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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内容

2025高教版 严格依据法硕考试大纲编写 法律硕士 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 (法学) 答案分册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文运法硕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 ● 针对法学法硕考生特点和需求量身打造 ● 涵盖2010年—2024年真题 ● 帮助考生把握考试节奏及考试特点 ● 本书适用于2025年的法硕考生图书在版编目(CI P)数据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文运法硕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5(2024.7重印) ISBN 978-7-04-058493-6 I.①法… Ⅱ.①文… Ⅲ.①法律-研究生-入学考 试-题解 IV. ①D9-4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字(2022)第058578号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FALü SHUOSHI LINIAN ZHENTI JI DA'AN XIANGJIE(FAXUE)DA'AN FENCE 策划编辑 邓 玥 责任编辑 王 蓉 封面设计 贺雅馨 版式设计 童 丹 责任校对 刘娟娟 责任印制 高 峰 出版发行 高等教育出版社 网 址 http://www.hep. edu.cn 社 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 http://www.hep. com.cn 邮政编码 100120 网上订购 http://www.hepmall. com.cn 印 刷 固安县铭成印刷有限公司 http://www.hepmall. com 开 本 787mm×1092mm 1/16 http://www.hepmall. cn 本册印张 13.25 本册字数 410千字 版 次 2022年5月第1版 购书热线 010-58581118 印 次 2024年7月第4次印刷 咨询电话 400-810-0598 总 定 价 45.00元 本书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等质量问题,请到所购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物料号 58493-B01目 录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0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4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5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6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1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5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10 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23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37 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50 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61 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73 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84 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199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的盗窃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对甲应按其17周岁时 1.【答案】 D 盗窃的3万元赃值定罪,而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 【解析】 属人管辖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 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B。 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 【特别说明】 考生需注意,《刑法修正案(十 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D项是中国公民在中 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1)对 国领域外犯罪,无法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可以适用属 刑事责任年龄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 人管辖原则。AB项中犯罪地点均在中国船舶上,根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据刑法规定,在中国船舶和航空器上犯罪的,视为在 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 中国领域内犯罪,这时优先使用属地管辖原则,而不 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因 适用属人管辖原则。C项为外国公民对中国公民犯 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 罪,适用保护原则。判断此类问题时,要牢记判断的 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 先后顺序:属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D项正 养”改为“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确,故选D。 4.【答案】 C 2.【答案】 D 【解析】 身份犯分为纯正的身份犯和不纯正的 【解析】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上采取从旧兼从 身份犯。身份犯是以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 轻原则,司法解释作为对有关法律条文的解释阐述, 量刑情节的犯罪。所谓身份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是 其效力与其所解释的法条同步,在溯及力上采用从旧 指没有这种身份,便不构成犯罪,至少不成立身份犯, 兼从轻原则,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 该种犯罪称为纯正身份犯;所谓身份作为量刑情节, 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 是指不以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但有此身份却 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 影响到刑罚的轻重,该种犯罪称为不纯正身份犯。本 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 案中,甲杀死自己的父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甲与其 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 父之间的关系不是成立该罪的构成要件或法定量刑 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 情节,可见本案并不是身份犯。AB项错误,C项正 释。所以本题中 2004年的司法解释因降低入罪标 确。“亲告罪”是指受害人告诉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 准,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因此不能溯及既 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发生也不 往,D项正确。但是不代表 2004年以后审理案件都 予处理。刑法规定的亲告罪包括五种罪名:侮辱罪、 适用 2004年的解释,如果行为发生于 2004年之前, 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D项 还是应该适用1998年的解释,A项错误。司法机关 错误。 必须严格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适用这两个解释,不 5.【答案】 B 能任意选择适用,更不能不受其约束,故 BC项错误。 【解析】《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 本题选D。 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知识 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 产权的保护力度,修改了侵犯著作权罪:完善了侵犯 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 著作权罪中作品的种类(美术、视听作品);著作权的 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故选B。 保护范围扩大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6.【答案】 C 3.【答案】 B 【解析】 刑法意义上的罪过,是犯罪人对自己的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 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态,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包括故意和过失两方面。故选C。 抢劫、强奸、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和贩卖毒品八 7.【答案】C 种犯罪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只需涉及上述具体的八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 种行为,而无需涉及相同的罪名。故对甲15周岁时 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罚。但免除处罚并不意味着没有刑事责任。免除处 【解析】 我国刑法渊源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 罚,是指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不予刑事 与附属刑法。刑法典是全面系统地规定犯罪及其法 制裁。因此“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仍然构 律后果的法典;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 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仅可以不予刑事制裁。AB项 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附属刑法是指在经济、行 错误。造成的损害应为非犯罪既遂结果的损害,否则 政等非专门刑事法律中附带规定的一些关于犯罪与 就成立犯罪既遂而不是犯罪中止,所以C项正确。法 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A项为刑法典,B项为 定最低刑,并非笼统地指特定犯罪的法定刑的最低 单行刑法,C项为附属刑法。D项是行政法规,不能 刑,而是指与行为人所实施的特定具体犯罪相适应的 构成刑法的渊源。 法定刑所包括的具体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故D项错 12.【答案】 ABD 误。本题选C。 【解析】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在犯罪过程中由 8.【答案】 A 于某种原因停止下来所呈现的状态。犯罪的未完成 【解析】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 形态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过失犯罪不存在 避海关监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为犯罪准 寄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 备工具、制造条件,在没有发生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 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 下,也难以认定行为人有间接故意。因此,通说认为, 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以牟利为目的。侵犯 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有未完成形态。综上,ABD项正 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 确,C项错误。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 13.【答案】 BD 重情节的行为。甲将淫秽物品偷运过海关在境内散 【解析】 即使行为人与他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播,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该罪相对于传播淫秽物品 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但如果刑 罪为重,将后罪吸收,而甲的行为是无偿发放淫秽物 法分则对该种共同犯罪行为有特殊规定,则应当适用 品,不以牟利为目的,不能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分则条文,不适用总则条文,所以 A项错误,B项正 罪,所以应认定为走私淫秽物品罪。此外,淫秽物品 确。共同犯罪行为未必按照同一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属于禁止出版物,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所以甲 比如在过限行为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各自所承担的 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故选A。 罪名可能就不一样,故而C项错误,D项正确。因此 9.【答案】 B 选 BD项。 【解析】《刑法》第127 条第1款规定:“盗窃、 14.【答案】 ABCD 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解析】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包括定罪判刑方 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式、定罪免责方式、消灭处理方式和转移处理方式。A 刑或者死刑。”甲已经构成了盗窃弹药罪。盗窃弹药 项属于定罪判刑方式;BCD三项均属于定罪免责方 后私藏在家中,这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不能认定为 式。(广义上的刑事责任包括选项中的四种情形:有 数罪进行处罚,而应按盗窃弹药罪定罪处罚,故应 期徒刑、责令赔礼道歉、免予刑事责任、责令具结 选B。 悔过。) 10.【答案】 D 15.【答案】 ABCD 【解析】 甲先实施了冒充警察抢劫毒品的行为, 【解析】 A项属于特别自首,正确;B项也属于 毒品虽为违禁物,但依然可以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 自首,正确;CD项是单位犯罪自首里面的内容,也都 象,故甲构成抢劫罪。甲之后又实施了贩卖毒品行 正确。本题四个选项均可在《考试分析》上找到原文, 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后一个行为并不是前一行 属于记忆性内容,考生不可丢分。(对于自首的认定, 为的必然延续的阶段,不可吸收为一罪。甲的行为应 十分重要,不管在客观题或主观题中,出现频率都很 以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AC项错误,D项正 高。望考生加以重视。) 确,由于招摇撞骗罪要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 三、简答题 员有“骗”的行为,而甲冒充警察实施的是抢劫,不能 16.【答案】(1)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 定招摇撞骗罪,B项错误。 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 二、多项选择题 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2分) 11.【答案】 ABC (2)构成特征:①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 行为。(2分)②行为产生了基本构成以外的额外结 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 果。(2分)③刑法分则条文对造成该种结果专门规 秩序罪。第一种情形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都 定了较重法定刑。(2分)④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具 是主犯;第二种情形中的首要分子构成主犯;第三种 有罪过,具有故意或过失。(2分) 情形中如果聚众者只有一个人,就不构成共同犯罪, 【点评】 结果加重犯和继续犯以及想象竞合犯 无所谓主犯,如果聚众者为两人以上,则构成共同犯 都是实质的一罪,即貌似数罪,实际是一罪的情形。 罪,此时根据行为人的作用大小认定主犯,当聚众者 17.【答案】(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 都起主要作用时,则皆为主犯,当聚众者的作用有主 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次之分时,则起主要作用的为主犯。(3分)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分) ③在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①客体是交通 (3分) 运输安全。(2分)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 【点评】 我国以犯罪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为主,兼 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顾其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 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分)③主体是一 教唆犯。其中主犯的有关规定是一个重点,主犯和首 般主体,包括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运输的人 要分子的关系、主犯的处罚方式以及主犯的界定都是 员。(2分)④主观方面是过失。(2分) 重要的知识点,希望考生能够全面加以掌握。 【点评】 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之王,在危害 五、案例分析题 公共安全罪中地位“卓著”,考查概率很大。特别是在 19.【答案】(1)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 务上的便利,挪用200万元国有公司的资金给他人使 (九)》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范围、《刑法修正案 用,构成了挪用公款罪;(2分)同时,甲收受乙5万元 (十一)》新增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情况下,这几种罪名 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了受贿罪;(2分)对甲实 的比较也变得很重要。 行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2分)后甲主动 四、论述题 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可以从轻 18.【答案】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或者减轻处罚;(2分)甲又提供了线索协助司法机关 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 将乙抓获,属于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子。主犯分为:(2分) (2分)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 (2)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甲 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订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 以财物,构成行贿罪;(2分)乙与甲共同谋划了挪用 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 公款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的共犯;(2分)乙用挪 是主犯。只有认定某一犯罪组织为犯罪集团,才能对 用的公款贩卖毒品,构成了贩卖毒品罪;(2分)对乙 这一类主犯进行认定。(4分) 应当以行贿罪、挪用公款罪、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 (1分)乙归案后,交代了送钱给甲的事实,属于坦白, 用的犯罪分子,包括如下三类: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1分)乙交代了司法机关并不掌 ①犯罪集团的骨干分子,即在犯罪集团中虽然 握的贩卖毒品的事实,对贩卖毒品罪构成了特殊自 不起组织、领导作用,但积极参与犯罪集团的犯罪活 首,对于该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动的骨干成员。(3分) 【点评】 本题涉及刑法总则中的共同犯罪、自 ②某些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及骨干分子。根 首、立功、坦白情节以及刑法分则中的挪用公款罪、行 据刑法规定,聚众犯罪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全体参与 贿罪、受贿罪和贩卖毒品罪。要求考生能够综合运用 者均可构成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二是只有聚众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规定分析处理。此外,《刑法修正 者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犯罪,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 案(八)》把犯罪嫌疑人的坦白行为加入了法定量刑 罪,如聚众斗殴罪;三是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其他 情节,考生在学习时应加以注意。 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 六、单项选择题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法律行为,是指 20.【答案】 B 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施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 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 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作用,是法律事实中行为的组成 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 部分。A项中的通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发生不可抗 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 力通知、债权让与通知等,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D 岁。”此外,《民法典》第1102 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 项中的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等也是准民事法律 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 行为。C项中的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 周岁以上。”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D项也是正 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只是一种意思 确的。由于本题题干明确要求“根据收养法规定”,故 表示,而非民事法律行为。只有B项属于民事法律行 本书不对答案进行修改。但考生要清楚,根据《民法 为。故选B。 典》的规定,CD项均正确。 21.【答案】 D 24.【答案】 B 【解析】 宣告失踪以“离开自己的住所或下落 【解析】 孽息是指由原物所孽生之物,分为天然 不明的状况超过2年的期限”为条件,宣告死亡以“公 孳息和法定孳息。孳息的特征主要是独立性和派生 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 性,大前提为民法中的物。所以,树上的果实以及未 状态超过4年的法定期限”为条件。甲离开自己的住 收割的庄稼依附于原物,不能称之为孽息,AC项错 所下落不明已满6年,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 误。太阳能发电产生的电力是能源的转化,不是孳 宣告死亡的条件。宣告失踪并非宣告死亡的前提要 息,故D项错误。银行存款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故 求或必经阶段。配偶作为利害关系人,既可以选择申 选B。 请宣告失踪,也可以选择申请宣告死亡。故 D项 25.【答案】 A 正确。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未经著作 22.【答案】 A 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 【解析】 自助行为指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著作权侵权。题中 在情势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 职工餐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该音乐光盘应适用 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 该规定,构成侵权,所以 A项正确。本题的情形既不 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 在著作权法列举的合理使用范围之列,也不在著作权 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这种手段 法列举的法定许可使用范围之列,所以不是合理使用 一般只能对债务人、加害人的财产或行动自由施加临 也不是法定许可,BC项错误;强制许可制度是专利权 时性拘束,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而且应当立即请求有 法的内容,与著作权无关,D项错误。 关国家机关处理。本题中,司乘人员责令甲在调度室 【特别说明】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虽 反省4小时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即已经超出了自 然在《考试分析》“知识产权”章节中已被删除,但是 助行为的限度,构成对甲人身自由的侵害。故B项错 该知识点较为重要,且近年来的法硕考试常有“超纲 误,选 A。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针对的是外来的不法 题”的出现,因此希望考生重视该知识点。 侵害或者是紧迫的危险,甲无票乘车显然不构成该种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第24 条规 侵害或者危险,CD项明显错误。 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 23.【答案】C 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 【解析】 根据我国收养法(已失效)规定,收养 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 人申请收养的基本条件包括:(1)无子女。(2)有抚 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 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 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 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A项甲 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 未满30岁,不能作为收养人。D项丁有一子,不能作 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 为收养人。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 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B项不符 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 合。故只有C项正确。 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 【特别说明】《民法典》对收养条件进行了修 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 改,《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 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 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 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 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 创造;B项属于智力活动的成果,C项属于疾病的诊断 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 和治疗方法,均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能授权的范围。 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 D项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而非植物的 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品种,故选D项。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 28.【答案】 C 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 【解析】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 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 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 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 付报酬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 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 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 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 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信托合同是信托人接 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 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用委托人的费用,为 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 委托人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相应报酬的合 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 同。本题考查考生对于不同合同定义的理解,结合题 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 意和以上分析,选C。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 【特别说明】《民法典》将“居间合同”的名称修 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改为“中介合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中介人向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 《著作权法》第25 条规 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 定:“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 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是中介合同。 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 29.【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D) 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应当按照规 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后简称 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离婚后发现 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 权利。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或者离 限制。” 婚时尚有未涉及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可以 26.【答案】 D 诉请法院再次分割共同财产,此种情况适用普通诉讼 【解析】 普通的商业广告因其内容不够具体确 时效三年,自当事人发现的次日起算。故本题的诉讼 定,不认为是要约,只认为其属于要约邀请,但商业广 时效终止日为2011年4月29日,新法修改施行后,本 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即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内 题无答案。 容具体确定,视为要约。本题中,甲公司发布的广告 七、多项选择题 内容具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故而该行为应属于 30.【答案】 ABD 要约,而乙公司行为属于承诺,并非反要约,甲乙双方 【解析】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 合同已经有效成立,甲公司履行不能时应当对乙公司 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 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缔约之际,往往 务出资。继承权不属于出资方式种类。C项错误,故 导致的是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等情况;而违约责 选择 ABD。注意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 任则发生于合同已经有效缔结的情况,与其相联系的 务出资。 事实是不能履行。故选D。 31.【答案】 BD 27.【答案】 D 【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作作品的 【解析】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1)科学发 署名顺序纠纷,按照下列规范确定:(1)有约定的,按 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 约定确定署名顺序;(2)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创作 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原子核变 作品付出的劳动、作品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确定署 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 名顺序。故选BD。 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 32.【答案】 BCD 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本题中,A项不属于合法的发明 【解析】 本题由于《民法典》相应条款的修改而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导致答案修正。《民法典》第174条第1款规定:“被 踪或者死亡的申请权;丧偶女婿和丧偶儿媳在对配偶 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 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第一顺 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 序继承人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5分) 被代理人死亡;(增加了“且不应当知道”)(二)被代 【点评】 婚姻的效力要求考生能够熟悉并有所 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删除了“均予以承认”中的 理解,对其层次的划分要清晰。关于婚姻的效力,从 “均”)(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 另一个角度来讲,可以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 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 撤销的婚姻,尤其要注意“患有重大疾病”不再是婚姻 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从《民法典》的修改,我们 无效的法定情形,并且可撤销婚姻新增加了一种情 可以得出,A项没有附加“且不应当知道”,所以不当 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 选。《民法典》第174条中的(二)在法律修改之前, 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要求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以承认,而《民法典》只要 36.【答案】 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和法人享 求有继承人承认即可,有几个继承人承认姑且不论, 有的,包括以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为全部内 为此 B项应当选。CD两项均符合最新的《民法典》 容的一般人格利益,以及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 的要求,为此当选。 的基本权利。一般人格权具有:权利主体的普遍性、 33.【答案】 ABCD 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权利内容的广泛性,是人的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832 条的规定,承运 基本权利的特征。(3分) 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 一般人格权因其保护的人格利益的不确定性而 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 具有一般条款的功能。(1分)其功能具体包括: 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 (1)产生具体人格权。(2分)(2)解释具体人格权。 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故选ABCD。 (2分)(3)补充具体人格权。(2分) 34.【答案】 ABCD 【点评】 一般人格权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 【解析】 我国抵押权的登记制度分为登记设立 人格尊严,作为较为抽象而基本的人格权内容,要加 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前者是指未经登记抵押权不 以掌握。 设立;后者是指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但是未经 九、论述题 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37.【答案】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 以动产抵押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未经登记,不得对 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 抗善意第三人。所以 ABCD项均属于以上范围。 由,而以被代理人名义所为的代理。(3分) 八、简答题 狭义无权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本人(被代理 35.【答案】 婚姻的效力是指男女因结婚而产 人)、无权代理人(行为人)和相对人(第三人)。三方 生的法律约束力或法律后果。婚姻效力可分为直接 的权利义务分别是: 效力和间接效力。婚姻的直接效力是指因婚姻而产 (1)本人即被代理人有追认权,如果本人对狭义 生的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身份法上的效力和 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予以追认,则该无权代理称 财产法上的效力,包括:夫妻间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 为有权代理,由本人承担其法律后果;若本人未予以追 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 认,则不对该狭义无权代理的后果承担责任。(4分) 权利,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夫妻对共 (2)无权代理人的义务是对因其无权代理行为 同财产有平等的支配权,夫妻对于未成年子女有平等 而导致的本人或者相对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的监护权,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之 (4分) 间相互享有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宣告申请权以及失 (3)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要求 踪或死亡宣告的申请权,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 本人在30日内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予 务,夫妻之间有担任对方监护人的义务。(5分。考 以追认,如果本人在30日内未予以追认,则对于该狭 生只需答4-5个点即可)婚姻的间接效力是指因婚 义无权代理对相对人所造成的损害,相对人有权要求 姻而产生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与其他 无权代理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 亲属之间相互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亲属之间的 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此外,在本人追认 监护权;与其他亲属之间在一方失踪后的财产代管 前,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4分) 权;与其他近亲间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宣告、宣告失 【点评】 代理制度是民事主体制度中的重点内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 容,无权代理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考查概率较大。 该合同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且乙并非该合同的一方当 十、案例分析题 事人,故而乙无权要求撤销甲和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 38.【答案】(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 同。(4分) 效。因为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 (4)丙有权请求乙腾出房屋,因房屋已经登记在 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合同生效 丙的名下,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丙基于其对房屋所 的全部要件,故该合同有效。(4分) 享有的所有权要求乙腾出房屋自然是正当合法的。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理由如 (4分) 下:因为甲尚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 (5)甲、乙之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 权仍属于甲,甲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房屋。甲、丙之 同,甲有义务按照合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甲 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 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对乙的违约,所以甲应当对乙 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 承担违约责任。(4分) 效条件,故该合同有效。(4分) 【点评】 该题考查的重点一方面是合同的生效 (3)乙无权要求法院撤销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 条件,另一方面是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关系,合同 合同,因为可撤销的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几种,而 效力和物权效力是相对独立的,切不可混同。考生应 且只有可撤销合同的缔约方才有权申请撤销合同,而 加以重视。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标准就是法的阶级本质。故选D。 1.【答案】 A 6.【答案】 B 【解析】 依据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标准不 【解析】 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包括德国、意大 同,可以将法划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故本题选 A。 利、法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及地区。我国 根据法律的地位、内容、效力和制定主体的不同,可以 澳门历史上曾受到葡萄牙的殖民统治,其法律体系深 将其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律适用范围的不 受葡萄牙的影响,属于大陆法系。B项正确。(与此 同,可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律内容的不 相似的,我国香港曾受到英国的殖民统治,其法律制 同,可以将法划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度受其影响,属于英美法系;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英 2.【答案】 B 国的苏格兰、加拿大的魁北克省曾经是法国的殖民 【解析】“律学”是秦汉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 地,其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这在英美法系的国家 虽然先秦商鞅“改法为律”,但并没有产生律学,在先 是特例。) 秦时法学被称为“刑名法术之学”,A项错误。法学研 7.【答案】 A 究对象就是所有的法律现象,B项正确。法学在古罗 【解析】 法律移植是某国(或地区)的某种法律 马共和国时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远早于马克思主 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外国(或地区)。法律继承是一国 义的产生,故C项错误。法学是法发展到出现大量法 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继受,一 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阶层后才出现的,故D项错误。 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 3.【答案】 AD(原答案为D) 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 【解析】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束 受。故选A。(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概念易混淆,可 力,它通常包括两重含义:(1)在一国主权范围内,法 考性较大,望考生加以关注。) 具有普遍效力,所有人都要遵守。D项正确。(2)法 8.【答案】 B 律对同样的事和人同样适用,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解析】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 A项正确。法律效力存在位阶,其效力不可能相同。 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 B项错误。法律可以多次、反复适用指的是法律的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 范性。C项错误。 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 【特别说明】 根据原来的真题答案,A项为错误 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 选项,此答案存疑。 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所 4.【答案】 B 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部门规章,C项错 【解析】 按照法律原则规定的内容和问题不同, 误,A项错误,B项正确。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 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 动的法律法规不仅包括行政法规,还包括法律和行政 体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实体性权利、义务分配状态的 规章等,D项错误。 法律原则;程序性法律原则是指调整法律活动程序上 9.【答案】 A 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是民 【解析】 法国的西耶斯(又译“西哀耶士”“西耶 事诉讼法的原则,是程序性法律原则。故B项正确。 士”)指出只有国民拥有制宪权,国民是制宪权的主 A项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上的原则,C项中的罪 体。故选A。 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原则,D项中的物权法定原则是物 10.【答案】C 权原则。ACD项均属于实体法上的原则。 【解析】《独立宣言》是美国在独立战争时提 5.【答案】 D 出,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C项正 【解析】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律制度赖以产 确。(考生需比较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 生的生产关系的类型和所反映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 宣言》的区别。) 历史和现实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 11.【答案】 D 类。人类社会有五种社会类型,即原始社会、奴隶社 【解析】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种社 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 会都有各自类型的法。因此,这种法的历史类型划分 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 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 的内务府是清朝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同样不选。 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乡 17.【答案】C 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书 【解析】 1923年,曹锟贿赂议员选举他担任总 面提出辞职。而各级人大代表辞职的表决方式都是 统,为了替贿选的总统披上合法的外衣,曹锟迫使国 由其所提出辞职的机关(县级以上为相应的人民代表 会赶制出一部宪法,即《中华民国宪法》。由于这部宪 大会常务委员会,乡级为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 法在起草和通过过程中受到曹锟贿选的操纵,故而被 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故选D。 国人讥称为“贿选宪法”。故选C。 12.【答案】 D 18.【答案】C 【解析】 根据《选举法》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 【解析】 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形式,指当判案无 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 法律明文规定的,可以比照最接近的法律条文,或同 单。其实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只是由于无法行使 类典型判例处断,故而A项不选。封诊式是关于秦朝 而不列入选民名单,所以 A项是合法的,不选。《宪 司法机关有关审判原则、治狱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 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 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文书程式, 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所以B项 同时也包含了一些具体案例,所以B项不选。廷行事 是公民正常行使监督权的表现,不选。《宪法》规定 是秦代最高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成例(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 例),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所 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 以C项符合题意,应选。断例是元朝刑事立法的主要 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 形式,所以 D项也不符合题意,不选。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C项公安机关的行为是 19.【答案】 B 合法的,未侵犯公民宪法权利,不选。《宪法》规定 【解析】“八议”为: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项明 功,议贵,议勤,议宾。议亲,是指皇室一定范围的亲 显违反了该原则,侵犯了该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属;议故,是指皇帝的旧故;议贤,是指德行出众的人; 因此选D。 议能,是指有大才干的人;议功,是指对国家有大功的 13.【答案】 A 人;议贵,是指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及爵一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 品者;议勤,是指特别勤于政务的人;议宾,是指被尊 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 为国宾的前朝国君的后裔。“八议”可简单记忆为亲 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故贤能,功贵勤宾。因此答案选B。八议制度于《曹 员会中应当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魏律》中入律,切记。 主任或者副主任,C项过于绝对。因此A项正确。 20.【答案】C 14.【答案】 D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特别的修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 改程序,规定约法的增删修改必须由参议员议员2/3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以上,或临时大总统提议,经参议员4/5 以上出席,出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席议员3/4以上通过才可修改。因此答案选C。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应该注意,有三种资源只能为国家所有:城市的土地、 21.【答案】 BC 水流和矿藏。 【解析】 法律关系的特征有:首先它是依法建立 15.【答案】 B 的社会关系;其次它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解析】 曹魏时,在廷尉之下增设律博士一职, 尤其是体现了国家意志性;最后它是以法律上的权利 以教授法律,培养司法官吏为职责。因此答案选B。 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所以应该选B和C项。 16.【答案】 B 22.【答案】 ABD 【解析】 A项的宗人府主要是清朝审理皇室贵 【解析】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包 族诉讼事务的机构,故不选。B项的宣政院是元朝掌 括以下几个方面:司法权行使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 管全国佛教事宜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 法权只能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行使职权的 构,符合题意。C项的理藩院是清朝管理蒙古、回、藏 独立性,司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机 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不合题意,不选。D项 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行使职权的合法性,1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 人……”本题中由于是间接选举,选民无法推选候选 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所以选择 ABD 人,因此选 ABD。 三项。 28.【答案】 CD 23.【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解析】 我国法律监督体系包括国家监督和社 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监 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 察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国家司法机关 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中华 的监督。社会监督包括政党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 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 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A项属于政 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党的监督;B项属于社会组织的监督;C项属于社会舆 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 论的监督。ABC三项均属于社会监督,故本题选 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A项和B项为全国人 AB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为国家监督, 大常委会的职权,故而应选择 CD项。 不属于社会监督,故D项错误。 29.【答案】 ABC 24.【答案】 ABC 【解析】《大清新刑律》采用了罪刑法定主义原 【解析】 守法的最低限度是不违法,A项正确。 则,A项正确。体例上抛弃了诸法合体的编撰模式, 守法的范围与一个国家的正式法律渊源密切相关。 采用了近代西方刑法典的编纂体例,将法典分为总则 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但某些非规范性文件 和分则两部分,B项正确。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 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也属于守法 刑法学通用术语,如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 的范围,B项正确,D项错误。守法的内容是依法正 语,C项正确。在刑罚上抛弃了传统的封建五刑制 确行使法定权利,积极履行法定义务,C项正确。 度,采用新的刑罚制度,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 25.【答案】 CD 包括罚金、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仅绞刑一 【解析】 法律责任主体必须有法定责任能力,故 种),从刑则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因此D项错误。 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法律责任的主体,A项错误。民 30.【答案】 ACD 事责任中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要素,只有无过 【解析】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的主要 错责任的情况下才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故而B 原则包括:双方自愿,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善良风俗, 项错误。违法行为和违约行为都可以作为法律责任 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人民调解制度主要原则不 的构成要件,C项正确。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损 包括尊重群众意见,B项错误。人民调解制度是新民 害结果,但有些法律责任的承担不需要以实际损害结 主主义司法的一大特色和补充,它促进了司法工作公 果的发生为前提,例如刑法中的行为犯、危险犯等,D 正与高效的结合,对新中国的司法工作产生了重大的 项正确。 影响。故选 ACD。 26.【答案】 ABD 三、简答题 【解析】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 31.【答案】 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具体表 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 现在: 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所以法律推理的 (1)拓宽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产生了新的法律部 目的就是为法律的适用提供正当的理由,故而B项正 门,如“科技法”。(2分) 确。法律推理同时也限制了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项 (2)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了法的内容和原理, 正确。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典型表现是 如禁止近亲结婚。(2分) 三段论推理,法律规定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判决 (3)影响了法律技术和法律调整机制,如现代刑 为结论,D项正确。归纳推理是从特别到一般的过 侦手段。(2分) 程,典型的代表就是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同样可以得 (4)影响了立法方法和立法体制,如立法技术和 出有效的法律结论,所以C项错误。 委托立法。(2分) 27.【答案】 ABD (5)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克隆技术和 【解析】《选举法》第30条第2 款规定:“各政 安乐死。(2分) 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点评】 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改变了社会 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 的物质基础,也改变了社会的生产关系,法律通过生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 产关系与作为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发生了联系。法与 【点评】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发布的民 科技这个知识点是法律硕士(法学)核心考点,命题人 法典,《中华民国民法》的地位毋庸置疑,应重点加以 很喜欢用这个知识点考查。2016年之前的考试分析 掌握。 中并未加入这个考点,但2017年的考试分析补充了 四、分析论述题 该知识点,且2017年的考试分析还增补了多个之前 34.【答案】(1)法律与道德是社会关系调控 “专属于”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点,所以,文运法硕建 的根本规范,但是它们并不总是协调一致的,它们之 议各位考生,虽然考试分析上标注的是“非法学”,但 间往往会有冲突,这主要表现为情理与法理的冲突, 请各位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也务必以考试分析为 即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3分)在材料中陈某夫 准,而不能用其他的图书替代考试分析。 妇收养多名弃婴的行为即属于合理不合法。一方面, 32.【答案】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依照有 陈某夫妇的行为确实是一种符合道德的行为,应在道 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 德上予以肯定;另一方面,他们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法 范围设立,并由居(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实行 律的相关规定,因此是违法的。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 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4分) 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4分)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2)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是判断、评价法律 基层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组织构成、组织 的价值尺度,道德是衡量良法与恶法的标准,是引导 系统和自治内容都具有基层性;(2分)独立性:基层 人们进行法律制度、法律秩序建设的指针。材料中, 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组织上具有独立性,它不是地方政 人们之所以对法律不理解,对民政部门的做法持有异 府的下级单位,而是基层群众独立进行自我管理的组 议,是由法律与道德本身的差异造成的,也反映出我 织;(2分)自治性: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活动上具 国的收养法律制度与我国的社会道德准则之间出现 有自治性,是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 了脱节。陈某夫妇收养弃婴的行为是符合一般道德 织。(2分) 准则的,因此获得人们的好评,但是现行的收养制度 【点评】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 没有遵从这一道德准则,导致人们非议纷纷,对该制 制度,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和城镇居民自治制度。对于 度不满。没有道德及价值观念作为基础,法律就缺乏 该制度要熟练掌握其概念、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发 内在支柱,它的合法性也将失去。在上述意义上,收 展改进的方向等。 养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3.【答案】《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 (8分) 点包括: 【点评】 该题的考查点在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 (1)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在民法的基本 关系,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往往成为现实法律实施过程 价值方面摒弃个人主义,转而注重社会公共利益。对 中的困扰,故可考查性很强。 私人所有权、契约自由、遗产继承加以一定的限制,强 35.【答案】(1)立法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过 调只有个人自由不违反公共利益才给予保护。 程中,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 (2分) 的智慧、利益、要求和愿望,使立法与人民群众相结 (2)在具体制度上,将外国民法最新学理、最新 合,使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2分) 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荟萃成本国民法,以旧民律草 (2)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 案为基础作了大量修正,着力参照苏联、德国、日本、 立法内容的民主性,二是立法程序和过程的民主性。 瑞士等国民法,表现出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受法与固有 立法内容的民主性指立法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 法相结合的特点。(2分) 本利益出发,这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立 (3)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只编纂民法典, 法程序和过程的民主性首先要求立法主体的组成要 不编纂单独的商法典。(2分) 民主,其次要求立法主体的活动要民主,最后要求立 (4)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 法的过程要公开。(5分) 权,主旨在于保护地主官僚和买办阶级的权力。 (3)立法民主原则的要求,具体包括:树立民主 (2分) 观念,完善民主制度,注意民主和集中相结合,扩大公 (5)婚姻家庭制度体现了浓厚的封建色彩,肯定 民参与。(3分) 包办婚姻及传统习惯,维护夫妻间的不平等和家长 (4)立法民主原则的意义,具体包括:有利于立 制。(2分) 法正确地反映人民的意志,而不仅仅反映行政机关的1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意志;有利于全面了解各种不同的利益要求,使立法 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进而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水 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 平;有利于使立法的最终结果得到人民的认同和支 都不能有超越宪法的特权。(2分)②监督的主体: 持,提高政府威信;有利于增强民众的民主参与意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分)③监督 增加政府立法的透明度;极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率。 的方式: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1分)④监 (5分) 督的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 【点评】 立法民主是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 此外还有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科学原则。考生要全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 面掌握各项立法原则。 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 36.【答案】(1)李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言 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论免责权受到了侵犯。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3分) 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2)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①建立专门的监 不受法律追究。尽管李某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十分 督机关。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过于分散,导致主体不 激烈,但是他是在行使其作为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 清,责任不明,效果不明显,建立专门的合宪性审查机 不应该因言获罪。(5分) 关是当务之急。(3分)②完善合宪性审查的法律制 (2)李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障权 度。目前我国合宪性审查的依据主要是宪法和其他 受到了侵犯。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 的有关法律,但这些法律对于合宪性审查的规定过于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原则,还要依赖一些具体法律的进一步贯彻,特别是 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 在程序建设方面。(2分)③就合宪性审查的对象来 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该市公安机关未经全国人 看,主要针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许可,直接逮捕李某,显然 条例。而对法律、规章等法律形式缺乏明确规定,因 违反了宪法,侵犯了李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合法权 此要在此处加以完善。(3分) 利。(5分) 【点评】 宪法监督是宪法发挥效力的保证,我国 (3)李某作为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 的宪法监督制度依然处于完善阶段,是考查的重点 了侵犯。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 部分。 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 38.【答案】(1)①犯跸是冒犯皇帝出行车驾 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 仪仗的行为,在汉代应处以罚金。(4分)②廷尉是汉 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代中央最高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地方上诉案件以及郡 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该市 县不能决断的疑狱,同时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 领导令秘书对李某的通信往来“密切监控”,其本身不 (4分) 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员,也并非出于国家安全 (2)汉代廷尉张释之依法审理案件的事例,可以 或者侦查刑事犯罪需要,故而违反了宪法的规定。 提供的历史借鉴有: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 (5分) 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②案件应该由专门的司法机 【点评】 本题涉及人大代表的言论自由权,人身 关进行审理,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独 特别保障权以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跨越 立司法,不能受到来自其他机关或者个人的干涉; 了宪法的不同章节,考生要能综合运用各章节的有关 ③法律必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 知识点。 地司法,才能使法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④统治者必 37.【答案】(1)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 须以法律为其规制社会的唯一准则,不能法外施刑, ①监督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 否则法律将形同虚设。(12分) 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 【点评】 本题综合考查了汉代的犯跸罪以及廷 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 尉的官职设置,是对汉代法律制度不同方面的综合 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 考查。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是公然夺取财物,明显不符合题目的情形。答案 1.【答案】 D 选B。 【解析】 在我国,刑法有三种存在形式:(1)刑 4.【答案】 D 法典,即全面系统地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内容的 【解析】 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 法典,我国现行刑法典是“1997年刑法典”;(2)附属 危害行为可以划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形式。而罪 过,即故意和过失,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必要要素。 刑法,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 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3)单 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 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 系。故意可以表现为作为或者不作为,同样,过失也 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可以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答案选D。 是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答案选 D。A是对刑法典 5.【答案】 A 【解析】 结合犯是指由于刑法的特别规定,将本 的修改,是现行刑法典的组成部分。B属于立法解 释。C属于附属刑法。 来是数种独立罪名结合规定为另一个新罪名的犯罪, 2.【答案】 C 结合犯的结构是:甲罪+乙罪=丙罪(或甲乙罪)。结 【解析】《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 合犯有三个特征:(1)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根据 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 数个可以分别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 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 (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3)数个独 权的,适用本法。”普遍管辖是对属地管辖、属人管辖 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是根据刑法的明文规 和保护管辖的一个补充,也就是即使该罪行不发生在 定。举个例子,日本刑法规定,行为人实施强盗之际 中国领域内,犯罪人不具有中国国籍,也未侵犯中国 又强奸了受害人,不是分别成立强盗罪和强奸罪,而 国家和公民,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 是构成强盗强奸罪。答案选 A。 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 6.【答案】 A 管辖权。对于这些国际犯罪,我国有两种处理方式, 【解析】 在认定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时,存在两 一是按照我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实行引渡;二是 种情况:一种是在共同实行犯的场合,在这种情况下, 起诉该犯罪分子,注意在起诉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定 其中一人犯罪既遂的,共同犯罪整体既遂,全体共犯 罪量刑的依据是我国的刑法。故答案选C。 人承担既遂的责任;另一种是在复杂共同犯罪的场 3.【答案】 B 合,即存在着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通常整个共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 同犯罪的进程“从属于实行犯”的进程。具体而言: 目的,对被害人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 (1)实行犯实行犯罪既遂的,教唆犯和帮助犯也按既 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以非法占有为 遂犯处理;(2)实行犯未遂的,教唆犯和帮助犯也是 目的,以联防队员的身份威慑赌徒交出赌资,构成敲 未遂犯;(3)实行犯只是犯罪预备,没有着手实行犯 诈勒索罪。在认定敲诈勒索罪时,应注意敲诈勒索罪 罪的,帮助犯也是预备犯。至于教唆犯是预备犯还是 的特征是“行为人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 未遂犯存在争议。但通说认为,这种情况下教唆犯成 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本题的情形符 立预备犯较合理。总而言之,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合该特征,成立敲诈勒索罪,B项正确。抢劫罪的客 起决定作用的是实行犯,答案选 A。 观行为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劫取公私财物 7.【答案】 B 的行为”。其中,抢劫罪的“胁迫”必须以实施暴力为 【解析】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 内容,本题中甲并没有以实施暴力为威胁内容,不成 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 立抢劫罪。诈骗罪的特征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 定,制造或者销售枪支的行为。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 (1)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 这里处分财产是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地、心甘情愿地 品牌制造、配售枪支的;(2)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 处分财产,而不是被强迫地处分其财产。抢夺罪特征 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1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答案选B。在这里 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军 主要应区分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和违规制造、销售 人,包括现役军人、文职人员、武装警察官兵或者执行 枪支罪。两者的区别是主体不同,违规制造、销售枪 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或其他人员。甲为普通公民, 支罪的主体是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 故B项不选。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 售企业,而除此之外的一切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枪 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国家安全机关、公 支的,均成立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 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与题干不符,故C项不选。 8.【答案】 D 11.【答案】 B 【解析】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 【解析】 行为是指受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 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 事法律后果的活动。行为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准 做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 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 匿罪证的行为。在认定伪证罪时要注意三点:(1)伪 观上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正常民事法律关系 证罪必须是发生在刑事诉讼之中,所以C项错误; 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如创作 (2)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 作品。B项修缮邻居的房屋,行为人主观上虽然没有 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所以 B项错误;(3)与诬 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引起了民事法律 告陷害罪相区分。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往往发生在刑 关系,属于事实行为,因此 B项正确。A项属于民事 事诉讼之前;而伪证罪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所以 法律行为;D项只是道义上的行为,并不发生民事法 A项应成立诬告陷害罪,而不是伪证罪。故答案选 律关系;C项也不会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因此选B。 D。还要注意一点,伪证罪是以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 12.【答案】 C 证为目的,如果只是由于证人记忆错误或者鉴定人、 【解析】 在我国,抵押权的设立分为两种情况, 记录人、翻译人水平不高,或者由于粗心大意而发生 一是登记设立主义,二是登记对抗主义。以不动产、 的错误,不是伪证罪。 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9.【答案】C 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即登 【解析】 本题主要是考查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 记设立主义。而以动产抵押的,包括正在建设的船 款罪的区分。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 舶、航空器,采取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办 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 理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 较大的行为。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 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登记对抗主义。根据《最 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 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两者的区别是前者以非法占 编的解释(一)》(后简称《民法典物权编解释(一)》) 有为目的,后者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往往 的规定,转让人转让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 是为了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本题中,甲公司向银 受让人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 行骗取贷款,是为了解决经营所需,并非以非法占有 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 为目的。故答案选C。值得考生注意的是,贷款诈骗 持。答案选C。一般情况下,物权的变动是以交付或 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而本题中的犯罪主体是单 者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可以表示为下列公式:(1)有 位,这也可以用来排除贷款诈骗罪。注意贷款诈骗罪 效合同+交付=动产物权变动;(2)有效合同+登记= 和骗取贷款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可以从犯罪主 不动产物权变动。但是存在三种例外情况,只要有效 体、犯罪主观方面、构成犯罪标准不同等方面回答。 合同生效,物权就发生变动;不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 同时注意掌握各自犯罪构成的知识点。 第三人,可以表示为下列公式:有效合同=物权变动+ 现在总结一些不成立单位犯罪的重点罪名,以方 登记>善意第三人。这三种例外情况是动产抵押权的 便考生应考。下列犯罪不成立单位犯罪:贷款诈骗 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与转让、地役权的设立。 罪、信用卡诈骗罪、抗税罪。 13.【答案】 C 10.【答案】 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 【解析】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 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本题中普通公 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因 民甲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军官周某依法执行军事职务 此选C。《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以买卖或者其他 的行为构成了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答案选 A。阻 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 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 任。”本题明确要求“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考生应 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 当注意。不过新旧法在此处的规定区别不大,对正确 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答案选项并无影响。 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 现在为方便考生应考,特别总结《民法典》侵权责 释,义务人作出请求延期履行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同 任编规定的连带责任的情况:(1)狭义的共同侵权; 意履行义务”,所以在本题中,甲于2008年11月1日 (2)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3)共同 要求延长还款期限,应当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 危险行为;(4)数人分别侵权,每一行为均足以造成 时效于2008年11月1日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全部损害;(5)网络服务提供者经通知后未采取必要 根据《民法典》第201条第1款的规定,按照年、月、日 的措施导致损害扩大的,就扩大的部分与网络用户承 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担连带责任;(6)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所以应当从2008年11月2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网络用户侵权,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 选D。 担连带责任;(7)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 16.【答案】 A 的,所有人、管理人具有过错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 【解析】 担保物权具有“四性”:(1)优先受偿 带责任;(8)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 性,即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价值优先于债务人 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 的普通债权人而受偿;(2)从属性,即担保物权是为 承担连带责任;(9)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 担保债权而设立的,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3)不可 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 分性,即债权人在全部债权受清偿前,可就担保物的 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10)建筑 整体主张权利;(4)物上代位性,即担保期间,担保财 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11)以挂靠形 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答案选 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A。担保物权属于物权,所以物权的一些共同特征,如 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 排他性、追及性,担保物权也具有,只是在本题中没有 靠人承担连带责任;(12)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 体现出来。 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 17.【答案】 D 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悬赏寻 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14.【答案】 B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 【解析】 对于因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政 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甲有 府的征收决定、继承、建设房屋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无 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悬赏广告对甲有法律的约束 须公示,可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并取得一个可以直 力。如果甲未承诺报酬,则相对人就没有报酬请求 接对抗第三人的完整的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仅仅适 权。答案选D。 用于基于法律行为(合同)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在本 18.【答案】 A 题中,甲是基于建设房屋而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应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 当自房屋建设完成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无须登记。答 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 案选B。在这里做一个引申,如果甲死后,其子乙继 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 承了这间房屋。那么乙则是基于继承而取得该房屋 属于受托人。甲与乙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 的所有权,无须登记。但如果乙要再行转让该间房屋 应该属于受托人甲,因此丁侵犯的是甲的著作权。答 的,则须办理登记(包括宣示登记和过户登记),只有 案选A。 经过过户登记后,受让人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还有 19.【答案】 B 一个问题是,如果乙继承的不是一间房屋,而是一幅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 名画的话,如果乙要再行转让,则不需要进行登记。 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 15.【答案】 D 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 【解析】《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 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 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1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 据当然解释规则无法得出该解释,因此不选D。 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 22.【答案】 AD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债权 【解析】 按照四要件说,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 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 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其 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 中,犯罪客观方面一般包括危害行为、行为对象、行为 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 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要素。其 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 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其 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 余的都是选择性要素。C项错误。犯罪主观方面,包 受影响。因此不选CD。 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心理因 关于保证责任的承担,考生需注意,保证期间经 素。其中犯罪故意或过失,即罪过,是犯罪构成主观 过,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方面的必要要素,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成立必须具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的要素,而犯罪动机一般不是犯罪的要件,但它对量 (后简称《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进一步规 刑起着重要的作用。B项错误。答案选AD。 定,保证期间经过,保证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也被 23.【答案】 ABD 免除。 【解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 小结:在主合同变更时,保证责任的承担有四种 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 情形:(1)主合同债权让与,保证责任不变。(2)主 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 合同债务承担,未经同意免责。(3)主合同内容变 大的行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区分于受贿罪的 更:减轻的,保证人就减轻的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加重 关键在于主体不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 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包括 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司法解 数额、利息。(4)合同履行期限变更,未经保证人同 释,这里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 意,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 20.【答案】 D 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 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成立条件有四:(1)一方获 织。ABD项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得利益。(2)他方受到损失。(3)获利与损失之间 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有关 有因果关系。(4)没有合法依据。D项由于合法依 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时,属于《刑法》第93条第 据被撤销而形成不当得利。故选D。给付型不当得 2 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按受 利的排除情况有:(1)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2)履 贿罪处罚,因此不选C。 行未到期债务。(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 24.【答案】 AC 清偿。因此排除 ABC。 【解析】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 二、多项选择题 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 21.【答案】 AB 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 【解析】 扩张解释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比 行为。以下几种情形不能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 刑法真实含义要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 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 法规定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A项符合。该解释是 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解释,因而是有权解释,B项符 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 合。文理解释是指从刑法条款语义出发阐释刑法规 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 定含义的解释方法,将抢劫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 供的;(5)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 融机构的运钞车解释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 已经超出刑法条文中的字面含义,因此不选C。当然 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 解释是指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以规范目 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的、事物属性的逻辑推理将该事项当然解释为包括在 (6)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 该规定适用范围之内的解释方法,比如在同一犯罪构 罪事实的;(7)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 成内,入罪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根 具有关联性的;(8)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 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不具有实 害;(8)第1257 条: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致 际作用的;(9)犯罪分子提供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 人损害;(9)第1258 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 特征等基本情况,或者提供犯罪前、犯罪中掌握、使用 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致人损害的施工人的责任, 的同案犯联络方式、藏匿地址,司法机关据此抓捕同 以及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的管理人的责任。 案犯的,不能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 27.【答案】 ACD 根据上述规定,排除 BD,答案选 AC。 【解析】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 25.【答案】 ACD 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对于继续 【解析】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存在着一些貌似 履行,违反金钱债务的一定可以继续履行。在以下三 牵连犯,却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形,现为方便考生应考, 种情况下不适用继续履行:(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 特别予以归类:(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 能履行,包括一物二卖的情形以及特定标的物的灭 用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等犯罪的;(2)组织、领导、参 失;(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继续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 加黑社会组织,并利用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等犯罪的; 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的。 (3)实施《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的生产、销售伪 本题中,由于乙与丙之间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过户 劣产品的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 登记手续,丙已经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这属于法律 处的;(4)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 上的不能履行,所以甲不能要求乙继续履行。对于赔 (5)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又实施了故意造成财产损 偿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即现实损失,以及可得利 毁、被保险人死亡等保险事故的行为;(6)收买被拐 益的损失,即未来的损失,所以甲有权要求乙赔偿装 卖的妇女儿童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伤害、强奸、 修费用和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在本题中,乙属于 侮辱行为的。故答案选 ACD。 根本违约,甲有权解除合同。而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恢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罪名, 复到合同成立之前的状态,所以甲有权请求乙返还价 考生在备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包容犯的情形: 款。答案选 ACD。 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或者强迫妇女 28.【答案】 BCD 卖淫的,只定拐卖妇女罪,包容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 【解析】 根据商标法以及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 (2)结果加重犯:拐卖妇女、儿童中,致使被拐卖的妇 存在着以下几种商标侵权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 女、儿童重伤、死亡,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故意的,属 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近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 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 26.【答案】 ABCD 用权的商品的;(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 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 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 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 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 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 市场的;(6)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 历资料。故 ABCD正确。 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 【特别说明】《民法典》规定了九种过错推定责 品装潢使用,误导大众的;(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 任:(1)第1201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 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 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 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8)将 害;(2)第1222 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 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 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 (3)第1242条:非法占有的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时, 关公众产生误认的;(9)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注册的 所有人、管理人与非法占有人之间的连带责任; 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 (4)第1248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5)第 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 1252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本身原因倒 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B项属于第一种情况。C项 塌、塌陷致人损害;(6)第125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 属于第二种情况。D项属于第五种情况,即反向假 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 冒。故答案选 BCD。A项属于将注册商标用于不同 (7)第1255 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致人损 种类的商品,不构成侵权。1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29.【答案】 ABCD 罪为前提,如犯罪人死亡、超过时效期间、赦免。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 (2分) 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胎 (4)转移处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 儿)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由被继承人的继 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分) 承人继承。在本题中,胎儿死于腹中,所以胎儿的继 【点评】 在刑法中大量使用着“刑事责任”这一 承份额应由被继承人(胎儿的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概念,理论界在关于刑事责任的定义上也存在着争 甲、乙、丙、丁都是赵某的继承人,而且都是第一顺序 议。一般的观点是将刑事责任作为犯罪的法律后果 继承人,故这笔为该胎儿所保留份额应由甲、乙、丙、 这一意义来理解。例如,《刑法》第14条第2款规定: 丁继承。答案选ABCD。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的意义是,故意 我国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 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所以从这一理解 亡。根据这一规定,尚未出生的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 出发,刑事责任与犯罪是如影随形的,构成犯罪必然 能力,不是合法的民事主体,不能享受民事权利,不能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则有犯罪必然存在刑事责 承担民事义务。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典》 任。所以本题的问题也就转化为构成犯罪会承担哪 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 些不同的法律后果,即构成犯罪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的 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 类型有哪些,也就是如何处理一个犯罪的人?一个构 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最高 成犯罪的人,主要存在两种处理方式,即承担两种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 律后果,一是定罪判刑,另一个是定罪免刑。而在一 的解释(一)》(后简称《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进 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行为人死亡、行为人是享有外交 一步明确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没有保 特权,这些人构成犯罪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也比较 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特殊,比如消灭处理(作无罪处理,不负刑事责任)、 30.【答案】 ABD 转移处理(通过外交途径来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 【解析】 在甲与影楼的约定中,影楼为甲免费拍 律后果)。 摄艺术照,而影楼获得的相应权利是只能将甲的照片 32.【答案】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 用于制作宣传画册,而未被授权可作他用,故影楼的 包括: 行为构成违约。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维护其 (1)掺杂、掺假,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 肖像不受他人侵害为内容的人格权。根据法律规定, 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2分)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 (2)以假充真,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 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整容医院未经甲同 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 意,擅自使用甲的肖像,侵犯了甲的肖像权。隐私是 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2分)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 (3)以次充好,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 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在本题中,整容医院将甲的 质产品的行为。(2分) 照片放在医院的广告中,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披露甲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指以不符合产 个人信息的行为。整容医院的行为仅仅是侵犯了甲 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 的肖像权,并没有侵害甲的隐私权。答案选ABD。 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三、简答题 (2分) 31.【答案】 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 上述四种行为属于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 几种: 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 (1)定罪判刑。人民法院对行为人作定罪宣告, 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 并同时处以一定刑罚。这是解决刑事责任的主要方 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式。(3分) (2分) (2)定罪免刑。人民法院判决行为人有罪,但不 【点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 处以刑罚。如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 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 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刑罚。(3分) 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 (3)刑罚消灭。刑罚消灭是指对特定犯罪人的 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一个重点罪名,考生除 刑罚权因法定事由而归于消灭。刑罚消灭以成立犯 了掌握本题所要求的对于该罪的行为的具体理解以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 外,还应掌握: 征,即非法人组织与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时,考生应 (1)关于罪与非罪。本罪属于数额犯,必须销售 注意以下几点:(1)非法人组织是人合组织体。这是 金额达到5万元才能定罪。“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 不同于法人的组织体。法人必须具有法律要求的诸 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多条件和要素,如设立程序、财产数额等。而非法人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140条规 组织诸如议事程序、组织设置等事项,大多由其成员 定的销售金额的3倍(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 自己规定。(2)非法人组织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 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这里只要求独立支配该财产即可,并不要求该财产由 (2)所涉及的法条竞合关系。生产、销售《刑法》 其独立享有,也不要求非法人的财产与其成员的财产 第141条至第148 条所列特定伪劣商品,不构成各该 截然分开。(3)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 条所列的特定犯罪,但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应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以第140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生 和民事行为能力不同。(4)非法人组织不能独立承 产、销售第140条至第 148条所列特定伪劣商品,构 担民事责任。当非法人组织不能清偿债务时,应由该 成各该条所列的特定犯罪,同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 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开办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上的,即同时构成第141 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5)非法人组织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并且在对外从事 的,应遵循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 民事活动时必须以组织的名义进行,若以成员个人的 定定罪处罚。 名义对外进行活动,其行为则不为非法人组织的行 (3)共犯问题。知道或者可能知道他人实施生 为。(6)必须有自己目的的社会组织体。(7)应设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 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我国的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 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 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义务的,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 构等。 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论处。考生注 34.【答案】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 意本条规定属于“注意规定”,其目的只是提示司法工 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 作人员注意,以免忽略,也就是说即使没有这样的规 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 定,司法人员也应这么处理。 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 (4)罪数问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 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分)地役权和相 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 邻关系的区别是: 照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1)法律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 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 物权;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体现的是 数罪并罚。 所有权的扩张或限制。(2分) 33.【答案】 非法人组织,亦称非法人团体,是 (2)发生依据不同。地役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 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产生;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 的组织。(2分) (2分) 非法人组织应具备的要件包括: (3)内容不同。地役权是当事人超出相邻关系 (1)须为有自己目的的社会组织体。(2分) 限度而设定的权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相邻关系 (2)须有自己的名称。(2分) 是对相邻各方权利义务的最小限度的调节,通常是无 (3)须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者经费。(2分) 偿的。(2分) (4)应设有代表人或者管理人。(2分) (4)前提条件不同。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 【点评】 民法关于民事主体的理论是一个从承 条件;相邻关系则以此为条件。(2分) 认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发展过程。比如 1804年 【点评】 本题考查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 《法国民法典》只承认自然人能成为民事主体,而到 《民法典》第374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 1900年《德国民法典》确立了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法 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 律制度。对于非法人组织来说,也经历了一个从不承 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要 认其民事主体地位到普遍认同其民事主体地位的过 注意:(1)地役权设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地役权自 程。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 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即债权行为直接产生物权效 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在理解非法人组织的特 力;(2)正确理解“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假设甲、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甲是地役权权利人,即需 上百种犯罪,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事实并不完全相 役地权利人,乙是地役权义务人,即供役地权利人。 同。根据刑法分则,有些犯罪的构成事实包括了实害 如果甲转让需役地给丙,则丙之地役权未经登记是可 结果的产生,有些犯罪的构成事实要求行为造成某种 以对抗乙的,即可以向乙主张地役权;如果乙转让供 严重后果的危险,而有些只包括了某种犯罪行为的实 役地于善意第三人丁,则甲之地役权非经登记不可以 施。既然认定犯罪既遂主要看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 对抗丁。总的来说就是,需役地转让,地役权不受影 罪构成事实是否全部实现,而刑法分则对于各个犯罪 响;供役地转让,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的犯罪构成事实又有着不同的规定,于是我们可以将 四、论述题 犯罪的既遂形态分为三种类型:(1)实害犯,行为必 35.【答案】(1)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 须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是犯罪的既遂;(2)危险 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 犯,行为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 的事实。(2分) 罪的既遂;(3)行为犯,只要实行了某种犯罪行为,就 (2)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犯罪既遂的实质标 是该罪的既遂。本道题的论述思路就是,先探寻犯罪 准是对客体造成实际损害。(1分)犯罪既遂的形式 既遂到底是什么,即它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然后按照 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完整实现了分则各条规定的基 所得出的关于犯罪既遂的概念,再去剖析犯罪既遂所 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1分)犯罪既遂实质标准 具有的类型。 和形式标准往往是一致的。(1分)一致的原因在于 关于犯罪的停止形态,考生应注意几个问题: 立法者在设置基本的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刑时,通常是 (1)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包括犯罪既遂、犯罪未遂、 按照犯罪客体遭到的实际侵害来设置基本的犯罪构 犯罪中止、犯罪预备,而故意犯罪的特殊形态,即犯罪 成及其法定刑的。(1分) 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预备, (3)关于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在理论上有如下 考生应注意文字上的差别会导致相关概念内涵和外 三种主张:①结果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 延的不同;(2)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 实施犯罪行为并造成了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1 犯罪中。 分)②目的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 36.【答案】(1)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情事 实施犯罪行为并实现其犯罪目的的形态。(1分) 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 ③构成要件齐备说。该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 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致使合同的 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 基础丧失或者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 形态。因此,犯罪既遂与否的标准在于犯罪行为是否 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允许变更或者解除合 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1分) 同的原则。(2分) (4)现在的通说采取构成要件齐备说,即主要根 (2)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包括: 据刑法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来认定既遂。(1分)在 第一,有情事变更的事实,即作为合同成立基础 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中,概括起来有三种既遂形态。 或者环境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结果犯,即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危害后果,才是 第二,情事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 该罪的既遂。(1分)二是危险犯,即只要行为足以造 之前。 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的既遂。(1 第三,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情 分)三是行为犯,即只要实行完毕了某种犯罪的实行 事变更是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客观情况引起的。 行为,就是该罪的既遂。(1分)成立行为犯、危险犯 第四,情事变更的事由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的既遂,往往不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者造成特定 第五,情事变更使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或者 的危害结果为必要。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0分) 造成特定后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 (3)情事变更不同于商业风险。商业风险属于 (2分) 从事商业活动所固有的风险,对商业风险,法律推定 【点评】 本题要求论述犯罪既遂。那么何为犯 当事人有所预见,能预见,而且商业风险带给当事人 罪既遂?根据不同的标准会产生不同的犯罪既遂概 的损失,从法律的观点看可归责于当事人。(2分) 念。现在关于犯罪既遂标准的通说是“构成要件(齐 (4)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果体现在情事变更发 备)说”,即犯罪既遂就是指行为完全实现了刑法分则 生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1分) 所规定的全部的犯罪构成事实。而刑法分则规定了 【点评】 在理解情事变更原则时,我们可以将答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1 案中关于其适用条件概括为五点:客观条件、时间条 行为仅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并不构成犯 件、责任条件、主观条件、结果条件。《民法典》对情事 罪,而包庇罪的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所以本条属于 变更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 法律拟制,是包庇罪的扩大化。当然,如果通风报信 五、案例分析题 的是强迫卖淫等犯罪行为,那么本条即属于注意 37.【答案】(1)甲构成组织卖淫罪。乙构成 规定。 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 (2)卖淫者或者嫖娼者本身可能构成的犯罪有 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甲 两罪,即传播性病罪和强奸罪。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 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并且负责管理,且收取一定的 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在认 嫖资,其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根据 定传播性病罪时必须注意:①如果没有实施卖淫嫖 娼行为,而是通过其他性行为(如通奸)传播性病的, 《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 送人员的行为属于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因此本题中 不构成本罪。②本罪主观方面要求“明知”,但并不 乙为甲招募女性卖淫的行为应单独成立协助组织卖 要求行为人有故意传播性病的目的,即使行为人明知 淫罪,而不适用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不能以组织卖 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在卖淫嫖娼时采取一定避免措 淫罪的共犯处罚。(10分) 施,也应认为具有本罪的主观条件。③如果明知自 (2)丙与初中女生进行性交易的行为构成强奸 己患有严重性病,意图通过卖淫、嫖娼行为使对方染 罪(原答案为嫖宿幼女罪)。丙明知丁是未满14周岁 上严重性病,进而达到伤害他人的目的的,定故意伤 的幼女,还与之发生性关系,成立强奸罪,且强奸幼 害罪。《刑法修正案(九)》删除嫖宿幼女罪,与幼女 女,从重处罚。(3分)丙与丁在身患梅毒的情形下进 发生性关系的,成立强奸罪。 行嫖娼、卖淫活动,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要看他们在 38.【答案】(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 嫖娼或者卖淫时是否明知自己患有梅毒。(2分)如 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理由如下:夫妻共同债务 果丙或丁在进行嫖娼、卖淫时,明知自己患有梅毒,则 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 构成传播性病罪,对丙的行为要按照强奸罪和传播性 所负的债务。在本题中,张某借款是为了为其丈夫王 病罪分别定罪,数罪并罚,对丁按照传播性病罪定罪 某治病,属于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发 处罚;如果丙或丁事先不知道自己患有梅毒,则不构 生于两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属于夫妻共同债 成传播性病罪。(5分) 务。(5分) 【点评】(1)本小题答案须包括对甲、乙的定罪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结论、构成组织卖淫罪的原因、不构成共犯的原因以 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一般保证 及对甲、乙两人的处罚。应特别注意的是,《刑法修正 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方式 案(八)》对刑法第 358条第3款作了修改,明确规定 作出约定,故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3分)依据《民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行为也属于协助组 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 织卖淫的行为,因此本题中乙为甲招募女性卖淫的行 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为应单独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而不适用总则关于共 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故保 犯的规定,不能以组织卖淫罪的共犯处罚。除此之 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即包括3万元主债务及利息、违 外,考生在复习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时还应注意: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2分) ①两罪的对象,即“他人”,包括男性在内。所谓“卖 (3)王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所做的关于偿还 淫”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性服务,内容包括为同性 欠款的约定在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即对王某和张某有 提供性服务。②数罪并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并 效;(3分)但对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 (2分) 罚的规定处罚。③组织卖淫的过程中,强迫被组织 (4)孙某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分)依据《民 者卖淫的,只需定组织卖淫罪即可;但如果被强迫者 法典》的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 和被组织者不具有同一性,则数罪并罚。④《刑法》 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未要求保 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案 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 中,孙某与赵某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孙某仅在6个 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 月内(即 2007年11月17日之前)承担保证责任,而 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为卖淫、嫖娼 赵某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时已经超过6个月的保2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证期间。(3分) 连带债务不因两人离婚时的债务分割协议而免除,如 【点评】(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 果王某清偿了债务,可依照该协议向张某追偿。 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认为以下几种情形均 (4)在保证中,涉及三个重要的期间:①主债权 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 诉讼时效。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主债务履行 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 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则保 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 证人可以援引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而免责。②保证 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 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保证期间内若债权 (2)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人未对债务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一般保证)或者债 采用何种保证的方式,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 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③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一 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旦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一般保证)或者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 (连带责任保证),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告终”,保证期 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间不再计算,从而迎来了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3 (3)关于夫妻双方离婚时就夫妻共同债务的偿 年)。如果保证债务的时效届满,则保证人取得时效 还达成的协议的效力问题,学界普遍认为该协议如果 抗辩而免责。可以说这三个期间,对保证人来说都是 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只具有内部效力,即对夫妻双 一次免责的机会。在本题中,由于债权人在主债务届 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效力不及于债权人。凡被确定为 满之日起6个月内(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 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 证责任,保证人免责。 任。所以在本案中,王某、张某二人对赵某所承担的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3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利义务的特点上的不同。 5.【答案】 A 1.【答案】 B 【解析】 关于法的效力原则,本书总结如下: 【解析】 法的要素有三种:(1)法律规则,是采 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 (1)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①宪 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2)法律原则, 法至上原则;②法律高于法规原则;③行政法规高于 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 规章原则;④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 性原理和原则;(3)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 (2)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①全 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 国性法律优先原则;②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③新法 畴。答案选B。(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内容及其比 优先于旧法(故答案选A);④实体法优先于程序法; 较是十分重要的考点,希望考生多加注意。) 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 2.【答案】 B 区域内的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的规章。 【解析】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既有联系又有区 (3)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 别。两大法系一致的地方在于它们都属于资本主义 则: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 法,两者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 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②地方性法规与部 想和基本原则方面都是一致的。两大法系的经济基 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 础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阶级本质是为了维护资本 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 主义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指导思想都是资本主义的 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 民主和人权,基本原则上都是天赋人权、分权制衡等。 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 这点考生应注意,不要总是在记两大法系的区别,而 委会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 忽视了它们的相同点。所以答案选 B。至于两者的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区别主要体现在:(1)法律渊源不同。(2)法律分类 ④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 不同。(3)法典编纂不同。(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 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此处内容很 式不同。 多,也是法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点,希望 3.【答案】 C 考生好好记忆。 【解析】 法的一般分类是指世界上所有国家都 6.【答案】C 可以适用的法的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1)成 【解析】 法律关系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 文法和不成文法: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 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 对法进行的分类。(2)实体法和程序法:以法律规定 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 内容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3)根本法和普通法: 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 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关系 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4)一般法和特别法:这是以 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 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答案选C。 对象。答案选C。 4.【答案】 B 7.【答案】 D 【解析】 在区别道德与法律时,首先应注意道德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 与法律的产生方式是不同的。法律一般是通过特定 规范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根据解释的主体和效力 的机构、程序、方式而形成,依赖团体公共权力而实 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 现。而道德是自发的,是根据人的自然生活而逐渐产 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也称学理解 生的。也就是说团体公共权力出现后,才有法律的出 释、无权解释。答案选D。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可 现,而道德不一定通过专门的公共机关和个人来制 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法律解释的方 定。所以在时间上道德早于法律,道德具有先在性, 法大体包括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 是法律产生、形成、发展运作和实现的基础。答案选 解释。 B。除了产生方式不同之外,考生还应理解道德与法 8.【答案】 A 律在表现形式、实现方式、调整范围、评价的尺度、权 【解析】 法律推理可以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2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理,其中实质推理又叫辩证推理。形式推理可分为演 权力;(2)提案权;(3)领导权;(4)管理权;(5)任 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 免权;(6)行政区域的划分权;(7)紧急状态决定权; 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出关于特殊性的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知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推理 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答案选C。A、D项为全国人 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 大常委会的职权,B为全国人大的职权。 理,它是指当作为推理的前提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在这里考生应特别注意区分国务院和全国人大 的相互矛盾的命题,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 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国家 的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本题中法院审理所使用的 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的编制权和执行权属于国务院, 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演绎推理。在这一推理过 审查权和批准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国 程中,法院首先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 务院组成人员的任免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 提),即《刑法》第252 条关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规定; 务院有权任免其他的一些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 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 包括组成部门的副部长、副主任,国务院直属机构、办 事实(小前提),即甲实施了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行 事机构的负责人,比如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国务院法 为,且情节严重;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 制办主任等。(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 (结论),即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10个月。这属于典 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决 型的演绎推理,或者说三段论推理,故答案选A。 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9.【答案】 A (4)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解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机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国务院授 关体系,也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人民团体或群众自 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乡、民族乡、镇的 治组织。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 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 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它在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行政区域的变更全部 我国民主参政体系下居于重要地位,已经成为我国的 由国务院审批。考生应注意该知识点的背诵方法。 政治特色,在国家政治运转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 13.【答案】 B 用。故答案选 A。 【解析】《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 10.【答案】 D 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 【解析】 此题为送分题。我国《宪法》第6条第 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 2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 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 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 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 所以 D项正确。 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答案 11.【答案】 C 选B。考生还应注意,除此之外在我国还存在着一种 【解析】 在我国,对选举制度的保障主要有物 法规制定后需要报批才能生效的情况,即设区的市及 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其中物质保障体现为《选举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 法》第 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 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 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经省、自治区的人民 开支。”这体现了我国选举制度的物质保障。因此 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实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 C项正确。而选举制度的法律保障体现在:《选举 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法》对贿选进行了特别界定;并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14.【答案】 A 措施,在原有的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之外,增加了 【解析】 我国国家机关实行工作责任制,包括集 行政处罚的规定。 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集体负责制,是指国家 12.【答案】C 机关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时,依少数服从多 【解析】 国务院的职权也就是国家的最高行政 数的原则,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最终责任由集体承 权,《宪法》第89 条规定了国务院行使的18项职权, 担。个人负责制是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首长 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法规制定权,包 个人作出最终决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种领导体 括制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 制。在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5 都实行集体负责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实行个人 值得考生注意的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负责制。答案选 A。 制度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有许多中国法制史的“第 15.【答案】 C 一次”。为便于考生应考,本书特别总结了这时期的 【解析】 在秦朝,皇帝掌握着最高司法审判权, 许多“第一次”:(1)《曹魏律》中“八议”入律; 重大案件往往由皇帝亲自审判和裁决。廷尉是秦朝 (2)《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法律制度; 的中央司法审判官员。廷尉的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审 (3)《北魏律》《陈律》正式规定了“官当”制度; 理由皇帝下令审理的案件,二是审理地方移送的重大 (4)《北齐律》首创《名例篇》的法典篇目,确立“重罪 和疑难案件。C项正确。司法机关是中国法制史考 十条”,为后世之“十恶”所本;(5)西魏编订的《大统 试中的一个重点,考生应做一梳理,掌握各朝各代中 式》是历史上最早以“式”为形式的法典;(6)北齐始 央司法机关的变迁。 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作为中央司法机关;(7)北魏始 16.【答案】 B 定制以死、流、徒、鞭、杖为五刑,初步形成了以劳役刑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就是 为中心的五刑体系。 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其中很重要的一点体现就 19.【答案】C 是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 【解析】 唐律中把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称为 力。答案选B。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是中国近代的 “共犯罪”。其中心环节是对共犯罪区分首犯和从犯: 宪法性文件所主要涉及的两种政体形式,在不同的宪 “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造意是指“倡首先 法性文件中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这也是考试的一个重 言”的行为,造意者为首犯,随从者是从犯,其罪减首 点。为方便考生应考,本书特别总结如下:《中华民国 犯一等。但是在家庭成员的共同犯罪中,不论谁是 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确立的政体是总统制;《中华民国 “造意者”,均以尊长为首犯;在职官参与的共同犯罪 临时约法》确立的政体是责任内阁制;“天坛宪草”继 中,不论谁是“造意者”,以长官为首犯。