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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王斌讲三国法之金题密训
瑞达组编
王斌编著
瑞达教育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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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同一案件涉及多项国际条约,则应优先适用后制定的条约
B. 当事人不能约定排除某项国际条约的适用
C. 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的国际条约都没有规定,法院可以适用某项国际惯例审理案件,如
当事人以未明示选择为由主张排除适用,法院不予支持
D. 法院审查发现中国参加的某项条约与中国法律有不同规定,则应适用条约的规定
【解析】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1) 国际条约与中国法律有不同规定:适用国际条约的
规定,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1. 冲突的解决
(第1、2条)
(2) 同一案件涉及多项国际条约:根据国际条约中的适
用关系条款确定应当适用的国际条约。
视条约的规定而定:
(1) 条约允许当事人排除,当事人可依据其约定排除条
约的适用(条约具有任意性,可约定排除,如《国际货
2.当事人能否约定
排除条约的适用
物销售合同公约》);
国际条约的适用
(2) 条约限制当事人排除,当事人不能依据其约定排除
(第3条)
条约的适用(条约具有强制性,不可约定排除,如《统
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法院
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3. 未对中国生效的
但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中国主
条约能否适用
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可以作为合同依据适
(第4条)
用,但违反中国公共秩序的除外) 。
(1) 当事人明示选择;
两种适用情形
(2) 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
国际惯例的适用
(第5、6条)
的,法院可以适用;当事人不能以未明示选择为由主张排
除适用。
2.李某欲以某外国国家为被告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外国国家豁免法》及相关司法
〔1〕
答案:CD。
·1 ·
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李某可向其住所地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 李某在起诉状中应写明外国国家豁免法规定的豁免例外情形
C. 法院需要外交部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当通过高级法院向外交部发出请求
D. 对外国国家位于中国领域内且用于商业活动的财产,中国法院可以执行
【解析】★2025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国国家豁免民事案件相关程序事项的通知》
诉状要求:起诉状应写明该案存在《外国国家豁免法》规定的豁免例外情形。
诉状未予明确的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向起诉人释明;经释明仍未明确的,人民法
1.受诉条件
院不予受理。
以外国国家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一审民事案件——省、区、市政府所在地具有涉
2.管辖法院
外管辖权的中院以及海事、金融、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其他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须移送上述法院。
(1) 一般:①条约方式;②外国接受且我国法律不禁止的其他方式。(两种方式
无先后顺序)
3. 向外国国家
(2) 兜底: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以外交照会方式送
送达方式
达。(下级法院应当将拟送达文书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
(3) 向外国国家送达,不适用公告送达。
(1) 答辩:外国国家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个月内提出答辩状,可申请延期;
(2) 管辖豁免的审查
①依申请审查:外国国家提出管辖异议时,法院应审查外国国家是否享有管辖
4.答辩与管辖
豁免的审查
豁免;
②依职权主动审查:外国国家未提出管辖异议,也未到庭,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
审查外国国家是否享有管辖豁免。
需要就外国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如:相关国家是否构成《外国国家豁免法》中
5. 外交部证明
的外国主权国家;外交照会是否送达以及何时送达) 出具证明:下级法院应逐级
文件的出具
报最高人民法院商请外交部出具。
2024年《外国国家豁免法》
外国国家财产在中国法院享有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执行豁免
1. 原则
接受中国法院管辖,不视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豁免。(第13条)
〔1 〕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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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外国国家财产在中国法院不享有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第14条):
(1) 外国国家明示放弃司法强制措施豁免;
2. 例外
(2) 外国国家已划定专门财产用于执行;
(3) 对外国国家位于中国领域内、用于商业活动且与诉讼相关的财产进行
执行。
概括为:明放-划产-内商关。
执行豁免
(1) 外交机构的财产;
(2) 属于军事性质的财产;
(3) 外国和经济组织的中央银行或者金融管理机构的财产;
3.不能被
(4) 构成外国文化遗产或者档案且非供出售的财产;
执行的
财产
(5) 用于展览的具有科学、文化、历史价值的物品中非供出售的财产;
(6) 中国法院不视为用于商业活动的其他财产。(第15条)
概括为:外一军-金-遗-展。
3. A、B两国是陆地邻国,两国间有一条界河。下列哪些活动违反了国际法规则?(1)
A. A 国在边境地区建立化工厂
B. A 国在两国界河上修建桥梁且未经B 国同意
C. A 国船舶在两国界河上触礁,未经同意在B 国靠岸停泊
D. A国渔民在界河的B国一侧捕鱼
【解析】边境制度
(1)“共同维护”: 相邻国家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应使界标符合边
界文件中的一切要求;
(2)“防止”: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界标被移动或损坏;
1. 界标的维护
(3)“通知” 与“重建”: 若一方发现上述情况,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在双
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修复或重建;
(4)“惩罚”: 国家有义务对移动或损坏界标的行为给予惩罚。
不得损害对方国家利益。
2.边境土地的使用
(1) 一国在使用界水时,不得使河水枯竭或泛滥,不得故意使河水改道;
(2) 渔民只能在本国一侧捕鱼;
(3) 船舶航行时应具有国籍标志,除遇难等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不得在
3. 界水的利用
对方靠岸停泊;
(4) 一方在界水上修建工程设施应取得另一方同意。
〔1 〕
答案:ABD。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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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边民的往来
给予边民交往特殊便利。
一般事件(如:偷渡、违章越界、损害界标等) 由共同管理机构处理,重
5. 边境事件的处理
大事件由外交机关处理。
4.某国现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根据中国《引渡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
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才能准予引渡
B. 中国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
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应当拒绝引渡
C. 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则不宜引渡的,应当拒绝引渡
D. 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解析】《引渡法》— —外国向中国请求引渡
1. 引渡的条件
①双重犯罪(第7条第1 款)。
②量刑要求: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
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1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
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6个月(第7条第2款)。
③条约或互惠关系: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第15条)。
2. 应当拒绝引渡的情形(第8 条)
①本国国民不引渡。
②已经判决或终止诉讼: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
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③政治犯不引渡: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
利的。
④司法程序不公: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
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
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⑤军事犯罪:根据中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⑥已过追诉时效或已被赦免:根据中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
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⑦被请求人可能遭受虐待: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
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⑧缺席判决: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
〔1 〕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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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
3.可以拒绝引渡的情形(第9 条)
①中国有权管辖且准备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具有刑事管辖权,
并且对被请求引渡人正在进行刑事诉讼或者准备提起刑事诉讼的。
②年龄、健康等原因不宜引渡:由于被请求引渡人的年龄、健康等原因,根据人道主义原
则不宜引渡的。
5. 中国公民李某2017年携贪污的巨款逃往甲国。根据甲国法律规定,对李某贪污行为的最
高量刑为20年。甲国与我国没有引渡条约。甲国表示,如果中国对李某被指控的犯罪有确凿的
证据,并且做出对其量刑不超过20年的承诺,可以将其引渡给中国。根据我国引渡法的有关规
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1)
A. 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B. 我国对于甲国上述引渡所附条件,是否做出承诺表示接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
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C. 如果我国决定接受甲国上述引渡条件,表示接受该条件的承诺由外交部向甲国作出
D. 一旦我国做出接受上述条件的承诺并引渡成功,我国司法机关在对李某审判和量刑时,
应当受该承诺的约束
【解析】中国向外国请求引渡
被请求国就准予引
渡附加条件的,对
于限制追诉的承
诺,由最高检决
定;对于量刑的承
诺,由最高法决定
由外交部代表中国
政府向被请求国作
出承诺,司法机关
应当受所作出的承
诺的约束
由外交部向外国提
出请求
公安机关负责接收
被引渡人以及相关
财物
6.中国人张琴1995年到美国留学,毕业后在美国生活,1998年生一子张力并送回国由其祖
母抚养。2005年张琴取得美国的定居资格,2009年获准加入美国国籍。张力长大后一直与祖母
生活在中国北京,现为中国海军现役军人。2025 年,张琴要儿子去美国与其共同生活,并希望
其加入美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张琴加入美国国籍时即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 张琴仍具有中国国籍
C. 张力若申请并获得美国国籍,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
D. 张力可在获准加入美国国籍后,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中国有关部门应当
