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5家事业单位招聘(附件下载预览)

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为省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区域热带病防控、科研、临床、教学、国际交流工作,建立五大平台:热带病监测预警防控技术平台、热带医学科学研究平台、热带病临床诊治研究平台、热带病防治培训教育平台、热带病国际交流平台。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至2008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等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延长报名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核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9日12:00-7月14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2803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登录报名网址,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进行提交:
(1)《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截止2026年7月14日12时)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6年7月14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于2026年7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
2.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1.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2.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思想政治表现、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4.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官网发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等官网发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并经其审核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纪检办公室:0898-65306551(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898-6538832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88252787、0898-6523116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88252787(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海南热带病研究中心202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4〕6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限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等);
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男50岁以上);
③、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⑤、完全失地农民及“三无”船舶失船人员;
⑥、随军家属;
⑦、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开发单位: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岗位名称及人数:劳动就业信息采集员1人。
(三)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30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全日制大专285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四)工作内容:负责配合中心业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六)工作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七)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5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和谐西路城北社区五楼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联系人:李科婷
(四)联系方式:0898-26690316 15248933445
(五)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个人简历。
五、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及报名人员的资格,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短信或电话通知)。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延误面试责任自负。
七、录用程序
依据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年度考评,如考核为不称职档次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三)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本公告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和就业服务中心保留最终解释。
相关附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7日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第1号)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及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建设需要,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创办于1989年,坐落在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内,系省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致力于打造一所藏在大榕树下的雅润校园。把培育“心灵宁静,有香气;情趣高雅,有生气;做事踏实,有灵气;身心健康,有勇气”的少年儿童作为教育价值追求。以“积极阳光的生长力,坚韧扎根的毅志力,独木成林的担当力、连枝成荫的合作力”榕树四力精神为学校精神,扎实推进教学改革,打造“科技范+艺术酷+体育炫+文化古”的省内素质教育标杆校。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具体详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教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2024、2025年择业期内毕业生)。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8日—2008年5月27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公告时间为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其他条件
详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及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延长报名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12:00—6月4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网上报名网址:https://qgrsbmxt.ikaowu.com/exam/1992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81105
现场报名时间和地址:6月4日14:30—16:00,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桃子湖二楼小报告厅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3.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完整填写并贴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上。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在校证明或成绩单。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与应聘岗位的学段学科专业一致及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余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未取得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的应聘者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获得)。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9)《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
4.资格初审及查询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或海南师范大学参与资格审查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限(2026年6月4日12:00)后线上不再接受考生新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5月27日12:00-6月4日12:00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6月4日15:00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系统将于2026年6月4日12:00准时关闭报名注册通道,并于2026年6月4日15:00关闭材料提交通道。
本次校园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
(三)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与地点如下:
2026年6月6日,湖南师范大学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应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
笔试当天22: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须提供网络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所需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
小组,其中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
面试时间与地点:
2026年6月7日,湖南师范大学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现场答辩(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增加术科基本功测试)方式,重点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准备时间30分钟,先进行10分钟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现场问答,音乐、体育增加术科基本功测试5分钟,美术术科基本功测试面试当天再做安排。
岗位名称
术科基本功测试内容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
器乐、声乐、舞蹈、指挥任选一项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
足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类任选一项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
绘画、书法任选一项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通过面试的应聘者,将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当天20: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官网公布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与地点等事项。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应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网站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报送海南师范大学,并经其审核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应在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师范大学审核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将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学校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相关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纪检办公室:0898-65884974(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0898-658814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80360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老师1807895562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邮箱:hsfxbgs@hainnu.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人。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称以及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5月27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具体为:
(1)年龄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7日至2008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27日至2008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5月27日至2008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户籍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其中海南省户籍是指截至2026年5月27日(报名公告发布之日),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8.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是在乐东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中县招大学生村官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在乐东县的村(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任职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27日)的乐东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年龄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随军手续的驻乐东部队现役军人配偶(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报考退役军人定向岗位的须是乐东县户籍或入伍地为乐东县的退役军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现役军人以及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报名公告
报名公告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可及时登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报名时间
2026年5月29日09:00—2026年6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以及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报名网站: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uEVuxRGx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不超过2MB):
(1)报名表。打印《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后贴相片(1寸)、签名并拍照上传(考生应保留原件以便资格复审时提供)。
(2)身份证正反面或第三代社保卡(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或第三代社保卡号码必须一致)。
(3)户口本(少数民族以户口本民族为准)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符合“海南省生源”条件的考生上传《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表》,无《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表》的,上传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回来的报考人员、国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可上传加盖院校系公章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XX月毕业等内容,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或全国(在同一页纸上,须清晰打印)。
(7)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按时毕业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8)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6)。
(9)定向、委培生及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定向、委培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10)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报名时还应按规定上传以下材料:
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上传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书或证明(已满2年服务期且考核合格暂未取得证书或截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服务期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到共青团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员会或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上传所属镇党委出具的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需要考生到所属镇党委开具)。
