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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课珍惜婚姻关系(教师版)_zheng治_2026年_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课件+讲义+练习(湖南专用)-G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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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第06
 
课珍惜婚姻关系
目录
01 基础达标练
考点0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考点02 夫妻地位平等
02 重难突破练
03 真题溯源练
04 时政预测练
0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 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是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 岁。经过多
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 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并不了解两人的亲戚关系。关于小武与小美
的婚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武与小美的结合是婚姻自由的体现
②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是可撤销婚姻
③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婚姻有效
④小武与小美是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婚姻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小武与小美是青梅竹马,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 周岁时与小美登记结婚,是婚姻自由
的体现,①正确。②: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
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
姻等,小武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不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②错误。③④:小武的父亲与小
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关系,小武与小美是第四代旁系血亲,可以结婚,婚姻有效,③正确,④错误。故本题
选A。
2.阿明与小芳通过微信认识并谈恋爱,多次接触之后,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小芳多次提出分手均遭拒绝。
阿明多次威胁小芳的人身安全,没收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并将小芳软禁在自己家里。小芳无奈
之下,被迫与阿明登记结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
②该婚姻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③小芳应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
④小芳可以追究婚姻登记机关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材料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二者的婚姻不合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违
反了小芳个人的自由意愿,故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①②正确。③: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
而结婚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此,小芳应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
销其与阿明的婚姻,而不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合法的婚姻关系在申请离婚诉讼中才可
以提请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③排除。④:阿明与小芳是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故婚姻
登记机关没有过错,④排除。故本题选A。
3.张某已婚,但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女青年王某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她嫁给张某。张某编造
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承诺与王某结婚,并与王某同居。王某的父母收取了张某彩礼五万元。对此分析合
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 
②张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③张某和王某已同居,是合法婚姻 
④张某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张某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王某父母强迫王某嫁给张某,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①正确。②: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
人同居,张某隐瞒已婚事实与王某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②正确。③:结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
定程序,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③排除。④:协议离婚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④排除。故本题选A。
4.某男青年与某女青年相爱多年,直至准备结婚双方父母相见时才意外发现,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
母亲是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直系血亲 
②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③男青年与女青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④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可办理结婚登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男青年的母亲与女青年的母亲是同胞姐妹,说明男青年和女青年有着共同的外祖父母。他们
之间是旁系血亲关系,且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自己算一代,父母算一代,祖父母、外祖父母算一
代),并非三代直系血亲,①排除。②③:材料分析:由于该男青年的母亲与该女青年的母亲是失散多年
的同胞姐妹,故该男青年与该女青年是同一外祖父母的表兄妹(表姐弟),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按
照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所以该男青年与该女青年不能进行结婚登
记,②③正确。④: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为近亲结婚会大大提
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对后代健康不利。由于男青年与女青年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所以他们不能办
理结婚登记,④排除。故本题选C。
5.小飞与小丫双方经人介绍认识,2025 年4 月11 日登记结婚,2025 年6 月1 日举行结婚仪式。婚后双方经
常因家庭琐事吵闹,小飞还时常殴打小丫。一次,小丫在娘家再次遭到小飞殴打,致使小丫96 岁的爷爷惊
吓过度生病。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为此,小丫(   )
①可以协议离婚,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②必须请求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不轻率离婚
③可以到民政局提请裁判离婚,并要求赔偿
④在离婚后可以另行结婚,寻找幸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②:由材料可知,小飞和小丫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所以小丫可以协议离
婚,也可以裁判离婚,不是必须请求调解,①符合题意,②排除。③:提请裁判离婚要到人民法院,③错
误。④:在离婚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另行结婚,④正确。故本题选B。
6.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 年5 月10 日起施行。以下是《条例》的部分内容: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
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保密当事人信息,禁止泄露或滥用;
○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内地居民结婚仅需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无需提交户口簿;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
○
设。
据此,可以推断出(   )
①甲婚前隐瞒自己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其配偶可请求法院认定婚姻无效
②乙丙登记结婚,工作人员询问乙的婚史及离婚原因,可能侵犯乙隐私权
