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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AI 造假去餐厅索赔,一个小伙判了 4 个月
AI 把造假的成本降到了几乎为零,但也把一个人送进了拘留所。
上海一个小伙,用 AI 批量伪造病历、假呕吐物照片,挨家餐厅去索赔,到手两千五,换来四个月拘役。这事儿,和每个用 AI 做图、做视频的人都有关系。
他具体怎么干的
根据法院披露,杨某在 2025 年 11 月到 2026 年 1 月之间,频繁在辖区内多家餐饮店消费,堂食、点外卖都来一遍。吃完之后,他打开 AI 的修图、绘图功能,伪造出急性肠胃炎的诊断证明、就医病历、电子发票,甚至还 P 出了假呕吐物照片,谎称自己和女友吃完不舒服。
手里有了这套「全套证据」,他开始向商家索赔医药费,还放话:不赔钱,就去监管部门投诉、在平台刷差评。不少商家怕口碑受损,选择花钱消灾。法院查实,他实际敲诈到手 2500 元,另有 7000 多元未遂。
这招为什么能屡屡得手?因为对单家餐厅来说,两千五的索赔和花钱消灾比起来,往往选后者。AI 只是把这套老碰瓷术的造假环节自动化了,让一个人能同时盯上十几家店。技术放大了贪婪,也放大了代价。
2026 年 6 月,上海杨浦法院判了: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两千。注意,拘役是刑罚,犯罪记录终身跟着人,不会因为缓刑就消失。

AI 造的假,最后由法庭来认(图源:Unsplash)
这不是孤例
同一拨操作,往上还有更重的。上海宝山有个李某,用真实缴费单据配合修图,伪造检查结果,骗了 14 家餐饮商家 3.7 万余元,2026 年 4 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你看,金额每上一个台阶,刑期就换一档。工具在升级,刑法的门槛一分没跟着降。
为什么这事值得专门说?因为 AI 把造一份假证据的成本,从找人代 P、花几十上百块,压到了动动手指。门槛越低,踩线的人越多,被抓的案例也越密。你不一定会去索赔,但「反正造个图也没人发现」这种念头,很容易在赶工的时候冒出来。
而且这次有新规撑腰。最高人民法院 9 月 7 日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 号),专门把 AI 换脸拟声、伪造虚拟形象、仿冒名人带货这些乱象的裁判规则写清楚了。其中一条很关键:平台不能拿「技术中立」当挡箭牌推卸责任,开发者、运营者、实际使用者,按各自的控制能力和过错程度分别担责。
对你来说,红线到底画在哪
做号、带货、接单的人,最该分清的是「正常用途」和「犯罪边界」,就三条:
其一,修自己的照片、做表情包、做设计图,是工具的正常用途,没问题。
其二,用 AI 造票据、病历、伤情图,拿去索赔、碰瓷、要钱,从生成那一刻起,就是敲诈或诈骗的证据。
其三,用 AI 生成的内容当法庭证据、当平台申诉材料,一旦是假的,就是伪证风险,比你想的来得快。
有人会想:「我就 P 一下图,又没拿去索赔,总没事吧?」没索赔,确实够不上敲诈。但用在平台申诉、带货展示、冒充他人头像这些地方,一样踩在风险区:轻则被平台限流封号,重则涉及侵权或造假,锅还是你背。红线不是有没有拿到钱,是你拿 AI 造的东西干了什么。

你签下的每一个字,AI 都替不了责(图源:Unsplash)
为什么现在说这个
这周是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是「智能时代 网安护航」。最高法的《意见》刚好赶在这前后落地,信号很清楚:AI 造假的灰产,正在被司法和平台一起合围。
对内容创作者来说,另一个现实风险是素材来源。你接单代做、做号搬运,如果用了来路不明的 AI 合成图、盗来的脸、假的截图,一旦对方较真或者平台风控升级,锅是你背。素材清白,比什么都重要。
接单前,给自己设三道关:这张图、这段视频,来源我清不清楚?会不会用到别人的脸、别人的 logo、别人的声音?客户要的「效果」,会不会游走在造假边缘?三关里有一关答不上来,先别接,或者先问清楚再动手。慢半小时,比事后解释强。
一句话界线
修自己的图,是工具;用 AI 造出来的「证据」去换钱,准备材料的那刻,你就是被告人。
那做号带货的人,怎么既用 AI 又睡得着?记住一个分水岭:用 AI 提升效率、做原创设计、修自己的素材,全是正向的;用 AI 去伪造事实,假的病历、假的交易记录、假的测评,就是另一头。前者越用越稳,后者一次就可能清零。
最后提醒一句:网安周过后,平台和监管的风控只会更紧,不会更松。现在就把手里的素材来源理一遍,把客户提的奇怪要求记下来,比哪天号没了再补救实在。

边界之内是工具,之外是风险(图源:Unsplash)
你做过用 AI 修图、做视频的活儿吗?有没有遇到过「客户要我 P 个假凭证」这种要求?评论区说说,看大家都踩过什么坑。
建议先收藏这三条红线。以后客户提奇怪要求,翻出来对照一眼,比稀里糊涂接了活再解释强。
依据来源
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杨某敲诈勒索案(2026 年 6 月宣判,据今日头条、光明网、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李某诈骗案(2026 年 4 月 28 日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法发〔2026〕10 号,2026 年 9 月 7 日发布);2026 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9 月 14 日至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