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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作品协议参考模版|附使用说明 + 风险提示

委托作品协议参考模版|附使用说明 + 风险提示

一、适用场景

本模版适用于一方(委托人)提出创作要求并支付报酬,另一方(受托人)以自己的独创性劳动完成创作并交付作品的情形。作品自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著作权,而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以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时默认归受托人(《著作权法》第19条)——"出了钱,作品却不归我"是委托创作最高发的纠纷。本协议的价值,就在于签约时一次性锁定权属、交付验收与使用边界。

常见用途包括:标志与包装设计、文案撰写、图书编撰、剧本创作、插画与雕塑定制、商业摄影摄像、宣传片制作、产品设计图绘制等。

本系列定位:本篇管"一方出资委托他方从无到有创作"的权属与交付规则;

不适用于以下情形,需另行调整:

  • 双方共同构思、共同执笔合作创作(合作作品,《著作权法》第14条)
  •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而创作(职务作品,权属另有法定规则,《著作权法》第18条)
  • 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委托创作(其著作权依法由制作者享有,《著作权法》第17条第一款);宣传片、短视频等电影、电视剧作品以外的视听作品,著作权归属可由当事人约定(《著作权法》第17条第二款),适用本模版
  • 委托开发计算机软件(软件权利归属与登记另有专门规则,建议参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门约定,或咨询专业律师)
  • 购买受托人已完成的作品
  • 委托事项仅为劳务或咨询服务、不产生具体作品成果的(无著作权归属问题,适用委托合同一般规则,《民法典》第919条)

二、合同正文

委托作品协议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委托创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创作事项

1.1 作品名称(暂定):____________________;创作过程中定名的,以双方书面确认的名称为准。

1.2 作品类型(勾选一项或多项,《著作权法》第3条):

□ 文字作品(文案、图书、剧本等)

□ 美术作品(标志、插画、包装、雕塑等)

□ 摄影作品

□ 视听作品(宣传片、短视频等)

□ 图形作品(设计图、示意图、模型等)

□ 音乐作品

□ 计算机软件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创作要求(内容范围、规格、风格、技术标准等):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一《创作需求确认单》。创作过程中甲方提出的方向性、细节性调整意见,属于创作要求范围内的,乙方应予落实;足以构成创作要求实质性变更的(如更换题材、体裁、核心风格),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并合理顺延交付期限。

1.4 交付物(勾选):□ 成品文件(格式:______)□ 源文件(可编辑工程文件,如分层设计稿、矢量源文件、工程文件等,格式:______)□ 纸质原件/实物作品 □ 其他:______

1.5 双方确认:本作品由乙方以自己的创作行为完成;甲方提出创作要求、支付报酬、提供资料素材或者进行组织协调、验收等辅助工作的,不因此成为本作品的作者(《著作权法》第11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甲方取得的权利以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为准。

第二条 创作进度与交付

2.1 进度节点:(1)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初稿;(2)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修改;(3)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最终稿。(无需分阶段的,可直接约定最终交付期限。)

2.2 交付方式:乙方将交付物发送至甲方本协议首部所列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双方确认的其他平台,以发送成功或签收之日为交付日。

2.3 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创作所需资料与反馈意见;因甲方迟延提供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创作的,交付期限相应顺延。

2.4 乙方逾期交付的,按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付并经甲方确认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未定稿的作品内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验收与修改

3.1 验收标准:本协议及附件一《创作需求确认单》约定的创作要求。

3.2 甲方应在收到交付物后____日内完成验收;有异议的,应在该期限内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列明具体理由;期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通过。

3.3 经验收不符合创作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日内修改完成并重新交付;免费修改以____轮为限,超出后费用与期限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

3.4 修改范围限于使作品符合创作要求;甲方在创作要求之外新增需求或改变设计方向的,不属于免费修改范围。

3.5 乙方交付后,甲方以实际使用、公开发表等方式接受作品的,视为验收通过。

第四条 报酬与支付

4.1 创作报酬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含税 □ 不含税)。

4.2 支付方式(勾选):

□ 一次性支付:验收通过后____日内付清;

□ 分期支付: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首期款____%,验收通过后____日内付清尾款____%。

4.3 创作所需的第三方费用(素材采购、拍摄场地、模特、器材租赁等):□ 已包含在第4.1条报酬内 □ 由甲方另行承担(凭有效凭证结算)。

4.4 甲方付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款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

4.5 作品经验收通过(含依第3.2条、第3.5条视为验收通过)的,甲方应按约付款,不得以验收标准之外的主观不满意为由拒付。

第五条 著作权归属(核心条款,慎重勾选)

5.1 著作权归属模式(勾选一项,《著作权法》第19条):

□ 模式一(著作财产权全部转让甲方):乙方将本作品《著作权法》第10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对价已包含在第4.1条报酬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 模式二(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著作权由乙方保留,甲方在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作品。