批准
【解析】《国籍法》
〔1〕答案:ACD。
〔2〕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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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12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7. 甲国公民戴维持旅游签证进入中国旅游,在签证已经过期的情况下,依然逗留在中国并
找到临时工作。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1)
A.在申请签证过程中戴维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中国签证机
关有权不予签发签证,且可以不说明理由
B. 如果戴维持联程客票搭乘甲国班机从上海过境前往日本,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 小时
且不离开口岸,可以免办签证
C. 受某外语培训机构的邀请,戴维即可以在中国境内从事外语培训工作
D. 戴维如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则不准出境
【解析】《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21 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发签证:
(一) 被处驱逐出境或者被决定遣送出境,未满不准入境规定年限的;
(二) 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
病的;
(三) 可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 四) 在申请签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能保障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
(五) 不能提交签证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的;
(六) 签证机关认为不宜签发签证的其他情形。
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22 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办签证:
(一) 根据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的互免签证协议,属于免办签证人员的;
(二) 持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的;
(三)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者地区,在
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
限的;
( 四) 国务院规定的可以免办签证的其他情形。
第28 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 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
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二) 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 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
准出境的;
(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1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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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条第1 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8.根据海洋法公约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关于大陆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专属性权利
B. 沿海国对大陆架享有权利必须以宣告或有效占领为条件
C. 大陆架的范围为自领海基线起算的200 海里以内的海域
D. 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的划界只能坚持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解析】
大陆架
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范围:
①从基线起,不够200海里扩展至200海里。
②超过200海里,最远350海里或2500米等深线外100海里。
非领土。
沿海国固有,无须宣告或占领。
沿海国对大陆架不拥有领土主权,但享有某些主权权利:
1. 勘探、开发大陆架上资源。
2.建造、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及对上述设施进行管辖。
“专属性” 。
限制:
1. 大陆架上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2.开发200海里以外大陆架上资源,应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交纳一定费用或实物。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但线路的划定须经沿海国同意)。
9.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以下关于群岛水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
A. 群岛水域是群岛国群岛基线所包围的整个海域
B.未经群岛国允许,外国船舶不得进入群岛水域
C. 基线超过100 海里的线段最多不能超过基线总数的3 %
D. 群岛水域的划定不妨碍群岛国在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1 〕答案:A。
〔2〕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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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群岛国群岛基线所包围的内水之外的海域。
群岛基线的确定:
(1) 应包括主要岛屿和一个区域,在该区域内,陆地面积:水域面积在1 :1— 1:9
范围
(水陆面积比要求);
(2) 超过100海里的线段,不得超过基线总数的3% (基线长度要求);
(3) 不能明显偏离群岛轮廓,不能将其他国家的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基
本轮廓要求)。
性质:类似领海,但并非领海
(1) 群岛国对群岛水域(包括上空和底土) 拥有主权;
群岛国权利
(2) 外国船舶在群岛水域享有无害通过权;
(3) 群岛国应尊重其他国家在该区域的传统合法权益(如,捕鱼) 。
10. S国与A 国SPACE公司达成协议,由A 国SPARK公司发射S 国研制的“深空探索号”
卫星。因发射失败卫星碎片降落到A国境内,造成人员和财物损失。A国和S国均为《空间物
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缔约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1)
A. 如“深空探索号” 发射成功,发射国为技术保密可不向联合国办理登记
B. 因“深空探索号” 由A 国的非政府实体发射,A 国不承担国际责任
C.“深空探索号” 对A 国国民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D. A国和S 国对“深空探索号” 碎片造成的飞机损失承担绝对责任
【解析】
①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造成的损害,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
害——承担绝对责任(空——地:绝对责任)。
②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对于其他国家的空间物体造成损
害——承担过错责任(空——空:过错责任)。
③当发射国的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对另一国空间物体造成损害,并
责任制度
因此对第三国造成损害时:
A. 如果是在第三国的地球表面或对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前两国对第三国负
绝对责任(空——空——地:绝对责任);
B. 如果对地球表面以外的第三国外空物体造成损害——前两国依各自的过错承
担相应的责任(空——空——空:过错责任)。
〔1 〕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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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空间物体对下列人员造成的损害不适用《责任公约》:
①发射国国民;
责任制度
②参加发射的外国公民;
③应邀留在发射区或回收区的外国公民。
11.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以下关于南极地区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南极地区使用军事人员和设施
B. 甲国未加入《南极条约》, 则其不享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
C. 乙国在南极某区域建立科学考察站并树立国籍标志,则表明其对该区域提出了领土主张
D. 南极协商会议由《南极条约》原始缔约国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加入国组成,会议每两年
召开一次,交换有关情报,讨论有关南极的共同利益的问题
【解析】
(1) 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禁止有关军事行动,但是为科学研究或其他和平目的使
用军事人员或设施不被禁止);
(2) 科学考察自由和科学合作;
(3) 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①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或扩大现有要求;②《南
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有的南极领土要求的支持或否定;③条约有效期间进行的
南极地区
任何活动,不代表对南极领土要求的主张、支持或否定);
(4) 维持南极地区水域的公海制度;
(5) 保护南极环境与资源;
(6) 建立南极协商会议(每2年召开1 次,交换有关情报,讨论有关南极问题) 。
12. 汤姆逊为M国司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在M国积极游说国会议员通过一项打压中国
企业的歧视性法案。该法案生效后,A 国甲公司执行M 国法案中针对中国企业的歧视性措施,
导致我国某企业损失较大。中国乙公司与司康公司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中国有关部门现决定将
汤姆逊列入反制清单,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及其实施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决定对汤姆逊的配偶和M 国司康公司采取反制措施
B.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冻结汤姆逊在我国境内的财产
C. 我国受损企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
D. 如国务院有关部门决定禁止国内组织、个人与司康公司进行有关交易,乙公司一律不得
再与司康公司进行任何贸易活动
【解析】2021年《反外国制裁法》及2025年《实施规定》
〔1 〕答案:D。
〔2〕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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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国家对我国进行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
我国内政的,或者外国国家、组织、个人实施、协助、支持危害我国主权、安全、
1.适用情形
发展利益的行为,我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参与制定、决定、实施上述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个人或组织
(1) 直接反制对象
(列入“反制清单”) 。
①个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
2. 反制对象
②组织的高管或实际控制人;
(2) 关联反制对象
③个人担任高管的组织;
(连坐对象)
④个人/组织实际控制或参与设立的组织。
亲-管-任-控
(1) 入境管制: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者驱逐出境;
(2) 资产冻结:查封、扣押、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3) 交易、合作禁止:禁止或者限制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
合作等活动;
(4) 其他必要措施:①禁止或限制从事与我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②禁止或限制
在我国境内投资;③禁止向其出口相关物项;④禁止或限制向其提供数据、个人
3. 反制措施
信息;⑤取消或限制相关人员境内工作许可、停留或居留资格;⑥处以罚款。
入管-资冻-交禁+其他
其他:
一禁贸,二禁投,
三禁物项,四禁数,
五限工留,六罚款。