可见唐代的 续肯定责任内阁制,行政权力实际由总理和各部部长 共犯原则体现了家族主义对刑法的影响,浸透了礼教 行使,总统处于虚权的地位;“袁记约法”完全否定和 和宗法观念。答案选C。 取消了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独裁的政治体制,赋予 20.【答案】 D 总统形同专制帝王一样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1923 【解析】 保安处分,是由国家刑事法律所规定 年“贿选宪法”表面上仍然肯定内阁制和议会制,但其 的,对实施了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的无责任能力人、 本质上是军阀政治制度的法律化;1947年《中华民国 限制责任能力人以及法律上认定的有相当社会危险 宪法》形式上采取总统制,但总统的权力受到立法院、 性的有责任能力人等施以刑罚以外的医疗施治、保护 行政院、监察院的制约。 观察等特定措施,以预防和控制犯罪、确保社会平安 17.【答案】 A 和矫治行为者本人的不良人格或病理身心的各类刑 【解析】 宋朝仁宗时期,统治者首先出于京畿地 事制裁制度的总和。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对1928年 区安全考虑,将京城开封诸县划为“重法地”,规定在 《中华民国刑法》进行了修订,公布了“新刑法”,即 “重法地”内犯罪的,加重处罚。随着地方民众反抗的 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新刑法吸收了西方最新的 加剧,重法地的范围逐渐扩展到各个重要的州、府、 刑法理论和立法经验,改“报应主义”为“侧重于防卫 军,其量刑也日益加重。这方面的一系列法律称为 社会主义”,强调“保全和教育机能”,引进保安处分 《重法地法》。神宗熙宁四年,又颁布了《盗贼重法》。 制度。答案选 D。 答案选A。宋朝的刑事立法主要体现在:(1)刑罚制 二、多项选择题 度的发展,即确立折杖法、刺配、凌迟为法定刑罚; 21.【答案】 BCD (2)重法地法,即对某些特定地区的特定犯罪处以重 【解析】 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本质有两个层次 刑的法律制度。 的表述:第一层次,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8.【答案】C 第二层次,法所体现的意志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 【解析】“五服”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确 所决定的。在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第一层次的 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制度。古代服制把亲属分为 本质时,考生需要注意几点,或者说需要避免几个误 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鳃麻。《晋律》第一次将 区:(1)法并不是所有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只是 “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 统治阶级通过一定的程序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 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答案选C。 意志的这部分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也不是统2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个别意志的体 不同角度予以概括,一般说来,最重要的原则包括法 现,而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根本意志的体 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正当程 现。A项认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是法,就是认为法体 序原则。故 ABCD正确。 现了全部统治阶级的意志,因而是错误的。答案 26.【答案】 ABCD 选 BCD。 【解析】 法的作用包括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 22.【答案】 ACD 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分为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 【解析】 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可以将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当今处在社会主义初级 法律规则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其中,在理 阶段的中国,法的社会作用主要体现在:(1)保障和 解义务性规则时要注意几点:(1)义务性规则是指在 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2)保障 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者 和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3)保障和促进社 不做某种行为的规则;(2)义务性规则具有强制性、 会主义民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4)保障和促进 必要性和利他性,义务性规则规定的内容不允许随意 对外交往。(5)保障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 变更或违反;(3)义务性规则可以分为命令性规则和 会。所以答案选 ABCD。 禁止性规则。故B项错误,答案为 ACD。 27.【答案】 ABCD 23.【答案】 ABD 【解析】 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最 【解析】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根据法律创制方 初源于请愿权。《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式和表达形式的不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成文法是 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 集会自由是公民临时集合在公开场所,为了共同的目 法律,也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 的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公民在公 效力,但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是习惯法,在国际 共道路或者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走,表达强烈的政治 法领域中包括国际惯例。不成文法还包括判例法,即 愿望或者要求的自由。示威自由是公民为了显示决 法院通过判决所确定的判例和先例,它不是以条文形 心、力量、情感,聚集在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表达 式出现的法律,因而也是不成文法的主要形式之一。 抗议、声援或其他比较强烈的愿望的自由。集会、游 答案选 ABD。 行、示威具有如下特征:(1)集会、游行、示威是由多 24.【答案】 ACD 个公民所举行的活动。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 【解析】 A项体现了责任法定的原则。责任法 单位依照法律章程举行的集会不属于《集会游行示威 定的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作为一种否定的法律后果应 法》的调整范围;(2)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在露天公 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包括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共场所进行的活动;(3)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 中,当出现违法行为或法定事由的时候,按照事先规 某种意愿的行为,是言论自由的扩展方式。一般的文 定的责任性质、责任范围、责任方式追究行为人的责 化、体育活动不属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范畴。故选项 任。故A项正确。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保障法律上 ABCD都正确。 的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在它们受到阻碍,从而 28.【答案】 BCD 使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适当的救济 【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三大诉 (救济功能),使对侵害发生有责任的人承担责任(惩 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享有以下职权:(1)依照法 罚功能),消除侵害并尽量减少未来发生侵害(预防功 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 能)的可能性。C项正确。法律责任是可以通过责任 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主体的自觉履行来实现的。比如违约责任,违约一方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 就可以通过自觉履行违约责任来实现自己对于违约 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 责任的承担,而不需要通过法院来强制违约方承担责 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 任。D项正确。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为过错原则 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和无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在认定行为人是否应当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8)法律 承担法律责任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为 规定的其他职权。故答案选 BCD。死刑除依法由最 前提。故B项错误,答案选ACD。 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 25.【答案】 ABCD 准。故A选项错误。 【解析】 此题为送分题。法治基本原则可以从 29.【答案】 ABCD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7 【解析】 清王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 们所自愿遵守,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二是 巩固辽阔的边疆,以理藩院作为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 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备 机构,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辖。清政府除 考时应从宏观上掌握大的框架,从微观上掌握每个框 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以外,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 架下的具体知识点。 于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西 32.【答案】 我国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如下: 宁青海番夷成例》《钦定西藏章程》《回疆则例》《苗汉 (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杂居章程》《湘苗事宜》《西宁番子治罪条例》《西藏禁 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3分) 约十二事》等。答案选ABCD。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对于其他 30.【答案】 ABD 法律的最高效力表现在: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解析】 唐律“十恶”中的“不孝”包括以下几种 或立法基础;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 情况:(1)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2)告发 效。宪法对于人和组织的最高效力体现在:宪法是一 或咒骂祖父母、父母;(3)居父母丧,身自嫁娶或服丧 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 伪礼;(4)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或诈称祖父母、 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4分) 父母死。答案选ABD。在这里考生应将此与“十恶” (3)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 中的其他罪行相区别,比如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 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复杂和严格。(3分) 伯叔父母等尊长的为“恶逆”;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 【点评】 宪法是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 释服从吉、改嫁的为“不义”。还应注意“十恶”与唐 本法。若谈及“宪法的特征”,应该有三个方面的 朝其他的法律制度的关系:(1)唐律规定,犯“十恶” 含义: 的贵族官员不适用“八议”的规定;(2)犯谋反、谋大 (1)宪法虽是根本法,但也是法。所以宪法具有 逆、谋叛的,不适用“同居相隐不为罪”的规定。 普通法律共同的特征,比如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 三、简答题 强制性等。(2)宪法作为根本法,与普通法律存在区 31.【答案】(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 别,这就是宪法的形式特征,包括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有规范性。(2分) 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与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 (3)宪法的实质特征,即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家意志性和普遍性。(2分) 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各种政治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 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所以考生一定要区分宪 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2分) 法在这三个方面的特征。本题问的是“宪法作为根本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 法的特征”,也就是宪法与普通法的区别,即宪法的形 有国家强制性。(2分) 式特征。 (5)法具有程序性。无论立法、执法、还是司法, 33.【答案】(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 都有相应的法律程序。法律程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 行政事务,以使行政与司法分立;改省提刑按察使司 重要手段。(2分) 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及司法监督。(4分) 【点评】 本题要求简述法的基本特征,属于比较 (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 基本的题型,要求考生能对基础知识予以熟记。本题 关。在地方设立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 答案是从法的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和义 厅,形成新的司法系统。(3分) 务的一致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来概括法的基本特 (3)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 征的。本书编者认为,考生除了掌握这些关于法的基 检察厅。(3分) 本特征的框架和总体表述之外,还需要对每一个基本 【点评】 本题运用考试分析原文解答即可。清 特征的具体内容有所理解。比如在法的国家强制性 末法律制度是考试的重点章节,考生应予以特别关 这一基本特征中,就需要考生明确以下几个具体知识 注。本题主要聚焦于司法组织体制的改革,即司法机 点:(1)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 关的调整。其实除了司法机关的改革之外,清末的司 施的社会力量。(2)法不同于其他的社会规范,它具 法制度在审判诉讼制度上也进行了很大的改革,比如 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国家强制力是法律 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度,初步规定了法官及 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3)法律需要由国家强制力 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保证实施,有两个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 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等。2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四、分析论述题 的制约,现阶段是不完善的,但其又是一个发展的过 34.【答案】(1)甲的观点主要涉及科技发展 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 对法的影响问题。如果说科学是基于实验基础上发 逐步完善的过程,这是其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发展 现因果关系的一种系统努力,那么因科学发展而引发 规律。(2)在引进西方民主经验时,必须考虑国情, 的对社会生活某一方面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解和把握 防止西方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乘虚而入。 就常常会对法律制度以及通过这一制度完成的责任 (3)在增强民主参与意识的同时必须增强法治意识, 分配产生重大影响。(5分) 让社会在稳定的环境中实现民主政治。 (2)乙的观点主要涉及法治和人权保障问题。 36.【答案】(1)联名提出罢免请求的选民人 法治和人权保障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 数合法。(2分)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对县级人大代 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程序正当原则。(5分) 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 (3)丙的观点主要涉及法律制定、法律实施和法 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3分)本案联名选民中有51 律监督问题。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建立完备而良善的 人属于刘某所在选区的选民,人数已经达到法定要 法律体系、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高素质的法律 求。(2分) 执业队伍以及人民群众较高的民主法治意识。 (2)县人大常委会罢免刘某代表职务的做法存 (5分) 在两个错误。第一,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罢免县级人 【点评】 本题的主题是“如何推进中国的法治 大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本案中,县 建设”“法治的条件或要素是什么”。题中,甲的观点 人大常委会未经刘某所在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即 主要涉及法治与科技,乙的观点主要涉及法治与法律 罢免刘某代表职务,是错误的。(4分)第二,根据选 意识、文化素养,丙的观点主要涉及法治与法制。考 举法的规定,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 生在掌握核心观点之后,可结合题目材料,以及考试 出申辩意见,也可以出面提出申辩意见。本案中,县 分析法理学第十三章的有关知识点,联系实际,予以 人大常委会未给予刘某申辩机会,是错误的。(4分) 回答。 【点评】 本题考查了人民代表选举的组织和程 35.【答案】(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 序中关于罢免人大代表的程序规定。为了方便考生 治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 应考,本书特别总结了选举法中关于罢免人大代表的 认和保障。(3分) 有关规定。 (2)从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来看,社会主义民 (1)直接选举的情形。在罢免乡级人大代表时, 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前提和基础。(3分) 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在罢免县级人大代表时, (3)从民主作为一种公共决策方法和机制来看, 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 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制的质量。(3分) 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罢免要求。罢免应当写明罢免 (4)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 理由。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经原选区 (3分) 全体选民的过半数通过。 (5)社会主义民主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发展方 (2)间接选举的情形。县以上各级人大举行会 面也有重大作用。(3分)(请联系我国实际展开 议时,主席团或1/10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可向本级人 论述。) 大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举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罢免案; 【点评】 本题考查了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 在人大闭会期间,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 法治的关系。总的来讲,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 常委会1/5以上组成人员,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 治的前提,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本 级人大选举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罢免案。罢免应当写 题主要要求考生联系实际分析“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 明罢免理由。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的表决方式。罢 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考生可以从社会主义民主 免案经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人大闭会期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价值基础、权威性和合 间,须经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性来源、力量源泉以及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着法的创 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制的质量、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等诸 备案、公告。 多方面加以论述分析。 37.【答案】(1)平等不仅是我国公民的一项 在理解当今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实际时,考生 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3 必须注意:(1)当今我国民主和法治建设受许多条件 分)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 (2)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 权,反对歧视;(5)从基本权利和公民其他权利的关 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 系的角度来看,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的一项 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政治、社会、经济和文 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受教 化等一切领域内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 育权平等而具体化;(6)平等权反对差别对待,但若 规定的义务,即守法上的平等。(3分) 有进行差别对待的合理理由则除外,即平等权不仅包 (3)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 括形式上的平等,也包括实质上的平等,如民族平等、 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 男女平等和对特定主体的保护等。 分子逍遥法外,即司法上的平等。(3分) 38.【答案】(1)①“化外人”即外国人。依照 (4)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 唐律关于“化外人”相犯的规定,同一国家侨民在中国 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 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 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即反对特权。 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则按照唐律处 (3分) 理,实行属地主义原则。②唐律的这一规定体现了 (5)从性质上讲,我国宪法确定的平等权是适用 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维护了唐朝的 法律和司法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的平等。(3分) 司法主权,也照顾了其他国家的法律习惯。 【点评】 本题考查了平等权。平等权是公民基 (2)“疏议”是对律文的解释,与律文具有同等的 本权利的第一权。考生在掌握公民的平等权时,应注 法律效力。唐律的本条“疏议”既具体解释了“化外 意以下几点:(1)平等权在宪法上的经典表述是“中 人”的概念,明确了律文适用的对象;又对律条所规定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既 的“化外人”有犯的两种情形作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在于阐明律意,以便于准确地适用律文。 (2)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 【点评】 法硕的综合课考试中,唐朝的法律制度 地位平等;(3)平等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然也是 是重中之重,历年来考查率高达80同学们在备战 国家的基本义务,国家的基本义务主要体现在:国家 的时候注意加强对于唐朝法律制度的复习,对于明、 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和合法 清两朝的特色制度如明朝锦衣卫、清朝秋审制度也要 权利,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平等予以追究;(4)平等 注意把握。元朝的监察制度非常有特色,考生也要注 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反对特 意相关内容的记忆。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两方面来考虑。本题中,甲对其岳父的死亡已经意识 1.【答案】 A 到,并且并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治措施,而是放任 【解析】 我国刑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与教育相 他的死亡,故应当是间接故意的犯罪行为。答案 结合的手段,改造罪犯,教育罪犯,预防犯罪。其中预 为C。 防犯罪分为:(1)特殊预防:通过刑罚适用,防止犯罪 4.【答案】 A 人重新犯罪。(2)一般预防: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 【解析】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罚,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故选A。 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 2.【答案】 C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而附条 【解析】 所谓正当防卫,根据刑法规定,是指为 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对于犯罪分子进行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假释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 (1)对象条件: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 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 罪分子。 卫,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的行为并不是针对不法侵 (2)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害人而是针对无辜的第三人,故不是正当防卫,A项 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 (3)限度条件:有期徒刑犯被假释,实际执行的 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无期徒刑犯被假释,实 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 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但是经过最高人民法 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侵害他人生命来 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的限制。 保护自己生命,并不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不符合 (4)禁止条件:①累犯不得假释;②因故意杀 紧急避险的构成,B项错误。所谓过失犯罪,根据法 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 律规定,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 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 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本题中行为人 注意:第一,1997年10月1日以前犯罪,1997年 故意进行杀人行为,所以不存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 10月1日以后仍在服刑的累犯以及因杀人、抢劫、强 件,D项错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 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 刑、无期徒刑的,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仍然可以假 的,是故意犯罪。行为人虽然受到了他人胁迫,但是 释;第二,原判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仍然是出于自己的独立行为完成了杀人行为,符合故 暴力性犯罪,减刑后减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仍不 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故选C。但是可以考虑其被 适用假释;第三,对于一人犯数罪的,只要一罪属于暴 胁迫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力性犯罪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答案】C 的,则不可假释,如果是数罪并罚后累计为10年以上 【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则不可假释。 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特殊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 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 院批准,可以不受程序限制。本题中 BCD项的说法 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 都是错误的,故选 A。 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 5.【答案】 B 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 【解析】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 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 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为境外窃 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 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本题中 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 甲的行为已经符合上述构成,故选B。考生一定要注 度。判定犯罪主观方面需要从意志因素和意识因素 意,成立间谍罪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间谍组织或其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1 代理人,否则不可能成立间谍罪。在本案中,由于甲 被害人有没有将财产自愿交给行为人的行为。实践 并不知道间谍的身份,故不成立间谍罪。故意泄露国 中的调包行为都被认定为盗窃罪,丙趁人不备调包黄 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 金,柜员并没有将财产自愿交给丙的意愿。借打电话 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 的行为中被害人也只是将电话借给行为人使用,并没 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区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有将其交给对方的意愿。CD项不选。而B项中的盗 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窃信用卡后使用的行为是盗窃行为的后续行为,仍然 罪的区别在于是不是为“境外”。本题中,女间谍是某 以盗窃罪论处。故选A。 外国人,甲对此也明知,因此甲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 9.【答案】C 国家秘密罪而非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甲对自己泄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 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持故意的主观心态,因此不成立过 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 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犯。对于教唆犯,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 6.【答案】 D 用来认定是否主犯,实践中的教唆犯多为主犯,但并 【解析】 时效延长包括两种情形: 不一定都是主犯,故 A项错误。关于首要分子,首要 (1)已经立案或受理而逃避侦查与审判的,同时 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已经立案或受理,②逃避侦查 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 或者审判。(2)被害人在追诉时效内已经提出控告, 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主犯与 司法机关未予立案的,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被 首要分子的关系: 害人在追诉期限内向公检法机关提出了控告。②司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 法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本题中的情况属于司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法机关应当立案而未予立案的情形,故不受追诉时效 (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聚众犯 的限制,选D。 罪中有不是共犯的情况)。故答案选C。 7.【答案】 C 10.【答案】 AD(原答案为D) 【解析】 我国《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几种犯罪行为的转化以 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 及吸收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对强迫卖淫罪进行 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 了修改。根据最新的刑法规定,强迫他人卖淫,并有 的共犯论处。”本题中与走私犯事先通谋的行为构成 强奸行为的,数罪并罚,A项当选。对于 B项的非法 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故答案为C。如果 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转化为故意伤害 甲事前没有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通谋, 罪、故意杀人罪。本题中的行为是使用暴力致使被害 事后为其提供账户转移走私所得的,应当认定为洗钱 人伤残,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C项中丙的行为构成 罪。如果甲事前没有与犯罪人通谋,犯罪人所犯罪行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袭警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 不属于洗钱罪的七种上游犯罪之一,甲事后为其提供 罚,不数罪并罚。D项制造伪劣产品罪的行为并不包 账户转移赃款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包 括后续的妨碍公务行为,妨碍公务的行为单独以妨碍 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 公务罪论处,应数罪并罚,故选D。对转化犯、结果加 行为。 重犯、想象竞合犯以及数罪并罚的知识一定要多加 【特别说明】 B项洗钱罪,这是《刑法修正案 总结。 (十一)》中修改的较为重要的内容,这次修改将实施 【特别说明】 A项中涉及强奸的问题,考生需注 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行为明确为犯罪。当行 意,《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为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 为人实施上游犯罪行为并且有“自洗钱”行为的,应以 保护力度,修改了奸淫幼女型的强奸罪:对“在公共场 洗钱罪和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完善了洗钱罪的行为 所当众”“奸淫幼女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 方式界定,增加地下钱庄通过“支付”结算方式、跨境 造成幼女伤害的”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 转移资产的方式洗钱等内容,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新增 惩治洗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充足的 一个罪名“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即对已满14 法律保障。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 8.【答案】 A 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 【解析】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一个显著区别在于 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3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责任。C项中有涉及与警察发生冲突的情形,为了进 15.【答案】 C 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惩治,《刑法修正案(十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 一)》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 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为规定为袭警罪。同时,针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 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 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暴力袭警行为,规定了更重 供者知道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对于损害的扩 的法定刑。 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的情况 11.【答案】 A 即属于这种情形,所以答案为C。 【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取决于一方、 16.【答案】 A 双方还是多方的意思表示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解析】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 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 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 支付报酬的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所以答案为 A。 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典型的单方民事法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 律行为包括订立遗嘱、抛弃所有权、无权代理的追认 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 等行为。本题中A项的遗赠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中 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无名 的典型,仅需要一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故 A 合同是“有名合同”的对称,即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 项正确。B项的租赁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名称的合同。 是典型的双方法律行为。C项的宽恕行为是指被虐 【特别说明】《民法典》已将“居间合同”的名称 待或被遗弃的被继承人对有虐待或遗弃行为的继承 修改为“中介合同”。真题中所有涉及“居间合同”的 人的宽恕表示,属于准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民事法律 题目,都是“中介合同”。 行为。而D项的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 17.【答案】C 12.【答案】 D 【解析】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不以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 登记为设立要件,但是以登记作为对抗要件,故A项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以其出资限额为限承担清偿责 错误。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也不需要登记,故B项也 任。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 不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签订时 伙人二者的显著区别。《合伙企业法》第 77 条规定: 设立,故D项也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以登记作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 为设立要件,故答案为C项。 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选D。 18.【答案】 D 13.【答案】 C 【解析】《民法典》第456条规定:“同一动产上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图书馆、档案馆、纪念 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 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 权人优先受偿。”因此留置权人丁对该车享有第一顺 制本馆收藏的作品的行为以及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 位优先受偿权,D项正确。 而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了的作品的行为属于 19.【答案】 B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使用方式,不构成侵犯著作权。故 【解析】 占有物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 AB项不选。D项中的行为并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而C 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项的行为属于制作出售伪造他人署名的作品,属于侵 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碍造成损害的,占有人 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请求权,在 14.【答案】 B 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故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 选B。 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特别说明】《民法典》第 462条规定:“占有的 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 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 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 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 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 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本题中,校外人员 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 马某翻墙进入校园,并不存在着学校管理不善的问 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题,所以应当由第三人马某承担赔偿责任。故选B。 因此,即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B项也是正确的。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3 20.【答案】 D 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 【解析】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肖像使 罚”。至于B项,因为盗窃病人财物致其无钱治病死 用权、肖像利益维护权几个方面。A项中,甲打伤耿 亡,我们认为盗窃行为与病人死亡没有因果关系。刑 某的行为侵害的是耿某的健康权。B项中的行为侵 法中的因果关系必须具有必然性,即因果关系一般表 犯的是已故死者的权益,但该权益并不是肖像权,肖 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 像权作为人身权的一种,其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 引起与被引起关系。这是因果关系基本的和主要的 力。C项中的行为可能涉及侵犯其他权利的内容,但 表现形式。一般来说,盗窃他人财物并不会引起其因 是以他人形象模仿他人侵犯的并不是他人的肖像权。 无钱治病而死亡,这种情况比较偶然和少见,并不符 D项中将他人的自画像作为杂志封面的行为显然已 合因果关系的必然性特点,于是因为缺乏因果关系, 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使用权,肖像未经本人允许不得 所以行为人并不对病人的死亡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只 擅自使用。故本题答案为D。 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而盗窃罪并不属于14到16 二、多项选择题 周岁的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八种犯罪之一。故 B项 不选。 21.【答案】 AD 【解析】 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体现为两种 【特别说明】 考生需注意,《刑法修正案(十 情况:第一,对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第 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1)对 刑事责任年龄增加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 二,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本题涉及第 二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 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 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 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2)明 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由此,外国人在中国 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将“收容教养”修 领域外犯罪可以适用中国刑法的必要条件包括: 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1)该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和公民犯罪。 23.【答案】 ACD (2)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析】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 (3)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处罚。所以,就本题而 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 言,题目中已经提到了条件1,答案中涉及条件2和条 解。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1)法律认识错 件3,故选AD。 误;(2)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包括假想非 22.【答案】 ACD 罪、假想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 【解析】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 轻重发生误解。B项中,行为人以为嫖宿14周岁的 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幼女不是犯罪,属于假想非罪,这属于法律认识错误。 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 因此B项错误。而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 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是8种具体犯 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客体错 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所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 致人重伤或死亡"并不是指只有犯了故意杀人罪、故 A项中的张三与李四都是人,都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 意伤害罪才负刑事责任,而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 对象。A项属于对象错误,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 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 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 负刑事责任。举例来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于同一构成要件)。至于C项的情形,本书编者认为 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的,虽然不能认定其构成 其也是对象错误,即电脑和假币都是盗窃罪的犯罪对 绑架罪,却可以因为其故意实施杀人行为并造成死亡 象。假币属于违禁品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第 64 后果,而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故 ACD项的情形 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 都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实施了杀人 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 行为并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故都应负刑事责任。 和自行处理”。可见,违禁品的合法持有者只能是国 其中D项的情形是最常考的,司法解释对此有明文规 家,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盗窃假币,侵犯了国 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 家所有权。于是盗窃假币构成盗窃罪,其持有假币行 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 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当然即使不视假币为盗 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 窃罪的犯罪对象,而视其为持有假币罪的犯罪对象,3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属于客体错误,也是事实认识错误的一种,不影响答 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 案的选择。D项属于因果关系错误,即行为没有实际 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 造成预定的结果,但行为人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故 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 答案选ACD。 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该条是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 24.【答案】 AC 规定,即受害人有权向医疗机构,或者血液提供机构 【解析】 受贿罪,主要有三种行为方式:(1)索 要求赔偿,但是最终承担终局的、全部责任的还是血 贿,即主动向他人索要贿赂,有索贿行为即可构成受 液提供机构。答案选BC项。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必 贿罪,而不考虑是否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D项 须具有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 错误。(2)收受他人主动给予的贿赂,须为他人谋取 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 利益。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应理解为国家工作 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 人员许诺为他人谋利,而不要求是实实在在地谋取了 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李某将张某撞 利益。这里的许诺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 伤送进医院,与后来张某因输血而感染丙肝病毒,并 的。所以 A项正确,B项错误。而这里的“利益”既可 不具有因果关系,只有及时切断这种无限的因果关系 以是正当的利益,也包括不正当的利益,故C项正确。 链条,人们的行为才不会受到极大的限制。 (3)斡旋受贿,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 28.【答案】 ACD 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 【解析】《民法典》第673 条规定:“借款人未按 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 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 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注意斡旋受贿中,为他人谋取的 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在本题中,金鑫 只能是不正当的利益。受贿罪是非常重要的罪名,其 公司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致使合同目的不能 具体犯罪构成需熟悉掌握。斡旋受贿的具体构成要 实现,所以银行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 件需明确。 者解除合同,ACD项正确。 25.【答案】 ABCD 29.【答案】 ABD 【解析】 适用缓刑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1)对 【解析】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 象条件,即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利权被授予后,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 的犯罪分子;(2)实质条件,即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 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 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 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3)禁止条件, 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犯罪人具 得的产品,均构成侵权。故 AB项皆是侵犯专利权的 备上述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犯罪主体具有上述条 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请求其停止侵害。而C项中,丙 件,而且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或者已满75 公司并没有生产经营的目的,其发放专利产品是为了 周岁的人,就应当宜告缓刑。缓刑制度在《刑法修正 对其员工提供福利,故不选。专利权的排他许可是专 案(八)》中进行了修改,考生应予以重视。本题问缓 利实施许可中的一种,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预 刑适用的实质条件,故答案选ABCD。 定的范围内独家实施其专利,而不再许可任何第三方 26.【答案】 ABC 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但许可方仍保留自己在该范 【解析】 期间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 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所以在排他许可中,只有许 止的时间。时间是永续的,但人们的法律关系在时间 可方和被许可方才有权使用专利,双方都不能再授权 上的存在是有限的,民法对民事法律关系在时间上的 第三方使用专利,故D项中,被许可方丁公司在获得 有限性规定,就是民法上的期间。在民法的期间的计 排他许可后将专利权转让于第三方的行为违反了排 算方法中,民法上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 他许可的规定,第三方属于专利侵权,专利权人有权 满”包括本数,故选ABC,而“不满”“以外”不包括 请求停止侵害。故答案选 ABD。 本数。 30.【答案】 BD 27.【答案】 BC 【解析】《物权法》第 76条规定:“下列事项由 【解析】《民法典》第1223 条规定:“因药品、消 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35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四)选聘或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2分)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犯罪未遂形态可以划分为两类:以犯罪实行行为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 是否完成为标准,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 有和共有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的第 的未遂。(2分)以实行行为能否达到犯罪既遂为标 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总面积 准,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2分)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点评】 根据《刑法》第23 条第1 款的规定,已 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 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 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 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按是否实行完毕分类可 意。”故答案选BD项。 以分为:(1)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把实现犯罪意 【特别说明】《民法典》将业主共同议决事项及 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2)未实行终了的未 规则进行了修改,《民法典》第278条规定:“下列事项 遂:行为人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 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 的未遂。按是否发生损害结果分为:(1)能犯未遂, 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 犯罪实际有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 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2)不能犯未遂,犯 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 罪没有可能达到既遂,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不能犯未遂又分为 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两种:①对象不能犯未遂(如将男人误认为女人欲行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 强奸);②手段不能犯未遂。 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这三种犯罪的未 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 完成形态是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和高频考点,既可以通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过客观题考查,也可以通过主观题考查。考生应给予 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高度重视。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 32.【答案】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 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 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上或者扣缴义务人 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于本题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 题干明确要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故本书不对答案 额较大的行为。(2分)逃税罪的构成要件有: 和解析进行修改。但考生要清楚《民法典》的最新 (1)逃税罪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规定。 (2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2)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有两种:第一种,纳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业主将住 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 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 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 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 上。第二种,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 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利 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有上述逃税行为, 害关系人的认定”,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 并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 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 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 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 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 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即本栋业主被推 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分) 定为利害关系人,非本栋业主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3)逃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 三、简答题 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2分) 31.【答案】 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4)逃税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2分)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犯 【点评】 简答题这种题型经常考查重点罪名的 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 构成要件。所以对于重点罪名,考生应给予足够重 犯罪未遂具有三个特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 视。构成要件的分析就是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 罪,(2分)犯罪未得逞,(2分)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 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进行分析。3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33.【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 周岁的人,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外,不适用 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3 死刑。(2分) 分)其特征是:(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 (3)死刑立即执行案件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 要素。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 判决的以外,都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3分) 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4分)(2)民事法律 (4)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 行为以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 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 的。(3分) 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只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点评】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基本概念,是 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才执行死刑,从而减少了实际 理解民法的基础,也是高频考点。考生一定要给予高 执行死刑的数量。(4分) 度重视,深刻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点评】 对于死刑的适用,我国历来采取少杀、 34.【答案】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 慎杀政策,通过刑法总则规定与刑法分则规定相结合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 的方式来控制死刑数量,限制死刑适用。总则的限制 利。(1分)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而 性规定主要表现在:(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2)限 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物或者权利上设定的定 制死刑适用对象。(3)限制死刑适用程序。(4)限 限物权。(1分)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主要区别是: 制死刑执行制度。 (1)用益物权以使用收益为目的;担保物权以担 36.【答案】 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存 保债的实现为目的。(1分) 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用益物权的客体为有体物;担保物权的客体 (3分)合同的相对性具体体现在:(1)合同主体的相 除有体物外,还包括权利。(1分) 对性。合同关系只存在于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 (3)用益物权的客体具有使用价值;担保物权的 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权利,也只有合同当事人才需承 客体具有交换价值。(1分) 担合同义务。(3分)(2)合同内容的相对性。除法 (4)用益物权为独立性权利;担保物权为从属性 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权利义务只 权利。(1分) 能由当事人享有和承担,第三人不享有合同权利,也 (5)用益物权人取得用益物权时即可实现其权 不承担合同义务。(3分)(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利;担保物权人取得担保物权后,只有在所担保的债 合同责任只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以外 权未获得清偿时才可行使变价受偿权。(2分) 的人不负违约责任,违约方也无需对合同关系以外的 (6)用益物权的设立以占有标的物为条件;担保 人承担违约责任。(3分) 物权的设立,除质权和留置权外,其他担保物权不以 合同虽以相对性为原则,但也存在合同相对性的 占有标的物为条件。(1分) 例外,主要包括:(1)租赁权的物权化。(2)合同保 (7)用益物权不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具有 全。(3)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4)经过登记的债 物上代位性。(1分) 权具有物权效力。(5)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 【点评】 担保物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分) 而不是对担保物进行收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 【点评】 合同的相对性是合同的基本属性,也是 区别是基本知识点,考生如果掌握了二者各自的特 债权不同于物权的基本特征。但是合同的相对性不 征,从中可以发现二者的区别。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是绝对的,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突破其相对性。 的区别,今后的可考性很大,也可以以客观题的形式 五、案例分析题 考查。 37.(1)【答案】 甲与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 四、论述题 罪。(2分) 35.【答案】死刑适用的条件为: 理由:①甲与乙密谋窃取公司的财物,形成了共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同犯罪的故意。(2分)②甲与乙分工,实施了窃取公 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 司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1分)③甲虽然是国家工 极其严重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三方面 作人员,但是在本案中,甲与乙共同窃取公司财物的 的统一。(4分) 行为,仅仅利用了甲工作上的方便条件,而没有利用 (2)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与审判的时候 其职务上的便利,所以应认定为盗窃罪,而不是贪污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2分)审判的时候已满75 罪。(2分)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7 【点评】 贪污罪必须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 (2)①如同意法官甲的观点,参考答案如下: 的便利。注意“利用工作上的方便条件”与“利用职 人身权是法定的。法律不允许通过协议来设立、 务上的便利”的区别。 变更、终止人身关系,即不能通过合同来调整人身关 (2)【答案】 丙的行为构成窝藏罪。(2分)丙 系。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应相互忠实。这一规定具有 明知乙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逃匿,构成窝藏罪。 明显的倡导性,并且法律也没有规定违反该规定所应 (2分) 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见,夫妻相互忠实是一种道德义 【点评】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务,并非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夫妻一方以此道德义务 供隐蔽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作为对价与另一方进行交换而订立的协议,不能确立 (3)【答案】 甲具有自首情节。(1分)因为甲 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仅以违反“夫妻应 在司法机关还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而是进行一般性 相互忠实”的规定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 排查询问时,就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罪行。(2分)乙具 理的,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 有自首情节。(1分)因为其在逃跑过程中向公安机 诚协议属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并且是以道德义务作为 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分)丙不 对价,故该协议无效。(13分) 具有立功情节。(1分)丙打电话给乙促使乙到公安 ②如同意法官乙的观点,参考答案如下: 机关自首,不属于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 第一,协议中有关人身关系的约定,如“背叛方必 案件的立功表现,不应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犯罪 须同意离婚”“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等, 嫌疑人。(2分) 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法律的规定,是 【点评】 自首、立功是重要考点,是案例题中经 否主张离婚是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常考查的知识点。考生需熟练掌握。 本案中,孙某与江某之间“背叛方必须同意离婚”的约 38.【答案】(1)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可 定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故无效。根据法律的规 以参照适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2分) 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父母 我国《民法典》第464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 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既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不得取消或放弃。本案中, 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 孙某与江某通过忠诚协议要求过错方必须放弃对女 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 儿的监护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故该约定无效。 用本编规定。”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诚协议属于有关 (10分) 身份关系的协议,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 第二,孙某与江某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无 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合同编)规定。(5分) 过错方所有”的约定,属于财产关系的约定,法律允许 【点评】 本题原答案为“孙某与江某的夫妻忠 夫妻双方以协议方式处分财产,故该约定有效。 诚协议不适用我国合同法”。原《合同法》第2条规 (3分) 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 【点评】 随着现代人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 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的人开始签订“婚姻忠诚协议”来保障婚姻的稳定与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 安全。但是此种协议到底属于什么协议?是否有效? 律的规定。”因夫妻忠诚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拘束力如何?本题中给了两种观点,考生可自行选择 议,不适用我国《合同法》。《民法典》第 464 条对此 其中一种进行分析即可。两种观点没有绝对的对错 处做了修改,考生应当注意。 之分。3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择A项。 1.【答案】 D 6.【答案】C 【解析】 法系是西方法学家首先使用的一个概 【解析】 自然法学派的基本观点如下:法从本质 念,它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 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 和历史传统以及某些形式上的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 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 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关系的 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 总称。故而D项正确。A项中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 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客观规律 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 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 法作出的基本分类,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 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 义法和社会主义法;B项中的法制系统是一国的法律 实现公意和正义;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 制度体系;C项中的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 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 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 标准的结果,认为“恶法非法”。根据这些基本观点, 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D项符合题 可以判断C项明显与自然法学派理念相悖。 意,本题选D。 7.【答案】 D 2.【答案】C 【解析】 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救济性责任,补偿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包括:法是调整人们行为 为主,A项错误。刑事责任不能是连带责任,否则会 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违反责任自负的原则,B项错误。刑事制裁包括管 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法是以权 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主刑以及罚 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 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不包括拘留, 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 拘留是一种行政责任,C项错误;行政制裁包括行政 家强制性和程序性。综上,ABD项正确,C项错误。 处分和行政处罚,开除公职是一种行政处分措施,D 3.【答案】 D 项正确。 【解析】 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 8.【答案】 B 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 【解析】 ACD项都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 主要标准。故选D。(其中,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 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社会 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司法公 4.【答案】 B 正、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充分发扬 【解析】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 司法民主四方面。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依 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 法治国的重要标志。司法人员必须自觉用司法公正 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 理念指导司法工作,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连, 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本题应该选择 B项。 做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公正与 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 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 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 题。司法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公正与效率 法律规则功能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 兼顾。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 则和构成性规则。 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这样才能努力树立 5.【答案】 A 司法权威。司法没有权威,司法将会失去应有的公信 【解析】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 力,难以发挥其解决冲突纠纷,定分止争,维护社会和 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法 谐稳定的作用。依法治国关键在于依法治权规范约 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法律关系有资格上的限制,即权利 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权益。没有 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 权力制约,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建立健全决策 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 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 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 构和运行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故而该题选 和特征。权力制约,要求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9 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 【解析】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A项 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 正确。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 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 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B项正确。根据2015年 面。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民直接 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较大的市改成了设区的市, 参与司法,例如人民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 但是,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然须报省、自治区的 督员制度;二是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报全国人大 生。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司 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故C项错误。部门规章报国 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民。司法机关为了加强 务院备案。D项正确。 审判监督,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 14.【答案】 A 体旁听重大疑难案件审判。B项中,司法机关在庭审 【解析】《宪法》第9条第 1 款规定:“矿藏、水 前对证据进行真实认定,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质证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是庭审中完成的,因此,B项是错误的,应选B项。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9.【答案】 A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故选择 A项。 【解析】 根据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把 (只有城市的土地、矿藏和水流属于国家,切记。) 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A项正确。B项中 15.【答案】 A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分类标准是宪法的效力和修 【解析】 春秋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针对上古时期 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以及宪法有无严格的制 刑不预设、临事议制的法制传统,“铸刑书于鼎,以为 定和修改机关与程序。C项的分类标准是制定宪法 国之常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成文法运动。故 的主体。D项的分类标准是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 选A项。 建立的经济基础。 16.【答案】 A 10.【答案】 B 【解析】 唐代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 【解析】《宪法》第2章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 种: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故选A;令是有关 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 国家政权组织制度、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政管理活 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监 动的法规;格用以“禁违止邪”,是皇帝针对“百官有 督权(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国家赔偿请 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汇编后 求权),人身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 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称为“永格”;式是中央政府 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财产权,社会文 内部各机构关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及具体办事规则 化权利(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和 的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具有 宗教信仰自由、特殊群体的权利等。四个选项中, 行政法规性质。 ACD项均有明文规定,唯有B项的迁徙自由没有为宪 17.【答案】C 法所确认,故而选择 B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一个 【解析】《大明律》是中国古代第一部以中央六 高频考点,考生一定要对其中的内容熟知熟记。) 部分设篇目的古代法典,故选择C项。《大清律例》比 11.【答案】 D 其出现得晚,而《宋刑统》是以条文性质分类,而《大 【解析】 我国采用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 元通制》仿唐宋旧律,分为名例、卫禁、职制等二十篇。 改始于1988年,A项错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 《元典章》开创了明、清律例按六部分类的体例,是 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规定于 1999年的宪法修 《大明律》以六部分篇之滥觞。只不过《元典章》是六 正案,B项错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 部划分法规体例,《大明律》是以六部分篇。 宪法修正案确立的原则,C项错误。故选择 D项。 18.【答案】 B 12.【答案】C 【解析】 宋初为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自治州、县、 立审刑院,凡需奏报皇帝的各种案件,经大理寺断谳 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 后,报审刑院复核,并参与皇帝直接交办的重大刑事 改变,报国务院审批,故而本题选择C项。判断此种 案件。故选B项。 问题,可以简化记忆:除最大(省级设立)和最小(乡 19.【答案】C 级设立、变更)之外全部由国务院决定。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并未确立所有权神圣 13.【答案】C 的原则和宗祧继承制度,采取的是社会本位的立法原4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则而非个人本位,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故 B项正确。我国《宪法》第33 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 选择C项。 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权不仅是 20.【答案】 C 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 【解析】 唐朝对婚姻缔结有诸多限制,如同姓不 基本原则。关于“平等”有两种意义,一是形式上的平 婚(D项),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间不能为婚, 等,即承认人在先天不平等前提下的平等,强调所有 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之女为妾 人人格、身份上的平等和机会上的平等;二是实质意 (A项),良贱之间不得为婚(B项),故选择C项。 义上的平等,强调保护弱势群体。我国宪法强调实质 二、多项选择题 平等,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 21.【答案】 ACD 等的权益。所以本题对老年人权益的特殊保护符合 【解析】 关于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包括 实质平等的要求,并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 三种情况:(1)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则。C项错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存在着自己对 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行政法规高 某一问题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或者说立法本身就 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等。 是在诸多价值中进行取舍和判断,故D项正确。 (2)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全国 23.【答案】 AB 性法律优先原则,特别法优先原则,后法优先原则, 【解析】 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高于本行政区域内 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的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 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 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控方 范围内施行。(3)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 的职责是论证自己的诉讼请求合法,辩方的职责是反 的冲突原则包括: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 驳对方的诉讼请求,而审方的职责就是根据双方的论 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 证作出符合法律程序和规范的公正裁决,而且这个裁 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 决是基于法律论证的。法律论证是诉讼过程中的重 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 要组成部分,实际上也体现了各方对于法律的理解和 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 解释,有弥补法律缺憾的作用。故A项正确。法律解 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 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 委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 律解释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 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 法律解释改正、弥补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任何法律体 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系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应规定而未作规定、规定不够 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故上述体现了新法优于 准确、清晰或界限不明等诸如此类的法律漏洞,为了 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弥补漏洞,使法律规范得以实施,有效地进行法律调 并不包括实体法优于程序法的原则。答案选 ACD。 整,法律解释就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所以 B项正确。 22.【答案】 BD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和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 【解析】 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效率、 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 平等、人权等。本题中,各地出台保护老年人权益的 一种逻辑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就是以法律本身为前 规定,更多的是体现实现法律的正义的价值,而不是 提的,法律漏洞的存在会影响法律推理,所以不能说 自由的价值。对老年人搭公交车应当给予便利和优 法律推理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故CD项不选。 惠,不能体现法律的自由的价值。故A项错误。法的 24.【答案】 ABC 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通过配置人们在法律上的权 【解析】 关于法治的价值或者说法的价值,公平 利义务以及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和正义是法的基本价值,是法的评价体系,用以衡量 设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所许可的范围内 法是“良法”抑或是“恶法”。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 开展活动,从而把社会主体的活动引入可调控的、有 没有秩序,诸如自由、平等、效率等法的价值就没有现 利于社会稳定的社会秩序中。本题中,通过保障老年 实意义了。故A项正确。法治有形式法治和实质法 人的具体规定,从而使得有关的企业、政府以及老年 治之分,形式法治是指以追求法的安定和“法律统治” 人本身都按照法律规定,从事自己的行为,开展自己 为目标的法治,它是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的反映,它最 的活动,比如公交公司为老年人提供专门的便利。故 大限度地信奉法律的权威和作用,而不是以君王权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1 威、道德教化或神的旨意为政治统治的手段。而实质 渡性质的法律,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刑法典,故B项错 法治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强调处理好法与 误。《大清民律草案》主要是在前半部分模仿了《德 人、法与权、法与效率的关系,强调实现个别正义。故 国民法典》的内容和形式,而不是模仿《法国民法 B项正确。法治要求法律的制定坚持合宪性与法制 典》。C项错误。 统一性原则、科学原则、民主原则,故C项正确。法的 30.【答案】 BC 作用具有局限性,法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调整 【解析】 教民榜文不是判例法,故 A项错误。 的范围不是无限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的一 则例是清代出现的法律形式,是针对各中央部门的职 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 责和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各部院的政 段,但并不是唯一手段。国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手 务活动维持其正常运转的行政规则,与判例并无关 段,除了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 系,故D项错误。廷行事是秦代最高司法机关判案的 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故D项错误。 成例,即在法律对该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依 25.【答案】 ABCD 照其作出判断的一种法律形式,故B项正确。决事比 【解析】 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包括内容的融 是始于汉代的法律形式,是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时引 贯性、程序的合理性、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的有效性、 用典型判例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形式,C正确。故答 结论的可接受性(后称为“效果最优性”)。故答案选 案为BC项。 ABCD项。 三、简答题 26.【答案】 ABC 31.【答案】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 【解析】 法律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 面:(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2)法律特性与 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的归责,也叫法律责任的归 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3)法的制定和 结,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 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4)法的实施受到政治、经 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2分)法律责 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生活具有具体性和 任的归责原则是; 多样性的特点,而法律则具有滞后性和稳定性的特 (1)责任法定原则。要求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 点。A项所说的克隆行为未被纳入法律即意指此种 规范预先规定,反对没有法律依据追究行为人法律责 情况,正确。B项表达出法律规定与社会现实之间的 任的做法。(2分) 差距,也反映了法律局限性,正确。法律作为调整社 (2)因果关系原则。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应确定 会关系手段的一种,并不能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对 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分) 于法律无法调整的关系,需要由其他的规范来进行调 (3)责罚相称原则。即责任与处罚相适应。 整,故C项正确。D项,道德上无共识不必然导致立 (1分) 法禁止,法具有原则性与滞后性,对于无定论的事物 (4)责任自负原则。要求行为人独立对其行为 不宜马上立法禁止,以免阻碍科学的发展。 承担法律责任。(2分) 27.【答案】 AB (5)责任公平原则。包括公正、平等地依法追究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机 责任。(1分) 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政府和人民代表大 【点评】 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 会,法院和检察院等机关并不包括在内,故答案为 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责任的目的是通过其惩 AB项。 罚、救济和预防三个功能的发挥来实现的。法律责任 28.【答案】 BD 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解析】 根据宪法的规定,有权提案修改宪法的 32.【答案】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是: 主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 以上的全国人大 (1)依法独立审判原则。(2分) 代表。故答案为 BD。 (2)审判案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2 29.【答案】 AD 分) 【解析】 清末修律活动中确立了清末司法体制 (3)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3分) 中的四级三审制,A项正确。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 (4)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合体的法典编纂形式,故D项正确。《大清现行刑 诉讼的原则。(3分) 律》只是对原有的《大清律例》的部分修改,是属于过 【点评】 注意区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与4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制度。 委,而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 33.【答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 “部门规章”。该观点应当改为“《房屋登记办法》是 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 部门规章”。(4分) 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2分) 【点评】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效力最高。这是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特点:国家基本政 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是采取 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2分)确立了总统制的共和政 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 体,(2分)实行一院制的议会制度,由参议院独立行 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根据法律规则内 使立法权。(2分) 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 历史意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为南京 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 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2分) 制定的法律,其他部委制定的不是行政法规,而是部 【点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 门规章。由于制定主体的不同,法律文件的名称也 以法律形式宣告了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 不同。 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中华民 法律规则的分类及分类标准是高频考点,可以以 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历史意义在于用法律的形式 客观题的形式考查。 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为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 35.【答案】 法律实现是指法律的要求在社会 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 生活中转化为现实;法律权利得到保护,法律义务得 府组织大纲》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它第一 到履行;法的价值目标得到实现。(3分) 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共和政体的诞生,宣告废除帝 影响法律实现的主要因素包括: 制,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一,国家的阶级本质,以及法律反映统治阶级 的基础。 意志的程度;(3分) 四、分析论述题 第二,现行法律与社会生活、经济发展相适应的 34.【答案】 小张的观点(1)(3)(4)不正确。 程度;(3分) 观点(1)认为物权法“属于我国的根本法”是不 第三,国家机关活动中贯彻法治原则的程度; 正确的。(3分)物权法是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3分) 定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都低于宪法。根本 第四,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等。 法即宪法,在我国享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 (3分) 力。该观点应当改为“《物权法》属于我国的基本法 【点评】 注意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的区别。法 律”。(4分) 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是动 观点(3)认为《物权法》第10条的规定属于“准 态的过程,法律实施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 用性法律规则”是不正确的。准用性法律规则是指内 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 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 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入到实然状态。法律实现是指法 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而委任性规则是 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法律实现是法 指内容尚未确定,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 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 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36.【答案】(1)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中华 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最大的区别是交付的对象 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 不同,如果对象是具体的机构,则是委任性,如果是具 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体的法律条文,则是准用性。在本题中,“由法律、行 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 政法规规定”,表面上看是准用性规则,但是,事实上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王某可以据此行使其选举 是交给了法律的制定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 权和被选举权。(5分) 行政法规的制定者——国务院来制定,因此属于委任 (2)我国选举法对人大代表的选举程序作出了 性法律规则。该观点应当改为“《物权法》第10条的 明确规定。公民参选人大代表以及一切选举活动,都 规定属于委任性法律规则”。(4分) 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 观点(4)认为《房屋登记办法》是“行政法规”是 行。根据选举法,王某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须经 不正确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 过以下程序。首先,王某要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由 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建设部为国务院所属部 选举委员会审查和确认其选民资格。其次,王某需被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3 推荐为代表候选人,可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 (3)言论自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监督政府的 单独提出,也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最后,王 必要手段,能够规范公共权力,缓解社会矛盾,利于社 某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后,要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会稳定。(4分) 还需由选举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交选区选民小 (4)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的、 组协商、讨论后确定;如代表候选人超过法定最高差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额比例,则需在选民小组协商、讨论后由选举委员会 利。(3分) 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加以确定或者经由预选确定。 【点评】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但是 (10分) 该权利的行使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如何正确区分 【点评】《选举法》在2010年、2015年、2020年 言论自由和诽谤,是执法的关键。 都进行了一定修改,考生应对新修改的法条给予特别 38.【答案】(1)《法律答问》在性质上属于法 关注。可以参考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硕士联考配套 律解释,与秦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分) 法律法规汇编》一书。 (2)乙有法律责任。乙既知甲犯盗罪,又参与分 37.【答案】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理由如下: 赃,故应与甲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5分) (1)言论自由是指用口头、文字或者行为表达思 (3)乙没有法律责任。乙虽然接受赃物,但对于 想、观点、主张的自由;言论自由是我国宪法保障的公 甲犯盗罪并不知情,故不承担法律责任。(5分) 民基本政治权利。(4分) (4)秦律盗罪共犯成立的要件:有无犯意(是否 (2)言论自由有助于提供信息、传播思想、发现 知情),是否分赃。(5分) 真理。它不仅为“舞文弄墨的人”所需要,对其他人也 【点评】 回答本题,读懂材料很关键。考生在复 具有重要意义。(4分) 习中国法制史时,尽量弄明白教材中古文的意思。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4.【答案】 A 1.【答案】 D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的认识错误。认 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 A项正确。对此类特殊的处理方式应该重点记忆。 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 考生应当注意区分,如果行为人在自己伪造货币之 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本题中,甲将苏打误认为 后,又运输、出售他人伪造的货币,应当以伪造货币罪 毒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又分为客体 与出售、运输假币罪数罪并罚。 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 5.【答案】 D 误。其中手段错误是指行为人对犯罪手段的认识发 【解析】 所谓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完整地完成 生了错误。本题中,甲将苏打误认为毒药符合对犯罪 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抢劫罪 手段认识的错误,故答案为D。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 2.【答案】 A 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劫取到财物(不 【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 论数额)或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后果的,即成立抢劫罪 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 的既遂。本题中,甲已经完成了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所 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 要求的全部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的既遂,答案为 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 D。行为人在发现被害人身份后主动退回钱包属于犯 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 罪既遂后的补救行为。 表现。所谓“重大”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 6.【答案】 A 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 【解析】 本题考查对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认 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情形。本案中, 定。所谓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 甲获得线索,将线索报告给看守所警察,并说服丙的 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 同案犯乙揭发丙的罪行,并查证属实,二人均符合立 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题中司机的行为 功的条件。又因抢劫杀人属于重大罪行,所以甲、乙 完全符合了侵占罪的对象条件(遗忘物)、行为条件 均属于重大立功。故答案为 A。 (私藏)、数额条件(2万元数额较大)、手段条件(拒不 3.【答案】 C 承认),因此是侵占罪,A正确。职务侵占罪,是指公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的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认定。所谓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甲的行 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 为不符合该罪的犯罪构成。与职务侵占罪相对应的 人的行为。判断绑架罪的关键在于利用被害人亲属 是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特定主体的贪污罪。像此类相 等人的关心向其勒索财物或实现犯罪人的其他目的。 似的罪名,考生可以相互对比记忆。 将他人置于自己控制之下或者将其控制为人质或完 7.【答案】 B 成偷盗婴幼儿行为的,即成立绑架罪既遂,是否勒索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缓刑的法律后果有: 到财物或实现其他目的,不影响既遂的认定。而拐卖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 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 《刑法》第77 条规定的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 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拐卖儿童罪定罪的关键在于是 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 否存在出卖的目的。本题中,一开始甲的目的在于勒 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 索钱财,且控制了该男孩,故属于绑架罪;后因勒索财 告之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 物未果转为出卖,其行为又符合了拐卖儿童罪的构 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的 成。甲在犯意转化前后分别基于两种不同目的实行 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 了两个犯罪行为,分别构成了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两 行的刑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种罪名,应当数罪并罚,因此答案选C。 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5 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法院的禁止令,情节严 和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 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本题中甲在缓刑期 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 间犯新罪,不论缓刑考验期是否经过,应当对其前后 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 所犯两罪进行数罪并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在其 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形成权是指当事 最高刑期5年之上、总和刑期 8年之下决定执行的刑 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 期。故答案为B。 利。本题中,乙拒绝甲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符合 8.【答案】 C 抗辩权的条件,属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答案应该选C。 【解析】 A项中对于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 12.【答案】 D 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而非应当。B 【解析】《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 项中教唆他人犯罪没有成功的,是教唆犯的未遂,根 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据规定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不是应当。D项中尚未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 完全丧失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减轻或从 的财产。”因此,监护人在处分被监护人财产时须以被 轻处罚,也不是应当。本题中只有C项符合法律中关 监护人利益为前提,本题中甲的行为并非为了被监护 于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人利益,因此无效。D项正确。 9.【答案】C 13.【答案】 B 【解析】 所谓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 【解析】《民法典》第1062 条第1款规定:“夫 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证件、印章的行为。本题中,甲为逃避处罚,通过私刻 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 公章的方式将暂扣的电动三轮车骗回,已经符合了该 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罪的犯罪构成。C项正确,D项错误。另外,由于被 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 扣的车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将其骗回并不算诈骗。 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 A项错误。 所有的财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进一步 10.【答案】 A 明确,下列财产原则上应为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且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伪证罪和诬告陷害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1)一 罪的区别。此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1)犯罪客体不 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 同。伪证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 和补偿,如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 司法活动,而诬告陷害罪的主要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 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 利,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只是次要客体。(2)行为对 用的生活用品;(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象不同。伪证罪的行为对象是进入诉讼程序的犯罪 孳息、自然增值都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一方因身体 嫌疑人,而诬告陷害罪的行为对象未必是进入刑事诉 伤害获得的医药费为夫妻一方所有财产,答案应选 讼程序的人。(3)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 择 B。 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而诬告陷害罪则发生在刑 14.【答案】 A 事诉讼活动开始之前。(4)犯罪主体不同。伪证罪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质权的客体。所谓质权, 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参加刑事诉讼的证人、鉴定人、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交给 记录人或翻译人,而诬告陷害罪是一般主体。(5)犯 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以此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在债 罪主观意图不同。伪证罪的主观意图是陷害他人或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 者隐匿罪证,为他人开脱罪责,而诬告陷害罪的主观 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的范围限于动产和财产 意图只能是陷害他人。其中,二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权利,不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不可以作为质押物。因此 伪证罪是可以发生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而诬告 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出质,答案为A。 陷害的行为只能发生在立案之前。本题中甲是在接 15.【答案】 B 受公安机关询问的过程中作了虚假证明,因此属于伪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代理人不得滥 证罪。A项正确。 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主要有三种情形:自己代理, 11.【答案】C 双方代理,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 串通造成被代理人损失的,代理人与相对人应当承担 权利按照权利作用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 连带责任。本题中魏某与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代理人4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与相对人恶意串通,因此本题选B。 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 16.【答案】 B 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虽然甲已构成了侵权, 【解析】 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请求权包括债权请 但其油画上仍有其智力成果的体现,因此也受到著作 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可以按债权的种类 权的保护。C项正确。 分为基于合同的请求权、基于侵权的请求权、基于不 20.【答案】 C 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请求权。而下列物权请求权不 【解析】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 适用于诉讼时效: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所有权确认以 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 及基于身份、相邻关系和共有关系所产生的请求权。 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 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 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 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 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 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 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 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据此可知, 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 由于不具有追溯力,所以合同有效,并且转让人无须 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这是因为(1)(2)中的权利 向受让人返还专利权转让费。C项正确。 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将会导 二、多项选择题 致民众的切身利益受损,而(3)中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21.【答案】 ABD 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将违背公司资本充足原则,并且不 【解析】 此处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 利于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 的是《刑法》第90条、第11条规定的:(1)民族自治 所以 ACD项均不正确,因此,只有B项完全正确。 地方的变通规定;(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 17.【答案】 A 人的刑事责任规定。第三个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善意取得制度的效力。 本法的规定。这些都是对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问题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 所作的特别规定。因此答案为ABD。 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 22.【答案】 BCD 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 【解析】 所谓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 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其成立 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需要具备下列几个条件:出让人无权处分;受让人受 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 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果的情况。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 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过 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丙 失犯罪不可能存在未完成形态,故 A项错误。另外, 诱使无权处分人乙低价出卖电脑,显然不符合善意取 共同犯罪需要具备共同犯罪人都是故意犯罪这一条 得的条件,故此时丙已经无法取得所有权,而遗失物 件,过失犯罪由于不具有犯罪的意图,无法和他人构 并不适用善意取得,丁也无法取得所有权,因此甲依 成共同犯罪,故B项正确。且《刑法》第15条第2款 然是电脑的所有权人。 明确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故 18.【答案】 A C项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下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列事项应当经合伙企业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 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 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 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 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 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 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 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合伙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 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上述行为都是 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本题中仅有A项甲有权 故意犯罪,因此D项也正确。 在任职期间单独实施。 23.【答案】 ABD 19.【答案】C 【解析】 刑法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毒品 【解析】 本题中,甲临摹乙摄影作品的行为实际 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 上已经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复制权,即以 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7 犯罪。ABD项正确。此为高频考点,务必铭记。 务的行为。提存的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1)须有因 【特别说明】 关于D项集资诈骗罪,《刑法修正 债权人的原因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 案(十一)》提高了集资诈骗罪的法定刑,最高可判处 生。(2)须提存标的物适宜提存。(3)须经法定程 无期徒刑,加大了对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力度。 序进行。ABD项均符合提存的条件,正确。而C项由 24.【答案】 CD 于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债权人拒绝接受,因此无 【解析】 所谓数罪并罚,是指对在法定时间界限 权提存。 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 29.【答案】 BCD 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执行的刑罚期限的制度。适用 【解析】 一般情况下,作为绝对权的物权是优于 数罪并罚时,必须注意的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新犯 作为相对权的债权的,如 A项中的情形,但在买卖不 的或者新发现的罪。并且,所犯数罪必须要为不同种 破租赁和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债权物权化”的情况下, 类的罪。而A项中由于已经执行完毕,不得再并罚。 则突破了物权的优越性。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 B项由于所犯的都是同种的盗窃罪行为,亦不适用数 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 罪并罚。所以答案应为CD。 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 25.【答案】 AD 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 【解析】 当抢劫罪中出现杀人的行为时,如何区 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作为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延伸, 分抢劫与故意杀人的罪数问题,关键是要看杀人行为 不动产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也受到了特殊保护:抵押 是基于什么目的并发生在什么时候。如果是出于杀 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 人目的,而后产生取财的目的的,则应当认定为故意 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而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 杀人罪和盗窃罪的数罪并罚;如果是通过杀人来进行 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 抢劫或者在抢劫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则以抢劫 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 罪一罪论处;如果是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杀人灭口 记。预告登记制度被规定在《民法典》中,其目的在于 的,则应该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因此, 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本题中B项属于预告登记的情 本题应选择 AD。 形,C项是不动产抵押物上的租赁关系,D项为买卖 26.【答案】 ACD 不破租赁原则。因此本题选 BCD。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的用人单位责任。 30.【答案】 ACD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 【解析】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 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本题中,甲的受伤是因为司机乙执行工作任务引起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 的,而乙对该交通事故又负全责,那么根据侵权责任 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 的构成要件,客观上司机乙有造成他人权益损失的加 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因此,答案 害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出现了甲受伤的损害事 为ACD。 实,甲的受伤与乙的交通肇事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 三、简答题 此乙的用人单位公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甲损失的责 31.【答案】 刑法中的法条竞合,是指行为人实 任。B项正确,本题应选 ACD项。 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 27.【答案】 ACD 容关系的刑法规范,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的情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部分所有 况。(5分) 权、共有部分所有权和成员权三部分。成员权是指建 对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是:(1)特别法优于一般 筑物区分所有人基于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 法,适用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2)在法律有特别 上的密切联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成员 规定的情形下,依法律规定。(5分) 所享有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即为管理权。因此答案 【点评】 本题是对刑法基本概念的考查,第一小 ACD 正确。 问考查的是法条竞合的基本概念,首先应该明晰法条 28.【答案】 ABD 竞合与法条竞合犯的联系。所谓法条竞合,指的是刑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提存的适用条件。所谓 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 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履行标 况。而法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同时触犯存在法条竞 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 合关系的数个法条的犯罪形态。本题中需要明确法4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条竞合的核心,即一个行为、构成包容数罪、适用一条 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不包括国家;而遗赠中 规范。法条竞合的处理原则已经考查过多次,尤其需 的受遗赠人除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外,还 要注意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包括国家。(4)主体资格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遗 32.【答案】 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为: 赠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时须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客体为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2)客观方 人;而遗赠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不要求受 面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导致发生 遗赠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5)法律效力不同。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3)主体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执行效 为特殊主体,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国家机关 力;而遗嘱继承与遗赠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为故意或过失。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分则中具体罪名的 差别所在。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是简答题当中的“常 犯罪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是2013年考试大纲当中 客”,尤其是遗嘱继承更是反复考查。在复习时应该 新增的考点,但在2013年没有在真题中出现,而在今 将每个制度予以明晰,只要清楚地掌握其概念和特 年被搬上了试卷。因此,对于往年新增但当年未考的 征,便可顺利解答。 考点务必重点掌握。 四、论述题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修改了食 35.【答案】 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 品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 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 化食品、药品渎职犯罪情形,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的 一定之罪的犯罪人。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 责任。修改后的罪名是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保护 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的客体扩大到食品和药品安全,客观方面修改为:负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1)犯罪发生时,犯罪 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人已满 18周岁;(2)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被判处 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 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瞒报、谎报 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 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2)对发现的严重 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 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3)在药品 织犯罪;(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被判处的 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 刑罚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3)因危害国家安全犯 予许可的;(4)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罪、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 不移交的;(5)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 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 为的。 述犯罪。 33.【答案】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1)二 【点评】 在量刑制度当中,累犯是最为重要的一 人以上都实施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个考点,其他量刑制度如自首、立功、数罪并罚与缓刑 (2)行为人之间事先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3)损害 都是极容易在简答题或者论述题中出现的题目,对于 已经发生,并与某一人或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之间有 它们的概念、构成、适用和意义都要重点掌握。 因果关系;(4)加害人不明,即无法确定何人的行为 36.【答案】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指民事权 实际造成了损害后果。 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己采 【点评】 多数人侵权可以分为共同侵权行为,共 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同危险行为以及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这几种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措施包括两类:(1)自卫行 侵权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只有将其要点罗列在一 为。自卫行为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 起相互对比记忆方能全面掌握。 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 34.【答案】(1)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扶养 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的行为。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 协议是双方、双务、有偿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单方、 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本人 单务、无偿民事法律行为。(2)行为的形式不同。遗 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对于现实的不法 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遗赠采用遗赠形式。(3) 侵害采取的防卫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有现实的不 主体的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限于法定 法侵害发生;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9 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 【点评】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交通肇事罪以及对 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本人 共犯和量刑的认定。刑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以 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急迫的危险 罪名判定以及如何量刑为主要考查方式。因此,只有 所造成的损失而采取的避险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 牢记各个罪名的犯罪构成以及类似罪名之间认定的 有急迫现实的危险存在;该危险关系到本人或他人的 关键,才能顺利解答。此外,对于各种量刑情节必须 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方法适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 予以重点掌握,这是完成案例分析的基础性知识点。 度。(2)自助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 38.【答案】(1)本案涉及的相对法律关系有: 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 ①甲公司与A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②甲公司 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的行 与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③乙公司与A银行 为。其成立条件包括:目的是为保护自身权利;情势 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④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抵 急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方法适当;不得超过必要 押合同关系;⑤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关 的限度。 系;⑥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⑦乙公 【点评】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重要考点,经常 司与甲公司之间因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 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文运法硕建议各位法律硕士 权债务关系。(2)丙公司应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 (法学)的考生重点复习该知识点。 任。本案中,丙公司与乙公司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五、案例分析题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又约定丙公司按照《担保 37.【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第17条第1款规定承担保证责任,而《担保法》第 甲在驾驶途中,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发生重大交 17条第1款是关于一般保证方式的规定,双方对保证 通事故,致行人死亡,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方式的约定存在矛盾,应当视为保证方式的约定不明 要件。(2)在对甲量刑时,应注意的情节有:①交通 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约定不明 肇事后逃逸。甲在撞倒行人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 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3)本案中的反 驾车离去,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具有适用较 担保合同有两个:一个是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抵押 重档次法定刑的情节,但甲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因 合同,另一个是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 逃逸致人死亡"。②自首。甲在逃跑后,基于个人意 (4)乙公司应先就甲公司抵押的房产行使抵押权,行 愿,自动回到事故现场,向警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 使抵押权后仍不能实现追偿权的,可要求丙公司承担 认定为自首。(3)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乙作为乘 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 车人虽然指使肇事者甲逃逸,但因受害人的死亡与甲 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逃逸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对乙不应以交通肇 物的担保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 事罪的共犯论处。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 的担保实现债权。 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 【点评】 理清法律关系,是解决民法案例题的基 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 础。所有的民法案例都是由一系列的法律关系构成 犯论处。在此案中,显然被害人的死不是因为得不到 的,而构成这些法律关系的又是一系列的民事行为。 救助,反而被害人随即就被送到了医院但是仍然抢救 只要将隐藏在题干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行 无效死亡。 为一一提取出来,民法案例题便能迎刃而解。5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九个法 1.【答案】 B 律部门,分别是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环 【解析】 在近代西方法学流派中,主要包括自然 境法、经济法、军事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宪法部 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等。自然法学派主 门中除了包括《宪法》之外,还包括处于附属层次的一 张法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联系,而分析法学派则恰恰 些法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 相反,认为法与道德没有实质联系,强调对法进行规 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国 范性的分析。