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12.第12讲-17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_2026年一级建造师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21-法规《考点精讲班》王丽雪、安国庆HQ_王丽雪

12.第12讲-17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_2026年一级建造师_2026年一建法规_2025年一建法规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_21-法规《考点精讲班》王丽雪、安国庆HQ_王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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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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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2025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精讲- 第12讲-1.7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 【课前学习建议】 本讲包括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建设工程常见犯 罪行为及罪名。对于刑罚种类中主刑和附加刑要能够区分,同时还要与行政处罚的种类区分开,有时 在题目中会混合考查。 对于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能够判断,以及细节要掌握。 对于刑罚裁量,重点掌握缓刑、减刑。 1.7 建设工程刑事法律制度(★★★) 【本节知识框架】 1.7.1 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1.7.2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1.7.3 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 1.7.4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 1.7.1 刑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8 ) 7 1 1.刑法的特征 4 9 8 3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信和刑罚的法律。 微 系 2.刑法的基本原则 联 题 (1)罪刑法定原则(押法定)(《刑法》第3条)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准 (2)适用刑法人精人平等原则(主体)(《刑法》第4条)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刑法》第5条) 【例题·单选】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相适应。【2024二建法规真题C卷】 A.所犯罪行 B.人身危险性 C.社会危害性 D.犯罪态度 【答案】A 8 【解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7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 1 9 4 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8 3 信 微 系 1.7.2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联 一 1.犯罪概念 唯 《刑法》第13条【犯罪概念】 犯罪,是指严重危害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 ①犯罪客观方面(表现行为) ②犯罪客体(侵害的对象) ③犯罪主体(人) ④犯罪主观方面(故意/过失) 1.7.3 刑罚种类和刑罚裁量(★★★) 1.刑罚种类 《刑法》第32-35条【主刑】和【附加刑】 (1)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主刑的种类如下: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1 页 共 6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3)附加刑的种类如下: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④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综合题】刑罚中附加刑的种类有( )。【根据2020/2021等年度一建真题综合改编】 A.罚款 B.拘留 C.管制 D.拘役 E.剥夺政治权利 F.没收财产 G.驱逐出境 H.罚金 【答案】EFGH 【解析】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例题·单选】关于刑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4一建法规真题】 A.拘役是刑罚主刑的一种 7 8 1 9 B.罚款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 8 4 3 信 C.附加刑不得独立适用 微 系 D.没收财产是刑罚主刑联的一种 题 【答案】A 押 准 【解析】A 正确、精CD 错误。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 (3)有期徒刑;(4)无 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 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B错误,罚款是行政处罚。 2.刑罚裁量 (1)累犯 《刑法》第65条【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 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5 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 8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 罚,但是①过失犯罪和②不满1 7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 9 外。 信 3 8 4 《刑法》第66条【特别累犯】 微 系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 织犯罪的一 联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 唯 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 (2)自首和立功 《刑法》第67条【自首】 ①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 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③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 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刑法》第68条【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 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数罪并罚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2 页 共 6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 3 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 1 年,有期徒 刑总和刑期不满 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 25年。 (4)缓刑 《刑法》第72条【适用条件】 1)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 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①犯罪情节较轻; ②有悔罪表现; 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 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例题·单选】对于被判处拘役依 法可以宣告缓刑的某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应当宣告缓刑 8 7 1 的是( )。【2024二建法规真题4A9卷/D卷】 8 3 A.有发明创造的 信 微 B.接受教育改造的 系 联 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题 押 D.已满75周岁 准 精 【答案】D 【解析】对于被判处拘 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 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D选项),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 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 有再犯罪的危险(C选项);(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 不良影响。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接受教育改造(B 选项),确有悔改表 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 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 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A选项)(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 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8大贡献的。 1 7 8 4 9 (5)减刑 信 3 微 《刑法》第78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系 联 一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执 唯 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 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①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③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⑤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例题·单选】下列情形中,应当对犯罪分子予以减刑的是( )。