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 2026-03-11 14:59:34 2026-02-04 16:24:05

文档预览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2022.03.14+宪法(二)++朱依依+(讲义+笔记)(行政执法法律专项课)_2026考公资料_(10)粉笔_2025粉笔国考省考980(课+笔记)_粉笔980(25多省)_02025年980系统班补充课程FB_笔记讲义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0.803 MB
文档页数
50 页
上传时间
2026-02-04 16:24:05

文档内容

宪法(二) (讲义+笔记) 主讲教师:朱依依 授课时间:2022.03.14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宪法(二)(讲义) 第三部分 国家机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2.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 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3.职权 (1)立法权 ①修改宪法; ②监督宪法的实施; ③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人事权 ①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 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秘书长的人选; ③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 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1④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⑤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⑥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重大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④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⑤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4)监督权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其他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 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3.职权 (1)立法权 ①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 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④解释法律。 (2)人事权 ①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 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 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③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 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 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⑥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3)重大事项决定权 ①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 3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②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③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④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 ⑤决定特赦。 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 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⑦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⑧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4)监督权 ①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 民检察院的工作。 ②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③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 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其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三)国务院 1.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 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职权 (1)立法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提出议案权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3)行政最高领导权 ①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 5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②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4)行政事务管理权 ①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②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③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④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4)行政事务管理权 ⑤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⑥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⑦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利; ⑧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 建置和区域划分; ⑩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⑪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5)监督权 ①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②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其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四)主席 1.产生和任期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 45 周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都是5年。 2.职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 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 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7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5年。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负责。 (六)监察委员会 1.性质和设置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 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2.人员组成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 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两届。 3.监察委员会与人大人常的关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4.职权行使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的干涉。 (七)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八)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8【例题1】下列说法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实行领导集体负责制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例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不包括: A.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C.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D.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例题3】在中央国家机关中,负责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是: A.中共中央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例题4】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是: A.总理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 B.宣布战争状态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内某市实施紧急状态由国家主席宣布 9D.公民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 【例题5】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是: A.国家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B.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C.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D.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 人的干涉 【例题6】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国家监察机关的 内容,关于国家监察机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C.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委员长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 察机关的职务 【例题7】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属于全国人大,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 人大的部分职权,包括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等。下列选项中,全国 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免的是: A.国务委员 B.国务院总理 C.国务院各部部长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例题8】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B.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解释宪法职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C.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 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D.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 宪法的作用 【例题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情形合法的是( )。 10A.四川省政府有权批准下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区域划分 B.国务院可以宣布疫情严重的瑞丽市进入紧急状态 C.