历史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特定地域人群 旗法、国籍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 的生存智慧与生活方式的规则形式,强调法律同民 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 族、历史之间的关系。社会法学派强调的是法律的社 法和监察法等。因此,本题中《国籍法》属于宪法部 会目的和作用。综上,本题选B。(法学派及其代表 门,答案为 A。(对于各个部门中包括的法律种类,需 人物也是高频考点,几乎每年都会出现在选择题中。 要加以了解,此类题目屡有涉及。) 因此希望考生能厘清每种学派的观点及代表人物。) 6.【答案】 A 2.【答案】 B 【解析】 法系是按照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 【解析】 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对于法律的分 的源流关系、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的某些特点对法律 类;普通法和衡平法是英美法系中法律分类的方法; 所作的分类。对资本主义影响最大的法系是大陆法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根据法律是否以法典形式出现 系和英美法系。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为 而作出的划分,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有此 英、美以及曾经的英国殖民地,我国香港曾受到英国 分类;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是在联邦制国家中对联邦 的殖民统治,其法律体系为英美法系。A项正确。大 和联邦的各组成成员的法律种类作出的划分。因此 陆法系主要范围为欧陆国家及其殖民地和日本等地, 本题中专属于英美法系的法的分类为B项。 我国澳门曾受到葡萄牙的殖民统治,其法律属于大陆 3.【答案】 AC(原答案为C) 法系。中华法系,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 【解析】 法的效力也称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 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目前已经瓦解。社会主 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间、时间范围内有效。A项正 义法系的范围包括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 确。法的效力通常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和非 我国。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前者具有普遍约束力,而后 7.【答案】 B 者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法律约束力只针对特定的人 【解析】 关于法律与经济的关系,应该时刻记住 或事,故B项不正确。现代法律并非都不具有溯及既 经济虽然不是影响法律的唯一因素,但经济对法律具 往的效力,如刑法中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故D项错 有决定性作用。AC项错误,B项正确。不同国家虽 误。法的实效一般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在实 然法律形式差别很大,但并不影响其相互借鉴。D项 际社会生活中被执行、适用、遵守的状况,强调的是实 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际效果,如果没有法的效力,法的实效无从谈起,C项 8.【答案】 D 正确。 【解析】 司法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 【特别说明】 根据原来的真题答案,A项为错误 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选项,此答案存疑。 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终局性)、形式 4.【答案】C 性和专属性等特点。司法的原则主要包括:司法法治 【解析】 当代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 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 要有三种,即法律汇编、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和 司法公正原则。司法的专属性特征决定其不能委托 法律清理。法律编纂和法律清理是有权的国家机关 行使;司法重视效率,但绝不能以讲求效率作为首要 依照法律权限从事立法性质的工作。故 ABD不选。 原则;司法通常是被动进行的,因而多数情况下不具 法律汇编,顾名思义,就是将现有的法律条文进行汇 有主动性,ABC三项错误。因此选D。 合整编,不涉及法律的改动,没有法律效力。故答案 9.【答案】 D 为C。 【解析】 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通常泛指典 5.【答案】 A 章法度,而不是特指根本法,所以A项错误。近代意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1 义上的宪法所指的是“法律的法律”,不再泛指典章法 很普遍的婚姻形式,是以一定的仪式作为婚姻成立条 度,B项错误。古代由于没有产生近代的宪法概念和 件的婚姻类型。“六礼”就是我国古代仪式婚的重要 理论,因此古代意义上的宪法和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存 仪式之一。宗教婚是指根据宗教教义规定履行结婚 在着本质区别,C项错误。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是一国 程序的婚姻。共食婚是古罗马亲属法中规定的婚姻 法律体系的核心,所以 D项正确。 种类之一,属于宗教婚的一种。因此选B。 10.【答案】 B 16.【答案】 D 【解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 【解析】 1931年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 报全国人大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主要对下列相关内容作出 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 了规定:(1)苏维埃国家的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 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国务院审批。 专政国家;(2)苏维埃国家的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 大会;(3)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4)苏维 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 埃国家的外交政策。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D。 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三沙市属于地级市,根据《宪 17.【答案】 B 法》规定,地级市设立、变更的审批权力属于国务院。 【解析】 唐代将与不法所得相关的犯罪规定为 B项正确。 “六赃”,分别是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 11.【答案】 D 物、强盗、窃盗、坐赃。受财枉法是指收受当事人贿赂 【解析】 目前世界上的宪法监督模式主要分为 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开脱罪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 三种:普通法院模式、专门机关模式以及立法机关模 益的行为;受财不枉法是指虽然收受钱财,但是没有 式。对于宪法法院有一点需要记忆,即本题中的考点, 作出不法裁判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是指主管官员私 世界上第一个宪法法院建立于奥地利。因此选D。 自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强盗和窃盗是一般主 12.【答案】 B 体犯罪,分别是指暴力取得他人财物和秘密窃取他人 【解析】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 财物。除前五种以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为坐赃。本 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题中官员收取他人财物为其开脱罪责的行为构成了 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村民选 六赃中的受财枉法罪,答案为 B。 举委员会主持,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 18.【答案】 D 设立若干下属委员会,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 【解析】《法经》是中国法制史常考的重要知识 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D项正确。村民委员会 点,需要认真掌握。对于《法经》,下列内容需要记忆: 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 作者是战国时期魏国的李悝,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 设若干村民小组,C项正确。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 的成文法典。共分《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 公开制度,A项正确。因此选B。 法》《具法》六篇,B项错误。其中《盗法》《贼法》分别 13.【答案】 B 针对财产和人身伤害相关犯罪;《网法》(也称《囚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全 法》)规定了囚禁和审判罪犯,《捕法》规定了追捕犯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罪人的相关内容,C项错误。《杂法》规定了六禁,并 常务委员会在会议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 没有规定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A项错误。《具法》相 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当于总则,起到具其加减的作用。因此选D。 会议由主席团主持。综上,本题答案为 B。 19.【答案】 D 14.【答案】 D 【解析】 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主要有如下几个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特点:第一,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第二,采用 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 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因此选 众多单行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司法 D。(对于三者关系,应当予以了解,记住关键词 渊源。据此,本题答案为D。(对于此类题目,了解即 即可。) 可,以便应对选择题。) 15.【答案】 B 20.【答案】 A 【解析】 登记婚是以登记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 【解析】 在明代的会审制度中,独有的制度是由 姻方式,是现代最为普遍的婚姻制度。仪式婚是古代 太监主导、五年一次的大审,答案为 A。5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对于明朝会审制度,需要记忆的主要为以下内 化,法律关系可以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 容。三司会审:继承唐代的三司推事制度,内容为重 系。绝对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 大疑难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共同审理,交由皇帝裁决。 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 九卿会审(圆审):特别重大案件或者虽然已决但是囚 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的法 犯不服仍然翻案的案件,由皇帝命令六部尚书及通政 律关系是特定主体基于民事法律而产生的、与特定主 使司、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会审,最终交由皇帝 体之间的平等的相对法律关系,因此是普通、平权、相 批准。朝审:是对已决的在押囚犯的会官审理,这一 对的法律关系,故 AD项正确。 制度是古代录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清代秋审和朝审 24.【答案】 CD 制度的源泉。大审:皇帝委派宦官会同三法司官员审 【解析】 根据是否具有效力,法律解释分为正式 录囚徒,五年一次,此制度为明代特有。 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行政解 二、多项选择题 释和司法解释,非正式解释指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 21.【答案】 ABCD 力,所以 A项错误。法律解释的推理方式不限于类比 【解析】 法理学是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 推理,B项错误。法律解释随时代的变化而发展,C项 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 正确。法律解释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并不完全限于立 发展、实施等基本知识、概念和原理,研究法的创制和 法原意,故D项正确。因此选CD。 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 25.【答案】 AC 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学 【解析】 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的一般理论和基本理论,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 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律性。它和部门法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其研究起 法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受到宗 点和归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综上, 教、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故C项正确,D项错 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D。(这种题目如果没能记住全 误。因此选 AC。 部的特点可以进行简单分析,只要所列选项没有明显 26.【答案】 ABC 错误通常即应该选择。) 【解析】 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原则主 22.【答案】 AB 要包括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和法律面前 【解析】 法的价值是法存在的理论正当性依据, 人人平等几项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垄断资本主义阶 它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精 段的产物。因此 ABC三项正确。 神存在的核心部分,直接决定了社会的法律主体的法 27.【答案】 AB 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故A项正确。法律价值体系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 之间是协调统一的,有些价值之间可能本身存在冲 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突,但价值体系可以实现价值之间的协调,故B项正 例,因此 AB项正确。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或设区的 确。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能体现法的价值,但原 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则更体现法的价值,故C项错误。法的价值主要包括 所以自治地方中的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没有权限制 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等,故D项错误。 定地方性法规,故C项错误。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 因此选 AB。 定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关系,故 23.【答案】 AD D项错误。因此选AB。 【解析】(1)依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内容的性质, 28.【答案】 ACD 法律关系可以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一个代表团或30个 讼法律关系。基本法律关系是指由宪法或宪法性文 以上代表可以联名提出书面形式的质询案,质询案中 件所创立或确认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 必须注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因此 B项错 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是指依据 误。选ACD。 宪法以外的法律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 29.【答案】 ABCD 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依诉讼法 【解析】 晋律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 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 典。古代服制把亲属分成五个等级:斩衰、齐衰、大 (2)依主体地位是否平等,法律关系可以分为隶属型 功、小功、鳃麻。因此ABCD四项均正确,全选。 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法律关系。(3)依主体是否特定 30.【答案】 BCD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3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诉讼审判制度包括以 【点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辛亥革命后 下几个特点:严密的侦查制度;实行“自由心证”的诉 南北议和的过程中制定的,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 讼原则;秘密审判和陪审制度;扩大并强化军事及军 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以前,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 法机关的审判;维护帝国主义侵华军队的特权。综 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具 上,本题答案为 BCD。对于A项应当注意以下区分: 有资产阶级革命性和民主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南京临时政府试行公开审判和陪审制度,而南京国民 的相关内容一直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考生还需要对其 政府实行秘密审判制度和陪审制度。 特点和历史意义掌握清楚。 三、简答题 四、分析论述题 31.【答案】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法 34.【答案】(1)科技发展影响立法调整的范 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1 围。当前在医学科技领域还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如试 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责任主体,是指承 管婴儿技术的应用等问题,亟须法律调整。(3分)科 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 技对法律内容与原理产生影响。材料中试管婴儿等 力。(2分)(2)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义 医学技术的进步引发“借腹生子”等事件,冲击着传统 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 的婚姻家庭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分)(3)损害结果,是指由于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 (3分)科技进步对法律的评价标准产生影响。如人 失和伤害的事实。(2分)(4)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 们会根据医学技术的进步,确立新的法律评价标准, 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分)(5)主观过 并要求法律不断完善。(3分)(2)科技成果的应用 错,是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在主观上存在的故意或 具有双重性,立法应使其向积极方面发展,并控制其 过失。(1分) 消极方面。立法对科技成果的应用要合理规范,使其 【点评】 在回答此类简答题时,应当注意首先需 符合社会基本伦理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措施包 要答出相关概念,然后需要对每一点做适当阐述,切 括:通过立法规定科技成果的主体、条件和适用范围; 记不可只回答出每一点的名称而不做阐述,否则会造 通过立法规范相关程序;通过立法规定相应的法律责 成减分。 任及制裁措施。(6分) 32.【答案】 根据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 【点评】 法与科技的关系,2017年之前的考试 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央对特别行 分析中没有,但 2017年的考试分析中加入了法与科 政区行使下列权力:(1)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 技的知识点。 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2分)任命特别行 35.【答案】 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包括以下 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2分) 几点: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别行 第一,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对于我国来讲, 政区进入紧急状态,(2分)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 完备良善的法律体系的建立要求形式上和内容上具 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分) 有如下特点:在形式上,重要的法律关系必须有法律 (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 调整;法律规范必须明确、肯定、具体,具有可诉性和 大会。(2分) 可操作性;法律体系应当结构严谨、内部和谐、内容完 【点评】 本题难度较大,考查中央对特别行政区 备,各部门法之间、各种不同渊源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权力。书上并无集中罗列,需要考生拥有较全面的 之间要彼此衔接、和谐一致。在内容上,立法必须体 知识。分析此题,我们可以分步来看,先看中央人民 现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原则。(3分) 政府对它的权力,接着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第二,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制。法律运行包括 委会对它的权力。一步一步来阐述分析,做到不漏答 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活动。严格的执法体制和公 知识点。 正的司法体制要求,在行政执法体制建设上,应当建 33.【答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 立行政权力分工和制约制度。在司法体制方面,必须 有:(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3 健全和完善保障司法独立的各项制度。法律监督是 分)(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 实现法治的必要保障,离开有效的监督,国家权力很 家制度。(3分)(3)规定了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 容易日益膨胀而摆脱法律的束缚,为此必须进一步完 应尽的义务。(2分)(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原 善各种法律监督机制,并为监督活动的实施提供可靠 则。(2分) 的途径和保障条件。(3分)5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第三,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法律终究需要人 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按照总揽 来执行,高素质的法律职业队伍是法治国家的组织保 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包括各级国 证。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培养大批忠于法律和人民 家机关中发挥领导核心的作用,并发挥党组织在中央 利益,高度知识化、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和法律职业 和地方国家机关中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 群体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务之急。(3分) 党和国家机构履行职责全过程,推动各方协调行动, 第四,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基础归 形成合力。(2)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构组 根结底在于民众,广大公民自觉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由 的动机和行为是依法治国的最根本动力所在。特别 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行政机关、 是在我国现阶段,更是急需提高全民素质,培养自由、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向它负 民主、人权和宪政理念、法律至上观念,努力在全民中 责,受它监督。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 普及法律知识。(3分) 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 第五,良好的法律秩序。法治最终表现为一种良 的原则。(4分)(3)责任制原则指国家机关及工作 好的法律秩序,实现良好的法律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 人员对其决定、履职所产生的结果,必须承担责任。 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厉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 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性质,分为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 (3分) 责制两种。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点评】 对于法理学的论述题,一定要注意结合 实行集体负责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 我国实际情况加以阐述,切记不可只答出条条框框而 的领导体制。(4分)(4)法治原则要求国家机关在 不结合实际说明。 其组织和活动中都要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机关的设 36.【答案】(1)甲未被列入选民名单的做法 立和活动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作出决 是不合法的。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凡年满18 定、命令、裁判等工作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国家 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机关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4 在公布选民名单前,甲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已满, 分) 依法应享有选举权,有权参加本次选举。(5分) 除以上四项原则外,还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 【点评】 按照《宪法》规定,我国成年公民除被 原则、效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它们都是宪法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都有选举权。需要注意的是,除 的、国家机关应当遵循的组织和活动原则。(3分) 了剥夺政治权利之外,也时常会考查公民患精神病的 【点评】 本题难度不大,考试分析中对此问题有 情况,精神病人是享有选举权的,只是由于实际情况 详细的讲解,按照教材的观点来回答即可。 限制不宜将其列入选民名单。 38.【答案】(1)赵娥的行为是为报父仇的故 (2)乙接受4名教师的委托代为投票的行为是 意杀人行为。(3分)此行为在汉代应以杀人罪判处 不合法的。根据《选举法》规定,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 死刑。(3分)(2)秦朝称自首为“自出”,对自首者处 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 刑从轻。(2分)唐律对自首制度的完善主要体现在: 人。(5分) 明确了关于自首构成的法定条件,并区分自首和自 (3)选举委员会确认丙在本次选举中当选是不 新;对“自首不实”和“自首不尽”作了详细规定;规定 合法的。根据《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 对某些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减免刑罚; 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 规定自首者虽可免罪,但赃物须按法律规定如数偿 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 还;规定自首的方式。(6分)(3)礼法结合是中国传 选票,始得当选。该选区共有选民7 260人,实际参加 统法律的典型特征。所谓“出礼而入刑”,体现了礼法 投票的选民为3630人,未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故本 之间的互补关系。儒家伦理主张孝道,杀父之仇不共 次选举当属无效。尽管丙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 戴天。本案中,围绕赵娥的杀人行为,伦理认同而法 数的选票,但因本次选举无效,所以选举委员会不应 律严惩,体现了在处理为报父仇杀人的问题上情、理、 确认丙的当选。(5分) 法之间的冲突。在以后各朝中,此类行为往往因统治 【点评】 在分析选举结果是否有效时需要注意 者提倡孝道而受到宽宥。(6分) 一点,即超过半数(不含恰好为半数的情况),在选择 【点评】“自首”是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每 题和分析题中,这一点经常作为陷阱出现。 个朝代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考生可以自己总结一下每 37.【答案】(1)党的领导原则是指中国共产 个朝代关于自首的规定,区别记忆。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5.【答案】 D 1.【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既遂的条件。所谓 【解析】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刑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罚分则 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而狭义刑法特 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在分则中应结 指刑法典,刑法典也被称为普通刑法,单行刑法和附 合各个罪名具体掌握,如盗窃罪中,只要被盗窃财物 已经脱离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的控制并已实际置 属刑法被合称为特别刑法。因此选C。 2.【答案】 B 于行为人控制之下,便是既遂。因此,D项中行为人 【解析】 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 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藏匿,虽然 定的罪行,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 再欲去取时已经不见,但并不影响盗窃罪已经构成既 辖权。本题中,虽然比尔等人并非我国公民,但由于 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为 其所犯的为国际公约所定的罪行,并在我国领域内被 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 司法机关抓获。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要么适用中国刑 两大类: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预备、未 法定罪处刑,要么按照我国参加缔结的国际条约实行 遂、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由此可知,过失犯罪 引渡。B项正确。 不存在停止形态。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过 3.【答案】 A 失犯罪,不存在既遂的认定问题。A项错误。乙销售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的分类。所谓 伪劣产品的金额仅3万元,不足5万元,不成立既遂, 基本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 但是其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远远超出法定 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与之相对应的是修正的犯 金额3倍以上(15万元),应按照未遂犯定罪处罚。B 罪构成,即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 项错误。丙在“准备”将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人员时 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 被抓获,属于犯罪未遂。C项错误。 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等,以及共同犯罪形态,如帮助 6.【答案】 C 犯、教唆犯等。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 【解析】 由于医生甲和护士乙之间并不存在共 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 同的犯罪故意,乙因疏忽将医生甲用来杀死患者的药 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 交给患者服用致其死亡,甲、乙之间并不构成共同犯 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 罪。因此 AB项错误。同时,甲仅仅只是将不知情的 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后者相对 乙作为工具利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故 于标准犯罪构成的处罚基准形态而言属于处罚减轻 本题应该选C。 或加重的形态,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与加重的犯罪构 7.【答案】 A 成。甲通过网络纠集人员行赌,符合赌博罪的基本犯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罪数问题。我国确定罪 罪构成。A项正确。 数通说上采取的是犯罪构成说,即凡是行为人以一个 4.【答案】 D 犯罪故意,实施一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作为犯罪中所违反的 一罪;凡是以数个犯意,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 义务的种类。不作为犯罪是消极的身体动作,即不为 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本题中,甲盗窃的行为与其逃 某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至危害社会的。因此, 跑时撞伤过来查看的赵某的行为并不存在牵连,也并 要求不作为的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包括 非一行为触犯数罪,因此不构成牵连犯或想象竞合 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规定 犯。同时,甲的行为也不符合盗窃罪和抢劫罪的转化 的义务,行为人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条件,不应以抢劫罪论处。因其是符合两个犯罪构成 行为人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本题中,甲拒绝照料 的两个单独行为,因此甲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过失致人 病重的父亲,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 重伤罪。A项正确。 情况下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 8.【答案】 B 的义务。D项正确。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满5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出于以大欺小、倚强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 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目的而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 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公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 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 情形。自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表示同 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此,甲、乙的行为构成了寻 意履行义务时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通过邮寄信件的 衅滋事罪。B项正确。 方式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时间是在对方接收到信件 9.【答案】 C 之日起。故选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 【特别说明】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 诈骗罪的认定。行为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 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 军人招摇撞骗,骗取包括财物在内的各种利益,若骗 规定》明确规定:(1)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 取数额特别巨大的,则按想象竞合犯原则择一重罪处 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2)权利人对 断,以诈骗罪定罪。本案中,甲冒充军官仅索要了 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 5000元现金,数额并非巨大,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力及于剩余债权,除非权利人明确放弃剩余债权; 罪一罪定处。注意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想象竞合, (3)对于连带债权人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以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理,而不是以特别法优于一 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 般法的原则判定,这是为数不多的采用此原则的案 中断效力,对连带债务人亦然;(4)债权人提起代位 例。C项正确。 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权 10.【答案】 A 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5)主债务诉讼时效期 【解析】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 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保 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 证人未主张这一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 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 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 行为。因此正当防卫的第一要点就是必须有正在发 务人同意给付的除外。 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存在。本题中,丙欲帮甲但甲却误 14.【答案】 A 认为丙是乙的同伙而将其打伤,由于并不存在现实的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 不法侵害行为但甲误以为存在而进行防卫,因此甲的 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行为构成假想防卫。故选A。 行主要债务的,构成预期违约,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 11.【答案】 A 事人可以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因此应该选A。 【解析】 根据责任自负原则,一般侵权构成要件 15.【答案】C 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本题中,由于 【解析】《民法典》第979 条第1款规定:“管理 甲的误判,将丙打伤,其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 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 果关系,因此应由甲一人承担对丙的赔偿责任。故 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 选A。 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 12.【答案】 D 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管理人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 乙应当归还作为孽息的小牛,而本人甲则有支付因管 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 理而付出的500元必要费用的义务。C项正确。 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第三人 16.【答案】 D 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 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 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 责任。由于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 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 位印章,对方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因此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丙应当同其他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 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项正确。 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 13.【答案】 C 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根 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 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 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中,转让价格达不57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价的70??,一般可 认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 以视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而对转让价格高于当 基础。本题的四个选项中,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 地指导价或市场价的30??,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 死亡结果之间具备了法律规定(要求)的客观性联系, 理的高价。因此,D项中以市场交易价135??价格 因此,无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因素,可以直接判 购入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出让人知道该情形, 定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ABCD 项 符合撤销权的客观主观要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 正确。 权。A项具有人身道德性质,不能行使撤销权,B项 23.【答案】 ACD 只是财产没有增加,并没有恶意地使财产减少侵害债 【解析】 由于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 权人的利益,所以也不能行使撤销权。C项中转让价 他人的挎包,内有数额较大的现金,因此已经构成了 格高于市场价的70不视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 盗窃罪。由于甲在偷窃时并不知道包内装有枪支与 让,因此也不能行使撤销权。 毒品,而盗窃枪支罪要求明知是枪支而进行盗窃,故 17.【答案】C 而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但在盗窃之后甲将海洛因和 【解析】 所谓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 手枪藏于家中,该行为便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 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 法持有枪支罪。ACD项正确。 能成立的合同。我国的实践性合同有定金合同、自然 24.【答案】 BCD 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因此答案选C。 【解析】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 18.【答案】 B 以一定的方式方法实施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刑法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分 对犯罪的地点不做特别的限定,所以它们通常不是犯 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 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但如果刑法把地点明文规定为 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而人身权是不得转 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它就成了构成该罪不可缺少 让的,因此本题中只有作为财产权的发行权能够转 的条件。此外,犯罪地点是某些犯罪的量刑情节。因 让,应该选择 B。 此只有A项是错误的。 19.【答案】 A 25.【答案】 AB 【解析】 质权人甲未经出质人乙的同意,擅自将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 质押物转质给丙,属于非法转质。且在丙占有期间,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应由非法转质人 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其要求是在医疗护理工 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项正确。 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 20.【答案】 C 常规),致受诊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并且二者之间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格权的分类。其中,身 有因果关系。C项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D项中实施 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组织进行支 诊疗活动的并非医务人员,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 故本题选AB项。 头发亦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甲将乙的长发剪去,便是 26.【答案】 ABC 侵犯了乙的身体权。甲将乙的长发剪去,没有直接侵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犯乙的身体健康,不构成对健康权的侵害,C项正确。 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 二、多项选择题 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 21.【答案】 ABD (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挪用公款罪中“归个 益没有合法根据。D项中,甲被乙撞伤,乙支付医疗 人使用”的理解。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 费是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人使用是指: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 则是基于其与甲之间的保险合同,其获益均有合法根 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 据,不是不当得利。故本题选 ABC项。 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27.【答案】 ABD 的。因此 ABD三项正确。 【解析】 由于著作权具有权利自动产生的特点, 22.【答案】 ABCD 王某在其小说发表之后便自动获得该小说的著作权, 【解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 A项正确。而甲公司经王某同意而将其小说改编为 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确 电视剧剧本,因此甲公司享有该剧本著作权,B项正5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确。C项中的电视台仅享有播放者权,属于邻接权而 行为;(1分)第三,严重污染环境。(1分)(3)本罪 非著作权本身。C项错误。而丙剧团作为表演者享 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3分) 有表演者的权利,亦属于邻接权,D项正确。 (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2分,回答故意的,也 28.【答案】 ACD 可给分) 【解析】 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能够 【点评】 刑法分则中重点罪名的构成是每年必 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 考,但无奈罪名众多,建议强化记忆高度概括的概念, 定合同成立。因此,ACD项正确。 如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 29.【答案】 ABD 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 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在考试时 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 再由概念推导出相应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 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方面。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污染环境 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 罪的最高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 难以诊疗。因此C项错误。 并明确规定了包括“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 30.【答案】 ABCD 人严重残疾、死亡的”在内的4种适用加重法定刑的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 情况。 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 33.【答案】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者少分,因此A项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 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 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因此B项正确。对 为。(2分)其构成要件包含: 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自然 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C项正确。 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分) 而D项中的丁属于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适当分给 (2)行为的关联性。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 部分遗产。 人均实施了加害行为。这些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 三、简答题 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2分) 31.【答案】 根据不同的标准,刑法中危害结果 (3)具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既可以是共同的 可分为:(1)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为标 故意,也可以是共同的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 准,分为构成要件的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的结果。 混合。(2分) (2)以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为标准,分为物质性结果 (4)结果的单一性。共同侵权行为人实施的数 和非物质性结果。(3)以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 个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且该损害结果不可分 的关联方式为标准,分为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 割。(2分) (4)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分为实害结果和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侵权的概念和构成 危险结果。(5)以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及其意义为 要件,属于概念记忆类题目,难度较低,但却是简答题 标准,分为标准的犯罪构成结果和派生的犯罪构成结 的高频考点,在背诵时注意对此类知识点进行重点 果。(每个要点3分,答对3个以上给10分) 掌握。 【点评】 所谓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 34.【答案】 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包括: 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者现实危险状态。而根据 (1)对象与目的不同。离婚以合法婚姻为对象,目的 不同的标准,危害结果可分为不同类型。对此,应该 是解除合法婚姻;撤销婚姻是以违法婚姻为对象,目 以其分类标准为重点,通过标准的判别来记忆不同种 的是否认婚姻的效力。(2)法定事由不同。离婚的 类的划分。 法定事由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32.【答案】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是受胁迫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未如实 (1)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与公民生命健康、 告知。(3)请求权人不同。离婚请求权人可以是婚 财产安全。(2分)(2)客观方面要求具备三个条件: 姻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而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限于婚 第一,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分) 姻当事人中受胁迫的一方或者未被如实告知患有重 第二,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 大疾病的一方。(4)请求权行使时间不同。在婚姻 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请求离婚,而请求撤销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9 婚姻只能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 系;从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 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 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由民事 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主体、物权、债权等制度组成的民法体系。(3分) 在结婚登记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 (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民法调整 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协调市民利益, 提出。(5)溯及力不同。离婚没有溯及力,而撤销婚 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3分)(4)民法是权 姻具有溯及力。(每个要点2分,共10分) 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 保护。从起源来看,民法就是为了对抗公权力的干 对于此类异同比较的题目,首先应该从基本概念入 预、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而产生的。民法体系的构 手。只有精确掌握了每个制度的基本概念,才能从中 建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民法总则和民法分则都 概括出每个相似制度的异同之处。因此,大家在复习 是围绕权利展开的。(3分)(5)民法是实体法。民 时应该注意将类似的知识点放在一起比较记忆。 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民法 四、论述题 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民法作 35.【答案】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 为行为规则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民 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法作为裁判规则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 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 依循的基本准则。(3分) 的行为。(2分) 【点评】 论述题往往以考查某项基本法律制度 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1)行为人有避险的认 为主,但此题考查的则是整个民法的特征,由此,考生 识和目的。行为人应认识到危险正在发生,且只能用 对于宏观性的框架性知识点也要予以全面掌握。 紧急避险的方法排除该危险;行为人避险的目的是为 五、案例分析题 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 37.【答案】(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骗取贷 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分)(2)合法权益 款罪。(2分)理由是:①该行为妨害了金融管理秩 遭受危险。危险是指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 序,侵犯了银行的合法权益;(2分)②甲、乙、丙虚构 成危害的紧迫事实状态,其来源包括自然的力量、动 产权担保,骗取银行 5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经营,造 物侵袭、非法侵害和人的生理、病理过程。该危险是 成银行 500万元贷款的本息无法追回,损失重大,符 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假想的。(3分)(3)危险正在 合骗取贷款罪的客观要件;(2分)③甲、乙、丙实施的 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急的、直接的 行为,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而是为了单位的经营,因此 危险。如果危险尚未出现或者已经结束,行为人实施 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骗取贷款罪的主观 所谓的避险行为,则属于避险不适时。(2分)(4)紧 要件;(2分)④事实一表明,甲、乙、丙谋议后骗取贷 急避险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1分)(5)紧 款的行为,体现单位意志,且是为了公司利益,刑法也 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 规定了单位骗取贷款罪的刑事责任,因此应将事实一 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2分)(6)紧急避险只能在 的行为主体认定为单位,而甲、乙、丙是单位犯罪的直 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不得已是指找不到其他合法 接责任人。(2分)(2)丙携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职务 方法可以排除危险。(2分)(7)紧急避险不适用于 侵占罪。(2分)理由是:①该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 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1分) 所有权;(2分)②丙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司 【点评】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都是刑法中的重 财产,数额特别巨大;(2分)③丙是具有责任能力的 要知识点,可以将二者概念及特点对比着进行掌握, 自然人主体,同时是非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2分) 这样更有利于知识点的全面识记。 ④丙的行为表现出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公司财 36.【答案】(1)民法是私法。民法的调整对 产的目的。(2分) 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从意思说、利益说、主体说角度 【点评】 注意: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关键 论证民法是私法,均可)。将民法归入私法范畴,有助 区别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于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有助 38.【答案】(1)丙能取得瓷瓶所有权。(2 于培育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3分) 分)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瓷瓶的所有权。乙作为瓷 (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从历史发 瓶的保管人,而非所有权人,不具有处分该瓷瓶的权 展看,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相联 利,是无权处分人,丙作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以市6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场价与乙达成买卖交易,并且已经交付,符合动产善 性,施工队应当请求合同相对人乙支付工程款。(3 意取得的要件,因此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瓷瓶的 分)(4)乙构成无因管理。(2分)因为乙没有对甲的 所有权。(3分)(2)乙属于侵权行为。(2分)乙出 事务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避免甲的利益受损,对甲 售瓷瓶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侵害了甲的所有权,构成 的事务进行了管理即聘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符合 侵权行为。(3分)(3)施工队应向乙请求支付工程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3分) 款。(2分)因为施工队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因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有善意取得、无权处 为乙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对甲的房屋进行加固,施 分、无因管理等,都是重要知识点,题目不难,掌握基 工合同的双方分别是乙和施工队,因为合同具有相对 本理论即可回答正确。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1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国家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属于特定公民违法 1.【答案】 C 的情形,故答案选B。(此考点在 2011年非法学专业 【解析】 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 综合课单选第 8题出现过,可见其重要性。因此考生 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实 务必理解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体性原则是直接涉及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民 6.【答案】C 法、刑法、行政法中所规定的多数原则就属于此类。 【解析】 法的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本题中,ABD三项就属于实体性原则。程序性原则是 社会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 直接涉及程序法问题的原则,如诉讼法中规定的辩护 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等,因此C项正确。(法律规则和 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但他的举报行为是个人的监督行 法律原则是每年必考内容,考生需要知道其内容及具 为,属于社会监督,C项正确。法的执行指国家行政 体分类,最好每个类型都记几个例子,这样才有助于 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公职人 快速解题。还要注意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 2.【答案】 D 现法律的活动。李某的行为显然不符合法的执行,B 【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项错误。法的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 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否 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李某 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 也不是行使司法权,A项错误。法的解释是指一定的 和法律行为,这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因此 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D项错误。 D正确。 7.【答案】 B 3.【答案】 B 【解析】 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解析】 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强调法律的 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其中 至高权威,强调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 演绎推理又可以分为三段论推理,它是从一般到特殊 性和平等性以及对权力的制约和对人权的保障,CD 的推理形式。在成文法国家,这是一种主要的法律推 项正确。而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理方式。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 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以实现立法者期望的法律秩序, 方式主要也是演绎推理。B正确。(此考点在 2014 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无特殊的规定性。 年非法学专业综合课分析题第67题出现,其重要性 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A项正确。只要法 不言而喻。) 律和制度存在法制就存在,但这不一定就是法治。因 8.【答案】 A 此法制完备也不意味着法治的实现。B项错误, 【解析】 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被烫伤,故与餐厅 应选。 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刘女士提起诉讼就和餐厅形成 4.【答案】 D 了诉讼法律关系。B项错误。导致刘女士和餐厅形 【解析】 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 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原因是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的法 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 律事实,C项错误。餐厅和刘女士之间存在相对法律 和知识,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法社会学、法政治 关系,餐厅的赔偿治疗费也不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 学、法伦理学等。因此 ABC三项属于理论法学,不 式,而是相对义务的承担方式。D项错误。根据法律 选。应用法学通常研究现行法律、法规并注重将研究 规定,人身损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 成果运用到实际中,如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D 偿属于法定权利。故A项说法正确。 项属于应用法学,应选。 9.【答案】 B 5.【答案】 B 【解析】 本题属于送分题。公民的人身自由包 【解析】 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 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 者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行政处分的对象是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行政机 秘密受法律保护。因此B项正确。(对公民基本权利 关及其他组织的所属人员,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特 的考查,几乎年年都会在选择题和分析题中出现,望 定行政法规的公民或社会组织。本题情形并不属于 考生重视。)6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10.【答案】 D 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 【解析】 本题属于送分题。我国选举制度的基 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 本原则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 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 原则,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差额选举的 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选举法》第31条规定: 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所以 D项公开投票原则错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 误,应选。 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 11.【答案】 A 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 【解析】 我国实行的是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 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 制,A项正确。德国实行的是专门机关解释宪法的体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制,没有创设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B项错误。 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 奥地利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C 至二分之一。”本题中,王某、李某、赵某票数均未过 项错误。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司法机 半,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应以王某、李某为候选人另 关解释宪法的体制,D项错误。因此选A。 行选举。因此C项正确。 12.【答案】C 14.【答案】 D 【解析】《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 【解析】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村民)实 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并不是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C项正确。 基层政权机关,A项错误,D项正确。基层群众性自 【特别说明】《宪法》对于公有制经济、国有经 治组织首次规定于1982年《宪法》,B项错误。基层 济、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规定是法硕考试 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表现形式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城市 的常考知识点,梳理如下:(1)《宪法》第6条规定了 居民委员会,C项错误。因此选D。 “公有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15.【答案】 A 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 【解析】 这是西周刑法原则方面区分故意和过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 失、惯犯和偶犯的内容。“惟终”是指惯犯,“非终”是 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 指偶犯,“告”指过失,“非告”指故意。所以 A项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 正确。 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 16.【答案】 A 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宪法》第7 【解析】 察举制度始于西汉,由皇帝下诏中央和 条规定了“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 地方各级长官每年向朝廷推荐贤能之士为官。察举 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 的科目包括贤良方正、孝廉、明经、明法、文学、秀才 经济的巩固和发展。(3)《宪法》第 8条第3 款规定 等。因此 A项错误,BD项正确。在科举制度产生后, 了“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 察举退居次要地位,C项正确。因此选A。 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17.【答案】 A (4)《宪法》第11条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法律 【解析】 唐代“十恶”中,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 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A项正确。不孝指告发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 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 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 等;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器具、伪造御用药品,无人 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 臣之礼等损害皇帝尊严的行为;谋大逆指图谋毁坏宗 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庙、陵寝及宫阙。(对于十恶,考生必须记住其内容, 13.【答案】C 不要混淆。) 【解析】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实行直接选 18.【答案】 D 举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解析】 明律多承袭唐律的内容。但“轻其所 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始得当 轻,重其所重”。一方面,明朝加重了对一些关于盗贼 选。本题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由于张某 等重点罪名的镇压。另一方面,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 获得过半数投票,张某当选。《选举法》第 45条第4 礼教、典礼的罪名,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因此只有 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 D项是轻微触犯礼教、典礼的罪名,正确。所以选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3 D项。 【解析】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责任主体, 19.【答案】 D 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因此 ABC 【解析】 北洋政府在1914年公布了《平政院编 三项正确。 制令》,由平政院职掌行政诉讼的裁判。D项正确。 26.【答案】 BD 20.【答案】 C 【解析】 法官甲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方式,是演绎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首部确认 推理,属于形式推理,A项错误。法官乙的解释属于 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C项正确。(《大清新刑律》 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B项正确。法 是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是清末修律的代表作。 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数 这部法典地位重要,望考生掌握其内容。) 据信息,其中物包括有体物,也包括无体物(虚拟物), 二、多项选择题 C项错误。法官审理本案时应该要进行必要的法律 21.【答案】 ABC 论证,D项正确。因此选BD。 【解析】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 27.【答案】 ABCD 的基础上,引进、吸收、摄取、采纳、同化外国法,使之 【解析】 本题考查人大代表的权利。根据相关 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移植不 规定,我国代表的权利如下:(1)审议权。审议是对 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中,D项错误。法 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发表意 律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A项正 见、表明意愿和立场,给予肯定、否定或者提出修改意 确。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 见的活动。(2)提案权。法律除规定有关国家机关 植的必要性,B项正确。德国为大陆法系国家,其民 和人大的机构有权提出议案外,还规定了代表有权联 法典源于对罗马法的继承,C项正确。因此,本题选 名提出议案,有权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 ABC。(2021版《考试分析》已将法律移植概念中的 (3)表决权。参加表决,是人大代表权利的重要组成 “同时代”一词删除,因此,按照最新的官方观点,法律 部分。(4)询问权和质询权。询问和质询是国家权 移植不要求“同时代”,也即法律移植不体现时间关 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实行监督的 系,只体现空间联系。) 形式。(5)选举权。选举权是指代表参加产生国家 22.【答案】 ABC 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权利。(6)罢免权。罢 【解析】 本题是送分题。当代中国法的正式解 免,是指由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有关工作人员 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而 在任期届满以前,依法解除其职务的法律行为。罢免 学理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所以 ABC三项正确。 的范围大致与选举和任命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3.【答案】CD 的范围相同。(7)建议权、批评权。人大代表的建 【解析】 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 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 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又称制定法。不成文 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的总称。(8)人大代 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 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权利。其中主要是参加视察和 的法。习惯法和判例法都是不成文法的一种形式,故 专题调研,应邀参加执法检查、列席有关会议,对各方 CD项正确。法律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 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故 ABCD四项都 法、判例法和国际公约等,而习惯法和判例法是不成 正确。 文法,因此 A项错误。我国虽然是实行成文法的国 28.【答案】 ABCD 家,但也存在不成文法,B项错误。因此选CD。 【解析】 AB项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权;CD项侵犯 24.【答案】 BC 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 ABCD 四项全选。(本题又 【解析】 题目中的该条规定是民法上的公序良 考查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可见其重要性。在公民 俗原则,是法律原则,A项错误。法律原则是可以作 基本权利中,以公民的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最为重要, 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 经常出现在分析题中,望考生加以重视。) 则,它并未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B项正确。法律原 29.【答案】 BCD 则可以为法官理解其他法律规则提供指导,C项正 【解析】 秦代主要的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 确。法官在适用法律原则时,也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问、封诊式、廷行事。格是唐代的法律形式。因此 况进行权衡,D项错误。因此选BC。 BCD三项正确。(这里考生需注意几个重要朝代的主 25.【答案】 ABC 要法律形式。汉代:律、令、科、比;唐朝:律、令、格、6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式;宋朝的编敕和编例是最重要的立法活动;清朝的 原文,且考的知识点十分细致。这就要求考生对每一 则例是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条都要好好记忆,做到在此部分不丢分。 30.【答案】 ABCD 33.【答案】(1)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党 【解析】 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 治”原则,建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体制。(3分) 经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 (2)规定了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2分)(3)规 更加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 定了一系列公民权利与自由,同时多加限制。(3分) 产继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 (4)规定了以国家资本主义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 宋朝除了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度外,还允许在室 (2分) 女享受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 【点评】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六法全书”、宪法 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 性文件与宪法、刑法、民法、诉讼审判制度、法律制度 继承的办法。绝户指家无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有 的主要特点等,都是本部分的重要考点。 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 四、分析论述题 妻俱亡,立继从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 34.【答案】(1)法律的主要价值还有秩序、效 享继承权。宋代绝户继承的份额如下:只有在室女 率、正义等。(3分)(2)法律的自由价值包含两方面 的,在室女享3/4,继子1/4;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 内容:一是依法保护主体的意志自由;(2分)二是依 1/3,继子1/3,官府1/3。据此,ABCD 四项都正确。 法保护主体的行为自由。(2分)(3)法律与自由具 (此题在2013年非法学专业综合课部分第60题出 有密切的关系。(1分) 现,一模一样,可见其重要性。因此望考生能全面掌 自由是现代法律精神的基本内容,自由不仅仅表 握宋代的继承制度。) 现为主体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权利,也 三、简答题 表现为主体在法律规定之外不被强迫的权利。 31.【答案】(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3分) 法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之一,还存在其他调整社 自由的实现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社会的法律环 会关系的手段。(2分) 境,法律通过约束义务主体的自由保障权利主体自由 (2)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需要 的顺利实现,是现代社会自由实现的最主要形式。(3 高素质的立法者,也需要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 分)在受法律支配的社会中,没有法律也就没有自由 德的专业队伍正确执行和适用,还需要绝大多数社会 的实现。(1分) 成员的支持。(2分) 【点评】 法的价值主要包括自由、平等、秩序、人 (3)法自身特点的有限性,如法的稳定性与灵活 权、正义、效率。2014年考查的是自由价值的内容。 性之间的矛盾等。(2分) 考生还需了解其他价值的具体内容,尤其是法的价值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 冲突和解决,十分重要。法的价值是法硕联考的重要 制约。(2分) 内容,可考性很强,尤其在主观题上。望考生能够 (5)在认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时,应该反对法律 重视。 虚无主义和法律万能主义。(2分) 35.【答案】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主体依法享有 【点评】 关于法的局限性,2014年非法学和法 的某种资格、主张、能力和自由。(2分)法律义务是 学中均在主观题部分出现。说明本知识点在法学和 指法律主体应承受的某种限制、约束、负担或责任。 非法学中均为重点内容,考生要对其完全掌握。 (2分) 32.【答案】(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法学理论界存在三 (2分)(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 种主要观点:权利本位论,义务重心论,权利义务一致 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 论。(本题答案具有开放性,考生从以下三种观点中 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3分)(3)国家为了公共 的任一角度进行论述或对三种理论进行辨析,只要能 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联系实际、言之成理,均可给分。) 征用并给予补偿。(2分)(4)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第一种答案:权利本位论。在权利义务关系中, 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 权利是第一性的,是义务存在的前提。相对于义务而 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3分) 言,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是权利的派生物。(3 【点评】 宪法学部分的简答题一般都出自法条 分)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是保障权利的实现,义务应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5 当来源于、服从于权利。(2分)从历史角度看,权利 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 本位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商品经济的要求在法 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 律上的反映。权利本位的现实意义在于把人们从义 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2分)由于国家机关 务束缚、身份制约和专制传统的影响下解放出来,从 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 而有可能创造一个自由、平等、宽容和富有活力的法 法取得赔偿的权利。(1分) 治社会。(3分)从现实角度看,权利义务之间存在价 【点评】 宪法部分的分析题大多会涉及公民基 值上的主次性,权利本位论就是这种主次性的表现, 本权利的内容,且主要考查公民的平等权和人身自 它比其他理论更具合理性。(3分) 由。因此考生一定要在此处拿满分,不能丢分。 第二种答案:义务重心论。作为权利本位论的对 37.【答案】(1)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 立面,强调义务在实效上更为重要,法律的重心在于 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1分)单一制是指由若干 约束。(2分)法律首先在于稳定秩序,义务为人们遵 不具有独立性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国家结 守和执行法律提供了比权利更多的信息条件。法律 构形式。(2分)(2)根据现行宪法,我国是“统一的 作为社会控制的手段,主要通过义务性规范来实现自 多民族国家”,国家结构形式属于单一制。这是由我 己的目的。(3分)从历史角度看,大多数国家或地区 国的政治、经济、历史、民族等因素决定的。(3分) 的法律,通常首先以义务性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3)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 以保障社会秩序。因此,义务具有先定性,其重要性 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也由此可以体现出来。(3分)从现实角度看,义务重 (3分)(4)我国目前存在三种行政单元:普通行政地 心论比权利本位论等理论更具有合理性。(3分) 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3分)各少数民族 第三种答案:权利义务一致论。其主要特征在于 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 主张权利义务并重,权利与义务都是法的核心内容, 权。(1分)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 (2分)二者同时产生、同时存在、相互依存、不可分 区是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1分)各民 割,因此它们之间不存在何为本位或重心的问题。 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3分) (1分) 权利本位论与义务重心论在思维方法上有着明 【点评】一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对立法体制具有 显的失误,这种绝对性的思维方法必然导致认识上的 重要影响。现代国家的主要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 僵化。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只有强调 和复合制。我国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美国是典型的 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才符合时代精神。(3分)权利义 复合制国家。对于两种国家结构形式造成的立法体 务一致性还体现为:权利义务之间的对称性,权利义 制的不同,考生要掌握,尤其是我国的立法体制。 务之间的互补性,权利义务之间的对立统一性。 38.【答案】(1)该条规定的是关于奴婢和畜 (3分) 产买卖中的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制度。(4分)(2) 【点评】 解答此类型的题目,首先需要把相关法 疏议对律文规定的适用条件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同时 律术语的概念完整回答出来,然后再根据自己的知识 对买卖双方的法律责任作出补充规定。(4分)律文 选择论点。观点一定要明确具体。 规定,自买卖成交后三日内,买主可以标的物有瑕疵 36.【答案】 王某受到侵害的宪法权利有:私有 为由解除契约,并一般性地规定了适用条件。(3分) 财产权,(2分)人身自由,(2分)申诉、控告、检举权, 疏议则进一步补充了准予反悔、买方借他故反悔、卖 (2分)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2分)(答言论自由 方应受悔而不受悔的三种具体情形的法律处置。(4 的,也可以给2分。) 分)(3)有利于规范买卖行为,明确法律责任,保障交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 易秩序;(3分)维护契约公平、合法、合理。(2分) 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国家为了公共利 【点评】 法制史的分析题一般都出自古代,很少 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 出自清末之后。因此在这类题上我们只需看古代法 征用并予以补偿。(2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制史的相关内容。而古代法制史又以唐朝的法律最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 为全面,影响最为深远。因此对于唐朝的法律制度考 的人身自由。(2分)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 生一定要有全面了解,理解记忆。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 1.【答案】 B 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应理解为犯罪成立之 【解析】 A项“简单罪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 日。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 中只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 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 释。例如《刑法》第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描述: 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的,处……”,简单罪状,即一看罪状就知道 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 该种行为是哪一种犯罪。B项“叙明罪状”,是指在刑 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 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如果 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 不详细加以描述,有可能难以区分罪与非罪以及此罪 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本题中,甲挪用本单位资 与彼罪的界限,必须对其犯罪构成要件详细说明。C 金,数额巨大,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项“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 刑。在我国刑法中“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以, 某种犯罪的特征。引证罪状的条文本身并不描述犯 甲的追诉时效为15年,甲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便利, 罪的特征,而是引用其他条款已经描述过的某种犯罪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成立挪用 的特征来认定该种犯罪。D项“空白罪状”,是指在刑 资金罪,犯罪成立之日为2002年7月5日。答案 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 选C。 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本题中具体描述 【特别说明】 为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加大对 了犯罪的手段特征“暴力、威胁方法”以及主观目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刑法修正案 “拒不缴纳税款”,故答案选B。 (十一)》将挪用资金罪的最高刑从10年有期徒刑提 2.【答案】 A 高到15年有期徒刑。并增加从宽处罚条款,即有挪 【解析】 根据《刑法》第67 条的规定,自首分为 用资金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 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准自首)两种。一般自首,是指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 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 或者免除处罚。 为。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4.【答案】 D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 【解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 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题中,甲 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 仅因为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如实交代了自己 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 的罪行,而甲并非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对因涉 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 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是在检察机关正式向人 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 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所以,甲不成立准 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 自首,B项错误。甲在犯罪以后,罪行尚未被司法机 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定的方法包括: 关察觉,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教育后,主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 动交代自己罪行,成立一般自首。A项正确。因甲与 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乙、丙共同贩毒,成立共同犯罪。甲供述乙、丙共同贩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 毒的行为不成立立功,C项错误。坦白是指犯罪分子 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贷款 被动归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国家司法 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本题中,乙是甲公司的 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甲不属于被动归案,所以不 董事长,是甲公司的负责人,乙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 是坦白,D项错误。答案选A。 甲公司的行为。乙利用职位便利,在签订合同中虚构 3.【答案】 C 事实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成立合同诈骗罪。因 【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 单位成立合同诈骗罪采取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 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关于追诉期限的起算,我国《刑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所以答案选D。考生请注意以 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 下三个罪名之间的关系: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7 然人,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的主体可 【特别说明】 本题原官方答案为B,认为甲的行 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并且不以非法占有为目 为应认定为非法行医罪。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甲 的;合同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的行为应根据犯罪情节以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论处。 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 B项错误。 是一般犯罪与特殊犯罪的关系,如果单位以非法占有 7.【答案】 B 为目的骗取银行贷款,则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解析】 甲在主观上具有杀死其父亲的故意,客 5.【答案】C 观上实施了向其父亲饮食中投放毒药的行为,但由于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 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其故意杀死其父亲的行为未能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法定方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 逞,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项正确。甲不成立故 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方法包括:(1)使用伪造 意杀人罪(既遂),是因为甲父亲的死亡结果与甲的投 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毒行为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A项错误,即甲父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不是因为吃了有毒的饭菜而死亡。甲在主观上具有 (4)恶意透支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包括:①拾 杀人的故意,不成立过失犯罪,C项错误。投放危险 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②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物质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者重大公私 的。③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他 财产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 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 公共安全的行为。而甲针对的对象是特定的人,客观 的。④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盗窃他人信用 行为是向其父亲的饮食中投放毒品,针对的对象也是 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由此可知,甲盗 其父亲一人,不会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甲不构成投 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应当成立盗窃罪。乙主观上不 放危险物质罪,D项错误。 知道信用卡是甲盗窃所得,以为是甲拾得的他人信用 8.【答案】C 卡,属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情形,根据主客 【解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观相一致原则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答案选C。 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6.【答案】 D(原答案为 B) 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解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 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康的行为。甲不属于医务人员,不构成此罪。A项错 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误。《刑法》第336条第1 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 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 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 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 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 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罚金。”甲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自称神医并非法行 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甲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医,且造成就诊人云某死亡,属于非法行医罪的结果 其利用自己丈夫的职权为钱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 加重犯。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已经被非法行医罪加 钱某财物数额较大,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项正 重处罚,不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C项错误。最高 确。因甲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受贿罪,A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项错误。甲未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所以,甲不构成 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修正)》第5条规定:“实施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项错误。甲是自己收受请 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 托人财物,所以不构成介绍贿赂罪,B项错误。本题 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 要注意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区 的规定定罪处罚。”甲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 别开来。 产、销售假药罪,在“致人死亡”的情况下,非法行医罪 9.【答案】 A 的法定刑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生产、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甲的行 的行为。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 为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B项错误,D项正确。 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的行为属于以6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骗取医院财物,客观 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 上构成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甲于2012年 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 去世,所以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2062年的12月 的行为。甲私自刻制医院收费章,在客观上构成伪造 31日。D项正确。要注意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不是 事业单位印章罪。但是,此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牵连关 从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而是从作者死亡的那一年开 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是手段,诈骗行为是目的,只需 始计算,至于死亡的具体日期在所不问。 要以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即可,A项正确,B项错误。 13.【答案】 A 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 【解析】 根据《专利法》,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中,而且必须是经济类合同,所以,甲不成立合同诈骗 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 罪,C项错误。紧急避险要求有正在发生的危险,题 新颖性:(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 中无危险存在,也与紧急避险无关,D项错误。 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2)在中国政府主办 10.【答案】 B 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3)在规定 【解析】 法条竞合,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 的学术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4)他人未经 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是立法技 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由此可以看出,A项未 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条竞合犯与犯罪形态无关,纯 包括在内。 属于法律适用问题。之所以一行为触犯盗窃罪和盗 14.【答案】 A 窃枪支罪两个法条,是因为盗窃罪与盗窃枪支罪在内 【解析】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 容上存在重复,盗窃罪的规定为一般条款,盗窃枪支 议,适用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所以,本题不适 罪为特别条款,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B项正 用合同法的规定,B项错误。乙与甲是兄弟,所以乙 确。想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罪,数罪之间没有 收养甲的子女适用特殊收养关系中的一种,属于收养 内容上的重复或交叉现象。牵连犯是实施数个犯罪 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此类收养可以不受 行为,作为该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目的行为又触犯其 下列条件的限制: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 他犯罪。牵连犯要求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并且行为 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之间具有牵连性。结果加重犯要求实施基本犯罪构 的生父母;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和被收养 成的行为,同时又构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 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40周岁以上。所以 CD项错误。 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触 甲、乙的收养协议有效且办理了登记手续,另外,被收 犯的是一个法条,而非数个法条。ACD三项均不 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 正确。 养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民法典》规定了三种解 11.【答案】 B 除收养关系的途径:(1)收养人、送养人之间的协议 【解析】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 解除,此时需要征求8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的同意, 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 协议解除后,需要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2)送养 的特征在于:它是单务、无偿、诺成性的转移财产所有 人单方解除,是指收养人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行为 权的合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诺成性合同来说,一般 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 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未经公 系,收养人不同意的,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证,故效力较弱,依《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般赠与合 讼;(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 同中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活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在题干中,显然被收养人 赠与。本题中,甲已经交付赠与物,赠与物的所有权 还未成年,而且甲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两人无法达 已经发生转移,赠与合同已经不具有撤销的前提,A 成协议。因此,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A项正确。 项错误,B项正确。本题是因为赠与物所有权发生转 15.【答案】 A 移,甲无权要求返还,与诉讼时效无关,C项错误。赠 【解析】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 与钻戒不是情谊行为,而是合同行为,在甲、乙之间产 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 生赠与合同,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依据《民法典》的规 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 定,钻戒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D项错误。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 12.【答案】 D 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 【解析】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著 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9 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 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 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 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 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C项正确,A项错误。建 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 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 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 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 探望。由此可知,仅未成年人的父母享有探望权,所 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以,A项正确,B项错误。在甲探望女儿时,乙有协助 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 的义务,甲的探望权属于法定权利,乙无权擅自剥夺。 偿。车库属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 所以CD项错误。 BD项错误。 16.【答案】 B 【特别说明】《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进 【解析】《民法典》第 1252 条第2款规定:“因 一步明确,从物产生于抵押权依法设立前,抵押权及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 于从物。从物产生于抵押权依法设立之后,抵押权不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及于从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一并处分,但对从物所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得价款无优先受偿权。 本题中,甲、乙两人对于院落的院墙都是所有权人,属 20.【答案】 存疑(原答案为D) 于共同共有,对于院墙倒塌造成的损害,甲、乙应当承 【解析】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担连带责任。所以答案选择 B。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 17.【答案】C 形象。《民法典》第 1020 条规定了肖像权的合理使 【解析】《民法典》第1252 条第1款规定:“建 用,该记者的行为是否符合“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 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 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存有疑问。隐 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 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 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甲与艺人乙、丙一起赌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 博的照片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033 条规定的受法律 其他责任人追偿。”新建的桥梁投入使用属于建筑物, 保护的“私密活动”存有疑问。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 其倒塌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 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 连带责任。答案选C。 错,该记者的行为是否属于加害行为存有疑问。本题 18.【答案】 D 属于老题新做,暂时没有合适答案。 【解析】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 【特别说明】 本题原官方答案为 D,认为记者的 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 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其他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亦不具 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的 备,因此,记者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对于肖像权的合 合理限度范围内使他人免受损害的义务。根据《民法 法使用,之前的规定为:“为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新闻 典》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包括两种情况: 工作者有权在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像。”现在关于肖 (1)直接责任。在没有第三人的行为介入的情况下, 像权的合理使用规定的是:“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 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 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该记者 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的行为是否符合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是否属于加害行 应当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2)补充责任。在损害 为存有疑问。 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的情况下,由第三人承担侵权 二、多项选择题 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 21.【答案】 AB 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甲的损害是由乙、丙 【解析】 在我国,立法解释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 造成的,应当由乙和丙承担侵权责任,网吧作为经营 对宪法和法律(狭义的法律)的解释。本题中对信用 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卡的解释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所以属于立法 所以,答案选择 D。 解释。A项正确。扩大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 19.【答案】C 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 【解析】《民法典》第397条规定:“以建筑物抵 释。狭义信用卡指银行卡概念下的信用卡,即可透支 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 的银行卡,包括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不包括借记卡。7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信用卡的解释包含了贷记卡、准 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 贷记卡以及借记卡,所以,该解释属于扩大解释。B 的行为。A项正确。行为人出于报复或者其他目的 项正确。当然解释是指刑法规范虽然没有明示某一 伤害或者杀死被害人后,然后顺手牵羊拿走财物的, 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 不定抢劫罪,定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所以 B项不 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即入罪 选。C项中,丙拿走孙某财物是趁孙某醉酒不注意, 时“举轻以明重”,出罪时“举重以明轻”,题中解释不 属于盗窃行为,若孙某的醉酒是丙故意导致,则丙构 属于当然解释,C项错误。类推解释是指对于相类似 成抢劫罪,因孙某的醉酒状态与丙无关,所以,丙不构 的案件应作相同处理,在我国类推解释是被严格禁止 成抢劫罪,C项错误。《刑法》第269 条规定:“犯盗 的,所以D项不选。 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 22.【答案】 BCD 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4款的规 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规定是抢劫罪 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转化形式,所以D项构成抢劫罪。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25.【答案】 AC 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 【解析】 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判管 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制、宣告缓刑的同时,判令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 甲在实施放火行为时已满14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命令。适用禁止令, 但因其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项 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 正确。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和后罪发生时犯罪人 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 均已满18周岁,如果犯罪人前罪发生时不满18周 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岁,后罪发生时已满18周岁的,不构成累犯。所以 A 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 项错误。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 间、缓刑考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接触控告人、批评 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甲在犯放火罪时未满 18 人、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本题中,刘某是 周岁,不适用死刑,即不应当判处死刑。我国《刑法》 举报人,因此,A项正确。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 对于盗窃罪已经取消了死刑规定,即盗窃罪的法定最 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的活动 高刑为无期徒刑,所以,本题中甲盗窃罪和放火罪数 中包括: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 罪并罚时最高刑也只能判无期徒刑。B项正确。甲 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甲利用“地沟油”生产 前行为构成放火罪,后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数罪并 “食用油”,因此禁止甲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业,C 罚。所以 D项正确。 项正确。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 23.【答案】 ACD 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的区域场所包括:禁止 【解析】 甲、乙在实施盗窃行为前有通谋,对于 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 实施盗窃行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客观上有共同实施 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本题中 盗窃的行为,甲、乙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A项正 甲从事的犯罪活动与学校无关,甲在别的地方也可以 确。在盗窃罪中,甲、乙之间有分工,甲在犯罪中是犯 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所以无须禁止甲进入 意的发起者并且起主要作用,是盗窃行为具体的实行 学校,B项错误。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 者,甲是主犯。乙在共同犯罪中辅助甲实行犯罪,乙 行之日起计算,D项错误。 是从犯,是帮助犯。CD项正确。对于甲强奸刘某的 26.【答案】 ABCD(原答案为 ABD) 行为,属于甲的临时起意,属于过限行为,乙在主观上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 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所以,对于强奸罪,甲、乙不构成 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共同犯罪,乙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 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 24.【答案】 AD 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 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 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 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为。刑法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明确规定应构 AB项正确。甲的舅舅作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成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 人,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 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可以成为监护人,成为法定代理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1 人。C项正确。继父母子女之间在满足一定条件后 构成要件,构成不当得利。 可以发生拟制血亲效力,因此甲的继母有可能成为甲 30.【答案】 AC 的监护人。D项正确。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包 27.【答案】 ABCD 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解析】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是企业、 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 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在其生产、加工、制造或销售的商 女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品上或提供的服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 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 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 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 一顺序继承人;(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志。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作为 祖父母。关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继承编解释 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气味等)一样要 (一)》明确规定:(1)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 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 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 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 人,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征,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答案为 ABCD。 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 28.【答案】 ABCD 人。(2)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 【解析】 甲公司依据运输合同对这一批羊享有 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 占有权,是有权占有,丙对于羊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没有法律依据。有权占有人对于无权占有人享有占 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返还请求权,所以,甲公司有权要求丙返还两只羊, 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此可知,丙的丈夫 A项正确。乙公司是羊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典》的 甲有继承权,丙的女儿有继承权,丙的姐姐是第二顺 规定,当所有人的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时,所有人或 序继承人,在此不享有继承权。所以 AC项正确,D项 合法占有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不法占有人返 错误。因为甲的儿子由乙抚养,与丙之间没有形成拟 还原物,或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所以 制血亲关系,所以,不享有继承权,B项错误。 B项正确。因为戊的原因导致甲公司对乙公司违约, 三、简答题 甲公司在承担了违约责任后有权向戊追偿,所以甲公 31.【答案】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1)犯罪分 司有权要求戊赔偿损失。C项正确。丁的行为构成 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3分) 无因管理,戊的行为侵占了丁的占有,根据《民法典》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 第462条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 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 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 不良影响;(4分) 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 子。(3分) 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 【点评】 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 的,该请求权消灭。D项正确。 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29.【答案】 CD 缓刑分为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我国刑法规定的是一 【解析】《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 般缓刑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 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 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的,规定 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 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 偿。”A项是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不构成不当得利。 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 B项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不构成不当得 再执行的制度。 利。C项中,向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交“保护费”是一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 种非法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 条件: 据,构成不当得利。D项中快递员错误投递给他人的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行为,属于给付目的未达到的情形,符合不当得利的 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7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点评】 近年来侵权责任的考查比重在逐年增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 加,既可以出客观题也可以出主观题,需要仔细记忆 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 相关法条。应当重点记忆一些特殊的侵权责任,如适 重大的不良影响。这是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它们必 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侵权以及推定过错责任原 须同时具备。 则的侵权,这是掌握的重点。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34.【答案】 滥用代理权包括:(1)自己代理,(2 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 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 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社会 的行为。该行为通常为无效行为,但仅给被代理人带来 危害性较大。即使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 利益的,或者经被代理人许可的应为有效。(2分) 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2)双方代理,(2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 (4)犯罪分子具有上述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犯 名义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该 罪主体具有上述条件,且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 行为原则上无效,但符合法律规定、交易习惯或者经 妇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就应当宣告缓刑。 被代理人追认的应为有效。(1分) 缓刑属于刑法量刑制度中的一种,刑法的量刑制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分)此种行 度包括: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数罪并罚以及缓刑。 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 这些都是应当掌握的重点内容。累犯包括一般累犯 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1分) 和特别累犯,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立功分为 【点评】 代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考研几乎每一 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缓刑分为一般缓刑和战时缓 年在客观题或者主观题中都有涉及,考生在学习代理 刑。这些内容考生都应当重视。 这一章时,注意重点掌握代理的法律特征,这是区分 32.【答案】 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代理与行纪行为、中介行为的关键点,重点掌握无权 (1)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 代理以及无权代理中的表见代理。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 四、论述题 事公务的人员;(3分)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 35.【答案】(1)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 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应当视为国 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2分)防卫过 家机关工作人员。(2分) 当是在正当防卫过程中发生的,它必须满足正当防卫 (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 的前提条件,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防卫行 事公务的人员。(2分) 为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2分)必要限 (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 度是指足以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 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防卫行为的性质、手 人员。(2分) 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分) 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3分)重大损害,是指致人 【点评】“国家工作人员”是一个重点概念,在 重伤或者死亡的结果。(2分) 贪污贿赂罪一章和渎职罪一章中都应区分国家工作 (2)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 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在一些特殊的犯 卫过当的定罪。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罪名,应根据行为 罪中,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成为成立罪与非 人造成损害的结果和其主观罪过确定。(3分)二是 罪、此罪与彼罪的重点所在,考生应予以重视。 防卫过当的量刑。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 33.【答案】 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1)产品有 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具体适用时,应综合考虑过当程 缺陷。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 度、权益性质、防卫动机和罪过形式等。(3分) 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 【点评】 防卫过当是法定(从宽)量刑情节。防 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缺陷是指不符合 卫过当的基本特征是: 该标准。(3分) (1)客观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具有社会危 (2)人身、财产受损害。(2分) 害性; (3)损害与缺陷存在因果关系。(2分) (2)主观上对造成的过分损害存在过失甚至故 产品责任形式包括:赔偿损失(1分),停止侵害、排 意,具有罪过性,属于滥用防卫权对不法侵害人造成 除妨碍、消除危险(1分),停止销售、警示、召回。(1分) 过分损害的非法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3 一般认为防卫过当是过失犯罪,事后防卫是故意 【点评】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 犯罪;防卫过当是法定(从宽)量刑情节,事后防卫是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酌定量刑情节。 银行卡及密码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但是行为人获取 36.【答案】(1)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 他人的银行卡及密码以后可以取得他人财物,所以, 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 强行劫取他人银行卡及密码取走财物的行为也是抢 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制度。物 劫行为。 权保护方式主要包括请求确认物权、物权请求权、请 (3)【答案】 对甲、乙应以抢劫罪和绑架罪中的 求赔偿损失三个方面。(3分) 一个重罪定罪处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 (2)请求确认物权。在财产的归属、内容发生争 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个罪 议而处于不确定状态时,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 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5分) 诉讼,请求确认物权。确认物权是保护物权的最初步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 骤。(3分)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第3款明确 (3)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其 规定:“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 物权受到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险时,基于物权而请求 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两罪名,应择一重罪定罪 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使物权恢复到原 处罚。”绑架罪和抢劫罪一直是考研中考查的重点罪 有状态或侵害危险产生之前的状态的权利。(3分) 名,考生复习时应重点掌握。 依妨害形态的不同,物权请求权可分为三种:一是原 38.(1)【答案】 无权。(1分)因为丙公司与 物返还请求权,此种请求权适用于他人无权占有物权 丁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同时丙公司也不是货物 人的标的物而致物权受到妨害的情形;二是妨害排除 的所有权人。(4分) 请求权,此种请求权适用于他人以占有标的物之外的 【点评】 合同具有相对性,这是由债权的相对性 方法妨害物权圆满状态的情形;三是妨害防止请求权 决定的,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存在于特定 (消除危险请求权),此种请求权适用于物权于将来有 的当事人之间,合同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所以,丙 受到妨害危险的情形。(3分) 公司只能基于合同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合同属于 (4)请求赔偿损失。物权受到侵害,造成权利人 债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转移时间为交 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3分) 付时,即当货物交付于丙公司时,丙公司才对货物享 【点评】 要答全此题知识点,需要考生熟记法 有所有权。 条,论述题首先要简述知识点的定义,然后才要论述 (2)【答案】 有权。(1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具体内容。对于物权的保护要与债权的保护相区别, 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 债权主要是从赔偿损失的角度来保护,物权主要从恢 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就该留置 复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为主要目的,侧重于“物上请求 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权人非因同 权”的方法予以保护。 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就 五、案例分析题 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案 37.(1)【答案】 既遂。(3分)本案中甲、乙已 中,丁公司的债权是基于运输合同产生,丁公司占有 经实施了对赵某的绑架行为,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且 货物也是基于运输合同,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此时丁 向第三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即使没有勒索到财 公司行使留置权可以留置第三人的动产,也即可以留 物,也构成既遂。(5分) 置甲公司的货物。(4分) 【点评】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 【点评】 本题原答案为:“丁公司无权对货物行 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 使留置权”,理由是:“留置权要求留置物为债务人所 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在认定绑架罪时,行为人只要 有,而乙公司不是货物的所有权人,因此丁公司不享 完成了绑架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不论其勒索 有留置权。”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财物的目的是否达到,都是绑架罪的既遂。考生在复 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62条规定:“债 习时还要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 (2)【答案】 构成抢劫罪。(3分)甲、乙以非法 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产,并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 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取得赵某的银行卡 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以该留置财产并非 及密码,获得4万元,构成抢劫罪。(4分) 债务人的财产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7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可见,丁公司有权对货物行使留置权。 【点评】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 (3)【答案】 无权。(1分)基于前问分析,丁公 未开始履行或者尚未全部履行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 司扣留甲公司的财产是依法行使留置权的行为,自然 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解 不必为此承担赔偿责任。此时,甲的损失应当向运输 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其中,法定解除即 合同的承运人乙公司主张赔偿。(4分) 单方解除,是指在解除事由出现时,由享有解除权的 【点评】 本题原答案为:“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 一方当事人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的方式。有下列情 司承担赔偿责任”,理由是:“甲公司在将货物交付给 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 丙公司之前仍是货物的所有权人,故有权以丁公司侵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预期违约,即在履行期限届满 害所有权为由要求丁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基 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 于前问分析,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丁公司依法 行主要债务;③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即当事人一方迟 行使留置权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甲公司的损失, 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可以依据合同请求相对方乙公司赔偿。 ④根本违约,即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4)【答案】 有权。(1分)因为乙公司的违约 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 行为致使甲公司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以甲公司有权 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4分)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5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正确。法律与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两大支柱,人类社会 1.【答案】 C 和文明要求法律与道德并举并重,相互配合,相互协 【解析】 不可抗力属于法律事件,不是客体法律 调。只有法律与道德互助共生,才能真正形成和保持 概念。客体法律概念是指法律关系客体,它是指法律 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因此,法治并不反对和排斥德 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 治。所以C项错误,应选。 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 4.【答案】 A 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 【解析】 演绎推理又可以称为三段论推理,它是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根据事件是否由人们的行 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 为而引起可以划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因此 A 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在成文法国 项错误。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把法律 家,这是一种主要的法律推理方式。在法律推理过程 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公理性原则是 中,演绎推理的特点是,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 从社会关系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得到广泛承认并被 和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 奉为法律的公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关于社会发展、 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 进步的决策、指示、决定及目的、目标。如我国宪法中 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由此可知,答案选A。 