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504050316-行政诉讼参加人-196992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章节练习_题目+解析

504050316-行政诉讼参加人-196992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章节练习_题目+解析

  • 2026-03-11 00:02:36 2026-01-28 2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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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050316-行政诉讼参加人-196992_军队文职(1)_01.军队文职真题-专业课_(全)版本一(历年真题+章节练习+模拟题)_法学(军队文职)_章节练习_题目+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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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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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0 MB
文档页数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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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1:54:25

文档内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即刻题库 www.jike.vip 1 、 单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 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件 B : 有原告资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 C : 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 D : 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所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是已经发生的损害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B项错在有原告资格的人还有可能作为第三人。C项错在起诉人并 不一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更不需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例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合伙企业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主体。D项错在行政诉讼中,并不要求侵害已经发生,只 要行政行为作出后,当事人认为其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可。 2 、 单选题 某派出所以非法持有枪支为由扣押了魏某的玩具枪支。魏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 行政诉讼。诉讼中,法院认为被告应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魏某不同意。法院下 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 : 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本案 B : 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审理本案 C : 裁定驳回起诉 D : 通知公安局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在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 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3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购买一艘货轮从事海上运输,登记为“兴海”货运。 一日,某海关缉私人员检查他们的货轮认为他们为丁所运输的货物系走私物品。其后, 某海关作出没收货轮和全部货物决定。甲、乙、丙和丁不服海关的决定。下列哪一说法 不正确?( ) A : 若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某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B : 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向某海关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C : 甲、乙、丙和丁为共同原告 D : 可以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海关为中央垂直领 导,当事人申请复议,应向海关的上一级申请;对海关处理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海关案件采用自由选择制度。故ABD的说法正确。甲、乙、丙成立了有字号的合 伙企业,应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4 、 单选题 某单位排污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经市政府批准对其作出署名 为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 应当以批准的市政府为被告 B : 应当以市政府与市生态环境局为共同被告 C : 应当以市生态环境局为被告 D : 应当以市生态环境局为被告,市政府为第三人提出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参见《行诉解释》第19条:当事人不服经 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 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5 、 单选题 村民陈某申请建房,村委会经研究批给他一处6间房的宅基地。但陈某在该处建房6间后, 以住房紧张为由在附近打了建2间房的地基,并动工建房。村委会以陈某未经审批和建 房过多为由出面制止,陈某不听劝阻。村委会报告乡政府并经其同意,限陈某1个月内 拆除2间新房,陈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关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 : 村委会为被告 B : 乡政府为被告 C : 村委会和乡政府是共同被告 D : 县政府为被告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行政组织法、行政诉讼被告。村委会本身并非行政机关,在拆除未经批准建房的事 项方面也未获得法律、法规授权。限陈某在1个月内拆除房屋的决定实际由乡政府作出, 应以乡政府为被告。 6 、 单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该市房改办联合开发该市的居民楼改建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土建工 程,外墙尚未装修完毕。因房地产公司与房改办发生经济纠纷,工程暂时停工。已经缴 纳预购款的购房者到省政府上访,省政府发现该工程立项存在问题,于是决定收回土地 使用权。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房改办可以共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B : 市房改办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C : 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D : 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与市房改办共同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确定。行政复议申请人既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 对人,也包括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关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房 改办联合开发项目,省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双方权利均有影响,双方可以共同、也可 以单独申请行政复议。所以选项 ABC 说法正确,选项 D 说法错误。 7 、 单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被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 甲殴打乙,县公安局由此对甲罚款2000元,甲不服,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 关改变了处罚依据的法条,并对甲行为的定性产生了影响,最终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 甲仍不服而起诉,则应当以县公安局为被告 B : 甲殴打乙,县公安局由此对甲罚款2000元,甲不服,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 关作出将罚款变更为1000元的复议决定,甲仍不服而起诉,则应当以市局为被告 C : 甲殴打乙,县公安局由此对甲罚款2000元,甲不服,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 关受理申请之后不予答复,甲不服,则应当以市局为被告 D : 县公安局、县文化局和县工商局联合检查共同执法,对丙音响商店作出吊销营业执 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店不服而起诉,则应当以三局为被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①A选项,本题是复议维持的案件,共同告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以县公安局和市局为共 同被告。故A选项错误。 ②B选项,本题是复议改变的案件,单独告复议机关。故B选项正确。③C选项,本题是复议不作为,选择告,可以告原机关,也可以告复议机关。故C选项错 误。 ④D选项,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工商局专属权利,工商局应为被告。故D选项错误。 