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ARTICLE · 1099385

APP名称、图标、开机界面,如何作为"装潢"被保护

APP名称、图标、开机界面,如何作为"装潢"被保护

不正当竞争系列 · 第⑮篇

游戏《××A2》蹭《××A》热度?法院:标识权益归在先使用者

从《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案56看:APP名称、图标、开机界面,如何作为"装潢"被保护

案件名片

案例来源
案56
案号
(2022)京73民终2267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
北京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游戏著作权人)
被告
株式会社乙工场、乙工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乙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审理法院
一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审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要点
涉案游戏名称、图标、开机界面最早使用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A》游戏,其竞争利益归属于原告;被告在日本发行高度近似的《××A2》并诱导下载,构成混淆。判赔80万及合理开支16.8万,部分连带。

一款火了的游戏《××A》,名字、图标、开机界面都很有辨识度。结果合作方在日本另发了一款《××A2》,名字只多了一个"2",图标、开机界面高度相似,还在原游戏里发公告诱导玩家去下载。玩家一眼看去,还以为是"续作""升级版"。原游戏公司把几家关联公司一起告了。法院怎么判?关键看"谁先用"。

二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涉案标识的竞争利益归在先使用的原告,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80万元及合理开支16.8万元。

一、案情:一款游戏,一个"2"字之差

甲公司享有《××A》游戏著作权。2017年,甲公司与香港乙公司签署独家代理协议,授权其在日本发行《××A》,实际由日本乙公司对外发行。协议约定,涉案游戏的名称、图标、开机界面的权益归属于甲公司,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

2019年,日本乙公司另行发行《××A2》,名称、图标、开机界面与涉案标识相同,仅多了数字"2",并宣传为"国内首个语音在线××A游戏第2部"。日本乙公司还在《××A》游戏中发布下载《××A2》的公告,诱导用户下载。

二、竞争利益归谁?看"使用事实"而非"创设事实"

法院指出,虽然"××A"名称及图标最早由日本乙公司在日本申请商标并获注册,但涉案标识最早使用于甲公司享有软件著作权的《××A》游戏上。甲公司向市场提供的《××A》游戏服务,正是涉案标识指向和发生联系的对象,相关公众能借助涉案标识区分该游戏与其他游戏。因此,涉案标识的竞争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A2》的名称、图标、开机界面,除增加数字"2"外,在文字、呼叫、字体设计、颜色搭配上基本一致,容易导致公众对两款游戏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日本乙公司作为《××A》发行方,明知标识最先使用于甲公司游戏,仍在《××A》未下架时推出《××A2》,并通过宣传用语和跳转下载刻意造成混淆,主观难称善意,构成对甲公司在先商誉的不当利用。

记忆锚点:APP名称、图标、开机界面=装潢。未注册商标的权益,不看出谁"注册"了,看出谁"先用"、和谁的商誉绑在一起。

三、图标、开机界面=装潢;人格混同=连带

法院认为,相关公众接触游戏软件时首先接触到图标、开机界面等直观部分,并借此区分不同游戏,因此原告主张的图标、开机界面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装潢"。

香港乙公司、北京乙公司与日本乙公司在工作人员、对外宣传、财务管理、业务范围上构成公司人格混同,法院据此认定三公司共同实施不正当竞争,承担连带责任。而丙公司作为《××A2》开发者,无证据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为《××A》开发者,不构成共同侵权。

四、给企业和律师的提醒

【游戏 / APP / 互联网产品】

名称、图标、开机界面从上线第一天就注意留存使用证据;代理协议、授权书中明确"标识权益归属",是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遭遇"换皮"抄袭者】

对方即便抢先注册商标,只要你是标识的在先使用者、已建立识别性,仍可主张第六条商品名称/装潢权益,并举证对方"搭便车"的主观恶意。

【代理律师】

涉多主体时,注意收集人格混同证据(人员、财务、宣传、业务重叠)以主张连带责任;同时主张第六条(混淆)、第十一条(虚假宣传)与第十七条(赔偿)。

五、法条依据(现行有效)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一项(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2025年修订,2025-10-15施行;本案适用2019年修正文本时为第6条)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虚假宣传;序号未变)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民事责任与赔偿;序号未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 — END — —

我是晶晶,一名专注知识产权方向的律师。

如果你做游戏、APP、互联网产品,或名称图标被"换皮"抄袭、被合作方搭便车,欢迎留言、私信。

→ 游戏/APP名称图标装潢权益保护

→ 未注册商标(商品名称/装潢)不正当竞争维权

→ 涉外知识产权侵权与共同侵权连带追责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晶晶 · 知识产权律师

长按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本文案例引自已公开出版的《中国法院2025年度案例:知识产权纠纷》案56,当事人信息依公开出版物作匿名化处理;个案需结合证据判断,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本文为「2025知产案例回顾·不正当竞争系列」第⑮篇,仅供学习交流,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相关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