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504050215-第一审程序-196978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章节练习_题目+解析

504050215-第一审程序-196978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章节练习_题目+解析

  • 2026-03-11 04:27:23 2026-01-28 2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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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050215-第一审程序-196978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章节练习_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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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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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0 MB
文档页数
45 页
上传时间
2026-01-28 21: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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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审程序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下列关于速裁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一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B :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既可以独任审理,也可以由合议庭审理 C :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一律不得适用速裁程序 D :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条件和审理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1款的 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 员1人独任审判”。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 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属于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之一,因此C项正确。 2 、 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审判期间,合议庭如果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 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 : 审判期间,如果被告人提出了新的立功线索,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相 关证据材料 C : 第一审程序在经过法庭调查之后应当进入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程序不能 回调至法庭调查 D : 法庭经过审理发现。被告人故意伤害事实没有问题。但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并在不 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解释》第277条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 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移送。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 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可见,AB的处理整个写反了,都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86条规定:“法庭辩论过程中,合议庭发现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新 的事实,有必要调查的,审判长可以宣布恢复法庭调查,在对新的事实调查后,继续法 庭辩论。”C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95条第1款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 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 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 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依据法律和审理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 (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 告人无罪;(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 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 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六)被告人因未达 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七)被告人 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 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 六章的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九)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裁定终 止审理,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十)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 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根据上 述“(七)”,D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六)”和“(七)”都是判决宣告不负刑 事责任,而非判决有罪或者无罪。 3 、 单选题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 组合是正确的?( )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 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 : ②③⑤④①⑥ B : ③④⑤①②⑥ C : ②④⑤①⑥③ D : ③④①⑤②⑥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的问题。法庭审理活动具体包括宣布开 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190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 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 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 人享有辩护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 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 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4条的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 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 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195条的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 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 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198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 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 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另外,根据《刑诉解释》第280条的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 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证据、适用法 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根据《刑诉解释》第281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 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根据上述规 定,①宣读勘验笔录;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都属于法庭调 查阶段的活动,顺序为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勘验笔录。 而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活动,应在法庭调查之后;⑥被告人最后陈 述在法庭辩论之后。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这里公诉词和起诉书不是一回事,请注 意区分。 4 、 单选题 下列关于裁定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检察院可以使用裁定 B : 裁定不只能适用于审判阶段 C : 裁定主要解决实体问题,但也解决部分程序问题 D : 对裁定不服,只能通过上诉、抗诉的方式救济 正确答案: B 解析: 知识点: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区别 判决和裁定都是专属于法院的。A错误。 裁定除了可以在审判阶段适用,在执行阶段也可以,如裁定暂停执行死刑。B正确。 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如裁定终止审理、延期审理等等。解决实体问题很少,主要集 中于执行阶段,如裁定减刑、假释等。C错误。裁定一般而言不会作出就生效,可以通 过上诉、抗诉的方式救济,但对于执行阶段的裁定,譬如裁定减刑和假释,法律及司法 解释没有规定罪犯可以上诉或者检察院可以抗诉,只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 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提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人民检察院认为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 当在收到意见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刑诉法解释》 第539条)可见,对裁定不服,当事人还可以申诉,检察院还可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D 错误。 5 、 单选题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B : 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 : 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 : 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受理和审理的特点。《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 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21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据此,选项A的错误在于,自诉案件 的调解是有例外的,并未都可以调解。选项B表述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 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是,《刑诉法解释》第334条第一款规定:“……反 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 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1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而 该解释第1条第(1)、(2)项所指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事案件。据此,《刑诉法解释》第1条第(3)项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 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提出控告,而公 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能提出反诉,故选项C不正 确。 《刑诉法解释》第3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3) 被害人告诉;……”,但《刑诉法解释》第317条第一款同时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 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 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 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依据此规定可知,在特殊情况下,被害人 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亦可代为告诉,选项D不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 6 、 单选题 刘某和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出现下列哪种情形将导致案件必须按照普 通程序审理?( ) A : 刘某系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儿子,案件公开后,引发全市热议 B : 王某被逮捕后供认了全部罪行 C : 王某系先天性耳聋 D : 刘某系满16周岁未成年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本题考查禁止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 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 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选项C正确。7 、 单选题 法庭调查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下列关于法庭调查的下列活动,正确的是哪 个:( ) ①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首先由公诉人宣读公诉词;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 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②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 ③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控方先进行发问,发问完毕后,辩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 问。 ④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应当分别进行。证人、鉴定人经控辩双方发问或者审判人员询问 后,审判长应当告其在旁听席稍候,以便后续询问。 ⑤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 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A : ①⑤ B : ①②③ C : ①②③④⑤ D : ②⑤ 正确答案: D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40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应当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 书;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应当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 异议。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代 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故①的错误在于,公诉人宣读的是起诉书而不 是公诉词。《刑诉法解释》第243条规定,讯问同案审理的被告人,应当分别进行。 故②正确。《刑诉法解释》第261条规定,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通知的 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经审判长准许,对方也可以发问。故③错误。《刑诉法解释》 第264条规定,向证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发问应当分别进行。《刑诉法解释》265条 规定:“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不得旁听 对本案的审理。有关人员作证或者发表意见后,审判长应当告知其退庭。”故④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 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 鉴定和查询、冻结。故⑤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8 、 单选题 高某非法拘禁陈某,并致陈某重伤,某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选 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 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 : 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审理 C : 县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此案后20日内审结此案 D : 提起公诉的县人民检察院不必派员出席法庭 正确答案: B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 判员1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22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 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本案中,高某非法拘禁陈某,致其重伤,可能判处的法定刑在3年 以上10年以下,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的时候。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因此A 项错误,B项正确。本案的审理期限最多为1个半月,故C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 出席法庭,故D项错误。 9 、 单选题 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 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 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A : 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 : 终止审理 C : 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 : 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的判决方式。