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等。B项错误。法律原则是 5.【答案】 D 法律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们可以协调法律体系中规 【解析】 基本法律关系是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 则之间的矛盾,弥补法律规则的不足与局限,在没有 文件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 规则的情况下,它们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的法 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是依据 律依据。所以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都可以直接作为 宪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 法官的判案依据。C项正确。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 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中的大部分是普 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 通法律关系。“吃饭”与“罚款”两次活动均属于普通 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D项错误。 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 2.【答案】 A 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 【解析】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和整 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 合的基础上,引进、采纳、摄取和同化外国法,使之成 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主 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法 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 律移植反映了一国对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与借 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 鉴,法律移植促进法律的发展与完善,因此是法系形 的法律关系。“吃饭”与“罚款”两次活动均属于相对 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A项正确。法系是按照世界 法律关系。甲在餐馆吃饭时,与乙之间发生的是民事 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 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系。甲依法对乙处以 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B项错误。欧 100元的罚款并出具罚单的行为,属于依法行使职权, 洲大陆大多数国家、前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 与乙之间发生的是隶属型法律关系。D项正确。本 等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此外,由 题中发生的两种法律关系都依据实体法发生,规定权 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土耳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 利和义务,是实体法律关系。 加拿大的魁北克省、英国的苏格兰地区、中国的澳门 6.【答案】 D 等地区的法律也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英国威尔士 【解析】 我国2018年《宪法》第33条第2款规 属于英美法系。C项错误。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的 异逐渐缩小,但是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未失去意 “法律”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 义。D项错误。 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 3.【答案】 C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 【解析】 法治要求良法之治,故B项正确。民 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中的“法律”特指全国人 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故 A项正确。 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 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其手段是限制权力,故D项 律。D项正确。7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7.【答案】 B 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在我国,精神 【解析】 程序法部门指规范因诉讼和非诉讼活 病人享有选举权,只是因为其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性 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诉讼程序 质而可能被中止行使选举权,不列入选民名单,在其 法与非诉讼程序法两部分构成。我国的诉讼程序法 恢复行为能力后再恢复其选举权。我国公民的选举 部门主要由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组 权具有普遍性,不因选民不识字而不享有选举权,所 成。非诉讼程序法主要由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 以 AC项错误。根据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 解法等基本法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我 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对 国的刑法部门,不属于程序法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 仲裁法》属于程序法部门中的非诉讼程序法;《中华人 权利的人,对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 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是国家机关组织法之一, 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 属于宪法部门,不属于程序法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均准予其行使选举权。由此看出,被拘留的人享有选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也不属于程序法部门。因此,答 举权。B项错误。依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的人应 案选B。 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丁因被判处死缓而 8.【答案】 A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不享有选举权。D项正确。 【解析】“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原则是各法治国 13.【答案】C 家通行的法律原则,A项正确。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 【解析】 事先审查也是一种预防性审查,是法 法律效力属于广义上的法律效力范畴,B项错误。作 律、法规或其他的法律文件在发生效力前,或行为还 为领土延伸的驻外使馆内适用中国的法律,C项错 没有实施前,由特定的机关所作的一般性审查。这种 误。折中主义,是指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 审查往往带有一种抽象性和非针对性,而且并不是为 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 了维护具体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报请批 用的原则,D项错误。 准的自治条例进行合宪性审查属于事先审查,C项正 9.【答案】 B 确。事后审查是指法律、法规或其他的法律文件在发 【解析】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生效力后,或者行为已经实施后,由特定的机关所作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设立国家宪法日 的具体审查。事后审查包括两种形式:附带性审查与 为12月4日。B项正确。 宪法控诉。附带性审查是指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的 10.【答案】 B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提出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法规 【解析】《宪法》第67条第(18)项规定:“全国人 存在着违宪问题,而由法院对该法律、法规所进行的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八)决 审查。附带性审查也是个别性审查,局限于特定案件 定特赦……。”特赦的“决定权”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的审理上,维护的是具体的利益。宪法控诉是公民就 不是全国人大。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 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而向宪法法院提出控 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布 诉的一种方式。宪法控诉也是一种具体的审查,是因 战争状态等。国家主席有权发布特赦令,但是无权决 特定公民提出申请而引起。 定。B项正确。 14.【答案】 B 11.【答案】 D 【解析】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 【解析】 我国《宪法》第130条规定:“人民法院 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含 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 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我国宪法的解释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 属于立法机关解释体制。A项正确。按照我国宪法 基本权利有: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 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的解释权,除此之 权、国家赔偿请求权,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 外的任何国家机关都不享有宪法解释权。B项错误。 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社会 宪法解释机制的目的在于激活宪法,保障宪法的最高 文化权利,没有规定沉默权、罢工自由和营业自由权 效力,促进宪法的实施。D项正确。我国的宪法解释 利。所以 D项正确。 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最突出的问题表 12.【答案】 D 现在缺乏具体的规范化程序,还应当建立和完善一些 【解析】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 具体的解释程序,将宪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化。C项 一是具有中国的国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是 正确。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7 15.【答案】 C 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D项正确。 【解析】 西周设有专职的官员管理契约事宜,称 (2)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 为“司约”,并设“质人”作为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 关。在地方设立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 西周的质剂与傅别两种契约形式比较发达。质剂是 厅,形成新的司法系统。 调整商品交易关系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 (3)实行审检合署,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 载:“听买卖以质剂。”贾公彦疏曰:“质剂谓券书,有 检察厅,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实行审判监 人争市事者,则以质剂听之。”“大市以质,小市以 督,并可参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充当诉讼当事人或公 剂。”西周时期将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凡是买卖奴隶、 益代表人。 牛马等大宗交易使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凡是买卖兵 20.【答案】 D 器、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的契券称为剂。C项 【解析】 1931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 正确。 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16.【答案】 B 宪法大纲包括序言和17条正文。宪法大纲中规定苏 【解析】 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法律 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自主与独 答问,封诊式,廷行事。律是秦朝法律的主体,是通过 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不 正式立法程序制定、颁布、实施的法律文件,具有稳定 平等条约;对受迫害的世界革命者给予保护,对居住 性、规范性与普遍适用性。令是皇帝针对某些具体事 在苏区从事劳动的外国人给予法定的政治权利。答 项临时发布的命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答问 案选D。 是对法律条文、术语、律义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 二、多项选择题 释,因采用答问的形式,故称为“法律答问”,类似于后 21.【答案】 ACD 世的“律疏”。封诊式是关于司法机关审判原则、治狱 【解析】 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 程式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 科学,社会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关于这些现象 法律规定和文书程式,同时也包括一些具体案例。廷 的思想、观点,但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 行事是最高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在司法实践 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晚于法。A 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答案选B。 项正确。法学作为科学,它与神学、哲学和道德学说 17.【答案】 B 之间有密切联系,法学的产生离不开神学、哲学以及 【解析】 在唐朝的司法制度中,“凡决死刑,虽 道德学说。B项错误。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令则杀,乃三复奏”。即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 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研究各种法律规范、法 程序,死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 律制度的性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法的内部联 一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贞观初年, 系和调整机制,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 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曾一度将 及相互作用。C项正确。法学应当属于人文社会科 京城死刑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决日三复 学,人们一般将科学划分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自 奏。但各州死刑案件仍行三复奏。如果“不待复奏报 然科学。在这一分类标准下,我们把法学界定为一种 下而决者,流二千里”。至于犯有恶逆以上罪以及部 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D项 曲、奴婢犯杀主人罪者,则一复奏后,就可执行死刑。 正确。所以本题选 ACD项。 本题选B。 22.【答案】 CD 18.【答案】 C 【解析】 社会法学派是以社会学观点和方法为 【解析】《宋刑统》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 研究方法,认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社会生活因 但在体例上取法于唐末五代的《大中刑统》和《大周 素对法的影响的派别。A项错误。分析法学派是将 刑统》,律下分213门,而且律后附有唐中期以后至宋 眼光转向现实的法律现象,以功利主义哲学为理论基 初的敕、令、格、式。其首篇为《名例》。C项正确。 础,以实证研究为基本研究方法的法学流派,认为法 19.【答案】 D 是主权者的命令。历史法学派认为,自古以来,法就 【解析】 清末对传统的司法组织体制进行了较 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 大调整: 族共同意识的体现。B项错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 (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以 一些学者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C项 使行政与司法分立,并改省按察使司为提法使司,负 正确。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但7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这种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 是一种法律规定的义务。所以海盗的话不能体现船 生活条件决定的。D项正确。 长具有交钱的义务。CD项正确。 23.【答案】 ACD 26.【答案】 ABD 【解析】 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 【解析】 成文宪法是指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 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 表现出来的宪法,它具有规范明确、条文系统、便于执 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行和监督的特点。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典是1787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这项原则的基本含义 年的美国宪法,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 是:第一,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 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则是指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 而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宪法 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法行使此项权利。第二,司法权 管理和宪法判例而组成的宪法。英国宪法是不成文 行使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 宪法的代表,以色列也是不成文宪法国家。刚性宪 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法,是指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修改程序上比普 的非法干涉。第三,司法权行使的合法性,即司法机 通法律严格的宪法。柔性宪法,则是指制定、修改的 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 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一般来讲,不 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 成文宪法都是柔性宪法,但不成文宪法并不一定都是 使职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 柔性宪法,有的成文宪法也是柔性的。B项中,我国 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机关要受到党、国家机关、 宪法有宪法典,因此属于成文宪法。同时,我国修改 其上下级之间以及社会的监督。B项本身叙述错误。 程序复杂,因此属于刚性宪法,故B项正确。C项中, 24.【答案】 ABCD 由于美国有统一的宪法典,因此,美国属于成文宪法 【解析】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 国家。故C项错误。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 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一个国家 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1958年法国宪法属于民定宪 的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 法,A 正确。宪法的实质分类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 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一般来说, 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不同, 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 对宪法进行的分类。按照这个标准,宪法被划分为资 的。在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里一般采用 本主义类型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故D项正确。 一元立法体制。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 27.【答案】 ACD 里,一般采用二元或多元立法体制。我国是单一制国 【解析】 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 家,这决定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中央。人 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作为 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 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对立法会负责。行政长官通过选 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这就决定 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5年, 了我国的立法权必须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 可连任一次。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由行 ABCD项正确。 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所以,B项错误, 25.【答案】 ACD 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应当由中央人民政 【解析】“照章办事”中的章指的是国家的法 府任命。ACD项正确。 律,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8.【答案】 AD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这种特殊性就在于它 【解析】 唐律关于告诉的限制甚多,如除谋反、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 谋大逆、谋叛等罪外,卑幼不得控告尊长;卑贱不得控 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 告尊贵;在押犯人只准告狱官虐待事;80岁以上、10 定或认可这一特征意味着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具有 岁以下以及笃疾者只准告子孙不孝或同居之内受人 统一性、权威性和普遍性。“照章缴税!否则警察抓 侵害事;禁止投匿名信控告。提起诉讼时“诸告人罪 你”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也体现了法的强制性。A 皆须注明年月,指陈实事,不得称疑”。所以 BC项不 项正确。海盗所说的“规矩”并不是一种法律规范,不 属于唐律所禁止的告诉行为,不选。 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不能体现法的强制性。B 29.【答案】 ABCD 项错误。公民的义务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依法纳税 【解析】 清王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 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而海盗所说的按规矩交钱不 巩固辽阔的疆域,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9 辖,清政府除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外,还制定了 此之外,特别行政区也是宪法考查的重点所在,考生 一系列适用于各少数民族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 应予以注意。 《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苗汉杂居章程》《湘苗事 33.【答案】(1)《唐律疏议》采用12篇体例, 宜》《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又称《西宁番子治罪条例》 以名例律为首篇。(2分)(2)《宋刑统》沿袭《唐律疏 或《番例条款》)《钦定西藏章程》《西藏禁约十二事》 议》12篇体例,但是采用“刑律统类”的形式,在篇内 《台湾善后事宜》等。故 ABCD 四项全选。 分门。(2分)(3)元代地方政府自行汇编的《元典 30.【答案】 CD 章》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对后世法典的编纂有直接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沿袭《大清民律草案》 影响。(2分)(4)《大明律》改变了唐宋律的传统体 和北洋政府《民法草案》,采用德国民法编制体例结 例,按六部官制分六律,仍以名例律冠于篇首,共7 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它的特 篇。(2分)(5)《大清律例》承用《大明律》的编纂方 点有: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在具体制度上,将外 法,但采用律、例合编的体例。(2分) 国民法之最新学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 【点评】 本题的考查难度较大,书上没有罗列我 本国民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即只编纂民法 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 典,不单独编纂商法典,凡适合编入民法典的商事法 发展演变,需要考生掌握全面的知识去分析。由此也 律规范,一律订入民法债编;凡不宜于编入民法者,如 可以看出,对于法制史方面的考查难度加深,不仅要 公司、票据、海商、保险等,分别制定单行法。重在维 掌握各个朝代重点的法制演变还要融会贯通。需要 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婚姻家庭制 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各个朝代的法制变化,在熟 度体现浓厚封建色彩。因此,AB项描述错误,不选。 记重点法律的基础上,学会比较、分析。 三、简答题 四、分析论述题 31.【答案】(1)国家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基 34.【答案】(1)第一,司法监督,在本案中体 础。法律的产生、制定和实施,法律的性质、内容和表 现为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监督、检察院对法院的监 现形式以及法律的发展变化都依赖于国家。(2分) 督。(3分)第二,社会监督,在本案中表现为媒体的 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 跟踪报道。(3分) 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政权的组 (2)法律监督是现代法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影响法的形式。(3分) 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 (2)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保障和规范国家 有着广泛的影响。(2分)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 政权的正常行使。(2分)这表现为三个方面:法律确 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2分)法律监督是全面 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和完善国家的权力 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3分)法律监督是建立和 结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制约和监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2分) 督国家权力的运行。(3分) 【点评】 要正确作答此题,不仅要熟悉法律监督 【点评】 本题较简单,只要熟记考试分析上的知 相关的知识点,而且需要认真读案例,结合案例分析 识点便可以作答。由此可看出,考生在复习时,应当 考点。近年来,法律监督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 以考试分析为主,熟记分析的知识点。 在上升,考试中必然有所体现,需要考生注意。 32.【答案】 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包括:(1)制 35.【答案】(1)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 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分)(2)管理地方财政; 也是现代法律的核心价值。作为现代社会权威的纠 (2分)(3)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 纷解决机制,司法是实现正义的重要途径。(2分)司 业;(2分)(4)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 法要实现的正义包括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 化、卫生、体育事业,保护和整理民族的文化遗产,发 实体正义注重结果的公正,程序正义注重过程的公 展和繁荣民族文化;(2分)(5)经批准对上级国家机 正。(3分) 关的决议、决定等变通或停止执行,组织本地方维护 (2)为了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审判中切实感受到 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 公平正义,必须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公正、独立行使职 言文字等其他职权。(2分) 权;(2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2分)加强 【点评】 民族自治区属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的 对司法工作的监督;(2分)不断推进司法公开; 一大特点,考查宪法的内容时该考点是考试的重点, (2分)提高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考生在复习时应当结合我国的民族政策进行掌握,除 (2分)8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36.【答案】(1)县政府对政府工作部门的调 理论述或者答出相关宪法规定的,酌情给分。作答综 整不合法。(2分)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 合课的论述题一定要看清题目,本题要求考生联系实 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 际,考生应当按规定作答,切记不可只答出条条框框 批准,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2分)(2)由县长 而不结合实际。 任命局长的做法不合法。(2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 38.【答案】(1)①体现了唐律的老幼废疾犯 门的负责人经县长提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 罪减免刑罚的原则。(2分)该原则的适用对象主要 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2分)(3)乡调整为镇的改 包括三类:一是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以及废疾者, 革措施合法。(2分)镇的建置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以及笃疾者,三是九十岁 (2分)(4)乡长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不合法。(2 以上,七岁以下者。(3分)②允许“收赎”的情况有: 分)乡长由乡人大选举产生。(1分) 一是七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者; 【点评】 要正确作答本题,需以对我国的国家机 (1分)二是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犯盗及伤 关有一定全面的掌握为前提,考生在复习时应当全 人罪者;(1分)三是犯罪时虽未老、疾,而事发时老、 面,切不可只复习自己认为的重点而心存侥幸。法硕 疾者,依上述老、疾收赎的规定处理;(1分)四是罪犯 考试涉及的知识点越来越细,望考生能全面复习。 将在服徒刑期限内老、疾者,依上述老、疾收赎的规定 37.【答案】(1)平等保护是指对所有公民采 处理;(1分)五是犯罪时年幼,事发时长大者,依上述 取无差别的待遇,除非存在差别对待的合理理由,不 幼小收赎的规定处理。(1分) 得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等作为法律上差 (2)“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既强调 别对待的理由。(3分) 治理国家必须兼有德礼和刑罚,如同一天之中有早 (2)平等保护不是绝对的,判断政府措施是合理 晚,一年之中有四季,不可或缺;(2分)又强调德礼和 差别还是歧视性做法的标准如下:第一,差别对待的 刑罚在实施政教中的关系是德主刑辅。(2分)“德礼 目的必须是实现正当的而且是重大的公共利益;(2 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作为唐朝立法的指导 分)第二,差别对待必须是实现政府所宜称的目的的 思想,集中体现了礼刑并用的特征。(2分)材料一中 合理及必要手段;(2分)第三,政府对差别对待的合 唐律规定的老幼废疾减免刑罚原则是这一指导思想 理性负举证责任。(2分) 在立法上的具体体现。 (3)合理差别主要有以下几种:基于年龄差异的 【点评】 唐朝的法律是法制史考查的重点,考生 合理差别,(2分)基于生理差异的合理差别,(2分) 应予以高度重视。回答此题,还要读懂材料中大体讲 基于民族差异的合理差别。(2分) 的是什么含义,只有了解了材料,掌握了考试分析的 【点评】 要求考生联系实际对上述各要点进行 内容才能准确作答。 论述,未能联系实际的,酌情扣分;如能从其他角度合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1.【答案】 A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 应当负刑事责任。甲没有上述行为,所以甲的行为不 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基本内容是法定化, 构成犯罪,D项正确。甲不成立抢夺罪,因为甲未满 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罪责刑相 16周岁,A项错误。甲不成立抢劫罪,因为甲只指使 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 乙抢夺,对乙的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B项错误。甲 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比如对中止犯处罚轻缓 不成立故意伤害罪,因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已满 于未遂犯,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中止犯的 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 主观恶性小。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犯罪, 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 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 处罚。乙只致人轻伤,且乙未满14周岁,乙不成立故 观两方面的条件“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 意伤害罪。甲对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甲更不可能成 责任”,说明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 立故意伤害罪,C项错误。 前提,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A项正确,BCD项错误。 4.【答案】 C 2.【答案】 D 【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 为发生,时间条件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 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 卫,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施 相当的危险方法,施行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 行,主观条件是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 题中,甲用打火机烧开货物外包装袋,目的是盗窃袋 侵害的目的,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 内物资,但是货场有油罐,其用打火机烧外包装袋的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进入乙家行窃,乙将甲制服, 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甲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 乙是正当防卫。但是在等待警察到来期间,甲的不法 持放任的态度,甲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 侵害已经停止,乙还多次击打甲的头部,致其重伤,是 项正确。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 防卫不适时,是故意伤害,C项正确,A项错误。假想 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主观方 防卫是指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 面是过失,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但是本题 认的“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甲进入乙家行窃,有不 中的甲在大火燃烧后逃离货场,没有采取任何灭火措 法侵害的实际发生,所以乙不是假想防卫,B项错误。 施,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甲持放任态度,故不成立失 乙如果在制服甲的过程中,用力不当,致其重伤,明显 火罪,B项错误。甲没有毁坏财物的故意,甲烧开货 超过了必要限度,是防卫过当。但是乙在不法侵害已 物外包装是为了盗窃物资,所以甲不成立故意毁坏财 经结束后才打伤甲,已经不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条 物罪,C项错误。甲的主观故意虽然是非法占有公私 件,乙不是防卫过当,D项错误。 财物,但明知货场存有油罐还点燃明火,甲放任了对 5.【答案】 A 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甲的行为足以造成 【解析】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 人身和财产的重大损失,而且实际上也造成了物资及 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对于将 附近建筑的巨大损失,甲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而成 假毒品冒充真毒品,诱骗他人上当而购买的,其行为 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A项错误。 符合诈骗罪的构成,应以诈骗罪论处。对于不知是假 3.【答案】 D 毒品,而误认为是真毒品进行贩卖的,以贩卖毒品罪 【解析】 乙未满十四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乙 定罪,但以未遂处理。本题中,甲明知不是真毒品,而 未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 用冰糖冒充,诱骗警察上当而购买,成立诈骗罪,不成 指使乙抢夺,但未指使乙打人,乙捡起砖块打人的行 立贩卖毒品罪。A项正确,BD项错误。非法经营罪, 为属于过限行为,甲对过限行为不承担责任。甲未满 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 16周岁,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8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 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 后果。甲没有使用暴力或者威胁,也不是阻碍公安机 重的行为。甲从事的不是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非 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项 法经营活动,不成立非法经营罪,C项错误。 错误。包庇罪,是作假证明包庇,甲没有作假证明,而 6.【答案】 A 是给予财物,不成立包庇罪,C项错误。私放在押人 【解析】 私藏枪支、弹药罪中的“私藏”是指依 员罪是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 或者罪犯,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王某也不是在押的 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私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所以甲不成立私放在 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押人员罪,D项错误。 甲在停职前是依法配枪的,但是在停职后,配备枪支、 9.【答案】 D 弹药的条件消除,甲应当将所有的枪支、弹药上交。 【解析】 在共同犯罪中,要成立犯罪中止,必须 但是甲违反枪支管理法律,将军用子弹私自存放于家 具备有效性,即有效地阻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或者有 中,且拒不交出,符合私藏弹药罪的犯罪构成,成立私 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缺 藏弹药罪,A项正确。非法持有弹药罪中的“非法持 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犯 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 罪人消极退出犯罪或自动放弃犯罪、阻止共同犯罪结 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 果未奏效的,不能单独成立犯罪中止。本题中,甲是 行为。非法持有弹药罪是从来都不具备配备弹药条 帮助犯,他虽然后悔了,但是没有成功从乙处索回毒 件,甲最初具备配置弹药的条件,所以不成立非法持 药,乙使用该毒药投毒杀人得逞。甲没有有效地消除 有弹药罪,D项错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国 自己先前参与行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不成立犯罪中 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 止,C项错误。在共同犯罪中,实行犯既遂,帮助犯既 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没有滥用职权 遂,乙故意杀人既遂,甲也是故意杀人罪的既遂,D项 或玩忽职守,也没有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 正确。乙投毒杀人得逞,已经既遂,不是犯罪未遂,甲 成重大损失,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BC项 也不是犯罪未遂,B项错误。乙已经着手杀人行为, 错误。 不是犯罪预备,甲也不是犯罪预备,A项错误。 7.【答案】 D 10.【答案】 B 【解析】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 【解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 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所谓招摇撞 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 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进行炫耀,利用他人对军人的 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 信任,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 众存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 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本题 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 中,甲伪造军官身份,冒充军人,蒙骗多名妇女与之发 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 生性关系,成立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D项正确。甲 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 不成立强奸罪,因为妇女与甲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 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 妇女同意发生性关系的动机不影响罪名的认定,只要 息。本题中,甲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非法提高 同意,即不成立强奸,AC项错误。招摇撞骗罪与冒充 存款利率的方式面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但是甲没 军人招摇撞骗罪存在法条竞合,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 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只是将吸收到的存款转借,赚 关系,适用特别法,排除一般法,甲不成立招摇撞骗 取利息,所以甲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成立集 罪,B项错误。 资诈骗罪,B项正确,C项错误。贷款诈骗罪,是指以 8.【答案】 A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 【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不 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甲明知王某是逃犯, 是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不成立贷款诈 还给其3000元钱帮助其逃跑,成立窝藏罪,A项正 骗罪,D项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 确。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 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 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 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 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 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3 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不是买 务时造成他人损害,应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项 卖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也不是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 错误。甲公司的行为与乙公司的行为相结合,造成了 非法经营活动,甲的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 损害结果的发生,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共同侵权行为, 成,不成立非法经营罪,A项错误。 不是单独承担全部责任,而是承担连带责任,AB项 【特别说明】 本题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考 错误。 生需注意《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犯 14.【答案】 A 罪的惩处力度:(1)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 【解析】《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合理实施 高刑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了15年有期徒刑; 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 (2)提高了集资诈骗罪的法定刑,最高可判处无期徒 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 刑,加大对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力度。 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 11.【答案】 C 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解析】《民法典》第597 条规定:“因出卖人未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 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 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 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因此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 A项属于有效合同。B项是无效合同,因为合同标的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本题中,电 是国家禁止销售的窃听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影厂以纪实手法拍摄影片,将汪某摄入镜头,是为展 属于无效合同,而不是可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的 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 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行为人 人的肖像,不构成侵权,A项正确,BC项错误。隐私 因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 是私人生活中不欲为他人所知的信息,是自然人不愿 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他人知晓的个人情报和资讯,但是本题中电影厂只是 C项中,某公司对对方当事人有错误认识,是重大误 拍摄了汪某的肖像,并没有涉及汪某的任何个人情报 解,属于可撤销的合同,C项正确。D项是因欺诈而 和资讯,因此不侵犯汪某的隐私权,D项错误。 结婚,不属于可撤销婚姻。 15.【答案】 B 12.【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人在遗嘱中应当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 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 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 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符合上述条件,应视遗嘱生 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王某是商场的保安,职责是 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因此正确答案为B, 保卫商场安全,其抓小偷的行为是执行工作任务。王 ACD项错误。《民法典》沿用了该规定。 某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孙某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 16.【答案】 D 即商场承担侵权责任,A项正确,B项错误。王某不 【解析】 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承担责任,既不与商场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承担按份 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事件,是指 责任,CD项错误。 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 13.【答案】 D 现象。行为是指受当事人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占有或者使用 律后果的活动。本题中,丙的出生与丙的意志无关, 易燃、易爆、剧毒、高放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 对于丙而言,出生属于事件,而不是行为,D项正确。 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 违法行为、事实行为都是行为的下位概念,出生不是 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 行为,自然也不是违法行为、事实行为,AB项错误。 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 出生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是客观现象,不是状态, 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 C项错误。 任。本题中,甲公司是氯气的所有人,乙公司是氯气 17.【答案】 B 的占有人,甲公司未按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对氯气进行 【解析】 手锡在随葬之前,所有权属于甲。甲决 包装,乙公司在氯气滚落马路时未及时发现,甲、乙共 定将手镯随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对手镯行使处分 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权,其处分意思是将手镯埋藏于母亲身边,但是所有 D项正确。甄某是乙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 权没有发生变更,手镯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B项正8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确。甲并没有在母亲生前将手镯赠与母亲,所以手镯 个法条中,应择一适用,而不是同时适用,D项正确。 的所有权不属于甲母,A项错误。手镯的所有权人是 处理法条竞合的基本原则:(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甲,所以手镯既不属于乙村,也不属于国家,CD项 适用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2)在法有特别规定的 错误。 情形下,依照法律规定。B项正确。想象竞合是指一 18.【答案】 B 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A项不是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条竞合,是想象竞合。 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 22.【答案】 ACD 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B项正确,ACD项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 条第3款的规定,对 错误。 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根据《刑 19.【答案】C 法》第72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宣告缓刑应考虑对 【解析】 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以分为简 社区的影响。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才 单之债和选择之债。简单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是单一 能宣告缓刑。根据《刑法》第81条第3 款的规定,对 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而无选择余地。选择 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 之债是指债的标的有数种,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之一 区的影响。因此 ACD项正确。被免于刑事处罚的犯 履行。本题中,债的标的有两种:退房或者退还差价, 罪分子,不承担任何刑罚处罚,不适用社区矫正,B项 因此是选择之债,不是简单之债,C项正确,B项错误。 错误。 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 23.【答案】 BC 种类物之债。特定物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 【解析】 抗税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缴 债,种类物之债是指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本题中 纳税款的行为。暴力方法,是指对税务人员的身体实 的标的物是一套具体的房屋,是特定物,是特定物之 行强制手段和对税务机关的暴力冲击行为,如暴力围 债,不是种类物之债,D项错误。甲与房地产公司的 攻、殴打、捆绑、禁闭税务人员,公开抗拒纳税,或者对 债权债务不可分,不是可分之债,A项错误。 税务机关打砸、冲击,公然抗拒纳税。威胁,是指对履 20.【答案】 D 行税收职责的税收人员精神实行强制手段,如以杀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 害、伤害、威胁税务人员本人或以杀害、伤害税务人员 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 的家属来威胁税务人员,使之因受恫吓无法履行正常 保护。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因银行的多次催收发生中 的征税职责,行为人从而达到抗拒纳税之目的。实施 断,最后一次催收时间为2013年3月9日,从最后一 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 次催收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年,主债权的诉讼时 人罪。甲使用暴力致使税务人员重伤,成立故意伤害 效截止到2015年3月9日,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罪,而不是抗税罪,A项错误。乙对税务人员的物品 期间也截止到2015年3月9日,D项正确。 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B项正确。丙 【特别说明】 本题所述行使抵押权的诉讼时效 使用威胁的手段拒不缴纳税款,成立抗税罪,C项正 届满时,《民法典》尚未颁布,因此应适用《民法通则》 确。丁只是推操了税务人员,行为未达到暴力程度, 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本书不对答案进行修改。但考 不成立抗税罪,D项错误。 生要清楚,如果抵押权设立及行使发生在《民法典》施 24.【答案】 C(原答案为 AC) 行后,则应适用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解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 二、多项选择题 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 21.【答案】 BCD 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盗 【解析】 法条竞合是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 窃罪和侵占罪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转移别人的 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主要存 占有,后者是将自己的占有变为所有。旅客遗忘在酒 在于刑法分则之中,比如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 店房间的贵重物品属于酒店管理者占有,之后的旅客 诈骗罪是法条竞合,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是 或酒店工作人员私自拿走的,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而 法条竞合,C项正确。法条竞合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内 非侵占罪。A项错误。乙临时替店主看店,只是占有 容有重复、交叉而产生的,一个犯罪行为之所以触犯 的辅助者而非真正的占有人,乙将店内贵重货物带走 数个法条是由于立法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律竞合 的行为成立盗窃罪。B项错误。丙将他人委托托运 与犯罪形态无关,纯属于法律适用问题。在竞合的数 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成立侵占罪。C项正确。丁作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5 为出纳,也是占有的辅助者,真正的占有人是单位。 并且给乙造成了人身损害。生产者的勾兑行为和超 丁谎称自己被抢劫,侵吞单位工资,根据具体身份成 市的销售行为都与乙的失明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生 立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D项错误。 产者不勾兑,超市不销售,就不会造成乙双目失明, 【特别说明】 本题原官方答案中 A项为正确选 CD项正确。甲送酒的行为和乙饮用的行为与乙的人 项,认为民营酒店服务人员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旅 身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即使甲不送酒,乙不饮 客遗忘在酒店房间的贵重物品由酒店的管理者占有, 用,该产品依然是有瑕疵的产品,依然可以造成人身 而非酒店服务人员甲占有。甲以秘密方式转移了他 损害。甲如果不送酒,乙自己买酒,也可以引起乙双 人的占有,建立起自己的占有,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 目失明,所以甲送酒的行为与乙的双目失明没有因果 成,因此甲不构成侵占罪。 关系,A项错误。如果乙不饮用,其他人饮用,也会造 25.【答案】 ABC 成人身损害,所以乙饮用的行为与乙失明也没有法律 【解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 意义上的因果关系,B项错误。 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 28.【答案】 AC 行为。本题中,A项,甲有能力履行腾房公告但是拒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 绝履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项,乙的公寓 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已经被法院裁定拍卖,乙应当履行法院的裁定,但是 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 乙不履行,反而将其恶意出租,导致裁定无法执行,成 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 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C项,车辆已经被法院扣 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 条第3项规定的除 押,用于判决的执行,但是丙找借口将车辆开走拒不 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下列财产为夫 开回,丙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成立拒不执行判决、裁 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 定罪。D项,丁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 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 严重,成立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而不是拒不执行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 判决、裁定罪,D项错误。 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上述规 26.【答案】 ABC 定,A项依据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属于夫妻共同财 【解析】 私法人是指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 产。B项属于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 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 共同财产,该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 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且将利益分配于其成员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关于父母 的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 为夫妻购房的赠与认定,原则为:(1)婚前,父母为双 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群众性 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 人民团体,是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 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2)婚后, 文学艺术、学术研究等非营利性活动的法人。有限责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无约定 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 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婚内夫妻的受赠财产处理,即 例》规定登记注册,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 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上述规定,D项 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 是乙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C项为夫妻按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是私 份共有的财产。 法人、营利法人、企业法人,ABC项正确。公司以营利 29.【答案】 ABC 为目的,不是非营利性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D项 【解析】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 错误。 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 27.【答案】 CD 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 【解析】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 权等。A项,假牙已经种植,是金某身体的一部分,王 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人身或 某将假牙打落,侵害金某的身体权。B项,小李享有 财产损害而应当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民法典》第 姓名权,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但是李某干涉小李更 1203 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 改姓名,侵犯了小李的姓名权。C项,齐某对孩子具 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 有探望权,甲阻拦其探望孩子,侵害了齐某的探望权。 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D项,记者为了新闻报道的目的,有权在照片中使用 本题中,白酒系工业酒精勾兑而成,产品有缺陷, 他人的肖像,没有侵犯张某的肖像权。ABC项正确,8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D项错误。 实;(2分)(4)应是合法的事实。(2分) 30.【答案】 ABCD 【点评】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部分 【解析】《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 的重点之一,尤其是所附条件的特点,考生需要熟练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 掌握。本知识点除了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外,还可以 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 考多选题、案例分析题等。 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四、论述题 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 35.【答案】(1)教唆犯是指故意教唆他人实 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 行犯罪的人。(2分) 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ABCD项都属于上述规定 (2)教唆犯的成立条件:①主观上具有使他人产 第1项的行为,张某可以请求分割夫妻财产。 生犯罪意图和决心的故意,也就是唆使他人犯罪的故 三、简答题 意;(3分)②客观上实施了唆使他人犯罪的行为。 31.【答案】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 (3分) 法律规范的总和。(2分) (3)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包括:①对教唆犯按照其 刑法的特征是:(1)调整对象的专门性(特定 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 性);(2分)(2)刑罚制裁的严厉性;(2分)(3)调整 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2分)②如 范围的广泛性;(2分)(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 果被教唆人没有犯教唆的罪,教唆犯构成犯罪,但可 性。(2分)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③教唆不满18周岁的 【点评】 本题并不难,但是比较偏,该知识点不 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3分) 是重点知识点,也很少以主观题的方式考查。随着法 【点评】 教唆犯是刑法总则部分的重点知识点, 硕考试的深入,已考过的知识点越来越多,未考过的 在法硕考试中也多次考过。所谓“重者恒重”,对于重 知识点都可能会成为下次考试命题的着眼点,考生在 点知识点,考生不能认为已经考过就不会再考,重点 复习时,要对未考过的知识点加以重视。本题还可以 知识点在复习时一定要给予关注。 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 36.【答案】(1)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必 32.【答案】 渎职罪的共同特征是:(1)客体是 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 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分)(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2分)不动产物权变动 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致 的公示方法为登记;(2分)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分) 为交付。(2分)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分)(4)主观方面 非经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或不产生对抗善意 有故意和过失两种心理态度。(2分) 第三人的效力。(2分) 【点评】 犯罪构成是刑法分则部分的重中之重, (2)公信原则是指物权变动时,当事人依据法 既要掌握每个重点罪名的犯罪构成,也要掌握重点类 律进行了公示,即使公示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 罪名的犯罪构成。 的物权状态不相符,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33.【答案】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1)不 (2分)公信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①权利的正确 为公众所知悉;(2分)(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 性推定效力;(2分,如回答: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益;(2分)(3)具有实用性;(2分)(4)权利人采取 的人推定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推定 了保密措施;(2分)(5)属于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 为该动产的权利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也可 (2分) 得分)②善意保护效力。(2分,如回答:善意信赖 【点评】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对商 公示的表象而为一定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受到保 业秘密的保护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考生要 护,也可得分) 掌握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类型。 (3)公示、公信原则的意义在于明确物权的功 34.【答案】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 能,提高物的利用效率,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经济 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事实发 秩序。(1分) 生与否的民事法律行为。(2分)所附条件的特点是: 【点评】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对 (1)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分)(2)应是发生与否 于公示的方法,考生要熟练掌握。由公信原则发展出 不确定的事实;(2分)(3)应是由行为人约定的事 善意取得制度。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7 五、案例分析题 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 37.【答案】(1)甲应认定为贪污罪。(2分) 来,且没有归还行为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行 理由是:①甲利用管理学校财务的职务便利,侵吞乙 为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账,非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 归还的15万元公款,符合贪污罪的客观要件;(2分) 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 ②甲被聘为学校会计,属于受国有事业单位委托管 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 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身份;(2分) 力归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的公款 ③甲采取虚列支出平账的方式侵吞公款,表明主观 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符合贪污罪的主观 38.【答案】(1)货运合同。(2分,如回答运输 要件。(2分) 合同也可得分) (2)乙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2分)理由是: (2)无效。(2分)该条款属格式条款,且其内容 ①乙利用校长职权,指使不知情的甲挪用公款,供亲 是免除快递公司的责任,故无效。(4分) 友使用,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 (3)不应当。(2分)与陈某签订合同的主体是 (2分)②乙是学校校长,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具备挪 飞狐速递公司,野狼快递服务部只是其营业网点,故 用公款罪的主体身份;(2分)③乙归还了所挪用的公 野狼快递服务部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分) 款,说明其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挪用公款罪 (4)不成立。(2分)陈某向宋某请求返还手机 的主观要件。(2分) 的权利属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 (3)甲向审计机关主动交代了贪污的事实,符合 效。(4分) 自首的规定,属于法定量刑情节。(2分)甲退还了15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有货运合同、格式条 万元,应认定为积极退赃,属于酌定量刑情节。(2分) 款、承担责任的主体、物权请求权,都是基本知识点, 【点评】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试题难度不大。法硕考试偏向于对基础知识的考查,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行为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不能一味求难求偏,而忽略了基 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有关账目等手 础知识。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是复习的基本要求。8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还包括集体。按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人人权和 1.【答案】 C 集体人权,D项错误。 【解析】 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 4.【答案】 D 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 【解析】 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 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 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 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 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A项不正 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确。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研究现行有效 根据事件是否由人们的行为而引起可以划分为绝对 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 事件和相对事件。绝对事件不是由人们的行为而是 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 由某种自然原因引起的。相对事件是由人们的行为 展历程。D项不正确。 引起的,但它的出现在该法律关系中并不以权利主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 体意志为转移。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 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或不 其规律性。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 作为。 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 A项,双胞胎的出生,对于双胞胎本身而言,是事 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C项正确。 件,是相对事件,与双胞胎本身的意志无关,A项正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 确。B项,钱某以产生劳动关系的目的与单位签订聘 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的创制和 用合同,也能够引起劳动关系的产生,是法律行为,B 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项不正确。 项正确。C项,地震是绝对事件,房屋垮塌是由于地 2.【答案】C 震引起的,也是绝对事件,C项正确。法律行为能够 【解析】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D项中,李某声称自 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先出现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 己被外星人劫持,不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 整,然后才发展为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D项错 消灭,不是法律行为,D项错误。本题是选不正确的 误。私有制的法律类型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 选项,所以选D。 本主义法,奴隶制法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B项 5.【答案】C 错误。资本主义法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 【解析】 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 本主义私有制,这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私有财 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权力,是国 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C项 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立法体制是关 正确。法的历史演进不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 于立法权的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 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同为资本主义社会,却产 的划分问题。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 生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不同的法系,影响两 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 大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项错误。 决定的。一般来说,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法体制形成 3.【答案】 B 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在单一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立法体制,在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二元或多元立法 权利。人权是普遍性的权利,是本源性的权利,是综 体制,因此 AB项错误。我国的立法体制是“既统一 合性的权利,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包含多项权利 而又分层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国 内容,不只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还包含经济、社会 家立法权的同时,赋予国务院、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和文化等多种权利,A项错误。人权不是天赋的,而 民族自治地方、设区的市立法的权限。我国的立法权 是历史地产生的,人权不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权利,C 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 项错误。人权具有法律价值,既是对法律的精神、原 两级、多层次,C项正确。立法公开是立法过程公开, 则、规范的直接检验和方向引导,也是对法律内在品 体现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体现“民主性 质进行批判的标准和完善的依据,人权价值可作为立 原则”,而不是“合法性原则”,D项错误。 法与司法的指导,B项正确。人权的主体除了公民, 6.【答案】 A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9 【解析】 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可以把 法的所有活动都不能与宪法相违背,D项正确。就各 法律原则分为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原则。政策性原 国实践来看,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是普遍情形,C项错 则是国家关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决策、指示、决定及目 误。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对国家和社会生活 的、目标,政策性原则具有针对性、民族性和时代性。 的宏观规范和调整,宪法规定的内容是有关国家制度 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的,得到广泛承 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问题,不直接约束私人 认并被奉为法律的公理,在国际范围内具有较大的普 行为,B项错误。 适性。“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政策性 9.【答案】 B 原则,具有民族性和时代性,不具有普世性,A项正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111条第1款的规定, 确,C项错误。根据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条件之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 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基 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并可 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基本原则是整个法律体系或某 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B项正确。我国的宪法 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具 监督制度不是附带性审查制度,而是可以主动审查,A 体原则是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 项错误。我国的宪法监督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 特定情形的原则。“实行计划生育”不是适用于整个 审查,而不是由法院进行审查,C项错误。根据《立法 宪法的原则,而是关于国民生育这一特定情形的原 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和社会组织认为行 则,D项错误。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 同,可以把法律原则分为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实体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等的原 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 则,程序性原则是直接涉及程序法问题的原则,“实行 进行审查;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 计划生育”是关于实体权利义务的原则,不是程序性 出意见。公民和社会组织只能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 原则,B项错误。 不能提出要求,D项错误。 7.【答案】 C 10.【答案】 B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 【解析】 各级人民政府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 规定含义的说明。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 的都是首长个人负责制而非集体负责制,故 B项错 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 误。ACD各项皆为正确。本题选B。 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法律解释分为立 【特别说明】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的 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B项错误。 领导体制总结。国务院的领导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 成立以来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体制总体上说都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 是集体负责制,1982年《宪法》改为首长负责制,即国 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 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不是所 具体内容为:(1)由总理提名组成国务院,总理有向 有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的解释都是有权解释,只有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任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才是有权解释,A项错 的议案的权利;(2)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 误。按照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 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其他组成人员都在总理领导 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 下工作,向总理负责;(3)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 上可以概括为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 会议和全体会议,对于所议事项总理有最后决定权, 释等方法,D项错误。历史解释是一种解释方法,既 并对决定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4)国务院发布的行 可以用于正式解释,也可以用于非正式解释,C项 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 正确。 议案、任免国务院有关人员的决定,都由总理签署。 8.【答案】 D 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行 【解析】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具有最高的 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主持和负责地方各级人民 法律效力。宪法的效力高于法律,A项错误。任何其 政府的行政工作,以保证行政工作的效率。人民政府 他的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规范国家和 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中的重大 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章程,在国家的整个法制体系 问题,须经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的构建和运行中,宪法是核心和根本,立法、行政、司 11.【答案】 A9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7 条规定: 派出机关是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关是区公所;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 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 关是街道办事处。派出机关不是一级政权机关,只是 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 受派出的人民政府委托,进行行政管理,A项错误。 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 县人民政府设立派出机关,须经过上一级人民政府批 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 准,无须经国务院批准,B项错误。不设区的市经上 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 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派出机关,C项正确。 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 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不是直 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辖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D项错误。 根据此规定,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的主体是村民 15.【答案】 A 会议,不是村民代表,更不是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解析】“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为惩治职官 A项正确,BCD项错误。 犯罪,商朝有“三风十愆”之规定,即官吏有巫风、淫 12.【答案】 D 风、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 条规定: 将受到墨刑等处罚。A项正确,BCD项错误。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16.【答案】 A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解析】 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统治秩序的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 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诉讼称为“公室告”,官府必 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 须受理。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髡子及奴 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 妾”等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称为“非公室告”,“非公 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 室告”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受理,若控告人坚持 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 控告,官府会对其治罪。A项是偷盗,属于“公室告”, 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 A项正确。BCD项是家庭成员内部的案件,是“非公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室告”。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 17.【答案】 D 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解析】 唐朝有自首减免刑罚的规定,但不是所 A项,王二的户籍不在王村,在王村居住不满1 有的犯罪都可享受自首的待遇。凡“于人损伤,于物 年,不能列入王村的选民名单。B项,王五,户籍在王 不可备偿”“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 村,不在王村居住,久无音讯,没有表示参加选举,不 首之例”,即对侵害人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强 列入选民名单。C项,王七,户籍在王村,但是在居住 奸、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 村李村登记和参加选举,不得再参加王村村委会的选 ABC项不能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D项可以适用, 举,不列入选民名单。D项,王九,户籍在王村,不在 本题选D。 王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应当列入选民名单。 18.【答案】 B 因此D项正确。 【解析】 宋朝从州到大理寺,都实行鞫谳分司 13.【答案】 D 制,即“审”与“判”分为两事,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 当,审问案情的官员无权量刑,检法量刑之事由其他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官员负责。前者称“鞫司”(又称“推司”“狱司”),后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者称“谳司”(又称“法司”)。题干中描述的是鞠谳分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本题中,钨矿是 司制度,B项正确。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 矿藏,虽然位于白兔村高某承包的竹园底下,但是根 建立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 据宪法的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白兔村、高 “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将该案 某,更不属于东风地质队。D项正确,ABC项错误。 交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三司会审是 14.【答案】 C 明朝的会审制度,明继承唐“三司推事”制,遇有重大、 【解析】 省、自治区、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 疑难案件由三法司长官共同审理,称“三司会审”,最 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时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 后由皇帝裁决。死刑复奏有死刑三复奏、五复奏,是 准,可分别设若干派出机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 唐朝的司法制度,即死刑的执行必须经过三复奏程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1 序,死囚执行前一日复奏两次,执行当日仍可复奏一 23.【答案】 ABC 次,提请皇帝审慎考虑是否立即执行。贞观初年,唐 【解析】 甲的盗伐行为引发了多个法律关系的 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曾一度将京 产生,在甲与林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关系,在甲与公 城死刑改为五复奏,即决前一天两复奏,决日三复奏。 安机关之间产生行政处罚关系。损害赔偿关系是在 ACD项错误,本题选B。 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和 19.【答案】 C 相对法律关系,行政处罚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 【解析】 大宗正府是元朝的机构,既是管理蒙古 AC项正确。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 贵族事务的机构,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 文对甲进行处罚,是在有法律规定的大前提下,对甲 机关,B项错误。宣政院也是元朝的机构,是主持全 的盗伐行为这个小前提适用法律,运用了演绎推理的 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 方法,B项正确。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具体行 同时也是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的僧 政行为,其处罚决定书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对甲 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A项错误。清朝的皇族宗室 的这一次盗伐行为有效,不具有法的普遍适用的效 诉讼由宗人府管辖,D项错误。清朝管辖少数民族事 力,D项错误。 务的中央机关是理藩院,它也是内外蒙古、青海、回疆 24.【答案】 ABCD 地区的上诉审机关。C项正确。 【解析】 法律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受制约 20.【答案】 D 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又相互作用。政治在上层 【解析】 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社会改革 建筑中居主导地位,政治可为法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环 法令,旨在革除社会陋习,移风易俗,振奋民族精神, 境和条件,C项正确。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 提倡近代文明,改进社会风尚。法令主要内容涉及禁 化必然会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者 烟、禁赌、剪辫、劝禁缠足、改革称呼旧制等,不包括禁 其发展变化,A项正确。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中相对独 纳妾。ABC三项均是改革所涉及的内容,D项不是, 立的部分,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的作用,B项 故本题选D。 正确。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法治社会中法律应与政 二、多项选择题 治、权力保持适当的距离,D项正确。 21.【答案】 ABD 25.【答案】 ABCD 【解析】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 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条第(一)项规定:“代表应当 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 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 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 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 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ABD 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第 27 条规定:“全国人民 项正确。法只调整行为,不调整思想,道德调整思想, 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 C项错误。 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 22.【答案】 ABCD 表大会会议,并可以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 【解析】 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而 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第32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不是唯一的。国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除法律 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策、纪律、习 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 俗、舆论等多种手段,对有些社会关系而言,法并不是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 有效的调整手段,比如人们的思想、信仰,就不宜采取 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 法律手段加以调控,A项正确。作为一种规范,法必 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 然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等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 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34条规定:“代表按照本法第 却是具体的、不断变化的,C项正确。法律需要合适 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代表职务,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 的人正确地执行和适用,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如果 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 没有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法律 资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 再好,其作用也是难以发挥的,D项正确。法的实施 政给予适当补贴。”根据上述规定,ABCD均为正确 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十分依赖外部 选项。 条件,B项正确。本题选ABCD。 26.【答案】 ACD9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3 条第 1 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 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 术”的必然产物。D项正确。春秋决狱为董仲舒首 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49条规定:“香 倡。A项错误。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 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 心定罪”,按照董仲舒的观点是“本事原志”。B项正 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 确。春秋决狱始于西汉中期,秦朝时没有春秋决狱。 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 C项错误。因此本题选BD。 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 30.【答案】 ACD 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第50条规 【解析】 明朝建立了完整的科举选官制度。只 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 有官学的学生才可参加科举考试。科举制是明朝官 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 吏选任的基本途径,AD项正确。明太祖采纳刘基的 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 意见,规定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命题,考生只能按 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 照程朱理学的注解答题,不得言及时事,自由发挥,B 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 项错误。明朝任官基本上每三年轮换一次,地方官严 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第76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 格实行“北人官南、南人官北”的籍贯回避制度,C项 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能 正确。 生效。”根据上述规定,ACD项正确。 三、简答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 条第1款规定: 31.【答案】 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是:(1)内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根据此规定, 容的融贯性。(1分)法律论证需要与法律体系内部 立法会议员是由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行政长官任免,B 的规则形成一致,同时也要符合社会的评价。(2分) 项错误,不选。 (2)程序的合理性。(1分)法律论证的过程应当符 27.【答案】 ABC 合合理的程序,以消解论证的开放性和灵活性所带来 【解析】 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 的缺陷。(2分)(3)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的有效性。 本义务。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 (1分)法律论证使用的逻辑方法应当满足大众的接 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国家不 受度,符合大众的思维习惯。(1分)(4)效果最优 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得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 性。(1分)法律论证的最终结论应当具有说服决策 害公民的平等权。AB项正确。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 者和公众的效力,能够为社会普遍接受。(1分) 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C项正确。但是平等权允 【点评】“法律论证”考点比较重要,容易再次 许合理差别的存在,比如由于年龄、生理差异、民族差 考查主观题,考生一定要认真复习该知识点。 异等所采取的合理差别,D项错误。 32.【答案】 宪法的发展趋势是:(1)宪法越来 28.【答案】 ABCD 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范 【解析】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是中国法律史上 围。(2分)(2)宪法在授予政府更多权力的同时,更 一次划时代的变革,其意义在于:首先,公布成文法是 加注重对政府权力的监督。(3分)(3)为维护宪法 对旧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 的权威,合宪性审查制度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得以确 定,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信条,结束了法 立。(3分)(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 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公开化,开创了 (2分) 古代法制建设的新纪元。其次,公布成文法在客观上 【点评】 对于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此前多考查 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为成文法典的出现提供了 英、美、法宪法的产生及内容和我国宪法修正案的内 条件,也为各种新型社会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可 容,宪法的发展趋势不是重点知识。再次提醒各位考 靠保证。最后,公布成文法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以法 生:随着法硕考试的深入,无论是重点知识还是非重 治世的统治模式,为“法治”取代“礼治”拉开序幕, 点知识,考生在备考时都要没有遗漏地进行复习,不 也为战国及其后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 能抱有侥幸心理,只复习重点知识,那样是拿不到高 验。ABCD 四项均为正确答案。 分的。本知识点还可以通过多选题的方式考查。 29.【答案】 BD 33.【答案】 清末诉讼审判制度变革的主要内 【解析】“春秋决狱”,也称“引经决狱”,是指以 容是:(1)确立了司法独立原则。(2分)建立各级审 儒家经典(主要是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 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1分)(2)区分刑事、民事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3 诉讼。(2分)在诉讼和审判中终结了刑、民不分的历 是推动普遍守法的前提。(4分)(从其他角度合理作 史。(1分)(3)承认了律师活动的合法性。(2分) 答的,酌情给分) (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1 【点评】 守法是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经常以客 分)(5)改良了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1分)(从其 观题的形式考查积极的守法。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 他方面概括分析的,只要内容正确,酌情给分) 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可分为两 【点评】 清末的修律活动及其他各项改革在中 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二是履行 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是从封建制法向现代化法 积极的法律义务。行使法律权利是指人们通过自己 律转变的关键时期。清末的内容很容易在主观题中 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 考到。考生在复习时,要对清末的各项活动给予高度 行为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一定要注意: 关注。 行使法律权利也是守法的内容之一。 四、分析论述题 守法的一般条件,考试分析中没有明确、完整的 34.【答案】(1)第一,责任法定原则。刑事法 表述,需要考生在理解守法的基础上,结合其他教材 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法院依据刑法, 自己总结。 判处刘某承担刑事责任是责任法定原则的体现;(2 36.【答案】(1)城南区政府采取的措施侵犯 分)第二,因果关系原则。刘某的违法行为与李某受 了小吴的住宅权、言论自由、监督权、通信自由和通信 到的伤害之间、刘某的主观恶意与刘某的违法行为之 秘密、人格尊严等宪法权利。(5分)(2)公民的住宅 间均有直接的因果关系;(2分)第三,责任相称原则。 不受侵犯。区政府对小吴的住宅实施监控并断水断 刘某将李某打成重伤且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其所承 电,侵犯了其住宅安全和生活安宁。(2分)公民享有 担的刑事责任同其主观恶性与造成的损害相当,符合 言论自由,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等监督 责任相称原则;(2分)第四,责任自负原则。刘某具 权。小吴在微博连续披露此拆迁事件,批评区政府行 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为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为违法,属言论自由和监督权的行使。区政府要求运 承担法律责任。(2分) 营商销号侵犯了小吴的言论自由和监督权。(4分) (2)本案中出现了三种法律制裁形式:县公安局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 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属于行政制裁;(2 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 分)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属于刑事制裁;(2 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 分)法院判处刘某赔偿李某人民币7万元整,属于民 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事制裁。(3分) 秘密。区政府获取小吴微博私信的行为侵犯了小吴 【点评】 本题难度不大,认真分析材料,就可以 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 得出涉及哪几种归责原则。法理学中的归责原则不 受侵犯。区政府录制并播出小吴反对拆迁的专题片, 同于民法尤其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考生不要发生 损害了小吴的名誉,侵犯了其人格尊严。(2分) 混淆。 【点评】 以分析题的形式考查对公民权利的侵 35.【答案】 公民普遍守法的一般条件是: 犯,在法硕考试中很常见。因此考生一定要牢固掌握 (1)良好的法律制度。(1分)法律是社会主体守法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各项权利,理解各项权利的内涵, 的参照系,是主体行为的标准和依据。有什么样的法 清楚什么样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什么权利。 律,就会引导主体形成什么样的行为模式。法治社会 37.【答案】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1)人民主权 要求“良法之治”,需要法律既体现法治的精神和价 原则。(1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来源于人民。我国 值,也满足法治所要求的形式标准。(4分)(2)良好 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 的法律环境。(1分)法律环境是影响和制约公民普 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遍守法的客观条件。良性法律秩序生成的各种社会 表大会。(3分)(2)基本人权原则。(1分)人权是 条件,主要包括法律运行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经济环 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不得非法限制或剥夺。我国 2004 境以及历史文化环境等。(4分)(3)良好的守法理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 念。(1分)守法不仅是对公民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执 了基本人权原则。(3分)(3)法治原则。(1分)国 政党、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守法理念 家治理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法治原则包含宪法优 是主体能够自愿遵守法律的内部因素。良好的守法 位和法律保留。我国宪法明确了宪法的最高效力和 理念是法律被普遍遵守的关键,培养良好的守法理念 依法治国的目标。(3分)(4)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9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1分)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男尊女卑观念。(4分)“三不去”对男方单意休妻有 以保障公民权利。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 一定的限制,但实质并非维护女子权益,出发点仍然 家权力统一行使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 是维护礼治和倡导宗法伦理道德。(4分) 制约。(2分) (3)西周婚姻制度对后世的婚姻立法产生了深 【点评】 本题难度不大,考试分析中对宪法的基 远影响。(1分)汉唐乃至明清,各朝法律中关于婚姻 本原则有全面的表述。本题的题干明确指出了答题 成立和解除的规定,大体没有超出西周婚姻制度的内 思路:先回答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再回答基本原则 容。(3分)后世婚姻立法均是在西周婚姻制度的基 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因此仔细审题很重要,不能只 础上损益而成。(2分) 答基本原则,而不答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点评】 西周是中国法制史上比较重要的朝代, 38.【答案】(1)材料一反映出西周婚姻成立 也是法硕考试的重要考点。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宗 的条件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2分)符合“六礼”, 法制度、主要刑法原则、契约和婚姻的相关规定对后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2分)同姓不 世影响深远。对于西周的知识点,考生要全面掌握, 婚。(2分) 这部分的知识点既可以考客观题,考得很细,比如司 (2)西周婚姻关系的解除遵循“七去”原则,其内 法制度中的狱、讼,“五听”;也可以考主观题,比如本 容的设置和权利的行使都以男方家族利益的保护为 次考查的婚姻制度。如果不进行全面掌握,很难拿到 中心,旨在保障家族的稳定和延续,也体现出明显的 高分。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项错误。 1.【答案】 C C项中,乙的死亡是由于被高楼坠落的花盆砸中,甲 【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 只是致乙轻伤,花盆砸中乙是介入因素,中断了甲的 用。通说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规制机能、保障机 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与乙 能、保护机能,没有补偿机能,D项错误。规制机能是 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项错误。D项因为甲的 指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作用的方 追赶导致乙不得已跳入水中溺水而亡,甲的行为与乙 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通过这种方式向国民显示该行 的死亡之间介入了乙的跳水行为,但该行为是迫不得 为不为法律所容许,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 已的,是甲的追赶行为导致的高概率事件,因此甲的 而避免犯罪。保护机能是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 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D项 益。保障机能是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 正确。 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本 4.【答案】 B 题中,我国司法机关将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回 【解析】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于自己行 国接受刑事审判,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 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客体错误、 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保护,体现了 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因 刑法的保护机能,C项正确。 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 2.【答案】 B 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行为偏差又 【解析】 属地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只管发生 叫打击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 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领 的目标不一致。行为性质错误就是客体错误,是指行 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 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 刑法。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意外事件是指行为 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一 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行为人对该结果的发 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保护管辖 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 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 见的原因引起的。本题中,甲预想伤害的目标是张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 三,但是失手将李四捅伤,属于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 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本题中,犯罪人是 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是打击错误,B项正确。张三 甲国人,不是中国人,所以不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适 和李四都是人,在法律性质上相同,按照“法定符合 用我国刑法,C项错误。犯罪行为发生在乙国飞机飞 说”,甲不管捅伤谁都成立故意伤害罪,甲的情形不属 越丙国领空时,发生地不在我国领域内,不能根据属 于行为性质错误,C项错误。甲对自己的行为与乙的 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A项错误。受害人刘某是 受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发生误认,不是因果关 中国人,甲国公民的行为侵害了我国公民的利益,我 系错误,A项错误。甲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他人受 国可以根据保护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B项正确。 伤的结果不是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李四受伤不是意外 故意伤害罪不是侵害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不能 事件,D项错误。 根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D项错误。 5.【答案】C 3.【答案】 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5条第3 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 款规定:“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 关系具有客观性、相对性和必然性。A项中,甲劝乙 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去山区旅行,乙因汽车坠崖而死亡,乙的死亡与汽车 因此A项错误。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一 坠崖有因果关系,与甲的劝说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 般来说,非法获利的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 因此也就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A项错误。B项 当多些,反之则应当少些。但是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 中,甲是迷信犯,“作法”诅咒本身不会导致他人死亡, 实际经济负担能力。B项错误,C项正确。《刑法》对9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于累犯的规定中,没有规定必须并处罚金,D项错误。 数罪并罚,D项错误。 6.【答案】 D 9.【答案】C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 【解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 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 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 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 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 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题中,甲不是 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 抢劫后自动投案的,不成立一般自首,B项错误。甲 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A项中甲煽动他人非法 因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 聚集,但没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 的入户盗窃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D项正确。坦白 员依法执行职务,不成立妨害公务罪,而是成立组织、 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 资助非法聚集罪。B项中乙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 受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坦白供述的是 大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医疗无法进 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如果甲供述的是抢劫罪 行,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医疗机构不是国家机 行,就成立坦白。但是甲供述的是公安机关未掌握的 关,乙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项错误。C项中丙采用暴 盗窃罪行,所以甲成立特别自首,不成立坦白,A项错 力手段阻止警察带走涉嫌诈骗的丈夫,是故意阻碍公 误。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 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成立妨害公务罪,C项正确。D 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 项丁阻碍警察带走被收买的儿童,成立聚众阻碍解救 为。甲没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没有提供他人犯罪 被收买的儿童罪,不成立妨害公务罪,D项错误。 的重要线索,不成立立功,C项错误。 【特别说明】 C项涉及暴力干扰警察执法的问 7.【答案】 D 题,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惩治,《刑法 【解析】 根据《刑法》第 196 条的规定,信用卡 修正案(十一)》新增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 诈骗罪的犯罪方式有以下几种:(1)使用伪造的信用 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4)恶意透支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 下有期徒刑。”如果认为暴力袭警不仅包括对警察人 定罪处罚。A项成立盗窃罪,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A 身的暴力,也包括对物(比如警车)的暴力,本题C项 项错误。BC项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 中的“妨害公务罪”就要改成“袭警罪”,本题就无 卡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并列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的 答案。 犯罪行为,而不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BC项错 10.【答案】 A 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 【解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D项正确。 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共同受贿 8.【答案】 C 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本题中,甲是国家机关工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 作人员,其妻子乙与其共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甲为 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 请托人谋取利益,甲、乙成立受贿罪的共犯,A项正 为。暴力是抢劫的手段,造成被害人轻伤是抢劫既遂 确,C项错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的标准之一,A项只成立抢劫罪,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在强奸过程 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中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升格法定刑处罚,但只定强奸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罪一罪,而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项错误。根据《刑 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 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 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 处罚,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 240 条的规定,拐卖 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 过程中造成被拐卖的儿童重伤的,升格法定刑处罚, 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 但只定拐卖儿童罪,而不是拐卖儿童罪与故意伤害罪 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7 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 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 较重情节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与国 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 家工作人员没有受贿的共谋,但是本题中乙与甲共 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 谋,由甲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 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 所以乙不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D项错误。 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 11.【答案】 D 此,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本题中,项链是遗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 失物,甲是所有权人,丁不能根据善意取得获得项链 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 的所有权。而且丁不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 关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由民法调整,民法不 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甲无须支付丁购买项链的 调整的,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中的赌博行 费用。A项正确。 为,民法不调整,因此 B项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 14.【答案】 C 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 【解析】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 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意味着当事人取得权利、 或财产权利交给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以此作为履行债 承担义务。A项中乙虽然指错了路的方向,但是在 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以该动 甲、乙之间并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A项不能引 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合同是 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C项中甲、乙只是商谈合作合 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合同生效不等 同,但并没有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在甲、乙之间没有形 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本题中, 成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 质押合同于3月1日签订,也于3月1日生效。C项 项错误。D项中甲撞断了乙公司的输电线,给乙公司 正确,D项错误。4月1日,甲将越野汽车交付给乙, 造成了财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甲需承担损害赔偿 此时质权设立,乙取得质权。A项错误。甲未将随车 的责任。甲具有赔偿的义务,乙公司具有收取赔偿款 工具箱交付给乙,对随车工具箱的质权未设立,乙对 的权利,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B项错误。 12.【答案】 C 15.【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 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 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 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 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 以上的 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 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 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 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挖 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 掘机,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对于处分该挖掘 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 机的行为,应当经占份额2/3 以上的人同意。甲、乙 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 二人的份额之和是85已经超过2/3,因此甲、乙二 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 人同意即可,B项正确。 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 16.【答案】 C 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 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 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 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 就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 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本题中,委托人是 生效力。依照上述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 甲,受托人是乙,第三人是丙,受托人由于委托人的原 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 因不能履行义务,且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了委托人, 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甲经政府批准后在其宅基地上 第三人丙可以选择受托人乙或者委托人甲作为相对 盖楼房,属于合法建造房屋,自房屋建成时甲取得所 人主张其权利,C项正确。 有权,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甲死亡后,乙通过继承 13.【答案】 A 取得物权,自继承开始时取得房屋所有权,也不需要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 进行登记。但是乙将该房屋进行处分时,应当进行登 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 记,不登记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虽然乙已将 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房屋交付给丙占有使用,但是由于未办理登记,丙不9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能取得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人依然是乙,C项正确。 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 17.【答案】 C 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 【解析】《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 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地役权 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 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将房屋卖给丙,且 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由甲转移给丙,所有 本题中,甲村是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对乙村水库的地 权发生变动,但是不影响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 役权,甲村在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该土地承包经 即“买卖不破租赁”,乙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 营权人丙继续享有甲村设立的取水权。后丙又将部 对丙继续有效,C项正确。《民法典》第726 条规定: 分土地转包给丁,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地役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 一并转让,丁也有权取水。因此C项正确。 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 二、多项选择题 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 21.【答案】 BD 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 【解析】 立法解释是指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 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 条文的解释。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在出卖房屋前已 文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经通知乙,但乙 20日仍未表态,因此乙不能再主张优 委员会不是立法解释的机关,没有立法解释权,C项 先购买权,D项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 错误。《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 房屋进行处分,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不能 罪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8年12月颁布的 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的规 单行刑法,不是立法解释,A项错误。BD项是全国人 定,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租赁合同的效 大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是立法解释,本题应 力并没有受影响,因此甲没有违约,乙不能要求甲承 选 BD。 担违约责任。B项错误。 22.【答案】 ABC 18.【答案】 A 【解析】 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在认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 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9条规定: 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并决定所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 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我国的量刑 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 制度包括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ABC项正 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 确。D项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而不是量刑制度,D 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 项错误。 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 23.【答案】 BC 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 【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 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本题选 A。 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 19.【答案】 A 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况不成立单位犯 【解析】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 罪:(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 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 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如通行权、 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 取水权、采光权、眺望权。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不同,地 处。A项中甲设立公司后,主要从事为他人虚开发票 役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相邻关系基于法律 的犯罪活动,不以单位犯罪论处,A项错误。(2)盗 规定产生,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条件,而相邻关 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 系则以此为条件。本题中,甲村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 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D 的效益而利用乙村的水库,甲、乙之间通过合同确立 项中丁以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将违法所 了地役权,A项正确。甲、乙不是相邻权,乙村没有必 得用于购买豪华别墅,也就是私自处分了违法所得, 须让甲村从水库取水的义务。 对丁的行为应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而不成立单位 20.【答案】C 犯罪,D项错误。B项中乙以公司的名义走私香烟,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人享 得到股东的一致认可,体现了公司的共同意志,所得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9 收益也归公司所有,成立单位犯罪,B项正确。C项中 中骗出,然后进入邻居家拿走现金的行为成立盗窃 丙向国有投资公司主管人员行贿,是为了使其公司承 罪,因为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丁不成立 建工程,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且以公司的名义实施犯 诈骗罪,D项错误。 罪行为,成立单位犯罪,C项正确。 26.【答案】 ABCD 24.【答案】 AB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43 条第2款的规定, 【解析】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 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关于 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他费用”,包括赡养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 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 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 要的费用。因此 ABCD项均正确。 者捆绑等恶劣手段的,成立非法拘禁罪。A项中,刘 27.【答案】 AB(D项存疑) 某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因为与甲口角,就被甲用 【解析】《民法典》第61 条第3款规定:“法人 手铐铐在警车内,甲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成立 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 非法拘禁罪,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 238 条的规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A项中买卖合同有效,服 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成立非法拘禁 装公司应当承担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 505 条 罪,B项中的乙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D项中的丁是 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 为了索取非法债务,都是为了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 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 拘禁他人,均成立非法拘禁罪,BD项正确。C项中丙 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因此B项 没有勒索龙某财物的目的,丙想索要的是正当的劳务 中买卖合同有效,服装公司应当承担民事法律后果。 报酬,所以其盗走龙某儿子的行为不成立绑架罪。甲 《民法典》第171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采取偷盗的方式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自己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的家庭,成立拐骗儿童罪。C项错误。 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C项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催收非 中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仍然与不知情的P公司订立买 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 卖合同。服装公司不予认可,也即不予追认,无须承 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担民事法律后果。C项错误。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 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 件包括:(1)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且为非禁止流通 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物;(2)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3)受让人取得动产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D项中,丁为了追索 时出于善意;(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已 高利贷,扣留债务人钱某,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根 完成交付。D项中员工与Q公司未完成电脑的交付, 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索取高利贷,非法拘禁他 且题干未交代公司职员如何取得电脑,也即电脑是占 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如何理解催收非法债务罪与 有委托物还是占有脱离物尚未明确,因此无法被善意 非法拘禁罪的关系,关系到答案是否需要删除D项。 取得。此时服装公司不予认可也无须承担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也许会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修 后果。因此本题选AB。 改,在司法解释修改前,本书暂不对答案进行修改。 【特别说明】 本题D项因题干信息不全面而存 25.【答案】 AC 在疑问。题干中并未明确交代是否完成交付以及价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格是否合理,Q公司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存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疑。对此考生无须纠结,掌握代理、善意取得的相关 的行为。A项中甲伪造名画,虚构赝品为真品的事 知识点即可。 实,将假画卖给他人,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28.【答案】 ABC 成立诈骗罪,A项正确。C项中丙将冰糖冒充冰毒卖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 给他人,是虚构冰糖为冰毒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 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乙是甲的配 大的公私财物,成立诈骗罪,C项正确。根据司法解 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A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 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 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 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 设赌场罪,B项中设立赌博网站的行为成立开设赌场 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罪,不成立诈骗罪,B项错误。D项中丁将邻居从家 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10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丙是甲的子女,先于 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 甲死亡,由丙的女儿戊代位继承。因为丙是第一顺序 态。(2分)其要件包括:以实施一个犯罪为目的;(2 继承人,所以戊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C项正确。根 分)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行为;(2分)数个行为之间 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 必须具有牵连关系;(2分)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 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丁 名。(2分) 是甲的儿媳,丧偶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 【点评】 牵连犯的关键特征是所触犯的两个罪 一顺序继承人,B项正确。庚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D 名之间有牵连关系,即一罪或数罪是他罪的手段行为 项错误。 或结果行为。常见的牵连犯为先伪造公文、印章,再 【特别说明】《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进一步 去诈骗或者招摇撞骗;盗窃信用卡又使用的,窃得存 规定:(1)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 折后又去骗领现金的,都是牵连犯。经济犯罪中常见 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 的牵连犯是假冒注册商标用于其制售的伪劣产品。 