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压根分不清诉前保全、诉中保全、仲裁前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区别,一听冻结就以为是法院判了。其实完全两码事。
1、诉前保全:按规定,申请人得在三十天内正式起诉,不然就得解冻。这种你可以写复议申请或者直接等自动解冻。
2、诉中保全:已经立案,但对方还没有交诉讼,只单纯交了保全费的,可以写一份复议申请书或者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若对方执意开庭,可根据情况提出管辖权异议。
3、仲裁前冻结:这种多数情况是由于你还有仲裁案件没有处理。如果你发现自己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管辖,或者是不经你同意修改的管辖,可提出仲裁答辩,待撤案后再向法院提交解除申请。
4、强制执行: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慌,先搞清楚是因为仲裁裁决、履行通知书、支付令还是败诉后的冻结,再根据对应情况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书或者不予执行申请。
这时候最怕的不是跟院子打交道,是跟对方在完全不平等的状况下谈和解。你这边账户被封了,生活都受影响,心里比较急得冒火,对方坐在那儿等你主动求他,这种情况下,能谈出什么好结果来,他能给你减免多少,不趁机坑你一把都算好的了。
和解的前提是双方能在一个比较平等的位置上对话。如果连基本的话语权都没有,你急急忙忙凑上去谈,谈出来的结果大概率是自己吃亏。你要先想办法把局面拉回到一个正常的法律程序里,让双方都有顾忌、都有谈判的必要,那才是合适的时机。
这不是教谁当老赖,欠的债我从来没说不认。但认账不等于就得接受任何不合理的要求。走程序,提异议,该提交管辖权异议的就提交,该复议的复议,这不是赖账,这是在维护你作为一个当事人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账户被冻,它只是一个法律程序,是你漫长上岸路上遇到的一个坎儿。处理这件事,脑子要清楚,步骤要稳,别自己吓自己。碰到具体问题也别慌,一步步来,天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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