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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人民调解版)模版,附使用说明+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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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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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模版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民间纠纷(如邻里纠纷、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物业纠纷、买卖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后,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设立)申请调解,并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自愿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情形。
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法》第4条),程序灵活、就近就地、不伤和气;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不适用以下情形,需另行调整:
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主持调解的(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无需本协议) 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的(可参照本模版调整使用,司法确认范围以《民事诉讼法》第205条为准) 婚姻效力、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设立与变动,不能通过调解协议处分 纠纷涉嫌违法犯罪的,不属于民间纠纷,应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人民调解法》第17条)
二、合同正文
调解协议书
甲方(当事人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当事人二):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 市 ______ 区(县)______ 街道(乡镇/社区/村/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 ______________ 纠纷,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共同向上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规定,经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纠纷事实与各方责任
1.1 纠纷基本情况:甲乙双方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在 ______________ 因 ______________ 发生纠纷。主要事实与争议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双方争议焦点)。
1.2 经调解员查明、双方共同确认,各方对纠纷所负责任为(勾选一项):
□ 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 甲方承担 ______%、乙方承担 ______% 的责任(按过错比例分担)
□ 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二条 调解协议内容
2.1 乙方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向甲方支付(勾选并填写):
□ 赔偿款 □ 欠款 □ 其他款项 _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______ )。
2.2 除上述款项外,乙方另需履行以下义务(无则划去本项):(1)____________________(如: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将 ______________ 恢复原状/腾退/交付甲方);(2)____________________(如: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赔礼道歉)。
2.3 甲方自愿放弃的其他主张:____________________(如:放弃就该纠纷再向乙方主张其他任何赔偿、补偿)。
第三条 履行方式与期限
3.1 履行方式(勾选一项):
□ 一次性履行:乙方于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 分期履行,共 ______ 期——
第一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支付人民币 ______ 元;第二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支付人民币 ______ 元;第三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前支付人民币 ______ 元(最后一期付清)。
3.2 付款方式(勾选一项):
□ 银行转账(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 现金支付(甲方收款后当场出具收条)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3.3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本纠纷一次性了结,任何一方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对方主张本协议之外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协议生效
4.1 本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人民调解法》第29条)。
4.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人民调解法》第29条)。
第五条 协议的约束力与履行监督
5.1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人民调解法》第31条;《民法典》第465条、第509条)。
5.2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义务方履行约定的义务(《人民调解法》第31条)。
5.3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内容的,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涉及付款金额、期限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建议重新办理司法确认。
第六条 司法确认
6.1 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法》第33条;《民事诉讼法》第205条):(1)纠纷经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2)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第205条)。
6.2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本协议有效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调解法》第33条;《民事诉讼法》第206条)。
6.3 本协议司法确认事项(勾选一项):
□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双方暂不申请司法确认(本协议仍具法律约束力,但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第三条约定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乙方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 ______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577条、第585条)。
7.2 乙方任何一期逾期超过 ______ 日的,甲方有权宣布剩余未到期款项全部提前到期,一并要求支付。
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法》第32条);本协议经司法确认有效的,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06条)。
7.4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或者本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法》第32条)。
8.2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民法典》第156条);未能通过重新调解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就原纠纷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系双方在平等自愿、明法析理基础上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情形(《民法典》第143条)。
9.2 双方对调解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9.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当事人一)签名/盖章/按指印:________
乙方(当事人二)签名/盖章/按指印:________
人民调解员签名:________
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使用说明
- 免费就近申请
: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法》第4条)。可向纠纷发生地或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第17条)。 - 先算清账再签字
:涉及人身损害、工伤、赡养费等有法定计算标准的,先把赔偿项目与数额核实清楚再让步;已明确放弃的权利,事后一般难以再主张。 - 生效要件一个不能少
: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三者齐全协议才生效(《人民调解法》第29条)。缺少调委会印章的协议存在效力争议风险。 - 三十日内办司法确认是关键动作
:想让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必须在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法》第33条;《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单方无法启动,逾期不再受理。 - 付款留痕
:款项优先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现金支付的,收款方当场出具收条。分期付款的,每期付款后保留凭证。 - 分期履行写明加速条款
:约定"逾期超过X日剩余款项全部到期",避免对方一期违约后仍须逐期等待、逐期追讨。 - 口头协议也有效但别用
:口头调解协议自达成之日起生效(《人民调解法》第30条),但举证困难。除小额当场履行完毕的纠纷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 "一次性了结"范围写具体
:明确列示放弃的权利范围(如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包含),防止事后以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 - 身份关系不能调解处分
:离婚、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本身不能通过人民调解协议"私了";仅财产性内容可以约定。 - 调解不成不丢诉权
: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后反悔的,仍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权利(《人民调解法》第3条)。
四、风险提示
五、免责声明
来源/跃马扬鞭的查理
来源:网络综合(封面图来源网络)编辑:唐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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