一级的单位上。
毛泽东在井冈山时期的著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明确提出:农村包围城市,
武装夺取政权。
1928年六大在莫斯科召开,中共六大制定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对后来中国革
命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次会议也存在着缺点,即对中间阶级的作用、反动
势力内部的矛盾缺乏正确的估计和政策,特别是对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农村革命根
据地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仍旧把城市工作放在全党工作的中心,这对中国革命的
发展起了消极的影响。
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召开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
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也称柳条湖事件,是1931年日本驻中国东北的
关东军发动的武装进攻沈阳的严重事件。九一八事变后的4个多月内,整个东北沦
为日本的占领地。抗日战争开始。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进行长征是在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
中央红军从江西瑞金一带出发,开始长征。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吴
起镇(今吴旗),实现了战略大转移。1936年10月,红四、红二方面军分别同红一
方面军在甘肃会宁、静宁将台堡会师,胜利结束了长征。红军长征的胜利,是中国
革命转危为安的关键。
1935年长征过程中,遵义会议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选举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三人军事领导小组,
24关键时刻解决了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
位,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成为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
折点。
1935年的一二·九运动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救亡民主
运动新高潮的到来。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发生后,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全面侵华战争,中国
人民也开始进行全国性抗战。
1937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
次日,蒋介石发表谈话,事实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在全国的合法地位。国共合作宣
言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标志着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正式形成
平型关大捷1937年9月25日,八路军第115师主力在晋东北平型关附近伏击
日军,歼敌1000余人,是华北战场上中国军队主动寻歼日军的第一个大胜仗。
1938年的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的领导地位,也
第一次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毛泽东《论新阶段》)。
大生产运动1939年2月,中共中央在延安召开了生产动员大会,毛泽东发出“自
己动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伟大号召,解放区军民开展了大规模
的群众性生产运动。
1940年,百团大战由总司令朱德和副总司令彭德怀指挥。
八路军在华北敌后发动的一次大规模的破袭作战。这次战役持续3个半月,八
路军参战部队有105个团20余万人,共作战1824次,毙伤日伪军2.5万余人,俘
敌1.8万余人,是抗战时期八路军发动的规模最大、参战人数最多的一次战役。
1941年根据地经济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进行了减租减息和大生产运动。
1942 年延安整风运动的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
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
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经过激烈的争论,签订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
纪要》,又名《双十协定》。
1945年七大在延安召开,大会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是七大做
25出的历史性贡献。大会把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概括为三大作风。
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老板,批评与自我批评。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投降书上签字,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9月3日被
确定为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1945年8月28日,毛泽东偕周恩来、王若飞抵达重庆,同国民党当局进行谈判。
谈判从8月29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国共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1946年6月26日,国民党军队以围攻鄂豫边宣化店为中心的中原解放区为起点,
向解放区展开大规模的进攻。全面内战由此爆发。
《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10月10日正式颁布。它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
共产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1948年辽沈战役是解放战争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战略决战的第一个战役。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5月1日颁布实施。
土地改革运动: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
革法》。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农村广泛展开。
到1953年春,中国大陆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都完成了土地改革。
抗美援朝战争中国人民志愿军为援助朝鲜人民抵抗美帝国主义武装侵略、保卫
中国安全而进行的正义战争。195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开
赴前线,同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1953年7月27日,交战双方签订了停战协定。抗
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为国内经济恢复和民主改革赢得了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三反” 运动:1951年12月至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
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
“五反”运动:1952年1月至10月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
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
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
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早在1949年《中国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有明确规定。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是民族区域自治走向法律化、制度化的第
一步。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3年由周恩来总理首次提出,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
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
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
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
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我国对农
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全国绝大
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
我国建立起来。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到1957年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在
中共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等主持制定的,“一五”计划建设时期是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1956年八大召开,大会正确分析了国内外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指出:
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
基本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
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
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
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八大是探索中国
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良好开端。(《论十大关系》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
27关系是中国共产党比较系统地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作出把
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出“改革开放”。
1982年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
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志着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全面展开。
1987年十三大,邓小平阐述初级阶段理论,指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①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②我国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指出
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个中心(经济建设);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在南方谈话
中强调了“三个有利于”判断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
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理论的首要问题。
1992年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997年十五大“邓小平理论”的提出;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
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进了党章,
提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
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2007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
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
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012年十八大: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全党全社会
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党章修正案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科学
28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2017年10月18日~24日十九大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月2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
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
入党章。
29经济篇
第一节 西方经济学
高频考点一:西方经济学发展历程
流派 时间 主张 代表人物 代表著作
威廉·配第 “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
古典 17C-19C70 自由放任
亚当斯密 为财富之父”——《赋税论》
经济学 年代 主义
李嘉图 “看不见的手”——《国富论》
英国杰文史
新古典 19C-20C30 自由放任
马歇尔 马歇尔: 《经济学原理》
经济学 年代 主义
法国瓦尔拉斯
现代
20C30年代 国家干预 英国凯恩斯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经济学
高频考点二:经济术语
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 贫困:59%以上;温饱:50-59%;
恩格尔系数 的比重,用来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人 小康:40-49%;富裕:20-40%;
民生活水平。 最富裕:低于20%。
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进行不平均 最大为“1”(不平等,贫富
基尼系数 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 差距大);最小等于“0”。
比。 0.4为警戒线(国际通用)。
衡量消费者经常购买的确定的一篮
消费价格
子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化,反映零售 注:通胀标准:CPI>3﹪
指数
水平的通胀压力。
是指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增加1单位商品的消费所得到的效用量的
边际效用
增量。
30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来的总成本
边际成本
的增量。
由于过去的决策已经发生了的,而不能由现在或将来的任何决策改
沉没成本
变的成本。
机会成本 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所要放弃另一些东西的最大价值。
第二节 政治经济学
高频考点一:商品与商品经济
含义 直接以市场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态
产生条件 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与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
商品二因素 使用价值(有用性);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
劳动二重性 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形成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
商品价值量 取决与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
高频考点二:货币
含义 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价值尺度(基本职能):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
流通手段(基本职能):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
储藏手段: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被当作财富的一般代表储藏起来
职能
支付手段:在商品赊购赊销过程中的延期支付、清偿债务、支付租金、工
资等
世界货币:越出国内流通领域,在世界市场上充当一般等价物
高频考点三:价值规律
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基本内容
商品应该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即等价交换
31要求 商品交换的价格与价值保持一致
表现形式 商品交换的价格受供求变化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自发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生产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即资源的
作用
配置;刺激生产技术的改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商品生存者优胜
劣汰。
高频考点四:剩余价值
由雇佣工人创造的,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
含义
那部分价值,他反映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绝对剩余价值 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由于劳动日的绝对延长而生产的剩余价值
相对剩余价值 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
超额剩余价值 由于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
