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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项二答案与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B。解析:法是不能违背客观规律的,凡是违背客观规律的法,迟早会受
到规律的惩罚。法是有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因此,A是不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法
学认为法有两重本质,即法的国家意志性(阶级性)和物质制约性,其中法的阶级性是
取
指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所以法兼有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获
B项正确。法虽然也受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和国际环境6等条件的影响,但却
6
不是最终决定于这些因素,最终决定法的因素是社会物质生活n条件,C项错误。法是在
e
r
社会上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或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不g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n
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a
h
n
2.【答案】B。解析: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
i
y
信
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非正式
微
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具有法的意义的观念和其他有关准则,如正义和公平等观念,
加
政策、道德和习惯等准则,还有权题威性法学著作等。因此,ACD属于正式渊源,B属于
押
非正式渊源。故本题答案选B。
过
3.【答案】B。解析:包法在本质上是否包含道德的问题。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
密
一是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认为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法在本质上
绝
是内含一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候,才具
前
有法的本质而考成为法,即“恶法非法”。因此C错误。另一种学说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派,否定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
变的正义或道德准则,而法学作为科学无力回答正义标准问题。因而是不是法与是不是
正义的法是两个必须分离的问题。法与正义(道德)在本质上是没有必然联系的。B正确。
中国古代的儒家认为,治理国家靠仁德也要靠礼法。A错误。近现代的法学家大多倾向
于肯定“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的说法,D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4.【答案】D。解析:《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
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
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
坏社会主义制度。”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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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答案】C。解析:《监察法》第8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
接受其监督。《监察法》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组成,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
取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
获
期相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6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
6
负责,并接受其监督。根据《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我n国的权利机关,人民代表
e
r
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故本题答案g为C。
n
6.【答案】D。解析: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
h
n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
i
y
信
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
微
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本题答案为D。
加
7.【答案】C。解析:《宪法》题中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具体如下:①中华人民
押
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
过
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包执行,不受逮捕;③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
密
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故本题答案选C。
绝
8.【答案】D。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前
(5)根据中华考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非国家主席的职权。决定特赦是全国人
大常委会的职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D项说法错误,其
余三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选D。
9.【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
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
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
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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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答案】C。解析:张某因不满其邻居的长期嘲笑而激愤杀人,张某的行为完全
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予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主观恶性较普通杀人罪低,属
于《刑法》第232条中“情节较轻”的规定。且系盲人犯罪,根据《刑法》第19条规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故本题选C。
11.【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必然发生或者
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明知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
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取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获
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6果的心理态度。故意
6
与过失的一个区别就在于对结果是希望、放任还是不希望。本n案中,甲某的行为可能导
e
r
致乙某死亡(头部着地具有一定偶然性),甲某放任结果发g生,故属于间接故意。故本题
n
答案为B。 a
h
n
12.【答案】D。解析:《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
i
y
信
财物的,属于抢劫罪。犯罪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财产性的利益。从抢劫罪的保
微
护客体来看,刑法规定抢劫罪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与财产权。债权等财产性利
加
益是体现经济利益的民事权利,同题所有权一样属于国家保护的财产权利。以暴力、胁迫
押
方法对这些财产性利益的剥夺,同样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与财产权。题中甲指使丙、丁
过
对乙实施暴力行为,让乙包交出借款凭证,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选D。
密
13.【答案】C。解析: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
绝
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
前
过三个月未还考的,是挪用公款罪。题干中的陈某等三人符合这一规定,属于挪用公款罪。
故本题答案为C。
14.【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
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
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
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
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BCD属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A选项表述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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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5.【答案】A。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该公司以欺骗的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省生态环
境厅应当撤销。故本题答案选A。
16.【答案】C。解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行政机关
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行
取
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
获
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6岭、草原、荒地、滩
6
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n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
e
r
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g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
n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a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
h
n
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
i
y
信
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
微
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10)申请行政
加
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题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1)
押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ABD可以复议,C项行政指导不
过
具有强制性,不可以复议包。故本题答案为C。
密
17.【答案】C。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
绝
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
前
第三人申请参考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许可陈某建房的机关是土
管局,其与该行政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案件处理上有利害关系,可以第三人身份参加
诉讼。故本题答案为C。
18.【答案】B。解析: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
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
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其中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
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
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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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
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
其他违法行为。A项被前去上班的某公务员驾车撞伤手臂,不是行使职权,不属于赔偿
范围;B项属于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属于国家赔偿范围;C项被执法
机关依法查封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D项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而不属于国家赔偿。因此本题选择B项。
19.【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31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
取
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此条
获
款是《民法典》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故本题答案为B。 6
6
20.【答案】D。解析:《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人的n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
e
r
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g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
n
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a。”故本题答案为D。
h
n
21.【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68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
i
y
信
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
微
承担保证责任。从本题来看,乙公司提供的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应当按照一般保证承
加
担保证责任。C选项说法正确。 题
押
《民法典》第697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
过
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包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
密
有约定的除外。B选项说法错误。
绝
《民法典》第68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
前
保证人承担保考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