③《条例》的修订意味着放宽结婚法定条件,有利于充分保障婚姻自由
④修订后的《条例》通过细化登记规范等举措,完善婚姻登记服务体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条例》规定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甲的情形配偶可请求撤销婚姻,而非认定无效,①
混淆“无效”与“可撤销”概念,①排除。②:《条例》明确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严格保密当事人信息,
禁止泄露或滥用”。乙的离婚原因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询问该信息,若缺乏合法依
据或超出必要登记范围,可能构成对乙隐私权的侵犯。婚姻登记应聚焦于法定必备信息的核实,过度询问
私人生活细节不符合保密原则,②正确。③:《条例》中“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规
定延续了我国婚姻法律对结婚实质要件的严格要求,并未放宽法定结婚条件。“全国通办”等措施是优化
登记程序、提升服务便利性的体现,旨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实现效率,而非降低结婚门槛,③排除。④:修
订后的《条例》通过“全国通办”简化了异地登记流程,“加强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明确
了政府提升服务水平的责任,这些细化的登记规范和服务要求共同完善了我国婚姻登记服务体系,体现了
政务服务便民化的趋势,④正确。故本题选D。
7.甲男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
乙女得知甲男有20 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不久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乙女又多
次向甲男索要衣服、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到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
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0 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
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   )
A.不受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应按离婚处理
B.受理,告知当事人要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C.受理,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撤销结婚登记
D.不受理,告知当事人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答案】A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仅限于 “因胁迫结婚”(如一方被暴
力强迫登记),且需由被胁迫方在登记之日起1 年内提出。本题中,甲乙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无胁迫
行为,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A 正确。BC:登记机关无权因财产纠纷或双方协商撤销婚姻,BC 错误。
D:当事人有选择离婚的自由,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而不是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D
错误。故本题选A。
8.男青年小武与女青年小英在同--单位相识相爱,后双方到小武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结婚。结婚后,
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吵闹,小英要求离婚。对此,双方(   )
①可以独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②应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要求裁判离婚
③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
④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申请协议离婚,在申请离婚
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③④符
合题意。①: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①排除。②:如果起诉离婚,
不要求双方同时亲自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②排除。故本题选D。
02 夫妻地位平等
9. 结婚时,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婚后,小张要妻子辞职专门照
顾家庭,遭到拒绝。于是小张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  )
A.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B.小张侵犯了其妻的人身权
C.小张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D.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
【答案】C
【详解】A:小张向妻子口头承诺不构成法律要件,因此变卖前的房产为小张个人财产,A 不选。B:材料
未涉及人身权的问题,B 不选。C:小张经商所得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因此为夫妻共同财产。C 正
确。D:小张由劳动能力,因此材料信息不能说明张妻未履行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D 不选。故本题选C。
10.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没有音乐细胞的张某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双方就财
产的分割发生纠纷。以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是(    )
①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籍   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与她的小轿车
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      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A
【详解】①:王某是某中学的音乐教师,与张某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王某婚后购买的价值上万元的音乐书
籍属于法律上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归王某所有,①正确。②:王某婚后接受张某爷爷指定赠
予她的小轿车属于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小轿车归王某所有,②正确。③:王某婚后创
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④:王某婚后用婚
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故本题选
A。
11.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 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
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 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D
【详解】由于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根
据约定,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题肢①说法正确;小丁虽然12 岁,但
是在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故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题肢④说法正确。
根据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
方未作约定,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不属于行使知识产权的收益,故为二人
共同共有,题肢②说法错误;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权利,题肢③说法错误。本题选择D 选
项。
12.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 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 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
儿程小。今年1 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
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 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
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
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本题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①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抚养,是父
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
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①适合题意。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
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②是错误的。③: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