高频考点五:资本
1.能够自行增殖、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货币才是资本。(不是一切货币都是资本)
2.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劳动力成为商品。
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种形态存在。马克思把资本分为可变/
不变资本。
可变资本 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预付资本价值量发生了变化
不变资本 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那部分资本,其价值量没有发生变化
固定资本 以机器、厂房、设备、工具等劳动资料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本
以原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劳动对象形式存在的和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
流动资本
部分生产资本
资本从一种形态出发,经过不同阶段,最后又回到它原来形态的整个运
资本循环
动过程。资本只有在不停的运动中才能不断地带来剩余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不是简单再生产而是扩大再生产。
资本积累
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或者说,剩余价值资本化。
32高频考点六:经济危机
实质 生产相对过剩,是生产相对于社会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过剩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成果的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之间
根源
的矛盾
商品大量积压或被人为毁弃,大批工厂减产,工人大批失业,金融企业
表现
倒闭
33公文篇
第一节 公文概述
高频考点一:公文的概念
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职权和实施管理的过
概念
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与规范体式的文书。
1. 政治性 2.法定性(主要特点) 3.时效性 4.规范性
特点
注:法定作者、法定效力、特定体式
1.领导指导作用;2.法规行政约束作用;3.宣传教育作用;
作用
4.处理联系公务作用;5.依据凭证作用;6.沟通信息作用。
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
语言特点 准确、庄重、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表达方式 议论、叙述、说明
高频考点二:公文的分类
1.根据公文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可分为:通用公文(法定公文)和专用
公文。
通用 又称行政公文。通用公文是各级各类机关、团体、单位都共同使用的公文,
公文 使用范围较为普遍。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文,实际上是指通用公文。
专用 是某个业务部门、某一行业根据专门工作的特殊需要而使用的,具有该业务
公文 部门或该行业特定内容和规定格式的公文。
2.按公文机密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公文三种。
内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
绝密公文
严重损害的公文。
34内容涉及重要的国家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
机密公文
害的公文。
内容涉及一般的国家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一定损
秘密公文
害的公文。
3.根据公文的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文种 含义 举例
命令(令)、决定、通知、公告、
下行文 向所属下级机关发送的公文
通告、批复、纪要等
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往来
平行文 函
的公文
上行文 向所属上级机关呈送的公文 报告、请示
4.按公文性质、作用分:
文种 含义 发布形式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制发的、
对人们或组织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做出规定的公文, 命令(令)、通
法规性公文
包括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带有明显的强制 知、公告等
性和约束力。
命令(令)、通
上级机关根据法定的职能权限,对下级机关宣
指挥性公文 知、决定、意见、
布决策,部署工作,实施指挥、协调和管理的公文。
批复等
报请性公文 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示问题、 报告、请示和议
请求审议的公文 案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公开张贴 公告、通知、通
公布性公文
等形式传递信息、告知事项与要求的公文 报等
机关或单位之间相互联系商洽工作、询问和答
通联性公文 函
复问题的工作
35记录性公文 记载会议情况、归纳会议议定事项的公文 纪要
5、根据公文来源可分为: 收文、发文。
收文 指本机关收到上级、下级及不相隶属机关所制发的文件。
发文 指本机关拟制并向外发送的文件。
6、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特急件、加急、平件。注:特急件和加急件被合称为紧急
文件。
特提 需要马上办理,并要求一天之内办完
特急 需在8小时内阅示,并要求三天之内办完
加急 需在24小时内阅示,并要求五天之内办完
平急 需在48小时内阅示,并要求十天之内办完
高频考点三:公文文种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中办发〔2012〕14号印发《党
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种类 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
(15) 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注: 原《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3):无“决议、公报”。
原《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14):无“命令、公告、通告、议
案”;
第二节 公文格式
高频考点一:版头
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
361.份号; 2.密级; 3.紧急程度;4.发文机关标志;5.发文字号;6.签发人及
版头中的分隔线
1.份号:
①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②份号,一般由6位3号阿拉伯数字组成。
如果数字不足规定位数的,前面用“○”补齐。
③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秘级和保密期限:
需要保密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注明密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
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
伯数字标注。
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注:最重要、重要、一般
3.紧急程度:
紧急公文应分别注明“特急”或“加急”(注:原来为“急件”)字样,用3
号黑体字,标注在秘密等级之下,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
急”、“平急”。
37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
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如“江苏省人民政府文
件”等。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标识一般使用小标宋体
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
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
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发文字号简称“文号”。它是由发文
机关代字、年份、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
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如“中发〔2010〕10号”。
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
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386.签发人:
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平行标注在发文字号右侧,书写“签发人”和签
发者姓名。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
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
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
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编排,一般
每行拍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
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高频考点二:主体
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
1.标题; 2.主送机关 3.正文
4.附件说明 5.发文机关署名 6.成文日期
7.印章 8.附注 9.附件
1.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
点符号。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
39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
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指发文机关要求对所发公文内容进行答复或处理的对方机关,也称
“受文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
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
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通常一篇公文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
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注意:决议、决定、意见、纪要等文种不标注主送机关)
注:普发公文,即普遍发送的公文,一般没有特定的主送和抄送单位。如公报、
公告、通告。
3.正文:
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编排于主送机关下一
行,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在每自然段左空2字,
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4.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
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
40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
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文都有附件,普发类公文比如公告、通告等不带附件。
例:
附件:1.代表团成员名单
2.日程安排
3.瑞士瑞中经济协会邀请函译文
4.我驻瑞士使馆复函
5.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的发文机关又称落款,是公文的法定作者。在正文之后偏右处,应用机关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
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
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6.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
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7.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8.附注:
41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
系方式等。比如“此件发至县团级”、“此件发至各街道、乡”。公文如有附注,
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9.附件:
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
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
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
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
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高频考点三:版记
1.分隔线 2.抄送机关
3.印发机关 4.印发日期
1.版记中的分隔线:
与版心等宽,首条分隔线和末条 分隔
线用粗线(推荐高度为0.35mm),中间的分隔线用细线(推荐高度为0.25mm)。首
条分隔线位于版记中第一个要素之上,末条分隔线与公务最后一面的版心下边缘重
42合。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2.抄送机关:
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
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
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
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
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
之间不加分隔线。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
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
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版记中如有其它要素,应
当将其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用一条细分隔线隔开。
第三节 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控制公文行文对象、行文方向和行文方式等方面的制度规定。行文
规则规范着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行文行为,旨在确保公文有序、有效地运行,顺利
实现公文的效用。
行文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成立、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具有独立法律行为能力的
组织及其负责人,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类机构及
43其负责人。
行文对象:可分为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高频考点一:主送机关的行文规则
1.公文应主送主办机关。一般情况下,上行文只主送一个负责办理的主管
机关
规
2.一般不主送单位负责人个人
则
3.上行公文应避免“多头主送”
4.党政组织互不主送公文。
高频考点二:抄送机关的行文规则
抄送机关:只需要了解公文内容或者需要协助办理公文的机关。
不 1.请示上报的同时,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得
关
作
的 2.公文的抄送机关不应再次将公文转抄、转送其他机关;
为
情
抄
况 3.联合发文时,联合发文的单位不作为抄送机关;
送
机
4.已公开发布的公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层层抄转发文。
高频考点三:行文方式
逐级行 按组织结构层次逐级上传下达公文
文
多级行 将公文同时发送给上几级或下几级机关,甚至直达基层组织与人民群众,
文 多用于不容许作任何变通和发挥的下行文
越级行 越过自己的直接上一级或直接下一级机关直接向其他上级或下级机关行
文 文;一般不宜采用。
行 可 1.遇有特殊重大紧急情况,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逐级上报,可能会延
文 采
的 用
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时
情 越
形 级
2.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
443.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直接上报的事项
4.对直接上级机关或领导进行检举、控告
5.直接上下级机关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
6.询问、联系无需经过直接上级机关的一些工作问题等
7.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为使文件精神尽快与群众见面,以便更好的贯彻执
行,采用电视、电脑、电话、广播、报刊等方式行文
处于同等地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机关共同发布公文。
联合行 联合行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同级组织、协商一致。
文 三个或三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所有参与联合行文的机关都要署名各发文
机关名称(可用简称)并加盖公章。
注:受双重领导的机关的行文——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
上级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高频考点四:一般行文规则
一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般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
规
则
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高频考点五:上行文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
上
