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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tic AI与未来社会工作坊在南开大学举行

Agentic AI与未来社会工作坊

在南开大学举行

2026年9月11日,“Agentic AI与未来社会”工作坊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海冰楼举行。来自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围绕智能体人工智能的概念边界、人机关系、知识生产与伦理治理展开研讨。会议设置上午主题报告和下午两个分会场,共安排13场学术报告,并设点评讨论、会议总结与脑机接口应用场景链接会等环节。

开幕式

开幕式由南开大学哲学院贾向桐教授主持。南开大学哲学院李营书作开幕致辞,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副院长杨庆峰教授作工作坊介绍,并向南开大学哲学院赠《科技伦理研究》期刊。开幕式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上午  主题报告

上午主题报告由《道德与文明》杂志社贾谋老师主持,聚焦智能体的技术进展及其哲学与社会影响。

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薛霄教授以“AI for Social Sciences与大模型Agent计算实验研究”为题,介绍了大模型智能体建模仿真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应用。报告指出,计算实验将智能体建模仿真与因果推断相结合,其关键在于如何将现实世界映射为虚拟世界、如何在虚拟世界中识别因果关系,以及如何使仿真中发现的规律在现实中仍然成立。围绕这些问题,报告探讨了人工智能为经济、社会等复杂系统研究提供新方法的可能性,并强调虚拟实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有效衔接,是这一研究进路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刘永谋教授围绕“有限主义视域下的AI智能体”展开论述。他认为,不能从智能体调用程序、执行任务等功能直接推出其主体资格,也不能将拟人化的未来想象当作技术发展的现实。在“有限人工智能”的理论框架下,人工智能应被定位为受人类引导和控制的高级工具,其发展须以社会福利和公众利益为尺度。报告进一步将讨论转向代理行为中的权限授予、损失承担与权利义务安排,指出智能体的广泛使用将给既有制度带来压力,研究应重视这一现实问题,并在长期战略与敏捷治理之间寻求平衡。

南开大学哲学院陶锋教授以“AI时代如何‘写’哲学——阿多诺哲学文体变革的现代意义”为题,考察人工智能生成文本背景下哲学写作的批判性问题。报告通过阿多诺的“非同一性”“具体的否定”及散论文体理论,说明文体是哲学批判得以展开的内在条件。散论保持未完成性与开放性,使概念围绕对象持续运动,而大语言模型以概率预测和连贯性优化为基础的生成机制,则倾向于消解矛盾与张力。报告由此指出,模拟哲学文体的修辞形式,并不意味着能够承担其历史经验与反思要求;保持人的写作能力,也关乎人在行动中对自身存在的确证。

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杨庆峰教授作“调度智能体及其超级智能研究转向”报告。他将Agentic AI理解为能够自主协调多个智能体完成复杂任务的“调度智能体”,并以“最大化智能体协调”与“最小化人类监管”概括其特征。报告提出以“浸润”描述人工智能逐渐进入社会组织和个人生活的过程,将超级智能研究的视角转向技术与社会之间持续变化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对人工智能浸润程度及相关风险进行测评的思路,并指出,智能体带来的生存论问题涉及人如何在技术塑造的境遇中作出选择,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将决策交由机器承担。

上海交通大学闫宏秀教授以“Agentic AI与人技关系变革:基于使用者的智能生态构建研究”为题,分析智能体技术对传统人技关系的重构。报告指出,Agentic AI作为“工具之工具”,使具身、诠释、背景、它异等人技关系呈现动态叠合状态;它在放大使用者能力的同时,也可能压缩人的实践参与,造成主体异化与权责错配。针对单纯工程治理的局限,她主张以使用者伦理引导智能生态建设,使使用者作为价值终审者保持在实践回路之中,并将可追溯、可介入和审慎监督等要求落实到技术架构、社区规则与责任分配中。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也不意味着承担技术缺陷造成的无限责任。

南开大学哲学院贾向桐教授以“Agentic AI是因果行动者吗?——基于伍德沃德干预主义视角的考察”为题,区分智能体的因果地位与道德责任主体资格。报告依据因果有效性、路径排他性和混淆排除等标准,指出Agentic AI能够在局部因果结构中通过干预制造差异,但其运作仍受人类设定的目标与边界约束,且难以满足理想干预的严格条件,因此只能获得“功能性弱因果行动者”的地位。这一界定承认了智能体的现实因果作用,同时强调因果贡献不能直接转化为独立的道德责任。“有意义的人类控制”及设计、部署、使用环节的分层问责,是连接因果分析与责任治理的重要方向。

