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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美特罗用药说明

沙美特罗用药说明


一、适应证

(一)药物类别:长效β2受体激动剂
(二)适用范围:常以联合用药(支气管扩张剂和吸入皮质激素),用于可逆性气道阻塞性气道疾病的规律治疗,包括哮喘。对夜间哮喘患者具有极好的治疗作用。


二、用法和用量

(一)气雾吸入:一次50μg,一日2次;严重时,一次100μg,一日2次。
(二)粉雾吸入:一次50μg,一日2次。
(三)操作方法:除去罩帽,将瓶倒置,把罩壳含入口中,对准咽喉并在用力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喷雾头,药液即成雾状喷出,然后再屏气片刻,以便药液雾粒吸入附着在支气管和肺部,发挥作用。


三、不良反应

(一)常见副作用:曾报道震颤、主观的心悸及头痛等β2激动剂的药理学副作用,但均为暂时性,并随规律治疗而减轻;
(二)心律失常:一些患者可出现心律失常(包括房颤、室上性心动过速及期外收缩);
(三)其他反应:曾有关节痛,肌痛,肌肉痉挛及过敏反应包括皮疹、水肿和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道;曾有口咽部刺激的报道;非常罕见高血糖症的报道。


四、禁忌证

绝对禁忌: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分或赋形剂有过敏史者、对乳糖及牛奶过敏的患者禁用。


五、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慎用:运动员慎用;
(二)治疗方案遵循:对可逆性阻塞性气道疾病(包括哮喘)的处理应常规遵循阶梯方案,并应由临床症状及通过肺功能测定监测患者的反应;
(三)不适用于急性症状:本品不适用于缓解急性哮喘症状,而需要使用快速短效的支气管扩张剂(如沙丁胺醇)。应建议患者随时携带能够快速缓解症状的药物。本品不推荐作为哮喘控制的起始治疗药物,应在病情所需皮质激素的合适剂量已确立时使用;
(四)症状控制评估:如增加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来缓解哮喘症状,提示对哮喘的控制尚不满意,患者应由医师再次评估;
(五)病情恶化处理:哮喘控制的突发性和进行性恶化有可能危及生命,应请医师对患者进行紧急复查,并应考虑增加皮质激素治疗。同样,当本品当前剂量不足以控制哮喘时,患者也应找医师复查;
(六)联合治疗建议:对哮喘患者应同时考虑给予其他的皮质激素治疗,不建议使用沙美特罗单一疗法治疗哮喘,如有急性加重伴有感染还应加用抗菌药物;
(七)不可突然停药:不可突然中断本品的治疗,因为这样可能引起病情恶化;
(八)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慎用本品;
(九)低血钾倾向患者慎用:所有拟交感神经兴奋药物,特别是服用剂量较高时,均可能出现一过性血钾水平降低。因此有低血钾倾向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十)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所有拟交感神经兴奋药物,特别是服用剂量较高时,均可能导致心血管系统反应,如收缩压升高和心率加快。因此已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十一)支气管痉挛处理:与其他吸入型治疗一样,用药后可能出现支气管异常痉挛并立即出现喘鸣加重。应立即用快速短效的吸入型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同时应立即停用沙美特罗/丙酸氟替卡松准纳器,并对患者进行评估,如果必要,实施替代治疗。


六、FDA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

(一)分级:C级;
(二)说明:目前仍缺乏足够的临床证据证明其安全性。有限的资料显示妊娠期可能适用,由于具有较多的人类妊娠使用经验,如果孕妇需要吸入β肾上腺素能支气管扩张剂,沙美特罗或沙丁胺醇都是较好的选择。


七、哺乳期用药安全等级

(一)等级:L2级;
(二)说明:该药吸入后产妇血浆药物水平非常低或检测不到,乳汁中的浓度很低,到达胎儿体内的药物很少。



重要提示:本文内容仅供科普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具体用药请严格遵医嘱,如有不适请立即就医。如果觉得这篇文章有用,欢迎分享给身边需要的朋友~

本文整理自临床用药资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科普用途。

来源:实用孕产妇处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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