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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教版 严格依据法硕考试大纲编写 法律硕士 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 (非法学) 答案分册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 文运法硕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 ● 针对非法学法硕考生特点和需求量身打造 ● 涵盖2009年-2024年真题 ● 帮助考生把握考试节奏及考试特点 ● 本书适用于2025年的法硕考生图书在版编目(CI P)数据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文运法硕主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5(2024.7重印) ISBN 978-7-04-058481-3 I.①法… Ⅱ.①文… Ⅲ.①法律-研究生-入学考 试-题解 IV. ①D9-4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 数据核字(2022)第058580号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FALU SHUOSHI LINIAN ZHENTI JI DA'AN XIANGJIE(FEIFAXUE)DA'AN FENCE 策划编辑 邓 玥 贵任编辑 王 蓉 封面设计 贺雅馨 版式设计 童 丹 责任校对 赛丽娜 责任印制 高 峰 出版发行 高等教育出版社 网 址 http://www.hep.edu.cn 社 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4号 http://www.hep.com.cn 邮政编码 100120 网上订购http://www. hepmall.com.cn 印 刷 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http://ww. hepmall. com 开 本 787mm×1092mm 1/16 http://www.hepmall. cn 本册印张 19.75 本册字数 620千字 版 次 2022年5月第1版 购书热线 010-58581118 印 次 2024年7月第5次印刷 咨询电话 400-810-0598 总 定 价 75.00元 本书如有缺页、倒页、脱页等质量问题,请到所购图书销售部门联系调换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物料号 58481-B01目 录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1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2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0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3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3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03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19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38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61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185 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200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220 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236 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251 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270 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284 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304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象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物和信息。犯罪对象和 1.【答案】 C 犯罪客体的区别是经常考查的内容,其区别要点大体 【解析】 判断一种犯罪行为是否适用属地原则, 如下:(1)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是现象和本质的关 需要明确两点,一是所谓“中国领域内”的范围,二是 系,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2)犯罪客体是犯 该范围限定在犯罪发生地、结果地。综上考虑,C项 罪的必备构成要件,而犯罪对象则是选择性构成要 符合条件。本题中,中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的是 BCD 件;(3)在具体犯罪中,犯罪对象未必受到损害,但犯 三项,但是B、D两项都不能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罪客体必然受损。该题具有一定的迷惑性,考生要注 而只能适用保护主义原则。根据船舶、航空器旗国主 意学会用排除法选择答案。 义的规定,甲在外国轮船上的犯罪行为适用船旗国的 4.【答案】 B 刑法,不属于在中国领域内犯罪,A项错误。在确定 【解析】 纯正不作为犯(或称真正不作为犯)是 一项犯罪适用何种管辖原则时,考查顺序为:属地管 指行为人不作为的行为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就 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考生要注意 是不作为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或称不真正不作 这一点。 为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本身 2.【答案】 D 应是作为的犯罪。A、C、D项中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 【解析】《刑法》第13条“但书”的刑事政策意 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和放火罪,而该几种罪 义就在于避免将只具有轻微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 法定的行为方式是作为形式,故都是不纯正不作为 犯罪化,给行为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节约司法资 犯;B项中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构成遗弃罪,该罪的 源。所以,但书所针对的对象不是犯罪行为,而是一 法定行为方式是不作为,故为纯正不作为犯。判断是 般的违法行为,所以 AB项错误。但书的设定确实会 否为纯正不作为犯时,只需判断该行为能否通过作为 给司法机关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其主要目的还 方式实施即可。 是在于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故C项错误,D 5.【答案】 D 项正确。“但书”不是对于刑罚处罚的规定,而是对于 【解析】 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 是否构成犯罪的规定。“但书”的意思不是构成犯罪 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在不同的具体罪名 免予处罚或者予以非刑罚处罚,而是情节显著轻微危 中,犯罪时间能够成为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有时也 害不大的,根本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罚处罚, 会构成犯罪的量刑情节,但是《刑法》第263 条有关抢 AB错误。 劫罪的规定中并没有对犯罪时间的表述,所以该题选 3.【答案】 B 择 D(有关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一定要以法条规 【解析】 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 定为准)。 和直接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是一切犯罪所共同侵 6.【答案】 B 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和。犯罪的 【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 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 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 的行为。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成为单位犯罪,只有法 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故而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 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 的基础,所以A项正确。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刑法 单位犯罪,所以 A项正确。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 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 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既包括国有和集体 益,故C项正确。一种犯罪可以同时侵害数个直接客 所有的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等,也包括依法设立的 体。故D项正确。而B项的表述是犯罪对象的定义, 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 不是犯罪客体,而且犯罪对象不止人和物,还有信息。 营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故B项错误,C项正确。我 所以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 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本题不仅考查了犯罪客体的分类,而且隐含考查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了考生对于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分能力,犯罪对 即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原则。刑法分则有特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别规定只实行“单罚”的,依照规定,故D项正确。因 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类型:实害犯、危险犯和行为犯。 此答案为B。 在危险犯、行为犯的情况下,犯罪结果并非犯罪既遂 7.【答案】 A 的判定要件,即使没有实现犯罪目的,也是可以构成 【解析】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 犯罪既遂的,故C项表述正确,而D项错误。 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 11.【答案】C 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 【解析】 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 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条文里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 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上述两种犯罪的主 犯罪行为。ABD项都是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 观方面中,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体现了两种情 利条件的行为,不能直接侵害犯罪客体,故为预备行 况下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是关键区分 为。C项中丙已着手实施其劫财行为,投放麻醉剂的 点,故选择A项。考生应该注意认识因素与认识程度 行为可以使被害人不能反抗,足以直接侵害犯罪客 表述的区别。 体,故为实行行为。对于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的认定, 8.【答案】 B 一直是一个关键点和难点,这是认定犯罪预备和犯罪 【解析】 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 未遂的关键,同一行为对于不同的具体犯罪来说,其 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状况发生了误 性质可能不一样,关键要针对刑法分则各罪不同的犯 解,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 罪客体进行分析,确认该行为对该特定客体是否构成 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了误 了直接的威胁,而不是生搬硬套地认为某种行为在某 解,包括假想有罪、假想非罪和对自己行为的罪名以 一罪中构成“着手实施”标准,在别的犯罪中也会构成 及罪轻罪重发生了误解。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 “着手实施”标准。 对自己行为的事实情况的不正确理解,包括客体错 12.【答案】 B 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 【解析】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本题中,甲重伤自己的孩子,依法构成犯罪,但甲误以 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未 为自己不构成犯罪,是假想非罪,故属于法律认识错 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适用无期徒刑, 误。B项正确。A、C、D项都属于事实认识错误,故不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 当选。 期徒刑,但并非对不满16周岁的人一律不能适用无 9.【答案】 B 期徒刑,因此 A项错误。无期徒刑判决执行之前先行 【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因此B项正确。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 根据《刑法》第81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 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 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年以上,若认真遵守监规, 为。其前提是必须发生了足以使合法利益遭受严重 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 损害的危险,包括自然灾害、动物侵袭、人的行为和生 以假释。C项错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 理或病理等原因,故A项错误。由于紧急避险侵害的 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 是合法的利益,故其适用严格限定于迫不得已的情况 此D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对无期徒刑做了 下,所以B项正确。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一定的修改,请各位考生复习时注意。) 也就是说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险的 13.【答案】 A 损害而不得与之相当或更大,故C项错误。紧急避险 【解析】 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所以紧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 急避险的主体范围比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小,故D项 可分为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以及犯罪实行阶段的中 错误。 止,后者包括实行未终了的中止和实行终了的中止。 10.【答案】 D 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D项错误是因为损害结 【解析】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 果不等于犯罪结果,行为人的中止行为避免了犯罪结 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 果的发生,但却可能有犯罪结果以外的损害结果发 由此可见,具体罪名犯罪既遂的认定是以刑法分则的 生,此时依然成立犯罪中止,而这时该损害结果的发 相应规定为依据的,对于其处罚标准也应依照刑法分 生只是一种量刑情节。 则的法定刑处理,所以 AB项表述正确。犯罪既遂主 14.【答案】 D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3 【解析】 共同实行犯的实行行为共同引起危害 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共 结果发生,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甲、乙是不约而同 同犯罪可分为一般的共同犯罪和特殊的共同犯罪。 地在同一地点行窃,无相互的意思联系,甲、乙二人不 其中,特殊的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 构成共同犯罪。因此A项错误,D项正确。片面正犯 或者某几种罪行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或称有组织 是指暗中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犯罪行为的 的共同犯罪,亦即犯罪集团。本题中,甲、乙、丙只是 实施人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帮助人具有共同的犯 为了杀害文某而临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不是为长期 罪故意,甲、乙二人均无暗中帮助对方的故意,所以不 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成的稳定犯罪集团,所以不 是片面共犯,B项错误。间接正犯又可以称为间接实 构成特殊的共同犯罪,B项错误。以共同犯罪人之间 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 有无分工为标准进行划分,共同犯罪可分为简单共同 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利用 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 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二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 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 为犯罪,而甲、乙之间并无这样的利用关系,故C项错 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同犯罪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是 误。对于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和例外,考生要牢记教 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 材上的说明,这是考试的常考点。 犯、实行犯和帮助犯的共犯形态。根据题干的表述, 15.【答案】 A 甲、乙、丙是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实行犯罪行为的,构 【解析】 盗窃财产数额的认定应以所盗窃财产 成复杂的共同犯罪,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的价值为准,而不是以行为获利的数额为计算标准。 17.【答案】 B 故而甲、乙就盗窃汽车行为的定罪数额应为20万元, 【解析】 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 由于甲、乙为共同犯罪,故二者都以盗窃 20万元处 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 罚。答案选择 A项。 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包括持有型 【特别说明】 盗窃罪可能会涉及盗窃数额的判 犯罪、不作为犯罪和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三种类型。 断,备考时应当予以关注,参考依据为《最高人民法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连续多次实施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状态犯是指发 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1条第1 款规定: 生侵害一定法益事实的同时,犯罪行为虽已结束,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 其法益侵害状态依然存在,多发生于财产类犯罪。A、 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 D项都是犯罪行为终了后,法益被侵害的状态依然存 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 在,是状态犯;B项是典型的继续犯;C项是典型的连 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该司法解释第 2条规 续犯。因此本题选B。 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 18.【答案】 D 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 【解析】 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 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 行为时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是指 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 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 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 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牵连犯是指实施某一 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 犯罪,作为该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 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 他犯罪的情况。吸收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是另一个 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 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 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 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甲盗割通信电缆的行为同 造成严重后果的。” 时触犯了数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因此D项正确。 16.【答案】 D 一罪和数罪的知识章节里,想象竞合犯是重要的部 【解析】 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 分,但是难点依然在于吸收犯和牵连犯的区分上,理 共同犯罪可以分为必要共同犯罪和任意共同犯罪。 论上有关这两种犯罪争议较大,考生只需记住教材上 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二人以上 给出的几种典型案例即可。 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本题中甲、 19.【答案】 C 乙、丙三人共同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并未规定要有 【解析】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 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完成,故而不是必要共同犯罪,A 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 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 求,应当偿还,故A项错误。没收财产中的财产指犯 种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因此行为犯与危险 罪分子的个人合法财产,不适用于其非法所得以及在 犯都不是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标志的,CD项均 犯罪中使用的财产,故 B、D项错误。没收全部财产 正确。故答案为 ABCD。 的,应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 23.【答案】 ABD 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 【解析】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论 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故C项正确。 处,A项正确。盗窃毒品并食用的,法律并未单独规 20.【答案】 B 定应以何种罪名论处,故按一般的盗窃罪处罚,B项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 正确。盗窃商业秘密并出售的,应当按照侵犯商业秘 起哄闹事,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该行为 密罪论处,C项错误。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卖 要求“情节恶劣”,故A项错误。因寻衅滋事致人轻 的,依《刑法》规定按照盗窃罪论处,故D项正确。答 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故B项正确。因寻衅 案为 ABD。 滋事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24.【答案】 ACD 定罪处罚,故CD项错误。因此本题选B。 【解析】 特殊主体,是指除了具备一般主体所要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寻衅滋事 求的成立条件以外,还具备某些犯罪所要求的特殊身 罪后面新增了催收非法债务罪作为第 293 条之一: 份作为其构成要件的自然人主体。贪污罪的犯罪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私放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在押人员罪的犯罪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人员不能独立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私放在押人员罪 二、多项选择题 也是特殊主体犯罪。滥用职权罪的主体也是特殊主 21.【答案】 ABC 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ACD项正确。非法行医罪 【解析】 犯罪客体按照范围大小可以分为一般 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 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一般客体是一切犯罪所 人;只要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都能成为本罪 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和。 的犯罪主体。一定要注意,并非对主体添加了限定条 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 件就是特殊主体,如本题非法行医罪要求主体为没有 益。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 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人,但该罪是一般主体。B项 罪进行分类的依据,故而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基 错误。 础,刑法分则是以犯罪的同类客体为分类标准的。直 25.【答案】 ACD 接客体是指某一具体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具体社 【解析】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 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故A项正确。直接向走私 会利益。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可以 把犯罪客体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简单客体是 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依《刑法》规定以走 指某一犯罪只侵害一个利益,复杂客体是指某一种犯 私罪论处,不以共犯处罚,因此 B项错误。非国家工 罪行为同时侵害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利 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依《刑法》 益。故 ABC项正确。D项的复杂客体意在侵害了多 规定以共犯论处,故C项正确。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 个犯罪客体,侧重于数量。 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 22.【答案】 ABCD 营场所的,依《刑法》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解析】 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的共犯论处,因此D项正确。 绝大多数的过失犯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部分 三、简答题 故意犯罪(如生产、销售劣药罪)都把发生法定的物质 26.【答案】(1)酌定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 性危害结果作为成立犯罪的构成要件,A项正确。在 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 实害犯中,危害结果是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B项正 握、酌情适用的情节。酌定量刑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 确。行为犯指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 文规定的,但却是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 志的犯罪,故对危害结果是否发生没有要求。危险犯 策,从刑事审判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对于刑罚裁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5 量也具有重要意义。(2分) 【点评】 首先,对题目中的说法进行审查并进行 内容定位,“无罪过则无犯罪”反映的是犯罪构成部分 (2)酌定量刑情节主要包括:①犯罪动机;②犯 罪手段;③犯罪时间、地点;④犯罪侵害的对象; 的内容。其次,对犯罪构成部分的内容进行分析,可 ⑤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⑥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 知犯罪构成由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四部 ⑦犯罪后的态度。(4分) 分组成,缺一不可,而题中表述显然正是对这一内容 【点评】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 的表述,可知该表述是正确的。再次,组织语言文字 刑情节。2009年以前,主观题只考查过法定量刑情 进行答题,通过简洁的语言把自己的思路表述出来。 节,2009年出其不意地考查了酌定量刑情节,这就要 五、法条分析题 求考生不能只关注以往的“重点”,而是应该注重知识 29.【答案】(1)本条所规定的犯罪罪名是假 体系的完整性。酌定量刑情节的知识点还有可能出 冒注册商标罪。其罪状描述类型为叙明罪状。(2 现在多选题中,望考生加以注意。 分) 27.【答案】 行贿罪是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 (2)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其成立要件如下:(1 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 分) 商标在视觉上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1)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 (4分) 性。(1分) (3)以假冒注册商标的方式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的情况下,如果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和生产、销售伪 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 劣产品的行为分别达到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 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 售伪劣产品罪的标准,两种行为之间构成了手段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行 和目的行为的牵连,应当以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如 贿论。(2分) 果两种行为只有一种行为构成犯罪,那么依照该种罪 (3)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1分) 名进行处罚。(4分)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 利益的目的。(1分) 第213条修改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 【点评】 简答题对于刑法分则部分的考查重点 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 多在于重点罪名的构成要件。贪污贿赂类犯罪在刑 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 法分则中考查频率较高,考生一定要牢记重点罪名的 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犯罪构成,并对近似罪名能够加以区分。 罚金。”《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保 四、辨析题 护范围从商品商标扩大到了服务商标。 28.【答案】 这种说法是正确的。(2分)理由 【点评】 法条分析题往往考查的都是各大类犯 如下: 罪中的重点罪名,本题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正是如 (1)犯罪的成立须同时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 此。在对具体罪名的考查上,法条分析题比简答题更 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罪过是指 为灵活,考生一方面要对各重点罪名的定义和犯罪构 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 成熟练掌握,另一方面也要对法条中的有关表述能够 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是犯罪主观方面最重要的 正确理解其背后含义,正如本题第二小问中的“相同 内容。(2分) 的注册商标”作何理解的问题,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刑 法分则中的有关罪名,做好法条分析题。 (2)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态度支配 下实施的,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是客观要件与主观 六、案例分析题 要件的统一。如果缺乏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 30.【答案】(1)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行为人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2分) 的共犯,甲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丁的行为不构成 (3)犯罪必须是由行为人基于其罪过实施的,不 犯罪。 具有故意和过失的行为,属于无罪过事件。如果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 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并不是出于故意或 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 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 手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甲让乙购买毒药 起的,不是犯罪。(2分) 意图毒杀丙,甲和乙达成了犯罪合意,有共同故意杀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人的意图。乙购买毒药是为了实施杀人行为而准备 (2)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预备犯,可以比照 工具,属于预备行为,但是由于两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甲还应当按照过 没有买到毒药,所以甲、乙的行为停留在故意杀人的 失致人死亡罪处罚。由于甲构成了两个犯罪,因此对 预备阶段,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罪(预备)。 甲应当数罪并罚。甲致丙死亡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甲找巫师丁施巫术咒死丙的迷信方法,根本不能产生 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所以对甲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致人死亡的结果,犯了常识性的错误,属于“迷信犯”, 按照自首的有关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丁的 对于该行为,甲和丁不构成犯罪。甲擦枪时因为猎枪 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追究其刑事责任。(7分) 走火而致使丙死亡,对于该结果,甲并未预见到,故而 【点评】 案例分析题往往是对刑法总则和刑法 不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的罪责。但是,甲接受过严格 分则的综合运用,本题中,涉及总则部分的犯罪未完 的枪支安全使用培训,应当知道在擦枪前必须将子弹 成形态、过失犯罪、迷信犯、共同犯罪、量刑情节以及 退出来,关上保险。甲应当预见到不按操作规范擦枪 分则部分的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做案 会产生危险的后果,但其出于疏忽未能预见到,从而 例分析题时,要对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独立 没有按照规范操作,以致枪支“走火”致丙死亡,构成 的分析,最好在草稿纸上清晰地列出各嫌疑人的罪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8分) 名、所对应的刑罚等,然后综合起来依次序进行答题。 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 七、单项选择题 34.【答案】 D 31.【答案】 D 【解析】《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范所 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 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法上的权利 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此外,《合同法》还规 和义务为内容的,因此,有些社会关系由当事人自由 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 形成,并且其主体具有平等性,如果没有纳入民法调 然有效。本题中的免责条款属于《合同法》第53 条中 整范围之列,就不是民事法律关系。本题中,胡某和 的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故而是无效的,但是这并不 刘某之间形成的算命关系不属于民法所调整的范畴, 影响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所以D项正确。 所以不是民事法律关系。ABC项均属于民事法律关 【特别说明】《民法典》对格式条款无效的事由 系,故本题选D项。 进行了修改,《民法典》第497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32.【答案】 B 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定,监护 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人应该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 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 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 监护人的财产。可见只有在为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 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不过该修改对本题 下,监护人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B项正 答案无影响,医院不合理地免除自己的责任,该格式 确。应注意此种情况下不需要经过被监护人同意,只 条款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因 要满足符合被监护人利益的条件即可。本题所问为 此该协议的效力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而在《民法典》中也有此规定,即 35.【答案】 D 《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应为 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 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具有非法定性,而 ABC项中的合 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同条件都是基于其合同特有的性质所必须具备的条 33.【答案】 B 款,具有法定性,不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 【解析】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 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最大的 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题中合伙人之一的乙在 区别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一定就 经营活动中受伤,尽管是由于其个人违章操作导致, 会发生,也可以是不发生的,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 但依然应认定为合伙经营过程中的损害,应由全体合 为所附的期限在将来必定会到来。D项是附条件的 伙人承担责任。故而选择B项。 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小明未必能够获得冠军。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7 36.【答案】 B 抵押财产上存在数个抵押权的,其抵押权的顺位是: 【解析】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 (1)以不动产抵押的,由于登记为抵押权的设立条 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 件,故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 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行为以意思表 权比例清偿。未登记的不享有抵押权,所以也就不存 示为核心,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设立、变更 在顺位问题。(2)以动产抵押的,由于动产抵押实行 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代理行为区别于其他 登记对抗主义,故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 委托行为的关键。如代人保管物品、代人照看小孩等 偿。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 行为,不能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 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 系,不属于民法上的代理行为。因此 ACD项都不是 比例清偿。本题中,甲的汽车上同时存在乙的抵押权 代理行为,本题选B。 和银行的抵押权,而且两个抵押权均已做了登记,就 37.【答案】 C 应该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就该汽车拍卖款的 【解析】 根据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可将 受偿顺序,即乙优先受偿,因此A项正确。 物权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对定限物权按照物 【特别说明】《民法典》第414条规定:“同一财 的支配内容的差异可以进一步将其分为用益物权和 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 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标的物种类不同,可将物权分为 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将 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 物权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本题考查的是以客体为 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 标准对物权的分类,则应为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 答案选择C项。 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相比《物权法》的规 38.【答案】 D 定,第(一)项的规定中,删除了“顺序相同的,按照债 【解析】 相邻权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 权比例清偿”。不过该修改对本题答案无影响。关于 或使用人因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所享有的权利。 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人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 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地上权是 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法院可以通知抵 指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为目的而 押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 41.【答案】 D 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 【解析】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 动产的权利。题中乙对甲的请求并非基于地役权合 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格 同而是基于自己对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延伸,故而乙所 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 行使的权利是相邻权。因此D项正确。 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 39.【答案】 B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本题中的“名胜古 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其构成要件包括:一方获 迹”按通常理解难以做出一致的解释,所以只能采取 得利益,他方受有损失,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 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一方的解释,D项正确。 因果关系,获益没有合法依据。题中董某所得利益虽 42.【答案】 C 然是基于银行的错误导致,其自身没有恶意,但是依 【解析】 定金是指为了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 然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应当将该不当得利加以 生效和履行而由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 返还。故而本题选择 B项。该题说明,己方过失的存 前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钱或替代物。违约金是依据法 在与否并不决定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很多不当得利其 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合同一方在不履行合同或者 实都是在不当得利人不知情时发生的。 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当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 40.【答案】 A 钱。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 【解析】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 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 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 金。故C项正确。 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就该物优先受 43.【答案】 A 偿的权利。抵押权具有优先受偿性,其受偿顺序优先 【解析】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 于普通债权;抵押权实现时,根据《物权法》规定,同一 为归责依据的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人的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 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 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公平责 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任原则是指在不具备无过错归责原则的情况下,当事 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 47.【答案】 B 任。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某些 【解析】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 情况下,当事人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结果是无过错 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应由其子女 的,即推定其有过错的归责原则。题中表明了赠与人 或者兄弟姐妹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 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下的财产损 系晚辈血亲或者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的法 害,故而是过错责任原则。故本题选A。虽然近年的 律制度。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 考试大纲中已经删去公平责任原则,但考生最好还是 分割前死亡,本该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 能有所了解,以较为全面地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 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本题中,甲、乙同遇车祸,甲 原则。 先于乙死亡,则在甲死亡而乙仍存活时,乙作为继承 44.【答案】 B 人继承了甲的遗产,乙死亡后,其子丙继承甲的遗产 【解析】 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荣誉所享有的获 实际上是基于其对于乙的继承权取得了遗产,故而是 得、保持、利用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名誉权是指民 转继承。B项正确。考生应注意区分两种继承方法 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有其名誉所带来的 的死亡时间和真正继承人的身份区别。 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姓名权是自然人 【特别说明】 关于代位继承,须注意以下两点: 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 (1)没有辈数限制,只要是直系晚辈血亲即可。 (不违背公序良俗)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 (2)如果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直系晚辈血亲不得代 用、假冒等方式)的权利。信用权是指特定主体支配 位继承,但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其信用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荣誉是对民事主体某 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 一方面的正面褒奖,而名誉则是对于民事主体综合性 适当分给遗产。(司法解释新修改) 的评价,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而且荣誉多 48.【答案】 C 由特定机构评定授予,名誉则不然,所以洪某获得的 【解析】《民法典》第 1229 条规定:“因污染环 “市优秀学生干部”是其荣誉,荣誉称号非经法定程序 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 不得剥夺,市教委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了洪某的荣 责任。”飞机飞行的噪声使张某的鸡群受到惊吓,导致 誉称号,侵犯了洪某的荣誉权。因此本题选B。 鸡陆续死亡,这属于噪声污染,应适用该法条。环境 45.【答案】 A 侵权属于特殊侵权,在法条有规定时,优先于一般侵 【解析】 商标权的主体应是对注册商标享有权 权条款适用,所以本题不宜认定为一般侵权,A项错 利承担义务的人,即商标注册人。因此本题选A。本 误。高度危险作业侵权是指由于高空、高压、剧毒、辐 题纯粹考查对于法条规定的记忆。 射等高度危险作业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根据题意, 46.【答案】 A 造成侵害的原因并非高度危险作业特有的危险性质, 【解析】 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分为法定财产制和 而是噪声污染,所以 B项不选。产品侵权的主体是产 约定财产制。在约定财产制中,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本题显然不符,所以 D项也不 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 选。本题选C。 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 49.【答案】 D 个人财产清偿。如果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 【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妻共同财产清偿。故本题选择A项。 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 【特别说明】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 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 1064条第2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 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 人身、财产或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 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 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措施。自助行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 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 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 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 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9 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 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归于消灭的行为。甲商场与乙 等合理措施。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被 公司签订了购买 800辆自行车的书面合同是合同的 侵权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甲以损失乙的提包为 订立。乙公司将 200辆自行车交付给甲商场是合同 代价防止了被恶狗咬伤,属于紧急避险。D项正确。 的履行。甲商场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提出取消后两 考生应注意,在紧急避险中,人身权益大于财产权益。 批货物订购,乙公司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合同解除, 50.【答案】 无答案 是合同的解除行为。所以 ABD项正确。考生应注 【解析】《民法典》第 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 意,变更合同以合同存在为前提。合同若解除,则不 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 再适用变更合同。 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 54.【答案】 ABCD 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 【解析】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作品在传播 追偿。”这是一种不真正的连带责任。题中何某由于 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我国著 管理不善使自己的狗惊了方某的马,造成了赵某的损 作权的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 害,故赵某可以向何某索赔也可以向方某索赔,方某 作者权和播放者权。故 ABCD项均正确。邻接权和 赔偿后可以向何某追偿。此题是按照《民法通则》进 著作权的主要区别在于:(1)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 行的命题,现在没有合适的答案。 或其他组织,而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2)邻接 八、多项选择题 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 51.【答案】 CD 客体是作品本身;(3)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以外一 【解析】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 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 一项财产按照已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 内容。 利和分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是两个以 55.【答案】 ABD 上的所有人对某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的一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我国,精神损 种共有关系。A项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关 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1)自然人的人身权利和利 系,非共同共有;B项属于基于共同购买物品形成的 益,具体包括法定具体人格权、隐私权或者其他人格 按份共有关系;C、D项分别属于基于婚姻关系和继承 利益和身份权;(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致使 关系所产生的共同共有关系。被确认无效的婚姻或 亲子关系或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 者被撤销的婚姻中,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 (3)侵犯死者的人格利益的,死者近亲属可以提起精 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 神损害赔偿之诉;(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 处理。 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向 52.【答案】 ABC 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A项属于上文 【解析】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和 中第(2)项的情形;B项属于上文中第(4)项的情形; 划拨方式。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 D项属于上文中第(1)项的情形。侵害法人和其他组 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这是建设用 织的人格权的,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所以C 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因此 ABC项正确。考生 项错误,不选。 要注意以出让方式和以划拨方式转让建设用地使用 【特别说明】《民法典》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 权的不同之处,这里考查多选题的可能性较大,具体 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 区分点要熟记教材上的说明。 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 53.【答案】 ABD 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解析】 合同的订立就是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 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 达成合意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 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实施履行其义务的行为。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 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法典》出台的新司法 合同主体和合同的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合同变更是 解释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指在不改变合同主体的前提下合同内容的变更。对 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的标的、质量、价款等的变更均属于合同的变更。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1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 有显著的相对性。从这个角度分析,父债子不应当 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 偿。②在父母死亡后,根据限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只 理。”因此本题答案无须修改。 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义务,对超过遗产实 九、简答题 际价值的部分没有义务偿还。但子女自愿偿还的,法 56.【答案】 法人成立的条件包括: 律也不禁止。(3分) (1)依法成立,一方面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 【点评】 题目中要求从债法的一般原理和继承 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另一 相关规定方面进行辨析,那么可以以此进行内容定 方面是指其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1分) 位,可知“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在债法一般原理上涉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即与法人开展的各项 及的是债的相对性,在继承上涉及的是限定继承的原 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1分) 则,此外还和个人之债与家庭共同之债有关联,这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应当 为求无疏漏可以加入该内容。然后再就涉及的各个 对其名称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 内容分别进行有关的分析。 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 十一、法条分析题 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2分) 59.【答案】(1)此法条是关于债权人代位权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应当是具有独立 的规定。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 人格的民事主体,能够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 (2分) 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3分) 【点评】 民事主体制度中法人和自然人是最主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要的内容,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以及其成立条 ①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1分) 件等基本制度很重要,考查频率也较高,可以和自然 ②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 人的有关规定对比掌握。 人的权利;(1分) 57.【答案】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 ③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 清偿;(1分) 担责任的担保方式。(1分) ④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 保证的特征为: 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1分) (1)保证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1分) (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 (2)保证是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作为担保的方 进行,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行使代位 式,属于人的担保。(2分) 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 (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 院确认代位权成立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 确的目的性。(2分) 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 【点评】 债的担保方式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 务关系消灭。(3分) 保,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抵押、质押和留置属于物的担 【点评】 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是债的 保,各种担保方式的特点、适用规则、相互之间的优先 保全的两种方式。前者是债权人通过代位债务人行 关系等都是考查的重点。 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方式来保证自己债权的实 十、辨析题 现,后者是债权人通过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可能损害 58.【答案】(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2 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来保护债权。两种方式都是以 分) 诉讼方式进行,但前者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 (2)正确的一面是:①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 第三人;后者以债务人为被告,受领债务人财产的第 人,父母过世后,子女应当在继承父母遗产的实际价 三人为诉讼程序上的第三人。此外,债权人的撤销权 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②如果以父母 有时效的限制。考生在复习时将两种债的保全方式 名义所负债务用于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则此债 进行对比记忆理解,会更好地掌握该内容。 务应当认定为成年子女的个人债务或家庭共同债务, 十二、案例分析题 成年子女有义务清偿此债务。(3分) 60.【答案】(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 (3)不正确的一面是:①从债的特征分析,债是 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 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具 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11 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分) 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 (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 会为建办公楼所使用的,所以村委会对脚手架有管理 会而言,大风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的 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应承担损 因素,但对损害结果来讲,是能够预见并且加以避免 害赔偿责任。(5分) 的。村委会应当预见到脚手架在包括大风在内的外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力作用下可能倒塌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能性,应及时 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 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 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的物体、设 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施在外力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并应对安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外,该电线不是高压线路,不 全隐患及时处理。(5分) 应属于高度危险物侵权,而应该视为前文的悬挂物, 【点评】 考生在对侵权部分的知识点进行复习 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 时,一定要结合《民法典》的相关法条,掌握每种侵权 护、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依法也 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抗辩事由,不能混淆。1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律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政策往往因时而变,朝令夕 1.【答案】C 改。D项中,在实施途径上,法律往往依靠国家强制 【解析】 此处的客体指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法律 力保障实施,而政策依靠内部的纪律。故答案为 B。 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主要包括 (法律与党的领导、党的政策之间的关系不仅容易在 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数据信息。故动产属 选择题中考查,在主观题中也考查过。) 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C项正确。AB两项可以作为 6.【答案】 A 一定法律关系的主体,而D项的不可抗力属于法律事 【解析】 根据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 实,可以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因此本 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故A项正确。依据行为 题选C。 的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及程度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规 2.【答案】 C 则和任意性规则,故B项错误。依规则内容的确定程 【解析】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 度,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 故C项错误。依据功能可以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 律的总称。法典法系是大陆法系的另一种表述,故 A 性规则,故D项错误。 项错误。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过去曾受葡萄牙的殖 7.【答案】C 民统治,其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故B项错误。英美法 【解析】 法律规则是指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 系中,英国采用不成文宪法制,故C项正确。英美法 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 系国家的法律源于普通法,而不是罗马法,大陆法系 果的行为规范。A项中,法律概念是指对各种法律现 国家的法律才源于罗马法,故D项错误。本题选C。 象或法律事实加以描述、概括的概念。B项中,法律 3.【答案】 A 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包括规范性和普遍性、国 的、综合的、稳定的原理和原则。D项中,技术性规定 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以及国家强 是指由技术规定构成的法律。题干中的条文针对特 制性和程序性。所谓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 定的法律现象作出了具体规定,包含有法律规则的逻 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它表现在: 辑要素,故应为法律规则。本题选C。 法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 8.【答案】 D 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和方向。故A项正确。 【解析】 资本主义法律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 4.【答案】 B 基础上的上层建筑,不是在直接继承封建制法律的基 【解析】 法律实效是法律被人们实际实施的状 础上产生的,B项错误。资本主义法律不具有超阶级 态和程度,故B项正确。D项中的法律实现是指法的 性和超历史性,C项错误。资本主义法律体现和反映 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 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意 利和义务的结果。A项中的法律实施是指人们实施 志,A项错误。资本主义法律以维护剥削劳动为基础 法律,使法律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 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目的,故答案选D。 法律实效是法律实施所达到的结果。C项中的法律 9.【答案】 B 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 【解析】 法的社会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维 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ACD 三项均不符合题 护阶级统治;二是执行社会公共事务。就法律维护阶 意,故本题选B。 级统治的作用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答案】 B (1)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2)调整统 【解析】 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一致性主 治阶级内部的关系;(3)调整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之 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 间的关系。而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体现在 基础;它们都体现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 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2)维 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它们所追求 护生产交易的秩序;(3)促进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的。故选择B项。A 的发展。故答案选B。 项中,在表现形式上,法律往往表现为成文法,而政策 10.【答案】 D 往往是通知、纲领和口号等。C项中,在稳定性上,法 【解析】 法律具有特殊的强制性,是以国家为后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13 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不论是公法还是私法都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而社会监督则包括政党的监 具有强制性,故A项错误。教材上列举的人们遵守法 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 律的原因中,除了畏惧,还有习惯,对合法性的认识, 监督。在我国,审计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其对其他国 出于社会压力以及出于道德上的考量等,故恐惧并非 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称为专门行政监督,故选C。A项 唯一的守法原因,B项错误。法律作为阶级统治的工 中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 具,也要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对统治阶级内部 监督;B项中的检察监督属于司法监督。故 A、B项错 同样具有强制力,故C项错误。没有强制性,法的指 误。审计监督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本质上是国 引作用就会降低,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 家监督,故D项错误。 义,预测作用就会产生疑问,教育作用的实效就会受 14.【答案】 D 到影响,强制性是法律发挥其作用的最后保障。故D 【解析】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 项正确。 是指新法律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 11.【答案】C 为的问题。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 【解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轻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不溯及既往的 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法 原则,即从旧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各法治国家通行的 律意识的分类:(1)根据意识主体的不同分为个人法 法律原则,所以 ABC项错误。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有 律意识、群体法律意识和社会法律意识;(2)根据法 利于当事人)也限制性地允许其具有溯及力,故只有 律意识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同可分为职业法律意 D项正确。 识和非职业法律意识;(3)根据人的认识阶段不同可 15.【答案】 B 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4)根据法律意识的 【解析】 法律文化是指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 社会政治属性不同可分为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和 作用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所制定的法律规 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本题考查以人的认识阶 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 段为标准对于法律意识的分类,应该选择C项的“法 念、心理、感情、习惯以及学说理论的复合有机体。法 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 律文化反映一个民族法律调整所达到的水平,具有民 12.【答案】 D 族性,故B项正确。社会成员对法及法律现象的共同 【解析】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点: 看法属于法律文化的范畴,故A项错误。法律文化不 (1)产生方式不同,法律是专门机构制定的,道德是 包括因偶然因素变化的成分,而是一个国家、民族、地 自发形成的,道德的出现早于法律,故 B项错误。 区长期从事法律活动中起作用的“定式”,故C项错 (2)法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规范具有普遍 误。法律文化的多样性使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交流 性、具体性、明确性、统一性,常以成文形式表现出来, 与传播成为可能,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道德则多体现在人们的意识、信念和心理中。(3)法 B项。 与道德的实现方式不同,法律依靠外在的国家强制力 16.【答案】 A 加以推行,道德依靠内在的强制力予以维持。(4)调 【解析】 资本主义宪法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 整范围不完全相同,道德的调整范围远大于法律,故 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衡原则。其中人民 C项错误。(5)评价尺度不同,法律的评价尺度是合 主权原则解决的是权力来源和国家合法性问题,是资 法与不合法、有效与无效,道德的评价标准是一定时 本主义宪法的核心原则。故 A 正确。 期的价值观念体系。(6)权利义务特点不同,法律以 17.【答案】 B 权利为本位,道德以义务为主体。道德的权利义务具 【解析】 宪法修正案是指对宪法的部分条款加 有应然性,其标准往往高于法律,所以 A项错误。而 以修改,或者增加新的条款,而不改动其他条款的一 相对于道德的笼统的权利义务标准,以成文形式表现 种修改方式。美国自1787年宪法制定以来一直采用 出来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往往更为明晰,故 D项 该种宪法修改方式。美国宪法的头十条修正案与其 正确。 宪法正文同时生效,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故 13.【答案】C 被称为“权利法案”。故而本题答案选择B项。我国 【解析】 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 借鉴了这一宪法修改模式,自 1988年起,我国对1982 会监督两部分组成。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 年《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形成了52条宪法修正案。 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 18.【答案】 A1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按照西耶斯(又译西耶士、西哀耶士) 部分之间,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之间的关系。我国单 的观点,只有国民才是制宪权主体。国民成为制宪权 一制结构形式下包括了若干普通行政单位和自治单 的主体是现代宪法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近代宪法发展 位,故 A项正确。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体现了 的结果,为现代各国宪法所普遍确立。所以本题答案 权力的纵向配置关系,故B项错误。我国采用单一制 选择 A项。 国家结构形式是由我国政治、经济、民族发展的现实 19.【答案】 D 需要所决定的,也是我国历史上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延 【解析】 违宪审查制度(又称合宪性审查制度) 续,故C项错误。我国的各个地方享有宪法规定的权 是指由特定的机关对立法行为或者其他行为或者法 力,并不是“剩余权力”,而是中央授予权力。故D项 律文件是否合宪进行审查并处理的一种制度。行政 错误。本题选A。 诉讼、审判监督以及法律监督均无此功能。故本题 24.【答案】 A 选D。 【解析】 关于全国人大的职权,《宪法》规定其 20.【答案】 C 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故选A项。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建立 全国人大的职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考生要对 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C项 比着记忆,两者的职权上是有互补关系的,也是考查 正确。2004 年《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表现在: 重点。 (1)修改宪法序言:确立“三个代表”思想在国家政治 【特别说明】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本书在此处以表格的 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政治、经济、精神文明 形式展现: 协调发展的内容,并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了“社 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修改了经济制度:完善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征收征用制度的规定,明确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 常务委员会 鼓励、支持、引导并依法监督管理的方针,完善了保护 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 公民财产权的内容,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 实施 实施 规定;(3)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4)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 修改了国家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全国人大组成的规定 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 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将“戒严”修改为“紧急状 的基本法律 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态”,修改了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修改了乡镇政权的 任期规定;(5)将《宪法》第四章更名为“国旗、国歌、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 国徽、首都”。对于这些内容及其具体条文规定,考生 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 都要熟记。 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 21.【答案】C 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 【解析】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国家权力和保 抵触 障公民权利;(2)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中处于最 解释法律 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 督,C项正确;(3)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的是一院制,故 主席、副主席(选举权) A项错误;(4)人大代表是兼职代表,故B项错误; (5)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5年,但没有连任限制, 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 所以D项错误,本题答案只能选C项。 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 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 22.【答案】 B 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 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 【解析】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属于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 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治领导,包括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 员、各部部长、各委员 的人选(决定权) 等方面的领导,而不是对其发号施令。故B项正确。 会主任、审计长、秘书 长的人选(决定权) 23.【答案】 A 【解析】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15 续表 续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 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 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 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 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 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 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 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 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 组成人员的人选(决定 人员的人选(决定权)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 权) 市的建置 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 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 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 立及其制度 主任(选举权)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 免权) 问题 任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 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 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 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长(选举权) 废除 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 院长(任免权) 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 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 级制度 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 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 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 勋章和荣誉称号 检察长(选举权) 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 决定特赦 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 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 免(任免权) 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 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 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 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 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 状态的宣布 察院的工作(监督权)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 部动员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 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 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 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 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 状态 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 的其他职权 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告 25.【答案】 A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 【解析】 我国将民族自治地方划分为自治区、自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 治州和自治县三级,这一制度在宪法中最早体现在 会不适当的决定 规、决定和命令 1954年《宪法》,但是其最早源自1946年《陕甘宁边 区宪法原则》中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享有民族区1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域自治的权利”。本题选择 A选项。 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B项 26.【答案】 B 正确。对于选民异议的处理流程,考生要熟记,特别 【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7条 是相关的时限规定,经常是选择题考查的重点,考生 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 可以将日期简化记忆为:20、5、3、5。 家所有。此外,《宪法》也规定了:“城市的土地属于 30.【答案】 D(原答案为C) 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解析】 2021年修订的《兵役法》第3条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项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 考生即使不熟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也应该能 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因此 D项正确。依 够根据《宪法》的规定推测出正确的选项。 据2009年的《兵役法》,我国的兵役制度是义务兵役 27.【答案】 B 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以义务兵役制为主,故原官 【解析】 我国《宪法》第1条第1款规定:“中华 方答案为C。因此,本题依据新法应选D。 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31.【答案】C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 【解析】 我国政府于 1997年10月签署了《经 的国家阶级性质,亦即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宪法》 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签署了 序言中还确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目前《经济、社会 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这表明, 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生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表现形 效。故本题选择C选项。 式。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在领导权、阶级基础、专政 32.【答案】 B 职能和历史使命等主要方面,都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 【解析】 北宋中期,为惩治盗贼犯罪,宋仁宗首 本内容相一致。首先,无产阶级独掌国家领导权是无 创《窝藏重法》,严惩窝藏贼盗的犯罪,神宗熙宁四年 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其次,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 颁行《重法地法》,也称《盗贼重法》。重法地制度于 原则是无产阶级必须同农民结成牢固的联盟。故B 哲宗元符三年被废除。B项正确。 项说法正确。第三,人民民主专政同无产阶级专政的 33.【答案】 A 国家职能一样,都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卫 【解析】 唐代的化外人原则即“诸化外人,同类 社会主义制度,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 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 神文明建设,以及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 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 业。最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同无产阶级专政 理,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A项 的历史使命一样,是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最终实现共 正确。 产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 34.【答案】 A 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农 【解析】 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为保证债的 联盟是阶级基础,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高原则。故 履行,要求当事人订立傅别。A项正确。质剂为买卖 而本题选择 B项。 契约,D项的“出举”是唐代的有息借贷。(唐代有息 28.【答案】C 借贷称为“出举”,无息借贷称为“负债”。) 【解析】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点:(1)中国共 35.【答案】 B 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 【解析】 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 年丧”“前贫贱后富贵”。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 特点;(3)坚持依宪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 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 根本途径。根据该表述,本题选择C项。 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男方父亲或母亲守孝 29.【答案】 B 三年的不能被休,故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公婆;三 【解析】 在直接选举的地区,选民名单应在选举 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三不去”是 日的20日前公布,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 “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由此可知本题应当选择 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 B项。 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 36.【答案】 A 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 【解析】 永徽三年,唐高宗令长孙无忌等对《永 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 徽律》进行注疏解释,遂成《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17 律疏议》,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对后世产生深远影 42.【答案】 D 响。A项正确。 【解析】 汉文帝十三年,下令废除肉刑,改黥刑 37.【答案】 D 为髡钳城旦春,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 【解析】 西周时期,过失被称为“告”,故意即 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因此本题选 D。 “非告”。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被称为“非终”。D 43.【答案】 B 项正确。对于古代的各种独有法律术语,考生要能够 【解析】 唐律对共同犯罪区分首犯和从犯,即 区分出来,而且还要会写,遇到相关题目时才能从容 “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即从犯减首犯一等处 应对。 罚。因此本题选B。 38.【答案】 C 44.【答案】 B 【解析】 宋朝继承的法律名称没有沿用唐律,而 【解析】 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就是强 是沿用了后周的“刑统”名称,结果就有了特殊的《宋 奸幼女罪的成立:“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 刑统》。后来,《宋刑统》由大理寺刊版印刷发行全 不坐。”该罪处罚比一般强奸罪要重得多。并且元朝 国,这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C项 法律将幼女年龄界定为10岁以下。因此本题选B。 正确。 45.【答案】 D 39.【答案】 D 【解析】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于1947年10月 【解析】 秦朝的法律形式基本有:律、令、法律答 10日公布的政治宣言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亦 问、廷行事和封诊式。廷行事是最高司法机关判案的 称《双十宣言》,确定了“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 成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 功者受奖”的刑事司法政策。因此本题选D。 依据。封诊式是司法机关有关审判原则、治狱程式以 二、多项选择题 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法律规 46.【答案】 AB 定和文书程式。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形式,指挥是宋 【解析】 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 代编例的一种类型。所以本题答案选择 D项。各朝 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程序 代的法律形式是法制史考试的重点,考生应当按照朝 和权限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执行法律的活 代分别记忆,现梳理如下:秦代法律形式基本有律、 动。与司法活动相比,执法活动仅以行政机关单方面 令、法律答问、廷行事和封诊式;汉代法律形式基本为 的决定而成立,不需要相对人的同意,故具有单方面 律、令、科、比;魏晋南北朝时北魏以格代科,西魏编订 性,B项正确。行政机关可以积极主动地依职权行使 《大统式》,遂确立了格、式的独立法典地位;唐代法律 法定权力,无须当事人申请,所以具有主动性,A项正 形式遂更迭为律、令、格、式;到了宋代,法律形式又增 确。而中立性和终极性是指司法机关的活动不受政 加了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几项;元代的《元典章》始 府、组织或者其他个人的影响,司法权是最终的裁断 以六部划分章节,为《大明律》以六部分章之源头;明 权,并非执法活动的特点,故CD项错误。 代初年有刑事特别法《大诰》,后有《大明会典》,为清 47.【答案】 ABD 代“五朝会典”奠定了基础;清代除了大清律例和五朝 【解析】 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原因 会典之外,又新增了一种叫作“则例”的法律形式。 而被全部或部分免除。免责不能同正当防卫、紧急避 40.【答案】 A 险等行为混同,因为免责要以责任存在为前提,而正 【解析】 清末司法改革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最高 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行为是法定不负相应责任的行 级的审判机关。A项正确。清末司法改革的内容包括: 为,本身责任就不存在,也就谈不上什么免责了。免 (1)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省按察使 责类型有时效免责、不诉免责、自首立功免责、有效补 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司法行政和司法监督;(2)改大理寺 救免责、自助免责,所以 ABD三项正确。 为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地方设高级、地方和 48.【答案】 AC 初级审判厅;(3)实行审检合署,各级审判厅内设立相应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主要区 的监察厅。这些都是考生要记忆的。 别有以下几点:(1)指导思想不同。马克思主义法学 41.【答案】 C 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的,认为法是由社会物质生 【解析】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名义上承认地 活条件决定的,A项正确。(2)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 方自治,实则为确认国内军阀的势力范围。因此本题 在阶级社会中,法学是为一定阶级利益服务的,超阶 选C。 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3)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1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学是历史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律也 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所以居民委员 将消亡。B项本身没有问题,但是这并非马克思主义 会不是政权机关,乡级政府机关是最基层一级的政权 法学和以往法学的区别,以往的法学也承认经济以外 机关,C项错误。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 因素对法律的影响,而D项本身就是错误的表述。故 工作,A项正确。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 BD项不选,本题选AC。 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 49.【答案】CD 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不受政权机关的领 【解析】 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法律由 导,B项错误。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 国家制定和认可,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法的实现以 至9人组成,D项正确。本题选 AD。 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 54.【答案】 B(原答案为 BD) 结构影响着法的形式。可见,AB两项完全把这一层 【解析】 选举权的平等性不仅应该包括选民的 关系弄颠倒了。AB项错误,不选。法律保障国家职 机会平等,而且应该包括选民投票的结果平等。2010 能的实现,法律确认和宣称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 年修订的《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 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法律促进国家职能的实 大代表,该条款更好地体现平等原则,A项不选。我 现;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所以CD项 国选举权的平等性着重于实质上的平等,而不单纯是 正确。 形式上的规定。例如,我国《选举法》还对少数民族与 50.【答案】 ACD 汉族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规定了不同的人口比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 例。精神病患者享有选举权,因为他没有相应的选举 规定的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能力,所以其选举权无法行使而不列入选民名单,D 首先,法律解释往往由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故 A项 项体现的是选举权的普遍性,而不是平等性,不选。 正确。其次,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 (注意:精神病人并非不享有选举权,而是因其病症而 来进行。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B项 无法行使该权利,故不列入选民名单。)C项是强调选 错误。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故D项 举的形式平等。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区分,最主要 正确。并非所有法律解释都有法律效力,比如学理解 在于形式平等侧重选举的身份、年龄等人格上的限 释就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 制,而实质平等侧重于资格限制。 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所以C项正确。本题 55.【答案】 ACD 选 ACD。 【解析】《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51.【答案】 AB 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 【解析】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一般理论,是 入公民的住宅。”但对住宅安全权的保护不是绝对的, 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因侦破刑事案件需要而搜查时,应由公安机关或者检 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故不限 察机关执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 于现行法律规范,D项错误。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 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 故C项错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是一般与特殊 查人出示搜查证。故 ACD项正确。 的关系,其材料来源是通过对部门法学材料进行高度 56.【答案】 BCD 概括抽象获得的,为部门法学提供了立场、观点和看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可根据宪法 法,同时其阐述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又 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 对部门法学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故 AB项正确。 令,所以本题选择 BCD。而A项的制定法律属于全国 52.【答案】 BC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57.【答案】 ACD 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个以上的代表团 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 AD项中的平等权和言论自 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 由权,《宪法》都只规定其为权利。所以 BC项正确。 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 (宪法学的客观题一定要以法条为基础,把有关法条 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家监 记住了,大部分宪法学的客观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53.【答案】 AD 检察长的罢免案。由此可见,罢免的发起主体是全国 【解析】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 人民代表大会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的代表;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19 其所针对的人员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的人选 国的国家制度模式为标准,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 范围;要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罢免理由。故 ACD项正 治体制,D项错误。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A项正确。 确,B项错误。 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率军队并行使行政权 58.【答案】 ABCD 力;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委派 【解析】 我国《宪法》第36条第 3、4 款规定: 三名参议员组成,B项错误。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 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 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 后设立,C项正确。因此本题选 AC。 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 63.【答案】 ABCD 支配。”故本题答案全选。 【解析】《暂行章程》为《大清新刑律》之后加上 59.【答案】 AC 的五条附则,它是礼法之争的妥协产物,具有浓厚的 【解析】 我国《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 礼教色彩。规定了无夫妇女通奸罪,对尊亲属有犯不 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 得适用正当防卫,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等罪 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于一切反华、排华、迫害 的刑罚,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刑罚等。 华侨和损害华侨正当权益的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国 因此本题选 ABCD。 家要通过外交途径与有关国家交涉,对华侨权益作出 三、简答题 保护。所以我国对华侨的保护方式有法律途径保护 64.【答案】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 和外交途径保护,其中以外交保护途径为主,AC项正 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2分) 确。政治庇护一般是针对外国政治犯的保护,而不是 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明显的区别: 对华侨的保护,所以B项错误。经济保护不属于我国 (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事实,没有法律规范就 政府对华侨的保护方式,D项也不正确。 不会有法律事实。(2分) 60.【答案】 ABD (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这意 【解析】《唐律》共12篇,具体的篇目有:名例 味着法律事实不仅是客观事实,而且还是能用证据予 (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涵盖立法指导思想、基本 以证明的客观事实。(2分) 精神以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卫禁(关于警卫皇帝 (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对 宫庙、陵墓以及保卫城关要塞和边防);职制(官吏职 法律关系产生了影响的事实。(2分) 守、惩治贪赃和交通驿传);户婚(税赋征收、户籍、徭 【点评】 该题考查的是法律事实,但实质上法律 役、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厩库(牲畜管理、仓库管 事实是法律关系的有关内容,是法律关系产生、变动 理以及官物出纳);擅兴(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 和消灭的原因,所以对于法律事实要从法律关系的角 军需供给和兴造工程);贼盗(十恶、恶性杀人等);斗 度来理解,这一点可以参考民法学中民事法律关系和 讼(斗殴、诉讼);诈伪(欺诈、伪造);杂律(不便列入 民事法律事实的关系。 分则内容的其他法律、如和奸、强奸等);捕亡(追捕逃 65.【答案】(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 亡)和断狱(审讯、判决和监狱管理)。《唐律》中的篇 利:①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表决,共同 目是“捕亡”,不是“捕断”,C项不选。ABD项正确, 决定中央国家领导机关的人员的人选和国家生活中 本题选ABD。 的重大问题。②依法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61.【答案】 ABC ③依法提出质询案的权利。④依法提出罢免案的权 【解析】 汉朝的罪名分为:危害中央集权犯罪 利。⑤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⑥言论 (阿党附益、左官、非正、出界、逾制(僭越)、漏泄省中 免责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语、酎金不如法、事国人过员);危害君主专制权力犯 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⑦享受适当补贴和物质上便 罪(欺谩、诋欺、诬罔、废格诏书、怨望诽谤、左道、矫 利的权利。⑧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参 制);危害皇帝尊严和安全犯罪(不敬、大不敬、阑入、 与对国家事务的讨论和决定,积极参加代表的视察活 失阑)以及危害国家政权罪(蔽匿盗贼、见知故纵、群 动。(4分) 饮酒、通行饮食)。奸党罪是明朝的罪名。故D项不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模范遵守宪 选。ABC项正确,本题选ABC。 法和法律;与原选举单位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保守 62.【答案】 AC 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接受原选举单位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以美 和群众监督。(4分)2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点评】 宪法的简答题基本就是法条的再现,所 【点评】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一项极 以要尽量依法条原文来作答。国家机关、国家基本制 为重要的司法原则,它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国 度以及选举法的有关法条都要重点加以记忆。 家法制统一的需要;是保证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的 66.【答案】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 前提和正常行使职权的基本条件,也是维护社会主义 成包括基本法典、相关法规、判例和解释例。(2分) 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该原则一方面要求司法机关 具体为: 依法独立,不受干涉地行使司法权,另一方面基于我 (1)基本法典。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国的特殊国情,要求司法机关要接受党、国家权力机 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典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 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主体的监督。这两点考生 书的法律体系的核心和骨架。(2分) 要全面掌握。 (2)相关法规。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条例、命 68.【答案】(1)县政府确认“选举合法有效” 令、细则、办法等众多的关系法规,是对各自的基本法 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典的重要补充。(2分) 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 (3)判例和解释例。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 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依法直接选举产生。由村民小 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 组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 也是六法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2分) 选举,并确认选举结果有效。县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没 【点评】 法制史的简答题一般都考查清末民国 有行政隶属关系,也不是组织选举的机构,它可以就 和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清末司法改革、民国各重 村民举报的选举违法情况组织调查,将调查结果提交 要立法的特点、民国法律基本制度以及革命根据地不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其决定选举是否有效,而不能自 同时期法律制度和立法的特点都是法制史简答题可 行宣布选举结果“合法有效”。因而,该县政府宣布选 能考查到的范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法 举结果有效的行为是违法的,干预了村民自治权的行 律制度在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中地位显著,承继了北 使。(4分) 洋时期的法制变革并作出了新的改变,使得中国实现 (2)村民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有问题,可以 了法制上的近代化,要重点掌握。 采取的行动有:①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分析题 ②向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县、乡级人 67.【答案】(1)材料反映的是我国法的适用 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负责调查并 中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2分) 依法处理。如果村民对前述机构的处理意见有异议, (2)该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是:首先,司法权的专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6分) 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 【点评】 基层群众自治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 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其次,行使职权 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和城镇居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全 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 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制度,由全体 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 村民选举村民委员会进行自治。村民委员会不是政 法干涉;最后,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 府机构,也不是其派出机构,乡级政府只能对村民委 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正确适用 员会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涉属于村民自 法律,不得滥用法律,枉法裁判。(4分) 治范围内的事项。村委会以及其他有关村民自治的 (3)材料表明,司法机关在贯彻这一原则时,并 内容考生都要加以熟悉掌握。 不意味其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司法权和其他任 69.【答案】(1)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 何权力一样,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主要有以下几方 核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对象 面:第一,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这是司法权 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八月在天安 正确行使的政治保证;第二,司法权要接受国家权力 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 机关的监督,司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国家 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被视为“国家之大典”。清 权力机关负责;第三,司法机关的上下级和同级之间 朝的秋审制度源于明朝的朝审。(2分) 也存在监督和约束,这种监督和约束是通过司法制度 (2)秋审案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 中的一系列制度来实现的;第四,司法权要接受行政 理,分别是:①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刑适当者,奏请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人士和人民群 执行死刑;②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可 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4分) 再押监候办,留待下年秋审;③可矜,指案情虽属实,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真题答案详解 21 但情有可原的,可免死减等发落;④可疑,指案情尚 举人大代表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来行使监督职能, 未完全清楚的,驳回原省再审;⑤留养承祀,案情属 参与民主议政,也可以通过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发表 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 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 人员纠正错误,改进工作,反过来更好地保障公民参 改判重杖一顿,枷号示众三个月。(5分) 与民主政治的权利。(4分) (3)秋审是刑事制度臻于完备的重要标志,体现 (2)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了国家对死刑案件审慎和宽仁的态度;是中央对于地 家的保证。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 方政府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保证 一完整,保障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确立和 了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宣扬了统治者的仁政,同时 维护法律的权威。一国的法律体系内部各法律之间 也有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纠正冤假错案。(3分) 制定和实施过程的协调一致是一国法制完备的特点, 【点评】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是这一时期司法 有效的法律监督可以保证法律制定的合法和合理,不 制度的重要特点,体现了统治者慎刑的思想,并有利 至于出现因为部门或者团体利益而导致某一部法律 于皇帝借宣扬“仁政”之机强化对司法权的统治。两 的制定破坏整体法律体系框架的情况,从而真正地实 朝的会审制度有一定程度上的传承关系,如明代的朝 现法律体系的完备和和谐。同时,有效的法律监督可 审是清代秋审和朝审的渊源,而大审制度则为明代所 以保证法律在一国领域内的严格实施,实现执法必 独有。故两朝的会审制度要对比记忆。 严,违法必究,使得法律实效真正达到立法原意,不至 五、论述题 于成为一纸废文,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4分) 70.【答案】 法律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 (3)法律监督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律有着密切的 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 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法制经济,而且 监督;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 相对于其他现代市场经济与法制的联系更为紧密:市 场主体的行为需要有法律监督的规范;市场经济是契 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 督。在现代国家的法制中,法律监督是法制不可缺少 约经济,契约关系的遵守离不开合理的法律监督行 的特殊组成部分,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对社 为;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的经济模式,有了法律监督, 会生活或经济生活有着广泛的影响。(3分) 市场经济的竞争才能合法有序良性地进行;法律监督 在我国,法律监督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可以对违反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予以惩罚,保障社会 方面: 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4分) (1)法律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 【点评】 法理学中,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 和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监督将权力及其运行置于监督 法和法律监督,这四项内容都是论述题考查的重要知 之下,从而保障民主政治的安全,法律监督的一个重 识点。此外,还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的建 点就是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使得国家机关及 设等与社会主义法治密切相关的知识点可能会出论 其工作人员依法谨慎地行使国家权力,不致发生国家 述题,考生在复习有关章节时要彻底熟悉书上的内 权力的滥用从而威胁到公众利益,保证了社会公民的 容,能够做到熟练地表达出这些内容的概念、特点和 合法权利不受公权力的肆意侵害;同时,法律监督也 意义。考生做本题时应当注意结合法治、民主、经济 是普通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广大公 建设三方面,从各种法律监督形式的意义入手整合 民通过参与法律监督,可以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作答。 的职务行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民可以通过选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即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 1.【答案】 B 身外,还要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解析】 属地管辖的基本含义是一国的刑法只 接责任人员。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只实 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只要犯 行单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罪行为地或者结果地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认 本题选D。 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本案中,犯罪行为地发生在 5.【答案】C 我国,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应当适用属地管辖原 【解析】 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准 则,B项正确;犯罪人和受害人都是 A国公民而非中 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必须在着手 国人,所以我国不能以属人主义原则或者保护主义原 实行犯罪前停顿下来。如果已经进入着手实行犯罪 则行使管辖权,AC两项错误;普遍管辖原则针对的是 阶段而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的,则成 毒品犯罪、劫机罪、恐怖主义犯罪、战争罪等罪行,不 立犯罪未遂。犯罪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 包括本题的抢劫罪,所以 D项错误。本题选 B。 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预备行为由 2.【答案】 A 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是犯罪预备形 【解析】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 态区别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的基本特征。A 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项中,甲在预备阶段出于本意停止了犯罪,成立预备 (1)假想有罪;(2)假想非罪:行为人认为自己的行 阶段的犯罪中止而非犯罪预备。B项中,乙以出卖为 为并不构成犯罪,但实际上是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 目的买到一婴儿,已经实现了对婴儿的人身控制,《刑 为;(3)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犯罪性质、罪名 法》将之规定为拐卖儿童罪的既遂,即拐卖妇女儿童 和罪行轻重发生误解。本题中,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拐 罪的六个环节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完 卖儿童罪,但其自以为不构成犯罪,属于第二种情形 成其中一个环节就构成该罪的既遂。C项中,丙尾随 “假想非罪”,所以选择 A项。刑法中的认识错误,除 刘某意图抢劫,是实施了为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而 法律认识错误之外,还有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客体错 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拦而未能实施犯罪,成立 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以及因果关系错误 犯罪预备。D项中,丁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出于 等。因此 BCD项都属于事实认识错误,故不选。 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成立犯罪未遂。本题 3.【答案】C 选C。 【解析】 本题属于无罪过事件中的不可抗力。 6.【答案】 B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 【解析】 基本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 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 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而修正的犯 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无罪过事件之所以不 罪构成,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进行补充扩展 认为是犯罪,是因为其欠缺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即 而形成的犯罪构成,包括故意犯罪在行为发展阶段可 行为人没有故意也没有过失,自然无法构成犯罪,所 能出现的预备、中止、未遂等不同的表现形态,以及在 以C项正确。在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对 共同犯罪中具体共同犯罪人的不同情况下,对基本犯 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依然有构成犯罪的可能, 罪构成中个别要件的具体要求作相应的修改或变更 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应当预见,即有预见的 后形成的犯罪构成。本题中,甲出于杀乙的意图向乙 义务。所以 A项和B项均错误。无罪过事件与犯罪 开枪,致乙重伤,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应属于修 主体资格无关,所以D项不选。本题选C。 正的犯罪构成,故选择 B项,不选C项。A项中的标 4.【答案】 D 准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条文对普通危害行为所规定 【解析】 单位犯罪也有可能是过失犯罪,如工程 的犯罪构成,而D项中的派生的犯罪构成是指以标准 重大安全事故罪,其犯罪主体就是单位,只有故意犯 的犯罪构成为基础而形成的加重或者减轻的犯罪构 罪才有犯罪目的,既然单位犯罪可以是过失,因此,单 成,该两项与题意不符,故而不选。本题选B。 位犯罪不一定都要有牟利目的,所以 AB项不选。对 7.【答案】C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3 【解析】 减轻处罚,是指必须判处低于法定最低 美元假币后又出售其中的5万美元,应适用该规定, 刑的刑罚,即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不是在法定 按照伪造货币罪定罪,故本题选A。行为人没有实施 刑幅度范围内判处刑罚,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伪造假币的行为,而是购买后又出售、运输所购买的 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幅度内选择判处比没有该种情 假币的,直接以购买、运输、出售假币罪论处。行为人 节的类似犯罪相对较轻的刑种或刑期,故而A项是对 明知是伪造的假币而持有、使用,但是没有伪造、运 从轻处罚的描述,而B项则是对于从轻处罚的错误描 输、出售行为的,仅以持有、使用假币罪一罪定罪 述,从轻处罚只是在法定量刑幅度范围内判处相对较 处罚。 轻的刑罚,该种“相对较轻的刑罚”未必是法定刑中最 11.【答案】 D 轻的刑罚,所以 B项错误。本题选C。 【解析】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 8.【答案】 BC(原答案为C) 然贬低他人人格和名誉,而诽谤罪是指使用散布虚构 【解析】 我国确立了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 事实的方法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侮辱罪强调手段 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而并非单纯地 的暴力性,而诽谤罪强调的是使用公开散布虚构事实 采用限制加重原则,所以 A项错误。依据《刑法修正 的方法或手段。本题中,甲捏造乙卖淫的事实并到处 案(九)》,吸收原则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1)判决宣 散播显然更符合诽谤罪的特点,不是侮辱罪,C项错 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 误,D项正确。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 吸收原则,仅应决定执行一个死刑。(2)判决宣告的 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而 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 甲虽到处散布并向公安部门告发,但主观目的并不在 的,采用吸收原则,只应决定执行一个无期徒刑。 于使乙受到刑事追究,而且卖淫的事实属于治安管理 (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 的行政法范畴,也不可能引起刑事追究,因而也不构 刑。所以C项正确。限制加重原则不仅仅适用于有 成诬告陷害罪,故A项错误。报复陷害罪要求犯罪主 期徒刑,被判处多项管制或者多项拘役的,也适用限 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不具有该身份,故B项错 制加重原则,D项错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 误。本题选D。 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 12.【答案】 B 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 【解析】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牟取非法利益,冒 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 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该非法利 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所以 益不限于金钱,还包括待遇、地位、荣誉或者玩弄女性 并科原则可以适用于管制和附加刑,B项正确。 等。ACD项中,行为人所冒充的都不是国家机关工作 9.【答案】 B 人员;B项中,乙冒充工商局局长玩弄多名女青年,符 【解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或者损 合该罪的定罪要件。招摇撞骗罪还有可能和诈骗罪 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A项 放在一起考查,一般来说,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 中,破坏交通工具罪要求足以引起交通工具倾覆的危 取财物的,定招摇撞骗罪;但是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 险发生,题中甲用随身携带的铁锤猛砸汽车车窗,而 则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择 汽车车窗并非交通工具的重要设施或部件,甲的破坏 一重罪从处,则应当定诈骗罪。 行为显然没有达到该程度。C项中,破坏交通设施罪 13.【答案】 A 的犯罪对象要求是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公交车不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 属于交通设施而是交通工具。D项中,以危险方法危 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害公共安全罪要求足以造成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 器盗窃及扒窃的行为。A项中,盗窃信用卡并使用, 财产的危险,甲的行为亦未到该程度。故意破坏正在 以盗窃罪定罪处罚。B项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 使用中的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的,如果没有造成交通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构成侵占罪。C项 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从而威胁交通运输安全的,应 中,被盗物为骨灰,一般不认为是财物,不构成盗窃 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故B项正确。 罪。对于D项的行为,《刑法》将其单独确定为信用 10.【答案】 A 卡诈骗罪。因此本题选A。 【解析】《刑法》规定,行为人伪造货币并出售 14.【答案】 B 或者伪造货币并运输的,不能认定为数罪进行处罚, 【解析】 根据《刑法》第75条、第77条规定,被 而应按一个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甲伪造10万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离开所居住2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此 【解析】 爆炸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 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行原判刑罚。甲在考验期内,到外地参与传销活动, 甲为报复杀害其仇人乙而在人群稠密的农贸市场投 经多次通知仍不返回,情节严重,违反了《刑法》第75 掷爆炸装置,客观上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 条的规定,应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本题应选 产安全,主观上明知该危险性而采取放任态度,已经 择B项,ACD项错误。此外,甲的行为并不构成脱逃 构成间接故意,应以爆炸罪论处,所以 D项正确,ABC 罪,因为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 项错误。区分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如放火罪、爆炸 犯罪嫌疑人,而甲并未被关押,主体不符。 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 15.【答案】 D 名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在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解析】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 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行为时是否在客观 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 上威胁到公共安全,如果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则以放 重后果的。本题中,矿主明知瓦斯浓度超标仍然强令 火罪、爆炸罪或者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否则以故意 工人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作业规章制度且造成了重大 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而不以发生的场所是密闭 伤亡事故,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D项正确。因 或者狭小来衡量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为造成的伤亡情况发生于生产作业过程中,而且是由 18.【答案】 B 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的,所以不宜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解析】 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构 罪,B项错误。而且本案不是过失以其他方法危害公 成的法律未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特殊的共同犯罪 共安全,不宜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 是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为犯罪集团,要求三人 项错误。注意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重大责任事故 以上的主体,甲、乙不符合该要求,所以C项错误。本 罪的区别关键在于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 案中,甲、乙属于对受贿行为有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受 通常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 贿罪的共同犯罪,而刑法分则对该罪的犯罪主体数量 罪的主体一般不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而是 没有作出须为数人的规定,故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管理者、经营者。所以 A项错误。考生对此要加以 所以B项正确,AD项错误。 把握。 19.【答案】 A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强令违 【解析】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 章冒险作业罪”修改为“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作人员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 罪”,且增加构成本罪的行为方式:“强令他人违章冒 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A项 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 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其中的刑事逮捕的机密属于 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 国家秘密的范畴。B项中,乙受国外情报机构收买接 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受其任务而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构成间谍罪。C项 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的技术配方属于商业秘密,并非国家秘密,故为侵 16.【答案】 A 犯商业秘密罪。D项属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情报罪。本题选 A。注意区分间谍罪,为境外窃取、 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以及故意泄露 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题中描述,乙构成贪污罪。非 国家秘密罪的区别。间谍罪要求参加间谍组织或接 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 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 有财产的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故甲 目标的行为,间谍罪要求必须明知对方是间谍组织或 也构成贪污罪。所以 A项正确,BC项错误。考生需 其代理人,这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关键。为境外窃 要注意的是,盗窃一般财物后进行销赃的,属于事后 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所涉及的 不可罚的行为。但盗窃特殊物品(如毒品、淫秽物品 境外组织或个人不是间谍组织或其代理人。故意泄 等)后销售的,因事后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或事后行 露国家秘密罪是故意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 为不缺乏期待可能性,所以不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 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不涉及间谍组织和境外组织。比 为。是否数罪并罚,则要依据有关的司法解释,不可 如某人将国家秘密上传到互联网上,构成故意泄露国 一味以盗窃罪一罪论处。 家秘密罪,如果该人是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传输给 17.【答案】 D 境外非间谍组织,则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5 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若该人是通过互联网将国 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 家秘密传输给间谍组织,则构成间谍罪。 秘密的;(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 20.【答案】 D 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 【解析】 抗税罪,是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 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 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是看纳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 税人是否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抗拒纳税。AC项中的 密论。考生须注意新增的“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行为人均未使用暴力,故只构成逃税罪。如果行为人 本题选 ABCD。 在暴力抗税过程中故意致税务人员重伤,构成故意伤 25.【答案】 AC 害罪,故B项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只有D项符合抗 【解析】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希望通过实 税罪要件,本题选D。 施某种犯罪行为达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犯 二、多项选择题 罪目的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一些特定的犯罪 21.【答案】 ABC 目的是构成某些直接犯罪的主观要件,如赌博罪必须 【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 “以营利为目的”。犯罪目的直接指出了行为人追求 务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 的目标,这个目标往往直接体现了犯罪行为所侵害的 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 犯罪客体,或者集中体现了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决 定某些犯罪的性质。故AC项正确。判断犯罪是否既 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虽 然也包括了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但其与挪用特定款 遂的标准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是否得 物罪的区别在于挪用公款罪是将公款挪为私用,而挪 到满足,而非特定犯罪目的的实现,所以B项错误。 用特定款物罪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AB两项 至于D项的共同犯罪,则与犯罪目的在定罪中的作用 均为挪用特定款物给私人使用,应该以挪用公款罪论 没有关联。 处。C项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而且数额较 三、简答题 大,应定挪用公款罪。D项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 26.【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 用,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本题选ABC。 了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其构成要件 22.【答案】 BCD 如下: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1分)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1分) 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具有当场性,在抢劫过程中,出于 (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达到抢劫财物的目的,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致人重 (1分) 伤、死亡的,不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 (4)目的是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即是为 罪数罪并罚,应以抢劫罪一罪定罪处刑,所以 BC项只 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定抢劫罪一罪。D项为一般的抢劫罪,被害人自杀并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1分) 不能对抢劫罪定性转化。在抢劫完成后,行为人出于 (5)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灭口或者其他目的而杀害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 (2分) 意杀人 罪,实行数罪并罚。故 A 项不选。本 题 【点评】 正当防卫是历年法硕考试的高频考点, 选 BCD。 考生往往习惯从其基本定义角度来复习,但该题从防 23.【答案】 ABCD 卫过当的角度来考查正当防卫,有一定的新意。防卫 【解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客观方面包括 过当和正当防卫在构成要件上除了防卫限度以外都 四种形式,即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 是一样的,所以对于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还是要从正 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种,故本题 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出发来回答。 全选。 27.【答案】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 24.【答案】 ABCD 以下特征: 【解析】《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商业秘密 (1)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 罪作了修改,完善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具体包括: 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1.5分)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 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 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2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的活动。(1.5分) 法的核心内容,客观题或主观题均会考查,希望考生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 全面掌握。) 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1.5 五、法条分析题 分) 29.【答案】(1)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 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其构成 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 特征为:①成员人数较多,在3人以上,重要人员固定 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 或基本固定;②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 会生活秩序。(1.5分) 重的犯罪活动;③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④有预谋地实 【点评】 近年来法硕考试的考查方式开始偏向 施犯罪活动;⑤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危 于灵活化,对于法律规定中的细节问题加以关注,如 害或其具有的危险性都很严重。(4分) “犯罪集团”和本题中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用语的 (2)主犯与首要分子不完全一致。首要分子包 理解。其实这些用语的解释在教辅用书上都有相关 括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犯 的注明,希望考生在看书复习时能够细致一些,不要 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 漏过这些考点。 未必是主犯。(聚众犯罪有三种形态:一是全体参与 四、辨析题 者均可构成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该种情况下的 28.【答案】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 首要分子必定是主犯;二是只有聚众者和积极参加者 认定某一犯罪行为构成何种罪名需要同时从主 可构成犯罪,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斗殴罪, 客观两方面进行考查,具体要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 该种情况下首要分子也是主犯;三是只有聚众者才构 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进行考量,行为的特 成犯罪,其他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扰乱公共场 征只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部分内容,还要通过对其他构 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该种情况下若聚众者只有一人, 成要件的认定才能确定其罪名。于是可能出现以下 则不是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若聚众者为两人以上, 几种同行为不同罪名的情况:(2分) 则以其作用大小来确定主犯,也有可能都认定为主犯 (1)因犯罪主体不同可能导致相同行为定不同 处理。)(4分) 罪名,并且处罚不同,如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 等,而且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与成年人实施盗窃行 行处罚。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应 为的处理也不同。(1分) 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 (2)由于犯罪客体或者犯罪对象不同导致相同 分) 行为定不同罪名,并且处罚不同,如毁坏修理中的交 【点评】 本题再次印证了本卷第27题的点评, 通设施与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施,盗窃汽车的轮胎与 即考生要多注意法律规定的细节,做到不疏不漏。 盗窃汽车的刹车片等。(1分) 六、案例分析题 (3)由于犯罪目的不同而导致相同行为定不同 30.【答案】(1)“事实一”中对高某应以拐卖 罪名,并给予不同处罚,如为追索债务而拘禁他人和 妇女、儿童罪从重处罚。 为勒索财物而控制他人人身。(1分) 我国《刑法》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 (4)由于法律把某行为作为其他犯罪的一种情 的行为,以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儿童的行为都构成拐 节而不单独定罪,如侵入他人住宅而抢劫的。(1分) 卖妇女、儿童罪。高某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又以 (5)犯罪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或法条竞合,相同 出卖为目的偷盗儿童,其行为应定拐卖妇女、儿童罪, 行为也可能构成不同的犯罪,从而处以不同的刑罚, 不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 如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一般定招摇撞骗 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的、 罪,但若是骗得财物数额巨大的,则以诈骗罪论处。 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的, (2分) 均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中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点评】 从题中的表述可以迅速定位到犯罪构 所以对于高某要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在加重法定刑内 成的内容,根据犯罪构成四要件缺一不可的特质以及 处罚。(5分) 主客观统一的犯罪认定方法,可以很容易判定该题表 (2)“事实二”中对高某应以行贿罪论处,可以从 述错误。再根据犯罪构成四要件的有关内容进一步 轻或者减轻处罚。 辨析,就很容易答出该题了。(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刑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27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以财物的行为。高某为逃避法律制裁,给予任某财 某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 物,高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 益,构成受贿罪。《刑法》规定,徇私枉法过程中又收 高某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行贿罪行, 受他人财物的,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其中的重罪定 以自首论。按照刑法分则的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 罪处罚。(5分) 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 【点评】 本题考查重点在于以下几点:首先,拐 分) 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认定标准是对妇女、儿童实施 (3)“事实二”中对任某应以徇私枉法罪和受贿 了实际的控制,而不论卖出与否;其次,拐卖妇女、儿 罪从一重罪论处。 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是考查重点,考生对刑法的明文 徇私枉法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工作人 规定应当熟练掌握;最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 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 赂,同时因此犯有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 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以及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 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 权罪的,从一重罪处断。 法裁判的行为。任某的行为显然构成该罪,同时,任 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 七、单项选择题 的发生为内容的,故而属于肯定条件,而该条件的发 31.【答案】 B 生会导致甲、乙之间的合同生效,所以属于延缓条件。 【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起到 故本题选D。 34.【答案】 C 死亡时止,故本题选B。已经死亡的死者或者动物都 没有民事权利能力,C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的规 【解析】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可在代理权限内为 定,一般情况下,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只有涉及 独立的意思表示。这正是其与传达人和居间人的主 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 要区别,传达是将他人已经决定的意思表示传达于相 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 对人或者代他人受领意思表示并向该他人传达的行 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 为。居间人为双方当事人创造订约条件或者报告订 额,如果没有保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 约机会。传达人和居间人都不能为独立的意思表示, 故 A项不选。 而代表人只有对法人才适用。在本案中,丙仅仅是代 32.【答案】 A 甲将其意思表示转达于乙,是传达人,C项正确;丙并 【解析】 宣告死亡的条件为:(1)自然人下落不 没有为独立的意思表示,故不是代理人,所以 A项错 明达法定期间。①下落不明的期间满4年;②因意 误;甲不是法人,丙无法成为甲的代表人,所以 B项错 外事故下落不明的,自事故结束之日满2年;③战争 误;丙并不是促成甲乙双方达成合同的居间人,所以 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 D项错误。 的下落不明之日起算。(2)须有利害关系人申请。 【特别说明】《民法典》将“居间合同”的名称修 (3)须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本题因飞 改为“中介合同”,本题中的“居间人”也相应地修改 机失事下落不明属于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所以宣告 为“中介人”。 死亡的条件应当是自该事故发生之日满2年。故本 35.【答案】 A 题选A。 【解析】 占有分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非法占 33.【答案】 D 有进一步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依占有人是否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按条件的作用, 直接占有物,可以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直接占 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的作用在于使 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间接占有指虽不直接 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解除条件的作用在于使民事 占有物,但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物加以间接支配的占 法律行为解除效力。按条件的内容,可分为积极的条 有。本题中,乙基于租赁合同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 件和消极的条件,凡是以约定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 有且是直接占有,故无须考虑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的 容的,就是积极条件;反之,属于消极条件。本题中, 问题。据此,本题应选A项。 甲、乙所约定的条件是以甲之子去外地工作这一事实 36.【答案】 B2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 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答案为B。 受取得,原始取得主要指所有权人取得的所有权原来 42.【答案】C 不存在的取得方式,包括生产、先占、拾得遗失物、发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人身损害的 现埋藏物、善意取得等形式;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 诉讼时效为1年,甲于2008年4月30日得知乙为凶 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 手,诉讼时效应自此时起算,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 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这种方式以原所有人 月发生时效中止的事由,自中止事由结束后即 2008 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为前提条件。继受取得的方式 年12月14日结束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因此本题 主要包括买卖、赠与、继承遗产、接受遗赠、互易等形 选C。 式。故本题选B。A、C、D项都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 【特别说明】 本题所述事件发生时,《民法典》 方式。 尚未制定,且至《民法典》生效时,该事件的诉讼时效 37.【答案】 C 已过,因此本题所述事件应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解析】 水流经过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均应遵 但是考生要清楚,如果此事发生在现在,则应适用《民 循“由近及远,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用水,一方擅自 法典》中有关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且在诉讼时效的 改变、堵截、独占自然水流,影响他方正常生产和生活 最后6个月发生中止事由的,自中止事由结束后满6 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故本题选C。 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不再是“继续计算”。如 38.【答案】 A 果适用诉讼时效3年的规定,本题无答案。发生地震 【解析】 现实交付是指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 时,也不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不发生诉 实际控制之下。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 讼时效中止。 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 43.【答案】 D 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在瓷器买卖合同达成前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先 已经依据保管合同合法占有了瓷器,故其交付方式为 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严重恶 简易交付。A项正确。指示交付是指在动产物权设 化、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形,可能危及债权时,在 立和转让之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出卖人将对于 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拒绝先履行自 第三人返还该动产的请求权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 己债务的权利。本题中,甲有理由认为乙转移资产以 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该动产的交付方式,提单、仓 逃避债务的行为足以危及债权,故其可行使不安抗辩 单等的使用就是指示交付。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物 权,本题选D项。A项中的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 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交 方行使的,而甲是先履行方,所以不能行使,故 A项不 付方式。本题选A。 选。B项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合同双方履行顺 39.【答案】 A 序相同时才能适用,因此甲也不能适用。C项中的先 【解析】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一种抗辩权,与本题无关。 时,债权人得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因此本题选 D。 并在一定条件下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只要相 44.【答案】 B 关动产不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 【解析】 荣誉是指特定公民、法人从特定组织依 产即可留置。根据《民法典》第959条的明确规定,行 法获得的积极的、肯定的评价,是非经法定程序不受 纪合同中,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 剥夺的民事权利。荣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荣誉享有 物享有留置权。A项正确。 的获得、维护、利用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荣誉权基 40.【答案】C 于荣誉的授予而出现,故荣誉权的取得自然应从取得 【解析】 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 荣誉称号时开始。荣誉权并无年龄与身份限制。故 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并不生效。故取得 本题选B。 债权人的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条件之一。故本题 45.【答案】 B(原答案为 A) 选C。债权的移转只需要通知债务人,这点区别要 【解析】 尊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人格尊严权和 注意。 人格尊严维护权。身体权的内容是保护自然人肢体 41.【答案】 B 的完整性和对自己身体的完全支配权。健康权是自 【解析】 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招标为要 然人依法享有的维护其身体健康、保持与利用其劳动 约邀请,投标为要约,定标为承诺。中标后,招标人应 能力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名誉权是自然人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 维护其名誉并享有其利益和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 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 利。超市的搜身行为没有宣扬出去,故没有造成甲的 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 社会评价的降低,也不会直接损害公民的名誉,故不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 会侵害甲的名誉权。超市的搜身行为也未对甲的健 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 康造成损害,未侵害甲的健康权。C、D项错误,不选。 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 根据《民法典》第1011条的规定,以非法拘禁等方式 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③代位继承 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 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搜身 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继承 行为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因此B项正确。 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 46.【答案】 D 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即表 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⑤ 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此外,《著作权 婚,依照《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 法》还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所有,但行使 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在本案中,甲经 49.【答案】 A(原答案为 D) 乙的同意选择乙拍的照片进行出版,该出版物属于汇 【解析】《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 编作品,甲对该出版物享有著作权,出版社未经甲同 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 意对乙的作品进行修剪,侵害作品的完整权;在封底 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即不论雇员一方是否有重大过 署其名,所以并未侵害其署名权。由于出版物的著作 失甚至故意,都由雇主承担对受损者的赔偿责任。故 权应属于甲,因此对甲的署名并不是对乙署名权的侵 本题选A项。本题出于《民法典》出台之前,原答案 害。故而答案选择 D项。 为D项。 47.【答案】 D 50.【答案】C 【解析】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于欠缺 【解析】《民法典》第1240条规定:“从事高空、 有效条件,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 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 者仲裁机关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 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 典》的相关规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情形包 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 括以下四种:(1)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2)因 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 受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一方或者第三人 轻经营者的责任。”供电局的电线属于高度危险物,供 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电局应对其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虽然是 民事法律行为。(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故 甲邀请乙去钓鱼,但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无 本题选D项。A项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纯获 须对乙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本题答案选C项。 利益合同的行为是有效民事行为;B项中,限制民事 八、多项选择题 行为能力人订立超出其能力范围合同的行为是效力 51.【答案】 AC 待定民事行为;C项为无效民事行为。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 48.【答案】 B 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AC 【解析】 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 项均是民事主体为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而实施 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 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B项不会导 子女直系晚辈血亲或者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 致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仅是情谊行为。D项参加选 替该先死亡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举的行为是公法行为。本题选AC。 的法律制度。本题中,乙是甲的遗嘱继承人,但是由 52.【答案】 ACD 于乙先于甲死亡,遗嘱失去法律效力,此时就应适用 【解析】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包括债权请 法定继承,由乙之子丙代位继承,故本题选择 B项。 求权和部分物权请求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请求 【特别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权包括:(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请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关于代 求权;(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 位继承,须注意以下几点:①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 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3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或者扶养费的请求权;(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 体进行民事活动必须与公序良俗相符,违背公序良俗 他请求权,例如:所有权确认、离婚请求权、解除收养 的行为是无效的。 关系请求权、分割合伙财产请求权、分割家庭财产请 【点评】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的一项基本 求权等。故本题选ACD项。(此类属于记忆性题目, 制度,也是理解民法精神的关键之一。 需要多加记忆。) 57.【答案】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 53.【答案】 BCD 程中,一方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造成 【解析】 无因管理法律关系中,管理人享有请求 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其适用的 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乙的牛 情形包括: 吃了甲的麦子应当赔偿,故B项应选。饲料费和治疗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1分) 费属于必要费用,CD 项应选。无因管理人不应当向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 本人索取报酬,所以A项不选。 提供虚假情况,如财产状况、履约能力等。(2分) 54.【答案】 CD (3)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解析】 法律规定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况 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2分) 包括:(1)专利权用尽;(2)在先使用;(3)临时过境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如违反及 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用;(4)以科学研究和实验为目 时通知、保护对方人身安全等义务。(1分) 的使用;(5)以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目的使 【点评】 本题以较为基本的方式考查了缔约过 用。故AB项均不侵犯专利权。C项符合侵犯专利的 失责任的基本概念和内容。但考生还应当从更高的 基本要件:侵害对象是有效的专利,存在侵害行为,以 层次上认识缔约过失责任的意义,比如对于“基于诚 生产经营为目的,无法律依据不知情不影响侵权行为 实信用原则的先合同义务”范围的理解等,我们认为 的成立。第(3)项中临时过境的外国交通工具对专利 这有可能是该知识点的考查发展方向。 权的使用应当是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 十、辨析题 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而D项中捕鲸船利用中国专利 58.【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1分) 技术是为了加工鲸鱼产品,并非为了捕鲸船自身所需 (1)我国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在家庭关 而使用,所以 D项不属于第(3)项中临时过境的外国 系中,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 交通工具对专利权的使用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侵犯了 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 专利权。本题选CD。 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 55.【答案】 ABCD 权利,嫁出去的女儿也不例外。此外,有负担能力的 【解析】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以下因 姐姐即使已经出嫁,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 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 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3分) 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 (2)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 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 产的权利,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使是嫁出去的 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 女儿,也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可以继承该女 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 儿的遗产。对于父母生前所欠个人债务,出嫁的女儿 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继承所得父母遗产价值范围内也应予以清偿,反之 九、简答题 亦然。(3分) 56.【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3)在遗产继承中,兄弟姐妹处于第二顺序的地 包括: 位,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可以互相继承遗产。(1 (1)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合格是指行为人具有 分)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指行 【点评】 题目要求从婚姻和继承的角度来辨析 为能力与其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相适应。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民谚,可以定位考查 内容为婚姻家庭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继承中的继 (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 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 承权平等原则,从相关权利义务特点的分析角度可以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得出题目表述错误的论断。 背公序良俗。不违法指行为内容和形式都不违法。 十一、法条分析题 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民事主 59.【答案】(1)保证的特征: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1 ①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债务人本人不得作 该知识点重要性不言而喻,考生应加以全面掌握。 为保证人;(1分) 十二、案例分析题 ②是以保证人的信用作担保,属于人的担保;(1 60.【答案】(1)乙享有优先购买权。理由 分) 如下: ③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的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 的性。(1分) 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 (2)保证的设定条件: 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故而乙作为承租人 ①保证人需符合法定条件;(1分) 享有优先购买权。(5分) ②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理由如下: 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意思必须明确具体,而且必须是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 本人的真实意图,而不是受欺诈或受胁迫的结 先受偿的权利,但没有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 果;(1分) 购买权,所以丙作为抵押权人,只享有优先受偿权,但 ③主合同合法有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随之 该优先受偿权不等于优先购买权。(5分) 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无过错的,亦不 (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只有在同等条 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承担部分民事 件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的条件 责任;(1分) 低于其他竞买人的条件,则其无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④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1分) 所以如果丁出价300万元,只要乙的出价低于300万 (3)保证的效力: 元或者乙放弃竞买,丁就能买得该房屋。(5分) 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满 【点评】 本题较为简单,考查重点在于承租人的 未受清偿时,于保证期间内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优先购买权、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承租人优先 责任。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所有抗辩权,同时 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只要能够掌握并理解相关的基 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保证人与 本概念,就能做对本题。关于优先购买权,考生还应 主债务人之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 当注意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 务人追偿。(3分) 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 【点评】 2009年以简答题的形式考查了“保 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 证”,2010年又以法条分析题的形式对其进行考查, 定的除外。3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系。故ACD项均不对。B项中的绝对法律关系和相 1.【答案】C 对法律关系的划分正是根据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否特 【解析】 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人类在组成国家 定化加以划分的结果,因此本题答案选B项。 以前生活在自然状态中,受体现人的理性的自然法的 6.【答案】 B 支配,以后根据理性要求,订立契约,成立国家。故法 【解析】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 是人类理性和本性的体现。故C项正确。A项是 形式,即法的效力渊源。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包括: 马克思主义法学派的观点,B项是历史法学派萨维尼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 的观点,D项是自由主义法学家黑格尔的观点。 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惯例、国际 2.【答案】 D 条约,不包括习惯法。因此本题答案选B项。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相应立法权限 7.【答案】 B 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非规 【解析】 法律应为人知晓,但对于不知晓法律的 范性法律文件通常是指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 人法律依然有效,故A项错误。法律一般无溯及力, 中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个别性文件。规范性法律 但特别情况下也有溯及力,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 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在于能否反复使用、 则,故C项错误。法的效力高低不取决于其强制性程 是否具有普遍约束力。ABC项都没有普遍的约束力, 度,而是取决于法的制定机关,故D项错误。法律必 只对个案有效,且都是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结果,属 须公布才会产生效力,因此B项正确。 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故D项正确。 8.【答案】C 3.【答案】 D 【解析】 英美法系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 【解析】 大多数社会规范都有概括性、规范性和 法,公法和私法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划分,故 A项 抽象性等特征,故不选 ABC项。但其他社会规范只 错误。承袭罗马法传统的是大陆法系,故B项错误。 有一般的强制性,都没有法律的国家强制性,法律以 英美法系国家中,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法律的正式渊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故本题 源,故而C项正确。英美法系的诉讼体制采用对抗 选择D项。 制,法官充当消极的裁定者角色,而大陆法系国家的 4.【答案】 A 诉讼程序以法官为中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 【解析】 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分为义 序,故D项错误。 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有 9.【答案】C 权做一定的行为或者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义务性 【解析】 立法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 规范是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规定人们应当 和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规范。义务性规范又可以分为 既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也充分地反映了立法者和人 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人们的 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 积极义务的规则,即人们应该做某事;禁止性规范是 立法体制的核心问题是立法权的分配问题,立法活动 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题干中“中华人 包括了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故A、B项均表 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说明中国公民有权选 述正确。本题答案为C。 择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有权选择信仰这种宗教也有 10.【答案】 D 权选择信仰那种宗教,故该表述是授权性规则。因此 【解析】 A项中,罚金是刑事制裁,罚款是行政 A项正确。 制裁,两者有巨大区别,故 A项错误。B项中,行政处 5.【答案】 B 分属于行政制裁,是法律制裁的一部分,B项错误。C 【解析】 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 项中,民事制裁既可以是财产制裁也可以是非财产制 质,可划分为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法 裁,如赔礼道歉,C项错误。D项中,公民和法人都可 律关系;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 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刑法专门规定了单位犯罪。 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调整型法律关系和保护 因此,本题答案选D。 型法律关系;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否 11.【答案】 C 平等,可以划分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 【解析】 党员违反党纪承担党的纪律责任,A项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3 错误。追究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应该是广义上的法 18.【答案】 A 律,即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法律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是举行 文件在内的“法律”,B项错误。设定法律责任的目的 会议。故本题答案选A。 在于保障法律上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法律制裁 19.【答案】 B 仅仅是实现法律责任的手段之一,D项错误。民事责 【解析】 近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是洛克开创的, 任中的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都是不以主 他将国家权力划分成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联盟权三 观过错为前提的。因此本题应选C。 种,为后来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和司 12.【答案】 D 法权)的科学划分和系统阐述打下了基础,而美国的 【解析】 司法活动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定权限 汉密尔顿为分权理论设计了可行的制度并写入美国 和程序处理案件的专门性活动。A、B项都是国家行 宪法。因此本题应选B项。卢梭是近代自然法学的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活动,不是司法 代表人物,崇尚自由平等,主张天赋人权,主张法是人 活动。C项是司法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活 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 动,实际上是法律监督的范畴。D项是司法活动。因 符合自然法时才是真正的法律。霍布斯系统地在美 此本题选D。 国阐释了社会法学派的观点,强调研究“现实的法 13.【答案】 B 学”。 【解析】 我国的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20.【答案】 C 审判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二者若发生 【解析】《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 了原则性分歧,则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 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定,故本题选择B项。 而国家主席则根据其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本题 14.【答案】 A 问的是宣布机关,因此本题应选C项。(最近几年的 【解析】 法律监督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A 考题喜欢在国家主席的“宣布”权力和全国人大及其 项正确。法律监督既可以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可以 常委会的“决定”权力上考查,考生审题时一定要注意 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如检察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监 问的是什么。此外,还需注意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 督,还可以是平行主体之间的监督,如人民检察院对 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考生应 同级人民法院的监督,BC项错误。行政监督包括国 对此三者进行比较复习。另外还需注意,国家主席不 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 是某一个体,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主席、副主席。) 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 21.【答案】C 权时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D 项错误。因此本题 【解析】 宪法解释体制分为司法机关解释模式 选A。 (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等)、立法机关解释模 15.【答案】 A 式(英国、中国等)和专门机关解释模式(法国的宪法 【解析】 法律的实施包括了执法、司法和守法, 委员会,德、奥、意、俄、韩的宪法法院)。因此本题应 不包括法的制定。故本题答案选A项。 选C项。 16.【答案】 C 22.【答案】 D 【解析】 国家政体在形式上表现为两大类,即君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主制和共和制。君主制包括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 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53 条第 2款规定:“罢免由县级 制;共和制是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的政体,包括总统 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 制、议会制、半总统制和人民代表制。AB项属于君主 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 制,D项说法过于片面。因此本题答案选C项。 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 17.【答案】 A 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国家机 案、公告。”本题纯粹考查法条的记忆,答案应选D项。 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 23.【答案】 A 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特点。国务院的职权包括了 【解析】 B项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 C项《宪法》原文并未写入“神圣”二字。D项“给予合 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 理赔偿”应为“补偿”。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有“国 体划分。故本题答案选A。 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3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表述,因此应选A项。 据此,本题答案应为D项。(注意《立法法》第 24.【答案】 BC(原答案为B) 110条规定的不同主体提出审查的不同方式,国务院、 【解析】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两高和省级人大 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 及其常委会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的要 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不是村民自我组织,A 求,而其他机关、团体和公民只能提出审查的建议。) 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 28.【答案】 A 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B 【解析】 1946年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 项正确。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C项 少数民族聚居区享有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这是1954 正确。村民委员会根据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 年《宪法》中民族自治原则的来源。内蒙古自治政府 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 即依此成立。故答案选 A。总结一下各个自治区的 立,未必每个自然村都设置村民委员会,人口较少的 成立时间:(1)内蒙古自治区:1947 年 5月 1 日。 几个自然村可以设一个村民委员会,人口较多、规模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 10月1日。(3)广 较大的自然村可以设置多个村民委员会,D项错误。 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成立广西僮族自治 本题原答案为 B,因为当时的《村民委员会组织 区;1965年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1978年起,将12月 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因此C项错误。 11日(百色起义纪念日)定为自治区成立纪念日。 但201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修订,将村民委 (4)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25日。(5)西藏 员会任期修改为5年,因此C项正确。 自治区:1965年9月9日。 25.【答案】 B 29.【答案】 B 【解析】 对于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方式有登 【解析】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资产阶级政党, 记制、许可制和追惩制。《集会游行示威法》对公民集 并最先确立和实行政党制的国家。故答案选B。 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以及集会、游行、示威的 30.【答案】 B 举行、时间和地点都作了明确规定。可知我国对集 【解析】 人身自由通常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 会、游行、示威采取许可制。因此应选答案B项。 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 26.【答案】 B 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因 【解析】 我国国家机关实行责任制,分为集体负 此本题应选B项。公民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 责制和个人负责制。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和军事机 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和财产 关实行集体讨论、个人决定、个人负责的个人负责制; 权、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家司法机关实行集体领导、集 31.【答案】 B 体负责的集体负责制。故本题答案为B项。 【解析】 宪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 27.【答案】 D 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其他社会主 【解析】 2023年新修改的《立法法》第110条规 体之间的关系及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政党内部的 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 关系不是宪法所调整的关系。因此本题应选 B项。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该题的判断标准在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总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一方是国家或者国家机关。) 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或 32.【答案】 C 者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 【解析】《唐律》十二篇包括:名例、卫禁、职制、 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全国人 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 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 狱。故本题选C。 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 33.【答案】 A 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 【解析】 刺配刑是将杖背、刺面、配役三刑同施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 于一人,宋初设立此刑的目的在于宽贷死刑,后逐渐 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 被滥用。故本题选择 A项。B项的发遣是清代的一 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 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C项的充军始于宋代,明代逐 审查。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 渐成为经常适用的刑罚。D项的流刑是封建五刑中 意见。 的一项。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5 34.【答案】 D 依照不同的民族风俗和习惯行事,而不强求划一。元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民法》总则 世祖忽必烈至元八年规定:“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 编、物权编和债编于1929年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 各从本俗法。”故本题选C。 1930年公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的民法 42.【答案】 B 典。故本题选D。 【解析】 北洋政府审判机关分为四级,中央设大 35.【答案】 A 理院,省设高等审判厅,城市设地方审判厅,县一级设 【解析】 西周已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民 初级审判厅,实行四级三审制。因此本题应选B。清 事案件称讼,“讼,所谓以财货相告者”,故本题选A。 末和北洋政府都实行四级三审制,南京国民政府后改 刑事案件称狱,“狱,谓相告以罪名者”,审理民事案件 为三级三审制。 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为“断狱”。 43.【答案】 D 36.【答案】 A 【解析】《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 【解析】 唐朝第一部法律是《武德律》,为唐高 法、杂法和具法。第五篇《杂法》规定了“六禁”:淫 祖时期制定,为唐朝立法开端。故本题选A。《开皇 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因此应选答案 律》是隋文帝开皇年间制定,《永徽律》是唐高宗时期 D项。 制定,《贞观律》是唐太宗时期制定。 44.【答案】C 37.【答案】 C 【解析】《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如下: 【解析】 北齐时期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 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以乡 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扩大了机构编制。故本题 或村为单位,按人口统一分配土地,地主及其家属,国 选C。 民党官兵及其家属也可以分得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土 38.【答案】 B 地改革的执行机关是乡村农民代表大会、贫农团大 【解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 会、区县省级农民代表大会,对一切阻挠和破坏土地 肯定了《临时约法》中的责任内阁制,总理和各部部长 改革的罪犯,组成人民法庭进行审判,B项错误;分得 行使行政权力,总统仅为名义国家元首;规定国会对 土地所有权归农户所有,规定土地改革须遵守的原则 总统行使解散国会、任命总理的牵制,并设立国会委 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 员会作为常设机构,对总统发布紧急命令权和财政紧 富农,D项错误;确认保护工商业的原则。据此,本题 急处分权实行议决。严格限制总统任期,规定大总统 应选C项。A项中“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 任期5年,只能连选连任1次。故本题选B。 规定于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 39.【答案】 C 法》,故A项错误。 【解析】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颁布后,国民 45.【答案】 B 政府按照其规定制定了新的《司法院组织法》。该法 【解析】 明朝之时,家长主婚权在法律上被明确 第3条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会议,以大法官十七人 规定下来,“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如果婚姻 组织之。行使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律命令之职 本身违法,被追究的也是家长,而非结婚当事人,“凡 权。”因此本题应选C项。 嫁娶违律,若由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故 40.【答案】 C A项正确。在明朝,“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 【解析】“读鞫”是案件经审判的各项程序,事 生,止以子数均分”承认了奸生子的继承权,故D项正 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 确。明律虽然对“义绝”作出了新的解释,但“义绝” 亲属宣读。如果被告及其亲属不服,允许其申请再 仍是婚姻解除的条件,B项错误。明代婚姻家庭规定 审,称为“乞鞫”,故 AB两项不合题意。“录囚”是封 多沿袭唐宋旧律,婚书和聘礼仍是婚姻缔结的要件, 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 同宗无服亲及良贱不得为婚仍然得到确认,C项正 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 确。因此,本题应选B项。(对于婚姻继承方面,考生 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C项正确。举劾指官吏 应将各个朝代的规定概括出来进行比较,方便记忆。) 代表国家纠举犯罪,类似于现代诉讼中的“公诉”,D 二、多项选择题 项不合题意。因此本题应选C项。 46.【答案】 BCD 41.【答案】C 【解析】 以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为标准,法学 【解析】 元朝婚姻制度的特点就是允许各民族 可以分为法学本科和法学交叉学科。国际法不是法3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学交叉学科,属于法学本科,故 A项不选。法经济学 按照合理性原则处理问题时,这一点尤为凸显,故而 是法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法社会学是法学和社会学 B项正确。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着法的遵守,人们的 交叉学科,法医学是法学和医学交叉学科,故 BCD项 道德水平越高,守法的程度就越高,选择法律所认可 正确。 的合法行为的程度也越高,所以C项正确。道德是法 47.【答案】 ACD 律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律的价值尺度,是衡量 【解析】 划分法律部门主要应考虑的原则主要 良法和恶法的标准,没有道德观念体系作为基础,法 有:(1)合目的性原则;(2)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律就缺乏内在支柱,它的合法性就会失去,D项刚好 (3)适当平衡原则;(4)相对稳定原则;(5)辩证发 表述反了,所以不应选。因此本题选ABC。 展原则;(6)主次原则。故本题答案选ACD。(此题 52.【答案】 AC 较为简单,为纯记忆性内容,属于送分题。考生千万 【解析】 我国宪法修改制度中,宪法修改的提案 不能在此类题目上丢分。) 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 48.【答案】 ABCD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AC项正确。因此本 【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 题选AC。注意:宪法修改提案的通过要由全国人民 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种类有物、行为、智力、 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 人身利益、数据信息。A 项宅基地属于物,B项外科 里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包括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的 手术属于行为,C项文学作品属于成果,D项人格尊 本数。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 严已经属于人身利益,四项都应该选择。考生要注意 代表的过半数通过。这里的过半数不包括本数。 到随着法典的不断颁布与完善,考题的答案也会有所 53.【答案】 ABC 不同,切勿生搬硬套。 【解析】《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49.【答案】 BCD 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 【解析】 行政责任一般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属于 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过错责任的特殊形式,不是无过错责任,A项错误。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 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多种多样,包括财产责任、行为 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 责任、精神责任和人身责任,B项正确。行政责任的 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根据以上表 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C项正确。行政责 述,ABC项都正确,而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故而 任产生的原因可以是对行政法律法规的违反,也可以 D项错误。 是基于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故 D项正确。本题 54.【答案】 BCD 选BCD。 【解析】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是指在选举中,一 50.【答案】 ABCD 切选民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 【解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特别是对本 选民同等对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国现行法律以及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 的原则。其基本要求是:除法有特别规定以外,公民 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 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一次选举中,选民 现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 平等地享有投票权;每一代表所代表的选民人数相 等。A项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对法的作用的看法;B 同;代表在代表机关中地位平等;保护选举中处于弱 项人们对法律尊重或反感的情绪是人们对于现行法 势地位的选民等。我国《选举法》规定了汉族代表和 律的态度和评价;C项人们关于法律公正的观念是人 少数民族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存在适当差别,做到了 们对于法律的观念和思想;D项当事人对法院不信任 实质公平和形式公平的统一。根据以上表述,BCD项 的态度是人们对于本国法律在现实运行中的观念和 均正确。A项本身没有问题,服刑人员只要没有被剥 态度。四个选项都是对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和心 夺政治权利,就可以享有选举权,但是这体现的是选 理,故本题应该全选。 举权的普遍性原则,而非平等性原则,因此A项错误。 51.【答案】 ABC 55.【答案】 ABC 【解析】 法律与道德的内容相互渗透,相互影 【解析】 法院的审判原则包括依法独立审判原 响,联系密切,故而 A项正确。道德因素影响着执法 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 和司法,执法人员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有助于正确 辩护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辩护原则、合议 合法地执行法律,特别是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直接 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审判监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7 督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等,所以 ABC项正确,D项 【解析】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多项革 错误。 命法令,主要有关于保障民权(《保护人民财产令》 56.【答案】 AC 《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大总统令广东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 都督严行禁止贩卖猪仔文》《大总统通令开放登户惰 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 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大总统令外交部妥 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全国 筹禁绝贩卖猪仔及保护华侨办法文》)、发展经济 人大常委会主持。AC项符合该表述。全国人大会议 (《令内务部通饬各省慎重农事文》《商业注册章程》 公开进行,必要时,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 《商业银行暂行则例》)、文化教育(《普通教育暂行办 定,可以进行秘密会议,所以B项错误。委员长的人 法及课程标准》《教育部禁用前清各书通告各省电 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所以D项 文》)、社会改革(涉及禁烟、禁赌、剪辫、劝禁缠足、改 错误。因此 BD项不选,本题选 AC。 革称呼旧制等)等方面的内容。BD项均为南京临时 57.【答案】 ABC 政府所颁布的革命法令。《易答条例》是北洋政府颁 【解析】《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 布的特别刑事法令,《徒刑改遣条例》也是北洋政府颁 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 布的法律。因此 AC项错误。 教育。”所以本题选择 ABC项,本题纯粹考查对于法 62.【答案】 ACD 条的记忆。 【解析】“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时期马 58.【答案】 ABD 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 【解析】 特别行政区自治和民族区域自治都是 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 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特殊制度设计,B项正 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 确。特别行政区自治是为了实现“一国两制”,和平解 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有:(1)深入农村、 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 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2)依靠群众、教育 实行的高度自治,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为了保证少数 群众,尊重群众意见;(3)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 民族的自主性,促进少数民族能尽快发展,两者的基 不拘形式;(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以整 础不同,所以 A项正确。特别行政区享有的是高度的 风运动为思想基础,以群众智慧为力量源泉。其出现 自治权,包括了立法权、行政权和独立的司法权,而民 和推广,培养了大批优秀司法干部,解决了积年疑难 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只是一定的自治权,可见特别行 案件,减少诉讼促进了团结,有利于生产保证抗日,开 政区才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两者的侧重点不一样,所 创了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根据以上 以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选ABD。 表述,本题应选择 ACD项。 59.【答案】 AC 63.【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可将 【解析】 宋朝契约法律制度规定甚为规范,注重 其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根据宪法效力和修改 对所有权的保护。其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要件包 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 括: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及原主离业。(此 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可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 题也为记忆性内容,分析上可以找到原文,希望考生 宪法;以宪法的制定机关为标准可分为钦定宪法、民 加以记忆。) 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我国宪法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三、简答题 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也有别于普通法律,代表了 64.【答案】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 人民的意志,因此我国宪法属于成文、刚性、民定宪 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2分) 法。A、C项正确。 (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 60.【答案】 ABD 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 【解析】 中华法系影响的主要是东亚和东南亚 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 部分国家,包括朝鲜、越南和日本。ABD项正确。古 力的问题。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条 代印度不属于中华法系范围,而是有自己的法系即印 件,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生效,对什么人 度法系。本知识点在2019年的真题中几乎是原题 生效;二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包括行为主体的资 再现。 格构成和行为的情境条件。(2分) 61.【答案】 BD (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3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为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怎样行为、应该怎样行为和 (3分) 不得怎样行为三种模式。(2分) 【点评】 清末有关的司法制度常常成为法制史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 简答题考查的内容,这些内容往往都是书上原文,考 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包括肯定性 生只需加以记忆即可。 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2分) 四、分析题 【点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一个重要的概 67.【答案】(1)材料中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 念,不仅是回答本题的关键,而且很多有关的客观题 任和民事责任。甲被开除公职,属于行政责任。甲被 的解答都要运用对逻辑结构的理解判断来进行。 判处有期徒刑1年,属于刑事责任。甲赔偿乙的医药 65.【答案】(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费,属于民事责任。(5分) 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 (2)材料中涉及法律的评价、强制、教育等作用。 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 法院判定甲构成犯罪,体现了评价作用。甲被开除公 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职,被判处刑罚,同时承担乙的医药费,体现了强制作 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 用。甲接受采访时表示要痛改前非并告诫他人要汲 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4分) 取教训,体现了教育作用。(5分) (2)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 【点评】 2010年法理学分析题并不是对某一知 利,有利于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加强民族团结。全 识点的单独考查,而是综合考查了法律责任和法律作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 用的有关知识点,这种考查方式预计将会成为以后的 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考查方向,考生一定要注意不同知识点之间的串联。 体现了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确保各职能部门的相对 68.【答案】(1)警方的做法违法。我国《宪 独立,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 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 好本职工作。(4分) 侵犯,而在本案中,尽管受罚人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 【点评】 全国人大常委会乃至其他国家机关的 规,但其人格尊严依然必须受到保护,警方把相关人 有关《宪法》规定需要牢记,最好将《宪法》的全部相 员游街,并当众宣读其姓名、籍贯和处罚决定等做法 关法条背诵下来。 已经严重地侮辱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警方的这一行为 66.【答案】(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 也违反了行政执法活动所应该贯彻的合法合理原则。 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 (5分) 行使司法管辖权,属于“治外法权”的一种。(2分) (2)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 1843年的《中 是法治原则、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原则、 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并在随后签 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和精简效率原则。(5分) 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至 20世纪 20 【点评】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并保障 年代,相继有2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条约。 人权”,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规定,以示对公民 1864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馆官员可 人权的保障之意,材料中警方的做法是对该宪法精神 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 的公然违反,是不合法的。我国《宪法》还规定了“一 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3分) 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 (3)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是:中国人 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 与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侨民之间的刑事民事诉讼案 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这应当成为各级 件,均依被告主义原则适用法律和实行司法管辖;享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 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间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由 69.【答案】(1)这段文字规定的是唐律适用 所属国领事法院或者相应机关审理,中国官员不得过 的类推原则,即对于唐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 问;不同国家侨民之间的争讼,一般均适用被告主义 为,如何比照有关类似条款定罪量刑的问题。(3分) 原则;享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侨民与非享有领事裁判 (2)对唐律中无明文规定但又需予以惩处的犯 权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讼案件,若前者是被告,则适 罪行为,凡应减轻处刑的,应列举重罚条款的类似规 用被告主义原则,若后者是被告,则由中国法院管辖。 定,比照从轻处断;凡应加重处刑的,则应列举轻罚条 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 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重处断,也就是说,在唐律无明 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文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应免除刑事责任的,就要找出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9 比该行为更严重的却不受追究的行为,对于应该加以 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规范 处罚的,就要找一个比其性质更轻微但却受到了刑事 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为构建和 处罚的例子。(4分) 谐社会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3分) (3)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司法官适用类推断狱的 (2)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 严格要求,反映了唐朝立法对于类推的基本价值取 在执法方面。法治强调对内公权力的合理监督以保 向。该原则反映了唐代司法活动理论的高度发达,该 障社会公众的权利,这就要求建立服务型政府,严格 原则对司法类推的适用方法给出了指导,以发挥其对 依法行政,有助于贯彻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法治原则 现行律典的灵活补充作用;又予以规范和限制,以防 和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3分) 其破坏国家法制。此规定对司法实践活动具有极强 (3)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 的指导意义。(3分) 在司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 【点评】 唐代定罪量刑的诸多原则往往是法制 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史考查的内容,如“化外人有犯”就曾多次在选择题中 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公正独立的司 加以考查,本题考查的是类推原则,即“举轻以明重, 法体制,有助于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使 举重以明轻”原则,该原则反映了唐代立法的灵活性, 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最终实现 直至今日仍有一定影响。 社会安定。(3分) 五、论述题 (4)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 70.