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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5 万到手 2.6 万,APP 上却写着 "年化 12.95%":你借的网贷,真实利率可能根本不是那个数

借 5 万到手 2.6 万,APP 上却写着 "年化 12.95%":你借的网贷,真实利率可能根本不是那个数

江苏公安 10 月 30 日公布第二批新型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五个案子里有一个,看得人后背发凉。

南京一个团伙开发了“租机贷”平台,打着“无抵押、放款快”的旗号,让你先租一部手机,再用这部手机办抵押贷款。平台扣砍头息、扣碎屏险、扣服务费,算下来实际综合年化利率做到 50% 到 390%。还不上,就打你通讯录里的人。

抓了 46 人,初步查明被害人 1300 多名,涉案 3000 多万。

390%,借 1 万,一年光利息 3.9 万。借 10 万,一年利息 39 万。

多数人会说,这种明显是诈骗,我不会碰。问题就在这儿——你踩的坑,通常比这个隐蔽得多。

APP 上写着“年化 12.95%”,合同上也是这个数。你以为借的是良心贷。还了半年,翻出账单加一遍,到手的钱和还出去的钱,对不上。

一、先看一个真实的“温柔陷阱”

广东金融监管局今年 3 月 14 日发过一则风险提示,里面有个案子。

张某签了一份 4.5 万元的借款合同,APP 上约定年化利率 12.95%。比信用卡分期还低。

平台把各种费用扣完,张某实际到手 2.59 万。先蒸发近 2 万。

配图|AI生成插画

还的时候,平台按 4.5 万的本金、12.95% 的利率算账。差额去哪了?服务费、保险费、担保费。

法律上这事有个名字,砍头息。

后面还有一段。张某陆续还了 3.7 万,提出停止还款,平台不同意。2024 年,平台把债权转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起诉他继续还。法院一查,砍头息、虚增债务、无效的债权转让条款,全在里面,驳回起诉。

二、砍头息,法律一句话就否了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原文: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看这八个字,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到手 2.59 万,本金就是 2.59 万,利息按这个算,不按合同上写的 4.5 万。

平台会换名字。不叫利息,叫中介费、咨询费、服务费。

福建龙岩新罗区法院判过一起。钟某借 50 万,出借人当天足额转了 50 万。同一天,钟某按中间人的指示,把 1.5 万转到“中介费”账户——那账户是出借人自己名下的建材经营部。之后两个月,他又通过中间人转了 6.05 万。

法院把这两笔都算成变相砍头息。本金认定 48.5 万,判下来尚欠 43.2 万余元,利息按一年期 LPR 四倍算。今年 2 月,二审维持。

换个名字不重要。钱在放款当天绕一圈回到出借人口袋,法律就当你没放出去过。

三、利率的天花板在哪

24%、36%,是旧规。

2020 年 8 月,最高法修正《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改成“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今年 10 月 20 日,一年期 LPR 是 3.0%,四倍就是 12%。

配图|AI生成插画

第二十九条又加一层。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一并主张的时候,总计超过四倍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合同写得再花也没用。利息 10%、服务费 5%、违约金一天千分之几,法院最后按一条线算总账。

这里得补一句区分。四倍这条线画的是民间借贷。放款方是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正规小贷,属金融借款,不直接套这个上限;但它们受金融监管,综合年化成本必须真实、完整披露,不能拿“日息万分之五”糊过去。

四、爆通讯录,现在法律怎么说

逾期以后最难受的不是利息,是通讯录。

今年 1 月 7 日,山东滨州滨城区法院判了一起。崔先生被爆通讯录,平台拿出一份《个人信息查询及使用授权书》,说他早同意了。

法院不认。授权书上的被授权人只有放款的威海蓝海银行,没有平台,也没允许银行转委托。平台把信息给催收公司,既没告诉他催收公司叫什么,也没就“提供给第三方催收”单独征求过同意。

按《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要单独同意,还要告知对方名称、处理目的。注册时勾的那一揽子协议,顶不了这一下。

3 月,深圳福田法院判了一起。陈女士的催收短信发到了她弟弟和同事手机上,署名“利信金融”,她根本没听过这家。查下去,发短信的是两家短信通道公司,中间层层转包,真正的源头公司在开庭前注销了。法院判两家通道公司书面道歉、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里要看清一点:这案子判的是通道商,平台没被追到。所以你手上那条短信的号码,值钱。

配图|AI生成插画

再往上还有刑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用暴力、胁迫,限制人身自由、侵入住宅,或者恐吓、跟踪、骚扰,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三年以下。

今年 5 月,北京房山法院判了一个“催债中转站”。6 个人在出租屋里摆了七十多部手机,给境外高利贷团伙转接催收电话,合成淫秽照片、发验证码轰炸,3 个月赚了近 40 万。他们一个电话没亲自打过,照样全被判了,一年八个月到十一个月。7 月,北京二中院终审维持。

五、正在还的人,三条

一,把账算清楚,别只看 APP 上那个年化。

粗略算法:总共还出去的钱,减去实际到手的钱,除以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这是估算,真要打官司,鉴定机构用的是 IRR,两个数会差一点。算出来明显高过合同成立时四倍 LPR 的部分,可以拒付。放款记录、还款记录、扣费明细,全截图。

二,遇到砍头息,按实际到账算本金。

已经被扣的,从下个月起按到账金额重算月供,多还的部分主张抵本金。对方不同意,这就是你起诉或者应诉时的底牌。

三,被爆通讯录,先固定证据。

电话录音、短信截图、亲友被骚扰的记录。然后三件事:12321 举报垃圾信息,12378 投诉放款机构,起诉主张人格权侵权。情节严重,直接报警。

六、写在最后

网贷最坑人的,从来不是明码标价的高息,是看起来很便宜、实际还不动。

APP 上那个利率是给你看的,合同里那些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才是真收钱的。这层纸法律早就捅破了:本金按实际到手算,各种费用加总不能超四倍 LPR,爆通讯录违法。

懂这些,不是让你借钱不还。合法的本金、合法范围内的利息,该还还得还。超出的那部分,你有权利说不。

文章写到这里,谢谢你看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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