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函询”这个词经常被提到。
现实中,一些干部一听到“被函询”,就感到压力很大;
还有人认为:
“只要被函询,就说明问题已经查实了。”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那么,什么是“函询”?
它到底意味着什么?
什么是“函询”?
简单来说:
“函询”,通常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反映的问题,
以书面方式向有关党员干部了解情况、进行核实的一种处置方式。
它既是监督方式,
也是了解情况、教育提醒的重要手段。
“函询”本身,
并不直接等同于处分,
更不意味着已经认定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为什么会有“函询”?
现实工作中,
组织掌握的问题线索,
并不都是已经完全查清的。
有些情况:
反映比较笼统;
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
有些事项需要本人作出说明;
有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及时提醒。
比如:
群众反映某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某项报销手续存在疑点;
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边界不够清晰;
监督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
这时候,
组织往往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
而“函询”,
就是常见方式之一。
其目的,
既包括核实问题,
也包括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监督。
“函询”在监督执纪中处于什么位置?
实践中,
函询通常属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具体运用方式之一。
重点在于:
抓早抓小、
防微杜渐、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
监督执纪更加注重把监督挺在前面。
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及时了解情况、
及时提醒纠偏,
比问题积累后再处理,
效果往往更好。
因此,
函询不仅体现监督力度,
也体现对干部的教育提醒和关心爱护。
被函询,是不是说明问题很严重?
不一定。
这是很多人最容易误解的地方。
现实中,
有的干部经过函询后:
相关情况得到澄清;
问题反映不属实;
或者属于一般性工作偏差。
也有的:
发现确实存在苗头性问题;
需要进一步提醒教育;
或者按规定转入其他程序。
因此:
“函询”本身,
并不预设最终处理结果。
它更像是组织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
一次了解情况、核实问题的重要方式。
不能简单把“被函询”
等同于“已经存在严重问题”。
为什么有的人在函询后问题反而加重?
实践中,
个别干部在接受函询时,
存在侥幸心理。
比如:
避重就轻;
不如实说明情况;
隐瞒事实;
甚至提供虚假材料。
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来说,
如果在函询过程中欺瞒组织、
对抗组织,
问题性质可能进一步加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
党员干部应当对党忠诚老实,
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中,
组织不仅看问题本身,
也看党员干部:
是否正确对待监督;
是否如实说明情况;
是否对组织忠诚老实。
因此,
面对函询,
最重要的是:
实事求是、
如实说明、
端正态度。
为什么说“函询”体现了严管厚爱?
很多人认为,
监督就是“查处”。
但实际上,
监督更重要的意义,
在于防止干部滑向违纪违法。
有些问题如果能够:
早提醒、
早纠正、
早说明,
往往就不会进一步扩大。
从这个角度看:
函询既有利于组织及时了解情况,
也有利于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偏差。
监督执纪,
既有力度,
也有温度。
写在最后
监督不是目的,
教育干部、保护干部、挽救干部,
才是根本。
无论是谈话提醒,
还是函询了解,
本质上都体现了:
把监督挺在前面,
把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
正确对待组织监督,
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
既是纪律要求,
也是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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