【答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 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是构 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 国家。只有依照法律规范来治理社会,人们和政府的 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 行为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社会才会有和谐的基 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3分) 础。作为法治社会最主要的规则,法律是所有社会规 (5)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 范中最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和国家强制性的规范,法 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执法、 律规范的这些特征使得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 司法和守法等法治环节的作用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 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 社会的进程。(3分) 【点评】 本题答案部分出自教材原文,社会主义 基石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体 现在: 法治理念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法的要求都是论 (1)法治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 述题容易涉及的,考生要以书本为基础,真正理解有 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关内容的含义以及其相互关联。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故本题不再 1.【答案】 C 分析。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刑法的空间效力、对外国 5.【答案】 A 人犯罪的处理方式。对于本类型的题目,首先应该按 【解析】《刑法》第 20条第 3款规定:“对正在 照先后顺序(属地→属人→保护→普遍)判断应当适 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 用何种空间原则。由于本题中的行为发生在中国,符 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 合属地管辖原则。故本题选C。另根据我国《刑法》 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 第11条的规定,只有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的 特别防卫的规定。在本题中,虽然乙造成了甲的死 犯罪行为才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的甲显然不符 亡,但是乙的防卫行为所针对的是甲正在实施的严重 合这一条件。故B项错误。 危及人身安全的强奸这一暴力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2.【答案】 C 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甲的死亡,也不认为乙是防卫过 【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有两条重要的司法解 当,仍应成立正当防卫。故本题选 A。关于特别防卫 释需要注意,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 需要说明的是,立法规定特别防卫,更多的是出于服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 务司法实践的考虑,其实仔细分析,特别防卫就是一 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 般的正当防卫,它不仅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 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 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其实它也符合正当防卫 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的限度条件。特别防卫的对象是正在进行的严重危 另一是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 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哪怕造 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 成了不法侵害人的伤亡,也同样符合限度条件,并没 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 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立法上这样规定,更多的是便 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注意前一条成立交 于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避免 通肇事罪的共犯,后一条明确相关的单位主管人员、 把题干中所描述的行为定性为防卫过当,起到一个强 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单独成立交通 调和提示的作用。我们可以说,即使法律没有这样规 肇事罪,不发生共犯。本题中所描述的情形属于后一 定,与题干中相类似的行为也应该被认定为正当防 法条所规定的情形,故甲成立交通肇事罪,并不与乙 卫。希望通过这一解释,考生能对特别防卫有更深层 成立交通条事罪的共犯,所以本题选C而不选B。 次的理解。 (此两条司法解释十分重要,需加强记忆。) 6.【答案】 B 3.【答案】 B 【解析】 本题将减刑和假释的适用条件结合起 【解析】 本题涉及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 来考查。减刑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比较。过失犯罪的特 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规定,上述犯 点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的态度,即危害结果的 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劳动改 发生是违背行为人意愿的,是行为人不愿看到的。而 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本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在于直接故意是积极地 题中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其行为符合减刑的条件,故 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持一种 甲可以适用减刑。而假释有两条禁止性条件:一是累 放任的态度。在本题中,根据题干的描述,甲“由于杀 犯不能假释;二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 乙心切而不顾丙的死活”可以看出,甲对于丙的死亡 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 是持一种放任的心态,是间接故意,故本题选B。(考 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 生应注意,对于题中四个选项的比较一定要完全记忆 假释。在本题中,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并理解!) 符合上述禁止性条件,故不能适用假释。所以本题答 4.【答案】 D 案选B。(考生在备考时,应细致掌握像缓刑、减刑、 【解析】 本题属于送分题,我国1997年《刑法》 假释的成立条件及联系和区别。)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1 7.【答案】 A 适用数罪并罚规则有三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 【解析】 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包括两条:一是自 前一人犯数罪的,此为典型情况,适用上述规则即可。 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教材在解析这两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3)刑罚执行期间 个条件时,细致地分析了一些具体的情况。其中,亲 又犯新罪的。本题的情形属于第二种,对此应先将两 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 个罪判处的刑罚根据上述规则确定实际执行的刑罚, 为自动投案,因此A的情形属于自首。至于B和C这 也就是题干中所说的“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有 两项,都属于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共同犯罪成立自 期徒刑”。然后再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即数罪并罚 首,都必须供述自己的罪行以及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 执行的10年刑期减去已经执行的3年刑期,于是甲 实,两者缺一不可。在B项中,甲未供述同案犯的罪 还需要继续执行的刑期为7年,故答案为D。这种计 行,在C项中,甲供述的是乙的另一罪行,未供述自己 算方法可以简单归纳为“先并后减”。而至于刑罚执 与乙的共同犯罪罪行,故都不成立自首。至于 D项, 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则运用“先减后并”的规则来 甲通过电话交代罪行之后,便出走且不知去向,这不 计算继续执行的刑期。至于是适用“先并后减”还是 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故不成立自首。因此本题选 “先减后并”,主要在于“先并后减”之后刑罚相对轻, A。(考生对于自首的认定一定要熟知、熟记。) 适用于非犯罪人的过错——如漏罪;“先减后并”之后 8.【答案】C 刑罚相对更重,适用于犯罪人的新犯。 【解析】 牵连犯的特征:(1)有一个最终的犯罪 10.【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C) 目的。(2)有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3)触犯了两 【解析】“走私”一词的含义有两种。第一种是 个以上不同的罪名。(4)所触犯的两个以上犯罪之 指国家禁止进出口相关物品,而违法将其进出口。这 间有牵连关系,即一罪或数罪是他罪的手段行为或结 种主要是指一些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武器、 果行为。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为择一重罪处罚,法律有 弹药罪。“走私”的另一种含义是指对于国家允许进 特别规定的除外。AB项错误,C项正确。而D项涉 出口的货物、物品,行为人在进出口活动中,偷逃关税 及牵连关系的认定。在学术界中,有人认为牵连关系 达到一定数额,这种情况就是指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的成立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牵连意图,即主观 罪。在本题中,甲将国家允许进出口的香烟携带入 说。有人认为牵连关系的认定在于两个行为之间的 境,却未缴纳相应的关税,行为性质属于走私普通货 客观联系,即客观说。也有人采用主客观结合说。这 物、物品。本题原答案为C,因为根据当时的司法解 在学术上尚存在争议,故考生不必过于纠结此问题。 释,自然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数额是5万 但是无论如何,牵连犯中两个以上行为所触犯的法条 元以上,本题题干中提到“偷逃8万元关税”,达到了 并不要求存在竞合关系,所以在这一点上D项明显 定罪数额。但最新的司法解释将自然人构成走私普 错误。 通货物、物品罪的数额修改为10万元以上,故8万元 罪数这一章是难度比较大的一章,学术上也存在 未达到定罪标准,现本题无答案。为避免由于司法解 着许多争议,考生在复习这一章时,不必太苛求。主 释关于定罪数额变化对考试答案的影响,后期的真题 要有两点复习建议:一是将教材上所列举的各个罪数 很少再出现明确的数额,而是代之以“数额较大”“情 情况的典型案例熟记在心。二是将各个罪数情况所 节严重”等表述。如何区分逃税与走私,关键在于是 涉及的行为、触犯的罪名、处断原则,以及存在数个行 否发生在“海关”这一地点。A项错误。 为的情况下,各个行为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整理出 11.【答案】 D 来并熟记。 【解析】 在理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时, 9.【答案】 D 考生应特别注意把握几个知识点:(1)转化犯情形, 【解析】 数罪并罚的基本适用规则有三条: 也就是本题所涉及的问题。行为人不以出卖为目的 (1)若判决宣告的主刑中存在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则 收买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后,又将其出卖的,应认 适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或无期徒刑。(2)数 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以本题答案为D。(2)数 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 罪并罚的情形。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有强奸、 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 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 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 为的,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与相应的犯罪 有判处附加刑的,则适用并科原则,其中附加刑种类 数罪并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 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4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 围,而转化为故意伤害罪。而且,《刑法》明文规定国 额较大的行为。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 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所 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甲的行 以B项错误,本题答案选A,认定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为不属于上述几种罪名的行为方式。故本题选D项。 并从重处罚。(非法拘禁罪是一个重点罪名,可考的 12.【答案】 D 形式很多,望考生加以理解记忆。)刑讯逼供罪是指司 【解析】 成立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要求作为共 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 同犯罪人之一,必须具备责任能力、达到责任年龄的 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乙被甲非法拘禁,不 一般主体资格。在法硕考试观点中,二人共同实施犯 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不属于证人,民警甲也 罪行为,其中一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不认为是 并非司法工作人员,因此对甲不应认定为刑讯逼供 共同犯罪。在本题中,15周岁的乙未达到构成盗窃罪 罪。C项错误。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的责任年龄,故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既然不存在 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 共同犯罪,也就没有主犯、从犯一说,所以 ABC项错 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甲公报私仇而非法拘禁乙, 误。本题选D。 乙不属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或举报人的一种,因 13.【答案】 B 此对甲不应认定为报复陷害罪。D项错误。 【解析】 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 16.【答案】 B 自信的过失。其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 【解析】 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 时,需要从三个方面考查:(1)行为人侵犯他人著作 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所以,在 权的非法所得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是否具有《刑 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有预见的,所 法》所规定的严重情节;(2)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 以 A项错误。对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营利的目的;(3)行为人是否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 才负刑事责任,即过失行为必须造成法律规定的实害 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包括以下几种行 结果才负刑事责任,因此过失犯罪只有完成形态并且 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 只处罚完成形态,过失犯罪不处罚也不存在预备、未 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 遂和中止的形态,因此CD项都错误。过失犯罪可以 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2)出 以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不作为方式构成,故本题答案 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 选B。 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 14.【答案】 B 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 【解析】 本题只需知道两个知识点,便可迎刃而 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 解。第一,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是普通罪和特别 众传播其表演的;(5)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 罪的关系。故应成立“特别的”徇私枉法罪,而不成立 术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 “普通的”滥用职权罪。第二,在渎职罪一章中,有四 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 种犯罪,若同时构成受贿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它 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们是: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 权利的技术措施的。这里需要考生明确侵犯著作权 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甲构成徇 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关系:先制作侵权复制品, 私枉法罪和受贿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所以本题 然后销售,如果针对同一物品,就只定侵犯著作权罪; 答案选B。 如果针对不同物品,就定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 15.【答案】 A 制品罪,数罪并罚。在本题中,甲为牟利,未经著作权 【解析】 非法拘禁罪既存在结果加重犯又存在 人许可,私自复制影视作品的 DVD出售,甲复制和销 着转化犯的形式。对非法拘禁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 售的侵权复制品属于同一物品,故成立侵犯著作权 一般是指行为人没有使用超出拘禁行为所必需的范 罪。不再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故B项正确,A项错 围的暴力,过失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行为 误。非法经营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国家规 人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 定,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这是转化犯的规定。 的行为。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经营罪的区别在于侵 所以,分析行为人是结果加重犯还是转化犯,关键是 犯著作权罪的侵犯对象是有著作权的作品,而非法经 看行为人使用的暴力是否超出拘禁行为所必需的范 营罪从字面上很难理解其具体犯罪行为是哪些,这有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3 赖于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具体规定哪些行为构成非 区分。依照《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 法经营罪。所以非法经营罪有点像一个“兜底罪名”, 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 一些刑法学家认为该罪与罪刑法定原则存在紧张关 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 系。C项错误。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注意区 缴纳的税款部分则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伪劣产品的销售 例如,行为人缴纳税款10万元,后假报出口,骗取出 数额是否达到《刑法》所规定的5万元,凡是已经达到 口退税8万元,则行为人成立逃税罪。若行为人在缴 5万元的,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达到这一 纳税款10万元后,通过假报出口骗取出口退税18万 数额结果的,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D项错误,故本 元,则10万元的部分按照逃税罪定罪处罚,8万元的 题答案选B。 部分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所以本题答案 【特别说明】 关于B项,《刑法修正案(十一)》 为D。A项构成抗税罪,B项的行为性质是走私普通 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了修改: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 货物、物品,但由于数额未达到10万元,不构成走私 的作品种类(美术、视听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扩 普通货物、物品罪,C项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 大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此罪变化较大,考生应予 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注意。 20.【答案】 A 17.【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侵犯财产犯罪中一些具体犯 【解析】 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司法解释规定对 罪的区分。抢夺罪的行为强调公然夺取,即行为人明 未成年人犯罪判处罚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 知被害人知情还当着被害人的面强行夺走财物。诈 罚,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 骗罪的情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而使对方陷 定罚金数额,但罚金数额最低不得少于500元。故 A 入认识错误后,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的 项错误。《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 行为。强调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侵占 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故C项错误。《刑法》 罪的行为包括三种情形:(1)基于委托关系由行为人 对死刑适用对象进行了限制,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 占有财物,行为人后将该财物非法占为己有。(2)非 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另外,《刑 基于委托关系,而是偶然由行为人占有财物,行为人 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 将其非法占为己有。(3)行为人非法占有埋藏物的。 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缓 侵占罪的行为包含一个从合法占有到非法占有的过 只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对于不能适用死刑的人, 程。盗窃罪强调秘密窃取,即行为人主观上自认为采 自然包含了其不能适用死缓的意思。于是D项错误。 用的是不使被害人发觉的方法取得并且占有公私财 对未成年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只有 物的行为。本题中,甲在接到售货员递过来的手表 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故本题答案 后,便立即逃走,将其非法占有,明显符合公然夺取的 为B。 特征,与诈骗罪、侵占罪和盗窃罪的行为不符,成立抢 18.【答案】C 夺罪,故本题答案为 A。 【解析】 窝藏、包庇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窝藏 21.【答案】 B 罪,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 【解析】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的物,必 的行为。包庇罪,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护 须具有四个特征:(1)应得到法律上的认可。(2)应 犯罪人,强调向司法机关提供假证明。妨害公务罪是 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3)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 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 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4)须具有独立性。空气属 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 于人类不能控制之物,故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题答 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 案选B。 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 22.【答案】 D 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解析】 绝对权和相对权是以权利人可以对抗 本题中,乙的行为是为甲提供隐蔽处所,并没有涉及 的义务人的范围为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绝 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所以乙构成窝藏 对权,权利人特定,义务人不特定;相对权,权利人和 罪,本题答案选C。 义务人均为特定人。两者区分的关键是其义务人是 19.【答案】 D 否特定。物权、人身权属于绝对权,债权属于相对权, 【解析】 本题涉及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的 配偶权属于人身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邻接权属4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于知识产权,三项都属于绝对权。本题答案选D。 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 23.【答案】 C 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解析】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 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效力待定,如 法规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权的其他财产。本题答案 果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予以追认,则该代理行为 选A。 有效,否则为无效行为。如果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 【特别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的,视为同意他人的 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6条规定: 代理,则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丙明知乙以自己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 的名义为民事行为,而未予否认,则是同意乙的代理 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 行为,则该代理行为有效,其法律后果由丙承担,车款 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在购入或者 由丙支付。故本题答案选C。 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 24.【答案】 C 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 【解析】 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有:(1)以份额 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享有共有权;(2)分割请求权;(3)优先购买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 (4)在共有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5)物上请求权; 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 (6)共有物处分权。所以本题答案选C。关于按份 保物权。”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有四点需要明确:(1)只有在共 27.【答案】 B 有人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共有人以外的人时,其他共 【解析】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1)管理他 有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若是在共有人之间 人的事务;(2)有为他人谋利的意思;(3)无法律上 转让,则无所谓优先购买权。(2)其他共有人享有优 和约定上的义务。在认定何为“管理他人的事务”时, 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同等条件,如果第三人给出的条件 通说认为管理下列事项,一般不发生无因管理:违法 优于共有人,则共有人丧失优先购买权。(3)当共有 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纯粹道义上、宗教上或一 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时, 般生活事务,如招待客人;依法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或 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4)共有份额的权利主 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本题中,AC项的行 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 为都属于道义上的行为,D项的行为属于依法须由本 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 人亲自实施或须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故都不 约定的除外。 发生无因管理,因此本题答案选B。 25.【答案】 A 28.【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了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区别。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所有权属于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 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第2 款第(一)项规定,主要 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 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 权设立在权利人自己所有的物之上。用益物权属于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 他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 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 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设立在他人 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 所有的物之上。本题中,乙家房屋地基下沉是自己所 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本 有的不动产遭到侵害,故甲侵害的是乙的所有权,B 题中的产品设计图属于职务作品,故甲享有署名权, 项中的地上权、C项中的地役权和 D项中建设用地使 甲的单位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本题答案选D。考 用权都属于用益物权,是建立在他人所有的物上的权 生应将此与职务发明相区别,职务发明的对象是发明 利,故都不选,本题答案选A。也可以说,甲侵犯的是 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 相邻权,相邻权属于所有权的延伸。 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但若单位与发明人或 26.【答案】 A 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 【解析】 法律规定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包 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括:(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 29.【答案】 C 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 【解析】 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著 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 作权法》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其中,为个人45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构成 其中,调解无效是程序性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质 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性条件,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理由,所以本题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 答案选A。 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 35.【答案】 B 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甲为撰写毕业论文,复印了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 某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作为参考,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 的合理使用的形式,答案选C。考生要注意,合理使 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 用和法定许可使用在使用作品时,都不需要取得著作 决。故本题答案选B。离婚的法律后果是考试的一 权人的许可,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要向著作权人支付 个重要考点,考生应细致掌握,它包括离婚在当事人 报酬。 身份方面的后果、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 30.【答案】 D 婚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以及离婚时的救济 【解析】 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方式。 (1)专利权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 36.【答案】 B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 【解析】 对于无效婚姻,我国采用宣告无效的制 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 度,即无效婚姻须经判决宣告,才能认定无效。根据 售、销售和进口该产品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只 (2)在先使用。(3)临时过境的外国运输工具的使 能是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宣告无效,故本 用。(4)以科学研究和实验为目的的使用。(5)以 题答案选B。 药品与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为目的的使用。A项的 37.【答案】 D(原答案为C) 情形属于第4种情况,B项的情形属于第1种情况,C 【解析】 收养关系一般会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被 项的情形属于第3种情况,故本题答案选D,D项构成 收养人、收养人、送养人。《民法典》对这三方当事人 侵犯专利权。 应具备的条件分别作出了规定。其中,收养人应当同 31.【答案】 A 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解析】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 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 是在保证中一般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不是双务合同履 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 行中的抗辩权。答案选A。(此处须熟记这4种抗辩 周岁。故据此排除A。《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 权的内容及区别。) 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 32.【答案】 C 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故 BC项排除。 【解析】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 本题原答案为C,因为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一 作为商标注册:(1)仅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般情况下只有无子女的收养人才可以收养。但《民法 的。(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材料、功能、用 典》对收养人的条件进行了修改,只有一名子女的收 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 养人也可以再收养一名子女,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 本题中,“锐利”牌剪刀、“耐穿”牌皮鞋、“精粉”牌馒 养两名子女。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D项也是正 头都直接地表示了商品的质量或者是材料,不可以作 确的。因此本题答案为D。 为商标注册,故本题答案选C。 考生需注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未成年 33.【答案】 D 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 【解析】《民法典》第594条规定:“因国际货物 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 的子女。D项中,虽然父母健在,但若父母有特殊困 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因此本题选D。 难无力抚养子女,仍符合收养的条件。 34.【答案】 A 38.【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 【解析】 收养的效力包括:(1)自收养关系成立 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 的,应当准予离婚。据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需要有 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2)养子女与养父 两个前提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 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4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3)养子女与生父 遂。B项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只要造成了危险 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 状态即构成犯罪既遂。C项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必 成立而消除。本题答案选D。 须造成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才成立既遂,于是C项 39.【答案】 B 之情形属于犯罪未遂。D项属于盗窃有形财物的情 【解析】 按照权利享有的主体分类,人格权可以 形,刑法上采取失控加控制说,即以财物的所有人、管 分为三类:(1)只能由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即 理人、保护人、持有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并为盗窃犯 名称权;(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可以享有 罪人所控制的状态为既遂,所以D项中的情形未达到 的,即名誉权、荣誉权;(3)自然人专有的权利,即除 既遂状态,属于犯罪未遂。本题答案选CD。 上述权利以外所有的人格权。肖像权属于第三种,即 42.【答案】 ABCD 自然人专有的权利,本题答案选B。 【解析】《刑法》第39 条第1 款规定:“被判处 40.【答案】 B 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解析】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都包含了出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 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的行为,两类合 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 同的标的物都必须是非消耗物。所以 A项正确。融 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 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1)对合同当事人有资格限 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制;(2)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并非单纯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 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融资的代价;(3)租赁合同 关批准。”其中的第(一)项,以及第(三)~(五)项也 的标的物是应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的,而且通常是价值 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和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 较高的固定资产;(4)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要式合 所共同遵守的规定,故本题答案选 ABCD。考生应特 同。故C、D项正确。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但是 别关注,对于管制、缓刑、假释的相关制度,《刑法修正 租赁合同并不要求是要式合同。《民法典》第 707条 案(八)》做了大量修改,对管制犯、假释犯、缓刑犯都 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新规定了社区矫正的制度,而对管制犯、缓刑犯规定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 了禁止令制度,即根据犯罪情况,法院可以禁止犯罪 不定期租赁。”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必须依照某 分子在管制或者缓刑期间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不得进 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而在租赁合同中,是否采用特 入特定区域场所,不得接触特定的人。 定的形式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最多在租赁期限 43.【答案】 BCD 为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中,不采用书面形式会使其 【解析】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 成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 B项认为租赁合同是要 人、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机关羁押和监管的行为。这 式合同是错误的,本题答案选 B。最后注意租赁合同 里主要强调脱逃罪的主体必须是被“依法关押的”,判 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主要从主体、合同结构、标 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并没有被司法机关予以关押,故不 的、要式非要式、诺成实践等几个方面去回答。 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本题答案选 BCD。同时还应注 二、多项选择题 意对确属错拘、错捕、错判而逃离羁押场所的,不能将 41.【答案】CD 其认定为脱逃罪。 【解析】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 44.【答案】 AD 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组织、领导参加 有三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 罪没有得逞。(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 罚的规定处罚,A项正确。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 以外的原因。本题主要侧重于对第二个特征的考查, 卖妇女的,仍按照拐卖妇女罪处罚,B项错误。司法 即区分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在判断犯罪是否得逞 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又构成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 时,必须清楚犯罪既遂的形态。既遂类型包括: 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 (1)实害犯,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构成 用职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C项错 犯罪的既遂;(2)危险犯,即只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 误。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阻碍 严重后果的危险,则成立既遂;(3)行为犯,指实行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数罪并罚,D项正 毕了实行行为,则成立既遂。A项煽动分裂国家罪是 确。此处建议考生将一些从一重罪论处或数罪并罚 行为犯,只要有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 的情形予以归类记忆。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存在着47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一些貌似牵连犯,却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形,现为方便 课等。故本题答案选BCD。 考生应考,特别予以归类:(1)组织、领导、参加恐怖 47.【答案】 ABC(原答案为 ABCD) 组织,并利用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等犯罪的;(2)组 【解析】 物权变动,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并利用组织实施杀人、爆 终止的运动状态。物权变动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行 炸等犯罪的;(3)实施《刑法》第140条至第148 条的 为、法律行为之外的法律事实、事件和公法上的原因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 等。本题中,A项属于基于公法上的原因,即政府征 方法抗拒查处的;(4)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方法 收行为,使得甲村丧失了村土地的所有权。B项属于 抗拒缉私的;(5)实施保险诈骗行为又实施了故意造 基于法律行为,即赠与,使乙对彩电的所有权消灭,而 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等保险事故的行为;(6) 其好友取得了彩电的所有权。C项中,丙基于法律行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后又非法剥夺人身自由、 为以外的法律事实,即建造房屋的行为,取得了房屋 伤害、强奸、侮辱行为的。 的所有权。D项中,法院的判决属于确权判决,确权 45.【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 ACD) 判决的法律文书不属于《民法典》第229 条规定的引 【解析】 根据202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关于废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第7 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的规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 定,甲伪造食盐专营许可证,从盐业公司购进食盐进 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 行销售的行为不再定非法经营罪。故 AD项错误。 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 对以非碘盐充当碘盐或者以工业用盐等非食盐充当 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变卖成交裁定书、以物 食盐等危害食盐安全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分别不同情 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所称 况,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 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 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机构的法律文书。故D项错误。本题选择 ABC。 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题干中的表述,难以认定甲的行 48.【答案】 ABC 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生产、 【解析】 定金可以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是可以成立生产、销售伪劣 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我国现行法律承认上 产品罪。同时甲的行为还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 述所有类型的定金。故本题答案选ABC。 商品罪,想象竞合,按照重罪处罚。甲销售金额为30 49.【答案】 ABCD 万元,此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法定刑要重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因此,C项错误。假冒注册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乙是甲的配偶,故当然是第一 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 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 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 的行为。本案中,甲只是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食盐进 亲代位继承。甲的儿子早于其去世,故甲之孙戊应代 行销售,不符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成 位继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 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B项错误。因此,按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 照最新的司法解释,本题现在无答案。 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丁也是第一顺序 46.【答案】 BCD 继承人。对于丙,尽管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抚养能 【解析】 申请商标注册、订立合同、参加行政诉 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 讼都可由他人代理,《商标法》第18条还特别规定,外 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该规定没有完全、确定地 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 剥削丙的继承资格,因此丙依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 50.【答案】 ABCD 的组织代理。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 【解析】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是指免除或者减 法律行为,但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 轻侵权责任的条件。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可以分为 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 两大类: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作为抗辩事由的正当 行。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 理由包括:(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自甘风 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 险;(4)自助。作为抗辩事由的外部原因包括: 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讲 (1)不可抗力;(2)受害人故意;(3)被侵权人过错;4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4)第三人原因。意外事件和受害人同意在2021年 53.【答案】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 之前是大纲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抗辨事由,虽在2021 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 年以后被删去,但二者仍属民法理论中的侵权责任抗 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 辩事由,请考生注意。故本题答案选ABCD。《民法 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典》新增自甘风险作为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2分)其功能是:指导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 三、简答题 (2分)指导和约束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2分) 51.【答案】 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了犯罪, 【点评】 诚实信用原则在现代民法中具有重要 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其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 的地位,被誉为现代民法的“帝王条款”。(对其内 下几个方面: 容、功能、具体体现都应该完全记忆背诵。)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 54.【答案】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适用 完成犯罪的意图。(1分)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有:(1)产品质量不合格 (2)行为人客观上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 致人损害;(2)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致非机 犯罪的预备活动。(2分) 动车或行人的损害;(3)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致人损 (3)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 害;(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5)饲养的动物致 因被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未能发展到犯罪实行阶 人损害;(6)用人者的雇员在工作中致人损害; 段。(3分) (7)被监护人致人损害。(以上每个要点1分,答对7 【点评】 理解犯罪预备,考生可以从客观上的起 个给满分) 点、主观上的起点、客观上的终点、主观上的终点四个 【点评】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只要 方面予以考虑。客观上的起点是指,成立犯罪预备要 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 求行为人有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预备活动。主 人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原则包含 观上的起点是指,成立犯罪预备要求行为人有顺利着 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 手实施和完成犯罪的意图。客观上的终点是指,犯罪 过错为构成要件;二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 预备并没有发展到犯罪实行阶段。主观上的终点是 法律的明确规定。考生应将教材上侵权责任这一章 指,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才使得犯罪行为停 的各类具体侵权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结合起 留在犯罪预备阶段。考生若从这四个方面来掌握犯 来复习,理清各类具体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 罪预备的成立条件,便能更清楚地理解犯罪预备。 般的过错责任,还是过错推定责任,或是无过错责任; 52.【答案】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 在各类具体的侵权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又是怎样 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碍国家 规定的;各侵权责任又存在着怎样的免责事由。这些 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 都是考生在复习时应该掌握的要点。 大损失的行为。(2分) 四、辨析题 渎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55.【答案】(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2分) 机关的正常活动。(1分)(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 (2)不作为是行为人具有履行某种行为的义务,并具 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妨碍国 有履行该义务的能力,而不履行该义务的行为方式。 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 可见,作为和不作为的区别标准不是行为人的身体动 大损失的行为。(1分)(3)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 静,而是行为所违反的刑法规范的性质。一般认为, 关工作人员,个别犯罪也可能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实 刑法规范可分为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作为所违 施。(1分,未答后半段不扣分)(4)在主观方面包括 反的是禁止性规范,而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性规范。 故意与过失两种心理态度。(1分) (4分)(3)行为人的身体处于静止状态固然属于不 【点评】 简答题历年都会涉及一道关于刑法分 作为,但通过积极的身体动作逃避履行义务的也属于 则的题目。2011年的特殊之处在于命题人并没有像 不作为。(2分) 以往一样,从某一个具体的犯罪出发来命题,而是将 【点评】 本题要求对“刑法中的不作为就是身 命题的视野放在了渎职罪这一类罪的概念和构成要 体处于静止状态的行为方式”这句话进行辨析。这句 件上。所有类罪的概念及其共同特征都应纳入考生 话是关于“刑法中的不作为”的定义,既然是关于“刑 的复习范围,比如贪污贿赂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法中的不作为”的定义,我们就会对此产生两个问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等。 第一,定义是否把所有不作为的情形包括进去了;第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49 二,定义是否包含了一些不是“不作为”的情形,也就 【点评】 本题考查了对于挪用公款罪法条的理 是说这句定义有没有把“作为”和“不作为”作清晰的 解。考生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条文对一些重点罪名 区分。简而言之,好的定义就要“囊括所有应该要囊 的规定。学会“抠法条”“抠字眼”,也就是要细致地 括的东西,排除所有不应该包括的东西”。于是我们 理解法条中涉及的重点的词语和句子的意思。比如 的答案就是围绕着这两个方面展开的:首先,要明确 在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时,《刑法》第233 条就规定 “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标准不是行为人身体的动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那么如何表述这句话 静,而是行为违反的刑法规范的性质,“作为”违反的 的具体含义呢?这句话的含义是指如果刑法规定的 是禁止性规范,而“不作为”违反的是命令性规范。这 过失犯罪是以过失致人死亡作为某种犯罪的构成要 说明了题目给出的这句话并没有正确的区分“作为” 件的,过失致人死亡不再单独定罪,而只以某种特定 和“不作为”,也就是没有“排除所有不应该包括的东 的过失犯罪定罪处罚。细抠重点犯罪的法律条文中 西”。其次,答案提到了通过积极的身体动作逃避履 一些词句的具体意思,是我们准备刑法法条分析题的 行义务的行为也属于“不作为”,也就说明题目给出的 必经之路。 这句话并没有“囊括所有应该要囊括的东西”。 58.【答案】(1)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 56.【答案】(1)这种观点不正确。(2分) 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是不同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 (2)无论是在何种方式的保证中,保证人均享有主债 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动产物权 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 未发生变动,不意味着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未生效。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即使主债务人放弃抗辩权, (3分) 保证人仍可行使主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3分) (2)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依据法律的规 (3)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 定认定。(1分)一般情况下,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 (2分)如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则依该 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保 规定或约定。(1分) 证责任。(3分) (3)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合同, 【点评】 本题考查了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抗辩,即 未办理物权登记,虽不产生物权变动的后果,但不影 在什么情况下保证人享有抗辩权或可以免除保证责 响该合同的生效。(2分)办理了物权登记的,产生物 任。答案主要讲了两种情况:一是保证人可以享有主 权变动的后果。(1分) 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 【点评】 对于本题,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二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1)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依据合 还享有先诉抗辩权。相信答案给出的这两点是大多 同的规定认定的,不管事后当事人是否办理了不动产 数考生可以想到的,也是考试需要大家能够想到的。 物权登记,不管不动产物权是否发生了变动,都不会 五、法条分析题 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即事后物权行为并不影响之前债 57.【答案】(1)国家工作人员包括:①在国家 权行为的有效性。 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村委会中行使管理职 (2)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是之后物权变 能或者辅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②在国 动的必要条件,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如果合同不生 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 效则不能发生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合同的有效性是不 员。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 动产物权变动的前提条件;二是合同的生效也不一定 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 会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办理了不动产物权变 人员。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每个要 动的登记,才会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 点1分,共4分) (3)关于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成立是一种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包括:①将公 事实评价,生效是一种法律评价。成立的一般要件 款供本人、亲友或其他自然人使用的。②以个人名 为:主体+意思表示+标的。生效的一般要件为:主体 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个人决定以单位名 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在绝大多数情 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每个 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也存在三 要点1分,共3分) 种特殊的情况,合同虽成立,但合同未生效的,包括: (3)条文中的“不退还”是指挪用公款后,因客观 ①附延缓条件和附始期的合同,须条件成就或期限 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情形。(3分) 届至时合同才能生效;②特殊的实践合同,如定金合5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同、自然人借款合同,须交付价款时合同才能生效; 种情形不以单位犯罪论处:①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 ③须办理审批手续的合同,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 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 业合同、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的合同,须完成审批手续 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 合同才能生效。 活动的;③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 六、案例分析题 犯罪的个人私分的。关于单位犯罪还要注意的是,在 59.【答案】(1)“事实一”中的犯罪行为构成 司法实践中,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集资诈骗罪和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2分)行为人 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也可以构成单位犯罪的主 采用虚构高回报率的手段非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体,而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才能成为单位犯 罪的主体。 用于挥霍和从事非法活动,造成数额巨大的资金不能 偿还。这表明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 (3)第三小问考查了重大立功的成立条件。刑 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的行为,符合 法规定的立功,指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罪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2分)行为人购买复制淫 犯(包括同案犯)、阻止犯罪等。立功必须由犯罪分子 秽物品的生产流水线,意图牟利,复制淫秽物品,其行 本人实施,并且有效帮助司法机关。而重大立功是 为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2分) 指,由于行为人的立功表现而得以惩罚的犯罪嫌疑 (2)“事实一”中的犯罪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或者该案 因为甲、乙、丙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出资设立有限 件在本省、自治区、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责任公司,专门从事集资诈骗和复制淫秽物品等违法 (4)第四小问考查了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特 犯罪活动。因此,他们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应以单位犯 别自首的成立条件为:①被动归案,即主体必须是被 罪论处,而应以自然人犯罪处理。(3分) 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 (3)“事实二”中乙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因为 犯;②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 乙揭发甲参与实施致一人死亡的抢劫犯罪,经查证属 罪行。丙的行为符合成立特别自首的条件。 实,符合立功的成立条件。根据《刑法》规定,致人死 60.【答案】(1)甲有义务向丙支付寻物启事 亡的抢劫罪的犯罪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 中许诺的酬金。(1分)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悬赏广告 罚,所以乙的犯罪行为属于重大犯罪行为。故乙的这 的发布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3分) 一立功属于重大立功。(3分) (2)如果甲未在寻物启事中许诺酬金,则丙无权 (4)“事实三”中丙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并在 要求甲支付报酬。(2分)因为我国法律未赋予拾得 保险诈骗罪上具有自首情节。因为丙以非法占有为 人报酬请求权。(3分) 目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的保 (3)2009年12月20日之前,甲有权要求丁返还 险金,数额巨大,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同时, 相机;此后则甲无权要求丁返还相机。(3分)甲要求 丙是在司法机关还未掌握这一犯罪事实时如实供述 丁返还相机时,应当向丁支付所付费用。(1分)因为 的,符合余罪的自首的成立条件,应认定为自首。 根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3分) 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返还遗失物,但受让人通过 【点评】(1)第一小问考查了对集资诈骗罪和 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遗失物的,应 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认定。考查一行为是否构成 当向受让人支付其所付费用。(2分) 某一犯罪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予以考虑,即一要 【点评】(1)第一小问考查了悬赏广告。《民法 考虑主观上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是否具有 典》对悬赏作出了明确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 特定犯罪目的,比如集资诈骗罪就要求行为人有非法 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悬赏人 占有的目的,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就需要行为人具有 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 牟利的目的。二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刑法分则 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规定的犯罪行为。考生在复习刑法分则时,还要能掌 (2)本题考查了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根据《民 握各个犯罪名称的书写,这看起来很基础,但是却被 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 很多考生忽略了,很多考生知道这个犯罪的意思,却 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 写不出这到底是什么罪,或者在写犯罪名称时会出现 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 错别字。这都需要考生在备考时多多注意。 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只规定 (2)第二小问考查了单位犯罪的要件。以下几 了拾得人可以请求权利人支付必要费用的权利,而没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1 有支付报酬的请求权。 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 (3)《民法典》规定了在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 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在本题中,甲是在 2007年12月 占有的,权利人存在两种权利救济方式:①权利人有 20日得知相机下落的,所以甲若欲向丁请求返还相 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②自知道或者应当 机,必须在2年之内,也就是2009年12月20日之前 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 向丁提出返还的要求。丁是在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 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 处购得相机的,所以在请求返还时,甲还需要向丁支 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 付其所支付的费用。之后,甲可以向乙追偿。5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6.【答案】 B 1.【答案】C 【解析】 法律规则种类的判断是一个重要的考 【解析】 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 点,在历年的选择题中都有所涉及。考生在备考时, 说主要包括神意论、理性论、命令说、民族精神论、社 最好每个类别都能记一至两个典型的法条,以增加感 会控制说。考生应弄清楚各个学说对于法的本质的 性的认识。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 基本观点以及每个学说的代表人物。本题考查的是 可以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委 民族精神论,民族精神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人萨维 任性规则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 尼,他主张法就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 一机构加以管理规定的法律规则。其中,委任性规则 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本题答案选C。 和准用性规则的区别在于前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格劳秀斯被视为近代自然法、主权理论和国家法学的 需要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通过制定相关的规则或 大家。黑格尔则是德国古典法哲学的主要代表。奥 程序来加以明确,而后者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只需 斯丁是分析法学的创始人,提出了“法是主权者 援引或参照其他的法律规定即可。本条规定最后授 的命令”。 权国务院制定相关法规加以明确,属于典型的委任性 2.【答案】C 规则,本题答案选B。 【解析】 法的作用可分为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 7.【答案】C 社会作用。其中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法的指引作用、法 【解析】 法的渊源又叫法源,分为实质意义上的 的评价作用、法的预测作用、法的教育作用、法的强制 法的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法硕考试中所研 作用。其中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而B 究的法的渊源是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法定的 项和D项对我国法制建设和侵权责任法的评价与法 国家机关制定的不同效力的法的一种分类,即法的效 的评价作用无关。法的评价作用的标准与核心是行 力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 为合法或不合法,违法还是不违法。A项中关于“邻 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居张法官是个大孝子”是一个道德上的评价,与法律 例、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本题中, 评价无关。本题答案选C。 行政处罚法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在法律渊源上属于 3.【答案】 A 法律。B项错误。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 【解析】 法的分类主要有下列几种类型:(1)成 原则和标准划分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果说 文法和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 法律渊源更多的是从法律的制定机关及其相应效力 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2)实体法和程序法,这是 对法的一种分类,那么法律部门则主要是根据法本身 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3)根 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类型而对法作出的分类。我国 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指 的法律部门的划分,一般包括: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 定的主体、程序的不同对法进行的分类;(4)一般法 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环境法,社会法,军事法,刑法, 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所作的 程序法。题中所指的行政处罚法因其调整的社会关 分类;(5)国内法和国际法,这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 系可被划分入行政法部门。因此C项正确。在根本 体和实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故本题选A。 法与普通法的分类中,根本法是指宪法,它在一个国 4.【答案】 B 家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 法是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其内容一般涉及或调整某一 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 社会关系。故A项明显错误。一般而言,法的时间效 中依法治国是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本质要求,公平 力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法的溯及力问题。而 正义是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 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形式:自法律颁布之日起生 根本保证。故本题答案选B。 效,由法律规定具体的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 5.【答案】 D 定条件时生效。行政处罚法属于第二种,而不是附条 【解析】 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也遵循以属地主 件生效的法律。故D项错误。 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本题 8.【答案】 B 答案选D。 【解析】 法律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行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3 政制裁和违宪制裁。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行 务,是由于孙某盗走了耕牛,此事实是不以钱某意志 政违法者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它包括:行政处 为转移的,因此是事件。本题选择 B。 罚、行政处分。在本题中,交通部门的罚款和拘留的 12.【答案】 C 处罚方式属于行政制裁的领域,故排除AC。行政处 【解析】 法律责任免除是指责任主体的侵害行 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如下:行政处分的对象是违法失 为符合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 职的国家公务员或所属人员,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 是由于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其 特定行政法规的公民或社会组织。本题中,沈某的情 责任。这里必须区分免责和“不负责任”“无责任”, 形并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属于特 免责是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的,而后两者并不存 定公民违反交通行政法规的情形,故本题答案选B。 在责任。像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精神失常、正当防 9.【答案】 B 卫、紧急避险,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负责任的条件,而不 【解析】 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强调“良 是免责的条件,故排除 ABD,本题答案选C。 法”之治,强调法律的公正性、稳定性、普遍性、公开性 13.【答案】 D 和平等性,故A项正确。法治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 【解析】 法律推理可以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 制度及其实施,也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 理,其中实质推理又叫辩证推理。形式推理可分为演 保障的内容。而且法治要求“法律的统治”,要求公共 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演绎推理,即三段论推 权利必须依法取得和行使,个人和组织必须依照法律 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即根据一般性的知识推 规定行为,故C项正确。法治的政治基础在于民主政 出关于特殊性的知识。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 治,其目的和意义在于制约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的权 推理,即从个别知识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类比推理 利和自由,故D项正确,依法行政是手段而不是目 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即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 的,B项错误。 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 10.【答案】 B 似性的推理活动。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当 【解析】 在教材法与经济一节中,主要有三个问 作为推理的前提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 题:法与经济基础、法与市场经济、法与科技。其中在 的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 讲到“法与市场经济”中,提到法的产生和发展与商品 解决法律问题。辩证推理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经济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 (1)法律规定模糊不清;(2)出现法律空白或者漏 法的要求就越多,法就越兴旺,法的权威性就越高,法 洞;(3)法律竞合;(4)出现合法与合理的冲突。辩 的部门就越多,法的体系就越发达,法的商品经济和 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规定的复杂性 市场经济的作用就越大。故 B项正确。法和法制的 而引起的疑难问题。题中的案例出现了合法与合理 发展,的确能给予商品经济以更有效的影响,但是并 的冲突,因此属于辩证推理。本题答案选D。 不能决定经济的发展,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只能反作用 14.【答案】 A 于经济基础,经济的发展还有其他许多别的因素的影 【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 响。故 AC项错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标志包 体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为表现形式的特殊 括:完备而良善的法律体系,健全高效的法律运行体 社会关系。法律关系首先是依法建立的社会关系,法 制,高素质的法律执业队伍,较高的全民法律意识,良 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 好的法律秩序。经济发展水平并不是衡量法治状况 律规范的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故 A项正 的重要标志,世界有些国家虽然经济很发达,但是法 确。BCD项颠倒了法律规范与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 治状况却并不理想。故D项错误。 故错误。 11.【答案】 B 15.【答案】 D 【解析】 法律事实,即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 【解析】 法和国家的一般关系可以归纳为: 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各种事实 (1)国家是法律存在的政治基础,国家权力是法的支 的总称。法律事实依据它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 撑和保障,国家是法产生和发展直接的推动力之一, 移分为行为和事件。其中行为是指以当事人的意志 国家权力是创制法的直接力量,国家权力以其强制力 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事件是指不 参与和保障法的实现。(2)法律对国家权力起到支 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持和制约的作用,即法确认国家权力的合法性,组织 和消灭的法律事实。本题中,钱某不能履行合同义 和完善国家权力机构体系,通过法律制约和监督国家5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权力的运行,法有助于提高国家权力运行的效率,法 故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宪法的权威和实施。本题答 还可通过传播一定的价值观来发挥思想教育作用为 案选A。 提高国家权力的运行效率、完成其功能提供良好的社 20.【答案】 D 会氛围。所以国家政体影响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受 【解析】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到国家政体的影响,A项颠倒了关系,故错误。国家 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的权力的 是法律存在的政治基础,故B项错误。国家的意志除 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了通过法律表现出来,还可以通过政策表现出来,故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 C项错误。法的实现以国家政权的运行为必要条件, 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 故本题答案选D。 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上最直接的体现。本题答案 16.【答案】 A 为 D。 【解析】 我国具体宪法性法律包括:选举法、全 21.【答案】 B 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国籍法、国旗法、香港特别 代表大会选举法》第31 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 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 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 治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等。因此A项正确。 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 B、D项为民商法部门,C项为社会法部门。 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 17.【答案】C 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解析】 我国宪法的渊源有:宪法典、宪法惯例、 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 宪法解释、国际条约。我国不存在宪法诉讼当然也就 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所以我 不存在宪法判例,故宪法判例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 国选举人大代表遵循的是差额选举的原则,故排除 本题答案选C。此处惯例是指类似“两会在北京召 A。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代表 开”等实践,无论是何种情况,判例一定不是中国的正 候选人的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代表的一倍,所以在本题 式法律渊源。 中,该选区的候选人人数至少4人,不能超过6人,故 18.【答案】 B 排除CD。本题答案选B。 【解析】 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宪法的本质 22.【答案】 A 包括三个方面,即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 【解析】 依照宪法的形式特征,可以将宪法分为 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 三种类型:(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两者区分的 集中体现。ACD项正确。其中,在第三个实质特征 标准为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现在世界绝大多 中,宪法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首先表现在宪 数的国家都是成文宪法国家。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 法是社会政治斗争中取得胜利并掌握了国家政权的 宪法国家。(2)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 那个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即宪法是统治阶级 指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在修改程序上也比普通 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而不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 法律严格的宪法。而柔性宪法,则是指制定、修改的 反映。故本题答案选B。 机关和程序都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现在世界上 19.【答案】 A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刚性宪法。(3)钦定宪法、 【解析】 宪法保障以宪法监督为核心内容,是国 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这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 家为了促进宪法的贯彻落实而建立的制度总称。宪 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 法保障这种制度在我国具有独特之处,反映了我国的 是民定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在形 社会主义本质。宪法监督作为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 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本 在方式上主要表现为违宪审查(又称合宪性审查)。 题答案选A。 A项正确。违宪审查是由特定的机关根据特定的程 23.【答案】 D 序或者方式,针对违反宪法的行为或者规范性、非规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规定,公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进行处理的制度。相对其他宪 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 法监督的制度而言,由于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机关往往 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 具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权力,违宪审查可以使违宪行 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 为受到宪法制裁,具有实际的法律效力和制裁后果, 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本题答案为 D。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5 (《宪法修正案》是每年的必考内容,考生应熟记 1982 人名单。”所以本题答案选B。上述职位人选由全国 年《宪法》的五次修改的相关内容。) 人大主席团提名,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主 24.【答案】 B 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 【解析】《宪法》第46 条第 1款规定:“中华人 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 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 47 条规 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 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委员的 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 人选。 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 在这里总结一下地方人大选举地方国家机关负 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所以,公民文 责人的程序的相关规定,以方便考生应考:(1)地方 化教育权主要包括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 人大选举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包括本级人大 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本 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 题答案选B。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属于政治权利,宗 席)、人民政府的正职和副职行政首长(省长、副省长、 教信仰自由属于公民的一项独立的基本权利。 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 25.【答案】 A 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长)、本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24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 以及罢免的检察长须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 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 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在这里考生应注意,国务院 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 领导地方各级政府,但是总理对于地方行政首长没有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 任免权;总理对于副总理有提名权,而地方首长正职 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所以,本 对副职没有提名权。(2)提名主体:地方各级国家机 题答案为 A。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中能够提出书 关负责人的产生一般由人大主席团或代表联名提出 面质询案的不同主体包括:(1)全国人大:在全国人 候选人。联名提名候选人的代表人数在不同级别的 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 人大中有不同的人数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领导的各部委、国家监 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以上书面提名,设区的市、自治州 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人以上书面提名,县级人民 (2)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 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提名、乡、民族乡、镇的 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书面提名。(3)罢免 提出对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监察委员会、 案: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开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常委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3)地方 或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 人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 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 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 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乡、民族 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5 (4)地方人大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 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 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的 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对本级人民 请大会审议;罢免案均须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政府和它所属的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27.【答案】 B 院提出书面质询案。 【解析】 根据《宪法》第8条第5项的规定,国务 26.【答案】 B 院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8条 所以,本题答案为 B。这里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全国 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 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 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 家预算。考生应将编制和执行权与审查和批准权相 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国家监察委 区分。 员会主任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 28.【答案】 C 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7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5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每届任期五年。”A项错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秋冬”的主张。汉初流行黄老之学。董仲舒也受到黄 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79 条第1 款规定: 老之学中的德刑观的影响,提出了秋冬行刑的主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优化协同高效以 这个主张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并转化为可以操作的具 及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B选项错误。 体制度。故本题选C。考生应注意秋冬行刑的对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不包括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汉朝秋冬行刑制 法》第69条第2款规定:“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 度化,在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与社会秩序的稳定, 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 又标榜了德政慎罚,为后世所继承。 院。”C项正确。县级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由同级人 33.【答案】 C 大产生,对同级人大负责,不属于权力机关。地方各 【解析】《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在1908年 级人大及常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权力机关,它 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的一个步骤, 们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起构成了我国的国家权力 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本题答案选C。 机关体系。D项错误。 《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1911年)是清朝政府于辛亥 29.【答案】 C 革命武昌起义爆发以后抛出的一个应付时局的宪法 【解析】 城市居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 文件。《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 织,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 案,于1913年10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 织。所以,其设立的原则要遵循便于居民自治的原 通过。资政院是清末设立的中央咨询机关,《资政院 则。因此C正确。 院章》是其组织法规,于1909年颁布。 30.【答案】 A 34.【答案】 D 【解析】 民族自治区的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 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 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 有关规定,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 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于1911年12月3日 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在这一制度下,国 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历史意义在 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 于用法律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为以孙中山为 的权力,表现出明显的民族性和区域性,所以是民族 首的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孙 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A项正确。我国是单一制 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本题答案 国家,民族自治制度是遵循国家统一领导的自治制 选D。这里考生需要将中华民国的宪法性文件做一 度,其权力由中央通过法律授予,不是其固有的权力。 个整理,理清中华民国各个阶段,即南京临时政府阶 B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民族 段、北洋政府阶段和南京国民政府阶段的宪法性文件 问题,保障少数民族自治权。C项错误。在国家事务 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和地位。 中,中央统一决定全国性的重大事务,地方在中央领 35.【答案】 C 导下自主安排和决定地方事务。民族自治地方在单 【解析】《吕刑》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 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同样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D 典,是了解西周法律制度的重要参考,西周很多重要 项错误。 的法律制度和原则都是从《吕刑》中归纳出来的。 31.【答案】 A 《吕刑》中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制度,赎刑由此开始 【解析】《宪法》第127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 制度化。本题答案选C。除此之外,对于《吕刑》所继 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 承并贯彻的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强调须以德教为 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 本,规定了例如“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上 作。”所以,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是监督关系。故本 下比罪”等审判原则,考生应细致掌握。注意,《吕 题选A。(这里考生需要比较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 刑》又称为《甫刑》。 制。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 36.【答案】 B 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 【解析】《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立边区、县、 院的工作。) 乡人民代表会议为管理政权机关,各级权力机关开始 32.【答案】 C 由抗日时的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答案 【解析】 秋冬行刑的观念由来已久,其理论渊源 选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主要内容有四点: 于西周,在春秋时期,就有人提出了“赏以春夏,刑以 (1)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2)保57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障人民享有的广泛的民主权利。(3)确立边区人民 42.【答案】 A 司法原则。(4)确立边区经济文化政策。三三制原 【解析】《大清现行刑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5 则是《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的规定;工农兵苏维埃 月公布的一部过渡性刑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是在 代表大会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的规定。 对《大清律例》局部修改的基础上完成的。它设置了 相信无论是准备选择题还是主观题,这些内容都应成 新的刑罚体系,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 为考生的备考重点。 刑罚和缘坐制度,将主体刑罚确定为罚金、徒刑、流 37.【答案】 A 刑、遣刑、死刑。本题答案选A。 【解析】《北齐律》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 43.【答案】C 成就最高、对后代封建法典影响最直接、最深远的一 【解析】 北魏分裂后,西魏太祖曾于大统年间对 部法典。隋朝在立法时,以《北齐律》为蓝本。本题答 以往的制度进行损益、加以修订,颁行天下,故称《大 案选 A。《北齐律》在古代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 统式》。西魏编订的《大统式》,成为历史上最早以 后的重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形成了12篇的法典体 “式”为形式的法典。故本题选C。这种以“式”为法 例;首创《名例篇》的法典篇目;确立“重罪十条”,为 典名称的编纂方式,是立法史上的一个发展。本源于 后世之“十恶”所本;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为隋 秦《封诊式》和汉“品式章程”。西魏的《大统式》建议 唐最终建立封建五刑奠定了基础。 与东魏的《麟趾格》一起记忆。 38.【答案】 A 44.【答案】 D 【解析】 唐《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 【解析】 秦律中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这 “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 是根据控告者和被控告者的关系及侵害行为的性质 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然没有预谋, 来划分的。秦代将杀人、盗窃等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 但情急杀人时已经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是指在斗殴 犯罪,列为严惩对象,称为“公室告”,官府必须受理; 中过于激愤而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是指由于种种原 非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向 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是指“耳目所不及,思 官府提出控告,即“子盗父母,主擅杀、刑、晃其子及臣 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是指“以力共 妾”案件的控诉。对此种案件不得告发,官府也不得 戏”而导致杀人。本题答案选A。唐律中不仅区分了 受理。故本题选D。 六杀,而且对每一种情况都规定了不同的处罚,例如 45.【答案】 D “过失杀”一般“以赎论”。 【解析】 1914年12月,为替袁世凯实现总统终 39.【答案】 D 身制和世袭制制造法律依据,参政院炮制了《修正大 【解析】《元典章》是元朝江西地方政府对世祖 总统选举法》。该部法律规定大总统的任期为10年, 以来约五十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 可连选连任。现任大总统可以推荐继承人,不限制荐 圣旨条例的汇编。本题答案选 D。考生应注意,《元 贤、荐子,实际上承认总统可以世袭。这部法律的制 典章》开了以六部划分法规的体例,《大明律》附载五 定公布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跳板。因此本题 服图的做法,在《元典章》已有先例。 选D。 40.【答案】 B 二、多项选择题 【解析】 明初强化了君主集权制度。明太祖朱 46.【答案】 AD 元璋废除传统的宰相制度,由皇帝直接控制中央六 【解析】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 部,使六部对皇帝直接负责。本题答案选B。 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我们可以从不同的 41.【答案】 D 角度出发来划分法学的分支学科,比如从认识论角 【解析】 清代的债权制度有三大发展:(1)明确 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论法学包 典、卖两种契约的区别。(2)明确典当回赎权的年 括法理学、法律史学、法社会学等。应用法学包括民 限。(3)明确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清朝首先通 法、刑法、经济法、商法等。本题答案选 AD。 过立法规定了房屋出典后失火焚毁的风险责任分担 47.【答案】 CD 原则。本题答案选D。注意此类知识点的总结,有关 【解析】 所谓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 清朝的内容在考试中以简答题的形式考查的概率比 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 较低,像这种比较重要的知识多以选择题的考查形式 行的监督。按照监督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监 出现,也不排除简答题的形式。 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即国家机关进行的监督,包5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 下,为了法律秩序特别是财产保护上的需要,也产生 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是 责任转承的问题,比如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替代责 指由各政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各种法律活动的 任,上级对下级承担替代责任等。这些情况同样体现 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包括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 责任自负的原则。故C项正确。本题答案为 ABCD。 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题中的李 注意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种类,主要包括:责任法 某进行法律监督时是以匿名信的方式进行的,没有运 定、责任与处罚相称、责任自负和因果关系四种。本 用公权力,因此属于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本题 题考查的是具体原则的内容。 答案选CD。 51.【答案】 BCD 48.【答案】 BCD 【解析】 在我国,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 【解析】 法律规则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 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其中立法解释是指全国 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 人大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立法解释包括对宪 容。A项错误。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 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这里所说的法律是指狭义 的,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 的法律。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审判 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 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 述一个规则。一个法律规则可能包含在几个法律条 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检察解释是由最高人 文之中,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含了几个法律规则。本 民检察院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 题答案选BCD。(这是一个高频考点。法律规则和法 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 律条文比较容易混淆,因此需要考生掌握其区别,教 律和法规进行的解释。答案选BCD。(在这里考生要 材上也有很详细的说明。注意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 注意,全国人大的职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的区 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具体的关系可能会在考试中考查 别,这是宪法学的重点内容。) 简答题。) 52.【答案】 ABCD 49.【答案】 BC 【解析】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三个: 【解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1)具有中国的国籍。(2)年满18周岁。(3)依法 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法律的思想、观 享有政治权利。其中,法律还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 念、心理或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可以通过教育形 徒刑、拘役、管制而且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对 成的,故A项错误。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 于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人 部分,而且在法律文化观念中,法律意识居于主导地 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人,均准予其行 位。B项正确。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在法律实践活 使选举权。所以 ABCD 四种情形都属于被准予行使 动中形成的主观体验和认识在意识中的反映,是对法 选举权利的人,本题答案选ABCD。 律现象本身价值的主观价值判断,同时法律意识反过 53.【答案】 ABCD 来会制约法律实践活动的进行,C项正确。从认识阶 【解析】《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段来看,法律意识可以分为低级阶段的法律心理和高 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 级阶段的法律思想体系。D项错误。本题答案选 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BC。关于法律意识考生还应掌握,之所以法律意识是 利。”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权利和 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首先在于法律意识涉及的对象 自由。公民在充分享有权利的同时,又负有不得滥用 是法律现象。其次,法律意识与其他社会意识相比, 权力的义务。同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还要受到物质 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明确的指令 条件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最后,公民享有自由和权利 性。最后,法律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故本题答案为 ABCD。(对于 50.【答案】 ABCD 《宪法》法条,应全部重点记忆,宪法学部分的考题大 【解析】 责任自负原则,包括三点:(1)违法行 多出自法条。) 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2)不能让没有违 54.【答案】 CD 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3 条规 (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人 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澳门通常居 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故 ABD 项都体现了 住连续满15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 上述三个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 国公民担任。”所以本题选CD。这里比较香港特别行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59 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得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对出生国籍采 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由香港 取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为辅的原则。父母双方或 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 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在外国无居 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 留权”是香港特区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而澳门特区 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 的主要官员的任职条件中没有这一条。 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 55.【答案】 ABC 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 【解析】 旧《立法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所以本题答案为 ABD。 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 59.【答案】 ABC 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 【解析】《宪法》第 4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 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 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 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和实际情况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 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 或者检举的权利……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 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会批准后施行。根据新《立法法》规定,已经把地方性 取得赔偿的权利。”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申诉都是 法规的制定权从较大的市下放到了设区的市和自治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 州的级别了。因此,本题中较大的市改成设区的市和 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都享有申诉、控告 自治州即可。本题答案没有发生变化。故正确答案 或检举的权利,本题答案选ABC。 为ABC。 60.【答案】 ABCD 56.【答案】 ABC 【解析】 此题较难,需要考生对书中细节能够掌 【解析】 我国的经济制度在宪法中的主要内容 握清楚。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社会改革法令, 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 旨在革除社会陋习,移风易俗,振奋民族精神,提倡近 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 代文明,改进社会风尚。法令主要内容涉及禁烟、禁 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 赌、剪辫、劝禁缠足、改革称呼旧制等。南京临时政府 体所有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针对鸦片流毒中国的后果,颁布了《大总统令禁烟 的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经济体制; 文》,对于赌博行为,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内务部报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 告禁毒呈》,针对留辫和缠足两大陋习,先后颁布了 用。故 ABC项正确。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属于社会 《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辩文》《大总统令 主义非公有制经济,我国《宪法》规定,非公有制经济 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缠足文》。因此 ABCD 四项都正 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 确,应选。 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 61.【答案】 BCD 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 【解析】 本题的考查非常细致,但是仍没有超出 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D项错误。 大纲的范围。汉朝政府非常重视通过立法手段开展 57.【答案】 AC 和管理对外贸易活动。一方面通过互市缓和与匈奴 【解析】 在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 的矛盾,规定参与互市的私商必须持有政府发放的符 有三种类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传,但不准以违禁物品如铁、兵器、马匹、铜钱等与匈 的派出机关;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 奴互市。另一方面在同西域和中亚各国的贸易中采 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 取种种优惠政策。本题答案选BCD。(解此题若不知 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 道该细节,则可以采用排除法。汉朝与西域的通商之 处。所以AC项正确。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基 路称为丝绸之路,那么丝绸自然不会是对外贸易的违 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不是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禁物。马匹、兵器、铜钱都是重要的战争物资,可以想 它不是一级政权机关。 象政府不愿互市,由此可以得出答案为 BCD。) 58.【答案】 ABD 62.【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国籍法》的规定,我国国籍的取 【解析】 清末商事立法主要有:《钦定大清商6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破产律》《商标注册试办章 (2分) 程》《大清商律草案》《保险规则草案》《改订大清商律 (3)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草案》《银行则例》《银行注册章程》《大小轮船公司注 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册给照章程》。对于这么多具体的法律名称,考生并 (2分) 不需要完全记住,只是在每次复习到该知识点时,仔 (4)宪法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 细阅读一两遍,能在选择题中辨认出来就可以了。 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2分) 63.【答案】 BCD (5)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宪法修改建议对 【解析】《唐六典》是开元十年,玄宗命大臣以 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和宪法修改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当时的国家行政体制为基础,仿照西周的《周礼》依官 (1分) 职分类的体例编纂的。A项错误。《唐六典》分治、 【点评】 本题考查了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 教、礼、政、刑、事六部分,采用“官领其属,事归于职” 要从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方式,我国宪法修改的机 的修订方法,系统地规定了唐朝的官制,对于后世王 关、提案主体、通过程序,以及中共中央修宪建议这些 朝的行政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BC项正确。六典之 角度来回答。 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 66.【答案】(1)宣称以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作 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共三十卷,近三十万字。D项 为立法的根本原则。(2分) 正确。开元十年(722年)唐玄宗李隆基召起居舍人 (2)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成文法律体 陆坚修《六典》,并亲自制定理、教、礼、政、刑、 系。(2分) 事六条为编写纲目,由丽正书院(后更名集贤院)总 (3)最高法院判决例、司法院解释例以及司法机 其事。 关认可的习惯,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3分) 三、简答题 (4)颁布了数量众多的特别法,特别法多于普通 64.【答案】(1)法律制定的目的在于产生具 法,其效力往往高于普通法。(1分) 有普遍性、规范性、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将统治阶级的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 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1分) 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法律原则、法 (2)制定法律的主体只能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 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机关。(2分) 加以吸收、发展,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体 (3)法律制定的活动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 系,从而把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律制度的建设 照法定程序进行。(2分) 推向顶峰。 (4)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 【点评】 本题考查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 法律创制活动,内容包括创制、修改、废止法律及其他 的特征。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是: 规范性法律文件等活动。(2分) (1)标榜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根本原则; (5)法律制定是一项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 (2)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高于普通法; 技术不仅仅是外在的形式问题,而且对立法质量有很 (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律体 大影响。(1分) 系;(4)不成文法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中占据 【点评】 本题考查了法律制定的特征,属于最基 重要地位。如果考生在考试中,确实没有记忆过该知 识点,也可以从许多方面概括出来。比如我们可以参 本的知识点的考查,主要要求考生能对基本知识点进 行记忆和背诵。概念和特征是彼此紧密联系的,掌握 照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北洋政府的立法特点,历史 了一个事物的概念,那么将概念所包含的各个要素分 是延续的,这两个时期的立法特点很多都是南京国民 政府时期的立法特点。我们也可以从南京国民政府 拆开来解释,就是这个事物的特征。了解了这个事物 的特征,重新用语言将这些特征组合成一句完整的 时期的立法概况、立法原则、指导思想、宪法立法、刑 话,也就形成了这个事物的概念。所以考生在备考 事立法、民商事立法、司法制度等这些具体的立法情 时,要加强背诵和记忆工作,但也不要死记硬背,要注 况和制度中提炼出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意各个知识点的联系。 四、分析题 65.【答案】(1)我国从1988年开始采用宪法 67.【答案】(1)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1分) 之间产生了行政法律关系;乙和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 (2)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律关系。(2分)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两者的区别在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1 于行政法律关系是隶属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 入人罪论处,采取反坐即同罪处罚的原则;(2分)属 平权型法律关系。(2分) 过失的,以过失出入人罪论,即减故意者三等至五等 (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法律 处罚。(2分) 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甲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3)这条规定明确了司法官责任制度,旨在保证 (2分)导致乙和丙之间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 司法审判的公正合法。(2分) 丙出生的法律事件。(2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是 【点评】 本题考查了唐朝的法官责任制度。首 两种不同的法律事实。两者的区别在于:法律行为以 先要求法官必须严格依照律、令、格、式正文定罪。如 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果任意引用而致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的,以故意出 (2分) 入人罪论处,即采取反坐原则;属过失的,以过失出入 【点评】 本题考查了法律关系的相关知识点,比 人罪论,即减故意者三等到五等处罚。还规定,对于 较简单。法律关系以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分为 皇帝针对一时一事所发布的命令,如果没有经过立法 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平权型法律关 程序上升为“永格”者,不得引用以为“后比”。并且 系,主体地位平等,当事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即不存 建立起了同职联署制度。即使考生没有记忆这一段 在职务上的上、下级关系,也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 知识点,根据本题给出的文言文内容,也可以大致得 依据职权而支配对方的情形。而隶属型法律关系,主 出本文的答案。所以在解答中国法制史的分析题时, 体地位不平等,存在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 要注意两点,一是要与教材给出的具体知识点相结 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在其管辖 合,二是重视题目给出的文言文本,这一知识点就算 范围内的各种主体之间。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 没有看过,但通过现场理解文言文中的字句,也可以 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 得出答案。 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 五、论述题 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70.【答案】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 68.【答案】(1)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做法 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决定的,它有助于解决法律 不合法。(1分)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人民法 实施中原则性与灵活性、一般与具体的矛盾,是完善 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 立法的需要。(1分) 个人的干涉。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批示干涉了人 (1)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因此需要 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3分) 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3分) (2)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 (2)人们对同一法律规定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因 的监督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询 此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证法的实 问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提出撤职案。 施的统一性。(3分) (6分)(每点2分) (3)由于立法工作中存在不足,因此需要通过法 【点评】 本题的第一问涉及人民法院独立审判 律解释改正、弥补法律规定的不完善。(3分) 的原则。本题的第二问涉及市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人 (4)由于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因此需要通过法 民法院的监督。答案可以从两个方面回答:(1)市人 律解释来解决法律稳定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 民法院需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2)人大常委会 (3分) 个案监督的问题。人大的个案监督有利于确保司法 (5)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 公正,但其理论上还存在着争议,实践中还有需要改 育。(2分) 进和完善的地方。除此之外,人大常委会还可以通过 【点评】 本题的答案主要包括三大要素:(1)法 组织执法检查以及通过对人民法院提出质询案、撤职 律解释的含义。(2)法律解释的必要性。(3)联系 案和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来发挥其对人民法 中国的实际情况看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如何解答法 院的监督作用。本书认为这些都可以成为人大常委 理学的论述题一向是考生比较关注的内容。其实,法 会对市人民法院发挥监督作用的方式。 理学的论述题的解答主要涉及三个步骤:(1)确认问 69.【答案】(1)“入罪”是轻罪重判,或者无罪 题。(2)从几个角度铺开论述。(3)联系实际。第 判为有罪;(2分)“出罪”是重罪轻判,或者有罪判为 一个步骤是比较简单的,比如本题论述的就是“法律 无罪。(2分) 解释及其必要性”。在这个步骤中,考生应该回答所 (2)司法官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的,以故意出 涉及问题的概念、特征。第二个步骤是从多个角度铺6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开论述,这也是论述题中最重要、也是考生最头疼的 也就是本题的情况,教材已经清楚地写明了法律解释 地方。到底从哪几个角度来论述呢?一般认为论述 的必要性的几点理由,考生只要写上这些条目,附加 角度的选择存在三种情况。(1)从法的制定和实施 联系实际情况就可以了。所以本题目更像是简答题, 的角度来论述。(2)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治 只要能在每条之下再联系一些中国法治的实际情况 建设等角度来论述。比如要求“论述法律监督的意 就可以了。第三个步骤是联系实际,这也是论述题与 义”,该题答案的论述方面包括: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 简答题的不同点,是论述题必须有的部分,考生不能 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建设 将论述题回答成简答题的样子。至于联系实际这块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 内容,并没什么标准答案,考生完全可以主观发挥,但 场经济的需要。(3)第三种论述角度的选择最简单。 也要适可而止。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和法律规定不相吻合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即该行为本 1.【答案】 B 身应当是由作为行为构成的,包括很多种犯罪,比如 【解析】 刑法的机能为2012年法硕大纲新增考 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等。本题中只有遗弃罪是只能 点,是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 由不作为行为完成的犯罪行为,故本题答案为B。 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 5.【答案】 C 者约束的机能;(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个 【解析】《刑法》第269 条规定:“犯盗窃、诈骗、 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 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 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 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 的刑罚处罚的功能。D项并不在刑法的机能之内,排 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条规定的是转化型的抢劫 除。醉酒驾驶率下降是因为刑法将醉驾规定为犯罪 罪。根据本条规定,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危险驾驶罪),使国民知道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 需要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犯有上述三种行为之 体现的是规制机能,并没有体现“保”字的内涵。故本 一。(2)行为人实行后续行为的目的是窝藏赃物、抗 题答案为 B。 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3)行为人当场实行暴力或 2.【答案】C 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本题中,行为人甲当时未满 【解析】 甲是我国公民,对甲的行为适用我国刑 16周岁,其行为并不能构成盗窃罪,因此也不会构成 法的依据是属人原则。由于甲的盗窃行为发生在德 其转化犯。A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已 国,德国对甲的行为适用德国刑法的依据是属地管 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需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 辖。判断选用何种原则时,应牢记其先后顺序,即属 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地→属人→保护→普遍管辖,逐一判断。 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题中,甲 3.【答案】 D 虽然不构成盗窃罪,但其符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 【解析】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 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必定侵犯某 C。另外,对于转化型抢劫,不适用14~16周岁的主 种社会利益。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 体,应当按照其具体行为处理。 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D项正确。一个犯罪可能不 6.【答案】C 只侵犯一个直接客体,比如抢劫罪,可能既侵犯人身 【解析】《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 权利,也侵犯财产权利。A项错误。同类客体是对犯 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罪进行分类的标准。B项错误。犯罪未遂的情况下 处罚。”B项错误。《刑法》第49 条第1款规定:“犯 也存在直接客体,只是没有对客体产生实际的损害或 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 者没有产生犯罪人心理所预期要造成的损害。C项 女,不适用死刑。”《刑法》第65 条第1 款规定:“被 错误。故本题选D。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 4.【答案】 B 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 【解析】 不作为犯罪是指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 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 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需要具 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可见, 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 刑法对于未成年人的死刑适用,量刑幅度的适用和 (2)行为人具有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3)行为人 累犯的规定方面均有明确规定,但在假释上并没有 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 特殊规定。暴力犯罪被判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 果。不作为犯罪可以根据是否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 更重刑罚的未成年人一样不可假释。D项错误。对 成而分为:(1)纯正的不作为犯,行为和法律规定相 不满18周岁的犯罪人也可以适用没收财产刑。A 吻合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即该行为构成的犯罪本身就 项错误。而且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无期徒刑是可以 是不作为犯罪。典型的纯正不作为犯如遗弃罪,拒不 适用的。故本题答案为C。 执行判决、裁定罪等。(2)不纯正的不作为犯,行为 7.【答案】 A6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根据《刑法》第 133条的相关规定,违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 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是报复陷害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是交通肇事 罪。本罪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便利完成, 罪。第133条之一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 本案中甲并未利用这一身份的便利和职权对对方进 情形如下:(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 行报复陷害行为。故甲不构成犯罪,本题选D。 恶劣的;(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 10.【答案】 A 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 【解析】 甲雇佣乙杀人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的共 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 同犯罪,甲是教唆犯。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可知,在 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根 共同犯罪中,一人既遂全案既遂,乙既然杀死了人,根 据该条可知,本题中甲的行为既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据法定符合说,虽然死者并非胡某,但是他已经在甲 也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而且甲撞死耕牛这一 的教唆下完成了杀人行为,故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既 损害他人财产的行为同样也不能构成故意毁坏财产 遂。故本题选A。杀人对象的错误,不影响既遂的成 罪,因为并非由于其故意造成。所以本题中行为人的 立。而且按照法定符合说,行为人预想的事实与实际 行为不构成犯罪。故本题选A。考试中需注意某些 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相同,不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 看似犯罪的行为,是否具有犯罪的故意,是否达到构 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此处犯罪人所 成犯罪的量刑标准或满足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的条 侵害的都是相同的法律客体,即人的生命,所以依然 件,不可一概而论。 构成犯罪既遂。 8.【答案】 B 11.【答案】 A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 【解析】 甲与乙共同犯罪,在这种情况下,甲必 在管理经手国家的扶贫款项时,其身份以国家工作人 须供述与乙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才构成自首。甲主动 员论处。再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 交代自己收受了张三 15万元回扣,并揭发乙也收受 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 了15万元回扣,构成自首。故本题选A。根据《刑 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 公款罪。本题中,甲将国家的扶贫款归其个人使用, 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 并且长期不归还且在客观上无法归还,其不具有非法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 占有目的,不构成贪污罪,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故本 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 题选B。(挪用公款罪是非常重要的罪名,在真题中 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已经多次考查。考生需注意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 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此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 罪的区别,以及与贪污罪的区别。挪用资金罪与挪用 检举同案犯除了共同犯罪以外的行为,所以并不构成 公款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的差异,前罪的主体是公 立功。BCD项错误。 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罪的主体是国 12.【答案】 B(原答案为D) 家工作人员;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是否具 【解析】《刑法修正案(九)》删除了嫖宿幼女 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前罪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后罪 罪,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成立强奸罪,B 只是挪用,有归还的意思。) 项正确。此前根据《刑法》第360条第 2款的规定,答 9.【答案】 D 案是嫖宿幼女罪。 【解析】 关于诽谤罪,根据《刑法》第 246条的 【特别说明】 考生应当注意,《刑法修正案(十 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是诽谤罪。所 一)》中为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修改了奸淫幼 以诽谤罪的构成需要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本题不 女型的强奸罪:对“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奸淫不 符合要求。对于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第243 条的 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 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 适用更重刑罚,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据此,诬告陷害罪 者死刑;同时新增一个罪名“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 需要向相关的机关举报或者采取足以引起其注意的 罪”,即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 行为才构成该罪。本题中,甲并没有向相关机关告 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 发,也没有引起其注意。根据《刑法》第254条规定, 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5 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13.【答案】c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解析】 根据《刑法》第 23条的规定,已经着手 (1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按是否实行完毕分类可以 (1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食物 分为:(1)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把实现犯罪意图 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2)未实行终了的未 (13)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 遂,行为人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 遭受严重破坏的; 的未遂。按是否发生损害结果分为:(1)能犯未遂, (14)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 犯罪实际有可能达到既遂,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1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2)不能犯未遂,犯 (16)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 罪没有可能达到既遂,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 成严重后果的; 能达到既遂而停止下来的情况。不能犯未遂又分为 (1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 两种:(1)对象不能犯未遂,如将男人误认为女人欲 人重伤、死亡的; 行强奸;(2)手段不能犯未遂。本题中,甲由于意志 (18)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客观上不能退还的; 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行为,是犯罪未遂。由于保险柜 (1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 坚固导致甲没有达到既遂,但是并不是说保险柜不能 失的。 打开,如果使用适当的工具,保险柜是可以打开的,因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可能是故意的 此甲属于能犯未遂。故本题选C。犯罪中止是犯罪 也可能是过失的。 人自动放弃犯罪,所以甲显然不属于犯罪中止,AB项 《刑法》第261 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 错误。 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 14.【答案】 B 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解析】 此题考查结果加重犯和情节加重犯的 制。”该条文未规定加重情节,致人死亡也不属于结果 区别。两者切勿混淆。强制猥亵、侮辱罪并没有结果 加重犯。故D项错误。 加重犯,只有情节加重犯,即聚众或者公共场所强制 15.【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 D) 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遗弃 【解析】 本题中,甲已经接受了乙的30万元现 罪需要达到一定后果,遗弃致人死亡的,仅仅构成遗 金,已经成立了受贿罪的既遂而不是未遂,乙成立行 弃罪。是否构成结果加重犯,首先要看是否只有一个 贿罪的既遂而不是中止。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 法定幅度,如果只有一个法定幅度,则不可能是结果 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 加重犯,如遗弃罪;其次要看是结果加重还是情节加 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本题显然不符合这个条件。《刑 重。所以,A项为转化犯,C项为情节加重,D项仅仅 法修正案(九)》之前,《刑法》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 构成遗弃罪,故本题选择 B。 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 常见的故意犯罪结果加重犯: 罚。因此当时的答案是 D。但是《刑法修正案(九)》 (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对受贿罪进行了修改,根据最新的规定,行贿人在被 (2)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 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3)非法行医致人重伤、死亡的; 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 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亡的; D项错误,应该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本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题现在无答案。 (6)绑架致人死亡的; 16.【答案】 AD(原答案为D)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 【解析】《刑法修正案(九)》对强迫卖淫罪进行 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了修改,强迫卖淫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 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A项正确。非法 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 拘禁中的暴力行为造成他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以故意 失的; 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妨碍公务的行为如果6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造成他人伤残死亡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 实施非法拘禁的行为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此处的债务 罪论处。开设烟厂制售劣质卷烟的行为构成了制造 包括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自然包括赌债。故本题 销售伪劣产品罪,而围攻执法人员则构成了妨碍公务 选D。 罪。故需要数罪并罚。故本题答案为AD。 【特别说明】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均为法硕考 17.【答案】 A 试中的常考知识点,应当注意二者的界限。区分绑架 【解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 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绑架 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罪是法定的目的犯,主观上必须有勒索财物或绑架他 盗窃、扒窃的行为。本题中的行为是典型的调包行 人作为人质的目的,而非法拘禁罪则没有这样的目 为,调包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盗 的,只是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窃罪论处。故本题选 A。调包行为的知识点在于犯 20.【答案】C 罪嫌疑人得到财物的方法主要是以不为他人知道的 【解析】《刑法》第 225 条规定:“违反国家规 手段暗中窃取,而非他人自愿交出。这也是区分诈骗 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 与盗窃的方法之一。 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18.【答案】 D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解析】 间谍罪的客观表现为:(1)参加间谍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2)为 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 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本题中的行为不符合该罪的构 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成。根据《刑法》第 282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 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 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根据《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 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 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 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的,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根据《刑法》第111条 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 故本题选C。AB两项分别构成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 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D项则构成了掩饰、隐瞒 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故意泄漏国家秘密 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三项都不符合非法经 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最关键的区别 营罪的构成。 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21.【答案】C 的保密制度,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2)犯 【解析】 主物是能单独存在的物,不以其他物的 罪对象不完全相同。前者的对象是涉及国家安全和 存在为前提条件。从物依附于主物。但是主物与从 利益的国家秘密;而后者的对象除了国家秘密外,还 物必须在物理上是可分的,而且必须属于同一个所有 包括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影响国家安全的情报。(3) 人。A项中房屋和房门不可分,B项中手表和表带不 犯罪的行为表现不同。前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 属于同一个所有人。D项中车轮可以单独存在。故 国家保密法规,将自己了解和掌握的国家秘密泄露给 本题选C。 他人的行为,其行为的主要特征是泄露国家秘密;而 22.【答案】 D 后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8周岁以上的 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其法定行 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为方式是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4)构成犯罪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 的情节要求不同。前者要求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 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 重才能构成犯罪;而后者则在构成犯罪上没有情节的 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 要求。(5)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主要是国家 某童星15周岁,未满16周岁,因此是限制行为能力 机关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综上可 人,除了纯获收益的行为外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 知,本题中的行为构成是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其他民事活动需由他的法定代 情报罪。故本题选D。 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ABC项 19.【答案】 D 不选,D项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行为,本题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因为讨债而对他人 选D。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67 23.【答案】 B 29.【答案】 C 【解析】《民法典》第35条第1款规定:“监护 【解析】《民法典》第545条规定:“债权人可以 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 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的财产。”故本题选B。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 24.【答案】 D 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 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 不得对抗第三人。”具有人身依附性的请求权不允许 限连带责任。”故本题选D。 转让。故本题选C。ABD项的请求权均具有人身依 25.【答案】 A 附性。 【解析】 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 30.【答案】C 法律行为。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 【解析】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 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应具体确定。 人进行。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法律规定或当 示。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本 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 题中,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属于要 讲课等。故本题选A。 约,要约同时约定了期限,即3日内乙公司必须发出 26.【答案】 D 确认函。但乙公司发出确认函时已经是8月10日, 【解析】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定期间内 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甲公司的要约失效。乙公司 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 发出的确认函为新一轮要约。故本题选C。 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 31.【答案】 A 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 【解析】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 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 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 结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以下情况引起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选A。在合同约定的 诉讼时效的中断:(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 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 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 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 32.【答案】C 等效力的其他情形。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属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 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故本题选D。要注意与刑 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因人 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相区别。 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 27.【答案】 B 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 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2条规定:“非 同生效时设立。故本题选B。 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 28.【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 B) 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 【解析】 原《物权法》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 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 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 1条规定的是人格权,第2条规定的是身份权。可见, 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 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后,都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 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偿。故本题选C。 《民法典》对该条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留置权人与债 【特别说明】《民法典》及有关《民法典》的新司 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 法解释沿用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即认为身份权遭受 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 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本书不对本题答案 除外。本题属于老题新做,虽题干中要求根据《物权 进行修改。 法》的规定作答,但是为了避免混淆,根据当前《民法 33.【答案】A 典》的最新规定,本题没有正确答案,请考生注意。 【解析】 本题中,甲拥有话剧剧本《秋日的私6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语》的著作权,如果丙剧团要使用该剧本,需要经甲许 40.【答案】 A 可,并支付报酬。故本题选A。假如丙是一家录像公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17条的规定,收养 司,需要利用乙的表演录制光盘,则需要经过甲、乙的 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 同意并支付报酬。 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 34.【答案】 D 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 【解析】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传 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 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 商确定。 有权利。邻接权包括: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播放者的权利。本题中,只 41.【答案】 BC 有瑜伽录像制品享有邻接权。故本题选D。邻接权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相 客体通常并非著作权客体本身。注意邻接权与著作 关规定。宣告缓刑意味着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考验期 权的区别。 内再犯罪的不成立累犯,A项错误。第二,对于危害 35.【答案】 D 国家安全的犯罪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所以 B项正确。 【解析】《专利法》第 64条第1 款规定:“发明 第三,对于缓刑期内犯罪的要实行数罪并罚,数罪并 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 罚的刑期是总和刑期之下,最高刑期之上量刑,所以 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 C项正确,D项错误。 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主要依 42.【答案】 ABCD 据。故本题选D。 【解析】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缓刑 36.【答案】 A 适用的实质条件包括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较轻和没 【解析】《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 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 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 影响。故 ABCD 四项正确。 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进行了很多修改,每 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 一处修改都可能成为考点,考生应给予高度重视。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 43.【答案】 ABCD 为专利权人。”故本题选 A。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组织、领 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 37.【答案】 B 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解析】《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 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 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这里要注 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 意专利权的期限,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 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 的传销活动的,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 ABCD 的期限是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四项正确。传销是现在社会上热点罪名,考生应该注 38.【答案】 B 意把握该罪名。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 44.【答案】 BC 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 【解析】 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定,犯罪经过 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 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5年; 应当受理。本题中的情况,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同居”,所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 的,经过10年; 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本题选B。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39.【答案】C 15年; 【解析】《民法典》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 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 四十周岁以上。”故本题选C。 民检察院核准。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无期徒刑和死刑69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的,在20年之后报请最高检批准才可以继续追诉。D 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 项错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 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 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 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即不 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C项正确,本题法定 再要求双方互负到期债务,而只要求被抵销的债务到 刑为5年以上,没有规定法定的最高刑,根据《刑法》 期。本题属于老题新做,虽题干中要求根据《合同法》 的规定,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因此追诉 的规定作答,但是为了避免混淆,根据当前《民法典》 期为15年。B项正确。因此选BC。 的最新规定,本题选择C,请考生注意。 45.【答案】 AD 50.【答案】 ACD 【解析】 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放火、决 【解析】 基本原则有: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原 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 则,继承权平等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和睦 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 团结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 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知, 法的基本原则。 投放危险物质应当以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严 【特别说明】 该知识点已经从最新的考试大纲 重后果为前提,而B项在火锅底料中投放罂粟壳不可 中删除,考生了解即可。 能造成致人死伤的严重后果。C项中,丙向河流排放 三、简答题 有毒废物,造成农作物绝收,构成污染环境罪,而不是 51.【答案】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 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 (1分)犯罪中止的特征有:(1)时间性:从犯罪预备 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 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中。(2分)(2)自动 境的行为。故AD项正确。 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46.【答案】 AC (1分)(3)客观有效性:有停止犯罪的行为或阻止犯 【解析】 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在法律允许的 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并使犯罪结果事实上没有发生。 范围内,依靠自身的力量,通过实施自卫行为或者自 (2分) 助行为等来救济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故AC项正 【点评】 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等犯罪 确。民间调解和民事仲裁都有第三方介人,不是私力 的未完成形态是极其重要的考点和高频考点,已经在 救济方式。 历年真题中多次考查。该考点既可以以案例题的方 47.【答案】 AB 式考查,也可以以选择题、简答题的方式考查,出题形 【解析】 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 式灵活。考生应熟练掌握各种未完成形态的特征,并 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发生的法 学会在案例中加以区分。 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 52.【答案】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 制度。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主要有 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 三种情况:(1)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3)代理 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 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故选 AB。此题告诫诚考生,切 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 不可望文生义,应该严格按照教材的内容作答。 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 48.【答案】 ABCD 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 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 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离 我国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 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因此 ABCD四项都正确,全选。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 49.【答案】 C(原答案为CD) 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解析】 原《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包括:(1)国家工作人 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 员的近亲属。(1分)(2)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 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民法典》对该条 密切的人。(1分)(3)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 (1分)(4)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1分)7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5)其他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无行为就是连不作为也没有,按照刑法的观点,思想 (2分) 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必须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 【点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 为才会构成犯罪。 (七)》增加的罪名。对于修正案新增加的罪名,应给 56.【答案】(1)这种观点不正确。(2分) 予足够关注。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包括 53.【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 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且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 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3 定财产制为辅。(2分) 分)其特征是:(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 (3)如果夫妻以协议方式约定了婚前、婚后财产 要素。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 的归属,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 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2分)(2)民事法律 归属未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适用法定财产 行为以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 制,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原则上为夫妻共有, 的。(1分) 婚前财产及婚后法定的特有财产仍然属于夫或妻的 【点评】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知 个人财产。如《民法典》规定,夫或妻一方因人身损害 识点,考生一定要熟练掌握。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 54.【答案】 留置权是指已合法占有债务人动 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只是夫或 产的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留置该动产 妻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4分) 并以其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2分) 【点评】 婚姻、继承等法律制度是民法的重要考 其成立要件是:(1)债权人已合法占有属于债务 点,基本上每年都会考查。考生应熟练掌握哪些财产 人所有的动产;(1分)(2)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 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关于夫妻财 其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个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 产制度,考生需要注意彩礼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 的除外;(1分)(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仍未履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行债务;(1分)(4)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且 (一)》明确了彩礼问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 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与留置人承担的义务不相抵 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 触。(1分) 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点评】 与用益物权相比较,担保物权是更为重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要的知识点。考生应熟练掌握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 的含义、特征以及三者的区别。 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辨析题 五、法条分析题 55.【答案】这一说法是正确的。(2分)因为: 57.【答案】(1)本条文中的财物,包括有形物 (1)从犯罪的本质上讲,犯罪应具有社会危害 和无形物,后者如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包括普通财 性。没有行为,就不可能对外界发生影响,不可能具 物和违禁品,后者如毒品、赃物等。但不包括某些特 有社会危害性。(2分) 殊盗窃犯罪对象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商业 (2)行为具有可观察和可描述的特性,凭借此特 秘密等。(4分) 性,可从立法与司法上区分罪与非罪。(2分) (2)多次盗窃是指2年以内3次以上实施盗窃 (3)行为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素。从我国刑法 行为。(2分)注意,以前的司法解释为1年以内3次 规定犯罪的一般概念看,犯罪是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受 以上实施盗窃,最新的司法解释已修改。 刑法处罚的行为。从刑法分则各条规定的犯罪看,也 (3)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凶器进 都把犯罪归结为某种行为。(2分) 行盗窃,但未使用、也未显示凶器的情况。“凶器”是 【点评】 按照通说,构成犯罪有四要件:犯罪客 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可用于实施暴力的器具。 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其中犯 (4分) 罪客观方面一般包括危害行为、行为对象、行为的危 【点评】 盗窃罪是非常重要的罪名。本题的考 害结果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要素。危害行 查方式也非常基本,难度不大。考生需熟练掌握盗窃 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其余的则是 罪。盗窃罪还可以以选择题以及案例分析题的形式 选择性要素。此题的考点在于,在刑法中,不作为也 考查。需要注意不能成为盗窃犯罪对象的特殊物品。 是属于行为的一种,不能将不作为视作无行为。因为 另外,“2年内”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切勿遗忘。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1 58.【答案】(1)本条第1款是关于过错责任 (1分) 原则的规定。(2分)该原则是指以民事主体存在主 【点评】 法定的量刑情节是高频考点,在案例分 观过错作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的归责原则。过错责 析题以及选择题中多次考查。考生应熟练掌握重要 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 的法定量刑情节。 的情况下,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3分) 60.(1)【答案】 甲企业对其建造的厂房享有 (2)本条第 2款是关于过错推定的规定。过错 所有权。(2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 推定是指受害人证明其所受损害由侵权人造成,而侵 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建 权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推定侵权人有过 造房屋属于事实行为,房屋建好后,即在事实上产生 错并使其承担侵权责任。(3分)过错推定是过错责 了房屋的所有权。(3分) 任原则的一种表现形式。过错推定适用于法律有特 【点评】 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 别规定的情形。(2分) 得。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 【点评】 在侵权责任中,过错责任原则是一般原 取得都是原始取得的方式。种植庄稼、建造房屋等都 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承担民事责任,都要求 属于生产,是所有权的原始取得。这种所有权的取得 有过错。侵权责任有两种归责原则:过错责任(过错 不需要登记,即房屋建造好,建造者自然取得所有权。 推定是过错责任的一种表现形式)和无过错责任。过 (2)【答案】 丙公司对丁银行的债权应承担保 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证责任。(2分)根据法律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 六、案例分析题 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 59.(1)【答案】 对甲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在 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3分) 较重法定刑内处罚。(2分)甲伙同乙劫持宋某,并向 【点评】《民法典》第696 条规定:“债权人转让 宋某的妻子勒索财物,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同时,在绑 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 架过程中劫取宋某随身携带的财物,同时构成抢劫 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 罪,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由于绑架罪的法定刑重于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 抢劫罪的法定刑,故对甲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2 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分)甲杀害宋某,属于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不 (3)【答案】 丁银行应当先就甲企业的厂房实 单独定故意杀人罪。(1分) 现债权,不足部分再向丙公司主张保证责任。(2分) 【点评】 如果甲只是将宋某身上的钱财劫掠一 在本案中,丁银行的债权既有甲企业的厂房抵押担保 空,构成抢劫罪。但是其后又向宋某的妻子索要赎 (担保物权),又有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保证),属于混 金,就构成了绑架罪。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是绑 合担保。在混合担保中,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 架罪的结果加重犯。 务,需要分成以下两种情形讨论:①债务人自己提供 (2)【答案】 对乙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 物的担保的,应当先就该物保实现债权;②债务人自 分)乙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绑架行为 己未提供物的担保的,可以就第三人物保或者保证人 不负刑事责任,但对抢劫行为应负刑事责任,故乙仅 选择求偿。甲企业作为债务人以厂房抵押属于债务 在抢劫部分与甲成立共同犯罪。(2分)乙与甲没有 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形,基于上述规则,银行应 共同杀害宋某的故意,对于甲杀害宋某的行为,乙与 当先就甲企业的厂房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向丙公司 甲不成立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2分) 主张保证责任。(3分) 【点评】 在本案中,乙并没有杀害宋某的故意, 【点评】 根据《民法典》第392 条的规定,被担 也没有杀害宋某的行为,故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乙与 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 甲一起抢劫、绑架宋某,但是由于乙未满16周岁,对 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 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故乙只成立抢劫罪。 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 (3)【答案】 乙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 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 行,在抢劫罪上具有自首情节,(1分)可以从轻或者 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 减轻处罚;(1分)乙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 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 者减轻处罚;(1分)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 从犯,(1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7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 1.【答案】C 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 【解析】 萨维尼是民族精神论的代表,认为法是 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本案中,检察机关 民族精神的体现。故本题选C。西塞罗、格劳秀斯是 撤销案件是由于与检察机关的意志无关的甲的死亡 理性论的代表。阿奎那是神意论的代表,神意论认为 引起的,因此属于事件。故本题选B。 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 【点评】 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别是高频考 性质。奥古斯丁也是神意论的代表。 点,考生一定要学会区分。它们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是 【点评】 关于法的本质的各派观点以及各观点 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记住是“当事人”不是“人”。 的代表人物是非常重要的考点,几乎每年都会在选择 6.【答案】 D 题部分出现。考生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 【解析】 大陆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英美法 2.【答案】 D 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A项错误。大陆法系的诉讼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是:(1)法是调整人们行 程序采用职权主义,英美法系采用当事人主义,法官 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2)法是由国家制 只充当消极的裁判者,B项错误。大陆法系的基本分 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A 类是公法与私法,英美法系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 项错误;(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平法,C项错误。大陆法系的正式法律渊源主要是制 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D项正确;(4)法是由国 定法,判例法一般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英美法系的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任 正式法律渊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故本题选D。 何社会规范均具有强制性,法与其他社会规范不同之 【点评】 两大法系的区别是重要考点。既可以 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B项错误。习惯性也不是 考查客观题也可以考查主观题。 法的基本特征,C项错误。故选D。 7.【答案】 B 3.【答案】 D 【解析】 权利能力也可以叫作权利义务能力,既 【解析】 法的作用取决于经济基础,从根本上 体现享有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承担义务的资格,D项 说,取决于生产关系或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而不 错误。权利能力只是一种资格,享有权利能力的人不 是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愿望,故本题选D。一切社会 一定实际享有具体权利。但享有具体权利的人一定 法的作用都可以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这两 享有权利能力,B项正确,C项错误。权利能力是每个 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规范作用是手段,社会 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直都具有的,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 作用是目的,B项错误。法的规范作用对人们的意 利,有权利能力,A项错误。因此本题选B。 志、行为发生直接影响,C项错误。法的作用不只是 8.【答案】 C 通过守法的方式来体现,A项错误。因此本题选D。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 【点评】 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是比 理念的理论基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 较重要的考点。此考点在2013年综合课简答题中也 理念的文化渊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 出现过。 文化之间存在继承关系,BD项错误。社会主义法治 4.【答案】 A 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法 【解析】 法律的效力有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 治的精髓和灵魂,它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了社会主 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 义法治的内在规定性,反映和规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 哪些人。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以属地主义为主、 性质功能、宗旨使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 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的原则。船舶和航空 径、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C项正确。社会主义法治 器属于“拟制的领土”,是属地主义。故本题选 A。 理念本身不属于制度体系,而是思想体系。A项错 5.【答案】 B 误。因此本题选C。 【解析】 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 9.【答案】 B 或消灭。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 【解析】 法律制定,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 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 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 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 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3 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 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 家意志的活动。因此立法也包括法律的废止,A项错 论)。本题运用的是演绎推理,故选C。 误。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主体是特定的 14.【答案】 B 国家机关,不包括社会组织,D项错误。立法权是国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 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B项正确。我 规定含义的说明。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 国确立的是“既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C项错 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扩充解 误。因此选B。 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 【点评】 法律的制定和立法体制是高频考点,在 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扩充解释不能任意扩大 历年真题中已经多次考查,考生一定要给予高度关 法律的内容,必须以立法意图、目的和法律原则为基 注。法律的制定既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考查主 础。本题中,通常意义上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王 观题。 律师扩充了“子女”的含义,属于扩充解释。故本题 10.【答案】 A 选B。 【解析】 法律规则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15.【答案】 C 而法律条文就是表现法律规则的形式,法律规则与条 【解析】 在我国,判例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不 文之间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故本题选 A。(法律规 具有拘束力,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具有指导作 则和法律条文的比较是一个高频考点,也是比较容易 用,其强制力只适用于该案件的当事人。裁判文书不 混淆的考点,望考生重视。) 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普遍、反复适用。A、B项错 11.【答案】c 误。裁判文书的重要功能在于实现对抽象的制定法 【解析】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以法律创制方式 规范的具体化。故本题选C。裁判文书是适用法律 和表达形式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 的结果,不能超出现行法的约束。D项错误。 与程序法是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 16.【答案】 D 行的分类;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 【解析】 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 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 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一般法与特别法是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 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A项错误。 所作的分类;国内法与国际法是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B项错 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故本题选C。考生 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 在备考时,对于教材中出现的法律概念的分类情况, 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故本题选D。 一定要掌握分类标准,这类内容一般只会以选择题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 形式进行考查,所以不要求完全背诵下来,但是要能 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 够根据分类标准对选项进行准确区分,例如本题中对 让。C项错误。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 于“法律”的分类,再例如,对于“法律规则”的分 理地利用土地。 类等。 17.【答案】 D 12.【答案】 B 【解析】《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 【解析】 法的遵守即守法,既包括消极守法(不 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 违法),也包括积极守法,即积极行使法律赋予的权 会和人民政府。”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 利。法官唐某向检察院举报的行为,属于积极守法。 故选D。 故本题选B。法的适用与执行均要求具备一定的主 18.【答案】 D 体身份。唐某虽然身居法官位置,却没有使用法官的 【解析】 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依据程序制定 职权,所以并不属于法的适用与执行。 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制宪权是创制作为根本法 13.【答案】C 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也是宪法制定行为的一种依据。 【解析】 演绎推理又称三段论推理,它是从一般 最早系统提出宪法制定权概念及其理论体系的学者 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 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西耶斯。他认为国民拥有制宪 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演绎推理的特点 权。国民成为制宪权的主体是现代宪法的一个基本 是: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也 特点,是近代宪法发展的结果,为现代各国宪法所普 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 遍确立。故本题选D。但国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只7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是从抽象意义上来界定的,在运行上并不意味着全体 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 国民直接参与制宪活动。真正直接参与制定宪法过 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程的只能是国民中的一部分人,由他们代表国民行使 免。”故本题选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 制宪权。制宪权、修宪权和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 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权力形态。故 A、B、C错误。 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答案】 A 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由最高 【解析】 根据《宪法》第 89 条规定,国务院行使 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的职权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 任免。 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只能是 23.【答案】 C 国务院,故选A,不包括国务院各部委。 【解析】 1787年美国宪法按照典型的分权、制 20.【答案】C 衡原则,确立了国家的政权体制。法国《人权宣言》则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80条规 明确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 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 有宪法”。故本题选C。(对于法国《人权宣言》和美 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故本题选 国《独立宣言》的对比,考生一定要弄清楚。) C。香港的检察机关是律政司,属于行政机关,而澳门 24.【答案】 A 有专门的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 【解析】《宪法》第68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21.【答案】 A 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解析】《宪法》第 7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 大会代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委员长、副 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 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 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故本题选 A。 的议案。”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 25.【答案】 C 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解析】《宪法》第33 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 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 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 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 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故本题选 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 A。第7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 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42条第1款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 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 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 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 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环境权不属于公民基本权利。 表决,不受法律追究。”C项错误。B项中,我国法律 故本题选C。 并没有规定人大代表可以获得其工作生活等各种信 26.【答案】 B 息。只是规定有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提供一定的帮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助。D项中,我国宪法也没有明文规定人大代表应当 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 设立代表工作室并聘请代表助理。因此,B、D项 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 不选。 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 22.【答案】 D 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 【解析】《人民法院组织法》第 43条规定:“地 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故本题 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 选B。(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决定特赦的是全国人大 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 常委会,发布特赦令的是国家主席。) 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省、自治区 27.【答案】 D 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行政机 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的领导体制总体上说都是集体负责制,1982年宪法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 修改为首长负责制,即国务院整体实行总理负责制,75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因此D项正确。 括:城旦、春、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侯等,故本题 28.【答案】 B 选D。A、B项是耻辱刑,C项是财产刑。 【解析】《宪法》第113条规定:“自治区、自治 35.【答案】 A 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 【解析】“春秋决狱”是指以儒家经典(主要是 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 公羊《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 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 是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盛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 行于西汉中期。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是论心定罪。 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规定:“自治 它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也开辟了引礼入法的通 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 道。文帝、景帝时期为西汉前期,而春秋决狱始于西 民族的公民担任。”故本题选B。 汉中期,因此A项错误。故选 A。 29.【答案】 B 36.【答案】C 【解析】《选举法》第 30条规定:“全国和地方 【解析】《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故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选举单位 本题选C。“五服”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确定 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 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制度。服制不仅确定婚姻、继承 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 与赡养等关系,而且也是亲属相犯时施用刑罚轻重的 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 原则。 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 37.【答案】 A 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 【解析】“重罪十条”罪名正式确立于《北齐 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 律》,故本题选A,是直接危害统治者根本利益的十种 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 重大犯罪的总称,包括反逆、大逆、叛、降、恶逆、不道、 通报。”故本题选B。 不敬、不孝、不义、内乱。“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 30.【答案】 B 限。”《开皇律》是十恶。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 38.【答案】 D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 【解析】 继承分为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前者是 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 对祖宗血脉的延续,因而更为重要,通常采取嫡长子 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 继承的方式。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均分制,C项错 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误,D项正确,兄弟中先亡者,其子继父分,即代位继 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故本题选B。 承。但生前立有遗嘱者,则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用 31.【答案】 C 遗嘱优先的原则。B项错误。一般情况下,女子出嫁 【解析】 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 后,不享有本家财产的继承权,但在室女可分得相当 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 C 于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之财。A项错误。 项正确。 39.【答案】 B 32.【答案】 C 【解析】 宋朝将加盖了官印的契约称“红契” 【解析】“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 “赤契”,具有一定的公证意义;未缴纳契税、加盖官印 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西周穆王统治时 的契约称“白契”。故本题选B。 期,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是西周中期具 40.【答案】 B 有代表性的法典。故本题选C。 【解析】 鞫谳分司制是宋朝审判制度的特色,宋 33.【答案】 B 朝从州到大理寺,都实行鞠谳分司,即“审”与“判”分 【解析】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最为成功的一次 为两事,分别由不同的官员担当,审问案情的官员无 社会改革。商鞅“受《法经》以相秦”以后,在变法过 权量刑,检法量刑之事由其他官员负责。前者称“鞫 程中,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改法为律”。故本 司”,后者称“谳司”。故本题选B。 题选B。 41.【答案】 A 34.【答案】 D 【解析】 清沿袭明朝制度,以刑部、大理寺、都察 【解析】 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时期内 院为“三法司”,是相互分工又相互制约的中央司法机 对罪犯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无偿劳役之刑。主要包 关。其中,刑部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故本题选 A。7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大理寺是负责案件复核的“慎刑”机构,都察院是全国 故A、D项错误。《临时约法》为了对袁世凯加以限制 最高监察机关。而宗人府是专门审理宗室贵族的案 和防范,规定了特别的修改程序,即约法的增删修改, 件的机构。 须由参议院议员2/3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 古代司法机关是每年的必考知识点,为方便考生 议员4/5以上出席,出席议员3/4 以上赞成方可进 记忆串联,特别将历朝司法机关总结如下: 行。所以《临时约法》并非不可修改,故C项错误。 (1)西周:大司寇(中央常设最高司法官,辅助周 44.【答案】 D 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小司寇(协助大司寇审理案 【解析】 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在形 件,处理狱讼)。(2)秦: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 式上,清末修律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 廷尉为中央司法审判官员,御史大夫也有重大案件的 之间的差别,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典或法规,改变了中 司法审判权。(3)三国两晋南北朝:北齐将廷尉改为 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 大理寺,曹魏在廷尉之下设律博士,这一时期尚书台 雏形。在内容上,中华法系的“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 的司法审判权力逐步扩大。(4)唐:唐朝中央设大理 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故D项正确,A项错误。 寺、刑部、御史台三大中央机构。其中,大理寺为中央 清末修律活动在客观上对后世的立法有着显著的影 最高审判机关,刑部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职掌案件 响: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基础,为北洋政 复核权,御史台为监察机关,也是中央法律监督机关, 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负责监督大理寺的司法审判活动,也参与重大案件的 且在一定程度上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 审判。(5)宋:中央司法机关为大理寺、刑部、御史 和法律制度,也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的 台。宋初为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立审刑 发展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故C项错误。1946年“二 院。此外宋初还增设制勘院和推勘院等临时性机构, 战”结束后,当法国宣布放弃在华特权时,治外法权才 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6)元:大宗正府为负责 在中国寿终正寝,B项错误。 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同时又是具有独立管辖范 45.【答案】 C 围的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属中书省,职掌司法行政与 【解析】 1928年12月湘赣边界工农民主政府 审判。宣政院为全国最高宗教审判机构,负责审理重 颁行《井冈山土地法》,这是工农民主政权的第一部土 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俗纠纷案件。(7)明:大理寺、刑 地立法。本题答案选C。 部、都察院为明朝中央的“三法司”。刑部为中央司法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时,不断依据当时的 行政机关,主司审判。大理寺为复核机构。都察院有 革命情形以及社会的主要矛盾来调整土地政策,以争 权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监督法律的执行。 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保障革命成功。所以在新中 42.【答案】 D 国成立前的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应成为考生备考 【解析】《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 的重点章节,包括工农民主政权时期颁行的《井冈山 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爆发之后制定的又一个宪 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颁布的 法性文件。《十九信条》由资政院制定,是迫于革命压 《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立的“减租减息”的原则以及 力的一种应急的政治策略,虽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 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土地立法,以及解放战争时期 力,相对扩大国会和内阁总理的权力,但无任何实质 颁行的《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考生应熟记 意义。本题答案选D。谘议局是预备立宪时期清政 代表立法以及相关土地政策的调整。 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资政院为清末预备立宪时 二、多项选择题 期的中央咨询机关。《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于 46.【答案】 BCD 1908年颁布的宪法性文件,由宪政编查馆编订,是中 【解析】 法治不仅包括形式意义上的法律制度 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及其实施,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 43.【答案】 B 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权利保障原则、 【解析】 为了以法律手段防止袁世凯擅权,《临 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而法制则侧重于形式 时约法》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本题答案为 B项。 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及其实施,故 A项错误。法治关注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 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良法”之治,强调法律的公正 务院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为司法 性、稳定性、普遍性和平等性;而法制则侧重于关注法 机关。由此可见,当时采用的是“一院制”,并未设立 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法律本身的内容和价值取向并 众议院,且司法权由法院职掌,并未规定司法的党化, 无特殊的规定性,故B项正确。法律制定的依据是社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7 会的一般正义,由于法律的稳定性和滞后性,以及社 49.【答案】 ABCD 会的发展性和复杂性,立法者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立 【解析】 我国的法律渊源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 法者,法律也不可能将社会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事 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正式意义上的渊源 无巨细地规定下来,例外的情况一定会出现,所以严 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 格适用法律肯定会出现牺牲个案正义的情况,故C项 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国际条约、国 正确。法的作用具有局限性,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 际惯例。A项属于行政法规;B项属于法律;C项属于 的。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的一种,而不是唯一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D项属于国际条 的。国家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除法律之外,还有经 约。故本题选ABCD。 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 50.【答案】 AC 种手段,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法律并不能完全取代 【解析】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 其他的社会规范,D项正确。 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关 47.【答案】 BD 系,即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 【解析】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法律是国家制 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本题中,新婚夫妇与影楼形成 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以规定当事 了一个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影楼为新婚夫妇拍摄婚 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纱照,新婚夫妇支付价款。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主体 法的本质有两个层次,即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 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故 体现;法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 影楼与新婚夫妇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平权型法律关 定。法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国家意志性、权威性、权 系,A项正确。法律关系是一种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 利和义务一致性、国家强制性以及程序性。B项说明 会关系。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范建立,而法律规范是 了原始社会的习惯不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不具有国 国家意志的体现,所以法律关系体现国家意志。故B 家意志性,D项说明原始社会的习惯不是由国家强制 项错误。新婚夫妇与影楼之间的法律关系只对双方 力保障实施的,不具有国家强制性,所以 BD项说明了 具有约束力,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也特定,这体现 原始社会的习惯不具有法律的本质特征,因而不是法 了合同的相对性,故两者的法律关系属于相对法律关 律,答案选BD项。而法律是不是由文字语言来表述, 系,C项正确。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 以及法律是否具有浓厚的宗教、道德色彩,这些都不 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本题中,影楼与新婚 会影响某个社会规范能否成为法律。 夫妇之间的债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为行为,即影楼为新 48.【答案】 BD 婚夫妇拍摄婚纱照的行为,新婚夫妇交付价款的行 【解析】 本题考查了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 为,故D项错误。本题选AC。 别。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 51.【答案】 ABC 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 【解析】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范,它由三个要素组成: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 泛指人们对法律,特别是对本国现行的法律思想、观 后果,这三者在逻辑上缺一不可。A项不属于法律原 点或态度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 则,不选。C项中,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为犯 行法律的态度和评价,以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 罪预备,这样的法条表述既不是原则,也不是规则,而 等。它的特征包括:(1)法律意识的对象是法律现 是法律概念,是对犯罪预备的定义性条款。故C项不 象;(2)法律意识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对人们的行为 选。而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 具有明确的指示性;(3)在法律文化观念中,法律意 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原则。其内容通常比较 识居于核心地位;(4)法律意识具有主观性,是社会 笼统、模糊,且具有宏观的指导性,适用范围比法律规 主体在法律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主观体验和认识在意 则宽广。常见的法律原则包括: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 识中的反映,是对法律现象本身价值作出的主观价值 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民法中的 判断。ABC项都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A项属于对人 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公序 们行为的法律评价,B项是人们对法的作用的看法、 良俗原则、绿色原则,诉讼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控审 对现行法律的态度,C项是对法律的本质、作用的理 分离原则、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国家追诉原则、辩护原 解。D项属于法律实践活动,是法律行为,不属于法 则,我国宪法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等。因此本 律意识的范畴,故本题答案选ABC。 题选BD项。 52.