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AI时代的软件著作权
2025年10月,某SaaS企业申报一款AI生成的客户管理系统软著,因未声明AI使用范围,被版权局认定”权利归属不清晰”而遭驳回。该案例在软件行业引发热议,也将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推至风口浪尖。

由此引出一个核心命题: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明确规定,软著申请人必须是软件的著作权人。而AI本身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无法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
这一立场并非中国独有,而是国际通行准则:
美国:版权局明确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获得版权保护。在著名的《太空歌剧院》(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案中,艺术家杰森·艾伦使用Midjourney生成的图像被拒绝登记,理由正是”缺乏人类作者身份”。2023年9月,美国版权局复审委员会最终驳回了该作品的注册申请,认定其中包含”超过最低限度”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
欧盟:强调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的智力创作”,完全由AI生成且无人类创造性贡献的内容不受保护。
面对AI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于2026年3月15日正式启用新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标志着软著审查从”形式审查”转向”有限实质审查”。新规核心要求包括:
• 建立申请诚信制度:经办人须实名承诺”未使用AI开发编写代码、撰写文档或生成登记申请材料”,并手抄承诺段落、填写身份证号;
• 强化人类独创性贡献证明:要求开发者对AI输出进行实质性智力加工,留存需求文档、设计草图等过程性证据;
• 确保材料真实一致:申请表、源代码、用户手册中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功能描述必须完全对应,审查系统将进行AI全量查重。

这一系列调整表明,AI时代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正在构建新的规则边界——AI可以作为开发辅助工具,但人类开发者的创造性投入仍是获得版权保护的核心要件。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