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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请查收!

《广东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请查收!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充分发挥课程考试在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中的重要作用,依照《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广东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制定《广东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概况

本办法经2026年6月3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26年7月29日印发实施,废止原《广东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教务〔2019〕19号),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专升本、协同育人培养学生参照执行,是学校本科生课程考试全流程管理的制度文件,覆盖组织管理、考核方式、命题印刷、考务、阅卷分析、归档、补考重修、违纪处理全链条。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组织管理责任体系

1.教务部:统筹全校考试制度制定与实施;

2.各学院(部):考试工作具体实施,落实命题、监考、评卷、成绩管理;

3.高等教育研究与发展中心:负责考核质量监管和督导;

4.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对考核方式设计、命题、阅卷、成绩分析反馈负直接责任;

5.学院每学期开展考风考纪动员教育;重大泄题、违纪事件须即时上报,隐瞒不报追究责任。

6.允许在命题、评阅、考试分析等环节审慎规范应用AI技术提升考试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重点改革内容)

1.课程总评成绩=过程性考核+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

2.过程性考核:包含四大模块:课堂表现考核、平时作业考核、阶段性考核、实践教学考核,每门课至少使用3个模块,必须留存完整支撑材料;

(1)分值占比:原则占总评30%∽60%;超过50%需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报教务部备案;

(2)硬性约束:过程性评价次数不少于课程学分数;

(3)旷课、缺作业、缺实践达到课程总量1/3:不得参加期末考试,课程记0分;

(4)学生每旷课1次扣过程性成绩2分。

3.终结性(期末)考核要求

(1)原则上不得随堂考,课程结束一周内完成考核;

(2)开课第一节课教师必须向学生告知考核方式、成绩占比,考核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修改;

(3)推行期末、总评双及格制度:总评≥60分为合格基础,若期末卷面不及格,无论总评分数多高,课程直接判定不合格。

(4)计分:全部课程统一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期末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

1.命题小组: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任组长,2-3名经验丰富教师组成命题小组;

2.题库建设:每门课程题库总题量≥总学时20倍,每年更新试题≥5%,推进教考分离;

3.考核内容配比:“掌握”占60∽70%、“熟悉”20∽30%、“了解”≤10%,超纲试题不超过5%;

4.认知层次要求:记忆类分值≤30%,理解、应用、分析等高阶认知≥60%;

5.AB卷制度:必须同时出A、B两套满分100分试卷,一套正式考试,一套用于缓考/补考;两套试卷难度、题型、题量一致,试题重复分值≤30%;

6.试卷难度指标:期末理论考试难度P控制0.7∽0.8,信度宜>0.6;试题难度分布:易10∽20%、中等60∽75%、难10∽15%;

7.重复试题管控:三年内原题复用分值不得超过20%;

8.医学课程客观题备选答案≥5个;专业课程试卷设置一定比例英文试题;

9.全套试卷必须配套参考答案、评分细则;完成命题后提交《试卷审批表》《命题双向细目表》;

10.试卷印刷、传递、保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试题,严禁私自复制出售试卷。

(四)考务、缓考管理

1.考场执行隔位就座;实行校院两级巡考;监考人员需要培训考核合格上岗;30人以上考场监考不少于2人;

2.缓考申请条件:仅限因病急诊住院、学校批准公务、家庭重大变故三类情形;

3.每门课仅允许1次缓考;补考、重修不能申请缓考;

4.常规须考试前2天在教务系统完成审批;突发疾病可考前报备,考后2天补交证明;个人事务冲突不予受理缓考。

(五)阅卷、成绩、考试分析反馈

1.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登分,线上提交成绩,报送纸质成绩册;阅卷实行流水作业,统一红笔批阅,规范得分扣分标记,阅卷人、统分人签名确认;

2.考试分析制度,出现以下情况,下学期开学2周内提交总结报告:

(1)期末不及格率>15%;(2)总评不及格率>10%;总评平均分>90分;(3)通过率100%;成绩非正态分布。

3.试卷分析包含:成绩指标分析、试卷难度/区分度/信效度分析、教与学改进措施,结果反馈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线上考试需要向学生推送个人学习诊断报告。

(六)档案归档管理

1.试卷装订归档,学生毕业后保存满3年,可保密销毁;

2.成绩复核: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生可以申请复查,更正成绩需要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教务部学籍科审核。

(七)补考、重修规则

1.补考适用范围:必修课程、指定选修课不及格,学校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2.不安排补考情形:任意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缺考未办缓考、考试违纪课程不给补考;

3.补考缓考统一开学前两周组织;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

(八)考试违纪认定及处分

三、学生注意事项

(一)旷课、缺交作业、缺席实践课达到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直接丧失期末考试资格,课程0分;

(二)双及格制度:就算平时分很高,期末考试卷面不及格直接课程不合格;

(三)缓考不是无限申请,一门课只能缓考1次,补考重修不接受缓考;

(四)缺考又没有办理缓考,没有补考机会,只能重修;

(五)成绩出分一周内为成绩复查窗口期,逾期不予受理;

(六)必修仅一次补考机会,重修最多2次,毕业前有最后一次重修机会。

四、教师、教研室工作提示

(一)开课第一节课向学生公示考核方案;过程考核至少3个模块,留存完整材料;

(二)严格落实AB卷、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批;把控高阶试题占比;

(三)阅卷一周内完成,落实流水阅卷签名;异常成绩必须提交考试分析报告;

(四)做好试卷归档,保管至学生毕业满3年。

排版/黄可依
责编/吴一纯
审发/周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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