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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乱象有法可依!最高法AI纠纷审理意见,划清这些法律红线
AI乱象有法可依!最高法AI纠纷审理意见,划清这些法律红线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全文共24条,是国内首个系统性AI纠纷司法指导文件。针对当下AI换脸、AI仿声、AI仿冒带货、伪造证据等热点乱象,明确裁判标准,平衡科技创新与公民权益保护。
重点一:AI换脸、仿声,未经许可属于人格权侵权
《意见》明确,未经本人同意,利用AI抓取肖像、声音素材,制作可识别本人的虚拟形象、合成人声,构成侵权。哪怕是使用死者肖像、声音制作虚拟人,侵害死者名誉肖像,其近亲属也有权维权。
这一条直击当前高发的AI深度伪造案件。网上流传的AI换脸造谣、模仿名人声音诈骗,不再只是技术恶搞,受害人可起诉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快速制止侵权传播。
重点二:AI仿冒名人带货、算法大数据杀熟,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针对直播间AI虚拟名人带货、平台大数据杀熟两大消费热点,意见划定责任:经营者利用算法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合理差价,也就是大数据杀熟,属于侵权;使用AI仿冒名人形象直播带货,构成欺诈的,消费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
以往消费者遇到算法价格歧视,取证难、维权难。如今司法层面直接确认算法不能成为商家收割消费者的“隐形工具”。
重点三:AI生成虚假证据、虚假诉讼,严肃追责
《意见》规定,当事人利用AI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法院可驳回诉求,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诉讼参与人提交AI生成的文书、案例检索报告,负有核实与说明义务。
近期多地法院已经发现,律师、当事人直接使用AI编造虚假判例提交法庭。这条规则警示所有人:AI生成内容不能直接当作法律材料使用,使用人必须承担核验责任。
重点四:AI训练数据使用边界,兼顾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
文件平衡AI模型训练需求与个人信息保护:为模型训练,合理使用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没有明确拒绝,一般不认定侵权;但如果处理信息会对个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必须取得本人同意。
这条给AI企业划定了数据采集红线,既不“一刀切”阻碍产业发展,也禁止随意抓取普通人隐私数据训练大模型。
AI不是法外之地。技术本身中立,但使用AI的人,必须守住法律底线。无论是普通网民、主播,还是AI企业,都需要读懂这份司法意见,规避AI使用带来的法律风险。
重点一:AI换脸、仿声,未经许可属于人格权侵权
《意见》明确,未经本人同意,利用AI抓取肖像、声音素材,制作可识别本人的虚拟形象、合成人声,构成侵权。哪怕是使用死者肖像、声音制作虚拟人,侵害死者名誉肖像,其近亲属也有权维权。
这一条直击当前高发的AI深度伪造案件。网上流传的AI换脸造谣、模仿名人声音诈骗,不再只是技术恶搞,受害人可起诉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快速制止侵权传播。
重点二:AI仿冒名人带货、算法大数据杀熟,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针对直播间AI虚拟名人带货、平台大数据杀熟两大消费热点,意见划定责任:经营者利用算法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合理差价,也就是大数据杀熟,属于侵权;使用AI仿冒名人形象直播带货,构成欺诈的,消费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
以往消费者遇到算法价格歧视,取证难、维权难。如今司法层面直接确认算法不能成为商家收割消费者的“隐形工具”。
重点三:AI生成虚假证据、虚假诉讼,严肃追责
《意见》规定,当事人利用AI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法院可驳回诉求,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诉讼参与人提交AI生成的文书、案例检索报告,负有核实与说明义务。
近期多地法院已经发现,律师、当事人直接使用AI编造虚假判例提交法庭。这条规则警示所有人:AI生成内容不能直接当作法律材料使用,使用人必须承担核验责任。
重点四:AI训练数据使用边界,兼顾创新与个人信息保护
文件平衡AI模型训练需求与个人信息保护:为模型训练,合理使用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且个人没有明确拒绝,一般不认定侵权;但如果处理信息会对个人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必须取得本人同意。
这条给AI企业划定了数据采集红线,既不“一刀切”阻碍产业发展,也禁止随意抓取普通人隐私数据训练大模型。
AI不是法外之地。技术本身中立,但使用AI的人,必须守住法律底线。无论是普通网民、主播,还是AI企业,都需要读懂这份司法意见,规避AI使用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