行 管部门请示。
文
规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则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不得以个人名义发文,不向领导个人行文。
456.双重领导,必要时抄送。
高频考点六:下行文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
直接上级机关
2.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和政府下指令性文件。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
下
行 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
文
规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则
4.多部门事务要协商一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
级机关。
高频考点七:平行文规则
1.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
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2.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3.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注:联合行文的规则
条件 同级确有必要
1.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2.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同级 3.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4.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5.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
位置
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
46上下居中排布。
4.抄送(总结):
上行文:①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
过的机关。②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
③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下行文:
①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②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
级机关。
47历史文化篇
第一章 中国古代史
1.朝代歌:
三皇五帝始,尧舜禹相传;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三分魏蜀吴,两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宋元明清后,皇朝至此完。
2.中国古代历史提要
朝代 开国皇帝 都城 选拔人才制度 官爵制度 学说
西周 周武王 镐京
世卿世禄 公卿制
东周 周平王 洛邑 儒学
秦 秦始皇 咸阳 军功爵制
西汉 汉高祖 长安 三公九卿
察举制
东汉 光武帝 洛阳 许学
魏 魏文帝 洛阳
西晋 晋武帝 洛阳 九品中正制 玄学
东晋 晋元 建康
隋 隋文帝 长安 科举制
三省六部
唐 唐高祖 长安 隋文帝开创科举
宋 宋太祖 开封 隋炀帝增加进士科
元 元世祖 北京 唐太宗增加博士和明经 理学
明 明太祖 北京 武则天增加殿试和武举 废丞相、设内阁
清 清太宗 北京 北宋增加糊名和誊录制度 设立军机处 红学
48高频考点四:春秋与战国的发展变革
(一)春秋战国的政治军事
1.公元前770年—前476年;
2.春秋五霸:齐桓公(管仲新政)、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
3.晋楚征霸:城濮之战(退避三舍);吴越争霸:勾践卧薪尝胆
春秋
4.经济:铁器出现
5.初税亩:初税亩是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实行
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
1.前475年—前221年
2.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
3.变法:李悝变法(魏);吴起变法(楚);商鞅变法(秦)
东
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①废井田、开阡陌;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③统一度
周
量衡;④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⑤编户齐民,实行连坐
4.著名战役:
战国 魏齐争霸:齐(孙膑、田忌)魏(庞涓)
桂陵之战(魏惠王、齐威王)河南:(围魏救赵)
马陵之战(山东);
长平之战:白起、赵括(纸上谈兵)
5.战国四君子:
魏国信陵君魏无忌(侯嬴、窃符救赵);齐国的孟尝君田文(鸡鸣狗盗)
赵国的平原君赵胜(毛遂、公孙龙);楚国的春申君
49(二)春秋战国科技
全世界迄今为止,年代最久、唯一留存、仍在一直使用、以无坝引水为特
都江堰
征的宏大水利工程;秦国蜀郡太守李冰(秦昭王年间)
司南 最早现于春秋时期
天文 《甘石星经》最早的天文专著;《春秋》首次记载哈雷彗星
《黄帝内经》成书于战国时期,最早的中医著作;
医学 扁鹊,著有《难经》,发明“望闻问切”四诊法,被誉为“脉学之宗”。
四大传统医学著作:《黄帝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
(三)春秋战国文学
第一部诗歌总集,现实主义文学的源头,305篇,风、雅、颂三部分,
《诗经》
赋、比、兴手法。名句:“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尚书》 最早历史文献汇编
《春秋》 鲁国编年体断代史,孔子修订。内容:自鲁隐公至鲁哀公
《左传》 编年体史书、左丘明
《国语》 最早的国别体史
(四)诸子百家
50《论语》(弟子记录);仁、礼、为政以德、克己复礼
孔子
见贤思齐、举一反三、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韦编三绝
《孟子》(弟子记录);民贵君轻、仁政、轻徭薄赋、性善论
儒家 孟子
孟母三迁、揠苗助长、一曝十寒、舍生取义、明察秋毫、缘木求鱼
《荀子》,首篇为《劝学》;礼法并用、性恶论
荀子
青出于蓝、锲而不舍、积善成德
《老子》又称《道德经》。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老子
福祸相依、无中生有、大巧若拙、紫气东来
道家
《庄子》《养生主》《齐物论》《逍遥游》;天人合一、清静无为;
庄子
白驹过隙、扶摇直上、呆若木鸡、盗亦有道、鹏程万里、庖丁解牛、捉襟见肘
《墨子》、代表小生产者利益、兼爱、非攻
墨家 墨子
墨守成规、赴汤蹈火、投桃报李、量体裁衣
兵家 孙武 《孙子兵法》,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阴阳家 邹衍 五德始终说
名家 公孙龙(白马非马)、惠施
注:三教九流:“三教”是指:儒教、佛教(释)、道教,“九流”是指:儒家、道家、阴阳
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
高频考点五:秦汉时期
(一)秦汉时期的政治军事
朝代 都城 时间 政治、经济、文化
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郡县制;三
秦 咸阳 前221—前206 公九卿;陈胜、吴广起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焚书坑儒
楚汉 前206—前202 巨鹿之战;破釜沉舟、以一当十、项庄舞剑、四面楚歌
51文景之治,七国之乱,卫青、霍去病破匈奴,张骞
西汉 长安 前202—8年 通西域(长安→河西走廊→西亚→欧洲;丝绸之路),
苏武牧羊,昭君出塞,王莽改制,绿林赤眉起义
新 长安 8年—23年 王莽改制
东汉 洛阳 25年—220年 班超通西域,党锢之祸,黄巾起义,佛教传入中国
(二)秦汉科技
天文 张衡(东汉):发明水运浑天仪与地动仪、解释月食成因
数学 西汉《周髀算经》;东汉《九章算术》标志中国古代数学形成完整体系
张仲景(医圣):《伤寒杂病论》;华佗:麻醉散、五禽戏;
医学
《神农本草经》(药物学)
造纸术 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注西汉已有造纸术)
(三)秦汉文学
哲学 董仲舒:“天人感应”→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武帝)
道教 我国土生土长的宗教,东汉时期兴起,创始人之一叫张陵
贾谊:《吊屈原赋》、《过秦论》; 刘安:《淮南子》
班固:《汉书》、《两都赋》; 许慎:《说文解字》
文
汉乐府双壁:《木兰诗》、《孔雀东南飞》
学
司马迁:《史记》,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分为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
部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高频考点六:三国两晋南北朝(公元220年—589年)
(二)科技哲学
数学 祖冲之:南朝,圆周率
农学 贾思勰:北朝,《齐民要术》
地理 郦道元:北魏,《水经注》
以老庄哲学为骨架和基础,杂揉儒家经义,以有无本末关系为中心问题
魏晋玄学
的思辩体系;主要人物:何晏、王弼、嵇康、阮籍、郭象
52“三玄”:《老子》、《庄子》和《周易》
注:前四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
(三)文学艺术
艺 (东晋)王羲之:书圣,《兰亭序》(天下第一行书);
术 (东晋)顾恺之:画家,《女史箴图》和《洛神赋图》
三曹 曹操《观沧海》;曹丕《燕歌行》;曹植《白马篇》《洛神赋》
建安七子 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
文
竹林七贤 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阮咸
学
陶渊明:田园诗人,《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归园田居》
范晔《后汉书》;刘义庆《世说新语》;刘勰《文心雕龙》文艺理论专著
高频考点七:隋唐时期
(一)军事政治
朝代 时间 都城 重大历史事件
隋 581—618 长安 开科举、创三省六部制、三征高丽、京杭大运河
玄武门之变、贞观之治、文成公主入藏、开元盛世、
唐 618—907 长安
玄奘西行、鉴真东渡、安史之乱、黄巢起义
(二)天文科技
人物 朝代 贡献
李春 隋 设计赵州桥,中国现存最古老的石拱桥
僧一行 唐 实测了子午线长度;编定《大衍历》
孙思邈 唐 药王;《千金方》
苏敬 唐 (主编)《唐本草》:国家指定的药典
(三)文学艺术
颜真卿创立“颜体”、柳公权自成“柳体”,世称“颜筋柳骨”
艺
书法
《金刚经》:最早的雕版印刷品
术
绘画 阎立本:《历代帝王像》《步辇图》;
53吴道子(画圣):《天王送子图》
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滕王阁序》;
初唐四杰
杨炯、卢照邻、骆宾王
田园诗派 王维(诗佛)、孟浩然,世称“王孟”
高适《燕歌行》; 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边塞诗派
王昌龄:被誉为“诗家天子 七绝圣手”《从军行》《出塞》
诗仙 李白:《蜀道难》《秋浦歌》
文 诗圣 杜甫:“三吏”“三别”
诗鬼 李贺:《雁门太守行》
学
诗魔 白居易:《秦中吟》《新乐府》,《长恨歌》、《琵琶行》
诗豪 刘禹锡:《陋室铭》
“小李 杜牧:《阿房宫赋》《江南春绝句》;李商隐:《乐游原》
杜” 李商隐:《乐游原》、《无题》
唐宋八大 (唐)韩愈、柳宗元和(宋)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
家 巩、欧阳修
高频考点八:两宋时期
(二)科技哲学
朝代 人物 贡献
指南针
毕昇 活字印刷术
北
著有《梦溪笔谈》,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记载与验
宋 沈括
证了磁偏角现象
宋明理学:儒家学者融合佛道思想来解释儒家的义理,
程颢、程颐
建立了以“理”为核心的新儒学体系。“存天理、灭人
朱熹(南宋)
欲“(朱熹)
陆九渊
南宋 陆王心学
王阳明(明)
54(三)文学艺术
派系 人物 代表作品
张择端 《清明上河图》
苏轼 《念奴娇》、《赤壁赋》、《定风波》
豪放派 辛弃疾 《永遇乐》、《清平乐》
岳飞 《满江红》
柳永 《雨霖铃》《八声甘州》
婉约派
李清照 《如梦令》《声声慢》
范仲淹 《岳阳楼记》《渔家傲》
其 欧阳修 《醉翁亭记》《秋声赋》《六一词》
他 苏洵 《六国论》
苏辙 《栾城集》
代
王安石 《游褒禅山记》《伤仲永》
表
陆游 《书愤》《示儿》《钗头凤》
人
文天祥 《正气歌》《过零丁洋》
物
《资治通鉴》 注:第一部编年体通史,
司马光
《资治通鉴》《史记》合称史学双壁。
高频考点九:元明清时期
(一)军事政治
朝代 时间 都城 重大历史事件
元 1271~1368 北京 行省制度、红巾军起义、马可波罗、宣政院
南
郑和下西洋(1405到1433)、靖难之役、永乐大典、
京
、
明 1368~1644 戚继光抗倭、张居正改革、东林党、厂卫(东厂、西
北
京
厂和锦衣卫)、一条鞭法
551644年李自成攻占北京,1662年郑成功收复台湾,康
清 1644~1912 北京 熙帝平定三藩,1685年清朝廷在台湾设置台湾省,1727
年清朝廷在西藏设驻藏大臣
(二)科技文化
朝
文化科技 代表人物 代表作品
代
关汉卿 《窦娥冤》《救风尘》
马致远 《汉宫秋》(汉元帝、王昭君)《天净沙·秋思》
郑光祖 《倩女离魂》(王文举、倩女) 《王粲登楼》
白朴 《梧桐雨》(唐明皇 杨玉环) 《墙头马上》
元 元曲
王实甫 《西厢记》(张生、崔莺莺)
四大悲剧 《窦娥冤》《汉宫秋》《梧桐雨》《赵氏孤儿》
四大爱情 关汉卿的《拜月亭》,王实甫的《西厢记》
剧 白朴的《墙头马上》,郑光祖的《倩女离魂》
李时珍 《本草纲目》
徐光启 《农政全书》
科技
宋应星 《天工开物》;17世纪工艺百科全书
徐霞客 《徐霞客游记》;日记体地理著作
施耐庵 《水浒传》我国第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章回体小说
罗贯中 《三国演义》我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
明
文学 《西游记》我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
吴承恩
(小说) 说
凌蒙初 《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
冯梦龙 《喻世明言》《醒世恒言》《警世通言》
“临川四梦”:《牡丹亭》《紫钗记》《邯郸记》
戏剧 汤显祖
《南柯记》
56《四库全书》(清朝乾隆皇帝组织编写,分经史子集四
丛书 纪昀(主编)
部)
戏剧 孔尚任 《桃花扇》(侯方域、李香君)
蒲松龄 《聊斋志异》
曹雪芹 《红楼梦》
吴敬梓 《儒林外史》
清 小说
李汝珍 《镜花缘》
李宝嘉 《官场现形记》
四大谴责小 刘鹗 《老残游记》
说 吴沃尧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曾朴 《孽海花》
散文诗集 龚自珍 《病梅馆记》《己亥杂诗》
高频考点十:少数民族政权
民族 政权 民族 政权
北魏:拓跋珪;东魏、西魏、 后金:努尔哈赤
鲜卑 满
北齐、北周 清:皇太极
契丹 辽:耶律阿保机 蒙古 元:忽必烈
女真 金:完颜阿骨打 党项 西夏:李元昊
57第二章 世界史
高频考点一:世界文明起源(四大文明古国)
国别 地域 时间 文字 重要贡献
太阳历,金字塔、狮身人面像;
尼罗河流
古埃及 约B.C.3500 象形文字 计算等腰三角形、长方形、梯形、
域
圆形的面积
印度河流
古印度 约B.C.2500 梵文 发明阿拉伯数字和通用计数法
域
太阴历、星期制,空中花园,60
古巴比伦 两河流域 约B.C.3500 楔形文字
进位法,《汉谟拉比法典》
高频考点二:宗教
经典作
教派 时间 地区 创始人 主张
品
佛教 B.C6 古代印度 乔达摩·悉达多 佛经 否认神的存在
基督教 A.D1 巴勒斯坦地区 耶稣 圣经 一神论 耶稣
伊斯兰教 A.D7 阿拉伯半岛 穆罕默德 古兰经 一神论 安拉
高频考点三:文艺复兴(14-16世纪)
起源 核心思想 代表人物 代表作品
但丁 《神曲》
前三杰
薄伽丘 《十日谈》
意大 文学三杰
人文主义 彼特拉克 《歌集》
利
后三杰 达·芬奇 《蒙娜丽莎》《最后的晚餐》
艺术三杰 米开朗基罗 《大卫》《创世纪》
58拉斐尔 《西廷斯圣母》
波兰·哥白尼 日心说
科学 伽利略 把实验引进力学,天文学
英国·牛顿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高频考点四:新航路开辟
高频考点五:近代各国主要革命和变法
国家 时间 人物 标志 法案 性质
英国 1640-1688 克伦威尔 世界近代史 《权利法案》 资产阶级革命
美国 1775-1783 华盛顿 莱克星顿 《独立宣言》 独立战争
法国 1789-1794 拿破仑 巴士底狱 《人权宣言》 资产阶级革命
日本 1868始 明治维新 全面西化与现代化改革运动
高频考点六:两次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 时间 标志
18C40~
第一次 瓦特改良蒸汽机(珍妮纺纱机)
19C60
59第二次 19C60~70 电力和内燃机的发明和使用
高频考点七:两次世界大战
时间 交战双方 导火索 重大战役 结果
同盟国 马恩河战役
第一次 1914- 萨拉热窝
VS 凡尔登战役 同盟国战败
世界大战 1918 事件
协约国 索姆河战役
中途岛海战
德日意
第二次 1939- 德国闪击波 斯大林格勒战役 法西斯国家
VS
世界大战 1945 兰 诺曼底登陆 战败
反法西斯联盟
敦刻尔克撤退
高频考点八:外国文学
国家 人物 代表作品
四大悲剧:《麦克白》《李尔王》《哈姆雷特》《奥赛
罗》
莎士比亚
四大喜剧:《皆大欢喜》《仲夏夜之梦》《第十二夜》《威尼斯
商人》
英国
《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西风颂》《云雀颂》《自由
雪莱
颂》
狄更斯 《双城记》
笛福 《鲁滨孙漂流记》
雨果 《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笑面人》
《一生》《俊友》,短篇小说《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项
法国 莫泊桑
链》
巴尔扎克 《人间喜剧》
60凡尔纳 《海底两万里》(科幻小说)
司汤达 《红与黑》
歌德 《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
德国
席勒 《阴谋与爱情》、《欢乐颂》
普希金 《自由颂》《青铜骑士》《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托尔斯泰 《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
契诃夫 《变色龙》《套中人》《第六病室》《海鸥》
俄国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母亲》,散文诗《海
高尔基
燕》
肖洛霍夫 《静静的顿河》
马克·吐温 《镀金时代》《汤姆·索亚历险记》《竞选州长》《百万英镑》
海明威 《老人与海》
美国
米歇尔 《飘》
斯陀夫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
西班牙 塞万提斯 《堂吉诃德》
丹麦 安徒生 《丑小鸭》《皇帝的新装》《卖火柴的小女孩》
挪威 易卜生 《玩偶之家》《国民公敌》
印度 泰戈尔 《飞鸟集》《新月集》《沉船》《人民的意志》
哥伦比亚 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
61第三章 文化
高频考点一:三皇五帝
1.三皇:伏羲(发明八卦)、燧人氏(钻木取火)、神农氏(即炎帝、神农尝
百草)
2.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
高频考点二:汉字
1.汉字六书:六书为汉字的六种构造条例,包括象形、指事、形声、会意、转
注、假借,前四者为造字法,后两者为用字法。
2.汉字演变: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
注:甲骨文,又称“卜辞”,主要发现于河南安阳,主要为商朝后期王室用于占卜
记事而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的文字。甲骨文是中国已知最早的成体系的文字形式,