□ 模式三(部分转让、部分保留):

转让给甲方的权利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留的权利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未列明的权利仍归乙方。

5.2 选择模式一或模式三的,权利转让的地域范围(勾选):□ 全世界 □ 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用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区域)□ 其他:______(《著作权法》第27条:权利转让合同应当包括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等内容)。

5.3 本协议未明确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行使(《著作权法》第29条)。

5.4 双方确认:本条已就著作权归属作出明确约定(《著作权法》第19条: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5.5 选择模式二或模式三的,甲方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性质(勾选):□ 专有使用(乙方不得再以相冲突方式自行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参照《著作权法》第26条关于专有使用权与非专有使用权的区分)□ 非专有使用。

5.6 作品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法不得转让,仍由乙方享有;其行使方式按本协议第七条安排(《著作权法》第10条)。

第六条 甲方的使用范围(选择模式二或模式三的必填;选择模式一的可不填)

6.1 使用方式(勾选并具体列明):□ 用于企业标识、产品包装及宣传物料 □ 在自有网站、店铺及社交媒体账号发布 □ 印制、出版 □ 展览展示 □ 用于广告投放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2 使用地域: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期限:□ 作品著作权保护期内 □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6.3 在上述约定范围内,甲方免费使用本作品,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超出约定范围、期限使用,或将作品用于第六条未列明用途的,应另行取得乙方书面许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第七条 署名与作品人身权安排

7.1 署名权依法由乙方享有。署名安排(勾选):□ 署乙方真实姓名/名称 □ 署笔名:________ □ 经乙方同意,作品上不署名。乙方同意不署名的,不影响其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益及依本协议取得的财产权益。

7.2 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法由乙方享有。乙方同意甲方为实现使用目的对作品进行必要修改与适配(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如按投放渠道调整尺寸、版式,为配合品牌规范调整配色);超出该范围的修改,甲方应另行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著作权法》第10条)。

7.3 发表权依法由乙方享有。乙方同意作品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方式及甲方正常经营宣传需要公之于众;甲方在该范围内的发表行为,不构成对乙方发表权的侵犯。

7.4 本作品为美术、摄影作品的:作品原件随交付物移交甲方后,原件的展览权由甲方(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著作权法》第20条)。

第八条 原创性保证与第三方素材

8.1 乙方保证:本作品为其独立创作完成,不存在抄袭、剽窃或其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

8.2 作品使用第三方享有权利的素材(字体、图片、音乐、模板、参考性素材等)的,乙方应在附件二《第三方素材及授权清单》中逐项列明,并保证已取得合法授权、授权范围覆盖甲方约定用途;未列明的,视为作品不含第三方素材。

8.3 委托创作涉及改编、翻译、汇编已有作品的,乙方应事先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保证行使本作品著作权时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3条);将本作品用于出版、演出和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还应当取得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著作权法》第16条)。

8.4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勾选):

□ 乙方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本作品的内容;

□ 允许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辅助使用,乙方应事先向甲方书面披露使用情况。

无论何种约定,乙方保证其对作品的完成投入了独创性智力活动,作品符合《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条件。

8.5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重新交付无权利瑕疵的作品;导致本作品无法使用、被下架或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退还相应报酬,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

第九条 保密

9.1 作品在甲方首次公之于众前属于未发表作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发表、展示或向第三方披露作品内容(依第7.3条授权甲方发表的除外)。

9.2 乙方对为履行本协议知悉的甲方商业信息(产品资料、经营数据、宣传计划等)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留存的个人信息亦仅限履行本协议目的使用。

9.3 保密期限至相关信息依法公开之日止;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不影响本条效力。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第4.1条报酬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解除本协议。

10.2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中止创作或解除本协议。

10.3 乙方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约定(如将模式一、模式三项下已转让的权利重复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违反专有使用约定),或违反第八条原创性保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差额(《民法典》第577条、第584条)。

10.4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11.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民法典》第562条)。

1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民法典》第563条):(1)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2)乙方迟延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3)甲方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4)乙方交付的作品构成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5)其他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情形。

11.3 协议解除的,尚未交付部分终止履行;乙方已交付且经验收通过部分的报酬,按完成比例折算支付,甲方已付超出部分由乙方退还。已交付部分的著作权归属仍按本协议第五条执行,双方在解除协议中另有书面确认的除外。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

12.2 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勾选):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建议从甲方住所地/乙方住所地/协议签订地中选其一);

□(2)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12.3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关的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民法典》第543条)。

13.2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一:创作需求确认单;附件二:第三方素材及授权清单(如有)。

13.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民法典》第490条),依法成立时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________