(1) 被制裁对象的救济:可申请暂停、变更或取消反制措施(需提供改正行为等
事实理由);
(2) 受侵害中国公民、组织的救济:任何组织和个人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歧视
性限制措施,侵害我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我国公民、组织有权依法向人民
4. 救济和豁免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3) 相关主体的豁免申请:特殊情况下确需与被制裁对象进行被禁止活动的,可
申请豁免(应提供相应事实和理由)。
13. 霍桑是甲国驻乙国使馆武官,凯奇是甲国驻乙国亚芬市总领事馆领事。霍桑酒后驾车,
在乙国亚芬市大街上追赶一名乙国的女青年并企图将其杀害,另一乙国男青年见状上去阻止,
在搏斗中将霍桑打伤。霍桑打电话给正在附近的凯奇,凯奇赶到后将该男青年打死。根据《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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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因为霍桑是外交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的特权,故乙国应对男青年的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B. 男青年针对霍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不违反《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C. 由于凯奇杀人,乙国有权限制其人身自由
D. 没有经过霍桑的同意,乙国司法人员不得进入霍桑的私人寓所
【解析】
外交人员的人身不可侵犯:但可以对外交人员的犯罪行为采取制止措施,也可以对其进行
正当防卫。
领事官员:通常不得予以逮捕或拘留,但犯有严重罪行的除外。
外交人员的私人寓所:未经外交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
14. 马某是甲国驻乙国的外交官,其下列哪种行为不享有外交豁免权?(2)
A. 马某为使馆购买楼房一栋,因价款问题被房地产商告上乙国法院
B. 马某与外交官同事李某之间有债务纠纷,被李某诉至乙国法院
C.马某叔父将自己位于乙国首都的别墅遗赠给马某,被叔父之子诉上乙国法院
D. 马某目击乙国首都街头一起凶杀案,乙国警方欲让马某出庭作证
【解析】
刑事领域:完全豁免(接受国不得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 。
行政领域:免户籍和婚姻登记、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不受行政制裁。
民事领域
原则:一般不对外交人员进行民事管辖。
例外:
管辖豁免
(1) 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物权诉讼(但代表派遣国为使馆购置不动产除外);
(2) 以私人身份参与的继承诉讼;
(3) 在接受国内公务范围以外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
(4) 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相关的反诉。
作证义务:免除(出庭作证、提供证词) 。
15.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条约解释的说法正确的是?(3)
A.对条约进行解释只需按照其通常含义进行
B. 如经解释导致一方不公平地优于另一方,则违反了善意原则
C. 如经解释意义仍不明确,可使用解释条约的补充资料,如谈判记录、历次草案等,这些
材料对条约的解释具有决定性
〔1〕答案:BCD。
〔2〕
答案:C。
〔3〕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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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对于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应依作准文本进行解释,如作准文本之间发生分歧,在条约
没有规定时,各国只受本国文本约束
【解析】条约的解释
r(1) 根据通常含义和上下文;
(2) 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
(3) 善意解释(解释不能使一方不公平地优于另一方)。
一般规则
(1) 依作准文本进行解释;
(2) 作准文本以外的条约译本仅供参考(不能作准);
[①条约有规定的依规定;
(3) 作准文本有分歧{②条约没有规定的,各国只受本国文本约束。
两种以上文字的条约
解释规则
16.中国与甲国打算缔结一项双边条约,根据2023年《缔结条约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如缔结的是有关司法合作的条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条约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
义缔结
B. 如条约内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应当将条约草案及条约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报告党
中央
C. 如缔结的是涉及中央预算调整的条约,应报请国务院核准
D. 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者报请国务院核准的条约,内容与中国法律不一致
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条约签署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求司法部的意见
【解析】★2023年《缔结条约管理办法》
(1) 缔约事务管理机关:外交部。
(2) 地方权限:除宪法、法律和国务院另有授权外,地方各级政府无权缔结条约。
1. 缔约管理
(3) 报告党中央制度:条约内容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应将条约草案及涉及的重
大问题报告党中央。
四类条约:“政边司”+其他
(1) 政:政治性条约(友好合作、和平条约等) 。
(1) 以“中华人民共
(2) 边:领土和划定边界条约(包括陆地和海域边界) 。
2.缔约名义
和国” 名义缔结
(3) 司:司法合作条约(司法协助、引渡、移管、承认执
行判决/裁决)。
(4) 其他:其他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条约。
〔1 〕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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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条约:“涉职权,两部门”+其他。
(1) 涉职权:涉及国务院职权范围的条约。
(2) 两部门: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权范围的
(2) 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 名义缔结
条约。
(3) 其他:其他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名义缔结
2.缔约名义
的条约。
(3) 以“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部门” 名义
国务院各部门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缔结的条约。
缔结
( 1 ) 启动谈判
提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报国务院决定
(2) 法律审查
签署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从法律角度对条
约进行审查;条约内容与国内法或现有国际义
务不一致时,应在签署前不少于30个工作日征
求司法部的意见
(3) 签署
3. 缔约程序
提前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国务院决定
(4) 批准与核准
条约自签署之日起180日内,
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国务院核准
(5) 备案登记
条约需备案或登记的,签署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可概括为:启-审-签-准-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10类) :
国务院核准(10类):
政边司,法预立,
边贸军,法预税,
4. 全国人大
入重约,部建议。
扩较约,部建议。
常委会决定
(1) 政:政治性条约。
(1) 边:有关边界管理和边防事务。
(2) 边:领土与边界条约。
(2) 贸:有关管制物资贸易或者技术合作。
批准或国务院
核准的条约
(3) 司:司法合作条约。
(3) 军:有关军工贸易和军控。
(4) 法:与法律有不同规定或需新制
(4) 法:与行政法规有不同规定或需要新
定法律。
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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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预:影响中央预算执行但不涉及预算
(5) 预:涉及中央预算调整。
调整。
(6) 立:涉及《立法法》第8 条只
(6) 税: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制度。
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4.全国人大
(7) 扩:涉及扩大重要和关键行业外资
(7) 入:参加重要国际组织。
准入。
常委会决定
(8) 重: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
批准或国务院
(8) 较:对国家利益有较大影响。
(9) 约:条约规定或缔约方议定须经
核准的条约
(9) 约:条约规定或者缔约方议定须经
批准。
核准。
(10) 部建议:外交部或有关部门建
(10) 部建议:外交部或有关部门建议须经
议须经批准。
核准。
17.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1)
A. 国际法院可以适用世界各国所普遍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审判案件
B. 联合国秘书长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C.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国际法院法官的选举具有否决权
D. 国际法院的判决构成国际法的渊源,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国际法院强
制执行
【解析】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
(1) 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及经大
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或其他机构,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2) 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3) 国际法院发表的咨询意见没有法律拘束力,但对有关问题的解决及国际法的
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国际法院
咨询管辖权
法官的选举:常任理事国没有否决权。
如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他方可向安理会提出申诉,安理会可以作出建议或决定采取措施执
行判决。
18.以下关于海洋法法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
A. 海洋法法庭的诉讼当事方只能是国家
B. 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若双方决定就彼此间海洋争端通过国际司
法途径解决,则只能选择海洋法法庭
C. 如争端双方均选择海洋法法庭管辖,而其中一方拒不出庭,则法庭应终止审理
〔1 〕答案:A。
〔2〕
答案: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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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海洋法法庭审理案件时,可以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与公约不抵触的国际法
原则、规则
【解析】
(1)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在海洋活动领域的
全球性国际司法机构;
1. 性质
(2) 海洋法法庭的建立,不排除国际法院对海洋争端的管辖,
争端当事国可以自愿选择将争端交由哪个机构来审理。
国际海洋法法庭
诉讼当事人:
(1) 公约缔约国;
2.诉讼管辖权
(2) 国际海底管理局和平行开发合同的自然人、法人;
(3) 将管辖权授予法庭的其他条约当事者。
19. 甲乙两国爆发战争,丙国宣布保持战时中立。下列关于战时中立的说法中,正确的
是?(1)
A. 丙国有权与交战国中任一方保持正常的外交和商务关系
B. 丙国不得向甲国或乙国提供军事支持或帮助,但如果平等地给予交战双方则是允许的
C. 丙国可以允许甲国军队从本国过境
D. 如乙国对丙国的船舶进行临检,丙国可以拒绝或采取对抗措施
【解析】
20. 甲乙两国爆发了战争,甲国加入了涉及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日内瓦公约》,而乙
国没有加入。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由于乙国没有加入日内瓦公约,因此在与甲国的战争中不能适用公约
B. 由于乙国没加入日内瓦公约,甲国在对乙国作战过程中可不遵守有关保护平民及战争受
难者的规则
C. 现甲国占领乙国的安图省,为获取情报可对乙国平民采取强制手段