【答案】 BCD7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人身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 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 基本权利,是公民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人身自由 上的代表提出的罢免案,全国人大有权依照法律程 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 序,在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并经全体代表过半数的同 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 意后,予以罢免;(3)全国人大临时会议:若全国人大 密受法律保护。故本题答案选BCD项。宗教信仰自 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由是与人身自由并列的一项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 可以召集全国人大临时会议;(4)修改宪法:宪法的 属于人身自由的范畴。A项错误。 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 53.【答案】 ABCD 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过;(5)质询案: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一个代表团或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 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 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 务院领导的各部委的质询案。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 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 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 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所以在我 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领导的各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 国,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劳动权、就业权、受教育权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以及选举权与被选举权。ABCD 四项均正确。 56.【答案】 ACD 54.【答案】 ABCD 【解析】《宪法修正案》为每年的必考知识点, 【解析】 宪法的形式特征包括宪法内容的根本 尤其是最新的2018年宪法修正案,考查概率很大, 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以及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 2004年宪法修正案也比较重要。2004年的宪法修改 殊性。其中,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体现为:(1)对法的 所涉及的内容包括:(1)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 最高效力,即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是其 宪法。(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 他一般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为其提供立法原则; 明协调发展”。(3)全国人大代表组成中增加“特别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规范都不得与宪 行政区”的代表。(4)在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 法相抵触,如果与宪法有所抵触,则无效。(2)对人 主义事业的建设者”。(5)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 的最高效力,即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力量、政治 为5年。(6)增加“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 组织以及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任何 动,接受外国使节”。(7)改“戒严”为“紧急状态”。 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于宪法之上的特权。国 (8)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 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违反宪法的 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 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ABCD 四项均正确。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 55.【答案】 AC 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9)规定 【解析】 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 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10)规定“国家 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 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 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 国人大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 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全国人 (11)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家监察委员 社会保障制度”。故本题选ACD。B项为1999年宪 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常委会组成 法修正案内容。 人员10名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出常委职权范 57.【答案】 BD(原答案为ABD) 围内的议案。故本题答案选AC。 【解析】 绝大部分国家领导人每届任期5年,连 为方便考生应考,现特别将一些与全国人大及其 任不能超过两届,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 常委会相关的、涉及提案主体、批准人数的考点整理 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国家监察委员 如下:(1)延迟选举之情形:若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 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非常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体委员的2/3 以上 但中央军委主席没有任期限制。国家主席在 2018年 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 宪法修改之前,也是连任不超过两届,但是最新的宪 (2)罢免案:由全国人大选举、决定的国家领导人,根 法修正案取消了对国家主席连任的限制,为此,本题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79 最新的答案选BD。考生还应注意的就是绝大部分地 61.【答案】 ABCD 方领导没有任期限制,只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 【解析】 汉律中的罪名除沿秦制外,又增设了许 5年,可连任一次。 多新罪名,这一块乍一看不太重要,但历年考试多有 58.【答案】 ABCD 涉及,考生应予以关注。这些新罪名包括四类犯罪: 【解析】 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 (1)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2)危害君主专制权 对《选举法》进行了较大的修订。修改之后的《选举 力的犯罪。(3)危害皇帝尊严和安全的犯罪。 法》明确了县乡人大选举时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4)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其中,危害中央集权制的 (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 犯罪包括:阿党附益罪、“左官”罪、非正、出界、僭越、 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 漏泄省中语、耐金不如法、事国人过员。故本题选 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 ABCD。 申诉,并作出决定。(3)确定选举日期。(4)了解核 62.【答案】 ABC 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 【解析】 唐朝法律的主要形式有律、令、格、式四 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5)主持投 种。故本题选ABC。律是关于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 票选举。(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 令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体制、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 名单。(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故本题选 ABCD。 政管理活动的法规;格用以“禁违止邪”,是皇帝针对 考生也可通过教材所列举的选举的程序,即划分选 “百官有司之所常行之事”临时颁发的各种敕令,经过 区、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提出、投票选举、公布选举 汇编后上升为普遍适用的法律,称为“永格”;式是中 结果,来推知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央政府内部各机构关于行政管理、行政程序及具体办 59.【答案】 AB 事规则的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和活动细 【解析】 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是按专业分工 则,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比为汉朝的法律形式,故 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是常设性机构, 本题不选D。 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全 关于历朝的法律形式,考生还应注意的相关考点 国人大闭会期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故 A项正 包括:(1)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为律、令、法律答问、 确。国务院拥有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 封诊式、廷行事;(2)汉朝的法律形式为律、令、科、 领导权和监督权。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 比;(3)西魏编订的《大统式》是历史上最早以“式” 行政机关及所属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为形式的法典;(4)唐朝《大中刑律统类》改变了自秦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地方行政机关必须接受国务院 汉以来编修刑律的传统体例,形成了“刑统”这种新的 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故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监督 法典编纂形式,对宋王朝制律产生了重要影响;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 (5)南宋年间,为了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把相关的 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所以上下级 敕、令、格、式及指挥、申明(法律解释)等,依事分门别 法院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 类加以汇编,产生了“条法事类”的新法典编纂体例。 关系,故C项错误。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 63.【答案】 ABC 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 【解析】 北洋政府采取“隆礼”与“重刑”并重的 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故D项错误。 立法指导原则,以维护军阀政权的统治。其立法活动 60.【答案】 ACD 的特点包括:(1)采用、删改清末修订之法律。 【解析】 我国古代一直是公法发达,尤其是刑 (2)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 法,所以历朝历代的刑事法制一定是考试的重点。西 (3)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4)判例和解释例成 周以“明德慎罚”为立法指导思想,其主要刑法原则包 为重要的法律渊源。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并没有 括: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 全面复活封建法制。故D项错误,故本题选ABC。 犯,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宽严适中、因地因时制宜、上 三、简答题 下比罪、同罪异罚。故本题选ACD。应当注意的是, 64.【答案】 执法是法的执行的简称。人们通 这些刑法原则并非都反映了“明德慎罚”的立法原则, 常在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上使用执法这个概念。其 最典型的就是同罪异罚,这是体现宗法等级制度的刑 中,狭义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法原则。诬告反坐是秦朝的立法原则和刑事制度。B 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 项错误。 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8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执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自然灾难、重大人为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经 (1)依法行政原则。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 济危机而设计的法律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决定进入 的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紧急状态的机关存在着权限的划分,国务院只能决定 具体要求是:第一,执法的主体合法;第二,执法的内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比 容合法;第三,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1分) 如,国务院有权决定北京市东城区进入紧急状态,而 (2)讲求效率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 如果要整个北京市进入紧急状态就必须要全国人大 政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尽 常委会决定。而且不同的紧急状态的决定机关所导 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效率原则 致的紧急状态的宣布机关也不尽相同,全国人大常委 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原则基础之上的。(1分) 会决定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必 (3)合理性原则。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 须由国家主席来发布紧急状态令,而国务院决定某地 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 区进入紧急状态且由其发布紧急状态令。 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 66.【答案】《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 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 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其主要特点是: 相一致。(1分) (1)该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1分) (4)正当程序原则。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 (2)在具体制度上,该法将外国民法之最新学 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 理、最新立法例加以吸纳、整合,萃成本国民法。 顺序和时限,目的是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民主,保 (2分) 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权行 (3)该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体例。(1分) 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1分) (4)该法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 (5)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 经营权。(2分) 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 (5)该法的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浓厚的封建色 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 彩。民法典前三编引进了德国、日本、瑞士民法的大 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 量条文,后两编带有较多的封建色彩。(2分) 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1分) 【点评】 法制史的简答题多从清末、中华民国的 (6)诚实守信原则。其内涵分为两个方面:第一 法律制度中出题,我们可以看历年的法制史简答题: 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 2004年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2005年简 则。(0.5分) 述南京国民政府民法典的主要特点、2006年简述大清 (7)权责统一原则。其内涵分为两个方面:第一 新刑律的特点、2007年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改 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 革的主要措施、2008年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 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 的主要特点、2009年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 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 2010年简述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2011年简述南京 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特点。所以清末、中华民国的章 (0.5分) 节应成为考生备考简答题的重点章节,而古代法律制 【点评】 执法是法律实施的方式之一。执法的 度更容易以文言文的形式在分析题中出现。需要注 特点包括:执法的主动性、执法的单方面性、执法内容 意的是,2012年的法制史简答题与2005年法制史简 的广泛性。此外,执法活动还具有主体法定性、国家 答题是一样的,所以法制史的大题也会出现重复考的 权威性、强制性和灵活性等特点。 现象。 65.【答案】 根据现行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 四、分析题 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3 67.【答案】 支持甲观点的参考答案,从法与道 分)国家主席宣布进入紧急状态;(2分)国务院依照 德的联系角度展开分析:从原理上讲,法律和道德都 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 是重要的社会调整手段;它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 进入紧急状态。(3分) 一定的关联性和一致性;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 【点评】 2004年宪法修订时,将“戒严”改为“紧 准;法律是传播道德与保障道德的有效手段等。 急状态”。这是在总结2003年防治非典的经验教训 (6分)本题中,该法律草案规定:不给老弱病残孕让 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的普遍做法,为更好应对严重 座的,驾驶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1 也可以给予罚款 50元,这种规定是合理的。这是将 打击对象,加大了以刑罚手段处治危害专制统治的犯 道德的要求上升为法律,用法律来保障道德的实现。 罪的力度。商品经济成分的增长等因素使事关典礼 这是由法律与道德的关联性与一致性所决定的。 及风俗教化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所降低,对其从轻处 (4分) 罚,使刑事镇压具有更强的针对性。(5分) 支持乙观点的参考答案,从法与道德的主要区别 【点评】 明朝的法律制度是法制史部分的重要 角度展开分析:从原理上讲,法与道德的产生方式不 考点。法制史部分,最重要的朝代是唐朝,每年必考, 同,法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与道德的实现方式 其次是明朝、宋朝、清朝。重点朝代的典型制度应熟 不同,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与道德的评价尺 练掌握,极有可能出分析题。 度不同,法与道德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同。(6分)本题 五、论述题 中,该法律草案规定,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 70.【答案】(1)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 员、售票员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也可以给 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 予罚款50元。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法与道德 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 虽有联系,但也有所区别。法律与道德调整的范围不 一整体。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 同,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是否给老弱病残孕让 体系,既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际法范畴,也不包 座,应该运用道德调整,而不应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 括已经宣布废止的法律和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颁 (4分) 布,但还尚未生效的法律。 【点评】 法与道德的区别与联系是重要的知识点。 (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产生于我国社会主 但是如本题这样,从两个观点中任选一种进行作答,而且 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 支持每个观点都正确的出题方法,很新颖。考生应对这 上层建筑之一。我国法律体系的最大特色是体现我 种考查形式给予关注。一定要审题仔细,不要两个观点 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国情。我国法律体系中 都支持,应从其中选择一个,然后进行分析。 宪法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 68.【答案】(1)根据宪法,公民对于任何国家 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体系是开放的和发展的。 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根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体系具有阶段性和前瞻 据立法法的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 性特点,今后仍将继续制定新的法律和修改原有的法 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 律,使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的建议。(3分) (3)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 (2)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当代中国的法律 可以要求国务院修改《拆迁条例》或有权撤销此行政 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构 法规。(2分) 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 (3)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 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社会法,军事 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 法,刑法,程序法。作为部门法之一的宪法,是我国社 务。我国立法法规定,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 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和主导性的法律部门,是其他 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 部门法所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最高依据,处于特殊的 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3分) 地位,起着特殊的作用,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 国务院的立法活动反映了民主立法的原则。(2分) 织法》《国务院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国旗法》 【点评】 理论上讲,任何法律(广义上的法律)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都不能与宪法相冲突,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 《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 原因,法律可能会与宪法相冲突。对于这种现象,公 《监察法》等。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 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途径来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协 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 调,是个很重要、也很现实的问题。 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 69.【答案】(1)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礼教、典 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可以分为一般 礼的罪名,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即“轻其所轻”;明律 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民商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 对政治性犯罪、侵害财产以及官吏贪赃受贿等犯罪的 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处罚,比唐律明显加重,即“重其所重”。(5分) 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是有关国家 (2)在重典治世思想指导下,明律突出了刑法的 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环境8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法又称为环境资源法,是关于保护、治理和合理开发 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由诉讼程序法与非诉 自然资源,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维护生态 讼程序法两部分组成。 平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法和 【点评】 本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性。题干中已经 资源法两方面的法律。社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解决 指出“论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色与内 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共同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 容”,答题的方向性应该非常明确。首先回答法律体 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主要功能是 系的概念,然后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 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军事法是有关国 色与内容。 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军事法是中国特 论述题部分,往往要结合实际或者结合其他相关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军、从 知识,考生要有发散型思维,不要局限于罗列知识点, 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军事 而是应该对知识点进行展开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 法部门的形成,对于构建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 义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但是我们离真正的法治还 法制度体系和提高国防与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具有 有相当一段距离。在回答完题干要求的内容之后,考 重要意义。刑法是规范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生也可以扩展一下,探讨今后中国法治的建设与 的总称。程序法指规范因诉讼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 完善。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本题中的拐卖儿童 1.【答案】 D 行为并不属于此 8类行为,因此甲不构成拐卖儿童 【解析】 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 罪。甲的殴打行为致男孩重伤,符合前述故意伤害致 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 人重伤的要件,因此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5.【答案】 D 义进行的说明。本题中,将“暴力劫取”解释为“抢 夺”超过了字面含义,不属于文理解释。而论理解释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教唆犯”这一概 是根据立法的精神和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 念的理解能力。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 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 己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 史解释。本题中,为了将不包含在法条中的含义纳入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罪名进行论处,不存 法条含义而对法条含义进行扩充,将“暴力劫取”解释 在独立的“教唆罪”罪名,所以 A项错误。本题中,甲 为“抢夺”则属于扩大解释。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刑 实施完成了教唆行为,但乙并没有实施爆炸行为,因 法的目的来进行的解释。司法解释是指我国最高司 此属于教唆未遂。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我国刑法,教 法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具体应 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本题中法院的解释不属于 6.【答案】 B 目的解释或司法解释。因此本题答案选D。 【解析】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 2.【答案】 B 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分工,将共同犯罪 【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刑法的空间适用原 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故本题 则”的掌握情况。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 选B。 人的效力,包括了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 7.【答案】 A 遍管辖原则。B项中的保护原则体现了刑法对外国 【解析】 所谓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 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即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 一个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 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 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 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对于 的犯罪。继续犯有四个特征:(1)一个犯罪故意。 湄公河故意杀人案件,我国刑法的最低刑显然在3年 (2)侵犯同一客体。(3)犯罪行为能够对客体产生 以上,因此本题应该选择 B。 持续、不间断的伤害。(4)犯罪完成、造成不法状态 3.【答案】 A 后,行为仍能继续影响不法状态,使得客体遭受持续 【解析】 罚金是财产刑的一种,指的是人民法院 侵害。而绑架行为对客体产生了持续、不间断的伤害 判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的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 (限制他人自由),在绑架完成后绑架行为仍持续影响 的刑罚方法。所以 A项表述正确。其执行方式包括 不法状态,所以绑架罪是一种继续犯。故本题选A。 一次缴纳、分期缴纳、强制缴纳、随时缴纳、减免缴纳、 8.【答案】 A 延期缴纳。B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罚金,但是必 【解析】 我国《刑法》第 89 条规定:“追诉期限 要的时候可以判处罚金,如果未成年罪犯并无个人财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 产,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缴纳。C项在判决指定期间不 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刑法》第88条 缴纳罚金的,可以由法院判处强制缴纳或者随时追 又同时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 缴,而并不能改判刑种。D项因不可抗力的灾难确实 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 不能缴纳罚金的,是可以酌情减免缴纳,而非应当减 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题中,甲犯盗 免缴纳。 窃罪,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潜逃,依据《刑法》第 88 4.【答案】C 条的规定,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本题答案选 A。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 9.【答案】 C 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交通肇事罪的 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或者投放危 罪数问题”的理解与掌握情况。由于甲刮倒了路边的8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赵某,但并没有造成人重伤或者死亡,尚不构成交通 处罚。故本题答案为A。 肇事罪。AB项错误。但是甲看到赵某被挂在车后依 12.【答案】 C 然不顾赵某的生命安全继续行驶,放任赵某死亡的结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如何认定伪证罪与包庇 果发生,构成了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应当以故意 罪。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 杀人罪定罪处罚。C项正确。甲的行为没有对公共 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 安全造成危害,D项错误。 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 10.【答案】 C(原答案为D) 匿罪证的行为。而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 【解析】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 虚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两罪的最主要区别在于二者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 发生的场合不同,包庇罪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 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 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后实施,而伪证罪只 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 发生在侦查、审判阶段中。本题中甲是在法庭审理中 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 做了假证,因此属于伪证罪。故本题答案为C。 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 13.【答案】 D 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刑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中的认识错误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 (2022年修正)》第13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所谓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有关的事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 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 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本题中,甲意图 题中,甲所宣称的“购买产品、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 射杀李某,深夜来到院子外面,看到移动的黑影,误以 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 为是李某而射击,这便已经构成了犯罪的实施行为。 动罪的构成要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总值 完成射击后,甲的犯罪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完全实行完 200余万元,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应法 毕,主观上实现犯罪意图的行为也已经进行到底。但 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集资诈骗罪 是甲击中的是一头驴而非人类,甲在故意犯罪中发生 (对应法定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认识错误,但既没有造成预期的犯罪结果,也未能造 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应以法定刑更重的集资诈骗 成预期之外的犯罪结果,属于不能犯的问题,不必要 罪定罪处罚。集资诈骗罪相比于诈骗罪属于特殊罪 适用认识错误的理论来认定,因此成立故意杀人的未 名,特殊罪名优于一般罪名,因此不定诈骗罪。非法 遂。故本题答案为D。 经营罪的客观方面是有真实存在的产品或服务的,而 14.【答案】 B 甲只是宣称购买产品,并无产品实体,不构成非法经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特殊的牵连犯处罚形态。 营罪。因此本题选C。 甲为了骗取保金而故意纵火,并造成了附近民居被烧 【特别说明】 本题原官方答案为 D,甲的行为符 毁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同时触犯了放火罪和保险 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司法解释 诈骗罪。其手段行为和结果行为相互牵连,构成牵连 的规定,甲共引诱 2987 人参与传销活动,累计超过 犯,本应该择一重罪处罚,但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行 120人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的“情 为人为了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故意以放火、杀人、 节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甲骗取 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方式造成财产损失、 财物总值200余万元,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92条规定 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等结果,骗取保险金的,应 的“数额巨大”,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当以保险诈骗罪和行为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本案中对甲的行为 因此本题答案应该选B。 应以法定刑更重的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注意牵连犯的处理原则是一般按择一重罪处罚, 11.【答案】 A 刑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这种情况即此类。以下总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伪造货币罪的数罪形态。 结有关并罚的知识点: 行为人若伪造货币又运输、出售、持有、使用的,不构 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过程 成数罪,只以一个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即可。另外, 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者包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而又没 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罚,仅将后一个犯罪行为作为 有伪造、运输、出售行为的,以持有、使用假币罪定罪 前一个犯罪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其典型如《刑法》第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5 240条。包括: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 (1)绑架并杀害人质(定绑架罪,第239条)。 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29条第 2款)。 (2)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定拐卖妇女 法定数罪并罚:法律明确规定具有牵连关系的两 罪,第 240条)。 行为应数罪并罚。包括: (3)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妇女卖 (1)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 淫的(定拐卖妇女罪,第240条)。 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第120条第2 (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 款)。 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 (边)境罪,第318条)。 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第157条第2款)。 (5)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3)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 抗拒检查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 行为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 32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 (6)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时,武装掩护的,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 或者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定走 (4)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 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第347条)。 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 以法定的一罪处罚(法律已经规定以哪个罪处 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罚),即法律明文规定对某些牵连犯罪以某罪处理,其 数罪并罚(第198条第2款)。 典型如《刑法》第196条第3款。包括: (5)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 (1)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 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逃税罪定罪处 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 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 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退税罪处罚,并且要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 2条)。 并罚(第204条第2款)。 (2)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货币的,定伪造 (6)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 货币罪,从重处罚(第171条第3款)。 妇女的,数罪并罚(第241条第4款)。 (3)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定盗窃罪 (7)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 (第196条第3款)。 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241条第4款)。 (4)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件从中窃 (8)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 取财物的,定盗窃罪,从重处罚(第253条第2款)。 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 法定择一重罪处罚:法律仅规定择一重罪处罚: 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 其典型如《刑法》第399条第4款、第329 条第 1款。 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 包括: 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1)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 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1款)。 12条)。 (2)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 (9)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 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329 条第 2 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 款)。 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294条第3款)。 (3)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 (10)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 和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依照处罚较 (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 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99条第3款)。 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 (4)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 行为的,数罪并罚(第318条第2款)。 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11)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 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 使用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 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解释》第7条)。 (5)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同时索取他人 (12)实施《刑法》第140条至第148 条规定的犯8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 罪,则单位不构成犯罪,直接负责的自然人构成犯罪;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若成立骗取贷款罪,则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由题 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 目又可以得知,骗得的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只是因为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经营不善而无法归还,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 15.【答案】 C 以缺乏成立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故意,故排除贷款诈骗 【解析】 所谓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 罪,成立骗取贷款罪,甲公司成立单位犯罪。因此本 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 题答案为D。 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 19.【答案】 B 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 【解析】 所谓假释,在我国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 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 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 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受托人的财物,数额较大或 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 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抑或离职的国家工作人 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 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 度。由于C项中的刑罚是拘役,因此不能适用假释制 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 度。根据《刑法》第 81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适 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 用假释的限制条件还包括:(1)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 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或 他较严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甲收受了乙公司的贿 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赂,利用其堂兄的职权,为乙公司谋取了利益,完全符 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2)对犯罪分子决 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本题应该 定假释的,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居住社区的影响。A 选C。 项中,罪犯犯抢劫罪,且判刑10年,不得假释。B项 16.【答案】 B 中,罪犯犯故意伤害罪,虽然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罪状的概念。根据刑法 但是因为并不是累犯,也不是限制假释的暴力性犯 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简 罪,故可以适用假释,B项正确。D项中,罪犯是因为 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混合罪状、引证罪状。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其中,简单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简单描述具体 20.【答案】 B 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做更多的解释。这是因为这类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洗钱罪。所谓洗钱罪,是 罪状都为人们所熟悉,无须耗费笔墨多加解释。本题 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 中只简单提及了传授犯罪方法而无详细的阐述,故答 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 案为 B。 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 17.【答案】C 源和性质,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 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本题中,乙的资金来源是受 而同时又触犯其他犯罪的罪数问题。刑法分则对此 贿,甲为掩饰、隐瞒乙的资金来源,为其提供资金账 做了明确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 户,将其受贿所得汇往境外,构成洗钱罪,B项正确。 关系的,依照强奸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 【特别说明】 关于洗钱罪,考生应当注意《刑法 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 修正案(十一)》将洗钱罪定义中“明知是毒品犯罪” 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行为的,分别依照有关非法拘 改为“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即将“自洗钱”行为 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规定处罚,并与收买被拐 由原来的事后不可罚行为规定为犯罪。当行为人实 卖的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本题中,张某在收买了 施上游犯罪并且有“自洗钱”行为的,应以洗钱罪和上 被拐卖妇女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以收买被拐卖 游犯罪数罪并罚。此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完善 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答案为C。 了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增加地下钱庄通过转账或者其 18.【答案】 D 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的方式洗钱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骗取贷款罪和贷款 等行为方式,为有关部门有效预防、惩治洗钱违法犯 诈骗罪的区别。甲公司的董事长乙指使丙骗取银行 罪以及境外追逃、追赃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 贷款的行为属于贷款诈骗罪还是骗取贷款罪?因为 21.【答案】 B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若成立贷款诈骗 【解析】 所谓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事法律规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7 范所确立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 可以宣告甲失踪,或者直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所以 律关系。A项中甲乙之间的恋人关系并不受民法所 B项的说法过于绝对。C项中,丙并不能申请宣告甲 调整,也未形成等价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不是民事 死亡,因为丙并不是甲的利害关系人,因此丙不能申 法律关系。C项中的甲公司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 请宣告甲的死亡。 由于主体地位并不平等,没有互担权利义务,不属于 25.【答案】 A 民事法律关系。D项中甲教育局与乙中学的关系属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下列 于行政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 ACD项均 事务应该经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 予以排除。而B项的技术转让是一种合同关系,相互 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 确立了对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双方主体地位 场所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 平等,权利义务对等,故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本题 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选B。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 22.【答案】 D 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因此 【解析】《民法典》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 只有A项中的行为可以由甲单独实施。本题选A。 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 26.【答案】 A 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代理的法律后果。本题 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 中,王某接受学校的委托,以学校的名义在代理权限 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内与销售方产生法律行为,其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 由于法律的变迁,相关法律术语发生了变化,例如“医 理人承担。因为代理的目的是为被代理人进行民事 院证明”改为“出生证明”。故本题D项正确。 活动,代理人的行为效力当然归属于被代理人,包括 23.【答案】C 设定的权利归被代理人享受,义务归被代理人承担, 【解析】《民法典》第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 代理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由被代理人赔偿等。 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 因此答案选A。 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 27.【答案】 B 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 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20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 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B项是纯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 获利益的行为,有效。D项发表文章是著作权的获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 条第三 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年龄为限制条件,所以同样有 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而 效,排除D项。A项中在自动贩卖机上购买零食,因 在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依法各自保留 为金额数量较小,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有 一定范围内的财产为个人所有,包括:(1)一方的婚 效,因此排除A项。C项中由于所处分的数额对于行 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 为人来说超过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水平,因此应 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认定为无效。需要说明的是,现在虽然也能够用排除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 法选择出答案,但是该年份的题目出自《民法典》生效 产。因此本题答案应选B。 之前,所以是以10周岁为界限设计的题目,目前考生 考生应当注意:(1)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 注意《民法典》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已经 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 修改为8岁即可,对于往年的题目不必过于纠结。 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 24.【答案】 D 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 【解析】《民法典》第1079 条规定:“一方被宣 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 (2)另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 以本题应选择 D。自然人只有在宣告死亡之后才能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 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终止民事权利能力,自动解除 的财产性收益。(3)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由夫妻一方 婚姻关系。所以乙在甲宣告死亡之前,并不能与丙结 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 婚,排除A项。B项中,乙并不是只能宣告甲死亡,也 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8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28.【答案】 D 务人将该标的物交付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止。所谓 提存的条件包括:(1)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使债务人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 难以履行债务的客观情况发生——债权人无正当理 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2)无民 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 等;A项正确。(2)须提存的标的物适宜提存。 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 (3)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提存的效力在于:(1)自 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 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终止。 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 (2)标的物提存后,其所有权原则上转移给债权人, 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权利人向义务 孽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提存期 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 间提存物损毁灭失的风险亦由债权人承担;BD项错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故本题答 误。(3)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 案为D。考生应当注意区分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 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若债权人无法通知,应 效中止,引起两者发生的事由不同、两者发生的时间 由提存机关履行此义务。(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 不同、两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在相应的事由消除之 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 后,中断的诉讼时效应当重新计算,而中止的法律效 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据此,本题答案应该选 果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 择 A。 效期间届满。 33.【答案】 C 29.【答案】 D 【解析】 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 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而承诺的生效意味着合同 的实现,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 的成立,双方当事人由此承担合同产生的权利与义 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得以处分抵押 务。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我国采用的是“到达主 财产,并就其价值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应该具有以 义",规定承诺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 下条件:(1)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取得抵押 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 物的所有权,但此协议不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此本题答案选C。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 34.【答案】 A 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 【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 产。因此,本题答案应选择 D。 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无论采取何种取得方式,发包 30.【答案】 B 方都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通 【解析】 本题中,丙虽将自行车予以继承,但因 常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 为乙并不享有自行车的所有权,所以自行车不能作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故本题答案选 A。 乙的遗产,丙的继承是无效的,甲可以行使返还原物 35.【答案】 D 请求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由于丙不知道自行车 【解析】 所谓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 非乙所有而继承,不构成恶意占有,因此排除A。丙 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 取得自行车是不当得利,甲可以要求丙返还现存利 害的权利。只有肖像权人才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 益,但不能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丙是善意占有,也 再现自己的形象,这是肖像权专有性的体现。而甲拍 不应当赔偿甲的损失。因此B项正确,CD项错误。 照后,私自出售照片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 31.【答案】 D 处分权,而乙将照片转赠给丙作为栅窗广告,也侵犯 【解析】 A项的收养协议、B项的离婚扶养协议 了肖像权人的使用权。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任何人 是由我国的《民法典》进行调整,而C项行政机构签 不得使用其肖像,因此本题答案为 D。 订的廉政协议,则应该由相关的行政法规进行调整。 36.【答案】C 故本题答案为 D。 【解析】 所谓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 32.【答案】 A 定、使用、变更、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不得违背公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提存制度。所谓提存,是 序良俗)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 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履行标的物时,债 利。乙擅自使用他父亲的名字作为股东进行登记,是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89 一种侵犯他人姓名使用权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选择 的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情况:(1)因人身权益 C。同时,姓名并不属于个人隐私,擅自使用他人姓名 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 并不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 37.【答案】 C 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 【解析】 根据我国《商标法》,下列标志不得作 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 为商标注册:(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 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3)死者的姓名、 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著特征的。 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 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 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 以作为商标注册。C项中的“耐用”二字突出了家具 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D项中因为医院的失误使 的质量,不符合商标注册的要求,故本题答案应该 得被监护人非法脱离监护,造成亲属关系的严重破 选C。 坏,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因此该选项正确。 38.【答案】 D 【特别说明】 精神损害赔偿为法硕考试中的常 【解析】 由于著作权具有权利自动产生的特点, 考知识点,除了掌握适用范围以外,还应当注意认定 因此在歌曲创作完成时,甲无须任何手续,自动获得 因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 了歌曲的著作权;乙在经过甲授权后演唱该歌曲,是 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0年修正,修正后的该 歌曲的演绎、表演者,乙作为作品的传播者享有邻接 司法解释第5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认 权——表演者权;丙作为歌曲的录制者获得了传播作 定因素,包括以下六项:(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 品过程中产生的另一个邻接权——录音录像制作者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 权利。尽管享有的权利不一样,但是甲、乙、丙都享有 合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丁网站私自上传歌曲供他人下 (6)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载的行为则侵犯了他们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所以本 二、多项选择题 题答案应该选择 D。 41.【答案】 ACD 39.【答案】 A 【解析】 刑法中的不作为,是指消极的身体动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第1 款的规 作,即不为某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至于危害社 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 会的。因此,不作为要构成犯罪相对于作为构成犯 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 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 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场所 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履 或者道路上施工,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 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故答案 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置的警示标志 为ACD。 必须具有明显性。二是,施工人要保证警示标志的稳 42.【答案】 ABC 固并负责对其进行维护,使警示标志持续地存在于施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对 工期间。三是,仅设置明显的标志不足以保障他人的 未成年人犯罪有诸多特殊的宽待原则:在我国死刑的 安全的,施工人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因 适用中明确规定,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不适用死 此,虽然市政公司在挖掘的坑道两侧设置了障碍物和 刑。所以未成年人并不能适用死刑。除了《刑法》规 夜间警示灯,但因为被甲撞毁后没有及时进行修复和 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 维修而致使他人发生伤亡,该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市政 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 公司承担。故本题答案为 A项。 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未成年人犯 40.【答案】 D 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适用无期徒刑。对未成 【解析】 所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 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 权或者某些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权益或 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于未成年罪犯 者财产权利受到损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 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 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 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对于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 偿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侵权行为 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符合管制、缓9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 【解析】 所谓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 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 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者提 处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土 选项D中死刑缓期2年执行,也属于死刑,不适用于 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除了合同有 未成年人犯罪,故排除D选项。本题答案为 ABC。 约定的,地役权一并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继承 43.【答案】 BD 的,由该继承使用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 【解析】 甲在偷窃的过程中,为了窝藏赃物、抗 役权。本题中,丙继承了房屋也就继承了甲设立的地 拒抓捕、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将保安王某打成轻 役权,已经设立的地役权不因为设立者的死亡而消 伤,符合抢劫罪的转化要件,转化为了抢劫罪。虽然 灭,故 BC项正确。既然丙继承了地役权,丙有权阻止 甲在打伤王某之后并没有获得任何财物,但抢劫罪不 丁加盖房屋。地役权经过登记的,可以对抗善意第三 以是否抢到了钱财为犯罪既遂的要件,只要主观上有 人,因此丁也无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供役地 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取的行为 负担地役权已办理登记,丁应知晓供役地已设立地役 就是犯罪既遂。因此,本题答案选BD。 权。乙没有刻意隐瞒和欺骗设立好的地役权,乙和丁 44.【答案】 ABC 的合同真实有效。 【解析】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分别定 48.【答案】 ABD 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脱逃过程中,行为人使用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是牵连犯,应当以较重的故意 抵押合同若是以不动产、不动产权利、海域使用权以 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实施刑讯逼 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 供行为时造成被害人伤残、死亡的,其行为性质发生 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甲与乙签订的是 转化,不再定刑讯逼供罪,而是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 不动产房屋的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 人罪定罪处罚。而滥用职权致他人死亡本身就是滥 真实一致时成立,但抵押合同只能是在进行抵押权登 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并不发生转化,仍以滥用 记后生效,并取得抵押权。乙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故 职权罪定罪处罚。故本题答案为ABC。 不享有抵押权。本题答案为 ABD。 45.【答案】 BCD 考生需要注意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根据司法 【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所谓挪用公款归个 解释规定,禁止抵押的财产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 人使用是指:(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 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但是当事人以所有权、使用权不 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抵押,经审查构成无权处分的, 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 依照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也即,抵押合同是有效 用,谋取个人利益的。A项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 的。另外,禁止抵押的财产也包括被查封、扣押、监管 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但是没有谋求个人利益。故不 的财产,但是以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 成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B项符合个人决定以单 抵押合同仍然有效,并且,经审查,查封、扣押、监管措 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C项 施已经解除的,抵押权人甚至有权行使抵押权。 中丙虽然没有谋求个人利益,但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 49.【答案】 ACD 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也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D 【解析】 本题考查不当得利的基本概念。不当 项中丁属于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 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得他人财产受 用。因此本题选BCD。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 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 含义,在近几年的真题中反复出现,不排除接下来在 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 答题中再次考查的可能性,应重点掌握。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 46.【答案】 ABD 获益既无法律上的根据,亦无合同上的根据。故本题 【解析】 乙是无权处分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 答案为 ACD。 出借和赠送都不能使丙和丁善意取得,但质权可以善 50.【答案】 ACD 意取得,戌已经善意取得电脑的质权。乙违反了与甲 【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中的用人单位责任。 的保管合同自然要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选项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 为ABD。 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 47.【答案】 BC 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甲的受伤是因为司机乙执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1 行工作任务引起的。而乙对该交通事故又负全责,那 【点评】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 么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客观上司机乙有造成他 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具有如下特 人权益损伤的加害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甲也出现 点:(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4)客体 了受伤的损害事实,甲的受伤与乙的交通肇事有直接 的无形性。2013年法硕考试首次在简答题中考查了 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损害赔偿应由作为乙的用人单 知识产权的知识,而在2014年中又再次出现。可见 位的公交公司承担。 知识产权的内容已不再是过去的生僻知识点,在复习 三、简答题 中必须无遗漏地全面掌握。 51.【答案】 因缺乏共同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 54.【答案】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1)立遗嘱 的情形有:(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过失犯罪; 人必须有立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 (2)以他人的行为为工具实行犯罪(间接正犯); 行为能力;(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 (3)事前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4)实行超 实;(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 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实行过限);(5)在同一时 法律、社会公德;(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间、同一地点实行相同的行为,但无犯意联络(同时 【点评】 遗嘱,是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 犯);(6)片面提供帮助(片面共犯)。 和安排有关的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点评】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 遗嘱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 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 为,只需遗嘱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2)遗嘱是 谓的共同犯罪故意是指:(1)各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 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3)遗嘱必须由遗 罪持性质相同的故意心态;(2)各共同犯罪人相互之 嘱人亲自设立,不得代理;(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 间有意思联络,对相互协作犯罪亦持故意心态。如果 其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考生需注意,关于遗嘱, 缺乏“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即使共同作案也不成立 《民法典》新增了打印、录像等遗嘱形式。并且,根据 共同犯罪。而上述答案中的行为因缺乏共同故意或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 者故意的内容不一致,不能认为是共同犯罪。 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 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 52.【答案】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是 遗嘱对待。 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对象是特定公民。(2)客 观方面表现为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假事实,以语言、 四、辨析题 文字等方式散布该事实,使众人知晓,损坏他人名誉, 55.【答案】 这一说法不完全正确。“不知者, 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 不为罪”可以理解为行为人因为对于法律或者事实产 方面是故意,并有贬损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生错误认识,因此不构成犯罪。在刑法理论中,认识 【点评】 所谓诽谤罪是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 错误分为两种:法律的认识错误和事实的认识错误。 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 在认定诽谤罪的时候,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性质发生误解。根据刑法理论,法律的认识错误一般 诽谤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不影响行为人的犯罪成立。事实的认识错误是指行 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在记 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客观事实有不正确的理解。 忆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时可以与相似的侮辱罪和诬告 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对客观事实产生错误认识的, 陷害罪对比记忆。 一般应成立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但如果行为人 53.【答案】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包括:(1)专 不可能认识到有关事实的,属于意外事件,不构成犯 有性(或排他性、独占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独占 罪。因此,“不知者,不为罪”这一俗语并不完全正确。 享有,同一智力成果之上不能有两项以上完全相同的 【点评】 做辨析题时,首先一定要从题干中看出 知识产权并存。(2)地域性。知识产权只在其产生 题目要考查的知识点到底是什么,只有在确定考查知 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领域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 识点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调动相应概念予以回答。本 (3)时间性。知识产权通常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超 题中由“知与不知”“罪与非罪”的表述中可以联想到 出法定保护期,知识产权即消灭。(4)客体的无形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包括法律认 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智力成果是不具 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一般而言,法律认识错误并 有物质形态的,这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重大 不影响定罪。而事实认识错误,若是行为人预想的事 区别。 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法律性质相同的,不能阻却行为9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人对因错误而发生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反 送往医院救治,有效地防止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成立 之,法律性质不同的,能阻却行为人对因错误而发生 故意杀人的犯罪中止。行为人的行为虽然成立犯罪 的危害结果承担故意的责任。此外还有意外事件,即 中止,但已致被害人重伤,造成了损害,应当按照故意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 杀人罪的法定刑减轻处罚。 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出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中止概念的正确 的,不认为是犯罪。 理解。所谓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56.【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该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是犯罪 说法正确的一面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的未完成形态之一。其时间性要求犯罪中止发生在 如果“子”是未成年人,则“父”是其监护人,对被监护 犯罪过程中,即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 人“子”有法定的“教”的义务,即监督、保护和教育职 过程,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行阶段。而其自动 责。(3)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是:根据我国《民法典》 性特征又要求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自动有效防止 的相关规定,如果“子”是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即完全民 犯罪结果发生。另外需要注意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 事行为能力人,则无须为其设定监护人,“父”对“子” 和犯罪预备的区别。同时,只要一旦成立既遂,便再 没有“教”的义务;“父”对“子”的侵权行为也不承担 无中止的可能性。 法律上的责任。如果“子”是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病 58.【答案】(1)物权法定原则。内涵包括: 的成年人,“父”作为监护人,对“子”的侵权行为承担 ①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创设。 无过错责任和补充责任,“父之过”不是其承担法律责 ②物权的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设定与物权的法定 任的条件。 内容相悖的物权内容。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限 【点评】 监护制度是为了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 制当事人在物权领域的自治空间,维护交易安全。 民事权益,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本条文中的“法律”,其表现形式限于制定法,且 阶段,监护人具有教育、保护被监护人和承担被监护 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回 人民事活动后果的责任,这是正确的。无民事行为能 答其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也 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 可给分。) 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 其侵权责任。因此若是子女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基本原则包括:平等保护原则,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物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阶段没有得到相应的教育, 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而法律的表现形式,也 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是监护人的责任,在校学生的 就是指民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制定 特殊情况除外。但如果子女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 法,二是非制定法。制定法是指经过具有立法权或者 为能力,再对他人造成侵害,则不属于监护人的过错, 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以条款的形式加以编纂,而制 应该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定成文件的法律或者法规。 还有一种例外情形是“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 此类考点较为新颖,需结合相关的法理学知识予 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教唆、帮助无民事 以回答。 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 六、案例分析题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59.【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 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 是:甲在赌博输钱后形成了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 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承担的是 的,偷配单位存放工资的铁皮柜的钥匙,趁财务部无 过错责任。 人之机,秘密窃取单位工资款 20万元,侵犯了公司财 五、法条分析题 产所有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本 57.【答案】(1)犯罪过程,是指从犯罪预备开 案中,甲虽然是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但他在窃取公 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和犯 司财物时,利用的是工作上的方便条件,而非利用职 罪实行阶段。(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 务上的便利,因此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 指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 (2)甲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甲犯罪后,向所在单位 下,行为人采取积极行动实际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 领导投案,之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 的发生。(3)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造成被害人 立自首。甲提供他人开设赌场的线索,公安机关据此 重伤后,在有可能完成犯罪的情况下,主动将被害人 捣毁了一赌场,成立立功。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3 【点评】 本题第一小问考查的是职务侵占罪和 拒绝归还此书。因为丙是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是其法 盗窃罪的区分。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 定义务。(3)丙只有在归还此书后,才有权要求甲支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 付酬金。根据法律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 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而盗窃罪则是以非 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请 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职务 求悬赏人支付报酬。可见,行为人只有在特定行为完 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要求必须是公司、企业或 成时,才有权要求悬赏人支付报酬。(4)乙无权请求 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本题中甲偷配钥匙 丙交付该套书的中卷本。因为丙并非买卖合同当事 的行为并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偷偷地配置的是他 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只对甲享有债权,而不能 人保管的钥匙,仅是利用了工作上的方便,而非职务 向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提出请求。 侵占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且甲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 【点评】《民法典》第563 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法 目的,客观上采取了秘密窃取行为将金钱盗回老家, 定解除的几种情形。甲与丙之间的纠纷并不属于任 构成了盗窃罪既遂。 何一项法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甲不能单方面 第二小问考查的是自首,甲向其单位负责人投 解除合同。 案,后又在董事长的陪同下亲自投案,将自己置于公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 安机关的控制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 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 情节。“同时反映某宾馆内经常有人聚赌。公安机关 门,因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失主支付,故丙不能因 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场,缴获 为甲不支付报酬而不归还拾得的遗失物,但可以要求 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名涉赌人员。”甲符合立功 甲支付因拾得、交换此书而产生的必要费用。 的条件,构成立功。 此外,由于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 60.【答案】(1)甲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为 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 该案中甲与丙的纠纷致甲无法交付全套书的事实不 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2)丙无权 丙只有在归还书籍之后才有权要求甲给付报酬。9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律规则、不得为模式。“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 1.【答案】 C 期徒刑”是法律后果,判处有期徒刑显然属于否定性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包括:(1)法是调整人们 法律后果。题干中的假定要素被省略,但并不影响逻 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2)法是由国家 辑结构。因此 B项正确。 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5.【答案】 B (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 【解析】 所谓法的溯及力,就是指新法可否适用 义务的一致性;(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 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如果适 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此题较为简单, 用,则法具有溯及力;如果不能适用,则法没有溯及 根据以上描述,可知C项正确。A项中,“社会公益 力。我国立法坚持“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这也是目前 性”明显不属于法的基本特征;B项中,“技术规范性” 世界各国所普遍采取的一项原则。故B项正确。 表述则过于狭窄;D项中,“国家引导性”并不是法所 6.【答案】 B 独有,如国家政策也具有国家引导性。因此本题 【解析】 根据《立法法》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 选C。 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地方性法规,它在制定后 2.【答案】 D 应该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本题应选B。A 【解析】 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 项“行政法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分类。行政法作为一个 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美国社会法学的代表人物罗斯 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科·庞德。故D项正确。梅因,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 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 物,英国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提出所有进步社会的 法律文件构成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的规定属于行 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政法部门,A项正确。该法规作为地方性法规,在该省 韦伯是德国法社会学家,强调法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具 范围内普遍适用,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约束力,C项正 有“形式理性”价值。马克思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 确。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作为地方性法 创始人,他对法的本质和概念的理解具有鲜明的阶级 规当然可以被省法院所适用,D项正确。 特性。 7.【答案】 B 3.【答案】 D 【解析】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含义的说明,根据解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两大法系的别称。英美 释的方式不同,分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和 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海洋法 历史解释。题干中,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 系、盎格鲁·撒克逊法系等,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 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 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 情形,经济损失巨大对应严重后果,完全是遵循法律 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耳 规范的字面含义作出的解释,属于文义解释。故本题 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 答案为 B。 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故本题答案为 D。 8.【答案】C 4.【答案】 B 【解析】 此题是考查马克思立法观的内容。 【解析】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一般包括假定、行 马克思的法律观强调,法律本质上最终受到客观物质 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但在具体的规范中,有 生活条件的制约,即强调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 时只包含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对假定常常省略。 性作用。他在立法领域的理解也与该思想观念相似。 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 4个选项中,只有C项最符合,即立法者在立法时应 定,即法律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 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因此本 在什么情况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 题选C项。 式是指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 9.【答案】 D 么的规定。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 【解析】 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 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规定。 法律制裁可以分为民事制裁、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 题干中“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 违宪制裁。行政制裁又可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领土完整和安全”是行为模式,具体说来是禁止性法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5 关系,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者所属人员实施 要有三种,即法律汇编、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和 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法律清理。法律编纂和法律清理是有权的国家机关 开除等。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 依照法律权限从事立法性质的工作。故 ABD项不 的公民或者社会组织实施的惩罚措施。违宪制裁是 选。法律汇编,顾名思义,就是将现有的法律条文进 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此题属于对国家工 行汇合整编,不涉及法律的改动,也没有法律效力。 作人员违法活动的惩罚,即行政处分。故本题答案 故本题答案为C。 为D。 15.【答案】 A 10.【答案】 C 【解析】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按照宪法的效 【解析】 司法,又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 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和以宪法有无严 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 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 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判断是否属于司法活动的标 这一分类最早是由英国学者蒲菜士提出的。故本题 准至少有两点:一是主体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二是 答案为A。此处还需注意,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 行为内容是司法行为。A项和B项是主体不符;D项 分类最早也是由英国学者蒲莱士提出的。 虽然主体符合,但其行为并不是司法行为。因此本题 16.【答案】C 选C。 【解析】 此题考核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原 11.【答案】 D 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 【解析】 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两 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其中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 大类。形式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 中的体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理。演绎推理又称三段论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理形式,是成文法国家的一种主要推理方式;归纳推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 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 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 类比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是判例法国家 理社会事务。故本题答案为C。 的一种主要推理方式。类比推理属于形式推理,A项 17.【答案】 D 错误。只有演绎推理采取三段论的推理形式,B项错 【解析】 此题考核宪法监督制度。全国人民代 误。C项类比推理是判例法国家的基本法律推理方 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 式,在我国一般是禁止的,但是法律并不禁止有利于 适当的法律,无权撤销省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被害人的推理,C项错在用词太绝对。故本题答案 地方性法规,A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 为D。 务院制定的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无权改 12.【答案】C 变,B项错误。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 【解析】 法定权利是指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宣告 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C项错误。县级 的权利。“正常行走权”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A 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 项错误。以权利义务的主体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分 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项正确,应 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以此判断,王某的 选。这里须注意,常委会的权力一般都是“撤销”而非 义务是相对义务,而非绝对义务,B项错误。交警出 “改变”。 具的责任书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这是针对个人的, 18.【答案】 A 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因此它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D 【解析】 爱国统一战线是指由中国共产党领导 项错误。因此本题选C 的,由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社会主义 13.【答案】 A 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 【解析】 本题中的条文不是法律规则,BC项错 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 误。题干中“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 建设者组成的政治联盟。特点有:(1)以中国共产党 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了双方签字行为之 的领导为最高原则。(2)以政治协商为主要工作方 后的法律后果就是合同生效,各份合同都具有相同的 式。(3)以爱国主义为政治基础和界限范围。 法律效果。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A。 (4)以“三大任务”为奋斗目标。(5)以中国人民政 14.【答案】C 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因此 BCD项正确,A项错 【解析】 当代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 误。故答案为A。文运法硕提示,2018年宪法修正案9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已经对爱国统一战线补充了重要内容:已经结成由中 区政府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对立法会负责,故 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 A项错误。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首长,代表特别行 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 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 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 通过选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项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错误。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 19.【答案】C 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 20年并在外国无 【解析】 根据《宪法》及《选举法》,选民如果在 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书面委托其他 以及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 20年的澳门特别行政区 选民投票。C项正确。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 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连续居住需要年满 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口头委 20年,故D项错误。虽然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托无效,A项错误。四个人委托一个村民投票也是无 权,但是它仍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与 效的,B项错误。D项委托投票须经过选举委员会而 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内中央与 非户籍所在地政府同意。故本题答案为C。 地方之间的关系,故C项正确。 20.【答案】 BC(原答案为C) 24.【答案】 C 【解析】“八二宪法”是现行宪法,从这部宪法 【解析】 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 开始,我国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方式进行修宪,迄今 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宪 为止我国共有五个宪法修正案,和“八二宪法”共同构 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而非与会代表的 成了我国的现行宪法。因此 A项正确,B项错误。 2/3 以上多数通过。故本题答案为C。 “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放在 25.【答案】 D “国家机构”一章之前,显现了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及 【解析】 平等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保障的重视,C项错误。“八二宪法”继承并发展了 在宪法中,我们所说的平等保护,从原则上来说,对于 “五四宪法”好的传统与基本原则,废弃了“七五宪 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待遇,除非存在进行差 法”与“七八宪法”中不适宜的内容,D项正确。据此, 别待遇的合理理由。一般来说,合理差别有以下几种 答案为 BC。 具体类型:(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而采取的责任、权 本题原答案为C,因为2013年宪法修正案只有四 利方面的合理差别;(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 个,B项表述正确。但2018年宪法修正案又增加了 合理差别;(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一个,现在是五个宪法修正案,此时 B项表述不再 因此,自治县的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 正确。 任,是属于依据民族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排除 A 21.【答案】C 项。某大学招聘教师的条件是对于学历的要求,并非 【解析】 此题考核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条 性别或者种族、出身的歧视,是一种优先上岗的政策, 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有关本地区实行民 排除B项。谢绝公款消费属于民事主体的经营性行 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职 为,排除C项。D项将居住地作为招聘的条件违反了 权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 就业平等的要求,故答案为D。 方的人大在自治权的范围内根据当地民族政治、文 26.【答案】 B 化、经济等各方面的特点,针对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 【解析】 此题考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特殊身 制定的,在本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故本题答案 份保障。根据《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非 为C。 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 22.【答案】 B 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全国人大代表不受 【解析】 此题考核行政区域划分权。全国人大 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自 犯而被拘捕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 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三沙市为地级市。故本题答案 题干是在“两会”召开前夕,而且该人大代表并非现行 为B。 犯,所以如果没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公安机关 23.【答案】 C 无权逮捕涉嫌一年前涉嫌非法集资的甲。故本题答 【解析】 此题考核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 案为 B。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7 27.【答案】 C “三风十愆”是商朝关于惩治职官犯罪的规定;“三赦 【解析】 此题考核宪法权利中社会经济文化权 之法”是西周对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法律制度。因此 利中的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本题选D。 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 32.【答案】 A 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本题题干的 【解析】 邓析是郑国大夫,他于公元前501年私 表述正是社会保障权的具体内容。故本题答案为C。 自修订郑国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A项正 28.【答案】 A 确。叔向是晋国大夫,他是激烈反对成文法公布的代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 表人物,B项错误。子产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 国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A项正确。中央军事委员会 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C项错误。范宣子是晋国 向全国人大负责,但不向人大报告工作,故B项错误。 执政,曾编纂刑书,其后赵鞅、荀寅将其刑书铸于鼎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并不需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 上,D项错误。因此本题选 A。 权,国务院本身的职权就享有法规制定权,故C项错 33.【答案】 D 误。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 【解析】《法经》共六篇,即《盗法》《贼法》《网 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 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是关于侵 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D项错误。故 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的法律规定;《贼法》是关于人身伤 本题答案为A。 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网法》是关于囚禁和 29.【答案】 D 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以及其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由全国人 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 大选举产生,而不是决定产生,A 项错误。国家主席 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 任职年龄必须是年满45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近代法典中总则部分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故B项错误。国家主席缺位 的作用。因此本题选 D。 时,由副主席继任而非代理工作,故C项错误。中华 34.【答案】 C 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是国家主权的代 【解析】 秦朝明确规定了司法官的办案责任,错 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享有外交权,对外 案必究,凡故意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的,属于“不 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故本题答案为 D。提醒考 直”。故意应论不论或减轻情节者,即犯“纵囚”。由 生注意主席缺位时的法律规定:国家主席缺位时,由 于过失导致处刑不当、失其轻重的是“失刑”,司法官 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 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C项正确。 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5.【答案】 B 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析】 汉武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分全国为十 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注意细致区分并记忆“继 三个监察区,每区派刺史一人,于每年秋天巡行郡国, 任”“补选”“暂时代理”等细节规定。 按“六条问事”的职权,行使监察权。六条问事包括: 30.【答案】 B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 【解析】 夏朝的监狱称为“圆土”,即在地下挖 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 成圆形土牢,或在地上围成圆土墙以拘禁罪人。因此 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 本题选B。此外,夏王桀曾以“夏台”作为监狱囚禁商 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 族首领汤,故夏朝监狱又称“夏台”或“钧台”。商朝 所疾,山崩石裂,袄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 因袭夏,故监狱仍称“圆土”,囹围也是监狱的说法,后 荀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 世的史书也称商的监狱为“美里”。 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 31.【答案】 D 赂,割损正令也。”《六条问事》相当于现在的监察法 【解析】 本题考核西周的主要罪名。西周司法 律。因此本题选B。 官的责任制度是“五过之疵”——惟官(秉承上意,依 36.【答案】 B 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 【解析】 本题需要考生具备较为扎实的中国法 事,暗中牵制),惟货(敲诈勒索,贪赃受贿),惟来(接 制史的基础知识和理论功底。费羊皮卖女葬母案,他 受请托,徇私枉法)。“三宥之法”是西周在定罪量刑 因家境贫寒,无钱葬母,被迫出卖女儿为人奴隶,其行 时考虑到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即后世的“原心定罪”; 为虽然触犯法律,但是事出有因,为行孝道,主观并无9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恶性,反而符合儒家伦理精神,所以皇帝对其进行赦 内外勾结,首创“奸党罪”,奸党罪的表现有:奸邪进谗 免。因此B项正确。 言左使杀人、运用计谋使犯人逃脱死刑处罚、听凭长 37.【答案】 A 官旨意任意增减犯人刑罪、朋比结党、“上言宰执大臣 【解析】 泰始三年,晋武帝召颁《晋律》,共 20 美政才德者”等。因此C项正确。内乱是十恶之一, 篇。主要成就在于:一是从刑名中分出《法例》篇,完 即奸小功以上亲或父、祖妾,以及亲属内通奸;左官是 善了刑律总则的内容;二是精简律令;三是将律和令 汉朝的危害中央集权制的犯罪,朝廷官员“舍天子而 明确分开,解决了汉以来律令混杂、矛盾的局面;四是 仕诸侯”;谋大逆也是十恶之一,即图谋毁坏宗庙、陵 增加律注,并与法典本文结合为一体,律注与法条具 寝及宫阙。 有同等效力;五是第一次将礼中的“服制”列入律典, 42.【答案】 A 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因。故本题答案为A。 【解析】 发遣,是清朝创设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 38.【答案】 B 重刑,是指将犯罪人发往边疆地区给驻防官兵为奴, 【解析】 此题考核唐朝的六杀制度。即所谓的 这是一种比充军更重的刑罚,多适用于犯徒罪以上的 “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谋 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还有机会放 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之 还。刺配是宋朝的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于 下已经有了杀人的故意;“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 一人的复合刑罚,宋朝初设立此刑之初衷,原是宽贷 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 死刑之意,之后被逐渐滥加使用。充军在宋元已存 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杀人;“戏 在,明朝广泛适用,是强迫罪犯到边远地区充当军户 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故本题答案为B。 的刑罚。流刑是中国封建五刑之一,是把犯人押送到 39.【答案】 A 边远地方服劳役的刑罚。因此本题选A。 【解析】 翻异别推制度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 43.【答案】 D 而建立的复审制度,若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案情,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与礼学 实碍重罪时,案件改由另一法官以及司法机关审理。 馆共同承担的:修订法律馆委托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 改换法官审理称之为“别推”,改换司法机关审理称为 起草民律草案前三篇(总则、债权、物权),后两篇(亲 “别移”。这一制度的出现,有助于纠正因刑讯逼供而 属与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制订。因此D项 导致的错案、假案、冤案。但宋朝法律也对推翻口供 正确。 有限制,一般不能超过三次,如果随意推翻口供,在别 44.【答案】 D 推时要加重刑罚。因此 A项正确。鞫谳分司制是宋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在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 朝实行的审判分立的制度。三司推事是一种会审制 府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度。1932年10 度,即中央或地方发生重大疑难案件时,皇帝特诏大 月公布《法院组织法》,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 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覆冤理雪是指 律审。因此D项正确。(考生须注意南京国民政府司 判决生效后,罪犯及其家庭如有不服,可以依程序逐 法审级制度的前后变化。) 45.【答案】 C 级进行申诉的制度。所以本题选A。 40.【答案】 D 【解析】 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来源于解放战争时 【解析】 大宗正府是管理蒙古贵族事务的机构, 期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是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也是具有独立管辖范围的中央司法机关,掌握“诸王、 以保证人民管理政权机关。《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以及“汉 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 人奸盗诈伪、蛊毒厌魅”等刑狱。宣政院是元朝主持 各级政权形式上开始由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 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 制度,为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C项 构,同时也是全国最高的宗教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 正确。 大的僧侣案件和僧侣纠纷案件。理藩院是清朝管理 二、多项选择题 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 46.【答案】 ACD 司法管辖。大理寺是唐宋乃至明清各代重要的中央 【解析】 我国法律渊源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 司法机关。因此本题选D。 正式渊源。正式渊源是指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法律 41.【答案】C 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 【解析】 朱元璋为了巩固帝业,防止大臣结党, 法、判例法和国际公约等。非正式渊源包括习惯、判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99 例、宗教规则、道德原则等。A项正确,CD项的说法 此本题选 AB。 也正确。只有宪法才能被称为根本法,澳门特别行政 51.【答案】 AD 区基本法在法律渊源中属于法律,B项错误。因此本 【解析】 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法人的依法成立, 题选ACD。 终于法人被解散或撤销,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47.【答案】 AC 同时产生,同时消灭,A项正确。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解析】 社会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一般认 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 为,社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 根据年龄和智力是否达到法定标准来决定是否享有, 公共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故B项错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虽然在参加法律关 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通常既不属 系的范围上有所限制,外国人在中国也享有许多民事 于公法,也不属于私法,而是介于两者之间。AC项就 领域的权利能力,C项错误,D项正确。因此本题 具有这样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社会性。B项知识 选AD。 产权法属于民商法部门,D项法院组织法属于宪法及 52.【答案】 BCD 其相关法部门,故本题答案为 AC。(对于每个类型的 【解析】 在美国宪法中,主要体现了以下几项基 法律部门,建议考生各自准备几个典型例子,方便快 本原则:有限政府原则,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联邦与 速解题。) 州的分权原则,对军队的文职控制原则。议会至上是 48.【答案】 ABC 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因此本题选BCD。 【解析】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 53.【答案】 ABD 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解析】 宪法优位作为宪法法治原则的内容之 的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 一,指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法律必须受宪法拘束。 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原则。A项中,在 也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必须受到 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的适用范围要小于法律原则。 宪法的约束,而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这就是 在内容上,法律规则更加具体和明确,法律原则更加 宪法优位。A项正确。为了确保一个国家法制的统 抽象。在两者关系上,法律原则为法律规则提供了基 一,宪法优位还进一步要求在行政和立法机关之间的 础性、本源性内容。而D项法律原则在某些情况下也 关系上要遵循法律优位原则,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一 可以直接适用于司法过程中,故错误。据此,本题答 切行政行为或其他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D项 案为ABC。 正确。作为抽象行政行为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必 49.【答案】 ABCD 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作出,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 【解析】 铁路运输法院原来是独立的专门法院, 抵触。B项正确。因为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国家机 现在移交地方,首先是有利于司法公正,有利于将铁 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不一定有明确 路运输法院置于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监督之下,避免 的宪法依据。C项错误。因此,本题选ABD。 了利益部门的干预,因此 AB项正确。但铁路运输法 54.【答案】 BCD 院的改革并没有超出法院原有的组织系统,仍然是适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 用法律的专门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维护法律尊严, 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和 实现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调解纠纷的国家 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 职能。所以 C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 ABCD。 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故本题答案为 50.【答案】 AB BCD。(宪法修正案是每年考试的重点内容,尤其是 【解析】 法的价值是法存在的理论正当性依据, 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有关内容,更是高频考点,希望 它构成一个社会的法律主体尤其是法律职业人的精 考生能全面掌握。) 神存在的核心部分,直接决定了社会的法律主体的法 【特别说明】 宪法中对于公有制经济、国有经 律思维方式与法律实践。故A项正确。法律价值体 济、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同规定是法硕中常 系之间是协调统一的,有些价值之间可能本身存在冲 考知识点,梳理如下:(1)《宪法》第6条规定了“公有 突,但价值体系可以实现价值之间的协调,故B项正 制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 确。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一样能体现法的价值,且更 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 能体现法的价值,故C项错误。法的价值主要包括秩 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 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等,故D项错误。因 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10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 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D项正确。村民委员会可以根 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 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宪法》第7条 民小组,C项正确。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A 规定了“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 项正确。故本题选ACD。 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 59.【答案】 ABC 济的巩固和发展。(3)《宪法》第8条第3款规定了 【解析】 战国时期是新兴地主阶级逐步登上政 “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 治舞台的时代。法家的“法治”理论突出反映了新兴 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地主阶级的法律观,并成为战国时期法制的指导思 (4)《宪法》第11条规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法律 想。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有: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 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罪重罚,法布于众。明德慎罚是西周法律的指导思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 想。因此 ABC项正确。 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 60.【答案】 ABCD 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 【解析】 宋朝沿用唐朝的继承规定,由于商品经 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济和私有财产权观念的发展,财产继承的规定也更加 55.【答案】 ABCD 完备,形成了一般财产继承、遗嘱继承、户绝财产继 【解析】 2010年《选举法》迎来修改,落实了平 承、死亡客商财产继承等比较复杂的继承制度。宋朝 等选权制。包括每一选票的等效性、每一代表所代表 除了沿袭家产的兄弟均分制度外,还允许在室女享受 的城乡人口数相同,还包括民族平等、地区平等。因 兄弟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 此 ABCD都正确。 有同样的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 56.【答案】 ACD 法。绝户指家无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有两种方式: 【解析】 此题考查平等权。我国《宪法》第 33 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 条第2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 继从尊长,称“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同享继承权。 前一律平等。”在宪法中,我们所说的平等保护,从原 宋代绝户继承的份额如下: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 则上来说,对于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待遇, 3/4,继子1/4,只有出嫁女,出嫁女 1/3,继子1/3,官 除非存在进行差别待遇的合理理由。一般来说,合理 府1/3。据此,ABCD都正确。 差别有以下几种具体类型:(1)由于年龄上的差异而 61.【答案】 BC 采取的责任、权利方面的合理差别;(2)依据人的生 【解析】《大明律》改变了唐、宋旧律的传统体 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 例,以名例冠于篇首,下按照六部官职分礼、吏、户、 取的合理差别。此题对残疾人的特殊照顾,属于合理 兵、工、刑六律。《大清律例》的结构形式、体例、篇目 的差别对待,是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当然政府对此 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礼、吏、户、兵、工、刑六律。 差别对待须以实现重大利益为目的,负有举证责任。 《大清现行刑律》废除了六部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 故本题答案为ACD。 按照其性质分隶30门,故排除 D。《宋刑统》在内容 57.【答案】 ABCD 上沿袭《唐律疏义》,共12篇,A项错误。因此选BC。 【解析】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税收基本制 62.【答案】 CD 度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 【解析】《大清新刑律》,从体例上抛弃了以往 义务。AB项正确。条文中的“法律”为狭义法律,即 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依照法律”强调公 例,将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采用了近代的刑 民纳税义务的法定性,同时也是对国家征税权的限 罚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死刑 制。C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ABCD。 (仅限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58.【答案】 ACD 从刑包括概夺公权和没收。因此CD项正确。 【解析】 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 63.【答案】 BCD 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的立法特点如下: 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 (1)采用社会本位立法原则;(2)在具体制度上,将 委员会主持,B项错误。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 外国民法最新学理、最新立法加以糅合组成本国民 立若干下属委员会,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 法;(3)采取民商合一体例;(4)婚姻家庭制度有浓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1 厚封建色彩;(5)重在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以及地主 法》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也在一定程度上 土地经营权。答案为 BCD。 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3分) 三、简答题 【点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考试大纲要求 64.【答案】(1)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 考生应重点掌握的内容,此题考查了其历史意义,考 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 生还应掌握其内容和特点。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 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 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2)确立了 法的社会、政治功能,即法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服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 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目标,维护和实现一定的 (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社会秩序。(2分)(2)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 (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其主要特点是对于 考查基点、作用对象、存在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 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其一,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 差别。(2分)(3)两种作用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它 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其二,扩大参议院的权 们之间具有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的规范作用是手 力;其三,规定特别的修改程序。 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2分)(4)法通过调整人 四、分析题 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 67.【答案】(1)①法律文化一般是指在一定 生产力的社会作用。(2分)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下,国家创制的法律规范、 【点评】 本题作为简答题来考查,比较难,在书 法律制度或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念等 上并不难直接找到相应的知识点,需要考生自己理解 的复合有机体。(2分)②该法官后语反映了法律文 记忆,并加以归纳概括。解答此题首先应把法的规范 化的精神层面,即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2分) 作用和社会作用的概念回答出来,然后再分析两者的 (2)①传统法律文化以伦理为核心,当代社会主义 联系,当然并不用像论述题那样详细展开。规范作用 法律文化以法治为核心,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和冲 与社会作用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它们是手段和目的 突,但也有相契合的因素。本案法官后语吸纳了传统 的关系。两者关系的具体体现,就是法通过调整人们 法律文化中的合理因素,并融入了现代法治理念,体 行为这种规范作用,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 现出两种文化的有机结合。(3分)②后语中提到的 产力的社会作用。 “真诚以待、敬老爱幼、相互帮助、重修亲情”既是中国 65.【答案】 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和 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 被领导的关系。(2分)其主要表现在:(1)人事任 律文化需要强调的基本方面,与法治精神不相违背。 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必须报上一 该法官后语反映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社会主 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2 义法律文化的和谐统一。(3分) 分)(2)业务领导。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 【点评】 本题第(1)问考查考生对法律文化基 院的检察工作进行指导,对关于专门问题的请示给予 本原理的理解。这部分相对简单,只要求考生对法律 答复,在办理案件遇到特殊困难时给予支持和指示。 文化的内容简单记忆即可。第(2)问则考查考生的分 (2分)(3)检查监督。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 析能力,能否运用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原理, 检察院的工作进行必要的检查监督,对业务进行考核 分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在回答问题时,考 评比。(2分) 生需要准确提炼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精华,认真分析 【点评】 在解答此题时,首先,考生须注意上下 现代法治的核心精神,还需要仔细考量司法在面对复 级人民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有别于人民法 杂的家庭矛盾和人伦关系时,如何以合理的法律智慧 院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次,在简述其表现 和道德智慧来化解社会矛盾。把握好这几点,结合本 时,可以从人事任免、业务领导以及检查监督等方面 案例的材料就能合理作答了。 展开作答。作为简述题,只需答出要点即可,无须详 68.【答案】(1)行政强制行为可能限制公民 细展开。 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两种宪法权利。(2分)宪法规 66.【答案】(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 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 立法史上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它肯定了 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 辛亥革命的成果,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3分) 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 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 制度和民主自由原则。(2分)(3)《中华民国临时约 身体。(2分)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10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 唐代对疑罪规定的全貌,其背后的原理是有罪推定。 继承权。(1分)(2)根据法律保留原则,限制人身自 (对于法制史分析题的考核,历年均以唐朝的法律制 由的强制措施,只能制定法律加以规范。行政强制行 度居多。但是也出现过明朝与清朝的知识点。考生 为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通过制定法律予 在备考的时候应当注意全面复习,并认真读懂每一句 以规范。(3分)根据宪法,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古文,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法制史的主观题。) 才有权制定法律。因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 五、论述题 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符合宪法要求。(2分) 70.【答案】(1)法治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 【点评】 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既可以 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的一种社 对公民的人身,也可以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可 会治理模式。(3分,其他对法治概念的正确界定,亦 能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的行使。而这两项 可给分。)(2)现代法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法 权利都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属于法律保留范围,考 律至上原则。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是 生可以根据这点作答。宪法学的题目大多能从法条 法治最基本和首要的原则。(3分)②权利保障原则。 原文上找到答案,这就需要考生对法条加以背诵 指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权利和义 记忆。 务相统一,体现为现代法治的基本目标和价值定位。 69.【答案】(1)唐律处理疑罪的基本原则是 (3分)③权力制约原则。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基本目 疑罪从赎。对于疑罪行为,唐律规定不处实刑,而根 标就是通过运用法律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 据犯罪触犯的罪名,决定赎金数额。(3分)(2)疑罪 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3分)④正当程序原 分为三种情形:所涉罪名成立或者不成立,理由相当; 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要求国家机关在 行为情节涉嫌犯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或者虽 行使权力的时候,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 有作为旁证的言辞传闻,但不能完全排除合理怀疑, 法进行。正当程序原则包含不能作自己的法官和听 以及其他类似情况。(3分)(3)对疑狱持不同意见 取当事人意见。(3分) 的法官,可提出异议,但不能超过三次。(2分)(4) 【点评】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 该规定反映了唐律慎刑的立场,体现了唐律严密的证 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 据制度,肯定了法官判断的独立性。(2分) 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 【点评】 此题考核的是唐朝的刑罚原则之一:疑 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罪各依所犯以赎论。对于犯有疑罪的犯罪嫌疑人,仍 法治基本原则这一知识点是法理学中比较重要的知 需用刑,但适用的是赎刑。“诸疑罪,各依所犯以赎 识点,一方面考查考生对法治精神和原则的理解能 论。”这一规定告诉人们:第一,疑罪也是犯罪,不是无 力,另一方面也考查考生对每一个原则的内涵结合实 罪;第二,对犯有疑罪者,可以宽大处理,不适用答、 际进行阐述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作为论述 杖、徒、流、死“五刑”,而以赎刑代之;第三,赎刑的数 题,本题的参考答案在给出四个基本原则之后,强调 额依其所疑的罪名来确定。唐律的这些内容反映了 从现代法治角度提炼出其他法治原则并合理论述。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物或信息。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 1.【答案】 D 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犯罪客体 【解析】 此题考查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所谓 寓于犯罪对象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犯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 罪客体的载体。故A选项正确,BCD选项则都是犯罪 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刑罚的轻 客体的特征。 重不仅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也必 6.【答案】 D 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性的大小相适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作为犯罪中所违反的 应。D选项中“刑法关于放火罪与失火罪构成要件及 义务的种类。不作为犯罪是消极的身体动作,即不为 法定刑的不同规定”体现了刑法中对过失犯的处罚明 某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不会危害社会的。因此, 显宽大于故意犯的原则,最能够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 要求不作为的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包括 原则。 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规定 2.【答案】 A 的义务,行为人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解释的分类,属于基 行为人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本题中甲拒绝照料 础识记考点之一。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含义的 病重的父亲,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 阐明,而根据解释的效力,可分为由立法机关对刑法 情况下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 进行的立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进行的司法 的义务,选D。 解释,以及除有权对刑法进行解释的立法、司法机关 7.【答案】C 之外的其他机关、团体、个人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释,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根据 即学理阐释,亦称无权解释。刑法的解释按其方法可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分为文理解释、论理解释。其中,论理解释又包括目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 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 处刑罚,即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原则。但特殊 历史解释等。因此,本题选A。 情况下也存在单罚,在单罚的场合一般只处罚直接负 3.【答案】 D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2002年最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刑法》第 13条“但 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撤销、注销、 书”的理解,该条规定对犯罪的定义既包含定性要求, 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 也包含了定量要求,不仅从性质上规定犯罪具有危害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 性和违法性,而且还设置了定量的要求,即“情节显著 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追诉。本题中由于犯罪单位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答案选D。 已经破产,故而由其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单位之罪。因 4.【答案】 B 此选择C。 【解析】 此题考查的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8.【答案】 A 根据《刑法》第18条第4款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 【解析】 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刑法中事实认识错 当负刑事责任。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已构 误当中的行为偏差。行为偏差,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 成交通肇事罪。而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说明其精 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从表面上看,这也 神病是间歇性的,其实行醉酒驾驶的行为时是具有对 是对象错误,但它不是因为辨认错误,而是因为行为 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故而,间歇性精 本身的误差。对行为误差一般也采取法定符合说,假 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 如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因行为偏差)实际打击的目标 任。因此答案选B。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一致,不妨害行为人对误击的目 5.【答案】 A 标承担故意罪责;假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一致,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对象概念的理解 则阻却对误击的目标承担故意罪责。本题中甲欲杀 以及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区别。首先,犯罪对象是 常某而误将乙杀死,由于常某和乙都是人,同属于《刑 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 法》第 232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对象,甲无论杀了10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谁都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的 状等。其中,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 犯罪构成之对象范围,也没有使犯罪客体的性质发生 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四个选项中仅有C选项对 变化。因此,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属于叙明罪状。 9.【答案】 D A项是引证罪状,B项是简单罪状,D项是空白罪状。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分类。 13.【答案】 B 首先,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以任意形成为标准,可 【解析】 本题考查间谍罪的构成要件。所谓间 以将其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 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 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 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 量的犯罪,而必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 的行为。成立间谍罪,要求明知对方为间谍组织,A 律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 项并没有说甲是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而非法获取国 式的犯罪。本题中,乙教唆甲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 家秘密,也没有表明甲知晓对方是间谍组织,鉴于本 已构成共同犯罪,但由于本罪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由 题是单选题,应选出最优答案,因此认为甲不成立间 二人以上共同构成的必要共同犯罪,因此属于任意共 谍罪,而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C选项中 同犯罪,答案选D。简单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 的行为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未遂)。D选项中丁的 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 行为属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选项中乙在境外 罪人都是实行犯的共犯形态。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 参加间谍组织便已经构成了间谍罪的既遂,是否着手 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 实施间谍行为并不影响其既遂。 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本题中,甲受乙教唆 14.【答案】 D 实施犯罪,属于复杂共同犯罪。B项错误。特殊共同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犯罪,亦称有组织犯罪或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 和受贿罪的区别。所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 多次实行某种或几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本题中,甲、乙之间并无特殊组织形式,因此不属于特 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 殊共同犯罪。C项错误。 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在 10.【答案】 A 于主体的不同。受贿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想象竞合犯的理解。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 所谓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 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 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其具有两个主要特征:(1)行 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甲、乙属于受贿 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2)行为人同时触犯 罪。而丙属于在退休后利用影响力受贿。只有丁,虽 了数个罪名。本案中甲盗割高压电线,虽然只有一个 然在职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退休之后担任与其之前 行为,却同时触犯了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属于 职位无关的私人公司的经理,并利用其在公司中的职 一行为触犯数罪,是想象竞合犯。行为人在实施一个 权受贿,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因此,本题 盗窃行为的同时触犯了其他罪名是想象竞合犯的常 选D。 见类型。因此,本题选A。 15.【答案】 D 11.【答案】 C 【解析】 所谓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罚金刑的执行。根据 架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因此绑架犯不仅是行为犯,还是目的犯。A选项 第2条第2款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 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他人婴儿的行为属于拐卖儿童 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 罪,非绑架罪。BC选项中为索取赌债或索取工程款 元”。本题中甲为未成年人,被判处并处罚金,应当支 而偷盗婴幼儿,由于不具有勒索财物和将他人作为人 付不少于500元的罚金。因此,本题选C。 质的目的,不构成绑架,属于拐骗儿童罪。只有D选 12.【答案】 C 项中由于其所要索取的债务是虚构的,因此具有勒索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罪状的种类。所谓罪状 的主观故意,应定为绑架罪。 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 【特别说明】 注意区分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 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 二者在侵犯的客体、行为的方式、威胁的实施对象、财 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引证罪状、混合罪 物的取得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认定两罪时,注意以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5 下两点:(1)客观上没有绑架他人(没有以实力控制 18.【答案】 B 他人),但谎称绑架他人进而勒索财产的,仅成立敲诈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抢劫罪的既遂要件。所 勒索罪(也可能同时触犯诈骗罪),因为成立绑架罪必 谓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 须以实力控制人质。(2)以实力控制他人,实施绑架 胁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该罪属于结果 行为后,向被绑架人的近亲属等勒索财物的,仅认定 犯,其构成既遂的情形有两种:(1)抢劫到了财物,不 为绑架罪,不再另定敲诈勒索罪。 论抢劫到的财物数额多少均为既遂;(2)致被抢劫人 16.【答案】 A 轻伤以上伤害。本题中虽然行为人将被害人全身搜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盗窃罪和抢劫罪、诈骗 遍未得分文,但由于致使被害人轻伤,已构成抢劫罪 罪、侵占罪的区别。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既遂。因此,本题选B。 的,秘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 19.【答案】 D 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 【解析】 所谓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人而为其提 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 供隐藏处所、财物或帮助其逃匿的行为。A选项中司 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法警察甲行为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而非包庇罪;B 事实或隐藏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 选项中乙将贩毒所得赃款兑换成外币汇往境外,属于 行为;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 洗钱罪;C选项中丙明知三辆摩托是盗赃而予以藏 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匿,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只有D选项中的丁, 大的行为。本题中,甲趁万某酩酊大醉之时将其随身 为刚从监狱中脱逃出来的蔡某提供资金助其逃匿,构 携带的财物秘密窃取,并无使用暴力或进行欺诈,因 成了窝藏罪。 此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因此,本题选A。 20.【答案】 D 【特别说明】 注意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的分类,我国刑法分 (1)区分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存在处分财产的行 则采取大类制方式,将犯罪划分为十大类。其中,贪 为。所谓处分财产,客观上必须有处分行为,主观上 污罪属于贪污贿赂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属于危害 必须有处分意识。(2)骗打手机案的定性:①骗借手 公共安全罪,医疗事故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机后,乘被害人不注意偷偷离开现场的,属于秘密窃 只有D选项的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侵害了法 取,定盗窃罪;②骗取被害人信任容许其离开现场将 院正常的执行活动,属于渎职罪。 手机拿回家使用的,因被害人有转移财产占有的处分 21.【答案】 B 行为,定诈骗罪;③骗借手机后,在被害人明知的情 【解析】 本题的考查点是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况下公然逃离现场的,属于公然夺取,定抢夺罪; 所谓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 ④骗借手机后,被害人不让其离开,而暴力、胁迫被 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而客观现象是否能够 害人得以离开现场的,定抢劫罪。(3)根据《刑法》第 成为民事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根据事实是 265 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 否与主体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 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 类。本题中,仅有选项B中孙某建造房屋的行为,使 施而使用的,定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 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因此是民事法律事实。 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2.【答案】 B 解释》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8条第2款规定,16 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里的劳动收入 17.【答案】C 应当是稳定的劳动收入,例如外出务工等,而非中奖、 【解析】 构成贩卖毒品罪,必须是明知是毒品而 获赠等偶然行为,所以本题中的史某虽然有一笔可观 故意实施贩卖行为,药剂师甲明知该药品不含毒品成 的财产,但是不属于“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 分而将其卖给乙骗取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而非贩 来源”,因此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是限制 卖毒品。BD项错误。而乙由于其并不知道该药品并 民事行为能力人,选B项。 非毒品,而以贩卖毒品的故意将其卖给吸毒人员,构 23.【答案】 D 成贩卖毒品罪,但由于该药品并不含毒品成分,故而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 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A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所谓诉讼时效中止,是10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 的损害赔偿责任必须由章某的监护人承担。而第三 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 人造成在校或幼儿园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的,由 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 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故选D。暂停的那段时间不 仅在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本题中,育才幼儿园不存在未尽管理职责的情形,故 【特别说明】《民法典》对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 而吕某所在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后果进行了修改,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 28.【答案】C 时效期间不再是“继续计算”,而是“自中止时效的原 【解析】 民用航空器致害责任,是指民用航空器 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于 造成他人损害,其经营者承担的危险责任。民用航空 本题题干明确要求“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故本 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 书不对答案进行修改。但考生要清楚《民法典》的最 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 新规定。 承担责任。因此,民用航空器经营者的免责事由仅有 24.【答案】 B 受害人故意一种。因此,本题选C。 【解析】 所谓法人设立的原则,是指法人设立的 【特别提示】 本题明确要求依据《侵权责任法》 基本依据及基本方式。因法人类型及时代的不同,其 的规定。《民法典》第1238 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 设立原则亦不同,主要有: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 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 许可设立主义,准则主义,强制设立主义等。其中,特 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 许主义,即法人的设立需有专门的法令或国家特别许 担责任。”因此,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用航空器致 可。因此需要有特别立法或者国家元首许可才能设 害责任仍然仅有受害人故意一种免责事由。本题答 立的原则属于特许主义。因此,本题选B。 案不受影响。 25.【答案】C 29.【答案】 D 【解析】 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污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权的特征。债权是指 染环境的行为。(2)损害。(3)污染环境行为与损 债权人所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 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不要求污染人具有过错,即不 权的特征表现为:(1)债权为请求权。(2)债权为相 论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 对权。(3)债权具有任意性。(4)债权具有非排他 具有因果关系,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因 性。(5)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只在一定期限内存 此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 在,期限届满,债权即归于消灭。因此永久性不属于 则。因此,本题选C。 债权的特征。因此,本题选D。 26.【答案】 A 30.【答案】 D 【解析】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医疗机构或者医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制 疗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 度。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占有 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的他人财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 (1)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实施了医疗行为。 时是出于善意,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 (2)患者遭受到非正常的损失。(3)医疗机构存在 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制度。本题中,甲保留所有权, 过错。(4)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遭受的非正常损失 虽然乙并未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并将货物转卖给丙和 之间具有因果联系。本题中,李某因医疗人员张某的 丁,但由于乙仅对丁完成了交付,因此丁善意取得货 过错而遭受非正常损失,因此,该责任应由张某所在 物所有权。该批设备所有权应该属于丁。因此,本题 的医疗机构即某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 选D。 选A。 31.【答案】 D 27.【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 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的,应当取得保证人 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 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担 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监护人承担的 任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甲把债务转移给丁时,如果 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被监护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监 债务转移得到了丙的书面同意,则丙应继续承担保证 护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初中生章某对吕某造成 责任。因此,本题选D。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7 我国,当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 32.【答案】 C 【解析】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 下,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在本题中,甲乙 护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具有自然权 丙三人分别购买了某住宅的三层楼,各自办理了登记 利和法定权利双重属性。其中,名誉权、荣誉权,自然 手续,三人分别获得一层、二层、三层住宅楼的建筑物 人和法人都能够享有。而隐私权则是自然人专有的 区分所有权,而不是对楼房的按份共有,故而丙出售 对自己的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 其住宅时甲乙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 人格权。C项正确。选项D中的亲属权则属于身份 选D。 权中的一种。 39.【答案】 A 33.【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留置权的特征。根据我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就合 国《民法典》的规定,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因此 同的价格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应该选择 A。 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 40.【答案】 B 定。还不能确定的,使用下面规则:按照订立合同时 【解析】 所谓占有,是指对物具有事实上管领力 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 的一种状态。依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可分 为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本题中,甲作为所有权人, 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因此货物的价格应依订立 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因此,本题选B。 对相机的占有是自主占有;丙偷盗了相机也是以自己 34.【答案】 B 所有的目的对其进行占有;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得 【解析】 合同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 相机,亦是自主占有。只有乙,因为是为甲保管相机, 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其中,附随义务是指合同 所以并非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进行占有,故而是他主 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 占有,应该选择B选项。 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 二、多项选择题 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本题中,告知买受人使用设 41.【答案】 AB 备的注意事项属于通知义务。因此,选择 B。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可 35.【答案】 B 依照普遍管辖原则进行管辖。所谓普遍管辖原则,是 【解析】 司法解释规定,在婚姻关系期间,当事 指对于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 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即 不予受理。因此,本题选B。 使该罪行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未侵犯中国国家和公 36.【答案】 B 民,犯罪人不具有中国国籍,我国司法机关也有权管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办 辖该案件。因此,AB选项中的无国籍人和他国公民 法。《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 虽然不具备我国国籍,但被我国司法机关抓获后我国 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 司法机关便具有管辖权。CD选项应该分别以属人主 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 义和属地主义进行管辖。 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 42.【答案】 ABCD 偿。”本题中,丙依法定继承分得现金60万元,对赵某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立 的40万元债务应由其全部偿还。因此,本题选B。 功包括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而协助抓捕其他犯 37.【答案】 A 罪嫌疑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带领侦查人员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的开始。根据《民 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2)按照司法机关的安排, 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包括 当场指认其他犯罪嫌疑人的;(3)提供司法机关尚未 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如果被 掌握的其他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藏匿地点的;(4)按照 继承人是被宣告死亡,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 司法机关的安排,打电话将其他犯罪嫌疑人约至指定 出之日视为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被 地点的。因此四个选项均属正确。 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43.【答案】 AB 因此3月28日毕某病逝时,继承开始。应该选A。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 38.【答案】 D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优先购买权的适用。在 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选项A中甲以虚构的单位10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与某公司签订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后潜逃,属 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 于以虚构单位的形式进行合同诈骗的情形。选项B 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 中乙与电脑公司签订代销合同,在收到对方送来的代 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销电脑后携带电脑潜逃属于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后 因此四个选项均正确。 逃匿的情形,亦属合同诈骗。选项C属于以非法占有 48.【答案】 AC 为目的的集资诈骗罪。选项D则是贷款诈骗罪。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权实现时,担保 44.【答案】 ACD 物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权利人并非直接取得 【解析】 由于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 孽息所有权。因此 BD选项错误。而所有权人和用益 他人的挎包,内有数额较大的现金,因此已经构成了 物权人自然取得孽息。《民法典》第321条规定:“天 盗窃罪。由于甲在偷窃时并不知道包内装有枪支与 然享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 毒品,而盗窃枪支罪要求明知是枪支而进行盗窃,故 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 而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但在盗窃之后甲将海洛因和 照其约定。法定孽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 手枪藏于家中,该行为便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 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 法持有枪支罪。因此,本题选ACD项。 取得。” 45.【答案】 BC 49.【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修正后《刑法》的规定,侵犯著作 【解析】 所谓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 权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 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 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 有的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债 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 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债权合法且已到期。(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 且该债权已到期。(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 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未经表演 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为非 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 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因此,ABCD四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5)制作、出售 个选项均正确。 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 50.【答案】 BC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 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因此 BC选项中 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的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本题选 BC。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 【特别说明】 考生应当注意《刑法修正案(十 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 一)》修改了侵犯著作权罪: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的 外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作品种类(美术、视听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扩大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 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6.【答案】 ACD (5)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只有 BC选项同时符合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 这两条规定中的情形。 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 三、简答题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 51.【答案】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主 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此 要区别在于:(1)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有所不 选项D正确。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 同,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 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因此选项 危害社会的结果,间接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 A正确,选项B为错误。此外,有限合伙人仅限不能 危害社会的结果。(3分)(2)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 以劳务出资,可以用实物和知识产权出资,故而选项 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间 C正确。 接故意持放任态度。(3分) 47.【答案】 ABCD 【点评】 刑法总则当中几乎所有的知识点都是 【解析】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 考查的重点内容,而犯罪主观方面的区别更是高频考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09 点;想要正确解答本题,首先必须要明晰两个犯罪主 的同种数罪通常不并罚。(3)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 观方面的基本内容。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 执行完毕前,又发现犯罪人有同种犯罪没有处罚的, 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并且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 应依据“先并后减”的数罪并罚原则处理。(4)在判 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 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前,犯罪人又犯与原判决确 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危 定之罪相同犯罪的,应按照“先减后并”的数罪并罚原 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只有精确掌握两者在概念 则处理。(每个要点2分,共8分) 上的差别,才能总结出其主要区别。 【点评】 对于辨析题,一定要从正反两方面入手 52.【答案】 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 进行解析。在我国,区分同种数罪与异种数罪的意义 体是金融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合法利益。(1分) 在于:我国司法习惯仅对异种数罪进行数罪并罚,而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 对一并审理的同种数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是也要 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重 注意例外情形:(1)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 大损失。(2分)(3)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前,又发现犯罪人有同种犯罪没有处罚的,应依据“先 均可。(1分)(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但不以非法 并后减”的数罪并罚原则处理。(2)在判决宣告以后 占有为目的。(2分) 刑罚执行完毕前,犯罪人又犯与原判决确定之罪相同 【点评】 每年刑法的简答题都不可避免地要涉 犯罪的,应按照“先减后并”的数罪并罚原则处理。所 及一道有关分则的题目,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考查重点 以该说法并不全面。 罪名的犯罪构成。对于这类题目必须从犯罪客体、主 56.【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分) 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四个点上详细回答,才能做到 (2)该说法正确的一面是:民事权利表现为行为的自 不遗漏。 由,权利人行使权利是其依法享有的自由。权利人可 53.【答案】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自由选择权利行使的方式和方法。当民事权利受到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主张 侵害时,权利人还可自由选择权利的救济方式。“我 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 的地盘我做主”体现了权利人有正当行使民事权利的 偿期。(3)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 自由。(2分)(3)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是:任何民事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权利的享有和行使,不仅关乎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关 (每个要点2分,共6分) 涉义务人的利益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 【点评】 双务合同当中的三种抗辩权是重点,必 此,对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作出必要限制。(2分)即 须严格掌握。所谓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 民事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循诚实信用、权利不得滥用等 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 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权利人 履行债务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 因此通常负有容忍和不作为等义务。故“我的地盘我 权和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 做主”也有一定的前提和条件。(2分)(以具体民事 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 权利如所有权为例加以辨析的,也可酌情给分) 务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只要明晰 【点评】 民事权利,指的是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 了其概念,便可顺利推导出其构成要件。 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正 54.【答案】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是: 因为它是一种自由,因此民事主体是可以在一定的范 (1)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围内为自己“做主”。但同时必须认识到,任何一种权 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2)客体不同。邻接 利的实现都代表他人义务的履行,正因如此,对权利 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著作权的客 必须要有所限制,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他人的 体是作品本身。(3)内容不同。邻接权中除表演者 合法权利。所以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也不能完全 权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 由自己“做主”。 权。(每个要点2分,共6分) 五、法条分析题 【点评】 该知识点已经从最新的考试大纲中删 57.【答案】(1)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的情 除,考生了解即可。 形包括:①行为人拒不说明财产来源;②行为人无法 四、辨析题 说明财产的具体来源;③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经 55.【答案】(1)这一说法是不全面的。(2) 司法机关查证并不属实;④行为人所说的财产来源 司法实践中,对在判决宣告前审理的同一犯罪人所犯 因线索不具体等原因,司法机关无法查实,但能排除11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存在来源合法的可能性和合理性的。(每种情形 2 犯罪。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某种防止危害社 分,共8分)(2)本条款中“非法所得”的计算方式,一 会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在能够履行该种义务时,消 般应将行为人的全部财产与能够认定的所有支出的 极不履行的行为。题目中丙由于被捆绑不具备履行 总和减去能够证实的有真实来源的所得。(2分) 义务的能力,因此不构成犯罪。(3分)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对巨额存款来源不明罪 【点评】 第一小问考查的是对行为人罪名的认 的细节理解,其实历年来法条分析题考查的重点都是 定。在认定罪名时主要应从行为入手,看具体行为侵 各刑法条文的细节解析。因此我们在识记法律条文 犯了何种法益,行为人抱的是怎么样的心态。本题 时万不可一背而过,而应对影响其理解的字词句进行 中,甲乙虽本欲行窃,但在行为败露后便转用暴力将 逐字解析和记忆,着重参考学习对法条的司法解释, 丙捆绑取走其财物,该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已经 才是正确完成法条解析题目的捷径。 构成了抢劫罪。同时,甲乙明知火车将至,仍将丙捆 58.【答案】 本条规定的是业主的建筑物区分 绑后逃匿,导致火车撞上面包车造成重大伤亡。该行 所有权。(3分)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①复合性,即 为同时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应对此二罪予 由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构成;②整体性, 以并罚。 即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三要素须结为一体,不可 本题第二小问考查的是丙的刑事责任,在此案 分离;③专有权的主导性,即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 中,虽然由于丙的不作为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但丙之 主导性;④客体的多元性,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 所以不作为是因遭到了甲乙的捆绑失去了人身自由, 体包括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而不是仅局限于其中的 无法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因此 一部分。(每个要点1分,共4分)符合下列条件,可 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认定为专有部分:①具有构成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 60.【答案】(1)不成立。(2分)根据《民法 区分;②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③能 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名、 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每个要点1 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分,共3分) 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家具行与贸易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知 公司虽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在贸易公司 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根据使用功能,将一栋建 盖章前,贸易公司即将家具发运给了家具行,家具行 筑物在结构上区分为各个所有人独自使用的部分和 也作出了接受的表示,故双方成立合同关系,贸易公 由多个所有人共同使用的部分时,每一个所有人享有 司的理由不成立。(3分)(2)不成立。(2分)根据 的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 《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标准没有 各个所有人之间基于其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的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结合。复合性、整体性、专有权主导性和客体多元性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 是其特征。而要认定为专有部分则必须具有以下条 果依照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 件,即物理上的独立性、功能上的独立性以及可登记 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 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2006年大纲新增考点,当 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年即考了简答题,命题人对于重点知识会反复考查。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 六、案例分析题 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本案中,当事人对家具质 59.【答案】(1)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和以 量标准未约定,依上述规则应适用国家标准,经有关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2分)甲、乙 部门鉴定,该批家具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所以贸易 经过合谋,在共同实施盗窃时,被丙发现,二人的犯罪 公司的理由不成立。(3分)(3)应由贸易公司承担。 意图随即转化为抢劫他人财物,二人使用暴力捆绑 (2分)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 丙,搜走丙的现金,构成抢劫罪。(4分)甲、乙为了谋 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 取财物,共同将丙捆绑起来,在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 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 全的情况下,仍不松开丙,共同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 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本 结果发生,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案中,家具质量不合格,致使家具行不能实现转售获 安全罪的共同犯罪。(4分。如回答甲、乙的行为构 利的合同目的,且家具行已提出退货,故家具的损失 成抢劫致人重伤,应加重处罚的,也可酌情给分。) 应由贸易公司承担。(3分) (2)丙不负刑事责任。(2分)丙不构成不作为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1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同法》的溯及力进行判断,D项错误。本条款是法律 1.【答案】 A 规范,具有法的指引作用,B项正确。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私有制是法产生 6.【答案】 C 的经济根源;阶级的出现及阶级之间的矛盾是法产生 【解析】 此题是对法律谚语的理解。法言法语 的政治根源,A项正确。B项中,根据马克思的基本 “法律不理琐碎之事”绝对不能从字面上来简单理解, 原理,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和国家一 认为小事情法律就不管。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故 A 起产生的,故B项中国家先于法产生的说法错误。B 项不选。B项中,现代法治国家希望从法院的角度对 项不选。法起源时与道德宗教混为一体,然后发展到 权利进行保护,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通过 相对独立,C项错误。法是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 诉讼来解决,这会导致诉讼膨胀,因此,法律也规定了 范性调整,D项错误。因此选A。 起诉条件。B项说法错误。D项中,法律不是规定所 2.【答案】 D 有事项,而是针对行为进行了规定,对于思想问题交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给了道德和宗教。故D项说法也不对。本题答案为 的主要区别:前者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后者的对 C。解此类题型可采用排除法。B项“凡事”、D项“一 象是特定的人或事;前者可以反复适用,后者仅适用 律”,这些字眼过于绝对,可以排除。而A项说法也过 一次。ABC项都是规范性法律文件,所以不选。D项 于绝对,许多琐碎之事可以属于法的调整范围,A项 判决书是一次性的,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为非规范性 错误。因此C项正确。 法律文件。因此D项正确。(对于此类题,建议考生 7.【答案】 D 记住每种类型的几个典型例子,有助于快速正确 【解析】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 解题。) 象和调整方法。D项正确。(注意:法律调整的对象 3.【答案】 A 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 【解析】 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比如赔偿损 8.【答案】 B 失、支付违约金等,A项正确。法律中的法律义务并 【解析】 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不等同法律责任,法律义务是构成法律责任的法定前 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 提条件,但违反法律义务并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 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 在刑法中也是如此,B项错误。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 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 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应当承受某种 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不利的法律后果,所以不违法也可能产生法律责任,C 两者的主要区别为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我 项错误。过错责任只要承担行为上的责任,不用承担 国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思想上的责任,D项错误。 法官自己做出的解释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属于非正 4.【答案】 C 式解释。因此B项正确。 【解析】 法律权利是法律权利人依法具有自己 9.【答案】 D 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 【解析】 西方“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并非罗 为的能力或资格。权利带有一定的自由性,可以放 马,A项错误。法治和德治存在分歧,但分歧并不是 弃;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义务主体依法应这样或不这样 根本性的,两者的根本目的是治理国家,两者可以相 行为的限制和约束。义务不可以放弃,必须遵守。所 互作用共同推动国家发展,B项错误。人治国家也存 以C项正确。 在法律,只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C项错误。 5.【答案】 B 因此选D项。 【解析】 在法的要素中,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有 10.【答案】C 明确的区分,前者是法的基准性的一般规定,后者则 【解析】 法律实施和法律实现不同。法律实施 有明确清晰的权利义务模式和法律后果。《合同法》 是法从应然状态到实然状态的过程和活动,而法律实 的这一条款显然不属于法律原则,A项错误。这一条 现是法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A项错误,C项正确。 款也显然不是禁止性规则,C项错误。这一条款只强 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过程性和实效性的结合,B项说 调每个合同自身的效力始于成立之时,并没有对《合 法相反,错误。法律实施不包括立法,D项错误。因11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此选C项。 (对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考生一定 11.【答案】 A 要做明确区分,不能混淆,这是历年考试的重点内容。 【解析】 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法官不应主动与 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对比详见本书 原、被告私下接触,B项错误。C项违反了司法机关依 2009年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详解单项选择题第24题 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C项错误。D项强奸罪为刑 【特别说明】。) 事公诉案件,不可私了,D项错误。司法要求依法,故 17.【答案】 C 选A项。 【解析】(1)依据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宪 12.【答案】 D 法可以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这是英国宪法 【解析】 依法办事、形成统一法律秩序是守法的 学家蒲莱士提出的一种分类方法。世界上最早的成 中层状态,A项错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仅针对特 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 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此约束力 成文宪法。我国宪法是成文宪法。(2)依据法律效 不具有普遍性,但也需要人们遵守,B项错误。C项属 力和制定、修改程序的不同,宪法可以分为刚性宪法 于守法的范畴,C项错误。D项是公民依法行使自己 和柔性宪法。所谓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 权利的积极守法行为,因此选D项。(此处需注意守 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当 法的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级状态的区别。) 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这种类别,其优点 13.【答案】C 在于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比较复杂,宪法的稳定性 【解析】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 强。所谓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 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 与普通法律完全相同的宪法。英国是典型的柔性宪 是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 法国家。我国属于刚性宪法。(3)依据宪法的制定 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规则的。有时候一个法 主体不同,其可以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 律规则可以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有时候一个法律 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自上而下地制定并颁布实 条文也可能包含几个法律规则。因此只有C项正确。 施的宪法,如1814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的宪章、 (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比较在历年真题中已出现多 意大利1848年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大 次,十分重要,请考生熟知熟记。) 日本帝国宪法及1908年清政府的《钦定宪法大纲》 14.【答案】 B 等。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 【解析】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 表决制定的宪法。当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这 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即人 种类别。所谓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 与人的关系。因此B项正确。(这里考生还需掌握法 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如英国 1689年的《权利 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 法案》、法国1830年宪法等。现行最古老的钦定宪法 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1814年5月17日的挪威王国宪法。我国属于民 15.【答案】C 定宪法。因此,我国宪法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民定 【解析】 A项中,故意杀人的,不是假定条件,而 宪法。故C项正确。 是行为模式,(不得)故意杀人,(否则将)处死刑…… 18.【答案】 B 因此,行为模式是“勿为”。B项中,本条文内容明确, 【解析】 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 因此是确定性规则,无须引用其他条文和机构。D项 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行政管理权。此外,特 中,故意杀人的,先是处死刑,然后才是无期徒刑、十 区财政独立,使用自己的货币,享有货币发行权,但并 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说明对故意杀人的行为依法 不享有防务权,外交与防务属于中央政府。因此本题 优先适用较重刑罚。故D项说法正确。现行《刑法》 选B项。 自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因此1997年10月1 19.【答案】C 日以后发生的故意杀人案应当依此条文裁判。因此 【解析】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 C项错误,应选。 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 16.【答案】 A 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本 【解析】 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基本法 地区适用的规范性文件。A项为地方政府规章;B项 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和修改除由全国人大 只是一般的行政规范性文件;C项为省人大常委会制 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因此A项正确。 定的《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D项为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3 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因此本题选C项。 【解析】《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20.【答案】 A 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 【解析】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 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 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用向政府部 计机关负责。因此B项正确。 门负责或报告工作。因此A项错误,应选。村民委员 26.【答案】 B 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解析】 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内容较多,容 故B项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 易混淆。因此考生可以简便记忆:省、自治区、直辖市 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 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有关乡、民 论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它不是一级行政机 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关,而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市辖区的 织。故C项说法正确。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 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 并报告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 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除了以上这些,其他全都归国 则。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答案为A。 务院审批。即乡找省,省级找全国人大,中间全归国 21.【答案】 A 务院审批。B项正确。行政区域的变更问题是基础 【解析】 社会主义国家一般都确立了最高国家 知识点,建议考生掌握扎实。 权力机关解释宪法的模式。例如,我国宪法的解释权 27.【答案】 D 就是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解析】 此题为送分题。《宪法》第8条规定, 宪法解释权,A项正确。德国的宪法解释体制是专门 城镇中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 机关解释体制,建立了宪法法院,B项错误。最早采 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 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是奥地利,C项错 体所有制经济。因此选D项。宪法的有关考点,多为 误。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司法机关解 熟记型的法条题目,建议考生熟记宪法重要法条。 释宪法的体制,D项错误。因此选A项。 28.【答案】 C 22.【答案】 D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 【解析】 此题为送分题。我国《宪法》第6条第 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 3款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 权、社会文化权利,监督权。其中政治权利包括:选举 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 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 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自由,结社自由。所以C项属于政治权利,正确;B项 因此,本题选D。(对于宪法及宪法修正案的法条一 属于人身自由的权利;D项属于社会文化权利。因此 定要完全记住。有些考题直接出自法条。) 选C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历年考试的重点,所占 23.【答案】 B 分值很大,尤其是平等权和人身自由,经常出现在分 【解析】 司法部是我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A项 析题中,望考生加以重视。) 错误。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 29.【答案】 B 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B项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 【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 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 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 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C项错误。 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 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B项正确。对于自然资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 源,记住矿藏和水流只能属于国家所有,其他自然资 行法律。所以,人民检察院并无领导公安机关侦查活 源不一定。ACD项错误。 动的职权,D项错误。因此选B项。 30.【答案】 C 24.【答案】 B 【解析】 根据《选举法》规定,在实行直接选举 【解析】《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 的地方,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 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因此B项正确。(法 选。本题选民共 12 500人,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 条原文,应背诵。) 6 200人,没过半数,因此选举无效,三位代表候选人 25.【答案】 B 均不能当选。因此选C项。11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31.【答案】 D 一百五十刻乃与粥,满千刻止,逼之使招承罪状(见 【解析】 有权提议进行宪法修改的主体只有两 《隋书·刑法志》)。即将不招供者强行断食多日,以 个:一是1/5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是全国 饥饿来逼迫囚犯招供。C项正确。A项中,明“大诰” 人大常委会。而通过则需要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 总共罗列酷刑种类有族诛、凌迟、枭首、斩、死罪、墨面 2/3 以上多数才能通过。切记这里是“全体代表”而 文身、挑筋去指、挑筋去膝盖、断手、斩趾、刖足、枷令、 不是“出席代表”。因此,本题选D。 充军、阉割为奴等几十种。故 A项不选。B项中,凌 32.【答案】C 迟,也作陵迟,是以利刃零割碎刚肌肤、残害肢体再割 【解析】 我国奴隶制五刑为墨、则、制(刖)、宫、 喉管,使受刑人在极端痛苦中慢慢死去的刑罚,是我 大辟。因此C项正确。(考生这里需要了解封建制五 国古代生命刑中最为残酷的一种执行方法。它先起 刑的形成过程:曹魏恢复五刑之名。晋代定律死、徒、 于五代。北宋中期凌迟盛行,南宋《庆元条法事类》明 笞、罚金、赎刑;北魏定制以死、流、徒、鞭、杖为五刑; 确地把它与斩、绞一起列入死刑之中。以后,元、明、 北周五刑体系的排列改为由轻递重,以杖、鞭、徒、流、 清三代凌迟之刑沿袭不变。故B项不选。D项中,南 死为五刑;最终在隋朝《开皇律》正式形成封建制五 朝陈所创的一种刑讯制度,对不招供的囚犯先鞭二 刑,即笞、杖、徒、流、死。) 十,答三十,然后身戴刑具,在“高一尺,上圆,劣容囚 33.【答案】 D 两足立”的土垛上站立约一个半小时,若仍不招供,则 【解析】 西周时,通过察言观色判断当事人陈述 反复拷打站垛。故D项是测立。故本题答案为C。 真伪的审判方式称为五听,D项正确。A项“三刺”是 此题较偏,仅从字面“测罚”两字难以解题。因此 西周从赦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的程序。B项“三 考生可以换一种思路。注意朝代是南梁,属于三国两 赦”之法是西周对老幼犯罪减免刑罚。C项“五过”是 晋南北朝时期。在这时期刑法制度日趋规范和文明: 西周针对渎职方面的罪名。因此选D项。 肉刑日趋减少,酷刑的使用逐步减少。比较四个选 34.【答案】 D 项,ABD项的刑讯方式比较残酷,而C项相比而言,较 【解析】《法经》的编纂者是李悝,A项错误。 为规范文明。因此选C项。 《法经》共分为六篇,即《盗法》《贼法》《网法》《捕法》 38.【答案】 B 《杂法》《具法》,首篇为《盗法》,BC项错误。《法经》 【解析】“十恶”制度首立于隋朝,A项错误。 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在 唐律规定了贵族官员犯罪可以减免刑法,但“犯十恶 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因此D项正确。 者,不用此律”,C项错误。“十恶”中的“谋大逆”是 35.【答案】 B 指图谋毁坏宗庙、陵寝及宫阙,D项错误。因此本题 【解析】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缘法而治” 选B项。(对于“十恶”制度的具体分类及其概念考 “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因此 B项正确。(我们 生需要有大概的了解,方便答题。) 需要了解各个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西周:明德慎 39.【答案】 D 罚;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 【解析】 实行“审”与“判”相分离是宋朝的“鞫 众;汉朝:汉初为黄老思想、“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 谳分司制”,A项错误。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 为“德主刑辅”;唐朝:德本刑用;明朝:“刑乱国用重 审判是宋朝“务限法”中的内容,B项错误。皇帝特诏 典”“明刑弼教”;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是宋朝“三司推 36.【答案】 D 事”里的内容。C项错误,因此D项正确。 【解析】 汉代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律是 40.【答案】 B 汉代的基本法律形式;令是皇帝随时发布的诏令或由 【解析】 元朝在中央设立的最高行政机关为中 臣下提出经皇帝批准的立法建议;科是律以外规定犯 书省,B项正确。唐朝的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 罪与刑罚以及行政管理方面的单行法规;比又称决事 下省。 比,是指在律无正条时比照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判案 41.【答案】 A 件的依据。由此可知 D项正确。 【解析】 为贯彻“刑乱国用重典”的方针,朱元 37.【答案】C 璋御制《大诰》,作为明初的刑事特别法。《大诰》的 【解析】 本题考查“测罚”的内容。南朝梁武帝 内容包括朱元璋亲自审理的案例、朱元璋对臣民的训 时刑讯的方法,即测度情节,罚饿以取口供。凡囚人 导以及新颁布的重刑法令。因此 A项正确。 不服罪者,断其食三日,听家人进粥二升;妇女老小, 42.【答案】 A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5 【解析】 唐代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A项 【解析】 法官可以对该规则进行解释,法官自己 正确。其中察院的监察御史主要职责是监察地方官 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A项错 吏,可知御史台的职能不限于监察中央官吏,C项错 误。本罪为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个人档 误。中书省负责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D项错 案的,不依此罪处罚,B项错误。本罪为选择性条款, 误。御史台和三省相对独立,B项错误。因此本题选 只要犯抢夺和窃取之一的就构成本罪,C项正确。该 A项。 规则虽然只针对抢夺、窃取档案的行为,但仍然提供 43.【答案】 C 规范指引,D项正确。因此本题选CD项。 【解析】 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强行 49.【答案】 BCD 政管理,清政府仿效明朝,先后编制了《康熙会典》 【解析】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包 《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光绪会典》,合 括多个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是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 称“五朝会典”,统称《大清会典》。因此C项正确。 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 44.【答案】 D 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 【解析】 清末在民商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分立 体。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是法律体系的 的原则,《大清民律草案》采用民商分立的体例;南京 基础,不同法律部门的有机结合构成一国的法律体 国民政府在民商立法体例上采取民商合一的原则, 系。因此A项错误,BCD项正确。 《中华民国民法》采用民商合一的体例。因此 D项 50.【答案】 ABCD 正确。 【解析】 实质推理又称辩证推理,它是指当作为 45.【答案】 A 推理的前提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命 【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 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出最佳的命题以解决 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其中在加强民主 法律问题。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法律 建设方面,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 规定的复杂性而引起的疑难问题,CD项正确。A项 原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1/3, 法律虽然有规定,但社会发展后,出现新的情况,适用 中间派占1/3。因此A项正确。 这一规定明显不合理,即会出现冲突,因此可以适用 二、多项选择题 辩证推理。B项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 46.【答案】 ABC(原答案为 BC) 也是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适用辩证推理。因此 【解析】 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 ABCD 四项全选。 的基础上,引进、吸收、摄取、采纳、同化外国法,使之 51.【答案】 ABCD 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直接将 【解析】 法治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原则, 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中,D项错误。法律移植不 权利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此题 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A项正确。