它上承原始刻绘符号,下启青铜铭文,是汉字发展的关键形态,被称为“最早的汉
字”。
高频考点三:书法
朝代 人物 代表作品
王羲之 楷书《乐毅注》《黄庭经》;《兰亭序》天下第一行书
晋
王献之 《洛神赋》
唐初四大家:褚遂良、欧阳询《九成宫》、虞世南、薛稷
智永 《真书千字文》
张旭 草书《肚痛帖》
唐
怀素 草书《自叙帖》
柳公权 《金刚经》、《玄秘塔》
颜真卿 《多宝塔碑》
62宋 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
元 赵孟頫 《洛神赋》,与颜真卿、柳公权、欧阳询并称“楷书四大家”
高频考点四:四书五经
1.“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2.“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高频考点五:绘画
朝代 人物 代表作品
东晋 顾恺之 《洛神赋图》
古
隋 展子虔 《游春图》
代
韩滉:《五牛图》; 阎立本:《步辇图》、《历代帝王图》
绘 唐
吴道子(画圣):《金桥图》、《地狱变相》、《送子天王图》
画
北宋 张择端 《清明上河图》
名
家
元朝 四小家:黄公望《富春山居图》、吴镇、王蒙、倪瓒
清朝 郑板桥 《竹石图》
齐白石:《墨虾》、《牧牛图》 徐悲鸿:《八骏图》
现
吴冠中:《长江三峡》《北国风光》 傅抱石:《江山如此多娇》
代
张大千:《庐山图》、《海棠春睡图》、《雪鸦图》
高频考点六:音乐
即宫、商、角、徵、羽,最早出现于《周礼·春官》,对应着现代首唱
五音
调中的1(do)、2(re)、3(mi)、5(sol)、6(la)音
八音:金(钟、镈)、石(磬)、丝(琴、瑟)、竹(箫、箎);
乐器
匏(笙、竽)、土(埙、缶)、革(鼗、雷鼓)、木(柷、敔)
交响乐 按建制可分为双管乐团和三管乐团,由弦乐、管乐、打击乐三大声部组
团 成。
63伯牙、钟子期 伯牙善琴,钟子期善听;“高山流水”
人物
嵇康、阮咸 嵇康善弹琴,尤善弹《广陵散》,阮咸善弹琵琶
四大名
齐桓公(号钟)、楚庄王(绕梁)、司马相如(绿绮)、蔡邕(焦尾)
琴
十大名 高山流水、梅花三弄、(春江花月夜)夕阳箫鼓、汉宫秋月、阳春白雪、
曲 渔樵问答、胡笳十八拍、广陵散、平沙落雁、十面埋伏
《义勇军进行曲》(田汉作词,聂耳作曲,1935年)
《游击队之歌》(贺绿汀,1937年)
抗战时期
《黄河大合唱》(光未然作词,冼星海谱曲,1938年)
《在太行山上》(冼星海,1938年)
歌曲
解放战争 《南泥湾》(贺敬之作,1943年)
建国后 《歌唱祖国》(王莘,1951年)
《在希望的田野上》(陈晓光作词施光南作曲,1982年)
改革开放后
《春天的故事》(蒋开儒和叶旭全作词,1998年)
高频考点七:建筑
三大宫殿 北京故宫太和殿、曲阜孔庙大成殿、东岳泰山神府岱庙
四大名楼 湖北黄鹤楼、湖南岳阳楼、江西滕王阁、山西鹳雀楼
湖南岳麓书院,江西白鹿洞书院,河南应天书院(睢阳书院),河
四大书院
南嵩阳书院
安徽滁州的醉翁亭,北京的陶然亭,湖南长沙的爱晚亭和杭州西湖
四大名亭
的湖心亭
高频考点八: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
1.秦朝以前:世卿世禄,后引入军功爵制
2.汉朝: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后者是中央和地
方官府向社会征辟人才。
643.魏文帝:九品中正制,中央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
4.科举:隋朝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为科举制起源,唐朝考试科目分
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武则天开始武举。元代首开“四书试士”,明朝朱元璋开始了
八股取士,1905年,光绪帝下诏废除科举制度。
类别 级别 参考人员 称谓 考试时间
院试(童试) 县级 童生 考上为“生员”,即“秀才”
考中为“举人”,第一名称
乡试(秋闱) 省级 生员 11月
“解元”
国家 考中为“贡士”,第一名称 乡试的次年3月
会试(春闱) 举人
级
“会元” (三年一届)
国家 考上为“进士”,前三名称
殿试 贡士 会试后当年
级
一甲,一甲第一名称“状元”
注:三元:指乡试、会试、殿试中都中第一名,集解元、会元、状元于一身,称为“连中三元”
高频考点九:二十四节气
2016年11月30日,中国“二十四节气”被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作名录
春(立春)雨(雨水)惊(惊蛰)春(春分)清(清明)谷(谷雨)天
夏(立夏)满(小蛮)芒(芒种)夏(夏至)暑(小暑、大暑)相连
内容
秋(立秋)处(处暑)露(白露)秋(秋分)寒(寒露)霜降(霜降)
冬(立冬)雪(小雪)雪(大雪)冬(冬至)小大寒(小寒、大寒)
表示季节变化: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气
象征温度变化:小暑、大暑、处暑、小寒、大寒五个节气
作用
反映降水量:雨水、谷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七个节气
反应物候现象或农事活动:惊蛰、清明、小满、芒种四个节气
高频考点十:三大国粹
65三大国粹:京剧、国画和中医
手段 唱、念、做、打
京剧 四大行当 生、旦(女性)、净(花脸)、丑
四大名旦 梅兰芳、尚小云、程砚秋、荀慧生
高频考点十一:地方剧种
河北 河北梆子、评剧 山西 蒲州梆子、上党梆子 陕西 秦腔
山东 山东梆子、吕剧 江苏 昆曲、锡剧 安徽 黄梅戏、庐剧
越剧、婺剧、绍剧 莆仙戏、梨园戏、闽 粤剧、潮剧
浙江 福建 广东
剧
湖南 湘剧、祁剧、长沙花鼓戏 河南 豫剧、河南越调 湖北 汉剧、楚剧
高频考点十二:传统节日
节日 日期 习俗
春节 正月初一 贴春联、守岁、拜年、年画、祭祖祈年
元宵节 正月十五 上元节、元夕、灯节;赏灯、吃元宵、猜灯谜
寒食节 清明节前一天 禁烟、吃冷食
清明节 4月5日前后 扫墓、踏青、放风筝
端午节 五月初五 吃粽子、赛龙舟
七夕节 七月初七 乞巧节,女儿节;穿针乞巧
中元节 七月十五 鬼节
中秋节 八月十五 赏月、吃月饼
重阳节 九月初九 登高、插茱萸、赏菊花
下元节 十月十五
腊八节 腊月初八 喝腊八粥
高频考点十三:称谓
66襁褓:未满周岁 孩提:2—3岁 豆蔻:女子十三岁 及笄:女子十五岁
年龄称谓 加冠:男子二十岁 而立:三十岁 不惑:四十岁 知天命:五十岁
花甲:六十岁 古稀:七十岁 耄耋:八、九十岁 期颐:一百岁
封建帝王为纪在位之年而立的名号。最早的年号是从汉武帝时开始的,
年号
如“贞观”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年号
帝王、诸侯等人死后,根据其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是死者生前事迹
谥号
和品德的概括。如齐宣王
庙号 皇帝死后,在太庙立室供奉时特起的名号,如高祖、太宗等
注:一般唐代以前称呼他们的谥号,如汉武帝、隋炀帝;对于唐代以后称呼庙号,例如唐太宗、宋
高祖、明太祖;清代称呼他们的年号,例如“雍正帝”“乾隆帝”“光绪帝”。
高频考点十四:电影
1895年,世界电影在法国诞生;1905年,中国电影正式诞生,电影
诞生
《定军山》;1927年,美国影片《爵士歌王》诞生,有声电影诞生
金鸡奖(专家奖)、百花奖(群众奖)、华表奖(政府奖)
中国电影奖
童牛奖(优秀儿童少年影片)、香港金像奖、台湾金马奖
法国戛纳金棕榈奖;德国柏林金熊奖;意大利威尼斯金狮奖;美国奥
世界电影奖
斯卡金像奖
高频考点十八:中国名花
花中皇后——月季、花中之王——牡丹、花中魁首——梅花、花中西施——杜
鹃
花中君子——兰花、水中芙蓉——荷花、凌波仙子——水仙
高频考点十九:现代文学
1.三部曲
(1)郭沫若:《女神》、自传体三部曲:《学生时代》《革命春秋》《洪波曲》
67(2)茅盾:“蚀”三部曲:《幻灭》《动摇》《追求》;农村三部曲:《春蚕》
《秋收》《残冬》
(3)巴金: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爱情三部曲:《雾》《雨》《电》
(4)郭小川:“将军”三部曲:《月下》《雾中》《风前》
2.诗歌
(1)新月派:闻一多:《太阳吟》《洗衣歌》《发现》; 徐志摩《再别康桥》
(2)雨巷诗人:戴望舒《雨巷》
(3)艾青:《大堰河——我的保姆》、《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北方》
3.戏剧
(1)老舍:《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龙须沟》
(2)曹禺:《雷雨》《日出》《原野》
(3)夏衍:《秋瑾传》《上海屋檐下》《包身工》《狂流》
4.小说
(1)鲁迅:《呐喊》《朝花夕拾》 (2)赵树理:《小二黑结婚》《李有才
板话》
(3)周立波:《暴风骤雨》《山乡巨变》(4)孙犁:《风云初记》《荷花淀》
(5)柳青:《铜墙铁壁》《创业史》 (6)杨沫:《青春之歌》
5.其他
(1)叶圣陶:《倪焕之》《多收了三五斗》《夜》《稻草人》(童话集)
(2)朱自清:《背影》《荷塘月色》
(3)冰心:《繁星》《春水》《寄小读者》《樱花赞》
68法律篇
第一章 法理学
知识框架
基本概念: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法律关系
法的运行:立法、法的实施(守法、执法、司法)、法律责任
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理念
第一节 法的概述
高频考点一:法的概念
广义的法: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
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法: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
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高频考点二:法的本质
1.阶级意志性: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者是根
本意志。
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产生、变更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
件所决定。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高频考点三:法的作用
法 规 定义 规范作用,是指法基于其社会规范性而对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
的 范
作 作 作 指引的对象为本人的行为
用 用 指引作用
用 可分为确定的指引(义务)和不确定的指引(权利)
69评价作用 评价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合法或违法)
教育作用 教育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示范或警示)
预测作用 预测的对象是人们相互的行为,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强制作用 强制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社 社会作用,是指法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法的社会作
会
作 用大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治职能,即维护阶级统治;二是社会职能,
用
即履行社会公共事务
第二节 法的要素
高频考点一:法律规则(法律规范)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
的一种规范。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
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
的指导思想,基本或本原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同
为法律规范,但它们在内容的明确性、适用范围、适用方式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
别。
(一)法律规则的三要素一般来说是: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举例说明: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杀人的”是假定条件;
2.“国家禁止非法杀人”是行为模式,此法条中省略;
3.“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徒刑。”是法律后果。
(二)种类
1.内容规定不同: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命令性和禁止性)
2.行为限定范围或程度: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703.内容确定性程度:确定性规则(无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委任性规则(由
其他机关制定规则)、准用性规则(未规定行为模式,而需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
高频考点二: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
综合性原理或者出发点。
功能:为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提供基础;作为审判依据;作为断案依据
例: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
区别
内容上 明确具体,着眼于共性 统筹模糊,关注个性
适用于某一类行为,某一部门甚
适用范围上 只适用于某一类行为
至全部法
并非“全有或全无”,可与其他
适用方式上 “全有或全无”(相互冲突的规则)
原则共存
第三节 法的运行
高频考点一:法的实施
(一)含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和实现,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
督。
(二)执法:专指行政执法。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授权组织。
(三)司法: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主体: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
司法的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
71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四)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
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五)法律监督:
主体: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
察和督促。
分类:国家监督、社会监督
核心:以权力的合理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
注:国家监督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
社会监督分为:社会组织(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社会舆论(主要
指新闻媒体)、人民群众
高频考点二:法律责任
1.含义: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
特点: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由国家授权的
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
违宪法律责任。
①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规定所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包括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
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②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
后果。
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7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解释1】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解释3】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
缓期2年执行。(2013年新增)
【解释4】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
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得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得超过1年。有期徒刑
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得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25年。如果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
执行。(2013年重大调整)
③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定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分为:行政处分(内部制裁措施)、行政处罚两种。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④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
或公民从事了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⑤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在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由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所引
起的由国家作为承担主体的赔偿责任。
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可以把法律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根据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高频考点四:法律制裁
1.含义: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
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
2.分类: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
3.和法律责任关系:无责任则无制裁。
73第四节 法的效力
高频考点一: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可以分为三种:法的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法的对象效力范围: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律
拟制的人。
(1)属人主义,即凡是本国人,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要受到本国法的约
束,而对在本国的外国人则不适用。
(2)属地原则,即一国法对它所管辖的领土内的一切人都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而不论他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本国人在外国则不受本国法的约束。
(3)保护本国利益,即指不论任何人只要损害了本国的利益,不论行为人的国
