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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工会经费支出标准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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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工会经费支出标准的补充说明

各基层工会:

      根据《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甘总工发【2024】 111 号)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我校工会文体活动、慰问补助、职工福利等方面经费支出标准补充说明如下:

(一)

文体活动支出标准

1.

服装购置:参加校级(含)以上排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网球、团体操、集体舞、合唱等团体类比赛,可根据实际需要为领队、运动员购置服装,原则上每人每次不超过 500 元。

2.

品牌项目活动: “一会(院)一品” 品牌项目活动支出标准根据省总工会和学校相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3.

节日联欢支出:基层工会可在教师节、元旦期间开展职工联欢活动,按人均不超过 60 元标准购置干鲜水果、纪念品等,每年限开展 1 次。

(二)

慰问补助标准

1.

会员生日慰问:工会会员生日,由校工会统一发放不超过 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蛋糕券。

2.

婚育慰问:工会会员符合国家政策结婚、生育的,当年给予一次性慰问。其中,结婚慰问不超过 1000 元;生育第一胎慰问不超过 1000 元、第二胎不超过 2000 元、第三胎不超过 3000 元。

3.

生病住院慰问:工会会员生病住院,给予不超过 1000 元慰问金或慰问品,每人每年累计慰问不超过 2000 元;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原则上仅慰问 1 次。

4.

丧事慰问: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给予不超过 1000 元慰问金。

5.

退休离岗慰问: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发放不超过 1000 元纪念品。

(三)

职工福利支出

    节日慰问品(生活必需品、传统节日慰问品等),自 2026 年起由校工会统一采购发放,各基层工会不再自行采购。

      以上经费支出标准从 2026 年 3 月起执行,如遇上级工会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超出上述标准的重大支出项目,须由各基层工会以书面形式提交校工会,实行一事一议审议。

     各基层工会在经费使用工作中如有疑问或问题,请及时与校工会沟通对接。

联系人:杨 薇  赵 琴

联系电话:797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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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北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编      辑:雷云飞   韩   晶

          责任编辑:赵   琴   杨   薇

审      核:雷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