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
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
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A选项中,甲公司
到期不偿还贷款,但其贷款并未出现上述所列财产无法执行清偿的情况。因此乙公司此
时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A选项说法错误。
《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从本题来看,保证期间约定为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6个月。主合同的贷款自2021年1月起,贷款期限三年。因此保证期间应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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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2024年9月,乙公司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D选项说法
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C。
22.【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
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
取
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
获
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可知,选项A、B、C都需要见证人在场,6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
6
人在场即可生效。故本题答案为B。 n
e
r
23.【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51条规定:“被宣g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
n
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a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
h
n
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此题考查一般情况,即
i
y
信
死亡宣告被撤销后,配偶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故本题答案为A。
微
24.【答案】B。解析: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期限必定到来,
加
而条件未必成就。本题中,“甲的儿题子考上大学”并非必然发生的事实,因此属于条件。
押
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
过
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包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
密
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
绝
本题中,“若甲的儿子考上大学,则乙会赠送一台笔记本电脑”,该约定为延缓条件。肯
前
定条件是指以考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
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否定条件是指
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
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本题中的条件
属于肯定条件。因此,这一约定是附肯定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故本题答案为B。
25.【答案】B。解析:A错误。《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
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B正确,C错误。
《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
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
义务。”王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必要费用;李某登报悬赏广告,王某有权要求李某依诺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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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义务。D错误。《民法典》第318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
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故本题答案为B。
26.【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332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
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
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故本题答案为A。
27.【答案】A。解析: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故本题答案为A。
28.【答案】D。解析:A项:《民法典》第44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
取
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A选项中,林先生送修电动车后拒不支付
获
修车费,即属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店老板留置电动车,即属6于债权人留置已经合
6
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n
e
r
B项:《民法典》第425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g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
n
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a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
h
n
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B选项中,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小张将祖传玉镯
i
y
信
交与老刘设立质权,质权属于担保物权。
微
C项:《民法典》第394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
加
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题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
押
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C选项中,某银行向购房人田先生发
过
放了一笔按揭贷款,贷款包期限25年。这是债务人,即田先生,将所购房屋抵押给贷款银
密
行的行为,而房屋由于不转移占有,故田先生与贷款银行发生抵押关系。而抵押权属于
绝
担保物权。
前
D项:建考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
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
本题中A项、B项、C项中涉及的权利均为担保物权,而D项涉及的权利为用益物
权。D项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故本题答案为D。
29.【答案】C。解析: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甲的1万元,属于甲
的不当得利所得。因此银行与甲之间具有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关系。关于不当得利人应
当返还的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
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本题中甲某应当返还的不当利益包括原物即
银行多付给的1万元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即1万元的利息。至于某甲利用1万元经商获得
的利润并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的3000元应当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给银行。故C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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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B、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30.【答案】C。解析:《民法典》第692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
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
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个月。”故本题答案为C。
31.【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典》第568条规定,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故本题答案为D。
32.【答案】B。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
取
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对合
获
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题干中约定先6交货后付款,甲公司
6
在交货前通过了解到的情况,认为乙公司后期有不能付款的可n能,因而行使的权利为不
e
r
安抗辩权。故本题答案为B。 g
n
33.【答案】D。解析: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a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
h
n
受要约的条件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以承诺的对象是生效的要约,所以AC选项表
i
y
信
述正确。《民法典》第473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
微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
加
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题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B正确,
押
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过
34.【答案】B。解析:包《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密
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资金、奖金、劳务报酬;(2)生
绝
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
前
一千零六十三考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AC两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B项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5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
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
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
安置补偿费。”D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答案选B。
35.【答案】B。解析: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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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
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
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2)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
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
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4)缔约人一
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
关系。以上是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四要件间又是彼
取
此联系的有机整体,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这四个构成要件来进行。所以
获
ACD选项正确,B描述错误。故本题答案是B。 6
6
36.【答案】A。解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n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e
r
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不可以在g缔约过程中产生,而是以违反
n
合同义务为前提。A表述错误,故本题选A。 a
h
n
37.【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1229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
i
y
信
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故本题选B。
微
38.【答案】B。解析:《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
加
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题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押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此时适
过
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过包错推定责任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并非一个独立的
密
归责原则。该法第1200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绝
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
前
权责任。”此时考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该法第1201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
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
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
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此时,对于侵权人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因此,B项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B。
39.【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3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
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
