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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2026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必考点--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听证

历年真题---2026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必考点--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听证
前言:
真题如宝藏,深挖见真章。
第一部分真题练习,第二部分个人解析和复盘,第三部分知识点加强。
独自心生好感,不过是远远驻足相望;唯有双向坦诚交心,方能彼此抚慰、温暖心灵。每一次点赞、评论与转发,都是落在我生活里细碎的暖意。若是认可我的内容,不妨留下喜爱;哪怕观点各不相同,也期待你留言一同交流。
正文:

第一部分真题练习

1.张某、李某共同在甲县盗窃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标志(价值200元),后李某单独到乙县某废品收购站销赃。销赃后,李某花费500元嫖娼,被乙县公安局当场抓获。李某如实陈述其两起违法事实。公安机关拟对李某两个违法行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0元,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5日、罚款4000元。
问:乙县公安局应当告知李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正确吗?
2.地处反恐重点地区的东原市北华区体育馆承办“快乐男孩”大型演唱会。由于工作不周,体育馆未依法进行安全检查,致多名歌迷带入烟火棒、打火机等禁止携带物品。北华公安分局接到举报,安排民警戚某带队调查。后北华公安分局认为上述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拟责令停产停业,并告知体育馆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其负责人当即表示放弃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体育馆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北华公安分局除了可以责令停产停业外,还可以并处罚款
B.体育馆放弃听证后,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限内,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北华公安分局应当允许
C.戚某不能担任体育馆涉嫌违法案件的听证主持人,也不能担任听证员或者记录员
D.如体育馆未放弃听证,在听证过程中,体育馆负责人和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北华公安分局应当中止听证

第二部分个人解析和复盘

第一问:错误。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本案中李某涉嫌的两个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分别为1000元和3000元,均不够4000元,不需要进行听证。故错误
第二问: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增设了行政处罚种类、完善了听证程序。
A选项:《反恐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大型活动承办单位以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即罚款的前置适用条件为拒不改正,故A错误。
B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违法嫌疑人放弃听证或者撤回听证要求后,处罚决定作出前,又提出听证要求的,只要在听证申请有效期内,应当允许”,故B选项正确。
C选项:《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戚某为本案调查人员,因此不能担任听证主持人,并未有法律规定戚某不能担任听证员或者记录员,故C选项错误。
D选项:《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故D选项错误。
第三部分知识点加强。
《治安管理处罚法》听证程序(2025修订版,第117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23条---153条
法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一、应当告知听证(必须听证,当事人申请就开)
①吊销许可证件
②个人罚款4000元以上(旧法2000元,2025修订提高至4000)
③责令停业整顿
④未成年人可能执行行政拘留:应当告知本人及监护人有权听证;申请即举行,未成年人听证不公开
���注意:行政拘留本身不属于法定应当听证范围,只有拟对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时才触发听证告知。
二、可以申请听证(不是必须,公安裁量)
案情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才举行,不是申请就必须开。
✅核心原则:不得因当事人申请听证而加重处罚 。
三、听证启动流程(结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1. 告知:作出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权利。
  2. 申请期限:当事人收到告知后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3. 受理决定:公安收到申请后2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 通知:受理后,举行听证7日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地点。
  5. 举行期限: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10日内举行听证。
四、听证组织
  1. 由法制部门组织;本案办案民警不能担任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回避) 。
  2. 人员:听证主持人1名、记录员;可增设听证员1‑2名。
  3. 参加人:当事人(可委托1‑2名代理人)、办案民警、证人、鉴定人、利害关系第三人。
  4.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
五、听证庭审顺序
  1. 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核对参加人员,告知权利。
  2. 办案民警陈述违法事实、证据、处罚意见、法律依据。
  3. 当事人陈述申辩、举证、质证。
  4. 第三人陈述。
  5. 围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罚幅度开展辩论。
  6. 各方作最后陈述。
  7. 制作听证笔录,当事人核对后签字确认;笔录是作出处罚的重要依据。
六、中止、终止听证
中止(暂停,之后恢复)
需要新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回避等情形,主持人可中止,条件消除后恢复听证。
终止(听证结束不再进行)
  1. 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
  2.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中途擅自离场;
  3. 申请人死亡/主体消灭;
  4. 扰乱听证秩序致使无法继续进行 。
七、听证之后
听证结束,听证主持人提交听证报告、听证笔录给公安机关负责人;结合全部证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听证≠改变处罚结果,只是听取申辩;听证笔录是重要参考,但不是唯一依据。
易混考点对比
  1. 旧治安法:罚款2000元以上应当听证;2025新修订改为4000元以上。
  2. 行政拘留:普通成年人拟拘留,没有听证权利;只有未成年人拟执行拘留才可以申请听证。
听证是事前程序:在处罚决定书作出之前,不是处罚之后的救济;处罚不服后续走复议、行政诉讼。
听证程序【考试极简背诵版】
一、听证适用范围(必考3+1)【2025新法】
口诀:吊证、停业、四千罚、未成年拘留【成年人拘留→无听证】
二、听证时间节点(死记数字)
  1. 申请期:被告知后 5日内 申请
  2. 通知期:听证 7日前 通知时间地点
  3. 公安受理后 10日内 举行听证
三、听证规则(高频判断)
  1. 事前听证:处罚决定作出前,不是事后救济
  2. 不加重原则:申请听证,不得加重处罚
  3. 回避原则:办案民警不得主持、记录听证
  4. 公开为原则:涉密、隐私、未成年→不公开
  5. 听证笔录效力:作为重要依据,不是唯一依据
四、听证终止(4条秒记)
  1. 申请人撤回申请
  2. 申请人无故缺席/中途擅自退席
  3. 申请人主体灭失(死亡、注销)
  4. 严重扰乱秩序无法继续
五、终极易错混淆点(考场绝杀)
  1. 旧规2000元听证,新法治安听证门槛4000元
  2. 普通行政拘留 无听证权,只有未成年拘留有
  3. 派出所最高权限: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无听证权限)
  4. 听证是权利不是义务,不申请→直接处罚
六、一句话满分总结
治安听证四类情形:吊证、停业、四千罚款、未成年拘留;5日申请、7日通知、10日开完,听证不加重、办案人不主持、成人拘留不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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