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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程序员为女友开发专家号“抢号软件”,致医院系统瘫痪,两人获刑
专家号刚刚放出就被“秒光”,普通患者反复刷新仍然挂不上。面对女友的求助,程序员周铭(化名)写了一款自动“抢号”软件。最初,这个程序只是为了解决女友看病挂号的问题;后来,两人开始收费代抢。一次集中抢号过程中,医院挂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最终,周铭和女友王琳(化名)双双获刑。
据《长江日报》2026年10月6日报道,周铭从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在武汉一家企业担任程序员。王琳身体不好,长期需要到医院看专家门诊。由于热门专家号源紧张,她多次挂号失败,便请周铭帮忙想办法。
周铭编写的程序通过模拟人工点击,自动、连续地向挂号系统提交请求。报道援引律师介绍称,普通人一秒只能点击数次,这个程序一秒却能点击1000多次。依靠这种远超正常用户操作频率的技术手段,王琳较容易抢到专家号。
事情最初停留在两人自用的范围内。后来,一些熟人发现王琳经常能够挂到专家号,便请她帮忙。两人起初免费代抢,但随着求助者增多,业务逐渐变了性质。王琳开始在社交 APP 上发布广告、招揽客户和对接需求,周铭负责运行程序。患者先提供挂号信息,抢号成功后支付费用;如果没有抢到,费用退还。
这意味着,两人的行为已经从偶尔帮助熟人,发展为有明确分工、持续招揽客户并从中获利的收费代抢活动。经侦查,办案机关认定周铭通过抢号实际获利12900元。
案件的转折点发生在2024年7月5日7时许。当时,周铭与另外3名使用同类抢号软件的人员分别进行抢号。大量高频请求集中涌入,导致武汉一家医院的挂号系统陷入瘫痪,患者无法正常预约,医院随后报警。
司法机关最终仍认定,他实施的高频自动请求是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行为之一。
2024年8月8日,周铭和王琳被公安机关抓获。警方现场查获手机6部、电脑2台和账本1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对周铭提出有期徒刑13个月的量刑建议,周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5年7月16日,武汉某区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公开报道,法院认定周铭、王琳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周铭有期徒刑12个月;王琳被认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王琳没有编写程序,为何同样构成犯罪?
关键在于,法院处理的并不只是“谁写了代码”,还要考察两人在整个行为中的分工和作用。按照报道披露的事实,王琳负责招揽客户、收集需求和对接交易,周铭负责运行程序,两人共同将抢号工具用于收费代抢。法院将王琳认定为从犯,说明其作用小于周铭,但并未因此排除其刑事责任。
缓刑也不等于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王琳仍被判处了10个月有期徒刑,只是在1年考验期内暂不执行原判刑罚。如果其在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如果出现法定情形,则可能被撤销缓刑。
周铭被定罪的核心,也不是“程序员写了一个软件”,更不是单纯因为帮助女友挂号。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医院挂号平台具有自动处理和传输数据的功能,属于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也明确,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相关系统,可以成为该罪的保护对象。
因此,这起案件的法律分界线在于:涉案程序以远超正常人工操作的频率向系统发出请求,并在多人同时运行时造成挂号系统无法正常服务。收费牟利、持续招揽客户和明确分工,是评价行为性质及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情节;系统瘫痪,则使案件不再只是违反平台规则或者扰乱挂号秩序,而进入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
目前公开报道没有披露具体医院、审理法院名称、裁判文书案号及判决是否经过上诉等信息。上述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主要来自《长江日报》对案件相关律师的采访。
⊜ El F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