【2024二建法规真题C卷】 A.犯罪情节较轻的 B.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 C.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D.已满75周岁的 【答案】C 【解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3 页 共 6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 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 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 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6)假释 《刑法》第81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 行 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 性犯罪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③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1.7.4 建设工程常见犯罪行为及罪名(★★) 7.组织考试作弊罪(含①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②代替考试罪)【2025新增】 《刑法》第284条第2-3款 8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1的7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9 4 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 8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信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微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系 《刑法》第284条第4联款 题 【非法出售、提供试押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1款规定的 准 考试的试题、答案的,精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284条第5款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 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1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①客体:国家考试管理制度。 ②客观方面: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 试中,组织作弊或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 他帮助的。 ③主体: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仅限自然 人。本罪仅处罚组织考生进行舞 8 弊的组织者,而不处 1 7 罚参与作弊的考生。 9 8 4 ④主观方面:故意。 信 3 微 系 联 【教学视频】 唯 一 (1)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 罪 典 型案例(2024年6月5日) (周某光等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组织考试作弊案) (2)来源:好看视频网站播放的辣椒视频网络内容 https://haokan.baidu.com/v?pd=wisenatural&vid=3830039769347411181 (3)对应知识考点:组织考试作弊罪 (4)该视频用于课堂教学、学员学习与普法之用,未以非法手段进行侵权,未造成损害后果。 (5)推荐各位学员自行查找该系列节目,以进行课后选看学习。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4 页 共 6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综合题】根据《刑法》规定,下列行为中,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是( )。【根据 2025 年 一建法规教材和法律规范原创新编】 A.在环球网校一建法规精讲班章节测试考试中,班长组织全班同学考试作弊 B.明知他人组织考生在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作弊,为其提供作弊器材 C.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出售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的正确答案 D.代替他人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赚取高额利润 E.在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组织作弊或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帮助的 8 F.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全国一级建7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后通过考试并进行相关注册及执业活动 1 9 4 【答案】BE 3 8 信 【解析】A 错误,环球网校微组织相关考试,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构成组织考试作 系 弊罪。 联 题 B、E正确,第284条押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 准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精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C错误,该行为属于“为 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1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 答案”,成立非法出售、提供试 题、答案罪,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D、F错误,改行为属于“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成立代替考试罪,不构成组 织考试作弊罪。 【全书规律性总结】7大刑事责任罪名及犯罪构成(简版) 犯 罪 8 罪名 犯罪主体 主观 犯罪客体 1 7犯罪客观方面 9 方面 信 3 8 4 直接责任人、行为 微 1.重大责任事故罪 过失 安全生 产制度 生系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人 联 一 唯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明知 2.强令、组织他人 直接责任人 过失 安全生产秩序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 违章冒险作业罪 冒险组织作业 单位(建设单位、 建筑管理制度 3.工程重大安全事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设计单位、施工单 过失 和人身财产权 故罪 准 位、工程监理单位) 益 4.重大劳动安全事 公私财产的安 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 直接责任人 过失 故罪 全 符合国家规定 5.虚开增值税专用 虚开: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 发票、用于骗取出 发票监督管理 一般 故意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 口退税、抵扣税款 制度 开行为之一的 发票罪 招标人与投标人/ 市场公平竞争 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串 6.串通投标罪 故意 投标人之间 的秩序 通投标的行为 7.组织考试作弊罪 一般主体,不包括 国家考试管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 故意 【2025新增】 单位,仅限自然人。 制度 作弊或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5 页 共 6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本罪仅处罚组织考 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生进行舞弊的组织 者,而不处罚参与 作弊的考生 【例题·单选】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 成( )。【2024二建法规真题D卷】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答案】D 【解析】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 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例题·单选】某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该施工 企业的行为构成( )。【2024一建法规真题】 A.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8 7 1 9 C.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4 8 3 信 D.重大责任事故罪 微 系 【答案】A 联 题 【解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 押 准 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精 【本节知识点总结】 知识点1 刑罚种类和刑罚 裁量(★★★) 知识点2 建设工程常见犯罪 行为及罪名(★★)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扫码关注更多内容 第 6 页 共 6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