习近平总书记可以审查2021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海淀区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需要听取同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例题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会议的召开和主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会议 第四部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 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4.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权(或称广义的人身自由) (1)生命权。(2)人身自由。(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4)住宅权不受 侵犯。(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6.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11(二)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 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如: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 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二、国旗、国歌、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例题1】关于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外籍华人企业家可以回国参加人大代表选举 B.公民言论自由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行使 C.公民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 D.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有提出申诉、控告、 检举或罢免的权利 【例题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 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B.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C.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D.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例题 3】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下列国家机关的哪一做法不符合规 定? A.某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涉嫌行贿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留置 12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城市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C.某县人民法院执行民事案件时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手机微信记录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有关上市公司的监管规章 【例题4】下列关于公民权利的说法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 偿的权利 B.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C.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 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D.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检举后,都必须査清事实, 负责处理 【例题5】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依法纳税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国家机关无权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C.劳动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D.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 【例题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政府机关举行重大庆典、纪念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 B.在公共场合,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是犯罪行为 C.外交活动中奏唱国歌的场合和礼仪,由外交部规定 D.不得将国歌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1314宪法(二)(笔记) 第一部分 宪法基本知识(宪法概述、国家基本制度) 第二部分 第五次宪法修正案(2018年宪法修正案) 第三部分 国家机构(重点全人大、全人常、国务院) 第四部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 【解析】 1.第三部分国家机构内容比较多,有三个重点,分别是全人大(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全人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关于他们的职权、 性质、地位等,需要重点掌握。 2.第四部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相关内容。相较于第 三部分,考查难度要简单很多。 第三部分 国家机构 【解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最高地位,简称全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的常设机构,简称 全人常。 3.全人大和全人常会选出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务 院、国家监察委员会(2018 年宪法修正案新加的内容)、中央军事委员会。国 务院之下会有各部、各委员会。 15(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2.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 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解析】 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必须掌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决定国家 大事。 2.会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人大的任期是五年,但不是 五年才开一次会议,而是每年都会召开,一般情况下,每年3月份召开一次。每 年两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一般是3月召开,由于特殊原 因可能会推迟,如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推迟到了5月。 (2)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常设机关召集,宣布会议召开 的时间。 (3)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即紧急大事 需要全人大开会解决,可以临时召集。记忆方式:人常五一临时会,即人常或五 分之一以上代表临时召集会议。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注意主席 团主持会议,而不是国家主席主持。 3.职权 (1)立法权 ①修改宪法; ②监督宪法的实施; 16③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人事权 ①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 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秘书长的人选; ③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 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④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⑤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⑥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重大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④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⑤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4)监督权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5)其他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解析】 1.全人大的任期是每届5年,并且可以连选连任的。最典型的是申纪兰,从 第一届至第十三届都是全国人大代表,任期没有限制。 2.立法权(三法): (1)修改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修宪权专属于全人大。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 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 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即全人常或1/5全人大提议,并由全体代表的2/3通过。 宪法中没有规定宪法修正案由谁公布,但是数次修正案通过过程中的惯例来看, 17是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2)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人大进行监督。全人大 是最高的立法机关,具有监督的权力。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人大是最 高立法机关,他制定和修改的是基本法律,是关乎国计民生大事的法律。 (4)记忆方法:监督修宪制基本,即监督宪法实施、修改宪法、制定基本 法律。 3.人事权(5选3决定): (1)5 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国 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除此之外,还 要选举全人常。记忆方法:两委两高三主席,两委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监察委员 会,两高即最高检和最高院,三主席即国家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 (2)3决定: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总理是给整个 国家服务的,是行政机关,根据主席的提名。 ②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 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院作为行政机关,人员很多,其组成人 员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③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 选。 4.重大事项决定权: (1)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如十二 五规划、十三五规划等,都关系到全国的发展、全体百姓的利益,必须由全人大 审查和批准。 (2)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相当于国家的钱 袋子,需要由全人大审查和批准。 (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建置即是否设立的问题。省、自治 区和直辖市都是省一级,是否建置由全人大批准。 (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是否设立特别行政区,以及特别行 政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都是由全人大决定。 18(5)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如目前俄国和乌克兰正在发生战争,我国是 否参战关系到整个国家未来的大事,由全人大决定。 (6)记忆方法:2 审 2 决 1 批准,或者“计划预算战与和,改撤人常省建 置”。 5.监督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人 大和全人常是上下级领导关系,下级单位所做的不恰当的决定由上级机关进行改 变或撤销。 6.其他: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属于兜底内容,不需要 记忆)。 【解析】 1.性质和地位(两个最高):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家立法机关。 2.组成和任期: 19(1)任期:每届任期5年,并且没有连任的限制。 (2)组成:简单了解,地域制为主,职业制为辅(军队方面的代表)。 3.会议制度: (1)每年举行一次,由全人常召集。 (2)全人常或1/5以上全人大代表认为必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3)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4.