乐东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需上传所在镇党委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包含在我县村(社区)连续工作年限、是否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满一届、近5年考核结果等情况】。
随军家属报名时由招聘组织部门按照县人武部提供的随军未就业证明军属名单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无需上传随军家属证明。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上传乐东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的退役军人证书复印件,其中户籍地不在乐东县的考生,还需上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盖章的乐东县入伍地证明。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已报考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岗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6月4日17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6月4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6年6月5日15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改报后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6月5日15时准时关闭。
2026年5月29日09:00至6月2日12: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等情况,6月2日12: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聘职位报考人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笔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确认通过的,系统提示“已经成功确认参加考试”,方可在考前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确认相关事宜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供、填写有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信息填报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不真实、不符合岗位等有关要求的,无论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发布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通过资格审查并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相关公告。
(三)笔试
笔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核并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的考生。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考试范围参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值3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的50%。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经资格复审后确定面试资格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后,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面试公告之前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承诺书》(附件5)。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通过资格初审且笔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岗位面试入围比例确定。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用于审核及归档,请提供清晰整洁材料):
1.报名表(原件,双面打印)。提供报名时填写并上传的《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贴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并由本人在报名表上手写签名)。
2.提供证明材料(审核后保留复印件,其中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证书等退回原件)。
(1)身份证正反面或第三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或第三代社保卡号码必须一致)。
(2)户口本原件(少数民族以户口本民族为准)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符合“海南省生源”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无《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表》的,提供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来的报考人员、国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需提供所学课程表。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1份;查询截图(查询内容打印在同一页纸上,须清晰打印),内容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及按时毕业承诺书(原件)。
(7)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原件)。
(8)定向、委培生及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提供有关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
(9)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时还应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中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交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三支一扶”人员提交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原件)。
大学生村官提交所属镇党委出具的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
乐东县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提交所在镇党委出具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
随军家属资格复审时由招聘组织部门按照县人武部提供的随军未就业证明军属名单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无需提交。后续进入考察环节的随军家属,由县人武部提供加盖公章的《军属审批表》复印件。
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提交乐东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的退役军人证书复印件,其中户籍地不在乐东县的考生,还需上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盖章的乐东县入伍地证明。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后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
2.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适应岗位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其中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名高的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4.面试时间和地点
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5.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发布
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初次体检有异议的(不含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的,不再择日安排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由招聘部门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应聘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坚持灵活务实和“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具体由招聘单位实施,人社部门负责指导或参与考察工作。
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由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招聘单位发出同意聘用通知,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新进人员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聘用。入编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报考县直事业单位的,需在我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才可申请调离我县;报考乡镇事业单位的,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才可申请调离我县或调入县直单位。
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其中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入职后,按照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后续根据融媒体中心运营情况重新确定工资福利。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不符合招聘要求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组织的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组织部门根据各招聘单位职责范围安排解释。
(四)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五)报考咨询服务电话:0898-8552345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0898-36609468
监督电话:0898-855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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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全面贯彻《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2027年全省招才引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5〕2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切实缓解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和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三亚市中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国际交流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承担区域内中医药服务与推广任务,提供中西医结合诊疗、康复养生服务,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积极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战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共51名,其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员额制工作人员29名。招聘方式包括公开招聘与考核招聘,其中考核招聘22名,公开招聘29名。按岗位类别划分,专业技术岗位5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时可提供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就读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公章)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督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anya.gov.cn)、三亚市中医院(https://www.syszhy.cn)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中医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09:00至2026年6月16日12:00。
报名网址: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aZSQjjcq。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格式,大小不超2MB)。
(1)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报名和参加考试的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要求与报名系统填写内容一致);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MB以下;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识、服装);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需要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须提供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
(7)《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8)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日当天;
(9)应聘时已与海南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规培合格证书或规培合格成绩单等)。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考核)人员。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考核)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不真实、不完整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2026年6月16日12时)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6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6年6月16日17时内未重新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系统将于2026年6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
公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笔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将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试/考核
1.公开招聘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①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②笔试合格分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
③笔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④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⑤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①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
②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3)面试
①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③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并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4)公开招聘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2.考核招聘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1)考核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以答辩或实操加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结束后,成绩在现场当场公布,并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3)考核招聘成绩排名: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答辩,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3.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中医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或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2.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查阅个人档案及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聘用。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明确放弃的岗位、放弃原因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中医院、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中医院、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经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无故不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招聘专业目录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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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7:中国教育在线——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三亚市中医院
2026年5月25日
附件1:三亚市中医院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员额制和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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