《刑诉法解释》第295条第一款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4)证据不足,不能 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5)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6)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 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A、B均于法无据,不当选。 本题中,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 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因为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也应建立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法院应优先考虑“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 排除”,而不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所以,法院应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 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而不是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10 、 单选题 桥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 ) A : 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B : 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 : 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 : 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正确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新证据、延期审理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 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 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 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 的决定。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 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 进行审判的。因此选C项。 11 、 单选题 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 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向公安机关报 案。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本案诉至人 民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应审查的内容?( ) A : 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 : 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 : 被告人是否下落不明 D : 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诉解释》第31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 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10条、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 (2)属于本院管辖;(3)被害人告诉;(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 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根据第320条的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 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 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 予受理:(1)不属于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的;(2)缺乏罪证的;(3)犯罪已过追 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 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 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8)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安 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9)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 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因此只有D项不须审查。 12 、 单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简易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被告人认罪但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由一名审判员 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C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派 员出席法庭D : 某基层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律师接到出庭通知但拒绝出 庭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 A 解析: 知识点:简易程序 [解析]《刑诉法解释》第36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 神病人;(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 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 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 根据“(五)”,A正确。 《刑诉法》第216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 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 当派员出席法庭。”故,BC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36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 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 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计算。”可见,没有律师不 出庭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形,D错误。 13 、 单选题 下列自诉案件中,哪起案件不能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代为告诉?( ) A : 被害人王某长期受丈夫虐待,双腿残疾 B : 被害人华某系未成年 C : 被害人张某自小双目失明 D : 被害人李某受到威胁,不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自诉的程序。《刑诉解释》第317条规定,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案件,如果 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 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 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选项A双腿残疾不属于上述情形。 14 、 单选题 石某系某市无业人员,某日因琐碎小事将张某和李某打致轻伤,张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 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石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 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 : 受理李某的自诉B : 在李某和石某之间进行调解 C : 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 D : 不受理李某的自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受理自诉的条件。《刑诉解释》第323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 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 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 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 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 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本案中,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 示不想追究石某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 自诉,该法院不应当受理。 15 、 单选题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个?( ) A : 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 : 对自诉案件,经审查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 撤回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 C :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应当说 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D : 第二审法院查明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 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326条规定,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 理。故A项不正确。《刑诉法解释》第320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 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 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 受理:(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二)缺乏罪证的;(三)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 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 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八)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案件,公 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的;(九)不服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或者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故B项的错误在于,不是“驳回起诉”,而是“不予受理”。《高 法解释》第321条规定,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 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 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 理。故C项正确。《刑诉法解释》第322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 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 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故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而 是“立案受理”。 16 、 多选题 张三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 自诉,关于本案的审理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A : 自诉人起诉后,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的,法院按撤诉处理 B : 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 C : 本案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自诉人撤诉 D : 本案由于案情清楚,被告人认罪并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意见,适用了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331条第1款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 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故A项的错误在于少了传唤的 次数“两次”。依据《刑诉法解释》第328条第2款的规定,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 故B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32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 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故C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14、215条的规 定,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D项正确。 17 、 多选题 关于终止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 : 甲涉嫌抢劫罪被起诉,法院审理后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遂裁定终止审理 B : 乙涉嫌盗窃罪被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前乙自杀身亡,遂裁定终止审理 C : 丙涉嫌受贿罪,后逃匿,通缉一年后未到案,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审理过程中, 丙被抓获,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D : 丁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其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裁 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 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 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A项中,法院应宣告被告人甲 无罪。故该项不当选。B项中乙在“开庭审理前”自杀身亡,不可能查清其是否有罪, 应终止审理,B项表述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301条第1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 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 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故D项表述错误。 18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审判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有关人员对证人的询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被 告人 B :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经审判长许可,诉讼代表人、反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等 诉讼参与人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 C : 在付某聚众斗殴案审判期间,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检察 院补充侦查;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法院应当依据指控的罪名作出 裁判 D : 法院通知某案关键证人王某出庭作证,王某因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作证而提出不 作证的请求,法院可以准许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向证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通知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经审 判长准许对方也可以发问。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诉讼代表人不属于诉讼参与人,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补充起诉或变 更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变更起诉。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证人因身患严重疾病等无法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作证,具有前述情 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而不是不作证。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19 、 多选题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H市检察院提起公诉,H市中级法院受理后,李某声称自己在侦查阶 段遭到侦查人员王某和赵某的刑讯逼供,李某的辩护律师陈某要求法院排除刑讯所获得 的供述。下列关于该案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陈某应在开庭前申请排除该供述,但也可在庭审期间申请排除该供述 B : 陈某在开庭前申请排除该供述,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法院认为可能存在刑讯的, 法院应在庭前会议中对供述收集合法性进行调查 C : 若公诉人、李某、陈某在庭前会议中对供述收集是否合法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应 当在庭审中调查该供述收集的合法性 D : 若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加 正确答案: B,C,D解析: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但在庭审期间才发现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除 外。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按照法 律规定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法院应当召开庭前会议。法院认为可能存在刑讯的, 法院应在庭前会议中对供述收集合法性进行调查。