际与所在地域,都要受到本国法的追究。
(4)结合主义,即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法的空间效力:领土、领水及其底土、领空、中国驻外使馆、在领域外的本国
的船舶、航空器。
法的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
①法律公布之日;②该法本身规定生效时间;③规定法律公布后满足一定条件
时生效。
2.终止效力的时间
明示废止: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默示废止: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新法与旧法相抵触时,适用新法使旧法事实上
废止,或者法自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历史任务完成等而自行失效。
高频考点六:法律的溯及力
指新颁布的法律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能否适用。如果适用,即有溯
及力;如果不适用,即无溯及力。
74在法理中,我国一般认为法律没有溯及力。例外:刑法的,即新法不认为是犯
罪或认为罪轻的,应适用新法。
第二章 宪法
知识框架
宪法概述 国家机构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制度
第一节 宪法概述
高频考点一:宪法的修改
五次修改: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颁布修正案
2018年宪法修正案
(1)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3)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
它监督。
(4)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5)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8)增加国务院行使职权:生态文明建设
(9)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
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10)增加监察委员会
高频考点二:宪法特点
751.内容: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所规定的是一个国家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也就是说规
定了国家的社会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体系及组织活动原则等等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制度。
2.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最高。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派生
(2)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精神原则相违背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往往需要依法成立特别的机关,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2)批准通过宪法或者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格于普通法律
宪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们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三、宪法的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2.基本人权原则
3.权力制衡原则
4.法治原则
核心价值: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第二节 国家机构
高频考点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组成
性质: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其他重大问
题。立法机关。
76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
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由适当名额的代表。每届任期为5年。
二、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第六十四条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特别行政区基本
法)
(3)监督权: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六)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
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
注:《国务院组织法》第八条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三、人大会议
1.召集:人大常委会
2.主持:主席团
3.列席:全国政协委员
四、全国人大代表
①提出议案、质询和询问: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②言论、表决免责权。
77③人身特别保护权。
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
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注意:乡级代表无。
高频考点二:全国人大常委会
一、性质
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
机关,国家立法机关。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
二、组成和任期
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名、秘书长、委员若干组成。任期是5年。
组成人员中应有适当少数民族名额。不得担任行政、监察、检察、审判机关职务。
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解释法律
(2)监督权;全国人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
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注意:副总理、国务委员无权决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
成人员的人选;
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
院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3)重大事项决定权:
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
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
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78高频考点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性质:国家元首
1954年宪法设置国家主席,1975、1978宪法对国家主席未加规定,1982年又设
置了国家主席。
2.任期: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是5年。
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年满45周岁。
3.国家主席的职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行使)
4.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
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高频考点四:国务院(行政机关)
一、性质: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二、组成: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任期
为5年。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三、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四、职权
(1)制定行政法规,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2)行政区域划分权: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注意和人大的区别)乡级建置由省
政府定。
(3)紧急状态决定权:国务院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
79内部分地区的进入紧急状态。
高频考点五:中央军事委员
一、性质和地位: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二、组成和任期:主席、副主席若干、委员若干组;任期5年。
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根据主席的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高频考点六:地方各级人大、政府
1.我国共有五级人大,分别是全国、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人大。
2.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
3.乡级人大代表也没有刑事豁免权。
4.地方政府正职对副职没有提名权,正职、副职(如省长、副省长、市长、副
市长)一律由人大选举产生。
高频考点七:国家监察委员会
一、性质:国家监察机关
二、组成和任期: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任期5年。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
察委员会的工作。
高频考点八:司法机关(法院与检察院)
一、人民法院
1.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
80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独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干涉。
二、人民检察院
1.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四级检察院及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注:双重领导(同级人大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3.任免:经上级人大常委批准
4.独立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高频考点一:公民概念指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
注:人民是政治概念、群体概念; 公民是法律概念、个体概念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高频考点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不包括立法平等:法律必须只能反映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占统治地位
的人们的意志,也即只能反映人民的意志。
2.禁止不合理差别对待,合理差别具有合宪性。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三)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四)监督权: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权
81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
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
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
利。
(五)人身自由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六)社会经济的权利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光荣职责)
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获得物质帮助权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
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4.财产权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
偿。
(七)文化教育
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从事科学研究、文艺创作的权利
(八)特定主体的权利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82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
益。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
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高频考点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
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此外,我国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等。
第四节 国家基本制度
高频考点一:国体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
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
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无产阶级专政。
高频考点二:政体
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8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注:国体决定政体、政体服务国体。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
高频考点三: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非一党、多党)
注:八大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致公”“九三”“台盟”
1.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是参政党。
2.“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共产党领导。
3.组织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治联盟)
4. 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第一要务:推动科学发展。
高频考点四:选举制度
(一)选举权
1.条件:
(1)年满18周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选举方式
直接选举:由选民投票选举代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
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由选民选出的代表再选举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
3.选举组织:
间接选举:下级常委会组织
直接选举:选举委员会组织
选区划分:根据居住状况、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84代表监督:谁选举谁监督
4.投票选举
(1)在直接选举中,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
选民过半数即可当选
(2)在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须获得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注:2010年修改选举法实现一票一权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
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注:县级以下(含县级)为直接选举
(四)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高频考点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我国;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韩国等
复合制:美国
联邦:美国、俄罗斯、德国、印度、巴西、瑞士、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
马来西亚、巴基斯坦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含常委会、法院、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
族的公民担任。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
85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权力:依据基本法的规定,由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特别行政
区涉及外交、国防等国家主权方面的事务。
高频考点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1.性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2.和政府关系:
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是指导、支持、帮助、协助。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
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
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
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高频考点七:经济制度
(一)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形式
肯定国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海域
一般国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肯定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一般集体: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二)国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