还可以分得生父母适当遗产。(2)继子女继承了继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于牵连犯的研究还不深入,通说不 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 多,所以应结合刑法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掌握常见的 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牵连犯的类型。除了简答题外,牵连犯也可以通过选 (3)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 择题的方式考查。 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位继承人,被收养人与 32.【答案】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 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 或过失地实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 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4)继兄弟姐 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2分)本类犯罪的共同特征 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 包括: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 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3分)客观方面是指 29.【答案】 ACD 行为人实施了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足以造成严重后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果的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 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作为;(3分)犯罪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 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 (1分)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1分) 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 【点评】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多数犯罪的行为方 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小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式是作为,少数犯罪表现为不作为,且危害公共安全 人,其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应由幼儿园 罪中有不少罪名是危险犯,比如放火罪、爆炸罪等。 承担责任。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着重掌握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 因为幼儿园教师外出接电话才未能发现和制止小明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 的行为,幼儿园存在明显过错。小明的父母不需要承 尤其要掌握放火罪、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行 担责任,AC项当选。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 为人以放火、爆炸等行为实施故意杀人的,如果危害 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 到了公共安全,就成立放火罪、爆炸罪,如果没有危害 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余某是幼儿园的员工,其 公共安全,则成立故意杀人罪。《刑法修正案(九)》 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幼儿园承担侵权 对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几种新 责任,余某不承担责任,D项当选。 的行为方式,考生要给予注意。 30.【答案】 ABCD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有关抢夺驾驶及干 【解析】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 扰行驶的规定,在危险驾驶罪条文后面增设了一个新 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 的罪名:妨害安全驾驶罪。即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 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 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 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 商业秘密属于广义的知识产权范畴,侵犯商业秘密的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值 行为,也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本题 ABCD 得关注的是,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低 全选。 位阶与高位阶的关系,如果抢夺方向盘的暴力程度达 三、简答题 不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暴力程度 31.【答案】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 时就可以定该罪。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1 刑法分则对四要件的考查,多考查具体的罪名, 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误认为不是犯罪。此种情形原 但偶尔也会考查类罪名,比如此前考查过渎职罪的概 则上不排除罪责,但可以酌情减轻罪责,因为行为人 念和构成要件。考生在复习时要对真题中还没有考 毕竟不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主观恶性较小。(4分) 过的类罪名给予关注。今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 (2)假想犯罪。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 中都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行为人误认为构成犯罪。行为人假想犯罪并不改变 要件,不同的是法学真题中明确要求了危害公共安全 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不成立犯罪。(4分)(3)罪名和 罪的概念。在回答构成要件时,即使题目没有明确要 罪刑轻重的误解。这种对法律的误解不涉及行为人 求写上概念,也可以先把概念写上,然后再写四要件, 有无违法性意识,不影响罪过的有无以及大小,不影 这才是完整的答题思路。 响定罪量刑。(4分) 33.【答案】 商标权主要包括专用权、禁止权、 【点评】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分为法律认识错误 许可权和转让权等内容。(2分)专用权,是指商标权 和事实认识错误,通常以小案例的方式考查选择题, 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独占性使用的权利。(2分) 尤其是考查事实认识错误的各种类型。相对而言,法 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 律认识错误比较简单,分为假想非罪、假想犯罪、对罪 商标的权利。(2分)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 名和罪刑轻重发生误解。法律认识错误一般来说对 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行使的权利。(2分)转让权,是 于定罪无影响,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确定行为人是否犯 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罪、所犯何罪,不会因为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法律不 (2分) 一致而有所区别。只有在假想非罪的情况下,由于主 【点评】 知识产权的知识点在法硕考试中越来 观恶性较小,可能在量刑上减轻或从轻处罚。 越重要,以前多考查客观题,近年来开始考查主观题。 36.【答案】(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 考生要提高对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视度。法硕真题中 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民法的本质和特 对于商标权的考查,多集中在可以注册为商标和不能 征的集中体现,表达了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高度 注册为商标的各种情形,还有侵犯商标权的各种行 抽象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3分) 为。对商标权内容考查得较少。商标权的内容,除了 (2)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包括:民事立法的指导 独占使用权,还有转让权和使用许可权。经许可使用 方针;(4分)民事主体应遵循的行为准则;(4分)解 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 释民事法律法规和填补法律漏洞的依据。(4分) 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要求对上述三种功能作具体阐释,否则酌情扣 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分;如以某一具体民法基本原则为例论述的,酌情 34.【答案】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公务、正 给分) 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同意、自助行为。(5分)外 【点评】 法学的论述题倾向于考查理论性较强 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过错、第三 的题目,比如 2014年考了民法的性质,今年又考了民 人过错。(5分) 法的基本原则。法学考生由于具有本科的法律功底, 【点评】 侵权责任的抗辩理由包括正当理由和 理论储备比非法学考生深厚,为了体现这种区别,法 外来原因,正当理由认为加害行为本身具有合法性或 学的论述题才出得比较有深度。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合理性,外来原因则将损害发生的全部或者部分原因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 归结于外部事件或他人行为,从而不承担责任或减轻 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考生要理解基本 责任。这些抗辩理由都是一般理由,适用于通常情 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基本原则的作用。对于理论性较 况。考生在掌握此知识点时要结合侵权责任法律制 强的题目的复习,要结合经典教科书,不能局限于法 度的具体规定掌握每一种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比如 硕考试的应试教材,如此论述题才能得高分。 监护人责任的抗辩事由是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的, 五、案例分析题 可以减轻责任。 37.【答案】(1)甲构成盗窃罪、强奸罪,乙构 四、论述题 成强奸罪,丙构成盗窃罪。(2分)甲纠集乙、丙入户 35.【答案】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 盗窃,三人形成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其 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应 中甲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乙因不满16周岁,不构 当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的不正确理解。(3分)法 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3分)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 律认识错误有三种情形:(1)假想非罪。行为被法律 同犯罪。甲以默示方式与乙形成实施强奸的事中故10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意,于乙之后对受害人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的 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故30 共同犯罪。由于强奸超出了原来共同盗窃的故意,丙 万元定金中20万元的部分有效,10万元的部分无效。 与甲、乙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丙虽然逃离了现 (3分) 场,但是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因为丙是基于共同犯 (3)可以。(2分)虽然乙公司留置3号模具并 罪的故意与甲乙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共同犯罪实行 非基于承揽合同,而是基于另一笔债权,但乙公司留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而且丙没有有效地阻止盗窃结 置该模具属于企业之间的留置,企业之间的留置不限 果的发生,仅自己一人中途退出,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于同一法律关系,故乙公司可行使留置权。(4分) 所以丙成立盗窃罪(既遂)。(4分) (4)无权。(2分)乙公司已按照甲公司的要求 (2)甲在盗窃罪中是主犯。甲在强奸罪中具有 交付1号模具、2号模具,未交付3号模具有合法理 轮奸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2分)乙在强奸罪中 由,乙公司未违约,故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4分) 具有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这一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 【点评】 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交付成果的合同, 同时具有轮奸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2分)丙在 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非要式合同。承揽合同包括 盗窃罪中具有从犯这一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 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 节,以及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这一法定从轻或减轻情 目的。承揽合同中比较重要的知识点是承揽人的留 节。(2分) 置权。如果定作人不按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 【点评】 成立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责 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 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 权拒绝交付。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无须当事人约 的行为,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共同故意的 定,但是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一般情况下,成立 形成一般是在行为前,本题中的事中形成犯罪故意, 留置权要求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债权的发生出自 在法硕考试中比较少考到,以默示方式形成的事中故 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之间的留置 意,更少考到。此题难度较大,没有平时的理论积累, 不受这一要求的限制。因为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非 很难答对这样的题目。 常频繁,将留置权限制在同一法律关系,不利于企业 在刑法案例中,一般会考查法定量刑情节,考生 行使留置权。 一定要掌握常考的自首、立功、未成年人、从犯等法定 承揽合同在历年真题中较少考到,但是法硕真题 量刑情节的作用。 中民法的案例分析题经常考查各种合同,如买卖合 38.【答案】(1)承揽合同。(3分) 同、租赁合同等,对于未考过的有名合同,文运法硕建 (2)部分有效,部分无效。(2分)我国法律规 议考生要给予一定关注。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3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 1.【答案】 A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 【解析】 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 标而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 律的重要原则,A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 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 础,在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是德国民 于适度的比例。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 法典,B项错误。英美法系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 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 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不是以美国法为基础,C 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非经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项错误。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 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城市 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 规划方案频繁变更,侵害了公民的信赖利益,违反了 作的分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 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是 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 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 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D项错误。 5.【答案】 B 2.【答案】 A 【解析】 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 【解析】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 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 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 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 命的破坏作用。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 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 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之一,A项正确。我国的审判权是 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 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的,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不 权力时,应始终关注至少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 得非法干涉,法院在裁判前无须征求社会意见,需要 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 征求社会意见的是立法而不是司法,B项错误。提升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 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 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 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 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 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审判权和检察权相分离, 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主要是行政 而不是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D项错误。 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C项错误。法治思维是按照社 3.【答案】C 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 【解析】 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 维方式,是实践思维,D项错误。 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 6.【答案】C 观基础之上,而不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A 【解析】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 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 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 法系国家也采用演绎推理,英美法系国家也有制定 监察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 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 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 比推理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 其常委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督。 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类似案件,类似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进 处理”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C项正确。演绎推理 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 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入该规 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 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D项错误。 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 4.【答案】 B 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 【解析】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 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政府工作人员违 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职能, 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台对此 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正当 事进行报道,是社会舆论监督。当地政府依法对相关 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 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选C。 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7.【答案】 B10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10.【答案】 A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 【解析】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 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 的一切权利与自由的总称。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 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 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 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 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 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 项正确。通信自由是人身自由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权 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 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受教育权是社会 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 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 11.【答案】 A 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 【解析】《宪法》第 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规定。本题中“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假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 定条件,解决的是在什么情境下该条法律对人的行为 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有约束力的问题,不得已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 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 行为”是行为模式,“不负法律责任”是法律后果,本 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题选B。 因此,发布特赦令的是国家主席,本题选A。 8.【答案】 D 12.【答案】 B 【解析】 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行使制宪权的 【解析】《选举法》第11条规定:“选举委员会 活动。制宪权,是指人民创制宪法的权力。制宪权、 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修宪权与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制宪权 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 是原生性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派 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 生性权力,立法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活动。A项错 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 误。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国民,在我 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 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 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 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宪 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 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 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次修改宪法都是行使修宪权,只有 1954年《宪法》的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 29 条规定: 制定是行使制宪权,D项正确。为了有效地行使制宪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 权,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 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 民大会、立宪会议等,但是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的起 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 草机关,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常设的国家机 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 关,宪法的起草机构是临时的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 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独立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 9.【答案】 A 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2章第 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若张 33条增加一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某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 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 确。根据《选举法》第32 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 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 务中进行交流与合作,A项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 据《选举法》第42 条的规定,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 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 改县、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 代为投票。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6 案中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 条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 度将长期存在与发展”,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 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 项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13.【答案】C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5 【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第2款规定: 【解析】《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因此民 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 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A项错误。《宪法》第113 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 条第 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 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本题选B。 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 16.【答案】 B 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主任或副主任其中之 【解析】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 一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不一定是 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 主任,B项错误。《宪法》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 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才需要 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 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小未盈六尺”的意思是甲 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 小身高不足六尺,按照秦朝的规定,不需要负刑事责 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 任,本题选B。 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因此民族自治 17.【答案】 A 地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 【解析】《唐律·杂律》在篇首就“坐赃致罪”设 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D项错误。《宪法》第116条规 六赃专条,称一切不法所得为赃,把受财枉法、受财不 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 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 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 “六赃”。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坐赃”。 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 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 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 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 委员会备案。”C项正确。 “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 14.【答案】 B 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坐赃罪是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 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 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 因此 A项正确。 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 18.【答案】C 人民政府批准。”A项错误。第5条第1 款规定:“乡、 【解析】 典卖契约中业主的权利有:得到钱主给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 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 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 限及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C 围内的事项。”据此,乡镇政府是“指导”村民委员会 项正确。钱主的权利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 的工作,而非“领导”,D项错误。第13条规定:“年满 收益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 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 有权。 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19.【答案】 D 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 【解析】 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 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 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 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 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奸党罪的表现有: 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 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 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 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 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 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 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构成 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B项正确。第 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D项正确。AB项是汉朝危 27条第1款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 害中央集权的犯罪,腹诽罪是汉朝惩治思想言论的犯 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罪,ABC项错误。 C项错误。 20.【答案】 D 15.【答案】 B 【解析】 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10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 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 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 业人员,律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错误。狭义的 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 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类,不 本、杨度等人是法理派的代表,主张大力引进西方近 包括法学教学研究人员,D项错误。 代法律理论与制度。张之洞、劳乃宣是礼教派代表, 24.【答案】 BCD 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尤不应偏离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 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D项正确。AB项是 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 礼教派代表人物。选项C刘坤一的思想有强烈的忠 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 君倾向,属于洋务派法律思想,显然不属于法理派 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包括专门评价和社会 观点。 评价。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专门评价,本题中法院对被 二、多项选择题 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 21.【答案】 AB 作弊行为进行评价,是发挥法的评价作用,C项正确。 【解析】 我国的立法原则有合宪和法制统一原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 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 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 则,CD项错误。立法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过程中, 出合理的安排。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所以人们根 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 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 慧、利益、要求和愿望,使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 对被告人的审判,并不是发挥法的预测作用,A项错 合,使立法活动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原则是 误。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 指立法活动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 内的一般人起到警示和警诫作用,是发挥法的教育作 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 用,法院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 可执行性。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众征集 组织考试作弊罪,B项正确。法院对被告进行有罪判 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 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 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于科学 制作用,D项正确。 合理地规定权利和义务,体现立法的科学性原则。 25.【答案】 ABD AB项正确。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22.【答案】 ABD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1条规定:“各级人民代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 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 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 体人权。因此人权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 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 权,集体人权可以分为一般社会群体的权利和特殊社 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宪法》第62条第 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 5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 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 部部长人选,因此教育部部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 人权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人权未规定到宪法中,比 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誓,A项正 如自由迁徙权,B项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 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38 条第3款规定:“省、 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 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 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 在的正当性根据和理由,但人权不具有超时代性,D 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项错误。 免。”因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北京市人大 23.【答案】 AB 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誓,B 【解析】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 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14项的规定,全国人 人员,依照我国法律,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 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驻外全权代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A项正确。法官 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海市人民政 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的职责包括 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的,不需要 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 进行宣誓。C项错误。 定的其他职责,B项正确。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 26.【答案】 AB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7 【解析】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 华自由贸易。唐朝创建了市舶制度,对外国商船贩至 条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任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 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政府抽取 官、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B项正确。《澳门特别行 十分之一的实物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 政区基本法》第7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 法令。CD项正确。 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 30.【答案】 ABD 地外,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 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 括:(1)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 澳门政府支配。”C项错误。第 26条规定:“澳门特别 解劳资纠纷,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向政府提出要 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 求。A项正确。(2)实行10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 此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项错 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 误。第49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 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 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不得从事私人赢利活动。 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4)实行安全生产防护。B 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澳门终审法院院长申报财产,记 项正确。C项错误,雇主不可以自行开除工人,工会 录在案。”A项正确。 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27.【答案】 ABD 三、简答题 【解析】《立法法》第102 条规定:“部门规章之 31.【答案】(1)法律的“非国家化”。越来越 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 多的法律出自各种经济联合体、非政府组织等“非国 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乙市环境保护办法》是地 家”机构。(2分) 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 (2)法律的“标准化”。由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 限范围内施行。B项正确。《立法法》第100条第2 定的法律范本提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模本或参 款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 照。(2分) 于本行政区域内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同类型社会关系的 规章。”本题中,乙市是设区的市,其制定的规章效力 法律趋于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国内法的趋同,也包 低于省政府规章,如果乙市的规章与省政府规章不一 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同。(3分) 致的,应适用省政府规章,D项正确。《立法法》第 (4)法律的“世界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 108 条第5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 变得模糊不清,有出现“全球性法律”和“世界法”的 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 趋势。(3分) 市人大常委会即可撤销该办法,无须省人大常委会撤 【点评】 法律全球化是2017年大纲新增加的知 销,C项错误。《立法法》第109 条第4项规定:“部门 识点,且在2017年的考试中法学和非法学考了相同 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 的题目,这在历年法硕考试中是很难出现的。通观 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 2017年法学与非法学的所有题目,客观题完全相同 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 (只是法学的客观题数量少于非法学),主观题部分相 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同,大纲的知识点也越来越接近。这说明命题人越来 本题中,乙市制定的《乙市环境保护办法》是地方政府 越重视法学与非法学的相同之处,对其区别只在主观 规章,应当报国务院备案。A项正确。 题部分体现,而且只体现在少量题目上。这意味着法 28.【答案】 ABC 学的难度有所降低。因此所有考生在今后的复习中, 【解析】 西周在选官时不是“任人唯贤”,而是 要着重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对法学和非法学考过的历 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D项错误。西周的宗法 年真题一定要引起重视,不管是法学还是非法学,都 制度中,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B项正确。 要做完所有的题目,因为二者越来越趋同。 西周时期家国一体,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合二为一, 法律全球化的知识点中,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因此也形成了亲贵合一,C项正确。西周实行嫡长子 也可以考查多选题,法律全球化的进展和主要途径可 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A项正确。 以考查简答题和多选题。 29.【答案】 CD 32.【答案】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1分) 【解析】 唐朝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制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 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10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誉和利益;(1分)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论证说理内容具有融贯性。本案法官的说 (1分)依法纳税;(1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 理论证符合法律规则,同时也具有内在一致性。分别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 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其行为 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的社会危害性等角度,进行了论证。(4分) (3分) (2)论证说理逻辑具有有效性。法官的说理论 【点评】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近十年真题中 证符合基本的逻辑方法,符合大众的思维习惯。根据 从未考过主观题,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非重点知识。而 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和内在心理,得出他心存畏惧、心 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上每年都会考查,而且多以分析 存良知的结论,具有说理的逻辑性。(4分) 论述题的方式考查。公民的基本义务偶尔会考选择 (3)论证结论具有可接受性。法官根据事实和 题,2017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中都考查了主观 法律,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合情合理合法,为社会 题,这说明非重点知识也开始变得重要起来,考生对 普遍接受。(4分) 于冷门知识点要给予一定的重视,在复习时不留 (从其他角度论述以上观点,只要言之有理,可酌 死角。 情给分)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可以考查多选题。 【点评】 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是法律论证章 33.【答案】(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 节最重要的知识点,在 2012年考查过多选题,2016年 纲》(以下简称《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由各省都 考查过简答题,2017年又考查了分析论述题。随着法 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 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对于法院判决中说理的要求越来 纲领性文件。(4分) 越高。法院判决书不能仅仅简单地表述违反了什么 (2)《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成果, 法律的什么条款,而必须要对法律适用进行详细的论 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3分)《大纲》 证,论证的内容必须具有融贯性、论证逻辑具有有效 宣告废除封建帝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总统 性、论证结论具有可接受性。如此改革,对法官提出 制共和政体,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有利于法律的普及以及人民群众 (3分) 对法律的了解与信任,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可将 【点评】 2012年法学真题中考过《中华民国临 法律论证的知识点与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相 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和历史意义,2017年与2012 结合。 年的题目几乎一样。一般情况下,真题中主观题完全 35.【答案】 权利保障原则是我国法治的基本 重复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近五年真题的重复。之前 原则之一,其内涵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 比较多的情况是非法学和法学的主观题真题会交叉 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一致。(3分)具体而言:尊重 出现,非法学考过的主观题,隔几年甚至第二年会出 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是法治 现在法学的真题中,反之亦然。但是由于2017年法 所有价值目标的归结;(4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 学和非法学的题目趋同,所以法学考过的真题几乎原 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题重现在法学和非法学的考试中。这说明真题的复 立法在分配社会资源上的平等,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 习和掌握对于应对法硕考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会 价值观和生活方式;(4分)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 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真题的复习中,除了各年份真 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 题外,对真题的分章节解读也很重要,分章节的解读 无义务的权利,公权力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要保证 中,考生会看到哪些知识点会在真题中反复出现,都 权利的分配和义务的分配相一致,公民在行使权利的 是以什么方式考查的。总之,真题是法硕考试题目之 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4分) 王,对真题再重视也不为过。 (以上要点须结合我国实际展开。其他观点只要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关键点是以美 言之成理,可酌情给分) 国的制度为蓝本,赋予大总统很大的权力。《中华民 【点评】 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权 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共和 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法治的 政体的诞生,宣告废除帝制。 基本原则2011年真题中考查过多选题,在2013年真 四、分析论述题 题中考查过论述题。从一定意义上说,法治的所有价 34.【答案】 本案的法律论证具有正当性。 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对国家权 (3分) 力的法律限制本身就是对人权的有力保障。“将权力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9 装进笼子里”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权力有限制,用 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中央人民政府对外交、防 权需监督,是保障人权的有力措施。法治的基本原则 务等行使权力。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 的知识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认真复习教材即可拿到 权力在2013年考查过简答题。特别行政区部分需重 分数。 点掌握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政治 36.【答案】(1)知情权和监督权。(6分,将监 体制尤其是行政权与立法权的相互制约与配合。特 督权答为批评权和建议权也可给分) 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与中央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地方 (2)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不适当的文件有权 有很大差别,考生要结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予以撤销。(3分)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来掌握。 (3)主任会议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议组织特定 38.【答案】(1)张朝与被害人是五服之内的 问题调查委员会,提请常委会审议。(3分)五分之一 近亲,(3分)近亲之内相杀伤的,重于凡人相犯的杀 以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人大常委 伤罪,罪入十恶中的不睦。(3分) 会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由主任会议提请常 (2)十恶罪列于五刑之首,通常被判处死刑。 委会审议。(3分) (2分)十恶罪适用刑罚的重要原则是“为常赦所不 【点评】 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上每年都会以分 原”,(3分)犯十恶者不得适用议、请、减、赎、当、免等 析题的方式考查,而且考查方式多是政府部门侵犯了 优免措施。(2分) 公民的某项权利,应该予以怎样的监督、纠正等,一般 (3)依宋朝法律的规定,为父复仇杀人的,罪止 是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政府职能和对政府的监督结 加役流。(3分)本案中,张朝系为父复仇而杀人,经 合起来考查。由于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一般发生在 朝议无死罪,故不属于不睦。(2分)案犯张朝既不属 市、县、乡级单位,所以考生要通过认真研读真题、认 于十恶犯罪,又经皇帝特赦,故免其罪责。(2分) 真研读法条的方式掌握地方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地方 (其他的相关表述,只要言之成理,可酌情给分) 政府的职权范围以及上级部门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 【点评】“准五服以制罪”“十恶不赦”等都是很 式监督下级政府的行为是否超越职权。 重要的考点,但很少在宋朝的法律知识中考查。“准 37.【答案】(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享有高度 五服以制罪”由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晋律》首立, 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 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十恶”重罪正式入 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 法典是在隋朝的《开皇律》中。“准五服以制罪”“十 式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5分) 恶不赦”首次出现都不是在宋朝,但是唐宋时期沿袭 (2)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 了这些规定。我国法律的部分规定影响深远,自西周 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 时期的“七出”“三不去”等婚姻制度一直影响后世很 关的主要官员等。(5分) 多年。所以在复习历朝的法制史时,除了掌握本朝特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 有的法律制度和特点以外,还需要仔细辨别有哪些制 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大及 度是跨越朝代延续的,在每个朝代是否有所变化等。 其常委会、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5分) 法制史的学习,不但要加强横向的朝代之间的比较, 【点评】 特别行政区是特殊的地方行政单位,特 也要了解纵向的朝代之间的法律传承。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 1.【答案】 A 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 【解析】 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 信息系统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该行为,不成立非 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 法侵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项错误。 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 5.【答案】C 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 【解析】 作为是指积极的行为,即行为人以积极 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 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刑法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 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 指消极的行为,即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 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 害社会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 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需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 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 的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C 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纳入“银行或其他 项正确;洗钱罪是作为犯罪,A项错误;BD是纯正的 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 不作为犯罪。 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洗钱罪定 2.【答案】 D 义中的“明知是毒品犯罪"改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 【解析】 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 罪”,即将“自洗钱”行为明确为犯罪。当行为人实施 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 上游犯罪行为并且有“自洗钱”行为时,应当以洗钱罪 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 和上游犯罪数罪并罚。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 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 还完善了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转 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 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的 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中主从关系不明显的, 方式洗钱等行为方式,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 可以不区分主犯、从犯,因此D项正确。 钱违法犯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充足的法律 3.【答案】 D 保障。 【解析】 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 6.【答案】 D 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 【解析】 客体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 意和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 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 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构成)。刑法中的认识错误不存在“工具错误”的表 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述。打击错误,又叫作行为偏差,是指行为人预想打 果的行为。本题选D。 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对象错误,指行 【特别说明】 D项涉及食品监管渎职罪,《刑法 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 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食品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 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因果关系 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化食品、药品渎职犯罪情形, 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 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的责任,罪名变更为食品、药品 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本题中,甲误将张某当 监管渎职罪。 作李某,是对象错误。张某没有淹死而是摔死,是因 4.【答案】C 果关系错误,既有对象错误也有因果关系错误,但是 【解析】 本题中,甲非法破解张某的账号,主观 选项中并没有对象错误,因此选因果关系错误,D项 上没有窃取财物的故意,虽然造成张某资金损失,也 正确。 不成立盗窃罪,A项错误。该情形不属于法律和司法 7.【答案】 B 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类型,B项错误。甲破解 【解析】 抢夺罪需要有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 张某的账号,明知自己没有操作能力而进行操作,造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不是公开 成张某资金损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项正确。 夺取,A项错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1 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本题的犯罪对象不属于侵占 为,因此都不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中为了发泄情 罪的犯罪对象,C项错误。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胁 绪,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 迫或其他方法,本题不是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正确。 取得手机,因此不是抢劫罪,D项错误。甲在物主在 11.【答案】C 场的情况下,将他人财物转移到自己控制之下,数额 【解析】《民法典》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 较大,构成盗窃罪,B项正确。 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 8.【答案】C 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 【解析】 未成年人可以适用罚金,A项错误。 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 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的原籍是甲市,但是其自 2013 额不能少于1 000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年8月开始即在丙市租住,至2014年9月,连续居住 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 一年以上,丙市是甲的经常居所。虽然甲后来在丁市 所以罚金的最低数额是法定的,而非由法官酌情确 的医院住了一年以上,但是医院不能作为经常居所, 定,B项错误。《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 所以2015年10月时,李某的经常居所是丙市,住所 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 地是经常居所,即丙市。C项正确。 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罚金 12.【答案】 B 和没收财产需要分别执行,不能合并执行,D项错误。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不法占 多个罚金刑应该合并执行,C项正确。 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产 9.【答案】 D 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人 【解析】 甲在飞机推出阶段打开应急舱门,不属 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符 于破坏飞机,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甲也没有 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 使用暴力,因此不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重大飞 他物权的制度。本题中,乙是无权处分人,其擅自将 行事故罪主体主要是航空人员,本题中甲是乘客,且 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是善意第三 未造成重大飞行事故,因此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人,基于善意取得能够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之后丙把 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 相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 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导致地勤 丁是基于丙的交付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B项正确。 人员将飞机迫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3.【答案】 D 本题选D。 【解析】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 【特别说明】 D项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者非法人组织为了个人欣赏、评论、新闻报道、教学与 全罪,根据之前的司法解释,抢夺方向盘、殴打、拉拽 艺术研究以及公益事业等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 驾驶人员,高空抛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适 定,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并 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规制。但是以危 且不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暴力程度比较严重,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其中第4种行为是:报纸、 某些案件中可能达不到该罪的定罪标准。现在《刑法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 修正案(十一)》将这两种行为增设为独立的犯罪,刑 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 罚是拘役、管制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这并不是 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 将这两种行为从“重罪”变成“轻罪”,而是在不满足 登、播放的除外。本题中,乙杂志社转载甲发表的时 “重罪”构成要件时可以按照“轻罪”定罪处罚,如果 事性文章,且甲未声明不允许刊登,所以乙杂志社的 同时符合“重罪”的构成要件,就是想象竞合,择一重 行为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D项正确。 罪处罚,依然要按照“重罪”定罪处罚,这样就可以做 【特别说明】 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 到罪刑相适应。 法》第24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 10.【答案】 B 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 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 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 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恶劣的行为。本题中,ACD项都是有具体针对目标,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 且是有原因的行为,而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 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11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 成无因管理,D项不选。 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 16.【答案】 A 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的 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 事实。混同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概括承受既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 有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概括承受,也有个人的概括 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 承受。前者如相互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合并为一 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 个企业,债权债务即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本题中 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 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之后双方合并为同一公 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 司,属于债的混同的情形。A项正确。 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 17.【答案】 B 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 【解析】 本题属于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 故的责任承担。《民法典》第1209 条规定:“因租赁、 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 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 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 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 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 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 任。”本题中,机动车所有人甲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 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 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B项正确。 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 18.【答案】C 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 【解析】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 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 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像,借 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 此享受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自然人有权决定 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任 14.【答案】 B 何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甲未经乙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 【解析】 本题属于对用人单位责任的考查。用 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项正确。 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 19.【答案】 BC(原答案为 B)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本 【解析】 名誉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行、才 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乙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 能、功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 甲受到损害,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害,酒店应该承 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 担全部的侵权责任。B项正确。 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 15.【答案】 C 名誉。本题中,甲虚构乙欠债的事实,并到处散布,使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 社会主体降低了对乙品行的评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 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 的名誉权。B项正确。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 为。无因管理要求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该意思无 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 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 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 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 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 因管理。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 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本题中甲未经乙同 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本 意公开了承载乙肖像的照片,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 题C项中,甲虽然有为自己出行便利的目的,但也有 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 BC。 为邻居谋利益的动机,其没有出钱修复邻居院墙的义 20.【答案】 A 务,为了避免邻居利益受损而进行管理,甲的行为成 【解析】《民法典》第1191 条第1款规定:“用 立无因管理。本题选C。纯粹道义上或者一般生活 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AB两项不选。D项中,甲的狗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将他人咬伤,本身就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不构 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乙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3 是甲公交公司的员工,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产生的损害 赌场为目的,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 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A项正确。BC项错误。 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因此选 ACD。 行人丙的闯红灯行为与乘客丁的摔倒受伤之间缺乏 24.【答案】 BD 直接的因果关系,丁的损害不由丙直接赔偿。甲公司 【解析】 聚众斗殴罪是指出于报私仇、争霸或者 向丁赔偿之后,可以再向行人丙追偿。D项错误。 其他不正当目的,成帮结伙打架斗殴,破坏公共秩序 二、多项选择题 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29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 21.【答案】 ABD 定,聚众斗殴中的“械”是在斗殴中使用会严重威胁人 【解析】 关于本题,从旧兼从轻是新旧法的时间 身安全的物品,只要使用了就会对人身安全造成严重 效力问题,题目中没有涉及,C项不选。法院以非法 威胁的,就是聚众斗殴之“械”,不限于管制刀具、枪支 持有枪支罪定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因为法律规 等。但“械”不包括动物,A选项错误。C项中在斗殴 定了该罪,而甲提供的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因此以 现场抢夺对方棍棒并使用的行为不属于“携带凶器”, 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是没有问题的,A项正确。但是 故C项不选。本题答案选择 BD。 甲非法持有枪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小,主观恶性也 25.【答案】 ABCD 很小,或者几乎没有,所以为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 【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 则,法院对甲宣告缓刑,B项正确。本题中甲主观上 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没有非法持有枪支恶性,只是用于娱乐性经营,不知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 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没有主观恶性或者主观恶性 行为。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较小,所以判处缓刑,从轻处罚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 26.【答案】 ABCD 原则,D项正确。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 44 条第 2 款规定: 22.【答案】 ACD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解析】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在犯罪事实或者犯 任。”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 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 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没有规 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 定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可以改变连带责任的承 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自 担。”因此本题中,丙虽然退伙了,丁虽然是新入伙,且 动投案”要体现出“自动性”,即行为人主动、自愿向 二人都与甲、乙约定了债务承担的条款,但是不能对 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对于送首问题:(1)经亲友 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乙丙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规劝、陪同投案的,或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 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ABCD项全选。 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其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认 27.【答案】 BD 定为自动投案;(2)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 【解析】《民法典》第443 条第1款规定:“以基 机关,或者在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捕时无拘捕行 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为的,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因此,B项不选。根据 因此股权出质须办理登记才能设立,A项错误。《民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警方交代 法典》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 了自己犯罪事实的,属于自动投案,A项正确,而CD 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 项也符合自动投案的特征。 此,轮船的所有权转让,无须登记即可发生物权变动 23.【答案】 ACD 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正确。《民法 【解析】 B项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贷款, 典》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 赚取利息,构成强迫交易罪,B项不选。根据司法解 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 释的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 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 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 证书。因此C项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取得建设用地使 重的,依照《刑法》第25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 用权,C项错误。《民法典》第 335条规定:“土地承包 处罚,A项当选。C项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 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 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 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土地承包 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 经营权转让的,不需要登记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乱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 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D项正确。 经营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以供他人开设 28.【答案】 CD11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 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乙对手表的占有不是有权 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占有,A项错误。但是乙不知道手表是拾得的,所以 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甲作为受 是善意占有,B项正确。乙以为手表是甲合法赠与自 遗赠人,应当在5月20日前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 己的,乙的占有具有所有的意思,因此是自主占有,D 赠的表示。甲在5月15日表示拒绝接受古籍,也就 项正确。本题应选 BCD。 是放弃了遗赠中的古籍。其没有表示接受3万元,视 三、简答题 为放弃接受遗赠中的3万元。因此,丙无须向甲交付 31.【答案】 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 3万元,也无须交付古籍。CD项正确。 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 【特别说明】 关于遗赠,《民法典继承编解释 名的犯罪。 (一)》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 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 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 (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给他的继承人。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29.【答案】 ABD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罪数形态理论中 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 的连续犯。罪数形态理论是刑法总论的重要组成部 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分,亦是法硕考试中的常见考点,能够以多种题型考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查,考生要给予高度重视。该理论中尚未以简答题形 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 式出现过的概念,如集合犯、继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 等,以简答题形式出现的概率较高,并且选择题和案 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丙幼儿园购买净化器的目的 例题的解答往往需要运用罪数形态理论,考生应熟练 是去除PM2.5,但是甲公司提供的净化器 PM2.5去 掌握。考生除了要掌握各种罪数形态的概念和特征, 除率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 也要将各种罪数形态的处罚原则熟记于心。 现,因此丙幼儿园有权解除合同,A项正确。根据《民 32.【答案】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 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 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 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公司是先履行债 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 务的一方,其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因此丙幼儿园可 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 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 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 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中,乙幼儿园与丙幼儿 能少于20年。 园的合同转移已经经过甲公司同意,因此有效。D项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刑罚执行制度中的减刑 正确。乙幼儿园已经将债务完全转移,脱离了该债权 制度,题目难度并不高。刑罚执行制度包括减刑制度 债务,丙幼儿园不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C项错误。 和假释制度,都是能以多种题型考查的高频考点,考 本题选 ABD。 生一定要熟练掌握,注意区分减刑与假释的适用条 30.【答案】 BCD 件,避免混淆。同时,注意其与另一种制度——缓刑 【解析】 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以将占有 制度的区别,缓刑虽然是量刑制度,但在选择题中常 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 与减刑和假释制度同时出现,要理解量刑制度与刑罚 以管理之占有,本题中,乙对手表的占有是直接加以 执行制度这两种不同的制度,避免落入出题陷阱。 管理,是直接占有,C项正确。依占有人的占有是否 33.【答案】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 具有本权为标准,占有可以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 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 有。本题中,手表是甲拾得的,甲应当将手表归还失 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 主,无权对手表进行处分,甲是将手表赠与乙,而不是 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乙,所以乙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5 同法律事实: 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 (1)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伦理规范,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 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对于某些破坏 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社会生存、发展所必要秩序的行为,国家或组成社会的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 成员必须以法律的名义对该行为加以禁止、惩罚。这 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种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这是在罪刑法定原则制约下,犯罪不可或缺的基 【点评】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 本特征。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 为,考查了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民事 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社会危害性是犯罪 法律行为是民法体系中的核心概念,甚至基本贯穿了 的本质特征,因为某种行为之所以被刑法用刑罚所禁 民法体系,考生一定要重点理解掌握。根据民事行为 止,就在于它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具有刑事违法性作 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 为犯罪的基本特征,则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必然要 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民事法 求。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律行为,考生要分别掌握其概念、特征、情形及法律后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 果,除了作为简答题要熟练记忆,更要理解透彻其含 惩罚性。 义,要达到在案例中熟练判断和应用的程度。 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 34.【答案】(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 受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因此,应受刑罚惩罚是犯罪 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 的基本特征之一,但是法院可依法裁量对犯罪人不实 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运用各种手段公 际适用刑罚。 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 以上三个基本特征紧密联系。严重的社会危害 (2)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 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刑罚可罚性 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的基础,而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 (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 刑罚处罚的程度,就不构成犯罪。 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点评】 本题考查内容是刑法总论中犯罪论最 (4)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 基础的知识点,犯罪的特征——即什么是犯罪。由于 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 考试分析上有关于这道题答案的表述,所以只要考生 限制。 认真准备过,这道题本身的解答难度并不大。犯罪的 【点评】 本题的考点涉及知识产权,要求考生答 基本特征包括如下三点:第一,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 出表演者的权利与表演权的区别,实际上这两者的比 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第二,犯罪是触犯刑 较正体现了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区别。 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 四、论述题 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但这并不代表犯罪 35.【答案】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以下三 论只需掌握上述最简单的知识点,学习犯罪的概念和 个基本特征: 特征是学习犯罪论的起点,对于认定罪与非罪,理解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 整个犯罪都具有重要意义。即使今后几年该知识点 会危害性。 在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中再以论述题、简答题形式 第一,犯罪必须是人的具体行为。不能把人的道 出现的可能性并不高,但是其作为学习犯罪论的基础 德、宗教信仰、思想观念作为犯罪。 考生依然需要掌握犯罪概念及特征。 第二,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为,而是必须具 36.【答案】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 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所谓严重社会危害性,是 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绿 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重要利益的侵害。行为不具 色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符合资源的有 有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某种行为即使具 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绿色原则是代际正义的 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要求,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牺牲未来的社会资源 的”,也不认为是犯罪。 和环境。绿色原则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于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国家之所 民事活动中民事责任承担的利益考量,应当符合绿色11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原则,在例如环境侵权等特殊侵权构成中基于绿色原 案件嫌疑人甲(因甲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成立 则而确定其特殊的构成要件。 重大立功。甲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 《民法典》规定绿色原则也是倡导性的原则规定, 坦白。 倡导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 【点评】 本题考查的罪名是挪用公款罪。其作 态环境。民事主体应当选择低能耗、对环境友好的生 为常考罪名,考生要牢记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 产、生活方式,以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 的理念。 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数额较 绿色原则进入民法典,是民法的一大进步。如果 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另外,要注意挪用公款罪与 民法典不对民事活动施加环境保护的义务,就无法遏 挪用资金罪、贪污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导 量刑情节几乎每年都会在刑法试题中以各种形 致的个人生命健康以及财产损害,如果不在民法典中 式出现,其涉及的知识很广,考生一定要准确把握,在 作出明确规定,污染破坏者的法律责任就无法得到有 考试中正确认定各种量刑情节。 效追究、受害者就得不到充分赔偿或补偿。如果民法 38.【答案】(1)2013年10月,甲乙都是丙的 典中不规定相关内容,即便《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有了 监护人。 规定,也难以执行,尤其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 遇到极大问题。现在《民法典》规定了绿色原则,如果 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再遇到类似情况,就可以依据绿 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 色原则来作出判决。绿色原则可以为法官寻找立法 子女。本题中甲乙虽然于2013年 8月离婚,但是不 的本意或者法律价值取向,通过法律目的解释裁判具 影响甲乙与丙的父母子女关系,作为父母,甲乙都是 体案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丙的监护人。 绿色原则又称生态保护原则,是我国《民法典》所 (2)乙无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确立的民法基本原则之一,其功能主要有三项:指导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 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活动和民事司法均 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 有指导意义,如编纂民法典时应以该原则为指导进行 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在房屋过 具体制度设计;约束功能,绿色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 户给丙之前为所有权人,离婚协议的约定不影响甲卖 活动和民事司法均有约束力,如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 房行为的效力。所以,买卖合同有效。 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 (3)戊没有义务偿还该债务。 态环境,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公益;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 补充功能,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若无具体规范可供适 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用,可依据绿色原则寻求立法本意或法律价值取向, 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 通过目的解释,裁判具体案件。 生活的除外。本题中,该债务系甲在婚前所欠,属于 【点评】《民法总则》首次规定了绿色原则,《民 个人债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戊没有偿还义务。 法典》延续了《民法总则》的规定。《民法典》的其他 (4)丙、丁、戊有权宣告甲失踪。 条款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也多有体现。考生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 要清楚这些变化。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 五、案例分析题 踪人。可以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请 37.【答案】(1)甲和乙构成挪用公款罪。根 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乙利用 母、孙祖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超过3个月未 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失踪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本题 归还,构成挪用公款罪。 中,丙系甲的子女,丁系甲的债权人,戊系甲的配偶, (2)甲为掩盖挪用公款的罪证勾结接替其职务 均为有权申请宣告甲失踪的利害关系人。 的乙做假账,两人构成共同犯罪,甲起主要作用,是主 【点评】 本题考点为监护制度、债权合同效力与 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乙在单位向其询问时,交 物权变动效果的区分原则、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宣 代了全部犯罪事实,视为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全部 告失踪制度,涉及考点较为分散,涉及面较广,需要考 罪行,成立自首。到案后,乙协助侦查机关抓捕重大 生分别运用不同的知识来回答。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7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C项错误,英美法系为当事人主义,大 1.【答案】C 陆法系为法官中心主义,C项将二者说法搞混。ABD 【解析】 本题考查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A项 项说法正确。本题选C。 【特别说明】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如下: “法律不外乎主权者命令”是分析法学派的观点,而不 是经济分析法学派,A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 (1)法律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 源主要是指制定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 实施的效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 项错误。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 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2)法律的分类不同。在 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自然法学派认为自 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在英 然法高于人定法,人定法应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 美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正确。 (3)法典的编纂不同。大陆法系的基本法律一般采 2.【答案】 B 用系统的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的制定法往往是单行 【解析】 A项错误,法律以权利为本位,而不是 法律、法规。(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 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 义务。B项正确,法律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体现 了国家意志性。C项错误,法律不仅能够通过司法实 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 施或实现,还可以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实现。D项 义。(5)不同的哲学倾向。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 错误,不是所有人享有的法律权利都完全相同。 义,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 3.【答案】 A 8.【答案】c 【解析】 A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既有绝对法律 【解析】 1215年的英国《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封 关系又有相对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都是 建时期的重要宪法性文件之一,被称为“英国君主立 绝对法律关系,债权则是相对法律关系。BCD项正 宪制的法律基石”,A项错误。1689年的英国《权利 确。本题选A。 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法律性文件,奠 4.【答案】 B 定了英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理论和法律基础,确立了议 【解析】“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可以兼 会所拥有的权力高于王权的原则,标志着君主立宪制 容,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可以积极推进调解制度的 开始在英国建立,B项错误。1789年的法国《人权和 实施,B项正确,AC项错误。信访制度是解决社会矛 公民权利宣言》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 盾的一种方法,是公民主张自己权利的渠道,但不是 件,以美国各州宪法的权利法案为蓝本,宣布了自由、 “和为贵”的体现,D项错误。 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 5.【答案】 D 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权力分立、法 【解析】 A项中,历史解释是对法律文件制作的 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原则,D 历史背景材料研究或者比较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不 项错误。1776年北美《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世 符合选项中的情况。B项中,体系解释是分析某一法 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C项正确。 律规范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符 9.【答案】 D 合选项中的情况。C项中,目的解释是从制定某一法 【解析】 A项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 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不符合选项中的情况。文义解 下简称“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步骤是,提名推荐、 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字面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 协商确定建议名单、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布 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D项正确,本题选D。 名单。和人大代表不一样,政协委员并不是选举产生 6.【答案】 B 的,而是通过推荐产生。B项错误,政协没有立法权。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是行政法, C项错误,政协不是国家机构。D项正确。 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 10.【答案】 B 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与《监狱法》同属法律, 【解析】 A项错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行政法 没有位阶高低之分。D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 院,香港则没有行政法院。B项正确,根据《香港特别 察法》相较于《公务员法》应属特殊法。 行政区基本法》第19条第3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 7.【答案】 C 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C项错误,11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特别行 【解析】《法经》六篇,提出“王者之政,莫急于 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D项错误,没有相 盗贼”。而《法经》的作者是李悝,所以选择C项。 关规定。 17.【答案】 A 11.【答案】 D 【解析】 秦朝实行诬告者反坐,按照所诬告罪名 【解析】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的通 处罚。甲诬告乙致其被判死罪,因此甲也要按照死罪 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扣押和拆检公民的 处罚,选项中只有腰斩是死刑。因此选A项。 信件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主体只有两个,公安机 18.【答案】 C 关和检察机关;前提必须是为了国家安全的需要或者 【解析】 强奸幼女罪最早规定于元朝。因此选 是追查刑事案件的需要。C项的说法过于绝对,因此 C项。 错误。所以 A项的私人侦探、B项的法院均无权调取 19.【答案】 D 乙的通话记录。D项正确。 【解析】 北洋政府的立法活动具有四大特点:第 12.【答案】 A 一,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第二,采用西方资本 【解析】 符合条件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都 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第三,制定颁布众多单行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C错误。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 法规;第四,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因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 此,A、B、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选D。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是法律保留事项,B 20.【答案】 D 项错误。D项中,法院无权撤销抽象行政行为,一般 【解析】 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 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对于地方性法规无权审查,更 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犯 无权撤销,D项错误。本题选 A。 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当将该案交 13.【答案】 D 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D项是交由其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相应的行政 他司法官审理,D项正确。 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权改变,AB项错误。部门规章 二、多项选择题 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同一事项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 21.【答案】 ABCD 决,C项错误。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项正确。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 14.【答案】C 形式,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括若干法律规则,一个法 【解析】 地方审计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 律规则可以体现在若干法律条文中,ABCD四个选项 级审计机关负责,B项错误。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 都正确。 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 22.【答案】 ACD 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解析】 人权的范围不等于公民权,所以人权不 C项正确。D项中,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负责人由自 能等同于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利,B选项错 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即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 误。ACD 选项正确。 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各部门 23.【答案】 ABD 的负责人不一定是要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 【解析】 立法不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执 担任。 法才是,显然C项错误。ABD项正确。 15.【答案】 A 24.【答案】 AB 【解析】 B项错误,军事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 【解析】 秩序在此处要优于小部分人的自由,A 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C项错误, 项正确。治安处罚可因立功而减轻或免除处罚,B项 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包括 正确。张某本身迟到,被拒绝登机并未侵犯其公民权 刑事案件。D项错误,我国专门法院不包括行政法 利。将乘客列入黑名单与追究民事责任无关,CD项 院,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内设的行政审判庭进 错误。 行审理。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 25.【答案】 AB 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 【解析】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 识产权法院的决定》,A项正确。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各专 16.【答案】C 门委员会受全国人大领导,A项正确。B项正确,专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9 门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提出全国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政府内部 人大或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提案。 权力的制约是重点。 专门委员会无权直接撤销地方性法规,C项错误。专 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 门委员会所有成员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名,D项 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 错误。 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26.【答案】 BD 第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的领导贯 【解析】 A 项不属于基本权利,C项与题干无 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关,学校的行为没有侵犯刘某之子的财产权。学校以 【点评】 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无犯罪记录证明拒绝刘某之子入学,侵犯了刘某之子 的重要内容。这属于法理学常规考点,题目本身不 的平等权和受教育权。因此本题选 BD。 难,不需要任何的理解,但是法理学知识点庞杂琐碎, 27.【答案】 BCD 需要记忆的地方很多,需要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认真仔 【解析】 国家主席可以进行国事活动,会晤外国 细,不遗漏考点。 总统,无须其他机关决定行使。A项不选。BCD项则 32.【答案】 第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 需要根据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 权的普遍性即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凡年满18 28.【答案】 ACD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解析】 谋反案卑幼可控告尊长,A项应当受 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 理。杀人案卑贱也不得控告尊贵,B项不得受理。八 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 十岁以上可以告子孙不孝,在押犯人可控告狱卒虐 被选举权。 待。CD项应当受理。 第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是 29.【答案】 BD 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 【解析】 宋朝的法律形式有:律、敕、令、格、式、 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 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明朝的法律形式有:律、大 同等法律效力的原则。 诰、条例和会典。清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例、会典和则 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我国在 例。A项属于清朝,C项属于宋朝,BD项属于明朝。 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 本题选BD。 选举。 30.【答案】 ABCD 第四,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选举是指民意机关 【解析】《法院编制法》引进了诸如审判独立、 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 公开审判、民刑分理、审检分立、合议制等西方法制原 名额的选举。 则,对于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无疑是重大的改 第五,秘密投票的原则。秘密投票也称无记名投 革。因此,本题全部选项都正确。 票,是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 三、简答题 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31.【答案】 第一,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 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我国的立法体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选举的基本 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 原则,虽然是宪法的常规考点,但是往年很少出现在 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 简答题中。但是选举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考生有必 义法律规范体系。 要掌握,而且选举原则还有可能以其他的题型出现在 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 今后的考题中。 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 33.【答案】(1)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 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 根本原则。《中华民国宪法》声称:“中华民国国民大 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实现公正司法还 会受全体国民之托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 必须做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 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 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 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 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 (2)特别法多于一般法,其效力往往也高于一般 动的监督。 法。这些特别法破坏了国民党在普通成文法典立法 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 中所树立的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形象,使国家法律12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在实质和形式意义上产生强烈的反差与冲突。 法律变革对社会发展具有加速或延缓的作用。法律 (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 变革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就能促进社会发展。法律变 律体系。六法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律近代化在 革赶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或者超越社会发展的速度, 形式上达到了顶点。 就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国 【点评】 利用法律渊源的知识判断题中法律文 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例、司法机关 件属性和效力,这是法理学试题的常见考题,其作为 认可的习惯以及法理,都可作为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 高频考点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探讨社会发展与法律 的依据。 变革之间的关系,考生可以主要从法与社会这一角度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 来论述,同时也要立足于法律本身的特征去回答这一 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法律原则、法 问题。论述问题时,注意卷面整洁,回答有逻辑条理 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更容易获得高分。 加以吸收、发展,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 35.【答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对 体系。 法治社会中权力制约原则的形象描述。“权力”主要 【点评】 本题考点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 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制度”主要指法律制 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在法硕考试法制史简答中,清末 度;“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指通过制度合理规制权力的 及以后的法制史部分属于高频考点,考生应当予以高 行使,包括通过立法机制与监督机制将权力的行使限 度重视。本题是 2011年法律硕士已考真题。 制在合理范围内。“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法 四、材料分析题 治的内在要求。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 34.【答案】(1)从法律渊源的角度看,该《办 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 法》属于行政规章中的部门规章。行政规章分为两 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其 类:一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所属各部委、中国人民银 根本意义在于制约国家权力,以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 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在自己的 利和自由,实现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法治 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规章。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和 制约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 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本题中,该《办法》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求权力应在法律 的制定主体是交通运输部等政府部门,是国务院所属 规定的范围内合理运行,国家权力之间互相监督、有 各部委,因此属于部门规章。 效制约,权力的行使接受人民群众和其他社会主体的 该《办法》在中国领土的范围内均有效。该《办 监督,促使权力机关能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法治要 法》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求对权力进行制约,要将权力关进“笼子”,而不是无 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 边界的恣意行使。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 围内施行。 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是 (2)法律是由社会发展决定的,社会发展推动着 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 法律的变革,法律变革对社会发展具有反作用。法律 决于国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之所以 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门,它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是 强调权力的分工和制约,是因为法治的目的就在于运 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社会的发展变化决定法律的发 用法律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保障公民 展变化。也就是说社会发展了,法律也要进行相应的 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 变革,与时俱进,根据社会发展及时制定、修改、废止。 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让权力之间相互监督,是维 一方面,作为一种规范,法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等 护法的权威、保证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不违背法律的有 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却是具体的、千姿百态和 力措施。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 不断变化的。另外,法还具有保守性,它总是落后于 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机关执掌着大量日常 现实生活的变化,而立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也会 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代表公权力,能够通过各 使法律存在着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因此我们 种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干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 要认识到法律的局限性,不断使法律适应社会的发 活动,行政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主动性和强制性、单方 展,法律对新出现的社会现象与问题予以合理地规范 面性等都使得对行政权的约束成为法治的重点。 和调整,能够引导和保障社会良性发展。另一方面,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助于国家权力的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1 有序运行、权力不被滥用;有助于人权不受公权力侵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农村基层群众自 犯;有助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在讲 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 话中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 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保障人民直接行使民主 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 权利的重要制度。关于村委会(居委会)性质、组成以 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权力关进制度的笼 及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是这一部分的 子里,涉及“权力”和“制度”两个关键词。这些要被 重要考点。本题考查较为细致,例如第二小题需要考 关进去的“权力”,指的是作为执政党及其政府以及各 生准确记忆相关知识点才能解答。 级官员手中拥有的公共权力。这个要关住权力的“制 37.【答案】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权是 度”是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 国家机关的重要职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权力关进 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对人权保障影响重大。为保 制度的笼子里,既是对权力与制度关系的形象概括, 障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刑事司法权的监督制 也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约,现行宪法规定,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 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 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 民监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 法律。 人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分工负责主 【点评】 宪政的发展史正是权力不断受到约束 要表现在:除人民检察院依法自行侦查的案件及当事 和规范的历史。人民不断追求个人的自由和幸福,防 人自诉案件外,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对 止国家专治恣意之行为。在宪政指导下,立法部门、 案件的侦查、预审、执行逮捕、依法执行判决,人民检 行政机构以及司法部门的行为都应当以宪法和法律 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抗诉,人民 作为政府行使权力的依据和界限。“将权力关进制度 法院负责审判。刑事诉讼法对三机关各自的工作分 的笼子里”是宪法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的形象表 工作出详细的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避免互相推 述,也是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和体现。此外,根据题 诿扯皮或争夺管辖权。 干要求,考生需要结合我国的法治实践展开本题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主 论述。 要表现在:每一机关的工作依法完成后移交下一个环 36.【答案】(1)不合法。村委会是基层群众 节的工作机关时,都能依法顺利接受并开始新环节的 性自治组织,乡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 工作。每一个机关在工作上需要另一机关协助时,能 和帮助,但不得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本事件 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协助。例如,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犯 中,修建文化活动中心属于村公益事业,是村民自治 罪嫌疑人或对罪犯执行某些刑罚要由公安机关执行, 范围内的事项,乡政府无权要求村委会执行其指令。 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可要求公安机关派警察维护秩序 (2)本村1/5 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1/3 以 等。互相配合表明三机关虽然职责不同,但目的和任 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 务是一致的,适用的法律和执行的政策是一致的。三 求,并说明罢免理由。罢免村委会成员,须有登记参 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既不能互相对立,又必须坚 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 持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密切配合,以切实保证惩罚犯 通过。 罪,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主要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互相制约主 径有: 要表现在:三机关通过各自的工作发现另外机关的工 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作问题,可提出建议要求其纠正。通过下一阶段的工 的自治权和法律地位,避免将其当作人民政府的派出 作审查前一阶段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 机关。 理。具体表现在: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逮捕 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的素质。 犯罪嫌疑人时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不予批 帮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增加经济来源。 准的,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向 搞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规范自治组 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核。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 织的行为。 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途径和形式。 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增强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沟通。 侦查或自行侦查。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有违12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法情况,即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对人民 以“笞五十”或“减一等”即答四十,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以及要 (2)疏议是对律文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证解释,与 求上一级检察机关复核。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 律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疏议不但对主要的法律 起公诉的案件,经审判,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作出有 原则和制度从历史上寻根溯源,叙其沿革,而且引证 罪、无罪的判决。人民检察院认定判决有错误的,可 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疏议贯通相关律文, 以提起抗诉。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人民检察院认 使松散的律文之间形成严密的网络,从而形成了相互 为有错误的,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通过抗诉引起再 照应、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疏议使概括性的法律条 审。通过互相制约,可以纠正错误,避免冤假错案,避 文细密化。疏议拾遗补阙,解释疑难,因而,疏议实际 免放纵罪犯。 上成为第二次立法。本条律文的疏议主要是通过列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三者密切相关。 举的方法,对律文中何谓“违令”、何谓“别式”进行解 只有分工负责,才能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只有互相制 释,以统一法律的适用。 约才能保证办案质量。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3)唐朝法律形式主要为律、令、格、式四种。律 相制约,才能发挥三机关的整体功能,防止主观片面 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 和滥用权力,保证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以及保护公 制度与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 民的合法权益。 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则,具有行政法规 【点评】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我国当前司法改 性质。律、令、式彼此既相互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 革的重要方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 用,对复杂的社会关系起到了综合调整的重要作用。 为司法机关,其运作对于实现人权司法保障的目标具 其中,令、式是从积极方面规定国家机关和官民人等 有重要意义。《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应当遵行的制度、准则和规范,律则从消极方面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 违反令、式以及其他一切犯罪的刑罚制裁,即“一断于 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刑事诉讼法》 律”。几种法律形式并用,使法律的运用既有相对稳 也作出同样的规定。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考 定性,又有一定灵活性,从而形成一个周密的法律 生除了要结合《考试分析》上关于三者关系的论述,更 体系。 要注意题干要求,从人权司法保障角度来论述本题。 【点评】 本题考点涉及唐朝法律制度。唐朝法 38.【答案】(1)该材料规定的意思是:唐朝 律制度作为法制史试题中材料分析题最为高频的考 令、式中禁止且律有相应规定的行为,按照律的规定 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值得引起考生的高度重视,考 处罚。唐朝令、式中禁止但是律无相应规定的行为, 生应当详细全面掌握唐朝法律制度中的考点。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项甲作为丈夫,不负有法律上明文规定的阻止妻子收 1.【答案】 D 受贿赂的义务。B项乙也不负有特定救室友的义务, 【解析】 简单罪状虽然简单,但也是明确的,不 室友的死亡也不是行为人先前行为所造成的。D项 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项错误。根据法定化和明确化 妻子跳楼身亡与丁拒绝签字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 的要求,禁止采用习惯法,因此,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 果关系。 渊源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项错误。罪刑法定原则中 4.【答案】 A 的“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 【解析】 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 律、法令,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从旧兼从轻原 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 则是指刑法对于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 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主要 尚未确定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与行为时的 包括三类:(1)持有型犯罪,D项属于此类。(2)不 法律(旧法)比较,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仍 作为犯罪往往具有继续犯的特点,B项属于此类。 然适用。因此,D项所述“不包括行政法规”的说法正 (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C项属于此类。因此 BCD 确,而C项表述显然违反了“从旧兼从轻”原则而错 项均属于继续犯,A项诈骗罪在实行后即结束,不存 误。本题选D。 在一段时间内的继续状态,不是继续犯,本题选A。 2.【答案】 B 5.【答案】 A 【解析】《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解析】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 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 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 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损害的行为。本题中,王某等人将甲非法拘禁并持续 适用本法。”该条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 辱骂,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甲的行为不属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 于假想防卫,B项错误。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定之罪的,不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也不 采取防卫行为,具有防卫意图,因此,甲不属于偶然防 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者何国公民的利益,原 卫,C项错误。王某等人只是将甲关在办公室并持续 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 辱骂,并没有严重危及甲人身安全的行为,甲持水果 公民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 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 以不予追究。本题中,甲是我国公民,犯罪地是他国, 成了重大损害,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防卫过当,A 被害人是Z(无国籍人),我国依据属人原则对甲的杀 项正确。 人行为进行管辖,B项正确。 6.【答案】 B 3.【答案】C 【解析】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解析】 不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前提条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 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 罪中止可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来自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行为人职务 本题中,甲持刀埋伏在范某家门口的树林中,是为了 上、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 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并没有对范某的法益构成危 产生的义务;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具有发生一定危害 险,因此,不构成犯罪未遂,C项错误。甲后来弃刀回 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2)行为人 家,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因自身原因自动放弃犯罪,成 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 立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预备,选项A错 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本题中,C项丙在收养两岁小 误,B项正确。D项错误。 孩后,在丙与小孩之间形成父母子女关系,丙具有法 7.【答案】 C 定的抚养照顾小孩的义务,但是丙没有履行义务,造 【解析】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 成小孩饿死,其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C项正确。A 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12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 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 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 终身监禁的,并不是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 主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 职务犯罪,C项说法错误。我国刑法不是对判处死刑 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本题中,甲是对幼儿具有看护 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都应适用终身监禁, 职责的人,其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因此,成立虐 而仅仅限定于贪污、受贿且罪行极其严重,D项说法 待被监护、看护人罪,C项正确。甲用针刺戳肖某等 错误。 10余名幼儿的臀部,未造成伤害后果,不构成故意伤 10.【答案】 D 害罪,因此D项错误。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 【解析】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本人利益、本人或 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 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 行为,本题显然不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B项 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 不选。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 险的限制条件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如果有其 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 他合法方法可以避险,则不可以实施紧急避险损害他 中甲没有破坏幼儿名誉的犯罪故意,且甲是在卫生间 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甲虽饥饿难耐,但完全有其他 这个相对隐蔽的场所虐待幼儿,因此A项不选。 合法方法能解决,其实施的盗窃行为显然不属于迫不 【特别说明】 关于B项的猥亵儿童罪,《刑法修 得已的情况,不成立紧急避险。A项错误。 