市场经 较简单,为送分题。ABCD 四项都正确,应选。 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52.【答案】 BCD B项正确。德国为大陆法系国家,其民法典源于对罗 【解析】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而 马法的继承,C项正确。因此,本题选 ABC选项。 不是最早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美国才是,A项 (2021版《考试分析》已将法律移植概念中的“同时 错误。英国宪政制度的确立,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和 代”一词删除,因此,按照最新的官方观点,法律移植 扩大资产阶级权力逐步实现的,D项正确。英国宪法 不要求“同时代”,也即法律移植不体现时间关系,只 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构成,形成了没 体现空间联系。) 有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形式的、颇具特色的不成文 47.【答案】 AD 宪法,BC项正确。因此选 BCD项。 【解析】 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 53.【答案】 ABD 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又称制定法,D项正 【解析】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 确。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 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 有成文形式的法,习惯法和判例法都是不成文法的形 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私 式,所以 A项正确,B项错误。不成文法也具有法律 拆、毁弃、偷阅他人的信件。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 效力,C项错误。因此本题选AD项。 话、电报等进行通信的各种手段。A项不让学生带手 48.【答案】 CD 机侵犯其通信自由的权利,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11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和通信秘密,当选。根据法律规定,扣押和拆检公民 依据的。”AD项正确。《立法法》第53 条规定:“全国 的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 机关才有权决定扣押或拆检公民的信件(法院除外)。 等效力。”B项错误。《立法法》第49 条规定:“国务 (2)原因只有两种:一是国家安全的需要,二是追查 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 刑事犯罪的需要。BD项既不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 也不是追查国家安全的需要,因此 BD项的行为侵犯 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 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当选。只有C项合 释要求或者提出相关法律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法,是基于刑事案件的需要,不选。因此本题选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ABD项。 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C项正确。因此本 54.【答案】 ABD 题选 ACD项。(此处考查对《立法法》法条的记忆,望 【解析】 此题为送分题。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 考生关注。) 活动的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责 58.【答案】 ABCD 任制原则、法治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效 【解析】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听取和审议 率原则、联系群众原则等。因此本题选 ABD项。我 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有权进行询问和质询,有权开展 国不承认“三权分立”原则。C项错误。 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ACD项 55.【答案】 ABCD 正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 【解析】 本题考查人大代表的权利。根据相关 对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项正确。所以本题选 规定,我国代表具有:(1)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发表意 ABCD项。 见,参与表决等权利。(2)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 59.【答案】 ABC 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权利。(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解析】《选举法》第38条规定:“选举委员会 提出质询案的权利。(4)依法提出罢免案的权利。 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 (5)人身特别保护权。(6)言论免责权。(7)物质 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 保障权。因此ABCD项全选。 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 (这里还需注意代表们的义务:(1)模范地遵守 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 宪法和法律,在代表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 动票箱投票。”因此 ABC项正确。(此题是对《选举 宣传法治并协助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2)与原选 法》的法条的考查,考生应加以记忆。) 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接受其监督;(3)保守 60.【答案】 BCD 国家秘密;(4)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参 【解析】 西周关于婚姻的解除,有“七出”“三不 与讨论和决定,积极参加代表的视察活动等。) 去”之规定。“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 56.【答案】 AD 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有所娶 【解析】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我 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所依,但休妻时已无 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故 A项正确,B项错误。 本家亲人可靠,此时休妻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 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原因:一是由我国民族关系的历史 故不能休妻;“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 和各民族的居住现状决定的,是保障各少数民族与汉 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已尽子媳之孝,不能休妻; 族平等发展的需要;二是由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夫娶妻时贫贱,但经夫妻患难 决定的,也是缩小各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经济文化 与共后富贵,不得休妻。因此本题选 BCD项。“三不 发展差距的有效途径;三是由我国政治发展的基本需 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是出于 要决定的,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政治稳定。C项错误,D 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项正确。因此本题选AD项。 61.【答案】 ABC 57.【答案】 ACD 【解析】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包括:郑国 【解析】《立法法》第 48条规定:“法律解释权 子产“铸刑书于鼎”,邓析“造竹刑”,晋国赵鞅、荀寅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 “铸刑鼎”。因此 ABC项正确。 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62.【答案】 ABD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解析】 宋初为强化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 立审刑院。凡须奏报皇帝的各种案件,经大理寺断谳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17 后,报审刑院复核,由知院事和详议官拟出定案文稿,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较细,但也是《宪 经中书省奏报皇帝论决。此外,宋初还增设制勘院和 法》法条原文。此处需注意的是,我国规定公民合法 推勘院等临时性机构,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因 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而对社 此 ABD项正确。 会主义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 63.【答案】 ABCD 66.【答案】(1)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资产阶级 解体。(2分)(2)清末修律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 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具有资产阶级革命性和 定了基础。(2分)(3)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上引进 民主性。其内容包括:(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 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2分) 的民主共和国;(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 (4)清末修律在客观上有助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 和法学教育的近代化。(2分) 采用责任内阁制等;(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 【点评】 清末修律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 应尽的义务;(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因此 意义。也是高频考点。此题考查了清末修律的历史 ABCD都正确。 意义,考生还应掌握清末修律的具体内容及其主要 三、简答题 特点。 64.【答案】(1)法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 四、分析题 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在普通法法系 67.【答案】(1)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适用《中 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判例法 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1分)理由:《条例》是地方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2分) 性法规,《种子法》是法律,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 (2)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 触,否则无效。(2分) 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 (2)A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法律推理的基本逻 和衡平法。(1分)(3)法律编纂不同。大陆法系国 辑如下:大前提(《种子法》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 家的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普通法法系 适用市场价;(1分)小前提(本案事实):有关种子价 国家,尤其是英国,一般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它的制定 格的争议属于价格争议;(1分)结论(判决):种子价 法往往是单行的法律、法规。即使后来普通法法系国 格应当依据市场价确定。(1分) 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3)该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分)(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的 (1分)理由: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奉行职权主义,具有纠问程 (3分。答对一个理由的,得2分;答对两个理由的,得 序的特点;普通法法系的诉讼程序奉行当事人主义, 3分) 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的角色。(2分) 【点评】 关于法的效力原则,本书总结如下: (5)哲学倾向不同: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普通 (1)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包括: 法法系倾向于经验主义。(1分) ①宪法至上原则。②法律高于法规原则。③行政 【点评】 法系是指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 法规高于规章原则。④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的某些特点 原则。 对法律所作的分类。对资本主义法律影响最大的法 (2)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 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 包括:①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②特别法优先于一 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 般法。③新法优先于旧法。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 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和自 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两大法系的概念及比 治州的人民政府的规章。 较是法理学中一个重要内容,在法硕考试出现的频率 (3)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 很高。希望考生认真复习,加以理解。 则: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 65.【答案】(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 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②地方性法规与部门 侵犯。(3分)(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 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分)(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 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分)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11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裁决;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 属相隐、亲亲得相首匿)。(4分)(2)材料二中的这 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④根据 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的变化有:第一,扩大了亲属隐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不能确定如何 匿的范围,甚至包括部曲、奴婢为主人隐匿;(2分)第 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二,取消了尊长隐匿卑幼的限制,无须上请;(2分)第 此题第二问涉及演绎推理的相关内容。法律推 三,对所隐匿案件的性质做了限制。对于谋叛以上危 理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演绎推理是形式推理 害皇权专制的重罪案件,亲属之间不允许隐匿。 中最重要的内容,它又可以称为三段论推理,是一般 (2分) 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 【点评】 亲属相隐是古代法律的一项重要制度, 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演绎推理在历年 考生要掌握不同的朝代对亲属相隐的不同规定。 考试中经常出现在选择题或主观题中,望考生加以 五、论述题 重视。) 70.【答案】(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法调 68.【答案】(1)本案中有关国家机关的行为 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其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侵犯了张某的人身自由(2分)和人格尊严(2分)。 (2分)法的特性,如概括性、稳定性、滞后性、普遍性 (2)公检法三机关召开三长联席会议的行为违反了 等,与社会生活的具体性、复杂性存在着矛盾;(2分) 我国宪法关于司法机关的地位及其职权行使等方面 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影响;(1分)法的实施 的规定。(1分)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 还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1分) 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 (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内容:从法的制 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1分)人民检察院 定、实施到监督看,首先应有良好的法律体系,其次应 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 在现实中得到落实。(2分)(3)应清醒地认识到,法 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的作用的局限性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法 (1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 律不是万能的;(2分)法律要不断修正,在适用中进 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3分) 行解释;(2分)法律不能独自发挥作用;(2分)要注 【点评】 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 意法律运行的社会环境建设。(1分)(结合主题,从 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社会 其他角度展开论述且言之成理者,可酌情给分) 文化权利,监督权。而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 【点评】 本题考查法的局限性理论及其对社会 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 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不仅考查考生对法的局 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限性内容的理解能力,还考查考生将该理论与建设社 宪法还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几乎每年宪法都 会主义法治国家结合进行阐述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综 会在大题上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希望考生记忆并多 合性。解答此题,应先将法的局限性和社会主义法治 做习题,做到此类型题不丢分。) 国家的相关概念答出来,然后再进行相应分析论述。 69.【答案】(1)亲亲相隐(或同居相为隐、亲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4.【答案】 B 1.【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时效延长的理解。 【解析】 本题考查对刑法基本原则的理解。罪 所谓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 刑法定原则指的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 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 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 《刑法》第 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得定罪处刑。刑法适用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 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 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特权。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以后, 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 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件。所谓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 制。甲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在被抓捕时逃跑,即甲在 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即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所以甲所 刑罚的轻重不仅应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 犯聚众斗殴罪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B项正确,ACD 相适应,也必须同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犯可能 项错误。 性的大小相适应。除此之外,不再考虑其他因素。刘 5.【答案】C 某的量刑与其所犯之罪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刑法的解释中学理解 其“对中国高铁建设的贡献”不是罪与责的影响因素, 释的理解。所谓学理解释,是指有权对刑法进行立法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量刑时不应考虑,C项正确。 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机构之外的机关、团体和个人对刑 ABD项错误。 法条文含义的阐释。学理解释包括文理解释和论理 2.【答案】 B 解释,而其中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对象的理解。所 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历史解释和类推解释。扩 谓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 大解释,是指刑法规定的含义较其真实含义为窄时, 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赌博的筹码和行贿的财 扩张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规定的真实含义。文理解 物,是组成贿赂罪和赌博罪之物,不是贿赂罪和赌博 释,是指从刑法条款用语的语义及通常使用方式出发 罪的犯罪对象,AC项错误。运输毒品的车辆属于犯 来说明刑法规定含义的解释方法。当然解释,是指在 罪工具,不是犯罪对象,D项错误。财物是抢夺行为 所面临的案件缺乏可以适用的法条时,通过参照各种 所直接指向的具体的物,是犯罪对象,B项正确。 事项,从既有的法条获得指针,对案件适用既有法条 3.【答案】 D 的一种解释。类推解释是指,需要判断的具体事实与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要 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基本相似时,将后者的法律效果 件以及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理解。所谓故意杀人罪, 适用于前者。类推解释通常在于认识到某行为不是 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该罪属于实害 刑法处罚的对象,而以该行为与刑法规定的相似行为 犯。所谓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 具有同等的恶害性为由,将其作为处罚对象。本题 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本 中,危险驾驶罪只规定了醉酒驾驶,认为吸毒驾驶和 案中,甲在犯罪过程中,错认为自己掐死了赵某,而实 醉酒驾驶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而将吸毒驾驶以危 际上是自己将赵某投入河中的行为造成赵某的死亡, 险驾驶罪论处的做法,属于类推解释。故C项正确, 即甲对造成行为结果的原因有误解。这种情形的错 ABD项错误。 误对罪责的认定不发生影响,即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 6.【答案】 D 人罪(既遂),D项正确。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犯罪的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故意的认识的理解。 认定,不成立未遂,C项错误。甲的主观意图是杀死 所谓认识因素,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 赵某,而不是伤害赵某,不成立故意伤害罪,A项错 害社会的结果。“明知”的范围包括:(1)对犯罪构成 误。甲是故意杀死赵某的,不是过失,不成立过失致 事实所属情况的认识;(2)对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社会 人死亡罪,B项错误。 危害性的认识。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自己行12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为的违法性和毁坏财物的数额等都不属于“明知”的 成立职务侵占罪,B项正确。盗窃罪不要求利用职务 范围,ABC项错误。D项中,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 便利,A项错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 淫秽物品是行为人对犯罪构成事实所属情况的认识, 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本题的犯罪对象是单位的资 属于“明知”,是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之 金,不符合侵占罪的犯罪构成,C项错误。挪用资金 一,D项正确。 罪只是挪用一段时间,最终是会归还的,不具有非法 7.【答案】 A 占有的目的,但是本题中甲携款潜逃,具有非法占有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再犯与累犯之间的区别。 的目的,故不成立挪用资金罪,D项错误。 一般意义上的再犯,是指再次犯罪的人,即两次或者 10.【答案】 A 两次以上实施犯罪的人。依据《刑法》第65条的“除 【解析】 所谓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 外”规定,即“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 染的法律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 的除外”,构成累犯者应当是前罪和后罪发生时犯罪 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 人均已满18周岁,如果犯罪人前罪发生时不满18周 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甲公司明知将生产废料直 岁,后罪发生时已满18周岁的,也不宜认定为累犯。 接倒入河中会因此产生毒气,污染环境,而放任该结 甲犯前罪时是17周岁,不满18周岁,所以甲犯后罪 果的发生,显然属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和倾倒有毒 时不构成累犯,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再犯,A项正确,C 物质行为。该行为产生的毒气造成上百村民呼吸系 项错误。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统受损,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显然,甲 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 公司的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A项 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 正确。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 的,都以累犯论处。甲并没有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 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不成立特别 他严重后果。甲公司并不是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 累犯,D项错误。甲刑满释放后又再次犯罪,是第二 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而是违反防止环境污染的规 次犯罪,不是初犯,B项错误。 定,向河中倾倒生产废料,严重污染环境,B项错误。 8.【答案】 A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是“投放”,甲公司不是投放, 【解析】 爆炸罪是指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而是倾倒、排放,所以不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C项错 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误。甲公司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而不是危害公共安 为。它属于危险犯,如果爆炸行为已经使公共安全处 全,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错误。 于危险状态或者已经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实际损害 【特别说明】 关于A项的“污染环境罪”,《刑法 后果,则成立爆炸罪既遂。在本案中,甲的行为虽然 修正案(十一)》提高了法定刑,考生需要注意此罪的 仅造成了一人轻伤,但已经危害了大多数人的生命健 新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 338 条第1 康、财产安全,成立爆炸罪既遂,不成立故意伤害罪,A 款修改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 项正确,C项错误。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 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 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 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甲是引 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爆爆炸装置,并非寻衅滋事,B项错误。以危险方法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 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 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 的行为。本题采用的是爆炸的方法,不是其他方法, 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 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错误。 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 9.【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 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 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 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作为私营健身机构的会 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对于 计,利用可以随意支取自己存折中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这四种情形考生要加强记忆。 资金的便利条件,将存折里公司的资金取走并潜逃, 11.【答案】 B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1 【解析】 所谓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 根据刑法理论,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插入说”,甲男 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 没有达到强奸罪的既遂标准,不是犯罪既遂,D项 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 错误。 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及国家禁止出 13.【答案】 C 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其他货物、物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 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数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 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 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甲在国 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 外购买物品,经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逃避海关监管, 有再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 其行为属于违反海关法规,偷逃海关关税数额巨大, 度。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 所以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项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正确。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 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 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 得假释。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因放火罪被判处13 且占应纳税额10??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 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AB项错误,诈骗 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 罪、叛逃罪可以假释。D项错误,被判处 10年以上有 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走私普通 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假释。 货物、物品罪偷逃的是应缴纳的关税,逃税罪偷逃的 14.【答案】 B 是其他税,所以甲不成立逃税罪,A项错误。非法经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犯罪既遂形态和故意 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 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的理解。结果犯是指行为必须 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 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是该罪的既遂。危险犯的 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 特征是,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是既遂的要件,只 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 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 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并不是法律或者司法解释 的既遂。行为犯的特征是只要该罪的实行行为实施 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不成立非法经营罪,C项错误。 完毕即成立犯罪既遂,不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 或发生的危险。举动犯是指行为人一着手实施犯罪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以下行为:(1)将本单 行为即成立犯罪既遂,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所谓 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2)以明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 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 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 要求有财物的毁灭或者损坏的结果,因此,B项的故 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 意毁坏财物罪属于结果犯。本题选 B。A项是危险 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犯,C项是行为犯,D项是举动犯。 失。本题中甲的行为不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 15.【答案】 A 罪构成,D项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的量刑制度以及 12.【答案】C 自首与坦白的界限。所谓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 【解析】 本题的考查的是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案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国家司法机关 所谓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 审查和裁判的行为。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之后,主 为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简言之,就是犯罪 动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或者被动归案以 进展的结局状态。所谓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 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 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为。甲供述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是在甲因侵 的形态。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时间性、自动性和客 占科研经费被捕之后作出的,属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 观有效性。本题中,甲意欲强奸汪某,虽然汪某破口 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因此甲的供述行为属于坦白, 大骂,但是不足以造成强奸行为停止,甲出于自动的 而非自首,A项正确,C项错误。甲供述的是司法机 心理,放弃侵害,所以属于犯罪中止,C项正确。甲已 关已经掌握的罪名,不成立准自首,D项错误。甲与 经着手强奸行为,不是犯罪预备,A项错误。甲是自 自己的同事是共同犯罪,自首时要求供述同案犯的罪 己主动打消奸淫念头的,而不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 行,甲的行为不成立立功,B项错误。考生应注意自 因导致强奸行为的停止,不是犯罪未遂,B项错误。 首与坦白的具体区别,并且注意《刑法》已经将坦白规12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定为法定情节。 错误。 16.【答案】 D 19.【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交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 的行为。甲在医院缴费单上加盖自己私刻的收费章, 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特点为:客观性、相对性、必 逃避支付妻子透析治疗费用17万余元的行为属于以 然性、复杂性。在本案中,甲将孙某打倒在地的行为 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方法骗取医院财物,客观 与之后发生的交通肇事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上的必 上构成诈骗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然性,因此甲不应对孙某的死亡负责,A项错误。所 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 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在公共交通管 章的行为。甲私自刻制医院收费章,在客观上构成伪 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 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但是,此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牵连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乙超速驾车,违反了交通 关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是手段,诈骗行为是目的,只 运输法规,将孙某撞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D项正 需要以诈骗罪一罪定罪处罚即可,A项正确,B项错 确。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有:(1)随意殴打他 误。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 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 过程中,而且必须是经济类合同,所以,甲不成立合同 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诈骗罪,C项错误。紧急避险要求有正在发生的危 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 险,题中无危险存在,也与紧急避险无关,D项错误。 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甲并不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20.【答案】 B 恶劣,不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错误。 【解析】 法条竞合,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 17.【答案】 C 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是立法技 【解析】 所谓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信用 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条竞合犯与犯罪形态无关,纯 卡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 属于法律适用问题。之所以一行为触犯盗窃罪和盗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包括:(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 窃枪支罪两个法条,是因为盗窃罪与盗窃枪支罪在内 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 容上存在重复,盗窃罪的规定为一般条款,盗窃枪支 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 罪为特别条款,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B项正 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确。想象竞合犯是指一行为触犯数罪,数罪之间没有 的;(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 内容上的重复或交叉现象。牵连犯是实施数个犯罪 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本题中C项 行为,作为该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目的行为又触犯其 “使用虚假的居民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属于使用虚假 他犯罪。牵连犯要求行为人实施数个行为,并且行为 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 之间具有牵连性。结果加重犯要求实施基本犯罪构 卡管理罪,C项正确。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A、D项 成的行为,同时又构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 的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不选。B项的行为构成盗窃 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结果加重犯触 罪,不选。 犯的是一个法条,而非数个法条。ACD项均不正确。 18.【答案】 B 21.【答案】 B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冒充正在 【解析】 所谓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标的物直接支 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 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如所有权。请求权是指请 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在 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 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以抢劫罪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如不 定罪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 安抗辩权。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 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 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肖像权的专有性体 勒索罪定罪处罚;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或者暴 现在形象再现的专有权上,即只有肖像权人才有权决 力威胁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为了劫取 定是否允许他人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的使用权属 张某等四人的财产,冒充公安干警,当场将正在赌博 于肖像权人,只有肖像权人方有权利转让。本题中的 的张某等四人用手铐铐住,使用暴力,强行劫取四人 B项,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属于支配权。A项是形 财产,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B项正确,ACD项 成权,C项是形成权,D项是请求权。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3 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 22.【答案】 D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但《民法典》修改 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 了上述规定,受托人有过错的,不再承担连带责任,而 组织。法人的基本特征包括: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 是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本题无答案。 社会组织,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独立 26.【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B) 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 条的规定,寄 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题目中只有D项的一人有限 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故 责任公司具备法人的基本特征,具备法人资格。合伙 本题原答案为 B。但是《民法典》已经删除一年短期 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自然人对个 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货物丢失请求赔偿损失的诉讼 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时效也应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本题无 ABC项均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 答案。 23.【答案】 D 27.【答案】 A 【解析】 甲在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承诺偿还债 【解析】 主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 行为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从民事法律行为随 务,并且实际上承担了部分债务,构成甲对债务的承 着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而成立,也随着主民事法律 认,甲应当继续履行其义务,即甲应偿还剩余的8万 行为的无效而无效。在当事人为担保债权实现设定 元。A项正确。10万元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不 抵押权的情形下,债权合同是主民事法律行为,抵押 再发生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发生在期间届满之前,B 合同是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选择D项。AB项是 项错误。诉讼时效虽然届满,但是债权债务关系本身 主法律行为,C项是事实行为。 并没有消灭,甲自愿偿还的,不是不当得利,C项错 24.【答案】 C 误。甲已经承认了债务,就应当完全履行,剩余的8 【解析】《民法典》第 2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 万元应当偿还,D项错误。 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 28.【答案】 D 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限制行为能力的理解。 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 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独立实施而又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或者事后 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甲女为未成年 追认的合同,其行为效力待定。此种合同是否生效取 人,不在监护人范围内,D项错误。甲母和甲子在监 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据此,本题中,甲购买大 护人范围内,但甲母没有监护能力,A项错误。所以, 额消费卡的行为效力待定,D项正确。AB项是效力 甲的监护人应为甲子,C项正确。甲子作为监护人的 待定的合同,C项是有效合同,因为200元是小额消 顺序在甲弟之前,所以甲弟不是监护人,B项错误。 费,与16岁的智力水平相适应。 25.【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C) 29.【答案】 D 【解析】《民法典》第1189 条规定:“无民事行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所有权取得的继受取得。 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 所谓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基 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 于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监护人承担 这种取得方式意味着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基于一定的 的是无过错责任,即只要被监护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 法律事实转归于新的所有人,亦即所有权的转移。所 为,监护人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对于丁的损 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1)买卖。(2)互易。 害,甲应当承担责任。又由于乙受甲的委托照看丙, (3)赠与。(4)继承与遗赠。因此D项是正确选项。 所以应承担过错责任。乙将丙留在家中,自己外出打 ABC项均为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 麻将,具有过错。因此,对于丁的损害,乙应当承担相 30.【答案】 C 应的责任。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占有的理解。占有分 本题原答案为C,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 为无权占有和有权占有。根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 (试行)》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 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 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 合法根据而占有;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12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甲不知道且不应当 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 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因此,甲对该 同目的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该 电脑的占有属于善意占有,C项正确。甲占有同事的 出租房屋有害气体严重超标,致使房屋无法居住,无 电脑没有法律或者合同的依据,不是有权占有,A项 法实现合同目的,出租人根本违约,所以乙有权解除 错误。甲是直接占有同事的电脑,不是间接占有,B 合同,B项正确,A项错误。甲乙之间签订的租赁合 项错误。甲以为电脑是自己的,以自己所有的心理占 同主体、内容、形式等均符合法律要求,是有效合同,C 有,是自主占有,不是他主占有,D项错误。 项错误。题干中只说有害气体超标,没有说因此给乙 【特别说明】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效果区别: 造成了身体损害,所以乙无权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D (1)只有善意占有人方可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 项错误。 (2)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 34.【答案】 A 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 责任;(3)善意占有人对于因维护占有的不动产或者 作权的法定许可包括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 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要求权利人返还,而恶意 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 占有人无此项请求权;(4)无权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 产毁损、灭失的,占有人无论是否为善意均应返还保 题中,甲在《雾都》杂志发表的小说,未作版权声明,因 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 此《传奇文摘》杂志社若转载该小说,则不必经甲同 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意,但应向甲支付报酬,A项正确,BCD项错误。 31.【答案】 C(原答案为B) 35.【答案】 A 【解析】《民法典》第499条规定:“悬赏人以公 【解析】 所谓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 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 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 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失主作为悬赏人以公开 的权利。肖像权属于支配权,其内容是肖像权人对自 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因此仅完成 己肖像的支配,包括肖像制作权。华妃扮演者的剧照 特定行为的人乙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报酬。C项正确。 是权利人行使肖像制作权的结果,受法律保护,甲公 【特别说明】本题原官方答案为B,认为乙不属 司为谋取商业利益,擅自使用该剧照,侵犯了华妃扮 于悬赏广告的当事人,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失主仅 演者的肖像权,A项正确。甲公司并没有诋毁华妃扮 对甲负有给付义务。但《民法典》第317 条第3款规 演者的名誉,没有侵害其名誉权,B项错误。甲公司 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 使用的是华妃扮演者的剧照,不涉及《华妃传》的著作 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甲 权和邻接权,CD项错误。 在拾得相机后既没有通知失主领取,也没有主动送还 36.【答案】 D 遗失物,而是侵占了该相机,因此甲无权要求失主支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 付报酬。B项错误。 侵权责任的理解。根据《民法典》第 1198 条的规定, 32.【答案】 A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包括因第三人的行为造 【解析】 甲购买电脑,电脑公司交付的电脑有两 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 台毁坏,电脑公司构成违约,甲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 任的权利。因此本题A项正确。甲与快递公司之间 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 没有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无权要求快递公司 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顾客乙被甲打伤,该 承担违约责任,B项错误。电脑的所有权属于甲,而 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乙的损害应由甲承担 不属于学校,学校无权要求电脑公司、快递公司承担 责任,饭店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项正确,ABC项 侵权责任,CD项错误。 错误。 33.【答案】 B 37.【答案】 D(原答案为C) 【解析】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包括保证 【解析】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是指二人 租赁物上不存在权利瑕疵与质量瑕疵。合同解除是 以上虽无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 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尚未开始履行或者尚未全部 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分别 履行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 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 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在发生根本违约,即当事人一方 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125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 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过错,该记者 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 的行为是否属于加害行为存有疑问。本题属于老题 承担责任。本案中,甲乙二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 新做,暂时没有合适答案。 过失,但二者的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 【特别说明】 原答案为D,认为记者的行为不构 果,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故丙 成侵权。对肖像权的合法使用,之前规定:“为了新闻 的损害应当由甲、乙承担按份责任。D项正确。 报道的目的,新闻工作者有权在照片中使用他人的肖 【特别说明】 本题原官方答案为C,认为甲乙二 像。”现在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 人的侵权行为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该记者的行为是否 了丙的损害,是共同侵权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68 符合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是否属于加害行为存有 条的规定,二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共同侵权行 疑问。 为的构成要件要求侵权人具有意思上的联络性,即数 二、多项选择题 个行为人对加害行为具有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或者故 41.【答案】 BC 意和过失的混合。本案中,甲、乙二人显然不具有意 【解析】 根据《刑法》第 246条、第 257条的规 思上的联络性,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不承担连带责 定,侮辱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我国《刑法》所 任。C项错误。 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BC项正确。AD项是公诉 38.【答案】 A 犯罪,不是自诉犯罪。本题属于识记知识点,请考生 【解析】《民法典》第1253 条规定:“建筑物、构 熟知。注意总结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刑法》规定有侮 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 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 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 同时注意掌握打破告诉才处理界限的条件,侮辱罪与 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 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 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 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 他责任人追偿。”本题中,剪刀从阳台上坠落,所有人 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 是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由甲单独承担侵权 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责任。A项正确。 (2)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 39.【答案】C 诉的;侵占罪是绝对的告诉才处理。 【解析】《民法典》第397条规定:“以建筑物抵 42.【答案】 ACD 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刑法中的认识错误的 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 理解。刑法中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 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 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事实 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所以 C项正确,A项错误。 认识错误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 《民法典》第417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 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法律认识错误包括:假想非 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 罪、假想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和罪行 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 轻重发生误解。AC选项是假想非罪,即将犯罪行为 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 误认为非犯罪行为,是法律认识错误。B选项不是法 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车库属于新增的建 律认识错误,而是犯罪动机问题。犯罪动机不影响犯 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 BD项错误。 罪的成立。D选项中丁是抢劫罪,但丁认为自己犯的 40.【答案】 存疑(原答案为 D) 是盗窃罪,是对自己犯罪行为的罪名发生误解,是法 【解析】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律认识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是 ACD。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 43.【答案】 AC 形象。《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 该记者的行为是否符合该条规定存有疑问。隐私是 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另 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 外,审判时已满 75周岁的人,除非以特别残忍手段致 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甲与乙、丙一起赌博的照片 人死亡的,一般不适用死刑。据此,AC为正确选项, 是否属于《民法典》第1033 条规定的受法律保护的 BD项错误。 “私密活动”存有疑问。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 44.【答案】 ABD12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经营罪。所谓非法 【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可 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 以提出宣告失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主要包括被申请 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国 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 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 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自然人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 等。据此,本题正确选项是ABCD。 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D项正确。违反 47.【答案】 BC 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 【解析】 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 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 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一经成立, 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情节严重 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 的,依照《刑法》第225 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 返还其利益的权利,取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 罪定罪处罚。B项正确。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 义务。用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 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 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 药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添加有该类药品的饲料,情节 责任。本题中,工人丁误将乙堆放在公共过道上的瓷 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规定,以非法 砖当成甲所有,贴到甲家厨房墙壁。因此甲构成不当 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盐酸克仑特罗的通俗名称就 得利,丙公司工人丁构成侵权,据此乙可以要求甲返 是“瘦肉精”,A项正确。C项中,组织出卖人体器官 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丙公司赔偿损失,BC项正 的行为属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不以非法经营罪处 确。原物已经贴到墙壁上,不能原物返还,A 项错误。 罚。非法经营罪是具有“兜底”性质的一项犯罪,如果 丁是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失,由用人单位丙公 《刑法》对于有关行为规定有独立的罪名,则以相应的 司承担责任,丁不承担责任,D项错误。 罪名定罪处罚,而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48.【答案】 AB 45.【答案】 AC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 【解析】 禁止令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宣判管 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 制、宣告缓刑的同时,判令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 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 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命令。适用禁止令, 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 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 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相邻关系是在不动产毗邻或 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一贯表现等情况,充分考虑 相近的特定条件下因对财产的使用而发生的。包括 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眺望等所发生的不利影响或 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 有害侵扰。甲是房屋使用权人,乙是房屋所有权人, 刑考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禁止接触控告人、批评人、 因此,丙既可以侵害相邻权为由要求甲排除妨碍,也 举报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本题中,刘某是举 可以侵害相邻权为由要求乙排除妨碍,AB项正确,C 报人,因此,A项正确。禁止判处管制、宜告缓刑的犯 项错误。甲将房屋加高的行为没有侵犯丙的建筑物 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的活动中 区分所有权,丙不能以此理由要求乙排除妨碍,D项 包括:利用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犯罪的,禁止 错误。 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甲利用“地沟油”生产“食 49.【答案】 ABCD 用油”,因此禁止甲从事食用油生产经营行业,C项正 【解析】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医疗机构或者其 确。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 医疗人员的过错,致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期间、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的区域场所中包括:禁止进 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 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 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题中甲从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事的犯罪活动与学校无关,甲在别的地方也可以利用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 “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所以无须禁止甲进入学校, 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B项错误。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非法 日起计算,D项错误。 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据 46.【答案】 ABCD 此,本题正确选项是 ABCD。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7 50.【答案】 AC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制度。根据《民法 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 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包括:配 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社会 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危害性较大。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使被判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 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于第二顺位 (4)犯罪人具有上述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犯罪 继承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1)养子女与生子女之 主体具有上述条件,且是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 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 女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就应当宣告缓刑。 二顺序继承人,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 缓刑属于刑法量刑制度中的一种,刑法的量刑制 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不能互为第二顺 度包括:累犯、自首、立功、坦白、数罪并罚以及缓刑。 序继承人。(2)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 这些都是应当掌握的重点内容。累犯包括一般累犯 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 和特别累犯,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立功分为 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缓刑分为一般缓刑和战时缓 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刑。这些内容考生应当重视。 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题中,丙的第一 52.【答案】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 顺序继承人是丈夫甲和女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姐姐 成要件包括: 丁,因此,有权继承丙遗产的人是甲和丙的女儿,本题 (1)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1分) 正确选项是 AC,D项错误。甲的儿子与乙生活,与丙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 没有抚养关系,甲的儿子无权继承丙的遗产,B项 组织的行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 错误。 成的犯罪集团;(2分) 三、简答题 (3)主体为一般主体;(1分) 51.【答案】 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1)犯罪分 (4)主观方面是故意,应具有恐怖活动的目的。 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 (2分) 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 【点评】 在回答这种类型的简答题时,需要考生 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注意一定要从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犯罪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来回答。 (每个要点2分,共6分) 53.【答案】 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包括: 【点评】 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 刑分为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其中,一般缓刑是指人 作出的发明创造; 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 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 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 判刑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 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每个要点2分,共6分) 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 【点评】 知识产权近几年成为法硕考试的热点, 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 考生在复习民法时,切不可因为知识产权在后面而 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放松警惕”。知识产权可以考查的知识点很细,考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下列 应当全面复习。 条件: 54.【答案】 滥用代理权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 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 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该行为通常为无效行为, 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 (2)双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 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 自己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该行为原 重大的不良影响。这是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它们必 则上无效,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须同时具备。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此种行为属于12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无效的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代理人 立采取登记对抗主义,不以登记为要件。另外,考生 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每个要点2分,共6分) 在回答辨析题时应注意,一般而言,辨析题答案拿不 【点评】 代理一章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考研中几 准的,不要片面地肯定回答是或者否,辨析题一般有 乎每一年的客观题或者主观题都有涉及,考生在学习 正确的一方面也有片面的一方面。 代理一章时,注意重点掌握代理的法律特征,这是区 五、法条分析题 分代理与行纪行为、中介行为的关键,重点掌握无权 57.【答案】(1)“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 代理以及无权代理中的表见代理。 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 四、辨析题 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的行为。(4分) 55.【答案】(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1 (2)“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 分) 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4分) (2)正确的一面在于,因果关系是有些犯罪承担 (3)“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是解决法条竞 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例如结果犯,如果行为与结果 合的处理原则,在此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 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能认为是危害行为造成了危 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在刑法其他条文有另外规定 害结果,自然也就不能让行为人对该结果承当刑事责 时按照另外规定处理。(2分) 任,这就是“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刑事责任”这一说 【点评】 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类犯 法正确的一面。(3分) 罪的重点罪名,考生要对两罪的犯罪构成熟练掌握。 (3)但是,这一说法也有不正确的一面:除了结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也是渎职类犯罪的一般罪 果犯,刑法中还有危险犯和行为犯,例如行为犯,只要 名,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适 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就能构成犯罪既遂,就应当 用特别规定。 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所以 58.【答案】(1)“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 题目中的说法过于绝对。(3分) 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 (4)综上所述,“没有因果关系,就没有刑事责 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 任”这一说法是片面的,不完全正确。(1分) 意愿结婚的情况。(4分) 【点评】 这道题对于考生来说难度较大,因果关 (2)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系是刑法中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考生一般容易较片 (3分) 面地认为无因果关系则无犯罪。其实不然,确认行为 (3)除斥期间。(3分) 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 【点评】 对于此类题型,要熟悉法律条文方能全 任的客观基础。对于行为犯来说,一般不存在解决刑 面作答,需要考生在复习时注意。 法因果关系的问题,但对于实害犯,解决因果关系问 《民法典》对本条进行了修改,《民法典》第1052 题则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某一结果的发生与行为人 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 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能要其对这一结果承 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 担责任。 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 56.【答案】(1)这种说法不完全正确。(1 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 分) 年内提出。” (2)基于法律行为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原则上必 六、案例分析题 须经过登记,如设立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 59.【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动产抵押权等。(3分)有些则无须登记,登记只是对 (2分)甲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以出卖为 抗要件,如设立地役权等。(3分) 目的将儿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其行为符合拐卖儿 (3)基于法律行为之外的事实设立不动产物权 童罪的犯罪构成。(2分)甲在拐卖过程中,过失造成 的,登记并非设立要件,如基于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政 被拐卖人死亡,属于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形。 府征收决定、继承、合法建造等事实而设立不动产物 (2分) 权。(1分) (2)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分)乙未满 【点评】 回答此题要求考生对物权有全面掌握。 16周岁,对拐卖儿童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2分) 物权可以分为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定限物权又可分 乙明知不看管3岁儿童可能导致死亡结果,却放任死 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用益物权中地役权的设 亡结果发生,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分)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29 (3)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2分)乙 “借款合同在甲提供借款时(即 2012年4月28日)成 对拐卖儿童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二人不构成拐 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 卖儿童罪的共同犯罪;对于被害人的死亡,甲为过失, 立”。 乙为故意,二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2)丙的担保是一般保证。(2分)借款合同约 (1分) 定,丙在乙到期无力还款时承担保证责任,此种约定 【点评】 回答案例分析,要求考生对于刑法总则 应依法认定为一般保证。(2分)对甲多借给乙的20 和分则有全面了解,才能加以运用。分则中侵犯公民 万元,丙不承担保证责任,因这20万元系未经保证人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年年考查,考查形式有主 同意,加重了保证人责任,保证人依法对加重的部分 观题有客观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承担保证责任。(3分) 60.【答案】(1)借款合同在甲提供借款时(即 (3)不因此而无效。(2分)债权人转让债权的, 2012年4月28日)生效。(2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应当通知债务人,但无须征得债务人同意。(2分) 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2分) 【点评】 本题较简单,考查点在于:自然人之间 【特别说明】《民法典》将《合同法》规定的“自 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生效的时间,保 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修 证中的一般保证以及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考生应 改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 注意区分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生效条件的不同、一 成立”。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本题题目更准确 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 的问法是“借款合同何时成立?”,答案亦应修改为13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改和解 1.【答案】 B 释,也包括法律的废止,A项错误。立法的主体是特 【解析】 法学既是社会科学,但也具有人文科学 定的国家机关,邓析制“竹刑”本身并不是立法行为, 的性质,A项错误。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 邓析所制的“竹刑”被国家特定机关认可采纳才是立 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C项错误。法理学在法学体系 法行为,B项错误。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 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 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 和方法论,D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 等因素决定的,D项错误。现代国家权力体系中,立 法权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权力,C项正确。 的法学是不存在的,B项正确,故本题选 B。 2.【答案】 A 6.【答案】 D 【解析】 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 【解析】 我国行政执法基本原则包括依法行政 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 原则、合理性原则、讲求效率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比 律所作的分类,B项错误。普通法法系的分布范围包 例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没有协商性 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 原则,故D项错误。 外)、爱尔兰、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 7.【答案】 B(原答案为 D) 西兰等这些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对人的效力的理解。 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和中国香港等),C项错误。两大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 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传 人。我国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 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D项错误。法律移植是 义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如下:中国公民在中国一律适 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A项正确。 用中国法,这属于属地原则。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 3.【答案】 C 原则上仍适用中国法律,要根据国际条约规定,这个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的作用理论。法的规 属于属人原则。外国人在中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 一般适用中国法律。这属于属地原则。外国人在国 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 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 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社会、政治功能,即法作 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 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 罪地的刑法不构成犯罪的除外。这属于保护原则。 目标,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政治使命,形成、维护、实现 本题中,糯康(外国人)在我国域外杀害我国13名船 一定的社会秩序。法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 员,犯罪地点在中国的船舶上,根据我国《刑法》第6 用,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 条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 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该 罪的,也适用本法。故该案体现的法对人的效力原则 法院的判决不仅体现了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也体现 是属地原则。B项正确。 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的执 【特别说明】 本题官方答案是D,但是根据我国 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故C项正确。A项中,甲畏 《刑法》第6条之规定,B项正确,本题答案存疑。 罪潜逃显然不体现法的指引作用。如果体现,甲应该 8.【答案】 B 主动自首。B项中,法院的判决属于法的评价作用, 【解析】 行政法部门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 对甲判处无期徒刑,属于法的强制作用。D项中,有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有一部分 人认为甲应该罪加一等,这个属于法的评价作用而不 属于行政法部门,但也有一部分属于其他法律部门, 是法的预测作用。故 AB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C。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A项错误。划 4.【答案】C 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B 【解析】 本题中所体现的矛盾是某市的经济与 项正确。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不同的概念, 市民的健康之间的矛盾,该市最终决定终止引进化工 在许多情况下,部门法的名称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 项目,是体现市民的健康高于经济的发展,也即体现 称并不对应,C项错误。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有着 出人权高于效率。因此,本题选C。 客观的基础,但是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D 5.【答案】C 项错误。本题选B。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1 9.【答案】 A 13.【答案】 B 【解析】 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 【解析】 法的强制力是法的重要特征,该刑法条 家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 文具有强制力,A项错误。该条文表述的是法律概 机关的监督。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判决提起抗诉属 念,B项正确。一个法律规则可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 于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也即属于国家监督。故A项 文中,即该条文能够与其他条文共同表达某个法律规 正确。行政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主体进行的监督, 则,C项错误。该条文不是法律规则,D项错误。 政治协商会议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因此政协委员的 14.【答案】C 批评建议不属于行政监督,而是属于社会组织的监 【解析】 法治与德治作为社会控制的两种手段, 督,B项错误。司法监督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进 具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和局限,并且这种优势和局限往 行的监督,某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属于司法机关,C 往呈现一种互补关系,法治并不排斥德治的作用,C 项错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 项错误。法治要求良法之治,故B项说法正确。民主 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 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故A项说法正确。 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 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其手段是限制权力,故D项 督。某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对其领导的监督举报 正确。本题答案为C。 不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而是属于人民群众的监 15.【答案】 D 督,D项错误。 【解析】 联邦最高法院在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 10.【答案】 B 逊案中创立了合宪性审查制度,确立由普通法院行使 【解析】 甲闯红灯的行为违法,A项错误。公安 合宪性审查权,也即司法审查制度,D项正确。 交管部门作出免除处罚的决定运用的是实质推理而 16.【答案】 A 非形式推理,此举并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 【解析】 宪法规范比普通法律规范更具原则性、 则,CD项错误。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但是, 概括性,A项正确。任何违宪主体都将承担一定的法 有法律责任未必有法律制裁。因为,如果当事人履行 律后果,B项错误。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 了法律责任,就没有法律制裁了。但是,不受法律制 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其他社会主体 裁,也可能存在法律责任,因为可能有免责事由。因 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国家机关内部的 此,甲不受法律制裁并不意味着他没有法律责任,B 关系,C项错误。宪法规范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项正确。 宪法典、宪法相关法和宪法惯例等,不包括宪法判例, 11.【答案】 C D项错误。 【解析】 权利能力是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 17.【答案】 B 义务的能力,权利能力是享有具体权利的前提,与权 【解析】 在公有制经济中,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 利是不同的概念,A项错误。权利主体对其享有的某 有经济具有特殊的地位,控制着我国的经济命脉,对 些权利是可以转让或放弃的,B项错误。义务是权利 经济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 的关联词,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利,没有无 量,B项错误。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 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C项正确。权力 分。故A项和C项说法正确。国家对于非公有制经 的强制性是直接的,权利的强制性则是以权力为中介 济的态度是鼓励、支持和引导,并且实行监督和管理。 的,是间接的,D项错误。 故D项说法正确。 12.【答案】 D 18.【答案】 B 【解析】 在我国,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 【解析】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爱国统一 解释和行政解释,其中司法解释的主体是最高司法机 战线中增加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B 关,而不能笼统地说法官对法律规范的解释是有权解 项正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 释,A项错误。体系解释又称系统解释,B项错误。 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了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是 爱国者,注意掌握。 探索立法者的目的,而不是根据司法者的主观意图,C 19.【答案】 A 项错误。文义解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 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D项 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特别行政特区进入紧急状态,A 正确。 项正确,BC项错误。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13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D项错误。 布战争状态等。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 20.【答案】 B 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 【解析】《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 任、审计长、秘书长的正式人选后,由国家主席宜布其 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 任职。国家主席对外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国家 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法院和检察院,据此,B项正 主席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 确,ACD项错误。 布批准或废除条约和重要协定。据此,C项正确。 21.【答案】 B 27.【答案】 B 【解析】 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 【解析】 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 代表候选人,据此,本题选B。 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A项不选。各国宪法一方面确 22.【答案】 D 认和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通过 【解析】《选举法》第 55条第 1款规定:“全国 设定多种监督机制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以防止政府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 权力的滥用,D项不选。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合宪性 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 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各国普遍认为,必 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常务委员会接受 须建立完善合宪性审查的机构与制度,行使合宪性审 辞职,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接受 查的职能,保障宪法的实施,C项不选。宪法领域从 辞职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故B项为正确选项。 备案、公告。”据此,D项为正确选项。 28.【答案】 D 23.【答案】 D 【解析】 人民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A项错误。 【解析】 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特别 全国人大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B项错误。上级人 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C项错误。人 备案,需报备机关并没有国务院,A项错误。行政长 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D项 官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B项错误。特 正确。 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特别 29.【答案】 D 行政区发生的案件由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审理,特别 【解析】 本题考查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职务特 行政区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C项错误。特别行政区 殊保障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行政机关办理基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 大会代表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 外事务,D项正确。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 24.【答案】 B 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 【解析】 居民委员会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 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 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 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 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 员会报告。”本题中,案件发生于春节期间,说明是人 组织。故 ACD项说法正确。B项中,居民委员会的任 大闭会期间,酒后逃逸,说明不是现行犯,故根据法律 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没有两届的限制。故B项说 规定,非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 法错误。本题答案为B。 逮捕或者刑事审判。故本题答案为 D。关于人大代 25.【答案】C 表的特殊身份保障权,2013年单选第26题已考查过,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11条和第 12条的规 短时间内重复考查既表明“重者恒重”,又显示了真题 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 的重要意义。因此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当认真研读 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据此,C项为正确选 真题,关注重要知识点。 项。考生一定要记住,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 30.【答案】 C 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法律绝对保留 【解析】 西周将天与德、礼与刑巧妙地联系在一 的内容,只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定。 起,形成“以德配天"原则指导下的“明德慎罚”和“刑 26.【答案】C 罚世轻世重”的法律思想,C项正确。此外,A项的天 【解析】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 命天罚的神权思想属于商朝。B项的明刑弼教属于 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紧急状态令、动员令、宣 明朝。D项中的德主刑辅属于汉朝。故都不选。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3 31.【答案】C 人无力回赎,“听典主执业转典”。故本题选D。 【解析】《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 39.【答案】 C 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 【解析】“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 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两篇多属于诉讼 故旧)、议贤(有封建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 法的范围,C项正确。 能的人)、议功(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议 32.【答案】 A 勤(为封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 【解析】 秦朝规定有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 亲)。本题答案为C。 去犯人胡须)等耻辱刑,据此,A项正确。B项隶臣妾 40.【答案】 B 是秦朝作刑的一种。C项赀刑是秦朝财产刑的一种。 【解析】 北洋政府于1914年1月公布《平政院 D项城旦春也是秦朝的一种作刑。 编制令》,从而形成了二元司法体制:由普通法院负责 33.【答案】 A 民事、刑事案件裁判,平政院则职掌行政诉讼的裁判, 【解析】 明朝建立了空前庞大的监察机构。中 因此,B项正确。 央的监察机关都察院由唐宋以来的御史台改名而来, 41.【答案】 A 长官为左都御史,右都御史辅之。都察院号称“风宪 【解析】 1935年1月1日,第二部《中华民国刑 衙门”。因此,本题选A。 法》公布,通称“新刑法”,由“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于 34.【答案】 B 主观主义”,强调犯罪性质而非客观后果;由“报应主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唐律关于“十恶”的理 义”改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强调“保全与教育 解。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谋大逆,即图谋毁 机能”,从而引进保安处分制度。主要特点:①原则、 坏宗庙、陵寝及宫阙;恶逆,即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 体例均效法西方刑法。②把罪刑法定原则同封建刑 母、伯叔父母等尊长;不道,即杀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 法的落后性和法西斯主义刑法的恐怖性融为一体。 上和肢解人;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服从 ③在时间效力上取“从新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分取 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 “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④在空 面的犯罪。据此,B项正确。 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取特定 35.【答案】 B 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⑤刑罚分主刑、从刑, 【解析】 如当事人表示不服,可以申请再审,称 另有保安处分。主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从 为“乞鞠”。乞鞫者不限于本人,其家人也可代为。因 刑为褫夺公权、没收。富有弹性的保安处分是新刑法 此,本题选B。 典中的专门一章,适用对象是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 36.【答案】 D 社会秩序嫌疑之人,有拘禁和非拘禁两种方式。作为 【解析】《晋律》,又称《泰始律》,首立“准五服 刑罚的补充,实施保安处分无须有犯罪事实、无须经 以制罪”制度。“准五服以制罪”是封建法律儒家化 诉讼程序和判决,因此成为迫害共产党人及革命人民 的重要标志之一,使法律成为“峻礼教之防”的工具, 的主要方式之一。⑥设定多种罪名镇压共产党及民 从而确立了后世法定亲等制度。故D项正确。 众的反抗行为。⑦维护封建夫权和家庭伦理关系, 37.【答案】 A 从定罪和处刑的不同角度维护尊卑等级制度。故 【解析】《宋刑统》在内容上沿袭《唐律疏议》, BCD项说法正确。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在时间效 根据《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 力上取“从新从轻主义”。故本题选A。 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 42.【答案】 D 家侨民在中国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 【解析】 资政院是清政府的中央咨询机关,D项 义原则;不同国家侨民相犯或唐朝人与外国人相犯, 正确。咨议局是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所以C 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据此,本案中, 项不选。考生应当区分资政院与咨议局一个是中央 北宋人与辽国人相犯,实行属地主义原则,适用《宋刑 机关,一个是地方机关。 统》,A项正确。 43.【答案】 B 38.【答案】 D 【解析】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 【解析】 清《户部则例》规定:“民人典当田房, 院组织法是《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故本题选B。 契载统以十年为率,限满听赎。”若约定年限超过十 44.【答案】 C 年,即认定为买卖契约,必须纳契税。若十年后出典 【解析】《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建立国民党13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即训政时期中华民国最高的训 国际惯例等。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包括政策、道 政者是国民党。因此,本题选C。 德、习惯等。D项错误。 45.【答案】 D 50.【答案】 ACD 【解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于1931 【解析】 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 年11月由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 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规 过,12月1日公布实施。这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 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 大、实施地区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因此,本 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法律条文 题选D。 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都属于此种规则。强行 二、多项选择题 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 46.【答案】 ABCD 何,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一般来说,公法类法律, 【解析】 法的基本特征是指法区别于其他社会 特别是行政法、刑法等,主要涉及公共利益,强行性规 规范的特点。法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国家意志性、权 则较多。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定的行 威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据此 ABCD全选。 为去活动的规则,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于 47.【答案】 AC 规则本身。比如设定某一机构的规则就属于构成性 【解析】 理性论认为法是人类理性的体现,自然 规则。据此,ACD项正确,B项错误。 法高于实在法。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性 51.【答案】 AB 论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实施的理解。法 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 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 卢梭等。B项的庞德属于社会法学派。D项的萨维 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人们的执法、司法、守 尼属于历史法学派,都不是理性主义。故 BD项错误, 法、法律监督等方式对法律的实际施行,A项正确。 本题选AC。 狭义上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48.【答案】 ABD 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 【解析】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源于古罗马法,它是 程序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公 在民法法系中适用的一种法律分类。古罗马法学家 安机关对涉嫌嫖娼的黄某采取强制措施属于行政主 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稳定的法律,私 体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是执法,B项正确。C 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认为, 项中,人大常委会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解释的行为属于 公法是主要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私 法律解释,不属于法律实施,C项错误。法的适用主 法主要是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宪 体是国家司法机关,出租车司机不是司法机关,其向 法、刑法、行政法属于公法;民商法属于私法。保险法 公安机关举报宁某吸毒的行为不是法的适用,D项 属于民商法,属于私法;食品安全法属于行政法部门, 错误。 属于公法。普通法与衡平法是普通法法系的一种法 52.【答案】 ABC 律分类方法,C项错误。 【解析】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表现在:宪法内容的 49.【答案】 ABC 根本性,宪法效力的最高性,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渊源。法律渊源分为正 殊性。ABC项正确。现行宪法明文规定宪法解释的 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一般 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D项错误。关于宪法的几个 包括制定法,习惯法和判例法。故 A项说法正确。但 基本知识点,考生要注意加以区分,制宪权的主体是 是,在大陆法系,判例一般不是正式渊源,正式渊源一 人民,制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的机 般是制定法。故B项说法正确。非正式渊源没有法 关是全国人大,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律效力,只有法律说服力。习惯、政策、道德往往是非 53.【答案】 ABCD 正式渊源,故C项说法正确。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全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比较复杂,对实行社会主义 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 制度的中国内地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 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正式意义上的渊 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 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 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 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 围内的议案。据此,ABCD全选。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5 54.【答案】 CD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 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C项正确。全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相同,即5年,组成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人员得连选连任,但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据此,CD 项 超过两届,D项正确。 正确。 59.【答案】 ABC 55.【答案】 ACD 【解析】 汉代选拔和任用官吏以荐举和考试为 【解析】 我国宪法关于财产权内容的规定主要 主要方法,包括征召、察举、辟举、任子和太学补官。 有:(1)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 据此,正确选项是 ABC。科举是唐代。因此 D项 合法财产的所有权。(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 不选。 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3)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 60.【答案】 BCD 不受侵犯。(4)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 【解析】 申明亭受理和调处有关婚姻、田土、斗 财产权和继承权。(5)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 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据此,BCD项为正确 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 选项。 用并给予补偿。据此,ACD项正确,国家保护公民的 61.【答案】 ABCD 合法私有财产,而不是任何公民的私有财产,故B项 【解析】 清王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 错误。 巩固辽阔的疆域,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司法管 56.【答案】 CD 辖,清政府除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外,还制定了 【解析】 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原则有:依法独 一系列适用于各少数民族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 立审判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被告人 《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番律条款》《湘苗事宜》 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 《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和《钦定西藏章程》等。因此 则。审判制度有:两审终审制,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ABCD 四项全选。 公开审判制度,审判监督制度,审判委员会制度。据 62.【答案】 ABD 此,AB项错误,CD项正确。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宣示中华民 57.【答案】 AD 国为统一的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 【解析】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1)民族自治地 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D项正确。 方的人大都是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以及居住在本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 区域内的其他民族的公民按人口比例产生代表组成, 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 人口特别少的其他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2)民 则,采用责任内阁制,故 A、B项正确。《中华民国临 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 时约法》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院行使行政 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3)自治区主席、 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 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 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 民担任;(4)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 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 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 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了拥有 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据此,AD项 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 正确。考生注意,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或 统、副总统的弹劾权。C项错误。 者副主任其中之一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 63.【答案】 ABCD 任即可,所以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不是只能由实行 【解析】 同《大清律例》和《大清现行刑律》相比 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B项不选。 较,《大清新刑律》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比较大的改 58.【答案】 ABCD 动:(1)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律例合编”的编纂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每届全国人大第一 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法典分为总则 次会议时,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委员长、副委员 与分则两部分,C项正确。总则规定了犯罪和刑罚的 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A项正确。宪 一般原则及法的适用范围;分则以罪名为章名,规定 法还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应有适当名额 了犯罪的构成和法定量刑幅度。(2)采用近代刑罚 的少数民族成员,B项正确。与全国人大代表不同, 体系,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主刑包括死刑13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从刑 划分法规体例,对后世法典的编纂有直接影响。 包括褫夺公权和没收两种。(3)引入了西方的刑法 (1分) 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采用罪刑法定主义原 (4)《大明律》改变了唐宋律的传统体例,按六部 则,A项正确;采用近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官制分六律,仍以名例律冠于篇首,共7篇。(2分) 取消“八议”制度,删除“十恶”重罪,并采用了西方国 (5)《大清律例》承用《大明律》的编纂方法,但 家通用的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以及对 采用律、例合编的体例。(2分) 幼年犯罪改用惩治教育的办法等。故 BD 项正确。 【点评】 本题的考查难度较大,书上并没有中国 (4)调整了部分罪名。如将谋反罪改为内乱罪,新增 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 有关国交、外患、电讯、交通、卫生等罪名。 展演变,需要考生掌握全面的知识去分析。由此也可 三、简答题 以看出,对于法制史方面的考查难度加深,不仅仅要 64.【答案】(1)司法权的专属性。国家的司 掌握各个朝代重点的法制演变还要融会贯通。需要 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行使, 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各个朝代的法制变化,在熟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3 记重点法律的基础上,学会比较。 分) 四、分析题 (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67.【答案】(1)第一,某些道德上的要求可以 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 上升为法律,并以强制力保障执行。“常回家看看”是 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分) 我国伦理道德的要求,本案通过立法将其上升为法律 (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 规范,并在司法中予以确认,不仅有助于老年人权益 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 的保障,也有助于弘扬关爱老人这一伦理道德。(2 枉法裁判。(2分) 分)第二,并非所有的道德都应上升为法律。有些道 【点评】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是司 德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上升为法律,反而可能损害 法独立性在法律上的体现,是司法机关应遵循的最重 法律的权威。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需要法律调整与 要原则之一。该原则也可以在客观题中考查,考生应 道德调整的相互协调。(2分) 予以注意。 (2)第一,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道德 65.【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 是法律的理论基础,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道德是 信仰自由。(2分) 法律运行的社会基础;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可以弥补 (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 法律的漏洞。(3分)第二,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 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 德实施的有效手段:法律通过立法,将社会中的道德 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分) 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要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 (3)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 赋予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以法律的强制力;法律是道 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 德的承载者;法律是形成新的道德风貌、新的精神文 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2分) 明的强大力量。(3分) (4)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点评】 在法理学的考查中,道德与法律之间的 (2分) 关系一直是主观题考查的重点。回答此题不仅需要 【点评】 本题对于考生来说不是很容易,一般而 考生掌握课本知识,更要求考生了解实际,联系材料 言,法硕考试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大题考查的概率很 作答,方可获得满意的分数。 低。正确回答此题,需要考生对于我国宪法中关于宗 68.【答案】(1)该《办法》侵犯了我国公民在 教信仰自由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考生复习考试应当 宪法上的平等权与受教育权。(2分) 全面,切不要因为知识点考查概率小而存在侥幸 (2)若该《办法》得以通过,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心理。 (1分)同时报该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 66.【答案】(1)《唐律疏议》采用12篇体例, 民政府备案。(3分) 以名例律为首篇。(2分) (3)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如认为该《办法》与上 (2)《宋刑统》沿袭《唐律疏议》12 篇体例,但是 位法相抵触,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2分)该市人大 采用“刑律统类”的形式,在篇内分门。(1分) 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如认为该《办法》与上位法相抵 (3)元代地方政府自行汇编的《元典章》以六部 触,有权予以撤销。(2分,仅回答该市人大常委会有137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权予以撤销,即可得分) 五、论述题 【点评】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并保障人 70.【答案】(1)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实 权”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规定,以示对公民权 施的效果与公民的法律意识密切相关。上述材料说 利的保障之意。实际生活中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案 明,良好的法律意识对于法律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当 件时有发生,需要考生了解实际,并熟练掌握我国立 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提高。(5分) 法权限的划分,掌握对于侵犯公民权利的规范性文件 (2)良好的法律意识对于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行使撤销权限的主体。 良好的法律意识,有助于保障公民的普遍守法;有助 69.【答案】(1)借贷契约债务人违约,既要承 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担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责任。(1分)刑事责任依 有助于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5分) 照债务人的违约时间长短和违约债务数额多少加减 (3)为了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需要积极采取有 刑罚;刑罚有最高刑限制,总体处罚较轻。(1分)民 效的普法措施:开展学校法律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 事责任是违约的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1分) 意识;加强社会法律宣传,尤其是媒体应承担普法宣 (2)限制利率,一本一利,不得回利为本。 传的责任;司法机关通过群众参与司法、司法公开等 (3分) 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意识。(5分,考生如 (3)对待借贷契约关系,原则上依当事人的约 能从法治意识的培养等其他角度合理论述的,酌情 定,官方不予干预。(2分)唐朝法律既保护债权人的 给分。) 合法权益,追究违契不偿者的法律责任,又保护债务 【点评】 本题难度较大,考生需要熟悉材料中所 人的合法权益,如限制高利率,规定一本一利和不得 涉及的法律意识对法律实施的作用,然后结合教材上 回利为本等。(2分) 法律意识对法律的作用来作答此题。论述题对法理 【点评】 在中国法制史的考查中,唐朝的法律是 学中所涉及的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要求比较高,还要结 五星级的重点内容,几乎年年考查,重要性不言而喻, 合我国的法律实际作答。 考生应详细全面掌握。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权的非法侵害,所以是保障机能,而不是规制机能、保 1.【答案】 B 护机能,A、B项错误。教材中对于刑法的机能只列举 【解析】 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 了三种,没有威慑机能,D项错误。 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我国在1997年刑法典之 4.【答案】 B 后,曾颁布过一部单行刑法,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 【解析】《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 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B 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 项正确。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狭义的刑法是指刑法典,即 1997年刑法。附属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法是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 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 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如在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本条的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犯罪与刑罚的条款。立法解 规定,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成立敲诈勒索罪。 释,是指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关于 所以本题选B。 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刑法》第224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行刑法,不是对刑法典的解 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 释,既不是立法解释,也不是狭义刑法、附属刑法, 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ACD项错误。 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 2.【答案】 A 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 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其基本内容是法定化, 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 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其基本内容 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本条的 还包括明确化和合理化。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 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的,才构成犯罪,参加传销组织 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 的,不构成犯罪,A项不选。 任相适应,比如对中止犯处罚宽大于未遂犯,体现了 《刑法》第244 条之一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中止犯的主观恶性小。刑法 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 适用平等原则,是指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 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 平等。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 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 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 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说明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对过失犯罪的处罚以法律有明确规定为前提,体现了 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本条规定,雇用童工从事超 罪刑法定原则,A项正确,BCD项错误。 强度体力劳动的,才构成犯罪。清理客房不是超强度 3.【答案】 C 体力劳动,所以不构成犯罪,C项不选。 【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 《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 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 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2)保护机 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 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 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 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 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机能。 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本题中,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保障了甲不受错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 误罪名的侵害,体现了刑法的保障机能,C项正确。 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不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也不 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 是为了保护国家法益,而是为了保障甲不受国家刑罚 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39 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制。”甲持枪抢劫后即逃到外地,题干并没有表明甲是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逃走的,所以不选C。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 根据《刑法》第 87条的规定,最高法定刑为无期 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 徒刑、死刑,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 幼儿。D项的男孩,已满15周岁,不是儿童。15周岁 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不是报公安部核准。所以 的男孩,也不是妇女,所以 D项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 不选D。 罪。但这道题的D项有些不严谨,拐卖15周岁的男 7.【答案】 C 孩虽然不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是可能视具体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 情况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所以也有可能是构成犯罪 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行为人明知 的,题干是问“可以构成犯罪的”,但官方答案是B,我 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 们只能依据官方的答案来解析,但文运法硕做该提 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 示,希望考生了解。 以上后果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答案】C 本题中,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高速行驶,明知其 【解析】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强行夺取吴某挎包的行为会造成吴某伤亡的结果,仍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本 然强行夺取,并且造成吴某重伤,因此应该以抢劫罪 题中,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已经着手实施杀人行 定罪处罚,C项正确。 为,但是甲在丈夫中毒后,主动将其送到医院使其得 8.【答案】C 救,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止,C项 【解析】 甲在被逮捕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 正确。 节,按照《刑法》第67 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罚,C项正确。甲举报同监室的嫌疑人企图脱逃,具 行为。犯罪预备是在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即还未 有立功情节,根据《刑法》第68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 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甲已经投毒,已经着手了,所以 者减轻处罚,B项错误。 不是犯罪预备,A项错误。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 甲并不是主动归案,不成立自首,A项错误。甲 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 举报的罪犯成立脱逃罪,脱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五年 态。甲已经着手,但是甲主动将丈夫送到医院,防止 以上有期徒刑。成立重大立功的罪犯,需要被告人可 了死亡结果的发生,而不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导 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甲成立立功,但不 致其丈夫没有死亡,所以甲不是犯罪未遂,B项错误。 成立重大立功,D项错误。 甲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的行为,但是甲的丈夫 9.【答案】 A 并没有死,即死亡结果没有发生,故意杀人罪是实害 【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犯,甲的丈夫未死,故意杀人罪既遂的要件没有满足, 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甲明知王某是逃犯, 不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D项错误。只有造成被害人 还给其3000元钱帮助其逃跑,成立窝藏罪,A项 死亡的实害结果,才有可能成立犯罪既遂。 正确。 6.【答案】 A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 【解析】 根据《刑法》第263 条的规定,持枪抢 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 劫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 87 条的规 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 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经过 20年,不再追诉。甲 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甲没有使用暴力或者 于2014年6月20日持枪抢劫,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 威胁,也不是阻碍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死刑,经过20年后,一般不再追诉,本题选A。 不成立妨害公务罪,B项错误。 甲持枪抢劫后,又在追诉期内犯故意伤害罪,即 包庇罪,是作假证明包庇,甲没有作假证明,而是 在追诉期内又犯新罪,根据刑法第 89 条的规定,抢劫 给予财物,不成立包庇罪,C项错误。 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即从 2014年11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 月8日开始计算,B项错误。 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甲不是司法工作人员,王 《刑法》第 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 某也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所以 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 甲不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D项错误。 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10.【答案】 B14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有不法侵害行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在封 为发生,时间条件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 闭的小区内驾驶,不是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根据司法 卫,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施 解释的规定,重伤3人以上且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 行,主观条件是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 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甲将2人撞成重伤,不成立交通 侵害的目的,限度条件是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 肇事罪,B项错误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本题中,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 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家,这时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发生,甲安装在保险柜上 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 的防盗装置击中甲头部,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封闭的小区 行防卫,而且是针对张某本人,目的是保护甲的合法 内属于“道路”的范畴,甲构成危险驾驶罪。甲的醉酒 财产,该防盗装置使张某头部受轻伤,防卫没有明显 驾驶行为是故意的,但对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是过 超过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被安装在 失,其没有伤人的故意,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而成立过 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是防卫工具,B项正确。 失致人重伤罪,C项错误。甲的行为同时构成危险驾 事先防卫是指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对其进行防 驶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卫。本题中,张某已经非法进入甲家,不法侵害已经 罚,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D项正确。 开始,不是事先防卫,A项错误。假想防卫是指不存 【特别说明】 考生需注意,《刑法修正案(十 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 一)》在危险驾驶罪条文后面增设了一个新的罪名:妨 害人”实行防卫。本题中,张某深夜撬门进入甲家,不 害安全驾驶罪。即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 法侵害确实存在,而不是误认为存在,所以不是假想 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 防卫,C项错误。甲安装的防盗装置击中张某的头 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 部,使其受轻伤,没有明显超过限度造成重大伤害,所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值得关注的 以不是防卫过当,D项错误。 是,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低位阶与高 11.【答案】C 位阶的关系,如果抢夺方向盘的暴力程度达不到以危 【解析】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暴力程度时,就可以 文中对某种犯罪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罚幅度 定该罪。 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 13.【答案】 D 中对某种犯罪规定一定的刑种和刑罚幅度的法定刑。 【解析】《刑法》第149 条第2款规定:“生产、 我国《刑法》只有极少数犯罪规定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 如第121 条劫持航空器罪规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 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 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此规定为绝对确 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定的法定刑。本题中对法定刑的规定是“处拘役,并 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药店,以假充 处罚金”,拘役的期限是有幅度的,即一个月以上六个 真,既是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也是 月以下,所以本题的法定刑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而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按 不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C项正确,B项错误。绝对不 照刑法第 149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断,D项正确,BC 确定的法定刑是在法律条文中只笼统地规定对某种 项错误。 犯罪应予惩处,却不规定具体的刑种和刑罚幅度。需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 注意某种犯罪的法定刑只存在单一主刑刑种情况下, 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 不一定就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若该单一刑种为无期 为。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分的关键在于 徒刑或死刑则属于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但若该单一 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真实交易的意图。诈骗罪的行为 刑种为拘役或管制,因为拘役或管制的期限存在幅 人根本没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诈骗罪的根本目的是骗 度,所以属于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本题规定了刑种和 取财物,交易只不过是其诈骗的手段。而生产、销售 幅度,不是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D项错误。本题也 伪劣产品罪的行为人有真实的交易意图,进行真实的 没有援引其他条款,不是援引法定刑,A项错误。 交易活动,只不过是产品质量有问题。生产、销售伪 12.【答案】 D 劣产品罪的犯罪目的是赚取非法的经济利益。本题 【解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中,甲具有真实交易的目的,甲并没有以交付真的消 规,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炎药为幌子,骗取药店的财物,甲的行为不成立诈骗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1 罪,A项错误。 【解析】 根据《刑法》第 321 条规定,运送他人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假药和劣 偷越国(边)境,对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 药的相关问题作了修改:提高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 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 (比如医生)用药的审慎义务。将药品使用单位人员 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A项错误。 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纳入刑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规制范围,突出对医院、诊所等药品使用单位人员药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品使用的注意义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条文中用的 的解释》第11条,实施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规定 词语是提供,即包括有偿提供和无偿提供两种情形。 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 14.【答案】C 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项错误。 【解析】 根据《刑法》第399 条第1款的规定,司 根据刑法第241 条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 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 并有强奸、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伤害、侮辱 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法官甲违 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项 背事实和法律,判决赵某的儿子无罪,其行为构成徇 错误。 私枉法罪。事后,甲通过妻子乙收受赵某的贿赂,成 根据刑法第347 条的规定,以暴力抗拒检查、拘 立受贿罪。乙在打电话向甲问明情况后收受赵某所 留、逮捕,情节严重,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送现金,是受贿罪的共犯。故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 的情节加重犯,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罪 贿罪,乙构成受贿罪,本题选C,ABD项错误。 论处。D项正确。 【点评】 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司 17.【答案】 B 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依照处罚较重的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甲构成徇私枉法罪和受贿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罪,但是在法院判决时,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 处罚。要仔细审题,分清“认定”和“构成”的区别。 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 15.【答案】 D 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 【解析】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特殊的犯罪集 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 团,在认定是否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 罪时应当注意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一般犯罪集团 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 的界限,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应满足以下四个特征: 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 (1)组织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较为稳定的犯 定为“扒窃”。 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 “携带凶器盗窃”,必须是不显露凶器。行为人将 员基本固定。(2)经济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 随身携带凶器有意加以显示、能为被害人察觉到的, 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直接适用《刑法》第263 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行为 所以不选A。在公共场所窃取他人所穿衣服口袋内 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包 财物,是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属于“扒窃”,所以 括软暴力),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 选B。多次盗窃是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所以不选C。 恶,欺压、残害群众。(4)非法控制。黑社会性质组 宾馆客房不是供他人家庭生活的,不属于“户”,进入 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 宾馆客房盗窃的,不是“入户盗窃”,所以不选D。 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 18.【答案】 A 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 【解析】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 秩序。根据《刑法》第294条的规定,参加黑社会性质 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 组织,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甲参加黑社 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会性质组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故意伤 后果的行为。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 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二罪并罚,D项正确,AC项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 错误。甲参加的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参加恐怖组 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 织,不成立参加恐怖组织罪,B选项错误。 情节严重的行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 16.【答案】 D 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14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 本题中,甲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但是甲 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 玩忽职守,不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食品加工厂的违法行 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 为,导致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甲成立 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食品监管渎职罪,A项正确。甲不是对生产、销售伪 甲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因过失造成另一罪犯重 劣产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是过失犯罪,而不是故意犯罪,应减为无期徒刑。 而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所 本题选A。死缓没有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B 以甲不构成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C项错 项错误。重大立功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甲没 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是一般罪名,食品监管 有重大立功,不选D。在死刑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情 渎职罪是特殊罪名,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节恶劣的,执行死刑。甲是过失犯罪,不选C。 甲成立食品监管渎职罪,不成立滥用职权罪、玩忽职 21.【答案】 D 守罪,BD项错误。 【解析】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夫妻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修改了食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品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 化食品和药品的渎职犯罪情形,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 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 的责任。修改后该条文的罪名是食品、药品监管渎 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职罪。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 19.【答案】C 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解析】 爆炸罪是故意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或 予以制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 者重大公私财产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 为。区分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关键是看行为一经 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本题中,甲在 实施,是否在客观上造成或有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 2015年3月8日发现乙转移存款的行为,甲请求分割 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行 40万存款的诉讼时效起算日为发现的次日,即 2015 为人实施爆炸行为在主观上有明显的针对性,如目的 年3月9日,D项正确,C项错误。2014年3月2日是 在于杀死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人,但只要其行为在客 甲乙离婚的日子,请求分割转移财产的时间不以此时 观上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公共危险,就应认定为爆炸 间为准,也不是离婚的次日,所以 AB项都不对。 罪。本题中,甲的目的虽然是杀死刘某,但是其制造 22.【答案】 B “炸弹”并投掷的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生 【解析】 产生遗嘱继承需要两个法律事实:被继 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因此成立爆炸罪。但是因为 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合法有效;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享有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作硫黄,导致“炸弹”没有爆炸,属 继承权,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也未放弃继承 于爆炸罪的未遂,不能犯未遂,C项正确,B项错误。 权。所以本题选 B.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 动产抵押,只需要抵押合同生效即可,不登记不 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投掷的是“炸 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动产抵押关系的产生只需要 弹”,不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不成 一个法律事实:抵押合同生效,因此不选A。 立投放危险物质罪,D项错误。投放虚假的危险物质 侵权赔偿关系的产生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存在 罪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 侵权行为,因此不选C。 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甲投掷的是真 婚姻关系的产生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到婚姻登 实的“炸弹”,只是由于其错将黄色染料当作硫黄, 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因此不选D。 “炸弹”才没有爆炸,甲主观上也认为是真实的炸弹, 23.【答案】 C 而不是虚假的爆炸性物质,所以甲不成立投放虚假危 【解析】《民法典》第35 条第1款规定:“监护 险物质罪,A项错误。 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20.【答案】 A 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 【解析】 根据《刑法》第 50条第1款的规定,在 的财产。”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 甲作为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乙的利益处理财 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 产。免除丙的债务的行为会导致乙财产的减少,不是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3 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属于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 本题中AC项的行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 不选A。 法律关系的目的,不是民事法律行为。B项是侵权行 乙患病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 为,由于法律的规定产生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有效,甲无权撤销,不选B。 但是这种法律关系的产生不是以乙的意思表示设立 用铁链将乙锁在家中,侵犯了乙的人身自由,没 的,所以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中的不合 有保护乙的人身利益,反而侵犯了乙的人身利益,不 法行为,不选B。D项是依据丁的意思表示,在丁与同 属于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不选D。 事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是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答 用乙的存款支付乙的医疗费,是为了被监护人的 案为 D。 利益,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行 关于行为的相关概念总结如下,希望考生准确加 为,正确选项为C。 以区分; 24.【答案】 A 事件 自然事实{ 【解析】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 状态 民事法律事实 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 ,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194条的规定,在诉讼时 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 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 事实行为 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 27.【答案】 B 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 【解析】 手镯在随葬之前,所有权属于甲。甲决 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定将手镯随母亲的骨灰葬于乙村,是对手镯行使处分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权,其处分意思是将手镯埋藏于母亲身边,但是所有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 权没有发生变更,手镯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B项 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 正确。 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甲并没有在母亲生前将手镯赠与母亲,所以手镯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 的所有权不属于甲母,A项错误。本题中,手镯的所 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进行的时效期 有权人是明确的,手镯属于甲,不属于国家,也不属于 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诉讼时效 乙村,CD项错误。 重新计算的制度。根据《民法典》第195 条的规定,权 28.【答案】 D 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 57 条第1款规定: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可引起诉讼时效中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 断。本题中 BCD项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A项引起诉 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讼时效的中止。 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 25.【答案】 D 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为维护 本题中,甲乙丙三人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特殊 其独立法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民事权利。人格权是 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乙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 民事主体固有的权利,只要自然人出生、法人或者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在 他社会组织成立,无须任何意思表示或者实施任何行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项正 为,就当然取得并受到法律保护。身份权是民事主体 确,ABC项错误。 因特定身份而产生、享有的民事权利,身份权并非每 29.【答案】C 个民事主体都享有。 【解析】《民法典》第923 条规定:“受托人应当 本题中,ABC项是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权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 利,D项是身份权,是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 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 间,夫妻之间享有的权利。没有婚姻关系的人,不享 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 有配偶权,所以正确答案是D。 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 26.【答案】 D 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意思表 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 示的方式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14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本题中,甲委托乙购买手机,乙转委托丙办理此 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 事,乙转委托的行为应征得甲的同意。但是乙并没有 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 征得甲的同意,乙应当对转委托的丙的行为承担责 分由债务人清偿。”据此规定,甲无须征得乙同意即可 任,即乙应对丙购买手机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不是由 转让该车,且甲转让该车后及时通知乙即可。ACD项 甲承担责任,丙无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D项错误。 错误。甲有义务告知丙汽车已经被抵押,但该义务并 乙转委托的行为没有经过甲同意,所以丙不是甲的指 非甲转让汽车的前提,因此甲有权转让该车。B项错 定代理人,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AB项错误。甲已经 误。本题属于老题新做,虽题干中要求根据《物权法》 预付了购机款,但是乙并没有履行委托合同购买手 的规定作答,但是为了避免混淆,根据当前《民法典》 机,所以甲可以要求乙返还购机款,C项正确。 的最新规定,本题没有正确答案,请考生注意。 30.【答案】 D 33.【答案】 B 【解析】《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品原件 【解析】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 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 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 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 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共同危险行为需要具 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 备以下构成要件:(1)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每 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个人都单独实施并完成了危险行为,行为彼此之间无 本题中,甲购买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该油画 关联或者结合关系;(3)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 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是著作权不发生转移,著作 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4)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 权中的修改权、复制权不发生转移,只有原件展览权 了损害后果。根据《民法典》第 1170条的规定,二人 发生转移,由原件所有人即甲享有,D项正确,ABC项 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确定 错误。 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31.【答案】 A 本题中,甲乙分别在山上伐木,各自将伐下的原 【解析】《民法典》第1176 条第1款规定:“自 木从山上滚下,甲乙单独实施了可能造成损害后果的 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 危险行为,甲乙的行为之间无关联也无结合关系,甲 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 乙都有过错,且无意思联络。其中一根木头砸伤了 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 丙,无法确定是谁推下的这根木头,即无法确定谁的 大过失的除外。” 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甲乙是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 本题中,甲乙在操场上打篮球,对打篮球这项体 连带责任,B项正确。 育运动的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甲乙都是明知的, 本题中,丙被砸伤,没有任何过错,也不是丙故意 其自愿参与这项运动中,即表示自愿承担风险及相应 造成了损害,不应由丙自己承担损害,也不应由甲、 后果。因此甲不能要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应 乙、丙分担损害,丙不承担任何损害责任。CD 项 由甲自己承担损害,A项正确,BCD项错误。 错误。 32.【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C) 甲乙不是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不应承担按 【解析】 原《物权法》第 191条规定:“抵押期 份责任,A项错误。 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 34.【答案】 A 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的规定,侵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 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 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 【特别说明】 本题明确规定按照《侵权责任法》 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规定,甲在征得乙同意后有权 的法律规范判断。《民法典》第1184条的规定:“侵害 转让该车。《民法典》对抵押期间财产转让的规则进 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 行修改,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 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可见,相较于原来的《侵权责 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 任法》,《民法典》对于因侵权导致的财产损失赔偿增 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加了合理性的要求。 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 35.【答案】 A 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 【解析】《民法典》第61 条第3款规定:“法人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5 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 而使他人财产受损。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 本题中,张某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签订 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根 合同的金额权限为100万元以下。张某擅自以甲公 据。本题中,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邻居有损失,丁 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金额为150万元的合同,超越 获得利益,丁获得利益与邻居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了100万元的权限。但是乙公司不知情,所以按照上 且丁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所以丁是不当得利,D 述规定,张某的代表行为有效,A项正确,BCD项 项正确。 错误。 通说认为以下情形不成立不当得利:履行道德义 36.【答案】 B 务而为的给付、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为的清偿、明知无 【解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债务而为的清偿、因不法原因而为的给付。A项是由 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 于不法原因,即偿还5万赌债而给付,不是不当得利。 动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对债 B项,乙的债务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是债权债务关 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系本身并没有消灭,乙自愿清偿的,不是不当得利。C 便利店为甲、乙婚后所开,是夫妻共同财产。乙 项给付生父母生活费的行为,是履行道德义务的给 向丙借款用于便利店经营,即用于共同经营活动需 付,不是不当得利。本题选D。 要。借款时甲、乙虽已分居,但是并未离婚,借款形成 39.【答案】 A 于甲乙婚姻存续期间。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解析】《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 甲、乙均有偿还义务。对于该借款,甲乙承担连带责 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任,B项正确。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是按份责任,也 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209 不是补充责任,AD项不正确。借款虽然是由乙向丙 条第 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借的,但是用于便利店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应 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 由乙承担全部责任,C项不正确。 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 37.【答案】 B 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 【解析】 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 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本题中,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虽然未办理物权 个人,并于其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民法 登记,但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甲、乙之间的合同是有效 典》第1124条第2款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 的。但是因为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物权不发生 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转移,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甲有权进行处分。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继承开始后,受 所以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A项正确, 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 BCD项错误。 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本题中,乙在甲死后 40.【答案】 C 次日,表示接受遗赠,此时乙通过遗赠取得两幅字画 【解析】《民法典》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 的所有权。虽然遗产还未分割,但是不影响字画所有 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权的转移,两幅字画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后乙死 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 亡,两幅字画由乙的继承人继承,B项正确。 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遗赠在立遗嘱人死亡后即生效,只是如果遗赠人 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 不接受遗赠,对遗产的分割不适用遗赠,但是遗赠本 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 身并不失效,也不会不生效,AC项错误。代位继承只 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乙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也没有 本题中,乙于3月12日办理了预告登记,3月15 先于甲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对于两幅字画,应由乙 日支付了全款,但是乙并没有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 的继承人继承,而不是由其直系晚辈血亲继承,D项 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理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失效。房 错误。 屋的所有权属于甲,甲将房屋卖给丙,并且办理了过 38.【答案】 D 户手续,丙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C项正确,ABD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 项错误。14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特别说明】 关于预告登记,所有与不动产有关 【解析】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 的协议,都可以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意在阻止物 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权变动,而非否认协议效力。此外,司法解释进一步 A项中,甲对所盗手表的处分,是盗窃罪的事后 明确,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让不动产所有权 不可罚行为,甲将其出售也好,毁灭也好,丢弃也好, 等物权,或者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都不再另外成立他罪。对甲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定 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即未经预告 罪处罚。B项中,乙只有偷开摩托车的故意,没有毁 登记权利人同意,任何与不动产有关的物权变动,都 坏财物的故意,乙因为过失导致车辆丢失,不成立故 不发生效力)。预告登记的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 意毁坏财物罪。C项中,丙故意将柴油偷偷放掉,对 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 于柴油所有人来说,丙的行为造成其所有物的毁灭, 的,应当认定为债权消灭。 故丙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中,丁砸毁办公室多 二、多项选择题 台电脑,故意毁坏办公室财物,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41.【答案】 BCD 44.【答案】 ACD 【解析】 法条竞合是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 【解析】 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客体错误、对象错 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合主要存 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因果关系错误。行为偏差是 在于刑法分则之中,比如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 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 诈骗罪是法条竞合,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是 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 法条竞合,C项正确。法条竞合是由于法律规定的内 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 容有重复、交叉而产生的,一个犯罪行为之所以触犯 件)。因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 数个法条是由立法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法律竞合与 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因 犯罪形态无关,纯属法律适用问题。在竞合的数个法 果关系错误分为三种情况:(1)行为造成了预定的结 条中,应择一适用,而不是同时适用,D项正确。处理 果,但误以为没有造成该结果;(2)行为没有实际造 法条竞合的基本原则:(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适用 成预定的结果,但误以为造成了该结果;(3)知道行 特别法条排斥一般法条;(2)在法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为已经造成预定的结果,但对造成结果的原因有 下,依照法律规定。B项正确。 误解。 想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A项中,甲想殴打张某,失手打中李某,甲预想打 的犯罪形态,A项不是法条竟合,是想象竟合。 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是行为偏差,属 42.【答案】 ABCD 于事实认识错误。C项中,丙挥棍想打仇家,实际上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包括 打的是便衣警察赵某,是对象错误,属于事实上的认 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 识错误。D项中,丁开车想撞死钱某,但是钱某并没 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 有死亡,而是倒地昏迷,丁的行为没有造成预定的结 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果,但丁误以为造成了钱某死亡的结果,是因果关系 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 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 B项是法律认识错误,不是事实认识错误。乙认 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未经表演者许 为家长殴打孩子不违法,是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无罪行 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 为,即假想非罪。 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5)制作、出售假冒 45.【答案】 BC 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 【解析】《刑法》第49 条第 2款规定:“审判的 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 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 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 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因此本题选 ABCD。 《刑法》第17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侵犯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 著作权罪: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作品种类(美术、 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视听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与著作权有关 本题中,甲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 的权利。 不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甲已满七十五周 43.【答案】 CD 岁,不适用死刑,所以B项正确,A项错误。不适用死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7 刑的意思是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 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 刑缓期执行,所以D项错误。甲是故意犯罪,已满七 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 十五周岁,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项正确。 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46.【答案】 AB A、B、C、D四项都属于上述规定第(一)项的行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明知产品存在 为,甲可以请求分割夫妻财产。 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停 50.【答案】 BC 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 【解析】 甲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乙公司的保 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 密信息,侵犯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其后擅自以乙公 赔偿。据此,正确选项为A、B,C、D项错误。 司名义与乙公司客户进行交易,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 47.【答案】 ABCD 权。B、C项正确。 【解析】《商标法》第 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 甲公司窃取的是商业秘密,而不是专利。商业秘 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 密的特点之一就具有秘密性,而专利的特点之一是具 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有公开性,二者具有很大的区别。甲公司没有侵害乙 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公司的专利权,A项错误。 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 隐私权是人格权,是由公民享有的权利,法人和 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 其他组织不享有隐私权,所以甲公司不可能侵犯乙公 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司的隐私权,D项错误。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 三、简答题 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 51.【答案】 结合犯的特征: 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 (1)结合犯中的犯罪行为是根据数个可以分别 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 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结合而来的。(2分) 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数个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独立的犯罪,是指数个各自具有自己罪名的犯罪;新 A、B项的行为是第 57条的第(四)项,C项的行 罪是指区别于被结合之罪的、具有自己的独立犯罪构 为是第57条的第(五)项,D项的行为是第57条的第 成要件的犯罪。(2分) (二)项,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3)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是根据 48.【答案】 BCD 刑法的明文规定。(2分)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 【点评】 结合犯是法定的一罪,是指数个独立的 者根据公法原因、事实行为等取得建筑物专用部分所 犯罪行为依据刑法的规定作为一罪定罪处罚的情况。 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 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的方式是:甲罪+ 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 乙罪=丙罪。我国刑法典中没有结合犯的明确规定, 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 因此结合犯在我国尚属于理论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不 业主。 存在。所以此前结合犯在法硕考试中并不是重点知 B项是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识。但是法硕考试近年来所考内容越来越细,为了与 人,是业主。C项是根据法院判决取得建筑物专有部 之前年份所考试卷有所区别,现在的考试越来越喜欢 分所有权的人,是业主。D项是基于与建设单位的商 考查非重点知识。考生在今后的复习中,不能只着眼 品房买卖合同且已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是 于重点知识,对于非重点知识,也要进行适当准备。 业主。 尤其是对于从未在真题中出现过的知识点,一定要给 A项是承租人,对于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 予高度重视。从命题方向上看,由于中国的司法实践 权,不是业主。 中没有结合犯的实际案例,所以结合犯不太可能以案 49.【答案】 ABCD 例分析题或者案例分析式选择题来考查,更不可能以 【解析】《民法典》第1066 条规定:“婚姻关系 法条分析题的方式考查。结合犯的知识点适合以简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 答题或者多选题的方式考查。 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 52.【答案】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1分)14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2)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赌博、以赌博为 的新的技术方案。(2分) 业的行为。(2分)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 (3)主体是一般主体。(1分) 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2分) (4)主观上是故意,且具有营利的目的。(2分)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 【点评】 赌博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且 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 易与其他罪名产生混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华 并适合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2分)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 【点评】 知识产权部分的知识点,此前多以客观 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 题的方式考查,近年来,逐渐转变为客观题、主观题同 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经 时考查,这说明知识产权的知识点越来越重要。考生 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在今后的备考过程中,要对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特 第225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征、客体、内容、保护、限制等熟练掌握,尤其要熟悉知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 识产权的内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对于知识产权 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 的限制,这是知识产权部分的重点。 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 四、辨析题 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 55.【答案】(1)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 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 分) 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 (2)故意杀人罪的主观罪过表现为直接故意和 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 间接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 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依法实行数罪并 基于杀人的目的而实施该行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 罚。《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赌博的犯罪规定, (3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人死亡的结果,虽然 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开设赌场罪的刑罚配置。并且, 没有杀人目的,但实施该行为,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 近年来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严重,致使大量资金外流, 也构成故意杀人罪。(3分) 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和经济安全。因此《刑法修正案 【点评】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某 (十一)》中增设了一个新罪名:组织参与国(境)外赌 种犯罪行为实现某种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直接故 博罪(比如组织、招揽我国公民出境赌博),将组织我 意的基本内容是追求某种犯罪结果的发生,包含着犯 国公民参与境外赌博的行为入刑。 罪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目的。除了 对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考生要熟练掌握。法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犯罪以外,一般情况下,犯罪目的 硕联考越来越重视对于法条和司法解释的考查,单 不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素,必备要素是主观方面,即 选、多选的题目甚至直接考法条和司法解释原文。赌 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博罪除了可以考简答题外,还可以考法条分析题、案 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没有杀人的目 例分析题、选择题,尤其是与其他的罪名的区别以及 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题干中的说法混淆了犯罪 赌博罪转化为其他犯罪的,非常容易出考题。 目的和犯罪的主观方面,将犯罪的主观方面等同于直 53.【答案】 宣告死亡的条件有: 接故意,以偏概全。 (1)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2分) 法硕考生很容易将犯罪目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方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2分) 面的故意相混淆。犯罪目的强调的是通过某种行为 (3)须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宣告。 达到某种结果,追求的是结果。犯罪动机,是推动行 (2分) 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同一个犯罪目的,可 【点评】 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踪是重点知识,既可 能由不同的犯罪动机引起。比如故意杀人的,犯罪目 以以客观题的方式考查,也可以以主观题的方式考 的是使人死,犯罪动机可能是泄愤,可能是报仇,也可 查,考生要熟练掌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条件、程 能是其他原因。犯罪的主观方面的故意既包括直接 序、后果以及撤销。法硕考试中已经不止一次考过宣 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没有犯罪目的。 告死亡和宣告失踪,2016年再次考查,说明“重者恒 56.【答案】(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2分) 重”,对于重点知识,一定要掌握透彻。 (2)该说法正确的一面是:物权具有追及力,该 54.【答案】 我国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包括: 说法体现了物权的追及力。(3分)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 (3)该说法不正确的一面是:物权的追及力不是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49 绝对的,在善意取得或征收等特定情况下会被阻断。 款。(3分) (3分)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负有公平拟约义务、提 (以具体民事权利如所有权为例辨析的,也可 请对方注意义务、说明义务。(3分) 给分)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 【点评】 物权是权利主体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 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 物并享有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物权是支配权、绝对 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 权,具有优先力、追及力,一般情况下,物权的标的物 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应当认定为“采取合 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有权追及于物的所在行 理的方式”。(4分) 使其权利。但是物权的追及力不是没有限制的,在善 【点评】 近年来,法硕考试越来越偏向于对法条 意取得等情况下,善意第三人取得原物的所有权,物 和司法解释的直接考查。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以 权的追及力被阻断。物权的追及力是物权的特征之 教材为基本复习依据以外,一定要重视法条,尤其是 一,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物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当物 司法解释的复习,很多题目的答案出自司法解释的原 权人的权利与其他人比如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发生冲 文。不能只看教材而不看法条,否则是拿不到高 突时,法律选择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所以阻断了 分的。 物权的追及力。 六、案例分析题 物权的特征以及与债权的区别是重要考点,法硕 59.【答案】(1)甲的行为应认定为绑架罪。 考试中已经多次考过,考生要熟练掌握。 (2分)理由是:①甲实施了劫持人质的行为和勒索财 五、法条分析题 物的行为;(1分)②甲具有勒索他人财物的意思; 57.【答案】(1)“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指明知 (1分)③甲绑架邢某后搜走其财物,该行为同时触犯 他人没有犯罪意思,故意实施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 抢劫罪罪名,应依照重罪(绑架罪)定罪处罚。(1分) 的行为。(3分) (2)乙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1分)理 (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第 由是:①乙实施了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2分) 一,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第二,教 ②乙剥夺他人自由是基于解决债务纠纷的目的,而 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2分,如按 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勒索财物的意图。 照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作答也给分) (2分) (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第 (3)甲、乙的行为在限制他人自由的范围内构成 一,被教唆者拒绝教唆;第二,被教唆者接受教唆,但 共同犯罪。(2分)甲请求乙帮助自己限制邢某的人 未实施犯罪;第三,被教唆者实施犯罪,但实施的不是 身自由,乙基于为甲追偿债务的目的答应帮助其限制 被教唆之罪;第四,行为人教唆时,被教唆者已有实行 邢某的人身自由,二人形成了限制邢某人身自由的合 被教唆之罪的意思。(每个要点2分,答对三点以上 意,并且实施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甲勒索财物的 者给5分) 行为,超出了二人共同故意的范围。(3分) 【点评】 教唆犯是重点知识点,也是常考知识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有绑架罪、非法拘禁 点,且能够以多种题型考查,考生要给予高度重视。 罪、绑架过程中截取他人财物、实行过限。根据题干 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 的描述,毋庸置疑甲成立绑架罪。甲在绑架过程中将 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教唆 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搜走,成立抢劫罪。但是 的方式有怂恿、诱骗、劝说、请求、收买、强迫、威胁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教唆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绑架过程中又当场劫取被 犯本身并不是独立的罪名。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同时触犯绑架罪和抢劫罪两罪 的未成年人犯罪,教唆犯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 名,应择一重罪定罪处罚。 对于教唆犯,从重处罚。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人 乙具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乙认为其非法拘禁 的未成年人犯罪,教唆犯不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犯 的目的是帮助甲索要货款,根据《刑法》第 238 条的规 罪,教唆犯是间接正犯,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处罚,但 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非法拘禁 不从重处罚。 罪定罪处罚。 58.【答案】(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 甲、乙都具有非法拘禁的行为,但是乙不具有勒 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 索他人财物的目的,甲勒索他人财物是实行过限,即15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甲的勒索行为超出了甲乙的共同犯罪故意,对于此过 A公司抛弃电脑后,电脑成为无主财产,乙通过先占 限行为,乙不承担责任。 的方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共同犯罪不一定以同样的罪名定罪处罚,对于过 动产的所有权在交付时发生转移,除了现实交付 限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其他人不承担责任。 外,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也发生所有权转 60.【答案】(1)A公司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 移的效果。占有改定,是指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 (2分)。A公司有抛弃电脑的意思表示且脱离了对 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 电脑的占有,故丧失了电脑的所有权。(3分) 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 (2)乙有权撤销赠与。(2分)赠与人在赠与财 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 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任意撤销权。乙未向丙交付 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时间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 电脑,电脑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故乙有权撤销赠 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民法典》第 与。(3分) 228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 (3)丁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2分)乙没有将 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 电脑赠与丙,电脑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乙丁之间 力。”本题中,乙将电脑出售给丁,但是约定由乙再使 基于意思自治达成电脑买卖的合意,并且完成了交付 用三天,自该约定生效时,丁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乙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电脑交付给丁,所以丁取得了 《民法典》第658条第1 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 电脑的所有权。(3分) 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乙虽然表示将 【点评】 所有权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包括 电脑赠送给丙,但是尚未交付,电脑的所有权并没有 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相对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 转移,在电脑的所有权转移之前,乙可以撤销赠与。 实的发生导致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但原物依然存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所有权的取得、消灭、转移 在,只是更换了新的所有人。引起所有权相对消灭的 以及赠与合同的可撤销性。所有权是物权的重点,对 原因主要有:(1)转移所有权;(2)抛弃所有权; 于所有权的知识点,考生要重点掌握,尤其是所有权 (3)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4)所有权主体消 转移时交付的四种方式,法硕考试中已经多次考到, 灭。本题中,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 A公司抛弃了 考生一定要清楚每种交付方式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点。 电脑的所有权,对于 A公司来说,电脑的所有权消灭。151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 1.【答案】C 排。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 【解析】 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 确定性的特点,D项正确。本题选D。 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 4.【答案】 B 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 【解析】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 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 (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 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A项不正 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 确。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仅研究现行有效 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 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 情节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 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 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 展历程。D项不正确。 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法律后果是指 法理学从总体上说是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 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 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 或否定评价的规定。 现象及其规律性。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 本题中,没有关于法律后果的规定,而只规定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这一主体的行为条件, 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 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C项正确。 以及它“应当为”的模式。B项正确,ACD项错误。本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 题选B。 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 5.【答案】C 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项不正确。本题选C。 【解析】 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有宪法、法 2.【答案】 D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次本 别行政区的法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A 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层次本质是物质生活条 项是政党的规则,不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B项是 件、经济条件,对阶级意志的内容具有决定作用。从 指导性案例,不具有强制力,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C 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D 项是行政法规,是正式的法律渊源。D项不是行政规 项正确。但是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外,阶级意志的内 章,区级政府无权制定行政规章,D项不是正式的法 容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 律渊源。本题选C。 文化、历史传统等。B项不正确。法是调整人们行为 6.【答案】 C 的规范,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可以调整经济关系,A 【解析】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在什么空 项不正确。政治的立法的目的是维护阶级统治,市民 间、时间范围内有效。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 的立法是为了维护市民的权利,二者的立法目的不 哪些地域范围内发生效力。本题中,某外国人在我国 同,C项不正确。本题选D。 境内运输毒品,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适用我国 3.【答案】 D 刑法,属于属地主义,C项正确。属人主义是刑法对 【解析】一切社会的法的作用都有规范作用和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效力,本题中的犯罪人 社会作用,不只是公法,私法也有这两种作用,B项不 是外国人,对其适用我国刑法,不可能是属人主义,A 正确。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 项错误。保护主义是刑法对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 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法具有社会作 罪的效力,但是本题中的犯罪发生在中国领域内,所 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法是通过调整 以不是保护主义,B项错误。折中主义,即以属地主 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 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就本题 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C项不正确。法的规范作 的个案而言,更体现属地主义原则,D项错误。 用可以从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 7.【答案】 A 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强制作用属于法的规范作 【解析】 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原则 用,A项不正确。法的规范作用包括预测作用,是指 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划分法律 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 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15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其中,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 约束。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要接受国家权 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法律调整的方 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之 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D项错误。法律部门 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B项错误。本题选A。 的划分原则有客观原则、合目的性原则、适当平衡原 10.【答案】 A 则、辩证发展原则、相对稳定原则和主次原则等。相 【解析】 公法与私法的分类最早由古罗马学家 对稳定原则是指法律部门划分后应保持一定的稳定 乌尔比安提出,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 性,避免法律体系结构的频繁变动,A项正确。法律 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C项错误。现代西方法学著作 部门是主客观相结合的产物,法律部门的划分,虽然 认为,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关系的法 有着客观的基础,但最终还是人们主观活动的产物。 律,私法主要是调整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在当代, 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有关,C项错误。法 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日益模糊,出现了兼备公法和私法 律体系,是一国的部门法体系,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 特征的法律,如经济法,A项正确。普通法专指英国 体系的基本单位,但不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法系 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 与法律体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系是按照世界上 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在14世纪 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 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B项 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做的分类,对资本主义法律影 错误。普通法与私法、衡平法与公法没有对应关系, 响最大的法系是大陆法系和普通法法系。B项错误。 衡平法也有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判例,D项错误。本 本题选A。 题选A。 8.【答案】C 11.【答案】C 【解析】 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是由个别调整逐步 【解析】 守法,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 发展为规范性调整,先出现对特定人、特定事的调整, 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 然后才发展为对一般人、一般事的调整,D项错误。 义务的活动,包括积极守法和消极守法(不违法)。依 私有制的法律类型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 法行使权利是守法行为,是积极守法,A项正确。企 义法,奴隶制法是最早的私有制类型的法,B项错误。 业及时、足额纳税,是履行法律义务,是守法行为,是 资本主义法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 积极守法,D项正确。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守法,尤其 私有制,这是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 是积极守法,通常是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B项正 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核心。C项正确。法 确。合同本身虽然不是法律,但是根据法律的有关规 的历史演进不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也受其他因 定,当事人应当适当、全面的履行合同,遵守、履行合 素的影响,比如同为资本主义社会,却产生了大陆法 同,就是遵守法律规定,是守法行为,C项不正确。本 系和普通法法系两大不同的法系,影响两大法系形成 题选C。 的因素很多,也十分复杂,A项错误。本题选C。 12.【答案】 B 9.【答案】 A 【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 【解析】 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 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和权力。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 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数据信息。物是指法 检察权,A项正确。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中立性、终 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 极性(终局性)、形式性和专属性等特点。司法权的专 体。当人身之部分自然地从身体中分离,已成为与身 属性是指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 体相脱离的外界之物时,可视为法律上的“物”。本题 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中,甲的手指从甲的身体中分离,成为与甲的身体相 此项权利,D项错误。司法权的终极性(终局性),是 脱离的外界之物,是法律上的“物”,B项正确。甲与 指司法权对于纠纷具有最终的、最权威的裁判权。司 医院之间的医疗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即医院 法权的终极性(终局性)不意味着所有的纠纷最终都 为甲行断指再植术的行为,而不是人身,A项错误。 由司法机关解决,根据法律规定,有些纠纷是由行政 甲的女友与甲分手,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是民事 机关最终解决的,C项错误。司法权的独立性,是指 法律行为,C项错误。甲在工作中受伤,根据司法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 释的相关规定,工作单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 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但并 项错误。本题选B。 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 13.【答案】C153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解析】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 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 规定含义的说明。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 B项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2004年《宪法 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 修正案》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 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法律解释分为立 调发展的内容,D项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B项错误。 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 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C项正确。本题选C。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 17.【答案】 A 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 【解析】 宪法规范是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 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不是所 的总和。宪法规范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有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都是有权解释,只有 国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才是有权解释,A项错 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宪法调整国家与无国籍人 误。按照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 之间的关系,B项错误。宪法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 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 力,其效力高于法律、法规,A项正确。宪法规范虽然 上可以概括为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 具有权威性,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也需要进行解 释等方法,D项错误。历史解释是一种解释方法,既 释。依据对宪法解释主体的不同,宪法解释可以分为 可以用于正式解释,也可以用于非正式解释,C项正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C项错误。宪法规范的内容 确。本题选C。 具有政治性,这是由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决定 14.【答案】 A 的。但是政治性的内容,不是只能通过立法具体化, 【解析】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 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具体化,比如党章,D项错误。 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 18.【答案】 B 的法律规则系统。法治关注法律制度的内容,讲究 【解析】 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的社会主义类型 “良法”之治,强调对权力的制约与对人权的保障,A 的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精神的继承和发 项正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限制国家权力的 展,B项错误,当选。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 行使,而不是规范公民权利的行使,B项错误。法律 国宪法是资产阶级在各个不同时期同封建贵族斗争、 的运行离不开人的作用,但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不在 妥协的产物。