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
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
86的发展。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 民法
第一节 民事主体和民事法律行为
高频考点一:概念: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法律:《民法通则》-民事基本法
高频考点二:基本原则
1.平等:民事主体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2.自愿: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
3.合法:民事主行使民事权利的自由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限制,实现个人利益
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使得社会秩序维持在正常的范围之内。
4.诚实信用: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
义务
5.公平: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6.公序良俗:公共社会秩序和善良风俗
7.禁止权利滥用: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损于他人
8.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应当有利于节约资
源、保护生态坏境。
高频考点三: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
87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1.主体: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还包括国家。
2.内容(权利、义务):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
标,也即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的,这种实现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的方式和过程,
就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3.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
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就
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第二节 民事权利
高频考点一:物权:权利人对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担保物权。
注: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以是否可以移动并且移动是否会损害其价值为标准来区分,飞机汽
车是动产。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土地及其定着物(房屋、建筑物);定着物成为不动
产须具备以下条件:继续附着于土地,移动会损害价值或功能。得失变更上,动产是交付主义,不
动产需登记。
高频考点二:物权的种类、特点和效力
1.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
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3.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
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物权的特点:支配权、绝对权、排他性(义务主体不特定)。
88物权的效力: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物权请求权。
(一)所有权:权利人对标的物可以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具体包括占有、
使用、收益、处分。是一种自物权。
1.所有权的取得
(1)先占:以所有人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
(2)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让与
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
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注:1.盗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2.善意取得解决所有权问题,不解决合同效力问题。
3.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
(3)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
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4)埋藏物: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与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2.共有: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享有所有权,包括公民
之间的共有、法人之间的共有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共有。
(1)分类
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89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
平等的所有权。
注:1.如无约定,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继承关系、夫妻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
2.一方转让份额,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
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集合性权利。
(1)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①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
业主共有。
②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
③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
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3)成员权
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需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
均过半即可。(涉房涉钱)
(二)担保物权: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
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
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
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
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
特点:优先受偿、不转移占有。
(1)不可抵押的财产(不能买卖)
①国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流通)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90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
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
的建筑物。
(2)抵押权的设立
①书面抵押合同
②不动产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质权: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
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
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
权。
特点:转移占有
质权的设立:
①书面质押合同
②动产要转让,权利凭证需转让或登记。
注: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
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
任。
3.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
的权利。
特点: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
的担保方式
①双倍罚则;②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一
91(三)保证
1.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外,不
得为保证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保证人必须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注: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为债务人作担保;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
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
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也就是说,担保是以设定物作担保的。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
置人、定金支付人、保证人。
高频考点三:债权
债:特定当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
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一)债权和物权区别:
1.义务主体不同: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义务主体是特定的债务人。
2.权利客体不同:物权以物为客体,这里所说的物,是指人身之外,为人力所
能支配,并且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料,行为和精神产品均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
这是物权区别于债权、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产生:债的发生根据是引起债的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主要有:不当得
利、无因管理、合同、侵权行为。
一、不当得利:无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
益的法律事实。
(一)不当得利构成的要件
1. 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
2. 他方受有损失
3. 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924. 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二)不适用不当得利的情形
1.给付基于道德上的义务
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而给付
3.反射行为
4.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
(三)不当得利诉讼中可以主张的权利
1.返还不当得利
2.返还范围:返还原物、孳息。
二、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进行管理
或者服务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
1.为他人管理事务,但不包括公益事业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
(二)无因管理之债
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本人负有偿付该项
费用的义务。
三、合同: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双方当
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注:意思表示:内心意思+外部表示行为
(一)表示方式:1.口头 2.书面 3.其他
(二)订立过程
1.要约:想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①书面 ②行为 ③沉默
区分:要约邀请(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书明书、商业广告)排除好意施惠
关系
932.承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有效要件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事由:意思表示不真实
2.种类: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2)显失公平的。
(3)受欺诈的。
(4)受胁迫的。
(5)乘人之危的。
3.效力:可请求法院撤销、变更。
(五)效力待定
1.事由:主体不合格
2.情形: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注:欠缺行为能力、代理权;例外: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
(六)无效
1.事由:主要是内容不合法
2.情形:
(1)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命令。
注:适用债权合同。
94四、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
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
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有加害行为;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高频考点四:人身权
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切联系、不可分离,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一、人格权
1.生命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
2.姓名权(名称权)
3.肖像权(侵权需未经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4.名誉权(侵权方式为捏造并散播)
5.隐私权(侵权方式为公开他人不愿公开的真实内容)
二、身份权
1.荣誉权
2.监护权(亲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
权利义务的统一。
3.亲属权:父母与成年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以及兄
弟姐妹之间的身份权。
4.配偶权: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
第四章 刑法
95高频考点一:刑法概述
一、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
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
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高频考点二:刑罚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
2.刑法适用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罪责刑相适应
高频考点三: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空间效力
1.属地管辖:除有特别规定外,在我国领域内犯罪适用我国刑法
领域:领陆、领水、领空驻外领使馆、船舶、航空器
犯罪地:行为地、结果地之一即可。
2.属人管辖(中国人在国外犯罪)
(1)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2)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一律追究
3.保护管辖(外国人在国外对中国或者公民犯罪)
(1)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2)犯罪地的法律认为应予以处罚
4.普遍管辖:我国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犯罪。
(二)时间效力
1.生效时间:1997年10月1日
2.溯及力:从旧兼从轻原则
高频考点四:犯罪论
一、犯罪特征
96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质)
2.刑事违法性(法律特征)
3.应受刑罚惩罚性
二、犯罪构成的要件
1.犯罪主体:犯罪是由什么样的人所实施的
2.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实施犯罪时主观心理状态
3.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4.犯罪客观方面:犯罪是在什么样的客观条件下,用什么样的行为,使客体受
到什么样危害
(一)犯罪主体
1.自然人
(1)刑事责任年龄
①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
②相对责任年龄: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故意杀人、故意重伤害、强奸、抢
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③完全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
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时候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事责任能力:
①完全无:精神病人
②完全: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醉酒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限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单位:只有刑法规定单位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构成单位犯罪
