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个人所得税APP异议申诉的操作指引
如果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时,发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应该怎么处理呢?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温馨提示:任职信息申诉成功后,该单位将不会出现在您的任职受信息中;收入纳税明细申诉成功后,申诉的收入记录将不计入您的综合所得收入中。

内容来源于:广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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