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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AI不是造谣工具,流量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警惕!AI不是造谣工具,流量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AI技术飞速迭代,为内容创作、信息传播带来前所未有的便利,却也被少数人异化为造谣牟利、博眼球赚流量的工具。近期多地曝出AI生成虚假视频、杜撰不实信息、批量洗稿造谣等案例,有人靠AI伪造公共事件、诋毁他人名誉,有人为涨粉引流炮制恐慌信息,更有甚者借此非法获利,触碰法律红线。

技术中立,不代表使用可以无法无天;流量至上,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与公序良俗之上。

AI的本质是服务人类、提升效率的工具,绝非造谣传谣的“挡箭牌”。从AI换脸伪造不雅照、合成虚假事故视频,到批量生成不实文章抹黑企业、扰乱公共秩序,这些行为早已突破技术应用的边界,沦为伤害他人、破坏网络生态的利器。标注“AI生成”不等于免责,《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AI服务,不得生成虚假、有害信息,使用者必须对发布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真实案例:AI造谣博流量,已被判刑!

湖南耒阳男子阳某,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使用AI剪辑软件批量制作并发布“化工厂重大事故”“持刀抢劫珠宝店”“多人被杀抛尸案”等虚假视频,内容惊悚、极易引发社会恐慌,严重扰乱网络与社会公共秩序。

经警方侦查、法院审理,阳某利用AI编造、传播虚假恶性事件信息,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起全国典型的AI造谣入刑案,清晰传递司法态度:无论造谣手段如何翻新,只要违法必被追责

为了流量不择手段,终将被流量反噬,更会被法律严惩。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可处5—10日拘留及罚款;

• 触犯《刑法》,编造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 侵害他人名誉权、企业商誉,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AI应用更不是监管盲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规层层筑牢监管防线,明确禁止利用新技术从事违法活动、禁止流量造假与恶意操纵舆论。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与辟谣机制;使用者要恪守法律底线,理性使用AI工具;每一位网民都应提升识谣、辨谣、拒谣能力,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技术向善,方行致远;流量有度,方得长久。

让AI回归服务社会、造福大众的初心,让流量回归真实、理性、向善的轨道,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让法治成为技术发展的坚实保障。

END
2023

来源:分局十一大队

编辑:袁智慧

编审:沈潇

校对:袁梦珂

审核:周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