双罚制:
(1)单位:罚金
97(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犯罪主观方面
1.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
果发生
直接故意:明知+希望
间接故意:明知+放任
2.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
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轻信
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3.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
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三)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关系
犯罪客体的分类:
1.直接客体:具体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如故意杀人罪
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健康权,如此等等。任何犯罪
行为,必然直接侵犯具体的社会关系,否则不可能成立犯罪。
982.同类客体: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说是某一类犯罪
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部分。例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
质、决水等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公共安全是这类犯罪的同类客体。
3.一般客体: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整体。一般客体反映着
犯罪行为的共同本质,说明任何行为都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四)犯罪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意志或意识支配下的身体动静
(1)作为:用身体积极的实施。
(2)不作为:有义务,能履行而不履行,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
义务来源: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先前行为(危险前行为)
引起。
2.危害结果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五)排除犯罪行为
1.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
①起因: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②时间: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③对象: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
④主观:防卫意图明显
⑤限度: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2)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注:无防卫过当罪。
(3)无限防卫权: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99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1)构成紧急避险的条件
①起因:现实危险(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
②时间:危险已经发生尚未结束
③对象:无辜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④主观:必须有避险意图,迫不得已
⑤限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
高频考点五:故意犯罪的形态
1.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
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1)犯罪预备的特征
①主观上为了犯罪。“为了犯罪”是指为了自己实行犯罪和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②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实行犯罪工具与制
造一切为实行犯罪的条件。
③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包括“预备行为没有完成而
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和“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④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
行为或者自动不着手实行犯罪,则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成立犯罪中止。
《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
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1)犯罪中止的特征:
①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
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
100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②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
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③中止的客观性;
④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
《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
减轻处罚”。
3.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而未得逞的情形。
(1)犯罪未遂的特征:
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行为进入了实行阶段。
②犯罪未得逞。
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犯罪既遂: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1)犯罪既遂的类型可以分为:
①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强奸
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妨碍公务罪
②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故意杀人
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③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
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
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刑法分则所规定条文的刑罚规格量刑处罚。
注:只有直接故意犯罪才存在上述犯罪形态,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不存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
与犯罪中止形态,也就没必要肯定其有犯罪既遂,对它们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
101高频考点六: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一)共同犯罪构成的要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二)以下几种情况不成立共犯,不应当作为共同犯罪:
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2.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3.间接正犯
4.同时犯
5.聚众打砸抢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交通秩序罪等
(三)共同犯罪的种类
我国主要是按照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分工进行分类的(作用
为主,兼顾分工)即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类。
1.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处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
102部犯罪处罚。
犯罪集团:3人以上。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1)胁从犯只包括被胁迫的,不包括被诱骗的
(2)刚开始不情愿,后来积极肯干,这时可作主犯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犯的成立成件:
(1)教唆的对象必须有刑事责任能力;
(2)要求客观上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教唆人本人无实行行为;
(3)主观方面要有教唆的故意。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
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无教唆罪。
高频考点七:刑罚
(一)刑种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外国人)
注:既可独立亦可附加
(二)刑罚的期限
1.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羁押一日折抵两日;
注:社区矫正。
2.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羁押一日折抵一日;
3.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5年;羁押一日折抵
一日。
103第五章 行政法
高频考点一:概述
(一)行政法涵义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治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
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首要基本原则。要求: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合理性原则:公平公正不偏私,内容要符合情理,符合社会公德。
3.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便利当事人。
5.诚实守信原则:行政信息真实性、信赖保护原则、允诺兑现。
104高频考点二: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
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判断标准:
1.行政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二)行政主体:拥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范围:
1.行政机关
(1)政府及职能部门
(2)派出机关:(政府派出)
①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②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③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
(3)派出机构(职能部门派出):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才为行政主体
105派出所: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工商所、税务所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专门机构,如专利复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
高频考点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
(1)适用对象:不特定为抽象,特定为具体
(2)能否反复适用:能为抽象,不能为具体
2.行为受法律约束的程度: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3.行为启动方式: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
4.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有利:授益性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高频考点六: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
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精神罚:警告
2.财产罚
(1)罚款:不同于罚金。
(2)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3.能力罚(行为罚)
(1)责令停产停业
(2)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4.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
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和执行;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106(二)行政处罚的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三)行政处罚的适用
1.不予处罚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4)超过追责时效的。(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一事不再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做出两个以上罚款的行
政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
(1)特点: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
(2)条件:
①违法事实确凿。
②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③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
下罚款或者警告。注:治安管理处罚为200元以下。
(2)程序:
①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②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③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辩;
④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
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
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⑤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1072.一般程序
①立案
②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③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④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不
成立)
⑤决定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做出处罚决定
⑥当事人不在场,7七日内送达。
3.听证程序:
(1)适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2)程序:
①处罚前告知听证的权利
②当事人申请,在行政机关或公安机关告知后3日内用书面形式提出
③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④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⑤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⑥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⑦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作出
(五)行政处罚的执行
1.罚缴分离原则:
收缴:指定的银行(15日内缴纳)
所有:上缴国库,属于国家
2.当场收缴制度:
(1)20元以下罚款注:治安处罚为50元以下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
(3)特殊地区: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并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3.强制执行
108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高频考点七: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
特点:依申请、授益性、要式行为。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
不得转让。
(一)行政许可的种类
1.以许可的范围为标准:
(1)普通许可:又叫一般许可,是指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
一般来讲,凡是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有直接关系,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市场准入和法
定经营活动,这些直接关系到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物品的生产及销售活动,都适用于
普通许可。比如:销售烟花爆竹就必须要普通许可证。
(2)特许: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力或者对有限资源进行有效配
置的管理方式。如出租车经营许可、排污许可等
(3)核准:核准是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
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