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公诉人、被告 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中对证据收集是否合法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 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在庭审中进行调查。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若法院召开庭前会议, 可以通知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加。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20 、 多选题 甲故意杀害乙案中,丙对乙的死因进行鉴定,甲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丁出庭,戊是该案 的目击证人。下列关于该案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丙和丁的作用相同 B : 丙.丁.戊都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 C : 如果甲对戊的证人证言.丙的鉴定意见有异议,且法院认为有必要,戊和丙均应当出 庭作证 D : 戊和丙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经院长批准,均可对其处10日以下的拘留。戊和丙 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费用,败诉一方当事人应给予补助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丙是鉴定人,丁是专家辅助人,戊是证人。鉴定人是对专门性事实问题进行鉴定的,专 家辅助人是对鉴定意见发表意见的,而这作用不同。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丙、丁都可 以替换,戊作为证人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 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鉴 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两有:有异议+有必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 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因此C选项表述错误。证人戊 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 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鉴定人丙无上述规定,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 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戊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 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鉴 定人丙无上述规定。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1 、 多选题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的表述,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在第二审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附带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就反 诉进行调解 B : 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后,均应制作调解书 C :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均按撤诉处 理D : 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可和解.撤诉 正确答案: B,C 解析: ①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 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 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但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后,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 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裁定按撤诉处 理;附带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 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三类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均可以和解.撤诉。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C选项。 22 、 多选题 邹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万某担任鉴定人,在该案审判过程中,下列说法不 正确的有哪些? A :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万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万某应当出 庭作证 B : 经法院依法通知,万某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万某到庭 C : 万某因履行作证义务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就餐费,司法机关应当给予补助 D : 万某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法院可以使用化名代替万某的个人信息。邹某的辩护 律师不得查阅对万某使用化名情况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 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两有:有异议+有必要)。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对于鉴定人不可强制到庭。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 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鉴定人无上述规定,因此C选 项说法错误。 ④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法 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①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 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 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辩护律师经法庭许可,查阅对证 人、鉴定人、被害人使用化名情况的,应当签署保密承诺书);②采取不暴露外貌、真 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③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④对 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⑤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可以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 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 卷。辩护律师经法庭许可,查阅对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使用化名情况的,应当签署保 密承诺书。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3 、 多选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哪些? A : 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公诉人可以不出庭 B : 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独任庭审理,被告人最后陈述不能取消 C : 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 : 法院对李某故意伤害案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但李某未满14 周岁,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宣告李某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 出席法庭。故A项不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 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故B项中“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 独任庭审理”这一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 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故B项最后一句话 表述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36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 其出庭。而不是“辩护人应当出庭”。故C项不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368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 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 形。D项中的李某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应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而不能继 续用简易程序审理宣告李某不负刑事责任,该项表述错误。 24 、 多选题 在下列何种情形下,经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个月? A : 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 : 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C : 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 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D : 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 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查公诉人建议延期审理的情形。《高检规则》(2019版)第420条规定:“法庭 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1)发现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 的;(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3) 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 充、追加起诉的;(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 出庭提出意见的。……”《高检规则》(2019版)第421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公诉 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根据 这两条规定,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四项。 25 、 多选题 王某涉嫌洗钱罪,情节严重,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关于该 案审理程序,不正确的说法有哪些? A :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B :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C : 若王某系精神病人,法院应当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D : 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王某的辩护人也应当出庭 正确答案: B,D 解析: ①洗钱罪,情节严重的,可能判处5-10年,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应当组成合议庭 进行审判。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 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1个半月。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情 形,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对于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 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26 、 多选题 某市肉制品厂因涉嫌逃税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指控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的厂长严 某犯逃税罪,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 : 严某可以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B : 受该肉制品厂委托的该厂职工刘某可以作为该厂的诉讼代表人出庭,刘某出庭后可 对该案的专家辅助人发问 C : 诉讼代表人的人选有争议的,由法院确定;如果该厂职工刘某作为诉讼代表人不出 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传 D : 审判期间,该肉制品厂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 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正确答案: A,C解析: 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 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严某涉嫌犯罪,不 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庭。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诉讼代表人出庭,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此B选项说法正 确。 ③没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的,应当要求检察院确定,而不是法院。对于职工作为诉讼 代表人不出庭的,不可以对其拘传;对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诉讼代表人不出 庭的,可以对其拘传到庭。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的 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27 、 多选题 检察院对张某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哪些? A : 公诉人、张某的辩护人、审判人员对张某的讯问、发问可以省略,而且,法院应当 对该案当庭宣判 B : 控辩双方对与张某的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 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 C : 若检察院未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法院则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 D : 张某若是未成年人,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应征求张某及其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的意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36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一) 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 可以简化或者省略;(三)对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 事项作出说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出示, 并进行质证;(四)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 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 告人的最后陈述。故A项的前半句是正确的,B项表述正确。《刑诉法解释》第367条规 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故A项后半句话不正确,A项当选。 《刑诉法解释》第35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 楚、证据充分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 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对人民检 察院建议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不 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由此可见,适 用简易程序只需法院和被告方同意,无须检察院同意。检察院只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 权力。故C项表述不正确,当选。《刑诉法解释》第566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故D项表述正确。28 、 多选题 周某强奸案中,周某的母亲和高某是目击证人,在该案审判过程中,关于周某的母亲和 高某出庭作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 辩护人对高某的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则高 某应当出庭作证 B : 经法院依法通知,周某的母亲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签发拘传票, 强制周某的母亲到庭 C : 高某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法院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 经院长批准,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D : 经法院通知,高某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高某之前的证人证 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 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三有:有异 议+有影响+有必要)。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经法院依法通知,证人没有正当 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对周 某的母亲不能强制到庭。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 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 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9 、 多选题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第10条规定:“完善庭前会议程 序,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健全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听取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 排除等方面的意见。”