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再要求持证,不意味物业公司或个人不需要!
政府不再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不意味物业公司或个人不需要持证!




一
物业培训取证
1、全国物业企业经理证书(岗位证书)
一般适合物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或副经理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优秀员工。
2、全国物业项目经理
一般适合具体管理某个物业项目的经理、副经理、部门经理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及优秀员工。
使用说明
一、本证书是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资格证书,限于持证者任职期间使用。
二、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三、本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记录。
五、本证应妥加保存,不得买卖,涂改、伪造。

微信 |电话:18611210057 李老师

扫描二维码加我微信
一般适合物业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总监、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已经取得了物业经理证书或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物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证书官网查询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
网址:www.msstc.org.cn
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是主要从事高端教育及培训的国家事业单位,主要提供企业职业经理人,CMC职业能力评价等。在管理科学领域为社会提供多方位、高层次的服务,以促进我国管理科学的发展,致力于打造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的高级企业管理者,使学员逐渐从知识型人才转变为智慧型人才!
三、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唯一一个由人社部、国务院
双部门批准成立的
中央级国家事业单位!
证书编有唯一序列号及证书编号,
官网查询:http://www.gslhr.org.cn
颁发:高级物业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职业经理人、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工种

无论什么时候不断地去学习,去丰富自己。
提升自己,比什么都强!
报名具体事宜
请联系李老师
长按下方二维码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