8 、 多选题 下列哪些人具备原告资格,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A : 某小区在小区边建了一个自行车棚,用于放置小区居民的自行车,但政府管理局认 为小区车棚挤占道路且影响市容,故勒令小区整改,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服,向区法院起 诉 B : 某中资企业与某外商合资设立了一家化工产品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线,但是由 于排放污水超标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该企业苦于联系不到外商共同起诉, 但又不能眼见进口设备闲置造成极大浪费,于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了行政诉讼 C : 某县民营企业家李某自行创办了一家工艺品厂,其产品出口欧美,销售情况很好。 建厂之初,为了取得出口许可,李某将工艺品厂挂靠在县政府下。后来,县政府在整合 国有资产时将该工艺品厂易名后收归国有。李某不服,以原工艺品厂的名义提起诉讼 D : 某上市公司在审计机关对会计账目的例行检查中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并被审 计机关予以公布,结果对该公司股票价格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董事会决议以公 司的名义对审计局的公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 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 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非国有企 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 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第18条(业主委员会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 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不起诉的,专有部分 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的规定。 9 、 多选题 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五日。黄 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 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 B : 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 : 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 : 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正确答案: A,D 解析: ①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 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 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可知A项正确,当选。 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要成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必须满足与提起诉 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这一条件。本案是受害人黄某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张某所作的 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加害人张某可以作为本案的第三人,而张某之妻与被诉 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是本案的第三人。故B项错误,不当选。 ③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本条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原告必须是 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本案中,黄某认为某区公安分局对张某的拘留过轻而向法院起诉, 由于黄某不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人而是受害人,不能适用《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 而应当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即“原告就被告”,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同时, 依据《行诉解释》第8条规定,被诉行为是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时才由被告所在地或 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拘留是否属于这里所说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施,学理上存在争议。四大本官方教材认为从保护公民诉权的角度来看,对公民采取行 政拘留措施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因此C项错误,不当选。 ④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 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 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 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 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由此可见,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 件:a.不服。被处罚人本人不服拘留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b.申请。由 被处罚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c.审查。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是否具有社会 危害性进行审查。d.保证。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供担保人或按照每日200元的标 准缴纳保证金。本题中是受害人黄某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而不是被处罚人张某 提起的诉讼,因此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10 、 多选题 行政诉讼是法院动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 甲因被区公安分局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其妻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 以甲的名义提起诉讼,其妻起诉时无法与甲取得联系,可以先行起诉,并在诉讼中补充 提交委托证明 B : 乙对国家级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综合执法局行政行为不服,应当以苏州工 业园区管委会为被告 C : 区文化局对丙作出罚款10万元处罚,丙准备提起诉讼时该局已经被撤销,且没有继 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则丙应当以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 D : 丁对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应当以房屋征收办公室为被告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①A选项,《行诉解释》第14条第2款规定:“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 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近亲属起诉时无法与被 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取得联系,近亲属可以先行起诉,并在诉讼中补充提交委托证 明。”故A选项正确。 ②B选项,《行诉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对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对由国 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 诉讼的,以其职能部门为被告;对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提起诉讼的,以开发区管理机构为被告;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 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行诉解释》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 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 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故C选项正确。 ④D选项,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过程中 作出行政行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故D选项正确。 11 、 多选题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 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 确的?( ) A : 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B : 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 : 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D : 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第2款: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 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 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12 、 多选题 2018年3月,南康市爱民区市民徐某与蔡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徐某用酒瓶将蔡某打成轻 微伤。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徐某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徐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区政府驳回了徐某的复议请求,但改变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主要事实。