上午两轮报告后,杨庆峰教授赵斌教授分别参与点评讨论。

下午  主题报告·分会场一

分会场一由《南开学报》编辑部副主任张栋豪老师主持,围绕规范性生态位、干部AI素养、医学伦理风险与数据驱动科学展开研讨。

山西大学赵斌教授以“人工智能是否是人类规范性生态位中的能动者?”为题,借助佩雷格林的规范性生态位理论,考察人工智能参与规范实践的资格与方式。报告从规范性态度、集体意向性和规范秩序三个层面指出,当前人工智能仍缺乏完整规范能动者所需的实践性反思与责任承担能力。不过,这并不否认其在规范实践中的实质性作用。报告提出“中介式能动者”的定位,强调人工智能通过组织候选理由、塑造可选方案和参与规则执行,嵌入并重塑人类的判断与行动。其功能性参与并未消除责任鸿沟,而是使责任在复杂的人机关系中重新分布。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王春丽老师围绕“党员干部使用智能体AI的风险挑战及素养培育”作报告。她指出,随着智能体能够参与感知、推理、接口调用与决策执行,社会治理中的技术应用也面临决策责任悬置、算法偏见固化、权力运行技术化和依赖加剧等风险。干部素养培育的关键,在于使治理者保持主体性、责任意识与价值判断力。针对认知体系、课程设置、实训机制和伦理教育等方面的不足,报告提出从认知重塑、能力重构、实训赋能、制度保障和伦理固本五个维度完善AI素养教育,使干部在人机协同中把握治理主动权,推动技术应用服务于公共利益与民生福祉。

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徐汉辉老师以“Agentic AI的伦理风险——从大模型医疗应用中的伦理风险评测说起”为题,介绍了辅助生殖场景下的大语言模型伦理风险评估研究。研究依据中国生殖伦理规范构建986道测试题,对8个大语言模型进行评估,并从规范符合性、指导安全性、问题识别、规范引用、可执行建议和共情性六个维度考察模型回答。结果显示,受测模型在规范依据的引用、共情表达和推理一致性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部分回答包含不安全或误导性建议。报告据此对受测模型自主承担生殖伦理咨询的适用性提出质疑,强调面向具体应用场景开展本地化伦理评测的必要性。

南开大学哲学院胡瑞斌老师以“数据驱动科学的认识论特征及问题”为题,反思“大数据与小数据”“数据驱动与理论驱动”的二分框架。报告指出,数据规模扩大和算法处理能力提升,并不意味着科学研究能够脱离理论,更不能据此宣告“理论终结”。从科学确证与科学表征两个视角出发,他强调数据的证据地位和数据模型的表征功能均依赖具体研究语境;数据处理中的理论预设、探究目的及模型层级,都会影响其可靠性。如何在数据快速流通所需的标准化与科学实践的多样性之间保持适当平衡,是数据驱动科学需要持续面对的认识论与实践问题。

下午  主题报告·分会场二

分会场二由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万希平主任主持,围绕认知基础设施、智能体叙事与自动驾驶责任展开研讨。

浙江大学哲学学院白惠仁教授以“人工智能作为认知基础设施的认识论后果”为题,讨论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认知活动中的规范地位。报告指出,主体论与工具论都难以充分说明其结构性作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能够产出认知内容并执行认知过程,已经介入认知活动得以展开的条件。以“认知基础设施”理解这一变化,意味着重新审视认知责任、知识辩护与认知能动性。报告主张,人的认知能动性应扩展为对认知过程如何被技术构成的反思性调节,包括识别委托环节、判断委托边界和持续审视人机关系;相应的制度建设应保障内容来源可辨、反思空间与公共认知环境。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周颖老师以“智能体叙事中的自我认同问题”为题,探讨智能体的连续行动如何获得角色意义,并影响人对自身行动的理解。报告围绕助手、伙伴、替代者和反叛者等角色,分析目标设定、判断形成、实践参与与行动目的决定中的不同人机关系。她指出,角色叙事既为人理解自身提供参照,也可能遮蔽人在授权、采纳结果和承担责任中的实际作用。因此,人的自我理解需要以真实的人机行动结构为依据,并能够说明为何认可某一目标、关键判断如何形成,以及为何能够承担机器参与后的结果。对智能体角色的理解,也应接受实际互动经验的检验与修正。

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朱林蕃老师以“智能体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伦理”为题,考察驾驶控制从即时操作转向目标授权之后的责任问题。报告指出,当乘员逐渐退出具体驾驶过程,而机器又不足以成为完整的规范责任主体时,以控制和回应性为基础的责任理论,以及分布式责任进路,都面临新的困难。对此,他提出以前瞻责任为基础的“责任闭合”框架,主张在技术进入社会运行之前,明确能够承担赔偿、补救和纠正义务的责任主体,并依据各方的实际控制能力配置责任。报告强调,应防止责任在多主体网络中被无限稀释,使设计、运营、风险承担与事后救济形成可追溯并有最终承接者的责任结构。

闭幕式

闭幕式由贾向桐教授主持,杨庆峰教授作会议总结。会议还设置了脑机接口应用场景链接会,由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万希平主任组织。会议一行人在环湖医院实地参观了脑机接口实验室,并与医护人员、患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对话。

围绕Agentic AI能否成为行动者、技术如何参与人的认知与实践、责任应如何配置等问题,本次工作坊展示了哲学分析、计算实验与场景评测相互衔接的多种研究路径。这些讨论既关注智能体技术的现实能力与应用边界,也将人的判断、实践参与和责任承担置于考察的中心,为后续跨学科研究与治理实践提供了具体的问题线索。

(本次会议由复旦大学科技伦理与人类未来研究院主办,

南开大学哲学院承办,

《科技伦理研究》编辑部、

《南开学报》编辑部和天津市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协办)

排版:陈美婷

编辑:陈美婷

校对:陈美婷

审核:贾向桐

哲学院融媒体中心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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