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③适合题意,④排除。故本题答案选B。
13.赵某与丈夫竹某因感情破裂诉请离婚,诉讼过程中,赵某指出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 万元,并提
供记录。竹某也提出其对外借款87 万元,用于偿还购房贷款,但未提供相应证明,并认为其父母为庆祝两
人结婚赠与的车辆属于自己个人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车辆为竹某父母所赠,法院应支持其为竹某个人财产
②竹某未证明87 万元债务用于家庭生活,故其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③对于归还房屋贷款所借款项15 万元,双方应各负担7.5 万元
④赵某与丈夫竹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该坚持对半分割的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竹某父母为庆祝两人结婚赠与车辆时,并未明确指出受赠人,因此该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
①不选。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除
外。竹某主张其曾为偿还贷款对外举债87 万元,但竹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家庭生产、生活,
故对于竹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②符合题意。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
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
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借款15 万元,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该由两人共同承担,
③符合题意。④: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④不选。故本题选C。
14.小李和小张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小张婚前发表的小说在婚后出版并获得稿费4 万
元。小张的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小张依法继承30 万元遗产。2025 年8 月,两人协议离婚。债权人老
宋知晓小李离婚后,要求小李、小张共同归还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人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②婚后所得4 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小张继承30 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若小张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③: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本案中小张法定继承的30 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
产,③符合题意。④: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小张对借款行为不知情,也需要偿还,不能仅以不知情为
由不偿还债务,④排除。故本题选C。
15.张某和王某共同贷款45 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三年后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要房不
背负贷款。离婚后,张某因经济问题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直接起诉张某王某二人,要求全部还款。对此,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规定公民有离婚自由,但是反对轻率离婚
B.王某偿还银行贷款后,可通过起诉向张某追偿
C.该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D.银行只可起诉张某,没有权利向王某追讨欠款
【答案】B
【详解】A:法律规定公民有离婚自由,但是反对轻率离婚说法正确,但是材料不涉及离婚自由,而是夫
妻财产关系的纠纷,A 排除。B: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要房不背负贷款。离婚后,张某因经济问题没
有按时还房贷,银行直接起诉张某王某二人,要求全部还款。这说明二人已经离婚,并且对房产和贷款已
经约定,因此王某偿还银行贷款后,可通过起诉向张某追偿,B 正确。C:双方协议离婚,二人约定王某不
要房不背负贷款。这说明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有效条款,C 排
除。
D:虽然离婚协议有规定,也只在夫妻间有效,银行会把这笔贷款当作夫妻共同债务,因此银行有权利向
王某追讨欠款,D 错误。故本题选B。
16.蔡某和何某书面约定二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为亲友所熟知。婚后,蔡某接受了父母赠与自己的一
套房产,何某热衷高消费,收入时常入不敷出,还欠了朋友数万元债务,在未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
将儿子姓名“蔡林”更名为“何林”。之后因感情破裂,两人协议离婚,但在签署离婚协议半月后,何某
因意外失去劳动能力。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蔡某作为何某的丈夫,对何某所欠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②因夫妻关系平等,何某有权独自将“蔡林”更名为“何林”
③蔡某所受赠房产虽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虽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取得离婚证前,蔡某仍有照顾何某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何某热衷高消费,收入时常入不敷出,还欠了朋友数万元债务,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
生活,所以属于何某个人债务,①错误。②:因夫妻关系平等,但是必须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儿
子姓名“蔡林”更名为“何林”,不能私自对儿子进行更名,②错误。③:蔡某和何某书面约定二人婚后
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为亲友所熟知,所以蔡某所受赠房产虽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正确。④:虽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取得离婚证前,取得离婚证才为实际离婚,因此蔡某仍有照顾何某
的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为试题情境】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5 年5 月10 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需要
出具户口簿。完成下面小题。
1.《条例》规定,民政部门要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条例》颁布后,各
地通过建立异地核验、数据互通等配套机制,完善线上线下婚姻预约服务、在公园景点设置户外登记点颁
证点等配套措施,促进“全国通办”。实现“全国通办”(   )
①增加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促进结婚率大幅上升
②促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建设廉洁诚信的政府
③需要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优先”向“服务为本”转型
④体现政府主动为流程“做减法”,让群众体验“做加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依据《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
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说明(   )
①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不需要达到法定婚龄
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
③《条例》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
④《条例》赋予了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必加剧冲动结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1.D    2.C
【解析】1.①:实现“全国通办”,增加了结婚登记的便利性,对提高结婚率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不一
定会促进结婚率大幅上升,①错误。②:民政部门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
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需要政府转变职能,让婚姻登记工作人民满意,建设智能高效的政府,不是
廉洁诚信的政府,②错误。③④:实现“全国通办”需要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优先”向“服务为本”
转型;体现政府主动为流程“做减法”,让群众体验“做加法”,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2.①:《条例》修改后,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依然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①错误。②:法律要求结婚必须
履行登记程序,②正确。③④:只出具身份证及相关证明,不需要出具户口簿,赋予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
权,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有可能出现冲动结婚,但不必然导致“冲动结婚”,③正确,
④错误。故本题选C。
3.