徐某不服,提 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 本案的被告为区政府 B : 徐某可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 徐某可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 蔡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 B,D 解析: ①A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 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 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据此可知,区政府的复议决定维持了原行政行为,则区公安分局与区政府应为共同被告。故A项错误,不当选。 ②B.C选项,《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 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案件的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 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 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 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据此可知,徐 某可向区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确,C项错误; ③《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 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 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治安行政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被侵害人,一方 提起行政诉讼的,另一方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蔡某作为被侵害人,与本案自然存在 利害关系,因此应当作为本案的第三人。D项正确。 司法解释对于何谓“复议改变”的认定作了制度调整,只有结果改变才认为是改变,若只 是改变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而不涉及结果改变的,均不再认为是复议改变。 13 、 多选题 甲与乙同为恒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以个人名义免税进口一辆轿车,后借给乙使用。 2个月后乙将轿车卖给长久公司,并将所得款95万元人民币划入恒远公司的账户内。区 工商局认为乙的行为构成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行为,决定没收 乙的销售款;此后又冻结恒远公司的账款。乙对没收销售款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市工商局以乙的行为构成偷税为由,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乙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 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 : 甲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 : 长久公司也有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 : 本案的被告为市工商局 D : 冻结账款行为不属于本案的审理对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①A选项,本题中,工商局没收销售款的行为,看起来侵犯了甲对于轿车销售款的所有 权,实际上,甲对此销售款的所有与否,是要与乙通过民事法律来解决的,在此不应认 为工商局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因此甲无权对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故A 选项错误。 ②B选项,买卖合同谁来告,交没交货很重要,货在卖方手,卖方告,货在买方手,买 方告,本案中,货在长久公司手里,但是本案没收的是销售款,销售款在乙手里,由乙 来告。故B选项错误。 ③C选项,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案件,应当共同告,被告是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故C选项错 误。 ④D选项,行政诉讼不告不理,当事人并没有告冻结账款行为,所以不属于审理对象。 故D选项正确。 14 、 多选题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 包权。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乡人 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后乡政府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 甲所有的处理决定,乙、丙均对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 甲、乙、丙三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 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 权归自己所有。所以后起诉的人应作为第三人,先起诉的则作为原告 B : 甲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C : 乙和丙是共同原告 D : 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 权归自己所有,因此法院可以就乙和丙的起诉分别立案审理,甲在两个诉讼中可以分别 作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第三人和共同诉讼人。乙和丙因为同一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乙和丙为共同原告。甲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 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5 、 多选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 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 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 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 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如果居民楼内的所有住户 均提起行政诉讼,那么以下说法哪些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 A : 他们是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 B : 他们可以分别委托自己的律师参加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C : 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D : 对于他们的起诉,人民法院有一并审理的义务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共同诉讼人。由于这些诉讼是由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属于学理上所谓 的必要的共同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根据 《行诉解释》第29条第3款的规定,C项正确,所以,应选ACD项。 16 、 多选题 关于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 B : 一审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C : 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D : 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其可以提出自己的 请求,故A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 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 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 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因此B正确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 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 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 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故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 权异议,C错误。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6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 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 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D正 确。 17 、 多选题 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 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字号的以该字号为原告;没有字号的合伙人为 共同原告 B : 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原告 C : 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并 应当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D : 合伙组织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代表书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根据《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5条第1款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 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根据 《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5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营业执 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原告。