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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伪造软件窃取行踪,贪利千元获刑四年

【以案释法】伪造软件窃取行踪,贪利千元获刑四年
如今网络应用日益普及,手机号、实时行踪轨迹等都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通过各类网络工具非法获取、交易他人定位信息,殊不知看似简单的“接单牟利”,实则早已触碰法律红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情简介

2025年11月,陈某某为获取他人行踪信息,通过微信联系李某某,约定以单次付费的方式,委托其非法查询、获取尚某某的实时定位。李某某在接收尚某某手机号后,主动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利用网络技术伪装成微信红的钓鱼软件发送给尚某某。尚某某点击登录后,李某某非法获取其精准定位信息并转发给陈某某,非法获利800元。
数日后,陈某某要求查询尚某某位置。李某某故技重施,制作了一款伪装成拼多多的软件,交由陈某某诱导尚某某点击,再次非法获取到对方的定位及导航信息,非法获利300元。李某某两次通过技术手段非法窃取、对外提供公民隐私核心信息,最终致使对方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累计违法获利1100元。

处理结果

该案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行踪轨迹信息牟利导致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一、被告人李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依法追缴被告人李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一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

一是提高警惕,不乱点陌生链接、软件。日常生活中,不管是陌生人发来的红包链接、小程序,还是他人转发的陌生购物软件、未知安装包,千万不要随意点击和授权。很多看似普通的链接和软件,都是不法分子的伪装工具,只要点击授权,自己的实时定位、行踪轨迹、手机号等隐私信息就会被悄悄窃取,给自身隐私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二是守住底线,不碰灰色牟利副业。很多人觉得帮忙查定位、倒卖他人信息只是小事,赚点零花钱无伤大雅。实则不然,个人行踪、定位属于受法律重点保护的敏感隐私信息,哪怕只获利几百元、几千元,只要存在非法窃取、交易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犯罪。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落下案底、身陷囹圄,得不偿失。
三是主动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个人隐私更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大家在保护好自身信息安全的同时,如果发现身边有人私下查询、交易他人定位,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规违法行为,一定要及时向有骨感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大家的安全。
供稿:龚钰婷
编辑:刘璐忻
一审:刘蓥瑄
二审:李   勇
三审:刘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