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文本内容
【26提升|民诉】证据与证明
1.
【单选题】
33.刘月购买甲公司的化肥,使用后农作物生长异常。刘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
司退款并赔偿损失。诉讼中甲公司否认刘月的损失是因其出售的化肥质量问题造成
的,刘月向法院提供了本村吴某起诉甲公司损害赔偿案件的判决书,以证明甲公司
出售的化肥有质量问题且与其所受损害有因果关系。关于本案刘月所受损害与使用
甲公司化肥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应由刘月负担有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 B. 应由甲公司负担无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 C. 应由法院依职权裁量分配证明责任
· D. 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分担证明责任
【答案】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的关系。分析证明首先看证明对象,刘
月主张的损害与化肥质量问题存在因果关系是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免证事实,
不是证明对象,刘月无需对此承担证明责任,A选项错误;而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
可以由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反证据推翻,故应当由甲公司提供证据推翻存在因果关系
这一免证事实,即由甲公司证明没有因果关系,B选项正确。证明责任不存在法院
依职权裁量分配或者当事人协议分配的问题,C、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
2.
【多选题】
29. 甲起诉乙返还借款18万元,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认定借条为真实?
· A.调解中甲称借条原件被乙借走,只有复印件,乙认可该事实,若甲能放
弃利息请求则自己可以归还本金18万元,最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 B. 甲称乙为了与妻子离婚而将借条原件借走,自己只有复印件,乙认可该
事实,但称自己写的借条金额为8 万元,现在借条遗失
· C. 甲当庭出示借条原件质证时,乙将该原件塞进嘴里吃了
· D. 甲称借条原件在乙处,乙认可,但主张借条原件丢失
【答案】C, D
【解析】
[解析] 本题以文书提出命令规则为背景考查自认的相关问题。书证在对方当
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
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
(1) 控制书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法院可以
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2) 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
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法院可以认定
申请人主张以该书证证明的事实为真实,同时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文书提出命令
规则的适用前提是乙持有借条原件。
A选项,乙在调解中承认借走借条,不构成自认,不能据此认定乙持有借条,乙拒
不提交借条的法院不能根据文书提出命令认定甲主张的借条为真实,A选项错误。
B选项,乙承认自己借走了借条,但是主张借条的金额为8 万元,属于附条件的自
认,并且其所附条件(借款金额为8万元) 与承认持有借条这一事实基于同一借款
法律关系,故法院应当将乙持有借条的事实与借款金额为8万元的事实一并考虑:
要么认定所承认事实和所附条件均成立,即认定乙持有借条,同时认定借条金额为
8万元;要么认定所承认事实与所附条件均不成立,即认定乙不持有借条,既然乙
不持有借条,那在乙拒不提供借条时不能认定甲主张的借条内容为真实。故不论哪
种情况下都不能认定甲主张的18万元的借条为真实,B选项错误。
C选项中乙当庭将借条毁损,属于以妨碍对方使用为目的对借条这一书证进行毁
损,法院可以直接认定甲主张的借条能够证明的借款事实为真实,故当然可以认定
借条为真实,C选项正确。
D选项中乙承认持有借条,构成自认,法院可以认定乙持有借条,乙没有正当理由
拒不提供,法院可以认定甲主张的借条内容为真实,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D。
3. 【不定项选择题】
30.李四(女) 起诉张三(男) 要求离婚,主张的事实是张三有第三者,并且转移
夫妻共同财产。张三委托马律师代为参加诉讼(一般授权) 。在诉讼中马律师承认
张三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依法组织调解,调解中张三承认有第三者,但是不同
意支付张小三的抚养费,因为张小三是李四与前男友所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
院不再组织调解。在随后的庭审中,李四承认张小三确实是自己与前男友所生,但
多年来张三和张小三以父子相称,形成了事实上的父子关系,坚持要求张三支付抚
养费。关于夫妻名下的一套房屋是否是李四婚前财产的问题,法官进行询问并说明
后张三一直不置可否。下列事实构成自认的是?
· A. 张三转移财产的事实
· B. 张三有第三者的事实
· C. 张小三是李四与前男友所生的事实
· D. 夫妻名下的房屋是李四婚前财产的事实
【答案】A,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自认。委托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但当事人在授
权委托书中明确排除或者当庭否认的除外。马律师承认张三转移财产,张三没有在
授权委托书中排除,也没有当庭否认,构成自认,A选项正确;张三承认第三者是
在调解中的妥协、让步涉及对事实的认可,不构成自认,B选项错误;张小三是李
四与前男友所生属于与身份有关的事实,不适用自认,C选项错误;房屋是李四婚
前财产的事实,张三经法官询问说明后仍不予明确否认,构成默示自认,D选项正
确。本题答案为AD 。
4. 【不定项选择题】
31.张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张某向刘某出具借条载明借款本金为100万元,借
款期限为一年,黄某作为连带保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还款期限届满,张某仅向刘某
还款10万元。刘某起诉张某和黄某要求归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并主张张某归还
的10万元是当事人口头约定的10%的利息。开庭时,张某承认已经支付的10万元
是利息。但在第二次开庭时,张某主张已经归还的10万元为本金,双方并不存在
利息的约定。当法庭就是否约定利息这一问题询问黄某时,黄某自始至终均表示记
不清楚了。对于是否存在利息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关于本案
表述正确的是?