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 于是否可离开人的作用而运行,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 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C项正确。美国宪法是世界上 别是: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众人意志的法律,人治依据 第一部成文宪法,司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释权源自美 的是统治者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当法律与当权者个 国,司法机关对宪法的解释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D 人的意志发生冲突时,法治国家中的法律高于个人意 项正确。宪法解释的专门机关解释体制源自奥地利, 志,而在人治国家则相反,D项错误。法律是社会的 法国建立了宪法委员会对宪法进行解释。法国的 重要调整器,但是法律不是唯一的调整器,法律具有 1958年宪法设专章规定宪法委员会制度,A项正确。 局限性,道德、宗教等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19.【答案】 B 法律至上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并不意味 【解析】 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是按专业分工 着实现法治要排除宗教和道德的作用,C项错误。本 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不是具体办事机构,D项错 题选A。 误。全国人大现设有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 15.【答案】 D 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 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 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 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十 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监察法、各级人大 个委员会,没有预算工作委员会,C项错误。专门委 常委会监督法等属于宪法相关法,D项正确。A项是 员会是常设性的机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全国人大主 民商法,B项是行政法,C项是程序法。本题选D。 席团在代表中提名,人大选举产生,B项正确。全国 16.【答案】C 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需要任命若干非全国人大代表 【解析】 1988年《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土地 的专家作为委员会的顾问,他们有权列席各专门委员 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项为1988年 会的会议,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A项错误。本题选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 B。考生注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原有的法15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律委员会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23.【答案】 D 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共 【解析】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十个专门委员会。 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 20.【答案】 D 人大常委会负责,中央军委在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从 【解析】 宪法修改是指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依 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A项错误,D项正确。中央 据法定的程序对宪法规范予以补充、调整、删除的行 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B项错误。中央军 为,以保证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宪法的 事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但没有届数限制,C项错误。 修改不同于宪法的制定,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 D项错误。 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大会立宪会议等,但是修改宪 24.【答案】 D 法一般是议会或者国会,制宪机关和修宪机关不相 【解析】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等形式表 同,A项错误。修宪提案是修改宪法的第一步,一般 达其意见和观点的自由。它是公民政治权利最重要 是由议员提出,我国是由人大代表提出,而不是由公 的内容之一,A项正确。言论自由为世界各国宪法和 民提出,B项错误。各国宪法修改的表决程序的具体 国际人权公约所普遍承认,B项正确。但言论自由的 标准虽然有所不同,但是要求绝对多数通过是基本做 行使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公民在行使言论自 法,C项错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修改权由 由时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否则可能构成 全国人大行使,D项正确。本题选D。 民事侵权,不是构成违宪,D项错误,当选。对于言论 21.【答案】 D 自由的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加以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13条规定: 调整。宪法学将各国不同的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制和追惩制两种,C项正确。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25.【答案】 D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 【解析】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 15 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 条的规定,中央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 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 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D项正确。根据第17条的规 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 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 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 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 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 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C项错误。根据第 88条的规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 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 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A项,王二的 行政长官任命,B项错误。根据第106 条的规定,香 户籍不在王村,在王村居住不满1年,不能列入王村 港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 的选民名单。B项,王五,户籍在王村,不在王村居 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住,本人杳无音信,没有表示参加选举,不列入选民名 征税,A项错误。本题选D项。 单。C项,王七,户籍在王村,但是在居住村李村登记 26.【答案】 B 和参加选举,不得再参加王村村委会的选举,不列入 【解析】 美国、日本采用普通法院模式进行违宪 选民名单。D项,户籍在王村,不在王村居住,本人表 审查,AD项错误。德国采用专门机关模式——宪法 示参加选举,应当列入选民名单。本题选D。 法院进行违宪审查,B项正确。英国采用立法机关模 22.【答案】 A 式——议会进行违宪审查,C项错误。本题选B。 【解析】《宪法》第9条第1 款规定:“矿藏、水 【特别说明】 违宪(合宪性)审查模式总结如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下:(1)普通法院模式。由美国创立,广泛存在于英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美法系国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1803年马伯里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本题中,钨矿是 诉麦迪逊案最先创立了违宪审查制。目前有日本(大 矿藏,虽然位于白兔村高某承包的竹园底下,但是根 陆法系唯一采用该模式的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 据《宪法》的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不属于白兔村、 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家采用了此模式。(2)专门机关 高某,更不属于东风地质队。A项正确,BCD项错误。 模式。奥地利首次创立了该违宪(合宪性)审查模式。 本题选A项。 采用专门机关模式的国家的专门机关的名称不一样,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5 如欧洲大陆法系国家(除法国外)的宪法法院和法国 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犯罪的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 的宪法委员会。(3)立法机关模式。我国现采用这 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二篇 一模式。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 属于诉讼法的范围,A项正确,BCD 选项错误。《杂 督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 27.【答案】 C 要规定了“六禁”。《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本行政区域 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 内的国家权力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同级人民政府、 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本题选A。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由其产生,对它负责,受它 32.【答案】 D 监督,A项正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 【解析】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可概括为: 主要是举行会议,会议至少每年举行一次,B项正确。 (1)“缘法而治”;(2)“法令由一统”;(3)严刑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会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召集, 法。明刑弼教是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D项不正确, 乡级人大会议由上一次的人大会议主席团负责召集, ABC项正确,本题选D。 C项错误,当选。地方各级人大通过选举和通过决议 33.【答案】 B 都必须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D项正确。 【解析】 秦朝的主要法律形式有律、令、法律答 28.【答案】 D 问、《封诊式》、廷行事。廷行事是最高司法机关判案 【解析】《立法法》第109 条第(二)项规定: 的成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的依据,B项正确,ACD项错误。 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4.【答案】 D 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 【解析】 汉朝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 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 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以外的罪行,均可因互相隐匿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犯罪行为而免于刑罚。汉宣帝时明确规定:子女隐匿 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根据前述规定,较大的市人大及 父母,妻子隐匿丈夫,孙子隐匿祖父母的罪行,皆不追 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究刑事责任;父母隐匿子女,丈夫隐匿妻子,祖父母隐 后施行,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 匿孙子罪名的,如果所隐匿罪为死罪,则上请廷尉。 院备案,D项正确,ABC项错误。本题选D。 本题中是子女隐匿父母,而且父母犯的不是谋反、大 29.【答案】 B 逆的罪行,子女不被追究刑事责任。D项正确,A、B 【解析】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人民法 项错误。父母隐匿子女,所隐匿罪为死罪的,上请廷 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 尉,但本题是子女隐匿父母,C项错误。本题选D。 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陪审员不是在每一 35.【答案】C 次审判中都存在,A项错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 【解析】 左官是指朝廷官员“舍天子而仕诸 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 侯”,C项正确。A项为“阿党”,B项为“附益”,D项 遂告终结的制度,B项正确。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 为漏泄省中语。本题选C。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不是领导,C项错误。人民法 36.【答案】 D 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制度,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 【解析】《魏律》十八篇,《晋律》二十篇,《大业 件,D项错误。本题选 B。 律》十八篇,《北齐律》十二篇。D项正确,ABC项错 30.【答案】 A 误。本题选D。 【解析】“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为惩治职官 37.【答案】 D 犯罪,商朝有“三风十愆”之规定,即官吏有巫风、淫 【解析】 南陈设“测立之法”,对受审者先鞭打 风、乱风三类恶劣风气以及与之相关的十种行为者, 二十,答捶三十,再迫其负枷械刑具,站立于顶部尖 将受到墨刑等的处罚。A项正确,BCD选项错误。本 圆、仅容两足的一尺高之土垛上,折磨逼供,D项正 题选A。 确。ABC项错误,C项为“测罚”。本题选D。 31.【答案】 A 38.【答案】 D 【解析】《法经》在篇目结构上,共有六篇,《盗 【解析】 唐朝有自首减免刑罚的规定,但不是所 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贼法》 有的犯罪都可享受自首的待遇。凡“于人损伤,于物 是关于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网法》 不可备偿”“若越度关及奸,并私习天文者,并不在自15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首之例”。即对侵害人身、毁坏贵重物品、偷渡关卡、 神御之物,盗窃、伪造御宝,指斥乘舆,情理切害,以及 强奸、私习天文等犯罪,即使投案也不能按自首处理。 对捍制使,而无人臣之礼等方面的犯罪,C项错误。 A、B、C项不能适用自首减免刑罚原则,D项可以适 谋叛是指意图背叛朝廷,投奔外国,D项错误。清朝 用。本题选D。 没有“妖言妖书”这一罪名,A项错误。本题选B。 39.【答案】 A 43.【答案】C 【解析】 刺配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 【解析】 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宣示预备 于一人的复合刑罚,“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其 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确定了“大权统于朝廷,庶政 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A项正 公诸舆论”的立宪指导原则,C项正确。B项是清末 确。折杖是将答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杖 修律的指导思想,是指“折中世界各国大同之良规,兼 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 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同时更“不戾乎中国数千年相传 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廷杖是明朝时于殿廷之上,由 之礼教民情”。A项是张之洞等“礼教派”对于修律的 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杖责冒犯皇帝的大臣。发 指导思想,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 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即将罪 ABD项不正确。本题选C。 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 44.【答案】 A B、C、D项错误。本题选A。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沿用北洋政府 40.【答案】 B 的法院组织体系,实行四级三审制。1932年10月公 【解析】《元典章》以六部划分法规体例,是《大 布《法院组织法》,改为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 明律》以六部分篇之滥觞。C项正确。《大明律》附载 审”。A项正确,BCD项错误。本题选A。 五服图的做法,在《元典章》中也已有先例。A项正 45.【答案】 B 确。《元典章》是元朝江西地方官府对世祖以来约五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马锡五在担任陕甘 十年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例 宁边区陇东专署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 的汇编,系统保留了元朝法律的内容,成为研究元朝 期间,他在巡回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 社会及法律的珍贵材料。D项正确。元朝第一部成 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 文法典是《至元新格》,不是《元典章》,B项错误, 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他 当选。 的审判工作经验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 41.【答案】 C 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创 【解析】 明朝建立了空前庞大的监察机构。中 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 央监察机关都察院由御史台改名而来,都察院号称 “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B项正 “风宪衙门”,为天子之耳目,所有御史必须科举出身, 确,ACD项错误。本题选B。 职权颇重,对任何官员都可进行监督弹劾,并可对刑 二、多项选择题 部的审判和大理寺的复核及地方审判进行监督。都 46.【答案】 ABD 察院负责纠举弹劾全国上下官吏的违法行为,并且参 【解析】 法律效力的终止是指通过明令废止或 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判工作,监督法律的执行。C项 默示废止的形式而终止某一法律的效力。明示废止 正确。“大理寺、刑部、都察院”组成明中央“三法 是指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 司”,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主司审判,大理寺是 AD项正确。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法律上出现新法 复核机关,B项错误。锦衣卫的主要职责是掌管皇帝 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在事实上废止。旧 出入仪仗和警卫事宜,从太祖开始,锦衣卫以兵兼刑, 法中与新法相抵触的条款自动终止效力,是默示废 掌有缉捕、刑狱之权,D项错误。御史台不是明朝的 止,不是新法与旧法冲突的条款自动终止效力,C项 国家机关,是唐朝的监察机关,A项错误。本题选C。 错误。法在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后不再适用,也是法 42.【答案】 B 的效力的终止方式,是自然失效,B项正确。本题 【解析】 以语言文字定罪,前代已有之,但似清 选ABD。 朝大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兴造文字狱的,则为历史所 47.【答案】 BC 仅见。清朝虽然未曾制定一条文字语言犯罪的条例, 【解析】 法律推理的应用范围特别广泛,立法、 绝大多数文字狱都比照“谋大逆”判罪,一案构成,往 执法、司法、法律监督乃至公民的法律意识中都有法 往全家遭诛甚至灭族,B项正确。大不敬是指盗大祀 律推理的活动,A项错误。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57 的推理形式,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司法 期间内,火锅店不能因为时效免责,D项不再正确。 活动中,既会运用演绎推理,也会应用归纳推理,只不 50.【答案】 ABC 过在成文法国家,演绎推理是主要的推理方式,在判 【解析】 法律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 例法国家,归纳推理是主要的推理方式,但是不意味 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人们的执法、司法、守 着司法活动只使用一种推理方式。C项正确。类比 法、法律监督等方式对法律的实际施行。法律的实施 推理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它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 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 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 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从应然状态进到 相似性的推理活动,是或然推理。法官在无明文规定 实然状态,C项正确。法律实施是实现法的作用和目 时适用习惯,使用的是演绎推理,只是推理的大前提 的的条件,但是法律实施并不必然意味着法的要求的 不是法律规则,而是习惯,但是推理方式是演绎推理, 实现,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阻碍着法的 不是类比推理,D项错误。辩证推理指当作为推理前 功能的发挥,D项错误。法律实现是指法律要求在社 提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 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达到法律设定的权利和义务 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最佳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 的目的。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活动的直接目的,A项 辩证推理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解决法律规定的复杂性 正确。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很多,比如国家的阶级本 而引起的疑难问题,B项正确。本题选 BC。 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反映统治阶级意志 48.【答案】 ABC 的程度等,法律实现也受到社会客观物质条件的限 【解析】 合法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的依据、权 制,B项正确。本题选ABC。 限、程序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本题中,全国 51.【答案】 ABCD 人大常委会邀请代表对法律草案内容的合宪性进行 【解析】 法律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受制约 评估,体现了法律制定的合法性原则,A项正确。科 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又相互作用。政治在上层 学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 建筑中居主导地位,政治可为法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环 律,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代表对法律草案内容的可行 境和条件,C项正确。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 性进行评估,体现了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B项正 化必然会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者 确。民主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 对价值追求的发展变化,A项正确。法律作为上层建 最根本利益出发,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 筑中相对独立的部分,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 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代表对法律草案内容进 作用,B项正确。法律具有相对独立性,法治社会中 行评估,使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体现了法 法律应与政治、权利保持适当的距离,D项正确。本 律制定的民主性原则,C项正确。本题没有体现出效 题选ABCD。 率性原则,邀请代表对草案内容进行评估,没有提高 52.【答案】 AD 立法效率,D项错误。本题选ABC。 【解析】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 49.【答案】 BC(原答案为 BCD) 人。我国《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 【解析】 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 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D项 被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或 正确。公民与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 “无责任”,因为免责是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的。 不相同,C项错误。公民通常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 不应把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精神失常、正当防卫、紧 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A项正确。公民不是享 急避险等不负法律责任的条件当作免除责任的条件。 有基本权利的唯一主体,国家机关也是享有基本权利 根据《刑法》的规定,14周岁的刘某不成立盗窃罪,不 的主体,B项错误。本题选AD。 对盗窃行为负法律责任,而不是免除责任,A项错误。 53.【答案】 BC B项是自首立功免责,C项是不诉免责,都是正确 【解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A项错误。国 答案。 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 本题原答案选了 D,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 政机关,B项正确。国务院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相 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两年后李某才 同,均为五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能 提起诉讼,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火锅店因为时效已过 超过两届,C项正确。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 免责。但现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 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D项错误。本题选BC 诉讼时效是三年,李某两年后提起诉讼,在诉讼时效 54.【答案】 BC15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非公有 定,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信条,结束了法 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经济”,A项 律的秘密状态,使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公开化,开创了 错误。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 古代法制建设的新纪元。其次,公布成文法在客观上 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为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为罪和刑对应的成文法典 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B、C项正 的出现提供了条件,也为各种新型社会关系的产生和 确。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而不是非公有 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最后,春秋时期公布的成文 制经济,D项错误。本题选BC。 法,开辟了一种全新的以法治世的统治模式,为“法 55.【答案】 ABC 治”取代“礼治”拉开序幕,也为战国及其后法律制度 【解析】 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 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ABCD 四项均为正确 本义务。公民有权利要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 答案。 义务无差别的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国家不 60.【答案】 BCD 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不得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 【解析】 所谓“义绝”是指夫妻情义已绝。据 害公民的平等权。AB项正确。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 《户婚》载:“(夫)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 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C项正确。但是平等权允 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妻殴詈夫之祖父母、 许合理差别的存在,比如由于年龄、生理差异、民族差 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 异等所采取的合理差别,D项错误。本题选ABC。 夫之锶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或者“夫妻祖 56.【答案】 BCD 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 【解析】“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 杀者”,均为“义绝”。“义绝”者须强制离婚,“违者, 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并不是在“八二宪法”制定时予 徒一年”。BCD项正确。A项为“和离”,不是“义 以明确规定的,A项错误。该条款的增加对于理解公 绝”,A项错误。本题选BCD。 民的基本权利具有指导作用,对未列举的基本权利提 61.【答案】 ABD 供了规范基础,为国家设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 【解析】 编敕、编例、编纂条法事类是宋朝为弥 务,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 补律典之不足进行的立法活动。编敕是宋朝重要的、 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 经常的立法活动,律、敕并行,既保持了法律的稳定 事业中进行合作和交流,BCD项正确。本题选 BCD。 性,又发挥了法律的灵活性。编例也是宋朝重要的立 57.【答案】 AD 法活动,是对皇帝和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 【解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 或者审判的典型案例加以汇编,可以弥补律典之不 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性质上,政协不 足。为了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把相关的敕、令、格、 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也不同于一般的 式及指挥、申明等,依事分门别类加以汇编,是“条法 人民团体,而是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形 事类",是宋朝法典编纂体例上的又一创新。A、B、D 式,A项正确,BC项错误。人民政协的职能是政治协 项正确。宋朝没有编修会典,C 项错误。本题 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D项正确。本题选AD。 选ABD。 58.【答案】 CD 62.【答案】 ABCD 【解析】《宪法》第3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解析】 法理派与礼教派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 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 在:其一,关于“干名犯义"条的存废。其二,关于“存 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留养亲”。其三,关于“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其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 四,关于“子孙违犯教令”。其五,关于子孙卑幼能否 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 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ABCD四项均为正确答案。 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63.【答案】 ABCD A项错误,没有经济特区。B项错误,没有直辖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即开始仿照大 市,直辖市分为区、县。本题选CD。 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建构中国的以法典为核心的 59.【答案】 ABCD 法律体系。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以法典为纲、以相关 【解析】 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是中国法律史上 法规为目”的方式,将法典及相关法规汇编成《六法全 一次划时代的变革,其意义在于:首先,公布成文法是 书》。《六法全书》的编纂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六法 对旧的法律观念、法律制度以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 体系的建构完成,实现了法律形式上的近代化。159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ABCD 四项均为正确选项。 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除了简答题外,还可以 三、简答题 以多选题的方式考查。北洋政府出台的多个宪法文 64.【答案】 法律继承的根据主要表现在: 件是本章节的重点,考生要熟练掌握。 (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 四、分析题 继承性。(2分) 67.【答案】(1)程序公正体现在:S市人民检 (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发展过程的延 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S市中级人民法院 续性和继承性。(2分) 依法审理该案;S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Y省高 (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 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二审程序。(2分) 要性。(2分) (2)实体公正体现在:S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 (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 某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S市人民检察院 (2分) 以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过轻,提起抗诉;Y省 【点评】 法律移植和法律继承是相对重要的考 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3分) 点,既可以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也可以以多选题的 (3)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没有程 方式考查。要注意二者之间的区别:法律移植是对其 序公正,实体公正就无法实现。有程序公正也未必就 他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借鉴,是横向的。法律继承是不 有实体公正,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目标和追求。 同时代、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是纵 (3分)S市人民检察院如果没有依法提出抗诉,高级 向的。 人民法院如果没有启动二审程序,李某就会被一审法 65.【答案】 宪法中对于人身自由的规定有: 院适用法律不当,量刑过轻,实体公正就无法实现。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2分) 但是S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不意味着二审必然改 (2)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 判。如果高级人民法院没有改判,而是维持原判,那 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么实体公正就没有实现。(2分) (2分) 【点评】 对本题的回答要结合诉讼法和实体法 (3)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 的相关知识。虽然法硕考试不对诉讼法进行考查,但 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2分) 是考生应对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程序公正 (4)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2分) 与实体公正的关系,是相当重要的知识点。此前,我 【点评】 人身自由是公民的重要的基本权利,是 国法律更注重实体公正,现在越来越认识到程序公正 公民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但是实践中侵犯人身 的重要性。 自由的事情时有发生。考生要熟悉宪法对于人身自 68.【答案】(1)没有侵犯。(1分)人大代表 由的规定,该知识点常以分析题的形式考查。 享有言论免责权,目的是保障代表正常履职。人大代 66.【答案】 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是: 表言论免责权限于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 (1)保留了清末法律改革的重要成果,其立法多 言与表决。王某的发言系在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 以清末新订的法律为蓝本。(2分) 所为,不属于言论免责的范围,故《海滨晚报》的报道 (2)引进西方法律原则,继续在清末法制改革未 没有侵犯王某的言论免责权。(2分,从新闻媒体舆 及之领域进行新的立法。(2分) 论监督角度阐述的,可得1分) (3)制定颁行众多单行法规,其中大部分属于特 (2)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向区人大常委 别法。(2分) 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由区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 (4)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补充 员主持表决,并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3分) 成文法的不足。(2分) (3)如果张某确有贿选行为,其当选无效。 (考生从宪政立法等方面总结特点的,亦可得分) (1分)根据选举法规定,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 【点评】 北洋政府时期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 民,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其当选 要阶段,其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一方面深受西方资本 无效,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 主义国家法律的影响,另一方面又保留了许多中国旧 任。(3分) 法律的传统,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的特点。北洋政府 【点评】 现在法硕考试越来越偏向于对法条的 时期的法律在近代法律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 考查,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后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影响。 表大会代表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16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都进行了修订,2020年《中华人 于三种场合:法律所确认的个体价值之间的冲突,如 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个人自由与他人利益相冲突;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 会选举法》又进一步修订,考生要对修订的内容有所 突,如人类共同利益与一国主权利益之间的冲突;个 了解,对选举法和代表法中的重要法条熟练掌握。 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 69.【答案】(1)翻异别勘(推),(2分)即犯人 之间的冲突。材料中甲乙丙的观点主要反映出个体 推翻原口供的,交由其他机构或者司法官重新审理。 与个体之间的价值冲突以及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 (1分) 值冲突。(3分)(3)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一般有:价 (2)材料具体反映的是州狱案件应当如何适用 值位阶原则,即不同位阶的法律价值发生冲突时,高 翻异别勘。(1分)犯人推翻口供时,先由提刑司官员 位阶的价值优于低位阶的价值;(2分)个案平衡原 重审;犯人再翻供的,交由本路转运、提举、安抚司等 则,即个案中同一位阶的法律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 机构依次重审;本路机构均参与重审后,犯人又翻供 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适当兼 的,改由相邻路的司法机关重审。(2分) 顾双方的利益,促进个案的解决;(2分)比例原则,即 (3)翻异别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假错案的 “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而须侵害某一法益 发生,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2分)体现了宋代司 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2分)人民根 法的慎刑精神。(2分) 本利益原则,即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 【点评】 翻异别勘是宋朝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为 标准,解决一些重大疑难的法律价值冲突问题,可作 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的复审制度。翻异别勘是宋朝 为价值位阶原则的补充和保障。(2分) 很有特点的司法制度,对于只在某一朝代存在的制 (上述各点,考生如能从其他角度合理作答的,酌 度,考生要高度注意。 情给分) 五、论述题 【点评】 本题难度不大,答案主要来自教材。法 70.【答案】(1)法的价值主要包括秩序、自 的价值是重要知识点,考生要掌握教材中列出的法的 由、平等、正义、效率等。(2分)甲的观点主要反映出 主要价值。解决价值冲突的原则,除了论述题,还可 对效率的追求,乙的观点主要反映出对自由与正义的 能以简答题、多选题的方式考查。考生要明白四个原 追求,丙的观点主要反映出对平等与秩序的追求。 则的具体含义。 (2分)(2)从主体角度来看,法的价值冲突常常出现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行义务,在外出数天时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 1.【答案】 C 中,造成母亲死亡,甲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故意杀人 【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 罪,是不纯正不作为犯,A项错误。B项中乙采用做 用。通说认为刑法具有三种机能:规制机能、保障机 假账的方式,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 能、保护机能,没有补偿机能,D项错误。规制机能是 20成立逃税罪。逃税罪是纯正不作为犯,纳税人 指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作用的 有纳税的义务,且能够履行该义务,但是行为人不履 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通过这种方式向国民显示该 行义务,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 行为不为法律所容许,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 上。逃税罪规定的犯罪行为形式就是不作为,乙的行 从而避免犯罪。保护机能是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 为方式也是不作为,所以乙是纯正不作为犯,B项正 益。保障机能是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 确。C项中丙有安全驾驶的义务,但是丙没有履行该 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本 义务,擅离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事故,以不 题中,我国司法机关将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回 作为的方式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不纯 国接受刑事审判,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 正不作为犯,C项错误。D项中丁的行为属于“见危 是对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保护,体现了 不救”,《刑法》目前未将“见危不救”规定为犯罪,丁 刑法的保护机能,C项正确。 不构成犯罪,D项错误。 2.【答案】 B 【特别说明】 C选项涉及司机与乘客斗殴的问 【解析】 属地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只管发生 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危险驾驶罪条文后面增 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领 设了一个新的罪名:妨害安全驾驶罪。即对行驶中的 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中国 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 刑法。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 就认为是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一 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保护管辖 处罚金。值得关注的是,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 安全罪是低位阶与高位阶的关系,如果抢夺方向盘的 普遍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 暴力程度达不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 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本题中,犯罪人是 的暴力程度时就可以定该罪。上述驾驶人员在行驶 甲国人,不是中国人,所以不能根据属人管辖原则适 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 用我国刑法,C项错误。犯罪行为发生是在乙国飞机 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妨害安全驾驶罪的规定处 飞越丙国领空时,发生地不在我国领域内,不能根据 罚。即对司机也要视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是构成妨 属地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A项错误。受害人刘某 害安全驾驶罪还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中国人,甲国公民的行为侵害了我国公民的利益, 该修改不影响本题答案。 我国可以根据保护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B项正 4.【答案】 D 确。故意伤害罪不是侵害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 不能根据普遍管辖原则适用我国刑法,D项错误。 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因果 3.【答案】 B 关系具有客观性、相对性、必然性和复杂性。A项中, 【解析】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行为构成了 甲劝乙去山区旅行,乙因汽车坠崖而死亡,乙的死亡 法定的犯罪行为本身就是不作为的犯罪,也就是说行 与汽车坠崖有因果关系,与甲的劝说行为没有必然的 为人的行为形式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是一致的,都 联系,因此也就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A项错误。B 是不作为。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因不作为而 项中,甲是迷信犯,“作法”诅咒本身不会导致他人死 构成了法定犯罪行为是作为的犯罪,也就是说行为人 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项错 的行为形式(不作为)与法定的犯罪行为形式(作为) 误。C项中,乙的死亡是由于被高楼坠落的花盆砸 不一致。A项中甲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但是他没有履 中,甲只是致乙轻伤,花盆砸中乙是介入因素,中断了16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甲的行为 定:“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 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项错误。D项因为 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因此 甲的追赶导致乙不得已跳入水中溺水而亡,甲的行为 A项错误。罚金数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一般来 与乙的死亡之间介入了乙的跳水行为,但该行为是迫 说,非法获利的数额大、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 不得已的,是甲的追赶行为导致的高概率事件,因此 些,反之则应当少些。但是也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实际 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D 经济负担能力。B项错误,C项正确。《刑法》对于累 项正确。 犯的规定中,没有规定必须并处罚金,D项错误。 5.【答案】 B 8.【答案】 B 【解析】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与自己行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 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的理解,包括客体错误、 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对象错误、手段错误、行为偏差和因果关系错误。因 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要 果关系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 求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本题中,男子与女子是夫妻关 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误认。行为偏差又 系,男子正在阻止女子回娘家,不是不法侵害,事前防 叫打击错误,是指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 卫、正当防卫、防卫过当都要求不法侵害真实存在,因 的目标不一致。行为性质错误就是客体错误,是指行 此 ACD项错误。假想防卫是指不存在不法侵害,但 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 行为人误认为存在而对误认的“不法侵害人”实施了 上不同(分属不同的犯罪构成)。意外事件是指行为 “防卫”行为。本题中,男子没有不法侵害女子,但是 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行为人对该结果的发 甲误认为男子欲行不轨,所以对男子采取“防卫”行 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 为,用砖头将男子打伤,甲的行为是假想防卫,B项 见的原因引起的。本题中,甲预想伤害的目标是张 正确。 三,但是失手将李四捅伤,属于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 9.【答案】 A 际打击的目标不一致,是打击错误,B项正确。张三 【解析】《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对于危 和李四都是人,在法律性质上相同,按照“法定符合 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 说",甲不管捅伤谁都成立故意伤害罪,甲的情形不属 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 于行为性质错误,C项错误。甲对自己的行为与乙的 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第57 受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发生误认,不是因果关 条第1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系错误,A项错误。甲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对他人受 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法》对危害公共安 伤的结果不是既无过意也无过失,李四受伤不是意外 全的犯罪分子没有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本题 事件,D项错误。 选A。 6.【答案】 A 10.【答案】 D 【解析】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 【解析】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 罪。学术界通常以主观上有无共同犯罪故意作为标 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 准认定共犯。事前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构 行的行为。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 成共同犯罪。甲和乙商量共同盗窃,虽然乙没有实施 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具体的盗窃行为,但是乙和甲事前有通谋,乙事后负 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题中,甲不是抢 责销售,甲乙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成立盗窃罪的共同 劫后自动投案的,不成立一般自首,B项错误。甲因 犯罪。A项正确。乙销售赃物的行为是盗窃罪的事 抢劫被公安机关逮捕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未掌握的 后不可罚行为,不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CD 入户盗窃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D项正确。坦白是 项错误。丙与甲乙事前无通谋,只是在事后以低价收 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 购了甲乙盗窃而来的电脑,属于事后提供帮助行为, 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坦白供述的是司 丙与甲乙不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丙成立掩饰、隐 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如果甲供述的是抢劫罪行, 瞒犯罪所得罪。B项错误。 就成立坦白。但是甲供述的是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盗 7.【答案】C 窃罪行,所以甲成立特别自首,不成立坦白,A项错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 误。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 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款规 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3 为。甲没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也没有提供他人犯罪 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D项正确。 的重要线索,不成立立功,C项错误。 14.【答案】 C 【解析】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 11.【答案】 D 【解析】 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 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奸淫不满14 罪吸收轻罪或者重罪刑吸收轻罪刑的合并处罚规则。 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强奸罪的被害人只能是妇女或 并科原则也称相加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 幼女,不能是男人,因此 D项中丁不成立强奸罪。成 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规则。 立强奸罪必须违背妇女意志,A项中女推销员半推半 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 就,甲与其发生关系并没有违背女推销员的意志,甲 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 不成立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奸淫被 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规则。《刑 拐卖的妇女,是拐卖妇女罪升格法定刑处罚的行为, 法》第69条第1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只以拐卖妇女罪一罪定罪处罚。乙在拐卖过程中奸 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 淫被拐卖的妇女,只定拐卖妇女罪,不另外成立强奸 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 罪,B项错误。C项中丙采用迷信欺骗的手段,以“行 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为治疗法”的名义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行为,成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 立强奸罪,C项正确。 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 15.【答案】 A 十五年。”因此死刑、无期徒刑采取的是吸收原则,有 【解析】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意 期徒刑的并罚采取的是限制加重原则,D项正确。 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甲捏 12.【答案】 C 造刘某贪污的材料,向检察机关举报,意图使刘某受 【解析】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性条文对某种具体 刑事追究,结果也导致刘某被逮捕,甲的行为成立诬 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刑法分则性条文对罪状描述 告陷害罪,A项正确。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 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 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 白罪状、混合罪状、引证罪状。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 为。诽谤罪捏造的是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事实,诬 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简单罪 告陷害罪捏造的是他人的犯罪事实。本题中甲捏造 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 的是刘某犯贪污罪的事实,而不是损害刘某人格和名 本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释。空白罪状是指刑法分则 誉的事实,所以甲不成立诽谤罪,B项错误。报复陷 条文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 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 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 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 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本题中对诈 为。本题中,甲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也不是 骗罪的规定,只简单描述了犯罪行为“诈骗公私财 控告人、申诉人、举报人,甲不成立报复陷害罪,C项 物”,没有作更多的解释,也没有引用其他条款或者指 错误。伪证罪是指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 出其他法律、法规,所以是简单罪状,C项正确,ABD 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 项错误。 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瞒罪证 13.【答案】 D 的行为。甲不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成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6条的规定,信用卡 立伪证罪,D项错误。 诈骗罪的犯罪方式有以下几种:(1)使用伪造的信用 16.【答案】C 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 (4)恶意透支的。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 为。暴力是抢劫的手段,造成被害人轻伤是抢劫既遂 定罪处罚。A项成立盗窃罪,不成立信用卡诈骗罪,A 的标准之一,A项只成立抢劫罪,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项错误。BC项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使用伪造的信用 A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36 条的规定,在强奸过程 卡是与冒用他人信用卡并列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的 中致使被害人重伤的,升格法定刑处罚,但只定强奸 犯罪行为,而不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BC项错 罪一罪,而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项错误。根据《刑 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 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 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致人伤残的,按照故意伤害罪从重16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处罚,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40 条的规定,拐卖 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 过程中造成被拐卖的儿童重伤的,升格法定刑处罚, 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工 但只定拐卖儿童罪,而不是拐卖儿童罪与故意伤害罪 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 数罪并罚,D项错误。 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 17.【答案】C 节的行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与国家工作 【解析】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人员没有受贿的共谋,但是本题中乙与甲共谋,由甲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 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所以乙不 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 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D项错误。 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 19.【答案】 D 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 【解析】 牵连犯是指实施某个犯罪,作为该犯罪 为。A项中甲煽动他人非法聚集,但没有以暴力、威 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的情况。牵连 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成立 犯有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触犯了两个以上不同的罪 妨害公务罪,而是成立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B项 名,但只有一个最终的目的。本题中,甲有故意杀人 中乙带领多人封堵公立医院大门,聚众扰乱社会秩 和骗取保险金两个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 序,情节严重,致使医疗无法进行,成立聚众扰乱社会 骗罪两个罪名,但只有一个最终的目的 骗取保险 秩序罪。医疗机构不是国家机关,乙不成立妨害公务 金,所以甲的犯罪行为是牵连犯,D项正确。想象竞 罪,B项错误。C项中丙采用暴力手段阻止警察带走 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 涉嫌诈骗的丈夫,是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 名的情况。本题中甲有两个犯罪行为,不是想象竞合 务,成立妨害公务罪,C项正确。D项丁阻碍警察带 犯,A项错误。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 走被收买的儿童,成立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 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 罪,不成立妨害公务罪,D项错误。 犯罪。本题中,甲不是基于同一的犯罪故意,触犯的 【特别说明】C项涉及暴力干扰警察执法的问 是不同罪名,不是连续犯,B项错误。吸收犯是指一 题。为进一步加强对袭警行为的预防、惩治,《刑法修 个犯罪行为因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 正案(十一)》将刑法第277 条第5款修改为:“暴力袭 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行为吸收的情况。 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杀人不是骗取保险金的必经阶段,所以甲的行为不是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 吸收犯,C项错误。 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 20.【答案】 B 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十一)》对 【解析】 根据《刑法》第198 条规定,投保人、受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规定 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 为袭警罪;同时,针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 险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 动车撞击等严重暴力袭警行为,规定更重的处罚。 罚。本题中甲是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 18.【答案】 A 妻子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然后以妻子意外死亡为 【解析】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由骗取保险金,成立保险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B项 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正确。这是牵连犯处理原则的例外情况,考生一定要 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共同受贿 清晰地加以记忆。 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本题中,甲是国家机关工 21.【答案】 D 作人员,其妻子乙与其共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甲为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 请托人谋取利益,甲乙成立受贿罪的共犯,A项正确, 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 C项错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 关系,要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必须由民法调整,民法不 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 调整的,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项中的赌博行 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 为,民法不调整,因此B项无法形成民事法律关系,B 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 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主 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要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产生意味着当事人取得权利、 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承担义务。A项中乙虽然指错了路的方向,但是在甲 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 乙之间并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因此 A项不能引起民165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事法律关系发生。C项中甲乙只是商谈合作合同,但 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 并没有正式签订合作合同,在甲乙之间没有形成权利 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 义务关系,也就是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C项错误。 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 D项中甲撞断了乙公司的输电线,给乙公司造成了财 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 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甲需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 甲具有赔偿的义务,乙公司具有收取赔偿款的权利, 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 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D项正确。 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 22.【答案】 A 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 【解析】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当事人缔约 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 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 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本题中,委托人是 强制性法律规范及公序良俗。判断当事人是否有缔 甲,受托人是乙,第三人是丙,受托人由于委托人的原 约能力的时间点是缔约时,缔约前或缔约后的行为能 因不能履行义务,且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了委托人, 力都不影响缔约时行为能力的判断。本题中甲在办 第三人丙可以选择受托人乙或者委托人甲作为相对 理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在商场持卡消费时都是完全民 人主张其权利,C项正确。 事行为能力人,其与银行之间的合同、与商场之间的 26.【答案】 C 合同均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强制性法律和公 【解析】 A项错误,丙的行为不属于自助行为。 序良俗,因此两份合同均有效,A项正确。甲在办理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 信用卡及持卡消费后才患精神病,即缔约后行为能力 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 缺失,不影响缔约时行为能力的判断。 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等行为。本题中并不存在来 23.【答案】 C 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丙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等公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包括: 力救济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B项错误,丙的行为 (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不是行使留置权。留置权的成立要求债权人已合法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 占有属于债务人所有的动产,且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 序良俗。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 有与其债权的发生出自同一法律关系。本题中,丙没 称,良俗即善良风俗,学界一般认为系指为社会、国家 有合法占有甲的动产,合法占有甲的动产的是乙。C 的存在和发展所必要的一般道德,是特定社会所尊重 项正确,乙是货物的合法占有人。乙通过仓储合同合 的起码的伦理要求。善良风俗是以道德要求为核心 法占有这批货物,作为占有人,乙有权要求丙返还占 的。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进行 有物。《民法典》第 462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 民事活动必须与之相符,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 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 本题中,乙谎称怀孕并以怀孕为理由要求甲给付“结 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婚保证金”,如果不结婚就不予返还,违反了善良风 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 俗,甲乙之间的约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C项 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 正确。 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因此C项正确。 24.【答案】 A D项错误,《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 【解析】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 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根据《民法 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以当事人 典》第196 条第2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 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任何一方失去对对方的信 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据 任,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A项正确。BCD项均 此,未登记的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有权随时 甲作为该批动产货物的所有权人,请求返还货物的权 解除合同,BCD项错误。 利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占有返还请求权与返还原 25.【答案】 C 物请求权是一个重点考点,也是容易混淆的知识点,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 文运法硕建议考生将两者进行细致区分并加以记忆。 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 27.【答案】 A 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 【解析】《民法典》第312条规定:“所有权人或 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 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16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 现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乙。C项正确。 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 31.【答案】C 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 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 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条 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 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 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因 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此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本题中项链是遗失 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 物,甲是所有权人,丁不能根据善意取得获得项链的 具有或然性。如果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则是附期限的 所有权。而且丁不是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 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与乙是否结婚是不确定的, 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甲无须支付丁购买项链的费 不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因此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用。A项正确。 AB项错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根据条件对法 28.【答案】C 律行为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条件分为延缓条件和解 【解析】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 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 或财产权利交给债权人占有或控制,以此作为履行债 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 务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该动 力的条件。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 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合同是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 诺成性合同,自合同订立时生效。但是合同生效不等 效力的条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已经发 于质权设立,质权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本题中, 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本题中甲乙还未结婚,甲乙之间 质押合同于3月1日签订,也于3月1日生效。C项 的赠与合同也还未生效,所以不是附解除条件的合 正确,D项错误。4月1日,甲将越野汽车交付给乙, 同,D项错误。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以结婚为发生效 此时质权设立,乙取得质权。A项错误。甲未将随车 力的条件,在结婚成就时,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是附延 工具箱交付给乙,对随车工具箱的质权未设立,乙对 缓条件的合同,C项正确。 随车工具箱不享有质权,B项错误。 32.【答案】 D 29.【答案】 B 【解析】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 【解析】《民法典》第 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是特定人向 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 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且要约 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 的内容具体确定,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 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 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 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 交易,对于交易的内容都很了解。因此当甲公司4月 共同出资购买挖掘机,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 24日表示需要乙公司提供货物10吨时,明确了货物 对于处分该挖掘机的行为,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 的数量,交易的内容具体确定,是甲公司向乙公司发 上的人同意。甲、乙二人的份额之和是85已经超 出的要约。乙公司于4月25日按照双方之间的交易 过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二人同意即可,B项正确。 惯例发货,是以行为表示承诺,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 30.【答案】 C 于4月25日成立。甲4月26日通知不需要该批货物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 的行为是违约行为。D项正确。A项错误,乙公司的 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 发货行为是承诺。B项错误,甲公司4月24日的通知 成就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 是要约。C项错误,乙公司已经承诺,甲公司不能再 发生效力。依照上述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 撤销要约。 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 33.【答案】C 发生物权效力。甲在建造房屋之后便取得了房屋的 【解析】《民法典》第 725 条规定:“租赁物在承 物权,无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乙作为甲唯一的继承 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 人,自继承开始时取得房屋的物权,也无需办理房屋 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将房屋卖给丙,且办理 登记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自办理物权登记手续 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由甲转移给丙,所有权发 后发生效力,但是乙处分该房屋物权时仅交付丙占有 生变动,但是不影响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 使用,并未办理登记手续,因此丙未取得房屋的物权, 卖不破租赁”,乙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租赁合同对丙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7 继续有效,C项正确。《民法典》第 726条规定:“出租 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 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甲乙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但是甲乙每个人的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 侵权行为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因此不承担连带责 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 任,C项错误。第 1173 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 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 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 弃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在出卖房屋前已经通知 任。”丙是受害人,并没有过错,不应当与甲乙分担责 乙,但乙20日仍未表态,因此乙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 任,D项错误。第 1172 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 权,D项错误。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 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 行处分,其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乙不能主张该 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 买卖合同无效,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25条的 任。”甲乙分别实施了排放污水的侵权行为造成了同 规定,尽管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是租赁合同的 一损害——丙鱼塘的鱼死亡,甲乙应承担按份赔偿的 效力并没有受影响,因此甲没有违约,乙不能要求甲 责任,B项正确。 承担违约责任。B项错误。 37.【答案】 B 34.【答案】 D 【解析】 原《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十 【解析】 名称权是指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依法享 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 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 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 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 对其名称享有独占的使用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 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 使用。本题中,甲未经授权,擅自以乙公司的名义对 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 外签订合同,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D项正确。姓 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民法典》对收养 名权是自然人专属的权利,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因此 关系的成立条件进行了修改,未成年人均可以被收 乙公司不享有姓名权,甲的行为不侵犯乙公司的姓名 养,不再要求必须不满十四周岁。收养人应当同时具 权,A项错误。甲并没有侵犯乙公司的名誉权,名誉 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 权的本质在于权利人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 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 评价,有权排除他人对其名誉权的侵害。甲没有恶意 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 贬损乙公司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乙公司名誉,甲并没有 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侵犯乙公司的名誉权,C项错误。甲没有擅自使用或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 冒充乙公司的商标,没有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B项 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 错误。 亲的子女,可以不受前述年龄差距限制。有配偶者收 35.【答案】 B 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A项中收养人甲未满30 【解析】《民法典》第1175 条规定:“损害是因 周岁,收养关系不成立。B项中乙女无配偶,与收养 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 对象虽然相差不到四十周岁以上,但是乙女属于收养 虽然是甲的车撞伤了丙,但是甲是正常驾驶,并没有 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因此不受四十周岁年 过错。损害的发生是由于乙闯红灯导致两车相撞才 龄差距限制,收养关系成立。C项中丙的继女已经年 撞伤了丙,损害是因为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乙承 满19周岁,不再属于未成年人,收养关系不成立。D 担全部的赔偿责任,B项正确。甲乙不是共同侵权行 项中丁属于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为,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共同侵权行为要求有共同 因此丁单独收养关系不成立。本题属于老题新做,虽 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是甲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题干中要求根据《收养法》的规定作答,但是为了避免 36.【答案】 B 混淆,根据当前《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本题选择B项。 【解析】《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 38.【答案】 A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甲乙排放的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未到法定婚龄 废水汇集后造成丙的损害,甲乙是无意思联络的数人 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侵权,损害并不是由丙故意造成的,因此甲乙需要承 属。因此本题选 A。 担赔偿责任,A项错误。第1171 条规定:“二人以上 【特别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16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9条规 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并决定所 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 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我国的量刑 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 制度包括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ABC项正 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 确。D项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而不是量刑制度,D 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 项错误。 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 43.【答案】 BC 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 【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 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 39.【答案】 A 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况不成立单位犯 【解析】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有权 罪:(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 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己不 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如通行权、取 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 水权、采光权、眺望权。地役权与相邻关系不同,地役 处。A项中甲设立公司后,主要从事为他人虚开发票 权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相邻关系基于法律规 的犯罪活动,不以单位犯罪论处,A项错误。(2)盗 定产生,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条件,而相邻关系 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 则以此为条件。本题中,甲村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 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D 效益而利用乙村的水库,甲、乙之间通过合同确立了 项中丁以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是将违法所 地役权,A项正确。甲、乙不是相邻权,乙村没有必须 得用于购买豪华别墅,也就是私自处分了违法所得, 让甲村从水库取水的义务。 对丁的行为应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而不成立单位 40.【答案】 C 犯罪,D项错误。B项中乙以公司的名义走私香烟,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人 得到股东的一致认可,体现了公司的共同意志,所得 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 收益也归公司所有,成立单位犯罪,B项正确。C项中 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 丙向国有投资公司主管人员行贿,是为了使其公司承 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地役 建工程,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且以公司的名义实施犯 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罪行为,成立单位犯罪,C项正确。 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4.【答案】 ABD 本题中,甲村是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对乙村水库的地 【解析】 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 役权,甲村在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该土地承包经 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根据《关于 营权人丙继续享有甲村设立的取水权。后丙又将部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 分土地转包给丁,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地役权 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 一并转让,丁也有权取水。因此C项正确。 者捆绑等恶劣手段的,成立非法拘禁罪。A项中,刘 二、多项选择题 某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因为与甲口角,就被甲用 41.【答案】 BD 手铐铐在警车内,甲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成立 【解析】 立法解释是指刑法的立法机关对刑法 非法拘禁罪,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38 条的规 条文的解释。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条 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成立非法拘禁 文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 罪,B项中的乙是为了索取合法债务,D项中的丁是 委员会不是立法解释的机关,没有立法解释权,C项 为了索取非法债务,都是为了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 错误。《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 拘禁他人,均成立非法拘禁罪,BD项正确。C项中丙 罪的决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8年12月颁布的 没有勒索龙某财物的目的,丙想索要的是正当的劳务 单行刑法,不是立法解释,A项错误。BD项是全国人 报酬,所以其盗走龙某儿子的行为不成立绑架罪。甲 大常委会对刑法条文的解释,是立法解释,本题应 采取偷盗的方式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自己 的家庭,成立拐骗儿童罪。因龙某儿子刚出生不久, 选BD。 42.【答案】 ABC 而出生不久的婴儿并非具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 【解析】 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在认 不能成为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不成立非法拘禁罪。C 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 项错误。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69 45.【答案】 AC 托物还是占有脱离物尚未明确,因此无法被善意取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得。此时服装公司不予认可也无须承担民事法律后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果。因此本题选 AB。 的行为。A项中甲伪造名画,虚构赝品为真品的事 【特别说明】 本题D项因题干信息不全面而存 实,将假画卖给他人,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在疑问。题干中并未明确交代是否完成交付以及价 成立诈骗罪,A项正确。C项中丙将冰糖冒充冰毒卖 格是否合理,既然可以默认员工与Q公司未完成电脑 给他人,是虚构冰糖为冰毒的事实,骗取他人数额较 的交付,那么也可以默认二者已经交付,Q公司符合 大的公私财物,成立诈骗罪,C项正确。根据司法解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对此考生无须纠结,掌握代 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 理、善意取得的相关知识点即可。 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 48.【答案】 ABC 设赌场罪,B项中设立赌博网站的行为成立开设赌场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 罪,不成立诈骗罪,B项错误。D项中丁将邻居从家 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乙 中骗出,然后进入邻居家拿走现金的行为成立盗窃 是甲的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A项正确。《民法 罪,因为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盗窃罪与 典》第1128条规定:“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 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处分财产,邻居并没有处分财产的行为。丁不成立诈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骗罪,D项错误。 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 46.【答案】 ABCD 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司法解 【解析】《民法典》第4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 释进一步明确,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 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 无论其是否再婚,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子女仍 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 然可以代位继承。丙是甲的子女,先于甲死亡,由丙 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 的女儿戊代位继承。因为丙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 人代管。”“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戊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C项正确。《民法典》第 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因此 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 ABCD项均正确。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丁是甲 47.【答案】 AB(D选项存疑) 的儿媳,丧偶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 【解析】《民法典》第61 条第 3款规定:“法人 序继承人,B项正确。庚不是甲的法定继承人,D项 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 错误。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因此A项中买卖合同有效,该 49.【答案】 ACD 公司应承担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505条规定: 【解析】《民法典》第1199 条规定:“无民事行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 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 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 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B项买卖合同 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 有效,公司需承担民事法律后果。《民法典》第171条 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小刚是无民事 第1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 行为能力人,其在幼儿园学习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应 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幼儿园不能证明尽到了教育、管 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C项中行为人没有代理 理职责,因为幼儿园教师因外出接电话才未能发现和 权,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 制止小明的行为,幼儿园存在明显过错。小明的父母 责任。该服装公司不予认可,也即不予追认,无须承 不需要承担责任,AC项当选。第 1191 条第 1 款规 担民事法律后果。动产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包括: 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 (1)标的物须为占有委托物且为非禁止流通物; 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 (2)让与人系无权处分人;(3)受让人取得动产时出 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 于善意;(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已完成 偿。”本题中,余某是幼儿园的员工,其因执行工作任 交付。D项中员工与Q公司未完成电脑的交付,且题 务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幼儿园承担侵权责任,余某不 干未交代公司职员如何取得电脑,也即电脑是占有委 承担责任,D项当选。17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50.【答案】 ABCD 意,也有过失。(1分) 【解析】 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 【点评】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多数犯罪的行为方 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 式是作为,少数犯罪表现为不作为,且危害公共安全 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 罪中有不少罪名是危险犯,比如放火罪、爆炸罪等。 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着重掌握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 商业秘密属于广义的知识产权范畴,侵犯商业秘密的 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 行为,也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因此本题ABCD 尤其要掌握放火罪、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行 全选。 为人以放火、爆炸等行为实施故意杀人的,如果危害 三、简答题 到了公共安全,就成立放火罪、爆炸罪,如果没有危害 51.【答案】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 公共安全,则成立故意杀人罪。《刑法修正案(九)》 内没有法定撤销假释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 对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几种新 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2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的行为方式,考生要给予注意。 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 刑法分则对四要件的考查,多考查具体的罪名, 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先减后并”;在 但偶尔也会考查类罪名,比如此前考查过渎职罪的概 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 念和构成要件。考生在复习时要对真题中还没有考 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 过的类罪名给予关注。今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 法》第 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先并后减”。 中都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 (2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有违反法 要件,不同的是法学真题中明确要求回答危害公共安 律、法规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法定程序 全罪的概念。在回答构成要件的题目时,即使题干中 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2分) 没有明确要求写上概念,也可以先把概念写上,然后 【点评】 根据《刑法》第 85条、86条的规定,假 再写四要件,这才是完整的答题思路。 释的法律后果可分为积极后果和消极后果。积极后 53.【答案】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 果指假释期间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违反 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 复名誉。(每个要点1分,答对6个可给满分) 的,假释期满意味着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假释的消极 【点评】 该知识点已经从最新的考试大纲中删 后果分为两种:在假释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 除,考生了解即可。 撤销假释,数罪并罚;在假释期间没有犯新罪或发现 54.【答案】 代理人无代理权;(1分)该无权代 漏罪,但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 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2分)相对人有 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撤销假释,收监执 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2分)相对人基于 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1分)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依照《刑法》第 86 条规定 【点评】 表见代理是代理中的重要知识点,既可 被撤销假释的罪犯,一般不得再假释。但依照该条第 以考查简答题,也可以考查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表 二款被撤销假释的罪犯,如果罪犯对漏罪曾作如实供 见代理与无权代理最重要的区别是表见代理人有被 述但原判未予认定,或者漏罪系其自首,符合假释条 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假象。常见的表见代理包括因 件的,可以再假释。被撤销假释的罪犯,收监后符合 表见授权而产生的表见代理、因代理授权不明而产生 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但减刑起始时间自收监之日 的表见代理、因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 起计算。罪犯既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又符合法定假释 产生的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是由被代理 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条件的,可以优先适用假释。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 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 四、辨析题 的,不予假释。 55.【答案】 该说法不完全正确。(1分) 52.【答案】 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 在单独犯罪的场合,任何人只需对自己的犯罪行 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分)客 为承担刑事责任,不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 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及公共安全,已经造成严重后 任。(3分)但在共同犯罪中,存在行为人要对他人犯 果,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2分)主体既有 罪行为负责的情形,(2分)如简单共同犯罪中,实施 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1分)主观方面既有故 了部分实行行为的人,应按照“部分行为,全部责任”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1 原则处断;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便没有亲自实行 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无法得 犯罪,也要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2分) 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此规定 【点评】 现代刑法早已摒弃古代的株连制,通常 突破了共同过失不成立共犯的通说,遭到很多学者的 情况下,每个人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为他人的犯 批评。但是作为法硕考生,要掌握司法解释的规定, 罪行为负责,这是一般原则。因为在单独犯罪的情形 在考试中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作答。 中,他人犯罪与自己完全没有关联,所以不需要为他 58.【答案】(1)该条规定的是因无因管理产 人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共同犯罪的场 生的债。(2分) 合,由于共同犯罪人既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有共同 (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包括:管理他人事务; 犯罪的行为,所有共同犯罪人作为一个整体受到刑法 (2分)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2分)无法律上的义 处罚。虽然在共同犯罪中会区分实行犯、教唆犯、主 务。(2分) 犯、帮助犯等,但是对共同犯罪人的处罚是以全部犯 (3)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 罪数额为基础的,这就相当于为其他人承担了刑事 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 责任。 失。(2分) 56.【答案】 该说法不完全正确。(1分) 【点评】 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即不需要当 在我国,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条件。未注册的商 事人之间订立合同,而是根据法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 标,一般不受商标法的保护。(4分)但是,当一个长 间形成债的关系。通说认为无因管理为事实行为。 期使用的标识具有识别作用,取得消费者的认可,享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有为他人谋 有一定声誉时,该未注册商标也可获得商标法一定程 利益的意思,这是无因管理不涉及违法性的根本原 度的保护。(3分,如回答通过驰名商标制度给予未 因。“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不要求完全是为他人谋 注册商标保护,也可给分) 利益,只要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人不纯 【点评】 一般情况下,要想取得商标专用权,必 粹是为自己谋利,即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知识 须进行注册,注册之后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 点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考查,客观题或主观题都可以。 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我 《民法总则》第121条将《民法通则》中关于无因管理 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驰名商标 的规定修改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 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未注册商标。不管注册未 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 注册,法律都给予保护。如果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 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民法典》沿用了该规定, 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 未作改动。本题的答案不受法条变动的影响。 的驰名商标,容易发生混淆的,不予注册。就不相同 六、案例分析题 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 59.【答案】(1)贪污罪和受贿罪。(2分)甲 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 是负责扶贫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使该驰名商标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 利,通过欺骗手段取得扶贫工程项目,非法占有了虚 止使用。 高工程款,其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2分)甲 五、法条分析题 负责验收时,公然索贿,在收受他人财物后才进行验 57.【答案】(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 收,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分) 行为人具有法定情形,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 (2)不构成行贿罪。(2分)乙为了促使甲验收 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5分) 工程,以获得工程余款,在甲索贿的情形下送给甲钱 (2)“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 财,并不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不构成行贿 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 罪。(3分) 而死亡的情形。(5分) (3)敲诈勒索罪。(2分)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点评】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之王”,是危 利用甲的违法犯罪行为威胁甲使之产生恐惧,并向自 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最重要的犯罪。成立交通肇事罪 己交付10万元,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2分) 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违章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违 【点评】《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罪的处罚进 章,即使造成重大损失,也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 行了修改,增加了终身监禁制度。人民法院根据犯罪 通说,共同过失行为不成立共同犯罪,但是司法解释 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 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 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17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意味着贪污罪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的比例降低,但 60.【答案】(1)有效。(2分)乙、丙均具有完 是生刑越来越重。学者一般认为人类生命的价值高 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签订的合同内容 于财产的价值,不能因为财产损失而剥夺人的生命。 合法,故该合同有效。(3分) 近些年对于《刑法》的修改大幅度减少了死刑的数量, (2)享有抵押权。(2分)丙以汽车抵押,抵押权 就是出于这种考虑。贪污罪虽然没有取消死刑,但是 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不是汽车抵押权的设立 通过终身禁止制度可以大大减少司法实践中死刑的 要件,而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故丁对丙的汽车 适用。2016年《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 享有抵押权。(3分)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贪污和受贿罪中“数额较大” (3)有权。(2分)乙不能交付标的物构成违约, 的标准提高到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丙有权解除合同。(3分) 成立行贿罪,要求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根 【点评】《民法典》第597条规定:“因出卖人未 据《刑法》第389 条的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 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 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模式是:勒索行为——被害人 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产生恐惧——行为人取得钱财。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3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整作用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 1.【答案】C 而产生的、旨在恢复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 【解析】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 本题中甲和丙因违法使用他人照片,不是合法行为, 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A项错误。主张法是 产生的不是调整性法律关系,D项错误。 自由意志的体现的是黑格尔,不是历史法学派,B项 5.【答案】 D 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 【解析】 自由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中摆脱出 现实的各个方面,C项正确。分析法学派主张恶法亦 来,或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 法,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 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法律确认和 外,D项错误。 保障自由,自由与法律有关,A项错误。自由不是绝 2.【答案】 A 对的,主体自由选择的行为必须与既有的法律规定相 【解析】 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 一致。自由不是指人们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 律的重要原则,A项正确。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 而是指人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想做 础,在《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是《德 的事,B项错误。法律的价值和目标很多,自由、秩 国民法典》,B项错误。英美法系以英国中世纪的法 序、平等、正义、人权等都是法律的价值,自由不是唯 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不是以美国法为 一的价值,C项错误。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没有法 基础,C项错误。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 律的保障,自由无法实现,D项正确。 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 6.【答案】 A 法律所作的分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 【解析】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 法律的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 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 统,而不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D项错误。 命的破坏作用。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 3.【答案】 B 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 【解析】 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 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之一,A项正确。我国的审判权是 律的总称,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或不同时代的法 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的,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不 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律继承是法系形成的重 得非法干涉,法院在裁判前无须征求社会意见,需要 要原因之一,A项错误。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 征求社会意见的是立法而不是司法,B项错误。提升 表现在: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法律的相对独 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 立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 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 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 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审判权和检察权相分离, 了法律的继承性,B项正确。法律移植是指不同国家 而不是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D项错误。 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不同时代的继受和影响不 7.【答案】 A 是法律移植,C项错误。法律继承继承的是人类文明 【解析】 有效补救免责,指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 的共同成果,不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 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 续,也体现其他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继承。D 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立功免责是 项错误。 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者 4.【答案】 A 全部法律责任。自助免责是指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 【解析】 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 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 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本题中, 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 乙是原告,法院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A项正 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 确。法院与甲、丙的关系也是诉讼法律关系,是存在 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 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 可的行为。本题中,甲在司法机关追责之前,主动将 系,是相对法律关系,B项错误。甲和乙在诉讼中没 乙送至医院且支付了乙的医疗费,乙被治愈出院,甲 有隶属关系,不是纵向法律关系,C项错误。调整性 采取了及时补救措施,因此免责,A项正确,BD项错 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发挥法的调 误。刑事责任是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免责的,C项17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错误。 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 8.【答案】 C 11.【答案】 A 【解析】 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 【解析】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 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 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A项正确。 观基础之上,而不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A 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 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全 法系国家也采用演绎推理,英美法系国家也有制定 面依法治国不是要将道德统一到法律中来,而是要发 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 挥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B项错误。全面依法治 比推理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 国,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但并不是一切法律活动都 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类似案件,类似 应当交由全体公民来完成,这不现实也不可能,C项 处理”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C项正确。演绎推理 错误。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汲取中 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入该规 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项错误。 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D项错误。 12.【答案】 B 9.【答案】C 【解析】 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 【解析】 法律论证主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对判 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 决理由的正当性、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论证,即在诉 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 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 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实际上与论理解释中的目 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 的解释和社会学解释以及实质推理异曲同工,A项错 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 误。法律论证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 权力时,应始终关注至少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 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在法律论证中需要遵循基本的 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 形式逻辑规则,B项错误。法律论证内容的融贯性要 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 求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 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 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 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 律体系和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C项正确。法律 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主要是行政 论证结论可能不被社会全体认同或接受,但至少应能 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C项错误。法治思维是按照社 够被公众理解,不存在重大的错误,这与司法独立没 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 有矛盾,法院在裁判时应当独立裁判,但是在论证时 维方式,是实践思维,D项错误。 应当考虑结论的可接受性,D项错误。 13.【答案】A 10.【答案】 B 【解析】 守法的状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遵守 【解析】 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 程度,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级状态三 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 种类型。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A项正确。 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正当 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B项 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 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都是守法的主体, 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守法主体,C项错误。在我国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 守法的范围不限于各种制定法,还包括各种有法律效 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 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不包括风俗习惯,D项 标而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 错误。 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 14.【答案】C 于适度的比例。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 【解析】 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 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 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 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非经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监察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 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城市 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 规划方案频繁变更,侵害了公民的信赖利益,违反了 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 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是 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175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主体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 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宪法的含 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 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依据对宪法解释 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 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 可以分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 解释是享有宪法解释权的机关对宪法作出的具有宪 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政府工 法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有解释权之外的机关 作人员违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 或个人对宪法的理解,没有法律效力,A项错误。宪 视台对此事进行报道,是社会舆论监督。当地政府依 法解释的方法中,语义解释是指根据宪法规范所使用 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 的文字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B项错误。宪法解释的 选C。 体制分为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专 15.【答案】 B 门机关解释体制,法国宪法委员会是依据宪法或其他 【解析】 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宪法性法律的专门授权成立的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 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 关,宪法委员会的解释是专门机关解释,C项正确。 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宪法解 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 释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无权解释宪 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 法,因此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是没有宪法效力的非正式 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 解释,D项错误。 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 18.【答案】 A 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 【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第33 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 条增加一款作为第3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 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 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 规定。本题中“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义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假 进行交流与合作,A项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将 定条件,解决的是在什么情境下该条法律对人的行为 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 有约束力的问题,“不得已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 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 行为”是行为模式,是可为模式,“不负法律责任”是 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 法律后果,本题选B。 长期存在和发展”,而不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D项 16.【答案】 D 错误。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 【解析】 宪法制定是指制宪主体行使制宪权的 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活动。制宪权,是指人民创制宪法的权力。制宪权、 19.【答案】 B 修宪权与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制宪权 【解析】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的领 是原生性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派 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生性权力,立法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活动。A项错 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宪法所调 误。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国民,在我 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 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 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 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宪 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ACD项属于宪法所调整的 法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次 社会关系。B项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民法调整, 修改宪法都是行使修宪权,只有1954年宪法的制定 不由宪法调整,B项不属于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是行使制宪权,D项正确。为了有效地行使制宪权, 本题选B。 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 20.【答案】 D 大会、立宪会议等,但是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的起草 【解析】 在我国,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 机关,制宪机关是行使宪法制定权的常设的国家机 国家的基本义务,平等也是一项宪法原则。平等权意 关,宪法的起草机构是临时的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 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但不意味着权利 独立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与义务的对等,A项错误,D项正确。形式上的平等 17.【答案】C 与实质上的平等不是一回事,我们所说的形式上的平 【解析】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享有 等,是对于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对待,尤其17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是不得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 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 的不同对待的理由。而实质平等主要体现在合理差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 别上,由于年龄、生理、民族的差异,给予差别对待。B 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项错误。有关平等权的效力范围,存在两种观点:“法 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 律适用平等说”和“法律内容平等说”。法律适用平 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等说认为平等权仅限定于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 因此,发布特赦令的是国家主席,本题选 A。 含法律内容上的平等。法律内容平等说认为平等权 25.【答案】 B 不限于人们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还应包含人们在法 【解析】《选举法》第11条规定:“选举委员会 律内容上也享有平等的权利。C项错误,因为平等是 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否包含立法上的平等,目前还未有定论,但是必然包 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 含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 21.【答案】 A 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 【解析】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 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 的一切权利与自由的总称。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 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 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 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 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 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项正确。通信自由是人身自由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权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9 条规定: 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文化教育权是社 “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 会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 22.【答案】 A 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 【解析】《宪法》第 79条第1 款规定:“中华人 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 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A 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全国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 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 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 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 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若张 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 某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项正 长的人选。因此国务院副总理是根据总理的提名,由 确。根据《选举法》第32 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是选举,C项错误。根据 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 《宪法》第67条第(十一)(十二)项的规定,全国人大 据《选举法》第42条的规定,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 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 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 代为投票。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6 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 条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 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 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 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 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 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 26.【答案】 C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不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是由全国人大选举的,BD项错误。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 79 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 23.【答案】C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 【解析】 根据《宪法》第89 条第(十五)项的规 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 定,国务院的职权包括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 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AD项正确,C项错误。 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第 79 条第3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因此本题选C。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 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和自治州、县、自治县、 市的建置。 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 24.【答案】 A 加、减少或者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并报本级 【解析】《宪法》第 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B项正确。本题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7 选C。 案。”C项错误。 27.【答案】 C 29.【答案】 D 【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第2款规定: 【解析】《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因此民 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 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A项错误。《宪法》第113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项正确。第7 条规定: 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 “人民法院实行司法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 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 项错误。第9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 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主任或副主任其中之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 一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不一定是 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主任,B项错误。《宪法》第115条规定:“自治区、自 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 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C项错误。《宪法》 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 第129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 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 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 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因此民族自治 过两届。”B项错误。 地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 30.【答案】 A 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D项错误。《宪法》第116条规 【解析】 根据《宪法》第62 条第(二)项的规定, 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 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根据《宪法》第67条 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 第(一)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监 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 督宪法的实施。A项正确。《立法法》第119条第 2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 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 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 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委员会备案。”C项正确。 案。”司法解释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法 28.【答案】 B 律委员会无权撤销司法解释,B项错误。现在选项中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 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已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 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 律委员会,文运法硕提请各位考生注意。《立法法》第 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 110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 人民政府批准。”A项错误。第5条第1款规定:“乡、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 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 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 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 围内的事项。”据此,乡镇政府是“指导”村民委员会 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的工作,而非“领导”,D项错误。第13条规定:“年满 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 因此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可向全国人 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不能提出 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审查要求,C项错误。考生一定要注意“审查要求”和 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 “审查建议”的区别,关键掌握两者提出的主体以及效 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 果不同,能够提出“审查要求”的主体是国务院、中央 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 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 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 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 务委员会,可以简化记忆为“两央、国监委、两高、省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 委”,“审查建议”的提出主体是前述以外的其他国家 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 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立 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B项正确。第 法法》第108 条第(二)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 27条第1款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 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但是无权改 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 变,D项错误。17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31.【答案】 B 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 【解析】《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 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D项正确。 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己恶 37.【答案】 B 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 【解析】 魏晋的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中央司 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本题选 B。 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时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 32.【答案】C 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扩大了机构的编制。B项正 【解析】 三有之法是指“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 确。隋唐沿袭北齐。 失,三宥曰遗忘”,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行为人 38.【答案】 A 的主观动机,即后世所谓原心定罪。C项正确。三赦 【解析】《唐律·杂律》在篇首就“坐赃致罪”设 之法是指“一曰幼弱,二曰老耄,三曰蠢愚”,此三者除 六赃专条,称一切不法所得为赃,把受财枉法、受财不 犯故意杀人罪外,一般皆赦免其罪,这是西周“明德慎 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 罚”思想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A项错误。三刺之法 “六赃”。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坐赃”。 是指罪疑从赦的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三刺”的 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 程序,“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 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 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 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 刑。”带有原始民主制的遗风。B项错误。五过之疵 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 是司法官在渎职方面的犯罪,包括:惟官(秉承上意, “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 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 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坐赃罪是 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 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 (接受请托,徇私枉法)。D项错误。 因此 A项正确。 33.【答案】C 39.【答案】C 【解析】 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与晋国赵鞅、 【解析】 典卖契约中业主的权利有:得到钱主给 荀寅“铸刑鼎”都是国家行为,代表国家将法律公之于 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 众。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1年私自修订郑国法 限及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C 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但是邓析的“竹刑” 项正确。钱主的权利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 不是国家行为,而是其私制刑书。本题选C。 收益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 34.【答案】 A 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 【解析】《法经》中的《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 有权。 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 40.【答案】 B 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杂法》是关于“盗贼”以 【解析】 元朝在中央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 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 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 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具法》是关于 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 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 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博戏 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B项正确。尚书省、门下 行为属于嬉戏,规定在《杂法》中,A项正确。 省是隋唐的中央机构,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 35.【答案】 B 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中央机构。 【解析】 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 41.【答案】 D 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 【解析】 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 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才需要 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 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小未盈六尺”的意思是甲 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奸党罪的表现有: 小身高不足六尺,按照秦朝的规定,不需要负刑事责 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 任,本题选B。 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 36.【答案】 D 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 【解析】 汉文帝时期下令除肉刑,把黥刑(墨 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构成 刑)改为髡钳城旦春,改劓刑为答刑三百,改斩左趾为 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D项正确。AB项是汉朝危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79 害中央集权的犯罪,腹诽罪是汉朝惩治思想言论的犯 项正确。 罪,ABC项错误。 47.【答案】 ABD 42.【答案】 C 【解析】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解析】 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 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人权可以分为个体人权和集 刑的重刑,即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 体人权。因此人权不仅包括个体人权,还包括集体人 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 权,集体人权可以分为一般社会群体的权利和特殊社 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 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 还有机会放还。C项正确。 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 43.【答案】 D 人权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人权未规定到宪法中,比 【解析】 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 如自由迁徙权,B项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权是 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 历史发展的产物,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 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 的,C项正确。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 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 在的正当性根据和理由,但人权不具有超时代性,D 本、杨度等人是法理派的代表,主张大力引进西方近 项错误。 代法律理论与制度。张之洞、劳乃宣是礼教派代表, 48.【答案】 AB 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尤不应偏离 【解析】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 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D项正确。AB项是 人员,依照我国法律,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 礼教派代表人物。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A项正确。法官 44.【答案】 D 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的职责包括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 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 原则。民法典采取社会本位,在民法的基本价值方面 定的其他职责,B项正确。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 摒弃个人主义,转而注重社会公共利益,对私人所有 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 权、契约自由、遗产继承加以一定的限制,强调只有个 业人员,律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错误。狭义的 人利益不违背社会公益,始予保护。同时确立无过失 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类,不 损害赔偿责任。这种做法是仿效西方资产阶级最新 包括法学教学研究人员,D项错误。 立法原则的表现。D项正确。 49.【答案】 BCD 45.【答案】 A 【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 【解析】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在刑罚种类上创 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 设了“管制”刑,即将已登记的反动分子交给当地政府 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 及群众监督,限制其自由,责令其每隔一定时间必须 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包括专门评价和社会 向指定机关报告行踪。A项正确。 评价。法院作出的判决是专门评价,本题中法院对被 二、多项选择题 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 46.【答案】 AB 作弊行为进行评价,是发挥法的评价作用,C项正确。 【解析】 我国的立法原则有合宪和法制统一原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 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 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 则,CD项错误。立法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过程中, 出合理的安排。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所以人们根 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 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 慧、利益、要求和愿望,使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 对被告人的审判,并不是发挥法的预测作用,A项错 合,使立法活动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原则是 误。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 指立法活动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 内的一般人起到警示和警诫作用,是发挥法的教育作 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 用,法院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 可执行性。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众征集 组织考试作弊罪,B项正确。法院对被告进行有罪判 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 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 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于科学 制作用,D项正确。 合理地规定权利和义务,体现立法的科学性原则,AB 50.【答案】 BCD18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法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也是商品交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换乃至整个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调整机制。封建社 会任免。”因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由北京 会已经出现商品交换,因此在封建社会,法律也对经 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 济产生影响,A项错误。西方古罗马时期,由于简单 誓,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 商品经济非常繁荣发达,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和完 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 善,B项正确。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 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 础,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但对生产 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 关系的某些方面有否定、阻碍或限制作用,C项正确。 命的,不需要进行宣誓。C项错误。 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方面发挥着重要 53.【答案】 AB 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引导、促进、保障 【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 和必要的制约方面,D项正确。 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51.【答案】 ABD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 【解析】 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 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 体、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 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 本法即宪法,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在我国宪 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 法是根本法,物权法是普通法,A项正确。以法律规 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 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 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 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 理地利用土地。”AB项正确。根据《宪法》的规定,土 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 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但土地所有权不可 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刑法 以转让,C项错误。国家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项正确。按照法 并给予补偿,不是给予赔偿,D项错误。 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分为国内法 54.【答案】 ABCD 与国际法。国内法是指在一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 【解析】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宪 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 法限制和法律限制。除了立法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 的法律,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过 的形式以外,其他机关无权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 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形 使。A项正确。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满足明 式一般是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我国领海及毗连 确性原则,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 区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国 容明确,可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D项正确。 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条约,是国际法,D项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还必须满足比例原则。比例 正确。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分为一般法 原则要求为公共利益而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时候,必 和特别法。律师不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法》与《律师 须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限制基本权 法》不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C项错误。 利的目的必须具有宪法正当性。宪法对公民基本权 52.【答案】 ABD 利进行限制所采取的手段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立法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所采取的是对基本权利影响、限制最小的手段,而且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2条规定:“各级人民代 要求手段达成的公共目的与造成的损害之间具有适 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 当的比例关系。BC项正确。 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 55.【答案】 ABC 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宪法》第62条第 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五)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 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定各部部长人选,因此教育部部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召开的日期 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宜誓,A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 项正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38条第 3款规定: 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并予以公布。遇有特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 情况,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决定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1 适当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 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 议的日期未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常务委员会或者 申报财产,记录在案。”A项正确。要注意《澳门特别 其授权的主任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 行政区基本法》第46条,关于澳门特首任职条件中并 席团可以另行决定,并予以公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 未规定外国居留权问题,但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 法》第49条规定澳门特首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 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 居留权。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于香港特首 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 的任职条件则明确规定了在外国无居留权。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 58.【答案】 ABD 席,始得举行。”A项正确。第17 条第3 款规定:“县 【解析】《立法法》第102条规定:“部门规章之 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 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 主席团主持会议。”B项正确。第21条规定:“县级以 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乙市环境保护办法》是地 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 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 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级的人民政府 限范围内施行。B项正确。第100 条第2 款规定: 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 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 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C 章。”本题中,乙市是设区的市,其制定的规章效力低 项正确。第19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 于省政府规章,如果乙市的规章与省政府规章不一致 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 的,应适用省政府规章,D项正确。《立法法》第 108 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条第(五)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 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 的成员。”D项错误。 市人大常委会即可撤销该办法,无须省人大常委会撤 56.【答案】 AB 销,C项错误。《立法法》第109条第(四)项规定:“部 【解析】 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 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 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 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 项正确。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 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 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 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 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 案。”本题中,乙市制定的《乙市环境保护办法》是地 中国国籍。B项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 方政府规章,应当报国务院备案。A项正确。 得退出中国国籍。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 59.【答案】 ABC 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 【解析】 西周在选官时不是“任人唯贤”,而是 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D 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D项错误。西周的宗法 项错误。 制度中,小宗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B项正确。 57.【答案】 AB 西周时期家国一体,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合二为一, 【解析】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 因此也形成了亲贵合一,C项正确。西周实行嫡长子 条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任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 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A项正确。 官、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B项正确。《澳门特别行 60.【答案】 CD 政区基本法》第7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 【解析】“官当”是指官员犯罪后,允许以官爵 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 抵罪的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CD 地外,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 项正确。“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特权法的进一步发 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 展。《新律》是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立法,将《法 澳门政府支配。”C项错误。第26条规定:“澳门特别 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律,置于篇首,突出了法 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 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 此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项错 共9篇,分别为《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 误。第49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 《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不得从事私人赢利活动。 61.【答案】 CD18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唐朝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制 学的难度有所降低。因此所有考生在今后的复习中, 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 要着重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对法学和非法学考过的历 华自由贸易。唐朝创建了市舶制度,对外国商船贩至 年真题一定要引起重视,不管是法学还是非法学,都 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政府抽取 要做完所有的题目,因为二者越来越趋同。 十分之一的实物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 法律全球化的知识点中,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法令。CD项正确。 也可以考查多选题,法律全球化的进展和主要途径可 62.【答案】 BCD 以考查简答题和多选题。 【解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 65.【答案】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1分) 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在:(1)废除匠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 籍制度,以雇募工匠代之,手工业工人的人身权利得 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2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 到了一定保障。B项正确。(2)雇工的地位有所改 誉和利益;(1分)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善,雇工不列贱籍,C项正确。(3)部分贱籍豁免为 (1分)依法纳税;(1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 良,D项正确。(4)奴婢可以开户为民。清朝并没有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 允许良贱通婚,A项错误。 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3.【答案】 ABD (2分)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 【点评】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在近十年真题中 括:(1)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 从未考过主观题,也是传统意义上的非重点知识。而 解劳资纠纷,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向政府提出要 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上每年都会考查,而且多以分析 求。A项正确。(2)实行10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 题的方式考查。公民的基本义务偶尔会考选择题,今 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 年在法学和非法学的真题都考查了主观题,这说明非 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 重点知识也开始变得重要起来,考生对于冷门知识点 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4)实行安全生产防护。B 给予一定的重视,在复习时不留死角。 项正确。C项错误,雇主不可以自行开除工人,工会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可以考查多选题。 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66.【答案】(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 三、简答题 纲》(以下简称《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由各省都 64.【答案】(1)法律的“非国家化”。越来越 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 多的法律出自各种经济联合体、非政府组织等“非国 纲领性文件。(2分) 家”机构。(2分) (2)《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成果, (2)法律的“标准化”。由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 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3分)《大纲》 定的法律范本提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模本或参 宣告废除封建帝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总统 制共和政体,成为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照。(2分) (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同类型社会关系的 (3分) 【点评】 2012年法学真题中考过《中华民国临 法律趋于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国内法的趋同,也包 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同。(2分) 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和历史意义,今年与2012年 (4)法律的“世界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 的题目几乎一样。一般情况下,真题中主观题完全重 变得模糊不清,有出现“全球性法律”和“世界法”的 复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近五年真题的重复。之前比 较多的情况是非法学和法学的主观题在真题中会交 趋势。(2分) 【点评】 法律全球化是2017年大纲新增加的知 叉出现,非法学考过的主观题,隔几年甚至第二年会 识点,且在2017年的考试中法学和非法学考了相同 出现在法学的真题中,反之亦然。但是由于今年法学 的题目,这是历年法硕考试中是很难出现的。通观 和非法学的题目趋同,所以法学考过的真题几乎原题 2017年法学与非法学的所有题目,客观题完全相同 重现在法学和非法学的考试中。这说明真题的复习 (只是法学的客观题数量少于非法学),主观题部分相 和掌握对于应对法硕考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起 同,大纲的知识点也越来越接近。这说明命题人越来 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真题的复习中,除了年份真题 越重视法学与非法学的相同之处,对其区别只在主观 外,对真题的分章节解读也很重要,分章节的解读中, 题部分体现,而且只体现在少量题目上。这意味着法 考生会看到哪些知识点会在真题中反复出现,都是以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3 什么方式考查的。总之,真题是法硕考试题目之王, 表的过半数通过。(4分) 对真题再重视也不为过。 (3)一是全国人大以决议的方式直接修改宪法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关键点是以美 条文,二是全国人大以修正案的方式增删宪法的内 国的制度为蓝本,赋予大总统很大的权力。《中华民 容。(2分) 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共和 【点评】 从世界范围看,宪法的修改程序一般比 政体的诞生,宣告废除帝制。 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严格,我国也不例外。我国宪法 四、分析题 的修改要求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7.【答案】(1)法有时会滞后于社会发展,法 注意是“全体”代表,而不是“出席”的代表,这意味着 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 通过宪法的代表人数要达到绝对多数。宪法的修改 (2分)法律受制于人的因素,法制定后,需要人去遵 形式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种形式,1975年宪法、 守和执行。执法、司法和守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 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都是全面修改,1982年以 律作用的实现;(2分)法律的实施受制于经济、政治 后采用的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属于部分修改。 和文化等多种因素,法律规定有时会与客观实际不 宪法修改的机关、提案主体、通过程序等都是重 符,法律主体难以实际遵守法律。(2分) 要考点,经常在真题中以选择题的方式出现。2011年 (2)赞同观点一的理由:网络食品外卖是新兴社 非法学真题中以简答题的方式考查过宪法的修改 制度。 会现象,发展非常迅猛,法律如果规定得过细,可能会 使法律的稳定性与网络食品外卖发展的快速性之间 69.【答案】(1)必须先经由本管的里甲、老人 形成较大矛盾,影响法律效果的实现。 理断,不服理断者,始可告官。(3分) 赞同观点二的理由:网络平台客观上无法全面履 (2)不管案情是否属实,一律将告诉人处以杖六 行其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缺乏可行性,立 十的刑罚,案件仍须发回,由里甲、老人处理。(3分) (3)明初设置此种程序,有利于发挥家族、宗族 法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赞同观点三的理由:徒法不能以自行,执法机关 组织的纠纷调处功能,对乡民实行教化,以达到息讼 执法力度不到位,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不充分,法律效 的目的,稳定社会秩序。这一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果必然不能实现。 了民众的诉权。(4分) (赞同任何一种观点的理由,只要言之有理,即可 【点评】 申明亭于明初创建,受理和调处有关婚 得满分4分,赞同多种观点者,仅按其第一种观点 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若经申 评分) 明亭调解仍不愿意和息,方可向官府起诉。申明亭具 有地方基层司法组织的性质,是部分民事案件和刑事 【点评】“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只是众多社会 调整手段中的一种,但不是唯一的。法律作用的局限 案件的诉前程序。申明亭的设立与西周时期一脉传 性是很重要的知识点,既可以考查客观题,也可以考 承的宗法制度、家族制度密切相关,在封建社会,除了 查主观题。2014年真题中,法学和非法学都考查了此 官府外,宗族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申明亭的设立, 知识点,法学考查的是简答题,非法学考查的是论述 将矛盾在基层解决,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此知识 题,今年考查了分析题。对于法律作用局限性的掌 点在 2015年考查过选择题。 握,要与法律的特征相结合,与法的实施相结合,这样 五、论述题 才能深刻地理解法律的作用为什么具有局限性。法 70.【答案】(1)良法的标准包括:①形式标 律不是万能的,但也不能抱有法律无用论,要用一分 准,法律体系完备、表述清晰、上下统一,内部无矛盾, 为二的辩证的观点分析法律的作用,既重点掌握法律 不溯及既往等;(3分)②实质标准,法律应该体现人 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也了解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在 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人权,体现现 哪里。 代法治所追求的公平、自由、正义等价值。(3分) 68.【答案】(1)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 (2)打造良法需要做到:①必须坚持民主立法, 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3 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均能在立法中表达 分)提议宪法修改的2 383名全国人大代表已经超过 自己的关切,从而吸收一切合理的意见;(3分)②必 五分之一的要求。(1分) 须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要从社会现实和具体国情出 (2)宪法规定,宪法修改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 发,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保持适当 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 的前瞻性;(3分)③必须完善立法监督与审查制18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度,加强立法备案、批准,防止出现“恶法”或“劣法”。 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 (3分)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 (上述各要点,要求结合实际展开合理论述) 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本论 【点评】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 述题即是对《决定》中的“良法”的考查。随着法硕考 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 试的深入,除了认真学习教材外,对于党和国家出台 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是党的历史上第 的重大的法治方面的决定也要给予一定的关注,了解 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厉 国家法治方面的最新提法和措施,有利于论述题取得 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决定》提出要完善 高分。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为法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包庇罪主体是一般主体,B项错误。行 1.【答案】 D 为时间是犯罪以后而非审查起诉以后,C项错误。行 【解析】 刑法的司法解释与刑法典的溯及力一 为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不要求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 样,适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A项错误。“处刑较 子,D项错误。包庇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明知他人犯 轻”是指法定刑较轻,而不是法院判处的宣告刑较轻, 罪,而为其以非证人的身份作伪证的行为,需要以作 B项错误。一般来说,以“行为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 为的方式构成,因此A项正确。 用的判断基础,C项错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 5.【答案】 D 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解析】 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就某一犯 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对 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 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其应当适用行为时的法 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 律,D项正确。 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 2.【答案】 D 罪的未完成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本题题干的规 【解析】 正当防卫的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 定不是对未完成罪或共同犯罪的规定,不属于修正的 人,本题中,甲侵害的是路人,故A项错误。紧急避险 犯罪构成,A项错误。标准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 要求不得超过必要限度,保护的利益必须大于侵害的 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 合法利益,且在我国法律界一般认为他人的生命不能 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 当作避险对象,B项错误。自救行为是自己采取措施 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 而不是被胁迫采取措施,C项错误。此处甲被用枪威 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和加 逼杀人的情形较为特殊,具体如何认定有一定争议, 重的犯罪构成。本题题干的规定,比一般故意杀人的 一般认为该情形属于胁从犯,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不 情节要轻,处罚也轻,因此是减轻的犯罪构成,D项 能以命换命,仍需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但被胁 正确。 迫杀人可在量刑时作为减刑参考,因此甲的行为依然 6.【答案】 A 是犯罪行为,本题选D。 【解析】 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一 3.【答案】 A 般不认为是犯罪,B项不选。敲诈勒索罪要求非法占 【解析】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 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获得职务晋升不满足法定目的要 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抢劫的行 求,C项不选。借巨款也不满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入户抢劫包括典型的入户抢 法定目的要求,因为是借而不是非法占有,借钱需要 劫和转化型入户抢劫两种情形,前者是先形成抢劫的 还,其最终无力偿还是客观不能,而不是主观不想,D 犯罪故意,然后进入“户”内进行抢劫,而后者是先形 项不选。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满足敲诈 成入户盗窃的犯罪故意,然后在户内盗窃过程中为窝 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因此选 A。 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 7.【答案】 D 暴力相威胁,需要注意转化型入户抢劫的暴力或者威 【解析】《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 胁行为应当发生在“户”内。户是与外界相对隔绝的 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 用于生活居住的地方,酒店房间不属于户,B项错误。 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 C项属于转化型抢劫,盗窃之后,为抗拒抓捕而当场 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 实施暴力将人打成重伤,但是丙将失主打成重伤的行 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 为发生在楼道内,而不是公寓内,因此不是入户抢劫, 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C项错误。D项属于通过正当渠道进入户后,才产生 罚法》的规定处罚。”因此 BC项正确。《刑法》第39 犯罪意图,不属于入户抢劫。因此,综上所述 A符合 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 题目条件。 中应当同工同酬。”因此 A项正确。《刑法》第41 条 4.【答案】 A 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18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此 D 围,是扩大解释,A项正确。 项错误。本题选D。 12.【答案】 D 8.【答案】 A 【解析】 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 【解析】 根据《刑法》第 266条规定,诈骗罪是 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 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 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骗 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 取征收补偿款 200万,构成诈骗罪。A项正确。甲的 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 行贿行为与诈骗行为具有牵连性,择一重罪处罚,应 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主从关系不明显 认定为诈骗罪。C项错误。甲和乙共同实施了骗取 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项正确。 国家财产的行为,甲不构成贪污罪,B项错误。侵占 13.【答案】 D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 【解析】 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 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 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甲不构成侵占罪,D 意和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 项错误。 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9.【答案】 C 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 果的行为。本题选D。 赂,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食品 征。C项正确。 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化 【特别说明】 关于职务侵占罪,《刑法修正案 食品和药品的渎职犯罪情形,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的 (十一)》将职务侵占罪的最高刑从15年有期徒刑提 责任。修改后该条文的罪名是食品、药品监管渎 高到了无期徒刑。司法考试中某年的案例分析题与 职罪。 本题相似,该题的答案认为甲乙合谋,骗取了国家的 14.【答案】C 征收补偿款,是共谋贪污的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与 【解析】 本题中,甲非法破解张某的账号,主观 非国家工作人员合伙贪污,因此甲乙均成立贪污罪。 上没有窃取财物的故意,虽然造成赵某资金损失,也 本题的官方权威答案为C,受贿罪。 不成立盗窃罪,A项错误。该情形不属于法律和司法 10.【答案】 A 解释规定的非法经营的行为类型,B项错误。甲破解 【解析】 走私的废物中混有普通货物的,以走私 张某的账号,明知自己没有操作能力而进行操作,造 废物罪定罪,A项正确。《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 成赵某资金损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C项正确。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死刑,C项错误。具有走私故意但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 对走私具体对象不明确而走私,不影响走私犯罪构 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 成,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对象定罪处罚,而不是无罪, 信息系统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该行为,不成立非 D项错误。基于走私目的向海关人员行贿数额巨大 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项错误。 的,构成行贿罪,B项错误。 15.【答案】C 11.【答案】 A 【解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 【解析】 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 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 行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C项 进行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 正确。洗钱罪是作为犯罪,A项错误。BD是纯正的 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 不作为犯罪。 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 16.【答案】 D 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 【解析】 对象错误,指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 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 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 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需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 同一构成要件)。因果关系错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 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 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实际情况发生 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纳入“银行或其他 误认。本题中,甲误将张某当作李某,是对象错误。 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 张某没有淹死而是摔死,是因果关系错误,既有对象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7 错误也有因果关系错误,但是选项中并没有对象错 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 误,因此选因果关系错误,本题的情形属于狭义的因 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 果关系错误,D项正确。 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的原籍是甲市,但是其自 17.【答案】 B 2013年8月开始即在丙市租住,至2014年9月,连续 【解析】 抢夺罪需要有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 居住一年以上,丙市是甲的经常居住地。虽然甲后来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不是公开 在丁市的医院住了一年以上,但是医院不能作为经常 夺取,A项错误。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 居住地,所以 2015年10月时,李某的经常居住地是 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本题的犯罪对象不属于侵占 丙市,住所地是经常居住地,即丙市。C项正确。 罪的犯罪对象,C项错误。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胁 22.【答案】 B 迫或其他方法,本题不是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 取得手机,因此不是抢劫罪,D项错误。甲在物主在 占有的他人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下的他人不动 场的情况下,将他人财物转移到自己控制之下,数额 产让与第三人或者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时,如果受让 较大,构成盗窃罪,B项正确。 人在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物权时系出于善意且 18.【答案】 C 符合其他条件,即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或 【解析】 未成年人可以适用罚金,A项错误。刑 者他物权的制度。本题中,乙是无权处分人,其擅自 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 将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丙,且已完成交付,丙是善意第 能少于1 000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三人,基于善意取得能够取得相机的所有权,之后丙 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500元。所以 把相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 罚金的最低数额是法定的,而非由法官酌情确定,B 题。丁是基于丙的交付取得了相机的所有权。B项 项错误。《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 正确。 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 23.【答案】 D 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罚金和没收 【解析】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 财产需要分别执行,不能合并执行,D项错误。多个 者非法组织为了个人欣赏、评论、新闻报道、教学与艺 罚金刑应该合并执行,C项正确。 术研究以及公益事业等目的,根据《著作权法》的规 19.【答案】 D 定,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并 【解析】 甲在飞机推出阶段打开应急舱门,不属 且不向其支付报酬的行为。《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 于破坏飞机,因此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甲也没有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行为,其中第4种行为是:报纸、 使用暴力,因此不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重大飞 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 行事故罪主体主要是航空人员,本题中甲是乘客,且 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 未造成重大飞行事故,因此不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 甲明知擅自打开飞机应急舱门会危及飞行安全,在飞 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本题中,乙杂志社转载甲发表 机被牵引车推出阶段故意将应急舱门打开,导致地勤 的时事性文章,且甲未声明不允许刊登,所以乙杂志 人员将飞机迫停,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社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D项正确。《著作 本题选D。 权法》第24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 20.【答案】 B 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 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 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 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恶劣的行为。本题中,ACD项都是有具体针对目标,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 且有原因的行为,而不是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的行 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 为,因此都不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为了发泄情绪, 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 随意殴打路人,情节恶劣,成立寻衅滋事罪,B项 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 正确。 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 21.【答案】 C 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 【解析】《民法典》第 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 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 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18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 有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概括承受,也有个人的概括 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 承受。前者如相互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合并为一 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 个企业,债权债务即同归于一个企业而消灭。本题中 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 甲公司与乙公司互负债务,之后双方合并为同一公 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 司,属于债的混同的情形。A项正确。 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 27.【答案】 B 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 【解析】 本题属于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 故的责任承担。《民法典》第1209 条规定:“因租赁、 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 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 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 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 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 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 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 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 任。”本题中,机动车所有人甲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 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 错,所以由机动车使用人乙来承担。B项正确。 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 28.【答案】 C 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 【解析】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 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 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 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最新版 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自己的肖 的《考试分析》中虽然已删除了关于著作权的合理使 像,借此享受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自然人有 用,但鉴于近年来法硕考试超纲题目时有出现,建议 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 考生认真复习该知识点。 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甲未经乙同意以营利 24.【答案】 B 为目的使用乙的肖像,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项 【解析】 本题属于对用人单位责任的考查。用 正确。 人单位责任是指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 29.【答案】 BC(原答案为 B)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本 【解析】 名誉是指社会对民事主体的品行、才 题中,乙是酒店的工作人员,对于甲在酒店受到的损 能、功绩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 害,酒店应该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B项正确。 享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 25.【答案】C 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害他人的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 名誉。本题中,甲虚构乙欠债的事实,并到处散布,使 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 社会主体降低了对乙品行的评价,甲的行为侵犯了乙 为。无因管理要求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该意思无 的名誉权。B项正确。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 须表示,只要管理行为在客观上避免了他人利益受损 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 且管理人不纯粹是出于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就构成无 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制作、使用、 因管理。即使管理人主观上有为自己的动机且在客 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借此享受一定利 观上使自己同时受益,仍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纯 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本题中甲未经乙同 粹道义上或者一般生活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AB两 意公开了承载乙肖像的照片,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 项不选。本题中,C项的甲虽然有为自己出行便利的 项正确。 目的,但也有为邻居谋利益的动机,其没有出钱修复 【特别说明】 本题原官方答案为 B。《民法通 邻居院墙的义务,为了避免邻居利益受损而进行管 则》(已失效)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 理,甲的行为成立无因管理。本题选C。D项中,甲的 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原官 狗将他人咬伤,本身就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不 方答案认为甲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乙的肖像,因此 构成无因管理,D项不选。 没有侵犯乙的肖像权,所以C项不选。但《民法典》第 26.【答案】 A 1019条第1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 【解析】 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的 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事实。混同包括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概括承受既 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89 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犯他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甲 肖像权不再要求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本题中甲未 乙之间的婚姻也没有婚姻无效的情况,因此是有效婚 经乙同意而擅自公开了承载乙肖像的照片,自然侵犯 姻。B项正确。 了乙的肖像权。因此本题选BC。 34.【答案】 C 30.【答案】 A 【解析】 本题中,甲将汽车卖给乙,且完成交付, 【解析】《民法典》第 1191 条第1款规定:“用 乙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甲再将汽车卖给丙,是无权 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处分行为。虽然丙是善意的,但是甲没有将汽车交付 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给丙,丙无法通过善意取得取得汽车的所有权。所以 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乙 汽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乙。乙有权要求甲返还汽车、 是甲公交公司的员工,乙执行职务的行为产生的损害 赔偿损失。C项正确。 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BC项错误。 35.【答案】 C 31.【答案】C 【解析】《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危险行为及监护人责任。 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 共同危险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 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 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 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 为人的情况。本题中,甲乙丙向高速公路上的过往车 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题中甲 辆投掷石块,三人实施危及他人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 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丢掉书包的行为 行为,并且造成了司机丁的损伤,但是无法确定实际 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行为,因此可以独立实施, 侵害人,所以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共同危险行为。根 甲的行为是对书包所有权的处分,是民事法律行为。 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 因此答案选C。 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 36.【答案】 B(原答案为A) 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 【解析】《民法典》第1142 条规定:“遗嘱人可 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无民事行 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 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 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 减轻其侵权责任。本题中,甲乙丙均为限制民事行为 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最后的遗嘱是自书遗嘱, 能力人,甲乙丙造成丁损害,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连带 因此应当按照自书遗嘱执行,B项正确。 侵权责任。C项正确。 本题原答案为 A,因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 32.【答案】 D 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解析】《民法典》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本题中,甲2006年立的是公证遗嘱,其2008年的自 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 书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应当按照公证遗嘱, 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 由乙继承房屋。但是《民法典》删除了“自书、代书、 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 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规定,也 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 就是说不管采用何种遗嘱形式,都以最后的遗嘱为 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 准。因此本题答案为 B。 形。”因此本题 ABC项均属于法人解散的原因。D项 【特别说明】 关于遗嘱,《民法典》新增了打印、 不会导致法人解散,法人变更名称后,依然存在。本 录像等遗嘱形式。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然 题选D。 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 33.【答案】 B 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无相反证据的,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 37.【答案】 B 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 【解析】《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 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 婚姻。本题中,甲对乙的行为不属于申请撤销婚姻的 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 事由,CD项错误。婚姻无效的情形有:(1)重婚; 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19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乙丙的份额共 间,主动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实的,属于自动投 占共有份额的65没有达到三分之二,所以,乙丙未 案,A项正确,而CD项也符合自动投案的特征。 经甲同意无权出卖渔船。B项正确。 【特别说明】 司法解释中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38.【答案】 A 总结如下:(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 【解析】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 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 定的权利(主要是形成权)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 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 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权利 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 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的适用对象通常是形成 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 权,比如撤销权、解除权等。A项正确。 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 39.【答案】C 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 【解析】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 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 (5)罪行未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 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题中,金科公司为委托 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的;(6)交通 人甲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且甲支付金科公司报 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酬,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C项正确。 (7)在去投案的途中被逮捕的,也算自动投案。 【特别说明】《民法典》已将“居间合同”的名称 43.【答案】 ACD 修改为“中介合同”。 【解析】 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向自己借款,赚取 40.【答案】 A 利息,构成强迫交易罪,B项不选。根据司法解释的 【解析】 甲与创富公司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是出 规定,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 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签订的主体、程序符合法 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 律的规定,所以甲与创富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依照《刑法》第255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未设立,但是并不影响 A项当选。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 抵押合同的效力。A项正确。 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 二、多项选择题 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 41.【答案】 ABD 序,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 【解析】 关于本题,从旧兼从轻是新旧法的时间 罪处罚。C项正确。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以供他人开 效力问题,题目中没有涉及。