以下关于对该规定的理解,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 : 被告人必须参加庭前会议 B : 对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审判人员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C : 事实证据调查.定罪量刑辩论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裁判结果可形成于庭前会议中 D : 对庭前会议中控辩双方无异议的证据材料,无须在庭审中举证.质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被告人不是必须参加的。因 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证据材料 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社会影响重大的;其他情形。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 的是可以召开庭前会议而不是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③庭前会议的目的是提高庭审的效率,对于事实证据的调查,定罪量刑的辩论和裁判结 果都是在庭审中解决的问题不能在庭前会议中解决。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在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于有异议的证据, 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30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审理中特殊情形的处理,错误的说法是哪些? A : 任某强奸案,法院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 院遂决定延期审理 B : 张某对李某的故意伤害行为提起自诉,张某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法院应裁定 中止审理 C : 张三、李四、王五共同盗窃一案,张三、李四在审理时脱逃,法院可以对张三、李 四中止审理,对王五继续审理 D : 法院审理赵六诈骗案时,赵六因车祸身亡,法院应对该诈骗案裁定终止审理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 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的;……故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 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 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 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故B项错误在于,遗漏了“未委 托诉讼代理人出庭”这一条件。《刑诉法解释》第314条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 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06条第1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 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对中止 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故C项正确。D项的表述过于绝对,因 为,如果被告人死亡,法院能够查清其确实无罪,应当宣告其无罪。本题的正确答案 为BD两项。 31 、 多选题 某县法院对于该县检察院移送的张某盗窃案进行庭前审查,关于法院审查后的处理方式, 不正确的是哪些: A : 发现张某的犯罪事实仅构成侵占罪,县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B : 发现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C : 发现该案是在检察院撤诉后,于没有新的事实、证据的情形下重新起诉,法院决定 不予受理 D : 发现该案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正确答案: A,B,C 解析:《刑诉法解释》第21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 分别处理:(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 当同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三)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但是, 对人民检察院按照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四章的规定作出处 理;(四)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 院在三日以内补送;(五)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 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六)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 十六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 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第 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完毕。本题中, A项中张某的犯罪事实仅构成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院应当退回检察院, 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故A项错误。因为庭前审查只是程序性审查,B项中的情形 下,法院也应受理决定开庭审理。故B项错误。C项中的情形下,应当退回检察院,故C 项错误。D项中,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应退回人民检察院,故该项正确。 32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刑事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能够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能够适用速裁程序 B : 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 : 简易程序中存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速裁程序中不存在被告人最后陈述 D : 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都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知识点: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 A项,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包括:基层法院,清楚充分,承认罪行,没有异议。而适用 速裁程序的条件包括:基层法院,3年以下,清楚充分,认罪认罚,同意适用,一人审 判。相比而言,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但适用速裁程序则要 求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因此,可能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被告 人,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但不能适用速裁程序。A错误。B项,一般来说,不符合速裁 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但不绝对。譬如,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事 实清楚、充分,只是可能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案件自然不能适用速裁程序,但有 可能适用简易程序。B错误。C项,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不论程序多么简化,被告人最 后陈述是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不能省略。C错误。D项,由于被告人认罪,简易程序 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简化,但对于量刑方面仍然可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由于 被告人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可见,简易程序仍有法庭 调查和法庭辩论,速裁程序一般没有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D错误。 33 、 多选题 张某因感情纠纷被李某打成重伤,该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张某向法院提起了自诉,对 该案有关人员的诉讼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张某有权随时委托代理人B : 李某可以对张某提起反诉 C : 张某可以和李某和解 D : 对于法院的裁判,张某和李某都可以上诉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 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 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本题中,张某是自诉人,故A项正确。因为本案属于公诉转自 诉案件,李某不能对张某提起反诉,故B项错误。自诉案件可以和解,故C项正确。张某 是自诉人,李某是被告人,故二者均可以上诉,D项正确。 34 、 多选题 丙和丁故意伤害戊一案,检察院对丙和丁均做出不起诉决定,戊对丁向法院提起自诉附 带民事诉讼,下列关于该案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 在该案的第一审和第二审中,法院均可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 B : 丁在第一审和第二审中均可对戊反诉,法院应与本诉一并审理 C : 若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丁还涉嫌报复陷害王某,可建议检察院对丁补充起诉 D : 法院审理时,戊对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得调解。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得反诉,二审反诉 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中发现检察院 未起诉的刑事案件,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因此C选项表述 错误。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 告人。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35 、 多选题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 刑建议?( ) A : 被告人当庭否认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 B :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构成盗窃罪,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构成诈骗罪 C :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D :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非出于自愿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本题考查法院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作出判决的问题。根据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 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 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 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 指控的犯罪事实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 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由此可知,A选项属于“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情形;B 选项属于“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形;C选项中被告人尚未达 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不负刑事法律责任,因而属于“被 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形;D选项属于“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情形。在 这些情形出现时,人民法院可以不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因此本题正 确答案是ABCD。 36 、 多选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以下关于该原则的体现的说法, 不正确的是哪些? A : 检察院审查逮捕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 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符合逮捕条件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 公安机关执行 B :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C : 执行机关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提出的减刑、假释建 议书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抗诉 D :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 任,同时对被告人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检察院对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可提出抗诉,对 强制医疗决定可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①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 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仍不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不提请批准逮捕 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因此A选项 说法错误。 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 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对监外执行意见的监督)。因 此B选项说法正确。 ③检察院认为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法院 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检察院对减刑假释裁定的监督)。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检察院对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可提出抗诉,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以提出纠正意见 的方式进行监督。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37 、 多选题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 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调解B : 自诉案件都可以和解和撤诉 C : 自诉案件都可以提起反诉 D : 自诉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 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210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由此可知,自诉案件都能和解和撤诉, 但是不是所有自诉案件都能调解的,如公诉转自诉案件就不能调解。所以A项错误,B项 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34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 下列条件:(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 行为;(3)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1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反诉案件 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 续审理。可知,并非所有自诉案件都能反诉的,所以C项错误。选项D属于2012年《刑 事诉讼法》修改的体现,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前两类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 程序,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可知,只要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 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所以选项D正确。 38 、 多选题 以下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 : 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也可能转为公诉案件 B : 简易程序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也可以转为简易程序 C : 公开审理的案件,遇到特殊情形,可以转为不公开审理 D : 开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时,遇有法定情形,可以转为不开庭审理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依据《刑诉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 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 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可见,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另外,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所以,自诉案件也可能转为公诉案件。故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 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故简易程序可以转为普通程序,但是, 普通程序不能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故B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81条规定,公开审理案件时,公诉人、诉讼参与人提出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证据的,法庭应当制止。有关证据确与本案有关的,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决定将案件转为不公开审理,或者对相关证据的法庭调查不公开进行。故C 项正确。《刑诉法解释》第620条规定,“开庭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 行:……利害关系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可以转为不开庭审理,但还有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除外”。故D项正确。 