正案(十一)》新增了四项加重情节,加大了对儿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 保护力度;同时新增一个罪名“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户”是指他人 侵罪”,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 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 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 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 用的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 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的规定, 8.【答案】C “户”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 【解析】 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 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 特征。实践中,对于商住两用的房屋性质,应根据行 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 为人实施盗窃时该房屋所处的状态确定其是否属于 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 “户”。一般来说,当处于营业状态时,该场所是对外 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C项中,以个人 开放的,不具备“户”的功能特征,不应视为入户盗窃。 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符合立法解释第(2)项 当夜间已处于关门歇业、休息的状态时,该场所不对 的规定,应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本题选C。 外开放,系作为生活起居之用,具备“户”的场所特征 AB项中,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是经单位集体决定 和功能特征,此时属于入户盗窃。本题中,甲夜入高 的,且使用对象不是自然人,不符合立法解释的规定, 层住宅楼一楼超市行窃时,超市已经不属于营业状 不选。D项中,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 态,而是作为生活起居之用,故应属于入户盗窃。B 位使用,但是没有谋取个人利益,不符合立法解释第 项说法错误。 (3)项的规定,不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 9.【答案】 B 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解析】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 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 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行窃尚未 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根据《刑 得手,惊醒了店主夫妇,并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 法》第383 条第4款的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 前来查看的店主的行为完全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构成 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 特征。对甲的行为性质认定应转化为抢劫罪,不再认 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 定为故意杀人罪,C项说法错误。 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B D项正确,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项正确。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危险犯,指行为人着 的刑种,所以 A项说法错误。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终 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已将放火的对象物点燃,并具 身监禁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 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甲点燃现场易燃物后逃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5 离,即使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客观上具有 【解析】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且浓烟导致店主妻子窒息死 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亡。因此,甲放火致人死亡的行为,成立放火罪一罪, 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 浓烟使女主人窒息而死属于放火罪的结果加重情节。 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 本题中,考生在判断每个选项的时候,应该就选 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本题中,甲与丁事先协 项给出的条件来进行分析,有的考生可能认为本题中 商,以书面形式确定丁为甲的监护人。因此,甲在丧 的甲应该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并罚,这个考虑是没错 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监护人为丁,C项正确。 的,但D项仅仅是就“甲放火致人死亡”要求考生判 15.【答案】 D 断应认定为放火罪一罪是否正确,而不是要让考生判 【解析】《民法典》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 断甲在本题中的所有行为构成何种或者几种犯罪。 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 11.【答案】 D 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 【解析】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 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 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项是相约游戏,在 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中,甲的配偶乙已经再婚,甲 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由民法调 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乙丙之间的婚姻关 整。B项大学与学生之间在学位方面是管理与被管 系也不会自动解除,AB项错误。丙替甲偿还了1万 理的关系,二者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学校与学 元欠款,丙有权要求甲偿还该1万元,D项正确,C项 生之间由于学位而导致的纠纷属于行政诉讼,注意这 错误。 里有限定,是学位纠纷,如果因为其他的纠纷,学校和 16.【答案】 A 学生之间也可能存在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C项丙 【解析】《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 在相亲活动中“牵手”,丙与王某之间可能会产生恋爱 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 关系,但是恋爱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民法调整的是婚 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 姻关系和继承关系。D项丁公安局发布的公告是悬 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 赏广告。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 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是指 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在D项中, 本人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侵 公安局与提供破案线索者之间是平等主体,不是管理 害的权利。”本题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住 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由民法调整。本题选D。 址等信息均属于个人信息,甲公司将其出售,侵害了 12.【答案】 B 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权益,A项正确。 【解析】 本题中,甲撞伤丙是因单车刹车失灵, 17.【答案】 B 甲没有过错,乙公司有过错。因为共享单车是由乙公 【解析】 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 司运营的,乙公司对共享单车负有维持正常使用状态 定完成义务的行为。债务人为实现债权之目的所为 的义务。但是乙公司对共享单车没尽到该义务,存在 的给付行为,属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 履行债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被称为第 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 三人代为清偿。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 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乙公司是侵权人,应当对丙 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项正确。 行为,本题中,乙并没有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意思,C 13.【答案】 C 项不选。本题中,甲请同事吃饭,在甲与饭店之间形 【解析】《民法典》第75条规定:“设立人为设 成债权债务关系。甲是债务人,饭店是债权人。甲无 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 力清偿,因此,请求乙代替自己履行债务从而使饭店 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 的债权得以实现。乙的付款行为属于代为清偿,B项 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 正确。乙并未有任何赠与的意思表示,仅仅是碍于情 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 面代为付款,A项不选。情谊行为作为日常交往活 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 动,一般不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但是本题中明确指 此,乙公司有权选择甲或者蓝天公司支付到期未付的 出甲请客吃饭,仅仅因为没带钱而让乙帮忙付款,乙 租金,本题选C。 事后要求甲偿还饭款,题干信息很明确地告诉考生这 14.【答案】C 不属于情谊行为,D项不选。12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18.【答案】 D 张退货,C项不选。甲乙并未就机票费用有任何约 【解析】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 定,且甲身为导游带团赴国外旅游,其机票支出是出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 于带团本身的需要,故B项不选。代理人在代理权内 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乙说“你出多少 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 钱”属于要约邀请,因为这句话是乙向甲作出的希望 受,此处的法律后果也包括所得利益(优惠折扣),故 甲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内容不是具体确定 D项不选。 的,A项错误。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属于要 二、多项选择题 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包括了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条 21.【答案】 ABCD 款,且表明经甲承诺,乙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B项错 【解析】《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 误。乙的要约是“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履行期限 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条中的犯罪定 是“马上”,根据法律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 义既包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 当即时作出承诺。但是甲未置可否,三天后前来购 及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书”表明认定犯罪 买,相当于对履行期限进行了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 不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 性更改,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不 度”或“量”。“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 能导致合同成立,C项错误。甲携款 20万元前来购 为”的宏观标准,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 买是新的要约,表明甲愿意支付20万元购买该玉石。 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 但是乙说“25万元才能卖”,即对甲的要约进行了实 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 质性更改,不是承诺,是新的要约,D项正确。 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因此 19.【答案】 D ABCD项均正确。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按份共有人 22.【答案】 ACD 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 【解析】 本题甲教唆乙实行犯罪,甲属于教唆 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 犯,乙是实行犯。首先,甲教唆乙重伤江某,乙将江某 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 打成轻伤,未超出甲教唆的范围,因此,甲和乙都构成 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 故意伤害罪。其次,乙又在故意伤害的基础上强迫江 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 某交出手机,属于实施了抢劫行为,所以,乙又构成抢 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劫罪,CD项正确;乙的抢劫行为超出了甲的意愿,甲 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 只对其指示的故意伤害罪负责,不对抢劫罪负责,B 选D。 项错误,A项正确。 考生应当注意,关于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权: 23.【答案】 ABCD (1)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 【解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公司、企业或 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民法典》所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 较大的行为。本题主要看各项是否构成非国家工作 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 人员受贿罪的主体。 20.【答案】 A A项中,公立医院的医生一般属于非国家工作人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 员,公立医院的主要领导比如院长等具有一定公权力 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 时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公立医院的医生可能 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乙委托甲购买三块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A项当选。B项中,村 手表,因不可归责于甲的原因被海关罚款,造成损失, 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因此,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 对于该损失,甲可以向乙要求赔偿。本题选A。代理 员会主任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根据《全国人 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的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 律制度,题干并未有关于甲超越代理权的信息且甲并 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 非手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如手表存在质量问题,乙 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 无权要求甲退货,而只能找手表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主 公务的人员”:(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7 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 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的刑期不能少于 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 15年,死缓考验期不包括在内。D项正确。本题 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 选 ABD。 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 26.【答案】 AD 政管理工作。即如果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从事以上 【解析】《民法典》第96 条规定:“本节规定的 工作的时候,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因此,B项可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B项当选。“公司、企业 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 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 人。”结合法条,可以判断 AD项符合题目要求。事业 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组 单位法人,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所以 BC项不 织,又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 选。本题属于典型的法条记忆类题目,考试分析对法 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 人的分类也有明确清晰的表述。 性组织。文艺演出筹委会与工程承包队都属于其他 27.【答案】 BCD 单位中的非常设性组织,因此,工程承包队队长和文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 艺演出筹委会主任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有人或者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 故本题选 ABCD。注意本题问的是“非国家工作人 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本质上是对财产所 员”,虽然上述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属于国家工作 有人或者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对占有、使用 人员,但他们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非国家工作人 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本题中,宋某和赵某的 员”。 不动产相邻,宋某自建平房给住宅楼造成了安全隐 24.【答案】 ABC 患,同时由于开办加工厂产生的噪音也影响了赵某的 【解析】 所谓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刑罚执行对 生活,宋某侵犯了赵某的权利,赵某有权要求消除危 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即将符合法定条件 险、恢复原状和停止侵害。A项中的赔礼道歉是侵权 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 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 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自然人姓名权、名誉权、肖像 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 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所 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 以,本题选 BCD。 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 28.【答案】 ABCD 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 所以,ABC项当选。D项说法不完整,因为只有被剥 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故A项正确。 夺政治权利且在社会服刑的人员才可以适用社区矫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正,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是无 故B项正确。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 法适用社区矫正的。 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C项正确。以公 25.【答案】 ABD 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故 D项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 正确。 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18条第1款,被判处 29.【答案】 ABC 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 般不适用减刑。A项正确。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 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 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 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 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 其原判刑罚的制度。B项被判处管制并且有立功表 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 现的乙满足减刑的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和限度条件,B 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 项正确。根据减刑的限度条件:(1)管制、拘役、有期 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财 徒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2)无期徒刑:不能 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 少于13年(该13年计算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 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 日起计算),C项错误,实际执行的刑期应当不少于13 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机构等以公益为 年。(3)普通死缓犯的,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12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 (1)侵犯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 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 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非法吸收 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AC项 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可以抵押,D项财产有争议不可以抵押。根据《民法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以使用诈骗 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 方法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 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 以使用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要求行为人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 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 【点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集资诈骗罪进 利。因此B项可以设立质权的担保。本题选 ABC。 行了新的修改,提高了集资诈骗罪的法定刑,最高可 30.【答案】 AD 判处无期徒刑,加大了对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力 【解析】 A项的保密除虫剂配方是商业秘密,商 度。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升高刑度、细化刑档, 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时间限制,A项当选。B项 并且法定化“退赃”从宽情节,即“在提起公诉前积极 中的发表权、财产权法律保护有时间限制,不选。商 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标是有保护期限的,驰名商标也属于商标的一种,保 处罚”。刑法简答题,多年的惯例是一个总则题目一 护期限也不例外,C项不选。D项只是地理标志,不 个分则题目,个别年份除外。刑法分则的简答题,在 是商标,对其法律保护没有时间限制,D项当选。本 更多的年份是单独考一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但在 2006 题选AD。 年和 2008年,都是考两个罪名的对比,2019年又是考 三、简答题 两个罪名的对比。刑法分则很难复习的原因就是不 31.【答案】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 少罪名之间确实容易混淆,即此罪与彼罪难以区分, 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对犯罪客体可按所侵害的社 而能否准确判断易混罪名能直接体现考生的水平,罪 会关系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 名对比类题目应该会成为以后法硕考试的重点。考 直接客体。 生可以结合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硕士刑法分则深度 (1)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 解读》一书复习刑法分则知识点。 利益,即社会利益的总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都是 33.【答案】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 社会利益总体——一般客体的组成部分,三者之间是 有权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 个别、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 (2)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 的特征包括: 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 (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 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 用权人。 (3)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 (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 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某种犯罪构成 的权利加以限制。 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 (3)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不动产。 社会性质。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4)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 【点评】 法律硕士考试近十年间,这是第一次在 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 简答题里面考某个知识点的分类,往年此类知识点一 (5)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 般仅仅在选择题里面考查,2019年突破了常规,这要 (6)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的从属性意味 求各位考生必须全面复习,考试分析必须全面掌握 着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不得单独处分,必 理解。 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同转移。 32.【答案】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点评】 地役权在用益物权一章,该章的知识点 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 并没有特别热门的考点,但为了平衡各个章节的考点 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 分布,有的年份会对一些次要章节的考点进行重点考 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 查,这再次要求考生全面复习。 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 34.【答案】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在具备129 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法律所规定的撤销原因时,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 民事法律行为不是当然无效,而是必须由当事人向法 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下,赠与人可以 院或者仲裁机关请求裁定。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一年内撤销赠与: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主要是因意思表示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真实而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须由撤销权人主动 【点评】 从2013年至 2018年,民法学会考一个 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撤销权人 知识产权的简答题,但 2019年的法硕真题却改变了 通过单方的意思表示行使撤销权,可导致可撤销民事 多年的出题惯例。文运法硕建议各位考生全面复习, 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 只有平时全面复习,基础牢固,才能靠考前的背诵取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被撤销前仍然是 得高分。对于本题,考生同时需要注意,因受赠人的 有效的。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 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撤销赠与。撤销权 事行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 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民事法律行为。(2)因受欺诈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四、论述题 为。(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 35.【答案】 我国刑法理论中判断犯罪既遂一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显失 般有以下三种观点: 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是指在双方、有偿的民事法 (1)结果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 律行为中,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 行行为造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区分既遂与未 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民事 遂应以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为标准。据此,故意犯罪的 法律行为。 实行行为没有造成刑法规定犯罪结果,属于犯罪 撒销权消灭的情形是:撤销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没 未遂。 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 (2)目的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 撤销权。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 行行为达到了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据此,故意犯罪的 束力。 实行行为没有达到行为人犯罪目的的,属于犯罪 【点评】 2018年法律硕士考试简答题考了效力 未遂。 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2019年接着就考可撤销的民事 (3)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犯罪 法律行为,可见,对于重点,考试会一直反复考查。 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据此,犯 2018年和2019年的命题人不仅关注社会热点,而且 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属于犯罪 出题思路新颖无拘束,文运法硕建议同学们全面 复习。 未遂。 我国刑法理论中对判断犯罪既遂以构成要件(齐 五、案例分析题 备)说为通说,主要根据刑法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进 37.【答案】(1)甲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其行为 行既遂标准的认定,不以犯罪目的达到或者犯罪结果 时未满14周岁。 发生作为犯罪既遂之标准。 (2)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行为时已满16周 【点评】 法律硕士考试一般都是考理论通说,而 岁,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甲 2019年考的这个题目却是关于犯罪既遂的不同学说, 随身携带的匕首致人轻伤,应承担转化型抢劫的刑事 这要求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必须注重理论知识的 责任。 学习。如果不对法律硕士(法学)的同学进行理论深 (3)丙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丙 度方面的要求,在众多分值的题目完全一样的情况 为使本人的生命权利避免正在发生的紧迫危险,不得 下,确实很难凸显法律硕士(法学)与法律硕士(非法 已将陈某的胳膊拉在自己身前,且没有造成严重的损 学)的区别。 害,符合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36.【答案】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虽然 (4)乙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已经成立,但因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有权请求人 处罚;乙的情况属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此种 行,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在公共交13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通工具上抢劫,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额之内,故合同有效;4 000万元借款合同虽然超出甲 【点评】 本题难点是在第三问,考生一定要注意 公司股东会对汪某代表权的限制,但该限制系甲公司 题干的限定词,题目中明确给出了“匕首刺向丙胸部” 内部决议,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乙银行。 “丙情急之下”“陈某胳膊”“致其轻伤”。紧急避险, (3)享有。乙银行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 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 的债权已经确定;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的行为 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 有效;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 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丙公司受让乙银行债权,乙银行对在建写字楼的抵押 题干中的几个关键词给出来,就是告诉考生丙满足紧 权也一并转让给丙公司。 急避险,生命权相对于身体权而言就是较大的利益, (4)2018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日。抵 虽然在很多同学看来丙的行为不够道义。 押权人丙公司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 38.【答案】(1)最高额抵押权。乙银行享有 权,因期日计算从次日起算,故行使抵押权的期间起 的抵押权是对于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预 点为2018年12月2日,诉讼时效为3年,故期间终止 先确定最高债权额限度而设定的。 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2)有效。汪某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以公 【点评】 本题主要考担保及法人的相关知识,考 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2 000万元合同在担保债权总 的知识点都较为基础,本题难度一般。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1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 1.【答案】 B 响,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 【解析】 任何人加入法律职业都必须接受认真 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比例原则要求:(1)适 考查,获得资格证。这体现了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B 当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对于实现行政目的、目标是 项正确。至于ACD三项,其说法都没有什么问题,只 适当的,A项是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商品的流通,不 符合适当性原则,A 项错误。(2)必要性原则,是指 是和题干不符,本题的核心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行政行为以达到行政目的、目标为限,不能给相对人 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这说明要取得法律职业资 格,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才有可能成为 权益造成过度的不利影响,即行政行为的行使职能限 于必要的“度”,以尽可能使相对人权益遭受最小的损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为此体现的是法律职业的准 入特征。法律职业具有自治特征,法律人从事法律活 害。D项不符合必要性原则,过大地限制了早点摊、 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者自治性,对法律自治的 夜宵店的营业时间。B项在马拉松当日,实行临时交 追求也就体现出了职业主义的倾向,但本选项和题干 通管制,而不是长期交通管制,符合比例原则,B项正 不符,A项不选。法律职业具有特定的职业伦理,法 确。C项符合合理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而不是符 律职业伦理有别于大众伦理和其他职业伦理,因为它 合比例原则。 受法律活动规律的制约,受法律职业技能的影响,C 5.【答案】 A 项不选。从事法律职业主要是解决社会关系中的矛 【解析】 立法活动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 盾,因此也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D项与题目 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 中的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无关,D项不选。 认可、修改或者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 2.【答案】 D 门性活动。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解析】 法律全球化是法律跨越国家的疆界,在 的指导性案例不是判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世界范围内传播、流动。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是国 因此也不是立法活动,BCD项表述均错误。指导性案 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和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 例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体现了“同案 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D项 同判”的要求,A项正确。 正确。法律全球化并不是所有国家法律的全球一体 6.【答案】 A 化,A项说法错误。法律全球化也并不意味着国家主 【解析】 本题是演绎推理,采用了典型的三段论 权概念的过时或者消失,法律全球化的目标不是形成 推理方式,它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 超主权的法律体系,B项错误。各国之间的法律仍然 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推 呈现多样性和多元化,C项说法错误。 理。在法律推理过程中,演绎推理的特点是,法院有 3.【答案】 B 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 【解析】 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 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案件的案件事实(小前 执行活动,并不是司法裁判活动,A项错误。公布失 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本 信人名单有助于督促失信人及时履行自己的法律义 题中,大前提是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小前提是冯 务,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失信人配合执行 某贪污公款21万元,结论是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属于守法行为,B项正确,D项错误。公民依法享有 因此A项正确。 隐私权及名誉权,但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 7.【答案】 C 国对于这些权利的保护又进行了相关限制,最高人民 【解析】 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将会影响司 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法效率,网络简化了诉讼流程并免去了原被告的路途 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赋予了人民法院公开失 奔波,能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故A项错误。法院对网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权力,不侵犯失信被执行人隐私 络新科技的运用可能提升也可能降低司法公正,司法 权,C项错误。 能否公正,核心在于审判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准 4.【答案】 B 及依法审判的力度,故B项错误。互联网法院是网络 【解析】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 新科技在司法领域运用的产物说法正确,故C项正 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 确。司法的特点是被动性、终极性、中立性、形式性与13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专属性,并无能动性,故D项错误。 义公有制与全面依法治国都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8.【答案】 D 最本质的特征,因此AC项错误。 【解析】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由宪法学 13.【答案】C 家蒲莱士最早提出,故 A项错误。成文宪法和不成文 【解析】《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 宪法的划分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 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 非是否具有成文的形式,不成文宪法也是以具体条文 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 表述的,故B项错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可 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 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故C项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 错误。根据宪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可将宪法分 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故D项正确。 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因此,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 9.【答案】 D 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A项错误。第 44 【解析】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非公 条第1 款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 有制经济当然应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故 A 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C项正确。 项错误。公有制经济,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 第 45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集体经 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主导力量,故B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 项错误。农村的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城镇也有集体 得当选。”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 所有制经济,故选项C错误。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 选票时,始得当选,这里不要求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 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故D项正确。 D项错误。第45 条第3款、第4款规定:“获得过半 10.【答案】 D 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 【解析】 我国有权提出宪法修改的主体是全国 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 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民代表大会代表,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 会,故 A项错误。由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和宪法所具有 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 的最高法律效力所决定,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 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 其他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 要严于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故B项错误。我国宪法 候选人应为二人。”因此,B项错误。本题选C。 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非全国人大常委 14.【答案】 A 会,故C项错误。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 种形式,故D项正确。 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B项 11.【答案】 A 错误。财产权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中,而不是“公民 【解析】 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的 基本权利义务”部分,C项错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 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 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不是“赔偿”,D项错误。本 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 题选 A。 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 15.【答案】 B 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 【解析】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 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本题选A。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A项正确。根据《宪法》规 12.【答案】 B 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 【解析】 2018年对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修 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是 改之后《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 领导而不是监督,所以B项错误,本题选B。各级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 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 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 专责机关,C项正确。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检察 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本题选B。人民代表 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项 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D项错误。社会主 正确。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3 16.【答案】 A 本题中,周树人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负责行政诉讼的 【解析】 本题取材于《礼记》中《王制》关于“四 是平政院,B项正确。 诛”的知识点。“四诛”:“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 20.【答案】 D 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婚姻立法的基本原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 则包括:婚姻自由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原则,保护妇 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 女、儿童原则,为此 ABC三个选项属于当时婚姻立法 以听。” 的内容。婚姻立法增加了“订婚”“解除婚约”专章, “析言破律”意思为断章取义、曲解法律。“作淫 但是订婚并非结婚的必经程序,且订婚不得索取财 声、异服”的意思是制作靡靡之音、奇装异服、怪诞之 物,D项表述错误。本题问的是错误选项,为此本题 技、奇异之器而蛊惑民心。“行伪而坚”的意思是做错 应选D。 了事情不认错还固执己见。“假于鬼神、时日、卜筮” 二、多项选择题 的意思是假借鬼神的名义,经常用著草占卜的迷信举 21.【答案】 ABCD 动来蛊惑民众。虽然 ABCD几个选项都属于该“杀” 【解析】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体现中国特 的行为,但是 BCD属于“疑众”,而乱政一般包括“析 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所以本题选择 A。 的时代要求;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 17.【答案】 C 求;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 【解析】 对于杀人罪名,唐代在《斗讼律》中区 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社 分了“六杀”,“六杀”包括: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 会发展要求。因此,本题ABCD项都正确。 失杀、戏杀。谋杀是预谋杀人;故杀是事先虽无预谋, 22.【答案】 ABCD 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 【解析】 法律的作用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但 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是指由于种种原因杀错了对 是法律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法的调整范围是有限 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戏杀是 的,法律并不可以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法的特性与 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所以 A项错误。为准确 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法律具有抽象性与 区分伤害罪与伤害致死的杀人罪,明确因斗殴导致的 稳定性,而现实生活却是多变、具体的;法的制定和实 法律责任,唐律规定了保辜制度。所谓保辜,即在伤 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法律的实现需要人去执行和适 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定的期限,限满之日根据被害 用,必须得到大量社会成员的支持和配合;法的实施 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辜 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以上种种,都 限内被害人死亡的,以杀人罪论处;在限外死亡或虽 导致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本题 ABCD 项 在限内而以他因死者,以伤害罪论处。本题中,张三 全选。 在辜限内因伤死亡,所以应以杀人罪论处,C项正确, 23.【答案】 BCD B项错误。强盗罪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即以暴 【解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 力或暴力相威胁而取他人财物,题干是商贩之间抢生 的特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和法律至上 意发生的殴斗,不构成强盗罪,D项不选。 理念,因此 BD项说法正确。“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 18.【答案】 D 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体现了权力受制约理 【解析】《宋刑统》规定在农务繁忙季节中停止 念,C项说法正确。程序正义原则即正当程序原则, 民事诉讼法律审判的法律制度。每年农历二月初一 包含不能做自己的法官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两项内 “入务”,即开始进行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止。 容,选项A不符合题目论断。因此,本题选BCD。 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 24.【答案】 ABCD 负、地租等民事案件,限满之日即十月初一称“务开”, 【解析】 比较法解释是指通过比较外国的立法 可受理上述案件,直到次年人务日为止。因此本题 和判例及其原则、经验和效果,对本国法律进行解释, 选D。 本题是借鉴我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说明,而不是 19.【答案】 B 外国的立法,不是比较法解释,A项表述错误。文义 【解析】 北洋政府时期 1914年1月公布《平政 解释(定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 院编制令》,从而形成了二元司法体制:普通法院负责 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 民事、刑事案件的裁判,平政院职掌行政诉讼的裁判。 本题并没有对法条的文义进行解释,而是了解立法者13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的立法意图,所以,不是文义解释,B项表述错误。在 帝及汉哀帝时曾短时更名为大理),系最高常设司法 我国,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才是正式解释, 机关,列九卿之一,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以及地 具有普遍约束力,区级人民法院的解释不是正式解 方移送的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B项正确。唐朝中 释,也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CD项表述错误。因此, 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大理寺 本题ABCD全选。 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御 25.【答案】 ABC 史台是监察机关,是中央法律监督机构。C项错误。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各级人民 宋承唐制,中央仍设大理寺掌管中央司法审判大权,D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 项错误。因此,本题选AB。 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 29.【答案】 ACD 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 【解析】 幕友作为具备政治法律知识的读书人, 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 熟悉复杂多变的律例。A项正确。幕友是由官员私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 人聘请的政法顾问,不是由各级官府衙门任命的,B 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 项错误。幕友是各级地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的 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A项正确。《宪法》第 政法顾问,D项正确。刑名幕友帮助官员对民间诉状 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作出批词,确定审理的时间及审理方法,草拟判词。 权利和义务。”B项正确。《义务教育法》第 58条规 清初官员倚仗幕友办案已成惯例,各级地方官及中央 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 司法部门长官都有幕友的帮助,其中幕友以专办刑事 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 审判实务的刑名幕友地位最高,C项正确。因此, 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 ACD项正确。 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所以C项 30.【答案】 ABCD 正确,同时镇政府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家长的监护权,D 【解析】 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分总则、分则 项错误。因此,本题选 ABC。 两编,共357条,A项正确。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 26.【答案】 ABD 事法律原则,注重采纳与传统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 【解析】C项会导致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但 法律制度。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了罪刑法定、罪刑 不会终止代表资格,C项错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B项正确。新刑法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代表有 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C项正确。为继 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1)地方各级人 承传统的宗法伦理精神,刑法典保留了更多传统中国 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选项B 刑法的痕迹,如对侵害直系尊亲属的犯罪行为,采取 正确;(2)辞职被接受的,选项A正确;(3)未经批准 加重处罚原则,D项正确。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选项D正确; 三、简答题 (4)被罢免的;(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31.【答案】(1)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7)丧失行为能力 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的 的。因此,本题选 ABD。 规范性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 27.【答案】 ABCD 们行为的性质。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 束力。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 (2)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法是由国家 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 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3)法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以权利 28.【答案】 AB 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 【解析】 秦朝时皇帝掌握着最高司法审判权,重 性。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或者意味着相 大案件往往由皇帝亲自审判和裁决,廷尉是中央司法 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机关,负责审理地方的上诉案件和郡县不能决断的疑 (4)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正当程序性。法律以 难案件,同时也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诏狱”。A项正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程 确。汉朝司法机关基本沿袭秦制,仍为中央与地方两 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套系统。皇帝之下,在中央设专职司法官廷尉(汉景 【点评】 法的基本特征是法理学部分的核心知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5 识点,很多考生都能认识到本知识点的重要性。法的 判决,而不应考虑其他价值因素。 基本特征在法律硕士法理学当中,是一个章节中的 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存在立场、方法、观 “节”,最近几年的法硕主观题有时不考那种不是很明 点上的分歧,它在捍卫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促进了法 显的一个知识点分一、二、三、四点的简答题,而是考 律科学的发展。但它也存在局限性,法律的价值因素 一个节的知识点,或者考细小的知识点(某知识点分 在现实中无法回避,单纯的逻辑推理并不能保证在疑 一、二、三、四点,但却仅用某一个点中的细小考点作 难案件中得到唯一正确的判决。虽然法律是统治阶 为一个简答题考查)。 级维护统治权威的工具,无论法律的善恶,都要遵守 32.【答案】 公民监督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 与执行,但法律也有社会性,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 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批评建议权、检举 验。法律是在解决社会现实的纠纷和冲突,要求法律 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在追求权威性的同时,也必须考虑法律内在的道德性 (1)批评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和伦理价值。因此,法律实证主义有利于法律特别是 员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和要求改正的权利; 良法的制定。 (2)控告检举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 【点评】 本题的解答需要依据题干信息进行,首 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进行检举的权利; 先需要知道法学流派的基本构成和代表性观点,其次 (3)申诉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决定不服,要求 依据题干中给出的“一系列法律实证主义的主要观 重新处理的权利; 点”进行阐述和补充,最后按照法律实证主义的观点 (4)国家赔偿请求权是国家机关侵犯公民合法 进行评价。本题虽考查的是法律实证主义,但考生在 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答题的过程中可以用法与道德及法的局限性的相关 【点评】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在法硕专 知识点。 业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考点,已经连续多年考了主观 35.【答案】 法律论证主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 题。本题不难,公民的监督权在 2006年到2008年的 对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论证,即 法律硕士真题分析题当中均有涉及。 在诉讼的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 33.【答案】 春秋决狱是由西汉董仲舒首倡的 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一种司法审判方式,是指以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的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是法律论证在司法领域的具 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 体应用。释法说理要阐明事理,说明裁判所认定的案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 件事实及其根据和理由;要释明法理,说明裁判所依 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 据的法律规范以及适用法律规范的理由;要讲明情 春秋决狱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 理,体现法理情相协调,符合社会主流价值观。 的通道,对后世影响深远。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目的是通过阐明裁判结论 【点评】 2019年的法制史简答题再一次突破常 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实 规,从 2006年至2018年,只有2015年的法制史简答 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裁判文书释法 题没完全考清末民初及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制史知识 说理的主要价值体现在增强裁判行为公正度、透明 点。2019年简答题考西汉的春秋决狱,这是命题人向 度,规范审判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发 考生表明法硕已经没有太多的出题套路或规律了,只 挥裁判的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 要是分析上的知识点,都可能出题。 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 四、分析论述题 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 34.【答案】 法律实证主义又称法律实证论、实 会和谐稳定。 证法学,是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其主张法律是人定 【点评】 何谓“裁判文书释法说理”? 简而言之 规则,强调法律和道德之间没有内在的和必然的 就是法官在写判决书的时候,不能仅仅给出判决结 联系。 果,而应该在判决书中用大量的笔墨阐述为何这么 法律实证主义是西方主要的法学流派,主要观点 判,法律依据是什么,事实理由或认定的证据是什么 包括: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 等,这些都要写得详详细细。 施;法律与道德不存在必然联系,法律即使不符合道 36.【答案】(1)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审判工 德,也依然具有效力和权威,“恶法亦法”;法律是一个 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解释;解释应当主要针 封闭的体系,司法审判应运用逻辑从现有规则中推出 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13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2)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个知识点没有太多可以拓展的。考生在遇到类似题 法》,公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 目的情况下,可按照所学知识点答题,而没有必要用 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向全 一些毫无关联的知识点去强行拓展。 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38.【答案】(1)比附是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 (3)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李某的审查建议后,由 定的情况下,司法官员可比照最相类似的律文定罪量 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 刑。其适用条件是:律令无明文规定,而行为又具有 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 明显的社会危害性,应以犯罪论处。 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相抵触,而 (2)初审官员根据比附原则定罪量刑,上呈转达 最高人民法院不予修改或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 刑部,由刑部议定后,上奏皇帝决定。 人民法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 (3)司法官员违反比附规定,随意裁判,导致“出 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 罪”(重罪轻判或有罪判作无罪)或“入罪”(轻罪重判 【点评】 本题虽然和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 或无罪判作有罪)的,区分故意或过失,分别追究法律 学)宪法分析题题干不一样,但考查的知识点及提问 责任。 基本一致。本题考查的是《立法法》的相关知识点, (4)比附作为一种法律适用方法或技术,是中国 《立法法》的知识点分布在考试分析的多个章节中,需 古代法律传统之一。《大明律》于“断罪而无正条”下 要考生在复习的中后期通过查阅相关法条掌握完整 确立比附制度,有利于缓和因律文抽象程度不足而导 的知识点。 致的律文僵化之弊,增强律文的适应性;立法严格限 37.【答案】 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其 定比附的适用条件,旨在防止司法官员的擅断,也适 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此相联系,他对自己主管 应了皇帝控制司法权之需。 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具体内容有: 【点评】 法制史的分析题让很多考生头疼,因为 (1)由总理提名组成国务院,总理向全国人大及 很多年份的法制史分析题都需要考生发挥主观能动 其常委会提出任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议案; 性去组织语言答题,往往是某个制度我们仅仅知道是 (2)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 什么,但书上几乎没有对该制度的具体阐述或者详细 协助总理工作,其他组成人员在总理领导下工作,向 评价。本题也是如此,分析中“明朝法律制度”一节的 总理负责;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部分仅仅给出了“比附”的明律 (3)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规定,在评价部分仅仅提了该制度使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所议事项有最后决定权; 权更大,助长了司法擅断的弊端。考生必须摆正心 (4)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向全 态,不可能任何题目都可以在书上找到,如果一点自 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任免国务院有关人 由发挥的空间都没有,那法律的含金量也会令人怀 员的决定,由总理签署。 疑。正是这些有水平有难度的题目才能考出考生的 【点评】 本题虽然是一个论述题,但我们发现本 真才实学。 题实际上和简答题的形式差不多,因为总理负责制这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行为。甲为逃避债务,与朋友乙捏造借款合同提起虚 1.【答案】 D 假的诉讼,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C项正确。 【解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 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影响,D 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 项正确,A项错误。有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 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 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性条件,不是充分条件,B项错 为,A项错误。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 误。如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介入了其他因素, 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则有可能使得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B项错误。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 被阻断,C项错误。 乱法庭秩序的行为,D项错误。 2.【答案】C 6.【答案】 B 【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 【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 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 行为。甲生产的馒头违规超量添加色素,属于不合格 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 产品,其销售金额达 22万元,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 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品罪的构成要件,B项正确,A项错误。生产、销售有 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卫生管理法规,在生 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C项正确,ABD项 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 错误。 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 3.【答案】 A 为。本题中,甲添加的色素为合法食品添加剂,不是 【解析】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 下,“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表明最高量刑是15年,同 害食品罪,C项错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时,结合“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可知,A项正确, 食品罪是危险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 BCD项错误。 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才构成本罪。本题明确“超量使 【特别说明】 为了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加大 用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刑法修正 性疾病”,因此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 案(十一)》将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从15年有期徒刑 品罪,D项错误。 提高到无期徒刑。 7.【答案】 C 4.【答案】 A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解析】 甲为索取债务将孙某关在宾馆房间属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于非法拘禁,在此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转化 的行为。甲从王某处借自行车,因急需用钱将车质 为故意杀人罪,A项正确。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 押,此时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属于诈骗行为;在 他人的构成绑架罪,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只定绑 王某索要自行车时,甲已经无力赎回,却又向李某借 架罪一罪,B项错误。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车质押给典当行,甲此时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属于 过程中对被组织者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 诈骗行为。诈骗的金额是以诈骗财物的市场价值来 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项错误。行为 计算,所以本题中甲的诈骗金额为15万元。C项 人为劫取财物而故意杀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D项 正确。 错误。 8.【答案】 D 5.【答案】C 【解析】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 【解析】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 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奸淫不满14 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周岁的幼女的行为。该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A13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项错误。妇女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直接实行犯, 因素确定。故在数人实施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时,侵 但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B项错 权人承担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A项正确。 误。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要求行为人明 13.【答案】 存疑(原答案为 B) 知对方是幼女或可能是幼女。12~14周岁的幼女,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941 条的规定,物业 如果发育成熟,身材高大,谎称自己已成年,主动与 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 行为人发生性关系,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幼女的,不 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 能认定为强奸罪,C项错误。强奸“致使被害人重 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甲公司将物 伤、死亡”是指因强奸行为本身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 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事项——清洁外墙委托给 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 专业性服务组织乙公司,对于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仍 经治疗无效死亡的,不包括被害人事后自杀身亡,D 应向业主负责,因此业主丁受到的损害应当由甲公司 项正确。 承担。甲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承揽合同向乙清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了对未 洁公司追偿。A项正确。 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罪,即负 【特别说明】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 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 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 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丙作为乙公司的员 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3 工,其侵权行为应当由乙公司承担。B项正确。本题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属于争议题目,根据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答案,考生 有期徒刑。 了解即可。 9.【答案】 D 14.【答案】 A 【解析】 甲与工友相互嬉闹致其死亡,甲的主观 【解析】 丙违背甲的嘱托,将画作交给拍卖公司 方面是过失,AC项错误。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发生 拍卖,该行为违反了甲与丙之间的保管合同的约定,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本题是在工休期间,B项错误。 甲可以要求丙返还拍卖价款。由于甲已经去世,乙作 因此只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甲定罪处罚,D项 为甲的继承人,法定承受甲对丙享有的合同债权,因 正确。 此,该50万元应该归乙所有,A项正确。 10.【答案】 B 15.【答案】 B 【解析】 甲买毒品是为了吸毒,不是为了贩卖毒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 品,A项错误。乙收取“劳务费”帮吸毒的甲代购毒品 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 从中牟利,构成贩卖毒品罪,B项正确,D项错误。贩 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 卖毒品必然持有毒品,不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C项 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 错误。 规定的除外。本题中,“温柔的小蜜蜂”未经李某同 11.【答案】C 意,擅自使用李某的肖像,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 项正确。 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 16.【答案】 A 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 【解析】 合同的成立要件须具备的条件包括有 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就合同必要条款达成合 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 意、合同内容明确、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等。承诺原 任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是公交站站台顶棚的管理 则上应以明示方式作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 人,站台顶棚积雪过多,丙公司没有及时清理,造成甲 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 被压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项正确。 视为意思表示。本题中,甲的沉默不能视为承诺,故 12.【答案】 A 甲与乙公司的合同不成立,A项正确。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污染环境、破 17.【答案】 C 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 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 受下列条件的限制: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 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 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9 女的生父母;收养人须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年 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 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只适用于被判 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 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ABCD 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无子女的收养人 项均正确。 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 23.【答案】 AD 女。C项正确。未成年人均可以被收养,不要求必须 【解析】 教唆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具 “不满14周岁”。 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人。甲 18.【答案】 D 引诱王某实施盗窃行为,甲构成教唆犯,且甲教唆不 【解析】 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 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A项正确。高某具 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 有完全的意志自由,乙教唆其自杀不构成犯罪,且高 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作出意思表示 某已经有犯罪决意,乙唆使其自杀不符合引起犯罪决 为目的的欺骗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 意的条件,因此乙不能构成教唆犯,B项错误。丙煽 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可撤 动分裂国家,该行为被刑法分则单独规定为煽动分裂 销的。本题中,甲对于手表系高仿品并不知情,甲不 国家罪,C项错误。丁教唆丈夫向他人索取贿赂,构 知道乙实施了欺诈行为,因此丙不享有撤销权,合同 成教唆犯,D项正确。 有效,D项正确。 24.【答案】 BCD 19.【答案】 D 【解析】 自首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含 【解析】 甲将房屋赠与乙,但房屋因未办理过户 义是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 登记,所有权未发生移转,此时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 投案人供述罪行时除了要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 甲,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此时房屋所 述自己所知的同案犯的犯罪行为,A项错误。如实供 有权人变为丙。甲、丙之间“保留房屋所有权”的约定 述行为事实但对行为性质加以辩解,供述的身份与真 与法律规定冲突,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本题中丙继 实情况有差别但未影响定罪量刑的,不影响自首的认 受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D项正确,ABC项错误。 定,BD项正确。如实供述要在司法机关掌握犯罪事 20.【答案】 A 实之前进行,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投案人很难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 将自己的罪行完全无遗漏地供述,因此只要如实供述 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主要或基本罪行即可,C项正确。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 25.【答案】 ABCD 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解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 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 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 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 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 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 任。本题中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甲作为债 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 务人,以自己的房屋向乙作了抵押,乙应当先就该物 踪轨迹等,ABCD项均正确。 的担保实现债权,A项正确,BCD项错误。 26.【答案】 ABC 二、多项选择题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失物的拾得 21.【答案】 BCD 人负有下列义务:(1)将拾得物返还权利人的义务。 【解析】 根据我国的刑法理论,处断的一罪指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 的是数行为犯数罪按一罪定罪处罚的情况,主要有 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妥善保 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法定的一罪是指数个独立 管的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 的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的规定作为一罪定罪处罚的情 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 况,主要有结合犯、集合犯。因此,A项错误,BCD项 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 正确。 事责任。甲拾得手机拒不返还,属于侵犯乙的财产 22.【答案】 ABCD 权的行为,乙可以侵权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A项 【解析】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正确。甲拾得乙的手机后以拾得遗失物为法律依据 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 对手机进行占有,乙请求甲返还手机,甲拒不返还,14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此时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乙作为物权人可以占有 【点评】 自首是法硕考试考查刑法知识中的重 返还请求权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要求甲 要一节,其内容较多,可考主观题的知识点也较多。 返还手机,B项正确。甲拾得手机不返还给乙,甲没 近年来,法硕考试的命题越来越细节化、全面化,在 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乙的财产受损,乙可以不 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等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已经 当得利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C项正确。无因管 被多次考查后,一些看似非主干的知识内容成为命 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 题热点。因此,类似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共同犯罪 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甲侵占遗失 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等内容考生应格外重 物,没有为乙谋利益的意思,不属于无因管理,D项 视。这些知识内容在教材中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为几 错误。 个点,但建议考生备考时自己划分段落层次,以便于 27.【答案】 BC 记忆。 【解析】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2.【答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 捐助法人,BC项正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和农 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国家的司法公正。(2分) 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属于特别法人,AD项错误。 (2)客观上表现为: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 28.【答案】 ABCD 其受追诉;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 【解析】《民法典》第 823 条规定:“承运人应当 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 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 作枉法裁判。(3分) 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 (2分) 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徇私的动 无票旅客。”因此,ABCD项均正确。 机。(3分) 29.【答案】 ACD 【点评】 徇私枉法罪是刑法渎职罪一章中的重 【解析】“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 要罪名,与其相关的考点主要包括本罪的构成要件、 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 本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本罪与受贿罪的处断方法等。 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另外,需要提示考生的是,刑法简答题中考查罪名的 ACD项正确。 构成要件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题型。 30.【答案】 CD 33.【答案】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解析】 返还原物的前提条件是原物存在,遗像 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 已经丢失,乙无法返还,因此甲无法要求乙返还原物, 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 A项错误。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损 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修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理以恢复物之原状,遗像丢失,无法恢复,B项错误。 (3分) 乙丢失遗像,甲遭受财产损失,可要求乙赔偿财产损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失,C项正确。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 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物品所有人可 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4分) 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 项正确。 为的。(3分) 三、简答题 【点评】 该内容既可以作为客观题考查,也可以 31.【答案】(1)单位犯罪的自首,是指单位在 作为主观题考查,同时该内容还可作为监护关系终止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的原因这一知识的组成部分进行考查。需要注意的 (3分) 是,该内容的第三种情形,即“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 (2)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 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虽是一种“兜底性”的法律 责人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是单 规定,但在答题时千万不可忽视。 位自首。(4分) 34.【答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均 (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 属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3分)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1 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分) 分)债权让与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不发生效力。(2分) 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债权让与的效力包括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效力是:受让人取得转让的债权及有关的从权利,但 的;(2分) 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的除外;让与人对让与债权负权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1分) 利瑕疵担保责任。(4分)对外效力是:债务人应向受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让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有权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 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1分) 抗辩。(4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点评】 本题是对债的主体变更中债权让与的 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1分) 考查,本题的解答要点应包括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 让与的条件和债权让与的效力。该部分内容在教材 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2分) 中集中成块,是非常适合出简答题、论述题的考点,不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排除今后继续以简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查。 (1分) 五、案例分析题 【点评】 法硕考试从开考以来,简答题很少考查 37.【答案】(1)抢劫罪。(3分)抢劫罪是指 分点超过5点的内容,即便进行考查,通常也只要答够 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 5点就可得到满分。但法硕考试已开考十多年,适合作 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以非法占 为简答题考查而尚未被作为简答题考查的内容已基本 有为目的,强行进入乙家中,用胶带捆绑乙的双手从 不存在,因此像本题这样看似不适合作为简答题考查 而逼迫乙说出财物所在,属于当场对乙使用暴力劫取 的内容出现在了简答题中,这意味着对考生的备考要 财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4分) 求进一步提高,考生一定要全面复习,不可有遗漏。 (2)抢劫罪既遂。(3分)根据相关规定,具备劫 四、论述题 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属于 35.【答案】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 抢劫既遂,甲没有劫取到财物,但其抢劫行为致乙死 罪中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 亡,应认定为既遂。(4分) 限度以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原 (3)甲具有抢劫罪中入户抢劫和抢劫致人死亡 则。(3分)我国刑法适用限制加重原则的具体规则 两个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甲强行进入乙的住宅进行 为: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在总 抢劫,应认定为入户抢劫;甲的抢劫行为与乙坠楼身 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 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认定为抢劫致人死亡。 刑期,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 (4分) 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甲因盗窃罪(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 (4分);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均为拘役的,应当在总 放后5年内又犯抢劫罪,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 (2分) 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1年(4分);判决宣告的数 【点评】 本题是对刑法总则中累犯和分则中抢 个主刑均为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 劫罪的综合考查,累犯和抢劫罪是刑法中非常重要的 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 内容,也是经常考查的点,本题的考查较为常规,考生 过3年。(4分) 细心作答即可。 【点评】 本题是对数罪并罚原则中限制加重原 38.【答案】(1)不成立。(3分)刘家取水的 则的考查,要想比较完整地进行作答,考生必须清楚 权利属于地役权,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刑法》对限制加重原则的规定。另外,限制加重的具 不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张家不能以权利未登记为由不 体规则是选择题的常考知识点,考生须准确予以 允许刘家取水。(3分) 掌握。 (2)部分有效。(3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流转 36.【答案】 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 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超过该期限的部 其债权移转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2分) 分无效,未超过的部分有效。根据栗园村村委会与刘 其条件包括:存在有效债权;让与人与第三人达 家的约定,刘家对 A地块的承包期为1998年5月1 成合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债权具有可让与性。(3 日至2028年4月30日,而刘家与李家约定李家有权14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于2019年4月10日至2030年3月31日使用A地 【点评】 本题是对民法中用益物权部分的考查, 块,刘家与李家约定的期限超出了承包期的期限,故 考查的知识点包括了地役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该部 该约定部分有效,部分无效。(4分) 分内容单独作为案例题进行考查在民法中很少见,是 (3)有权。(3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经 对以往民法案例题考查范围和考查方式的突破,这提 营权流转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赵家已 示考生要全面复习教材中的知识点,做好应对各种题 知刘家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了李家,不属于善意第三 型的准备,如此才能在答题时做到有备无患、游刃 人,因此李家有权要求赵家返还A地块。(4分) 有余。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3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正确。 1.【答案】 B 4.【答案】 B 【解析】 法系的划分主要是依法律的历史传统 【解析】 主次标准原则又称重点论原则,是指按 进行的,但是影响法系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 照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进行划分和归类。合目的性 A项错误。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的 原则是划分法律部门首先应当坚持的原则,即划分法 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 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 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而 律。适当平衡原则是指法律部门的划分应当随着主 法系的划分主要是依法律的历史传统进行的,C项错 客观条件变化而变化。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我们在划 误。进入 21世纪后,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 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考虑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 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 而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划分部门法时应当考虑 在,D项错误。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 到法律、法规今后的发展,即考虑到即将制定和可能 来的法律的总称,B项正确。 制定的法律、法规,B项正确。 2.【答案】 A 5.【答案】 A 【解析】 法具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 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 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 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社会、政治功能,即法作 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 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 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A项 正确,B项错误。立法活动的工作程序大多不需要由 目标,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政治使命,形成、维护、实现 一定的社会秩序。该条主要体现的是规范作用,有约 法律加以规定,可以在具体立法活动中进行调整甚至 束力,A项正确,B项错误。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 省略。但立法程序则由法律明确规定,是一切有立法 基本单位,与其他要素相比,具有微观指导性、可操作 权的国家机关在所有立法环节中必须遵循的程序,C 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可预测性等特征。法律原 项错误。法律的公布必须由特定的机关或人员采取 则本身不是法律规则,它既没有规定确定的事实状 特定的方式进行。我国法律的公布权是由国家主席 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法律原则不预先设 根据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行使的,D项错误,并非是 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 “谁制定,谁公布”。 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此条规定属于法律原 6.【答案】 C 则,直接体现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的说法是错 【解析】 中国古代《孝经》中的孝道原则,只是 误的,C项错误。此条规定没有体现法律后果,D项 一种道德上的倡议,不是法律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错误。 不具有约束力,C项错误。根据演绎推理,法律条文 3.【答案】C 是大前提,A项正确。在法的实施过程中,要把一般 【解析】 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 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对各种具体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 的行为、事件和社会关系作出处理,就必须对法律作 为。行为一旦作出,也是一种事实,它与事件的不同 出必要的解释。因此法官在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时需 之处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此种事实的原 对其进行解释,B项正确。法律论证理论是对传统法 因。因此,当事人既无故意又无过失,而是由于不可 律教义学和解释理论的超越,即意识到法律三段论的 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某种法律后果的活 局限,强调“法外”因素在法律正当性论证(证成)中 动,在法律上不被视为行为,而被归入意外事件。法 的意义,实际上与论理解释中的目的解释和社会学解 律上所说的行为仅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且能引起法 释以及实质推理异曲同工,属于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 律关系后果的那些行为,如C项所述,而地震造成人 之外的似真论证,即合情理论证。法官运用孝道原则 员伤亡、战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死亡导致劳 说理,就是强调“法外”因素在法律正当性论证(证 动关系消灭,都和当事人的意志无关,而是由于不可 成)中的意义,D项正确。 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意外事件,C项 7.【答案】 B14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法对科技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法保证 人民代表大会行使,B项错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科学技术的顺利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法为 是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 组织科学技术活动提供必要的准则。最后,法是鼓励 力机关,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 科学技术发展的有效手段。但是法律对科学技术的 其他国家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权力机关对人民负 发展并不是起决定作用,A项说法过于绝对,A项错 责的一种制度。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仅是全国 误。科技对法的影响有:首先,科学技术影响法的内 人民代表大会,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 容。科学技术进步所形成的新的科学知识,不断被运 其他各级国家机关,C项正确。我国不是三权分立 用到法律领域,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的科学依据。其 制度,全国人大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受人民监 次,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在科学 督,D项错误。 技术的研究发明和推广应用的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大 11.【答案】 A 量新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规范的调整。再次,科学技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 条规 术的发展引起了有关的传统法律概念和原则的变化。 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 最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了法律调整机制,为立法 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 和执法提供了新的技术和手段,对法的制定和实施产 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 生了重大影响,如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人工智能在法 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的制定与实施中的运用等。因此B项正确,C项错 区。”A项正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 条第 误。科学技术本身具有两面性,法律也要防范其负面 1 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 作用,如通过确立一些重要的科技伦理原则来规范科 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 技行为,D项错误。 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 8.【答案】 D 生的目标。”因此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行 【解析】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政长官任命产生,B项错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 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 基本法》第71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 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 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根据《宪法》第67 条的规 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即《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 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 宪法的作用。因此其制定主体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D项正确。 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 9.【答案】 B 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解析】《宪法》第9条第 1款规定:“矿藏、水 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根据最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荒地也可能 长的提请,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 属于集体所有,A项错误。《宪法》第10条第1 款规 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上述人员不涉及C项的立法 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 会主席,C项错误。香港立法会由无外国居留权的永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国籍的香港 BD项正确。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转让的是土地 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 使用权,C项错误。 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10.【答案】C 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重不超过20??D项错误。此 【解析】 国家性质也称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 外,需要注意区分的是澳门立法会议员不要求“无外 社会主义国家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 国居留权”和“中国公民”的限制。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 12.【答案】 D 体,A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 【解析】 在宪法中,我们所说的平等保护,从原 机关,但不是行使一切国家权力,诸如行政法规制定 则上来讲,对于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待遇, 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紧急状态 除非存在进行差别对待的合理理由。尤其是不得把 决定权等国家权力是由国务院行使,而不是由全国 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的不同对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5 待的理由。国家机关拒绝录用“乙肝”表面抗原携带 性、自治性的特点,在性质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 者构成歧视,A项错误。但是平等不等于平均、相同, 是一级政权机关,A项错误。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 平等保护和合理差别共存。判断政府的措施是合理 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B项错误。居民委员会不 差别还是违反平等保护的歧视性做法的标准如下:首 受基层人民政府的领导,政府只能进行指导,C项错 先,政府进行差别对待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正当的 误。居民委员会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监察机关的监 而且是重大的利益;其次,这种差别对待必须是实现 察,D项正确。 其所宜称的正当目标的合理的乃至是必不可少的手 16.【答案】 B 段;最后,政府负有举证责任。B、D项都符合合理差 【解析】 汉代对选拔任用官吏有身份的限制,如 别,没有违反合理保护原则,因此B项错误,D项正 商人子弟、赘婿以及因贪赃被免官者不得为官,宗室 确。C项过于绝对,男女在生理等方面存在差别,应 子弟不得任公位高官。在官吏选任中还实行回避制 允许合理差别,C项错误。 度,为此制定“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 13.【答案】C 不得对相监临(即交互为官)”。国家对于在官吏荐 【解析】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对 举中弄虚作假、朋比为奸者,严厉治罪。B项正确。 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 17.【答案】 D 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 【解析】 对于杀人罪,唐代在《斗讼律》中区分 犯罪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项错 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 误。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公开审理 “过失杀”“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 和公开宣判,贪污不属于隐私,应该公开审理,B项错 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 误。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C 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 项正确。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县人民法院的量刑过重 种原因杀错了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 的,可以自己改判,而不是要求下级人民法院改判,D 所不至”而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项错误。 案例中的张某不幸射中采药的郎中李某,属于过失 14.【答案】 CD 杀。D项正确。 【解析】 全国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 18.【答案】 B 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 【解析】 张斐对20个法律概念及其含义作了精 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 要的表述:“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违 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 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亏礼废节谓之不敬, 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全国人大批准自治 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 区的建制说法正确,但自治县的建制是由国务院批 不意误犯谓之过失,逆节绝理谓之不道,陵上僭贵谓 准,A项错误。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 之恶逆,将害未发谓之戕,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 制度,B项错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 议谓之谋,制众建计谓之率,不和谓之强,攻恶谓之 委会有对下列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国民经济和 略,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货财之利谓之赃。 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 凡二十者,律义之较名也。"B项正确。 C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和最新修订的《中华 19.【答案】C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31条的规 【解析】 北洋政府广泛运用判例与解释例,使之 定,国务院副总理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 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的“未 产生,D项正确。 备”,又便于发挥成文法所不易发挥的作用。所谓判 【特别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 例,就是大理院判决的典型案例;所谓解释例,是大理 大会组织法》在2021年修订以前没有规定“常务委员 院对法律的解释,或者对各级法院提出的疑难问题的 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 解释。因此,有权作出解释例的机关是大理院,C项 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等内容。 正确。 根据本题出题时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副总理只能由全 20.【答案】 D 国人大产生,因此在原答案中D项为错误选项。 【解析】 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发 15.【答案】 D 源于明朝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 【解析】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基层性、群众 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秋审案14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第一,情实:指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法律文件的 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第二,缓决: 主要区别就是,前者针对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具 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办,留待下 有普遍性,而后者针对的是特定的人或事,不具有普 年秋审。凡三经秋审定为缓决,可免死减为流三千 遍性。甲、乙之间的租房合同只对甲、乙双方有约束 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第三,可矜:指案情属实, 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错 但情有可原,予以免死减等发落。第四,可疑:指案情 误。甲、乙签订合同,双方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尚未完全明了的,则驳回原省再审。第五,留养承祀: 按时交房是甲方的义务,按时支付租金是乙方的义 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 务,BC项正确。民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中关 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 于违约金的约定,是法院确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D 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本题中,王某 项正确。 是家中独子,有年老父母需要赡养,依据留养承祀来 24.【答案】 ABD 处理的可能性较大,故选D。 【解析】 法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 二、多项选择题 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间接渊源又称为非正式意 21.【答案】 AC 义上的渊源或非法定渊源,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 【解析】 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 法律学说、道德原则等。该法学家的学说属于法的非 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 正式渊源,可以为疑难案件的解决提供指引,但并不 式”的规则。授权性规则的作用在于赋予人们以一定 影响法院独立审判案件。C项错误,ABD项正确。 的权利去设立、变更、终止他们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 25.【答案】 AB 系,其特点是为权利主体提供一定的选择自由,对于 【解析】 根据《宪法》第38条的规定,公民的人 权利主体来说不具有强制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 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 的权利,就是一种权利,A项正确。委任性规则是指 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 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 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学校将实施欺凌的学生的 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姓名、照片公布于本地报刊的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格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 尊严和肖像权等。D项错误。根据《宪法》第40条的 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中绝 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 大多数法律规则都属于此种规则。夫妻有相互继承 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 遗产的权利,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 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 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B项错误,C项正确。强行性规 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学校无权检查学生 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何, 手机,C项错误。AB项表述正确。 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 26.【答案】 CD 利不属于强行性规则,D项错误。 【解析】 自治州州长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A项 22.【答案】 ACD 错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 【解析】 广义的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 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 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 行条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 件的活动。狭义的立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 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 常设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 效;自治州、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 件的活动。A项正确。执法是法的执行的简称,政府 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部门依据该规章管理“共享单车”体现的是法的执行, 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四 而“法的适用”即司法,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 川省人大无权为该自治州制定自治条例。B项错误, 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 C项正确。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地的政 动,B项错误。规章向人大常委会备案,体现了权力 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对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规定。 机关的监督,C项正确。守法既包括履行义务,也包 D项正确。 括行使权利,公民依据该规章行事,是守法的表现,D 27.【答案】 ABD 项正确。 【解析】 国务院的管理权包括对国防、民族、民 23.【答案】 BCD 政、文教、经济、华侨、外交等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和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7 管理权。AB项正确。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 特征: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法律职业的伦理特征; 大常委会有对下列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国民经 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4分)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 【点评】 法律职业是2019年法硕大纲新增的考 批权;决定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 点,每年考试大纲的变动很容易就成为当年和近几年 定。C项错误。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行 的重要考点。比如2017年考试大纲新增的法律全球 政机关及所属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 化,就直接成了当年的考题,而且还是一道大题,分数 项正确。 比重很高。因此,各位考生应注意近几年的新增知识 28.【答案】 ABD 点,给予重视。 【解析】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 32.【答案】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 秦墓葬中出土了1155支秦代竹简,称为“云梦秦简”, 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 其中有大量秦的法律,主要包括律、法律答问、封诊 组成部分。(3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 式、为吏之道等。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 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3分)国家鼓励、 律杂抄》,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所见律名主要有《田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 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 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4分) 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 【点评】 我国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 《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律》《除吏 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是我国对公 律》《除弟子律》《牛羊课》《傅律》《戍律》《捕盗律》等 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却是不同的,宪法 近30种。《户婚律》是《唐律疏议》的篇名,而非秦律 的规定虽然就差了几个字,但是方针却大大不同。 篇名,C项错误。ABD项正确。 这个知识点经常考选择题,主要就是让考生选择对 29.【答案】 ABCD 谁鼓励、支持和引导,对谁监督、管理等,各位考生需 【解析】 清朝继承重血缘,法律禁止乞养异姓义 要着重掌握宪法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不 子,以免乱宗族,A项正确。关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 同规定。 责任,宋元以来的法律均无规定,清朝对此作了详细 33.【答案】 取消《大清律例》按六部名称分类 规定,D项正确。独子兼祧是清朝的独创,民间俗称 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性质分隶三十门;(2分) “两房合一子”,即一人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 初步区分刑事和民事,对于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 C项正确。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 科刑;(3分)改革刑罚,废除凌迟、枭首等酷刑和缘坐 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B 制度,为向以自由刑为主的近代刑罚体系过渡奠定了 项正确。因此本题 ABCD 四项全选。 基础;(3分)增加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等一些新 30.【答案】 BD 罪名。(2分)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事立法采取民商合 【点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 一的编纂体例。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编纂商法典。 建成文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质的法 依据民法起草委员会的《民法债编立法理由》,“民商 典,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减而成, 合一”就是“参酌瑞士、遥罗及苏俄诸国民法,特将商 仍是一部传统性质的法典。清代处于由封建主义向 法总则中之经理人及代办商,商行为中之交互计算、 近代转变的阶段,法律规定变化比较大,不仅是《大清 行纪、仓库、运送营业及承揽运送一并订入”,不能并 现行刑律》所作的修改,其他法律的变动的可考性也 入民法典的商事法律规范,以单行法另行规定。这种 很大,无论是大题还是选择题,近几年清代法律的变 立法体例所参酌效仿的国家包括瑞士、暹罗及苏俄 化多次被考到。因此,考生应加强对清代法律规则变 等。BD项正确。 动的学习,以应对热点的考查。 三、简答题 四、分析论述题 31.【答案】 内涵: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 34.【答案】(1)法律原则属于法律规范,与法 官、律师等为代表的受过专门训练,具有法律技能与 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比 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3分)狭 较模糊和抽象,具有宏观指导性,不以“全有或全无的 义上的法律职业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广义上 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在法律规则存在缺陷和不足 的法律职业还包括一切受过法律专业训练、从事法律 的时候,法律原则可以成为法院裁判案件的法律依 工作的人员。(3分) 据。(7分)14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2)法律效果要求司法审判严格依法进行,保证 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可以根据全国人 判决在法律上具有合法性;社会效果要求司法审判应 大常委会的授权就授权事项作出规定。(2分)国务 考虑社会利益和社会影响,确保判决不与主流价值产 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 生较大冲突。司法过程既要严格遵照法律规定调处 《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的精神或授权立法应 纠纷,又要把社会需求、社会价值和公共利益等因素 遵循的原则。(3分) 纳入其中加以衡量,注重情、理、法的有效融合,使裁 【点评】 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 判结果符合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司法机关应贯彻实 定,内容不是很多,却经常被考到,建议考生直接熟背 施陪审员制度,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加强与社会 《宪法》中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法条规定,这 公众的沟通,增进交流和理解。(8分) 样答题时,可以直接答出法条的规定,再结合案例扩 【点评】 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不同特点,经常 展即可。 在选择题中以让考生区分什么是法律规则、什么是法 37.【答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018年全国 律原则的形式考查,但是大题也有可考性。考生不仅 人大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通过了21条修 要学会区分,遇到大题时也要能直接解释出来,要避 正案。(3分)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宪法序言、贯彻党的 免只会做选择题而忽略了大题的考查方式。法与社 领导、国家机构等方面:在宪法序言部分,确立科学发 会这一章节很容易考主观题,无论是法与社会、法与 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 经济、法与道德还是法与科技,考生都要充分掌握。 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 35.【答案】 正义是法的核心价值之一,是对利 和民族关系的内容,充实和平外交政策的内容,完善 益的正当分配。(2分)这句话是法的正义价值在司 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5分)在宪法第一条充实 法中得以实现的形象概括,强调法既要实现实体正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3分)在国 义,又要实现程序正义。(3分)实体正义是指通过法 家机构方面,修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律规定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来公正地分配社会利益与 修改国家主席任期制,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 负担;程序正义是指为了实现法律上的实体权利与义 的规定,增加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4分) 务,设定必要程序以实现正义。(6分)从司法角度 【点评】 2018年对宪法的修改,是对现行宪法 看,应避免单纯地追求实体正义而忽视程序正义,司 的第五次修改,通过了21条修正案,而且是最近两年 法机关应严格执行法定程序,防范冤假错案的出现。 才作的修改。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可考性非常高,各 (4分) 位考生应重点掌握。 【点评】 本题是以一句白话文的方式考查实体 38.【答案】(1)仁弘被控犯赃罪,应处死刑。 正义和程序正义,针对这种类型的考查方式,考生首 (2分)唐太宗宽贷了仁弘的死罪,免为庶人。(2分) 先需正确解读出题者的意思,找出相关知识点,陈述 (2)因其对国家有大功勋,属于八议中的“议 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概念,然后再具体分析实体正 功”。(2分) 义和程序正义的联系和区别。 (3)八议是指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 36.【答案】(1)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贵、议勤、议宾,此八类贵族官僚犯罪,可受到减免刑 律平等。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考虑到公民不同的经济 罚等优待。(2分)应八议者犯死罪,先由司法官将其 负担,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体现了合理差别,是对 罪行和符合议的条件上奏,再由大臣集议并提出处理 平等原则的落实。(2分)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 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决;犯流刑以下罪,依律减一等处 财产权,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减轻了公民的纳税负担, 刑。(4分)犯“十恶”者,不在八议之列。(2分) 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2分)宪法规定了公民的 渊源:八议源于西周的“八辟”,曹魏时正式入律。 社会权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减轻了公民在教育、医 (4分) 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国家 影响:八议是古代优遇贵族官僚的特权法律制 对公民的生存照顾,履行了国家的社会权利保障义 度,至唐趋于系统化和完备化,对后世立法影响极大。 务。(2分) (2分) (2)公民有依法纳税的宪法义务是《个人所得税 【点评】 此题考查的是唐朝的八议制度,唐朝的 法》制定的规范基础。(2分)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 法律制度是法制史考查的重点,选择题经常会考到, 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全国人大 考生应该高度重视。遇到这种直接以文言文来当作 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分)国务院为执行《个人所 案例的题目,考生应该先简单看一下问题,知道题目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9 是什么朝代的相关制度,这样在读文言文时,即使读 此类文言文案例披露的信息都很多,建议结合案例推 不懂,有了背景就很容易带入相关知识,理解起来也 理出来相关规定,从而进行回答。 比较容易。如果考生在考试时不记得相关法律制度,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沟通合作、撮合条件,使贿赂行 1.【答案】 B 为得以实现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介绍贿赂”。 【解析】 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 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 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 不是只存在于共同犯罪中,因为有些聚众犯罪只处罚 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 首要分子,这类聚众犯罪就不属于共同犯罪,A项错 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 误。主犯与首要分子是交叉关系,主犯不一定是首要 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 分子,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B项正确,CD项错误。 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 2.【答案】 B 情节的行为。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 【解析】 根据《刑法》第287条第1、3款的规定, 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 失的行为。“滥用职权”包括不依法正当行使职权、行 为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 为人任意扩大自己的职务权限。甲通过他人的职权 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 为乙谋取便利,并非直接滥用自己的职务权限,因此 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 不成立滥用职权罪。本题中,甲是与刘某关系密切的 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 人,通过刘某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乙谋取不正当 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 利益,甲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项正确。 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此外《刑法》还规定,有前两 5.【答案】C 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解析】 甲冒用李某的银行卡在 AMT 机上取 定罪处罚。B项中,传授犯罪方法罪指用各种方式把 钱,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是法 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的行为。传授犯罪方法罪 条竞合关系。甲在取款后想逃跑时为窝藏赃物、抗拒 的法定刑高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构成这两种 抓捕而将李某打伤,构成转化型抢劫,C项正确。 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本 6.【答案】 B 题中,甲在互联网上有偿提供制毒工艺视频,即用网 【解析】 甲偷割使用中的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警 络传播的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给他人,成立传授 示屏的电源线,紧急信息警示屏属于交通设施,且对 犯罪方法罪,B项正确。 公共交通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甲的行为构成破坏交 3.【答案】 D 通设施罪。电源线价值5000元,甲的行为同时构成 【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盗窃罪。甲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是想象 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A项错误。 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应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B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 项正确。 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 7.【答案】 A 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 【解析】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 为。B项错误。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构成交通肇事罪。C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 项错误。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 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 庇的行为。本题中,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交通肇事 注的,属于《刑法》第303 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本 罪),在交警调查时作假证明包庇甲,乙的行为成立包 题中,甲建立赌博网站,接受该网站注册会员投注,构 庇罪,D项正确。 成开设赌场罪,A项正确。 4.【答案】 B 8.【答案】 D 【解析】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 【解析】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 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介绍贿赂”行为是指在 国家规定,侵人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1 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罪是指 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 A项错误。 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破坏生 12.【答案】 C 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 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 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行为。本题中,甲大量虚假购买商品,营造虚假诚信 行为。本题中,甲没有为乙修补房屋的义务,甲为避 的表象,目的是迷惑、误导消费者。甲主观上以报复 免乙利益受损而委托丙进行维修,甲的行为是无因管 和获利为目的,客观上导致搜索降权,破坏削减电商 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生产经营的规模,致使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因此甲 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 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D项正确。 要费用。因此甲有权依据无因管理请求乙偿还维修 9.【答案】 A 费用,C项正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 13.【答案】 B 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 【解析】《民法典》第666条规定:“赠与人的经 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 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 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 B项正确。《民法 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 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 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题中,甲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 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应按照主犯 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 的犯罪性质定罪,A项正确。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10.【答案】 B 行使。”AD项属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情形,而不是不 【解析】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 再履行赠与义务。C项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 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 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 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 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C项 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货币”是指可 错误。 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本 14.【答案】 D 题中,C项临摹欧元收藏,不足以以假乱真,且没有进 【解析】《民法典》第49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入流通领域,不成立伪造货币罪,C项错误。D项珍 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 稀古钱币不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不 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成立伪造货币罪,D项错误。