· A. 因为张某在第二次庭审时撤销了该承认,故法院应当认定不存在利息的
约定
· B. 虽然张某承认了利息,但黄某并未承认,故法院应当认定不存在利息的
约定
· C. 由于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存在利息,故应当由刘某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应当认定不存在利息的约定
· D. 对于存在利息的事实已经构成自认,法院应当认定存在利息的约定
【答案】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中部分共同诉讼人的自认。本案刘某是原告,张某
和黄某为共同被告,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人张某承认存在利息,其
他共同诉讼人黄某并未明确表示反对,故张某的承认对全体共同诉讼人(张某和黄
某) 均构成自认,法院应当据此认定存在利息的约定,D选项正确。撤销自认要求
在法庭辩论终结前,且要么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要么证明自认是受到了胁迫或者重
大误解作出的,故张某第二次开庭时的否认并未有效撤销自认,A错;必要共同诉
讼中部分共同诉讼人承认的事实,只要其他共同诉讼人不明确反对,则对所有必要
共同诉讼人都构成自认,B错;自认的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故不适用证明责任的
规则,C错。本题答案为D 。
5. 【不定项选择题】
32. 张某租住李某自建的三层小楼,后王某从该楼房下经过,该房屋窗户玻璃掉落
导致王某受伤,王某起诉张某赔偿。诉讼中,张某主张自己正常开窗,窗户掉下是
因为窗户质量不合格所致;同时王某受伤是在该楼房院子里,王某未经允许进入该
楼房的院子,对其受伤也应当承担责任。王某和张某对以上事实产生争议,关于本
案证明责任分配表述正确的是?
· A. 王某应当对自己被该楼玻璃砸伤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B. 张某应当对窗户有质量问题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C. 张某应当对王某未经允许进入该楼房院子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D. 王某应当对张某对窗户的掉落有过错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答案】A,B, 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责任。物件致人损害,民法中讲过错推定,民诉中讲过
错倒置。原告王某应当证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三要件,被告张某证明免责事由
和无过错。A选项是侵权行为,应当由王某证明,表述正确;B选项窗户有质量问
题即承租人张某没有过错,应当由被告张某证明,B选项表述正确;C选项受害人
王某有过错是免责事由,由被告张某证明,表述正确;D选项过错倒置,应当由被
告张某对自己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 。
6. 【不定项选择题】
34. 甲公司和某村签订了服务合同,用飞机低空飞行为该村喷洒农药,每次飞行都
会途经李某的养鸡场,三个月后,李某向吴某履行合同时发现鸡的重量低于合同要
求,认为是甲公司的飞机低空飞行产生的噪音导致鸡食欲下降进而影响了鸡的生
长,遂向法院起诉甲公司,请分析本案证明责任分配?
· A. 李某应当对飞机噪音与鸡的减产有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 B. 甲公司应当对飞机噪音与鸡的减产没有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 C. 李某应当对甲公司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 D. 甲公司应当对自己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答案】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首先是无过
错责任原则,其次因果关系倒置。故原告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被告证明无因
果关系和免责事由。被告甲公司应当对无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故A错,B对;
甲公司的过错与案件无关,不是证明对象,C、D均错。本题答案为B。
7. 【不定项选择题】
35.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归还借款10万元,向法院提交了向李四转款10 万元的转账
记录。李四主张张三转款给自己是为了偿还其曾经向自己借的15万元,并向法庭
出示了2年前张三向自己出具的借款15万元的借条。关于本案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张三应当对自己没有向李四借款15万元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B.李四应当对自己曾经借款15万元给张三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C. 李四向法庭出具的借条对案涉借款事实而言属于本证
· D.李四向法庭出具的借条对案涉借款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A, B, C,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证明对象、证明责任与本证、反证的关系。首先,张三是否
向李四借款15万元的事实与本案无关,不是本案证明对象,不讨论证明责任,A、
B选项错误;既然该借款15 万元的事实与本案无关,证明该15万元的借条则与案
件无关联,不是本案证据,既不是本证,也不是反证,C、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
为ABCD。再强调一遍,分析证明责任、判断本证反证、证明标准均应当以证明对
象为前提。
8. 【不定项选择题】
36.黄某起诉王某归还借款5万元,向法院提供转账凭证;王某称黄某向自己支付
5万元是支付的演出费定金,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判令黄某根据演出合
同约定向自己赔偿10万元违约金。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 黄某提供的转账凭证是本证
· B. 法院应当对是否存在演出合同进行审查
· C. 王某请求判令黄某支付10万元是一种反诉主张
· D. 王某应当对存在演出合同承担证明责任
【答案】A, B, C, D
【解析】
[解析] 首先,黄某根据借款关系起诉王某归还借款5万元,王某则根据演出
合同关系要求黄某根据演出合同约定向自己赔偿10万元违约金,显然,王某是基
于一个独立于借款关系的演出合同关系提出的一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构成反诉,C
选项正确。其次,黄某提供转账凭证是为了证明借款事实成立,借款事实是否成立
应当由黄某承担证明责任,故黄某提供的转账凭证是本证,A选项表述正确。既然
王某请求判令黄某根据演出合同向自己赔偿10万元是反诉,演出合同是否成立直
接关系到王某的反诉请求是否成立,是本案的证明对象,应当由主张演出合同成立
的王某承担证明责任,同时法院应当对演出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查,故B、D选项
正确。本题答案为ABCD。
9. 【不定项选择题】
37.张某起诉李某归还借款10万元,向法院提供李某出具的借条一张,借条上有李
某的签名。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李某否认借条签名的真实性,对借条的真伪,应当由张某申请鉴定
· B. 李某否认借条签名的真实性,对借条的真伪,应当由李某申请鉴定
· C.李某承认签名为真实,但主张该借条是张某在自己签名的白纸上补写的
借条内容,应当由李某对张某在自己签名的白纸上补写借条内容的事实承担
证明责任
· D. 李某承认签名为真实,但主张借条上记载的10万元不是借款,而是欠张
某的赌债,应当由李某对借条记载的10万元不是借款,而是赌债的事实承
担证明责任
【答案】A, 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鉴定的申请以及私文书证真实性规则。谁对待鉴定事实承担