C项不选。法院以非法 设赌场为目的,非法生产具备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 持有枪支罪定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因为法律规 的,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D项正确,因此 定了该罪,而甲提供的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因此以 本题选 ACD。 非法持有枪支罪定罪是没有问题的。A项正确。但 44.【答案】 BD 是甲非法持有枪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小,主观恶性 【解析】 聚众斗殴中的“械”是在斗殴中使用会 也很小,或者几乎没有,所以为了体现罪责刑相适应 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物品,只要使用会对人身安全造 原则,法院对甲宣告缓刑。B项正确。本题中甲主观 成严重威胁的物品,就是聚众斗殴之“械”,不限于管 上没有非法持有枪支恶性,只是用于娱乐性经营,不 制刀具、枪支等。但“械"不包括动物,A项错误。“持 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没有主观恶性或者主观恶 械”的含义和“携带凶器”大致相当,C项中在斗殴现 性较小,所以判处缓刑,从轻处罚体现了主客观相统 场抢夺对方棍棒并使用的行为不属于“携带凶器”,故 一,D项正确。 C项不选。本题答案选择 BD。 42.【答案】 ACD 45.【答案】 ABCD 【解析】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在犯罪事实或者犯 【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 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 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 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自 行为。因此本题 ABCD项全选。 动投案”要体现出“自动性”,即行为人主动、自愿向 46.【答案】 ABCD 公安机关交代犯罪事实,被捆绑到派出所不算自动投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 44条第 2 款规定: 案,B项不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强制戒毒期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1 任。”第53 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丙幼儿园有权解除合同,A 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没有规 项正确。第 52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 定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约定可以改变连带责任的承 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 担。”因此本题中,丙虽然退伙了,丁虽然是新入伙,且 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二人都与甲、乙约定了债务承担的条款,但是不能对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本题 抗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乙丙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中,甲公司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其履行债务不符合 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ABCD项全选。 约定,因此丙幼儿园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B项正 47.【答案】 BD 确。第551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 【解析】《民法典》第443 条第1款规定:“以基 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题 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中,乙幼儿园与丙幼儿园的合同转移已经经过甲公司 因此股权出质须办理登记才能设立,A项错误。《民 同意,因此有效。D项正确。乙幼儿园已经将债务完 法典》第225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 全转移,脱离了该债权债务,丙幼儿园不能要求其承 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担违约责任,C项错误。本题选 ABD。 意第三人。”因此轮船的所有权转让,无须登记即可发 50.【答案】 BCD 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B项 【解析】 依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可以将占有 正确。《民法典》第 349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 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 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 以管领之占有,本题中,乙对手表的占有是直接加以 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 管领,是直接占有,C项正确。依占有人的占有是否 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因此C项需要经过登 具有本权为标准,占有可以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 记才能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C项错误。《民法典》第 有。本题中,手表是甲拾得的,甲应当将手表归还失 33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 主,无权对手表进行处分,甲是将手表赠与乙,而不是 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乙,所以乙不能基于善意取得制 第三人。”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不需要登记即 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乙对手表的占有不是有权 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但是不能对抗第三人。D项 占有,A项错误。但是乙不知道手表是拾得的,所以 正确。 是善意占有,B项正确。乙以为手表是甲合法赠与自 48.【答案】 CD 己的,乙的占有具有所有的意思,因此是自主占有,D 【解析】《民法典》第1124条第2款规定:“受 项正确。本题应选BCD。 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 三、简答题 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 51.【答案】 连续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或者概 赠。”甲作为受遗赠人,应当在5月20日前作出接受 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 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甲在5月15日表示拒绝接 名的犯罪。 受古籍,也就是放弃了遗赠中的古籍。其没有表示接 连续犯具有以下特征: 受3万元,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中的3万元。因此,丙 (1)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无需向甲交付3万元,也无须交付古籍。CD项正确。 (2)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49.【答案】 ABD (3)数个犯罪行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 【解析】《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规定:“有下 (4)数个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罪数形态理论中 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的连续犯。罪数形态理论是刑法总论的重要组成部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分,亦是法硕考试中的常见考点,能够以多种题型考 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 查,考生要给予高度重视。该理论中尚未以简答题形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 式出现过的概念,如集合犯、继续犯、牵连犯、吸收犯 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等,以简答题形式出现的概率较高,并且选择题和案 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丙幼儿园购 例题的解答往往需要运用罪数形态理论,考生应熟练 买净化器的目的是去除PM2.5,但是甲公司提供的净 掌握。除了要掌握各种罪数形态的概念和特征,也要 化器PM2.5去除率远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 将各种罪数形态的处罚原则熟记于心。19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52.【答案】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 演权的客体是作品。 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3)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表演权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减刑的 属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 (4)表演者的权利中的有些权利,如表明表演者 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 身份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演权则有保护期的 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 限制。 【点评】 本题的考点为表演者权利。自2013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 起,法律硕士考试每年的民法简答题都会考一道关于 知识产权的题目,已成为惯例。简答题难度较低,只 少于20年。 【点评】 本题考查刑罚执行制度中的减刑制度, 要复述知识点即可,去掉知识产权已经考过的知识 点,剩下的可以作为简答题的知识产权的知识点不是 题目难度并不高。刑罚执行制度包括减刑制度和假 很多,值得考生花时间背下来。 释制度,都是能以多种题型考查的高频考点,考生一 四、法条分析题 定要熟练掌握,注意区分减刑与假释的适用条件,避 免混淆。同时,注意另一种制度——缓刑,缓刑虽然 55.【答案】“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没有能力 抗衡或者阻止危害结果发生。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 是量刑制度,但在选择题中常与减刑和假释制度同时 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 出现,要理解量刑制度与刑罚执行制度这两种不同的 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所谓 制度,避免落入出题陷阱。 不能抗拒的原因,是指行为人遭遇到集全部智慧和力 53.【答案】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 量都无法抗衡、不可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力量。这 事行为成立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 种不可抗力的来源是多方面的,可以来自大自然,如 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 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泛滥、江河决堤等,也可以来自 使之有效或者无效的法律行为。 他人,如遇到土匪袭击等,也可以来自牲畜,如惊马冲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确定基于以下不 撞等,也可能来自行为人本人生理疾患或心理障碍, 同法律事实: 如心脏病发作等。 (1)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不能预见”是指行为人未预见,且根据当时的客 行为有效;权利人拒绝追认的,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观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 行为自始无效或对特定人如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点评】 本题考查的法条是《刑法》第16条,即 (2)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从而使效力待定的 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这两个概念放在了刑法总论 民事法律行为归于无效。 体系的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中,用于排除主体的故意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会因特定事实的 或过失。犯罪构成理论是理解刑法理论的基础,罪与 出现而补正其效力。 非罪、此罪与彼罪都要通过犯罪构成理论来判断,其 【点评】 本题的考点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 贯穿于刑法考试的整张试卷。所以犯罪构成理论这 为,考查了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其效力得 一章作为重中之重,考生一定要理解透彻,反复揣摩, 以确定的情形。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体系中的核心 熟练记忆。 概念,甚至基本贯穿了民法体系,考生一定要重点理 56.【答案】(1)处分该不动产的行为具体包 解掌握。根据民事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有效的民事 括: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 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 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考生要分别掌握 权的。 其概念、特征、情形及法律后果,除了作为简答题要熟 (2)买卖不动产的物权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被 练记忆,更要理解透彻其含义,以达到在案例中熟练 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 判断和应用。 当认定为本款中的“债权消灭”。 54.【答案】(1)表演者的权利是表演者对作 【点评】 预告登记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制度,在真 品的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表演权是 题中多次考过。对于预告登记,考生要给予高度重 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开表演作品,以及运用各种手段公 视。《民法典》将预告登记失效的期间由“三个月内” 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属于著作权。 修改为“九十日内”。 (2)表演者的权利的客体是作品的表演活动;表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3 五、案例分析题 期限内分批支付价款的买卖。在分期付款买卖中,买 57.【答案】(1)甲、乙的行为构成非法拘 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 禁罪。 卖人支付。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甲、乙为索取赌债非法扣押李某,且索取的数额 甲公司分四次支付总价款,因此是分期付款买卖 与所欠债务的数额之间差异不明显,根据有关司法解 合同。 释,构成非法拘禁罪。二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与犯 (2)乙公司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罪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 《民法典》第634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 (2)甲的行为成立累犯,甲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二 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 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满五年,在非法拘禁过程 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 中,殴打他人,应从重处罚,因此属于在五年以内再犯 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公司 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符合累犯的成立 在支付第一笔货款之后,未支付第二批货款,此时,甲 条件;根据案情,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 公司未支付的货款已经达到了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 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点评】 本题考查了非法拘禁罪和量刑制度。 (3)钱某的损害赔偿应该由乙公司承担。因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 我国《民法典》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 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2000.7. 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 13法释〔2000〕19号)为了正确适用刑法,就为索取高 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 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 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题中,乙公司是赵某的用工单 为如何定罪问题解释如下: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 位,丙公司是赵某的派遣单位,丙公司在派遣前对赵 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 某进行了培训,因此不存在过错。钱某的损害赔偿应 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侵 当由用工单位乙公司承担。 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属于案例题的高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分期付款买卖合 频考点,要重点理解掌握。本题中需要正确理解非法 同和用人单位责任。 拘禁罪与绑架罪两者的区别。 本张试卷总体上体现了法硕考试“重者恒重”的 量刑制度几乎每年都会在刑法案例题中出现,尤 特点,重要的知识点会在每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买 其是自首、累犯、立功这三种法定量刑情节,其概念和 卖合同尤其具有典型性,其有关规则也常常结合物权 构成要件,考生一定要准确把握,在考试中正确认定 的内容考查,需要考生注意。 这三种情节。 用人单位责任是侵权责任中的常考点之一,也容 58.【答案】(1)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 易出现在选择题中。 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于一定19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果,认为法律优劣的主要标准是实施效果,B项错误。 1.【答案】C 历史法学派认为法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 【解析】 本题考查科技与法的关系知识点。A 意识的体现,D项错误。C项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法 项从字面意思看就存在问题,因为法律不是万能的。 高于人定法,人定法应与自然法保持一致,C项正确。 B项显然错误,即使法律没有规定也不应禁止新技术 7.【答案】 B 【解析】 A项错误,法律以权利为本位,而不是 推广。D项错误,法无明文规定不可罚。为此,本题 答案选择C。 义务。C项错误,法律不仅能够通过司法实施或实 2.【答案】 B 现,还可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实现。D项错误,不是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 所有人的法律权利都完全相同。B项正确,当选。 A项错误,有法律责任也不一定有法律制裁,因为还 8.【答案】 A 存在免责事由。C项错误,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体 【解析】 A项错误,民事法律关系既有绝对法律 现,而非相反。D项错误,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 关系又有相对法律关系,如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都是 提,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而不是互为 绝对法律关系。BCD项正确。本题选A。 9.【答案】 B 条件。B项正确。 3.【答案】 A 【解析】“和为贵”与自由、平等的法律观念可 【解析】 正义是人类追求的共同理想,也是法律 以兼容,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可以积极推进调解制 的核心价值。正义可分为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 度的实施,B项正确,AC项错误。信访制度是解决社 体正义是指通过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和义务来公正地 会矛盾的一种方法,是公民主张自己权利的渠道,但 分配社会利益与负担的法律规则所体现出来的正义; 不是“和为贵”的体现,D项错误。 程序正义是指为了实现法律上的实体权利和义务而 10.【答案】 D 公正地设定一系列必要程序所体现出来的正义。本 【解析】 A项中,历史解释是对法律文件制作的 题中题干的规定,既体现了实体正义,有利于学生权 历史背景材料研究或者比较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不 利的保护,也体现了程序正义,具体规定了学校进行 符合选项中的情况。B项中,体系解释是分析某一法 处分的程序,总体而言,体现了法律价值中的正义价 律规范在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不符 值。本题选A。 合选项中的情况。C项中,目的解释是从制定某一法 4.【答案】 B 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不符合选项中的情况。D项正 【解析】 本题考查法的效力。A项错误,一般而 确,本题选D。 言,新法是优于旧法的。B项正确,我国一般情况下, 11.【答案】 B 坚持“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C项错误,适用属地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是行政法, 主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受《网络安全法》 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 约束。D项错误,是属地主义的表现。 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与《监狱法》同属法律, 5.【答案】 D 没有位阶高低之分。D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警 【解析】 ABC三项明显不符合题意,本题中核 察法》相较于《公务员法》应属特殊法。 心的意思是法院审判案件采纳了第三方鉴定机构的 12.【答案】C 意见,和司法平等无关,采纳鉴定机构的意见也并非 【解析】C项错误,英美法系为当事人主义,大 涉及鉴定机构干扰了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D 陆法系为法官中心主义,C项将二者说法搞混。ABD 项中提到的以事实为根据,正是佐证题干中司法机关 项说法正确。本题选C。 采纳鉴定机构的意见,体现的是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 13.【答案】C 据的司法原则。 【解析】 美国《独立宣言》被马克思称为世界上 6.【答案】C 第一个人权宣言。C项正确。 【解析】 考查不同法学流派的观点。法律不外 14.【答案】 D 乎主权者的命令是分析法学派的观点,而不是经济分 【解析】 A项错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 析法学派,A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实施的效 下简称“政协”)委员产生的具体步骤是,提名推荐、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195 协商确定建议名单、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公布 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各部门 名单。所以,政协委员不是由选民选举产生。B项错 的负责人不一定是要民族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误,政协没有立法权。C项错误,政协不是国家机构。 20.【答案】 A D项正确。 【解析】 B项错误,军事法院院长由全国人大常 15.【答案】 B 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C项错误, 【解析】 A项错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行政法 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的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包括 院,香港则没有行政法院。B项正确,根据《香港特别 刑事案件。D项错误,我国专门法院不包括行政法 行政区基本法》第19条第3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 院,我国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内设的行政审判庭进 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C项错误, 行审理。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 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不受最高人民法院监督,特别行 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 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 识产权法院的决定》,A项正确。 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 21.【答案】 D 官任命。其中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应由 【解析】 1982年《宪法》首次明确规定:“宪法是 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 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 中国公民担任,并非所有法院的法官都有此要求。D 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 项错误。 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 16.【答案】 D 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ABC项正确,D项明显 【解析】 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的通 错误,审判行为一定受到宪法约束。《宪法》规定了人 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扣押和拆检公民的 民法院的职权和职责,规定了公民的权利,法院的审 信件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主体只有两个,公安机 判活动受到《宪法》约束。本题选D。 关和检察机关;前提必须是为了国家安全的需要或者 22.【答案】 C 是追查刑事案件的需要。C项说法过于绝对,故错 【解析】 1988年宪法修正案是我国第一个宪法 误。A项的私人侦探、B项的法院均无权调取乙的通 修正案。本题选C。应当注意本知识点存在不同的 话记录,D项正确。 考查方式:(1)我国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 17.【答案】 A 行补充完善始于1988年;(2)我国采用宪法修正案 【解析】 符合条件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都 的方式始于八二《宪法》。 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C项错误。地方性法规无权设 23.【答案】 C 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 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是法律保留事 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 项,B项错误。D项中,法院无权撤销抽象行政行为, 建置和区域划分,C项正确。 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对地方性法规无权审查, 24.【答案】 B 更无权撤销,D项错误。本题选A。 【解析】 根据《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 18.【答案】 D 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因此本题选B。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相应的行政 按照《立法法》的规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 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权改变,A、B项错误。部门规章 性法规,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备案。河北省 和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同一事项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河北省 决。C项错误。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 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吉林省延边朝鲜自治州人 一致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D项正确。 大制定的自治条例,须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 19.【答案】 C 生效。 【解析】 地方审计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 25.【答案】 B 级审计机关负责,B项错误。人民政府的各工作部门 【解析】 A项说法过于绝对,不是各种会议,而 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 是全国人大代表会议。B项正确,C项错误。罢免全 规定受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或者领导。 国人大代表,要由选举他的人大代表过半数或者人大 C项正确。D项中,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负责人由自 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而不是由全国人大常委 治民族的公民担任,即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 会过半数通过。D项错误,以是否是现行犯为区分决19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定是经批准还是报告,而不是备案。如果由于现行犯 【解析】 D项明显错误,北洋政府立法中大量借 被拘留的,要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委会报告。 鉴西方资本主义的立法原则。ABC选项正确,不选。 26.【答案】 BC(原答案为C) 32.【答案】 D 【解析】 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解析】 翻异别推制是为防止冤假错案而建立 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和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家监 的复审制度,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犯 察委员会主任、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情节,实碍重罪”时,案件须重新审理,应当将该案交 全国人大决定产生: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 由其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D项是交由其 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 他司法官审理,D项正确。 事委员会的其他组成人员。 33.【答案】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解析】 西周区分故意和过失犯罪,是“明德慎 (2021年修正)》第31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 罚”和“礼治”思想的具体化。告,即为过失;非告,即 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可以 为故意。A项正确。C项的惯犯在古代被称为惟终, 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根据中央军事委员 D项的偶犯被称为非终。 会主席的提名,可以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 34.【答案】 D 员的任免。”故 BC选项正确。 【解析】《唐律疏议·杂律》规定:“诸负债违契 【特别说明】 本题原答案为C,B项根据新法修 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答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 改也当选。 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 27.【答案】 B 偿。”负债不还,罪虽经赦免,民事责任不受影响;如果 【解析】 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不是自治权,即使 遇赦后应偿还而不偿还,便重新加以处罚。因此答案 不是自治地方的人大,也有这样的权力,A项错误。 选D项。 C、D项不属于自治权范围,只有B项符合题意。民族 35.【答案】 C 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包括,第一,民族自治机关的人民 【解析】 西魏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以“式” 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 为形式的法典。因此答案选C项。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地方性自治法规,按法定 36.【答案】 B 程序经上级机关批准后生效;第二,在国家计划指导 【解析】 女徒顾山指女子定罪后每月出钱雇人 下,根据本地的特点和需要,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本地 上山伐木,是赎刑的一种。B项正确。 的经济建设事业;第三,依照国家财政体制的规定,属 37.【答案】 D 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 【解析】 清朝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为“三法 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第四,自治机关可以自主地管 司”,其中,刑部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有“刑名总汇” 理和发展本地区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 之称。D项正确。 业,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和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第五, 38.【答案】 D 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时,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 【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了限制袁世凯 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的政治权力,规定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 28.【答案】 C 用责任内阁制。D项正确。 【解析】《法经》六篇中,李悝认为“王者之政, 39.【答案】 A 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 【解析】 根据唐朝定罪量刑原则中的“化外人 首。所以选择C项。 有犯”原则,不同国家人犯罪适用唐朝法律,实行属地 29.【答案】 A 主义,适用唐朝的法律。A项正确。 【解析】 秦朝实行诬告者反坐,按照所诬告罪名 40.【答案】 A 【解析】 根据“三三制原则”,抗日民主政权中 处罚。甲诬告乙致其被判死罪,因此甲也要按照死罪 人员的分配,共产党员大体占三分之一,左派进步分 处罚,选项中只有腰斩是死刑。因此答案选择 A项。 子大体占三分之一,中间分子和其他分子(不包含国 30.【答案】 C 民党等顽固势力)大体占三分之一。A项正确。 【解析】 强奸幼女罪最早规定于元朝。因此答 案选择C项。 二、多项选择题 31.【答案】 D 41.【答案】 ABCD197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 公开审判、民刑分理、审检分立、合议制等西方法制原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 则,对于传统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无疑是重大的改 形式,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括若干法律规则,一个法 革。因此,本题全部选项都正确。 律规则可以体现在若干法律条文中,ABCD 四个选项 三、简答题 都正确。 51.【答案】 第一,形成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 42.【答案】 ACD 体系。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我国的立法体 【解析】 B项人权的范围不等于公民权,所以人 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 权不能等同于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的权利,B项 法,进一步形成完善的、科学规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 错误。ACD项正确。 义法律规范体系。 43.【答案】 ABD 第二,形成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在行政执 【解析】 立法不是政府部门管理社会的手段,执 法领域必须做到: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 法才是,显然C项错误。ABD项正确。 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 44.【答案】 AB 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实现公正司法还 【解析】 秩序在此处要优于小部分人的自由,A 必须做到: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 项正确。治安处罚可因立功而减轻或免除处罚。B 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 项正确,张某本身迟到,拒绝登机并未侵犯其公民权 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 利。将乘客列入黑名单与追究民事责任无关,C、D项 动的监督。 错误。 第三,形成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要 45.【答案】 AB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加强对政府内部 【解析】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 权力的制约是重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开会期间受全国人大领导, 第四,形成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方面主 A项正确。B项正确,专门委员会有权向全国人大主 要应当强化两大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 席团或常委会提出全国人大或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 设,二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本委员会有关的提案。专门委员会无权直接撤销地 第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的领导贯 方性法规,C项错误。专门委员会所有成员由全国人 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大主席团提名,D项错误。 【点评】 本题查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46.【答案】 BD 的重要内容。这属于法理学常规考点,题目本身不 【解析】 A项不属于基本权利,C项与题干无 难,不需要任何的理解,但是法理学知识点庞杂琐碎, 关,学校的行为没有侵犯刘某之子的财产权。学校以 需要记忆的地方很多,需要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认真仔 无犯罪记录证明拒绝刘某之子入学,侵犯了刘某之子 细,不遗漏考点。 的平等权和受教育权。因此本题选 BD。 52.【答案】(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47.【答案】 BCD 选举权的普遍性即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程度, 【解析】 国家主席可以进行国事活动,会晤外国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被依法剥 总统,无须其他机关决定行使。A项不选,BCD项则 夺政治权利的人外,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 需要根据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行使。 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 48.【答案】 ACD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解析】 谋反案卑幼可控告尊长,A 项应当受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理。杀人案卑贱也不得控告尊贵,B项不得受理。八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在选举中,一切选民具有同 十岁以上可以告子孙不孝,在押犯人可控告狱卒虐 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在程序上对所有的选民同等对 待,CD项应当受理。 待,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原则。 49.【答案】 BD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解析】 A项属于清朝,C项属于宋朝,BD项属 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 于明朝。 上实行间接选举。 50.【答案】 ABCD (4)差额选举的原则 【解析】《法院编制法》引进了诸如审判独立、 差额选举是指民意机关代表或公职人员选举中19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选举。 的一般道德。 (5)秘密投票的原则 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相沿成习的 秘密投票也称无记名投票,是选民不署自己的姓 一系列行为规范。 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一种投票方法。 (2)一是法律没有规定,二是习惯本身没有违反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 公序良俗。 名投票的方法。 (3)属于法律要素中的法律原则。其功能包括: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选举的基本 指导法官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弥补法律规则的 原则,虽然是宪法的常规考点,但是往年很少出现在 局限和不足。可以作为疑难案件的断案依据,以纠正 简答题中。选举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考生有必要掌 严格执法可能造成的不公。 握,而且选举原则还有可能出分析题和论述题。 【点评】 作为一道法理学的分析题,出题人巧妙 53.【答案】(1)以孙中山的“遗教”为立法的 地将法理学与民法结合在一起进行了考查,这也正体 根本原则。《中华民国宪法》声称“中华民国国民大 现了法理学这一学科的特征,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会受全体国民之托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 基础理论和方法论,它与部门法之间是“一般”与“特 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 殊”的关系。这也对考生提出了更高的学习要求,要 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 将所学习的内容融会贯通。 (2)特别法多于普通法,其效力往往也高于普通 本题同时也查法律原则这一知识点,法律原则与 法。这些特别法破坏了国民党在普通成文法典立法 法律规则是法理学中一对重要的范畴,需要考生熟练 中所树立的建设民主、法制国家的形象,使国家法律 掌握和记忆。 在实质和形式意义上产生强烈的反差与冲突。 55.【答案】(1)不合法。《村民委员会组织 (3)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标志的国家成文法 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 律体系。六法体系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法律近代化在 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形式上达到了顶点。 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村委会 (4)不成文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国 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镇政 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判例、司法院的解释例、司法机关 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 认可的习惯以及法理,都可作为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 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组 的依据。 织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延续了清末以来的法律改 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 革,进一步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法律原则、法 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律体系和法律制度引入中国,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加以吸收、发展,形成了以六法全书为代表的法律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 体系。 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镇政府无权 【点评】 本题是2011年法律硕士已考真题的原 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 题再现。本题的考点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法律 (2)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第1款规 制度的主要特点。在法硕联考(非法学)关于法制史 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 的简答题中,清末及以后的法制史部分是频率最高的 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 考点,去掉往年已经考过的考点,能够考简答题的知 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识点实为有限,考生可以通过总结重点掌握这一部 ②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 分,使法制史简答题成为必得分项目。另一方面,考 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 生要注意研究真题出题规律,提高学习效率。 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撤销或者变 四、分析题 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因此村民可以提请村 54.【答案】(1)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 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撤销该方案。受侵害的村民 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 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方案。 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 【点评】 宪法的核心就在于制约公权力,以保障 道德。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 公民基本权利,基本每年的宪法分析题也都是围绕着 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 宪法的这一核心价值理念展开的。这一题仍然是基199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于这样的理论。本题考查了村委会的相关制度,但是 督和社会监督来论述) 考查的知识点较为冷门,回答起来具有一定难度,需 (4)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要求国家工作人员 要考生熟练掌握村委会制度相关内容。 按程序办事。 56.【答案】(1)太宗因错杀张蕴古而后悔,认 【点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理的 为死者不可复生,因此应审慎对待死刑,实行三复奏。 论述题中是考查频率最高的,但是本题并不容易,论 后太宗认为实行三复奏,时间仓促,难以考虑充分,故 述题要得高分,不能完全照抄书上的原文,考生需要 又实行五复奏。 先解释什么是法治思维,结合实际来讨论国家工作人 (2)①死刑复奏西汉时期已出现萌芽。 员应当具备怎样的法治思维。通常论述题中对法理 ②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 学所涉及的知识点掌握程度的要求比较高,还要结合 度,即死刑必须报告朝廷,经皇帝批准方可执行。 我国的法律实际作答。 (3)①从司法角度看,这无疑是一大进步,加强 58.【答案】 本材料是清末沈家本主持修订刑 死刑复核与复奏,慎重对待死刑,这体现了慎刑原则。 律分则时提出的立法指导原则,也是处理外来法与本 ②加强皇帝对于司法审判权的控制。 国固有法关系的经验。 【点评】 在法制史的考查中,唐朝的法律是非常 该材料总结了三点基本经验:折中各国大同之良 重要的内容,考查频率最高,重要性不言而喻,只要是 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尊重我国历世相沿之礼教 没考过的考点,考生应该详细全面掌握,尽量提高自 民情。 己的得分率。 启示:第一,应合理吸收当代各国先进的法律制 五、论述题 度;第二,应科学、理性地对待国外的法学理论,清末 57.【答案】 法治思维是运用法治精神和原则 修律已能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理论、原则和制度,当 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 今中国在推进法治现代化过程中也应持开放的态度; 事务的准绳,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 第三,在吸收借鉴外来法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与我国 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不断 现有法律制度相协调,并结合国情和善良风俗合理改 培养和养成法治思维,具体包括养成规则思维、程序 造,以确保法律移植的良好效果。 思维、平等思维、权力制约思维、人权保障思维等。 【点评】 本题为2018年新增考试题型,同时出 (1)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规则思维要求制定 现清末修律和法律移植的知识点,需要结合法理学和 好的法律,并贯彻它,遵守它。(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应 法制史的知识来回答,考生要尤其注意。对考生的综 该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该做的论述) 合要求比较高,需要考生对整个综合课的知识体系融 (2)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可从公民基本权利 会贯通才能得高分。考生也要注意法理学与宪法,宪 中的平等权来论述) 法与法制史结合的题目,这都有可能在以后的考试中 (3)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可从国家监 出现。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 1.【答案】 C 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犯 理状态,题干中甲并不希望杀死赵某,不属于直接故 罪如何计算追诉期限问题的批复》,挪用公款归个人 意,故A项错误。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 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 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 利活动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 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心理态 起计算,C项正确。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 度,本题中甲已经认识到自己枪法不好可能误伤赵 未还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计 某,为此不属于疏忽大意,B项错误。过于自信的过 算。挪用公款行为有连续状态的,犯罪的追诉期限应 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当从最后一次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或者犯罪成立 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之日起计算。《刑法》第 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 的主观心理态度,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的枪法不好,他 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 没有对自己能精准射击猎物而不误伤赵某有足够的 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 自信,为此D项错误。间接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 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 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 理态度。所谓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听其自然, 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 纵容危害结果的发生,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不积极 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法定最高刑为 追求但也不设法避免。本题中,甲明知自己的枪法不 死刑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使追诉时效 好,也就是明知自己有可能射中猎物旁边的赵某,依 经过二十年,也可以追诉。”故 A项错误,表述太过绝 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采取 对。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 任何措施,所以,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 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 故意,C项正确。 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 4.【答案】 D 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解析】 根据《刑法》第 191 条的规定,洗钱罪 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B 的上游犯罪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 项错误。《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 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 要》规定,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 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一共七类。从法律规定可 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玩忽职 以得出 D项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本题选D。 守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ABC三个选项均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本题要求 故D项错误。 选择的是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文运法硕建议 2.【答案】C 各位考生在做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审题,有考生看到 【解析】 破坏选举罪的客体包括选举权与被选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再看到选项A的“毒品犯罪”, 举权以及国家的选举制度,C项正确。破坏选举罪的 立刻就将 A作为答案了,而根本不看“不属于”中的 犯罪主体只有自然人,不包括单位,A项错误。该罪 “不”字,也不再看 BCD三个选项了。 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不包括过失,B项错误。客观方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洗钱罪作 面是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 了修改:“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 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 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 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行 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 为除了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还包括伪造选举文 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件、虚报选举票数等其他行为,D项错误。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3.【答案】C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01 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参与赌博,而题干信息没有提及甲是否赌博,为此不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选B。开设赌场罪的人自己如参与赌博,并以赌博为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业的,可以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并罚,就题干本身而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 言,甲不构成赌博罪而仅仅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经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鉴于“新 节严重的行为。本题的情形不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 增必考”的规律,希望考生在复习备考时重点关注该 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为此C项不选。 罪名。 8.【答案】 D 5.【答案】 B 【解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 【解析】 法条竞合,指刑法中有一些条文之间在 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 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 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 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贪污罪的 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 行为中包括“窃取”行为,该窃取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 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罪构成,因此,贪污罪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B 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 项为正确答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 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 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 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 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其不包含“窃取”的行 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 为方式,故A项不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 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甲是与某交警关系 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重点在于“骗取”而不是“窃 密切的人,通过某交警处理违章的职务行为,为请托 取”,故C项不选。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符合 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D项正确。本题必 罪重点在于“夺取”,故D项不选。 须注意,甲仅仅是交通协管员,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 6.【答案】 B 员,C不选。本题中甲也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解析】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骗取钱财的行为,故A不选。受贿罪的主体一般是国 供隐蔽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本题中,甲目 家工作人员,而甲并不满足该身份要件,故不选择 B。 睹了乙抢劫的全过程,也就是甲明知乙是犯罪的人。 9.【答案】 B 甲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是为乙提供财 【解析】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 物,帮助乙逃匿,所以,B项的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B 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 项正确。AC项不满足窝藏罪的行为方式。D项甲的 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 行为是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为 食品监管渎职罪。在渎职过程中受贿的,应当以食品 其掩盖罪行的行为,属于包庇罪。 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实行数罪并罚。受贿后徇私枉 7.【答案】 D 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执行判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 决、裁定滥用职权的,择一重罪处罚,因此,D项错误。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 本题中,甲对张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 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本题中,甲为赌 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甲的 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成立开设赌场罪,D项正 行为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且甲有受贿行为,因此,应 确。《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当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B项正确。 罪,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 【特别说明】《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了食品 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 监管渎职犯罪,增加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进一步细化 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 食品和药品的渎职犯罪情形,加重了药品监管人员的 为独立入罪,本题重点是甲接受赌球投注,而非仅仅 责任。修改后该条文的罪名是食品、药品监管渎职 提供网络帮助,故A项不选。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 罪。该修改对本题没有影响。 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行为人 10.【答案】 A20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纠集等 中,C项丙在收养两岁小孩后,在丙与小孩之间形成 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 父母子女关系,丙具有法定的抚养照顾小孩的义务, 的行为。本题选A。组织卖淫罪对被组织的卖淫人 但是丙没有履行义务,造成小孩饿死,其行为构成不 员有人数要求,但对组织者人数并没有要求,为此 B 作为犯罪,C项正确。A项甲作为丈夫,不负有法律 项错误。组织卖淫罪不要求非法获利巨大,C项错 上明文规定的阻止妻子收受贿赂的义务。B项乙也 误。组织卖淫罪没有设置固定卖淫场所的要求,可以 不负有特定救室友的义务,室友的死亡也不是行为人 设置固定卖淫场所,也可以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比 先前行为所造成的。D项妻子跳楼身亡与丁拒绝签 如在酒店门缝里面散发小卡片或者通过网络通信软 字之间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件招嫖后到约定地点进行卖淫活动,为此D项错误。 14.【答案】 A 11.【答案】 D 【解析】 继续犯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 【解析】 简单罪状虽然简单,但也是明确的,不 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 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项错误。根据法定化和明确化 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主要 的要求,禁止采用习惯法,因此,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 包括三类:(1)持有型犯罪,D项属于此类。(2)不 渊源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项错误。罪刑法定原则中 作为犯罪往往具有继续犯的特点,B项属于此类。 的“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 (3)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C项属于此类。因此 BCD 律、法令,通常是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对于已废止的 项均属于继续犯,A项诈骗罪在实行后即结束,不存 法律,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 在一段时间内的继续状态,不是继续犯,本题选A。 生效的法律,对其生效前发生的犯罪行为,只有在其 15.【答案】 A 处罚轻于犯罪行为发生时生效的法律的场合才能适 【解析】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 用于该行为。因此,D项所述“不包括行政法规”的说 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法正确,而C项表述显然违反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而错误。本题选D。 防卫过当,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 12.【答案】 B 损害的行为。本题中,王某等人将甲非法拘禁并持续 【解析】《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辱骂,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甲的行为不属 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 于假想防卫,B项错误。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 采取防卫行为,具有防卫意图,不属于偶然防卫,C项 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 错误。王某等人只是将甲关在办公室并持续辱骂,并 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没有严重危及甲人身安全的行为,甲持水果刀将王某 适用本法。”该条是对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的规定。 刺成重伤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 根据上述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 损害,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防卫过当,A项正确。 定之罪的,不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也不 非法拘禁侵犯人身,但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者何国公民的利益,原 程度,不属于暴力犯罪,所以不成立特别防卫,D选项 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 错误。本题是结合“于欢案”考查防卫过当知识点。 公民所犯之罪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 16.【答案】 B 以不予追究。本题中,甲是我国公民,犯罪地是他国, 【解析】 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 被害人是Z(无国籍人),我国依据属人原则对甲的杀 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 人行为进行管辖,B项正确。 罪中止可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13.【答案】C 本题中,甲持刀埋伏在范某家门口的树林中,是为了 【解析】 不作为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以下前提条 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没有对范某的法益构成危险, 件:(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即:法律上的 因此,不构成犯罪未遂,C项错误。但甲后来弃刀回 明文规定;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行为人的法 家,是在犯罪预备阶段因自身原因自动放弃犯罪,属 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行为人自己先前行 于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预备,A项错误,B项正确。 为具有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 17.【答案】 C 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3)行为人不 【解析】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 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本题 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03 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刑法 【解析】 紧急避险,指为了使本人利益、本人或 修正案(九)新增设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主体主 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 要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 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紧急避 护、看护职责的人,本题中,甲是对幼儿具有看护职责 险的限制条件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如果有其 的人,其虐待被看护人,情节恶劣,因此,成立虐待被 他合法方法可以避险,则不可以实施紧急避险损害他 监护、看护人罪,C项正确。甲用针刺戳肖某等10余 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甲虽饥饿难耐,但完全有其他 名幼儿的臀部,未造成伤害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合法方法能解决,其实施的盗窃行为显然不属于迫不 因此D项错误。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 得已的情况,不成立紧急避险。A项错误。 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根据《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本题显然不符合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B项不选。 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户”是指他人生活的与外界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 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 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甲没 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根据 有破坏幼儿名誉的犯罪故意,且甲是在卫生间这个相 《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对隐蔽的场所虐待幼儿,为此A项不选。 意见》第1条的规定,“户”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 18.【答案】 C 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 【解析】 根据立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实践中,对于商住两用的 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 房屋性质,应根据行为人实施盗窃时该房屋所处的状 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 态确定其是否属于“户”。一般来说,当处于营业状态 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 时,该场所是对外开放的,不具备“户”的功能特征,不 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C项中,以个人 应视为入户盗窃。当夜间已处于关门歇业、休息的状 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符合立法解释第(2)项 态时,该场所不对外开放,系作为生活起居之用,具备 的规定,应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本题选C。 “户”的场所特征和功能特征,此时属于入户盗窃。本 AB项中,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是经单位集体决定 案中,甲夜入高层住宅楼一楼超市行窃时,超市已经 的,且使用对象不是自然人,不符合立法解释的规定, 不属于营业状态,而是作为生活起居之用,故应属于 不选。D项中,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 入户盗窃。B项说法错误。 位使用,但是没有谋取个人利益,不符合立法解释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9 条规定:“犯盗窃、 (三)项的规定,不选。 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 19.【答案】 B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 【解析】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 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行窃尚未 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 得手,惊醒了店主夫妇,并用超市内销售的菜刀砍死 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刑法》 前来查看的店主的行为完全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构成 第383条第4款的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 特征。对甲应转化为抢劫罪,不再认定为故意杀人 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 罪,C项说法错误。 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 D项正确,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B项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危险犯,指行为人着 正确。终身监禁是一种刑罚执行措施,不是新设立的 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并已将放火的对象物点燃,并 刑种,所以 A项说法错误。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终身 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甲点燃现场易燃物后 监禁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 逃离,即使火势在蔓延之前被邻居扑灭,但客观上具 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 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且浓烟导致店主妻子窒息 身监禁的,并不是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各种职 死亡。因此,对于甲放火致人死亡的,成立放火罪一 务犯罪,C项说法错误。我国刑法不是对判处死刑缓 罪,浓烟使女主人窒息而死属于放火罪的结果加重 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时都应适用终身监禁,而 情节。 仅仅限定于贪污、受贿且罪行极其严重,D项说法 本题中,考生在判断每个选项的时候,应该就选 错误。 项给出的条件而进行分析,有的考生可能认为本题中 20.【答案】 D 的甲应该以抢劫罪和放火罪并罚,这个考虑是没错20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的,但D项仅仅是就“甲放火致人死亡”要求考生判 25.【答案】 D 断应认定为放火罪一罪是否正确,而不要让考生判断 【解析】《民法典》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 甲在本题中的所有行为构成何种或者几种犯罪。 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 21.【答案】 D 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 【解析】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 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 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A项是相约游戏,在 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中,甲的配偶乙已经再婚, 当事人之间不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由民法调 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能自动恢复,乙丙之间的婚姻 整。B项大学与学生之间在学位方面是管理与被管 关系也不会自动解除,AB项错误。丙替甲偿还了1 理的关系,二者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学校与学 万元欠款,丙有权要求甲偿还该1万元,D项正确,C 生之间由于学位而导致的纠纷属于行政诉讼,注意这 项错误。 里有限定,是学位纠纷,如果因为其他的纠纷,学校和 26.【答案】 A 学生之间也可能存在民法调整的法律关系。C项丙 【解析】《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 在相亲活动中“牵手”,丙与王某之间可能会产生恋爱 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 关系,但是恋爱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民法调整的是婚 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 姻关系和继承关系。D项丁公安局发布的公告是悬 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 赏广告。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 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是指 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在D项中, 自然人对其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支配、控制并排除他人 公安局与提供破案线索者之间是平等主体,不是管理 侵害的权利。本题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家庭 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由民法调整。本题选D。 住址等信息均属于个人信息,甲公司将其出售,侵害 22.【答案】 B 了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权益,A项正确。 【解析】 本题中,甲撞伤丙是因单车刹车失灵, 27.【答案】 B 甲没有过错,乙公司有过错。因为共享单车是由乙公 【解析】 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 司运营的,乙公司对共享单车负有维持正常使用状态 定完成义务的行为。债务人为实现债权之目的所为 的义务。但是乙公司对共享单车没尽到该义务,存在 的给付行为,属于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 履行债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被称为第 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 三人代为清偿。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 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乙公司是侵权人,应当对丙 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项正确。 行为,本题中,乙并没有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意思,C 23.【答案】C 项不选。本题中,甲请同事吃饭,在甲与饭店之间形 【解析】《民法典》第 75条规定:“设立人为设 成债权债务关系。甲是债务人,饭店是债权人。甲无 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 力清偿,因此,请求乙代替自己履行债务从而使饭店 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 的债权得以实现。乙的付款行为属于代为清偿,B项 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 正确。乙并未有任何赠与的意思表示,仅仅是碍于情 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 面代为付款,A项不选。情谊行为作为日常交往活 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 动,一般不纳入民法的调整范围,但是本题中明确指 此,乙公司有权选择甲或者蓝天公司支付到期未付的 出甲请客吃饭,仅仅因为没带钱而让乙帮忙付款,乙 租金,本题选C。 事后要求甲偿还饭款,题干信息很明确地告诉考生这 24.【答案】 C 不属于情谊行为,D项不选。 【解析】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8.【答案】 D 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解析】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 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 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 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乙说“你出多少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本题中,甲与丁事先协 钱”属于要约邀请,因为这句话是乙向甲作出的希望 商,以书面形式确定丁为甲的监护人。因此,甲在丧 甲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内容不是具体确定 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监护人为丁,C项正确。 的,A项错误。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属于要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05 约,因为内容具体确定,包括了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条 保证人应当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承担保证责任的 款,且表明经甲承诺,乙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B项错 能力,而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只是民事主体的组成部 误。乙的要约是“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履行期限 分,也没有属于它的财产、不具有担责能力,因此不能 是“马上”,根据法律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 作为保证人。C项错误。综上所述,A选项正确。 当即时作出承诺。但是甲未置可否,三天后前来购 32.【答案】 B 买,相当于对履行期限进行了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不履行 性更改,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不 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 能导致合同成立,C项错误。甲携款支付 20万元前 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 来购买是新的要约,表明甲愿意支付20万元购买该 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 玉石。但是乙说“25万元才能卖”,即对甲的要约进 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 A项错误,B 行了实质性更改,不是承诺,是新的要约,D项正确。 项正确。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 29.【答案】 D 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按份共有人 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养父母与成 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享有 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 优先购买权。《民法典》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 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 讼。因此CD项错误。 确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 33.【答案】 A 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 【解析】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 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 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 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 面,不得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宜传。本题中,不管甲 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 的身份是什么,甲给予差评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并没 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选D。 有编造事实。乙销售的裙子确实不是真丝,而宣传的 30.【答案】 A 是真丝,货物与宣传不符,甲给予差评是正当行使自 【解析】《民法典》第 930条规定:“受托人处理 己的权利,不构成侵权,A项正确。注意,本题中“甲 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系一服装店店主”为干扰项,甲为乙的同业竞争人员 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乙委托甲购买 的身份并不影响甲享有的客观评价商品的权利。 三块手表,因不可归责于甲的原因被海关罚款,造成 34.【答案】 D 损失,对于该损失,甲可以向乙要求赔偿。因此,本题 【解析】《民法典》第539 条规定:“债务人以明 选A。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 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 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 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 受的民事法律制度,题干并未有关于甲超越代理权的 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信息且甲并非手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如手表存在质 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转 量问题,乙无权要求甲退货,而只能找手表的生产者 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 或销售者主张退货,C项不选。甲乙并未就机票费用 价70??,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题 有任何约定,且甲身为导游带团赴国外旅游,其机票 中,汽车市价5万元,转让价格4万元,相当于市场价 支出是出于带团本身的需要,故B项不选。代理人在 的 80不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不满足债权人撤销 代理权内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 权的条件,因此,乙无权撤销,本题选D。 代理人承受,此处的法律后果也包括所得利益(优惠 35.【答案】 B 折扣),故D项不选。 【解析】《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 31.【答案】 A 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 【解析】《民法典》第683 条规定:“机关法人不 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甲与丙结婚时,属于 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 重婚,因此,当时甲与丙的婚姻是无效婚姻。无效或 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为此,本题答案选B。《民 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因此教育 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事由中,一般认为未到法定婚 部直属高校、街道办事处不得为保证人,B、D项错误。 龄属于相对无效,近亲婚姻和重婚属于绝对无效。也20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就是说,有些无效婚姻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因婚姻无 作权属于乙,为此排除A和C。版式设计权是出版者 效情形已经消除等情况,可以认可当事人及利害关系 的权利,属于邻接权的范畴,排除 D。丙汽车公司仿 人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存在阻却事由,即申请时, 照乙公司的建筑设计建造了汽车美容店,侵犯了乙公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如未达法定婚龄者已 司的复制权。本题选B. 达法定婚龄,这时对提出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 39.【答案】 B 求,法院不予支持。而近亲婚姻的血缘关系无法改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一方在有确切 变,重婚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被认为属于绝对无 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 效。现实当中确实有一些构成重婚的司法判例,在重 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本题中,甲 婚情形消失后,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涉嫌重 是先履行一方,在得知乙经营状况恶化后暂时停止履 婚的婚姻无效的,法院并没有支持,但也有很多司法 行义务,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B项正确。双务合同 判例宣告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就重婚而言,能否因 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三个——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 前一婚姻关系的终止而合法化呢?我们认为不能,因 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本题中明确给出了“9月30日甲 为重婚行为违反一夫一妻制,更是严重有悖于社会的 得知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信息,考生可以比较顺利 公序良俗,且我国刑法直接对重婚行为进行了规制, 地做出判断。 重婚行为从性质上不应当存在阻却事由,产生从违法 40.【答案】 A 到合法转化的问题。故此,当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时, 【解析】《民法典》第 183 条规定:“因保护他人 无论重婚者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存在一个婚 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 姻关系,都应确认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本案中,即 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 使甲与乙的合法婚姻已依法终止,甲与丙的重婚的婚 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 姻关系仍为无效。因此本题最终答案为 B。C项错 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甲是为了保护乙的 误,本题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事由。D项也错误,成 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没有侵权人,则受益人 立和是否有效是两个概念,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姻关 乙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甲的全部损失,A 系当然成立。 项正确。 36.【答案】 C 二、多项选择题 【解析】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 41.【答案】 ABCD 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的书信著作 【解析】《刑法》第13条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 权属于甲。甲的私人书信被乙收藏,书信原件所有权 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条中的犯罪定义 属于乙,但书信的著作权不随原件所有权转移而转 既包含定性要求又含定量要求,对于合理认定犯罪及 移。因此本题选C。 处罚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书”表明认定犯罪不 37.【答案】 存疑(原答案为 D) 仅仅需要正确“定性”,还需要合理确定危害的“程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期间,因 度”或“量”。“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 为”的宏观标准,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 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 免给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或违法行为)打上犯罪的 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 标记,有利于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 人追偿。乙在为甲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丙的行为 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因 造成损害,乙既有权请求第三人丙承担侵权责任,也 此,ABCD项均正确。 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甲给予补偿。AB选项错误。 42.【答案】 ACD 甲对乙承担的是补偿责任,丙对乙承担的是侵权赔偿 【解析】 本题甲教唆乙实行犯罪,甲属于教唆 责任,二者属于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存在疑问。 犯,乙是实行犯。首先,甲教唆乙重伤江某,乙将江某 38.【答案】 B 打成轻伤,未超出甲教唆的范围,因此,甲和乙都构成 【解析】《著作权法》第 19 条规定:“受委托创 故意伤害罪。其次,乙又在故意伤害的基础上强迫江 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 某交出手机,属于实施了抢劫行为,所以,乙又构成抢 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 劫罪,故应选CD。乙的抢劫行为超出了甲的意愿,甲 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公司是委托人,乙公司是 只对其指示的故意伤害罪负责,不对抢劫罪负责,B 受托人,由于甲和乙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 项错误,应选A。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07 43.【答案】 ABCD 治权利且在社会服刑的人员才可以适用社区矫正,如 【解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公司、企业或 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是无法适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用社区矫正的。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 45.【答案】 ABD 较大的行为。本题主要看选项是否构成非国家工作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 人员受贿罪的主体。 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18条,被判处拘役或 A项中,公立医院的医生一般属于非国家工作人 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 员,公立医院的主要领导比如院长等具有一定公权力 用减刑,A项正确。所谓减刑,是被判处管制、拘役、 时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公立医院的医生可能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A项当选。B项中,村 期间的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而适当减轻其原判 民委员会属于自治组织,因此,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 刑罚的制度。B项被判处管制并且有立功表现的乙 员会主任都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但是根据全国人民 满足减刑的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和限度条件,B项正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确。根据减刑的限度条件:(1)管制、拘役、有期徒 93条第2款的解释释义: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 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2)无期徒刑:不能少 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 于13年(该13年计算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 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 起计算),C项错误,实际执行的刑期应当不少于13 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 年。(3)普通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经 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的刑期不能少于15年,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 死缓考验期不包括在内。D项正确。本题选 ABD。 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 46.【答案】 AD 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 【解析】《民法典》第96 条规定:“本节规定的 行政管理工作。如果村委会组织人员从事以上工作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 的时候,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因此,B项可构成 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B项当选。“公司、企业或者 人。”结合法条,可以判断 AD项符合题目要求。事业 其他单位”中的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 单位法人,捐助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所以 BC项不 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组 选。本题属于典型的法条记忆类题目,教材对法人的 织,又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 分类也有明确清晰的表述。 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 47.【答案】 BCD 性组织。C项中,文艺演出委员会与工程承包队都属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 于其他单位中的非常设性组织,因此,工程承包队队 有人或者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 长和文艺演出委员会主任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 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本质上是对财产所 受贿罪。故本题选 ABCD。注意本题问的是“非国家 有人或者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对占有、使用 工作人员”,虽然上述主体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属于国 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本题中,宋某和赵某的 家工作人员,但他们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非国家工 不动产相邻,宋某自建平房给住宅楼造成了安全隐 作人员”。 患,同时由于开办加工厂产生的噪声也影响了赵某的 44.【答案】 ABC 生活,宋某侵犯了赵某的权利,赵某有权要求消除危 【解析】 所谓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刑罚执行对 险、恢复原状和停止侵害。A项中的赔礼道歉是侵权 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即将符合法定条件 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 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 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自然人姓名权、名誉权、肖像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 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所 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 以,本题选 BCD。 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 48.【答案】 ABCD 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 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所 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故A项正 以,选ABC。选项D说法不完整,因为只有被剥夺政 确。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20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效。故B项正确。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 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对犯罪客体可按所侵害的社 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故C项正确。 会关系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故 D 直接客体。 项正确。 (1)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 49.【答案】 ABC 利益,即社会利益的总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都是 【解析】《民法典》第395 条规定:“债务人或者 社会利益总体——一般客体的组成部分,三者之间是 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 个别、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 (2)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 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利益。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 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 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 (3)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 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 特定的社会利益。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某种犯罪构成 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 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 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 社会性质。直接客体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 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 【点评】 法律硕士近十年,是第一次在简答题里 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 面考某个知识点的分类,往年此类知识点一般仅仅在 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 选择题里面考查,2019年突破常规,这要求各位考生 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 必须全面复习。 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 52.【答案】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AC项可以抵押,D项财产有 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 争议不可以抵押。《民法典》第440 条规定:“债务人 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 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 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 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 为。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有: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 (1)侵犯客体不同。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 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 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非法吸收 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 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因此B项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以使用诈骗 可以设立质权的担保。本题选ABC。 方法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 【特别说明】 A项中,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 以使用诈骗方法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 (3)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集资诈骗罪要求行为人 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以教育设施、医疗 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 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 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的情形除外。即 【点评】 考生应当注意,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原则上不可以提供担 罪,《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了法定从宽情节:“在 保,但如果是用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权利去设立担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 保物权是允许的。(司法解释最新修改) 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0.【答案】 AD 刑法简答题,多年的惯例是一个总则题目一个分 【解析】 A项的保密除虫剂配方是商业秘密,商 则题目,个别年份除外。刑法分则的简答题,更多的 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时间限制,A项当选。B项中 年份是单独考一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但在 2006年和 的发表权、财产权法律保护有时间限制,不选。商标是 2008年,都是考两个罪名的对比,现在 2019年又是考 有保护期限的,驰名商标也属于商标的一种,保护期限 两个罪名的对比。刑法分则很难复习的原因就是不 也不例外,C项不选。D项只是地理标志,不是商标, 少罪名之间确实容易混淆,即此罪与彼罪难以区分, 对其法律保护没有时间限制,D项当选。本题选 AD。 而能否准确判断易混罪名能直接体现考生的水平,罪 三、简答题 名对比类题目应该会成为以后法硕考试的重点。考 51.【答案】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 生可以结合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硕士联考刑法分则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09 深度解读》一书复习刑法分则知识点。 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 53.【答案】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如所 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 有权或使用权人,为自己使用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自 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 己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地役权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特征包括: 56.【答案】(1)“建设工程的价款”范围包括 (1)地役权的主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和使 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 用权人。 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 (2)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不动产,并对他人 成的损失。 的权利加以限制。 (2)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是六个月,自 (3)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不动产。 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 (4)地役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供自己使用不动产 日起计算。 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 (3)由承包人优先受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先 (5)地役权是否有偿及存续期限依当事人约定。 于银行享有的抵押权。 (6)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地役权的从属性意味 【点评】 合同部分考法条分析题非常罕见,法律 着地役权不得脱离需役地而存在,不得单独处分,必 硕士往年的法条分析题多考查民法总则的内容,这再 须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一同转移。 次要求考生务必全面复习,文运法硕认为命题人已经 【点评】 地役权在用益物权一章,该章的知识点 逐渐打破常规,凡是教材上的知识点都可能成为命题 并没有特别热门的考点,但为了平衡各个章节的考点 的依据。考生对本题,还需注意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 分布,有的年份会对一些次要章节的考点进行重点考 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如建设工程抵押 查,这再次要求考生全面复习。 给银行,银行与承包人均主张优先受偿,应支持承包 54.【答案】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在具备 人的优先受偿权。 法律所规定的撤销原因时,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的权 五、案例分析题 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下列情形下,赠与人可以 57.【答案】(1)甲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一年内撤销赠与: 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用与放火、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爆炸方法的危险性相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甲肇事后驾车高速逃离途中又接连与多车相撞, 【点评】从2013年至2018年,民法学会考一个 造成多车损坏,多名行人受伤,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 知识产权的简答题,但 2019年的法硕真题却改变了 人身、财产安全,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多年的出题惯例。文运法硕建议各位考生全面复习, 全罪。 只有平时全面复习,基础牢固,才能靠考前的背诵取 (2)甲的法定量刑情节有:甲曾因故意犯罪被判 得高分。对于本题,考生同时需要注意,因受赠人的 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5年内又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共安全罪,是故意犯罪且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 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甲属于犯罪后自动投案,如 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撤销权 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 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轻处罚。甲到案后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分子, 四、法条分析题 应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5.【答案】(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 【点评】 甲违反法律规定驾车,与正常行驶的车 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 辆发生剐蹭,因没有发生重大损害结果,不构成交通 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 肇事罪。但是甲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途中又 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接连撞坏4辆汽车,撞伤6名行人,甲对其撞坏汽车、 (2)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 撞伤行人的危害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主观方面是 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本身不追究刑事责任。 放任,属于间接故意。甲驾车横冲直撞,危险性与放 【点评】 单位犯罪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负刑 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相当,故成立以危险方 事责任。对于刑法未明文规定的处理方法包括:公 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1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58.【答案】(1)何某有权在张律师不在场的 子已过户至甲名下,甲虽然是无权处分人但具有权利 前提下撤销之前所立自书遗嘱。遗嘱的撤销,是指遗 外观,丙于2016年6月购买房屋,是善意第三人,不 嘱人取消原先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是遗嘱人 知道且不应当知道甲是无权处分人。依据法律规定, 单方意思表示,遗嘱的撤销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不 丙以市价购买房屋且办理了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 需要任何人同意,也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 的条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何某无权要求丙返 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 还房屋。 嘱。本题中,甲2015年5月所立遗嘱,虽然是在张律 【点评】 本题综合考查了自书遗嘱撤销、不动产 师见证下所立,但张律师并不是公证员,故该份遗嘱 物权变动、善意取得、诉讼时效等知识点,题目具有一 并不是公证遗嘱,而是自书遗嘱。甲有权在张律师不 定的综合性。做案例分析题,首先要审题,将题目中 在场的情况下撤销该遗嘱。 的时间、人物等关系捋清楚,然后再结合题目答题。 (2)何某有权要求甲返还房屋。何某为避税与 关于遗嘱,《民法典》新增了打印、录像等遗嘱形式。 甲虚构房屋买卖文书并办理过户,系虚假的意思表 并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 示,买卖行为无效,甲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何某要求 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 甲返还房屋不适用诉讼时效。 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 (3)何某无权要求丙返还房屋。2015年7月,房 可以按自书遗嘱对待。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11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的法律之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事项,两种法 1.【答案】 C 律都有规定的,特别法比一般法优先,优先适用特别 【解析】 马克思认为,法律并不是以意志为基础 法;(3)新法优于旧法。我国法律一般坚持“法不溯 的,而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 及既往”的原则,但也有例外,如我国刑法采取“从旧 移的物质生活,即相互制约的生活方式和交往形式, 兼从轻”的原则,本题问的是民法,不涉及该原则,所 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现实基础。题干中的 以 A项不选。《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都是一般 意思是说法律是社会共同利益的体现,而社会共同利 法,C项不选。《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位阶相同, 益是以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体现的观点是社会物 不存在上下位之分,D项不选。 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C项正确。人类社会的 4.【答案】 B 产生之初,并没有私有制,物质极度匮乏,不需要法律 【解析】 该办法要求办婚嫁酒进行申报,不适当 对财产关系等进行调整,因此,法律应该是伴随阶级 地增加了公民义务。根据中国传统办酒席,是公民的 社会的产生而产生,A项错误;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 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政府不能够过多干涉,B项正 性,对于家庭关系、个人内心思想等法律不是最好的 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设区的市政府有权制定政 调整方式,因此,法律不能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 府规章,因此,本题的《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 系,B项错误;任何国家任何历史阶段的法律都不可 是政府规章,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错误。该办 能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D 法规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C 项错误。 项错误。对“违规酒席”的规定也没有体现社会主义 2.【答案】 A 法律文化的要求,D项错误。该办法要求办婚嫁酒进 【解析】 客观原则又称从实际出发原则。划分 行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法律部门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 5.【答案】C 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一般来讲,社会关系范围较 【解析】 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定 广并且相应法律法规也较多的,可以成为一个甚至几 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 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于法律规范很少的社会关系 赖于规则本身。比如,设定某一机构的规则就属于构 领域,可以予以合并。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坚持客 成性规则。本题中的规则不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 观原则,坚持从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实际情况出发 定的行为活动的规则,而是行为发生之后,应当如何 的原则。A项表述不正确,本题选A。适当平衡原则 赔偿的问题。构成性规则是规则先于行为,本题是行 划分出来的法律部门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细,应保持它 为先于规则,所以本题不是构成性规则,本题选C。 们之间适当的平衡,B项正确。主次原则要求当同一 义务性规则是直接要求人们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该按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经明确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 照法律的主导因素确定其划分的法律部门,C项正 模式,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 确;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 法律规则。按照法律规则是否允许主体按照自己的 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D项 意愿自行设定权利和义务,或者按照权利义务的刚性 正确。 程序,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 3.【答案】 B 则。强行性规则是指为社会关系参加者规定了明确 【解析】 新法优于旧法,即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 的行为模式而不得自行变更其内容的规则。本题的 间,两者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样的,新颁布的法律优 题干信息属于 ABD项的规则,但本题是选择“不属 先适用。《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都是法律,位阶 于”的选项,为此 ABD项都不选。 相同,只是《民法总则》相对于《民法通则》来说是新 6.【答案】 B 法。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两者对同一事项规定 【解析】 任何人加入法律职业都必须接受认真 不一致的,适用《民法总则》。B项正确。另外,我国 考查,获得资格证,得到头衔。这体现了法律职业的 法的效力层次可以概括为:(1)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 准入特征,B项正确。至于 ACD项,其说法都没有什 法,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决定于其制定主体 么问题,只是和题干不符,本题核心是问国家统一法 的法律地位;(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指在同一位阶 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这说明要取得21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法律职业资格,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才 于必要的度,以尽可能使相对人权益遭受最小的损 有可能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因此体现的是法 害。D项不符合必要性原则,过大地限制了早点摊夜 律职业的准入特征。法律职业具有自治特征,法律人 宵店的营业时间。B项在马拉松当日,实行临时交通 从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者自治性,对 管制,而不是长期交通管制,符合比例原则,B项正 法律自治的追求也就体现出了职业主义的倾向,但本 确。C项符合合理性原则和正当程序原则,而不是符 选项和题干不符,A项不选;法律职业具有特定的职 合比例原则。 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有别于大众伦理和其他职业伦 10.【答案】 A 理,因为它受法律活动规律的制约,受法律职业技能 【解析】 立法活动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 的影响,C项不选;从事法律职业主要是解决社会关 者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 系中的矛盾,因此也肩负着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 D 认可、修改或者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 项与题目中的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无关,D项 门性活动。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不选。 的指导性案例不是判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束力, 7.【答案】 D 因此也不是立法活动,BCD项表述均错误。指导性案 【解析】 法律全球化是法律跨越国家的疆界,在 例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参照,体现了“同案 世界范围内传播、流动。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是国 同判”的要求,A项正确。 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和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 11.【答案】 A 各国法律的交流借鉴是法律全球化的有效途径,D项 【解析】 本题是演绎推理,采用了典型的三段论 正确。法律全球化并不是所有国家法律的全球一体 推理方式,它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 化,A项说法错误;法律全球化也并不意味着国家主 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推 权概念的过时或者消失,法律全球化的目标不是形成 理。在法律推理过程中,演绎推理的特点是,法院有 超主权的法律体系,B项错误。各国之间的法律仍然 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 呈现多样性和多元化,C项说法错误。 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案件的案件事实(小前 8.【答案】 B 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本 【解析】 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 案中,大前提是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小前提是冯 执行活动,并不是司法裁判活动,A项错误。公布失 某贪污公款21万元,结论是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信人名单有助于督促失信人及时履行自己的法律义 因此A项正确。 务,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失信人配合执行 12.【答案】C 属于守法行为,B项正确,D项错误。公民依法享有 【解析】 法院对网络新科技的运用将会影响司 隐私权及名誉权,但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 法效率,网络简化了诉讼流程并免去了原被告的路途 国对于这些权利的保护又进行了相关限制,最高人民 奔波,能有效提升司法效率,故 A项错误。法院对网 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络新科技的运用可能提升也可能降低司法公正,司法 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赋予了人民法院公开失 能否公正,核心在于审判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准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权力,不侵犯失信被执行人隐私 及依法审判的力度,故B项错误。互联网法院是网络 权,C项错误。 新科技在司法领域运用的产物说法正确,故C项正 9.【答案】 B 确。司法的特点是被动性,终极性,中立性,形式性与 【解析】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 专属性,并无能动性,故D项错误。 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 13.【答案】 D 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 【解析】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由宪法学 响,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 家蒲菜士最早提出,故A项错误。成文宪法和不成文 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比例原则要求:(1)适 宪法的划分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 当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对于实现行政目的、目标是 非是否具有成文的形式,不成文宪法也是以具体条文 适当的,A项是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商品的流通,不 表述的,故B项错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可 符合适当性原则,A项错误。(2)必要性原则,是指 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故C项 行政行为以达到行政目的、目标为限,不能给相对人 错误。根据宪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可将宪法分 权益造成过度的不利影响,即行政行为的行使职能限 为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故D项正确。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13 14.【答案】 D 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A项错误。第 44 【解析】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非公 条第1款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 有制经济当然应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故 A 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C项正确。 项错误。公有制经济,是指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 第45条第1款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集体经 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主导力量,故B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 项错误。农村的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城镇也有集体 得当选。”这里不要求获得全体选民过半数,D项错 所有制经济,故C项错误。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 误。第45条第3款、第4款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 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故D项正确。 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 15.【答案】 D 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 【解析】 我国有权提出宪法修改的主体是全国 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 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 民代表大会代表,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 会,故 A项错误。由宪法内容的重要性和宪法所具有 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差 的最高法律效力所决定,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 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 其他一般法律更为复杂和严格,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为二人。”因此,B项错误。本题选C。 要严于普通法律的修改程序,故B项错误。我国宪法 19.【答案】 A 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非全国人大常委 【解析】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 会,故C项错误。宪法修改有全面修改和部分修改两 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B项 种形式,故D项正确。 错误。财产权规定在第一章“总纲”中,而不是“公民 16.【答案】 A 基本权利义务”部分,C项错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 【解析】 根据《立法法》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的 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 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不是“赔偿”,D项错误。本 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 题选A。 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 20.【答案】 B 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 【解析】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 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A项正确。《宪法》规定: 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本题选 A。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 17.【答案】 B 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是领导而 【解析】 2018年对宪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修 不是监督,所以 B项错误,本题选 B。各级监察委员 改之后《宪法》第1条第 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 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 关,C项正确。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 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项正确。 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本题选 B。人民代表 21.【答案】 D 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D项错误。社会主 【解析】《立法法》第48条规定:“法律解释权 义公有制与全面依法治国都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 最本质的特征,因此 AC项错误。 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18.【答案】C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解析】《选举法》第9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 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 依据的。”第46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 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 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 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 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 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或者提出相关法 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律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因此,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 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21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释要求。”本题中,《婚姻法》第22条的规定需要进一 的原题,文运法硕建议同学们一定要重视历年真题。 步明确具体含义,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26.【答案】 A 但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无权直接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解析】 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包括退休 而是最高院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进行法律解释 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方面的内容,A项 的要求。D项正确,BC项错误。我国法院不能直接 正确。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建立健全同 援引宪法作为裁判依据,A项错误。 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强化 22.【答案】 D 了对公民社会保障权的保护,不是1999年宪法修正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年满 40 案,B项错误。国家负有保障社会保障权实现的义 周岁,而不是45周岁,A项错误。行政长官通过选举 务,社会保障权是一种积极权利,CD项错误。 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项错误。行政 27.【答案】 D 长官在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C项错误。行政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3 条规定: 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 区。D项正确。 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 23.【答案】 A 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 【解析】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组成部 当的决定。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 分、中央与地方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与政权组 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 织形式都属于国家的形式,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国家 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因此 A 对权力的配置上。国家结构形式体现的是纵向的权 项错误,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村民委员会的决定,不是 力配置关系。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 村务监督机构撤销。第32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 制和复合制。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 本题选A。历史传统、民族因素和政治因素决定国家 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 结构形式,B项错误。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 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 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C项错误。国家结构形式体现 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 的是纵向的权力配置关系,D项错误。 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 24.【答案】 D 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 【解析】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基本法律不 委员会会议。”B项写的是“村民代表”,所以错误。村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A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 务监督机构是监督村务公开而不是负责村务公开工 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作,C项错误。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 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因此 D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 正确。 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8.【答案】 A 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 【解析】 本题取材于《礼记》中《王制》关于“四 本原则相抵触。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制定非基 诛”的知识点。“四诛”:“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 本法律,对于基本法律的修改也有限制。B项错误。 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定,既 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 包括基本法律也包括非基本法律,C项错误。物权 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 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是由全国人大制 以听。” 定的法律,是基本法律,D项正确。 “析言破律”意思为凡是断章取义、曲解法律。 25.【答案】 C “行伪而坚”的意思是做错了事情不认错还固执己见。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 “作淫声异服”的意思是制作靡靡之音、奇装异服、怪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诞之技、奇异之器而蛊惑民心。“假于鬼神、时日、卜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筮”的意思是假借鬼神的名义,经常用著草占卜的迷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专属于国 信举动来蛊惑民众。虽然 ABCD几个选项都属于该 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是矿藏和水流,其他都可以依据法 “杀”的行为,但是 BCD三项属于“疑众”,而乱政一般 律规定为集体所有,本题选C。本题在往年考过一样 包括“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所以本题选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15 择A。 34.【答案】 D 29.【答案】 C 【解析】《北齐律》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 【解析】“六杀”包括:谋杀、故杀、斗杀、误杀、 而不是笞、杖、徒、流、死,D项错误,本题选D。《北齐 过失杀、戏杀。谋杀是预谋杀人;故杀是事先虽无预 律》形成了12篇的法典体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 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 目,并且创设了“重罪十条”,因此 ABC项表述正确。 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是指由于种种原因杀错 35.【答案】 C 了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而杀人;戏 【解析】《唐律疏议·名例》明确提出:“德礼为 杀是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所以A项错误。为 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 准确区分伤害罪与伤害致死的杀人罪,明确因斗殴导 也。”因此,提出该立法指导思想的法典是《唐律疏 致的法律责任,唐律规定了保辜制度。所谓保辜,即 议》,本题选C。《泰始律》是晋武帝诏颁,共 20篇; 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确定一定的期限,限满之日根据 《开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以《北齐律》 被害人的死伤情况决定加害人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为基础,继承了秦汉以来的立法经验,删繁就简,补充 辜限内被害人死亡的,以杀人罪论处;在限外死亡或 完善,为唐代立法奠定了基础;《大清律例》的立法指 虽在限内而以他因死者,以伤害罪论处。本题中,张 导思想是“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三在辜限内因伤死亡,所以应以杀人罪论处,C项正 36.【答案】 B 确。强盗罪是指“以威若力而取其财”即以暴力或暴 【解析】 唐律规定共同犯罪“以造意者为首,随 力相威胁而取他人财物,题干是商贩之间抢生意发生 从者减一等”。本题中,甲是首犯,徒二年,乙为从犯, 的殴斗,不构成强盗罪,D项不选。 徒二年减一等,所以应该是徒一年半,B项正确。唐 30.【答案】 D 律沿用了五刑制度,只是在流刑上进行了改变,唐朝 【解析】《宋刑统》规定在农务繁忙季节中停止 的徒刑分五等:徒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民事诉讼法律审判的法律制度。每年农历二月初一 文运法硕建议考生对五刑中的其他刑种的等级进行 “入务”,即开始进行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止。 记忆掌握。 在“务限”期内,州县官停止受理有关田宅、婚姻、债 37.【答案】 A 负、地租等民事案件,限满之日即十月初一称“务开”, 【解析】 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是唐律,唐律的影 可受理上述案件,直到次年入务日为止。因此本题 响力超越国界,对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如朝鲜 选D。 的《高丽律》、日本的《大宝律令》、越南李朝时期的 31.【答案】 B 《刑书》都基本参用唐律,本题选 A。一般而言,依世 【解析】 北洋政府时期于1914年1月公布《平 界各国法律的基本特征可分为五大法系:欧洲大陆法 政院编制令》,从而形成了二元司法体制:普通法院负 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印 责民事、刑事案件的裁判,平政院职掌行政诉讼的裁 度法系和宗教(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等)紧密相连, 判。本题中,周树人提起的是行政诉讼,负责行政诉 暹罗是现今的泰国,也属于印度法系,为此 BC项不 讼的是平政院,B项正确。 选。伊斯兰法系也称“阿拉伯法系”,是中世纪信奉伊 32.【答案】 D 斯兰教的阿拉伯各国和其他穆斯林国家法律的总称,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婚姻立法的基本原 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内容,波斯属于伊斯兰 则包括: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 法系,D项不选。 原则,为此 ABC三项属于当时婚姻立法的内容。婚 38.【答案】 A 姻立法增加了“订婚”“解除婚约”专章,但是订婚并 【解析】《明律》规定:“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 非结婚的必经程序,且订婚不得索取财物,D项表述 律拟断。”明朝对于外国人犯罪采取类现在的属地主 错误。本题问的是错误选项,为此本题应选D。 义,应当依照大明律审理案件,本题选A。 33.【答案】C 39.【答案】 D 【解析】《被庐之法》是春秋时期晋文公在被庐 【解析】 清朝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加 检阅军队时制定的,内容是关于选贤任官,建立官僚 强行政管理,提高统治效能,清政府效仿明朝,先后编 制度之法。《仆区法》是禁止隐匿逃亡人之法。《茆 制了《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 门法》是关于宫门守卫、保障国君安全之法。竹刑是 典》《光绪会典》,合称“五朝会典”,最后一部《光绪会 郑国大夫私造的刑法。综上,本题选C。 典》增设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机构和权限,体现了21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近代行政体制的变化,ABC三个选项都没有规定总理 具有普遍约束力,区级人民法院的解释不是正式解 各国事务衙门,D项正确。 释,也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CD项表述错误。因此, 40.【答案】 B 本题 ABCD全选。 【解析】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颁行,标志 45.【答案】 ABC 着国民政府训政时期之结束,宪政正式肇始。依据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各级人民 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负责解释宪法、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 一解释法律及命令的机构是司法院。因此,本题 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 选B。 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 二、多项选择题 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 41.【答案】 ABCD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 【解析】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色体现中国特 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 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A项正确。《宪法》第 的时代要求;体现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 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求;体现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 权利和义务。”B项正确。《义务教育法》第58 条规 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社 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 会发展要求。因此,本题 ABCD项都正确。 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 42.【答案】 ABCD 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 【解析】 法律的作用是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但 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所以C项 是法律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法的调整范围是有限 正确,同时镇政府的行为并没有侵犯家长的监护权,D 的,法律并不可以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法的特性与 项错误,因此,本题选 ABC。 社会生活的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法律具有抽象性与 46.【答案】 ABD 稳定性,而现实生活却是多变、具体的;法的制定和实 【解析】 C项会导致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但 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法律的实现需要人去执行和适 不会终止代表资格,C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用,必须得到大量社会成员的支持和配合;法的实施 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 49 条规定:“代 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以上种种,都 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一)地方各 导致了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本题 ABCD项 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B 全选。 项正确;(二)辞职被接受的,选项A 正确;(三)未经 43.【答案】 BCD 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D项正 【解析】“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 确;(四)被罢免的;(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的特权”,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念和法律至上 的;(六)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七)丧失行 理念,因此 BD项说法正确。“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 为能力的。”因此,本题选ABD。 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体现了权力受制约理 47.【答案】 ABCD 念,C项说法正确。程序正义原则即正当程序原则,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 包含不能做自己的法官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两项内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 容,选项A不符合题目论断。因此,本题选 BCD。 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 44.【答案】 ABCD 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解析】 比较法解释是指通过比较外国的立法 48.【答案】 AB 和判例及其原则、经验和效果,对本国法律进行解释, 【解析】 秦朝时皇帝掌握着最高司法审判权,重 本题是借鉴我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说明,而不是 大案件往往由皇帝亲自审判和裁决,廷尉是中央司法 外国的立法,不是比较法解释,A项表述错误。文义 机关,负责审理地方的上诉案件和郡县不能决断的疑 解释(定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的语言表述的字 难案件,同时也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诏狱”。A项正 义、语法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以及逻辑规律进行解释, 确。汉朝司法机关基本沿袭秦制,仍为中央与地方两 本题并没有对法条的文义进行解释,而是了解立法者 套系统。皇帝之下,在中央设专职司法官廷尉(汉景 的立法意图,所以,不是文义解释,B项表述错误。在 帝及汉哀帝时曾短时更名为大理),系最高常设司法 我国,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才是正式解释, 机关,列九卿之一,负责审理皇帝交办的案件,以及地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17 方移送的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B项正确。唐朝中 一个节的知识点,或者考细小的知识点(某知识点分 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大理寺 一、二、三、四点,但却仅用某一个点中的细小考点作 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御 为一个简答题考查)。 史台是监察机关,是中央法律监督机构。C项错误。 52.【答案】 公民监督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 宋承唐制,中央仍设大理寺掌管中央司法审判大权,D 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批评建议权、检举 项错误。因此,本题选 AB。 控告权、申诉权和国家赔偿请求权。 49.【答案】 ACD (1)批评建议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解析】 幕友是由官员私人聘请的政法顾问,不 员的缺点和错误,提出意见和要求改正的权利; 是由各级官府衙门任命的,B项错误。幕友是各级地 (2)控告检举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 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的政法顾问,D项正确。刑 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进行检举的权利; 名幕友帮助官员对民间诉状作出批词,确定审理的时 (3)申诉权是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决定不服,要求 间及审理方法,草拟判词。清初官员倚仗幕友办案已 重新处理的权利; 成惯例,各级地方官及中央司法部门长官都有幕友的 (4)国家赔偿请求权是国家机关侵犯公民合法 帮助,其中幕友以专办刑事审判实务的刑名幕名地位 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最高,C项正确。因此,ACD项正确。 【点评】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在法硕专 50.【答案】 ABCD 业课当中是非常重要的考点,已经连续多年考了主观 【解析】 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分总则、分则 题。本题不难,公民的监督权在 2006年到2008年的 两编,共357条,A项正确。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 法律硕士真题分析题当中均有涉及。 事法律原则,注重采纳与传统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 53.【答案】 春秋决狱是由西汉董仲舒首倡的 法律制度。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了罪刑法定、罪刑 一种司法审判方式,是指以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的 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B项正确。新刑法 精神和事例作为司法审判的根据,它是汉武帝确立 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C项正确。为继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必然产物。 承传统的宗法伦理精神,刑法典保留了更多传统中国 春秋决狱最重要的原则被认为是“论心定罪”。 刑法的痕迹,如对侵害直系尊亲属的犯罪行为,采取 春秋决狱促进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开辟了引礼入法 加重处罚原则,D项正确。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的通道。 三、简答题 【点评】 本年的法制史简答题再一次突破常规, 51.【答案】(1)法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 从2006年至 2018年,只有2015年的法制史简答题没 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法的 完全考清末民初及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制史知识点。 规范性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 2019年简答题考西汉的春秋决狱,这是命题人向考生 们行为的性质。法的普遍性是指法所具有的普遍约 表明法硕已经没有太多的出题套路或规律了,只要是 束力。 分析上的知识点,都可能出题。 (2)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法是由国家 四、分析题 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权威性。 54.【答案】(1)孙某乘坐高铁,购买火车票, (3)法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以权利 孙某与铁路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该合同关系 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 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性。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或者意味着相 铁路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孙某 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治安罚款,在铁路机关与孙某之间存在行政处罚关 (4)法具有国家强制性和正当程序性。法律以 系,该处罚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法律程 (2)该事件体现了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 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冲突。 【点评】 法的基本特征是法理学部分的核心知 本题中,孙某购买了车票,有乘车的自由,但是孙 识点,很多考生都能认识到本知识点的重要性。法的 某没有按车票规定的座位乘车,霸占他人座位,影响 基本特征在法律硕士法理学当中,是一个章节中的 了列车运行的正常秩序,孙某的乘车自由与铁路运行 “节”,最近几年的法硕主观题有时不考那种不是很明 的正常公共秩序发生了冲突。孙某在行使其乘车自 显的一个知识点分一、二、三、四点的简答题,而是考 由的同时,不应该侵犯或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21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正常的公共秩序。 57.【答案】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点评】 本题是结合当年的“高铁霸座事件”进 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 行的命题,法律硕士大量的题目都紧密联系社会热点 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科学立法 事件命题,鉴于此,考生必须在平时善于用法律知识 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 去分析当前的一些事件,培养用法律解决和分析问题 是基础。 的能力。文运法硕在考前也将发布类似的热点材料 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科学立法,一是要尊重 方便考生复习。 客观规律;二是要体现民意;三是切合实际;四是完善 55.【答案】(1)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程序;五要符合科学。 地方性法规,应由该市所在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严格执法是对行政机关的正当要求,是指行政机 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 关应当严格、严明和严肃地执行国家法律。所谓严格 务院备案。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守法定的实质标准和 (2)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审查建议后,由常委会 程序要求,坚持在法律的轨道内按照法律的规格和标 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 准行使行政权力、执行法律法规;所谓严明是指执法 行审查,提出意见。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 作风端正、执法纪律严明,坚决消除慵懒散,杜绝乱作 作机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 为、瞎折腾;所谓严肃是对执法态度、执法精神方面的 见。制定机关根据上述意见对该条例进行修改或废 要求,执法者应当风行法治精神、严肃认真地履行执 止,审查终止;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提请全国人大常 法职责,确保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 委会审议决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 公正司法是对司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司法是正 机构应当将审查研究情况向张某反馈。 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则权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立法法》的相关知识 利受损;司法不公,则社会不稳;司法不公,则法治不 点,《立法法》的知识点分布在教材的多个章节中,需 存。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体普 要考生在复习的中后期通过查阅相关法条掌握完整 遍关注的重点。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 的知识点。 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 56.【答案】(1)元朝开始出现诉讼代理,考虑 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所以,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 到年老、残疾行动不便者,自诉能力有限,允许其亲属 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 中了解情况者代理诉讼。为此,元朝诉讼代理适用的 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 一般情形有:年老或残疾的人参与诉讼的;退休或暂 受到公平正义。 时离任的官员,与民人诉讼的。 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法治根系于社 (2)禁止妇女为男子的诉讼代理人;例外,寡居 会大众对法律的信守和遵从。全民守法是指全体社 的妇女,若家中子男有受妨碍事由不能参加诉讼,且 会成员和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 争议须经诉讼解决的,可代为诉讼。 织,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 (3)元朝从实际出发,较为详细地规定了诉讼代 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 理制度,维护了一些特殊人群的诉讼权利,是中国古 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代诉讼制度的重要发展和完善。 此外,还应注重人才强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 【点评】 元朝对于当事人不便亲自参与诉讼的 法治人才培养。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大国和法治强国 情形,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该代理制度的主体有限 的发展是治国强国的强大保障,而法治人才则是其中 定,被代理人限于“老废笃疾”和“诸致仕得代官”两 的主体性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 类,这两类人享有“被代理资格”的立法原意也存在差 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 异。年老体弱、身患残废或年久卧病者,是考虑到其 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 行动不便,在法律上予以特殊照顾。退休官员(致仕) 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 或其他有官员身份但暂时未在任上的人,主要从身份 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等级制度的角度出发,认为“不得已与齐民讼”。答案 【点评】 论述题一定要先审题,快速列出每一段 中“与民人诉讼”就是与普通老百姓之间的诉讼。第 的简要提纲,然后再去下笔做题。论述题内容很重 二问答案中的“若家中子男”,指的是家里的儿子。 要,但整体结果也必须清晰严谨。论述题所涉及的核 五、论述题 心答案内容都可以在教材上找到,考生也可以在阐述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19 的部分融入自己的表述。 务”一章是基本人权原则的集中体现和具体展开,明 58.【答案】 人权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 确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权力设置和行使的 有的权利。人权表达了所有人在人格上的普遍平等 目标。 观念和固有尊严观念。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平等权、选举 人权具有与其他权利不同的特点:(1)人权是普 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 遍性的权利。(2)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3)人权 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劳 是综合性的权利。(4)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批评、建议 人权体现现代法治的宗旨,是对法律精神的指 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国家赔偿请求权等。这些 引,也是评价法律内在品质的标准。就个体人权来 基本权利的规定都体现了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 说,按照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划分,可分为两大类: 【点评】 本题是2018年开始的新增题型,当年 (1)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如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与 考的是法制史和法理结合的论述题,而2019年考的 安全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选举与被选举权,信仰、 是宪法和法理结合的论述题。该论述题题型,要求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等。(2)经 生具备跨学科理解知识点的能力,解答该题目,首先 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受教 要看清楚是哪两个学科的知识点,然后按照题干问题 育权、社会保障权等。 依次作答。本题中,首先要阐述人权的内涵(法理学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 的知识点),其次再答“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中的体 本人权原则;宪法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公民基 现”(宪法学知识点)。 本权利保护提供了规范基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 1.【答案】 B 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的规定, 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就 罚。”在渎职罪中,收受贿赂又犯徇私枉法罪,民事、行 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凡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 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是适用中国刑法,这体 定滥用职权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其他的都是数罪 现了属地原则。该题中乙在中国被骗,结果地在中 并罚,A项正确,BCD项错误。 国,因此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可依属地原则享 6.【答案】 B 有刑事管辖权,B项正确,A项错误。保护原则是指 【解析】 继续犯属于实质的一罪,A项错误。继 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有管辖权,即 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 对于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进 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 行管辖才体现保护原则,C项错误。普遍原则是一个 于继续状态的犯罪。非法拘禁罪是非法将他人拘禁, 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行使管 在释放之前,非法拘禁行为和他人身体遭受非法拘禁 辖权,普遍原则是对属地、属人、保护原则的补充,能 的状态处于继续状态之中,因此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 按照属地、属人、保护原则确定管辖权就不需要适用 继续犯,B项正确,D项错误。继续犯追诉时效的起 普遍原则,D项错误。 算时间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C项错误。 2.【答案】 B 7.【答案】 D 【解析】 假想防卫是指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 【解析】 根据《刑法》第 234 条之一的规定,摘 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行防卫,其欠缺正当防卫成 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的,依照故意杀人罪或故 立的起因条件,B项正确,ACD项错误。 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题中,甲明知夏某不满18周 3.【答案】 C 岁,仍摘取其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D项正确,ABC 【解析】 乙让丙假扮为被拐卖的妇女对甲行骗, 项错误。 属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乙与丙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 8.【答案】 A 罪,C项正确,D项错误。甲是要“买妻”,并没有出卖 【解析】 甲强奸李某,构成强奸罪。犯罪行为尤 的目的,A项错误。丙并非被拐卖的妇女,因此乙不 其是故意犯罪行为能否成为具有作为义务的前行为, 构成拐卖妇女罪,B项错误。 目前学界尚有争议。本题中,甲的强奸行为是故意犯 4.【答案】 D 罪,不是具有作为义务的前行为,且李某滑落河中与 【解析】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某种义务, 甲的强奸行为是否能认定存在因果关系,亦有疑问。 能够履行而不履行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所构成 因此甲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A项正确,BCD 的犯罪,不作为是不为某种行为,属于犯罪客观方面 项错误。 的范畴,与故意、过失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行为人 9.【答案】 D 可以是故意,如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也可以是过失,如 【解析】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不作为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故D项正确,ABC项 且多数犯罪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A项错误。 错误。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B项错误。不是所有实施危害 5.【答案】 A 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死刑,C项错误。对 【解析】 甲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私 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 自将在押人员乙放走,致使其逃离监管,构成私放在 利,D项正确。 押人员罪;接受乙的妻子的请托并收受50万元贿赂, 10.【答案】 B 构成受贿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解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以泄愤报复或者 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 解释》第17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甲被公司处分后心怀不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21 满,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造成重 行为。甲为逃避债务,与朋友乙捏造借款合同提起虚 大财产损失,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B项正确。破坏 假的诉讼,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C项正确。 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 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 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 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或 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 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地铁电缆不属于交通设施,A 为,A项错误。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 项错误。破坏电力设备罪的行为对象是正在使用中 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的电力设备,本题中的电缆是正在铺设,而非正在使 B项错误。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以法定方式实施扰 用,C项错误。本题甲的行为未威胁到公共安全,不 乱法庭秩序的行为,D项错误。 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错误。 16.【答案】 B 11.【答案】 D 【解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 【解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 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不受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影响,D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 项正确,A项错误。有因果关系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 行为。甲生产的馒头违规超量添加色素,属于不合格 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条件,不是充分条件,B项错误。 产品,其销售金额达22万,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如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介入了其他因素,则有 罪的构成要件,B项正确,A项错误。生产、销售有 可能使得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阻 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卫生管理法规,在生 断,C项错误。 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 12.【答案】C 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 【解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 为。本题中甲添加的色素为合法食品添加剂,不是有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 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C项错误。生产、销售不符合 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 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才构成本罪。本题明 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 确“超量使用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 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严重食源性疾病”,因此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标准的食品罪,D项错误。 相应地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C项正确,ABD项 17.【答案】C 错误。 【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 13.【答案】 A 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解析】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 的行为。甲从王某处借自行车,因急需用钱将车质 下,“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表明最高量刑是15年,同 押,此时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属于诈骗行为。 时,结合“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可知,A项正确, 在王某索要自行车时,甲已经无力赎回,却又向李某 BCD项错误。 借车质押给典当行,甲此时具有非法占用的目的,属 14.【答案】 A 于诈骗行为。诈骗的金额是以诈骗财物的市场价值 【解析】 甲为索取债务将孙某关在宾馆房间属 来计算,所以本题中甲的诈骗金额为15万元。 于非法拘禁,在此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转化 18.【答案】 D 为故意杀人罪,A项正确。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 【解析】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 人的构成绑架罪,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只定绑架 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奸淫不满14 罪一罪,B项错误。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过程 周岁的幼女的行为。该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女性,A 中对被组织者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 项错误。妇女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直接实行犯,但 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C项错误。行为人为 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B项错误。 劫取财物而故意杀人,以抢劫罪定罪处罚,D项错误。 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要求行为人明知对方 15.【答案】 C 是幼女或可能是幼女。12~14周岁的幼女,如果发育 【解析】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 成熟,身材高大,谎称自己已成年,主动与行为人发生 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性关系,行为人不知道对方是幼女的,不能认定为强22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奸罪,C项错误。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 位承担侵权责任。丙作为乙公司的员工,其侵权行为 因强奸行为本身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 应当由乙公司承担。B项正确。本题属于争议题目, 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 根据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答案,考生了解即可。 的,不包括被害人事后自杀身亡,D项正确。 24.【答案】 A 19.【答案】 D 【解析】 丙违背甲的嘱托,将画作交给拍卖公司 【解析】 甲与工友相互嬉闹致其死亡,甲的主观 拍卖,该行为违反了甲与丙之间的保管合同的约定, 方面是过失,AC项错误。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发生 甲可以要求丙返还拍卖价款。由于甲已经去世,乙作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本题是在工休期间,B项错误。 为甲的继承人,法定承受甲对丙享有的合同债权,因 因此只能按照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甲定罪处罚,D项 此,该50万元应该归乙所有,A项正确。 正确。 25.【答案】 B 20.【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 【解析】 甲买毒品是为了吸毒,不是为了贩卖毒 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 品,不构成贩卖毒品罪,A项错误。乙收取“劳务费” 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 帮吸毒的甲代购毒品,从中牟利,构成贩卖毒品罪,B 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 项正确,D项错误。贩卖毒品必然持有毒品,不再定 的除外。本题中“温柔的小蜜蜂”未经李某同意,擅自 非法持有毒品罪,C项错误。 使用李某的肖像,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B项正确。 21.【答案】 C 26.【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 【解析】 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有双方或多方当 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 事人、当事人就合同必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内容明 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 确、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等。承诺原则上应以明示方 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 式作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 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 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任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是公交站站台顶棚的管理 本题中甲的沉默不能视为承诺,故甲与乙公司的合同 人,站台顶棚积雪过多,丙公司没有及时清理,造成甲 不成立,A项正确。 被压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项正确。 27.【答案】 C 22.【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或者继母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污染环境、破 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 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下列条件的限制: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 无力抚养的子女;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 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 女的生父母;收养人须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年 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 满30周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 因素确定。故在数人实施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时,侵 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 权人承担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A项正确。 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无子女的收养人 23.【答案】 存疑(原答案为B) 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将物 女。C项正确。未成年人均可以被收养,不要求必须 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 “不满14周岁”。 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 28.【答案】 D 项向业主负责。物业服务人甲公司将物业服务区域 【解析】 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 内的专项服务事项清洁外墙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 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 乙公司,对于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仍应向业主负责, 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 因此业主丁的损害应当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在承 为目的的欺骗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 担责任后可依据承揽合同向乙清洁公司追偿。A项 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是可撤 正确。 销的。本题中,甲对于手表系高仿品并不知情,甲不 【特别说明】 根据《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 知道乙实施了欺诈行为,因此丙不享有撤销权,合同 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 有效,D项正确。223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答案】 D 确,ACD项错误。 【解析】 甲将房屋赠与乙,但房屋因未办理过户 34.【答案】 A 登记,所有权未发生移转,此时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 甲,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此时房屋所 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 有权人变为丙。甲丙之间“保留房屋所有权”的约定 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A 与法律规定冲突,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本题中丙继 项正确。 受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D项正确,ABC项错误。 35.【答案】C 30.【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 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 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 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 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先后确定清偿顺序。C项正确。 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 36.【答案】 D 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 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 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 任。本题中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甲作为债 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D项正确。 务人,以自己的房屋为乙作了抵押,乙应当先就该物 37.【答案】 A 的担保实现债权,A项正确,BCD项错误。 【解析】 我国在新颖性标准上采用的是绝对新 【特别说明】 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从物产生于 颖性标准,具体要求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抵押权依法设立前,抵押权及于从物,从物产生于抵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 押权依法设立之后,抵押权不及于从物,但抵押权实 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 现时可以一并处分,但对从物所得价款无优先受 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 偿权。 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A项正确。 31.【答案】 D 38.【答案】 D 【解析】 指示交付是指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 【解析】《民法典》第72条规定:“清算期间法 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 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 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甲将借给乙的电脑 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 卖给丙,并与丙约定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实 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 际上就是将返还请求权让与了丙,该交付方式属于指 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 示交付,D项正确。 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D项 32.【答案】 D 正确。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 39.【答案】 C 于国家所有,城市郊区的土地和农村的土地,除由法 【解析】 情谊行为是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与他 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A项错 人情谊为目的,后果直接利他的行为。情谊行为的基 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本特征是无偿性、无私性和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 没有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不属于国家所有,B 无偿性是指一方为给付,而并无自该给付取得对待利 项错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益之目的;相对人享有该行为带来的利益,也不必向 属于国家所有,没有规定的,不属于国家所有,C项错 对方偿付对待利益。无私性是指行为人没有自私自 误。无线电频谱资源专属于国家所有,D项正确。 利的意图。没有受法律约束的意思是指当事人之间 33.【答案】 B 旨在通过此项活动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情谊,并无 【解析】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金融机构作为 建立法律关系的意思。本题中的“搭便车”的行为属 贷款人一方办理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 于典型的情谊行为,C项正确。 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金融机构借款 40.【答案】 D 合同是有偿合同、要式合同、诺成合同。银行与自然 【解析】 甲许诺丙“搭便车”的行为是情谊行 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B项正 为,虽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该22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违法行为与丙骨折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且甲没有主 将自己的罪行完全无遗漏地供述,因此只要如实供述 观上的过错。因此甲不承担责任,AC项错误。乙打 主要或基本罪行即可,C项正确。 开棺盖透气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乙也不是故意要吓 45.【答案】 ABCD 丙,乙根本不知道丙也在车上,也无法预见到丙在车 【解析】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 上。乙不具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危害行为和主 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 观过错,因此乙不需要承担责任,B项错误。丙的损 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 害是由于其跳车行为导致的,而其跳车行为主要是由 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 于其迷信鬼神存在的思想,故丙应该对其行为自担责 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 任,D项正确。 踪轨迹等,ABCD项均正确。 本题源自真实案例,在该案例中,法院判决甲乙 46.【答案】 ABC 丙按份承担责任。本书认为该判决受司法实践中各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失物的拾得 方面的因素制约,与法理并不完全一致。而法硕考试 人负有下列义务:(1)将拾得物返还权利人的义务。 的答案更为纯粹,从法律规定以及民法理论看,本题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 应选D。 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2)妥善保 二、多项选择题 管的义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 41.【答案】 BCD 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 【解析】 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 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 犯,BCD项正确,集合犯属于法定的一罪,A项错误。 事责任。甲拾得手机拒不返还,属于侵犯乙的财产权 42.【答案】 ABCD 的行为,乙可以侵权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A项正 【解析】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 确。甲拾得乙的手机后以拾得遗失物为法律依据对 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 手机进行占有,乙请求甲返还手机,甲拒不返还,此时 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 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乙作为物权人可以占有返还请 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只适用于被判 求权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物权请求权要求甲返还手 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ABCD 机,B项正确。甲拾得手机不返还给乙,甲没有合法 项均正确。 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乙的财产受损,乙可以不当得利请 43.【答案】 AD 求权要求甲返还手机,C项正确。无因管理是指没有 【解析】 教唆犯,指教唆他人实行犯罪的人。具 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 体而言,就是指故意引起他人产生犯罪决意的人。甲 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甲侵占遗失物,没有为乙谋 引诱王某实施盗窃行为,甲构成教唆犯,且甲教唆不 利益的意思,不属于无因管理,D项错误。 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A项正确。高某具 47.【答案】 BC 有完全的意志自由,乙教唆其自杀不构成犯罪,且高 【解析】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 某已经有自杀决意,乙唆使其自杀不符合引起犯罪决 体法人和捐助法人,BC项正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意的条件,因此乙不能构成教唆犯,B项错误。丙煽 法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属于特别法人,AD项 动分裂国家,该行为被刑法分则单独规定为煽动分裂 错误。 国家罪,C项错误。丁教唆丈夫向他人索取贿赂,构 48.【答案】 ABCD 成教唆犯。D项正确。 【解析】《民法典》第 823条规定:“承运人应当 44.【答案】 BCD 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 【解析】 自首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含 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 义是供述自己实施并应由本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行。 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 投案人供述罪行时除了要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 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 述自己所知的同案犯的犯罪行为,A项错误。如实供 旅客。”因此,ABCD项均正确。 述行为事实但对行为性质加以辩解,供述的身份与真 49.【答案】 ACD 实情况有差别但未影响定罪量刑的,不影响自首的认 【解析】“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 定,BD项正确。如实供述要在司法机关掌握犯罪事 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 实之前进行,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投案人很难 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25 子女。ACD项正确。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抚养费 【点评】 徇私枉法罪是刑法渎职罪一章中的重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相关问 要罪名,与其相关的考点主要包括本罪的构成要件、 题。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满18周岁为止。 本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本罪与受贿罪的处断方法等。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并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另外,需要提示考生的是,刑法简答题中考查罪名的 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构成要件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题型。 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53.【答案】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50.【答案】 CD 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 【解析】 返还原物的前提条件是原物存在,遗像 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 已经丢失,乙无法返还,因此甲无法要求乙返还原物, 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A项错误。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而损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人可以请求侵权行为人修 (3分) 理以恢复物之原状,遗像丢失,无法恢复,B项错误。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 乙丢失遗像,甲遭受财产损失,可要求乙赔偿财产损 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 失,C项正确。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4分) 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物品所有人可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 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 为的。(3分) 项正确。 【点评】 该内容既可以作为选择题考查,也可以 三、简答题 作为主观题考查,同时该内容还可作为监护关系终止 51.【答案】(1)单位犯罪的自首,是指单位在 的原因这一知识点的组成部分进行考查。需要注意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的是,该内容的第三种情形,即“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 (3分) 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虽是一种“兜底性”的法 (2)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 律规定,但在答题时千万不可忽视。 责人决定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是单 54.【答案】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均 位自首。(4分) 属于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3)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3分) 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分) 【点评】 自首是法硕刑法中的重要一节,其内容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 较多,可考主观题的知识点也较多。近年来,法硕考 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 试的命题越来越细节化、全面化,在自首的概念及其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成立条件等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已经被多次考查后,一 的;(2分) 些看似非主干的知识内容成为命题热点。因此,类似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1分) 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 首的认定等内容考生应格外重视。这些知识内容在 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1分) 教材中虽然没有明确划分为几个点,但建议考生备考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时自己划分段落层次,以便于记忆。 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1分) 52.【答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 机关的正常活动与国家的司法公正。(2分) 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2分) (2)客观上表现为: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他受追诉;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 (1分) 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 【点评】 法硕考试从开考以来,简答题很少考查 作枉法裁判。(3分) 分点超过5点的内容,即便进行考查,通常也只要答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够5点就可得到满分。但法硕考试已开考十多年,适 (2分) 合作为简答题考查而尚未被作为简答题考查的内容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徇私的动 已基本不存在,因此像本题这样看似不适合作为简答 机。(3分) 题考查的内容出现在了简答题中,这意味着考试对考22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生的备考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一定要全面复习,不 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 可有遗漏。 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导致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 四、法条分析题 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案中,甲 55.【答案】(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 驾驶汽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将被害人撞成植 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 物人,半年后被害人死亡,交通肇事行为与死亡结果 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 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5分) 工作人员的职权。(4分) 根据事实二,甲在判决后拒绝向杨某家人赔偿,低 (2)“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实际或者承诺为他 价转让房产、无偿赠与其他财产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 人谋取利益的;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履职时 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 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 为。(2分)本案中,甲在法院判决后拒绝向杨某家人 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可能影响职 赔偿,低价转让房产、将其他财产无偿赠与子女致使法 权行使的。(4分) 院判决无法执行,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 (3)“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2分) 严重”的情形,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分) 【点评】 受贿罪是贪污贿赂罪一章中最为重要 综上,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拒不执行判 的罪名之一,该罪名的内容丰富,需要考生全面、细致 决、裁定罪,应数罪并罚。(3分) 地学习掌握。本题主要是对受贿罪法条中的相关表 【点评】 本题的考点是刑法分则中的交通肇事 述的含义进行了考查,这也是法条分析题的常用考查 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两个罪名,尤其是交通 方式,该种题目的备考需要考生在平时的复习准备中 肇事罪,是法硕考试刑法中较为重要的罪名。同时, 关注细节,要理解性地掌握相关知识点。 本题中的考点也经常出现在选择题和主观题中,因此 56.【答案】(1)“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定 考生只要认真备考,并对历年的真题进行了一定的练 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前效力待定。(2分) 习和把握,本题相对而言难度不是很大。 (2)本条中撤销权的行使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58.【答案】(1)丙有权请求甲恢复原状或者 ①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 赔偿损失。(2分) 使;②相对人为善意;③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 出。(6分) 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 (3)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不知道或者不 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本案中,甲对租赁房屋增设 应当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分) 他物未经丙同意,丙有权向甲请求对房屋恢复原状或 【点评】 本题是对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者赔偿损失。(3分) 考查,较为基础,只要对该知识点有一定的掌握,结合 (2)有权。(2分) 法条的提示即可进行作答,对于这种题目,考生切不 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 可大意丢分。 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 《民法典》将《民法总则》规定的“相对人可以催 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本案中,甲租赁房屋用于以个 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甲在租赁期间死亡,合伙 修改为“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 人乙有权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3分) 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3)无义务。(2分) 五、案例分析题 甲以个人名义租赁房屋进行出资,为此欠付的租 57.【答案】 结合事实一和事实三,甲将杨某撞 金属于甲的个人债务,并非合伙债务。(3分) 伤致死亡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2分) 【点评】 本题难度较大。本题的解答需要考生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公共 对相关的法条熟悉掌握,并能够与案例相结合,考生 要在平时的备考中多加练习。 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27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误。比例原则,即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律价值 1.【答案】 D 须侵害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 【解析】 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 度,D项符合比例原则。 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人定法符合自然法时 5.【答案】 A 才是真正的法律。自然法学派考虑价值因素,分析法 【解析】 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是 学派主张在法学研究中不必考虑价值因素,AC项混 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淆了自然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的观点,AC项错误。 免责不同于“不负责任”或“无责任”,因为免责以法 反对任何超越现行法律文本的解释应为分析法学派 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而后两者并不存在责任,A项 的观点,B项错误。历史法学派主张法律是民族精神 正确。不应把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精神失常、正当 的体现,D项正确。 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负法律责任的条件当作免除责任 2.【答案】 D 的条件。免责并不意味着被免责的违法行为是合理 【解析】 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 的、法律允许的或法律不管的,更不意味着被免责的 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属地主义,即不论本国人或 行为是法律所赞成或支持的。B项错误。自助免责, 外国人,凡居住在本国管辖领域内的人一律适用本国 指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 法律。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为基础,不管是 行为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而非应当免除全 什么国籍的人,在什么地方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本国 部法律责任,C项错误。责任自负原则是指违法行为 的利益,就适用本国的法律。折中主义,即以属地主 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 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A项 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这是责任 体现了属地主义,B项体现的是属人主义,折中主义 自负原则的目的,而非免责制度的目的,D项错误。 是以属地主义为主,C项错误。D项表述正确。 6.【答案】 B 3.【答案】 A 【解析】 法系的划分主要是依法律的历史传统 【解析】 演绎推理又可以称为三段论推理,它是 进行的,但是影响法系形成的因素有很多,也十分复 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 杂,A项错误。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适、整 知识的推理活动。在法律推理过程中,演绎推理的特 合的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 点是,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大前提), 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 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 用,而法系的划分主要是依法律的历史传统进行的, 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 法律移植不是形成法系的必要条件,C项错误。进入 (结论)。此案例中,《合同法》是法院适用的法律规 20世纪后,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 则(大前提),甲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则是案件事实(小 正在发生,但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D项错 前提),由此法院作出甲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结 误。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 论)。A项正确。 的总称,B项正确。 4.【答案】 D 7.【答案】 A 【解析】 当基本价值与非基本价值之间发生冲 【解析】 法具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 突时,应以基本价值为优位,而司法公正是维护正义 范作用是指法作为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意志、行为发 的表现,所以A项说法错误。生命权属于人权,是法 生的直接影响,对人的行为所起到的保障和约束作 律的基本价值,而财产权是非基本价值,所以当两者 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的社会、政治功能,即法作 发生冲突时,应适用价值位阶原则,B项错误。个案 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服务于一定的社会政治目的、 平衡原则,即指在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律价值之间发 目标,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政治使命,形成、维护、实现 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 一定的社会秩序。该条主要体现的是规范作用,有约 和利益,使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就 束力,A项正确,B项错误。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 法律价值而言,法律的主要价值或基本价值包括秩 基本单位,与其他要素相比,具有微观指导性、可操作 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等,所以当秩序与自由、正 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可预测性等特征。法律原 义冲突时,秩序一律优先的说法是错误的。C项错 则既没有规定确定的事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法22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律后果,法律原则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 一种道德上的倡议,不是法律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其要求比较笼统、模 不具有约束力,C项错误。根据演绎推理,法律条文 糊。此条规定属于法律原则,直接体现法律的可操作 是大前提,A项正确。法官在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时, 性和可预测性的说法是错误的,C项错误。此条规定 要把一般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的事件、行为当中, 没有体现法律后果,D项错误。 就必须对法律条文作出必要的解释,B项正确。法律 8.【答案】C 论证理论是对传统法律教义学和解释理论的超越,即 【解析】 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 意识到法律三段论的局限,强调“法外”因素在法律正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 当性论证(证成)中的意义,实际上与论理解释中的目 为。行为一旦作出,也是一种事实,它与事件的不同 的解释和社会学解释以及实质推理异曲同工,属于演 之处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此种事实的原 绎论证和归纳论证之外的似真论证,即合情理论证。 因。因此,当事人既无故意又无过失,而是由于不可 法官运用孝道原则说理,就是强调“法外”因素在法律 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某种法律后果的活 正当性论证(证成)中的意义,D项正确。 动,在法律上不被视为行为,而被归入事件。法律上 12.【答案】 B 所说的行为仅指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且能引起法律关 【解析】 法对科技具有重要作用:首先,法保证 系后果的那些行为。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战争导致合 科学技术的顺利发展有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法为 同无法履行、当事人死亡导致劳动关系消灭,都和当 组织科学技术活动提供必要的准则。最后,法是鼓励 事人的意志无关,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 科学技术发展的有效手段。但是法律对科学技术的 因而引起的事件,C项正确。 发展并不起决定作用,A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科 9.【答案】 B 技对法的影响有:首先,科学技术影响法的内容。科 【解析】 主次标准原则又称重点论原则,是指按 学技术进步所形成的新的科学知识,不断被运用到法 照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进行划分和归类。合目的性 律领域,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的科学依据。其次,科 原则是划分法律部门首先应当坚持的原则,即划分法 学技术的发展扩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在科学技术 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 的研究发明和推广应用的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大量新 律。适当平衡原则是指法律部门的划分应当随着主 的社会关系需要法律规范的调整。再次,科学技术的 客观条件变化而变化。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我们在划 发展引起了有关的传统法律概念和原则的变化。最 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考虑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 后,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了法律调整机制,为立法和 而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划分部门法时应当考虑 执法提供了新的技术和手段,对法的制定和实施产生 到法律、法规今后的发展,即考虑到即将制定和可能 了重大影响,如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人工智能在法的 制定的法律、法规,B项正确。 制定与实施中的运用等。因此 B项正确,C项错误。 10.【答案】 A 科学技术本身具有两面性,法律也要防范其负面作 【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 用,如通过确立一些重要的科技伦理原则来规范科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行为等,D项错误。 定及我国的立法实践,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 13.【答案】 D 关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 【解析】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 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与通过、法律的公布等,A项 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 正确,B项错误。立法活动的工作程序大多不需要由 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 法律加以规定,可以在具体立法活动中进行调整甚至 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即《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 省略。但立法程序则由法律明确规定,是一切有立法 宪法的作用。D项正确。 权的国家机关在所有立法环节中必须遵循的程序,C 14.【答案】 B 项错误。法律的公布必须由特定的机关或人员采取 【解析】《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 特定的方式进行。我国法律的公布权是由国家主席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根据最高权力机关的决定行使的,D项错误,并非是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谁制定,谁公布”。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荒地并非绝对地 11.【答案】C 属于国家所有,A项错误。《宪法》第10条第1款规 【解析】 中国古代《孝经》中的孝道原则,只是 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29 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 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B 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重不超过20??D项错误。此 项正确。D项表述相反,故错误。土地所有权不可以 外,需要注意区分的是澳门立法会议员不要求“无外 转让,转让的是土地使用权,C项错误。 国居留权”和“中国公民”的限制。 15.【答案】 C 17.【答案】 D 【解析】 国家性质也称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 【解析】 在宪法中,我们所说的平等保护,从原 会主义国家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 则上来讲,对于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待遇, 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 除非存在进行差别对待的合理理由。尤其是不得把 A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非行使一切国家权 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的不同对 力,如法规制定权、紧急状态决定权等国家权力就不 待的理由。拒绝录用“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构成歧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B项错误。人民代 视,A项错误。但是平等不等于平均、相同,平等保护 表大会制度是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各 和合理差别共存。判断政府的措施是合理差别还是 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的国 违反平等保护的歧视性做法的标准如下:首先,政府 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权力机关对 进行差别对待的目的必须是实现正当的而且是重大 人民负责的一种制度。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不仅是 的利益;其次,这种差别对待必须是实现其所宣称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 正当目标的合理的乃至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最后,政 及其他各级国家机关。C项正确。中国不是三权分 府负有举证责任。B、D项都符合合理差别,没有违反 立制度,全国人大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受人民 合理保护原则,B项错误,D项正确。C项过于绝对, 监督。D项错误。 男女在生理等方面存在差异,应允许合理差别,C项 16.【答案】 A 错误。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规 18.【答案】C 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 【解析】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委员会对 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 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 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 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 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 犯罪进行调查,而不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项错 区。”A项正确。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 误。公开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公开审理 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 和公开宣判,贪污不属于隐私,应该公开审理,B项错 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 误。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C 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 项正确。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县人民法院的量刑过重 的目标。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而非行政长官任 的,可以自己改判,而不是要求下级人民法院改判,D 命,B项错误。根据第 71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 项错误。 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根据《宪法》规 19.【答案】 CD(原答案为C) 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 【解析】 全国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 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 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 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 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 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根据最 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全国人大批准自治 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 区的建制的说法正确,但自治县的建制是由国务院批 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 准,A项错误。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 长的提请,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 制度,B项错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 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委会有对下列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国民经济和 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上述人员不涉及C项的立法 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批权, 会主席,C项错误。