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并应当注明该 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18 、 多选题孙某与沈某因共同对陈某实施殴打行为受到某县公安局罚款处罚,孙某不服处罚决定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被告为某县公安局 B : 陈某为第三人 C : 人民法院应追加沈某为原告 D : 此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第三人、原告和行政诉讼管辖。本案为直接起诉,作出具体行政 行为的机关为被告,A项的说法正确。陈某为受害人,且未提出诉讼,为本案的第三人。 本案被诉行为为罚款,不属于特殊地域管辖,采取原告就被告规则。故D项的说法正确。 根据《行诉解释》第30条第1款的规定,沈某应为第三人,C项的说法错误。 19 、 多选题 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 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 个体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予以罚款200元。下列 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 若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 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B : 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 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C : 生猪管理办公室若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决定,张某申请复议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D : 若张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某县政府为被告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①依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 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 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 作部门的规定……”由此可见,县政府以文件形式发布的规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又依据《行政复议 法》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7条所列有关规定的 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 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 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可知,本题A项中, 张某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 应依法处理;只有在无权处理时,才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转送。实际上,本案的复议机关 为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其对县政府文件有权处理。故A项错误,当选。 ②本题中,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 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属于对生猪屠宰设定行政许可;又规 定“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属于设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17条、 《行政处罚法》第10~16条的规定,只有规章以上的规范性文件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县政府的文件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因此属 于B项所说“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依据《行政许可法》第71条规定:“违反本法 第17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 予以撤销。”可见《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是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规定有关责任 人的法律责任,而《行政处罚法》未对违法设定行政处罚应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因 此不能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故B项错误, 当选。 ③依据《行政许可法》第23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 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可知,只有法律、法规才可以授权具有管 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因此县政府文件是无权授权“生猪管 理办公室”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这属于违法授权。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 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可见,生猪管理 办公室作为县政府设立的内部办事机构,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罚 款决定,应以其设立机关即县政府为被申请人。故C项错误,当选。 ④依据《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 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案中,县政府的文件无权授权生猪办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故视为县政府委托生猪办进行行政管理,当事人对该行为不服的,应以某 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D项正确,不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20 、 多选题 依据《行政诉讼法》及其法律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原告的说法,哪些是 正确的: A : 有字号的合伙企业起诉的,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 B : 联营企业的联营各方,认为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应以企业的名义 提起诉讼 C : 非国有企业提起诉讼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均可以起诉 D : 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①A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5条第1款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 同原告;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故A项正确,当选。 ②B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 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 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故B项错误,不当选。 ③C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6条第3款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 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 提起诉讼。”故C项正确,当选。 ④D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据此可知,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是可以起诉的,但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起诉,而不能以 董事会的名义起诉。故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21 、 多选题 某市人民政府为了达到全国卫生城市的标准,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某 日,该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某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旁边,当即指令该商城 搬走并清除垃圾,该商城置之不理。次日上午,该办公室派人将该商城的货物搬至市政 府大院内封存起来。该商城以市容管理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 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 市容管理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此不能做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 B : 人民法院在认为市容管理办公室不适格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将被告变更为市人民 政府 C : 人民法院应该通知某商城市容管理办公室不是适格被告,应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 同意,应驳回起诉 D : 本案的适格被告应该是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依照《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 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 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组建市容管理办公室 的是市政府,所以,市政府是被告,而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依照《行诉解释》第26 条第1款的规定,法院应该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所 以,B项错误,法院没有依职权改变被告的权力。 