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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政策科普(一):国家奖学金

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政策科普(一):国家奖学金

软件学院本科生

奖学金政策科普

国家奖学金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主要有奖、助、勤、贷、补、减六个方面:

1.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2.助(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

3.勤(勤工助学金)

4.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5.补(特困补助、临时补助)

6.减(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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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体系科普系列的第一篇!主要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评选政策。

国家奖学金

介绍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是国家面向优秀本科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金额

金额为每人每年 8000 元。

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评选时间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进行评选。

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友爱同学。

3.学习成绩优秀,要求上一学年的加权成绩在本专业前10%,且必须获得该年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除了思想和品德要求,最关键的就是第三点啦。关于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我们会在下一期详细介绍。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1.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23〕5 号)第三章中列出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3.不遵守课堂考勤制度,上一学年单一学期无故缺勤达4 个单位(即 4 次课,8 个课时);

4.给学校、学院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5.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恶意中伤、给同学造成精神、身体伤害的行为。

注意啦,如果有违纪、多次翘课等行为是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的!

破格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该年度获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者,可破格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

期待同学们在学术、创新领域的杰出表现!

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即综合素质评分现场展示相结合。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分*70%+现场展示得分*30%。

综合素质评分(占比 70%)

综合素质评定从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外语等级科创表现学生工作班级评价义工情况等多方面考察,详见附件《软件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综合素质评分表》。

加权成绩是参评必要条件,但还需要大家在基本素质、实践创新等方面有亮眼表现!

现场展示评分(占比 30%)

根据综合素质得分,以 1:1.5 入围现场展示环节,综合素质评分与现场展示得分总和决定获奖名单。

现场展示由学生自我陈述评委提问组成。

学生自我陈述环节。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陈述:

1.专业学习、学术表现、社会活动、获奖荣誉等个人成绩和收获;

2.在以上各领域及其他方面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宿舍等集体所做的贡献;

3.在诚信、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收获;

4.奖学金使用计划等。

评委提问环节:

综合考察学生学术科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交流能力、创造性思维、社会责任等。

参考文件

院发〔2023〕23号  关于印发《软件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国家励志奖学金

介绍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金额

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只有经过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

评选时间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进行评选。

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友爱同学。

3.学习成绩优秀,要求上一学年的加权成绩在本专业前 25%、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体质测试合格。

4. 生活简朴,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注意和国家奖学金在加权成绩要求上的区别。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1.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23〕5 号)第三章中列出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3.不遵守课堂考勤制度,上一学年单一学期无故缺勤达4 个单位(即 4 次课,8 个课时);

4.给学校、学院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5.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恶意中伤、给同学造成精神、身体伤害的行为。

注意啦,如果有违纪、多次翘课等行为是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的!

评选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即综合素质评分现场展示相结合。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分*70%+现场展示得分*30%。

综合素质评分(占比 70%)

综合素质评定从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外语等级科创表现学生工作班级评价义工情况等多方面考察,详见附件《软件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综合素质评分表》。

加权成绩是参评必要条件,但还需要大家在基本素质、实践创新等方面有亮眼表现!

现场展示评分(占比 30%)

根据综合素质得分,以 1:1.5 入围现场展示环节,综合素质评分与现场展示得分总和决定获奖名单。

现场展示由学生自我陈述评委提问组成。

学生自我陈述环节。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陈述:

1.专业学习、学术表现、社会活动、获奖荣誉等个人成绩和收获;

2.在以上各领域及其他方面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宿舍等集体所做的贡献;

3.在诚信、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收获;

4.个人家庭情况以及励志表现;

5.奖学金使用计划等。

评委提问环节:

综合考察学生学术科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交流能力、创造性思维、社会责任等。

参考文件

软件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pdf

文字 | 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编辑 | 刘凌韬

审核 | 陈妍玲 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