香港立法会由无外国居留权的永 C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2条和最新修正的《中华 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国籍的香港 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31 条的规 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 定,国务院副总理可以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23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产生。D项正确。 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通过程序,即宪法修改须由全国 【特别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 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C项正确。 大会组织法》在2021年修正以前没有规定“常务委员 25.【答案】 B 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 【解析】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都属于行政 提名,可以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等内容。 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 根据本题考查时的法律规定,国务院副总理只能由全 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没有 A 国人大产生,因此在原官方答案中D为错误选项。 项这一说法,D项错误。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 20.【答案】 D 地方政府规章,B项正确。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 【解析】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基层性、群众 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性、自治性的特点,在性质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 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 是一级政权机关,A项错误。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 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 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B项错误。居民委员会不 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受基层人民政府的领导,政府只能进行指导,C项错 会裁决,C项错误。 误。居民委员会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监察机关的监 26.【答案】 D 察,D项正确。 【解析】 法律保留,是指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 21.【答案】 A 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 【解析】 法国建立了宪法委员会,采用的是专门 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 机关解释体制。中国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解释体制,美 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犯罪 国、日本采用的是司法机关解释体制。A项正确。 和刑罚的事项只能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A项错 22.【答案】 D 误。《立法法》第13条第2、3款规定:“授权的期限不 【解析】 根据 2018年宪法修正案,统一战线的 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授权 范围扩大到包括“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 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 者”。D项正确。 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 23.【答案】 C 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30条规定:“全国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B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选举 第14条规定:“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 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 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 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 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A项错误。如果所提代 终止。”D项正确。第15条规定:“被授权机关应当严 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第31条规定的最高差 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被授权机关不 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 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C项错误。 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7.【答案】 D 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 【解析】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 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 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 表候选人名单。B项必须进行预选的说法错误。正 工作。A项错误,是领导而不是监督。国家监察委员 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于 会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 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 接受其监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大产生, 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 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 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C项正确, 接受其监督。B项错误。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 D项说法错误。 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法对 24.【答案】 C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 【解析】 我国的宪法修改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 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 面的内容:一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机关是全国人大; 和法律的尊严。C项错误。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 二是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即宪法修改须由全 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由监察231 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D项正确。 但情有可原,予以免死减等发落。第四,可疑:指案情 28.【答案】 B 尚未完全明了的,则驳回原省再审。第五,留养承祀: 【解析】 汉代对选拔任用官吏有身份的限制,如 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 商人子弟、赘婿以及因贪赃被免官者不得为官,宗室 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 子弟不得任公位高官。汉代在官吏选任中还实行回 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本案例中,王 避制度,为此制定“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 某是家中独子,有年老父母需要赡养,依据留养承祀 人士,不得对相监临(即交互为官)”。国家对于在官 来处理的可能性较大,故选D。 吏荐举中弄虚作假、朋比为奸者,严厉治罪。B项 33.【答案】 A 正确。 【解析】 西周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司法机构。中 29.【答案】 D 央常设最高司法官为大司寇,“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 【解析】 对于杀人罪,唐代在《斗讼律》中区分 刑邦国,诰四方”,辅助周王掌管全国司法工作。遇有 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杀”“误杀” 重大或疑难案件,须上报周王最后裁断,或由周王指 “过失杀”“戏杀”。“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 派高级贵族进行议决。大司寇之下设小司寇,“以五 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 刑听万民之狱讼”,协助大司寇审理案件,处理狱讼。 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 A项正确。 种原因杀错了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 34.【答案】 C 所不至”而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解析】 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礼教、典礼的罪 案例中的张某不幸射中采药的郎中李某,属于过失 名,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即“轻其所轻”。《唐明律 杀,D项正确。 合编》认为“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 30.【答案】 B 明律为重”。如列入“不孝”的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 【解析】 张斐对20个法律概念及其含义作了精 者,唐律处徒刑三年,明律仅杖八十。子孙违反教令, 要的表述:“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违 唐律处徒刑二年,明律杖一百。对某些危害不大的 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亏礼废节谓之不敬, “轻罪”从轻处罚,使刑事制裁具有更强的针对性。C 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 项正确。 不意误犯谓之过失,逆节绝理谓之不道,陵上僭贵谓 35.【答案】 A 之恶逆,将害未发谓之戕,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 【解析】“札撒”,蒙语“大法令”之意,是古代蒙 议谓之谋,制众建计谓之率,不和谓之强,攻恶谓之 古部落首领对部众发布的命令,是蒙古人早期初创性 略,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货财之利谓之赃。 的法律规范和生活习惯。大蒙古国建立之后,成吉思 凡二十者,律义之较名也。”因此B项正确。 汗于1225年下令编纂札撒和训令,史称《大札撒》或 31.【答案】C 《札撒大全》。札撒内容庞杂,包括刑事、民事、军事、 【解析】 北洋政府广泛运用判例与解释例,使之 宗教、审判、治安等各个方面,旨在保护蒙古人的游牧 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的“未 经济和社会秩序,也是当时蒙古民族生活习惯和迷信 备”,又便于发挥成文法所不易发挥的作用。所谓判 禁忌的反映。A项正确。 例,就是大理院判决的典型案例;所谓解释例,是大理 36.【答案】C 院对法律的解释,或者对各级法院提出的疑难问题的 【解析】《北齐律》的特点有:形成12篇的法典 解释。因此,大理院有权作出解释例,C项正确。 体例;首创《名例律》的法典篇目;确立“重罪十条”, 32.【答案】 D 为后世之“十恶”所本;确立死、流、徒、杖、鞭五刑,为 【解析】 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发 隋唐新五刑体系的最终建立奠定了基础。C项正确。 源于明朝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 37.【答案】 D 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秋审案 【解析】《名公书判清明集》(简称《清明集》) 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第一,情实:指 是南宋时期一部“名公”所作的诉讼判词和官府公文 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第二,缓决: 的分类汇编,其中绝大部分为民事诉讼判词,包括官 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办,留待下 吏、赋役、文事、户婚、人伦、人品、惩恶计七门。D项 年秋审。凡三经秋审定为缓决,可免死减为流三千 正确。 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第三,可矜:指案情属实, 38.【答案】 B23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十恶具体指:一曰谋反,即图谋反对皇 的权利,就是一种权利,A项正确。委任性规则是指 帝,推翻君主政权。二曰谋大逆,即图谋毁坏宗庙、陵 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 寝及宫阙。三曰谋叛,即图谋背叛朝廷,投奔外国。 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四曰恶逆,即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 长。五曰不道,即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和肢解人;造畜 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中绝 蛊毒、厌魅。六曰大不敬,即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 大多数法律规则都属于此种规则。夫妻有相互继承 伪造御宝,指斥乘舆,情理切害,以及对捍制使,无人 遗产的权利,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 臣之礼等方面的犯罪。七曰不孝,即告发或咒骂祖父 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C项正确,B项错误。强行性规 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者等。八曰不 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何, 睦,即谋杀或卖锶麻以上亲,殴打或告发丈夫及大功 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该条内容不具有强制性,不 以上尊长等。九曰不义,即闻夫丧匿不举哀、作乐、释 是强行性规则,D项错误。 服从吉、改嫁,以及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现授业师 42.【答案】 ACD 等方面的犯罪。侵害对象为非血缘的有等级从属关 【解析】 广义的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 系者。十曰内乱,即奸小功以上亲或父、祖妾,以及亲 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 属内的通奸。B项正确。 件的活动。狭义的立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 39.【答案】 A 常设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 【解析】 根据权能分治理论,孙中山设计出五权 件的活动。A项正确。执法是法的执行的简称,政府 宪法的政府组织方案:人民选举的国民大会是全国最 部门依据该规章管理“共享单车”体现的是法的执行, 高政权机关,统一行使国家四项政权,组成并监督政 而“法的适用”即司法,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 府。政府则由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院组成, 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 各院依照宪法行使不同的权能,互相制衡。A 项 动,B项错误。C项说法正确,规章向人大常委会备 正确。 案,体现了权力机关的监督。守法既包括履行义务, 40.【答案】 D 也包括行使权利,公民依据该规章行事,是守法的表 【解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于1931 现,D项正确。 年11月由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 43.【答案】 BCD 过,其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规定没收一切地主、富农、 【解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反革命分子及农村公共土地,没收一切地主豪绅、军 的主要区别就是,前者针对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或事, 阀的所有财产,宣布废除一切债务契约。第二,规定 具有普遍性,而后者针对的是特定的人或事,不具有 对于没收来的土地财产的分配,按照最有利于贫雇 普遍性。甲乙之间的租房合同只对甲乙双方有约束 农、中农利益的原则进行,具体方法是,以乡为单位, 力,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A项错 贫雇农、中农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与劳动力的 误。甲乙签订合同,双方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 混合标准平均分配。富农如果不参加反革命活动,并 按时交房是甲方的义务,按时支付租金是乙方的义 且能够自食其力,可以分得较坏的田。第三,规定了 务,BC项正确。民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中关 土地所有权问题,即现阶段不禁止土地的出租与买 于违约金的约定,是法院确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D 卖,同时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实行土地国有制。这 项正确。 部土地法仍有严重的“左”倾错误,如在土地分配上实 44.【答案】 ABD 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D项正确。 【解析】 法的正式渊源通常包括制定法、习惯 二、多项选择题 法、判例法和国际条约等。间接渊源又称为非正式意 41.【答案】 AC 义上的渊源或非法定渊源,如习惯、判例、宗教规则、 【解析】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 法律学说、道德原则等。该法学家的学说属于法的非 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 正式渊源,可以为疑难案件的解决提供指引,但并不 式”的规则。授权性规则的作用在于赋予人们以一定 影响法院独立审判案件。ABD项正确,C项错误。 的权利去设立、变更、终止他们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 45.【答案】 AB 系,其特点是为权利主体提供一定的选择自由,对于 【解析】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根据《宪 权利主体来说不具有强制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 法》第38条的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33 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 49.【答案】 ABCD 民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 【解析】 清朝继承重血缘,法律禁止乞养异性义 学校将实施欺凌的学生的姓名、照片公布于本地报刊 子,以免乱宗族,A项正确。关于房屋出典后的风险 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等。D 责任,宋元以来的法律均无规定,清朝对此作了详细 项错误。根据《宪法》第 40条的规定,除因国家安全 规定,D项正确。独子兼祧是清朝的独创,民间俗称 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两房合一子”,即一人可以继承两房的香火和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 C项正确。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 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 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B 秘密。因此学校无权检查学生手机,C项错误。AB 选项正确。因此本题ABCD项全选。 项表述正确。 50.【答案】 BD 46.【答案】 CD 【解析】 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事立法采取民商合 【解析】 自治州州长由本级人大选举产生,A项 一的编纂体例。只编纂民法典,不单独编纂商法典。 错误。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 依据民法起草委员会的《民法债编立法理由》,“民商 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根据当地民族的政 合一”就是“参酌瑞士、暹罗及苏俄诸国民法,特将商 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总则中之经理人及代办商,商行为中之交互计算、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行纪、仓库、运送营业及承揽运送一并订入”,不能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 入民法典的商事法律规范,以单行法另行规定。这种 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 立法体例所参酌效仿的国家包括瑞士、暹罗及苏俄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 等。BD项正确。 效。四川省人大无权为该自治州制定自治条例。B 三、简答题 项错误,C项正确。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有权依照当 51.【答案】 内涵: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 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对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 官、律师等为代表的受过专门训练,具有法律技能与 规定。D项正确。 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3分)狭 47.【答案】 ABD 义上的法律职业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广义上 【解析】 国务院的管理权包括对国防、民族、民 的法律职业还包括一切受过法律专业训练、从事法律 政、文教、经济、华侨、外交等各项行政工作的领导和 工作的人员。(3分) 管理权。AB项正确。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 特征: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法律职业的伦理特 大常委会有对下列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对国民经 征;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的审 (4分) 批权;决定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 【点评】 法律职业是2019年法硕大纲新增的考 定。C项错误。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行 点,每年大纲的变动很容易就成为本年或近几年的重 政机关及所属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 要考点。比如 2017年法硕大纲新增的法律全球化, 项正确。 就直接成了当年的考题,而且还是一道大题,分数比 48.【答案】 ABD 重很高。因此,各位考生应注意近几年的新增知识 【解析】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 点,给予重视。 秦墓葬中出土了1155支秦代竹简,称为“云梦秦简”, 52.【答案】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 其中有大量秦的法律,主要包括:律、法律答问、封诊 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 式、为吏之道等。律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和《秦 组成部分。(3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 律杂抄》,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所见律名主要有:《田 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3分)国家鼓励、 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 人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军爵律》《置吏律》 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4分) 《效律》《传食律》《行书律》《内史杂》《尉杂律》《除吏 【点评】 我国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 律》《除弟子律》《牛羊课》《傅律》《戌律》《捕盗律》等 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但是我国对公有制经济和 近30种。《户婚律》是《唐律疏议》的内容,不属于秦 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却是不同的,宪法的规定虽然就 律篇名,C项错误,ABD项正确。 差了几个字,但是方针却大大不同。这个知识点经常23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考选择题,主要就是让考生选择对谁鼓励、支持、和引 之间发生冲突时的知识点。不管是客观题还是主观 导,对谁监督、管理等,各位考生需要着重掌握宪法对 题,历年对国家机构的考查都很多,考生应注意区分 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不同规定。 不同国家机构的权力,不仅要做好考客观题的准备, 53.【答案】 取消《大清律例》按六部名称分类 还要做好考主观题的准备,这就要求考生一定要记牢 的六律总目,将法典各条按性质分隶三十门(2分); 相关知识点,而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初步区分刑事和民事,对于纯属民事性质的行为不再 56.【答案】(1)唐太宗采纳魏徵的意见,以宽 科刑(3分);改革刑罚,废除凌迟、枭首等酷刑和缘坐 仁治天下,并最终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 制度,为向以自由刑为主的近代刑罚体系过渡奠定了 教之用”的法制指导思想。(3分) 基础(3分);增加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等一些新 (2)录囚是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 罪名。(2分) 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以 【点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 平反冤案、疏理滞狱。(3分) 建成文法典,《大清现行刑律》是一部过渡性质的法 (3)唐太宗纵囚是其宽仁治天下、明法慎刑政策 典,是在《大清律例》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删减而成。 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反映了皇帝对于司法权的控制。 清代处于由封建主义向近代转变的阶段,法律规定变 (4分) 化比较大,不仅是《大清现行刑律》所作的修改,其他 【点评】 唐朝的法律制度是法制史考查的重点, 法律的变动的可考性也很大,无论是大题还是选择 客观题经常会考到,2015年、2018年的主观题也是直 题,近几年清代法律的变化多次被考到。因此,考生 接考到了唐代的法律制度,考生应该高度重视。遇到 应加强对清代法律规则变动的学习,以应对热点的 这种直接以文言文来当作案例的题目,考生可以先简 考察。 单看一下问题,知道题目是什么朝代的相关制度,这 四、分析题 样在读文言文时,即使读不懂,有了背景就很容易带 54.【答案】(1)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和正当 入相关知识,理解起来也比较容易。如果考生在考试 程序原则,市场监管局没有告知行政相对人有要求举 时不记得相关法律制度,此类文言文案例披露的信息 行听证的权利,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在程 都很多,建议结合案例推理出来相关规定,从而进行 序上剥夺了相对人申辩的机会。(5分) 回答。 (2)属于国家监督中的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该 五、论述题 监督有助于督促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提升管理和服务 57.【答案】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 水平,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5分) 有强制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考生对行政执法原则以 形成的关于善恶美丑的判断标准和行为规范。 及法律监督的掌握,需要考生准确掌握执法的各个原 (3分)在法学理论上,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自然 则。由于法理学各项原则比较多,考生容易记混,但 法学派认为法与道德有密切关系,法律应当以道德为 是这些原则又很容易拿来出主观题,考生可以通过设 基础,而法律实证主义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 计口诀等方式进行区分。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记忆,对 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6分)从规范内容的 于热门考点,考生都要做到真正的掌握,而不是模糊 角度看,法律对人的要求相对较低,即人的行为不应 记忆。此外,分析题要结合案例来分析,而不是只罗 伤害他人与社会;而道德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求人 列分析书上的规定,否则会减分。 的行为无害于他人,更要追求对他人和社会有益,因 55.【答案】(1)有权,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 此会有“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之说。(6分) 委会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法与社会章节中的法与 下,可以对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 道德,这一章节很容易出论述题。考生在回答时应先 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3分) 论述相关知识点的概念,其次再陈述法与道德的比较 不能,根据我国《立法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 和联系。在论述的过程中,仅仅回答相关概念还不 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加 够,还需要结合我国的法律实际来回答,要学会进行 以规定。(3分) 扩展。而且法理学论述题也不是字数越多越好,既要 (2)省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4分) 有话说,也要回答到点子上,要根据论述题目在整个 【点评】此题是对市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 试卷中的分值合理分配时间。 法规的考查,还涉及了授权立法以及上位法和下位法 58.【答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2020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35 的总章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4分)宪法宣 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8分) 誓制度是宪法实施的一个环节,是我国宪法实施制度 【点评】 宪法宜誓制度是2018年考试大纲新 的完善和最新发展。(3分)宪法宣誓制度可以提升 增考点,是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的完善和最新发展,无 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增强其对宪法法律的敬畏 论是出客观题还是主观题的可能性都非常高,考生应 和信仰;宪法宣誓制度对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 重点掌握。题目虽然是“论述宪法宣誓制度对推进依 正司法、全民守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宪法宣誓制度 法治国的意义”,但是考生在论述的时候不仅要论述 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 意义,还要开篇提出相关概念。 力;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本题由于题 1.【答案】 C 目本身的表述不够详细,甲的犯罪主观方面难以认 【解析】《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 定,且甲抛掷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很难产生像放火、爆 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炸、决水那样对公共安全所产生的危险,所以甲的行 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D项错误。 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应以高空抛 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 物罪来认定。此外,根据《刑法》规定,有高空抛物行 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 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适用本法。”C项正确。第 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 处罚。如果甲明知当时楼下很多行人,高空抛物的行 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 为极有可能砸伤、砸死他人的话,仍不管不顾,则属于 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高空抛物罪与故意伤害罪(间接故意)的想象竞合犯, 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成立故意伤害罪。如果属于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 的除外。”A项说法错误,缺少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 话,则属于高空抛物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 应受处罚”,且是“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不是“应”。 犯,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真的对砸伤他人的情 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 况根本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只成立高空抛 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 物罪即可。但由于题目本身的表述不够详细,甲的犯 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 罪主观方面难以认定,本题无法选择出合适的答案。 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B项错误,是“可以”依 【特别说明】 本题原答案为C,认为甲的行为同 照我国刑法追究,而不是“应”。本题选C。 时构成高空抛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 2.【答案】 D 认定为处罚较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 【解析】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是犯罪中 如前文所述,甲抛掷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很难产生像放 止,A项错误。准备用于犯罪行为的工具,是犯罪预 火、爆炸、决水那样对公共安全所产生的危险,所以甲 备,B项错误。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的未 的行为不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 完成形态,C项错误。在犯罪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 选项错误。 可以成立犯罪中止,D项正确。本题选D。 5.【答案】 D 3.【答案】 C 【解析】 甲在犯罪过程中,出于对被害人的怜 【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 悯,主动采取措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成立犯罪中 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 止,D项正确。甲自认为能达到犯罪既遂,但是主动 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采取措施,将乙送到医院抢救,因此成立犯罪中止而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是参加黑 不是犯罪未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一旦确定就不 社会性质组织罪,B项是盗窃罪,C项是故意伤害致人 再变化,且只能存在一种形态,ABC项错误。 重伤罪,D项是失火罪。甲15周岁,只有C项构成犯 6.【答案】 A 罪。本题选C。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 4.【答案】 无答案(原答案为C) 犯罪活动而设立企业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 处,A项正确。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企业犯 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 罪的,应依照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B项错 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最高 误。依法成立的一人公司,是法人,可以成为单位犯 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 罪的主体,C项错误。以单位内设机构名义实施犯 见》的规定,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 罪,违法所得归内设机构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 D项错误。本题选A。 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 7.【答案】 B 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37 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分子,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B项正确,CD项错误。 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 本题选B。 “禁止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 12.【答案】 B 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 【解析】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管制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 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传授制造毒品的信息,情节严 禁止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判处管制的犯罪分 重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传 子在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以致管制执行的期限少 授犯罪方法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传 于三个月的,禁止令的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最短期限 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各种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 的限制。禁止令的执行期限,从管制、缓刑执行之日 给他人的行为。本题中,甲在互联网上有偿提供制毒 起计算。”A项错误,B项正确。第9条规定:“禁止令 工艺视频,即用网络传播的方式把犯罪方法故意传授 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 给他人,成立传授犯罪方法罪,B项正确。 行。”C项错误。禁止令不属于附加刑,D项错误。本 13.【答案】 D 题选B。 【解析】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 8.【答案】 A 明包庇的行为。本题中,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交通 【解析】 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 肇事罪),在交警调查时作假证明包庇甲,乙的行为成 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规则。 立包庇罪,D项正确。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 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 为其提供隐蔽住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乙的 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 行为不成立窝藏罪。A项错误。伪证罪是指在刑事 仍须执行。”题干中“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 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 仍须执行”体现了并科原则,A项正确,BCD项错误。 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 9.【答案】 D 图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行为。乙作假证明的行为 【解析】 甲用伪造的身份证骗领了5张信用卡, 发生在交警调查之时,不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因此不 成立伪造身份证件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后将在网 成立伪证罪。B项错误。乙对甲的交通肇事行为并 上银行套取的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成立信用卡诈 无通谋,因此不成立交通肇事罪。C项错误。 骗罪。三罪是牵连犯,最终的目的是信用卡诈骗,以 14.【答案】 B 重罪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D项正确。ABC项 【解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错误。 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10.【答案】 D 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解析】 根据《刑法》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相关司法 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解释的规定,“债务”包括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本题 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中,甲为索取赌债,扣押李某,是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扣 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本题中,甲是与刘某关 押他人,成立非法拘禁罪,D项正确。 系密切的人,通过刘某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乙谋 11.【答案】 B 取不正当利益,甲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 【解析】 主犯和首要分子不尽相同。主犯应包 项正确。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括两种犯罪分子:(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 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介绍贿赂,A项错 活动的首要分子。(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 误。甲虽为国家工作人员,但在违规撤销对乙的网上 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第97 条规定, 追逃信息时,并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 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 刘某的职务上的行为,因此不成立滥用职权罪或受贿 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可见,首要分子 罪,C、D项错误。 包括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 15.【答案】C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是聚众犯罪中的首 【解析】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首要分子不是只存在于共同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 犯罪中,因为有些聚众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A 项错 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 误。主犯与首要分子是交叉关系,主犯不一定是首要 胁,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甲冒用李某的银行卡在23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ATM机上取钱,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甲属于实施诈骗 票面面额或者增加票张数量,数额较大的行为。A项 行为。甲在取款后想逃跑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 成立变造货币罪,而不是伪造货币罪,A项错误。用 将李某打伤,构成转化型抢劫罪,C项正确。 黄金铸造流通的纪念金币,构成伪造货币罪,B项正 16.【答案】 B 确。本题选B。 【解析】 高速公路紧急信息警示屏属于交通设 21.【答案】 D 施,甲的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电源线价值 【解析】 捐助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 5 000元,甲的行为同时构成盗窃罪。甲一个犯罪行 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 为同时触犯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D项正确。捐助 应认定为破坏交通设施罪,B项正确。 法人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 17.【答案】 A 执行机构,B项错误。理事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 【解析】 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 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C项错误。为公益目的成立 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 属于“开设赌场”。本题中,甲建立赌博网站,接受该 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 网站注册会员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A项正确。 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 18.【答案】 D 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解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 A项错误。本题选D。 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 22.【答案】C 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题中,甲大量虚假购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 买商品,营造虚假诚信的表象,目的是迷惑、误导消费 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者。甲主观上以报复和获利为目的,客观上导致搜索 行为。本题中,甲没有为乙修补房屋的义务,甲为避 降权,削减电商生产经营的规模,致使其无法正常生 免乙利益受损而委托丙进行维修,甲的行为是无因管 产经营。应认定为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D项正确。 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 19.【答案】 A 要费用。因此,甲有权请求乙偿还维修费用,C项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 正确。 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 23.【答案】 B 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 【解析】《民法典》第666条规定:“赠与人的经 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本 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题中,甲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 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 B项正确。《民法 作人员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公 典》第663 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 司财物占为己有,应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A项 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正确。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 20.【答案】 B 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 【解析】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 行使。”AD项属于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情形,而不是不 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 再履行赠与义务。C项属于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 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货币”是指可 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 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本 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C项 题中,C项临摹欧元收藏,不足以以假乱真,且没有进 错误。本题选 B。 入流通领域,不成立伪造货币罪,C项错误。D项珍 24.【答案】 D 稀古钱币不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不 【解析】《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成立伪造货币罪,D项错误。变造货币罪,是指对真 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 币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 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处理,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改变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39 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 ABC项错误。 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民法典》第 506条 27.【答案】 A 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 【解析】 旁系血亲的计算方法为:首先找出同源 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 直系血亲,然后按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 产损失的。”本题中,幼儿园的入园登记表不合理地免 至同源直系血亲,计下世代数;再从要计算的旁系血 除其责任,是无效条款,D项正确。 亲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 25.【答案】 D 代数相同,则用任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 【解析】《民法典》第545 条规定:“债权人可以 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根据此方 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 法计算,甲与乙属于四代旁系血亲,A项正确。 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8.【答案】 B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 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4条规定: 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 不得对抗第三人。”本题中,甲请求影视公司支付稿酬 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 的权利属于债权,不是根据性质不能转让的权利,当 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 事人也未约定不得转让,法律亦未规定不得转让,因 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 此甲可以转让该债权,债权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转 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 让,D项正确,B项错误。《民法典》第 546 条规定: 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 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 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 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 人同意的除外。”本题中,甲的债权转让,无须债务人 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 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 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四)其他合伙人 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不意味着债权转让在通知债务 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 人时才发生。债权转让在转让合同生效时发生,是否 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 通知债务人,只决定是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而不决 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因此 B项 定债权转让本身的效力,AC项错误。本题选D。 正确。 26.【答案】 D 29.【答案】 B 【解析】《民法典》第 278条规定:“下列事项由 【解析】《民法典》第1142 条规定:“遗嘱人可 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 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 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 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 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 后的遗嘱为准。”D项错误。本题中,甲订立遗嘱后, 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 又将房屋出卖,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但不是 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对所有遗嘱的撤回,丙有权基于遗赠取得紫檀家具,B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 项正确,C项错误。有关房屋的遗嘱已经被撤回,乙 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 不能根据遗嘱继承取得房款,A项错误。本题选B。 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 30.【答案】 D 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 【解析】 甲将房屋出售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 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 手续,房屋所有权人发生变化,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是 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 丙。租赁合同到期后,丙可以根据所有权请求乙返还 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 房屋,但丙不能请求甲交付房屋,因为甲已经将租赁 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 的情况告知丙,且甲不占有房屋。因此本题选D。 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 D项 31.【答案】 A 正确。ABC项中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 【解析】《民法典》第1019 条规定:“任何组织 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24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 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 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 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 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 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 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 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题中,丙并未经乙的同意,将 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 乙的照片做成搞笑表情包(即制作乙的肖像)出售,侵 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因此C项正确。 犯了乙的肖像权,A项正确。 38.【答案】 A 32.【答案】 B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解析】《专利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外观 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出租物,提供 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 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本题中,B 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 公司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A公司的要求向出卖人C 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B项正确。 厂购买10台机床,提供给承租人 A公司使用,A公司 33.【答案】C 支付租金。因此该合同属于融资租赁合同,A项 【解析】《著作权法》第 19条规定:“受委托创 正确。 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 39.【答案】C 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由遗赠人与扶养人 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甲受所在单位委托,创作了 签订的,由扶养人对遗赠人负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 雕塑,合同中未约定著作权,因此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人将自己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 甲,C项正确。 所有的协议。本题中,张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4.【答案】 C 与李某意思表示一致,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不需要张 【解析】《民法典》第 1248条规定:“动物园的 某子女的认可,C项正确。 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 40.【答案】 B 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C 【解析】 根据两物之间的派生关系,物可以分为 项正确。 原物与孽息。原物是指能够产生收益的物,孽息为原 35.【答案】 B 物产生的收益。B项母牛属于原物,是能够产生收益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一方没有法律根据取得 的物,牛犊是母牛产生的收益,母牛与其产生的牛犊 不当得利而使另一方财产受损的事实。本题中,甲吃 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B项正确。水库与水库里的 了价值298元的菜品,但只愿支付98元,餐厅财产受 鱼、果树与果树上的果实、名画原件与其复制品都不 损,甲受有利益,甲与餐厅之债的发生原因是不当得 是原物与孳息的关系,ACD项错误。 利,B项正确。甲和某餐厅就298元的菜价没有达成 二、多项选择题 协议,餐厅的损失也不是双方处于订立合同过程中所 41.【答案】 ACD 致,故 AD项都是错误的。甲坚持以菜单上的定价为 【解析】 刑罚消灭,必须以一定的法定事由为前 准付款,对餐厅并没有构成侵权,故C项也是错误的。 提。就各国刑事立法例而言,导致刑罚消灭的法定原 36.【答案】 B 因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刑罚执行完毕,缓刑考验期 【解析】 丁是李某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满,假释考验期满,犯罪人死亡,超过时效期限,赦免。 甲先于李某去世,甲的儿子丙代替甲继承李某的遗 ACD项正确。 产。甲去世后,乙一直照顾李某。根据法律规定,丧 42.【答案】 ABC 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解析】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是本质与现 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本题选B。 象的关系,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 37.【答案】C 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A项正确。我国刑法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 分则主要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类,并以 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 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B项正确。一般客体是 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 利益的总体,C项正确。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 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 妻制的婚姻关系,D项错误。本题选ABC。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41 43.【答案】 ACD 确。本题不涉及侵权,甲不承担侵权责任,B项错误。 【解析】 甲与其两名兄弟纠集数十名社会闲散 乙的行为不涉及侵犯甲人格权的情形,甲不能请求乙 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地形成非法控制,严重 赔偿精神损害,A项错误。本题选CD。 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成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 48.【答案】 ABD 组织罪,C项正确。甲等人强迫农民低价出售豌豆给 【解析】 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一 他们,构成强迫交易罪,D项正确。甲等人将数名不 般保证的保证人才享有先诉抗辩权,C项错误。根据 服从的农民打成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A项正确。 法律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 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债务人的同时履行抗 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的行为。 辩权、不安抗辩权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权, 甲的行为不是寻衅滋事,B项错误。本题选 ACD。 ABD项正确。 44.【答案】 BC 49.【答案】 ABCD 【解析】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有法律上的约束 【解析】《民法典》第197条规定:“诉讼时效的 力,属于有权解释。但本题中,是学者的解释,而不是 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解释,因此是学理解释、无权解 事人约定无效。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 释,C项正确。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 无效。”ABCD项正确。 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 50.【答案】 BC 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 【解析】《商标法》第11条第 1款规定:“下列 对条文进行解释。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 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 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 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 解释等。本题中,“盗窃”的字面含义是“秘密窃取”, 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 题干中的教科书进行解释时,认为“盗窃行为并不限 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本题中,AD项不具有显著特征, 于秘密窃取”,超过了“盗窃”的字面含义,不是文理 不能成为台灯的注册商标。BC项具有显著特征,便 解释,而是扩大解释,即论理解释,B项正确,AD项错 于识别,可以作为台灯注册商标。本题选BC。 误。本题选BC。 三、简答题 45.【答案】 BCD 51.【答案】 行为人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特定义 【解析】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求 务来自法律明文规定、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法律地 在食品中添加的是有毒、有害物质。A项在牛肉中注 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水,水并不是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丙不构成生产、销 等;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 售有毒、有害食品罪,A项错误。工业酒精、洗衣粉、 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工业盐都属于不能食用的有毒、有害物质,BCD项构 【点评】 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是重要知识点, 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CD项正确。 该知识点多次在真题中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此次以 46.【答案】 ACD 简答题的方式考查,说明重要知识点可以变换不同的 【解析】《民法典》第34 条第4款规定:“因发 题型来考查。对于此类知识点,要全方位掌握。 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 52.【答案】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 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 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 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 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ACD项 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正确。 【点评】 对于刑法分则的重点罪名,需要结合 47.【答案】 CD 《刑法》法条的规定来掌握其具体方式。 【解析】《民法典》第495 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53.【答案】 主体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 内容限于建造、保有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客体限于集 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 体所有的土地;权利的取得是无偿的且权利没有期限 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 限制。 的违约责任。”C项正确。乙拒绝订立买卖合同,预订 【点评】 宅基地使用权此前从未在主观题中出 书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可以解除预订书,D项正 现过,2021年却考了简答题,说明法硕考试在主观题24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中也开始考查相对冷门的考点。这提醒考生在备考 【点评】 动产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是特殊的 过程中要全面备考,不能有知识点的遗漏。 抵押,在今后的法硕考试中可能是重点。 54.【答案】 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他 五、案例分析题 人实施侵权行为;实施共同危险行为;原因叠加情况 57.【答案】(1)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下的数人侵权;法律直接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实施盗窃被乙追赶,甲的不法侵害并未结束,王某 【点评】 此题的答案需要结合《民法典》的规定 对其采取了防卫行为,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起 加以总结,《考试分析》中没有现成的答案。这要求考 因条件、对象条件和目的条件,但王某的防卫手段明 生在备考过程中要有总结知识点的能力,不能一味依 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 赖《考试分析》。 (2)王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并 四、法条分析题 无不法侵害的情况下,王某误认为存在抢劫犯罪,因 55.【答案】(1)“被胁迫参加犯罪”指行为人 此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属于假想防卫,不属于正 在他人暴力强制或者精神强制之下被迫参加犯罪。 当防卫。 (2)“减轻处罚”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 【点评】 正当防卫是近几年的热点问题,最高人 规定了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最新的关于正当防卫 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的司法解释,也公布了多个指导案例。对于法硕考试 (3)“免除处罚”指对犯罪人作有罪宣告,但不予 热点问题,考生应给予关注。 以刑罚处罚。 58.【答案】(1)甲、乙在7月10日签订的买卖 【点评】 此题考查的比较基本,只要将基础知识 合同不成立。甲、乙之间约定合同自双方盖章时成 掌握牢固,此题应该可以拿到不错的分数。考生在备 立,而甲并未盖章。 考过程中不要盲目追求进度,而是要把基础知识掌握 (2)甲无权请求乙返还60台设备。甲通知乙只 牢固,该拿的基本分都要拿到。 能交付60台设备的意思表示构成要约,乙的同意构 56.【答案】(1)该条规定的是动产浮动抵押。 成承诺,双方之间成立 60台设备的买卖合同。现设 特征有:抵押人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 备已经交付,甲丧失所有权。 者;抵押财产包括抵押人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动产; (3)乙有权请求甲赔偿未交付10台设备所造成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处于变动之中,待法定或者约定事 的损失。甲的答复使乙产生合理信赖,乙基于此信赖 由发生,抵押财产才得以确定。 与丙签订合同,后甲未按答复出售该10台设备,致乙 (2)该种抵押权设立的公示方法是登记。效力: 信赖利益损失,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使登记也不得对 【点评】 买卖合同是民法案例分析题中最容易 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 考查的合同类别。考生要掌握关于买卖合同的所有 产的买受人。 知识点。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43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法公开,保障公众参与体现了立法的民主原则,B项 1.【答案】 A 正确。 【解析】 根据行为要求的内容和性质不同,法律 6.【答案】 D 规则中的行为模式分为三种:可为的模式、应该为的 【解析】 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 模式和不得为的模式。本题中《民法典》的规定,要求 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 “不得侵害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因此是 揭示其内容和含义。本题中,法学教授刘某结合我国 勿为模式,A项正确。 相关法律解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款,即分析《未 2.【答案】 D 成年人保护法》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 【解析】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对表征法律 地位和作用,来解释其内容和含义,使用的解释方法 主体关系和状态的范畴。义务是权利的关联词或对 是体系解释,D项正确。 应词,两者相辅相成,有权利即有义务,有义务即有权 7.【答案】 A 利,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二者互 【解析】 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为目的,互为手段。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能放弃, 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 D项说法错误,ABC项说法正确。本题选D。 和约束。司法权要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要接受国家 3.【答案】 A 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上、下级之间以及同级 【解析】 地方性法规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 之间也存在监督和约束,司法权也要接受行政机关、 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具体 监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 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发布的适用于本 众的监督,还要接受舆论的监督。A项说法错误,本 地区的规范性文件。本题中,制定主体是省会城市的 题选A。 人大常委会,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性法规,A 8.【答案】C 项正确。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制定 【解析】 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 主体分别是地方政府、国务院、国务院的各部委,BCD 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 项错误。 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 4.【答案】C 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 【解析】 法律既强调程序正当性,也注重实体正 活常理相一致。本题中,行政机关允许外卖小哥“弹 当性,A项错误。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B项错误。 性受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做到了 法律与道德的调整对象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C项正 合理、公正,体现了执法的合理性原则,C项正确。 确。法治原则并不排斥道德在审判中的运用,D项 9.【答案】 A 错误。 【解析】 没收个人财产是刑事制裁,开除党籍是 5.【答案】 B 党纪处分,开除公职是行政处分,BCD项错误。判处 【解析】 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原则主要包括合宪 有期徒刑是刑事制裁,A项正确。 原则、科学原则、民主原则。人权原则不属于立法原 10.【答案】 C 则之一,A项错误。科学原则是指立法活动应坚持从 【解析】 租赁合同是相对法律关系,承租人与出 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 租人是特定的,A项错误。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 合宪原则是指立法机关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应当以 赔偿关系是平权型法律关系,侵权人与被侵权人法律 宪法为依据,符合宪法的理念和要求,遵循宪法的基 地位平等,B项错误。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关系是平 本原则。“坚持立法公开,保障公众参与”并未体现科 权型法律关系,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C项正确。父 学原则或合宪原则。CD项错误。立法的民主原则, 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继承的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 是指在立法过程中,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 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D项错误。 中和反映人民的智慧、利益、要求和愿望,使立法机关 11.【答案】 A 与人民群众相结合,使立法活动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 【解析】 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 合。立法的民主原则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立法内 律价值须侵害某一法益时,不得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 容的民主,二是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民主。坚持立 的程度。本题中,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保护更为优越24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的法律价值而需要损害公民、法人等的权益时,不得 BCD项错误。 逾越达此目的所必要的程度,采取的措施要与突发事 16.【答案】C 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 【解析】《宪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人民行使 体现了法律价值冲突处理原则中的比例原则,A 项 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正确。 民代表大会。”其中不包括政治协商会议,A项错误。 12.【答案】C 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 【解析】 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 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 是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统治地位的法学流派,称为 社会事务。”但人民的管理,不是进行“直接管理”,B 三大法学流派。自然法学派历史悠久,分为古典自然 项错误。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 法学派、近代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有洛克、孟德 切权力属于人民。”该规定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C项 斯鸠和卢梭,以及现代的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 正确。我国的国家机构不是全部实行集体领导体制, 有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分析法学派的早期代表人 有的机关如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D 物有边沁、奥斯丁,20世纪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项错误。 凯尔森、哈特。社会法学派在德国的代表人物是艾尔 17.【答案】 A 利希,系统地在美国阐述该观点的是霍姆斯和庞德。 【解析】《立法法》第 93条规定:“省、自治区、 其他法学流派中,影响较大的有19世纪的历史法学 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 派、哲理法学派;20世纪的经济分析法学派、女权主义 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法学派等。到20世纪末,还出现了以批判法学、法与 制定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文学运动为代表的后现代法学思潮。据此,C项正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 确,ABD项错误,本题选择C项。 制定规章的事项;(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 13.【答案】 B 理事项。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 【解析】 法国宪法是欧洲第一部成文宪法,A项 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 错误。英国宪制的确立,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 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 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途径实现的。英国宪法就是资 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 产阶级在各个不同时期同封建贵族斗争、妥协的产 外的,继续有效。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物。B项正确。英国是议会君主制,而不是议会共和 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 制,C项错误。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 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 法判例等构成,形成了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形 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式的、颇具特色的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没有宪法修 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 正案,D项错误。 步。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 14.【答案】 B 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 【解析】 社会权利是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 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 条件的权利,是公民的积极权利,国家负有保障权利 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 实现的义务。它是保障公民过有尊严的生活的手段, 性法规。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 体现社会正义原则,CD项错误。资本主义国家和社 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会主义国家都规定了公民的社会权利,A项错误。我 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A 项正确,BD项错误。第 国公民的社会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和社会保 95 条规定:“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 障权,B项正确。 议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 15.【答案】 A 体会议决定。”第96条规定:“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 【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 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 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 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C项 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错误。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 18.【答案】 D 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 【解析】《国旗法》第5条规定:“下列场所或者 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A项正确, 机构所在地,应当每日升挂国旗:(一)北京天安门广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45 场、新华门;(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国人民 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国 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 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 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全国委员会;(三)外交部;(四)出境入境的机场、港 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D项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 正确。 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 19.【答案】 B 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 【解析】 A项属于1993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B 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 项属于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内容,C项属于1988年 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D项属于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 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 内容。本题选B。 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20.【答案】 B 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解析】《刑法》第 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 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 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 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 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 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 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A项 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 错误。自治区、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 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 方性法规,B项正确。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 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项错误。自治区、 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 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 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四)决定驻外全权 行条例,D项错误。 代表的任免;(十五)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 21.【答案】 B 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六)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 【解析】 制定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 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七)规定和决定 项,由村民会议制定,不属于合宪性审查的对象。行 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八)决定特赦;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司法解释 (十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 等属于合宪性审查对象。本题选B。 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 22.【答案】 D 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二十)决定全 【解析】 宪法宣誓人员不包括人大代表,A项错 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 误。宪法宣誓制度不是我国首创,C项错误。宣誓仪 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二)全国 式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单独宣誓或者集体宣誓的形 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C项正确。ABD项 式。单独宣誓时,宣誓人应当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 均为全国人大的职权。 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集体宣誓时,由一 24.【答案】 D 人领誓,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 【解析】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学、品 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 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中 跟诵誓词。D项正确。国务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 的宪法宣誓,由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 办公厅具体组织。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 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 员的宪法宣誓,由各部门分别组织。B项错误。 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 23.【答案】 C 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解析】《宪法》第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 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 助。”ABC项说法正确。文化教育权属于公民的积极 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 权利,而不是消极权利,D项说法错误。本题选D。 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 25.【答案】 B24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 审讯,以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伪。“五声”亦即“五 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 听”,其具体内容是:一曰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 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 烦”,即观察当事人的言语表达,理屈者则言语错乱。 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 二曰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即观察当事人的 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 面部表情,理屈者则面红。三曰气听,“观其气息,不 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 直则喘”,即观察当事人的呼吸,无理则喘息。四曰耳 留畜。”B项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农村土地 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即观察当事人的听觉,理 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承包方承包土地后,可 亏则听语不清。五曰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既然”, 以自己经营,也可以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 即观察当事人的眼睛与视觉,无理则双目失神。C项 他人经营,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 正确。 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A项错误。D项“三级所有、 29.【答案】 A 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系我国在1959年后一段时期 【解析】 明中期起,各地进行各种赋役制度改革 实行的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 的尝试,嘉靖十年至崇祯十年约一百年间,朝廷向各 26.【答案】 B 地推行“一条鞭法”的赋役改革方案。“一条鞭法”是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平 将各种类型的赋役并为统一的货币予以征收的赋税 等权具有下列含义:首先,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制度。主要内容:将各州县的田赋、杂税和差役合并, 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其次,平等权是 统一征收;各项杂税和差役等统一折算成白银,平摊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公民有权利要 入土地,按照土地和人丁的多少征收;征收赋税实行 求国家给予平等保护,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 “官收官解制”,即由官府自行负责征收和解运。A项 个公民的平等地位。国家不得剥夺公民的平等权,也 正确。 不能允许其他组织和个人侵害公民的平等权。C项 30.【答案】 D 说法正确。再次,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 【解析】“八议”是指贵族官僚中位高权重的八 履行义务。平等不能和特权并存,平等也不允许歧视 种人犯罪后,普通司法机构无权审理,须在大臣“议其 现象存在。既反对显性歧视,也反对隐性歧视,A项 所犯”后,由皇帝对其所犯罪行决定减免刑罚的制度。 说法正确。最后,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的一 “八议”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 项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如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受教 (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议功 育权平等而具体化。D项说法正确。平等权意味着 (有大功勋的人)、议贵(贵族官僚)、议勤(为国家勤 平等保护,但可以设置合理差别,B项说法错误。本 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本题中,萧龄 题选B。 之免死的原因是“系齐高帝五世孙”,即前朝皇室宗 27.【答案】 D 亲,因此属于议宾,D项正确。 【解析】《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规 31.【答案】 A 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 【解析】 折杖法为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 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 年)创立,此法将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刑折为脊杖, 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 杖后释放;流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 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C项错误,D项正确。第8条 流,脊杖后就地配役三年。但死刑及反逆、强盗等重 第1款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 罪不适用此法。A项正确,BCD项错误。 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 32.【答案】 D 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 【解析】《中华民国民法》不是由修订法律馆与 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礼学馆起草,修订法律馆与礼学馆是清末的机构,不 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A项错误。第14条规定:“居 是南京国民政府的机构,A项错误。《中华民国民法》 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 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B项错误。《中华民国民 推选。”B项错误。 法》采取民商合一的编纂模式,C项错误。《大清民律 28.【答案】C 草案》和《中华民国民法》均采用《德国民法典》的编 【解析】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西周总结出一套 制体例,D项正确。 “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的经验,即运用察言观色进行 33.【答案】 B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47 【解析】 秦朝法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而不及时举告者,与罪犯判处同等刑罚,如抓到贼盗 者,使无罪者入罪,轻罪者入于重罪,即构成诬告罪, 重犯不及时严办者,判处死刑;通行饮食,即为盗贼提 按所诬罪名相应的刑罚,对诬告者处罚。题干中“以 供饮食,传递情报,充当向导者,罪至大辟。本题中, 所辟罪罪之”的意思是以诬告人所诬告的罪名相应的 朝廷大臣严助接受诸侯王“厚赂”,与其“交私论议”, 刑罚反坐诬告人,体现的是诬告反坐原则。B项 助其获得非法利益,构成的罪名是阿党附益,C项 正确。 正确。 34.【答案】 C 39.【答案】 B 【解析】《北齐律》首立“重罪十条”,而不是“十 【解析】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即《大清现行刑 恶”,“十恶”是《开皇律》中确立的,A项错误。《北魏 律》中民事规范经确认有效的部分。北洋政府时期大 律》和《陈律》正式创立官当制度,不是《梁律》,B项 量采用、删改清末新定之法律。从1912年到1928年 错误。《晋律》经律学家张斐、杜预作注,故又称《张 《中华民国民法》颁布之前,“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杜律》,D项错误。《曹魏律》将《具法》改为《刑名》 一直为大理院和地方各级司法机关所适用。大理院 篇,置于律首,突出了律典总则的地位,C项正确。 在判例中明确表示:“本院查‘判断民事案件应先依法 35.【答案】 D 律所规定,无法律明文者,依习惯法;无习惯法者,则 【解析】 唐朝御史台作为监察机关,也是中央法 依条理,盖通例也。现在民国民法典尚未颁行,前清 律监督机构,其正副长官为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御 现行律关于民事各规定继续有效,自应根据以为判 史台掌纠察弹劾百官违法之事,同时负责监督大理寺 断’”,明确肯定了“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效力高 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也参与对重大案件的审判。 于习惯和条理。B项正确。 D项正确。大理寺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刑部是中央 40.【答案】 B 司法行政机关,属六部之一,职掌案件复核权;中书省 【解析】 民事案件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可调解结 是中央三省之一,负责草拟诏旨,承办皇帝命令。 案,重大刑事案件不可调解结案,A项错误。调解的 ABC项错误。 原则主要是:双方自愿;以法律为准绳,照顾善良风 36.【答案】 A 俗;调解不是诉讼必经程序。B项正确,CD项错误。 【解析】 厂卫干预司法活动,是明朝一大弊政。 二、多项选择题 “厂”是由太监组成、直属皇帝的特务机关,包括东厂、 41.【答案】 CD 西厂、内行厂。“卫”是指皇帝亲军十二卫中的锦衣 【解析】 与以往的法学相比,马克思主义法学具 卫,主要职责是掌管皇帝出入仪仗和警卫事宜。从太 有鲜明的特征。第一,马克思主义法学坚持历史唯物 祖开始,锦衣卫以兵兼刑,掌有缉捕、刑狱之权。所设 主义的立场。马克思认为,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 南北镇抚司中,北镇抚司专管诏狱,又称锦衣卫狱。 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马克思主义法学主 厂卫并非国家正式的司法机关,但在皇帝的纵容之 张,法律实现、反映或者体现了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 下,由宦官操纵,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享有侦察缉 系,法律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捕、监督审判、法外施刑等种种司法特权。厂卫滥施 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具有阶级性和意识形 法外酷刑,“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厂卫之制是皇 态性。马克思主义法学主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的 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产物。A项正确。 内容和程序直接或者间接地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 37.【答案】 B 法律不仅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内在价值观,还为其提供 【解析】《泰和律义》12篇,《大元通制》20篇,A 了合法性。第三,马克思主义法学致力于实现人的解 项错误。《大明律》与《大清律例》都是7篇,B项正 放。CD项正确。萨维尼主张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 确。《九章律》9篇,《开皇律》12篇,C项错误。《大 现,不是马克思主义法学,A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 业律》18篇,《宋刑统》12篇,D项错误。篇目数量不 学认为法律受经济以外其他因素的影响,B项错误。 同,篇目名称不可能完全相同。本题选B。 本题选CD。 38.【答案】 C 42.【答案】 AB 【解析】 阿党附益:诸侯国的官吏与诸侯王结 【解析】 自首立功免责,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自 党,知其犯罪不举奏为“阿党”;朝廷大臣交通诸侯,助 首或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法律责任。有 其获得非法利益构成“附益”。怨望诽谤,即因怨恨不 效补救免责,指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 满而诽谤朝政;见知故纵,即官吏见知贼盗犯罪真情 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24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张某在打伤人后主动向公 【解析】《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 20 条规定: 安机关自首,并积极赔偿,免责事由是自首和有效补 “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 救,AB项正确。本题不存在自助和时效免责的情形, 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 CD项错误。本题选 AB. 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 43.【答案】 BCD 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官职业道德 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基本准则》从五个方面对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提出要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 求,强调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 BCD项正确。 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 44.【答案】 ABCD 定的其他职权。”ACD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解析】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在构建社会主义 讼规则》第371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 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法对社会主义民 案件,以及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 主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法通过确认并保障正义标准 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B项正确。 的实现,协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法可以为诚信友 本题ABCD项全选。 爱的实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法为激发主体的活力 48.【答案】 BCD 创造制度条件;法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秩序提供有力 【解析】《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制度,是 保障;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自然环 指亲属间的犯罪,据五等丧服所规定的亲等来定罪量 境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ABCD项均正确。 刑。在刑法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愈 45.【答案】 BCD 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 【解析】 宪法的发展趋势:第一,各国宪法越来 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的财产 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范 侵犯,则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 围。第二,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各 本题中,BD项属于在刑法适用上,以尊犯卑,服制愈 近,处罚愈轻,应从轻处罚。C项属于家庭内的财产 国宪法一方面确认和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 也更加注重通过设定多种监督机制对政府权力加以 侵犯,服制愈近,处罚愈轻,应从轻处罚。A项属于刑 限制,以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第三,各国越来越重 法适用上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应从重处 视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各 罚。本题选 BCD。 国普遍认为,必须建立合宪性审查的机构,完善合宪 49.【答案】 ABCD 性审查的制度,行使合宪性审查的职能,保障宪法的 【解析】《大清律例·户律·户役》“立嫡子违 实施。第四,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许多 法”门:“如可继之人亦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相 国家的宪法出现了同国际法相结合的内容,在人权的 情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即独 国际法保障方面尤为明显。BCD项正确。A项错误, 子出继的两房应该为同父兄弟,而且须双方同意,并 国际条约不是在各国均为宪法的正式渊源。本题 有全族的书面见证,才可一人承两房宗祧。ABCD项 选BCD。 均正确。 46.【答案】 CD 50.【答案】 ABC 【解析】 专门委员会委员没有任职方面的限制, 【解析】 1928—1937年,国民政府先后公布实 施了六个门类的法律法规,即宪法(《训政时期约 A项错误。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不是专门委员会,而 是临时性委员会,B项错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 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 是按专业分工设立的辅助性工作机构,C项正确。各 建立起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ABC项正确, 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 D项错误。 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通 三、简答题 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1.【答案】 法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 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委员长 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按照法律事实是 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D项正确。本 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 题选CD。 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与当事人意 47.【答案】 ABCD 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249 2021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观事实。法律行为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 (2)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实现基层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 民主的有效形式。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 【点评】 法律事实的分类不论是在民法中还是 举产生,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适当 在法理学中均为比较重要的知识点。结合民法和法 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 理学来理解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的区别。 主的权利,有利于加强地方人大建设,有利于更好地 52.【答案】 我国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有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言论免责、人身受特别保护和物质保障等。言论免责 【点评】 2020年《选举法》进行了最新的修改, 指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 改动部分主要集中于基层代表名额的调整。考生要 律追究。人身受特别保护指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 高度关注备考当年法律的重要修改,对于重点法律的 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 修改,要关注其修改背景、修改原因及意义。此类修 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物质保障指人大代表在执行 改可能以选择题的方式考查,也可能以主观题的方式 职务时,所在单位应予时间和工资福利保障,国家应 考查。 予适当补贴。 56.【答案】(1)罪人持杖拒捕被格杀的;罪人 【点评】 人大代表的保障权是重要知识点,此前 因逃跑而被追捕杀死的;罪人受迫而自杀的。 多以选择题或分析题的方式考查,2021年以简答题的 (2)罪人空手拒捕而将其杀死的,处二年徒刑。 方式予以考查。 罪人已被拘捕而被杀、未拒捕而被杀或折伤的,以斗 53.【答案】 该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 杀伤论处;以刀刃杀死罪人的,以故杀伤论处;如果杀 宪法,又称“贿选宪法”“曹锟宪法”。该宪法立法技 死犯有死罪的人,处“加役流”。 术成熟,建构了形式上完备的民主制度;规定“中华民 (3)该项立法旨在严格约束司法人员的缉捕行 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是对复辟帝制和各种专制体 为,防止其任意扩大或滥用权力;保护罪人免受非法 制的否定;规定了人民广泛的民主权利,以及代议制、 侵害;强调应通过审判确定法律责任,不得法外加害 责任内阁制、财政审计制度等;规定了“国权”和“地 的法制精神。 方制度”,实行地方自治。 【点评】 本题所考查的知识点在教材中未曾涉 【点评】 清末民初、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 及,考生在遇到此类题目时,主要从所给材料本身出 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法律制度是法制史简答题的重要 发,认真分析材料,按照问题对材料进行分类。将材 考点。“贿选宪法”此前尚未考过简答题,2022年考 料进行简单翻译后回答问题,亦可拿到相当不错的 生在备考时要关注在上述时期未考过简答题但适合 分数。 以简答题方式考查的知识点。 五、论述题 四、分析题 57.【答案】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 54.【答案】(1)守法内容包括依法行使权利 权限划分的制度,我国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行 和履行义务。李某按照规定未临时停车属于守法行 政解释和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 为,但他后来在驾驶车辆时与刘某互殴是违法行为; 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包括审 刘某抢夺方向盘、与李某互殴是违法行为。 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我国的司法解释权由最高人民 (2)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建设社 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司法解释的作用表现 会主义法治文化;依法惩恶扬善、严格执法司法,形成 在:使不够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易于适用;使法律规 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 定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情况;对法律适用中的疑问进 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倡导公民学法守 行统一解释。 法,自觉遵守法律,坚定捍卫法治。 【点评】 法律解释是法理学中的重点,尤其是立 【点评】 守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履行义务,也包括 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作用此前已在真题 行使权利,选择题及分析题亦可能涉及此内容。 中考过主观题,2021年再次以论述题的方式考查,可 55.【答案】(1)适当增加乡镇人大代表名额, 见其重要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务必将法律解释涉 弥补了撤乡并镇后乡镇人大代表数量减少的不足;撤 及的所有内容重点掌握。 乡并镇和乡镇改设街道后,适当增加县级人大代表名 58.【答案】 权力监督与制约是指行使国家权 额,可优化县级人大代表结构,有利于解决基层群众 力的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保障公民权 政治参与度不足的问题。 利,核心在于通过权力监督与制约防范权力的滥用。25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权力监督与制约的内涵包括: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 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司法权、监察权,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并在各 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部门之间建立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制定《监察法》是 【点评】《监察法》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权力 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是 监督与制约原则是宪法的重要原则。本题将《监察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的重大举 法》与权力监督与制约原则结合起来,是宪法学和法 措,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 理学相结合的题目。回答此类题目需要对涉及的知 然要求。《监察法》的制定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 识点分别阐述,然后再论述二者的关系。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 1.【答案】 A 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 【解析】 刑法总则规定的是犯罪和刑罚的一般 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 原理、原则,包括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构 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 成犯罪的一般要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刑罚的种类 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文某在深夜破 及刑罚的具体运用制度等内容,是对定罪与量刑过程 坏公路机动车道上的电力检修井盖,导致一辆正常行 中的一些共性问题的规定。A项正确。犯罪主观方 驶的汽车陷入检修井并毁坏的严重后果。文某的行 面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心 为对象属于交通设施而非交通工具或电力设备,因此 理因素。其中故意或者过失是犯罪构成主观方面的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B项正确,AC项错误。以危 必要要素,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 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 素,犯罪动机一般不是犯罪的要件,但它对量刑起着 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 重要的作用。B项错误。法条竞合是指刑法中有一 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文某的犯罪行为尚不属于与放 些条文之间在内容上存在重复或交叉的情况,法条竞 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的危险性相当的其 合的数罪并非具备完全相同的犯罪构成要件。C项 他危险方法,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 错误。所有犯罪都必须具备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 项错误。 (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 4.【答案】 A (4)犯罪主观方面。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 【解析】 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 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不属于犯 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 罪构成的一般要件。D项错误。 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 2.【答案】C 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采用各种法定的 【解析】 类推解释是指在一个具体事实与刑法 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金融 规定情况相似,但根本不可能为该法条的字面含义所 诈骗罪中的一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甲先实施 包容的前提下,以其相似性作为援引某一刑法规定为 集资诈骗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后又将其所骗得的 依据的解释方法。“燃气”可以为“财物”的字面含义 巨额赃款转移至境外,属于以掩饰其性质的“自洗钱” 所包含,“侮辱”可以为“侵害”的字面含义所包含,都 行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行为也规定 不属于类推解释。AB项错误。“小型无人机”根本不 为犯罪。甲先后实施了两个行为,并且这两个行为分 可能为“航空器”的字面含义所包容,但具有可以飞行 别构成两种犯罪,因此对甲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和洗钱 的相似性,属于类推解释。C项正确。“以个人名义 罪数罪并罚。A项正确。 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与“归个人使用”不具有相 5.【答案】 A 似性,不属于类推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 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 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一款的解释》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 本罪的既遂标准为实际控制,只要犯罪行为达到了对 款“归个人使用”:(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 被害人的实际控制程度就成立既遂。甲以出卖为目 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 的中转被拐卖的儿童张某,已经成立既遂,其间张某 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 摆脱甲的控制逃跑的行为不影响该犯罪行为既遂的 用,谋取个人利益的。该解释为立法解释,不属于类 认定。A项正确。 推解释。D项错误。 6.【答案】 A 3.【答案】 B 【解析】 无罪过事件,是指《刑法》第16条规定 【解析】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破坏火车、汽车、 的情况:“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 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 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 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 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所谓不能预见的原25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 淫秽物品罪,一行为同时触犯两罪,属于想象竞合,择 和行为人的主观认识能力,也不可能预见的原因。甲 一重罪处罚。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驾驶车辆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在客观上虽 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 然造成了将人撞死的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甲的故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择一重处罚应当定诽谤罪, 意或者过失,而是由“有人突然横穿高速公路”这一不 故本题选择 B。 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属于无罪过事件。故 A 项 9.【答案】 D 正确。 【解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 7.【答案】C 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 【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为。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 使用法定方法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 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 为。该罪的行为方式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 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 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 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 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 透支的。其中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1)拾 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法 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2)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条竟合关系,妨害公务罪是一般法条,拒不执行判决、 的;(3)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他 裁定罪是特殊法条。被执行人甲屡次殴打人民法院 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 执行干警,阻拦其进入执行现场,致使生效判决文书 的;(4)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甲的行为属于 无法执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特殊法条优 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 先于一般法条。B项错误,D项正确。因使用暴力方 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信用卡的“冒用”行为,构成信 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造成执行人员重伤或者死亡 用卡诈骗罪。C项正确。盗窃罪的客体为公私财产 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甲 所有权,但本案中甲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信用卡失主的 的行为未造成执行人员重伤,不成立故意伤害罪。A 财产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A项错 项错误。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 误。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 绪、逞强要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恶劣 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 的行为。被执行人并非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 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甲 耍横,其殴打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目的是为了阻碍裁 拾到的手机属于遗失物,不构成侵占罪。B项错误。 判文书的执行。C项错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 10.【答案】 C 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窃取 【解析】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 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也属于侵 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 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甲在拾到的手机中看到失 失的行为。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 主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并非非法获取公民个人 徇情枉法,在刑事诉讼中,使明知是无罪的人受到追 信息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D项错误。 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或 8.【答案】 B 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 【解析】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 判的行为。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 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公开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 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报复陷害罪是指国 果的行为。该罪的行为方式之一为“依法应当移交司 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 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传播淫秽 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 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 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 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甲 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滥用食品安全监管职权,依 利用AI技术,捏造并公开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高某 法应当将王某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 的人格与名誉,导致高某不堪受辱精神失常,构成诽 情节严重,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C项正确。食品监 谤罪。同时,甲利用互联网传播色情视频,构成传播 管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属于特别法条与一般法条的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53 关系,应当按照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论处。A项错 工具,应先行查封、扣押、冻结,待法院作出的判决生 误。甲的行为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活动,不构成徇私 效后上缴国库。A、D项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 枉法罪。B项错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 户为单位的,且属于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不属于其个 犯罪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犯罪主 人所有财产,不适用没收财产刑。C项错误。 体为仅限于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 15.【答案】C 工作人员,甲的身份属于后者,因此,不构成徇私舞弊 【解析】 法定刑即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 不移交刑事案件罪。D项错误。 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甲罪的 11.【答案】 C 法定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 【解析】《刑法》第6条第 1 款、第3款规定: 犯甲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拘役刑。A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 项错误。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 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 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 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 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 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国人甲拐卖 B国妇女 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 到我国境内被查获,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我国对 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犯甲 此有刑事属地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处理。C项 罪的被告人适用减刑时不可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 正确。 行。D项错误。宣告刑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对具体犯 12.【答案】 D 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若甲被 【解析】 罪过,即指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 宣告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 造成的危害后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 犯罪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4年以上方 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无 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 罪过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 23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 是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 减为22年以上23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 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无罪过 的,可以减为21年以上22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 事件可以分为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两种情况,不可抗 若犯甲罪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无期徒刑,对其适用减 力造成损害结果的,不应认定为存在犯罪故意。故本 刑时不可能仍判处无期徒刑。B项错误。若犯甲罪 题选D。 的被告人被宣告判处16年及以下刑期的有期徒刑, 13.【答案】 A 对其适用减刑时,可以判处 8年有期徒刑。C项 【解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正确。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通过赌博向国家工作人 16.【答案】 B 员提供巨额现金的行为属于变相地给予国家工作人 【解析】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 员以财物的行为。A项正确。行贿的对象仅为国家 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甲 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获 作为缉毒人员而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应当以包 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从重处罚。A项错误。乙受胁迫 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 而帮助贩毒分子运送毒品入境,属于走私毒品罪的胁 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构成对单位 从犯。胁从犯属于共犯的一种。B项正确。毒品犯 行贿罪。B项错误。行贿的内容为经济利益,不包括 罪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中的一种,丙为走私毒品的 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子女就读重点中学的机会。C 犯罪分子隐瞒犯罪所得,构成洗钱罪。C项错误。丁 项错误。《刑法》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 非法携带大量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出境的行为构成 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D项错误。 走私制毒物品罪。D项错误。 14.【答案】 B 17.【答案】 A 【解析】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 【解析】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 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被告人持有的股票属于其个 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进行扰乱破坏,情节 人所有财产,可以没收。B项正确。被告人收受的贿 恶劣的行为。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 赂款属于赃款赃物,被告人作案使用的电脑属于犯罪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在疫情25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 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此外, 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 《刑法》第 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 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故意伤害 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罪定罪处罚;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 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 滋事罪定罪处罚。文某将值班医生打成轻微伤,未达 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甲用双手紧扼店主颈部,店主 到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以寻 的人身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而且属于严重危及人 衅滋事罪定罪处罚。A项正确,B项错误。妨害传染 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店主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 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存在法定情 害人甲死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民法 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 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 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 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 的行为。C项错误。根据题干中的信息,难以认定文 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店主 某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项错误。 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因此,无 18.【答案】 A 须承担民事责任。B项正确。 【解析】 甲年龄为15周岁,不能构成盗窃罪、非 21.【答案】 B 法侵入住宅罪。B、D项错误。另外,非法侵入住宅罪 【解析】 合同解除的方式包括单方解除和协议 是指未经允许非法进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 解除,解除事由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是 故拒不退出的行为。此处的“住宅”指的是用于日常 法律直接规定的。本题中并不存在《民法典》第563 生活起居的场所。本案中甲在深夜闯入临街店铺意 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也不存在双方当事人协议解 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于日常生活起 除合同或者约定一方享有解除权的情形,故A、C项错 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因此,不构成 误。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行为人对于民事行 非法侵入住宅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 为产生错误的理解,并基于这种错误理解而为的民事 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法律行为。所谓误解,又称错误,具体包括:(1)对行 的行为,本案中甲并未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 为性质的误解;(2)对标的物的误解;(3)对价金的 压制反抗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转化型抢劫是指犯 误解;(4)对当事人的误解。本题中文某与乙双方对 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 名画性质发生误解,属于对标的物的误解。《民法典》 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甲被发现 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之后便逃跑了,并没有实施任何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 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胁的行为,也不成立转化型抢劫。C项错误。甲未窃 《民法典》第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 得财物,且店主的摔伤与甲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 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系,甲对此不用负责,因此,甲不构成犯罪。A项 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正确 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乙 19.【答案】 B 于2021年1月1日知道撤销事由,但是碍于情面未告 【解析】 甲用腰带将店主捆住是为了便于抢劫, 知文某,到2021年5月1日,时间已经超过90日,乙 该非法拘禁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属于处断的 的撤销权消灭,此时只有文某对该合同有权撤销。B 一罪而非实质数罪。A项错误。甲在店内翻找现金 项正确,D项错误 未果,属于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 22.【答案】 A 态,即犯罪未遂。B项正确。入户实施犯罪的“户”为 【解析】 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包括“经过要约 用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本案中甲虽然在深夜闯 与承诺阶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 入临街店铺意图行窃,临街店铺为经营场所,而非用 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 于日常生活起居的场所,不能认定为“户”。C项错 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原则上应以 误。腰带不属于“凶器”,甲的行为不属于携带凶器实 明示方式作出,特殊情况下依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规 施犯罪。D项错误。 定也可以以行为方式作出。但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 20.【答案】 B 当事人事先有明确约定外,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 式。网店将面膜和说明寄给甲的行为属于要约,要约 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仅说明以行为方式退回,而非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55 且此处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事先也没有明确约 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 定,因此,甲的沉默不能视为承诺的形式,该网店和甲 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 之间的买卖合同未成立。A项正确。合同的效力以 约定。”受托人X设计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委托 合同成立为前提,本题中该网店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 人W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项新 尚未成立,自然不涉及合同效力评价的问题。故B、 的技术成果。双方对此类新技术成果归属未作约定, C、D项错误。 该成果依法属于受托人X设计院。A项正确。 23.【答案】 B 28.【答案】 D 【解析】《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 【解析】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二人以上 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 虽无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 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 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分别实施 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故 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 B项正确。 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 24.【答案】C 任。酒店由于过失,王某出于故意,二者的侵害行为 【解析】 Y公司以1 000吨某型号钢材提供动 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即房客孙某的个人信息 产质押,以担保X银行向其提供的贷款。X银行为债 泄露损失。因此酒店与王某应当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权人、质权人,Y公司为债务人、出质人。X银行委托 D项正确。酒店虽然建立了房客信息数据库,但是酒 Z公司监管,Z公司为X银行委托的监管人。根据 店本身并不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此不能适用《民 《民法典》第429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 法典》第1195条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 产时设立。”因此,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本案中 29.【答案】C 监管人Z公司实际控制钢材之日即X银行取得质押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20 条的规定,部分 财产占有之日,也即质权设立之日。故C项正确。 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 25.【答案】 A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符合民事法 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C项正确。 律行为的构成要素的客观情况,其一般成立要件包 如D履行了400万元债务,其有权就300万元债务向 括:(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民事法律 A、B、C追偿。D项错误。如 A的债务被E免除,B、 行为的有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符合法 C、D仅需履行剩下的300万元债务。A项错误。部 定有效要件而取得认可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实 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 质有效要件包括:(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 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 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如 B与E因合并成为同一主 不违背公序良俗。甲乙二人通过口头形式为意思表 体,A、C、D的债务继续存在。B项错误。 示,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 30.【答案】 D 形,因此甲和乙之间关于赔偿的约定成立并有效。A 【解析】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 项正确。 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 26.【答案】 B 国《民法典》合同编对格式条款的特殊要求体现在: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承担的是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无过错责任。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因受托人的故意或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 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 注意免除或者减轻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等与对方 损失,在甲骑车载小乙回家途中,小乙擅自解开安全 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 带从车后座掉下受伤,甲立即将小乙送医,甲既无故 予以说明。(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 意,也无重大过失。因此对于甲垫付的医药费应当全 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 部由乙承担。B项正确。 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 27.【答案】 A 的内容。本题中,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并未提 【解析】《民法典》第885 条规定:“技术咨询合 示甲注意该格式条款,因此甲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 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 保险合同的内容。D项正确。 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 31.【答案】 B25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民事权利根据权利的作用的不同可分 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指可以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2)客观上有违约行 对标的物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请求权 为;(3)不存在免责事由。某网店打折促销某型号扫 是指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 地机器人,甲见后立即提交订单购买10台并付款。 权利。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 此时网店与甲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网店拒绝 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 发货且“库存不足”不属于免责事由,因此网店构成违 认对方权利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 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项正确,A项错误。网店 的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履行顺序或约定应同时履行的 与甲之间的合同属于本约合同而非预约合同。D项 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 错误。 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合同,未 34.【答案】 D 约定履行顺序。甲请求乙先履行,乙以甲未履行为由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 拒绝,乙拒绝履行系行使抗辩权。B项正确。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 32.【答案】 A 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 【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 女婿。甲丧偶,无子女,唯一的亲属侄子乙不属于法 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定继承人。《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 行为。丙在没有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为他 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 人谋利益而管理他人事务,构成无因管理。A项正 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邻居丙主 确。情谊行为又称好意施惠行为,与法律行为相比, 动照顾甲长达30年,并在甲去世后为其操办后事,属 情谊行为欠缺受法律约束的意思,但是丙在进行劝架 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因此甲 的时候,是有防止他人利益受损的管理的意思的。B 的遗产可以适当分给丙。D项正确。 项错误。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 35.【答案】C 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 【解析】 从行为对应于主行为,是指需要以其他 险,而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从而保全 法律行为存在为前提的法律行为。本题中的追认行 更大利益的行为。丙主动实施劝架行为,并非是在不 为是行使形成权的行为,不以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为 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丙在劝架的时候也并没有牺牲 前提。A项错误。负担行为对应于处分行为,主要产 其他的更小的合法利益。C项错误。正当防卫是指 生请求权,是指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 为,也称债权行为。本题中追认的法律后果是使得民 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 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而非产生请求权。B项错误。 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丙主动实施劝架行为,其 单方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 合法权益并未遭到不法侵害。D项错误。 的民事法律行为。12周岁的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 33.【答案】 B 力人,其将自己的自行车卖给19周岁的乙的行为不 【解析】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 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属于效力未 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 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效力有待其法定代理人确 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 认。甲的父母得知后予以追认,追认是一种单方意思 偿责任。预约合同是指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约定将来 表示,无需相对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因此追 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491条第2 认行为属于单方行为。C项正确。要式行为对应于 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 不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履行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 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 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可以以口头的方式作出,也可 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 以以书面的方式作出,是不要式行为。D项错误。 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网店与甲并未另有约定,因 36.【答案】 A 此在甲提交订单成功后,双方合同便已经成立。同 【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关系一经 时,本合同并未附有生效条件或者期限,因此合同成 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 立时便生效。可见,网店的行为并非发生在订立合同 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甲依法送养小明, 的过程中,而是在合同生效之后。C项错误。违约责 收养关系成立,甲与小明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 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 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成年后的小明对甲不具有法定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57 的赡养义务,其给付给甲生活费的行为属于履行道德 首要分子;(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 义务。A项正确。 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属于在犯 37.【答案】 B 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为主犯。A项正 【解析】 乙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 确。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行为应当能够正确认识并作出判断,而且对自己的身 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 体状况更应该有充分的了解,聚餐席间无人劝酒,但 犯处罚。教唆13岁少年杀人后抛尸的成年人显然起 是其仍饮酒至深夜,甲、丙、丁对乙的中毒身亡没有过 到了主要作用,为主犯。B项正确。遭暴力胁迫实施 错,因此该损害应当由乙自行承担。B项正确。 抢劫行为的犯罪分子属于胁从犯。C项错误。聚众 38.【答案】 D 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未必都是主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 【解析】 展览权是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 秩序罪只有聚众者才构成犯罪,如果聚众者只有一 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 人,则此罪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无所谓主犯。 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 D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AB。 利。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42.【答案】 ABCD 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解析】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 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 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 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信息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 网络传播权。上述三种方式具有局限性,均无法使公 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众在其自行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ABC项错 的行为。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构成既遂, 误。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 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构成遗弃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 想象竞合犯。A项错误。绑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完 获得作品的权利。D项正确。 成了绑架被害人的行为就构成既遂,不要求犯罪人获 39.【答案】 A 得赎金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B项错误。放火罪属 【解析】 甲已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 于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着手实施放火行为,已将对象 能力人,可以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 物点燃,且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性即构成既遂。 和承担民事义务。甲以个人名义向酒吧预订消费,即 C项错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 以个人名义与酒吧就3月14日的消费签订了合同。 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事发当日乙、丙、丁受甲之邀来到该酒吧,甲的这一行 盗窃、扒窃的行为。行为人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 为属于情谊行为,乙、丙、丁无须承担付款的义务。因 凶器盗窃、扒窃的,没有“数额较大”的要求,只要行为 此对于11 860元的消费金额,酒吧根据合同的相对性 人控制了财物,就构成既遂。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 仅有权请求甲支付。A项正确。 题,故选择 ABCD。 40.【答案】 D 43.【答案】 ABCD 【解析】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 【解析】 自2006年1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 官和其他人体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整,从 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名誉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 题的解释》对未成年人有诸多特殊宽大的规定: 有的维护其名誉,享受名誉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并排除 (1)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 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指权 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2)未成年人犯罪只 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 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14 侵害。酒吧经理阻止甲离开的行为没有侵害甲的身 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体安全与完整,没有侵害甲的名誉,属于民事权利的 (3)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 私力救济行为,不构成侵权。D项正确。 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对未成 二、多项选择题 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 41.【答案】 AB 处。(4)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 【解析】 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 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故本题选 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择 ABCD。 具体包括:(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 44.【答案】 ABCD25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 分,其中的专利权与商标权合称工业产权。故本题选 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择 ABCD。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的规 48.【答案】 ACD 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 【解析】《民法典》第533条规定了基于情事变 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 更规则解除合同,即“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 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 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 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成立此罪,要求对题中所述 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 四项内容皆有一定认识:高度太低不成立,场所太偏 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不成立,特殊时间内(如凌晨等)不成立,特殊物品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如沙子、矿泉水等)不成立。故本题选择 ABCD。 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 45.【答案】 ABC 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 【解析】 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是指将 或者解除合同。”情事变更制度体现了民事主体在民 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 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协商,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设立、 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 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司法机关公平合理地处理 严重的行为。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1)将基因编 民事纠纷,即平等、自愿、公平原则。故本题选择 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2)将 ACD。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 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动物体内,情节严重 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情事变更制度中并没有 的;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 体现该原则。B选项错误。 重的。故本题选择 ABC。 49.【答案】 BCD 46.【答案】 AD 【解析】《民法典》第221 条第2款规定:“预告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对出卖物、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 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此处的债权 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最高 消灭包括买卖不动产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故本题选 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 择 BCD。 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 50.【答案】 ABC 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理合同是应收 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甲将其汽车出卖给 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 A公司,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汽车从 A公司处租 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 回,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甲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 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当事人约 属于融资租赁合同。A项正确,B项错误。融资租赁 定有追索权保理的,保理人可以向应收账款债权人主 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 张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也可 赁物的归属,因此甲与A公司之间关于合同期满后汽 以向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应收账款债权。Y公司与 车归属的约定有效。C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745 某银行订立有追索权的保理合同,保理人某银行可以 条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 向应收账款债权人Y公司主张返还80万元保理融资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D项正确。故本题选择 AD。 款本息或者回购1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也可以向应 47.【答案】 ABCD 收账款债务人 Z公司主张1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 【解析】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 故本题选择 ABC。 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 三、简答题 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 51.【答案】刑罚是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 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 为内容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适用对象只能是犯 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 罪人;适用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刑罚的种类及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 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适用程序上必 规定的其他客体。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 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组成部 【点评】 刑罚的目的与刑罚体系是刑罚概述章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59 节的重点内容,但2022年法硕考试另辟蹊径,考查了 四、法条分析题 此前从未在简答题部分考查过的刑罚特征。这说明 55.【答案】(1)本条所规定的犯罪为行为犯, 法硕考试在主观题中开始考查相对冷门的考点,文运 行为人实施了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 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全面备考,不能存 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行为,即构成犯 有侥幸心理。 罪既遂。 52.【答案】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 (2)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 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 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员 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知悉的事项;情报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录音录像制作 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 (3)不适用本条规定定罪处罚。将国家秘密通 的录音录像;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 过互联网予以发布,情节严重的行为,因不具有为境 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 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未经著作权 秘密的故意,故不应认定为本罪,而应依照故意泄露 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 国家秘密罪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 【点评】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 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秘密、情报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章节的重点罪名之 【点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著作权罪 一,但如今的法硕考试已不再简单地考察“四要件”, 进行了修改,完善了侵犯著作权罪中的作品种类,扩 而是更多地考查既遂与否、关键词解释、此罪与彼罪 大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这体现了法硕考试“新增必 的区分等,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学习刑法分则部 考”的规律,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 分可以参考《刑法分则深度解读》来学习各分则罪名 关注法律法规的发展动态,做到对新增考点重点 的解读和对比。 把握。 56.【答案】(1)职务代理。 53.【答案】 亲自提供物业服务的义务;妥善提 (2)对于不知情的相对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供物业服务的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行为采 仍需承担工作人员越权代理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 取合理措施的义务;公开和报告义务;后合同义务。 (3)效力待定。被代理人追认的,代理行为对被 【点评】 物业服务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较之 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 于《合同法》新增的典型合同之一,也是目前社会上热 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 度较高、影响范围较广的合同类型。此外,2022年法 责任。 硕考试首次在简答题部分考查典型合同,且知识点较 【点评】 2022年法硕考试全面提升考题难度, 细,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全面备 “职务代理”在2022版《考试分析》中并无明确体现, 考,尽量不要遗漏知识点。 但仍然以法条分析的形式予以考查。“职务代理”在 54.【答案】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 《民法典》总则编中位于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之前,文 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 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当重视法条的 的肖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 重要性,熟悉刑法、民法的法条内容,以更好地应对法 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 条分析题。 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 五、案例分析题 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 57.【答案】 甲和乙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 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因两罪之间具有牵连 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关系,结合本案,对甲、乙应以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 【点评】 2022年法硕考试首次在简答题部分考 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甲、乙均系主犯。A公司与甲、 查人格权的相关内容,表明国家对公民人格权保护的 乙在生产伪劣产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也是主 重视程度在日益提升。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属于对《民 犯。乙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而主动如实交待 法典》法条内容的直接考查。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 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备考过程中要关注一些重点法条,结合法条规定去 乙带领公安人员抓获甲,应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 理解知识点。 者减轻处罚。26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点评】 刑法案例分析题的罪名多为章节重点 (2)2021年5月15日(甲去世时)。根据法律规 罪名或社会热点罪名,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 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过程中应当关注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此外,在作答此 (3)有权。甲在自书遗嘱中为乙设立了居住权, 类问题时可以根据人物或时间顺序,在定罪、犯罪形 自书遗嘱的该项内容有效且未被变更或者撤回。 态、罪数、刑罚、量刑、时效以及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共 【点评】 2019年法硕考试(非法学)民法案例分 同犯罪等方面进行分析,尽可能全面而又简明地回答 析题考查了遗嘱的撤销,2022年又考查遗嘱的形式及 问题。 其效力,这表明法硕考试所考查知识点的“重者恒 58.【答案】(1)打印遗嘱的第一页和第三页 重”。居住权属于《民法典》的新增内容,且属于社会 的内容有效,第二页的内容无效。第一页和第三页有 关注度较高的热点内容,因此,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 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了日期,故其内容有 生谨记“新增必考”的规律,在备考过程中不可“两耳 效。第二页没有遗嘱人的签名,故其内容无效。 不闻窗外事”,主动运用法律思维看待社会热点问题。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61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的国内化、地方化;(2)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 1.【答案】 A 法律继承不属于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B项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选择 B。 【解析】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理论精 4.【答案】 A 髓,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 作会议上提出并系统阐述的“十一个坚持”。在 【解析】 一般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 (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 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坚持党对全 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行 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的 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 问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回答了全面依 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 法治国走什么路的问题;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 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 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回 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 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如何保障的问题。故本题选择 A。 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规定。我国《公职人员政 2.【答案】 B 务处分法》第5条的内容,是要求相关人员在对公职 【解析】 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是 人员给予政务处分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所作的分类。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这是对行 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 为模式的描述。A项正确。虽然在逻辑结构上,任何 间的法律关系。所谓法律地位平等,指的是当事人之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 间没有隶属关系,也就是既不存在职务上的上、下级 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但是三个要素往往不表现于 关系,也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支配对方 同一个条文当中,有些法律规则在表现形式上只有行 的情形。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 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项要素,而假定(条件)这一要素 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 被省略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5条即属于只 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 体现了行为模式而没有体现假定(条件)与法律后果 级之间,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在 的条文。 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主体之间。交警乙依据职权直 5.【答案】 D 接要求甲遵守交通法规并对其进行处罚,二者之间形 【解析】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 成了隶属型法律关系。A项错误。警察丙依据职权 不成文法系、海洋法系等,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 抓捕犯罪嫌疑人丁,二者之间形成了隶属型法律关 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普通 系。B项正确。在本题中交警乙与警察丙之间没有 法法系的分布范围包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 形成法律关系。C项错误。甲协助警察丙抓住了抢 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这些历 夺别人财物的丁,甲和丁之间既不存在职务上的上下 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 关系,甲也不具备职权,因此甲与丁属于法律地位平 B项错误。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 等的双方当事人,二者之间形成了平权型法律关系。 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等, D项错误。 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是 3.【答案】 B 在罗马法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 【解析】 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 《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性法典,以及在其影响下仿照它 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 们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D项正确。 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A项正确。法律继承的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土耳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 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 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国的澳门等地区的法律基 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 本上属于大陆法系。C项错误。判例法系又称英美 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 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又称大陆法系,二者是截然不 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4)法律演进 同的两大法系。A项错误。本题选D。 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C项正确,D项正 6.【答案】C 确。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1)国际法 【解析】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26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即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执 市场主体自由、公平竞争,有利于互联网经济的创新 法、司法、守法等方式对法律的贯彻落实。以实施主 发展。B、C项错误。法律通过规制平台的垄断行为, 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将法律实施的方式分为三种: 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 法律的遵守(守法)、法律的执行(执法)和法律的适 益。D项正确。 用(司法)。狭义上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 9.【答案】 D 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 【解析】 秩序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 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 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结构 律的活动。政府向企业订购疫苗不是在行使行政管 状态。法律秩序就是通过法律调整建立起来的人与 理职权,而是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市场活动,属于平等 人、人与社会之间相对稳定、和谐有序的状态。自由 主体之间的民事活动,不属于执法行为。A项错误。 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之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 状态。自由和秩序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冲突性。A项 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 错误。自由是人的本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自由确实 活动。由于公安机关并不属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对 是人的本质”“不自由对人来说就是一种真正的致命 寻衅滋事行为予以处罚不属于法的适用(司法),而属 的危险”,但是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也要受到法律的 于执法。B项错误。党组织也不属于司法机关,党组 限制。B项错误。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 织对某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不属于司法,属于党 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纪处分。D项错误。狭义上的法的遵守,又称守法, 内容的法律规则。“在一定范围内”便体现了秩序价 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 值。C项错误。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 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包括积 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该规则既包含自由价 极守法和消极守法(不违法)。小王向有关部门提出 值又包含秩序价值。D项正确。 环境保护立法建议属于积极守法。C项正确。 10.【答案】 A 7.【答案】 B 【解析】 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 【解析】 司法平等原则体现在法律对于全体公 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民统一适用,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并承担同 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A 等的义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保证诉讼当事 项正确。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形式 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在刑事诉讼中,切实保障诉 性和专属性等特点,与司法等法律实施活动相比较, 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任何公民的违法 执法的特点主要包括:执法的主动性、执法的单方面 犯罪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法 性、执法内容的广泛性。被动性与终局性应是司法活 律制裁。题干中并没有体现与司法平等相关的内容。 动的特点,而不是行政执法的突出特点。B项错误。 A项错误。司法公开原则体现在立案、庭审、执行、听 正当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 证、文书和审务等环节的公开。B项正确。司法法治 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 原则要求司法活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限,目的是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民主,保障公民、法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促进行政权行使的合法 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 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正当程序原则与 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题干中 讲求效率原则不是相互矛盾的。C项错误。合理性 并没有体现与司法法治原则、司法责任原则相关的内 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 容。C、D项错误。本题选B。 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 8.【答案】 D 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 【解析】 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市场主体的 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对于法 行为需要法律来规范,法律作为竞争规则维护市场经 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法律规定的,应以客观、充分 济的自由、平等竞争,法律通过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 的事实根据为基础,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遵 引导、促进、保障和必要的制约来进行宏观调控。平 循与社会公理相一致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执法要 台经济虽然是新生事物,但是如果影响到经济的正 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D项错误。本题选A。 常、健康运行时,就应当通过法律对其进行约束。A 11.【答案】 C 项错误。处罚平台垄断行为有利于遏制垄断,有利于 【解析】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63 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限制解释是 断扩大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D项错误。 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为贯 14.【答案】 B 彻立法意图,反映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作出比字面 【解析】 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是马克思主义 含义窄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 宪法学者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 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础的不同,对宪法进行的分类。A项错误。这种分类 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 方法最鲜明的特点在于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反映了宪 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甲 法的阶级属性,是基于宪法本质属性进行的分类。B 的解释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 项正确,C项错误。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 石纳入文物的范围内,均属于扩充解释。A项错误。 民公决制定的宪法,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区 立法解释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 别于钦定宪法、协定宪法的宪法类型。资本主义类型 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法定解释、有权解释。非正式 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宪法都存在民定宪法。D项 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 错误。 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 15.【答案】 B 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有权解释,甲的解释是 【解析】 我国现行《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以志 学理解释。B项错误,C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 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D项错误。 制度。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 12.【答案】 A 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都有义务依法 【解析】 作为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主 服兵役。C项错误。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而非基本 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之间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二者 权利。A项错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 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社会主义道德是社 兵役的资格。B项正确。公民如拒绝履行服兵役的 会主义法制定的价值指导,对法的实施具有促进作 义务,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并不必然被剥夺政治权 用;社会主义法的规范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 利。D项错误。 本精神和要求,所以通过法律教育和法律实施活动, 16.【答案】 D 可以促进社会主义道德,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A项 【解析】 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 正确。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的评价标准和推 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 动力量,社会主义法是传播社会主义道德、保障道德 接选举。因此,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 要求实现的有效手段。B、C项错误。社会主义道德 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导向和参考,但并非直接 D项正确。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属于县级以上, 依据。D项错误。 实行间接选举。ABC项错误。 13.【答案】 C 17.【答案】 B 【解析】 宪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 【解析】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一切权利和自 产物,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经历了自由资本主义、私人 由的基础。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 垄断资本主义以及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三个阶段,自由 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竞争和公民社会权利保障的协调并非近代宪法所普 和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现行宪法明确 遍强调的内容。A 项错误。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 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国宪法规定了宪法委员会制度,主要目的是保障议会 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 的权力。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设立专章规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 定宪法委员会,其目的是约束议会权力的行使。美国 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员工携带的物品属于 是由普通法院行使合宪性审查权,而且普通法院的这 私人物品,企业无权翻包检查。A项错误。法院对严 项权力也不是在美国宪法中规定的。B项错误。 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以决定逮捕,具体执行应当 1919年颁布的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突破了个人权利 交由公安机关执行。C项错误。宪法禁止对公民的 中心论,第一次将公民的集体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写 人身进行非法搜查,但公安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可以 入宪法,《魏玛宪法》的颁布也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 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是合法的。B项正确。 宪法的转型。C项正确。近代宪法大多主张对公民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 的政治权利进行保护,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 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26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法规不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D项 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错误。 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 18.【答案】 D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 【解析】 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人民检 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D项错误。 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A项错误。根据《监察 21.【答案】 D 法》的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 【解析】 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 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 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 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 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A项错误,D 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 项正确。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可以转 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B项错 让,而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B项错误。 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1982年宪法首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C 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 项错误。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 22.【答案】 D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 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C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 项错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 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 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监 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 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 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A项错误。正式代表候选 质询案。D项正确。 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 19.【答案】 D 日以前公布。B项错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2条 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 第1、2款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选代表的名额。C项错误。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席团推选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 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D项 议。”A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 正确。 13 条第1款规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 23.【答案】 C 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 【解析】 我国《宪法》第48 条规定:“中华人民 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 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 主席团报告。"B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 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 则》第9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 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 议。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 妇女干部。"ABD选项正确。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 过。”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选择 D。 利益是基于平等权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而非对妇女 20.【答案】C 的优待。C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选择C。 【解析】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 24.【答案】 A 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自治地 【解析】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 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 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州人大 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A项正确。村民委员会主 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A项错误。根据《立法 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B项错误。 法》的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 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 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 范围内的事项。C项表述为“领导”,而非“指导”。C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 项错误。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 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 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但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B项错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无权处分。D项错误。 误,C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 25.【答案】 B 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 【解析】 根据我国《国徽法》的规定,国家机关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65 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资格证书、权 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可见,全国 利证书等可以使用国徽图案。A项正确。国徽及其 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并非根据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 需要而分别对应设置。D项错误。根据我国《立法 告。B项错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 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其网站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 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C项正确。国家出版 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 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应当印有国徽图案。D 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 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选择 B。 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 26.【答案】 C 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C项正确。 【解析】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 28.【答案】 A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 【解析】 西周时期司法官的渎职犯罪通称为 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 “五过之疵”,惟官,指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指利 判工作。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 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指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 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C项正确。地 货,指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指接受请托,徇私枉 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 法。故本题选择 A。 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 29.【答案】 A 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高级人民法 【解析】 秦朝法律规定的犯罪种类很多,常见的 院院长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D项错误。根据 除谋反、盗贼犯罪和不敬皇帝等罪外,还有诽谤与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 言、以古非今、妄言、非所宜言、投书等惩治思想言论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互联网法院的上诉案件由 的犯罪,反映了专制主义法律的特征。此外,还规定 《规定》中的具体法院管辖,而非由最高人民法院管 有盗徙封罪,即惩治偷偷移动田界标志企图侵占他人 辖。B项错误。 田产的犯罪。A项正确。盗大祀神物为唐律“十恶” 27.【答案】 C 中的“大不敬”。B项错误。“占田过限”为唐代经济 【解析】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代表资格审 立法部分涉及的罪名。为控制土地占有的两极分化, 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 “占田过限”也为唐律所禁止,最重可处徒一年。D项 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 错误。盗官府符印为唐朝罪名,《唐律疏议》规定: 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 “诸盗官文书印者,徒二年。余印,杖一百。”C项 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 错误。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 30.【答案】 B 大会主席团报告。A 项错误。为了保证全国人大及 【解析】 唐律完善了自首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交 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 代犯罪性质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不 需要,常委会设立了办事机构——办公厅和工作机 作彻底交代的,叫“自首不尽”。《名例》规定,凡“自 构——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香港特别 首不实及自首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 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 死者,听减一等”。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某甲 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 28 条的规 盗布二十匹,畏罪自首,如实交代,但自首不彻底,对 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 其如实交代的十五匹不予追究,仅以盗五匹论罪。故 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主 本题选择B。 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委员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可 31.【答案】 C 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 【解析】 在埋藏物的归属问题上,明律规定“若 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并非从全国人大常 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埋藏物完全 委会组成人员中产生。B项错误。全国人大专门委 归发现人所有,只是“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必须 员会包括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 送官。因此,掘得古器必须送官,古器是归国家所有, 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 银锭则归发现人所有。故本题选择C。 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 32.【答案】 D26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 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 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强调加强政权民 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A项正确。《杂令》规定: 主建设,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 “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每月取 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1/3,中 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又不得回 间派占1/3。D项正确。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 利为本。”“诸以粟麦出举,还为粟麦者,任依私契,官 届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采取人 不为理。仍以一年为断,不得因旧本更令生利,又不 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人民管理政权 得回利为本。”显然立法也注意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 机关。A选项错误。民主联合政府是毛泽东在中共 益,禁止私人高利贷。唐后期的立法中,进一步降低 七大的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提出的。B项错误。 法定利率,并对违法取利者加重处罚。B项错误。唐 1931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 朝法律还规定,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 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国家政 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称为“牵掣”。C项正确。但牵掣 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C项错误。 前须向官府报告并经批准。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扣 33.【答案】 A 押,则可“役身折酬”,即驱使债务人及其家属以劳役 【解析】《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 抵偿债务。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选择B。 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 37.【答案】 C 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贼法》是关于人身伤害、破 【解析】 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 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荀子·修身》解释:“窃货 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 曰盗”“害良曰贼”。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 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并罗列了该罪的种 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杀人属 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 于人身伤害,属于“贼”。A项正确。犯奸即作奸犯 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 法,也指犯通奸罪。B项错误。窃盗属于“盗”。C选 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 项错误。据《晋书·刑法志》载:“其轻狡、越城、博 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 戏、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为《杂律》一篇"。因此 均构成奸党罪。C项正确。见知故纵是汉律中危害 僭越同逾制,属于“杂”。D项错误。 国家政权的犯罪,即官吏见知贼盗犯罪真情而不及时 34.【答案】 B 举告,与罪犯判处同等刑罚。A项错误。不直、纵囚 【解析】 秦朝涉及财产处罚的刑罚有赀刑和赎 是秦律中规定的司法官的办案责任,一般指司法官故 刑。赀刑以财罚为主,也有与财产相关的力役罚,使 意枉法裁判。不直是指故意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纵 用范围广泛,对轻微犯罪者实行赀甲、赀盾、赀徭等。 囚是指故意减轻犯罪情节或应论而不论者。BD项 秦朝的身体刑(即肉刑)包括墨(黥)、劓、斩左右趾 错误。 (期)、宫刑等。生命刑(即死刑)包括戮、磔、腰斩、车 38.【答案】 D 裂、枭首、弃市、凿颠、抽肋、镬烹、囊扑、定杀等。耻辱 【解析】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 刑包括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去犯人胡须)等。 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 故本题选择 B。 清律中规定的雇工人不列贱籍,但对雇主有很强的人 35.【答案】 A 身依附关系,法律地位与雇主显著不平等。雇工人侵 【解析】 汉朝建立后,高祖深感“三章之法不足 犯雇主及其期亲要加等处罚,而雇主侵犯雇工人则比 以御奸”,故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 照“凡人相犯”减罪三等。故本题选择D。 律九章”,即所谓《九章律》。《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 39.【答案】 D 法律。此外,还有叔孙通制定的有关朝廷礼仪的《傍 【解析】 清王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 章律》十八篇;武帝时张汤制定的《越宫律》二十七 巩固辽阔的疆域,以理藩院作为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 篇,规范宫廷侍卫诸方面事项;赵禹制定的《朝律》六 机构,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管辖。清政府除制定 篇,明定朝贺制度。以上四部律合为汉律六十篇,构 全国统一的基本法典外,还制定了一系列适用于各少 成汉律的基本框架。故本题选择 A。 数民族聚居区的专门法规,如《蒙古律例》。因此,内 36.【答案】 B 外蒙古地区“刑狱不决,则报于院”的“院”指的就是 【解析】 唐朝立法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杂 理藩院。D项正确。清末司法改革,大理寺著改为大 律》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 理院,专掌审判。北洋政府时期普通法院系统实行四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67 级三审制,中央设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A项错 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 误。明朝监察机构御史台扩大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 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 察机关。清沿明制,清朝的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 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A项正确。立法体制是 关,负责督察百官风纪、纠弹不法,同时负有监督刑 关于立法权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 部、大理寺之责,可对其错误提出纠弹,亦可参与重大 的划分问题。B项正确。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 案件的会审。B项错误。元朝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 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 三省,中央政府另设有枢密院和宣政院,宣政院掌理 传统等因素决定的。一般来说,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 全国佛教及吐蕃地区军民政教事务。C项错误。 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D项正确。实行 40.【答案】 A 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 【解析】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清政府在 制;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一般采用二元 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实际上是领事裁判权制 或多元立法体制。C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ABD。 度的延伸。1864年清政府与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 43.【答案】 BCD 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专门审判机构,正式形成了会审 【解析】 法律职业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 公廨制度。会审公廨名义上是中国官府派驻租界的 为代表的,受过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具有娴熟的法 基层法庭,对租界内中国人之间及中国人为被告的案 律技能与法律伦理的法律人所构成的自治性共同体。 件实施管辖,但凡诉讼牵涉外国人,若被告系有约国 法律职业具有以下特征:(1)技能特征,法律职业技 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被告是无约国人,仍须邀一 能来源于法学教育,没有发达的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 名外国官员“陪审”。实际上所谓“会审”,只是空有 职业的形成;(2)伦理特征,法律职业必须具备本职 其名,甚至租界内纯粹中国人之间的诉讼,最终也须 业特有的伦理,法律职业伦理受法律活动规律的制 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A项正确。外国在华领 约,受法律职业技能的影响;(3)自治特征,法律人从 事裁判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不同国家的侨民之间的争 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自治性;(4)准 讼,一般均适用被告主义原则,由被告一方所属国的 入特征,加入法律职业必将受到认真考查,才能获得 领事法院或相应机构审理,中国官员亦不得过问。”可 许可证,得到头衔。独立特征不属于法律职业特征。 见,领事法庭为外国在华设置的审判机构,而非清政 A项错误。“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 府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B项错误。在清 道德”体现了伦理特征,“初任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的 末法制改革中,为了尽快建立新审判机构,沈家本主 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 持编成《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共包括五节:总纲、大理 中择优提出人选”体现了技能特征以及准入特征。故 院、京师高等审判厅、城内外地方审判厅、城谳局。可 本题选择 BCD。 见,城谳局和地方审判厅为清末的审判机构。CD项 44.【答案】 ABCD 错误。 【解析】 对司法过程中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论证 二、多项选择题 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些标准有:(1)内容的融贯 41.【答案】 ABCD 性;(2)程序的合理性;(3)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有 【解析】 法律助推五大社会发展理念,体现和保 效性;(4)效果最优性。故本题选择 ABCD。 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社会发展。依法实 45.【答案】 AC 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摆在第一位。依法增强 【解析】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 社会发展的整体协调性。依法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 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生的绿色发展观,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依 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A项正确。涉及两个以 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思想,体现了我们党 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强长江流域生 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但 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 国务院部委和省政府不可以就同一事项联合制定规 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章。B项错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 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社会发展理念。故本 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 题选择 ABCD。 决。C项正确。不存在“对同一事项进行规定,后制 42.【答案】 ABD 定的省政府规章应依据先制定的部门规章”的规定。 【解析】 立法,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创立,是指有 D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AC。26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46.【答案】 ABCD 50.【答案】 ACD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 【解析】 保安处分是用来补充或替代刑罚以预 别行政区基本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发布。 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是 A项正确。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 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嫌疑之人, 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B项正确。中央人 特别是那些有潜在犯罪危险,而不是已经构成犯罪的 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C 人员。故本题选择ACD。 项正确。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特别行政区立法机 三、简答题 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 51.【答案】 形式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 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D项正确。故本题选 推理和类比推理三种。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的 择 ABCD。 推理活动,三段论推理是其典型表现形式:根据法律 47.【答案】 ABCD 规则或原则(大前提),对具体的案件事实(小前提) 【解析】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 进行审理,由此作出确定的判决(结论)。归纳推理是 载入宪法。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活动,法律中的归纳推理是从以 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 往个案中总结出法律规则或原则的活动。类比推理 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 是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活动:在确定两个案件事实存 进行交流和合作。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 在相似性的情况下,推定两个案件适用的法律以及判 的一贯方针,将其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个方针 决结果也应相似。 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2021 年发布的《国家人 【点评】 法律推理的方式不仅是客观题的考查 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更是体现了该条款的 重点,在主观题中也可以考查,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 基本精神。故本题选择 ABCD。 生对于重点知识点不仅能识记,更要能理解并复述。 48.【答案】 ABC 52.【答案】 宪法解释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目 【解析】 廷行事,是秦朝最高司法机关判案的成 的解释和体系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根据宪法规范的 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 字面含义进行解释;目的解释是通过探求制宪者原意 据。在汉朝,比又称决事比,是指在律无正条时比照 来解释宪法;体系解释是根据宪法规范在宪法典中的 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宋朝的例有三 位置及其与其他规范的关联,从整体角度来阐明含 种形式:一是“条例”,即皇帝发布的特旨;二是“断 义。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往往同时运用多种 例”,即审判案件的成例;三是“指挥”,即中央官署对 解释方法。 