39 、 多选题 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 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让被害人辨认 B : 让被告人辨认 C : 听取辩护人意见 D : 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核实证据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95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 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 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40 、 多选题 甲商贸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肖某是该公司的总经理,对该犯罪负有直接责任。 下列关于该案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A : 若检察院只对肖某起诉,法院应当建议检察院对甲商贸公司补充起诉。检察院不补 充起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审理,追究甲商贸公司和肖某的刑事责任 B : 审判期间,若甲商贸公司被宣告破产,对肖某应当中止审理 C : 审判期间,若甲商贸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将新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 分立情况。对甲商贸公司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D : 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法院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甲商贸公司的财产,或者由甲 商贸公司提出担保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340条规定,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 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追加起诉。人民检察院仍以自 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法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故A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344条规定, 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但尚未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应当继 续审理;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应当继续审理。因此,B项的错误在于,不是“中止审理”而是“继续审理”。《刑 诉法解释》第345条规定,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 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故C项的错在于,不是“将新单位列为被告单位”,而是“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 位”。《刑诉法解释》第342条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 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因此,D项的表述错误在不 是“应当”,而是“可以”。 41 、 多选题 下列关于一审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甲涉嫌故意杀死5人被追诉,法院在审判之前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B : 辩护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召开庭前会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庭 前会议 C : 在庭前会议中,对控辩双方都持有异议的证据应当进行重点调查 D : 在庭前会议中,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解释》第226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召开庭 前会议:(一)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二)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较 大争议的;(三)社会影响重大的;(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开庭前会 议是“可以”而非“应当”,A错误; 《刑诉法解释》227条规定:“控辩双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提出申请应 当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决定不召开的,应当 告知申请人。”,B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228条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 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否申请 不公开审理;(四)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五)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六)是 否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七)是否申请收集、调取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 材料;八)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 员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九)是否对涉案财物的权属情况和人民检察院的 处理建议有异议;(十)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开展附带 民事调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D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229条规定:“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 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 以简化。”可见,庭前会议不进行证据的实质调查,C错误。 42 、 多选题 以下关于证人作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A : 某故意杀人案的关键证人刘某在开庭时正在法国留学,短期内无法回国,法院可以 准许其不出庭作证,但应当让刘某通过视频的方式作证 B : 控辩双方对周某的证言有异议,且该周某的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申请周某 出庭作证的,法院应当通知周某出庭 C : 某贩卖毒品案的证人唐某因害怕遭到报复不愿意出庭作证,则其庭前的证言笔录不 得作为定案的根据D : 如果证人不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拒不作证,公安司法机关均可以拘传 其到案作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53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 以准许其不出庭:(一)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二)居所远 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四)有其他客观原 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故A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 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证 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控辩双方对侦破经过、证 据来源、证据真实性或者合法性等有异议,申请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出庭,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出庭。故B项的错 误在于缺少了“法院认为有必要”这一条件。《刑诉法解释》第91条第3款规定,经人 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 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故C项不正确。《刑诉法解释》第255条 规定,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由法警执行,必要时,可以 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故D项不正确。 43 、 多选题 下列关于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如果辩护方申请出示开庭前未提交的证据,公诉人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要求辩 护方说明理由。理由成立并确有出示必要的。应当准许 B : 在A中,公诉人提出需要对新证据作指控准备的,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并确定准备指控的 时间 C : 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等手段,但不能采取搜查方式 D : 在C中,对于法庭在庭外调查取得的证据,法官不承担证明责任,也无需经过当庭 质证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规定:“公诉人申请出示开庭前未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辩护 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应当要求公诉人说明理由;理由成立并确有出示必要的,应当准 许。辩护方提出需要对新的证据作辩护准备的,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并确定准备辩护的 时间。辩护方申请出示开庭前未提交的证据,参照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因此,AB正确。 《刑诉法》第196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 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 定和查询、冻结。”C正确,搜查方式专属于侦查机关。 《刑诉法解释》第271条规定:“法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证据或者作出说明;必要时,可以宣布休庭,对 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对公诉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补充的和 法庭庭外调查核实取得的证据,应当经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对不影响定罪量刑的非关键证据、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证据以及认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的裁判文 书等证据,经庭外征求意见,控辩双方没有异议的除外。有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可见,法官确实不承担证明责任,但收集的证据一般应当接受当庭质证。D错误。 44 、 多选题 下列关于法院公诉案件庭前审查的各种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 : 某绑架案,法院在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阶段,必须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B : 某故意杀人案,法院发现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请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抓获被告 人 C : 某盗窃案,法院认为该案构成侵占罪,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 诉 D : 某诈骗案,法院发现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应当将该案退回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①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阶段针对程序性审查,对于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诉 讼代理人的意见不是必须进行。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在庭前审查阶段发现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而不是请求公安机关发布通 缉令抓获被告人。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在庭前审查阶段,发现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 有权提起自诉。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在庭前审查阶段,发现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选项。 45 、 多选题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孙某涉嫌盗窃被起诉,委托两名辩护律师M和N为其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拒 绝M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的,合议庭应当准许,但由于仍有一名辩护人。 故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B : 王某、肖某、陈某三人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三人均分别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 在庭审过程中,肖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因此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择日 再行审理 C :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另行委托了一 名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 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 D : 程某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程某再次申请拒绝其委托的律师 为其辩护,有一定理由的,合议庭仍然应当准许其申请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311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 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所以A选 项正确。第2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 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所 以B选项错误。第3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 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第4款规定, 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 许。故D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 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 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C选项正确。 46 、 多选题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 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 : 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休庭 B :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C : 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 D : 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休庭之曰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311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在一个审判 程序中更换辩护人一般不得超过两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 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 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第256条规定,依据前两条规定另行委 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15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答案为AD。 47 、 多选题 关于自诉案件受理和审理程序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 : 被诽谤的邓某因身在国外学习,邓某的近亲属代为告诉的,法院应依法受理 B : 张某认为李某侵占了他的财产,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患有严重 疾病,遂说服张某撤回起诉;张某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C : 第二审法院查明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 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查明第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 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D : 在第二审程序中,不论调解或和解结案,第二审法院都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自诉案件的受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被害人告诉。如果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 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告诉 或代为告诉。国外学习不属于这种情况,所以近亲属不能代为告诉。因此A选项说法错 误。 ②下列情形,法院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① 不属于自诉案件的;②缺乏罪证的;③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④被告人死亡的;⑤ 被告人下落不明的;⑥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 的;⑦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B选项不属于以上情 况,法院应当受理,受理之后裁定中止审理。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第二审法院查明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 指令第一审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 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进行审理。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刑诉法解释》第411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 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 行和解的,依照本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应当撤销第 一审判决、裁定。