D. 战争停止后,甲乙两国的战俘应即予以释放并遣返
〔1 〕
答案:A。
〔2〕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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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①不仅适用于传统战争,而且包括其他武装冲突
②交战国中有非缔约国,对缔约国也有拘束力
(③可对非缔约国适用
对战时平民和战争受难者[
的保护(日内瓦体系)
特点{
保护对象:战时平民、伤病员、战俘
21.下列发生的纠纷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有哪些?〔1〕
A. 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夫妻财产分割纠纷
B. 某中国公民和另一经常居所在德国的中国公民之间的继承纠纷
C. 中国某公司和英国政府因设立于英国的子公司被国有化而产生的纠纷
D. 因发生在南非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
【解析】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 ( 以下简称
《涉外司法解释(一)》)
第1 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1)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主体
(2)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3) 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
—客体
(4) 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内容
(5) 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22. 关于外国法的查明,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2)
A. 不能查明外国法的,视为当事人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
B. 法律查明服务机构仅在法院通知时方可出庭,且只能围绕外国法及其理解发表意见,不
能参与其他法庭审理活动
C. 外国法已为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法院应予以确认
D. 外国法查明费用的承担,由法院确定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2款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根据《涉外司法解释(二)》第7条的规定,法律查明服务机构可在两种情形下出庭:(1) 法
院通知;(2) 当事人申请并获法院准许。
根据《涉外司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外国法律的内容已为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认定
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1 〕
答案:ABD。
〔2〕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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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涉外司法解释(二)》第11 条的规定,外国法查明费用的承担:当事人有约定的,
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法院确定。
23.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关于“直接适用的法” 的说法中,正确的
是?(1)
A. 法官适用此类法律规范无须冲突规范的指引
B. 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其适用
C. 中国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属于直接适用的强制性规定
D. 中国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法律规定属于直接适用的强制性规定
【解析】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的重大利益,无须借助冲突规范的指引,直接适
用于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1. 概念
特点:
(1) 法官适用此类规范无须冲突规范的指引;
(2) 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此类规范的适用。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
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根据《涉外司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涉及下列情形的法律、
直接适用的法
法规,属强制性规定:
(1) 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
2.中国的
(2) 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
规定
(3) 涉及环境安全的;
(4) 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
(5) 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
(6) 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 一保护,两反,三安全”。
24. 阿尔法公司是一家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其主要经营活动位于中国境内。现阿尔法公司与
中国风帆公司因合同问题发生纠纷,中国风帆公司就该案在上海某法院起诉。双方此前在合同
中明确约定合同适用合同履行地意大利的法律。法院在案件审理中首先要确定阿尔法公司的行
为能力和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对于阿尔法公司行为能力的认定,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即意大利法
B. 对于阿尔法公司行为能力的认定,适用登记地法即美国法
〔1〕
答案:ACD 。
〔2〕
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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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因阿尔法公司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法院可依据主营地法即中国法认定其行为能力问题
D. 本案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依据意大利法确定
【解析】
[一般:登记地法
法人
特殊(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 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
诉讼时效——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25. 阮某同时拥有甲乙两国国籍,定居在广州。阮某和中国公民王某在广州发生侵权纠纷,
诉至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1)
A. 因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故阮某应放弃一个国籍才可在我国法院起诉
B. 因阮某定居中国广州,我国法院应认定阮某为中国人
C.我国法院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认定阮某的国籍
D. 若阮某和王某协议选择甲国法,法院应适用甲国法处理本案侵权纠纷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9条
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
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
的国籍国法律。自然人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的,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1) 协议选择
一般侵权
(2) 未选择{[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第44条)
无共同经常居所地——侵权行为地法
26. 大卫公司是一家意大利的家具生产企业。2025 年9月,中国东方公司在日本东京与大卫
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销售合同,东方公司受托在中国销售大卫公司生产的家具,双方在该
合同中约定适用意大利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后双方就代理权限发生纠纷,诉至
中国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中国法院审理此案应适用何种法律?(2)
A. 重叠适用意大利法和中国法
B. 中国法
C. 意大利法
D. 日本法
【解析】
代理内部关系(被代理人VS代理人) — —代理关系发生地法
法定代理
(代理外部关系——代理行为地法
代理
委托代理——协议选择;未选择时,适用上述规则
27.卡玛公司是一家意大利公司,其主营业地位于中国北京。卡玛公司聘用英国人布莱尔为
销售经理,在北京与之签订了5 年期劳动合同,布莱尔工作内容为在东亚地区各国进行产品销
〔1 〕
答案:CD。
〔2 〕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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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2026年,双方因薪酬问题发生纠纷,卡玛公司欲解除与布莱尔的劳动合同,布莱尔因此向
北京市某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和管辖,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1)
A. 劳动合同应适用意大利法,因为卡玛公司在意大利登记
B. 劳动合同应适用英国法,因为布莱尔为英国人
C. 劳动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因为卡玛公司主营业地在中国
D. 对于该案件我国法院无管辖权,应裁定驳回布莱尔的起诉
【解析】
般:劳动者工作地法
劳动合同
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
(第43条) 例外劳务派遣合同——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6条的规定,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除身份关系以外
的诉讼,只要以下连结因素位于中国,中国法院就有权管辖:(1) 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2)
诉讼标的物所在地;(3) 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4) 侵权行为地;(5) 代表机构住所地。
28. 经常居所在南京的英国公民杰斐逊家中失窃,家中一传世古董丢失,该古董后被中国公
民张某在新加坡古玩市场购得,得知张某将古董带回中国并委托拍卖公司在南京拍卖后,杰斐
逊欲通过诉讼途径索回该古董。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关于本案,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
A. 杰斐逊的诉讼行为能力应适用英国法来判断
B. 关于该古董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应当在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英国法、中国法以及新加
坡法中进行选择
C. 关于该古董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新加坡法
D. 关于该古董的物权问题,当事双方不能就准据法的选择达成一致时,应适用法院地法中
国法
【解析】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第12 条) :
一般——经常居所地法;
例外——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
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29. 2025年10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
享有的抵押权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 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原在巴拿马登记的
〔1〕答案:C。
〔2〕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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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船。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下列哪一法律?〔1〕
A. 香港法
B. 希腊法
C. 巴拿马法
D. 中国法
【解析】
一般:船旗国法
光船租赁以前或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原船舶登记国法
已经登记:登记国法
建造中的船舶抵押权.