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
如电梯安装的核准,食用油的检验。
(4)登记:登记是行政机关对个人、企业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
格和特定身份的确定。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工商企业注册登记、房地产所有权
登记等。
(5)认可:认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有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通常采取向取得资格的人员
颁发资格、资质证书的方式,如会计师、医师的资质。
2.以许可享有的程度为标准:
(1)排他性许可:如专利许可;
(2)非排他性许可:如进出口许可。
1093.以许可能否单独使用为标准:
(1)独立的许可,不需其他文件补充说明
(2)附文件的许可需要附加文件予以说明
高频考点八: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一)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
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暂时性、强制性)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
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行政性、强制性、执行性)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高频考点十: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对
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特点: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
(一)行政复议范围
110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④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
然资源的歼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⑤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
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⑦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
行的。
⑧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⑨对行政机关就民事纠纷作出的强制性处理决定不服的。
⑩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补偿决定不服的。
⑪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确认行为不服的。
⑫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1.具体行政行为
排除:
(1)国家行为:包括国防行为、外交行为、宣告紧急状态的行为等。
(2)刑事侦查行为:刑事拘留、逮捕等。
(3)行政调解行为
(4)行政指导行为
(5)内部行政行为
2.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附带性审查;规定(规章以下)、排除国务院的规定。
(二)行政复议机关
1.上级
111两个上级: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
一个上级:
(1)垂直领导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金融、税务、外汇、国安)。
(2)政府:上级政府
2.本级:省级政府、部委(注:上级为国务院)
3.上级+上上级:派出机构——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三)行政复议程序
1.申请: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受理。
3.复议过程中的原则
(1)书面审理原则
(2)不停止执行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112③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④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3)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
4.决定
(1)时间: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
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
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复议决定:
①维持决定:指行政复议机关经过审查,认定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
理,而予以维持的决定。
②履行决定:指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定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职责,而要求
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决定。
③撤销决定:指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不当,
因而否定其效力的决定。
④变更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行政
行为
高频考点十一: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注:行诉法2014年11月修改,2015年5月1日生效
行政诉讼的特点:
(1)民告官
(2)审查合法性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1131.复议前置:如工伤认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
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2.复议终局:省级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复议决定。
(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具体行政行为,排除: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内部行政行为
(3)刑事侦查行为
(4)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调解行为、仲裁行为。
(6)行政指导
2.附带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不合法,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
行审查。
(三)行政诉讼的管辖
1.级别管辖
中级法院管辖: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①一般案件:原告就被告,原行为机关所在地
②经复议案件:复议机关所在地、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
(2)特殊地域管辖
114①因不动产而提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3.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
(1)被告所在地
(2)原告所在地
①户籍所在地
②经常居住地(连续一年)
③被限自由地
原告向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15生活常识篇
高频考点一:自然现象
1.向日葵总是朝着太阳开花。因为向日葵花盘下面茎部含有一种叫做“植物生
长素”的物质。此物质具有厌光性,太阳升起时,向日葵茎部便马上躲到背光的一
面去,看起来整棵植物就向着太阳的方向弯曲了。
2.秋天树叶会变黄。当秋天到来时,已有的叶绿素会逐渐分解,随着叶绿素含
量的逐渐减少,其他色素的颜色就会在叶面上渐渐显现出来,于是树叶就呈现出黄、
红等颜色。
3.海水的颜色。海水本身透明无色。我们所看到的海水很多时候呈现蓝、绿色,
其实是海水对光吸收能力而产生出来的现象。只有绿光能被海水吸收,从而反射出
来;当海水更深时,绿光也被吸收,海水看上去便成了蓝色。
4.天空的颜色。天是蓝色的,是因为空气中各种物质整体吸收的红橙光和绿光
等光线较多,使蓝光很大部分被折射或反射到我们眼中,从而我们看到的天是蓝色
的。
5.海市蜃楼。光线经不同密度的空气层发生显著的反射或折射时,把远处的景
物显现在空中或地面,造成奇异幻景,这种现象经常发生在海边和沙漠地区。
6.雨后彩虹。当阳光经过水滴时,它会被折射,反射后再折射出来。在水滴内
经过一次反射的光缐,便形成我们常见的彩虹(主虹)。若光线在水滴内进行了两
次反射,便会产生第二道彩虹(霓)。霓的颜色排列次序跟主虹是相反的。由于每
次反射均会损失一些光能量,因此霓的光亮度亦较弱。
7.极光。极光出现于星球的高磁纬地区上空,是一种绚丽多彩的发光现象。而
地球的极光,由来自地球磁层或太阳的高能带电粒子流(太阳风)使高层大气分子
或原子激发(或电离)而产生。极光产生的条件有三个:大气、磁场、太阳风。这
三者缺一不可。
8.融凝冰柱。融凝冰柱看上去非常像冰矛,主要存在于高山冰川。太阳光线在
积雪或高山冰川表面上照射融化形成不规律的微凹,一旦像这样的微凹形成,太阳
116光将在这个微凹处发生光线反射,增加了局部物质升华。随着微凹的逐步加深,深深
的一个凹槽便形成,最终形成像耸立的冰矛结构。
9.闪电。闪电是云与云之间、云与地之间或者云体内各部位之间的强烈放电现
象(一般发生在积雨云中),积雨云通常产生电荷,底层为负电,顶层为正电,而
且还在地面产生正电荷,如影随形地跟着云移动。正电荷和负电荷彼此相吸,但空
气却不是良好的传导体。正电荷奔向树木、山丘、高大建筑物的顶端甚至人体之上,
企图和带有负电的云层相遇,负电荷枝状的触角则向下伸展,越向下伸越接近地面,
最后正负电荷终于克服空气的阻碍而连接上,巨大的电流沿着一条传导气道从地面
直向云涌去,产生出一道明亮夺目的闪光。
10.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雾霾常见于城市。中国不少地区将雾并入霾一起
作为灾害性天气现象进行预警预报,统称为“雾霾天气”。空气中的灰尘、硫酸、
硝酸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视觉障碍的叫霾。霾就是灰霾(烟霞)。雾是
由大量悬浮在近地面空气中的微小水滴或冰晶组成的气溶胶系统。
高频考点二:物理与化学变化
1.冰冻的猪肉在水中比在同温度的空气中解冻得快。现象表明:水的热传递性
比空气好。
2.加酶洗衣粉。加酶洗衣粉是利用酶催化原理洗去衣服上的血迹等蛋白类污迹。
加酶洗衣粉中加有蛋白酶等水解蛋白类的酶,将蛋白质水解,除去污点。
3.农药除害虫是利用蛋白质变性原理。农药的物理和化学因素使害虫体内蛋白
质分子的空间构象发生变化或破坏,导致其生物活性丧失活性和一些理化性质的改
变,将害虫致死。
4.用红色信号灯作为停车信号,是因为红光的波长是最长的,所以空气对红光
的散射作用最弱,可以使司机在比较远的地方看到信号,制动车子,减速慢行。
5.冬天下完大雪后在路上撒盐,是为了使雪熔点降低,使雪在较低的温度下融
化,尽快恢复交通。
6.把手机放到铁箱中会没有信号,是因为铁箱是由铁这种导体材料构成的,所
117以铁箱在磁场下会产生屏蔽作用,致使手机收不到 网络信号。
7.宇航员在进入太空和返回地球时会出现短暂的昏迷,是由于超重和失重的影
响,使过多或过少的血液流人大脑,使人昏迷。
8.用久了的白炽灯泡会发黑,因为钨丝受热产生升华现象,然后钨的气体又在
灯泡壁上凝华的缘故。
9.暖水瓶保温,是因为暖水瓶的瓶胆与外壳之间是空气,空气是热的不良导体,
热传导降低了许多,瓶胆内部光滑如镜,降低了辐射,所以能保温。
10.骑自行车上坡,走S形路线比较省力,这是因为不管路线如何,爬上坡顶升
高的高度时一样的,但走S形路线所走的路线比较长些,相当于把斜面的长度拉长
了,在高度相同的情况下,斜面越长越省力,所以走S形路线省力些。
高频考点三:医疗与健康
1.鲜木耳。常见问题:鲜木耳与市场上销售的干木耳不同,含有叫做“卟啉”
的光感物质,如果被人体吸收,经阳光照射,能引起皮肤瘙痒、水肿,严重可致皮
肤坏死。若水肿出现在咽喉黏膜,还能导致呼吸困难。应对方法:新鲜木耳应晒干
后再食用,暴晒过程会分解大部分“卟啉”,市面上销售的干木耳,也需经水浸泡,
使可能残余的毒素溶于水中。
2.鲜海蜇。常见问题:新鲜海蜇皮体较厚,水分较多。研究发现,海蜇含有四
氨络物、5-羟色胺及多肽类物质,有较强的组胺反应,引起“海蜇中毒”,出现腹
泻、呕吐等症状。应对方法:只有经过食盐加明矾盐渍3次(俗称三矾),使鲜海
蜇脱水,才能将毒素排尽,方可食用。“三矾”海蜇呈浅红或浅黄色,厚薄均匀且
有韧性,用力挤也挤不出水。海蜇有时会附着一种叫“副溶血性弧菌”的细菌,对
酸性环境比较敏感。因此凉拌海蜇时,应放在淡水里浸泡两天,食用前加工好,再
用醋浸泡5分钟以上,就能消灭全部“弧菌”。
3.鲜黄花菜。常见问题:含有毒成分“秋水仙碱”,如果未经水焯、浸泡,且
急火快炒后食用,可能导致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胀腹泻,甚至体温改变、四肢
麻木。秋水仙碱在体内氧化为氧化二秋水仙碱,0.5~4小时恶心、呕吐、腹痛、腹
118泻、头昏、头疼、口渴、喉干。应对方法:干制黄花菜无毒。想尝尝新鲜黄花菜的
滋味,应去其条柄,开水焯过,然后用清水充分浸泡、冲洗,使“秋水仙碱”最大
限度溶于水中。建议将新鲜黄花菜蒸熟后晒干,若需要食用,取一部分加水泡开,
再进一步烹调。
4.变质蔬菜。常见问题:在冬季,蔬菜特别是绿叶蔬菜储存一天后,其含有的
硝酸盐成分会逐渐增加。人吃了不新鲜的蔬菜,肠道会将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会使血液丧失携氧能力,导致头晕头痛、恶心腹胀、肢端青紫等,严重时
还可能发生抽搐、四肢强直或屈曲,进而昏迷。应对方法:如果病情严重,一定要
送院治疗;而轻微中毒的情况下,可食用富含维生素C或茶多酚等抗氧化物质的食
品加以缓解。大蒜能阻断有毒物的合成进程,所以民间说大蒜可杀菌是有道理的。
5.变质生姜。常见问题:生姜适宜放在温暖、湿润的地方,存贮温度以12℃~
15℃为宜。如果存贮温度过高,腐烂也很严重。变质生姜含有毒性很强的物质——
“黄樟素”,一旦被人体吸收,即使量很少,也可能引起肝细胞中毒变性。人们常
说“烂姜不烂味”,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6.长斑红薯。常见问题:红薯表面出现黑褐色斑块,表明受到黑斑病菌(一种
霉菌)污染,排出的毒素有剧毒,不仅使红薯变硬、发苦,而且对人体肝脏影响很
大。这种毒素,无论使用煮、蒸或烤的方法都不能使之破坏。因此,有黑斑病的红
薯,不论生吃或熟吃,均可引起中毒。
7.生豆浆。常见问题:未煮熟的豆浆含有皂素等物质,不仅难以消化,还会诱
发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对方法:一定将豆浆彻底煮开再喝。当豆浆煮至85℃~
90℃时,皂素容易受热膨胀,产生大量泡沫,让人误以为已经煮熟。家庭自制豆浆
或煮黄豆时,应在100℃的条件下,加热约10分钟,才能放心饮用。还需注意,别
往豆浆里加红糖。因为红糖所含醋酸、乳酸等有机酸,与豆浆中的钙结合,产生醋
酸钙、乳酸钙等块状物,不仅降低豆浆的营养价值,而且影响营养素吸收。此外,
豆浆中的嘌吟含量较高,痛风病人不宜饮用。
8.生四季豆。常见问题:四季豆又名刀豆、芸豆、扁豆等,是人们普遍食用的
蔬菜。生的四季豆中含皂甙和血球凝集素,由于皂甙对人体消化道具有强烈的刺激
119性,可引起出血性炎症,并对红细胞有溶解作用。此外,豆粒中还含红细胞凝集素,
具有红细胞凝集作用。如果烹调时加热不彻底,豆类的毒素成分未被破坏,食用后
会引起中毒。
9.发芽、发青土豆。常见问题:土豆发芽后,芽子L周围就会含有大量的有毒
龙葵素,这是一种神经毒素,可抑制呼吸中枢。应对方法:对于土豆上已稍有发芽、
发青的部位及腐烂部分应彻底清除。如果豆发青的面积较大,发芽的部位很多,应
把这个土豆扔掉。利用龙葵素具有弱碱性的特点,在烧土豆时加入适量米醋,利用
醋的酸性作用来分解龙葵素,可起解毒作用。
10.青番茄。常见问题:青番茄含有与发芽土豆相同的有毒物质——龙葵碱。人
体吸收后会造成头晕恶心、流涎、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发生抽搐,对生命威胁很大。
应对方法:关键要选熟番茄。首先,外观要彻底红透,不带青斑;其次,熟番茄酸
味正常,无涩味;第三,熟番茄蒂部自然脱落,外形平展。有时青番茄因存放时间
久,外观虽然变红,但茄肉仍保持青色。此种番茄同样对人体有害,需仔细分辨。
购买时,应看一看其根蒂,若采摘时为青番茄,蒂部常被强行拔下,皱缩不平。
高频考点四:灾害自救与逃生
1.家庭火灾
(1)炒菜油锅着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如没有锅盖,可将切好的蔬菜倒人
锅内灭火。切忌用水浇,以防燃着的油溅出来,引燃厨房中的其他可燃物。
(2)电器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再用湿棉被或湿衣物将火压灭。电视机起火,灭
火时要特别注意从侧面靠近电视机,以防显像管爆炸伤人。
(3)酒精火锅加添酒精时突然起火,千万不能用嘴吹,可用茶杯盖或小菜碟等盖
在酒精罐上灭火,
(4)液化气罐着火,除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压外,还可将干粉或苏打粉用
力撒向火焰根部,在火熄灭的同时关闭阀门。
(5)注意防烟。用湿毛巾等物掩住口鼻,保持低姿势前进,呼吸动作要小而浅。
(6)利用建筑物阳台、避难层、室内设置的缓降器、救生袋、应急逃生绳等进行
120逃生,也可将被单、台布结成牢固的绳索,牢系在窗栏上,顺绳滑至安全楼层。忌
使用电梯逃生。
(7)逃生通道被切断、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应关紧迎火门窗,用湿毛巾、湿布
堵塞门缝,用水淋透房门,防止烟火侵入。
2.地震逃生与自救
(1)地震开始时,如果正在屋内,切勿盲目冲出房屋,易被高空掉落的物体砸伤。
可躲在坚固的床或桌下,倘若没有坚实的家具,应站在门口,门框多少有点保护作
用,应远离窗户,因为窗玻璃可能震碎。
(2)将门打开,确保出口。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屋等,由于地震的晃动会造成门窗
错位,打不开门。平时要事先想好万一被关在屋子里,如何逃脱的方法,准备好梯
子、绳索等。
(3)如在室外,不要靠近楼房、树木、电线杆或其他任何可能倒塌的高大建筑物。
尽可能远离高大建筑物,跑到空地上去。为免地震时失去平衡,应躺在地上。
(4)切勿躲在地窖、隧道或地下通道内,因为地震产生的碎石瓦砾会填满或堵塞
出口。除非它们十分坚固,否则地道等本身也会被震塌陷。
(5)在紧急情况下可利用身边的棉坐垫、毛毯、枕头等物盖住头部,以免被砸伤。
(6)被埋压时不要慌张,尽量改善所处环境,扩大生存空间。首先可挪开头部周
围的杂物,保持呼吸畅通,闻到煤气、毒气时,用湿毛巾或其他物品捂住口鼻。
(7)被埋压时尽量保持体力,不要哭喊,不要急躁和盲目行动,尽可能控制自己
的情绪或闭日休息;也可以在节省体力的基础上,采用敲击水管或倒塌的墙体发出
求救信号。
(8)如果受伤,要用最简易的办法包扎好伤口,以免失血太多造成昏迷。尽量寻
找食品和饮用水,且节约使用。
3.洪灾逃生
(1)洪水到来时,若来不及转移,要迅速向山坡、屋顶、楼房高层、大树等高的
地方暂避。
(2)为防止洪水涌入屋内,尽量堵住大门下面所有空隙。
121(3)如果洪水不断上涨,暂避的地方已难自保,则要充分利用门板、桌椅、木床、
大块的泡沫塑料等能漂浮的材料扎成筏逃生。
(4)上木筏之前,尽量收集食品、发信号或通讯工具(手机、哨子、手电筒、旗
帜等)。
(5)如果已被卷入洪水中,一定要抓住固定的活能漂浮的东西,寻找机会逃生。
千万不要游泳逃生,也不可攀爬电线杆、铁塔和泥坯房屋顶。
(6)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电线断头下垂时,一定要迅速躲避,防止直接触电或
因地面“跨步电压”触电。
(7)洪水过后要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疫病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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