职权: (1)法律(3个方面):监督修宪制基本,基本法如刑法、刑诉等。 (2)人事(5/6选3个决定):选举两委两高三主席。 (3)国家重大问题和监督权:计划预算战与和,改撤人常省建置。 (4)全国人大职权记忆口诀:监督修宪制基本,两委两高三主席,计划预 算战与和,改撤人常省建置。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2.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 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 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解析】 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一直存在),是最 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如果最高权力机关单选,选全人大,如果多选,选 全人大和全人常),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 国家立法权的机关(狭义的立法机关就是全人大和全人常)。 2.组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级别最高), 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 20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全人大代表相当于是兼职,除了开会时, 其他时候要广泛的了解需求,因此没有这个限制。 3.职权 (1)立法权 ①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 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④解释法律。 (2)人事权 ①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 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 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③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 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 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⑥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3)重大事项决定权 ①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 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②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③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④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 ⑤决定特赦。 21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 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⑦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⑧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4)监督权 ①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 民检察院的工作。 ②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③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 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其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解析】 1.立法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法律可能比较晦涩,法院或检察院在处 理事情时,不能想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需要全人常给予解释,即宪法解释权是 专属于全人常的。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如法官法、公务员法等非基本法由全人常制定。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 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如民法由全人大制定, 在后续需要进行部分补充或者修改,只要不与该法基本原则相抵触,全人常可以 完成。 (4)解释法律:不仅可以解释宪法,普通法律也是由全人常解释的。 (5)记忆方法:监督解释造非基,监督即监督宪法实施,解释即解释宪法 和法律,造非基即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 2.人事权: (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 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与全人大进行区别,不能决定国务院副总 理、国务委员的人选。 22(2)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 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与全人大职权没有区别,不需要特别记 忆。 (3)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与全人大的职权没有区别,此处为“提请”,与前面“提名”不同,需要注意, 但是没有考过。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6)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7)记忆方法:两个提名两个决定,都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三个提请三个任免和一个决定任免。 3.重大事项决定权(两个闭会期间,五个决定和两个规定): (1)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 小问题,具体的发展要走一步看一步,必须作的部分调整由全人常完成。 (2)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3)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4)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喜欢结合时政进行考查。如授 予钟南山院士共和国勋章的决定是由全人常做出。 (5)决定特赦:我国现在没有“大赦”这个词的,特赦即一部分满足条件 的人进行赦免,国家特殊时期可能会有,如2015年和2019年都有进行特赦。 (6)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 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正常情况下战争 与和平是由全人大决定,如果紧急情况,由全人常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7)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动员相当于进行准备,即决定总动员 由全人常进行。 (8)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即决定全国或 23省级单位进入紧急状态。 (9)记忆方法:动员特赦来开战,省国紧急全人常。对于动员、特赦或外 国突然开战,全国或省级紧急状态都由全人常决定。 4.监督权: (1)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 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除了全人大、国家主席以外的国家机关都进行监督。 (2)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全 人常对于国务院一般都是监督关系,因此只撤销不改变。 (3)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 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只撤销。领导关系才可撤销可改变,监督关系仅 可撤销不可改变。 5.其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4【解析】 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部分,全人大闭 会期间行使最高权力。 2.组成: (1)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2)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3.任期:每届任期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职权: (1)立法权(4个)。 (2)人事权:考试一般不会特别强调“提请”和“提名”,注意两个提名 两个决定,三个提请三个任免和一个决定任免。 (3)重要事项:2 个全人大闭会期间 5 个决定 2 个规定。其中,“决定特 赦”和“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比较爱考。 (4)全国人常重点职权记忆口诀:督宪解释造非基,监督机关和撤销(监 督关系,只能撤销不能改变),动员特赦来开战,省国紧急全人常。 (三)国务院 1.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 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职权 (1)立法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提出议案权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3)行政最高领导权 ①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 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②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25(4)行政事务管理权 ①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②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③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④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⑤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⑥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⑦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利; ⑧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 建置和区域划分; ⑩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⑪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5)监督权 ①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②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其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解析】 1.性质和地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的执行机关(听权力机关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进行具体工作)。 (2)我国有各级政府,如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等,街道办≠村(居) 委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级人民 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管理机构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 派出机关,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区。 2.职权: (1)立法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 和命令。行政法规常考,制定主体是国务院。 26(2)提出议案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3.行政最高领导权: (1)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 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国务院和各部、各委员会 之间是上下级领导关系。 (2)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无论省、市、县等各级行政机关都归 国务院领导。 4.行政事务管理权: (1)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需要重点掌握。编 制和执行由国务院进行,审查和批准由全人大进行,部分调整由全人常进行。 (2)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20 18年新增加的。 (3)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注意没 有“监察”,有专门的监察委。 (4)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注意没有“监察”,有专 门的监察委。 (5)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6)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国防相关,注意没有外交。 (7)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治权利:保护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 (8)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9)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的建置和区域划分:考试常考。全人大批省级建置,是否设立。但是具体建置多 大,和其他部分的边界,都属于区域划分,由国务院批准。同时,非省级建置, 也是由国务院批准。 (10)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 态:考试常考。全国、省级进入紧急状态由全人常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由国务院决定。 (11)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 27员: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因此和行政机构、行政人员相关的,需要其进行审 定、规定。 5.监督权:国务院和各部、各委员会是上下级领导关系,因此既可以改变, 也可以撤销。 (1)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2)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其他(兜底条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解析】 1.性质和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2.组成: (1)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秘书长。 (2)总理负责制。我国各个机构都是一把手负责制,国务院为总理负责制, 如果出现“少数服从多数”是错误的。 283.任期:每届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副总理、国务委员不是由全人常决定的。 4.职权: (1)法规、规章、命令: ①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②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③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领导和管理:与生活相关的方方面面都有涉及,注意新增了“生态文 明建设”。 (3)其他事项(重点注意以下三项): ①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②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③批准省级区域划分,批准市级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全人大 Vs 全人常Vs 国务院易混点区分 立法权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修改宪法;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1.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 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国务院 制定行政法规。 【解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法律有三个方面,修宪、监督、基本法,“修改 宪法”是专属。 29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律”是专属,制定和修改非基 本法,对全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建置和区域划分权限 1.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2.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 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二)战争、紧急状态、动员 1.全国人大: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2.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决定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 3.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三)日常性、紧急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 1.决定批准或者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3.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4.决定特赦。 【解析】 1.建置和区域划分权限: (1)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均为省级)。 (2)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 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省级区域划分,市级建置和区域划分)。 2.战争、紧急状态、动员: (1)全国人大: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最高级别)。 (2)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 态(省级或全国范围);决定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提到动员就是全人常)。 (3)国务院: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注 意范围)。 303.日常性、紧急性工作(兜底)——全国人大常委会: (1)决定批准或者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3)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4)决定特赦。 监督权 1.全国人大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2.全国人大常委会 (1)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2)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 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国务院 (1)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2)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解析】 1.全国人大: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人大和全人常 是上下级领导关系,可改变可撤销。 2.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人常和国务院等机关是监督关系,仅可撤销): (1)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2)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 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国务院(国务院和各部、各委员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是上下级领导关系, 可改变可撤销): (1)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2)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四)主席 1.产生和任期 31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 45 周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都是5年。 2.职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 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 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 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解析】 1.产生和任期: (1)产生:主席作为国家机关,包括主席和副主席,都是由全人大选举产 生。 (2)资格: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 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注意年龄,年满45周岁即可。 (3)任期: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即都是 5 年。注意:没有连选 连任的限制(2018年宪法修正案通过)。 2.职权: (1)主席的职权不同于全人大和全人常的权力机关,也不同于国务院的行 政机关,主席是代表国家的,职权更像“形象大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 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以上人员任免由全人大或全人常决定,主 席可以提名总理,但是任免还是在权力机关,主席是对外公布),授予国家的勋 章和荣誉称号(由全人常决定,主席对外公布),发布特赦令(由全人常决定),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 使节:相当于国家代言人,接待外国使节。 32(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驻外全权代表是全人常决定,派遣和 召回相当于发布。 (五)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5年。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负责。 【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了解即可):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 员若干人。 3.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4.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5年。没 有任期的限制。 5.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负责。中央军委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没有强调受他们监督,军事涉及机密, 军委主席并不是向全人大作报告。 (六)监察委员会 1.性质和设置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 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2.人员组成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 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 33职不得超过两届。 3.监察委员会与人大人常的关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4.职权行使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的干涉。 【解析】 1.性质和设置: (1)性质: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 察机关。监察委员会2018年才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写出。 (2)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 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要对同级的人大和人常负责,相当于受 双重领导。 2.人员组成: (1)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2)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 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表述错误,仅强调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不得超过两届,而不是每一级都不得超过 两届。 3.监察委员会与人大人常的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 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4.职权行使: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是完全独立,还 是要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七)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4(八)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 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解析】 1.