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男方):【填写姓名】,性别【男/女】,【民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乙方(女方):【填写姓名】,性别【男/女】,【民族】,【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月X日】在【XXX省XX市/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XXXXXXXXXXXXXXXX】。现因【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自愿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本协议所涉全部内容之法律后果有清晰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并同意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子女抚养、探望及教育
1.抚养权归属:双方婚后【育有/未育有】子女。具体情况如下:
子女【一】姓名:【XXX】,性别:【X】,【XXXX年X月X日】出生。 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后,子女【XXX】由【甲方/乙方】直接抚养,随【甲方/乙方】共同生活。 (如有其他子女,请参照上述格式列明) 双方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何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双方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抚养费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甲方/乙方】应自【XXXX年X月】起,于每月【X】日前,向直接抚养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如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仍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抚养费支付期限可延长至该情形消失时止)。
抚养费标准为每月人民币【XX,XXX】元(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开户行:XXXX,户名:XXX,账号:XXXXXXXXXXXXXXXXXX】/【其他方式】。 子女因就医、就学(如择校费、课外辅导费、大学及以上学费等重大支出)所产生的,超过每月固定抚养费数额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该等费用发生后,凭有效票据由双方协商结算。
3.探望权行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应予以必要协助。双方协商探望的具体方式如下:
**常规探望:** 【每周六或周日,上午X点至下午X点,由探望方接送】/【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末】。 **节假日探望:** 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国庆节等)的探望时间,由双方提前友好协商确定。春节可轮流与子女共度。 探望权的具体行使应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前提,双方可就具体安排进行善意沟通。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探望,应提前通知对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达成如下分割方案:
1.不动产:
位于【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X号】的房产(产权证号:【XXXXXXXXXXXXXXXX】),登记在【甲方/乙方/双方】名下。双方同意,该房产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所有。【甲方/乙方】应于【XX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补偿另一方人民币【XXX,XXX】元(人民币【X拾X万X仟X佰X拾】元整)。取得房产的一方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相关税费的承担。
2.动产(车辆、存款、理财产品等):
车牌号为【XXXXXX】的【品牌型号】汽车一辆,归【甲方/乙方】所有,取得方于【XXXX年X月X日】前补偿另一方人民币【XX,XXX】元(人民币【X万X仟X佰X拾】元整)。 双方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股票、基金等金融资产,归各自所有,互不找补。
3.其他财产:
家用电器、家具、生活用品等,双方已协商分配完毕(详见附件清单,如有)。 双方各自专用的衣物、首饰、个人物品等,归各自所有。
双方承诺,上述财产分割方案系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原则,并已充分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协商确定。除本协议列明的财产外,双方确认无其他隐匿、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任何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要求分割,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1.共同债务: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或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下:【如无,请填写“无”】。
债权人:【XXX】,债务金额:人民币【XXX,XXX】元,该债务由【甲方/乙方】负责偿还。 (其他债务参照列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上述债务的清偿责任按本协议约定执行。如因未按约定清偿导致另一方被追索并承担了清偿责任的,承担方有权向约定还款方全额追偿。
2.个人债务:除上述列明的共同债务外,各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其他债务,由举债方个人负责偿还,与另一方无关。若因一方个人债务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另一方有权向举债方追偿全部损失。
3.债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对外债权【如无,请填写“无”】,归【甲方/乙方】所有,由债权享有方负责追索。
五、其他约定
1.双方确认,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双方承诺,本协议所载明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方案为一次性、最终解决方案。离婚登记完成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出现法律规定的重大情势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就相关问题向另一方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异议。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诚信履行。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六、双方确认
我们双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自愿签署本协议。
甲方(男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月X日
乙方(女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XXXX年X月X日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