未经登记:建造地法
船舶抵押权
(《海商法》第297条)
30. 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乙公司
在德国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丁公司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被拒绝。依照我国法律
规定,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
A. 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
B. 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
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 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解析】
一般——本国法。
票据债务人行为能力
l例外:依照其本国法为无行为能力或者为限制行
1.票据债务人行为能力
(《票据法》第96条)
为能力而依照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行力
的——行为地法。
2. 票据行为(出票、背书、
票据ʃ一般——行为地法。
承兑、付款、保证)
行为{例外——支票的出票,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
(《票据法》第97、98条)
3.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出票地法。
(《票据法》第99条)
4. 持票人责任(提示票据、
取得拒绝证明)
持票人责任— —付款地法。
( 《票据法》第100条)
〔1〕答案:C。
〔2〕答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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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付款地法。
(《票据法》第101 条)
31. 中国人甲与德国人乙在英国求学期间相识并结婚,婚后定居在伦敦。后因感情不和,甲
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该案涉及的离婚的法律适用问
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
A. 结婚条件的认定应适用英国法律
B. 该婚姻的结婚手续,符合中国、德国或英国任何一国的法律,均为有效
C.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则双方可以协议选择中国、德国或英国任何一国的法律,没有选择
的,适用英国法
D. 如果双方诉讼离婚,则适用中国法
【解析】
,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结婚条件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国法
无共同国籍,在一方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结婚——婚姻缔结地法
,婚姻缔结地法
一方经常居所地法
结婚手续,
符合任何一个,均为有效
方国籍国法
[一方经常居所地法241
协议选择{一方国籍国法
,有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经常居所地法
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共同国籍国法
无共同经常居所地、国籍国——办理离婚机构所在地法
协议离婚
未选择
离婚
诉讼离婚——法院地法
32. 某瑞士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瑞士,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河北省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
回瑞士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
A.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瑞士法和中国法
B.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
C. 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
D. 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瑞士法
〔1 〕
答案:ABCD。
〔2〕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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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收养的效力——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
l收养的解除——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法院地法
收养
(第28条)
33. 中国籍未成年人何某赴甲国读书,其父为其在甲国购有住房,定居甲国的乙国人琼斯为
何某的监护人。琼斯后不幸病故。琼斯在中国境内遗留有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现
关于何某的监护和琼斯的财产处理问题在中国法院涉诉。关于上述问题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1)
A. 琼斯的财产应依乙国法处理,因为其为乙国人
B. 琼斯的财产应依甲国法处理,因为其最后经常居所地在甲国
C. 何某的监护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监护人琼斯为乙国人
D. 何某的监护应适用甲国法、乙国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何某权益的法律
【解析】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第35 条)
34. 日本伊藤株式会社与中国康新公司在青岛签署了一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后在中国
履行协议期间发生纠纷。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说法正确的有?〔2〕
A. 双方可以选择日本的法律作为该合同的准据法
B.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纠纷由日本法院进行管辖
C. 双方可以约定该案件由位于法国的国际商会仲裁院进行仲裁
D. 双方可以约定该案件由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院进行仲裁
【解析】
《民法典》第467条第2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9条的规定,因下列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1) 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设立或终止,以及该类主体所作决议的效力;
(2) 在中国领域内审查授予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
(3) 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
发自然资源合同。
《民诉法解释》第529条第2款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和第279条规定,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的除外。
国际常设仲裁院:专门受理国家间仲裁案件。
〔1〕
答案:D。
〔2〕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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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
是?(1)
A. 国际商事法庭审理案件,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
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意见可以在裁判文书中载明
B. 标的额为人民币1.5 亿元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可以由国际商事法庭审理
C.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系英文,必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D. 当事人向国际商事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系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如已办理公证,则无须
在法庭上质证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于问题的规定》
1.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设审判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并选定符合条件的国际商事调解机
2.“一站式” 纠纷
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与国际商事法庭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
解决机制
的纠纷解决平台,形成“一站式”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1)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协议选择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且标的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
(2) 高级人民法院对其所管辖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认为需要由最高人民
法院审理并获准许的;
3.管辖范围
(3)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
(4) 依照本规定第14条(即选择“一站式” 纠纷解决机制下的仲裁机构仲
裁) 申请仲裁保全、申请撤销或者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
(5)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其他国际商事案件。
(1) 合议庭审理: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实行少数服从
多数原则,少数意见可以在裁判文书中载明。
(2) 委托调解:受理案件后7 日内,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委托国际商事专家
委员会成员或者国际商事调解机构调解。
(3) 不得上诉,可以再审:
4. 程序要求
国际商事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国际商事
法庭作出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本
部申请再审,再审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1〕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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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当事人向国际商事法庭提交的证据材料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
的,不论是否已办理公证、认证或者其他证明手续,均应当在法庭上质证。
5.证据规则
(2)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系英文且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不提交中文
翻译件。
36. 中国山东A公司与美国B公司发生民事纠纷,A公司欲在中国法院起诉。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是?(1)
A. 若本案为标的额3800 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可由山东省辖区内中级法院管辖
B.若本案为标的额4100万元的海事合同纠纷,可由山东省辖区内中级法院管辖
C. 若本案为标的额56亿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D.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某基层法院对第一审涉外民商事
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
【解析】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基层法院
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非重大涉外案件)。
(第1 条)
(1) 争议标的额大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重庆辖区
中院,标的额≥人民币4000万元(四大直辖市+山东-广东五个
沿海省份的中院);
中级法院
1.涉外案件中的
其余省、自治区辖区中院,解放军各战区、总直属军事法院,新
(第2条)
级别管辖
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院,标的额≥人民币2000万元;
(2) 案情复杂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3) 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民商事案件。
标的额≥人民币50亿元或者其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涉
高级法院
(第3条)
外民商事案件。
经报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以指定一个或数个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对第一
2. 指定集中管辖
审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第4条)
涉外海事海商、涉外知识产权、涉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外环境民事公益诉
讼,不适用本规定。(第6条)
3. 适用范围
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参照适用本规定。(第7条)
37.意大利公民卢卡打算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意大利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
〔1〕
答案: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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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与意大利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1)
A. 卢卡应通过意大利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 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 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卢卡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如卢卡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04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