人民法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3)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 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注意:是监督关系,法院需要独立判 案,不能受上一级的领导。 (4)人民法院是四级二审终审制。四级:基层人民法院(级别最低)、中 级人民法院(市级)、高级人民法院(省级)、最高人民法院。二审:一般中级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果不服可以上诉高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2.人民检察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与监察委不同, 属于司法机关)。 (2)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3)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解析】 351.主席: (1)性质和地位:国家元首,也是国家机构。 (2)每届任期5年,主席、副主席没有任期限制。 (3)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 (4)职权:“形象大使”,主要对外进行公布。 2.中央军事委员会: (1)性质: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任期:每届任期5年,没有任期限制。 3.人民检察院: (1)性质:法律监督机关。 (2)上下级关系:领导关系。 (3)任期:每届任期5年,最高检检察长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4.人民法院: (1)性质: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四级两审终审制。 (3)上下级关系:监督关系。 (4)任期:每届任期5年,最高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5.监察委员会: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6.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 (1)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长、副委员长。 (2)行政机关: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3)司法方面:最高院院长、最高检检察长。 (4)监察方面:国家监察委主任。 【例题1】下列说法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实行领导集体负责制 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解析】 36A项:国务院实行国务院总理负责制,当选。 B项、C项: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最高行政机关, 排除。 D项:国务院是最高级别政府,即中央人民政府,排除。【选A】 【例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不包括: A.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B.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C.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D.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解析】 A项:即5选/6选,两委两高三主席,排除。 B项:全人大是全人常的上级机关,可以撤销可以修改,排除。 C项:“编制和执行”属于比较具体的工作,由国务院完成,当选。 D项:监督修宪制基本,排除。【选C】 【例题3】在中央国家机关中,负责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是: A.中共中央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析】国务院负责编制,全人大负责审批,必要调整由全人常批准。【选 B】 【例题4】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是: A.总理人选由国家主席提名 B.宣布战争状态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内某市实施紧急状态由国家主席宣布 37D.公民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 【解析】 A项:国家主席提名总理人选,总理提名副总理、国务委员等人选,排除。 B项:决定进入战争状态是全人大和全人常,但是对外宣布一般是国家主席, 宪法中规定全人常职权中有“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排除。 C项:国家大事由国家主席宣布,某市的事由国务院决定并宣布,当选。 D项:特定公民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如年老、疾病、 丧失劳动能力等,不是所有公民,排除。【选C】 【例题5】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是: A.国家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B.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C.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D.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 人的干涉 【解析】 A项:国家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都是由人大选举产生,排 除。 B项:2018年宪法修正案提出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 行宪法宣誓,单独或者集体的形式均可,排除。 C项:法院上下级间是监督关系,当选。 D项:关于监察委员会的原文表述,排除。【选C】 【例题6】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国家监察机关的 内容,关于国家监察机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C.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委员长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 察机关的职务 38【解析】 A项: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人大选举和罢免,排除。 B项: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人大选举产生,对全人大和全人常负责,受其监 督,排除。 C项:全人常根据监察委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当选。 D项: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相当于是全职,不能有其他兼职,排除。【选 C】 【例题7】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属于全国人大,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 人大的部分职权,包括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等。下列选项中,全国 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免的是: A.国务委员 B.国务院总理 C.国务院各部部长 D.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解析】全人大闭幕时,全人常实行其部分职权,但国务委员、国务院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只能由全人大任免。全人常有权任免国务院各部部长。【选 C】 【例题8】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B.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解释宪法职权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C.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 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D.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 宪法的作用 【解析】 A项:修宪权是专属于全人大的,排除。 B项:解释宪法是全人常的职权,当选。 39C项: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排除。 D项:《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但不是宪法,仅是宪法性文件, 排除。【选D】 【例题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情形合法的是( )。 A.四川省政府有权批准下辖的少数民族自治州的区域划分 B.国务院可以宣布疫情严重的瑞丽市进入紧急状态 C.习近平总书记可以审查2021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海淀区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需要听取同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 【解析】 A项:区域划分是国务院的职权,排除。 B项:省国紧急是全人常宣布,具体的市由国务院宣布,当选。 C项: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全人大的职权,具体执行是全 人常,排除。 D项: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可以在后期起到监督作用,排除。【选 B】 【例题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会议的召开和主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会议 【解析】 A项:全人大会议每年一次,排除。 B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当选。 C项:全人大会议由全人常召集,排除。 D项: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排 除。【选B】 40第四部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 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 4.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权(或称广义的人身自由) (1)生命权。(2)人身自由。(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4)住宅权不受 侵犯。(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6.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解析】 1.平等权:表述比较抽象,不会因为身体残缺就进行不合理对待,但是优待 不属于差别对待。 2.政治权利和自由:最常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 18周岁具有选举权,年满 45 周岁有资格被 选为国家主席。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 自由不代表可以侮辱他人。 3.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1)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对国家机关进行监 督,但是不得滥用。 (2)获得赔偿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受到侵犯的时候,如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强拿硬要、违法违规占用等情况,可以获得赔偿。注意:赔偿和补偿不同。 41如果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或土地进行征收征用,需要进 行补偿(没有做错)。 4.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党员 要求信仰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 5.人身权(或称广义的人身自由): (1)生命权:每个人的生命是受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 (2)人身自由: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公安 机关、法院、检察院依照相应的程序规定,才有资格限制人身自由。 (3)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随意侮辱他人。 (4)住宅权不受侵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强调就是住宅权不受 侵犯,不能私闯民宅。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为追查国家安全、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 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民事相关纠纷,不能侵 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6.