【结合具体真实案例】冯某与李某结婚后生育一残疾儿子冯小某。后双方因感情破裂,协商离
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冯小某,希望人民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对方。2025 年8 月21 日,N 市人民法院审理后,
驳回了冯某的离婚诉请,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就应判决双方离婚
②人民法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愿,将抚养权判给一方
③夫妻双方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人民法院判决合理
④离婚自由不能违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仅“感情破裂”未达
法定判决离婚条件,①错误。②: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双方均拒绝抚养时,法院应强制要求共同
承担责任,而非“尊重单方意愿判给一方”,②错误。③:《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
务,法院驳回离婚请求并要求共同抚养,③正确。④:离婚自由需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为前提,本案中双
方均不愿抚养残疾子女,法院判决体现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④正确。故本题选D。
4.
【结合具体真实案例】阿明与前妻生育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
了自己名下。后来,阿明与珠珠相识并结婚,两人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去世时小波26 岁,小
洁9 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其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对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波、小洁、珠珠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阿明不能自行处理
③小波可依据遗嘱独自继承阿明的房产    ④阿明的房产应该为小洁保留必要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阿明的现任配偶珠珠、儿子小波、女儿小洁
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②:房产是阿明离婚后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而非与
珠珠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阿明有权自行处置,包括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②排除。③:虽然阿明立有
亲笔遗嘱,但小洁年仅9 岁,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不得
剥夺此类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因此,小波不能独自继承全部房产,③排除。④:小洁作为未成年人
(9 岁),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遗嘱继承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因此,阿明的房产应该为小洁保留必要的份额,④正确。故本题选B。
5.
【结合具体真实案例】何某夫妻俩经营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为了扩大经营,以婚后购买的一套
价值800 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700 万元。其后,企业亏损,资金短缺。于是,何某在妻子不
知情的情况下,将房产以低于市场价100 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胡某,并约定后期办理房产过户。妻子知情后,
要求胡某退还房产,未果,其与何某离婚,并约定债务由何某偿还。对此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何某与胡某的房产买卖约定无效,胡某需要退还房产
②夫妻还款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债务由何某独自承担
③银行对该房产享有抵押权,拥有对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④银行债务需要用公司资产偿还,不需对房产进行处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何某没有单独处置的权利,且房价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所以
该房产买卖约定无效,①正确。②:债务为夫妻两人经营公司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
两人共同承担,②错误。③:何某夫妻俩将房产抵押给了银行,所以银行对该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③正
确。④:虽然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房产属于抵押物,如果何某夫妻不能偿还欠款,银行要对房产进行
处置,④错误。故本题选B。
6.《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思想。下列选项对应错误的是(   
)
A.“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金不昧
B.“受损害方可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诚实守信
C.“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男女平等
D.“对相邻权利人的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爱护公物
【答案】D
【详解】A:“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遗失物不适用取得所有权主义,这与上千年来我国传统文
化所倡导的“拾金不昧”“路不拾遗”的道德精神一脉相承,A 正确,但不符合题目要求。B:“受损害方
可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这强调要遵守约定,蕴含着诚实守信的道德思想,B 正确,但不符合题目要
求。C:“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体现了法律对于个人姓名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反映了社会
对于性别平等的追求和认可,蕴含着男女平等的道德思想,C 正确,但不符合题目要求。D:“对相邻权利
人的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旨在协调不动产权利人之间的利益,维持和睦的邻里关系,没有蕴含着爱护公
物的道德思想,D 错误,但符合题目要求。故本题选D。
1.(2025·云南·高考真题)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
期婚前债权6 万元;婚前房屋1 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 万元;婚后存款10 万元。
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 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 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 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
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②:房租为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 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③:婚后存款10 万元属
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 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
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④: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④不选。故本题选
A。
2.(2025·山东·高考真题)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 年与何某结婚。2022 年,郭某以个人名
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 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 年、郭某与S 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
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 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 归何某
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 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 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 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房屋A 虽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
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
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 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②:专利保护具有法
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
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④:
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 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2024·广西·高考真题)李某婚后于2022 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 年发表的研究报
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 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 份用于学校
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 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 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
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 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②: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
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③: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
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④:课堂教学属于作品
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A。
4.(2024·浙江·高考真题)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
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①: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
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
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
排除。 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
故②错误。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
