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收益分配说明.民意征求
各位乡亲:
长期以来,大家对村集体收益、集体账目情况十分关心,相关说法较多。为切实维护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就村集体收益分配事宜公开征求全体村民意见。
据了解,本村集体有一笔百万多收益闲置资金,账目清晰,由政府相关部门代管,资金数额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收益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收益分配方案必须依法依规、按程序执行。
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村民对集体资产和收益享有:
知情权、监督权、表决权、收益分配权、质询权,意见建议权等合法权利。
村集体收益如何使用、是否分配、分配多少、如何分配,应当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再由村委会按程序报乡镇政府审批,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决定。
目前村委会提出:按乡镇要求,需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村集体后续发展。
对此,现面向全体村民公开征求意见:
1. 是否同意对现有村集体收益进行合理分配?
2. 是否同意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村集体发展?
3. 对村集体收益分配、使用、公示等工作,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依据相关法律:集体收益去向,应由全体村民共同决定。
望各位乡亲积极表达合理诉求,依法行使权利,共同推动村务公开、公正、透明。

民主决策·全民共享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