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相对比较宽泛。 (二)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 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如: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 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解析】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分裂、破坏民族团结是违反义务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 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了解)。 42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了解)。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服兵役是义务,不是基本权利。 5.依法纳税:逃税需要负相应的责任。 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如: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 划生育的义务(与鼓励三胎政策不矛盾)、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 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需要注意。 二、国旗、国歌、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旗设计者是曾联松,1954 年宪法就 确认了国旗是五星红旗。宽高比是3:2,红色的旗面象征革命,五颗五角星及其 相互联系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团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是电 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曲,创作于 1935 年民族存亡之际,激励着中华民族的爱 国精神,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才确立了《义勇军进行曲》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4.对于国旗、国歌、国徽不得侮辱,刑法里有侮辱国旗、国歌、国徽罪的。 不能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旗、国歌、国徽,如果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的。如果情 节较轻,属于治安问题,公安机关可能会进行行政拘留。 43【例题1】关于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外籍华人企业家可以回国参加人大代表选举 B.公民言论自由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行使 C.公民有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的权利 D.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有提出申诉、控告、 检举或罢免的权利 【解析】 A项:选举权具有普遍性,但前提是中国公民,外籍华人的国籍并不是中国, 排除。 B项:出书或者说话都是言论自由,当选。 C项: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没有罢工的 权利,排除。 D项:具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失职行为可以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但没有罢免的权利,排除。【选B】 【例题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 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B.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C.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D.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解析】 A项:依法纳税属于义务,排除。 B项: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排除。 C项: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排 除。 D项: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义务,不是权利,当选。【选D】 【例题 3】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下列国家机关的哪一做法不符合规 44定? A.某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涉嫌行贿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留置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城市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C.某县人民法院执行民事案件时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手机微信记录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制定有关上市公司的监管规章 【解析】 A项:这是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决定对涉嫌行贿的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留 置,排除。 B项: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和人常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排除。 C项:追查国家安全、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 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 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民事相关纠纷,不能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当 选。 D项:被授权的组织可以设立一些行业规章(是监管规章,不是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排除。【选 C】 【例题4】下列关于公民权利的说法不符合《宪法》规定的是: A.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的,受害人有依法请求赔 偿的权利 B.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C.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 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D.任何国家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申诉、控告或检举后,都必须査清事实, 负责处理 【解析】 A项:侵犯公民权利造成损失,依法请求赔偿,如果因为公共利益,依法进 行补偿,排除。 B项: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排除。 C项: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排除。 45D项:公民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负责处理, 表述为“任何国家机关”有误,当选。【选D】 【例题5】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依法纳税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国家机关无权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C.劳动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D.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 【解析】 A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排除。 B项: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法院决定,公 安机关执行,是不受逮捕的,排除。 C项:劳动和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当选。 D项: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没有提 到文艺创作和科学研究,排除。【选C】 【例题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政府机关举行重大庆典、纪念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 B.在公共场合,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是犯罪行为 C.外交活动中奏唱国歌的场合和礼仪,由外交部规定 D.不得将国歌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 【解析】 A项:政府机关举行重大庆典、纪念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包括宪法宣誓、 各级代表大会、升国旗、纪念、表彰、庆典、国家公祭、重要体育赛事等情形, 排除。 B项:侮辱国旗、国歌、国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情节不严重,会进行 治安处罚,直接说是犯罪,表述错误,当选。 C项:外交活动由外交部规定,军事方面由军事委员会规定,排除。 D项:国旗、国歌、国徽都不得乱用,国歌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标、商业 广告、个人丧事、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不适合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且在奏唱国 46歌时,应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排除。【选B】 【解析】 1.权利内容比较多,义务内容比较少,重点在权利。 2.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允许合理差别。 (2)政治权利和自由:最常考。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注意没有 罢工。 (3)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①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针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任何行为。 ②控告、检举、申诉权:针对违法失职行为,但不存在罢免。 (4)获得赔偿权: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可 以获得赔偿。如果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需要进行补偿。 (5)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信仰自由 不是传教自由。 47(6)人身自由权: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逮捕是由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保 安不得限制人身自由。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③住宅不受侵犯。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追查国家安全、刑事犯罪的需要,由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 (7)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①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男女同工同酬。 ②获得物质帮助权:有一定的条件,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 ③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④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注 意区别。 ⑤文化权利:如文学创作、科学研究等,注意不是政治权利。 3.义务: (1)计划生育: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 父母的义务。 (2)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纳税:注意不要偷税漏税。 48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Be your better self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