变造货币,是指对真货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 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 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 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A项成立变造货币 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本题中,幼儿园的入 罪,而不是伪造货币罪,A项错误。用黄金铸造流通 园登记表不合理地免除其责任,是无效条款,D项 的纪念金币,构成伪造货币罪,B项正确。 正确。 11.【答案】 D 15.【答案】 D 【解析】 捐助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 【解析】《民法典》第545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 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 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 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D项正确。捐助 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 执行机构,B项错误。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 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C项错误。为公益目的成立 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 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 不得对抗第三人。”本题中,甲请求影视公司支付稿酬 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 的权利属于债权,不是根据性质不能转让的权利,当 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 事人也未约定不得转让,法律亦未规定不得转让,因 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 此甲可以转让该债权,债权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转15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让,D项正确,B项错误。《民法典》第 546 条规定: 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 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 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 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 人同意的除外。”本题中,甲的债权转让,无须债务人 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 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 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 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不意味着债权转让在通知债务 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因此 B项 人时才发生。债权转让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是否 正确。 通知债务人,只决定是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而不决 19.【答案】 B 定债权转让本身的效力,AC项错误。本题选D。 【解析】《民法典》第1142 条规定:“遗嘱人可 16.【答案】 D 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 【解析】《民法典》第278 条规定:“下列事项由 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 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 后的遗嘱为准。”D项错误。本题中,甲订立遗嘱后, 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 又将房屋出卖,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但不是 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 对所有遗嘱的撤回,丙有权基于遗赠取得紫檀家具,B 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 项正确,C项错误。有关房屋的遗嘱已经被撤回,乙 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不能根据遗嘱继承取得房款,A项错误。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 20.【答案】 D 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 【解析】 甲将房屋出售给丙,且办理了登记手 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 续,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化,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是丙。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租赁合同到期后,丙可以根据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 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屋,但丙不能请求甲交付房屋,因为甲已经将租赁的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 情况告知丙,且甲不占有房屋。因此本题选D。 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 二、多项选择题 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 21.【答案】 ACD 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 D项 【解析】 刑罚消灭,必须以一定的法定事由为前 正确。 提。就各国刑事立法例而言,导致刑罚消灭的法定原 17.【答案】 A 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 【解析】 旁系血亲的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 满,假释考验期满,犯罪人死亡,超过时效期限,赦免。 亲,然后按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 ACD项正确。 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要计算的旁系血亲上数 22.【答案】 ABC 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相 【解析】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是本质与现 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 象的关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 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根据此方法计算, 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A项正确。我国刑法 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A项正确。 分则主要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类,并以 18.【答案】 B 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B项正确。一般客体是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 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4条规定: 利益的总体,C项正确。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 妻制的婚姻关系,D项错误。 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 23.【答案】 ACD 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 【解析】 甲与其两名兄弟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 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 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地形成非法控制,严重 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 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成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 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 组织罪,C项正确。甲等人强迫农民低价出售豌豆给 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 他们,构成强迫交易罪,D项正确。甲等人将不服从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3 的农民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A项正确。寻衅 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 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债务人的同时履行抗 等,无事生非,扰乱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 辩权、不安抗辩权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权, 甲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B项错误。 ABD项正确。 24.【答案】 BC 29.【答案】 ABCD 【解析】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法律上的约束 【解析】《民法典》第19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 力,属于有权解释。但本题中,是学者的解释,而不是 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解释,因此是学理解释、无权解 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 释,C项正确。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 无效。"ABCD项正确。 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 30.【答案】 BC 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 【解析】《商标法》第9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 对条文进行解释。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 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 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 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 解释等。本题中,“盗窃”的字面含义是“秘密窃取”, 标’或者注册标记。”本题中,AD项不具有显著特征, 题干中的教科书进行解释时,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 不能成为台灯的注册商标。BC项具有显著特征,便 于秘密窃取”,超过了“盗窃”的字面含义,不是文理 于识别,可以作为台灯注册商标,本题选BC。 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即论理解释,B项正确,AD项 三、简答题 错误。 31.【答案】 行为人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特定义 25.【答案】 BCD 务来自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法律地 【解析】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求 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在食品中添加的是有毒、有害物质。A项在牛肉中注 等;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 水,水并不是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丙不构成生产、销 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售有毒、有害食品罪,A项错误。工业酒精、洗衣粉、 【点评】 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是重要知识点, 工业盐都属于不能食用的有毒、有害物质,BCD项构 该知识点多次在真题中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此次以 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CD项正确。 简答题的方式考查,说明重要知识点可以变换不同的 26.【答案】 ACD 题型来考查。对于此类知识点,要全方位掌握。 【解析】《民法典》第34 条第4款规定:“因发 32.【答案】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 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 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 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 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ACD项 【点评】 对于刑法分则的重点罪名,需要结合 正确。 《刑法》法条的规定来掌握其具体方式。 27.【答案】 CD 33.【答案】 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解析】《民法典》第49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内容限于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客体限于集 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 体所有的土地;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且权利没有期限 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 限制。 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 【点评】 宅基地使用权此前从未在主观题中出 的违约责任。”C项正确。乙拒绝订立买卖合同,预订 现过,2021年却考了简答题,说明法硕考试在主观题 书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可以解除预订书,D项正 中也开始考查相对冷门的考点。这提醒考生在备考 确。本题不涉及侵权,甲不承担侵权责任,B项错误。 过程中要全面备考,不能有知识点的遗漏。 乙的行为不涉及侵犯甲人格权的情形,甲不能请求乙 34.【答案】 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他 赔偿精神损失,A项错误。 人实施侵权行为;实施共同危险行为;原因叠加情况 28.【答案】 ABD 下的数人侵权;法律直接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 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 【点评】 此题的答案需要结合《民法典》的规定 般保证的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C项错误。根据 加以总结,考试分析中没有现成的答案。这要求考生15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在备考过程中要有总结知识点的能力,不能一味依赖 乙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甲、乙在王某已经死 考试分析。 亡的情况下,虚构其被绑架的事实,向王某亲属勒索 四、论述题 钱财,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丙在明知他人实施绑架 35.【答案】 实质一罪是指具有数罪的形式,但 之后,为谋取非法利益积极参与犯罪,收取赎金,虽然 是行为人基于特定罪过,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实质 与甲、乙在敲诈勒索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但应 上构成一罪的情形。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 认定为绑架罪。 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类型;想象竞合 【点评】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分,是刑法中 犯的构成条件为:实施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想 的常考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中经常涉及,考生一 象竞合犯虽然形式上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构 定要掌握。为索取债务扣押他人的,成立非法拘禁 成,但由于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行为,根据一行为只 罪,而不是绑架罪。 能构成一罪和禁止重复评价的原理,属于实质的 (2)对甲和乙,应当对二人共同实施的故意杀人 一罪。 罪和敲诈勒索罪(未遂)进行数罪并罚。在故意杀人 【点评】 法学法硕的论述题一般理论性较强,比 罪中,甲、乙均为主犯;在敲诈勒索罪中,甲、乙系主 如此题,需要考生理解想象竞合犯为什么是实质的一 犯。对于丙,应当按照绑架罪的未遂处理,同时考虑 罪,需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法学法硕的同学在 其具有重大立功情节。 备考时,需要结合其他的法学类教科书作为补充,加 【点评】 在杀人后又谎称绑架的,法硕认为成立 深重要知识点的理论深度思考。 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法考认为“谎称绑架”的 36.【答案】《民法典》物权编立足国情,结合现 行为,是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 实需要,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立法与实践经验,进一 处罚,与前面的故意杀人罪并罚。 步完善和发展了物权法律制度。如在通则部分,禁止 38.【答案】(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 非法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强调修理、重作等请求权 合同在A公司收货时成立。B公司发来600个芯片 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依法行使。在所有权部分,完善 并说明只能供应 600个芯片的意思表示为新要约,A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增加不动产权利人排 公司的收货行为属于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放有害物质的种类;完善共有制度中的共有物处置规 (2)B公司有权拒绝交付剩余的400个芯片。A 则;增设添附制度。在用益物权部分,明确住宅建设 公司与B公司之间关于400个芯片的买卖合同未 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费用缴纳或减免规定;增加土 成立。 地经营权制度;增加居住权制度。在担保物权部分, (3)C公司无权请求 A公司对10万元定金双倍 删除耕地的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删除动产和权利 返还。A公司部分履行合同,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 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规定;增加买卖价款抵押权;修 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而不是全部定 正抵押物转让规则。 金双倍返还。 【点评】 与上题不同,本题考查的不是理论深 (4)C公司无权请求 A公司赔偿 15万元的损 度,而是总结归纳能力。2020年通过《民法典》,是中 失。A公司违约后,C公司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 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件。《民法典》在多个方面进 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行了创新或修改,共分七编,考生应对每编的修改进 【点评】 买卖合同是案例分析题中最容易考查 行总结,对《民法典》修改内容有总体的把握。 的合同种类,往往以买卖合同的形式,将合同通则的 五、案例分析题 知识点与买卖合同的知识点结合起来。考生需结合 37.【答案】(1)甲为索取不法债务,伙同乙非 《民法典》的规定全面掌握合同通则及典型合同的 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与乙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在 内容。 非法拘禁期间,甲放任乙使用暴力导致王某死亡,甲、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5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没收个人财产是刑事制裁,开除党籍是 1.【答案】 D 党纪处分,开除公职是行政处分,BCD项错误。判处 【解析】 文义解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字面 有期徒刑是刑事制裁,A项正确。 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历史 5.【答案】C 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 【解析】 租赁合同是相对法律关系,承租人与出 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者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 租人是特定的,A项错误。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 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 赔偿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侵权人与被侵权人法律 和含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 地位平等,B项错误。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关系是平 释法律。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 权型法律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C项正确。父 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 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继承的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 其内容和含义。本题中,法学教授刘某结合我国相关 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D项错误。 法律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款,即分析《未成年 6.【答案】 A 人保护法》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 【解析】 效率,也称效益,是指社会或个人通过 和作用,来解释其内容和含义,使用的解释方法是体 一定的投入而获得收益最大化的比率。价值位阶原 系解释,D项正确。 则是指在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 2.【答案】 A 优于在后的价值。个案平衡原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 【解析】 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 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 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 和约束。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要接受国家 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 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 越的法律价值须侵害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 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 所必要的程度。本题中,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保护更 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 为优越的法律价值而需要损害公民、法人等的权益 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A项说法错误,本 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采取的措施要 题选A。 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 3.【答案】C 相适应,体现了法律价值冲突处理原则中的比例原 【解析】 诚实守信原则,其内涵包括行政机关公 则,A项正确。 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以及保护公民信赖利 7.【答案】 C 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 【解析】 自然法学派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法 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学流派,近代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洛克、孟德斯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 鸠和卢梭,现代的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则有富勒、罗 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尔斯和德沃金。分析法学派产生于19世纪,早期代 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 表人物有边沁、奥斯丁,20世纪代表人物则有凯尔森、 以补偿。权责统一原则是指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 哈特等。社会法学派在德国的代表人物是艾尔利希, 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 系统地在美国阐释这一学派观点的是霍姆斯和庞德。 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 因此,本题选择C项。 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 8.【答案】 B 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 【解析】 法国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A项 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 错误。英国宪制的确立,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 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本题中,行政机关允许外卖小 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途径实现的。英国宪法就是资 哥“弹性受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 产阶级在各个不同时期同封建贵族斗争、妥协的产 做到了合理、公正,体现了执法的合理性原则,C项 物。B项正确。英国是议会君主制,而不是议会共和 正确。 制,C项错误。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 4.【答案】 A 法判例等构成,形成了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形15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式的、颇具特色的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没有宪法修 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 正案,D项错误。 同步。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 9.【答案】 B 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 【解析】 社会权利是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 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 条件的权利,是公民的积极权利,国家负有保障权利 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 实现的义务。它是保障公民过有尊严的生活的手段, 方性法规。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 体现社会正义原则,CD项错误。资本主义国家和社 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 会主义国家都规定了公民的社会权利,A项错误。我 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A项正确,BD项错误。 国公民的社会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社会保 第95条规定:“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 障权,B项正确。 会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 10.【答案】 A 全体会议决定。”第96条规定:“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 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 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 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C项 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错误。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 13.【答案】 D 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 【解析】《国旗法》第5条规定:“下列场所或者 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A项正确, 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一)北京天安门广 BCD项错误。 场、新华门;(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 11.【答案】C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 【解析】《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 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 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民代表大会。”不包括政治协商会议,A项错误。第2 全国委员会;(三)外交部;(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 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 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D项 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 正确。 事务。”但人民的管理,不是进行“直接管理”,B项错 14.【答案】 B 误。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 【解析】 A项属于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 力属于人民。”该规定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C项正 项属于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C项属于1988年 确。我国的国家机构不是全部实行集体领导体制,有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项属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 的机关如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D项 内容。本题选B。 错误。 【特别说明】 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2.【答案】 A (1)加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解析】《立法法》第 93 条规定:“省、自治区、 主义思想”;(2)“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 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 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兴”;(3)政党制度上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 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4)增设“监察委员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 一节:相应地调整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职权; 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 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5)对外关系在 管理事项。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 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 互利共赢开放战略”;(6)道德建设上增加“国家倡导 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7)加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 精神文明后增加“社会文明、生态文明”;(8)民族关 以外的,继续有效。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 系在“平等、团结、互助”后增加“和谐”;等等。 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 15.【答案】 B 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 【解析】《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 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7 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 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但死刑及反逆、强盗等重罪不适 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 用此法。A项正确,BCD项错误。 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A项 20.【答案】 D 错误。自治区、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不是由修订法律馆与 方性法规,B项正确。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礼学馆起草,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是清末的机构,不 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项错误。自治区、 是南京国民政府的机构,A项错误。《中华民国民法》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 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B项错误。《中华民国民 行条例,D项错误。 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模式,C项错误。《大清民律 16.【答案】 C 草案》和《中华民国民法》均采用《德国民法典》的编 【解析】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西周总结出一套 制体例,D项正确。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经验,即运用察言观色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 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伪。“五声”亦即“五 21.【答案】 CD 听”,其具体内容是: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 【解析】 与以往的法学相比,马克思主义法学具 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 有鲜明的特征。第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历史唯物 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即观察当事人的 主义的立场。马克思认为,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 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 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马克思主义法学主 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四曰耳 张,法律实现、反映或者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 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 系,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亏则听语不清。五曰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既然”, 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和意识形 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C项 态性。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的 正确。 内容和程序直接或者间接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17.【答案】 A 法律不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内在价值观,还为其提供 【解析】 明中期起,各地进行各种赋役制度改革 了合法性。第三,马克思主义法学致力于实现人的解 的尝试,嘉靖十年至崇祯十年约一百年间,朝廷向各 放。CD项正确。萨维尼主张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 地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方案。“一条鞭法”是 现,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A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 将各种类型的赋役并为统一的货币予以征收的赋税 学认为法律受经济以外其他因素的影响,B项错误。 制度。主要内容:将各州县的田赋、杂税和差役合并, 22.【答案】 AB 统一征收;各项杂税和差役等统一折算成白银,平摊 【解析】 自首立功免责,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自 入土地,按照土地和人丁的多少征收;征收赋税实行 首或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有 “官收官解制”,即由官府自行负责征收和解运。A项 效补救免责,指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 正确。 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 18.【答案】 D 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本题中,张某在打伤人后主 【解析】“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 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免责事由是自首和 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 有效补救,AB项正确。本题不存在自助和时效免责 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 的情形,CD项错误。 “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 23.【答案】 BCD (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议功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官职业道德 (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国家勤 基本准则》从五个方面对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提出要 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本题中,萧龄 求,强调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之免死的原因是“系齐高帝五世孙”,即前朝皇室宗 BCD项正确。 亲,因此属于议宾,D项正确。 24.【答案】 ABCD 19.【答案】 A 【解析】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在构建社会主义 【解析】 折杖法为宋太祖建隆四年(963年)创 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法对社会主义民 立,此法将答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后 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法通过确认并保障正义标准 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脊 的实现,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法可以为诚信友15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法为激发主体的活力 指亲属间的犯罪,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 创造制度条件;法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 刑。在刑法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愈 保障;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自然环 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 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ABCD项均正确。 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的财产 25.【答案】 BCD 侵犯,则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 【解析】 宪法的发展趋势:第一,各国宪法越来 本题中,BD项属于在刑法适用上,以尊犯卑,服制愈 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范 近,处罚愈轻,应从轻处罚。C项属于家庭内的财产 围。第二,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各 侵犯,服制愈近,处罚愈轻,应从轻处罚。A项属于刑 国宪法一方面确认和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 法适用上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应从重处 也更加注重通过设定多种监督机制对政府权力加以 罚。本题选BCD。 限制,以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第三,各国越来越重 29.【答案】 ABCD 视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各 【解析】《大清律例·户律·户役》“立嫡子违 国普遍认为,必须建立完善合宪性审查的机构与制 法”门:“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相 度,行使合宪性审查的职能,保障宪法的实施。第四, 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即独 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许多国家的宪法 子出继的两房应该为同父兄弟,而且须双方同意,并 出现了同国际法相结合的内容。在人权的国际法保 有全族的书面见证,才可一人承两房宗桃。ABCD项 障方面尤为明显。BCD项正确。A项错误,国际条约 均正确。 不是在各国均为宪法的正式渊源。 30.【答案】 ABC 26.【答案】 CD 【解析】 1928—1937年期间,国民政府先后公 【解析】专门委员会委员没有任职方面的限制, 布实施了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即宪法(《训政时期约 A项错误。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不是专门委员会,而 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是临时性委员会,B项错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建立起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ABC项正确, 是按专业分工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C项正确。各 D项错误。 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 三、简答题 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 31.【答案】 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 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 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委员长 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 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D项正确。 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与当事人意 27.【答案】 ABCD 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 【解析】《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20条规定: 观事实。法律行为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 【点评】 法律事实的分类不论是在民法中还是 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 在法理学中均为比较重要的知识点。结合民法和法 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 理学来理解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的区别。 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32.【答案】 我国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有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 言论免责、人身受特别保护和物质保障等。言论免责 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 指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 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 律追究。人身受特别保护指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 定的其他职权。”ACD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 讼规则》第3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 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物质保障指人大代表在执行 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 职务时,所在单位应予时间和工资福利保障,国家应 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B项正确。 予适当补贴。 本题 ABCD项全选。 【点评】 人大代表的保障权是重要知识点,此前 28.【答案】 BCD 多以选择题或分析题的方式考查。2021年以简答题 【解析】《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是 的方式予以考查。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9 33.【答案】 该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 年考查了其中的一部分,即“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实 宪法,又称“贿选宪法”“曹锟宪法”。该宪法立法技 施的根本保障和动力”。提醒考生除了关注当年新增 术成熟,建构了形式上完备的民主制度;规定“中华民 加的知识点外,对于五年内新增加的知识点,也需要 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是对复辟帝制和各种专制体 给予关注。 制的否定;规定了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以及代议制、 36.【答案】(1)政府对个人行踪信息的获取 责任内阁制、财政审计制度等;规定了“国权”和“地 涉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人格尊严。 方制度”,实行地方自治。 (2)政府获取个人行踪信息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点评】 清末民初、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 法律保留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制度是法制史简答题的重要 (3)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趋势和方式是各国越 考点。“贿选宪法”此前尚未考过简答题,2022 年考 来越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被纳入宪法基 生在备考时要关注在上述时期未考过简答题但适合 本权利保护的范畴,并通过立法或司法予以具体化。 以简答题方式考查的知识点。 【点评】 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分析论述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由第十三届全 34.【答案】 第一种观点误解了“瘦身”“强身”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 举措与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关系。权责法定是法治 8月20日通过,2022年考生需要关注该法律的背景 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权力清单“瘦身”旨在规范政府 知识以及通过的意义,可能还会在真题中考查。 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用,责任清单“强身”旨在强 37.【答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 化政府履职,防止责任推诿。法治政府是责任政府, 政治制度。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中设立 权力应受法律的限定,推行权责清单与法治政府的目 了“监察委员会”,对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组成、职权等 标并不相悖。第二种观点比较准确地理解了权责清 作出规定。监察委员会纳入国家机构体系,“一府两 单的法治内涵。法治政府是职权法定并对履职后果 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 承担相应责任的政府,依法推行权责清单,强调权力 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 的运行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有权必有责,有责必 大选举,副主任、委员由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 承担。 免。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 【点评】 本题是对法治政府的考查。法治政府 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人大代表或人大常委 是政府依据宪法法律设立、政府权力法定、政府决策 会组成人员可依法就监察工作提出询问或质询。设 和行为严格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并对其后果承担相应 立监察委员会拓宽了人民监督权力的途径,丰富和发 责任的政府。政府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是法治的重 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 心。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已经在非法学法硕中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考过论述题,2021年在法学法硕中考查全面依法治国 【点评】 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中增 基本途径中的法治政府。 加监察委员会,且2018年通过《监察法》,这是国家机 35.【答案】 法律的权威性是指法律应当有至 构体系的重大变化。对于此类重大变化,考生要深入 上的效力和最高的尊严,它不仅来源于法律所具有的 理解其原因及意义。 国家强制力,也来源于人民对法律的普遍认同和自觉 38.【答案】(1)秦朝对于盗罪共犯区分为“五 遵守。法律实施是指宪法、法律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 人盗”和“不盈五人盗”,前者处罚比后者重;不满五 通过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方式得到实现的活 人的盗罪,计赃论罪。 动,是法律规范的要求从应然状态转变为实然状态的 (2)唐律对共犯区分首犯与从犯。造意者为首 过程。法律的权威性是法律实施的保障和动力。宪 犯,其他人为从犯,减首犯一等处罚。 法和法律立法宗旨和价值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社会 (3)在家庭成员的共同犯罪中,以家长为首犯, 主体的普遍认同、自觉遵守和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 卑幼无罪,只坐尊长;但侵损他人的,以普通共同犯罪 裁。公正有效的法律实施会进一步提升法律的权威 区分首从。在职官员参与的共同犯罪中,以长官为首 性。法律实施可以促进权利得到充分实现、权力受到 犯;其他人即使为造意,也为从犯。 有效制约、义务得到普遍履行。 (4)秦律关于盗罪共犯的规定,法律条文相对具 【点评】“法律实施的主要基础与动力”是2020 体;唐律关于共犯的规定,具有更高的抽象性,立法技 年《考试大纲》新增加的知识点,当年没有考查,2021 术更为成熟。秦律对五人以上的盗罪集团犯罪加重16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处罚,体现了重刑主义的立法宗旨;唐律区分共犯人 重要原则之一。此前尚未在分析题中考过该知识点。 中家长和卑幼、监临主守与其他人不同的法律责任, 此次将秦朝与唐朝共犯的定罪量刑原则进行对比,分 体现了礼法合一的精神。 析其变化。考生在备考时需注意法律制度或法律原 【点评】 对于共同犯罪如何处罚,是定罪量刑的 则的发展脉络。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生效后上缴国库。AD项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 1.【答案】 C 户为单位的,且属于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属于其个 【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第3款规定: 人所有财产,不适用没收财产刑。C项错误。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 5.【答案】C 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 【解析】 法定刑即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 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 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甲罪的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 国人甲拐卖B国妇女 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 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对 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拘役。A项 此有刑事属地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处理。C项 错误。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 正确。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 2.【答案】 D 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 【解析】 罪过,即指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 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 造成的危害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犯甲罪 犯罪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无 D项错误。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人 罪过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 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若甲被宣告 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 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 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无罪过 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被判 事件可以分为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两种情况,不可抗 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4年以上方可减 力造成损害结果的,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故本 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23 题选D。 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 3.【答案】 A 为22年以上23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 【解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通过赌博向国家工作人 若犯甲罪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无期徒刑,对其适用减 员提供巨额现金的行为属于变相地给予国家工作人 刑时不可能仍判处无期徒刑。B项错误。若犯甲罪 员财物的行为。A项正确。行贿的对象仅为国家工 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 16年及以下刑期的有期徒刑, 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获 对其适用减刑时,可以判处 8年有期徒刑。C项 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正确。 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 6.【答案】 B 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构成对单位 【解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 行贿罪。B项错误。行贿的内容为经济利益,不包括 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甲 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子女就读重点中学的机会。C 作为缉毒人员而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应当以包 项错误。《刑法》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从重处罚。A项错误。乙受胁迫 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D项错误。 而帮助贩毒分子运送毒品入境,属于走私毒品罪的胁 因此,本题A项正确。 从犯。胁从犯属于共犯的一种。B项正确。毒品犯 4.【答案】 B 罪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的一种,丙为走私毒品的 【解析】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 犯罪分子隐瞒犯罪所得,构成洗钱罪。C项错误。丁 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告人持有的股票属于其 非法携带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出境的行为构成 个人所有财产,可以没收。B项正确。被告人收受的 走私制毒物品罪。D项错误。 贿赂款属于赃款赃物,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属于犯 7.【答案】 A 罪工具,应先行查封、扣押、冻结,待法院作出的判决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16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 10.【答案】 B 恶劣的行为。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在疫情 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 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此外, 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 《刑法》第 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故意伤害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 滋事罪定罪处罚。文某将值班医生打成轻微伤,未达 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用双手紧扼店主颈部,店主 到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以寻 的人身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且属于严重危及人 衅滋事罪定罪处罚。A项正确,B项错误。妨害传染 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店主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 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存在法定情 害人甲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民法 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 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 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 的行为。题干中并未涉及传染病的传播情况,因此,C 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店主 项错误。根据题干中的信息,难以认定文某是否构成 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无 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错误。 须承担民事责任。B项正确。 8.【答案】 A 11.【答案】 B 【解析】 甲年龄为15周岁,不能构成盗窃罪、非 【解析】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 法侵入住宅罪。BD项错误。另外,非法侵入住宅罪 解除,解除事由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是 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 法律直接规定的。本题中并不存在《民法典》第563 故拒不退出的行为。此处的“住宅”指的是用于日常 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也不存在双方当事人协议解 生活起居的场所。本案中甲在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 除合同或者约定一方享有解除权的情形,故 AC项错 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于日常生活起 误。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 居,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因此不构成非法侵 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 入住宅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 法律行为。所谓误解,又称错误,具体包括:(1)对行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为性质的误解;(2)对标的物的误解;(3)对价金的 本案中甲并未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压制反抗 误解;(4)对当事人的误解。本题中文某与乙双方对 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是指犯盗窃、诈 名画性质发生误解,属于对标的物的误解。《民法典》 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 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甲被发现之后便逃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跑了,并没有实施任何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民法典》第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 也不成立转化型抢劫。C项错误。甲未窃得财物,且 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店主的摔伤与甲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对此不 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用负责,因此,甲不构成犯罪。A项正确。 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乙 9.【答案】 B 于2021年1月1日知道撤销事由,但是碍于情面未告 【解析】 甲用腰带将店主捆住是为了便于抢劫, 知文某,到2021年5月1日,时间已经超过90日,乙 该非法拘禁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属于处断的 的撤销权消灭,此时只有文某对该合同有权撤销。B 一罪而非实质数罪。A项错误。甲在店内翻找现金 项正确,D项错误。 未果,属于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 12.【答案】 A 态,即犯罪未遂。B项正确。入户实施犯罪的“户”为 【解析】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经过要约 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本案中甲虽然在深夜闯 与承诺阶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 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 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户”。C项错 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原则上应以 误。腰带不属于“凶器”,甲的行为不属于携带凶器实 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 施犯罪。D项错误。 定也可以以行为方式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3 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 【解析】《民法典》第 885条规定:“技术咨询合 式。网店将面膜和说明寄给甲的行为属于要约,要约 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 仅说明以行为方式退回,而非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 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 且此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事先也没有明确约 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 定,因此,甲的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该网店和甲 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 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A项正确。合同的效力以 约定。”受托人X设计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委托 合同成立为前提,本题中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 人W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项新 尚未成立,自然不涉及合同效力评价的问题。故 BCD 的技术成果。双方对此类新技术成果归属未作约定, 项错误。 该成果依法属于受托人X设计院。A项正确。 13.【答案】 B 18.【答案】 D 【解析】《民法典》第333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 【解析】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二人以上 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 虽无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 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 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分别实施 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故 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 B项正确。 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 14.【答案】C 任。酒店由于过失,王某出于故意,二者的侵害行为 【解析】 Y公司以1 000吨某型号钢材提供动 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即房客孙某的个人信息 产质押,以担保X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X银行为债 泄露损失。因此酒店与王某应当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权人、质权人,Y公司为债务人、出质人。X银行委托 D项正确。酒店虽然建立了房客信息数据库,但是酒 Z公司监管,Z公司为X银行委托的监管人。根据 店本身并不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不能适用《民 《民法典》第429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 法典》第1195条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 产时设立。”因此,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本案中 19.【答案】 C 监管人Z公司实际控制钢材之日即X银行取得质押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20条的规定,部分 财产占有之日,也即质权设立之日。故C项正确。 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 15.【答案】 A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法 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C项正确。 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其一般成立要件包 如D履行了400万元债务,其有权就300万元债务向 括:(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民事法律 A、B、C追偿。D项错误。如 A的债务被E免除,B、 行为的有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符合法 C、D仅需履行剩下的300万元债务。A项错误。部 定有效要件而取得认可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实 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 质有效要件包括:(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 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 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如B与E因合并成为同一主 不违背公序良俗。甲乙二人通过口头形式为意思表 体,A、C、D的债务继续存在。B项错误。 示,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 20.【答案】 D 形,因此甲和乙之间关于赔偿的约定成立并有效。A 【解析】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 项正确。 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 16.【答案】 B 国《民法典》合同编对格式条款的特殊要求体现在: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承担的是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无过错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故意或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 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 注意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等与对方 损失,在甲骑车载小乙回家途中,小乙擅自解开安全 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 带从车后座掉下受伤,甲立即将小乙送医,甲既无故 予以说明。(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 意,也无重大过失。因此对于甲垫付的医药费应当全 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 部由乙承担。B项正确。 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 17.【答案】 A 的内容。本题中,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提16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示甲注意该格式条款,因此甲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 徒刑。(A项)(3)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 保险合同的内容。D项正确。 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 二、多项选择题 权利。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1.【答案】 AB 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B项)(4)对未成年罪犯 【解析】 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 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 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适度放宽。(D项)故本题选择 ABCD。 具体包括:(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 24.【答案】 ABCD 首要分子;(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 【解析】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 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属于在犯 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为主犯。A项正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规 确。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 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 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 犯处罚。教唆13岁少年杀人后抛尸的成年人显然起 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 到了主要作用,为主犯。B项正确。遭暴力胁迫实施 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成立此罪,要求对题中所述 抢劫行为的犯罪分子属于胁从犯。C项错误。聚众 四项内容皆有一定认识:高度太低不成立,场所太偏 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 不成立,特殊时间内(如凌晨等)不成立,特殊物品 秩序罪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如果聚众者只有一 (如沙子、矿泉水等)不成立。故本题选择 ABCD。 人,则此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 25.【答案】 ABC D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AB项。 【解析】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是指将 22.【答案】 ABCD 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 【解析】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 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 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 严重的行为。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1)将基因编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 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2)将 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动物体内,情节严重 的行为。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构成既遂, 的;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 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构成遗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重的。故本题选择 ABC项。 想象竞合犯。A项错误。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完 26.【答案】 AD 成了绑架被害人的行为就构成既遂,不要求犯罪人获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得赎金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B项错误。放火罪属 对出卖物、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 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放火行为,已将对象 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最高 物点燃,且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即构成既遂。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C项错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 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 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 盗窃、扒窃的行为。行为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 凶器盗窃、扒窃的,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只要行为 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甲将其汽车出卖给 人控制了财物,就构成既遂。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 A公司,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汽车从 A公司处租 题,故选择 ABCD。 回,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 23.【答案】 ABCD 属于融资租赁合同。A项正确,B项错误。融资租赁 【解析】 自2006年1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 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 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赁物的归属,因此甲与A公司之间关于合同期满后汽 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有诸多特殊宽大的规定: 车归属的约定有效。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45 (1)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 条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 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C项)(2)未成年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项正确。故本题选择 AD。 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 27.【答案】 ABCD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 【解析】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5 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 三、简答题 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 31.【答案】 刑罚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 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 为内容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适用对象只能是犯 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A项)(5)商业 罪人;适用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刑罚的种类及 秘密;(C项)(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D项)(7)植 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适用程序上必 物新品种;(B项)(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狭义的 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 【点评】 刑罚的目的与刑罚体系是刑罚概述章 利权、商标权三个组成部分,其中的专利权与商标权 节的重点内容,但2022年法硕考试另辟蹊径,考查了 合称工业产权。故本题选择 ABCD。 此前从未在简答题部分考查过的刑罚特征,这说明法 28.【答案】 ACD 硕考试在主观题中开始考查相对冷门的考点。文运 【解析】《民法典》第533条规定了基于情事变 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全面备考,不能存 更规则解除合同,即“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 有侥幸心理。 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 32.【答案】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 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 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 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 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 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 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 的录音录像;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 或者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制度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民 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 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协商,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设立、 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未经著作权 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司法机关公平合理地处理 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 民事纠纷,即平等、自愿、公平原则。故本题选择 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 ACD。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 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情事变更制度中并没有 【点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著作权罪 体现该原则。B项错误。 进行了修改,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作品种类,扩 29.【答案】 BCD 大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这体现了法硕考试“新增必 【解析】《民法典》第221条第2款规定:“预告 考”的规律。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 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关注法律法规的发展动态,做到对新增考点重点 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此处的债权 把握。 消灭包括买卖不动产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 33.【答案】 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妥善提 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故本题选 供物业服务的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行为采 择 BCD。 取合理措施的义务;公开和报告义务;后合同义务。 30.【答案】 ABC 【点评】 物业服务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较之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 于《合同法》新增的典型合同之一,也是目前社会上热 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 度较高、影响范围较广的合同类型。此外,2022年法 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 硕考试首次在简答题部分考查典型合同,且知识点较 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当事人约 细,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全面备 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 考,尽量不要遗漏知识点。 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 34.【答案】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 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Y公司与 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 某银行订立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保理人某银行可以 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 向应收账款债权人Y公司主张返还80万元保理融资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 款本息或者回购1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 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 收账款债务人Z公司主张1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 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 故本题选择 ABC。 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16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编中的体现。回答本题需要考生具备较强的民法知 【点评】 2022年法硕考试首次在简答题部分考 识基础和体系思维。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 查人格权的相关内容,表明国家对公民人格权保护的 过程中应当打好基础,领会原则性知识点的意义和表 重视程度在日益提升。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属于对《民 现,注重对知识点的归纳总结和对比理解。 法典》法条内容的直接考查,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 五、案例分析题 在备考过程中要关注一些重点法条,结合法条规定去 37.【答案】(1)对甲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理解知识点。 罪定罪处罚。甲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予以出售, 四、论述题 情节严重,构成本罪。甲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 35.【答案】“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构成危险驾 重后果,量刑时应予以考虑。 驶罪的情形之一,该行为极易造成恶性事故,对公共 (2)乙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招摇撞 安全具有现实紧迫的高度危险性。实践中,因醉驾引 骗罪、诈骗罪,结合本案,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起的恶性案件多发,有必要将醉驾行为纳入刑事处罚 罪与诈骗罪两罪,数罪并罚。乙的诈骗行为既有既 范围,有效预防和控制交通安全风险,充分发挥刑罚 遂,又有未遂,但因在同一量刑幅度内,应认定为诈骗 的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等功能。醉驾入刑有效震慑了 罪既遂。其诈骗行为致人死亡,应在量刑时予以考 醉驾行为,统一了司法认定标准,取得了良好社会效 虑。乙因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 果。对于所谓打击面过宽的担忧,可以在保留罪状规 数罪并罚。 定的同时,通过司法解释提高入罪标准予以有效解 (3)丙明知乙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仍为其转移赃 决。单纯以打击面过宽为由废止该规定,忽视了醉驾 款,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丙驾驶机动车撞击依法执行 入刑的积极社会效果,不利于刑法的稳定,不具有合 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构成 理性。 妨害公务罪,应当数罪并罚。 【点评】 本题是对危险驾驶罪的入刑背景、社会 【点评】 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罪名多为重点罪名 意见以及司法处理的全面考查,回答本题需要考生具 或社会热点罪名,本题考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备较为深厚的刑法学素养和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 电信诈骗犯罪便是社会热点问题。文运法硕提醒各 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当注重培养 位考生在作答此类问题时可以根据人物或时间顺序, 体系思维,保持对法律热点问题的关注。 在定罪、犯罪形态、罪数、刑罚、量刑、时效以及是否构 36.【答案】 我国《民法典》总则编通过确立绿 成单位犯罪、共同犯罪等方面进行分析,尽可能全面 色原则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 而又简明地回答问题。 理念,《民法典》分则编通过一系列规则对该理念予以 38.【答案】(1)否。丙与戊之间的房屋买卖 落实。表现为:在《民法典》物权编中,确立自然资源 合同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丙对房屋没有处分权不影 有偿使用制度,明确用益物权人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 响合同效力。 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规定的义务,规定 (2)否。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条件是:受让人受让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 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已经登记。 境的要求,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 本案中,房屋所有权未登记到戊名下,不符合善意取 置、排放有害物质,规定业主的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 得的条件。 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在《民法典》合同编中, (3)有权。该房屋为甲、丁共同出资购买,属于 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浪费资源、污染 共有财产,丁有权请求分割。 环境和破坏生态,将旧物回收规定为当事人的后合同 (4)有权。涉及遗产继承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 义务,规定包装方式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权利能力。 环境,要求用电人节约用电;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 【点评】 本题是对合同生效要件、善意取得制 中,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及其举证规 度、共有人的权利以及胎儿利益等知识点的考查,所 则,确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 涉及知识点属于正常难度的常考知识点。文运法硕 责任方式上增加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 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不可眼高手低,不能因为 【点评】 本题实质考查绿色原则在《民法典》各 题目简单而粗心大意导致失分。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7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该规则既包含自由价 1.【答案】 B 值又包含秩序价值。D项正确。 【解析】 司法平等原则体现在法律对于全体公 4.【答案】 A 民统一适用,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 【解析】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 等的义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保证诉讼当事 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 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在刑事诉讼中,切实保障诉 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 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任何公民的违法 则。A项正确。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中立性、终极 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 性、形式性和专属性等特点,与司法等法律实施活动 律制裁。题干中并没有体现与司法平等相关的内容。 相比较,执法的特点主要包括:执法的主动性、执法 A项错误。司法公开原则体现在立案、庭审、执行、听 的单方面性、执法内容的广泛性。被动性与终局性 证、文书和审务等环节的公开。B项正确。司法法治 应是司法活动的特点,而不是行政执法的突出特点。 原则要求司法活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B项错误。正当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 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 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 式、顺序和时限,目的是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民主, 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题干中 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促进行政 并没有体现与司法法治原则、司法责任原则相关的内 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正 容。CD项错误。本题选B。 当程序原则与讲求效率原则不是相互矛盾的。C项 2.【答案】 D 错误。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 【解析】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市场主体的 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 行为需要法律来规范,法律作为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经 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 济的自由、平等竞争,法律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 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 引导、促进、保障和必要的制约来进行宏观调控。平 相一致。对于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法律规定的, 台经济虽然是新生事物,但是如果影响到经济的正 应以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为基础,依据法律的基本 常、健康运行时,就应当通过法律对其进行约束。A 精神和目的,遵循与社会公理相一致原则,公平合理 项错误。处罚平台垄断行为有利于遏制垄断,有利于 地处理,执法要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D项错误。本 市场主体自由、公平竞争,有利于互联网经济的创新 题选A。 发展。BC项错误。法律通过规制平台的垄断行为, 5.【答案】 C 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 【解析】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 益。D项正确。 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限制解释是 3.【答案】 D 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为贯 【解析】 秩序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 彻立法意图,反映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作出比字面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结构 含义窄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 状态。法律秩序就是通过法律调整建立起来的人与 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人、人与社会之间相对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自由 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 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之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 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甲 状态。自由和秩序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冲突性。A项 的解释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 错误。自由是人的本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由确实 石纳入文物的范围内,均属于扩充解释。A项错误。 是人的本质”“不自由对人说来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 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 的危险”,但是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也要受到法律的 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有权解释。非正式 限制。B项错误。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 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 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 内容的法律规则。“在一定范围内”便体现了秩序价 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有权解释,甲的解释是 值。C项错误。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 学理解释。B项错误,C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16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D项错误。 制度。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 6.【答案】 A 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都有义务依法 【解析】 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 服兵役。C项错误。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而非基本 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二者 权利。A项错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 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社会主义道德是社 兵役的资格。B项正确。公民如拒绝履行服兵役的 会主义法制定的价值指导,对法的实施具有促进作 义务,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不必然被剥夺政治权 用;社会主义法的规范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 利。D项错误。 本精神和要求,所以通过法律教育和法律实施活动, 10.【答案】 D 可以促进社会主义道德,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A项 【解析】 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 正确。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的评价标准和推 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 动力量,社会主义法是传播社会主义道德、保障道德 接选举。因此,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 要求实现的有效手段。BC项错误。社会主义道德是 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导向和参考,但并非直接依 D项正确。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属于县级以上, 据。D项错误。因此,本题A项正确。 实行间接选举。ABC项错误。 7.【答案】c 11.【答案】 B 【解析】 宪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 【解析】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一切权利和自 产物,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经历了自由资本主义、私人 由的基础。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 垄断资本主义以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三个阶段,自由 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竞争和公民社会权利保障的协调并非近代宪法所普 和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现行宪法明确 遍强调的内容。A项错误。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 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国宪法规定了宪法委员会制度,主要目的是保障议会 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 的权力。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设立专章规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 定宪法委员会,其目的是约束议会权力的行使。美国 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员工携带的物品属于 是由普通法院行使合宪性审查权,而且普通法院的这 私人物品,企业无权翻包检查。A项错误。法院对严 项权力也不是在美国宪法中规定的。B项错误。 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以决定逮捕,具体执行应当 1919年颁布的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突破了个人权利 交由公安机关执行。C项错误。宪法禁止对公民的 中心论,第一次将公民的集体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写 人身进行非法搜查,但公安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可以 入宪法,《魏玛宪法》的颁布也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是合法的。B项正确。 宪法的转型。C项正确。近代宪法大多主张对公民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 的政治权利进行保护,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 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 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D项错误。 法规不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D项 8.【答案】 B 错误。 【解析】 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是马克思主义 12.【答案】 D 宪法学者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 【解析】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人民检 础的不同,对宪法进行的分类。A项错误。这种分类 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A项错误。根据《监察 方法最鲜明的特点在于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反映了宪 法》的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 法的阶级属性,是基于宪法本质属性进行的分类。B 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 项正确,C项错误。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 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 民公决制定的宪法,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区 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 别于钦定宪法、协定宪法的宪法类型。资本主义类型 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B项错 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都存在民定宪法。D项 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错误。 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 9.【答案】 B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 【解析】 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以志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 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 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C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9 项错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 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指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 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监 货,指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指接受请托,徇私枉 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 法。故本题选择 A项。 质询案。D项正确。 17.【答案】 A 13.【答案】 D 【解析】 秦朝法律规定的犯罪种类很多,常见的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12 条 除谋反、盗贼犯罪和不敬皇帝等罪外,还有诽谤与妖 第1、2款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言、以古非今、妄言、非所宜言、投书等惩治思想言论 主席团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 的犯罪,反映了专制主义法律的特征。此外,还规定 议。”A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 有盗徙封罪,即惩治偷偷移动田界标志企图侵占他人 13条第1款规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 田产的犯罪。A项正确。盗大祀神物为唐律“十恶” 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 中的“大不敬”。B项错误。“占田过限”为唐代经济 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 立法部分涉及的罪名。为控制土地占有的两极分化, 主席团报告。”B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 “占田过限”也为唐律所禁止,最重可处徒一年。D项 则》第9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 错误。盗官府符印为唐朝罪名,《唐律疏议》规定: 议。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 “诸盗官文书印者,徒二年。余印,杖一百。”C项 过。”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选择 D项。 错误。 14.【答案】C 18.【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 【解析】 唐律完善了自首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交 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自治地 代犯罪性质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不 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 作彻底交代的,叫“自首不尽”。《名例》规定,凡“自 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州人大 首不实及自首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 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A项错误。根据《立法 死者,听减一等”。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某甲 法》的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 盗布二十匹,畏罪自首,如实交代,但自首不彻底,对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 其如实交代的十五匹不予追究,仅以盗五匹论罪。故 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本题选择 B项。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 19.【答案】 C 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 【解析】 在埋藏物的归属问题上,明律规定“若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B项错 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埋藏物完全 误,C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 归发现人所有,只是“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必须 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 送官。因此,掘得古器必须送官,古器是归国家所有, 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银锭则归发现人所有。故本题选择C项。 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 20.【答案】 D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 【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 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D项错误。 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强调加强政 15.【答案】 D 权民主建设,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 【解析】 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 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 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1/3,中间派占1/3。D项正确。1946年4月陕甘宁 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A项错误,D 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项正确。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可以转 规定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 让,而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B项错误。 人民管理政权机关。A项错误。民主联合政府是毛 1982年宪法首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 泽东在中共七大的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提出的。 项错误。 B项错误。1931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 16.【答案】 A 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 【解析】 西周时期司法官的渎职犯罪通称为 定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C项 “五过之疵”,惟官,指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指利 错误。17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二、多项选择题 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有:(1)内容的融贯 21.【答案】 ABCD 性;(2)程序的合理性;(3)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有 【解析】 法律助推五大社会发展理念,体现和保 效性;(4)效果最优性。故本题选择 ABCD项。 25.【答案】 AC 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社会发展。依法实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第一位。依法增强 【解析】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 社会发展的整体协调性。依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 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生的绿色发展观,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依 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A项正确。涉及两个以 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 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强长江流域生 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但 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 国务院部委和省政府不可以就同一事项联合制定规 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章。B项错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 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社会发展理念。故本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 题选择 ABCD项。 决。C项正确。不存在“对同一事项进行规定,后制 22.【答案】 ABD 定的省政府规章应依据先制定的部门规章”的规定。 【解析】 立法,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创立,是指有 D选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AC项。 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 26.【答案】 ABCD 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 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A项正确。立法体制是 别行政区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发布。 关于立法权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 A项正确。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 的划分问题。B项正确。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 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项正确。中央人 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 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C 传统等因素决定的。一般来说,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 项正确。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立法机 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D项正确。实行 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 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D项正确。故本题选 制;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一般采用二元 择 ABCD项。 或多元立法体制。C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ABD项。 27.【答案】 ABCD 23.【答案】 BCD 【解析】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 【解析】 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载入宪法。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 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 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 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 法律职业具有以下特征:(1)技能特征,法律职业技 进行交流和合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 能来源于法学教育,没有发达的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 的一贯方针,将其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个方针 职业的形成;(2)伦理特征,法律职业必须具备本职 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2021年发布的《国家人 业特有的伦理,法律职业伦理受法律活动规律的制 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更是体现了该条款的 约,受法律职业技能的影响;(3)自治特征,法律人从 基本精神。故本题选择 ABCD项。 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自治性;(4)准 28.【答案】 ABC 入特征,加入法律职业必将受到认真考查,才能获得 【解析】 廷行事,是秦朝最高司法机关判案的成 许可证,得到头衔。独立特征不属于法律职业特征。 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 A项错误。“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 据。在汉朝,比又称决事比,是指在律无正条时比照 道德”体现了伦理特征,“初任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的 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宋朝的例有三 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 种形式:一是“条例”,即皇帝发布的特旨;二是“断 中择优提出人选”体现了技能特征以及准入特征。故 例”,即审判案件的成例;三是“指挥”,即中央官署对 本题选择 BCD项。 下级官署下达的命令。因此,廷行事、决事比、断例属 24.【答案】 ABCD 于成例,指挥属于命令,故本题选择 ABC项。 【解析】 对司法过程中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论证 29.【答案】 BC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1 【解析】 合并论罪从重,是指一人犯两种或两种 易同《考试分析》中刑法的解释、民法的解释以及法理 以上罪者,从重者论,但不累加处刑。即重罪吸收轻 学中的法律解释相混淆。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 罪,刑不累加。A项错误。轻重相举即类推原则,盗 备考过程中注意相似易混考点的对比和归纳。 窃尚能减轻处罚,比盗窃危害更小的诈骗和坐赃类犯 33.【答案】 宋朝设立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台,以 罪就更应当减轻处罚,此即“举重以明轻”。B项正 御史中丞为长官,分台院、殿院、察院;御史的任命由 确。依服制定罪是指亲属间的犯罪,据五等丧服所规 皇帝批准,职权重大,可“风闻弹人”。御史台之外,还 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古代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 有谏官组成的谏院,与御史台合称“台谏”,负责对中 衰、齐衰、大功、小功、锶麻。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 枢决策、行政措施和官员任免等提出意见;设于各路、 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 州的监司、通判,负有对地方官员的监察职责。 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 【点评】 此前法硕联考的主观题尤其是简答题 的财产侵犯,则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 部分,多为《考试分析》中有着明显序号的知识点,但 愈重。盗窃锶麻以上亲等的财物,按服制减轻处罚。 近些年来考试难度不断提升,对知识点的考查越来越 C项正确。老幼恤刑即老幼废疾减刑,唐律对老幼废 细化。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学习法制史部分 疾者,分不同情形实行减免刑罚。题目中这一规定没 时,不仅要掌握各个朝代的各项制度,对于不同朝代 有体现老幼恤刑原则,故 D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的同一制度也要对比学习。 BC项。 四、分析论述题 30.【答案】 ACD 34.【答案】(1)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 【解析】 保安处分是用来补充或替代刑罚以预 国的根本保证。为实现一定时期的政治目标,处理国 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是 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党提出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 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嫌疑之人, 党的政策是法的灵魂,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具有先导 特别是那些有潜在犯罪危险,而不是已经构成犯罪的 性,党的政策既是立法的依据,也是执法司法的重要 人员。故本题选择 ACD。 指导。 三、简答题 (2)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把握 31.【答案】 形式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 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党通过确定立法工作方针、批 推理和类比推理三种。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 准立法规划、提出立法工作建议、明确立法工作的重 推理活动,三段论推理是其典型表现形式:根据法律 大问题、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等领导立法工作。 规则或原则(大前提),对具体的案件事实(小前提) 【点评】 本题不同于历年法理学分析题,更注重 进行审理,由此作出确定的判决(结论)。归纳推理是 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和法学理论功底。鉴于2021年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活动,法律中的归纳推理是从以 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党与法治、政策与法律 往个案中总结出法律规则或原则的活动。类比推理 以及党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等内容属于考生应 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活动:在确定两个案件事实存 当重点准备的内容。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复习 在相似性的情况下,推定两个案件适用的法律以及判 备考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热点问题,并积极运用法律 决结果也应相似。 思维看待问题。 【点评】 法律推理的方式不仅是客观题的考查 35.【答案】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及其 重点,在主观题中也可以考查。文运法硕提醒:各位 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 考生对于重点知识点不仅能识记,更要能理解并 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责任 复述。 的一种原则。司法责任原则是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原 32.【答案】 宪法解释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目 则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授予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的解释和体系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根据宪法规范的 行使司法权的同时,也对其司法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 字面含义进行解释;目的解释是通过探求制宪者原意 为予以严惩。落实司法责任原则,有助于保障司法权 来解释宪法;体系解释是根据宪法规范在宪法典中的 正当行使,防止枉法裁判或冤假错案的发生,更好地 位置及其与其他规范的关联,从整体角度来阐明含 维护社会主义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 义。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往往同时运用多种 【点评】 本题考查司法原则的内容及其关系,属 解释方法。 于正常难度的常考知识点。文运法硕提醒:各位法学 【点评】 宪法解释的方法虽然内容不多,但是容 本科的考生在备考过程中不要眼高手低,应当认真对17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待每一个可能考到的知识点,在正式考试时不要因粗 祖国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国际团结及世界和平服务 心大意而丢分。 为主要任务;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 36.【答案】(1)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 【点评】 本题考查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及 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特点,属于正常难度的常考知识点,且在《考试分析》 (2)根据《立法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改 中有原文。文运法硕提醒:各位报考法律硕士(法学) 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 的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重点记忆《考试分析》及相关 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暂时停止适 配套图书的知识点,保证拿到该拿的分数。 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38.【答案】(1)应定为“不道”。唐律将情节 (3)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 特别恶劣的杀人行为列入“十恶”中的不道。犯此罪, 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 本犯处斩,妻与子流二千里。 则等。 (2)这里的“人”特指良人,不包括部曲、奴婢。 【点评】 本题通过具体案例考查我国国家机构 (3)定为“十恶”之“不道”。部曲、奴婢杀同类 的体系以及《立法法》的具体知识点,回答本题需要考 一家三人,因身份同等,故应“坐同良人”,按不道 生具备较强的法学素养和对《立法法》的准确把握,文 定罪。 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综合课备考过程中要重视 (4)该规定旨在严厉惩处违背人伦的恶性杀人 《立法法》的学习。 行为,以维护儒家伦理纲常与国家统治秩序;规定良 37.【答案】 现行宪法序言对爱国统一战线作 贱相犯依身份论处,体现了鲜明的等级观念。 出了明确规定。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 【点评】 本题考查唐律中的“十恶”、古代尊卑 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 等级制度以及立法的宗旨、目的等。回答本题不仅要 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 求考生对《考试分析》中的法制史内容准确记忆,还要 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 求具备一定的法制史知识储备。文运法硕提醒:各位 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特点: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当注重法律常识、重点朝代律法 最高原则;以政治协商为主要工作方式;以爱国主义 知识的涉猎以及文言文阅读能力的培养。 为政治基础;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上游犯罪;其妻乙明知道该钱款是受贿所得仍帮助丈 1.【答案】 C 夫进行“处理”,属于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故B项 【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 正确,ACD项错误。 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不满12周 5.【答案】 B 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故A项错误。《刑法》第17条 【解析】 甲作为村委会主任协助政府管理社会 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 捐助公益资金,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未经集体讨论 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和表决同意,擅自将协助政府管理的社会捐助公益资 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 金100万元借贷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属于挪用公款 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B项错误。《刑 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故B项正确,ACD项 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 错误。 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 6.【答案】 D 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故C项正确。犯罪时不满18周岁 属于“开设赌场”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的人不适用死刑,故D项错误。本题选C项。 的;(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3) 2.【答案】 A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参与赌博网 【解析】 自动投案指犯罪人在其罪行尚未被司 站利润分成的。乙明知甲开设赌博网站仍为其提供 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采取传 开发、维护服务并收取利润分成,成立开设赌场罪,故 讯、强制措施以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D选项正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 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的行为。乙是被亲友捆绑至司 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 法机关,没有自动性,B项错误。取保候审属于刑事 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 强制措施,C项错误。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丁的犯罪工 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丁不属于自动投案,D项错误。司法解释规定,经 本案中乙并无上述行为,A项错误。非法利用信息网 查实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 络罪的行为方式包括:(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 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A项 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 正确。 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2)发布有关制作或 3.【答案】 D 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 【解析】 李某的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均发生在 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 我国,按照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定罪量刑,其身份 活动发布信息的。乙的行为也不属于上述情形,B项 不享有外交豁免权,因此①错误。成立贩卖毒品罪只 错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 需要行为人认识到是毒品即可,不要求清楚毒品的成 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 分、品种等,李某具有贩毒的故意,满足贩卖毒品罪的 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 主观方面,因此②项错误。发生在我国的犯罪行为应 正,有法定情形的行为。乙不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 按照我国刑法处理,毒品犯罪违反我国刑法与毒品犯 也没有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C项错误。 罪在甲国是否合法无关,因此③项错误。毒品按照种 7.【答案】 D 类而不是纯度折算,故李某辩解均不成立,因此④项 【解析】 根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规定,在经 错误。故 ABC项错误,D项正确。 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4.【答案】 B 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论处。A项 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错误。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 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甲为他 员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成立要求谋取不正当利益, 人办事并收受财物,属于贪污受贿犯罪,是洗钱罪的 B项谋取的是正当利益,故B项错误。根据刑法规17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 括事件和状态。事件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如人 轻或者减轻处罚。故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89 的出生、战争爆发等,故 AD项错误;状态是指某种客 条第3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观现象的持续,如时间的经过、人的下落不明等,故C 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故D项正确。 项错误。侵权行为属于事件,故B项正确。 8.【答案】C 12.【答案】 A 【解析】 间谍罪指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共有权,是指业主对 家安全的行为,包括(1)参加间谍组织;(2)接受间 其共有部分所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建设单位、 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 标。甲的行为不属于间谍罪情形,A项错误。故意将 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国家秘密泄露给境内人员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电梯循环播放广告,而共 罪;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机 有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基于上述规则,在扣除合 构、组织、人员的,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理成本后,该广告收入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故 A项 故B项错误,C项正确。甲的拾取行为不属于“非法 正确。 获取”,故排除D选项。 13.【答案】 D 9.【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 【解析】 高空抛物罪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 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主张履 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 全罪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危 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 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 手续的;合同成立在先的。故D项正确。 将电脑显示器从五楼抛下,达不到与放火、爆炸、决水 14.【答案】C 等行为危险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只能成立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 高空抛物罪,故CD项错误。袭警罪指暴力袭击正在 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向第三人履行债 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 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 A 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甲用 项错误。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 管制刀具袭击人民警察,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妨 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 害警察正常执行公务,构成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但 外,B项错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 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别法条,应当优先适用,甲 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 应认定为袭警罪,故A项正确,B项错误。 行,但是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C项正确。当事 10.【答案】 D 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债务 【解析】 精神病人在犯罪时处于正常状态的,应 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 当承担刑事责任,A项错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 任,D项错误。 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经法定程序鉴定确 15.【答案】 A 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 【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 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B 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 项错误。责令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 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人民 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以后不再 法院不予支持,故D项错误。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 重新犯罪的教育方法,甲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并不 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 适用该方法。C项错误。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是指人 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 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根据其行 的除外;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 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判处犯罪分子给予 法院予以支持,故A项正确。丙此时已经善意取得所 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案中甲给被害人造成经 有权,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不能请 济损失,应当赔偿被害人损失,D项正确。 求丙承担侵权责任,故C项错误。 11.【答案】 B 16.【答案】 C 【解析】 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 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5 人的名誉权。乙在群里多次辱骂丙,已经严重侵害丙 在本题中,违约金是20万元,实际损失是40万元,基 的名誉权,丙有权请求乙赔礼道歉,故C项正确。下 于上述规则,甲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但是最多增加 列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侵害自然人人身 至40万元。故C项正确。 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 二、多项选择题 赔偿。(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 21.【答案】 ABD 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包含法定化、反对事后 求精神损害赔偿。(3)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 法、反对类推、禁止绝对不确定的刑罚、明确化、合理 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害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化。法定化指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的,不影响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丁指责甲滥用 合理化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 群主权利并未侵犯甲人格权,也不会给甲造成严重精 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明确化即对 神损害,故甲无权请求丁赔偿精神损失,A项错误。 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 乙的行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甲作为群主有管理的权 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伪造、 利,故B项错误。将丁移除微信群并没有对丁的法定 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行为不能以伪造、变造、买 权利造成侵害,因此丁无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D 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从当前我国刑法的 项错误。 规定看,不能将机动车号牌认定为国家机关证件。”这 17.【答案】C 体现了法定化、明确化和合理化的要求,平等化并未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 体现,故 ABD项正确。 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 22.【答案】 ABC 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及时推选的,由继承 【解析】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 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 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故C项正确。 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为庆 18.【答案】 A 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 【解析】 民法典规定,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 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决定对依据2019年1月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的九类罪 行为无效。在本案中,丁许诺给乙较高的好处费低价 犯实行特赦,故 AB项正确。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犯 收购字画,明显属于恶意串通,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 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 效。故A项正确。 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执行,这种赦免只赦其刑不 19.【答案】 C 赦其罪,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 【解析】 民法典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为 ABC。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成为 23.【答案】 ABCD 普通合伙人,故C项正确。 【解析】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指对已满 20.【答案】C 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 【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养、看护、教育、医疗等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 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故 ABCD项正确。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24.【答案】 BCD 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 【解析】 甲将保健品冒充为提高免疫力的药品, 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在合同发生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电话 纠纷时,一方所受损失的数额往往与事先约定违约金 营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推销构成诈骗罪,故 BCD 的数额有所出入,此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选项正确。妨害药品管理罪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 (1)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一方所受损失 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包括 的数额时,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 额。(2)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低于一方所受损失 药品;(2)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 的数额时,可以请求适当增加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 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3)药品申请注册中 额,但是增加时应当以一方所受损失的数额为上限。 提供虚假的证据、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17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手段的;(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甲的行为不符合 误。本题答案为 BCD。 妨害药品管理罪构成要件,故A项错误。因此本题答 29.【答案】 BCD 案为BCD。 【解析】 发表权指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王某 25.【答案】 AD 已经发表了作品,所以没有侵害王某的发表权,A项 【解析】 甲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金某,并在 错误。署名权指在作品上署名,表明作者身份的权 拐骗过程中奸淫金某,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拐卖妇女 利。摄制权指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 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 载体上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 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金某,同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并 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 欲与金某强行发生性关系,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 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王某的作品未经其同意被用 卖的妇女、儿童后有拘禁、伤害、杀害、虐待、侮辱、猥 于视频制作中广泛传播,且未在视频中标注其姓名, 亵、强奸等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故乙的行为应 其署名权、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侵害,故 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 BCD项正确。本题应选BCD。 (未遂),数罪并罚。AD项正确。 30.【答案】 ABC 26.