证明责任谁申请鉴定。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一方当
事人承担证明责任,张某主张以借条证明借款事实,张某对借条的真实性承担证明
责任,故由张某申请鉴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李某承认签名为真实——私文书证由制作者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推定为真实。既
然借条内容推定为真实,李某反对该推定,应当由李某对相反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故C、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10.
【不定项选择题】
38.张三、李四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李四将张三打伤,张三的表弟陆某、路人
陈某和吴某目睹了整个案件事实;后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共计5000元,申请法庭通知陆某、陈某以及吴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经法院通
知,陈某拒不出庭,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证言;吴某因为路途遥远,向法庭申请通过
视频方式作证。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陆某可以作证,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
· B. 陈某提供的书面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
● C. 如果陆某在庭前调查阶段出席陈述证言的,开庭时可以不出庭作证
· D. 法院可以准许吴某通过视频方式作证,但必须经过李四同意
【答案】A, 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的相关规则。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与案件有利
害关系的人可以作为证人,但其证言证明力小,不能单独作为定案根据,A选项正
确;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提供的书面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即没有证据资
格) , B选项错误;证人在审理案件前的准备阶段或者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
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可以不出庭,C选项正确;证人因为健康原
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经法院许可,可以提
交书面证言、视听资料或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作证,无需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
D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
11. 【不定项选择题】
39.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追索工程款,为了证明工程造价,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其在
起诉前委托A鉴定中心出具的《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A》,并申请鉴定人王某出
庭,法院准许。乙公司认为《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A》所依据的鉴定材料不完整,
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法院准许后,组织甲、乙公司共同选定了B鉴定中心的
鉴定人郑某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出具了《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B》。甲公司对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B》提出异议,申请鉴定人郑某出庭,法院不予准许,仅组
织甲、乙公司对书面鉴定意见书发表了质证意见后采信了该《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B》。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 A.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A》作为鉴定意见,具有证据能力
· B. 王某是鉴定人,其出庭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C. 法院准许乙公司申请鉴定的做法正确
· D. 法院不准许甲公司申请鉴定人郑某出庭的做法违反了辩论原则
【答案】C,D
【解析】
[解析] 首先,《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A》是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不属于
鉴定意见,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据能力) , 一般适用书证的规则。故A选
项错误。其次,既然尚未启动鉴定,王某不是本案鉴定人,经当事人申请后,法庭
可以通知王某出庭对专业问题发表意见,王某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其出庭费用由申
请方甲公司承担,B选项错误。再次,乙公司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工程造价
鉴定意见书A》并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准许,C选项正确。最后,《工程造价鉴
定意见书B》属于鉴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应当出
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当然,鉴定人出庭的目的是接受当事人的询问,保障当事
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充分质证的权利,这是辩论原则的要求,故法院不予准许鉴定人
出庭的申请违反辩论原则,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D 。
12. 【不定项选择题】
40.张三和李四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张三向李四提供10万元借款,李四于一年
后向张三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和利息1 万元。借款合同签订后,张三由于担心李
四无力偿还借款,遂反悔并拒绝向李四转账,李四起诉张三请求判决解除《借款合
同》, 并赔偿违约金。关于本案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以合同未成立为由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 B. 法院应当告知李四变更诉讼请求
· C. 法院应当将合同是否成立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
· D. 法院应当重新为当事人指定举证期限
【答案】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主张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处理。《民法典合同编通
则司法解释》第3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解除合同
等,人民法院认为合同不成立的,应当依据《证据规定》第53条的规定将合同是
否成立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