律规定的,故③正确;。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
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5.(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 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
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 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
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 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 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 万是用于夫妻共同
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 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
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
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 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
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
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张用40 万元遗产注册成
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 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
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
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6.(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 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
借的购房款10 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
旺财1 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 万元
③李四借的10 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 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
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 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 万
元的房产,去除10 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 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
共计100 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 万元的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1. 王某大学毕业后,由父母做主与一农村姑娘结婚。在婚后生活中把家务留给妻子一人承担,从不过问
子女学习状况。留给妻子一小部分工资,又不允许妻子打工养家,还抱怨妻子不会过日子,并对其大打出
手,致使妻子严重抑郁。下列对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评价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不应包办儿女婚事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王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人身自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王某不应限制妻子打工
④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①入选。④:王某对妻子大
打出手,致使其抑郁,妻子有权利以家庭暴力为由,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④入选。②:材料中说明王某
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教育的义务,不涉及监护职责和承担民事责任,②不选。③: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
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③不选。故本题选B。
2.小芳与阿强育有一子亮亮(8 岁),儿子出生后不久,夫妻经常吵架,感情不和,已分居近5 年,2024
年8 月,小芳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阿强觉得自己双目失明,没有劳动能力,未来生活没有保障
(事实:阿强每月有补贴900 元),故其不同意离婚。本案中(  )
A.小芳与阿强双方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法院可以直接裁判离婚
B.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小芳应给阿强一定的经济帮助
C.对亮亮的抚养教育义务不会因小芳与阿强的关系的改变而改变
D.阿强每月有补贴900 元,离婚后小芳无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答案】C
【详解】A:虽然小芳与阿强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但离婚诉讼中,法院在审理时要遵循法定程序,不能
直接裁判离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调解等流程,A 错误。 B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仅存续于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后,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民法典》第1090 条),但选项
将“经济帮助”与“扶养义务”混淆,表述不严谨,B 排除。C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基于亲子
关系,并不会因父母关系的改变(比如离婚)而改变,C 正确。D :根据《民法典》第1090 条的规定,离
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阿强虽有每月900 元补贴,但若无劳动能力且补贴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小芳仍需
依《民法典》第1090 条给予适当帮助,不能直接免除经济帮助义务,D 错误。故本题选C。
3.沙某某系丁某的母亲,其独生子丁某与袁某某于2020 年3 月结婚,于2022 年1 月生育双胞胎男孩丁某
甲、丁某乙。2022 年7 月丁某因病去世。丁某甲、丁某乙一直与袁某某共同生活。沙某某多次联系袁某某
想见孩子,均被袁某某拒绝。沙某某遂起诉请求每月1 日探望孩子,每次2 小时。法院经审判支持了沙某
某的诉讼请求。该判决(  )
①说明沙某某与丁某甲、丁某乙的近亲属关系不因丁某的去世而消灭
②说明沙某某享有对丁某甲、丁某乙的法定探望权,袁某某必须协助
③旨在通过司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未成年人的权利意识
④符合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沙某某系丁某甲、丁某乙的祖母,对两个孩子的探望属于隔代探望。虽然我国法律并未对祖
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是否享有隔代探望权作出明确规定,但探望权系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权利,通常基于
血缘关系产生;孩子的父、母一方去世的,祖父母与孙子女的近亲属关系不因父或母去世而消灭,①正确。
②:我国民法典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有直接规定爷爷或者奶奶(隔代)的亲属探望
权,②说法错误。③:该判决旨在通过司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与“增强未成年人的权利意识”
无关,③不选。④:祖父母隔代探望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的延伸,符合我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符合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④正确。故本题选B。
4.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发生的纠纷。该案中,婚后男方父母出全资
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将该房产赠与自己的母亲,并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
同》,男方母亲办理了转移登记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女方主张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确认赠与无效。
男方认为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本案中(  )
①由于该房产赠与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
②该房屋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男方的母亲就取得了所有权
③由于该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所以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
④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15 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
下,则在此种情形下往往会被视为父母对该子女所作出的赠与行为,故而相应的房产将一般被确认为是出
资方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属于夫妻共同拥有,①错误,③正确。②: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
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错误。④: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15 日,
④正确。故本题选D。
5.王某去世后留下价值170 万元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买房时钱不够王某向别人借了10 万元未还。
王某去世时妻子怀孕临产尚未生育。王某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猫和狗留2 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 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宠物猫和狗就可以得到继承的份额
③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不是自然人
④王某的孩子可以继承价值40 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②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借的10 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
符合题目要求。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
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
没有继承权,②符合题目要求。③: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王某尚未出生的孩子
不是自然人,③不符合题目要求。④:王某去世后留有价值170 万元的房产,去除10 万元的债务,价值共
计160 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王某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80 万元,王某的孩子与其母亲各继
承价值40 万元的财产,④不符合题目要求。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