三、使用说明

  1. 权属勾选是本协议的总开关
    :模式一(著作财产权全部买断)、模式二(归乙方+甲方使用)、模式三(部分转让)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著作权默认归受托人(《著作权法》第19条)。签约前先想清楚要"买断"还是"租用",再勾选第五条。
  2. 书面形式不可省
    :转让著作财产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著作权法》第27条)。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490条审查合同是否成立(如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口头约定或零散聊天记录即使最终被认定成立,权属范围与使用边界也极易扯皮,维权成本极高。
  3. 人身权"买"不断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依法不得转让(《著作权法》第10条),只能像第七条那样约定行使方式。"版权全部买断"在法律上仅指著作财产权的全面转让——宣传话术与合同表述要分开看。
  4. 使用范围写宽、写实
    :选择模式二的,第六条使用方式建议分项勾选填全(线上发布、包装使用、广告投放等)。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只能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作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委托画册插图后拿去投广告,就可能已超出"特定目的"。
  5. 源文件要写进交付物
    :可编辑源文件(分层设计稿、矢量文件、工程文件、源码等)未约定时,乙方可以只交付成品;甲方需要二次修改、多场景适配的,务必在第1.4条勾选"源文件"。
  6. 验收期限与交付留痕双保险
    :第3.2条"期满未提异议视为验收通过"专为防止无限期拖延而设;乙方应保留交付记录(邮件发送凭证、平台上传记录、聊天记录),以备证明交付时间。
  7. 第三方素材清单化
    :设计行业字体、图库素材侵权索赔高发。第8.2条将素材披露义务压给乙方并以清单固定,甲方按清单核对授权文件即可;涉及AI生成内容的一并按第8.4条披露。
  8. "买断"不是永久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按作者(乙方)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计算(《著作权法》第23条),委托作品"买断"的是保护期内的权利,并非永久独占。
  9. 查旧资料注意条文序号
    :上述司法解释经法释〔2026〕18号修正后已重新公布(2026年9月1日施行),条文序号有调整——关于委托作品使用范围的原第12条对应现行第15条,且现行文本已改为引用现行著作权法第19条。对照旧文章、旧书摘核对条文时,务必以现行有效文本为准。
  10. 尾款比例留足
    :建议验收后尾款不低于创作报酬的30%,与验收、免费修改轮次联动,避免"钱付清了稿子还没改完"的被动局面。

四、风险提示

⚠️ 风险一|不约定权属,作品默认归受托人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著作权法》第19条)。"我出钱做的作品当然归我"是委托创作最大的误区——没有书面明确约定,委托人拿到的可能只是一项有限的免费使用权。
⚠️ 风险二|人身权不可转让,"买断"有边界
可以转让的仅限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第10条);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始终归作者(受托人)享有。甲方对作品的修改超出第七条授权范围,或者歪曲、篡改作品的,可能构成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著作权法》第10条、第52条)。
⚠️ 风险三|权利清单不列明,行使反受限
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著作权法》第29条)。只写"版权归甲方"而不列明权利种类与地域范围,既不符合权利转让合同的内容要求(《著作权法》第27条),也会给后续行使——尤其是改编、信息网络传播等高频权利——留下"越权"争议。
⚠️ 风险四|使用范围不约定,"特定目的"比想象窄
著作权归受托人且未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委托设计的标志用于自家开业海报没问题,转手给关联公司做产品包装,就可能已超出"特定目的"——需要宽使用的,按第六条写全。
⚠️ 风险五|受托人抄袭或素材无授权,委托人连带受损
乙方抄袭、剽窃或使用无授权素材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52条);赔偿数额难以计算时,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情节判决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赔偿,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还可在据此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著作权法》第54条)。作品被下架、商业宣传全面停摆的连锁损失,往往远超创作报酬本身——第八条原创性保证与素材清单正是为此设计。
⚠️ 风险六|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与展览权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著作权法》第20条)。模式二(权属归乙方)下,甲方持有原件可以展览,但出版、授权他人复制仍需乙方许可;模式一下乙方留存原件的,其对原件也仅剩展览一项权能——需要原件的,在第1.4条交付物中勾选。
⚠️ 风险七|AI生成内容的权属与验收风险
缺乏自然人独创性智力投入的纯机器生成内容,可能不构成作品、无法获得著作权保护,"买断"约定也随之落空;目前司法实践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创作成果的可版权性认定仍在发展中。涉及AI辅助创作的,务必按第8.4条约定使用范围与披露义务,并保留创作过程记录,以证明自然人的独创性投入(《著作权法》第3条)。
⚠️ 风险八|违约金过高可被调减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585条第二款)。违约金应与实际可能损失大体相当,"天价违约金"难以获得全额支持。

五、免责声明

本模版为通用参考文本,不针对具体个案出具法律意见。如遇委托创作涉及影视行业惯例、职务作品交叉、计算机软件开发、员工创作激励、涉外委托或AI生成内容等复杂情形,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咨询执业律师。本模版依据发布日期有效的法律法规编制,后续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出台可能影响部分条款效力,请以最新法律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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