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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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为
B。
41.【答案】C。只有(1)(4)
解析:《公司法》第177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故本题答案为C。
42.【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
取
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
获
其他股东不可主张优先购买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6另有约定的除外。”本
6
案中,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约定,故张乙可以继承股权成n为股东。故本题答案为D。
e
r
43.【答案】B。解析:《票据法》第84条规定,支g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
n
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a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
h
n
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因此支票
i
y
信
对于出票地和付款地的记载,没有硬性要求。A选项、D选项错误。
微
《票据法》第85条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
加
不得使用。B选项说法正确。 题
押
《票据法》第86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
过
可见,收款人名称未记载包的,可以补记。但不补记,不影响支票的效力。C选项说法错
密
误。
绝
故本题答案选B。
前
44.【答案考】A。解析:本题考查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A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根据《票据法》第40条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
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
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B选项错误。根据《票据法》第41条规定,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
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三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
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故本题答案为A。
45.【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公司法中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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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
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AB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D。
46.【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9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
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
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因此,肖某可以肖某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取
可以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有权查阅公司章程;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获
故本题答案选B。 6
6
47.【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别除权。 n
e
r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债设有担保物而就债务人特定财g产在破产程序中享有的单独、
n
优先受偿权利。此项权利在破产法理论上即称之为别a除权。故本题答案为B。
h
n
48.【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行为的准据法。
i
y
信
《票据法》第九十七条,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支票出
微
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经当事人协议,也可以适用付款地法律。故本题答
加
案为A。 题
押
49.【答案】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
过
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包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密
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本题
绝
答案为A。
前
50.【答案考】A。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除劳动合同。”故本题答案为A。
51.【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一)发布与履行其职责
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三)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
通;(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五)实施外汇管理,监督
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六)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七)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
黄金储备;(八)经理国库;(九)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十)指导、部署金
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控;(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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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十三)国务院规定的其
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故本题答案为D。
52.【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中国人民银行建议检查监督权的行使。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
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故本题答案为D。
取
53.【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破产分配顺序。
获
《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6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6
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n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
e
r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g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
n
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a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
h
n
存款的本金和利息。故本题答案为A。
i
y
信
54.【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违规的法律责任。
微
《商业银行法》第77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
加
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题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
押
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
过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
密
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绝
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因此,A项依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查处。
前
《商业银考行法》第七十四条,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
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
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
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二)
未经批准分立、合并或者违反规定对变更事项不报批的;(三)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
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四)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
(五)未经批准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的;(六)未经批准买卖政府债券或者发行、买卖金
融债券的;(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
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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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BCD三项都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查处。
故本题答案为A。
55.【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职能。
商业银行有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创造金融工具的职能、
金融服务职能等五大职能。所谓信用中介职能是指商业银行从社会借入资金,再贷给借
款人,银行在社会货币供需过程中起着一种中介作用。支付中介职能即货币经营的职能,
是指将债务人客户账上的存款式货币转到债权人客户账上,帮助交易当事人实现支付与
转移。信用创造是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最显著的特征,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的
取
基础上发放贷款,在票据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存款不提取
获
的情况下,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可再次转为贷款,最后6整个银行体系形成了
6
超过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这就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n创造金融工具的职能是商
e
r
业银行在其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中不断地创造着各种金融g工具,如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
n
各种金融债券、银行支票、本票、银行承兑汇票、信a用证、银行保函等能够代表一定货
h
n
币的法律文件。金融服务职能是银行除了资产负债业务和汇兑、结算业务外,还有一些
i
y
信
基本上无经营风险的业务,因为这些业务不列入资产负债表内,而且不影响银行资产与
微
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这种被称为表外业务的种类主要有:现金管理,代理保管,代理
加
租赁,代客资信调查,信息咨询业题务,商业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贷款
押
销售与资产证券化发行等业务。综上,本题题干所表述的正是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
过
故本题答案为C。 包
密
56.【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变更事项。
绝
《商业银行法》第24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
前
业监督管理机考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
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故本题答案为
D。
57.【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监事会的成立。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18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产生
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58.【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明文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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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
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
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
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
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ABC选项属于银行业监督管理的对象。
D项所述的证券公司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故本题答案为D。
取
59.【答案】C。解析:新通过的个税法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确定为
获
每月5000元人民币,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故本题答案为6C。
6
60.【答案】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n“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
e
r
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g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
n
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a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
h
n
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故本题答案选D。
i
y
信
微
二、多选题
加
题
61.【答案】AB。解析:依押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
过
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因此,不能将守法仅仅理解为只是履行义务或只是行使权利。故
包
本题答案为AB。
密
62.【答案】BC绝。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平等”指