22 、 多选题 关于诉讼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适用代表人诉讼 B : 诉讼代表人的性质如同诉讼代理人,均是代表“被代表人”或“被代理人”进行活 动 C : 诉讼代表人是由法律规定,当事人推选或人民法院指定产生的,而法定代表人一般 由行政机关在颁发的证照中确定 D : 诉讼代表人也是当事人之一,他参与行政诉讼的目的不只是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B项错在混淆了代表人与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只代表委 托人进行诉讼但并不是当事人,而代表人则是当事人。23 、 多选题 某市政府要求其辖区的一股份有限公司在6月到9月,不得销售邻市一啤酒厂生产的啤酒, 否则将对其予以罚款。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而股东代表大会认为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市政府要求本公司在6月到9月 这个销售旺季内不准销售某种啤酒,实际上损害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因而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 股东代表大会虽是公司的内部机构,但是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行使诉权的情况下, 它可以以企业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 : 股东代表大会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可以召集 股东大会,作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决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执行:但股东代表大会不 能以企业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C : 股东代表大会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在公司 法定代表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可以以企业的名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 股东代表大会不能以企业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市 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6条第1款: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 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 诉讼。 24 、 多选题 天康市大康区林氏豆制品公司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该市花蕾小学30多名小学生因饮 用了该豆制品公司生产的豆浆而集体食物中毒。区工商分局立即责令林氏公司停产停业, 并随即对该公司的生产线展开调查。经调查,区工商局认为该公司生产流程严重违规, 决定暂扣营业执照,并罚款60万元。林氏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经 审理,认为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驳回了林氏公司的复议请求。林氏公司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裁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 本案应以区工商分局和市工商局作为共同被告 B : 原告只起诉区工商分局且不同意追加诉讼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市工商局列为第 三人 C : 本案应由区工商分局对该处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D : 市工商局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行政行为 合法的依据 正确答案: A,D 解析: ①AB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33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 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 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故A项正确,当选;B 项错误,不当选。 ②C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35条第2款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 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 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故C项错误,不当选。 ③D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135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 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 为合法的依据。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D。 25 、 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 证人属于行政诉讼参加人 B : 行政诉讼原告一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 : 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 D : 原告的举证责任由法律明确规定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行政诉讼当事人与诉 讼代理人。行政诉讼参与人除了行政诉讼参加人之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 勘验人等。A项错误。B项正确,行政诉讼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原告是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或者分立、法规、规则授权的组织。CD项正确,不同 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除非法律明确规定由原告举证的。 26 、 多选题 依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诉讼被告的说法,哪些正确: A :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 B : 行政机关职权变更,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C : 当事人对居民委员会依据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 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D : 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 起诉讼的,以该事业单位为被告 正确答案: C,D 解析: ①A.B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 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政府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 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故AB项错误,不当选。 ②C.D选项,《行诉法适用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 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 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实施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的,以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被告。当事人对髙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律师协会、注 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受行政机关委托作出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 关为被告。故CD项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27 、 不定项选择题 李某对甲县公安局治安处罚3000元不服向乙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乙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 罚决定。李某不服以甲县公安局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 法院应当告知李某追加乙市公安局为被告,李某不同意追加的,法院应当把乙市公 安局列为共同被告 B : 对本案,乙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C : 对本案,应以甲县公安局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D : 对本案,起诉期限为3个月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后的行政案件的被告确定、管辖和起诉期限。根据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复议机关和原机关 为共同被告。《行诉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 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故,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选项B 正确。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故,选项c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 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 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选项D错 误。 