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载公司信息到个人微信,属于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商业秘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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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公司信息到个人云盘,属于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商业秘密吗?
今天习律分享的是上海市二中院2025年公布的一起真实案例(案号:(2025)沪02民终7041号)
因为下载公司信息到个人云盘,被公司直接解除,不仅2n没拿到,反而被认定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01 基本案情
仲某于2023年6月入职,月薪36,000元。2024年6月,公司经信息安全检查发现,仲某未经授权将71个包含项目数据、报价单、客户信息等内容的公司文件上传至个人云盘。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保密协议》等内部规章制度,于2024年6月18日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仲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年终奖;
公司反诉要求仲某支付保密协议违约金50万元。
那么,下载公司信息到个人云盘,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违反保密协议呢?
对此,仲某的抗辩是:
1、上传至个人云盘的71个文件归属于其个人,不属于公司机密
2、不具有泄露公司数据的故意,上传行为并非恶意泄露
3、上传的资料未达到公司规定的“绝密”程度,不足以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行为。
4、在此次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公司已有过欺骗仲某自愿离职并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行为,本次开除是裁员的延续
5、公司内部员工广泛使用有道云笔记、飞书等云软件开展工作,公司对此知情且默许,仲某上传文件的行为并非个别或恶意
但是很可惜,最终法院并没有采纳仲某的意见
最终认定仲某的行为构成违反保密协议,公司解除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但是仲某也无需承担违约金
02 法院是这样判的
关于50w违约金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公司索赔50万元无法律依据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1、仲某已通过《员工手册知识问卷》明确知悉公司关于数据保护、保密义务等规章制度。
2、仲某签署的《信息外泄处置协议》确认其未经授权将公司文件上传个人云盘,导致文件脱离公司控制,造成未知风险。
3、该行为有违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合法,不构成违法解除。
03 习律解读
关于违约金:虽然本案没有支持违约金,但是仲某违反保密协议的事实已经被认定,但凡公司主张的不是违约金,而是侵权损害赔偿金,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性被支持。也就是说,在《保密协议》里,虽然不能直接约定违约金,但是可以约定侵权赔偿金
关于解除合法性:本案最大的突破点在于:仲某签署了一份《信息外泄处置协议》,明确承认了泄密行为,并承诺后续不会泄露,可能仲某以为签署了这份协议公司就会不追究,但是这其实是公司惯用的套路——先让你自己承认了,然后根据你自认的违纪事实再进行解除。果不其然,在签署这份协议的当天下午公司就发送了解除通知。
在仲某已经自认的情况下,后续的任何辩解都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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