需要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可以向申请人住
所地或者与裁决的纠纷有适当联系的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民诉法解释》第543 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
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04条规定处理。
《民诉法解释》第542条第2款规定,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起诉。
《民诉法解释》第54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
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38.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外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如需到我国调取有关证据,可
以通过下列选项中的何种途径?(2)
A. 由请求国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通过我国司法部请求我国法院代为取证
B. 由请求国通过本国驻中国的领事或外交人员对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录取口供
C. 由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委派特定官员在我国直接调查取证
D. 外国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我国境内自行取证
【解析】
一国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向证据所在地国的司法机关提出请求,由
后者代为取证。
(1) 请求书:应直接送交执行国中央机关,无须通过任何其他机关
域外取证
(1) 代为取证
转交;请求书应以执行地国文字作成或附其译文。
(2) 可以拒绝执行请求书的理由:
①请求事项不属于执行地国司法机关的职权范围;
②请求书的执行将会损害执行地国主权和安全。
〔1 〕答案:C。
〔2〕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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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通过本国驻他国领事或外交人员在驻在国直接调查取证。
限制:
(1) 只能向在中国的其本国公民取证;
(2) 领事取证
(2) 取证方式不得违反中国法律;
(3) 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域外取证
法院派专门的官员到外国调查取证(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
(3) 特派员取证
我国规定:原则上不允许,特殊情况下可特许。
主要存在于英美法国家,公约未规定该方式。
(4) 当事人或诉讼我国规定:未经主管机关准许,外国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得在我
代理人自行取证
国自行取证。
39. 甲国多佛尔公司在该国法院获得一项胜诉的判决,准备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我国
现行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
A. 该判决只能由甲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向我国有管辖
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B. 该判决可以由多佛尔公司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C. 甲国法院判决为缺席判决的,而判决书对此并未说明,则多佛尔公司应当同时提交甲国
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
D. 多佛尔公司无须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可直接申请执行
【解析】
(1) 提出方式
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要在对方国家得到承认与执行:
①当事人提出: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
②法院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按照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请求对方国家法院承认
与执行。
中国关于外国
(2) 提交文件
法院判决承认与
①申请书,并附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正本/经证明无误的副本,以及中文译本;
②缺席审判的,应同时提交外国法院已经合法传唤的证明文件(如判决、裁定
执行的规定
中已对此予以说明的,无须提供)。
(3) 承认与执行分别处理
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需要中国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先向人
民法院申请承认;法院裁定承认后,再按规定程序子以执行(先承认,再执行)。
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仅审查应否承认。
〔1 〕
答案: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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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国天辰公司与美国维斯公司签订了芯片进口合同,约定合同适用美国法。现两公司因
合同履行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某法院,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1)
A. 若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时将合同适用的法律变更为英国法律,应予准许
B. 因美国存在多个法域,该合同纠纷应适用首都华盛顿所在地区的法律
C. 若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时约定该纠纷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国法律,应从其约定
D. 该纠纷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律
【解析】《涉外司法解释(一)》第6条第1 款 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
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
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 条
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
41. 甲公司(卖方) 与乙公司(买方) 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采用FCA贸易术语。根据
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2)
A. 该术语可以适用于任何的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B. 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由甲公司转移给乙公司
C. 甲、乙公司可以约定承运人在装货开始后即向甲公司签发已装船提单,如采用该可选机
制,则甲公司应承担运输义务
D. 有义务负责运输的一方可以使用自有的运输工具
【解析】
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术语
仅适用于水运的术语
EXW工厂交货
FCA货交承运人
FAS装运港船边交货
CPT运费付至
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
CFR成本加运费
DPU 目的地卸货后交货
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DAP指定目的地交货
DDP完税交货
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1.交货地点:货交承运人时
2. 风险转移点:货交承运人时
3.双方义务
〔1 〕
答案:A 。
〔2〕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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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买方
货交承运人时完成交货
风险转移
交货时
工厂
装运港
目的港
FCA (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
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和风险转移。
该术语下,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尚未
装船),难以从承运人处获得已装船提单。2020年通则就提单问题引入
FCA引入附加选项
新的附加选项,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在装货开
始后向卖方签发已装船提单。
即使采用该可选机制,卖方对买方也不承担运输合同条款的义务。
对于FCA和D组(DAP、DPU、DDP) 术语,2010年通则并未考虑交
明确了FCA和D组术语
易双方自行运输的情形,而是推定使用第三方承运人进行运输。2020
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
年通则规定,在上述术语下买卖双方可以使用自有运输工具。
42.以下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说法正确的是?(1)
A. 该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B. 公约不适用于船舶、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C. 公约不涉及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D. 当事人可通过选择其他国家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
【解析】公约的适用范围
(1)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
合同。
1.适用公约的
合同
(2) 依据国际私法扩大适用:如果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
律,即使双方或一方营业地不在缔约国,仍适用公约。
(1) 购买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
(2) 经由拍卖的销售;
2.不适用公约的
(3) 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合同
(4) 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5) 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6) 电力的销售。
〔1〕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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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1) 由买方提供制造货物的大部分原材料的合同,如来件装配、来料加工合
同等。
2. 不适用公约的
合同
(2) 供货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合同,如咨询服务
合同等。
(1) 有关销售合同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
3. 公约不涉及的
(2) 所有权转移问题;
法律问题
(3) 货物引起的人身伤亡责任。
43. 2025年6月,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设备,后美国乙公司将该批设备转售给
英国丙公司。2026年3月,英国丁公司指控丙公司进口的该批货物侵犯其在英国的专利权,丙
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承担责任。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其理由成立的是?( )
A. 甲公司并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售地为英国
B. 甲公司制造的设备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样生产的
C. 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存在侵权
D. 甲公司不知道该批设备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解析】
第一,地域限制。第三方只有依据以下法律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或要求,卖
方才承担责任:
[A. 依据货物的预期转售地法律
{B. 依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
知识产权
第二,主观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免除:
担保的限制
[A.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
{B. 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
款式或其他规格
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
买方的及时
或要求通知卖方(如未及时通知,则不能再要求卖方承担侵权责任)。
通知义务
44.2025年9月,凯恩公司与邦威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电动自行车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邦
威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
〔1〕
答案:ABC 。
〔2〕
答案: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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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邦威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 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邦威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C. 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邦威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
应当被支持
D. 如果收到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邦威公司应当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货物
【解析】
违约类型
救济措施
一
要求实际履行(条件:不得采取与该方法相抵触的救
不交货、少交货、迟交货
济方法)
①交付替代物(条件:货物不符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卖方违约时
交货不合格
②修理
买方的救济
③减价(不论货款是否已付)
措施
①卖方根本违约