28 、 不定项选择题 甲、乙、丙3人(甲、丙户籍所在地及乙的经常居住地同在H市T区)合伙在H市C区开办了 一家网吧,取名“三子网苑”。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亦未领取营业执照。某日,属地派 出所前来检查,发现网吧内有十余台电脑内违规安装了赌博软件,即对网吧负责人甲进 行强制拘留,同时还责令网吧停业整顿。事后,当事人分别就上述行政行为向S区公安 局提起申诉,公安局作出了维持的裁决。 如本案当事人不服上述行政行为,均以S区公安局为被告进行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收到起诉状后,审查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则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A :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7日内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B :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日起7日内不可以被告不适格的理由裁定不予受理 C : 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的,应直接驳回起诉 D :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日起7日内若已通知原告变更被告,而原告不同意的,只要 不超出7日,便有权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9条,《行诉解释》第26条第1款。 29 、 不定项选择题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实施下列哪一(些)行为须征得原告同意?( ) A : 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B : 追加或变更被告 C : 对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决定合并审理 D : 允许被告改变行政行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审理。根据《行诉解释》第30条: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涉 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 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A项错误,法院可依职权通知 第三人参加诉讼。根据《行诉解释》第26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 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 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 外。B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 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 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C项正确。根据《行诉解释》第81条:被告在 一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 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违法 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原告 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不作为 依法作出确认判决。D项错误。 30 、 不定项选择题 张某与李某因邻里纠纷发生冲突和打斗,造成李某软组织损伤,但并不严重。甲市乙县 丙乡公安派出所了解此事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派出所名义对张某作 出罚款800元的决定。 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一直未予答复,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些)机关可能成为本案的被告?( ) A : 丙乡派出所B : 乙县公安局 C : 乙县人民政府 D : 甲市公安局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对复议机关未答复的诉讼,张某既可诉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 诉复议机关不作为。被告因此而不同,前者为原机关,后者为复议机关。本案未说明张 某诉的对象,而复议机关既可以是乙县公安局,也可以是乙县政府。故丙乡派出所、乙 县公安局、乙县政府,都可能成为被告。 31 、 不定项选择题 某区工商局与城管执法局在一次“创建文明城市”市容执法大检查中,以杨某私自摆摊 设点为由扣押了其麻辣烫摊点以及一辆小型货运车辆,并决定处以罚款2万元。杨某不 服处理决定,将区工商局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杨某应将区城管执法局追加为共同被告, 但杨某不同意追加被告。则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 : 以区工商局为被告继续审理案件 B : 将区城管执法局直接列为被告 C : 裁定驳回起诉 D : 通知区城管执法局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行诉法适用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 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据此可 知,D项正确,当选;ABC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32 、 不定项选择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 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 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 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 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如果只有2户居民提起了诉讼,其他相关人均未起诉,人民法院在受理之后,下述做法 正确的是:( ) A : 可以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B : 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因而应当强行追加其他相关人为共同原告 C : 有义务通知其他相关人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是否参加取决于他们自己 D : 因为是必要共同诉讼,对于不愿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其他相关人,应该强行列 为第三人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参见《行诉解释》第30条第1款。 33 、 不定项选择题 某公安派出所以刘某偷窃少量财物为由,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治安处罚,刘某不服起 诉。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 : 公安派出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刘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B : 公安派出所应以所属于的公安局名义作出此处罚决定 C : 公安派出所为被告 D : 如罚款为800元,刘某也可以公安派出所所属于的公安局为被告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治安管理处罚。选项A错,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公 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 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 依法举行听证);选项B错误,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选项C对、D错误,参见《行诉解释》第20条: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 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 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 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 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 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34 、 不定项选择题 某公司欲建总部办公楼,楼址选在一幢居民楼的前面。但该居民楼的居民们认为规划图 中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距离过近,而且办公楼高达14层,建成以后势必影响居民楼内几 十户居民正常的通风与采光。居民们遂要求有关部门不要批准该公司的建筑申请,并要 求某公司另择地或调整现有的规划图。但有关部门认为办公楼与居民楼之间的距离符合 相关标准,遂批准了某公司的申请,向其颁发了相关许可证。 居民楼内的居民对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 ) A : 不享有。批准行为不是针对居民楼内居民,他们不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享 有原告资格 B : 不享有。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的居民之间并不具有利害关系,对居民楼内居民相邻 权造成损害的是某公司的建楼行为,他们应该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C : 不享有,尽管居民楼内的居民处于相关人地位,但是批准行为还没有对他们的相邻 权造成既存的损害即这种损害是在将来发生的,因此批准行为与居民楼内居民之间不具 有利害关系 D : 享有。居民作为相关人,批准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相邻权。尽管这种损害是楼建成之后才发生,但是这种损害的发生是必然的,因而可以不必等到损害实际发生才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参见《行诉解释》第12条第1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 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涉 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