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48 、 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 A :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B :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C : 张某和王某共同盗窃,张某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D :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陈某始终未能就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数额与被害人 赵某达成协议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 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 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 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由此 可知,本题A、B、C、D项均属于不得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49 、 多选题 张三因被指控犯抢夺罪在某县法院受审,张三认罪认罚并同意检察院对法院提出的判处 一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 某县法院应当采纳某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B : 若某县法院认为张三系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无需采纳某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 建议 C : 若某县法院认为张三构成抢劫罪,无需采纳某县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D : 若某县法院认为某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某县检察院应当调整量刑建议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知识点:法院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采纳 《刑诉法》第201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 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为不 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三)被 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 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A项.根据本条文,某县法院“一般”应当采纳而非无例外地应当采纳某县检察院指控 的罪名和量刑建议。A错误。 B项.根据本条文第1款第2项,张三若违背意愿认罪认罚,某县法院无需采纳某县检察 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B正确。 C项.根据本条文第1款第4项,某县检察院指控抢夺罪,某县法院认为构成抢劫罪,这 属于“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某县法院无需采纳某县检察院指控 的罪名和量刑建议。C正确。 D项.根据本条文第2款,若某县法院认为某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某县检察 院“可以”而非“应当”调整量刑建议。D错误。 50 、 多选题 甲与乙共同抢劫一案,以下哪些情形下,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 : 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B : 甲和乙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C : 甲和乙认罪,但甲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D : 甲在犯罪时只有16周岁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简易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的第一审程序中,可以由检察院建议,法院和被告人同意 启动;也可以法院经被告人同意直接启动。下列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被告人 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有重大 社会影响的;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辩护人做无罪 辩护的;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 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 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因此ABC选项 说法正确,不适用简易程序。D选项说法错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51 、 多选题关于第一审程序中的撤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A : 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可 以要求撤回起诉 B : 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法院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检察院撤回 起诉 C : 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法院应当准许 D : 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被告人被采取强 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变更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高检规则》(2019版)第424条规定,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撤回起诉:(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二)犯罪 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四)证 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 刑事责任的;(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七) 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故A项正确,B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96条规定,在开庭后、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故C项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329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 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 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刑诉法解释》第330条规定,裁 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 立即解除。故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变更”,而是解除。 52 、 多选题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量刑程序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 :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将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绝对隔离 B : 对被告人不认罪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法庭调查可以只围绕定罪事实进行 C : 检察院可以在起诉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D : 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①《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主张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强 化裁判说理,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而不是完全隔离。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法庭调查阶段既要调查定罪的事实证据也要调查量刑的事实证据。因此B选项说法错 误。 ③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 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意见。而不是起诉书。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高检规则》(2019版)第3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出量刑建议。除有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 提出。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53 、 多选题 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 : 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 : 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 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 : 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 : 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自愿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 判决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刑诉法解释》第331条第二款规定:“部分自诉人撤 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本题A项中甲、乙系一起伤害 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的做法,是正确的,故A项 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诉法解释》第329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 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 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本题B项属于公诉转自诉案件, 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这种做法是正确的,该项当 选。 《刑诉法解释》第41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 知其另行起诉。”故本题C项中,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 原自诉合并审理的做法是错误的,C项不当选。 《刑诉法解释》第411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 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 行和解的,依照本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应当撤销第 一审判决、裁定。”本题D项中,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 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的做法,是正确的,D项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D三项。 54 、 多选题 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李某的妻子 对辩护律师的辩护发言多次表示不满,并站起来指责律师,审判长多次警告制止无效。 法院对李某的妻子可以作出下列何种处理?( ) A : 由审判长责令李某的妻子悔过 B : 由审判长决定将李某妻子强行带出法庭 C : 经法院院长批准对李某妻子处以500元罚款 D : 经法院院长批准对李某妻子处以20日拘留 正确答案: B,C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根据《刑诉解释》第307条第1-2款的相关规定,有关人 员危害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情节 较轻的,应当警告制止;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进行训诫;(二)训诫无效的,责令退 出法庭;拒不退出的,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 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未经许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 音、录像、拍照或者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可以暂扣相关设备及存储介 质,删除相关内容。A选项不属于审判长可采取的措施,D项拘留期限超出授权范围,故 本题正确答案为BC。 55 、 多选题 下列关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 : 有专门知识的人是具有一定资质和专门知识的诉讼参与人 B : 有专门知识的人与鉴定人的职责相同 C : 侦查人员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勘验和检查 D : 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其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正确答案: A,B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专门知识的人综合考查 有专门知识的人确实需要具有一定的资质和专门知识,但他不属于诉讼参与人,A错误。 有专门知识的人与鉴定人不一样,鉴定人负责鉴定案件事实,而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 意见进行评价,B错误。 《刑诉法》第128条规定,侦查人员可以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勘验和检查。 《刑诉解释》100条规定:“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指派、 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C正 确,D正确。 56 、 多选题 罗某(17岁)诈骗蒋某的财产,罗某委托律师杜某担任辩护人,针对杜某下列扰乱法庭 秩序的处理方式,错误的说法是哪些? A : 若杜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应当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B : 若杜某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可由院长决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 C : 杜某对未经许可用微博直播庭审的,法院应当没收相关设备 D : 杜某因违反法庭纪律被强行带出法庭,如果罗某同意继续审理,法庭即不需要宣布 休庭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308条规定,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可以建议 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由此可见,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建议给予行政处罚”,而是 “可以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刑诉法解释》第307条第1款规定,有关人员危害 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情节较轻的, 应当警告制止;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进行训诫;(二)训诫无效的,责令退出法庭; 拒不退出的,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 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未经许可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 拍照或者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可以暂扣相关设备及存储介质,删除相 关内容。本题中,B项中院长可决定拘留15日是合法的。C项的错误在于,不是没收,而 是暂扣。《刑诉法解释》第310条规定,辩护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责令退出法庭、 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庭审继续进行;被告人要求 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宣布休庭。故D项的 错误在于罗某只有17岁,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 应宣布休庭。 57 、 多选题 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 机关? A : 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 : 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 : 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 : 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在对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后的处理方式。依据前题中《刑诉法解释》 第219条第一款的规定,A项中法院发现了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的事实,属于 《刑法》第239条规定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题干中 的县法院没有管辖权,即属于第219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情形, 应退回检察院,故A项正确。 B项中,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符合《刑诉法解释》第219条第一款第(3) 项关于被告人不在案之规定,应当退回检察院。故B项正确。 《刑诉法解释》第218条未要求移送证据目录,第218条第(3)项规定只要求移送证据 材料,故C项中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不属于第219条第一款第(4)项 之情形,无须通知人民检察院补送,也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故C项不正确。 D项中,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属于第218条第 (6)项之情形,根据第219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应通知检察院补送材料,而不 是退回检察院,故D项不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两项。 58 、 多选题 甲商业保险公司涉嫌保险诈骗罪,其公司经理黄某负有主要责任。