下级官署下达的命令。因此,廷行事、决事比、断例属 【点评】 宪法解释的方法虽然内容不多,但是容 于成例,指挥属于命令,故本题选择 ABC。 易同刑法的解释、民法的解释以及法理学中的法律解 49.【答案】 BC 释相混淆,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注 【解析】 合并论罪从重,是指一人犯两种或两种 意相似易混考点的对比和归纳。 以上罪者,从重者论,但不累加处刑。即重罪吸收轻 53.【答案】 宋朝设立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台,以 罪,刑不累加。A项错误。轻重相举即类推原则,盗 御史中丞为长官,分台院、殿院、察院;御史的任命由 窃尚能减轻处罚,比盗窃危害更小的诈骗和坐赃类犯 皇帝批准,职权重大,可“风闻弹人”。御史台之外,还 罪就更应当减轻处罚,此即“举重以明轻”。B项正 有谏官组成的谏院,与御史台合称“台谏”,负责对中 确。依服制定罪是指亲属间的犯罪,据五等丧服所规 枢决策、行政措施和官员任免等提出意见;设于各路、 定的亲等来定罪量刑。古代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 州的监司、通判,负有对地方官员的监察职责。 【点评】 此前法硕联考的主观题尤其是简答题 衰、齐衰、大功、小功、锶麻。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 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 部分,多为《考试分析》中有着明显序号的知识点,但 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 近些年来考试难度不断提升,对知识点的考查越来越 细化。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学习法制史部分 的财产侵犯,则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 愈重。盗窃锶麻以上亲等的财物,按服制减轻处罚。 时,不仅要掌握各个朝代的各项制度,对于不同朝代 C项正确。老幼恤刑即老幼废疾减刑,唐律对老幼废 的同一制度也要对比学习。 疾者,分不同情形实行减免刑罚。题目中这一规定没 四、分析题 有体现老幼恤刑原则,故D项错误。故本题选择 BC。 54.【答案】(1)政党是政治力量的代表,国家2022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69 政权掌握在执政党手中,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点评】 清朝的秋审制度与明朝的会审制度渊 线、基本方略深刻影响着法治体系、法律制度及其运 源深厚且各自的内容都较多,属于法制史备考的重点 行。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 内容。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对于重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 点问题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多加记忆,争取在考试 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正确 的时候不丢分。 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是正确处理好政治和法治关系 五、论述题 的关键。 57.【答案】 法治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 (2)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 员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 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 会秩序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法 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 治、德治、自治相结合。通过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 通过道德促进社会友善和谐,通过自治实现基层治理 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领导核心作 规范有序,三方面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推进法治必 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 须完善立法,加强法律实施;推进德治必须弘扬社会 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建设;推进自治必须完善 【点评】 本题不同于历年法理学分析题,更注重 村规民约,加强基层自治。 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功底。鉴于2021年是中 【点评】 题目中虽然提及《法治社会建设实施 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与法治、法与社会的内容 纲要(2020—2025年)》,但最终考查的是“法治社会 属于考生应当重点准备的内容。文运法硕提醒:各位 建设”。本题作为开放型试题,要求考生具备较强的 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热点问题,并积 法理理论功底和一定的临场应变能力。文运法硕提 极运用法律思维看待问题,重点关注热点问题与热点 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方法论的应用和答 事件。 题模板的总结,而非简单地背诵书本内容。 55.【答案】(1)无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 58.【答案】 平等主要是指社会主体能够获得 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 同等的对待,包括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人和人之间 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 在人格和主体资格上的平等是形式平等。人和人之 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 间存在着自然的和社会的差异,基于这种差异给予不 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同的人以合理的差别对待,属于实质平等。我国宪法 (2)地方政府规章。应当报国务院、本级人大常 考虑到这种差异,对特定群体的权利给予特殊保障, 委会、所在省人大常委会、所在省人民政府备案。 是实质平等的具体体现。特定群体的权利是指处于 【点评】 公民的基本权利以及法律法规的批准、 特殊法律地位或具有特殊情况的公民所享有的权利。 备案属于宪法及其相关法的重要内容,此处的知识点 特定群体的权利保障包括: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 较多且容易混淆,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多总结、勤 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妇女的平 思考,在归纳对比中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等权利保障;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残疾 56.【答案】(1)秋审适用于各省审理的死刑 公民的权利保障;残废军人、烈士家属的权利保障;华 监候案件。 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保障。 (2)体现了古代重视人命、慎于狱事的仁政德治 【点评】 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三科相结合命 思想,同时体现了皇帝对国家司法权的控制。 题已经成为近些年论述题命题的惯例,此题为法理学 (3)清朝承袭了明朝的会审制度。明朝会审重 与宪法学的结合,要求考生在对知识点理解的基础上 案囚犯的制度被称为朝审,清朝的秋审、朝审皆源自 进行应用。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 明朝的朝审,秋审在清朝还被视为“国家大典”;此外, 注重上述三科的横向对比,归纳总结此类题目的答题 清朝还发展了明朝的“九卿圆(会)审”、热审等会审 技巧和规律。 形式。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1.【答案】 B 刑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甲适用的主刑 【解析】 我国现行刑法采用大陆法系的法典模 幅度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甲的追诉时 式,刑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上下两编,此外还有一条附 效期限为10年,故B选项正确。 则,但附则没有成编。我国刑法分为编、章、节、条、 5.【答案】C 款、项6个层次,故 AD项错误。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 【解析】 刑法第260条第1、2款规定:“虐待家 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 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用以及其他规定,分则规定了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 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 刑,故C项错误。刑法典的全部条文用统一的序号码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甲虐待其母亲导致其母重伤,属 进行编排,从第1条至第 452 条统一编号,不受编、 于虐待罪的结果加重犯,无需数罪并罚,A项错误。 章、节划分的影响,以实现系统化的目的,B项说法 刑法第 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2 正确。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 2.【答案】 D 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死亡包 【解析】 甲乙合谋计划骗取独居老人张某的钱 括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而直接引起被害人自杀的情形。 财,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人退出 乙以暴力干涉女儿婚姻自由,致其服毒身亡,成立暴 或者放弃犯罪,可以成立中止,但除必须具备犯罪中 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B项错误。根据刑 止的一般要件外,还需具备有效性,有效的阻止共同 法规定,杀害被保险人并骗取保险金的,属于手段和 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有效的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为 目的牵连犯,应当数罪并罚,故C项正确。刑讯逼供 对共同犯罪的作用。在本题中,乙并未有效地阻止共 致被害人伤残、死亡的,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 同犯罪结果的发生或者有效地消除自己先前参与行 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故D项错误。 为对共同犯罪的作用,无法单独成立中止,应当对犯 6.【答案】 A 罪结果承担责任,甲诈骗既遂,乙同样也是诈骗既遂。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实施危害药品 D项正确。 安全犯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3.【答案】 B (1)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解析】 成立正当防卫要满足起因、时间、对象、 (2)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 主观、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 邮寄、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3)提供生产技术或 害,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A 者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4)提供虚 项中张某实施的是盗窃行为,甲直接将其打死的行 假药物非临床研究报告、药物临床实验报告及相关材 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 料的;(5)提供广告宣传的。甲明知乙实施销售假药 当;C项中虽然李某在索债过程中限制了债务人甲的 犯罪,仍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故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人身自由,但债务人甲直接将其杀死,明显超过必要 销售假药罪。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属于防卫过当。D项中甲误以 7.【答案】 D 为走在身后的赵某要对自己实施不法侵害,属于假想 【解析】 甲点“超级辣”外卖套餐给他人吃,主 防卫;B项中甲是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严重危及 观意图只是为了想教训偷外卖的人,并没有伤害或者 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的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不 杀害他人的故意,且买“超级辣”外卖套餐给他人吃, 法侵害人伤亡,但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故B项正确。 属于生活行为,达不到刑法上伤害、杀害的程度。故 4.【答案】 B ABC项错误。幼童偷吃外卖的行为不可归责于甲,故 【解析】 刑法第 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 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项正确。 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 8.【答案】 B 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 【解析】 强迫交易罪的情形包括:(1)强买强卖 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 商品;(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3)强迫他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71 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国,按照属地原则适用我国刑法定罪量刑,其身份不 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5)强迫 享有外交豁免权,因此,第①错误;成立贩卖毒品罪只 他人参加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ACD项符合上 需要认识到是毒品即可,不要求清楚毒品的成分、品 述强迫交易罪的情形,B选项不属于上述类型,故应 种等,李某具有贩毒的故意,满足贩卖毒品罪的主观 选择B项。 方面,第②项错误;发生在我国的犯罪行为应按照我 9.【答案】C 国刑法处理,毒品犯罪违反我国刑法与在甲国是否合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又临 法无关,因此,第③项错误;毒品按照种类及查证的数 时起意取走他人财物的,应当定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量而不是纯度折算,故李某辩解均不成立,第④项错 实行数罪并罚。甲因琐事将同事钱某打成轻伤,成立 误。故 ABC项错误,D项正确。 故意伤害罪,后趁钱某不注意将其包拿走,成立盗窃 14.【答案】 B 罪,甲所犯罪行是在先后两种不同的的犯罪故意支配 【解析】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下实施的,彼此之间无牵连,结合关系,应当分别定罪 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实行数罪并罚,故 ABD项错误,C项正确。 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甲为他人办 10.【答案】 A 事并收受财物,属于贪污受贿犯罪,是洗钱罪的上游 【解析】 甲酒后驾车回家,未注意到禁行标志, 犯罪;其妻乙明知道该钱款是受贿所得仍帮助丈夫进 对死亡结果是过失,而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 行“处理”,属于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故B项正确, 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故排除 BC项;甲酒后 ACD项错误。 驾车回家,未注意到禁行标志,造成一死一伤,成立交 15.【答案】 B 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 【解析】 甲作为村委会主任协助政府管理社会 死亡罪是法条竞合关系,交通肇事罪作为特别法条应 捐助公益资金,可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未经集体讨 当优先适用,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故 A项正确,D 论和表决同意,擅自将协助政府管理的社会捐助公益 项错误。 资金100万元借贷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属于挪用公 11.【答案】C 款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故B项正确,ACD 【解析】 刑法规定,不满12周岁的人不负刑事 项错误。 责任,故A项错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 16.【答案】 D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 于“开设赌场”行为:(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B项错误。已 的;(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4)参与赌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 博网站利润分成的。乙明知甲开设赌博网站仍为其 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C项正 提供开发、维护服务并收取利润分成,成立开设赌场 确。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故 D项 罪,故D项正确。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 错误。 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 12.【答案】 A 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 【解析】 自动投案指犯罪人在其罪行尚未被司 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采取传 本案中乙并无上述行为,A项错误。非法利用信息网 讯、强制措施以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络罪的行为方式包括:(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 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的行为。乙是被亲友捆绑至司 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 法机关,没有自动性,B项错误。取保候审属于刑事 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2)发布有关制作或 强制措施,C项错误。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丁的犯罪工 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 具,丁不属于自动投案,D项错误。刑法规定,经查实 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 犯罪嫌疑人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 活动发布信息的。乙的行为也不属于上述情形,B项 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A项正确。 错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 13.【答案】 D 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 【解析】 李某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 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27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正,有法定情形的行为。乙不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 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无罪之人)用书面方式保证悔 也没有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C项错误。 改,以后不再重新犯罪的教育方法,甲是有罪之人并 17.【答案】 D 不适用该方法。C项错误。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是指 【解析】 根据刑法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根据其 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 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判处犯罪分子给 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 予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本案中甲给被害人造成 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论处。A项错误。行贿罪指为谋 经济损失,应当判处赔偿损失,D项正确。 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行贿 21.【答案】 B 罪的成立要求谋取不正当利益,B项谋取的是正当利 【解析】 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 益。根据刑法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 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包 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C项错误。根据 括事件和状态。事件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如人 刑法第389条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的出生、战争爆发等,故 AD项错误;状态是指某种客 物的,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故 D项 观现象的持续,如时间的经过、人的下落不明等,故C 正确。 项错误。侵权行为属于事件,故B项正确。 18.【答案】 C 22.【答案】 A 【解析】 间谍罪指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共有权,是指业主对 家安全的行为,包括(1)参加间谍组织;(2)接受间 其共有部分所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建设单位、 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 标。甲的行为不属于间谍罪情形,A项错误。故意将 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国家秘密泄露给境内人员,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有电梯循环播放广告,而共 罪;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或情报非法发送给境外机 有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基于上述规则,在扣除合 构、组织、人员的,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理成本后,该广告收入应当属于业主共有。故 A项 故B项错误,C项正确。甲的拾取行为不属于“非法 正确。 获取”,故排除D项。 23.【答案】 D 19.【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 【解析】 高空抛物罪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 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主张履 抛掷物品,情节严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 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 使用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方法危险性相 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已经办理登记备案 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甲将电脑 手续的;合同成立在先的。故D项正确。 显示器从五楼抛下,达不到与放火、爆炸、决水等危险 24.【答案】C 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只能成立高空抛物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 罪,故CD项错误。袭警罪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 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向第三人履行债 公务的人民警察,妨害公务罪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 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 A 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甲用管制刀具 项错误;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 袭击人民警察,严重危及民警人身安全,妨害警察正 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 常执行公务,构成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但袭警罪是 外,B项错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 妨害公务罪的特别法条应当优先适用,甲应认定为袭 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 警罪,故A项正确,B项错误。 但是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C项正确;当事人约 20.【答案】 D 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履行债务不符 【解析】 精神病人在犯罪时处于正常状态的,应 合约定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D 当承担刑事责任,A项错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 项错误。 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候造成危害,经法定程序鉴定 25.【答案】 A 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 【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 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B 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 项错误。责令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 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人民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73 法院不予支持,故D项错误;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人 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 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 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在合同发生 的除外;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 纠纷时,一方所受损失的数额往往与事先约定违约金 法院予以支持,故A项正确。丙此时已经善意取得所 的数额有所出入,此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处理: 有权,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乙不能请 (1)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一方所受损失 求丙承担侵权责任,故C项错误。 的数额时,可以请求适当减少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 26.【答案】C 额。(2)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低于一方所受损失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 的数额时,可以请求适当增加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 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 额,但是增加时应当以一方所受损失的数额为上限。 人的名誉权。乙在群里多次辱骂丙,已经严重侵害丙 在本题中,违约金是20万元,实际损失是40万元,基 的名誉权,丙有权请求乙赔礼道歉,故C项正确。下 于上述规则,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但是最多增加至 列情形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1)侵害自然人人身 40万元。故C项正确。 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 31.【答案】 C 赔偿。(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 【解析】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 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 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 求精神损害赔偿。(3)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 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 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害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迹等。因此人脸识别属于个人信息,商店在店内安装 的,不影响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丁指责甲滥用 高清摄像头,在未告知顾客的情况下,抓取进店顾客 群主权利并未侵犯甲人格权,也不会给甲造成严重精 脸部信息进行识别分析,用于精准营销,侵犯了顾客 神损害,故甲无权请求丁赔偿精神损失,A项错误。 的个人信息权益。身体权保护的是民事主体的身体 乙的行为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甲作为群主有管理的权 完整和行动自由,因此商店并未侵犯身体权,故 ABD 利,故B项错误。将丁移除微信群并没有对丁的法定 项错误,C项正确。 权利造成侵害,因此丁无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D 32.【答案】 B 项错误。 【解析】 委托监护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甲向丙 27.【答案】C 许诺,在丙照顾孩子期间每月给丙2000元补贴属于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 有偿委托监护,应当给付,丙也有权请求甲给付,故 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 CD项错误。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 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及时推选的,由继承 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 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 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 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 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 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故C项正确。 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 28.【答案】 A 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解析】 民法典规定,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 因此甲向丙许诺的补贴应当由甲乙共同承担,故A项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 错误,B项正确。 行为无效。在本案中,丁许诺给乙较高的好处费低价 33.【答案】 B 收购字画,明显属于恶意串通,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无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效。故A项正确。 监护人。即使甲乙已经离婚了,他们仍然是小明的监 29.【答案】 C 护人,故B项正确。 【解析】 民法典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34.【答案】 B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成为 【解析】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 普通合伙人,故C项正确。 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 30.【答案】C 为。共同过失加害行为,是指数个主体因为从事某一 【解析】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事务或者处于某种环境,进而负有同一注意义务,数 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个主体均未尽到前述注意义务导致损害结果产生。27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在本题中,甲、乙正在从事靠边下车这一事务,自然便 家具,所以B公司有权解除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A 负有观察周围环境的共同义务,结果二人均未尽到这 项正确,BC项错误。B公司事后追认转包行为的,A 一义务,导致丙的损害结果发生,属于共同侵权行为 公司仍需就C公司制作的家具向B公司负责,D项 中的共同过失加害行为,应当共同承担责任,赔偿丙 错误。 的损失。故B项正确。 40.【答案】 A 35.【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存在争议,给付货币的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 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产承担;无法区分的,应当以家庭财产承担,故D项 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正确。 履行。A公司按约定完成制作,双方对合同履行地存 36.【答案】 C 在争议,交付的标的为动产,则合同履行地应为 A公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一经成立, 司所在地。故A项正确。 当事人之间即形成债之关系,受损失一方享有请求返 二、多项选择题 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 41.【答案】 ABD 务,故A项说法正确,不选。得利人为善意时,取得的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包含法定化、反对事后 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故B 法、反对类推、禁止绝对不确定的刑罚、明确化、合理 项说法正确,不选;得利人为恶意时,受损失的人可以 化。法定化指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明文规定; 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故 D 合理化要求合理确定犯罪的范围和惩罚的程度,防止 项说法正确,不选;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 滥施刑罚,禁止采用过分的、残酷的刑罚;明确化即对 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的 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必 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 须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用文字表述清楚。“……伪造、 37.【答案】 B 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行为不能以伪造、变造、买 【解析】 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 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从当前我国刑法的 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 规定看,不能将机动车号牌认定为国家机关证件。”这 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应在 体现了法定化、明确化和合理化的要求,平等化并未 本题中,甲应付款在先,乙应交货在后,在甲付款不符 体现,故 ABD项正确。 合约定的情况下,乙拒绝交付便是在行使先履行抗辩 42.【答案】 ABC 权。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解析】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38.【答案】C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 【解析】 民法典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 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乙的受伤是自己故意造成 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为庆 的,甲没有任何过错无需承担责任,故C项正确。不 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 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决定对依据2019年1月 自甘风险指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 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的九类罪 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 犯实行特赦,故 AB项正确。特赦是指国家对特定犯 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 罪分子的赦免,即对于受罪行宣告的特定犯罪分子, 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意外事件指行为虽然在客观 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部分执行,这种赦免只赦其刑不 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故意或者过 赦其罪,故C项正确,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本案的发生不 ABC项。 符合上述情况,故ABD项错误。 43.【答案】 ABCD 39.【答案】 A 【解析】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指对已满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 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 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 养、看护、教育、医疗等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 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故 ABCD项正确。 A公司未经B公司同意,委托C公司制作其中 50套 44.【答案】 BCD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75 【解析】 甲将保健品冒充为提高免疫力的药品, 【解析】 甲将未公开的结婚照和家庭背景等信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电话 息发布到网络上,侵害了乙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散布 营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推销构成诈骗罪,故 BCD 乙有婚外情的虚假信息,导致乙遭受非议,侵害了乙 项正确。妨害药品管理罪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 的名誉权,故 BCD项正确。民法典规定,具有一定知 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包括(1)生 名度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的简称等, 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 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混淆的,与姓名和名称受到同等 (2)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 保护。甲将乙的绰号公开,并不是公开给乙起绰号, 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3)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 且乙的绰号不具备一定的知名度或是被他人使用足 假的证据、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 以造成混淆,因此甲并未侵犯乙的姓名权,故A项错 的;(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甲的行为不符合妨害 误。本题答案为 BCD项。 药品管理罪构成要件,故A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49.【答案】 BCD BCD项。 【解析】 发表权指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王某 45.【答案】 AD 已经发表了作品,所以没有侵害王某的发表权,A项 【解析】 甲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妇女金某,并在 错误;署名权指在作品上署名,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拐骗过程中奸淫金某,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拐卖妇女 摄制权指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 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只定拐卖妇女罪一罪;乙 上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金某,同时限制其人身自由,并欲 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 与金某强行发生性关系,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 得作品的权利。王某的作品未经其同意被用于视频 的妇女、儿童后有拘禁、伤害、杀害、虐待、侮辱、猥亵、 制作中广泛传播,且未在视频中标注其姓名,其署名 强奸等行为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故乙的行为应认 权、摄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受到侵害,故 BCD项正 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未 确。本题应选BCD项。 遂),数罪并罚。AD项正确。 50.【答案】 ABC 46.【答案】 AC 【解析】 A公司未审核即通过网络发布广告,且 【解析】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以其现有的以及将 未署名王某,侵犯的是王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署名 有的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权;B公司与C公司将王某文章摄制为广告,且未署 属于动产浮动抵押,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名王某,侵犯的是王某的摄制权与署名权,故 ABC三 抵押财产确定,A项正确;动产浮动抵押权在合同生 家公司都应当对王某承担侵权责任,ABC项正确。演 效时设立,故B项错误;银行以动产抵押,不得对抗正 员赵某只是参与该视频拍摄,本身并无侵权行为,因 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 此不用对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 受人,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先抵押后出租的, 答案为ABC项。 抵押权已经登记,抵押权的实现不受影响,故D项错 三、简答题 误。因此本题答案为 AC项。 51.【答案】 从业禁止是由刑法规定并由人民 47.【答案】 BC 法院裁决的预防性的法律措施。对因利用职业便利 【解析】 侵权责任指行为人对其侵权行为或者 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 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 被判处刑罚的人,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 果,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 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 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甲乙订立合同,乙未按照约 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违反从业禁止 定的要求交付标的物,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B 规定的,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项正确。乙谎称该车为某品牌“原装正品”自行车,属 【点评】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于欺诈行为,甲有权请求撤销与乙的买卖合同,故C 检察院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 项正确,A项错误。合同的相对性指基于合同所产生 见》的通知,细化了教育领域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 的权利或者义务仅存在于合同当事人间基于合同的 规则,属于社会热点问题。文运法硕提醒:各位考生 相对性原理,甲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请求乙而不是交 在备考时应当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易平台承担违约责任,故D项错误。 52.【答案】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 48.【答案】 BCD 责任,刑法以惩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惩罚过失犯罪27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为例外。法定的实害结果是过失犯罪成立的必备构 造安全的生产环境,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 成要件,是故意犯罪成立的选择性构成要件。过失犯 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罪的法定刑一般明显轻于故意犯罪的法定刑。 【点评】 本题主要考查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组织、 【点评】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是历年来的考试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第一问属于常规考点,考 重点,客观题多有涉及,例如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犯 生需重点掌握。第二问与以往的法条分析题考查方 罪和间接故意犯罪等,主观题也有一定的考试价值。 式不同,考查了法条背后的立法目的,需要考生结合 文运法硕提醒:对于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这类比较重 当下热点进行分析,也反映出现如今的考试比较注重 要的知识点,考生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注重区分 实际热点问题,考生在学习时需对此多加关注。文运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法硕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深入理解相关知 53.【答案】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 识点,同时也要关注当下的热点事件,在备考时不仅 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 要掌握课本知识,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适当拓展并深 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 入思考,探索原理并培养法律意识。 有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 56.【答案】(1)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 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 补偿。 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 (2)协议分割优先,体现了自愿原则。对难以分 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共有物,应当变价分割或 【点评】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也是法硕考试易 者作价补偿,体现了物尽其用的效率价值。共有人分 考的知识点,包括身份、财产、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损害 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 赔偿责任四个方面,考生应当分点阐述作答。文运法 分担损失,体现了公平原则。 硕提醒:申请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主体、限制等,都 【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民法中共有物的分割知 是近些年来法硕考试的重要内容,考生应当着重 识点。第一小问属于基础知识,考查内容比较简单, 把握。 虽然考试分析没有涉及,但考生可以利用题目中法条 54.【答案】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 信息进行总结。第二小问考察民法规定背后的立法 重;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 价值导向,与以往的分析题不同,考查内容比较深入, 有关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 需要考生结合所学知识点以及共有物的具体分割的 严重损害;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 相关规定来作答,具有一定的难度。文运法硕提醒: 成严重后果。 近年法硕考试考查的内容越来越全面,考生在学习时 【点评】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惩罚性赔偿的适 一定要注意底层逻辑,学会灵活运用知识点,将总则 用情形。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以弥 中的民法价值与分则具体知识点相结合,深入理解民 补损失为主要目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虽然不是主要的 法背后的逻辑。 民事责任形式,但它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 五、案例分析题 “最高原则”,有利于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极大 57.【答案】 甲、乙共谋并共同实施暴力,抢得 的现实意义,也是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常考知识点。文 银行卡并使用,构成抢劫罪(既遂),甲、乙成立共同犯 运法硕提醒:民法的侵权责任编是民法的重点章节, 罪,均系主犯。甲明知张某并未死亡仍将其扔进湖 主观题、客观题近年来多有考查,考生需重点把握。 中,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和故 四、法条分析题 意杀人罪,数罪并罚。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三年有期 55.【答案】(1)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 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 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 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乙的 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行为属于抢劫致人死亡,按加重处罚情节处理。 (2)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 【点评】 本题主要考查累犯,抢劫罪、故意杀人 的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责任,强令他人违 罪和盗窃罪等知识点。这些罪名不仅是客观题的重 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 要考点,主观题也常有涉及,各位考生在备考时一定 仍冒险组织作业,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因此,刑 要掌握好相关概念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尤其是注意 法增设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规定了更重 区分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什么情况下应当数罪并 的法定刑,以有效预防和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创 罚,什么情况下只定一罪。文运法硕提醒:对于刑法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77 分则中比较重要的罪名比如抢劫罪、诈骗罪等,各位 案中,A公司不存在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 考生一定要着重掌握罪名的关键考点,同时注意总则 情形。 与分则的联系,注重总则在分则中的具体应用。 【点评】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成立要件以及可 58.【答案】(1)成立。A公司的标价行为系 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问关于买卖合同是否成 特定人向相对人发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内容具体 立比较常规,第二问关于撤销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 确定,构成要约;甲提交订单成功构成承诺。双方当 需要考生能够分辨该合同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 事人对买卖标的及其数量等达成合意,应认定合同 并结合相关知识点给出理由。文运法硕提醒:该案例 成立。 涉及考试分析新增的知识点“重大误解”,考生需要将 (2)不成立。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 其与显失公平进行区分,同时也提醒各位考生对考试 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 分析新增内容务必熟练掌握。 的,当事人才有权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合同。本27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解析】 分析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划清法律和 1.【答案】 C 道德之间的界限,恶法非法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D 【解析】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 项正确,A项错误。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历史法 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全 学派的观点,B项错误;应研究现实生活中的法是社 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 会法学派的观点,C项错误。综上,故选D项。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C项正确。推进 7.【答案】 A 公正司法、构建法治社会、维护宪法权威均不属于全 【解析】 统一法律适用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同 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ABD项错误。综 案同判”,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当事人合法权 上,故选C项。 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是司法平等原则的体 2.【答案】 A 现,A项正确,BCD项错误。综上,故选A项。 【解析】 法律移植可以发生在不同法系之间,B 8.【答案】 D 项错误。判例法不是大陆法系的正式渊源,C项错 【解析】 公司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属于法律行 误。划分法系的主要依据是法的历史传统,D项错 为,A项错误。法院与该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诉 误。中华法系的的特征之一就是礼法结合,“和为贵” 讼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B项错误。行政处分 是指中国古代的“礼之用,和为贵”思想,是礼的核心 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该公司并非国家机 内容之一,A项正确。综上,故选A项。 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行为不属 3.【答案】 B 于行政处分,属于行政处罚,C项错误。D项二审改 【解析】 法律渊源又称为法律的表现形式,是法 判体现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D项 官裁判案件的依据,包括制定法、习惯、道德准则等,B 正确。综上,故选D项。 项正确。法律事实和法律意识不是法官裁判案件的 9.【答案】 B 依据,AC项错误。法律规范属于法律渊源的一种,但 【解析】 保护主义是指保护本国国家利益作为 法律渊源不限于法律规范,还包括了习惯,原则等,D 适用国家法律的基础,任何侵害本国利益的人,不论 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其国籍和所在地,均应受到该国法律的起诉,本题丙 4.【答案】 A 国公民Y在乙国游轮打伤甲国公民X,侵害了甲国的 【解析】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 利益,受到甲国法院的审判,体现了法对人的保护主 轻处罚,这属于自首立功免责,B项错误。违反治安 义原则,B项正确。此处殴打行为发生在乙国游轮, 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 不适用属地主义,A项错误。甲国公民X并没有违法 罚,属于时效免责,C项错误;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 行为,不适用属人主义,C项错误。折中主义是指以 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 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罚的属于有效补救免责,D项错误。正当防卫不属于 题中没有体现折中主义,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免责,因为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而正当防 10.【答案】 B 卫并无法律责任,A项正确。综上,故选A项。 【解析】 该办法由甲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属于地 5.【答案】 A 方性法规,不属于地方政府规章,A项错误。该办法 【解析】 将“机动车”解释为“不包含人力或者 是由甲省人大常委会制定,而《妇女权益保障法是》由 蓄力驱动的车辆”,属于字面解释。因为该解释单纯 全国人大制定,因此该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从字面含义出发,没有涉及文字含义以外的立法目 下位法,B项正确。《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法律,由全 的,不属于目的解释,A项正确,B项错误。比较法解 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而该办法与《妇女权益保障 释是指通过比较外国的立法和判例及其原则、经验和 法》不是同位阶的法律,不属于特别法,C项错误。甲 效果,对本国法律进行解释,题中并没有显现,C项错 省不是经济特区也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没有变通权且 误。历史解释是探究制定法律时的历史材料和立法 该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不得与《妇 者的立法目的来解释法律,题中并没有显现,D项错 女权益保障法》相抵触,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误。综上,选A项。 11.【答案】 C 6.【答案】 D 【解析】 法官对共同饲养动物归属问题参照了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79 子女抚养和探望的规定,而非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故 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C项错误。宪法和 属于类比推理而非演绎推理,A项错误,C项正确。 法律委员会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进行立法后评估,D 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实质上是一项立法 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活动,此处法官没有运用归纳推理,B项错误。辩证 16.【答案】 D 推理是指当作为推理前提的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 【解析】 甲参加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乙参与 互矛盾的法律命题时,借助于辩证思维从中选择最佳 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丙发现网购的家用电器不合 命题以解决法律问题,此处没有相互矛盾的法律命 格,给商家差评均不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 题,D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督行为,属于生活行为,ABC项错误。我国宪法规定: 12.【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 【解析】 提示消费者属于社会行为,不依附于规 员有提出批判和建议的权利。丁写信给某国家机关, 则产生,属于调整性法律规则,不属于构成性规则,A 对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为丁在行使批评 项错误。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 权,属于行使监督权,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行选择或者协商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 17.【答案】 D 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此处没有给餐饮外卖平 【解析】《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规 台自行选择或者协商的权利,B项错误。餐饮外卖平 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 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应当”体现 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 了餐饮外卖平台的义务,餐饮外卖平台必须按照法律 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 规定履行,属于义务性规则,C项正确。准用性规则 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 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 连选连任。”AB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而该规则明确具体,D 18.【答案】 A 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解析】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 13.【答案】 D 范围、期限等,A项正确。被授权机关不可以将被授 【解析】 契约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应受到法律的 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B项错误。授权立法事 规范,A项正确。该判决有教育作用,教育人们不要 项,经过实践检验,待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 再暗刷流量,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B项正确。“流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 量”属于数据资料,是法律关系的客体,C项正确。判 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C项错误。被授 决驳回诉讼请求属于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 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授权机关报 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方式做出,而法律制裁是 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 以违反法律义务为前提,由国家强制执行的一种不利 律的意见,D项错误。综上,故选A项。 后果。本题中常某没有违反诉讼义务,只是没有诉讼 19.【答案】 B 权利,不属于法律制裁,D项错误。本题选非题,故选 【解析】 国务院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 D项。 置和区域划分,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 14.【答案】 B 设立、撤销、更名或者隶属关系的变更。上城区和下 【解析】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区别在于有 城区合并属于县级行政区划的合并,由国务院批准。 无法典形式,A项错误。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 B项正确,AC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文宪法,B项正确。宪法修正案是成文宪法的重要组 20.【答案】C 成部分,C项错误。有些成文宪法也是柔性宪法,比 【解析】 我国选举法尚无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 如《意大利宪法》,D项错误。综上,故选B项。 A项错误。暂停赵某的选举权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 15.【答案】 D 会向乡人大代表大会报告,B项错误。我国选举法规 【解析】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 定,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 权解释宪法,A项错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属于专门 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C项正确。选举权 委员会,无权组织宪法宣誓。有权组织宪法宣誓的机 平等原则要求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次投 关为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票权,D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外交 21.【答案】 D 部,B项错误。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修改除全国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28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A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 主席团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并非由人大常委会 会的工作,B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 决定,A项错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 大选举产生,C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大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但 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D项正确。综上,故 并非在所有会议上的发言都不受法律追究,B项错 选D项。 误。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每年向常务委员会报告代 22.【答案】C 表建议、批判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予以公开,C项错 【解析】 部门规章由各部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误。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时,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 制定,应当经部委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而不是 予以时间保障和工资福利保障,国家根据实际需要给 由部门首长决定,A项错误。部门规章的名称一般称 予适当的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D项正确。综上,故 “办法”或“规定”,不称“条例”,B项错误。部门规章 选D项。 以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 28.【答案】 A 准文本,C项正确。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 【解析】“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是法家韩非子 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 的主张,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为“缘法而治”“法令由 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D项错误。综上,故选 一统”,严刑重法,这些是法家思想,A项正确。隋朝、 C项。 宋朝的治国指导思想为儒家思想,BC项错误。元朝 23.【答案】 B 的立法指导思想为“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因俗而 【解析】 生态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产生促 治”,蒙汉异制,这不属于法家思想,D项错误。综上, 进作用,A项错误。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 故选A项。 划发展,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B 29.【答案】 B 项正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商 【解析】“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一别两宽, 业开发,C项错误。生态文明程度并非强调主宰和征 各生欢喜”,即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自愿离婚,B项正 服自然,而是更好地保护自然,D项错误。综上,故选 确。义绝被规定为强制离婚的条件,所谓“义绝”是指 B项。 夫妻情义已绝,A项错误。“七出”为丈夫或者公婆单 24.【答案】 A 方解除婚姻的条件,“三不去”为女方拒绝解除婚姻关 【解析】 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三 系的条件,均与题意不符,CD项错误。综上,故选 十名以上的代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十个 B项。 以上的常委会委员,有权向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国家 30.【答案】 D 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质 【解析】 刺配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 询案。因此提出质询案的主体包括:一个代表团或三 于一人的复合刑罚,“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其 十名以上的代表或十名以上的常委会委员,BCD项错 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贼配军” 误,A项正确。综上,故选A项。 是指这种酷刑将三种刑罚施于一人,因此本题考查的 25.【答案】 D 是刺配。刺配的三种刑罚包括杖刑、刺面、配役,ABC 【解析】《宪法》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31.【答案】A 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和军事法院院长。ABC项错 【解析】 汉朝的选官回避制度为三互法,即婚姻 误,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之家和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A项正确。曹魏的九 26.【答案】 C 品官人法是官吏选拔制度,B项错误。宋朝的差遣制 【解析】 国家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 要旨在于使官职名称和实际职务相脱离,官员担任的 式并存的分配制度,A项错误,C项正确。我国的分 实际职务由皇帝灵活授予,C项错误。元朝的行省制 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 是元朝的行政模式,D项错误。综上,故选A项。 和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实际状况所决定,B项错误。 32.【答案】 C 国家在公有制经济中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 【解析】 戏剧《刘巧儿》的原型封芝琴(乳名捧 度,D项错误。综上,故选C项。 儿)与张柏的婚姻案,就是马锡五审理案件的典型案 27.【答案】 D 例。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 【解析】 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需本级人大 作方式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81 崭新形式,ABD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故选C项。 39.【答案】 D 33.【答案】 A 【解析】 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名义上实行地 【解析】 两汉重视对官吏政绩的考课。一般官 方自治,实则确认国内军阀的势力范围。为了平衡各 吏主要根据法律考核其所任职务的完成情况。对地 派军阀和大小军阀之间的关系,巩固曹锟、吴佩孚控 方郡国守相和县令的考核,仍沿秦制,通过上计的方 制的中央大权,对“国权”和“地方制度”做了专门规 式进行考课。汉朝《上计律》规定,年终由郡国上计史 定,实际上宪法成了大小军阀实现利益分配的账单, 携带上计簿到京师上计,汇报工作。上计的范围包括 AB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故选D项。 户口、赋税、盗贼、狱讼、农桑、灾害、道议等,根据政绩 40.【答案】C 的殿最,决定迁降赏罚。A项正确,BCD项错误。综 【解析】 国民政府时期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变 上,故选A项。 化是在法院之上增加一个最高层次,即司法院。其下 34.【答案】 C 设四个直属机关,其中司法行政部掌管司法行政事 【解析】《北齐律》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 务,最高法院行使最高审判权,行政法院行使行政诉 称,在古代法典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讼案件的审判权,官吏惩戒委员会掌管文官和法官的 对隋唐立法尤具影响。程树德在《九朝律考》中指出: 惩戒事宜,ABC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故选C项。 “自晋氏失驭,海内分裂,江左以清谈相尚,不崇名法。 二、多项选择题 故其时中原律学,衰于南而盛于北。”总的来看,南北 41.【答案】 ABCD 朝时北方律典兼容并蓄,日臻成熟,它克服了南朝律 【解析】 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 的繁芜,避免了北周律的刻意复古,注意了礼律并举, 生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自 又在罪名和刑制上有所创新,因而为隋朝所取法, 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 ABD项错误,C项正确。综上,故选C项。 局,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 35.【答案】 C 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都是完善中 【解析】 唐朝徒刑分为五等:徒一年、一年半、二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 年、二年半和三年。杖刑分为五等:杖六十、七十、八 废释纂各项工作的需要。ABCD 项正确,故选 十、九十、一百。徒一年是徒刑的最低刑等,减一等, ABCD项。 减到杖刑的最高刑等一杖一百,ABD项错误,C项正 42.【答案】 ABCD 确。综上,故选C项。 【解析】 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法治思维是程序 36.【答案】 A 思维,AD项正确。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制约 【解析】 宋朝为了保护典权人的权利,严禁“一 权力的目的是保障人权,C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平等 物两典”,A项错误。业主的权利有:得到钱主给付的 思维,平等属于正义的一部分,与公平密切相关,B项 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限及 正确。综上,故选ABCD项。 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D项正 43.【答案】 AC 确。钱主的权利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收益 【解析】 律师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兼职并领 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权;待 取报酬,法官在任职期间可以接受政治、理论和业务培 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训,BD项错误。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接受当事人 钱主以上权利统称“典权”。BC项正确。本题是选非 的宴请,A项正确。检察官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对正在 题,故选A项。 审理的案件进行评论,会泄露审判秘密和检察工作秘 37.【答案】C 密,违反法律职业伦理,C项正确。综上,故选AC项。 【解析】 明律规定:“凡化外人犯罪者,并依律 44.【答案】 BCD 拟断。”即采取属地主义原则,ABD项错误,C项正确。 【解析】 司法又称为法的适用,其主体是司法机 综上,故选C项。 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老张是进行了法律 38.【答案】 A 解释,但老张并非司法人员,其行为并非司法活动,不 【解析】 按照清朝的刑事审判程序,死刑重案, 属于法的适用,A项错误。法律概念与生活概念不同, 由州县初审然后逐级审转复核,经督抚向皇帝具题, 需要法律解释,B项正确。“法律明白人”普法释法活 最后由“三法司”核拟具奏,BCD项错误,A项正确。 动有助于法治社会建设,C项正确。法律概念有认识 综上,故选A项。 功能、表达功能、改进功能,这有助于人们准确理解《反28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家庭暴力法》的内容,D项正确。综上,故选BCD项。 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 45.【答案】 ABCD 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 【解析】 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宪法保护,父母有抚养 辅助标准。 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学 【点评】 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其划分标准是非常 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尊重未 重要的热门考点,不仅是客观题的考查重点,也是主 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其个人信息皆为我国保护未成年 观题的考查重点,近几年法硕考试主观题对知识点的 人的法律规定。ABCD项正确。综上,故选ABCD项。 考查内容越来越细化,考生需更注重全面复习。文运 46.【答案】 BD 法硕提示: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划分原则是非常近 【解析】《宪法》第9条第1 款规定:“矿藏、水 似的考点,且划分原则分点明确,是重要的主观题考 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 点,各位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区分法律部门的划 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 分标准和划分原则。 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AC项错误。自 52.【答案】 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 留山、自留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财产,BD项正 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 确。综上,故选 BD项。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 47.【答案】 ABCD 国家发展教育事业,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 【解析】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也就 育,发展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是说公民享有住宅权,住宅权保障了公民的居住安全 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对劳动者进行政治、业务等 和生活安宁,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企事 BCD项正确。住宅区包括公民的隐私,隐私是自然人 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 【点评】 宪法中公民的权利是考查的热门考点, 活动、私密信息,A项正确。综上,故选 ABCD项。 例如 2023年真题中的公民受教育权,2020年真题中 48.【答案】 AD 的公民监督权,都属于公民权利,宪法是确立公民权 【解析】 西周主张宽严适中,罪行相当,B项错 利保障和国家机构权限的法律,而公民权利作为宪法 误。同居相隐最早出现在汉朝,C项错误。《吕刑》确 文本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考试的绝对重点。文运法 立的原则有“明于刑之中”,“其罪惟均,其审克之”, 硕提示:宪法简答题多以我国《宪法》原文为基础,因 “上下比罪”,“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五 此我国《宪法》是后期宪法备考的重要背诵材料,考生 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AD项正确。综上, 准备宪法的简答题时需多背诵我国《宪法》原文。 故选 AD项。 53.【答案】 保辜制度旨在区分杀人和伤害致 49.【答案】 ABD 死的定罪量刑问题,准确认定加害人的法律责任,使 【解析】《贞观律》增设加役流为死刑的宽宥刑 罪刑相适应;敦促加害人积极救治受害人,力求缓和 罚,C项错误。《开皇律》完善了“八议”和“官当”制 双方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 度,A项正确。《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 【点评】 唐朝时期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鼎盛发 基础上确立了“十恶”罪名,B项正确。《开皇律》将刑 展,《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是现存最古老、 罚定型为死、流、徒、杖、笞五刑,D项正确。综上,故 最完整、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法典,因此唐朝的各种 选ABD项。 制度均是中国法制史考查的重点。文运法硕提示:考 50.【答案】 ABCD 生应该重点复习唐朝的知识点,唐朝所有的考点均有 【解析】 根据“民事法律未规定者,依习惯,无 出主观题和客观题的可能,考生需掌握唐朝的所有考 习惯者,依法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立法的适用 点,做到不遗漏每一条制度。 顺序是:法律、习惯、法理。ABC项正确。作为民事法 四、分析题 律习惯,不能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D项正确。 54.【答案】 甲的观点不正确。法律原则和法 综上,故选ABCD项。 律规则是两类性质不同的法律规范:在内容上,法律 三、简答题 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法律原则没有明确具体的 51.【答案】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 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只适 则划分的一个国家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 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法律原则具有宏观指导性;在 的划分标准包括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202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83 个案,法律原则的适用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权 会规范,这是法区别于道德、习俗、纪律等其他社会规 衡。乙的观点不正确。法律原则虽然不像法律规则 范的重要特征。这句话强调了法的这一特征的重要 那么具体明确,但在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发挥着 性:一方面,国家强制力保障了法的实施,法不一定能 独特作用。法律原则可以为准确解释法律规则提供 够始终为人们自愿遵守,必要时需要由国家专门机关 依据,可以成为裁判疑难案件的规范依据,可以填补 予以强制实施;另一方面,国家强制力捍卫了法的权 法律规则的漏洞。 威,运用国家强制力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维 【点评】 本题考查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分 护法律权威与尊严的最后手段。同时,法依靠国家强 标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分是每个考生应准备 制力保证实施,并不意味着法的每一个实施过程、每 的内容,所以此题考查的难度并不高。文运法硕提 一个法律规范的实施都要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也不等 示:对于常规的主观题考点,请每个考生在复习过程 于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中务必熟练掌握,做到融会贯通,不仅要在背诵上做 【点评】 本题考查法的作用,以耶林的“没有强 到熟练,也要对其内容有理解和思考。 制力的法就犹如一把不燃烧的火,一束不发亮的光” 55.【答案】(1)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 为切入点,强调法的强制作用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 法规、经济特区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 国家在保障法的实施方面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释等。 法的作用是法理学的重要考点,多以主观题的形式考 (2)向审查建议人反馈,有利于保持同人民的密 察,需考生重点掌握。文运法硕提示:考生在准备论 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体 述题考点时,应当多注重练习前后知识点的连接,体 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激励公民、组织监督法律 系化运用所学知识,注意不同知识点的内在联系,在 的制定和实施,形成审查建议人和审查主体之间的良 答题时拓展思路。 性互动,促进审查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完善。 58.【答案】 民本思想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 【点评】 本题第一小问考查宪法的审查制度,属 核心,传统法律中的轻徭薄赋、矜老恤幼、要案会审、 于宪法中的热门考点,鉴于监察制度刚刚建立,监察 死刑复核等,都是民本思想的重要体现。儒家主张从 法规的审查制度也是考试的重点。第二小问是开放 “民为邦本”的高度,解决法律实施中的疑难问题,实 性问题,法硕考试的命题趋势越来越开放,这要求学 行德礼之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继承和发 生有较高的知识储备,不能局限于考试分析上的知识 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以民为本这一中华传统 点。文运法硕提示:各位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当重点 法律文化精华中汲取养分,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强大 关注热点问题,同时在复习过程中要拓展自己的知识 精神动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最广 储备,更好的应对开放性问题。 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 56.【答案】(1)受理民间词状,调处和审理有 民;坚持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依法保障 关婚姻、田土、斗殴等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张榜 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布本地有过错人的姓名和犯错行为,以示惩戒;普 为生命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 及朝廷政教法令。 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明初创建申明亭,目的在于申明教化、明刑 【点评】 本题结合了法制史和法理学考点,以 弼教。申明亭不仅对百姓施行教化,而且具有基层司 “明德慎罚”和“民为邦本”的传统民本主义,来论述 法组织的性质,既分担了州县司法的压力,又形成了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古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代法律的民本主义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以人民为中 【点评】 基层社会治理是这几年的热点问题,法 心”异曲同工,都强调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和力量源 硕考试以法制史的角度来关注社会治理问题,结合明 泉,这些都是法制史和法理学的重要考点,需要考生 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申明亭”来考查学生对当 灵活运用。文运法硕提示:法硕考试法综论述题的第 今基层社会治理的看法。重在考查学生多角度思考 二题多以法理学和宪法学或者法理学和法制史相结 能力。文运法硕提示:考生在复习社会热点问题时, 合的方式考查,这就需要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多关注 注意与其他学科的融合,培养多角度思维能力,拓宽 这几个学科之间的一些共性考点,例如“民本主义和 自己的视野,不能局限于单个知识点。 与人民为中心”“法的价值和宪法的基本原则”“平等 五、论述题 原则和特殊群体保障”等,这些知识点的内在逻辑都 57.【答案】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 是一致的,很容易以论述题的形式考查。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 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1.【答案】 C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 【解析】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 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是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本题中,甲 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方式是将一 直播手绘百元人民币技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扰乱市 定的行为当作犯罪,对其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 场秩序,所以排除非法经营罪的成立。C选项错误, 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特定的犯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真货币 罪行为。(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 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 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 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扰 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 乱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甲在直播间手绘百元人民 罚处罚的功能。A、D选项错误。A、D选项都是对相 币,目的是展示其手绘技艺来获得打赏,而非将假币 关犯罪提起公诉,属于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向国民显 投入市场获利,所以排除伪造货币罪的成立。D选项 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体现规制机能;当然,公诉 错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 后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其规制机能便逐渐向保护机 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 能、保障机能转换。B选项错误,杀人、放火、爆炸、绑 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 架、抢劫、盗窃犯罪的起诉越来越少,说明刑法的适用 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 对老百姓产生了约束作用,使之在社会生活中不敢肆 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 意妄为,体现规制机能。C选项正确。正当防卫不捕 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 不诉,正是说明了对合法行为的保护,保障公民不受 中,甲只是直播手绘百元人民币的技艺,属于炫技行 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彰显刑法的保障机能。本题 为,不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行为方式,所以排 选C。 除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成立。本题选A。 2.【答案】 B 4.【答案】 A 【解析】 行为人着手之前,属于犯罪预备阶段, 【解析】 2022年3月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 着手之后则进入到犯罪实行阶段,二者的关键区别就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 在于危害行为是否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产生现实、紧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 条第1款规定: 迫、直接的危险,即没有直接侵害犯罪客体的行为属 “……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 于犯罪预备行为,反之则属于犯罪实行行为。所以 B 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选项正确。A 选项错误。是否违反行政法及其他前 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A选项正确。甲某指使他人 置法不是犯罪预备行为与犯罪实行行为的区别,行政 利用医保骗保购买高价药品,并不为治疗疾病,而是 法及其他前置法不是用来规制犯罪行为的,无法以其 通过转售获利,使得国家医保资金受到损害,符合诈 来进行鉴别。C选项错误。犯罪预备行为与犯罪实 骗罪的构成要件。B选项错误。保险诈骗罪是指违 行行为都是基于实施犯罪的故意,否则无法构成故意 反保险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 犯罪。D选项错误。是否可以对其进行防卫,这是对 数额较大的行为。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式主要是采 B选项内容的一项具体展开,其属于犯罪预备行为与 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 犯罪实行行为形式上的区别,并不是实质区别。本题 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 选B 中,甲某欺骗的对象是医院而非保险公司,也没有虚 3.【答案】 A 构保险标的、制造保险事故,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犯 【解析】 A选项正确。甲的行为是合法的直播 罪构成要件。C选项错误。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行为,不构成犯罪。B选项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违 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 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 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为。非法经营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 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某利用医保骗保,受骗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85 的对象是医院,骗取的并非医院资金,而是国家用于 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扰乱 医保的财政支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 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2)依 件。D选项错误。虽然前述司法解释第13条第1款 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 规定“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 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 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 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但 精神药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A选项正确,甲在明知 甲某是指使多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高价药品后进行 国家严格管控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为了追求高额利润, 转售,甲某的收购和转售行为都是其实施诈骗犯罪的 仍为客户更换物品包装,提供帮助,属于对行为事实有 组成部分,不单独定罪处罚。本题选 A。 明确认知,可以推定其具有犯罪故意。B选项错误。 5.【答案】 A 如果客户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出售精神药品,甲作为 【解析】 关于罚金的概念如下:(1)限额罚金, 帮助犯,无需证明获利的金额达到特定数额,即可成立 是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 贩卖毒品罪(共犯)。C选项错误。如果本案构成非法 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2)无限 经营罪,单位就属于犯罪主体,完全可能受到刑事处 额罚金,是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 罚。D选项错误。毒品的种类需要折算,纯度不是折 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 算的标准。本题选A。 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 8.【答案】C 金的具体数额。(3)倍数罚金,是指以犯罪金额的倍 【解析】 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属于抢劫罪的结 数决定罚金的数额。(4)倍比罚金,是指以犯罪金额 果加重犯。对于加重结果,不要求犯罪人主观上是故 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本题中,法条规定了罚金 意心理,只需要加重结果与抢劫行为具有刑法上的因 数额的下限和上限,属于限额罚金,所以 A选项正确, 果关系即可。本题中,持刀抢劫属于严重危及生命健 B选项错误。本题题干中未涉及犯罪金额,所以无法 康的暴力式犯罪,被害人出于求生欲望而逃跑实属本 采用倍数关系,C、D选项错误。本题选 A。 能反应,在逃跑过程中由于紧张而出现摔倒、被撞等 6.【答案】 A 情况,属于高概率事件,即正常介入因素,因此不会中 【解析】 盗窃数额应当以被盗物品本身的价值 断死亡结果和抢劫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以,行为 作为认定依据。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 人甲某要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负责,即成立抢劫罪致 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 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A 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甲 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 某持刀抢劫出租车,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出租车 托估价机构估价。同时,实际损失大于盗窃金额的, 司机被其他车撞击死亡不属于异常的介入因素,不能 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 中断甲某的抢劫行为与出租车司机的死亡结果之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 的因果关系,甲属于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B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取消了“销赃数 选项错误。甲持刀抢劫,仅对出租车司机造成了危 额高于被盗物价值,按销赃数额计算盗窃数额”的规 害,主观上没有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或者重大财产 定,使盗窃数额的认定还原于被盗物品本身的价值。 安全造成隐患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对不特定多数人 同时,前述司法解释第4条第2款还规定,盗窃行为 的生命或者重大财产安全造成危险,不符合以危险方 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以作 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选项错误。甲以非法占有的 为量刑情节考虑。本题中,虽然电脑内还装有价值3 目的持刀抢劫出租车,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劫 万元的服装设计软件,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 取财物,成立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是指非法故意伤害 额,但这只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并不能改变盗窃财 他人身体的行为,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甲的行 物本身的数额。所以本题中,应当以笔记本电脑本身 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本题虽有伤害的结果发生,但 的价值3000元作为甲某的盗窃数额,3万元的软件损 是作为抢劫罪的行为方式被抢劫罪包括,因此仅仅成 失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A选项正确。本题选A。 立抢劫罪一罪。本题选C。 7.【答案】 A 9.【答案】 C 【解析】 关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根据不同主 【解析】 犯罪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观目的,分别定性如下:(1)行为人出于医疗目的,违 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A选项错误。本案中,甲 反有关药品管理的国家规定,非法贩卖国家规定管制 实施连续盗窃行为,属于连续犯,应该从最后一次盗28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窃行为完成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B选项错误。犯 12.【答案】 B 罪不具备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 【解析】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 计算。乙的犯罪行为的追诉时效要从其成立故意伤 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包含 害罪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被害人住院之日起计算。 两类:①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 C选项正确。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其成立犯罪不 机关、军事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在乡镇以上中 需要3个月以上不归还的条件,所以应该从挪用公款 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D选项错误。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 丁未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垮 的人员。①“国有公司、企业”指国有独资公司、企 塌,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丁属于过失犯罪,应从实害 业,不包括国家控股、参股的公司、企业。②“事业单 结果发生之日起成立刑事犯罪,并计算追诉时效。本 位”不包括集体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事业单位中的公 题选C。 立学校、医院等,公立学校的校长、会计、出纳等属于 10.【答案】 B 国家工作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解析】 犯罪构成的既遂形态包括:(1)实害犯,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 行为必须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构成既遂;(2)危险 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犯,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构成既遂;(3)行为犯,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类人员包括:①依法履行职 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构成既遂。A选项错误。 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②依法履行审判职责 脱逃罪属于行为犯,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既遂。B 的人民陪审员。③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 选项正确。破坏交通工具罪属于危险犯,破坏行为只 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工作时。A 选项错误。乡人民 要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就达到本罪的 代表大会主席属于上述(4)中的①部分。B选项正 既遂,不要求发生灾害后果,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则 确。合同制民警一般指各种辅警、协警,“合同警察” 适用加重的法定刑。C选项错误。交通肇事罪是过失 不是国家公务员,其职权也是协警职能,故不是受贿 犯罪,属于典型的实害犯,只有造成实害结果才既遂。 罪的主体。C选项错误。工人编制的镇工商所所长 D选项错误。煽动分裂国家罪属于特殊的行为犯,即 属于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D 举动犯。只要一有煽动分裂国家的举动,就构成本罪 选项错误。该选项中没有“临时、合同制”之类的字 既遂。本题选B。 眼,那么火车站售票员就属于铁路车务段的正式员 11.【答案】 A 工,具有铁路编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本题选B。 【解析】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 13.【答案】 B 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 【解析】 A选项错误。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 适用。A选项正确。甲某属于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 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 国人,当然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B选项错误。甲 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本题中,甲并 某在没有向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前往非边 不具有间谍罪的客观行为和间谍罪的主观故意,所以 境区许可证件的情况下,由边境区前往非边境区,属 不成立间谍罪。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非法获取 于偷越我国国(边)境的行为。C选项错误。甲某的 国家秘密罪,是指以窃取、刺探、收买的方法,非法取 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 得国家秘密的行为。拍摄行为并不能证明是窃取、刺 我国具有刑事管辖权。D选项错误。根据《关于依法 探、收买的方法,所以排除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成 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具有下列 立,但是甲某在微信群里散播涉密的军舰照片,可成 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 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D选项错误。为境外窃取、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1)组织他人通过 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掩盖非法出入境目的,骗 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核准出入境的;(2)组织依法 或者情报的行为。甲没有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 限定在我国边境地区停留、活动的人员,违反国(边) 秘密罪的故意,所以排除D选项。本题选B。 境管理法规,非法进入我国非边境地区的。本题中, 14.【答案】C 甲某只是存在偷越我国国(边)境的行为,并不存在组 【解析】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 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仅仅通过“伙同”一词 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无法判定是组织行为。本题选A。 具体种类如下:(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87 动的首要分子。(2)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 甲不具备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也未利用职务便利, 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A选项错误。甲主动提 故甲某不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本题选A。 出开车送朋友到他人家中盗窃,属于辅助他人犯罪的 17.【答案】 C 帮助犯,故甲为从犯。B选项错误。聚众扰乱公共场 【解析】 A 选项错误。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 所秩序罪只有首要分子才构成犯罪,积极参与者和一 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乙只是受他人蛊惑,积极实施 具体包括:(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并非首要分子,故乙不 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2)买 构成犯罪。C选项正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 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 共同犯罪。对于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职责的人员, 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3)未 若能证明其发挥了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D选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 项错误。丁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经营的公司提供租车 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 服务,可能属于中立的业务行为,不构成犯罪;即使丁 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本案中,甲某 明知对方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仍旧为其提供租车服 并不存在上述行为,所以排除非法经营罪的成立。B 务,并未为犯罪起到实质促进作用,也只属于帮助犯。 选项错误。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 本题选C。 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 15.【答案】 A 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甲某不满足 【解析】 A 选项正确。防卫过当属于法定量刑 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要求,所以排除虚假广告罪的成 情节,事后防卫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均属于量刑情节。 立。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B选项错误。防卫过当和事后防卫造成危害后果构 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牟利目 成犯罪的,均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能阻却犯罪成立。 的。牟利目的不限于通过淫秽物品的对价得以实现, C选项错误。防卫过当不一定构成故意犯罪,如可能 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时,意图通过广告、流量等获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选项错误。防卫过当属于 利的,也属于以牟利为目的。本案中,甲某在客户微 超过防卫限度,但事后防卫属于防卫不适时,进行事 信群发布淫秽色情视频链接,实现了销售翻番的目 后防卫时犯罪已经结束,不存在限度的问题。本题 的,可以证明其有牟利目的,应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 选A。 利罪。本题选C。 16.【答案】 A 18.【答案】 D 【解析】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 走私毒品罪是行为犯,该罪既遂不要求 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造成实际损害或现实危险状态,只需要行为完成一定 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 程度即可达成既遂。D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甲某 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只是携带毒品过海关,未实施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 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 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的行为,不构成贩卖毒品 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 罪。B选项错误。运输毒品罪要求在我国境内实施, 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 甲某携带毒品被我国海关查获,不构成运输毒品罪。 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 C选项错误。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毒品罪的,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 以该罪论处,不应再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D选项 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 正确。甲某非法运输、携带毒品进出国(边)境,构成 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 走私毒品罪,且乘坐国际航班通过空路输入毒品,当 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A选项正 航空器到达我国领土内时即为既遂。本题选D。 确,C选项错误。甲虽然利用原职权的便利条件请现 19.【答案】 A 任局长为丙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没有索取财物和收受 【解析】 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甲某为了实 财物的行为,所以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B选项 施强奸行为而将迷药放入乙某杯中,若乙某此时为了 错误。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甲某已经退 逃跑且因意识模糊而跳窗身亡,则甲某的下药迷奸行 休,丧失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受贿罪。D选项 为与乙某的死亡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存在异常介 错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 入因素。因此,乙某的死亡结果归属于甲某的迷奸行 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为,甲某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不构成过失致人28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死亡罪。B选项错误。甲某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 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D选项错误。甲某在乙某的水 人已经被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 杯中投入迷药,不会危及公共安全,故不构成投放危 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以外,可以不经著 险物质罪。本题选 A。 作权人许可。(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 20.【答案】 D 表的作品、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 【解析】 在乙某意识模糊后,甲某与乙某发生了 许可。(4)限于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 性关系,此时强奸罪已经既遂。由于犯罪形态具有不 编写出版教科书,此时,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 可逆转性,犯罪已经既遂,因此甲某后续的送医行为 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 并不对此产生影响,所以 D选项正确。本题选D。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本题 21.【答案】 B 中,翻唱行为不属于法定许可类型。本题选B。 【解析】 宣告死亡需要被申请人下落不明达到 24.【答案】 C 法定期间: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 【解析】 A、B选项错误。甲乙双方并未约定履 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 行顺序,因而甲不应当先履行送货义务,也不享有先 关机关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还的,不受两年的期限限 履行抗辩权。C选项正确。该货运合同属于没有先 制。本题中,甲参与户外漂流下落不明,属于意外事 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甲在履行送货义务后,乙的 件,并且题干中没有表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 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甲有权请求乙支付报酬。合同 还,因此宣告死亡需要受到两年期限的限制,在甲下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故 落不明满两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B 甲在送货后可以随时请求乙支付报酬。D选项错误。 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作 交易习惯应当是当事人之间在交易活动中经常使用 出宣告死亡判决的日期即是该自然人死亡的日期,但 的惯常做法,而非与其他人的交易惯例,因此乙与他 是因意外事件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才是其死亡 人的交易习惯无权要求甲遵守。本题选C。 日期。D选项错误。本题选B。 25.【答案】 D 22.【答案】 D 【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 【解析】 A、B选项错误。债权让与无需经过债 法律行为除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其年龄、智 务人同意,当债权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后,债务人应 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外, 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乙将债 其他其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本题中, 权让与的事项通知丙后,丙仍向乙偿还债务,不能抵 甲某仅11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花费上 偿丙现在对甲的债务。C选项错误。债权转让合同 万元为游戏充值,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 属于诺成性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合同成 事法律行为,该行为效力有待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立。D选项正确。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 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D选项正确。本题 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 选D。 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26.【答案】 B 销。丙对乙的违约之债和乙对丙的货物买卖之债是 【解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 基于同一买卖合同产生的,所以丙对乙的违约债权可 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其 以与乙转让给甲的债权抵销。本题选D。 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或 23.【答案】 B 者解除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甲乙只约定合同在 【解析】 A 选项错误。虚拟歌手翻唱甲歌手的 乙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生效,而具体是否为 成名歌曲,虽然未经甲的同意,但其未传播甲的表演 有偿合同以及合同内容是否与身份有关不能确定,A、 行为,不构成侵犯甲的邻接权(属于广义的著作权)。 C选项错误。乙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合同的 B选项正确。该成名歌曲的词曲著作权由乙公司享 生效条件,且并非一个确定的期限,而是具有不确定 有,该网络公司未经乙公司许可进行翻唱并上传至网 性的事件,因此应当被视为合同生效的延缓条件,故 络,侵害乙公司的著作权。C选项错误。本题中,翻 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本题选B。 唱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情形。D选项错误。法定许 27.【答案】 D 可的情形包括:(1)作品在报纸、期刊上发表之后,除 【解析】 A选项错误。饭店已经在团购页面备 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 注“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不得使用”字样,符合意思自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89 治,同时考虑到餐饮行业的特点,该条款具有合理性。 不知情)有权以通知的方式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本案 此外,该条款不属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 中,B公司不知情,是善意的相对人,自然有权在A公 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且履 司追认前通知撤销合同,也即仅 A选项符合题意,B、 行了提示、说明义务,应当认定该条款有效。B选项 D选项错误。A公司追认后,合同有效,B公司无权解 错误。饭店与甲的争议点在于周五下午是否属于周 除、撤销合同。C选项错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A公 末,属于合同解释的问题,团购网站不存在欺诈行为。 司与B公司,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甲不受该合同约 C选项错误。甲购买饭店代金券,当其购买行为完成 束,B公司无权请求甲履行合同。本题选 A。 时合同成立,甲与饭店在代金券使用日期上存在争 30.【答案】 C 议,属于合同解释的问题,不影响合同效力。D选项 【解析】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正确。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 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 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的通常解释有两种以上的,应 务,本题中,甲以个人名义举债,所购买的房屋系用于 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的提供方的解释。“法定节假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 日及周末”属于格式条款内容,应当按照通常理解解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 释,即周五不是周末,因而甲有权使用代金券。本题 足以偿还或者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 选D。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 28.【答案】 A 任,其所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各自偿还的份额仅在内部 【解析】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肖像是指通 有效。本题选C。 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 31.【答案】 D 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侵犯肖像权的典 【解析】 A、B、C选项错误。约定解除,是指双 型行为包括:(1)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一方或者双方行使解除权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2)未经肖像权人 的条件,在合同成立后完全履行前,双方约定的行使 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 解除权的条件成就,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 有规定的除外。(3)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 消灭的一种行为。在本题中,虽然约定解除条件已经 利人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 达成,但享有解除权的是作为当事人的甲公司,而非 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乙某未经甲某同意,对甲某进 第三人丙公司。同理,丙公司也无权撤销与变更合 行拍摄并将照片上传至网络,属于上述第(2)种类型, 同。D选项正确。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如果债务 侵犯了甲某的肖像权。B选项错误。隐私权,是指自 人违约,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 然人享有的对自己个人隐私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非 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 法干涉的人格权,个人肖像不属于隐私。C选项错 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 误。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名誉, 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 享受名誉带来的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乙 人向自己履行债务,但是不能主张行使撤销权、解除 某并未对甲某名誉造成损害。本题选A。 权等民事权利。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明确约定 29.【答案】 A 乙公司需向丙公司交货,因此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 【解析】 下列情形一般不能认定为表见代理: 交货,且丙公司并未拒绝。乙公司因为产能不足需要 (1)行为人私刻被代理人的公章、伪造被代理人的介 推迟20天才能交货,因此,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履 绍信、合同书、授权委托书,并且以此与相对人签订合 行交货义务并赔偿因推迟交货给丙公司带来的损失。 同。(2)在被代理人的印章、合同书等文件被盗之 本题选D。 后,被代理人已经在指定的报刊上以合理的方式作了 32.【答案】 C 公告,但是行为人仍然以上述材料与相对人签订合 【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 同。(3)行为人凭空捏造了一个单位,伪造该单位的 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 单位名称并且私刻该单位的公章与相对人签订合同, 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 而事实上又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单位。 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 本案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自然不能构成表见代 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 理,而是狭义的无权代理。在狭义的无权代理中,被 补充责任。本题中,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乙撞 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的相对人(对行为人无权代理 伤甲,乙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学校没有管理好校园29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内车辆,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补充责任。C选 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 项正确,A、B、D选项错误。本题选C。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论对 33.【答案】 D 方当事人是否知情。因此,尽管丙对甲受胁迫不知 【解析】《民法典》第515条第1款规定:“标的 情,但甲仍可撤销合同。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 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 误。本题选C。 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 38.【答案】C 交易习惯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两公司签订合同,约 【解析】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 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柴油或燃煤,乙公司为选择之 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确保所管理的公共场 债的债务人,对标的具有选择权,A、B选项错误。乙 所或者所组织的群众性活动没有安全隐患,如果没有 公司选择燃煤为标的并将燃煤运到甲公司所在地,应 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承担侵 视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债务,没有违约行为,无须 权责任。本题中,该儿童乐园没有工作人员提供指引 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选D。 和帮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损害发生,应当承 34.【答案】 B 担侵权责任;同时因为小明父亲作为监护人未尽到监 【解析】 根据清偿抵充规则,双方未约定债务清 护职责,存在过错,可以减轻儿童乐园的侵权责任。C 偿顺序且债务人清偿时未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几项债 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本题选C。 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 39.【答案】 D 最少的债务。本案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合同和借款合 【解析】 甲公司将厂房出租给乙公司使用,甲公 同均已到期,根据前述规则,应优先抵充缺乏担保的 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甲公司使用劣 摩托车价款债务,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本 质建筑和装修材料导致火势无法控制,进而导致库房 题选B。 火灾和厂房损毁,属于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违 35.【答案】 A 约,同时火灾导致乙公司财产权受到损害,构成侵权 【解析】 A选项正确。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希 (甲公司交付不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属于加害行为,乙 望以每吨5万元的价格购买磷酸铁锂,属于要约,乙 公司确有损害结果,二者存在因果关系,且甲公司主 公司回函中对货物价格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不能视为 观上存在过错)。甲公司的行为同时违反合同规范与 对原要约的承诺,而应该视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新 侵权规范,构成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乙公司 要约,加之甲公司并未作出承诺,故买卖合同未成立。 作为受损害方有权就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择一主张。 B选项错误。违约责任以合同成立生效为前提,本题 所以D选项正确,ABC选项错误。本题选D。 中买卖合同并未成立和生效。C、D选项错误。缔约 40.【答案】 A 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 【解析】 本题中,甲把自己的手表交给乙保管, 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致使另 乙擅自将手表质押给丙,乙属于无权处分,题目中未 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本 表述出丙明知,则推定其为善意,丙可善意取得质权, 案中,双方均在正常进行商业谈判,并无任何一方违 成为质权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权人在质押期 背诚实信用原则,因而均不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 间,应当对质押物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转质。丙作为 题选A。 质权人又擅自将手表质押给知情人丁,由于丁已经知 36.【答案】 C 道丙为质权人是不得擅自转质的,则丁为恶意,不可 【解析】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 能成为新的质权人,因此只有丙享有质权,A项正确, 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 BCD项错误。本题选A。 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二、多项选择题 相应的责任。本题中,装修公司作为承揽人,在完成 41.【答案】 ABCD 工作过程中造成其他居民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A选项正确。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 同时甲作为定作人存在指示错误,也应当承担相应责 质特征,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该被规定为犯 任。所以,甲和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 罪。B选项正确。社会危害性是由一系列主客观因 正确,A、B、D选项错误。本题选C。 素综合而成的,包括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 37.【答案】C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程度等。C选项正确。社会危害 【解析】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 性达到严重程度才属于刑事犯罪。根据《刑法》规定,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社会危害 【解析】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 性的严重程度是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标准。D 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选项正确。国家之所以要禁止、惩罚犯罪行为,就是 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 因为它违反了社会基本伦理规范,侵犯了国家、社会 为。同时根据《刑法》第338条规定,实施本罪行为致 和个人的法益,破坏了公共秩序,妨害了社会生活的 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正常运行。因而,只要是对法益造成实际损害或是产 适用升格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犯。本案中,甲、乙企 生一定的危险的行为,均有可能被纳入刑法处罚的范 业均属于违规排放工业废水,共同造成了多人身体受 围。本题选 ABCD。 重伤的严重后果,均属于污染环境罪(结果加重犯)。 42.【答案】 ABCD 综上,所以 BD项当选。 【解析】 根据立法解释规定,以下行为构成“有 46.【答案】 ABD 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1)被执行人隐 【解析】 C选项错误。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 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可以设立抵押权等担保物权。A选项正确。通过招 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可以通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 过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B、D选项正确。 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 债权或者其他可让与的财产权利可以设立权利质权, 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 包括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本题选ABD。 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 47.【答案】 AC 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 【解析】 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 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所以 ABCD项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 正确。 的用益物权。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居住权无偿设 43.【答案】 ABD 立。据此,A选项符合题意、B选项不合题意。居住 【解析】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 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 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 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据此,C选项符 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 合题意。居住权的主体限于自然人,这是指居住权只 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 能为自然人设立,而非只能由自然人设立。据此,D 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 选项不合题意。本题选AC。 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 48.【答案】 AD 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 【解析】 A选项正确。甲误拿了乙的背包,并持 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 有背包,对背包是直接占有。B选项错误。侵权行为 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 要求主观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关于误拿乙 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 背包的行为,甲虽然主观上没有故意,但有过失,仍然 有目的的情形。所以 ABD项正确。 侵犯了乙的财产权,属于侵权行为。C选项错误。无 44.【答案】 BCD 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 【解析】 A 选项错误。对强奸未成年人的成年 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而甲误拿 被告人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而非“一律不得 了乙的背包,具有返还的义务,不属于无因管理的情 适用缓刑”。B选项正确。强奸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 形。D选项正确。无偿保管,除非保管人有故意或者 年女性或者奸淫幼女,致使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 重大过失,否则对保管物之损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 当认定为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C选项正确。对于 任。在本案中,双方取得联系之后,甲在返还背包的 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人 过程中对背包是无偿保管,基于前述规则,若甲无故 民法院应当依法适用从业禁止。D选项正确。对已 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必承担赔偿责任。本题选 AD。 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 49.【答案】 ABCD 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 【解析】 A选项正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本题选 BCD。 债权人因同一法律关系留置合法占有的第三人的动 45.【答案】 BD 产,并主张就该留置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29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支持。在本题中,车辆属于第三人甲的动产,乙将甲 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 的车开至丙修理厂维修,但未支付修理费。丙修理厂 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 因此对该车辆享有留置权。B选项正确。债务人不 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 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 行为。 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甲作为车主可以代为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 支付维修费来消灭债务,使得留置权消灭。C选项正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 确。甲是汽车的所有权人,乙是借用人,甲有权向乙 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 请求返还车辆。D选项正确。甲作为所有权人,可基 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 于物权返还请求权要求丙归还车辆,但丙可基于留置 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 权对抗甲的返还请求。本题选 ABCD。 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 50.【答案】 ABCD 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解析】 A选项正确。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区别如下: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 (1)主体范围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主 食补助费等为治疗与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 体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 工减少的收入。B选项正确。李某参加某健身房的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健身项目,不仅没有达到健身效果,反而因为教练错 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 误指导,导致多处肌肉拉伤,致使健身的合同目的不 人员;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罪的主体是证券、期货 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李某可以基于法定解除权解 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 除合同。C选项正确。合同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 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单位是否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部分不必继续履行;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恢复原状, 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只 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补偿。因此在健身合同解除 是自然人犯罪,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主体 后,未上完的课程费用应当返还。D选项正确。人格 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 (2)犯罪对象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 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因健身房 罪对象是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交 教练错误指导致使李某在健身过程中产生多处肌肉 易、泄露内幕消息罪的犯罪对象是涉及证券的发行, 拉伤,构成人格权(健康权)侵权,李某可以请求侵权 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 人赔礼道歉。本题选ABCD。 重大影响的信息,是内幕信息。 三、简答题 (3)信息来源不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信 51.【答案】 实质的一罪,是指貌似是数罪,实 息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消息 际是一罪的情况。这类情况也称一行为法定为一罪 罪的信息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或者非法获取的。 或者处断为一罪的情况。实质的一罪主要包含以下 53.【答案】 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的成 三种类型: 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 (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犯罪 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有以下 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 特点: 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 (1)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我国农村劳动群众集体 犯罪。 所有制经济分散经营方式的法律形式,农村承包经营 (2)想象竞合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 户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组成,不属于个体经 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济的范围。 (3)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行为, (2)农村承包经营户从事的是农业生产经营活 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 动。农村承包经营户进行生产的目的是进行商品交 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 换,而不是为了满足家庭消费的需要。 52.【答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 (3)农村承包经营户存在的基础是享有土地承 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 包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户依据法律和承包合同享 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 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 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 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生产资料,从事商品经营,不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3 得违反法律和承包合同的规定。 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4)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户的名义独立从事民事 禁止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 活动,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 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 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54.【答案】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 56.【答案】(1)《民法典》第10条规定:“处理 遗产分割前死亡,此时原本应当该继承人参与分割的 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 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法律制度。转继承需要 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满足以下条件: (2)民事习惯是指当事人所知悉或者实践的生 (1)被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 活与交易习惯,也即在一定地域、行业范围内长期为 死亡。 一般人从事民事活动时普遍遵守的民间习俗和惯常 (2)被转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 做法。适用习惯的前提是: 承权。 ①法律没有规定,如果法律有规定的,应当适用 (3)被转继承人生前未立另有安排的遗嘱。 法律,不得适用民事习惯。 四、法条分析题 ②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公 序良俗,不得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55.(1)【答案】 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成立条 件的区别: ③当事人主张适用习惯的,应当就习惯及其具 ①时间上的区别:战时缓刑必须是在战时;一般 体内容负举证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 查明。 缓刑则无此要求。 ②对象上的区别:战时缓刑是在战时对军人适 五、案例分析题 用的一种特殊的缓刑制度,战时缓刑的对象只能是被 57.【答案】(1)甲的辩护人提出的第一项辩 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立法精神应含被判处拘 护理由不成立。 役)的犯罪军人;一般缓刑的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 ①虽然本案是李某自己喝下农药自杀行为导致 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 的死亡风险,但是该风险发生在甲的单人宿舍中,该 ③适用条件的区别:战时缓刑适用的基本根据 宿舍属于甲的管控、支配空间,该空间发生的危险虽 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一般缓刑 然不是管理者、控制者、支配者直接造成,但是由于其 的适用则要求行为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 具有相对封闭性,因此甲存在救助义务。 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 ②同时,甲锁上房门的行为降低了李某被他人 良影响。 发现和施救的可能性,增加了李某死亡的可能性,属 (2)【答案】 战时缓刑与一般缓刑法律后果的 于先前行为直接、进一步地增加被害人的生命风险, 区别: 故而甲对于李某负有救助义务。 战时缓刑法律后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 (2)甲的辩护人提出的第二项辩护理由不成立, 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 即甲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不以犯罪论处,即罪和刑同时消灭。如有《刑法》第 甲对于李某负有救助义务,在能够救助的情况下,甲 77条规定的应予撤销缓刑的情形,则撤销缓刑并作出 离开房间较长时间,致使李某救治不及时,最终导致 相应的处理。 死亡。甲的不作为与李某的服药行为共同导致死亡 一般缓刑法律后果:无论缓刑是否被撤销,所宜 结果,在因果关系上属于多因一果。 告的罪仍然成立。具体包括: (3)甲的辩护人提出的第三项辩护理由不成 ①缓刑成功。 立,甲不成立犯罪中止。甲应当救助李某,却没有 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最终导致李某死亡,甲的救助 ②缓刑失败。包括以下4种情形: 行为为没能有效地阻止死亡结果发生,不成立犯罪 漏罪:缓刑考验期届满之前发现漏罪,撤销缓刑, 中止。 数罪并罚。 (4)甲的辩护人提出的第四项辩护理由成立。 新罪;缓刑考验期内犯了新罪,无论何时发现,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 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罪行的行为。向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负责人投 违规: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管 案的,可以认定为自首。本案中,甲在犯罪之后主动294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打电话向单位领导说明全部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合同是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在本案中, 规定,行为人犯罪后找司法机关或非司法机关自动投 丙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保证合同,更没有提供担保的 案均可以认定为自首,因而甲成立自动投案和如实供 意思,因此丙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述,可以认定为自首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甲有权请求丁赔偿支出的一万元费用的一 58.【参考答案】 部分。 (1)乙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或者代 《民法典》第726条第1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 理权终止、超越代理权限,实施代理行为且未被被代 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理人追认的,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如果相对 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 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 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 担责任。本案中,丁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却与甲签 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本题中,甲的哥哥属于近亲属的 订房屋买卖合同,且未被其父亲追认,属于无权代理, 范畴,故承租人乙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因此该买卖合同对丁的父亲不发生效力。且甲明知 (2)丙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丁是无权代理,故甲和丁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 保证合同最重要的是要具有提供担保的意思,丙 任,共同承担这一万元的损失。因此,甲有权请求丁 作出承诺,“我保证丁能得到他父亲的授权,房子能顺 赔偿支出的一万元费用的一部分。 利买卖”。此类保证并没有提供担保的意思,且保证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5 专业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 1.【答案】C 实。法律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国古代探讨法律问题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或不作为。判断法 的学派及他们的思想,是法理学和法制史的结合。 律事件和法律行为要分三步走。第一步,找主体,确 “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讲述的是法是什么,认为法 定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当事人;第二步,看主观,确定了 是一种规矩、权衡、标准,解释了法的基本特征中的规 某个具体的当事人后,如果因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是行 范性特点。而法的阶级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揭示 为,不因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是事件;第三步,是否与其 的,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同以往其他法学的一个重要 他人有关,如果与其他人有关,相对事件,如果与其他 区别,A 选项错误。“礼乐”体现的是一种道德规范, 人无关,绝对事件。A选项中,甲不慎落水,与当事人 本句体现了中国法制历史的优秀传统“礼法结合”,体 甲的意志无关,是法律事件,并且是绝对事件。B选 现了法的秩序价值。“法确认和保障自由”体现的是 项中,当地政府奖励乙,与政府的意志有关,是法律行 法的自由价值,B选项错误。“治之经,礼与刑”体现 为(注意:在法理学的该类题目中,不考虑是否为平等 了礼法结合、法德合治的思想,C选项正确。“不杀不 主体的问题)。C选项中,甲不慎落水,乙只是路过, 辜,不失有罪”体现出了慎刑思想,提高刑罚的准确 对甲并无救助义务。D选项中,法律责任是行为人由 性,宽仁慎刑,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没有体现出法的作 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承受的某 用的局限性,D选项错误。 种不利的法律后果,甲并无上述情况,对乙没有产生 2.【答案】 B 法律责任,重金酬谢乙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大陆法系又称法典法 5.【答案】 A 系,与英美法系对应。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作为正式的 【解析】 根据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不同,法 法的渊源。而英美法系里,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 律关系分为基本、普通与诉讼法律关系,甲机关与乙 法律渊源,A选项正确。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和衡平 公司签订桌椅采购合同,两个主体之间产生了一个根 法是判例法的下级分类,B选项错误。中国古代重视 据民事法律而形成的实体法律关系,属于普通法律关 公法,刑法发达、民法薄弱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之一,C 系,D选项错误。根据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分 选项正确。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 为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甲机关与乙公 的源流关系、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的某些特点对法律 司签订买卖合同,实施的不是行政行为,而只是进行 所作的分类,是具有共性或者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 了买卖,产生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权 总称,D选项正确。 型法律关系,C选项错误。根据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划 3.【答案】 A 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甲机关与乙公司 【解析】 法律原则可以填补规则可能存在的漏 签订桌椅采购合同,甲机关有付款的义务和请求乙公 洞,A选项正确。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法 司交付桌椅的权利,乙公司有请求甲机关付款的权利 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而法律原则既没有规定确定的事 和交付桌椅的义务,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已经特定 实状态,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法律后果,B选项错误。 化,形成了相对法律关系,B选项错误。根据产生的 规则的适用采取“要么有效、要么无效”的方式,法律 依据、作用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调整型法律 原则的适用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不同的强度之 关系与构成型法律关系,调整型法律关系是基于合法 间进行权衡,C选项错误。有法律规则时必须优先适 行为而产生的,保护型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 用法律规则,没有法律规则时才可以适用法律原则, 生的,甲机关与乙公司签订桌椅采购合同是合法行 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中婚姻家 为,构成调整型法律关系,A选项正确。 庭编及其他民事法律的法律规则,D选项错误。 6.【答案】 D 4.【答案】 B 【解析】 我国确立了“既统一又分层次”的立法 【解析】 考生应当注意区分民法中的法律事实 体制,立法权相对集中于国家权力机关,但行政机关 的分类与法理学中的法律事实的分类的区别。法理 也有一定的立法权,以适应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实 学中区分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的标准为是否与当事 际需要。此外,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特别是多民 人意志有关。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定的、与当事人意 族性,这就要求我国的立法权不能完全集中于中央,29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必须给民族自治地区一定的立法权。A选项错误。 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 法律案例经立法机关通过且公布后才可能具有法律 围和限度内,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个体工商户李 效力,但法律案例一般不由立法机关通过,而是由最 某仅购入8斤芹菜进行销售,仅因其无法提供货源信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作为指导性案例, 息就对其处以6.6万元罚款,该行政行为对于实现行 具有“应当参照”的法律效力而不具有普遍的法律约 政目的来说不适当,过于严重,违反了比例原则,C选 束力,B选项错误。立法包括法律的创制、认可、修 项正确。ABD选项与题目无关。 改、废止,C选项错误。立法要符合合宪性和法制统 11.【答案】C 一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其中科学原则要求立法 【解析】 在现代社会,法律本身已经形成了一整 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D选项正确。 套的概念体系和研究方法,成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传 7.【答案】 D 统,这是法律职业自治特征能够形成的前提和基础, 【解析】 法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体现为法 因此A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B选项因果关系倒 律规定了权利,就意味着产生相应的义务,不意味着 置,是法律人独特的品格塑造了法律职业的自治,B 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转化,A选项错误。法的强制性 选项错误。法律职业具有自治特征,但法律人的活动 是法的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并非规范性的前提和基 同样受到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 础,B选项错误。法具有局限性,调整的范围是有限 督,D选项错误。 的,对有些社会关系(如恋爱关系)而言,法并不是有 12.【答案】C 效的调整手段,C选项错误。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D选项正确。 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其他社会组织,生成式人工智能 8.【答案】 B 并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C选项错误。科技对法 【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精神产品,智力成 的影响包括:第一,科学技术影响法的内容,成为法律 果属于精神产品,A选项错误。依法销毁非法出版物 规定的重要依据,D选项正确。第二,科学技术的发 属于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属于法律实施,B选项正 展拓展了法律调整的领域,B选项正确。第三,科学 确。依法销毁非法出版物体现的是法的强制作用和 技术的发展引起了有关的传统法律概念和原则的变 教育作用,C选项错误。国家机关的专门监督指的是 化,A 选项正确。 检察监督,考生请注意专门监督与行政机关的监督中 13.【答案】 B 的专门行政监督,D选项错误。 【解析】 成文宪法也有柔性宪法,如1848年《意 9.【答案】 B 大利宪法》,A选项错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 【解析】 根据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分为授权 区分关键在于是否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 型规则、义务型规则和权义复合型规则,《立法法》第 考生注意与法理学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否成法 十六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可以 条)区分,B选项正确。《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 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来做……”,属于权义复合性规 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C选项错误。成文宪法与不成 则(法律授予公权力的规则通常是权义复合性规则)。 文宪法的区分是成不成法典,D选项错误。 根据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分为 14.【答案】 B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本题中是“可以”,是任意 【解析】 人民主权原则又叫主权在民原则。主 性规则,C选项错误。根据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 权指的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就是指国家中 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其中, 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A 选项与本题无 不用帮是确定性规则,找人帮是委任性规则,找法帮 关。关于诉讼和仲裁基本制度的事项,只能制定法 是准用性规则。本题中是委任性规则,AD选项错误。 律,体现了法律保留原则,“相对找宪法,财税海外金。 根据功能不同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本题是 绝对找刑法,犯罪和刑罚”,B选项正确。合宪性和法 对全人大及全人常进行授权,指导其按照立法法的规 制统一原则是立法原则,即立法要遵循宪法、依法立 定来进行活动,属于构成型规则,B选项正确。 法和立法维护法制统一,C选项与本题无关。权力制 10.【答案】C 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D 【解析】 比例原则指的是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选项与本题无关。 行为时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 15.【答案】 D 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 【解析】 宪法修改既包括全面修改也包括部分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7 修改,A选项错误。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好地 到代表300人,出席超过三分之二。代表联名35人, 贯彻宪法、完善宪法,使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的发展相 达到应到代表1/10以上,达到法定人数,符合罢免程 适应,B选项错误。宪法修改的程序与普通法律修改 序要求,B选项错误。代表提出罢免案应当直接在人 的程序不同,要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 大开会期间直接提出,不需要先经过县人大常委会审 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 议,C选项错误。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 过,C选项错误。各国对于宪法内容的修正往往附加 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 特别的限制,有的国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却存在 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 着事实上对修宪内容的限制,D选项正确。 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D选项正确。 16.【答案】 B 20.【答案】 A 【解析】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是常设性的工作机构,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开 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 会期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闭会期间向全国人 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大常委会负责,A选项错误。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统一 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审议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案, A选项错误。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选项正确。民族委员会可以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 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C选项正确。社会建设委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员会的职责是研究、拟订、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和国务院备案,B选项正确。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法 的人大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制 律草案,D选项正确。 定单行条例,C选项错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务 21.【答案】 C 委员会工作机构、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进行 【解析】 社会文化权利是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 主动审查(新增),D选项错误。 生活条件的权利,是公民的积极权利,A选项错误。 17.【答案】 B 宗教信仰自由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社会文化权利 【解析】“全民城土水流矿,集体自留宅基地。 并列,B选项错误。《魏玛宪法》首次规定了社会文化 资源原则归国家。农村原则归集体。”水源属于国家 权利,C选项正确。各国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都 所有,ACD选项错误。政府调配取水用水不需经甲村 将社会文化权利规定于本国宪法之中,我国在 1954 同意,负有对水资源有效利用的职责,B选项正确。 年《宪法》中即规定了社会文化权利的内容,D选项 18.【答案】 D 错误。 【解析】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 22.【答案】 B 布。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发布,A选项错 【解析】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选举的 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 普遍性、选举的平等性、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 席令公布,B选项错误。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制 则、差额选举原则和秘密投票原则,B选项正确。我 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国选举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A选项错误。我国选 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C选项错误。关于国防建 举没有财产资格限制,C选项错误。我国选举采取差 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 额选举,D选项错误。 主席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D选项 23.【答案】 C 正确。 【解析】“紧急状态:全国或省全人常,省内部 19.【答案】 D 分国务院,特区一律全人常”,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 【解析】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 的国家机构是国务院,C选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 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无权决定进入紧急状态,A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常 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 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 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 状态,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B选项错 提请大会审议。乙作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可被 误。省级人大常委会无权决定进入紧急状态,D选项 罢免的人员之列,A选项错误。应到代表302人,实 错误。29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24.【答案】 A 在朝官员结交朋党紊乱朝纲的行为,D选项错误。 【解析】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 29.【答案】 A 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受法律保护,A选项正确。公民 【解析】 七出之罪包括无子、口舌、淫佚、不事舅 的私有财产包括生产资料,B选项错误。个人在自由 姑、妒忌、盗窃、有恶疾。陈平的嫂嫂表示,陈平不在 行使财产权的同时,应当使其财产有助于社会公共福 家从事生产工作,有这个小叔还不如没有。她犯了 利的实现,C选项错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口舌”之罪,被陈伯休弃,A选项正确。三不去是不 可以对私有财产实施征用并给予补偿而不是赔偿,D 能休弃妻子的三种条件,包括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 选项错误。 年丧,前贫贱后富贵,B选项与题目无关。义绝是中 25.【答案】 C 国封建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的条件,C选项与题 【解析】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批准或 目无关。和离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 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A选项错误。 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D选项与题目无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检察工作中具有应用法律的 30.【答案】 A 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则无此权 【解析】 根据唐朝对自首的规定,犯罪未被举发 力,B选项错误。我国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是领导 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某甲因盗 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 牛而被官府抓获,盗牛就不能认定为自首了,甲应承 误的,可以依法撤销,C选项正确。各级监察委员会 担窃盗罪,A选项正确。“轻罪已发,能首重罪者,免 依法对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行为进行 其重罪;审问他罪而能自首余罪者,免其余罪。”他主 调查处置。D选项错误。 动交代了未被官府了解的私铸钱罪,私铸钱的行为可 26.【答案】 C 以成立自首,故私铸钱罪可以免除,BC选项错误。自 【解析】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 首只能免除自首之罪,而不能免除全部罪责,D选项 生,设区的市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 错误。 生,是间接选举,A选项错误。选区既可以按照居住 31.【答案】 A 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 【解析】 为了保护典权人的权利,严禁“一物两 划分,B选项错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 典”,如有重复典卖者,业主、中人、邻人并契上署名 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 人,“各计所欺入己钱数准盗论”,并须将钱退还典主, 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C选项正确。选举结果 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坐赃是唐朝规定的财产类 由选举委员会或人大主席团根据《选举法》确定是否 犯罪六赃罪之一,B选项错误。诈欺规定在唐律十二 有效,并予以宣布。当选代表名单由县级以上的各级 篇《诈伪》中,C选项错误。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32.【答案】 D 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订的一部刑 公布,D 选项错误。 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 27.【答案】 D 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 法定原则等。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是由南京国民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政府制定,继受西方国家通用的刑事法律原则,D选 特别行政区”体现了“爱国者治港”的原则,A选项正 项正确。《中华民国刑法》在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新 确。宣誓人必须真诚、庄重地进行宣誓,B选项正确。 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 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 条件从新主义”;由“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主观主 格,C选项正确。宣誓如果被确定为无效,不得重新 义”,由“报应主义”改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 安排宣誓,D选项错误。 ABC选项都是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不是 28.【答案】 B 两部法典的共同点。 【解析】 群盗罪是秦朝罪名,见于云梦秦简之 33.【答案】 D 《法律答问》,A 选项错误。《仆区法》是禁止隐匿逃 【解析】 生命刑指死刑,A 选项错误。财产刑包 亡人之法,《茆门法》是宫廷守卫,保卫国君安全之法, 括赀刑(有些类似于罚金)和赎刑(缴纳一定的金钱 B选项正确。秦代对教唆他人犯罪加重处罚,C选项 来代替刑罚),B选项错误。肉刑包括墨刑(在面部刺 错误。奸党罪是明朝为巩固皇权所设立的,用以惩治 字)、劓刑(割掉鼻子)、制刑(割掉脚趾)、宫刑(割掉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299 生殖器),C选项错误。本题意为在惩戒罪过较轻时, 提倡刑讯,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审讯效果分为 于外朝门左立嘉石,命罪人坐在石上示众,并使其思 “上”(不使用刑讯手段,根据供述查清事实)、“下” 善改过,属于劳役刑,D选项正确。 (使用刑讯手段后查清案情)、“败”(既采用了刑讯手 34.【答案】 B 段,又没有查清案情),司法机关刑讯的目的是获取证 【解析】 汉朝实施三公九卿制,丞相辅佐皇帝总 据,查清事实,说明办理案件需要依靠证据,D选项错 领百政,下设九卿,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主监察。 误。“最重要”过于绝对,题目中没有体现,C选项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削弱和分割相权,将丞相改为大 错误。 司徒,掌管民政、财政和教育。太尉改为大司马,掌管 39.【答案】 D 军事,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掌管土木营造,C选项错 【解析】 元朝加强监察立法,使监察有法可依, 误。御史中丞成为御史台的最高官员,负责监察百 元仁宗时期颁布《风宪宏纲》,成为元朝监察法律的集 官,A选项错误。司隶校尉是汉至魏晋监督京师(中 大成者,D选项正确。民事立法即关于民间买卖、婚 央)和周边地方的监察官,“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 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A选项错误。科举即通过考 近郡犯法者”,B选项正确。刺史是汉朝在地方设置 试的方式选拔官吏,元朝的科举长期停废,到元仁宗 的监察官员,D选项错误。 时期才恢复,B选项错误。考课即通过考试、签到等 35.【答案】 C 方式对官吏的品行、操守进行考核,C选项错误。 【解析】 晋律是由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参 40.【答案】 B 考《汉律》及《魏律》来修编的,共有二十篇。其中,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约法》确立了资 《杂律》规定的是“盗贼”以外其他的犯罪与刑罚,A 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采用责任 选项错误。《刑名》《法例》都相当于总则,其中,《刑 内阁制的政治体制,规定行政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 名》即刑罚的名称、种类、等级,“经略罪法之轻重,正 统和国务院行使。其中,临时大总统为政府首脑,B 加减之等差”,C选项正确。《法例》即审判所应遵行 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A选 的一般原则性规定,B选项错误。《户律》包括户口、 项错误。司法权由法院行使,D选项错误。 田赋、婚姻等,D选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36.【答案】 B 41.【答案】 ABCD 【解析】 一准乎礼是唐律的特征之一,即其作为 【解析】 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 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唐律疏 兴的时代要求,科学回答了21世纪中国法治进程面 议是目前为止保存下来最早、最完整的法典,影响力 临的“世纪课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 远超国界,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B 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 选项正确。《开皇律》是隋文帝杨坚主持编纂的,A选 总结,是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项错误。《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是由宋太祖在建隆四 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 年编订公布的,C选项错误。《大明律》则是由明太祖 展的思想旗帜,ABCD选项均正确。 朱元璋颁布的,D选项错误。 42.【答案】 BC 37.【答案】 A 【解析】 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 【解析】 唐朝的“十恶”重罪以北齐律的“重罪 织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 十条”为基础,包括谋反、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 律,国内法是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 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御史中丞李谨度“遭母 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对外关系法》是由我 丧,不肯举发哀”,在他母亲去世时,秘密地不办丧事, 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属于国内法,A选项错误。 属于“闻祖父母、父母丧,匿不举哀”,构成不孝,A选 《对外关系法》规定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同各国 项正确。不睦指的是谋杀及卖鳃麻以上亲,殴告夫及 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 大功以上尊长、小功尊属,B选项错误。恶逆指的是 展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关系,属于宪法法律部门, 子孙殴打或者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C 属于宪法及其相关法,B选项正确。基本法律是由全 选项错误。不义是指针对丈夫、长官、老师等实施的 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 犯罪,D选项错误。 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基本法 38.【答案】 B 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制定,常委会只能在人大闭会期间 【解析】 秦朝允许司法官吏使用刑讯手段,但不 对基本法律进行修改,且不得与原法律原则抵触,非300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基本法律是由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对外关系法》是 【解析】 现行宪法在列举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的 由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属于非基本法律,C 同时,为了对权利冲突或者公共利益保护进行相应的 选项正确。法的域外效力指的是指本国法在外国被 安排,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相应的规制,A选 外国司法机关适用所发生的效力。而《对外关系法》 项正确。基于公共利益等理由限制公民基本权利,也 第二条规定的是我国的外交关系,不属于域外效力,D 应受到明确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限制,B选项正确。 选项错误。 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限制,必须内容明确,可 43.【答案】 AC 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C选项正确。在为公 【解析】 法的评价作用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 共利益而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时候,必须在手段和目 为的评价标准所起到的作用,乙认为甲的行为属于违 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符合比例原则,D选项正确。 法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发挥了法的评价作用,A 47.【答案】 BC 选项正确。法的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对一 【解析】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 般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广义上的法的实施包括执法、 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而该通告是由某市政府发布 司法、守法,本题截至甲在乙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 的,A选项错误。设区的市政府规章一般立法,仅限 首,没有到执法机关进行执法、司法机关进行司法的 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 阶段,没有体现法的教育作用,B选项错误。法的指 层治理等,B选项正确。地级市政府规章审查主体包 引作用指的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的引导或导 括国务院(改变、撤销)、省政府(改变、撤销)、本级人 向作用,甲通过自首争取从轻处理,体现了法的指引 常(撤销),C选项正确。公民若认为该通告违法,可 作用,C选项正确。强制作用指的是法可以用来制 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国务院、中央军事 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本题中国家机关还未对 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甲进行制裁,D选项错误。 察院、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提出审 44.【答案】 AD 查要求,其他主体只能提出审查建议,D选项错误。 【解析】 法律关系根据产生的依据、作用和实现 48.【答案】 BCD 规范的内容不同,分为调整型法律关系与构成型法律 【解析】 法经的制定者是李悝,A选项错误。 《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 关系,调整型法律关系是基于合法行为而产生的,保 护型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乙辱骂甲可 法》六篇,C选项正确。《盗法》《贼法》为前两篇,以 能构成侮辱罪,是违法行为,可能产生保护型法律关 惩治盗贼为主要任务,体现重刑主义精神,B选项正 系,A选项正确。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 确;相当于总则的《具法》位于最后,先列罪名再定刑 法者依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 罚,具有罪刑法定倾向,D选项正确。 施,甲非国家机关,将乙的视频发布在某平台,不属于 49.【答案】 ABCD 实施法律制裁,属于可能会侵犯他人肖像权,B选项 【解析】 北洋政府的民事法律渊源包括“现行 错误。网民搜集、传播乙的个人信息,属于侵犯他人 律民事有效部分”,即:(1)大清现行刑律中有关民事 隐私的行为,不属于积极守法行为,C选项错误。网 的规范;(2)民事单行法令,故 A选项正确;(3)判 民对乙辱骂骚扰可能构成侮辱罪,可能产生刑事法律 例、解释例,故D选项正确;(4)条理、习惯,故 BC选 责任,D选项正确。 项正确。 45.【答案】 ABCD 50.【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解析】 抗日民主政权的刑法原则包括镇压与 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A选项正确。国家通 宽大相结合、平等保障人权、反对恐吓报复、实行感化 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 教育,故 ABC选项正确。以阶级成分定罪量刑是工 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 农民主政权的刑法原则,D选项错误。 福利待遇,B选项正确。平台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一些 三、简答题 行业的工作组织模式发生了改变,劳动权受到新技术 51.【答案】这一说法所体现出的是系统解释, 的挑战,C选项正确。国家规范平台用工有利于保障 又称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履行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体 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 现,D选项正确。 容和含义。(3分) 46.【答案】 ABCD 体系解释的必要性如下: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01 (1)因为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统一的法的整体 (3)晋代将律、令明确分开,“律以正罪名”“令 的一部分,也是某一法律部门的一部分。它是在与相 以存事制”,解决了汉以来律令混杂、矛盾的局面。 关法律规范的相互配合下发挥作用的。(1分) (3分) (2)要正确了解和适用某一法律规范,就必须同 (4)律、令彼此既相互联系,又发挥着不同的作 其他法律规范联系起来理解,以便更好地了解它的真 用,二者并用既保持了相对稳定性,又有一定灵活性, 实内容和含义。(1分) 形成一个周密的法律体系。(2分) (3)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点,因此 四、分析题 需要法律解释化抽象为具体,变概括为特定。(1分) 54.【答案】 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 (4)由于人们在认识能力、认识水平上以及利益 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 与动机的差别,会对同一法律规定有不同的理解,特 对话、沟通、协商等方式。社会治理是依法对社会事 别是对法律规定中一些专门术语有不同的理解。这 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 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 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社会治理是在党的领导下, 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1分) 由政府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 (5)对于立法缺憾,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改正、弥 社会公共事务依法治理的活动,是一种以实现和维护 补法律规定的不完善。(1分) 人民利益为核心,以人民为中心的科学的法治化多元 (6)通过法律解释解决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 治理方式。(3分) 展之间的矛盾。(1分) 通过法律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理 (7)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教 念,有利于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多领域多层 育。(1分) 次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 52.【答案】(1)《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 设中的作用,增强社会安全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 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 纠纷,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2分)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和解、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对于社会治理 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 法治化来说具有以下意义:(1)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 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角度来看,和解、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 解决社会复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从社会治理 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与法治本质看,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 的分配制度。”(3分) 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利于社会治理。(3)从价值追 (2)《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 求看,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4)从公众参与 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 看,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有利于多种 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2分) 社会主体参与社区治理。(5)从法治与德治看,及时 (3)《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藏、水流、森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和 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 谐稳定友爱的社区,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实现。 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 (3分) 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2分) 某市游客量激增,充分发挥网格员作为基层社 (4)《宪法》第10条第1、2、3款规定:“城市的土 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作用,由网格员第一时间推动 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 问题和纠纷及时有效化解。该市政法委的这一措 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 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 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 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根本目标。并 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 且,广泛引导社会参与,提升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参 用并给予补偿。”(3分) 与社会治理的地位和权利,有利于充分实现社会治 53.【答案】(1)律是定罪量刑的基本法典,令 理法治化。(2分) 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体制、尊卑贵贱等级制度与行政 55.【答案】(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 管理活动的法规。(3分)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组 (2)令是规定人们如何行为的规范,律是违反令 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3分) 所要遭受的惩罚和制裁。(2分) (2)主体: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302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候,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 (3)①中国古代立法中的优秀传统包括德配王 内容: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 命,民贵君轻;礼法结合,综合为治;体系完备,律例并 内容。 行;以法治官,明职课责;法尚公平,执法原情。 对象:本级人民政府和它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 ②我们要复兴或重塑中华法系,使中国古代立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法中的优秀传统得以发扬。历史和阶级的局限,使得 程序: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 传统法文化中难免菁芜并存,我们的任务就是去芜存 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菁,激活传统法文化的优秀部分,使之创造性转化,为 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在专门委 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 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服务。使深 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任会议认为必要的时候, 厚的具有民主性精华的法文化与新的国情态势和时 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质询案以 代任务相结合,使民族性与世界性相统一。(3分) 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五、论述题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 57.【答案】“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 署,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常务委 最后一道防线”,其中公正司法指的是司法机关及其 员会组成人员。(4分) 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 (3)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 公平和正义的原则。正义指的是正义是人类追求的 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要求,经委 共同理想,也是法律的核心价值。它以利益为依归, 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再做答 是对利益的正当分配。正义是法律的存在根据和评 复。(3分) 价标准,是法律发展和进步的根本动因,适用于具体 56.【答案】(1)①《大清律例》以《大明律》为 的法律实践,成为解决疑难案件、填补法律空白或漏 蓝本,结构形式、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两 洞的依据。(5分) 部律典都是7篇,《名例律》加六部分篇。两部律典都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体 采用律例合编的形式。两部律典都采用了相同的刑 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即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 罚体系。(2分) 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受到了应 ②《北齐律》首创《名例律》作为总则,到清朝都 有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是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 在延续,而《北齐律》中的篇目又部分来自战国的《法 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公正 经》。各个朝代的罪名往往是在前朝的基础上进行创 的对待。 新,形成了一套完备的罪名体系。而刑罚体系随着社 从当代中国来看,要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切 会文明的不断发展,逐渐由旧五刑体系转为较为规范 实的需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具体包括 和文明的新五刑体系。中国古代法典保持着统系相 以下几个措施:(1)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要求 承的特点,在罪名、刑罚、篇章结构上都呈现出相互承 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通过改革,以法 接的特点。(2分) 官、检察官员额制为配套,以完善法官、检察官职业保 (2)①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各个朝代都制 障为条件,形成主客观相统一为追责原则的司法权力 定了法典。为适应社会发展,补充制定了一些单行法 运行机制。(2)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在此过程中要注 规、制定了新的判例,也对法律形式进行了创新。体 意加强对法治原则的遵循,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对司 现了“制度之变更”。(1分) 法权力的制约等。(3)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完善 ②历朝历代都对前朝的优秀法律制度进行了吸 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 收,在编纂完基本法典后,法典基本定型,不再修改, 司法职权配置、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5分) 通过颁布条例、则例等进行修改。在“制度之变更”的 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是司法的本质要 同时做到了“历久而不易”。(1分) 求和终极价值准则。追求司法公正是司法的永恒主 ③历朝历代在制定法律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 题,也是民众对司法的期望。当今中国正在进行司法 活权衡,如西周“因地、因时制宜”,符合“制度之变 改革,它包括制度、程序和体制的改革以及建立现代 更”;又遵循着一致的立法指导思想,如唐朝的德本刑 司法制度,其最终目的就是实现司法公正,并通过司 用。中国古代法律不断儒家化,民本主义思想渗透在 法公正维护和促进社会公正。(5分) 传统法律方方面面,使得其“历久而不易”。(1分) 58.【答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产2024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真题答案详解 303 生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并为我国社会主义 山,也要金山银山;强调要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 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之一。这一法律体系与人 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5分) 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性原则相一致,又与社会主义 (2)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的意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①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改革 相协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 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结构内在统 法对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一而又多层次的国情要求,继承中国法律文化优秀传 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统和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动态、开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生态文明 与时俱进的社会发展要求。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 ②生态文明关乎民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 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 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有利于改善国民生活环境,提高 部分,是由宪法及其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 生活质量,从而加强对人权的保障。 环境法、社会法、军事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 ③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从我国实际出发,遵 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循客观规律,有利于切实改善生态环境。符合立法的 ②生态文明是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 科学性原则,有利于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 客观规律而取得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 会主义法律体系。(5分) 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共同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 (3)总结 会形态。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 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完 来的大计;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建 我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既要绿水青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5分)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法律硕士(以下简称法硕)考生越来越多,竞争越 是报辅导班复习,前期一定要多看书、多做题、多听 来越激烈,报考该专业的性价比已经明显下降,这是 课,尽量去理解每一个知识点。每一遍看书听课都是 大环境所致。目前,各个考研专业都竟争激烈。如果 记忆的过程,而且完整地看书听课,会自然而然地形 大家经过深思熟虑,选择法硕作为自己的考研专业, 成一个科学的知识体系,这样获得的知识是完整的。 那就要鼓起勇气,坚持到最后。既然选择,便只顾风 文运法硕各位老师的《考点详解》及配套视频十分适 雨兼程。 合学弟学妹们用来理解知识点、建立知识体系,为后 一、备考常识 期的学习打好基础。为何强调做题?因为做题是知 1.法硕备考的特点 识运用的过程。前期做一些基础类的题目(如文运法 法硕不同于学硕,法硕专业课是全国统一考试, 硕的《基础配套练习》),可以巩固当天所学的知识 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用考虑去目标院校蹭课, 点;后期做真题或有难度的题目(如文运法硕的《历年 只要专心复习就好。考生也不需要找导师,因为法硕 真题及答案详解》《历年真题章节分类详解》《冲刺五 在录取之前都是没有导师的,很多学校在录取之后也 套卷》《预测四套卷》《精品600题》等),会帮助我们 不区分研究方向,仅仅在写论文的时候会分配论文指 了解法硕出题思路以及升华知识点。做题不但让我 导老师。有部分学校在入学之后采取双向选择的方 们对知识点的理解更深刻,还能帮助我们复习更有针 式分配导师,但法硕研究生期间大量的课程还是整个 对性。 年级的同学在一起上大课。 此外,要正确对待法条与法硕考试知识点的关 法硕的考试范围也是比较固定的,因此我们复习 系。参加法硕考试的大部分同学本科都不是学法律 的知识点也是明确的,不像一些学硕,虽列出了复习 的,可能会误认为学习法律就要全面背诵法条,实则 的参考书籍,但考试范围比较广。法硕考四门,政治 不然。学习法律重在理解基础知识点,重在学会应 (满分100)、外语(满分100)、专业基础课(满分 用,当然对法条也应当熟悉,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司法 150)、专业综合课(满分150),总分500分。最近几 解释,这有利于应对法硕考试的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 年,法硕复试国家分数线是320分左右,2022 年涨到 析题。文运法硕主编的《法律法规汇编》可以作为工 335分。但仅仅过国家分数线还不行,还要看院校复 具书使用,帮助我们查阅法条和重要的司法解释,节 试分数线。大部分一流院校复试分数线在360分以 省搜寻时间。学汉字需要字典,学法律也需要“字 上,最高有超过390分的。当然,按照国家分数线作 典”,而法律的“字典”就是法条书。 为复试分数线的学校也很多,但这些学校一般属于综 3.背诵不可或缺 合名气或法学实力都不算很好的院校。 背诵是法硕复习冲刺阶段必经的过程,但是背诵 2.法硕靠背诵就可以得到高分吗? 不是完整背诵一本书,更不是漫无目的地背诵,我们 最近几年一直有人鼓吹法硕仅仅靠背诵就可以 应该通过前期的复习,发现自己复习的不足之处和考 取得高分,笔者认为绝大多数同学还是靠理解知识点 试重点,真正需要背诵的是这些不足之处和考试 才取得了成功。近两年的法硕专业课试题已经越来 重点。 越灵活,正如一位文运法硕学姐说的,如果没有对大 2022年,文运法硕在9月份推出了全新的《背诵 量知识点的理解,即使法硕是开卷考试也无法取得 逻辑》课程和资料。这份资料帮助了几万名考生,能 高分。 让考生通过知识点拆解的方式去发现其背后的逻辑 笔者认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在复习侧重 体系和逻辑结构。孙自立、戴寰宇、李彬和王振霞老 点上是存在区别的。刑法、民法更应该重在理解和运 师,用《背诵逻辑》开创了法硕冲刺背诵的新纪元,受 用,如果仅仅死记硬背,只要试题稍微灵活一些,哪怕 到无数好评。背诵不是死记硬背,需要讲究技巧、逻 背诵了全部知识点也不一定会答题,而综合课虽然也 辑和体系。2023年,《背诵逻辑》在高等教育出版社 需要理解但更侧重背诵记忆,一般记住了知识点就能 正式出版,因为口碑积累,当年《背诵逻辑》销量大增, 答题。 配套课程的播放量有多门跃居学科榜首。文运法硕 因此,笔者建议学弟学妹们,在复习的前期不要 的各位老师,将继续优化《背诵逻辑》一书和课程,期 去考虑背诵的事情,无论你是自己在家、在校复习,还 待能为更多的考生提供有效的指导。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305 4.课程要言之有物、提升能力才是好课程 授的内容,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理解记忆的方式。在 法硕培训老师,之前都是以名校法学院的资深教 做题的过程中,特别是解析错题的过程中,也可以背 授为主,虽然上课的时候段子少,也比较枯燥,但能把 诵记忆,脑子里面要去记某个知识点的概念、特征、 法律原理讲透,对考生来说,收获往往很大,因为听进 构成等等。 去就会做题。 理解记忆不是一个独立的阶段,它贯彻在备考的 现在的法硕老师,都是以年轻职业讲师为主,确 整个过程中,不要等到某一个月才开始,现在就可以 实有些老师讲课幽默,课堂上扩展的知识点多,但对 开始。具体而言,基础阶段可以对基础概念和基本框 做题帮助不大,听了课,没有实际效果。还有老师,从 架进行记忆,强化阶段可以在补充重点的同时攻克难 基础精讲到冲刺,几乎一个套路,无论是讲义还是上 点,冲刺阶段查漏补缺、关注押题。具体到每一天,早 课的方式甚至例子,几乎没变化,这算备课不认真。 起状态好的时候可以选择早读,困了就动笔写,看累 不同阶段的课程,需要帮助考生了解不同阶段的复习 了书就选择做题,及时进行自我调整,让自己始终保 问题。无论是看书、听课,最终落脚点都是为了做题, 持在一个积极的学习状态。 提升做题能力,如果听了课对做题没帮助,那听的不 3.全程做题 是课,而是在听“相声”。 与全程理解知识点类似,做题也是基础阶段就可 考试在变,老师们也得不断改进,为了帮助同学 以开始的。在基础阶段及时做题,能够在最大程度上 们上岸更轻松,老师们得比考生更努力才行,这样才 消除理解偏差,巩固知识点。事实上,我们在听课的 能帮助考生节约时间,提升复习效率。文运法硕的李 过程中就免不了会提前接触题目,毕竟题目才是检验 彬、戴寰宇、孙自立、王振霞、李冲聪老师,将不断努 知识有没有被真正掌握的标准。特别是对于同时准 力,助力同学们高分上岸。 备法考的同学来说,提前感受考研真题尤为重要。只 二、备考关键词 有拿到法硕真题,切实感受到这种不同,才能避免在 战略上轻视法硕考试的难度,从而在战术上作出更为 1.像学数学一样学法学 合理的安排。 记得笔者在备战法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 基础阶段,建议做文运法硕的《基础配套练习》。 下简称法考)的过程中,曾听过这样一种说法:学法 学就像学数学——法学原理就像公式,案例就像应 这本书题量丰富,命题全面覆盖法硕核心知识点。其 题目偏基础,虽然也有难题,但这本习题书切合法硕 用题,听课和做题都不能少。这种说法对当时的笔 前期复习节奏,难易把握恰当,强烈推荐大家使用。 者很有触动,虽然这种说法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法学 中期可以做《章节真题分类详解》,文运法硕的这 生的能动性,但这种学习思路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帮 本书和阅卷答案保持高度一致,解析详尽,是复习中 助的。 期阶段检查复习效果,提升复习水平的好书。 具体而言,听课就是在学原理,由于法条教义往 到了复习的中后期,可以做年份真题和模拟题, 往是比较抽象的,所以我们在开始学原理时非常需要 如文运法硕的《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冲刺五套卷》 老师的讲解。为了帮助大家理解,老师通常会讲一些 等等,由孙自立、戴寰宇、李彬及王振霞老师出版的 案例,这些经典案例可以记在知识点旁边,下次做题 《精品600题》也十分建议大家配套使用。大家到冲 遇到类似案例就可以马上对应到相应的知识点。这 刺阶段可以适当做题,文运的《预测4套卷》就是一本 样一来,哪怕在考场上遇到案例的变体,我们也能立 考前全真预测模拟卷,有多个大题和真题考查的知识 刻知道对应的知识点是什么,然后用已有的知识储备 点基本一致。前期做题速度较慢,冲刺阶段做题速度 来解决问题。 会很快。 2.全程理解记忆 文运法硕 APP上也会不断发布经典习题,供同 “什么时候开始背、考前一共需要背几遍”这个 学们阶段性检测学习效果用。 问题就像一个进度条,能衡量大家的学习进度和努 三、初试规划 力程度,但是如果大家去问已经上岸的学长学姐,会 如果把考试比喻为一场战役,那么考研绝对是一 发现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都是不同的。由于每 场持久战,既然选择了考研,那么每个月、每一天、每 个人的基础和目标院校不同,笔者建议大家根据自 己的具体情况制订备考计划,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 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下面笔者将站在“过来人”的 角度,提醒大家每个阶段需要注意的地方。 是,最好的方式是全程理解。如果报了辅导班,在上 1.基础阶段(3~5月) 课的过程中,可以跟着老师的节奏回忆上次课程讲306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科目 任务 备注 到考前,可以保证把单词过个三四遍。考研英语中阅 读所占的分值比重大,且练习阅读对其他几种题型的 认真听《考点详解》课 专业 程+做《基础配套练习》 · 这几个月里,可 提高也很有帮助,所以本阶段最主要的任务仍是提高 基础课 以借鉴学习文运法硕 阅读水平。 +整理学习笔记 的网站的高分经验 由于政治知识量大,但重点明确,因此建议大家 专业 听课+做题+把书读薄 文章 在准备政治时,早开始,但无需过多占用每天的复习 综合课 ·了解法硕的考试 时间,把政治的学习作为专业课学习中的调剂。客观 单词记忆(重点)+阅 形式和自己心仪院校 来讲,3~5月开始看政治属于比较早的,马原分值较 英语 读训练 的信息,确定初步的 大,需要理解的内容多,开始的同学可以先看马原部 目标院校 政治 可以开始马原的学习 分,但不建议让政治占用太多复习时间。 本阶段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所有科目全面开启。 在基础阶段,按照之前介绍的先原理、后案例的 跳出舒适区是很难的,但万事开头难,开始了第一步, 说法,笔者建议大家尽量完整跟一遍文运法硕的精讲 后面就没有那么可怕了。基础阶段的第一轮复习,可 能你看了一遍书并没有记住什么内容,或者听了一遍 课程。精讲课程作为复习的第一轮课程,课时充足, 知识点讲解最细。如果第一轮课程都不认真听,会直 课也依然对很多知识点迷茫。这都很正常,如果看一 遍书就能学懂、学通,那咱们就是有“特异功能”了。 接影响后期的复习效率导致遗留大量的疑难问题。 无论是一战还是二战的同学,建议都把自己当新人, 法硕专业课的复习就是不断地重复。本阶段持续时 间最长,只要坚持下来,下面的进度会越来越顺、越来 无论这个知识点是否听过或者是否掌握,都需要再听 越快。 一遍。刑法和民法两个学科都有先总后分的结构特 2.第一轮强化(6~8月) 征,因此在基础阶段学习刑法和民法时,最好按顺序 听课,根据进度完整跟下来,一气呵成地为专业基础 科目 任务 备注 课的学习画上圆满的句号。听完课程就可以完成对 听课+做历年真题+整 专业 应章节的题目,基础阶段可以使用《基础配套练习》和 理知识框架+主攻选择 基础课 《真题章节分类详解》,题目按章节编排,符合同学们 题+准备简答题 ·文运法硕协议班 听课和学习的顺序。针对刑法分则如何复习的问题, 专业 听课+做题(抽象内容 大量课程开始,课程 建议大家使用《刑法分则深度解读》,这本书把各个罪 综合课 具体化) 任务较重,认真听课 并坚持早晚自习 名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关联知识点都重点标记出 坚持背单词+认真做 ·在校生期末考试 来,十分推荐。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单单理解并不意 英语 历年真题 开始 味着问题被解决了,一定要用笔把问题记录下来,此 重点依然是马原,如 · 暑期时间非常重要 时不要对自己的记忆力太过自信,好记性不如烂笔 政治 果政治基础好可以兼顾 头,现在动笔把笔记做好,将会成为复习过程中一笔 其他学科,比如史纲等 非常宝贵的财富。但是,笔记不是抄书,更不是把一 切内容都进行汇总,笔记是在需要的地方写一些提示 进入暑假,文运法硕的集训班陆续开课,选择协 和备注,千万不要耗费几十天时间去专门做笔记。 议班的同学可以跟着文运法硕的节奏学习。文运法 在基础阶段,专业综合课也不能放下。在本阶 硕在每个阶段开始前会发布课表,同学们可以提前预 段,专业综合课也至少需要完整听完一遍,做完《基础 习,及时巩固,只要跟上进度,在考前是可以把专业课 配套练习》的题目,知道各学科都是在考什么。总的 过个几遍的。对于听网课的同学们来说,也可以参照 来说,本阶段学习专业综合课的要点是建立对专业 文运法硕的时间安排制订计划。暑期的复习非常关 综合课各学科的理解,并找到重点,但强度不必过大, 键,是巩固提高的阶段,这直接决定我们后期的复习 仍建议以刑法和民法为重。 效果。所以希望在第二轮复习的时候,同学们一定要 英语的提高在于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本阶段的 全力以赴,千万不要在这期间去旅游、兼职或者回家, 重点在于英语单词和阅读的准备。如果单词掌握得 也不建议同时准备法考。 足够多,哪怕语法差一些,文章意思也能知道大概。 本阶段专业基础课的任务是完善框架。为什么 建议大家把每天早起后的时间和平时的碎片时间留 要搭建框架,因为刑法和民法的概念和制度太多了, 给单词,计划每天背诵100词左右。这种进度若保持 如果没有框架,直接一头扎进知识点里,学的时候费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307 力,记完以后容易忘,就连做题也容易 get不到考点。 续表 经过前几个月的学习,大家已经搭建起了基本框架。 科目 任务 备注 在本阶段,大家可以继续完善这个框架,熟悉并往框 整理阅读错题、兼顾 架里补充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来源于三个方面: 英语 完型、翻译、新题型、 ·10月考研正式 (1)基础阶段的课程中没有讲过,在强化阶段老师补 作文 报名 充的知识。(2)重点司法解释的内容。例如老师在 政治 先史纲,后毛中特 讲义中增补的司法解释,或往年法条分析题中考过的 司法解释知识点等。(3)做题时发现的盲点。 从9月开始,考研征程即将步入两位数的倒计时 专业综合课内容多,初学时会觉得考点不清晰, 状态。本阶段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任务有二:(1)开始 所以除了重视课上老师讲的知识以外,我们还可以通 准备主观题;(2)正式开始理解背诵。由于选择题已 过做题的方式来发现考点。一边听老师授课,增强对 经用选项限定了考查范围,只训练选择题容易产生依 考点的认识,一边完成对应章节的题目,对知识进行 赖心理。相对而言,主观题的考点需要自己去发掘, 补充,最后把这些客观题涉及的考点在《配套考点详 这种主动思考的能力需要通过练习来获得,也是可以 解》或《考试分析》中标注出来。初学专业综合课可 通过练习得到提高的。而且在法硕考试中,主观题的 能会感到枯燥,大家可以将抽象知识点具体化。如果 分值比重大,只训练选择题无法有效提高解决主观题 找到了法制史知识和自己现有知识的联系点,或者在 的能力。此时推荐大家配套使用文运法硕出版的《法 看书时灵光一现产生了什么思考点(比如看到某个朝 条分析及案例分析专项突破(刑法、民法)》《分析题 代的制度,想到某个电视剧的情节等)可以简单地记 及论述题突破(综合课)》,重点解决法硕主观题,即 在知识点旁边。即使后期把知识点忘了,看到这些笔 法条分析、案例分析、材料分析以及论述题,再搭配相 记都会回忆起自己当时的想法。以这些“思考点”带 应课程可以很好地训练自己的主观题应试能力。第 动“知识点”,再配合合理的背诵计划,几次下来,陌生 二个任务是开始理解背诵,网络上有记忆图表和使用 的知识就会变得熟悉起来。可以听一听王振霞老师 方法,大家列背诵计划的时候可以参照使用,让记忆 的法制史课程,她的讲义和课程都很适合法硕复习。 的内容以周期为单位循环起来,让知识的学习形成一 就英语而言,“技巧是别人的,单词才是自己的”。 个闭合环,保证记忆的内容大于遗忘的内容,便可称 一般来说,暑假后大家会开始专业课的背诵,留给英 得上是有效果地背诵了。进入本阶段我们可以以专 语单词的时间就会被挤占,所以建议大家抓紧本阶段 题的形式进行背诵,不完全按《考试分析》上的顺序进 时间,坚持利用每天早起后的黄金时间来背单词,继 行背诵和学习,就像背单词不能每次都从a开头的 a- 续夯实基础。平时多用零碎时间来巩固已经背过的 bandon开始一样。 单词和词组,晚自习时继续做真题,并整理之前做过 专业综合课无疑是需要背诵的,本阶段就必须开 的阅读材料。 始记忆了,不用强求全都能够记忆下来,但要保证一 政治最晚也要暑假开始,至此大家已经可以正式 遍有一遍的进步。专业综合课如果在理解的基础上 开始复习政治了。 背诵,会轻松很多,前面也有举例说明。理解背诵时 从上面的内容来看,本阶段学习的任务量较重, 可以以表格、思维导图为参照,辅之以口诀(法考或二 所以同学们需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争取在课堂上将 战、三战的同学可以选择自己编好的口诀,只要能还 知识点消化。面授班的同学千万不要翘课,在线听课 原出来知识点就好,别人的口诀慎重使用。)。 的同学自由选择的空间大一些,但尽量不要跨阶段听 在这一阶段,文运法硕《背诵逻辑》图书和配套课 课,最好紧跟面授课程的进度。 程将上市,建议按照此书和配套课程进行全面听课学 3.第二轮强化(9~10月) 习。《背诵逻辑》在2022年挽救了很多法硕同学的冲 科目 任务 备注 刺复习,短期内获得如此曝光和口碑,足以说明其实 正式开始准备主观题 用性和价值。 ·法硕新大纲上市 专业 (含简答题、法条分析 英语可以适当减少课外辅助资料的学习,回归 ·《背诵逻辑》图 基础课 题、案例分析题)+正式 至真题,当然要同时开始练习除阅读外的其他 书和课程发布上市 开始背诵 题型。 ·9月中下旬开始 专业 本月学习政治就需要有取舍了,政治的考查重点 全面背诵+做题 考研预报名 综合课 分明,周年纪念、重要讲话等等都是需要重点复习的308 法律硕士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答案分册 内容。考研政治的老师都会在课程中强调这些重点 硕的《冲刺五套卷》一定要做。这本书是查漏补缺的 内容,对于其他非重点和非热点的内容可以投入较少 好工具书。还可以使用文运法硕的《精品600题》,该 精力,切忌有强迫症的同学在这个阶段对政治复习 书题目质量高,适合强化阶段提升做题水平。 “眉毛胡子一把抓”。 5.冲刺阶段(11~12月) 本阶段,大家在学习之余需要留意目标院校的招 科目 任务 备注 考信息,一战的同学可以通过预报名熟悉报名流程, 专业 避免不必要的错误。文运法硕会把填报志愿的每一 背诵+做题 基础课 步都进行截图和说明,告诉大家该怎么填写。而且提 · 冲刺课程开课, 醒大家,填报志愿前至少要做一套完整的模拟题,为 专业 不要忽视 再认真过一遍知识点 ● 尽量跟一遍课程, 之后的志愿填报提供参考(如果这个时候能考360 综合课 再认真过一遍知识点。 分,就可以报考分数线为380分的院校,因为后面还 有复习时间,可以提升成绩,而且真正的考试成绩往 英语 注意错题,关注作文 专业综合课查漏补缺, 押题 还原口诀 往比平时模拟成绩高。)。有时候考得好不如报得好, ●考研初试开始 客观题和主观题都需 只有自己对现在的学习情况有大概了解,答疑的学长 政治 要准备 学姐才能根据具体情况给出恰当建议,自己在做选择 的时候也会更有底气。 4.第三轮强化(10~11月) 本阶段依然需要将背书和做题结合起来。如果 科目 任务 备注 做完了真题,可以去做文运法硕的《预测4套卷》以查 漏补缺。在背书的时候,由于时间有限,遇到遗忘的 专业 背诵+听课+做题 知识点,尽量不要回想。背书背不下去的时候就听听 基础课 知识点串讲或者考前主观题一类的课,跟着老师的节 ·考研现场确认 专业 回归教材,动笔练习 奏快速过一遍知识点。我认识一个文运法硕辅导班 (因为疫情可能继续 综合课 主观题 的同学,她和我一个班,10月的时候她几乎都在背书, 网上确认) 整理错题,动笔练习 ● 模拟题出版上市 但考试完,她和我说考试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背诵 英语 作文 的内容回想起来很困难。幸好她完整参加了11月下 旬的冲刺集训课,靠这次的考前集训课,考场上回忆 政治 做模拟题,查漏补缺 了老师课上的讲解答了几个大题。 备考进行到10~11月这个阶段,课程要比系统强 目标分数比较高的同学,考前可以重点准备一下 化阶段的少,同学们自然可以腾出时间来背书。这个 法条分析题,包括看文运法硕的《法条分析及案例分 析专项突破(刑法、民法)》,以及听押题阶段的课。 时候是背诵专业课的黄金时期,几乎每天都需要沉浸 对分数要求没那么高的同学,至少也要对《考试分析》 在背书状态中,但是有了前面几轮的基础,这一轮的 理解记忆会好很多。 上已有的、老师课上讲过的法条解释进行记忆,在语 在有限的时间内,我们的备考需要更重视性价 言上贴近司法解释的表述,尽量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 对具体概念做阐释。 比,把精力放在回报率高的知识点上。这类知识点主 要有两种,一种是考查可能性较高的知识点,一种是 本阶段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还原口诀。尤其 现阶段的盲点。大家可以问问自己,前几个阶段有那 是参加法考后才开始备战法硕的同学,虽然法考的主 观题不考宪法,但在法硕考试中一定要注意加强这方 么多讲义,哪一本讲义最不敢扔?刑法罪名那么多, 做案例分析题时最怕遇到什么罪名?这些问题的答 面的学习。主观题和客观题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只背 案就是我们现阶段需要消化的内容。 关键词很可能遗漏关键信息,最好回到法条中把口诀 上课与背诵并不冲突,听课的最大益处就是能够 还原出来。 快速过一轮知识点、扫除复习盲区及误区。根据笔者 考前记得为英语作文积累一些热点的表述,和新 自身经历,紧跟老师的节奏其实比自己漫无目的地背 词的英文表达,着重练习几个老师押的作文题目,避 诵效率更高,因此建议面授班的同学尽量不要翘课, 免在没有积累的情况下到了考场上临时造词。 听网课的同学也尽量按照面授课程的节奏来,争取达 政治主观题部分,可以背一些考研政治老师的冲 到在课堂上一遍过的效果。如果想提升自己,文运法 刺题目。2025年法律硕士全年复习计划及安排 309 四、复试规划(12月~次年3月) 们在初试的知识范围外拓展思路。 英语的口语和听力可以一起准备,因为听和说是 科目 任务 备注 一体的,如果自己对某个单词的发音是错误的,就不 文运法硕复试课程, 可能在听力中把它听出来。且英语听力至少要有1 讲解五门专业课复试重 专业课 个月以上的练习才有成效,所以尽量在初试一结束就 点+追踪社会热点并从 开始准备听力。一方面背单词,增加词汇量的同时纠 法律角度去分析 ·2月中下旬发布 正自己的发音,另一方面练习精听,用托福或者TED 考研初试成绩。3 月 尽早开始,听、说一起 听力作为材料,争取把每句话复述出来或者写在 英语 文运法硕复试班开课 练习 纸上。 ·3月复试分数线 五、结语 英语必须准备自我介 公布,考研调剂工作 绍,然后背诵出来。自 在3月份开始 看完整年的复习规划,每个月的任务都不轻松, 面试 己对着镜子进行模拟专 想要上岸就必须不遗余力地努力。不用担心从现在 业课面试,展现自信的 开始备考战线是否太长,其实“战线过长考研容易失 一面 败”是个伪命题。学习这件事自然是准备得越充分越 好,只要有意识地规避心态浮躁的问题,越到后期应 该越有底气。如果你从一开始时就各种担心,还没努 复试是院校自主命题,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准备 力就觉得自己考不上,或者到处“求仙问药”并被一些 复试,就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功课,包括了解复试形式, 人给你的“焦虑”压得喘不过气来,导致你整个复习过 阅读推荐书目,咨询学长学姐等。做完准备工作,就 程都是抑郁的,学习效率无从谈起,那确实会很累很 要尽快进入复试的备考状态。 糟。而如果我们全程积极面对,自己知道每个阶段需 在专业课的复试准备方面,可以先看文运法硕的 要做什么,每天都以乐观的心情去愉悦地复习,你每 协议班精讲的视频,结合了解与法律相关的社会热 一个阶段都能有自己看得到的提高,那么你早早复习 点。在复试中,笔试一般是考查主观题,在平时练习 只会带来先发优势并能一直前行。 时就要动笔写,注意控制时间,形成一个规范而且自 文章的最后,笔者再次把这句话分享给大家: 己熟悉的分析框架。专业面试时,可以提前准备几个 Your future selfis watching you through memories。只要 中英文自我介绍的模板,后期给自己组织模拟面试, 准备几个题目,掐表计时,甚至可以给自己录音,听听 是考试,我们的平时表现都是分数,哪怕考研的“平时 分”没有人给我们计算,这次经历也会成为一种记忆, 自己的吐字是否清晰、思路是否连贯、是否有口癖需 载入我们的人生答卷里。“没有天生的学霸,只有不 要改正。笔者报的协议班包含了复试辅导,当时的形 努力的学渣”,对法硕来说更是如此。大家无论何时 式是白天授课,晚上模拟面试,后期还有专门针对各 都要相信自己,不管之前是不是学霸,在法硕考试中 院校复试的辅导。尤其是晚上模拟面试的时候,很多 也可以努力争取做一个学霸。笔者预祝各位学霸成 同学自己面试完了还去旁听其他组的面试,气氛非常 功上岸! 活跃;学长学姐问的问题也都很有启发性,能够帮我2024文运法硕复习书籍及增值服务 全阶段系统复习资料 使用方法及特点 已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本书是对官方教材的详细解读,适合考生打牢 《考点详解》 基础。知识点全、体系性强,涵盖超纲知识点,有配套视频讲解课程 已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畅销7年的优质产品,题目为模拟题 《基础配套练 而非真题,且题目难度低于真题,但紧跟真题命题趋势。知识点覆盖全,适合 习》 考生基础复习时强化记忆知识点 基础 已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本书是工具书,查阅法条使用,书籍按 《法律法规汇 夯实 照法硕大纲章节编写,畅销八年。学汉字需要字典,学法律也需要字典,而法 编》 阶段 律的“字典”就是这本法条书 已出版。针对官方教材刑法分则部分而出版的书籍,畅销5年,深度解读分 《刑法分则深度 则罪名,不仅有四要件,更有易混罪名对比和实例解析。本书内容和考点详解 解读》 刑法部分有重合,但各有特色,考生可以按需购买 电子版资料。文运法硕名师整理的各个学科的知识框架,帮助考生构建知 《思维导图》 识体系 《历年真题及答 5月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畅销11年的法硕真题书籍,真正做 强化 案详解》 到答案全部准确,帮助大量考生取得考研成功,众多学长经验贴推荐 拔高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并配视频讲解课程。本书以法硕难点、重点、易 阶段 《精品600题》 混点、易考点为出题依据,彻底解决考生复习痛点,扫除拦路虎,快速提升应试 能力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并配视频讲解课程。经典冲刺背诵书籍,文运 《背诵逻辑》 法硕于2021年首次推出,赢得大量考生好评,真正提升考试背诵效率,让考生 不再苦恼于背诵 《法条分析及案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解决法硕基础课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哪 例分析专项突破 冲刺 里难突破哪里,本书有直播讲解及回放课程 (刑法、民法)》 提升 阶段 《分析题及论述 9月出版,文运法硕名师编写,解决法硕综合课材料分析和论述题,哪里难突 题突破(综合课)》 破哪里,本书有直播讲解及回放课程 9月出版,文运法硕资深教研团队编写,畅销6年,以试题角度新颖、贴合考 《冲刺五套卷》 试实际、有难度有预测性,被考生称为“劝退五套卷”,是冲刺查漏补缺的利器 月度复习计划、内部社群答疑、授课老师阶段性复习技巧讲座等 增值 法硕大纲解读 9月,法硕大纲公布后,文运法硕进行大纲新增对照解读,帮助考生高效复习 服务 考前聚焦 12月考前,老师直播,为考生进行临门一脚点睛
基本 文件 流程 错误 SQL 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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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route/app.php ( 3.63 KB )
  104.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framework/src/think/facade/Route.php ( 4.7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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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 /yingpanguazai/ssd/ssd1/www/wwww.yeyulingfeng.com/vendor/topthink/think-orm/src/db/Query.php ( 15.71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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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ONNECT:[ UseTime:0.000957s ] mysql:host=127.0.0.1;port=3306;dbname=wenku;charset=utf8m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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