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奖学金政策科普



国家奖学金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主要有奖、助、勤、贷、补、减六个方面:
1.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2.助(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
3.勤(勤工助学金)
4.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5.补(特困补助、临时补助)
6.减(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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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体系科普系列的第一篇!主要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相关评选政策。

国家奖学金


介绍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是国家面向优秀本科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金额
金额为每人每年 8000 元。
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评选时间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进行评选。
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友爱同学。
3.学习成绩优秀,要求上一学年的加权成绩在本专业前10%,且必须获得该年度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除了思想和品德要求,最关键的就是第三点啦。关于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我们会在下一期详细介绍。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1.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23〕5 号)第三章中列出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3.不遵守课堂考勤制度,上一学年单一学期无故缺勤达4 个单位(即 4 次课,8 个课时);
4.给学校、学院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5.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恶意中伤、给同学造成精神、身体伤害的行为。
注意啦,如果有违纪、多次翘课等行为是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的!
破格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该年度获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者,可破格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
期待同学们在学术、创新领域的杰出表现!
评选办法
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即综合素质评分与现场展示相结合。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分*70%+现场展示得分*30%。
综合素质评分(占比 70%)
综合素质评定从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外语等级、科创表现、学生工作、班级评价、义工情况等多方面考察,详见附件《软件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综合素质评分表》。
加权成绩是参评必要条件,但还需要大家在基本素质、实践创新等方面有亮眼表现!
现场展示评分(占比 30%)
根据综合素质得分,以 1:1.5 入围现场展示环节,综合素质评分与现场展示得分总和决定获奖名单。
现场展示由学生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组成。
学生自我陈述环节。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陈述:
1.专业学习、学术表现、社会活动、获奖荣誉等个人成绩和收获;
2.在以上各领域及其他方面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宿舍等集体所做的贡献;
3.在诚信、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收获;
4.奖学金使用计划等。
评委提问环节:
综合考察学生学术科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交流能力、创造性思维、社会责任等。

参考文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


介绍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金额
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参评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只有经过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可以申请
评选时间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进行评选。
参评条件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团结友爱同学。
3.学习成绩优秀,要求上一学年的加权成绩在本专业前 25%、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体质测试合格。
4. 生活简朴,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注意和国家奖学金在加权成绩要求上的区别。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1.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校学〔2023〕5 号)第三章中列出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尚未解除;
3.不遵守课堂考勤制度,上一学年单一学期无故缺勤达4 个单位(即 4 次课,8 个课时);
4.给学校、学院名誉造成不良影响;
5.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恶意中伤、给同学造成精神、身体伤害的行为。
注意啦,如果有违纪、多次翘课等行为是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的!
评选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即综合素质评分与现场展示相结合。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评分*70%+现场展示得分*30%。
综合素质评分(占比 70%)
综合素质评定从思想政治、学习成绩、外语等级、科创表现、学生工作、班级评价、义工情况等多方面考察,详见附件《软件学院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综合素质评分表》。
加权成绩是参评必要条件,但还需要大家在基本素质、实践创新等方面有亮眼表现!
现场展示评分(占比 30%)
根据综合素质得分,以 1:1.5 入围现场展示环节,综合素质评分与现场展示得分总和决定获奖名单。
现场展示由学生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组成。
学生自我陈述环节。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陈述:
1.专业学习、学术表现、社会活动、获奖荣誉等个人成绩和收获;
2.在以上各领域及其他方面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宿舍等集体所做的贡献;
3.在诚信、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收获;
4.个人家庭情况以及励志表现;
5.奖学金使用计划等。
评委提问环节:
综合考察学生学术科研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团队协作与沟通交流能力、创造性思维、社会责任等。

参考文件
文字 | 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助评审委员会
编辑 | 刘凌韬
审核 | 陈妍玲 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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