下列关于该案的审理 程序说法,错误的是: A : 甲商业保险公司的职工龙某受委托担任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则龙某实质上是被告人,所以,龙某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甲商业保险公司的诉讼权利 B : 龙某若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其不得担任甲商业保险公司的诉讼代表人 C : 黄某可以担任甲商业保险公司的诉讼代表人,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 以拘传其到庭 D : 龙某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庭的,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336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 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 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 义务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 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被告单位或者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 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人员的辩护人。由此可见,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只是代表被告单位 行使诉讼权利的人,而不是被告人。故A项错误。B项正确。《刑诉法解释》第337条规 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 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 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 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 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 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因为黄某不得担任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故C项不正确,D项 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两项。 59 、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 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四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乙将丙、丁二人打成 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 依法受理了本案,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同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 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 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 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 论述中正确的有:( ) A : 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B : 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 : 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 : 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的提起与受理、自诉的可分性问题。《刑诉解释》第323条规定。自诉人 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 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 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 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因此B、D选项 正确。 60 、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 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2013年6月20日,本案依法转为普通一审程序审理,则关于合议庭的组成,下列选项正 确的有:( ) A : 由审判员5人组成 B : 由审判员2人和陪审员1人组成,由陪审员作为审判长 C : 由审判员1人和陪审员2人组成,由审判员作为审判长 D : 由助理审判员2人和陪审员1人组成,由助理审判员作为审判长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第1款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 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或7人 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1人 独任审判。故A项错误。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4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 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3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3人与人民陪 审员4人组成7人合议庭。故B项错误,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12条规定,合议庭由 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其本人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依法 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审判长相同的职权。故D项正确。 61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 A :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不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B : 法官对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形式审查 C : 庭审时,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 D : 人民法院一般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的罪名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 增加的主要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可知,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 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1人独任审判。同时该法第223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 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 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 审理的。由此可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可能适用速裁程序,也可能适用一审普通程 序进行审理,A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1款的规定,被告人认罪认罚 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 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因此,法官对于认罪认罚具结书不仅要 审查其形式要件是否完备,同时也要审查其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故法官对认罪认罚 具结书的审查包括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B选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 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 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 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 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 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62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甲虐待乙构成犯罪,该案只能通过自诉的方式解决 B : 丙贪污国家财产构成犯罪,该案不可能是自诉案件 C : 甲诽谤乙构成犯罪,该案只能通过自诉的方式解决 D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转自诉”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知识点:自诉案件的立案管辖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 罪,告诉的才处理……”可见,虐待如果至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属于第一类自诉案 件,有可能通过公诉途径解决,A错误。 贪污犯罪不可能是第一类和第二类自诉案件,也不可能是第三类自诉案件。因为,根据 《高法解释》第1条的规定,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 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贪污犯罪不属于“被告人侵犯自 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B正确。 根据《刑诉解释》第1条的规定,侮辱、诽谤案属于第一类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C错误。 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和解、撤回起诉、提起反诉、适用简易程序,但公诉转自诉的案件, 不可以调解、不可以反诉。D错误。63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发现案件缺乏罪证,自诉人又提不出补充 证据的,人民法院只能裁定驳回起诉 B : 自诉人若经人民法院两次依法传唤无法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C : 在A中,自诉人对于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D : 自诉案件都可以和解、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反诉、撤回起诉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知识点: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第21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 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 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 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的规定。”可见,AB错误。《刑诉法解释》第322条第1款规定:“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 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可见,C正确。自诉案件一般可以调解、 和解、撤诉、反诉、适用简易程序但第三类自诉案件不可以调解和反诉。D错误。 64 、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 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哪些因素影响简易程序的适用?( ) A : 法院的级别 B : 被告人的态度 C : 应判决的刑罚 D : 检察院的态度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②被告人承 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③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知,只有基层 人民法院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同时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对指控的犯 罪事实没有异议,故A、B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60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①被告人是盲、聋、哑人;②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 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③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④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⑤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⑥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 可能不构成犯罪的;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高检规则》(2019版) 第431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得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 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 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或者 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 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具有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 民法院不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知,D项正确。C项不属影响因素,不应选。答案应 为ABD。 65 、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 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采用普通一审程序审理本案后,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 A : 检察院发现案件需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合议庭未许可 B : 合议庭为核实证据,对犯罪现场重新进行了勘验、检查 C : 合议庭主动向检察院调取有关王某立功的证据 D : 在王某的最后陈述多次重复其悔罪心理后,合议庭予以制止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延期审理、休庭调查、证据材料的移送、被告人最后陈述的问题。《刑诉解释》 第274条第1款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 庭应当同意,但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故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2 款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 结。故B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26条第1款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 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故C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287条第1款的规定,审判 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 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故D项正确。 66 、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 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的妻子李某在法庭上寻衅滋事,致使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人民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 李某拒不退出法庭,审判长应指令法警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B : 由合议庭直接决定对其处以7日拘留 C : 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报院长批准后审判长对其处以10日拘留 D : 由合议庭决定报院长批准后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查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根据《刑诉解释》第307条第1款的规定,有关人员危害 法庭安全或者扰乱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情节较轻的, 应当警告制止;根据具体情况,也可以进行训诫;(二)训诫无效的,责令退出法庭; 拒不退出的,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三)情节严重的,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对行 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67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中法庭调查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B :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派法警拘传证人到庭 C :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被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除外 D : 如果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一份鉴定意见有异议,法庭认为有必要的,有权通知有专门 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并非在所有的 案件中都需要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需要法院通知,证人只有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 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强制其到庭。A错误。应当是“被告人”而非“被害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除外。C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55条规定:“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 由法警执行。必要时,可以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证人不能适用拘传,只能由法院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B错误。 D项,破解关键词是“有权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不仅控辩双方可以向法庭申请 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D项正确。 68 、 不定项选择题 甲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并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甲委托了律师乙,案内有一证人丙。 