解除合同
②卖方在宽限期内没有交货
或声明不交货
卖方提前交货: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绝收取货物
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
货物;如果买方收取多交货物,则必须按合
同价格付款
45. 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三批小麦的进口买卖合同,其中第二批出现了质量问题。依《联
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1)
A. 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属于根本违约,买方可对该批货物解除合同
B. 第二批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买方均可解除合同
C. 买方A 公司可以解除整个合同
D. 买方A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解析】
无效情形
另一方可采取的处理方式
(1) 仅对其中一批货物构成根本违约
对该批货物解除合同
分批交付
宣告合同今后无效,即解除合
货物无效
(2) 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发生根本违约
同对以后各批货物的效力
的处理
(3) 对其中一批货物构成根本违约,而各批货物又相
解除整个合同
互依存
〔1〕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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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
下情形中,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是?(1)
A. 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将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
港口当局
B. 承运到港的货物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
C. 承运人按照指示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
他收货人,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的
D. 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
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
【解析】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1) 依法向当局交货:承运人依照提单载明的卸货港所在地法律规定,必须将
承运到港的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的(第7条)。
(2) 货物无人领取被海关依法变卖,或货物被法院裁定拍卖:承运到港的货物
超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理,或者法院依
承运人不予
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第8 条)。
赔偿的情形
(3) 记名提单托运人行使中途停运权: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
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记名提单持有人要
求承运人承担责任的(第9 条) 。
(4) 签发数份正本提单,承运人已向最先提交人交货: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
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第10条)。
47.宁波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出口麦芽的合同,价格条件是CIF汉堡,甲公司依合同的
规定将货物交承运人所属的“东方” 号货轮运输。该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东方” 号在途中突
遇台风使船剧烈颠簸,当船抵达目的港时发现部分货物发生损失。根据《海牙规则》及相关保
险实践,对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本案应由宁波甲公司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B. 本案应由宁波甲公司办理投保
C. 乙公司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D. 乙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解析】
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必须谨慎处理,以便:
承运人最低
限度的义务
1. 适航义务
(1) 使船舶具有适航性;
(2) 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1 〕
答案:ABD 。
〔2〕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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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3) 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
1. 适航义务
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承运人最低
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送、保管、
限度的义务
2.管货义务
照料和卸下货物。
3.行使合理航线义务
不做不合理绕航。
包括船长、船员、引航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员在驾驶船舶
1. 过失免责事项
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疏忽或过失引起的货物损坏或
灭失。
(1) 火灾,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
(2) 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海上灾难,天灾,战争行为,
承运人的
公敌行为,船舶被扣留,检疫限制,罢工、关厂、停工,
免责
暴乱和骚动,尽适当的谨慎仍不能发现的潜在缺陷。
2.无过失免责事项
(3) 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
(4) 货方原因:由于货物的固有缺陷、性质造成的体积或
重量的亏损或任何其他损坏,包装不当,标志不清或
不当。
险别
承保范围
平安险,其承保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2.货物落海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
平安险
3.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
4.发生意外事故前后又遭受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5.共同海损。
水渍险
水渍险=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
一切险=水渍险+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8.中国A公司与法国B公司签订出口1000吨水果的合同,价格术语为CFR里昂,规定货
物可以有6%的溢短装,付款方式为银行托收,付款交单(D/P)。卖方实际装船995 吨,船长
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经法国B公司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短少8%,且水果的质量也与
合同规定不符。法国B公司拒绝付款提货,并要求减价。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关于本案,依国
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1)
〔1〕
答案: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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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当法国B公司拒绝付款赎单时,代收行应当主动提货以减少损失
B. 当法国B 公司拒付时,代收行无须制作拒绝证书
C. 如损失是因代收行没有执行托收行的指示造成的,托收行无须向委托人承担责任
D. 本案采用的是跟单托收的付款方式
【解析】
承兑
1\ |②及时将货款解交
与托收指示
与托收指示书在表面上一致
或翻
还铁
误
A
的
③不可抗力导致营业中断
[ ②单据传
逸延误、
去7
o
49.中国茂发公司与韩国大成公司订立了从中国出口食品的合同,合同约定:2025年7月至
12 月平均每月交货15 吨,即期信用证支付,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出口口岸商检部门出具检验证
书,此证书作为议付单据之一。7月至8月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9月因船期延误,拖延至10
月17 日才实际装船,在托运人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承运人签发了装船日期为9 月25 日的提单,
但送银行议付的商检证书中填写商检日期为10月17 日。开证银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对该批
货物拒付货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1)
A.本案的开证申请人应为大成公司
B. 银行不应该拒付,因为银行只负责表面审单,单证相符即应付款
C. 银行有权拒付,因为商检证书写明的检验日期与装船日期不符
D. 本案承运人倒签了提单,属于对收货人的欺诈行为
【解析】
(①单
据真实性、
有效
( ①单据具实性、
有效性
单
捉传
递死
误,
毛
生
或翻
还铁
(2 )单据传
递延误、 去失或
翻译错1铁
(2) 免责(③不可抗力导致营业中断
R
④不受买卖合同约束(信用证独立)
为的免责
银行的责任和免责
〔1〕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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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提单上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货物未装船或未装船完毕,托运人为使提单的装船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要求承运人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50.A、B两公司签订进口某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并约定A公司应于约定期内开立以B 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保兑信用证。A 公司依约向甲银行申请开立了信用证,并由B公司
所在国的乙银行保兑,B公司收到信用证即办理完装运手续,随后便向乙银行提交了符合信用证
各项要求的单据,要求乙银行付款。对此,乙银行应该?(
A.依B 公司的要求付款,不得拒绝
B. 拒绝B 公司的付款要求
C. 可以付款,但须在取得开证行甲银行的同意后付款
D. 可以付款,但须取得A 公司的同意后付款
【解析】保兑行的责任
(1) 无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是否承担兑付责任,保兑行都不得单方面撤销其保兑;
(2) 保兑行的付款责任独立于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受益人可向二者中任何一家银行要求
付款。
51.中国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甲国出口到中国的某种钢材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实
质损害,确定征收反倾销税。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关于反倾销税的哪种说法是正确
的?(2)
A. 对同一产品的不同进口经营者,应适用相同的反倾销税率
B. 反倾销税税额应当等于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C.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对已
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D. 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目的而估计的
金额的,差额部分应由进口经营者补缴
【解析】
《反倾销条例》
第41 条
反倾销税应当根据不同出口经营者的倾销幅度,分别确定。
第42 条
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第43条第1 款
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
销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第43 条第3 款
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高于已付或者应付的临时反倾销税或者为担保
目的而估计的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
52. 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 可以对其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专向性,
〔1 〕答案:A。
〔2〕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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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补贴具有专向性?(1)
A. 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B. 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C. 以使用本国或本地区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D. 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解析】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补贴,具有专向性:
(1) 由出口国政府明确确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2) 由出口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某些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3) 指定特定区域内的企业、产业获得的补贴;
(4) 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获得的补贴,包括本条例所附出口补贴清单列举的各项补贴;
(5) 以使用本国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条件获得的补贴。
53.根据中国《保障措施条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保障措施中“国内产业受到损害”, 是指某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
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
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指进口数量的绝对增加或与国内生产相比的相对增加