【答案】 AC 【解析】 A公司未审核即通过网络发布广告,且 【解析】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以其现有的以及将 未署名王某,侵犯的是王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署名 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权;B公司与C公司将王某文章摄制为广告,且未署 属于动产浮动抵押,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名王某,侵犯的是王某的摄制权与署名权,故 ABC项 抵押财产确定,A项正确。动产浮动抵押权在合同生 三家公司都应当对王某承担侵权责任,ABC项正确。 效时设立,故B项错误。银行以动产抵押,不得对抗 演员赵某只是参与该视频拍摄,本身并无侵权行为, 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 因此不用对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D项错误。因此本 买受人,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先抵押后出租 题答案为ABC。 的,抵押权已经登记,抵押权的实现不受影响,故D项 三、简答题 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C。 31.【答案】 从业禁止是由刑法规定并由人民 27.【答案】 BC 法院裁决的预防性的法律措施。对因利用职业便利 【解析】 侵权责任指行为人对其侵权行为或者 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 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 被判处刑罚的人,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 果,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 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 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甲乙订立合同,乙未按照约 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违反从业禁止 定的要求交付标的物,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B 规定的,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项正确。乙谎称该车为某品牌“原装正品”自行车,属 【点评】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于欺诈行为,甲有权请求撤销与乙的买卖合同,故C 民检察院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 项正确,A项错误。合同的相对性指基于合同所产生 见》的通知,细化了教育领域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 的权利或者义务仅存在于合同当事人间基于合同的 规则,属于社会热点问题。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 相对性原理,甲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请求乙承担违约 在备考时应当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责任而不是交易平台,故D项错误。 32.【答案】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 28.【答案】 BCD 责任,刑法以惩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惩罚过失犯罪 【解析】 甲将未公开的结婚照和家庭背景等信 为例外。法定的实害结果是过失犯罪成立的必备构 息发布到网络上,侵害了乙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散布 成要件,是故意犯罪成立的选择性构成要件。过失犯 乙有婚外情的虚假信息,导致乙遭受非议,侵害了乙 罪的法定刑一般明显轻于故意犯罪的法定刑。 的名誉权,故 BCD项正确。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知 【点评】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是历年来的考试 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的简称等, 重点,客观题多有涉及,例如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犯 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混淆的,与姓名和名称受到同等 罪和间接故意犯罪等,主观题也有一定的考试价值。 保护。甲将乙的绰号公开,并不是公开给乙起绰号, 文运法硕提醒:对于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这类比较重 且乙的绰号不具备一定的知名度或是被他人使用足 要的知识点,考生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注重区分 以造成混淆,因此甲并未侵犯乙的姓名权,故 A项错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7 33.【答案】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 规制。 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 总之,我国刑法分则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罪名体 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 系相对完备,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有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 和保障。 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 36.【答案】 我国民事立法始终关注未成年人 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 的保护,民法典为弥补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不足,方 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便未成年人参与社会生活,强化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点评】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也是法硕易考的 和救济,在总则编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和代理、诉讼 知识点,包括身份、财产、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损害赔偿 时效等制度中均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构建了全 责任四个方面,考生应当分点阐述作答。文运法硕提 面、完整、合理的未成年人民法保护体系。 醒: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主体、限制等,都是近 民法典在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中,规定未成年人为 些年来法硕考试的重要内容,考生应当着重把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 34.【答案】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 以上的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重;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有关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 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 严重损害;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 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 成严重后果。 民法典在监护和代理制度中,为未成年人设立监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惩罚性赔偿的适 护人,监护人为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 用情形。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以弥 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指定监护 补损失为主要目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虽然不是主要的 人时应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进行。在特 民事责任形式,但它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 殊情况下,有关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安排必要的临时 “最高原则”,有利于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极大 生活照料措施。 的现实意义,也是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常考知识点。文 民法典在诉讼时效制度中,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 运法硕提醒:民法的侵权责任编是民法的重点章节, 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 主观题、客观题近年来多有考查,考生需重点把握。 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这有助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 四、论述题 的合法权益。 35.【答案】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飞速发展, 五、案例分析题 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和数字紧密相连,数字经济涉及我 37.【答案】 对甲应以受贿罪、非法行医罪数罪 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国家对个 并罚。 人信息的保护愈加重视,相关立法也逐渐完善。 甲是公立医院的管理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我国刑法逐步完善了保护个人信息,打击和惩治 范畴,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医疗器械公司财物的行为 侵害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保护公 构成受贿罪。 民个人信息的罪名体系。公民个人信息是刑法保护 甲被吊销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后,非法从事医疗活 的一个独立的法益,对于非法出售、提供、窃取或者以 动,在手术过程中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情节严 其他方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适用侵犯公 重,构成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应当加重处罚。 民个人信息罪。 甲对专项补助资金的挪用行为,不构成犯罪。因 公民个人信息与财产权、名誉权等权益有关。对 为甲将特定的专项补助资金挪作本院在外的运动医 采取技术手段非法侵入合法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单 疗实验室建设,但专项补助资金不属于救灾、抢险、防 位数据库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适用非法获 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 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相关罪名进行规制;对非 罪;甲挪用公款并非属于“归个人使用”的情形,而是 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为, 用于本院在外的运动医疗实验室建设,因此也不构成 根据其行为性质,可以适用盗窃罪、诈骗罪、诽谤罪等 挪用公款罪。 罪名进行规制;对于单位或其管理者违反保护公民个 38.【答案】(1)有权。丙因房屋漏水长期无 人信息义务的行为,可以适用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 法正常经营,其租赁房屋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 管理义务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进行 方有权解除合同。17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2)有权。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当事人一 (3)不成立。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在当事 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 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时,负有先履行义务的 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 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 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丙的装修 方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乙的维修义务与油烟、噪 损失属于直接损失,营业损失属于可得利益损失,均 音问题的解决不构成对待给付,乙不得以甲未解决油 属于赔偿范围。 烟、噪音问题为由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维修义务。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9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活动,此处法官没有运用归纳推理,B项错误。辩证 1.【答案】 A 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 【解析】 统一法律适用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同 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最佳 案同判”,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当事人合法权 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此处没有相互矛盾的法律命 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司法平等原则的体 题,D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现,A项正确,BCD项错误。综上,故选A项。 6.【答案】 C 【解析】 提示消费者属于社会行为,不依附于规 2.【答案】 D 【解析】 公司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属于法律行 则产生,属于调整性法律规则,不属于构成性规则,A 为,A项错误。法院与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诉 项错误。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 讼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B项错误。行政处分 行选择或者协商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 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该公司并非国家机 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此处没有给餐饮外卖 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行为不属 平台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的权利,B项错误。餐饮外卖 于行政处分,属于行政处罚,C项错误。D项二审改 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应当”体 判体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D项 现了餐饮外卖平台的义务,餐饮外卖平台必须按照法 正确。综上,故选D项。 律规定履行,属于义务性规则,C项正确。准用性规 3.【答案】 B 则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 【解析】 保护主义是指以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作 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而此处该规则明确 为适用国家法律的基础,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 具体,D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均应受到该国法律的起诉。本题 7.【答案】 D 丙国公民Y在乙国游轮打伤甲国公民X,侵害了甲国 【解析】 契约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应受到法律的 的利益,受到甲国法院的审判,体现了法对人的保护 规范,A项正确。该判决有教育作用,教育人们不要 主义原则,B项正确。此处殴打行为发生在乙国游 再暗刷流量,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B项正确。“流 轮,不适用属地主义,A项错误。甲国公民X并没有 量”属于数据资料,是法律关系的客体,C项正确。判 违法行为,不适用属人主义,C项错误。折中主义是 决驳回诉讼请求属于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 指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 律规定的实体请求,而法律制裁是以违反法律义务为 原则,题中没有体现折中主义,D项错误。综上,故选 前提,由国家强制执行的一种不利后果。本题中,常 B项。 某没有违反诉讼义务,只是没有诉讼权利,不属于法 4.【答案】 B 律制裁,D项错误。本题选非题,故选D项。 【解析】 该办法由甲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地 8.【答案】 B 方性法规,不属于地方政府规章,A 项错误。该办法 【解析】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有 是由甲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而《妇女权益保障法》是由 无法典形式,A项错误。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 全国人大制定,因此该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文宪法,B项正确。宪法修正案是成文宪法的重要组 下位法,B项正确。《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法律,由全 成部分,C项错误。有些成文宪法也是柔性宪法,比 人大制定,而该办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是同位阶 如《意大利宪法》,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的法律,不属于特别法,C项错误。甲省不是经济特 9.【答案】 D 区也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没有变通权,且该办法属于 【解析】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不得与《妇女权益保障 权解释宪法,A项错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属于专门 法》相抵触,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委员会,无权组织宪法宣誓。有权组织宪法宣誓的机 5.【答案】 C 关为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解析】 法官对共同饲养动物归属问题参照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外交 子女抚养和探望的规定,而非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故 部,B项错误。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修改除全国 属于类比推理而非演绎推理,A项错误,C项正确。 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项错误。宪法和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实质上是一项立法 法律委员会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进行立法后评估,D18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大选举产生,C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大 10.【答案】 D 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D项正确。综上,故 【解析】 甲参加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乙参与 选D项。 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丙发现网购的家用电器不合 16.【答案】 A 格,给商家差评均不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 【解析】“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法家韩非子 督行为,属于生活行为,ABC项错误。根据我国宪法 的主张,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为“缘法而治”“法令由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 一统”,严刑重法,这些是法家思想,A项正确。隋朝、 作人员有提出批判和建议的权利,丁写信给某国家机 宋朝的治国指导思想为儒家思想,BC项错误。元朝 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为丁在行使批 的立法指导思想为“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因俗而 评权,属于监督权,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治”,蒙汉异制,这不属于法家思想,D项错误。综上, 11.【答案】 D 故选A项。 【解析】《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规 17.【答案】 B 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 【解析】“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一别两宽, 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 各生欢喜。”即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自愿离婚,B项正 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 确。义绝被规定为强制离婚的条件,所谓“义绝”是指 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 夫妻情义已绝,A项错误。“七出”为丈夫或者公婆单 连选连任。"AB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方解除婚姻的条件,“三不去”为女方拒绝解除婚姻关 12.【答案】 A 系的条件,均与题意不符,CD项错误。综上,故选 【解析】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 B项。 范围、期限等,A项正确。被授权机关不可以将被授 18.【答案】 D 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B项错误。授权立法事 【解析】 刺配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 项,经过实践检验,待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 于一人的复合刑罚,“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其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 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贼配军” 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C项错误。被授 是指这种酷刑将三种刑罚施于一人,因此本题考查的 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授权机关报 是刺配。刺配的三种刑罚包括杖刑、刺面、配役,ABC 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 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律的意见,D项错误。综上,故选A项。 19.【答案】 A 13.【答案】 B 【解析】 汉朝的选官回避制度为三互法,即婚姻 【解析】 国务院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 之家和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A项正确。曹魏的九 置和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 品官人法是官吏选拔制度,B项错误。宋朝的差遣制 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上城区和下 要旨在于使官职名称和实际职务相脱离,官员担任的 城区合并属于县级行政区划的合并,由国务院批准。 实际职务由皇帝灵活授予,C项错误。元朝的行省制 B项正确,AC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是元朝的行政模式,D项错误。综上,故选A项。 14.【答案】C 20.【答案】C 【解析】 我国选举法尚无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 【解析】 戏剧《刘巧儿》的原型封芝琴(乳名捧 A项错误。暂停赵某的选举权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 儿)与张柏的婚姻案,就是马锡五审理案件的典型案 会向乡人大代表大会报告,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规 例。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 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 作方式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 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C项正确。选举权 崭新形式,ABD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故选C项。 平等原则要求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 二、多项选择题 票权,D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21.【答案】 ABCD 15.【答案】 D 【解析】 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 生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自 A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 会的工作,B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 局,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1 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都是完善中 和生活安宁,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 BCD项正确。住宅区包括公民的隐私,隐私是自然人 废释纂各项工作的需要,ABCD 项正确,故选 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 ABCD项。 活动、私密信息,A项正确。综上,故选ABCD项。 22.【答案】 ABCD 28.【答案】 AD 【解析】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法治思维是程序 【解析】 西周主张宽严适中,罪行相当,B项错 思维,AD项正确。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制约 误。同居相隐最早出现在汉朝,C项错误。《吕刑》确 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权,C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平等 立的原则有“明于刑之中”,“其罪惟均,其审克之”, 思维,平等属于正义的一部分,与公平密切相关,B项 “上下比罪”,“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五 正确。综上,故选ABCD项。 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AD项正确。综上, 23.【答案】 AC 故选AD项。 【解析】 律师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兼职并领 29.【答案】 ABD 取报酬,法官在任职期间可以接受政治、理论和业务 【解析】《贞观律》增设加役流为死刑的宽宥刑 培训,BD项错误。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接受当 罚,C项错误。《开皇律》完善了“八议”和“官当”制 事人的宴请,A项正确。检察官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对 度,A项正确。《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 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评论,会泄露审判秘密和检察工 基础上确立了“十恶”罪名,B项正确。《开皇律》将刑 作秘密,违反法律职业伦理,C项正确。综上,故选 罚定型为死、流、徒、杖、笞五刑,D项正确。综上,故 AC项。 选ABD项。 24.【答案】 BCD 30.【答案】 ABCD 【解析】 司法又称为法的适用,其主体是司法机 【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未规定者,依习惯,无 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老张是进行了法律 习惯者,依法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立法的适用 解释,但老张并非司法人员,其行为并非司法活动,不 顺序是:法律、习惯、法理。ABC项正确。作为民事法 属于法的适用,A项错误。法律概念与生活概念不 律习惯,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D项正确。 同,需要法律解释,B项正确。“法律明白人”普法释 综上,故选ABCD项。 法活动有助于法治社会建设,C项正确。法律概念有 三、简答题 认识功能、表达功能、改进功能,这有助于人们准确理 31.【答案】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 解《反家庭暴力法》的内容,D项正确。综上,故选 则划分的一个国家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 BCD项。 的划分标准包括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25.【答案】 ABCD 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 【解析】 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宪法保护,父母有抚 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 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 辅助标准。 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 【点评】 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其划分标准是非常 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其个人信息皆为我国 重要的热门考点,不仅是客观题的考查重点,也是主 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ABCD 项正确。综上,故选 观题的考查重点,近几年法硕主观题对知识点的考查 ABCD项。 内容越来越细化,考生需更注重全面复习。文运法硕 26.【答案】 BD 提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划分原则是非常近似的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 考点,且划分原则分点明确,是重要的主观题考点,各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位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区分法律部门的划分标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准和划分原则。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AC项错误。自 32.【答案】 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 留山、自留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BD项正 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 确。综上,故选BD项。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27.【答案】 ABCD 国家发展教育事业,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 【解析】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也就 育,发展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是说公民享有住宅权,住宅权保障了公民的居住安全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对劳动者进行政治、业务等18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企事 会规范建设,完善诚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崇德 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点评】 宪法中公民的权利是考查的热门考点, 总之,在国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必须重视 例如 2023年真题中的公民受教育权,2020年真题中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法律的指导和评价作用, 的公民监督权,都属于公民权利,宪法是确立公民权 以及法律对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保障和促进 利保障和国家机构权限的法律,而公民权利作为宪法 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家法治建设全过 文本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考试的绝对重点。文运法 程各环节。 硕提示:宪法简答题多以我国《宪法》原文为基础,因 35.【答案】 权利是指法律主体可以作为或不 此我国《宪法》是后期宪法备考的重要背诵材料,考生 作为,或者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资格与能力。权 准备宪法的简答题时需多背诵我国《宪法》原文。 利和法一样受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权利永远不能 33.【答案】 保辜制度旨在区分杀人和伤害致 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 死的定罪量刑问题,准确认定加害人的法律责任,使 文化发展。 罪刑相适应;敦促加害人积极救治受害人,力求缓和 权力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其他主体 双方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 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能力,以及对不服从者运用国家 【点评】 唐朝时期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鼎盛发 强制力予以惩罚的能力。权力主体只能是被授予权 展,《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是现存最古老、 力的国家机关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员。 最完整、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典,因此唐朝的各种 “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就公民权利而言,只要法律 制度均是中国法制史考查的重点。文运法硕提示:考 没有明确禁止的事情,公民都有选择为或不为的自 生应该重点复习唐朝的知识点,唐朝所有的考点均有 由,权力不得干预。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些权利是 出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可能,考生需掌握唐朝的所有考 可以转让或放弃的。 点,做到不遗漏每一条制度。 “法无授权不可为”则是就公权力而言,指权力的 四、分析论述题 享有和行使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法律的授 34.【答案】 法与道德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二者 权和规定,公权力不得作出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职 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权不能放弃、不可让与。 法律与道德是基本的社会规范,道德是法律的价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是权 值基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二者在功能上存在 力的合法性基础;同时,权力又是保障权利的重要力 互补关系。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通常也 量,权利往往需要通过权力的正当行使才能得以确认 和保障。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需要运用法律加以 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法律所鼓励的行为也 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要求的行为。通过对违法犯罪行 约束,通过法律制约权力,从而保障权利的实现。 为的处理,不仅使人们看到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 36.【答案】(1)国家制定实施《长江保护法》, 而且也使人们认识到什么行为是道德所谴责的。通 是对宪法序言关于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 过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和奖励,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培 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以及把我国建设成 养人们的道德观念。 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 标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 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2)甲、乙两省建立区域协同立法,是《中华人民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 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组织法》的立法新增,是我国地方立法方式的创新。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 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原则。地方管理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将实践中得 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长江流 到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 域跨多个省区,这对其治理和保护提出了系统化、一 升为法律规范,用法律手段推动道德实施;要把社会 体化要求。甲、乙两省开展协同立法,建立区域协同 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司法、守法,在法律实施中 工作机制,有效地加强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 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真善美;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复。两省在现有职权划分基础上,实现深度合作,显 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行业规章、村规民约等社 示出地方发挥主动性、积极性,构建区域协同的新发183 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展格局,有利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实施的多层次性:宪法规范的调整和规范职能, 37.【答案】 宪法是确立公民权利保障和国家 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多层次的具体化,包括立法具体 机构权限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总章程, 化和宪法解释,使其成为一种具有直接的可操作性的 其本质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公民 行为规范,这样才能通过社会主体的自觉守宪行为和 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有权机关的合宪性审查行为而最终实现。 宪法的本质及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基础 38.【答案】(1)相较于晋以前各朝法律,晋律 性、广泛性,决定了宪法规范的特点。 首创准五服以制罪,集中体现了儒家伦理对法律的影 内容的政治性:宪法规范内容的政治性是由宪法 响,使法律成为“峻礼教之防”的工具。晋朝律学家以 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宪法内容的设计从一 儒家经义解释法律,形成定说,促进了法律的儒家化。 开始就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宪法规范的具体内容 (2)上请、亲亲得相首匿的刑罚适用原则;矜老 来,主要是有关国家权力、政治过程、平衡各种政治利 恤幼;春秋决狱;秋冬行刑;录囚制度。 益的规则、规范国家与公民及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 (3)法律儒家化萌芽于汉代,形成和发展于魏晋 关系。 南北朝,成熟于隋唐,为宋以后各朝代所继承。 效力的最高性:宪法规范是有关国家和社会生活 (4)儒家思想作为我国文化领域的一块瑰宝,对 的最根本的规则和问题,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总章程, 我国两千多年的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而悠长 因此,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具 的影响。法律儒家化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奠定中 有最高的权威性。 华法系礼法合一的特征。礼律结合,德法共治,成为 立法的原则性:宪法规范表现为原则性和概括 中国古代治国理政最重要的传统。自汉武帝确立儒 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总章程,为社会政治调整 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立法和司法 和国家权力行使提供规范依据。宪法的原则性是宪 的根本指导,对后世历代和周边国家的法律产生了重 法的概括性、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基础和综合 大而深远的影响。 体现。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不是国家公务员,其职权也是协警职能,故不是受贿 1.【答案】 A 罪的主体。C选项错误。工人编制的镇工商所所长 【解析】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 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D 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 选项错误。该选项中没有“临时、合同制”之类的字 适用。A选项正确。甲某属于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 眼,那么火车站售票员就属于铁路车务段的正式员 国人,当然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B选项错误。甲 工,具有铁路编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本题选B。 某在没有向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非边 3.【答案】 B 境区许可证件的情况下,由边境区前往非边境区,属 【解析】 A选项错误。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 于偷越我国国(边)境的行为。C选项错误。甲某的 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 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 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并 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D选项错误。根据《关于依法 不具有间谍罪的客观行为和间谍罪的主观故意,所以 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 不成立间谍罪。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非法获取 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 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取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1)组织他人通过 得国家秘密的行为。拍摄行为并不能证明是窃取、刺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掩盖非法出入境目的,骗 探、收买的方法,所以排除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成 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核准出入境的;(2)组织依法 立,但是甲某在微信群里散播涉密的军舰照片,可成 限定在我国边境地区停留、活动的人员,违反国(边) 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选项错误。为境外窃取、 境管理法规,非法进入我国非边境地区的。本题中, 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 甲某只是存在偷越我国国(边)境的行为,并不存在组 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仅仅通过“伙同”一词 或者情报的行为。甲没有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 无法判定是组织行为。本题选A。 秘密罪的故意,所以排除D选项。本题选B。 2.【答案】 B 4.【答案】 C 【解析】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 【解析】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 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包含 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两类:①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 具体种类如下:(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 机关、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在乡镇以上中 动的首要分子。(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 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A选项错误。甲主动提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 出开车送朋友到他人家中盗窃,属于辅助他人犯罪的 的人员。①“国有公司、企业”指国有独资公司、企 帮助犯,故甲为从犯。B选项错误。聚众扰乱公共场 业,不包括国家控股、参股的公司、企业。②“事业单 所秩序罪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积极参与者和一 位”不包括集体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事业单位中的公 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乙只是受他人蛊惑,积极实施 立学校、医院等,公立学校的校长、会计、出纳等属于 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并非首要分子,故乙不 国家工作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构成犯罪。C选项正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 共同犯罪。对于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职责的人员, 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若能证明其发挥了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D选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类人员包括:①依法履行职 项错误。丁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经营的公司提供租车 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服务,可能属于中立的业务行为,不构成犯罪;即使丁 的人民陪审员。③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 明知对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仍旧为其提供租车服 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工作时。A选项错误。乡人民 务,并未为犯罪起到实质促进作用,也只属于帮助犯。 代表大会主席属于上述(4)中的①部分。B选项正 本题选C。 确。合同制民警一般指各种辅警、协警,“合同警察” 5.【答案】 A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5 【解析】 A选项正确。防卫过当属于法定量刑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要求,所以排除虚假广告罪的成 情节,事后防卫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均属于量刑情节。 立。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B选项错误。防卫过当和事后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 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牟利目 成犯罪的,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能阻却犯罪成立。 的。牟利目的不限于通过淫秽物品的对价得以实现, C选项错误。防卫过当不一定构成故意犯罪,如可能 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时,意图通过广告、流量等获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选项错误。防卫过当属于 利的,也属于以牟利为目的。本案中,甲某在客户微 超过防卫限度,但事后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进行事 信群发布淫秽色情视频链接,实现了销售翻番的目 后防卫时犯罪已经结束,不存在限度的问题。本题 的,可以证明其有牟利目的,应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 选A。 利罪。本题选C。 6.【答案】 A 8.【答案】 D 【解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 走私毒品罪是行为犯,该罪既遂不要求 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造成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只需要行为完成一定 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程度即可达成既遂。D选项正确,A 选项错误。甲某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只是携带毒品过海关,未实施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 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 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罪。B选项错误。运输毒品罪要求在我国境内实施, 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 甲某携带毒品被我国海关查获,不构成运输毒品罪。 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 C选项错误。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毒品罪的,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 以该罪论处,不应再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D选项 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 正确。甲某非法运输、携带毒品进出国(边)境,构成 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 走私毒品罪,且乘坐国际航班通过空路输入毒品,当 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A选项正 航空器到达我国领土内时即为既遂。本题选D。 确,C选项错误。甲虽然利用原职权的便利条件请现 9.【答案】 A 任局长为丙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没有索取财物和收受 【解析】 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甲某为了实 财物的行为,所以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选项 施强奸行为而将迷药放入乙某杯中,若乙某此时为了 错误。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甲某已经退 逃跑且因意识模糊而跳窗身亡,则甲某的下药迷奸行 休,丧失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D选项 为与乙某的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存在异常介 错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 入因素。因此,乙某的死亡结果归属于甲某的迷奸行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为,甲某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不构成过失致人 甲不具备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未利用职务便利, 死亡罪。B选项错误。甲某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 故甲某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本题选A。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D选项错误。甲某在乙某的水 7.【答案】 C 杯中投入迷药,不会危及公共安全,故不构成投放危 【解析】 A选项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 险物质罪。本题选 A。 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0.【答案】 D 具体包括:(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解析】 在乙某意识模糊后,甲某与乙某发生了 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 性关系,此时强奸罪已经既遂。由于犯罪形态具有不 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 可逆转性,犯罪已经既遂,因此甲某后续的送医行为 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 并不对此产生影响,所以D选项正确。本题选 D。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 11.【答案】 B 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 【解析】 宣告死亡需要被申请人下落不明达到 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本案中,甲某 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 并不存在上述行为,所以排除非法经营罪的成立。B 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 选项错误。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 关机关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 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 制。本题中,甲参与户外漂流下落不明,属于意外事 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甲某不满足 件,并且题干中没有表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18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还,因此宣告死亡需要受到两年期限的限制,在甲下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故 落不明满两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B 甲在送货后可以随时请求乙支付报酬。D选项错误。 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作 交易习惯应当是当事人之间在交易活动中经常使用 出宣告死亡判决的日期即是该自然人死亡的日期,但 的惯常做法,而非与其他人的交易惯例,因此乙与他 是因意外事件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才是其死亡 人的交易习惯无权要求甲遵守。本题选C。 日期。D选项错误。本题选B。 15.【答案】 D 12.【答案】 D 【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 【解析】 A、B选项错误。债权让与无需经过债 法律行为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年龄、智 务人同意,当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应 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外, 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乙将债 其他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本题中, 权让与的事项通知丙后,丙仍向乙偿还债务,不能抵 甲某仅11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花费上 偿丙现在对甲的债务。C选项错误。债权转让合同 万元为游戏充值,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 属于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合同成 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效力有待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立。D选项正确。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 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D选项正确。本题 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 选D。 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16.【答案】 B 销。丙对乙的违约之债和乙对丙的货物买卖之债是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 基于同一买卖合同产生的,所以丙对乙的违约债权可 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其 以与乙转让给甲的债权抵销。本题选D。 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或 13.【答案】 B 者解除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甲乙只约定合同在 【解析】 A选项错误。虚拟歌手翻唱甲歌手的 乙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生效,而具体是否为 成名歌曲,虽然未经甲的同意,但其未传播甲的表演 有偿合同以及合同内容是否与身份有关不能确定,A、 行为,不构成侵犯甲的邻接权(属于广义的著作权)。 C选项错误。乙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合同的 B选项正确。该成名歌曲的词曲著作权由乙公司享 生效条件,且并非一个确定的期限,而是具有不确定 有,该网络公司未经乙公司许可进行翻唱并上传至网 性的事件,因此应当被视为合同生效的延缓条件,故 络,侵害乙公司的著作权。C选项错误。本题中,翻 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选B。 唱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情形。D选项错误。法定许 17.【答案】 D 可的情形包括:(1)作品在报纸、期刊上发表之后,除 【解析】 A选项错误。饭店已经在团购页面备 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 注“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得使用”字样,符合意思自 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 治,同时考虑到餐饮行业的特点,该条款具有合理性。 人已经被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 此外,该条款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 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可以不经著 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且履 作权人许可。(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 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应当认定该条款有效。B选项 表的作品、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 错误。饭店与甲的争议点在于周五下午是否属于周 许可。(4)限于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 末,属于合同解释的问题,团购网站不存在欺诈行为。 编写出版教科书,此时,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 C选项错误。甲购买饭店代金券,当其购买行为完成 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 时合同成立,甲与饭店在代金券使用日期上存在争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本题 议,属于合同解释的问题,不影响合同效力。D选项 中,翻唱行为不属于法定许可类型。本题选B。 正确。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 14.【答案】 C 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的通常解释有两种以上的,应 【解析】 A、B选项错误。甲乙双方并未约定履 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的提供方的解释。“法定节假 行顺序,因而甲不应当先履行送货义务,也不享有先 日及周末”属于格式条款内容,应当按照通常理解解 履行抗辩权。C选项正确。该货运合同属于没有先 释,即周五不是周末,因而甲有权使用代金券。本题 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甲在履行送货义务后,乙的 选D。 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甲有权请求乙支付报酬。合同 18.【答案】 A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7 【解析】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肖像是指通 有效。本题选C。 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 二、多项选择题 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侵犯肖像权的典 21.【答案】 ABCD 型行为包括:(1)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解析】 A 选项正确。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2)未经肖像权人 质特征,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该被规定为犯 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 罪。B选项正确。社会危害性是由一系列主客观因 有规定的除外。(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 素综合而成的,包括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 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C选项正确。社会危害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对甲某进 性达到严重程度才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 行拍摄并将照片上传至网络,属于上述第(2)种类型,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社会危害 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B选项错误。隐私权,是指自 性的严重程度是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标准。D 然人享有的对自己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 选项正确。国家之所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 法干涉的人格权,个人肖像不属于隐私。C选项错 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伦理规范,侵犯了国家、社会 误。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 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 享受名誉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乙 正常运行。因而,只要是对法益造成实际损害或是产 某并未对甲某名誉造成损害。本题选A。 生一定的危险的行为,均有可能被纳入刑法处罚的范 19.【答案】 A 围。本题选 ABCD。 【解析】 下列情形一般不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22.【答案】 ABCD (1)行为人私刻被代理人的公章、伪造被代理人的介 【解析】 根据立法解释规定,以下行为构成“有 绍信、合同书、授权委托书,并且以此与相对人签订合 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1)被执行人隐 同。(2)在被代理人的印章、合同书等文件被盗之 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后,被代理人已经在指定的报刊上以合理的方式作了 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公告,但是行为人仍然以上述材料与相对人签订合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 同。(3)行为人凭空捏造了一个单位,伪造该单位的 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 单位名称并且私刻该单位的公章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 而事实上又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单位。 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 本案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自然不能构成表见代 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 理,而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狭义的无权代理中,被 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 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的相对人(对行为人无权代理 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所以 ABCD项 不知情)有权以通知的方式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本案 正确。 中,B公司不知情,是善意的相对人,自然有权在 A公 23.【答案】 ABD 司追认前通知撤销合同,也即仅 A选项符合题意,B、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 D选项错误。A公司追认后,合同有效,B公司无权解 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 除、撤销合同。C选项错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A公 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 司与B公司,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甲不受该合同约 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 束,B公司无权请求甲履行合同。本题选A。 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 20.【答案】 C 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 【解析】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 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 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 务,本题中,甲以个人名义举债,所购买的房屋系用于 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 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 有目的的情形。所以 ABD项正确。 足以偿还或者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 24.【答案】 BCD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 【解析】 A选项错误。对强奸未成年人的成年 任,其所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各自偿还的份额仅在内部 被告人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而非“一律不得18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适用缓刑”。B选项正确。强奸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 形。D选项正确。无偿保管,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者 年女性或者奸淫幼女,致使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 重大过失,否则对保管物之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 当认定为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C选项正确。对于 任。在本案中,双方取得联系之后,甲在返还背包的 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人 过程中对背包是无偿保管,基于前述规则,若甲无故 民法院应当依法适用从业禁止。D选项正确。对已 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本题选 AD。 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 29.【答案】 ABCD 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 【解析】 A选项正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本题选BCD。 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 25.【答案】 BD 产,并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 【解析】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 支持。在本题中,车辆属于第三人甲的动产,乙将甲 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的车开至丙修理厂维修,但未支付修理费。丙修理厂 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 因此对该车辆享有留置权。B选项正确。债务人不 为。同时根据《刑法》第 338条规定,实施本罪行为致 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 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甲作为车主可以代为 适用升格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犯。本案中,甲、乙企 支付维修费来消灭债务,使得留置权消灭。C选项正 业均属于违规排放工业废水,共同造成了多人身体受 确。甲是汽车的所有权人,乙是借用人,甲有权向乙 重伤的严重后果,均属于污染环境罪(结果加重犯)。 请求返还车辆。D选项正确。甲作为所有权人,可基 综上,所以 BD项当选。 于物权返还请求权要求丙归还车辆,但丙可基于留置 26.【答案】 ABD 权对抗甲的返还请求。本题选ABCD。 【解析】 C选项错误。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 30.【答案】 ABCD 可以设立抵押权等担保物权。A选项正确。通过招 【解析】 A选项正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通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 过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B、D选项正确。 食补助费等为治疗与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 债权或者其他可让与的财产权利可以设立权利质权, 工减少的收入。B选项正确。李某参加某健身房的 包括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健身项目,不仅没有达到健身效果,反而因为教练错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本题选ABD。 误指导,导致多处肌肉拉伤,致使健身的合同目的不 27.【答案】 AC 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李某可以基于法定解除权解 【解析】 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 除合同。C选项正确。合同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 部分不必继续履行;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恢复原状, 的用益物权。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居住权无偿设 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补偿。因此在健身合同解除 立。据此,A 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不合题意。居住 后,未上完的课程费用应当返还。D选项正确。人格 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 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 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据此,C选项符 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因健身房 合题意。居住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这是指居住权只 教练错误指导致使李某在健身过程中产生多处肌肉 能为自然人设立,而非只能由自然人设立。据此,D 拉伤,构成人格权(健康权)侵权,李某可以请求侵权 选项不合题意。本题选 AC。 人赔礼道歉。本题选ABCD。 28.【答案】 AD 三、简答题 【解析】 A选项正确。甲误拿了乙的背包,并持 31.【答案】 实质的一罪,是指貌似是数罪,实 有背包,对背包是直接占有。B选项错误。侵权行为 际是一罪的情况。这类情况也称一行为法定为一罪 要求主观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关于误拿乙 或者处断为一罪的情况。(3分)实质的一罪主要包 背包的行为,甲虽然主观上没有故意,但有过失,仍然 含以下三种类型: 侵犯了乙的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C选项错误。无 (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犯罪 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 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 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而甲误拿 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 了乙的背包,具有返还的义务,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情 罪。(3分)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9 (2)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 所有制经济分散经营方式的法律形式,农村承包经营 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2分) 户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组成,不属于个体经 (3)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行为, 济的范围。(2分) 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 (2)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的是农业生产经营活 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2分) 动。农村承包经营户进行生产的目的是进行商品交 32.【答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 换,而不是为了满足家庭消费的需要。(2分) 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 (3)农村承包经营户存在的基础是享有土地承 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 包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据法律和承包合同享 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 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 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生产资料,从事商品经营,不 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得违反法律和承包合同的规定。(2分)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 (4)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户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 行为。(3分) 活动,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 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2分)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 34.【答案】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 遗产分割前死亡,此时原本应当该继承人参与分割的 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 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2分)转继 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 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 (1)被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死亡。(3分) 区别如下: (2)被转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 (1)主体范围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 权。(3分) 体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 (3)被转继承人生前未立另有安排的遗嘱。(2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分) 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 四、论述题 人员;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 35.【答案】 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 认定标准如下: 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1)就主犯而言: 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只 ①当其为首要分子的时候,必须供述的罪行,包 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 括其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所及或支配下的全部罪行。 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②当其为其他主犯的时候,必须供述的罪行,包 (2)犯罪对象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 括其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支配下单 罪对象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交 独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以及与其他共同犯罪人共同 易、泄露内幕消息罪的犯罪对象是涉及证券的发行, 实施的犯罪行为。(5分) 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 (2)就从犯而言: 重大影响的信息,是内幕信息。 ①当其为次要的实行犯的时候,所应供述的罪 (3)信息来源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信 行,包括犯罪分子自己实施的犯罪,以及与自己共同 息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 实施犯罪的主犯和胁从犯的犯罪行为。 罪的信息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或者非法获取的。 ②当其为帮助犯的时候,所应供述的罪行,包括 (7分) 自己实施的犯罪帮助行为,以及自己所帮助的实行犯 33.【答案】 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的成 的行为。(4分) 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 (3)就胁从犯而言: 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2分)农村承包经营户有 其所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在被胁迫情 以下特点: 况下实施的犯罪,以及所知道的胁迫自己犯罪的胁迫 (1)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我国农村劳动群众集体 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3分)19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4)就教唆犯而言: 索债行为才属于“事出有因”,行为人主观恶性和行为 其所应供述的罪行的范围,包括自己的教唆行 性质的危害性较低,构成较轻的非法拘禁罪。但在本 为,以及所了解的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之后实施的 案中,甲单方面向前男友索要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青 犯罪行为。(3分) 春损失费”,这属于单方主张之债,并不是双方认可的 36.【答案】《民法典》第244条规定:“国家对 债务,所以不属于非法拘禁罪中债务的含义,因而甲不 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同时甲、乙通过拘禁、暴力殴打等 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 方式进行强行“索要”钱财,该行为达到了足以压制被 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3分) 害人反抗的程度,应当认定二人构成抢劫罪。(5分) 《民法典》中有关耕地保护制度的内容体现如下: (2)该辩护意见不成立,甲属于犯罪既遂,而非 (1)关于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 犯罪中止,理由如下:甲、乙成立抢劫罪共犯。乙所实 ①设立方式: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 施的暴力踢踹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肿瘤被踢破而死。 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 虽然被害人存在特殊体质,但不足以阻止刑法上的因 ②设立形式: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 果关系。同时,作为一般人也能认识到朝着他人腹部 包合同。 踢踹是有可能造成相应的伤亡结果的,因此二人即使 ③设立时间:承包合同通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 不存在故意的主观罪过,但也具备过失。以上行为结 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3分) 合抢劫罪的行为定性,甲、乙二人应成立抢劫致人死 (2)关于耕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亡的结果加重犯(对死亡是过失心态),不成立犯罪中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止。(5分) ①对承包地进行占有、使用并获取相应的收益, (3)该辩护意见不成立,乙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 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由如下:乙踢陈某 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 腹部的行为导致陈某肝部肿瘤破裂,引发休克死亡,乙 经营权人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土地承 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且 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 陈某患肝癌属于被害人特殊体质,该特殊体质不是介 登记。 入因素而是在加害行为实施前就属于被害人既有身体 ③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家庭承包取得 状况的一部分,因此不中断该因果关系。(5分)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采取 (4)该辩护意见成立,理由如下:根据《刑法》规 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流 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 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 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 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以上刑罚之罪。乙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前犯未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该罪属于过失犯罪,故 ④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和占用的,土地承包 乙不构成累犯。(5分) 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5分) 38.【答案】(1)该诉讼请求成立,理由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有: 李村村民因地下水无法饮用,只能购买桶装水满 ①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 足生活需要。购买桶装水造成李村村民现有财产的 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 减少,属于直接损失,李村村民有权请求甲、乙公司赔 用途,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偿。(5分) ②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 (2)不成立。主张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要件有: 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存在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积极的 ③在生产过程中要保护环境。 作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的行 ④接受发包人的必要指导和管理。(4分) 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在本案中,排放污染物质 五、案例分析题 与农家乐的经营损失并无因果关系,而是污染事件传 37.【答案】(1)该辩护意见不成立,甲构成抢 播过程中的错误信息导致经营损失,因而甲、乙公司 劫罪,理由如下:虽然刑法规定,为索债而非法扣押、 不必对经营损失承担侵权责任。(5分) 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但其中的债务必须是 (3)该答辩理由不成立,理由如下: 双方承认的(包括合法之债和非法之债),也因此,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环境污染属于无过错责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1 任,行为人不得以排污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行为 人应当就其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 不具有违法性主张免责,应证明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 担举证责任。因此,如果行为人不能证明其行为和损 存在免责事由才可以不承担责任,因此该答辩理由不 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认定有因果关系。本 成立。(5分) 案中,应当由乙公司证明其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 (4)该答辩理由不成立,理由如下: 在因果关系,而无需李村村民举证,因此该答辩理由 环境污染实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民 不成立。(5分) 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的纠纷,行为19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其中,不用帮是确定性规则,找人帮是委任性规则,找 1.【答案】 D 法帮是准用性规则。本题中是委任性规则,AD选项 【解析】 我国确立了“既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 错误。根据功能不同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体制,立法权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但行政机关 本题是对全人大及全人常进行授权,指导其按照立法 也有一定的立法权,以适应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实 法的规定来进行活动,属于构成型规则,B选项正确。 际需要。此外,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特别是多民 5.【答案】 C 族性,这就要求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完全集中于中央, 【解析】 比例原则指的是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必须给民族自治地区一定的立法权。A 选项错误。 行为时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 法律案例经立法机关通过且公布后才可能具有法律 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 效力,但法律案例一般不由立法机关通过,而是由最 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作为指导性案例, 围和限度内,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个体工商户李 具有“应当参照”的法律效力而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 某仅购入8斤芹菜进行销售,仅因其无法提供货源信 束力,B选项错误。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 息就对其处以6.6万元罚款,该行政行为对于实现行 改、废止,C选项错误。立法要符合合宪性和法制统 政目的来说不适当,过于严重,违反了比例原则,C选 一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其中科学原则要求立法 项正确。ABD选项与题目无关。 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D选项正确。 6.【答案】C 2.【答案】 D 【解析】 在现代社会,法律本身已经形成了一整 【解析】 法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体现为法 套的概念体系和研究方法,成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传 律规定了权利,就意味着产生相应的义务,不意味着 统,这是法律职业自治特征能够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转化,A选项错误。法的强制性 因此 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B选项因果关系倒 是法的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并非规范性的前提和基 置,是法律人独特的品格塑造了法律职业的自治,B 础,B选项错误。法具有局限性,调整的范围是有限 选项错误。法律职业具有自治特征,但法律人的活动 的,对有些社会关系(如恋爱关系)而言,法并不是有 同样受到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 效的调整手段,C选项错误。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 督,D选项错误。 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D选项正确。 7.【答案】C 3.【答案】 B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精神产品,智力成 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生成式人工智能 果属于精神产品,A选项错误。依法销毁非法出版物 并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C选项错误。科技对法 属于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属于法律实施,B选项正 的影响包括:第一,科学技术影响法的内容,成为法律 确。依法销毁非法出版物体现的是法的强制作用和 规定的重要依据,D选项正确。第二,科学技术的发 教育作用,C选项错误。国家机关的专门监督指的是 展拓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B选项正确。第三,科学 检察监督,考生请注意专门监督与行政机关的监督中 技术的发展引起了有关的传统法律概念和原则的变 的专门行政监督,D选项错误。 化,A选项正确。 4.【答案】 B 8.【答案】 B 【解析】 根据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分为授权 【解析】 成文宪法也有柔性宪法,如1848年《意 型规则、义务型规则和权义复合型规则,《立法法》第 大利宪法》,A 选项错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 十六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可 区分关键在于是否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 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来做……”,属于权义复合性 考生注意与法理学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否成法 规则(法律授予公权力的规则通常是权义复合性规 条)区分,B选项正确。《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 则)。根据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 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C选项错误。成文宪法与不成 同,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本题中是“可以”, 文宪法的区分是成不成法典,D选项错误。 是任意性规则,C选项错误。根据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9.【答案】 B 不同,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解析】 人民主权原则又叫主权在民原则。主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3 权指的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就是指国家中 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 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A 选项与本题无 主席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D选项 关。关于诉讼和仲裁基本制度的事项,只能制定法 正确。 律,体现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找宪法,财税海外金。 14.【答案】 D 绝对找刑法,犯罪和刑罚”,B选项正确。合宪性和法 【解析】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 制统一原则是立法原则,即立法要遵循宪法、依法立 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 法和立法维护法制统一,C选项与本题无关。权力制 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D 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 选项与本题无关。 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 10.【答案】 D 提请大会审议。乙作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可被 【解析】 宪法修改既包括全面修改也包括部分 罢免的人员之列,A 选项错误。应到代表302人,实 修改,A选项错误。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 到代表300人,出席超过三分之二。代表联名35人, 贯彻宪法、完善宪法,使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的发展相 达到应到代表1/10以上,达到法定人数,符合罢免程 适应,B选项错误。宪法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修改 序要求,B选项错误。代表提出罢免案应当直接在人 的程序不同,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 大开会期间直接提出,不需要先经过县人大常委会审 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 议,C选项错误。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 过,C选项错误。各国对于宪法内容的修正往往附加 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 特别的限制,有的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却存在 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 着事实上对修宪内容的限制,D选项正确。 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D选项正确。 11.【答案】 B 15.【答案】 A 【解析】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是常设性的工作机构,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开 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 会期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闭会期间向全国人 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大常委会负责,A选项错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统一 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审议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案, A选项错误。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选项正确。民族委员会可以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 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C选项正确。社会建设委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员会的职责是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和国务院备案,B选项正确。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 的人大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 律草案,D选项正确 定单行条例,C选项错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务 16.【答案】 B 委员会工作机构、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进行 【解析】 群盗罪是秦朝罪名,见于云梦秦简之 主动审查(新增),D选项错误。 《法律答问》,A选项错误。《仆区法》是禁止隐匿逃 12.【答案】 B 亡人之法,《茆门法》是宫廷守卫,保卫国君安全之法, 【解析】“全民城土水流矿,集体自留宅基地。 B选项正确。秦代对教唆他人犯罪加重处罚,C选项 资源原则归国家。农村原则归集体。”水源属国家所 错误。奸党罪是明朝为巩固皇权所设立的,用以惩治 有,ACD选项错误。政府调配取水用水不需经甲村同 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纲的行为,D选项错误。 意,负有对水资源有效利用的职责,B选项正确。 17.【答案】 A 13.【答案】 D 【解析】 七出之罪包括无子、口舌、淫佚、不事舅 【解析】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 姑、妒忌、盗窃、有恶疾。陈平的嫂嫂表示,陈平不在 布。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A选项错 家从事生产工作,有这个小叔还不如没有。她犯了 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 “口舌”之罪,被陈伯休弃,A选项正确。三不去是不 席令公布,B选项错误。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制 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条件,包括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 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年丧,前贫贱后富贵,B选项与题目无关。义绝是中 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C选项错误。关于国防建 国封建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的条件,C选项与题19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目无关。和离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 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属于国内法,A 选项错误。 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D选项与题目无关。 《对外关系法》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同各国 18.【答案】 A 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 【解析】 根据唐朝对自首的规定,犯罪未被举发 展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关系,属于宪法法律部门, 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某甲因盗 属于宪法及其相关法,B选项正确。基本法律是由全 牛而被官府抓获,盗牛就不能认定为自首了,甲应承 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 担窃盗罪,A选项正确。“轻罪已发,能首重罪者,免 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基本法 其重罪;审问他罪而能自首余罪者,免其余罪。”他主 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常委会只能在人大闭会期间 动交代了未被官府了解的私铸钱罪,私铸钱的行为可 对基本法律进行修改,且不得与原法律原则抵触,非 以成立自首,故私铸钱罪可以免除,BC选项错误。自 基本法律是由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对外关系法》是 首只能免除自首之罪,而不能免除全部罪责,D选项 由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属于非基本法律,C 错误。 选项正确。法的域外效力指的是指本国法在外国被 19.【答案】 A 外国司法机关适用所发生的效力。而《对外关系法》 【解析】 为了保护典权人的权利,严禁“一物两 第二条规定的是我国的外交关系,不属于域外效力,D 典”,如有重复典卖者,业主、中人、邻人并契上署名 选项错误。 人,“各计所欺入己钱数准盗论”,并须将钱退还典主, 23.【答案】 AC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坐赃是唐朝规定的财产类 【解析】 法的评价作用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 犯罪六赃罪之一,B选项错误。诈欺被规定在唐律十 为的评价标准所起到的作用,乙认为甲的行为属于违 二篇《诈伪》中,C选项错误。 法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发挥了法的评价作用,A 20.【答案】 D 选项正确。法的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订的一部刑 般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广义上的法的实施包括执法、 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司法、守法,本题截至甲在乙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 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 首,没有到执法机关进行执法、司法机关进行司法,没 法定原则等。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是由南京国民 有体现法的教育作用,B选项错误。法的指引作用指 政府制定,继受西方国家通用的刑事法律原则,D选 的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引导或导向作用,甲 项正确。《中华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新 通过自首争取从轻处理,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C选 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 项正确。强制作用指的是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 条件从新主义”;由“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主观主 束违法犯罪行为,本题中国家机关还未对甲进行制 义”,由“报应主义”改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 裁,D选项错误。 ABC选项都是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不是 24.【答案】 AD 两部法典的共同点。 【解析】 法律关系根据产生的依据、作用和实现 二、多项选择题 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调整型法律关系与构成型法律 21.【答案】 ABCD 关系,调整型法律关系是基于合法行为而产生的,保 【解析】 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 护型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乙辱骂甲可 兴的时代要求,科学回答了21世纪中国法治进程面 能构成侮辱罪,是违法行为,可能产生保护型法律关 临的“世纪课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 系,A选项正确。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 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 法者依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 总结,是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施,甲非国家机关,将乙的视频发布在某平台,不属于 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 实施法律制裁,属于可能会侵犯他人肖像权,B选项 展的思想旗帜,ABCD选项均正确。 错误。网民搜集、传播乙的个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 22.【答案】 BC 隐私的行为,不属于积极守法行为,C选项错误。网 【解析】 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 民对乙辱骂骚扰可能构成侮辱罪,可能产生刑事法律 织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 责任,D选项正确。 律,国内法是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 25.【答案】 ABCD 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对外关系法》是由我 【解析】 根据《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5 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A 选项正确。国家通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的刑法原则包括镇压与 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 宽大相结合、平等保障人权、反对恐吓报复、实行感化 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 教育,故 ABC 选项正确。以阶级成分定罪量刑是工 福利待遇,B选项正确。平台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一些 农民主政权的刑法原则,D选项错误。 行业的工作组织模式发生了改变,劳动权受到新技术 三、简答题 的挑战,C选项正确。国家规范平台用工有利于保障 31.【答案】 这一说法所体现出的是系统解释,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履行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体 又称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 现,D 选项正确。 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 26.【答案】 ABCD 容和含义。(3分) 【解析】 现行宪法在列举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的 体系解释的必要性如下: 同时,为了对权利冲突或者公共利益保护进行相应的 (1)因为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统一的法的整体 安排,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相应的规制,A选 的一部分,也是某一法律部门的一部分。它是在与相 项正确。基于公共利益等理由限制公民基本权利,也 关法律规范的相互配合下发挥作用的。(1分) 应受到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限制,B选项正确。 (2)要正确了解和适用某一法律规范,就必须同 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容明确,可 其他法律规范联系起来理解,以便更好地了解它的真 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C选项正确。在为公 实内容和含义。(1分) 共利益而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时候,必须在手段和目 (3)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因此 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符合比例原则,D选项正确。 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1分) 27.【答案】 BC (4)由于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上以及利益 【解析】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 与动机的差别,会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特 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而该《通告》是由某市政府发布 别是对法律规定中一些专门术语有不同的理解。这 的,A 选项错误。设区的市政府规章一般立法,仅限 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 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 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1分) 层治理等,B选项正确。地级市政府规章审查主体包 (5)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 括国务院(改变、撤销)、省政府(改变、撤销)、本级人 补法律规定的不完善。(1分) 常(撤销),C选项正确。公民若认为该《通告》违法, (6)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 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国务院、 展之间的矛盾。(1分)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 (7)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 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 育。(1分) 以提出审查要求,其他主体只能提出审查建议,D选 32.【答案】(1)《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 项错误。 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 28.【答案】 BCD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解析】 法经的制定者是李悝,A 选项错误。 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 《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 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法》六篇,C选项正确。《盗法》《贼法》为前两篇,以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 惩治盗贼为主要任务,体现重刑主义精神,B选项正 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确;相当于总则的《具法》位于最后,先列罪名再定刑 的分配制度。”(3分) 罚,具有罪刑法定倾向,D选项正确。 (2)《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 29.【答案】 ABCD 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 【解析】 北洋政府的民事法律渊源包括“现行 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2分) 律民事有效部分”,即:(1)大清现行刑律中有关民事 (3)《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 的规范;(2)民事单行法令,故 A选项正确;(3)判 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 例、解释例,故D选项正确;(4)条理、习惯,故 BC选 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项正确。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3分) 30.【答案】 ABC (4)《宪法》第10条第1、2、3款规定:“城市的土19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 第二,社会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 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 理法治化水平,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 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 管理。 用并给予补偿。”(2分) 第三,党和国家依据宪法法律治理社会。 33.【答案】(1)律是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 第四,法治社会建设还要求,建设完备的律服务 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体制、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政 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管理活动的法规。(3分) 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 (2)令是规定人们如何行为的规范,律是违反令 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 所要遭受的惩罚和制裁。(2分) 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 (3)晋代将律、令明确分开,“律以正罪名”“令以存 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 事制”,解决了汉以来律令混杂、矛盾的局面。(2分) 现实的利益问题。(8分) (4)律、令彼此既相互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 35.【答案】(1)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 用,二者并用既保持了相对稳定性,又有一定灵活性, 正当程序原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是针对 形成一个周密的法律体系。(3分) 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 四、分析论述题 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它强调程序 34.【答案】(1)本题考查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 正义,包括个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法官应听取双方 之间的关系,首先写出二者的概念,其次写出法治社 当事人的意见等内容。(3分) 会对法治国家的作用。(可以写对国家法律的作用, 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论根据主要是自然公正原则。 对国家公权力的作用,对国家公民权利保障的作用 自然公正原则要求,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公正,对涉 等。)答案如下: 及当事人利益的事项作出裁判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①法治国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法治 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4分) 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 (2)正当程序的法治意义: 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 在我国,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 的社会。 正当程序原则正在被广泛地应用到立法行政、司法等 ②法治社会的形成有利于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 社会生活领域。其法治意义具体表现在: 尊严,要求整个社会依法办事,对执法和司法的权力 ①立法过程中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有利于落实 进行制约,防止国家权力对公民的侵害,法治社会对 依法立法的原则,符合宪法和立法法的精神,保证立 于维护整个国家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权具有重要 法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保证立法的科学性,严格限 作用。 制执法者、司法者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为严格执法、公 ③法治社会的建立对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至关 正司法打下良好的基础。 重要,它不仅能保护公民权益,还能够维护社会秩序, ②执法的正当程序原则,即执法机关在实施行 促进国家的繁荣稳定。 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 ④法以社会为基础,国家法以社会法为基础,国 式、顺序和时限,执法要做到程序公正,不单方面接触 家产生于社会,法治国家产生于法治社会,没有法治 行政相对人,不在事先未通知和听取行政相对人申辩 社会,就没有法治国家。(7分) 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处理。执法过程 (2)首先,法治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 中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有利于执法行为公平、公开、民 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 主,保障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促进 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的社会。 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 法治社会建设具体包括: ③司法过程中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有利于贯彻 第一,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律的权威来自人 落实司法法治原则,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公开透明, 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 通过司法的正当程序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 ④法律监督的过程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有利于 人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社会和家庭 保证监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社会主义民主,防 责任。 止权力的滥用。(8分)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7 36.【答案】(1)①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政 律:……(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同时, 治、文化、社会情况不同,立法权不能全部集中在中 《立法法》第5条规定:“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 央,必须给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权,以适应各地的不同 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 情况。 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7分) ②最近一次立法法修改,将设区的市的立法权 (2)征收、征用制度的合宪性要求包括: 限从“环境保护”拓展到“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各 ①服务于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则。公共利益是指 个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保护生态环境。 社会整体利益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在实践中 ③最近一次立法法修改,增加了设区的市“基层 要严格区别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商业利益或某 治理”事项的立法权限,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有 部门、某集体、某单位利益需要。 利于实现基层健康治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②依照正当程序原则。征收、征用在一定程度 ④有利于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 上限制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要正确处理好公共利 的积极性、主动性。(7分) 益需要同私有财产保护的关系,征收、征用必须依照 (2)区域协同立法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 条件和程序办理。 发展的需要,相互协调、共同推进的相关立法工作。 ③依法给予补偿的原则。根据宪法规定,征收、 其意义在于:①肯定了区域法治的尝试、探索, 征用都要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需要在相关法律中 将地方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从此,省、市之间可 做出明确的规定。征收对象一般是不动产,而且是所 以依法开展跨行政区域的协同立法,这是全面推进依 有权的改变,要给予金钱补偿或相应的财产以及其他 法治国的创新实践,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 形式的补偿。征用的对象一般是物,使用结束后要物 举措。 归原主,对物的价值减少的部分要给予补偿。补偿要 ②有利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在法 及时,不能因补偿的延误给被征收、征用人造成损失。 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 ④遵循明确性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征收或者征用时,必须内容明确,可以成为公民行动 ③完善并发展了我国“既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 的合理预期。 法体制。 ⑤遵循比例原则。征收、征用在一定程度上限 ④有利于贯彻区域发展战略,缓解区域发展不 制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必须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 平衡问题。 行利益衡量。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目的必须具有宪 ⑤有利于各地深化对区域协同立法的探索,因 法正当性。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手段适合性,所 地制宜,实现区域的良法善治。 采用征收、征用的手段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限制最 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 小化,立法所采取的是对公民财产权影响、限制最小 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对相关立法 的手段;狭义比例原则,要求达成的公共目的与造成 工作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有利于根据实际需要对宪法 的损害之间具有适当的比例关系,即均衡法。(8分) 进行多层次的具体化,从而保证宪法的实施,保障人民 38.【答案】(1)唐代申诉的基本制度包括: 根本利益的实现,有利于实现依宪治国。(8分) ①凡提出申诉的,先由原审机关处理;如果路途 37.【答案】(1)我国宪法上的征收征用制度 遥远,可向就近的机关提出。 包括: ②若当事人不服的,可上诉至尚书省,左右丞相 ①《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 详细核查;还不服的,须经三司共同审理;还不服的, 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 上表或者击登闻鼓、如果没有兄弟,独、老、幼不能自 征用并给予补偿。” 己申请的,可立肺石。(5分) ②《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唐代对于直诉的规定包括: 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①无处申辩的时候才可以进行直诉。 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 ②如果上表无法送达皇帝,可以击登闻鼓。 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 ③特殊弱势群体不能自诉的,可站在朝堂外赤 补偿。” 色的石头上申诉。 ③《立法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 ④可以邀车驾亲自向皇帝陈述。19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⑤直诉不实的,要杖刑八十。(5分) 律化。 (3)①司法官应当依法受理申诉案件,在受理 ②允许特定情况下的直诉制度,一定程度上保 申诉案件中违反法律规定,要受答刑。 证了冤屈者的诉讼权利,有利于纠正冤假错案,也加 ②司法官受理越诉的,与当事人各笞四十。 强了皇帝对于司法权的控制。 ③通过邀车驾、击登闻鼓、上表等方式,司法官 ③规定了越级及其他违反程序的当事人及法官 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加一等,笞五十。(5分) 的责任制度,有利于诉讼依法有序进行,加强对司法 (4)①唐朝虽无统一的诉讼法典,但是每一步 官的约束,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司法权利,又防止司 都在法律规定下进行,体现了唐代诉讼的制度化、法 法权的滥用。(5分)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法律硕士(以下简称法硕)考生越来越多,竞争越 去考虑背诵的事情,无论你是自己在家、在校复习,还 来越激烈,报考该专业的性价比已经明显下降,这是 是报辅导班复习,前期一定要多看书、多做题、多听 大环境所致。目前,各个考研专业都竞争激烈。如果 课,尽量去理解每一个知识点。每一遍看书听课都是 大家经过深思熟虑,选择法硕作为自己的考研专业, 记忆的过程,而且完整地看书听课,会自然而然地形 那就要鼓起勇气,坚持到最后。既然选择,便只顾风 成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这样获得的知识是完整的。 雨兼程。 文运法硕各位老师的《考点详解》及配套视频十分适 一、备考常识 合学弟学妹们用来理解知识点、建立知识体系,为后 1.法硕备考的特点 期的学习打好基础。为何强调做题?因为做题是知 法硕不同于学硕,法硕专业课是全国统一考试, 识运用的过程。前期做一些基础类的题目(如文运法 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用考虑去目标院校蹭课, 硕的《基础配套练习》),可以巩固当天所学的知识 只要专心复习就好。考生也不需要找导师,因为法硕 点;后期做真题或有难度的题目(如文运法硕的《历年 在录取之前都是没有导师的,很多学校在录取之后也 真题及答案详解》《历年真题章节分类详解》《冲刺五 不区分研究方向,仅仅在写论文的时候会分配论文指 套卷》《预测四套卷》《精品600题》等),会帮助我们 导老师。有部分学校在入学之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 了解法硕出题思路以及升华知识点。做题不但让我 式分配导师,但法硕研究生期间大量的课程还是整个 们对知识点的理解更深刻,还能帮助我们复习更有针 年级的同学在一起上大课。 对性。 法硕的考试范围也是比较固定的,因此我们复 此外,要正确对待法条与法硕考试知识点的关 习的知识点也是明确的,不像一些学硕,虽列出了 系。参加法硕考试的大部分同学本科都不是学法律 复习的参考书籍,但考试范围比较广。法硕考四 的,可能会误认为学习法律就要全面背诵法条,实则 门,政治(满分100)、外语(满分100)、专业基础课 不然。学习法律重在理解基础知识点,重在学会应 (满分150)、专业综合课(满分150),总分500分。 用,当然对法条也应当熟悉,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司法 最近几年,法硕复试国家分数线是320分左右, 解释,这有利于应对法硕考试的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 2022年涨到 335分。但仅仅过国家分数线还不 析题。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法规汇编》可以作为工 行,还要看院校复试分数线。大部分一流院校复试 具书使用,帮助我们查阅法条和重要的司法解释,节 分数线在360分以上,最高有超过390分的。当 省搜寻时间。学汉字需要字典,学法律也需要“字 然,按照国家分数线作为复试分数线的学校也很 典”,而法律的“字典”就是法条书。 多,但这些学校一般属于综合名气或法学实力都不 3.背诵不可或缺 算很好的院校。 背诵是法硕复习冲刺阶段必经的过程,但是背诵 2.法硕靠背诵就可以得到高分吗? 不是完整背诵一本书,更不是漫无目的地背诵,我们 最近几年一直有人鼓吹法硕仅仅靠背诵就可以 应该通过前期的复习,发现自己复习的不足之处和考 取得高分,笔者认为绝大多数同学还是靠理解知识点 试重点,真正需要背诵的是这些不足之处和考试 才取得了成功。近两年的法硕专业课试题已经越来 重点。 越灵活,正如一位文运法硕学姐说的,如果没有对大 2022年,文运法硕在9月份推出了全新的《背诵 量知识点的理解,即使法硕是开卷考试也无法取得 逻辑》课程和资料。这份资料帮助了几万名考生,能 高分。 让考生通过知识点拆解的方式去发现其背后的逻辑 笔者认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在复习侧重 体系和逻辑结构。孙自立、戴寰宇、李彬和王振霞老 点上是存在区别的。刑法、民法更应该重在理解和运 师,用《背诵逻辑》开创了法硕冲刺背诵的新纪元,受 用,如果仅仅死记硬背,只要试题稍微灵活一些,哪怕 到无数好评。背诵不是死记硬背,需要讲究技巧、逻 背诵了全部知识点也不一定会答题,而综合课虽然也 辑和体系。2023年,《背诵逻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 需要理解但更侧重背诵记忆,一般记住了知识点就能 正式出版,因为口碑积累,当年《背诵逻辑》销量大增, 答题。 配套课程的播放量有多门跃居学科榜首。文运法硕 因此,笔者建议学弟学妹们,在复习的前期不要 的各位老师,将继续优化《背诵逻辑》一书和课程,期20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待能为更多的考生提供有效的指导。 班,在上课的过程中,可以跟着老师的节奏回忆上 4.课程要言之有物、提升能力才是好课程 次课程讲授的内容,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理解记忆的 法硕培训老师,之前都是以名校法学院的资深教 方式。在做题的过程中,特别是解析错题的过程 授为主,虽然上课的时候段子少,也比较枯燥,但能把 中,也可以背诵记忆,脑子里面要去记某个知识点 法律原理讲透,对考生来说,收获往往很大,因为听进 的概念、特征、构成等等。 去就会做题。 理解记忆不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它贯彻在备考的 现在的法硕老师,都是以年轻职业讲师为主,确 整个过程中,不要等到某一个月才开始,现在就可以 实有些老师讲课幽默,课堂上扩展的知识点多,但对 开始。具体而言,基础阶段可以对基础概念和基本框 做题帮助不大,听了课,没有实际效果。还有老师,从 架进行记忆,强化阶段可以在补充重点的同时攻克难 基础精讲到冲刺,几乎一个套路,无论是讲义还是上 点,冲刺阶段查漏补缺、关注押题。具体到每一天,早 课的方式甚至例子,几乎没变化,这算备课不认真。 起状态好的时候可以选择早读,困了就动笔写,看累 不同阶段的课程,需要帮助考生了解不同阶段的复习 了书就选择做题,及时进行自我调整,让自己始终保 问题。无论是看书、听课,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了做题, 持在一个积极的学习状态。 提升做题能力,如果听了课对做题没帮助,那听的不 3.全程做题 是课,而是在听“相声”。 与全程理解知识点类似,做题也是基础阶段就可 考试在变,老师们也得不断改进,为了帮助同学 以开始的。在基础阶段及时做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 们上岸更轻松,老师们得比考生更努力才行,这样才 消除理解偏差,巩固知识点。事实上,我们在听课的 能帮助考生节约时间,提升复习效率。文运法硕的李 过程中就免不了会提前接触题目,毕竟题目才是检验 彬、戴寰宇、孙自立、王振霞、李冲聪老师,将不断努 知识有没有被真正掌握的标准。特别是对于同时准 力,助力同学们高分上岸。 备法考的同学来说,提前感受考研真题尤为重要。只 二、备考关键词 有拿到法硕真题,切实感受到这种不同,才能避免在 1.像学数学一样学法学 战略上轻视法硕考试的难度,从而在战术上作出更为 记得笔者在备战法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 合理的安排。 基础阶段,建议做文运法硕的《基础配套练习》。 下简称法考)的过程中,曾听过这样一种说法:学法 学就像学数学——法学原理就像公式,案例就像应 这本书题量丰富,命题全面覆盖法硕核心知识点。 用题,听课和做题都不能少。这种说法对当时的笔 其题目偏基础,虽然也有难题,但这本习题书切合法 者很有触动,虽然这种说法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法学 硕前期复习节奏,难易把握恰当,强烈推荐大家 生的能动性,但这种学习思路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帮 使用。 助的。 中期可以做《章节真题分类详解》,文运法硕的这 具体而言,听课就是在学原理,由于法条教义往 本书和阅卷答案保持高度一致,解析详尽,是复习中 往是比较抽象的,所以我们在开始学原理时非常需要 期阶段检查复习效果,提升复习水平的好书。 到了复习的中后期,可以做年份真题和模拟题, 老师的讲解。为了帮助大家理解,老师通常会讲一些 案例,这些经典案例可以记在知识点旁边,下次做题 如文运法硕的《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冲刺五套卷》 遇到类似案例就可以马上对应到相应的知识点。这 等等,由孙自立、戴寰宇、李彬及王振霞老师出版的 样一来,哪怕在考场上遇到案例的变体,我们也能立 《精品600题》也十分建议大家配套使用。大家到冲 刻知道对应的知识点是什么,然后用已有的知识储备 刺阶段可以适当做题,文运的《预测4套卷》就是一本 来解决问题。 考前全真预测模拟卷,有多个大题和真题考查的知识 2.全程理解记忆 点基本一致。前期做题速度较慢,冲刺阶段做题速度 “什么时候开始背、考前一共需要背几遍”这 会很快。 个问题就像一个进度条,能衡量大家的学习进度和 文运法硕 APP上也会不断发布经典习题,供同 努力程度,但是如果大家去问已经上岸的学长学 学们阶段性检测学习效果用。 姐,会发现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不同的。 三、初试规划 由于每个人的基础和目标院校不同,笔者建议大家 如果把考试比喻为一场战役,那么考研绝对是一 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订备考计划,但是需要提醒 场持久战,既然选择了考研,那么每个月、每一天、每 大家的是,最好的方式是全程理解。如果报了辅导 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下面笔者将站在“过来人”的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201 角度,提醒大家每个阶段需要注意的地方。 足够多,哪怕语法差一些,文章意思也能知道大概。 1.基础阶段(3~5月) 建议大家把每天早起后的时间和平时的碎片时间留 科目 任务 备注 给单词,计划每天背诵100词左右。这种进度若保持 到考前,可以保证把单词过个三四遍。考研英语中阅 认真听《考点详解》课 读所占的分值比重大,且练习阅读对其他几种题型的 专业 ● 这几个月里,可 程+做《基础配套练习》 基础课 提高也很有帮助,所以本阶段最主要的任务仍是提高 以借鉴学习文运法硕 +整理学习笔记 阅读水平。 的网站的高分经验 专业 文章 由于政治知识量大,但重点明确,因此建议大 听课+做题+把书读薄 综合课 ·了解法硕的考试 家在准备政治时,早开始,但无需过多占用每天的 形式和自己心仪院校 复习时间,把政治的学习作为专业课学习中的调 单词记忆(重点)+阅 英语 的信息,确定初步的 剂。客观来讲,3~5月开始看政治属于比较早的, 读训练 目标院校 马原分值较大,需要理解的内容多,开始的同学可 政治 可以开始马原的学习 以先看马原部分,但不建议让政治占用太多复习 时间。 在基础阶段,按照之前介绍的先原理、后案例的 本阶段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所有科目全面开启。 说法,笔者建议大家尽量完整跟一遍文运法硕的精 跳出舒适区是很难的,但万事开头难,开始了第一步, 讲课程。精讲课程作为复习的第一轮课程,课时充 后面就没有那么可怕了。基础阶段的第一轮复习,可 足,知识点讲解最细。如果第一轮课程都不认真听, 能你看了一遍书并没有记住什么内容,或者听了一遍 会直接影响后期的复习效率导致遗留大量的疑难问 课也依然对很多知识点迷茫。这都很正常,如果看一 题。无论是一战还是二战的同学,建议都把自己当 遍书就能学懂、学通,那咱们就是有“特异功能”了。 新人,无论这个知识点是否听过或者是否掌握,都需 法硕专业课的复习就是不断地重复。本阶段持续时 要再听一遍。刑法和民法两个学科都有先总后分的 间最长,只要坚持下来,下面的进度会越来越顺、越来 结构特征,因此在基础阶段学习刑法和民法时,最好 越快。 按顺序听课,根据进度完整跟下来,一气呵成地为专 2.第一轮强化(6~8月) 业基础课的学习画上圆满的句号。听完课程就可以 科目 任务 备注 完成对应章节的题目,基础阶段可以使用《基础配套 练习》和《真题章节分类详解》,题目按章节编排,符 听课+做历年真题+整 专业 合同学们听课和学习的顺序。针对刑法分则如何复 理知识框架+主攻选择 基础课 习的问题,建议大家使用《刑法分则深度解读》,这本 题+准备简答题 ●文运法硕协议班 书把各个罪名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关联知识点都 大量课程开始,课程 专业 听课+做题(抽象内容 重点标记出来,十分推荐。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单单 任务较重,认真听课 综合课 具体化) 理解并不意味着问题被解决了,一定要用笔把问题 并坚持早晚自习 记录下来,此时不要对自己的记忆力太过自信,好记 ·在校生期末考试 坚持背单词+认真做 性不如烂笔头,现在动笔把笔记做好,将会成为复习 英语 开始 历年真题 · 暑期时间非常 过程中一笔非常宝贵的财富。但是,笔记不是抄书, 重要 更不是把一切内容都进行汇总,笔记是在需要的地 重点依然是马原,如 方写一些提示和备注,千万不要耗费几十天时间去 政治 果政治基础好可以兼顾 专门做笔记。 其他学科,比如史纲等 在基础阶段,专业综合课也不能放下。在本阶 段,专业综合课也至少需要完整听完一遍,做完《基础 进入暑假,文运法硕的集训班陆续开课,选择协 配套练习》的题目,知道各学科都是在考什么。总的 议班的同学可以跟着文运法硕的节奏学习。文运法 来说,本阶段学习专业综合课的要点是建立对专业 硕在每个阶段开始前会发布课表,同学们可以提前预 综合课各学科的理解,并找到重点,但强度不必过大, 习,及时巩固,只要跟上进度,在考前是可以把专业课 仍建议以刑法和民法为重。 过个几遍的。对于听网课的同学们来说,也可以参照 英语的提高在于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本阶段的 文运法硕的时间安排制订计划。暑期的复习非常关 重点在于英语单词和阅读的准备。如果单词掌握得 键,是巩固提高的阶段,这直接决定我们后期的复习20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效果。所以希望在第二轮复习的时候,同学们一定要 3.第二轮强化(9~10月) 全力以赴,千万不要在这期间去旅游、兼职或者回家, 科目 任务 备注 也不建议同时准备法考。 正式开始准备主观题 本阶段专业基础课的任务是完善框架。为什么 专业 (含简答题、法条分析 ·法硕新大纲上市 要搭建框架,因为刑法和民法的概念和制度太多了, 基础课 题、案例分析题)+正式 《背诵逻辑》图 如果没有框架,直接一头扎进知识点里,学的时候费 开始背诵 书和课程发布上市 力,记完以后容易忘,就连做题也容易 get不到考点。 专业 ·9月中下旬开始 经过前几个月的学习,大家已经搭建起了基本框架。 综合课 全面背诵+做题 考研预报名 在本阶段,大家可以继续完善这个框架,熟悉并往框 整理阅读错题、兼顾 · 10月考研正式 架里补充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来源于三个方面: 英语 完型、翻译、新 题型、 报名 (1)基础阶段的课程中没有讲过,在强化阶段老师 作文 补充的知识。(2)重点司法解释的内容。例如老 政治 先史纲,后毛中特 师在讲义中增补的司法解释,或往年法条分析题中 考过的司法解释知识点等。(3)做题时发现的 从9月开始,考研征程即将步入两位数的倒计时 盲点。 状态。本阶段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任务有二:(1)开始 专业综合课内容多,初学时会觉得考点不清晰, 准备主观题;(2)正式开始理解背诵。由于选择题已 所以除了重视课上老师讲的知识以外,我们还可以 经用选项限定了考查范围,只训练选择题容易产生依 通过做题的方式来发现考点。一边听老师授课,增 赖心理。相对而言,主观题的考点需要自己去发掘, 强对考点的认识,一边完成对应章节的题目,对知识 这种主动思考的能力需要通过练习来获得,也是可以 进行补充,最后把这些客观题涉及的考点在《配套考 通过练习得到提高的。而且在法硕考试中,主观题的 点详解》或《考试分析》中标注出来。初学专业综合 分值比重大,只训练选择题无法有效提高解决主观题 课可能会感到枯燥,大家可以将抽象知识点具体化。 的能力。此时推荐大家配套使用文运法硕出版的《法 如果找到了法制史知识和自己现有知识的联系点, 条分析及案例分析专项突破(刑法、民法)》《分析题 或者在看书时灵光一现产生了什么思考点(比如看 及论述题突破(综合课)》,重点解决法硕主观题,即 到某个朝代的制度,想到某个电视剧的情节等)可以 法条分析、案例分析、材料分析以及论述题,再搭配相 简单地记在知识点旁边。即使后期把知识点忘了, 应课程可以很好地训练自己的主观题应试能力。第 看到这些笔记都会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以这些 二个任务是开始理解背诵,网络上有记忆图表和使用 “思考点”带动“知识点”,再配合合理的背诵计划, 方法,大家列背诵计划的时候可以参照使用,让记忆 几次下来,陌生的知识就会变得熟悉起来。可以听 的内容以周期为单位循环起来,让知识的学习形成一 一听王振霞老师的法制史课程,她的讲义和课程都 个闭合环,保证记忆的内容大于遗忘的内容,便可称 很适合法硕复习。 得上是有效果地背诵了。进入本阶段我们可以以专 就英语而言,“技巧是别人的,单词才是自己的”。 题的形式进行背诵,不完全按《考试分析》上的顺序进 一般来说,暑假后大家会开始专业课的背诵,留给英 行背诵和学习,就像背单词不能每次都从a开头的 语单词的时间就会被挤占,所以建议大家抓紧本阶段 abandon开始一样。 时间,坚持利用每天早起后的黄金时间来背单词,继 专业综合课无疑是需要背诵的,本阶段就必须开 续夯实基础。平时多用零碎时间来巩固已经背过的 始记忆了,不用强求全都能够记忆下来,但要保证一 单词和词组,晚自习时继续做真题,并整理之前做过 遍有一遍的进步。专业综合课如果在理解的基础上 的阅读材料。 背诵,会轻松很多,前面也有举例说明。理解背诵时 政治最晚也要暑假开始,至此大家已经可以正式 可以以表格、思维导图为参照,辅之以口诀(法考或二 开始复习政治了。 战、三战的同学可以选择自己编好的口诀,只要能还 从上面的内容来看,本阶段学习的任务量较重, 原出来知识点就好,别人的口诀慎重使用。)。 所以同学们需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争取在课堂上将 在这一阶段,文运法硕《背诵逻辑》图书和配套课 知识点消化。面授班的同学千万不要翘课,在线听课 程将上市,建议按照此书和配套课程进行全面听课学 的同学自由选择的空间大一些,但尽量不要跨阶段听 习。《背诵逻辑》在2022年挽救了很多法硕同学的冲 课,最好紧跟面授课程的进度。 刺复习,短期内获得如此曝光和口碑,足以说明其实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203 用性和价值。 上课与背诵并不冲突,听课的最大益处就是能够 英语可以适当减少课外辅助资料的学习,回归 快速过一轮知识点、扫除复习盲区及误区。根据笔者 至真题,当然要同时开始练习除阅读外的其他 自身经历,紧跟老师的节奏其实比自己漫无目的地背 题型。 诵效率更高,因此建议面授班的同学尽量不要翘课, 本月学习政治就需要有取舍了,政治的考查重点 听网课的同学也尽量按照面授课程的节奏来,争取达 分明,周年纪念、重要讲话等等都是需要重点复习的 到在课堂上一遍过的效果。如果想提升自己,文运法 内容。考研政治的老师都会在课程中强调这些重点 硕的《冲刺五套卷》一定要做。这本书是查漏补缺的 内容,对于其他非重点和非热点的内容可以投入较少 好工具书。还可以使用文运法硕的《精品600题》,该 精力,切忌有强迫症的同学在这个阶段对政治复习 书题目质量高,适合强化阶段提升做题水平。 “眉毛胡子一把抓”。 5.冲刺阶段(11~12月) 本阶段,大家在学习之余需要留意目标院校的招 科目 任务 备注 考信息,一战的同学可以通过预报名熟悉报名流程, 专业 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文运法硕会把填报志愿的每一 背诵+做题 基础课 步都进行截图和说明,告诉大家该怎么填写。而且提 ·冲刺课程开课, 醒大家,填报志愿前至少要做一套完整的模拟题,为 专业 不要忽视 再认真过一遍知识点 ●尽量跟一遍课 之后的志愿填报提供参考(如果这个时候能考360 综合课 分,就可以报考分数线为380分的院校,因为后面还 程,再认真过一遍知 注意错题,关注作文 识点。专业综合课查 有复习时间,可以提升成绩,而且真正的考试成绩往 英语 押题 漏补缺,还原口诀 往比平时模拟成绩高。)。有时候考得好不如报得好, ·考研初试开始 只有自己对现在的学习情况有大概了解,答疑的学长 客观题和主观题都需 政治 学姐才能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恰当建议,自己在做选择 要准备 的时候也会更有底气。 4.第三轮强化(10~11月) 本阶段依然需要将背书和做题结合起来。如果 做完了真题,可以去做文运法硕的《预测4套卷》以查 科目 任务 备注 漏补缺。在背书的时候,由于时间有限,遇到遗忘的 专业 背诵+听课+做题 知识点,尽量不要回想。背书背不下去的时候就听听 基础课 知识点串讲或者考前主观题一类的课,跟着老师的节 ·考研现场确认 专业 回归教材,动笔练习 奏快速过一遍知识点。我认识一个文运法硕辅导班 (因为疫情可能继续 综合课 主观题 的同学,她和我一个班,10月的时候她几乎都在背书, 网上确认) 整理错题,动笔练习 ·模拟题出版上市 但考试完,她和我说考试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背诵 英语 作文 的内容回想起来很困难。幸好她完整参加了11月下 旬的冲刺集训课,靠这次的考前集训课,考场上回忆 政治 做模拟题,查漏补缺 了老师课上的讲解答了几个大题。 备考进行到10~11月这个阶段,课程要比系统强 目标分数比较高的同学,考前可以重点准备一下 化阶段的少,同学们自然可以腾出时间来背书。这个 法条分析题,包括看文运法硕的《法条分析及案例分 时候是背诵专业课的黄金时期,几乎每天都需要沉浸 析专项突破(刑法、民法)》,以及听押题阶段的课。 在背书状态中,但是有了前面几轮的基础,这一轮的 对分数要求没那么高的同学,至少也要对《考试分析》 理解记忆会好很多。 上已有的、老师课上讲过的法条解释进行记忆,在语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们的备考需要更重视性价 言上贴近司法解释的表述,尽量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 比,把精力放在回报率高的知识点上。这类知识点主 对具体概念做阐释。 要有两种,一种是考查可能性较高的知识点,一种是 本阶段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还原口诀。尤其 现阶段的盲点。大家可以问问自己,前几个阶段有那 是参加法考后才开始备战法硕的同学,虽然法考的主 么多讲义,哪一本讲义最不敢扔?刑法罪名那么多, 观题不考宪法,但在法硕考试中一定要注意加强这方 做案例分析题时最怕遇到什么罪名?这些问题的答 面的学习。主观题和客观题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只背 案就是我们现阶段需要消化的内容。 关键词很可能遗漏关键信息,最好回到法条中把口诀20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答案分册 还原出来。 院校复试的辅导。尤其是晚上模拟面试的时候,很多 考前记得为英语作文积累一些热点的表述,和新 同学自己面试完了还去旁听其他组的面试,气氛非常 词的英文表达,着重练习几个老师押的作文题目,避 活跃;学长学姐问的问题也都很有启发性,能够帮我 免在没有积累的情况下到了考场上临时造词。 们在初试的知识范围外拓展思路。 政治主观题部分,可以背一些考研政治老师的冲 英语的口语和听力可以一起准备,因为听和说是 刺题目。 一体的,如果自己对某个单词的发音是错误的,就不 四、复试规划(12月~次年3月) 可能在听力中把它听出来。且英语听力至少要有1 个月以上的练习才有成效,所以尽量在初试一结束就 科目 任务 备注 开始准备听力。一方面背单词,增加词汇量的同时纠 文运法硕复试课程, 正自己的发音,另一方面练习精听,用托福或者 TED 讲解五门专业课复试重 专业课 听力作为材料,争取把每句话复述出来或者写在 点+追踪社会热点并从 纸上。 法律角度去分析 ·2月中下旬发布 五、结语 考研初试成绩。3月 英语 尽早开始,听、说一起 文运法硕复试班开课 看完整年的复习规划,每个月的任务都不轻松, 练习 想要上岸就必须不遗余力地努力。不用担心从现在 ·3月复试分数线 英语必须准备自我介 公布,考研调剂工作 开始备考战线是否太长,其实“战线过长考研容易失 绍,然后背诵出来。自 在3月份开始 败”是个伪命题。学习这件事自然是准备得越充分越 面试 己对着镜子进行模拟专 好,只要有意识地规避心态浮躁的问题,越到后期应 业课面试,展现自信的 该越有底气。如果你从一开始时就各种担心,还没努 一面 力就觉得自己考不上,或者到处“求仙问药”并被一些 人给你的“焦虑”压得喘不过气来,导致你整个复习过 复试是院校自主命题,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准备 程都是抑郁的,学习效率无从谈起,那确实会很累很 复试,就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功课,包括了解复试形式, 糟。而如果我们全程积极面对,自己知道每个阶段需 要做什么,每天都以乐观的心情去愉悦地复习,你每 阅读推荐书目,咨询学长学姐等。做完准备工作,就 一个阶段都能有自己看得到的提高,那么你早早复习 要尽快进入复试的备考状态。 只会带来先发优势并能一直前行。 在专业课的复试准备方面,可以先看文运法硕的 文章的最后,笔者再次把这句话分享给大家: 协议班精讲的视频,结合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热 Your future self is watchingyou through memories。只要 点。在复试中,笔试一般是考查主观题,在平时练习 是考试,我们的平时表现都是分数,哪怕考研的“平时 时就要动笔写,注意控制时间,形成一个规范而且自 分”没有人给我们计算,这次经历也会成为一种记忆, 己熟悉的分析框架。专业面试时,可以提前准备几个 载入我们的人生答卷里。“没有天生的学霸,只有不 中英文自我介绍的模板,后期给自己组织模拟面试, 努力的学渣”,对法硕来说更是如此。大家无论何时 准备几个题目,掐表计时,甚至可以给自己录音,听听 自己的吐字是否清晰、思路是否连贯、是否有口癖需 都要相信自己,不管之前是不是学霸,在法硕考试中 也可以努力争取做一个学霸。笔者预祝各位学霸成 要改正。笔者报的协议班包含了复试辅导,当时的形 功上岸! 式是白天授课,晚上模拟面试,后期还有专门针对各2024 文运法硕复习书籍及增值服务 全阶段系统复习资料 使用方法及特点 已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本书是对官方教材的详细解读,适合考生打牢 《考点详解》 基础。知识点全、体系性强,涵盖超纲知识点,有配套视频讲解课程 已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畅销7年的优质产品,题目为模拟题 《基础配套练 而非真题,且题目难度低于真题,但紧跟真题命题趋势。知识点覆盖全,适合 习》 考生基础复习时强化记忆知识点 基础 已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本书是工具书,查阅法条使用,书籍按 《法律法规汇 夯实 照法硕大纲章节编写,畅销八年。学汉字需要字典,学法律也需要字典,而法 编》 阶段 律的“字典”就是这本法条书 已出版。针对官方教材刑法分则部分而出版的书籍,畅销5年,深度解读分 《刑法分则深度 则罪名,不仅有四要件,更有易混罪名对比和实例解析。本书内容和考点详解 解读》 刑法部分有重合,但各有特色,考生可以按需购买 电子版资料。文运法硕名师整理的各个学科的知识框架,帮助考生构建知 《思维导图》 识体系 《历年真题及答 5月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畅销11年的法硕真题书籍,真正做 强化 案详解》 到答案全部准确,帮助大量考生取得考研成功,众多学长经验贴推荐 拔高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并配视频讲解课程。本书以法硕难点、重点、易 阶段 《精品600题》 混点、易考点为出题依据,彻底解决考生复习痛点,扫除拦路虎,快速提升应试 能力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并配视频讲解课程。经典冲刺背诵书籍,文运 《背诵逻辑》 法硕于2021年首次推出,赢得大量考生好评,真正提升考试背诵效率,让考生 不再苦恼于背诵 《法条分析及案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解决法硕基础课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哪 例分析专项突破 冲刺 里难突破哪里,本书有直播讲解及回放课程 (刑法、民法)》 提升 阶段 《分析题及论述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解决法硕综合课材料分析和论述题,哪里难突 题突破(综合课)》 破哪里,本书有直播讲解及回放课程 9月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畅销6年,以试题角度新颖、贴合考 《冲刺五套卷》 试实际、有难度有预测性,被考生称为“劝退五套卷”,是冲刺查漏补缺的利器 月度复习计划、内部社群答疑、授课老师阶段性复习技巧讲座等 增值 法硕大纲解读 9月,法硕大纲公布后,文运法硕进行大纲新增对照解读,帮助考生高效复习 服务 考前聚焦 12月考前,老师直播,为考生进行临门一脚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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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think-trace/src/Service.php ( 0.77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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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initializer/BootService.php ( 0.77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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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Attribute.php ( 21.05 KB )
  6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AutoWriteData.php ( 4.21 KB )
  68.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Conversion.php ( 6.44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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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model/concern/ModelEvent.php ( 2.33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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