前
的是适用法律上的平等和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
考
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
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
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公
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
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4)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故本题答案选BC。
63.【答案】AD。解析:《宪法》第87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宪法》第1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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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下列
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
和职权由法律规定。”故本题答案为AD。
64.【答案】BC。解析:依据《刑法》的规定,刑罚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
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故本题答案为BC。
65.【答案】CD。解析: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
取
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获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6;(3)选举权和被选举
6
权;(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n故本题答案为CD。
e
r
66.【答案】AB。解析:《刑法修正案(十一)》第33g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
n
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a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h
n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选项A说法错误,
i
y
信
高空抛物最高可以判处一年有期徒刑。选项B说法错误,目前关于高空抛物罚款的数额
微
全国尚无统一的标注、选项C说法正确,如果把皮箱、铁球、菜刀抛掷下来,即便没有
加
人受伤,也已经触犯了刑法。《民法题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
押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
过
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包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
密
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
绝
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
前
必要的安全保考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
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选项D说法正确,放在
窗台上的瓶瓶罐罐被风吹下来,砸伤人的,也要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B。
67.【答案】ABCD。解析:《民法典》第1035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
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1)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
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3)明示
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4)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
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故本题答
案为ABCD。
68.【答案】ABC。解析:表见代理,是指由于本人的过失或基于本人与无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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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的特殊关系,善意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行为,因而代理
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
为人没有本人授权;(2)行为人有相应的权利外观;(3)第三人为善意且无过失。所以
ABC说法正确。表见代理的权利外观是由于本人过失或者基于本人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
特殊关系而造成的,所以本人的行为与权利外观之间形成了牵连性。所以D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是ABC。
69.【答案】AD。解析:《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
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
取
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
获
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6议的财产;(5)依法
6
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n的其他财产。”D项当选。
e
r
BC可以抵押,A项股票属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财产性权利g,不能抵押,但是可以设定质
n
押,A项当选。故本题答案为AD。 a
h
n
70.【答案】BCD。解析:《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
i
y
信
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16条规定,
微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C项正确。《民法典》第722
加
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
押
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B项正确。《民法典》
过
第732条规定:“承租人在包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
密
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所以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CD。
绝
71.【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前
选项A说考法错误。《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
资设立。
选项B说法正确。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发行股票,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
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
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故本题答案为BC。
72.【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查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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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
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故本题答案为ABD。
73.【答案】ABCD。解析:《证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
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
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取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
获
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6。故本题答案为ABCD。
6
74.【答案】BD。甲公司不可以拒绝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n求;该票据有效
e
r
解析:《票据法》第11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g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
n
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a前手的权利。据此,该票据有效。
h
n
票据的无因性是指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至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在
i
y
信
所不问,即使这种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关系也不发生影响。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即使
微
乙公司提供的电子产品不合格,甲公司也不能拒绝丙公司的票据权利请求。故本题答案
加
为BD。 题
押
75.【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债务人财产。
过
《企业破产法》第三包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
密
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
绝
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
前
到期的债务提考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故本题答案选ABCD。
76.【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选项A、B、C分别对应《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17、18条,均属于国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
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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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
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选项D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
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一)要求金融机
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故本题答案为ABC。
77.【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基本原则。
《商业银行法》第四条,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
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故本题答案为ACD。
取
78.【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不得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获
的情形。 6
6
《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n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
e
r
管理人员:(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g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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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二)担a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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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担任因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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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
微
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故本题答案为ABC。
加
79.【答案】AD。解析:《商业题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
押
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
过
或者提供担保。A选项说包法正确。
密
《商业银行法》第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
绝
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B选项说法错误。
前
《个人贷考款管理暂行办法》第26条第3款规定,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
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C选项说法错误。
《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
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D选项说法正确。
80.【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对存款人的保护。
A选项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2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
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B选项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3条,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
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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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1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
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D选项错误。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0条,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
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本题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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