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人民法院通知乙到庭辩护,但乙未到庭,甲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人民 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B :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甲C : 乙对不利于甲的书面证言有异议,申请法院通知丙出庭作证并向法庭说明该证言对 甲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丙出庭作证 D : 如果法庭决定通知丙出庭作证,但发现丙一个月前刚去美国留学短期无法回国,人 民法院可以准许丙不出庭作证 正确答案: A,B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解释》第225条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 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 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A中,还需要被告人同 意才行,错误。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40—242条的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 应当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 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讯问被告人。可见,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还需要经过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如 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害人陈述等环节后,公诉人才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 事实讯问被告人,故B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 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 证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控辩双方对侦破经过、 证据来源、证据真实性或者合法性等有异议,申请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出 庭,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出庭。”C正 确。 《刑诉法解释》第253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 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一)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二)居所 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四)有其他客观 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D属于上述 “(三)”的情形,正确。 69 、 不定项选择题 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 A : 参与本案审判的陪审员甲 B : 参与本案审判的审判人员乙 C : 主持本案审判的审判长丙 D : 本案书记员丁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庭审笔录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 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据此本题的正确答 案是CD。70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一审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 : 被害人经传唤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B : 辩护人经法庭通知未到庭的,如果被告人表示没有意见并主张自行辩护的。人民法 院应当开庭审理 C :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律师对控方的一份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鉴定人 出庭作证的,法院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D : 对于应当出庭的证人,如果证人身患严重疾病、行动极为不便,法院可以准许其不 作证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刑诉法解释》第225条规定:“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 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 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故,A正确,B错误。 《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 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 证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控辩双方对侦破经过、 证据来源、证据真实性或者合法性等有异议,申请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出 庭,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出庭。”可见, 还需要法院认为有必要,C错误。《刑诉法解释》第253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一)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 者行动极为不便的;(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三)身处国外短期 无法回国的;(四)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 过视频等方式作证。”故,是可以“不出庭”,而不是“不作证”。D错误。 71 、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 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中传唤下列证人出庭接受询问,其中公诉人的发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 : “证人甲某,案发时你是否看到王某正在实施抢劫活动?” B : “证人乙某,你是否听说过被告人王某游手好闲、负债累累?” C : “证人丙某,你是否是被告人王某包养的情妇?” D : “证人丁某,被告人王某与你在现场目击的作案人是否为同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261条的规定,向证人发问应当遵循以 下规则:①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本案事实有关:②不得以诱导方式发问;③不得威胁证人; ④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对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鉴定人、有专 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讯问、发问,适用前款规定。A项属 于诱导发问,B项内容与案件无关,C项有损证人尊严,均不应当选。 72 、 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法庭辩论与被告人最后陈述的相关程序,正确的是? A : 法庭辩论过程中,合议庭发现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新的事实,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在 对新的事实调查后,继续法庭辩论 B :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 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可 以恢复法庭辩论 C : 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 密的,应当制止 D : 如果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法庭应当制止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86条规定,法庭辩论过程中,合议庭发现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新的 事实,有必要调查的,审判长可以宣布恢复法庭调查,在对新的事实调查后,继续法庭 辩论。故A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恢复法庭调查,而是“可以”恢复法庭调查。 《刑诉法解释》第288条规定,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 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可能 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辩论。故B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可以”而是“应当” 恢复法庭辩论。《刑诉法解释》第287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 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 法庭可以制止。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 关的,应当制止。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 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应当制止。故C项正确,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应当”而是“可 以”制止。 73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方式的表述,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 郭某杀人案庭审中,郭某的辩护人田律师不满审判长打断其发言,未经许可在庭审 时通过手机微博发布该情况,审判长可以暂扣其手机 B : 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警告制止.训诫.强行带出法庭 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的,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应当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C : 辩护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为了保护被告人 的利益,法院应当宣布休庭 D : 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审判长报经院长批准后,可 以对行为人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0日以下的拘留正确答案: A 解析: ①法庭审理过程中未经法庭许可通过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可以暂扣存 储介质或相关设备。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 ②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 拘留的,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可以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因此B选项说法 错误。 ③辩护人违反法庭秩序,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 助情形的,应当宣布休庭。因此C选项说法错误。 ④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审判长报经院长批准后,可以 对行为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因此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74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 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 : 与普通程序相比,由于被告人认罪,简易程序不存在法庭辩论 D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正确答案: D 解析: 知识点:简易程序 AB项,《刑诉法》第2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 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 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 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可见.检察院可以建议法 院适用简易程序,但法院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由法院自己决定,不取决于检察院是否提出 建议。A错误。适用简易程序还需要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才行。B错误。 C项,《刑诉法》第218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 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C错误。 D项,《刑诉法解释》第36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 判。”D正确。 75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第一审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有: A : 依法应当出庭的鉴定人经法院通知未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B : 若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法庭可以要求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人的鉴定意见提出 意见 C : 经过法院通知,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其到庭 D : 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情节严重的,法院院长可以决定对其处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正确答案: A 解析: 知识点: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六机关规定》第29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 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 案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应当出庭的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未出庭作证的,鉴 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 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隋况决定延期审理。”故,A正确。 《刑诉法》第197条第2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 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可见,有专门知识的 人出庭的前提是控辩双方提出申请,B错误。 《刑诉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在C中,可以强制, 但不是拘传,拘传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C错误。 《刑诉法》第193条第2款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 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 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故,D错误。 76 、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速裁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特殊情况下可以定期宣判 B :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5日以内审结 C :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审限可以延长至1个月 D :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速裁程序的审理方式、宣判方式和审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4条第2款的 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225条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 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因此B项、C项错误。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224条第1款的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 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 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因此D项正确。 77 、 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3月,王某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因行人报案,被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从 侦查阶段到审判阶段,王某对被指控的抢劫罪没有异议,2013年6月15日,甲市基层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认为王某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遂直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2013年6月20日,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当庭对起诉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否认,遂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关于本案的宣判,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A : 本案应当在2013年8月15日之前宣判 B : 若法院于2013年6月20日做出转为普通程序的决定,则本案原则上应当在2013年8 月20日之前宣判 C : 当庭宣告判决的,判决书应当立即送达 D : 定期宣告判决的,判决书应当在5日内送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的相关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刑诉解释》 第368条第2款规定,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计 算。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302条第1款,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 在5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 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 送达判决书。故C、D两项混淆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的送达时间,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