C. 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并且应区分产品的来源国
D. 如出口经营者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
【解析】《保障措施条例》
1. 保障措施实施条件:
(1) 进口产品数量增加:①绝对增加;②相对增加
(2) 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3) 因果关系
2. 非歧视实施: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产品实施,不区分产品来源国
3. 实施方式:提高关税、数量限制,不包括价格承诺
54.根据《出口管制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3)
A. 对于出口管制清单和临时管制物项之外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出口经营者无须向出口管
制管理部门申请许可
B. 出口经营者应当提交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文件,有关证明文件应当由最终用户所在
国家和地区政府机构出具
C.对列入管控名单的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口经营者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之交易
D. 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有关出口管制管理规定,依法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解析】2020年《出口管制法》
〔1 〕答案:ABCD。
〔2〕答案:B。
〔3〕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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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
等国际义务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物项(包括相关的技术资料
(一) 管制对象
适用
等数据)。
范围
中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违反本法有关出口管制管理规定,依法处
(二) 域外效力
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管理
国务院、中央军委承担出口管制职能的部门(以下统称出口管制管理部门)
机关
(1) 管制清单和临时管制——明确管制对象
(2) 出口许可
管制措施
对出口方管理
(3) 禁止出口
,
(4) 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风险管理——对进口方或使用方管理
1. 出口管制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出口管制清单(常态
化管理)。
2. 经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出口管制管理部
门可以对出口管制清单以外的货物、技术和服务实施临时管制( 临
(一) 管制清单、
时性管理) :
临时管制
(1) 对象:出口管制清单以外的物项。
(2) 期限:不超过2年。
(3) 后续管理:期满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可作出三种决定——取
消、延长、将临时管制物项列入出口管制清单。
管制
措施
国家对管制物项的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出口以下物项,出口经营者应当申请许可:
1. 管制清单所列管制物项。
2.临时管制物项。
(二) 出口许可
3.上述管制物项之外,可能存在以下风险的:
(1) 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2) 被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
工具;
(3) 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
经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出口管制管理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可以:
(三) 禁止出口
1. 禁止相关管制物项的出口;
2. 禁止相关管制物项向特定目的国家和地区、特定组织和个人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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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经营者
应当提交: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文件(由最终用户
或者最终用户所在国家和地区政府机构出具)。
2. 最终用户
应当承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管制物项的最终用途或者向任
何第三方转让。
3. 出口管制管理部门
建立管控名单:
(四) 最终用户和
管制
(1) 范围
最终用途风险
措施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建立管控名单:
管理
①违反最终用户或者最终用途管理要求的;
②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
③将管制物项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
(2) 措施
对列入管控名单的进口商和最终用户:
①出口经营者:不得与之进行交易(例外:如确需进行交易的,可
以向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②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可以禁止、限制有关交易,责令中止有关出口。
55.甲国为WTO成员国,其现行外资法中哪类措施没有违反《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1)
A.合资企业所需原材料应优先从国内购买
B. 合资企业进口货值不得超过当年度出口货值
C.在合资企业中,本地股权应占51% 以上
D. 将企业获得外汇与其外汇流入联系起来进行限制
【解析】
①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本国产品(当地成分要求)
{②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限制在与其出口的
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关的水平(贸易平衡要求)
(1) 与国民待遇义务不符
不得实施
的措施
[①限制企业用于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
品进口(限制进口)
(2) 与普遍取消数量限制
义务不符
②限制企业进口需要使用的外汇(外汇平衡要求)
③限制企业出口的数量,或要求企业将产品以低于国
际市场价格的方式在国内销售( 限制出口,或称
“国内销售要求”)
〔1〕
答案:C。
·37 ·
56.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B. 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C. 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 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解析】
《服务贸易总协定》列举了服务贸易的4种形式:
(1) 跨境服务,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通过电信、网络等跨境提供咨询
服务。
服务
(2) 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来自另一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一国居民到另一国
贸易
境内旅游、求学等。
方式
(3) 商业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服务,如一国的机
构到另一国开设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
(4) 自然人流动,一国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进入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一国
的医生、律师到另一国境内直接提供医疗或法律咨询服务。
一般义务:最惠国待遇(对象:服务、服务提供者)
[①市场准入
具体承诺{②国民待遇
57. 甲国政府和乙国投资者之间发生投资争端,欲通过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根据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 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2)
A. 甲乙两国都为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甲国政府与乙国投资者因国际直接投资而引起的法
律争端可以提交中心调解或者仲裁
B. 必须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才能将争端提交中心解决,且同意一经作出,不得单方面
撤销
C. 乙国投资者在寻求中心解决争端之前,首先要用尽东道国甲国的当地救济
D. 甲乙两国都应当承认中心仲裁裁决的约束力,不得对裁决进行审查或者拒绝承认执行
【解析】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
①原则:一缔约国政府(东道国) ———另一缔约国的国民
(外国投资者)。
1. 中心的管辖权
(1) 主体条件
②例外:东道国政府——受外国投资者控制的东道国法人
(条件:双方均同意)。
〔1 〕
答案:D。
〔2〕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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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观条件
双方书面同意ICSID管辖。
1.中心的管辖权
直接由于投资而引起的法律争端。
(3) 争端性质
(1) 一且当事方同意中心仲裁,有关争端不再属于争端一方缔约国国内管辖,
而属于中心管辖(即双方可以不用尽当地救济即将争端提交中心仲裁,除非缔
约国在提交仲裁前,要求将用尽当地救济作为交付中心仲裁的一个条件);
2.管辖权的特点
(2) 中心的管辖排斥投资者本国的外交保护;
(3)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撤销对提交中心仲裁的同意;
(4) 对中心作出的裁决,只能向中心秘书长提出撤销请求。
(1) 裁决具有终局性,不得进行上诉;
(2) 各成员国有义务承认裁决,并赋予该裁决等同于国内法院终审判决的
3. 裁决的承认与
效力;
执行
(3) 如果当事国政府不执行裁决,投资者本国政府可恢复行使外交保护或提起
国际要求。
58.《伯尔尼公约》是版权领域第一个世界性多边公约,以下关于该公约的说法中正确的
是?(1)
A. 享有和行使成员国法律和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论作品在来源国
是否受到保护,即自动给予保护
B. 如果来源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但在另一成员国以相同方式利用却构成侵
权,则后一国可因在来源国不视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侵权诉讼
C. 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不在版权保护的客体范围之内
D. 公约只保护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
【解析】
1. 自动保护原则:享有和行使成员国法律和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不
论作品在来源国是否受到保护,即自动给予保护。
2.独立保护原则:享有和行使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不依赖于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3.保护的客体
(1) 必须保护的客体:文学艺术作品、演绎作品、实用艺术作品和工业品外观设计。
(2) 可以选择保护的客体:官方文件、演讲或其他同类性质的作品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3) 不得保护的客体: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4.保护的权利内容
(1) 经济权利(8种): 复制权、翻译权、公演权、广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电影权
和录制权。
〔1 〕
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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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精神权利(2 种): 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以下关于独立保函
的说法中正确的是?(1)
A. 独立保函应载明据以付款的单据和最高金额
B.如保函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开立人应对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
C. 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付款后,均可向保函申请人追偿
D. 如当事人约定在国内交易中适用独立保函,则一方当事人可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
为由,主张保函独立性的约定无效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 条
认定标准:两必要+ 三选一
莲
函交易示范规则(如《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容开立人付款义务具有独立性,仅承担相符交单的
付款责任
独立保函
第8 条第3款
开立人拒绝接受不符点,受益人以保函申请人已接受不符点为由请求开立人
承担付款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9条
开立人依据独立保函付款后向保函申请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益人
提交的单据存在不符点的除外。
第23 条 当事人约定在国内交易中适用独立保函,一方当事人以独立保函不具有涉外因素
为由,主张保函独立性的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0. 美国某公司为躲避本国的所得税,将其年度利润的70%转移到世界著名的自由港巴哈马
群岛的某一信托公司,由于巴哈马群岛的税率要比美国低35%—50%,这样就使该公司每年可
以有效地躲避300万—470万美元的税款。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认定?(2)
A. 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国际逃税行为
B. 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国际避税行为
C. 该公司是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进行的
D. 该公司是通过利用避税港的方式进行的
【解析】
,逃税(不报送纳税资料、谎报所得额、虚构成本、伪造账目)
国际逃税与避税
(1) 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 征税对象的转移
避税
〔1 〕
答案:A 。
〔2〕
答案: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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