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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超总量说明怎么写?(仅发布三天)
2025年以来,全国多地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收到“实际排污量>排污许可证核定总量”的交办函或预警通知。不少企业负责人慌了:浓度明明达标,怎么还违法?更头疼的是,不知道怎么写回复——写硬了怕被处罚,写软了又怕被认定“态度不好”。
本文基于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行业技术规范,提炼出一份所有行业通用的说明文件撰写指南,并附可直接填空使用的模板框架。无论你是什么行业,都能照此思路完成一份“专业、诚恳、可落地”的解释说明。
先搞懂一个核心逻辑:浓度达标 ≠ 总量不超
很多企业的第一反应是:“我们在线监测浓度全部达标,为什么说我们超排?”这是典型的概念混淆。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四条:
管控维度 | 管什么 | 依据 |
浓度 | 排得“浓不浓” | 排放标准限值(mg/m³或mg/L) |
总量 | 一年排了“多少吨” | 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年许可排放量(t/a) |
关键事实:浓度每小时都达标,但运行时间长、排水量大、产能恢复,年排放量照样可能超过许可证上的“吨数天花板”。
所以,写说明的第一原则:
不否认超总量事实,不硬杠监管。
开场白:“我司认可平台反映的‘实际排放量大于许可排放量’这一管理信号,现逐项自查并说明原因,同时提出依法纠错路径。”
(一句话总结:把“被罚对象”的定位,转为“依程序申请纠错的对象”。)
以下“说明”模块适用于所有行业。你只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填入对应的数据和技术参数。
模块1:开头—认事、不认罚、不甩锅
模板:我司于×月×日收到贵局关于“××年度××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年许可量”的提示/交办函。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自查小组,核对排污许可证副本、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报告、水平衡/物料衡算台账及生产记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关键词:高度重视、立即核对、报告如下。篇幅控制:3-5行,不要长篇大论。
模块 2:数据核对—用“三栏对比表”说话
把下面这张表做出来,比写1000字都有说服力:
核对项目 | 排污许可证载明值 | 2025年度实际值 | 差异情况 |
设计/实际产能 | | | | | | |
年排水/排气量 | | | | | | |
污染物年均浓度 | 限值:×× | 实际:×× | 是否达标 |
年实际排放量 | 许可:×× | 实际:×× | 超××吨 |
写法示例(以废水为例):我司2025年度COD年均浓度58.9 mg/L,低于许可证限值500 mg/L,浓度达标;但因实际排水量达到××m³,年实际COD排放量0.424吨,超出许可量0.199吨。超的是“绝对吨数”,而非“排放浓度”。
这一句话的关键作用:把“超总量”和“偷排/浓度超标”彻底切开。
模块3:原因分析—只写“可核实原因”,不写情绪
原因类型 | 适用情形 | 写法要点 |
① 产能/水量变化 | 许可证按历史低负荷核发,后续产能恢复 | 说明首次申报基数,对比当前实际值 |
② 运行时间增加 | 设备年运行小时数高于许可证假设值 | 列出设计与实际运行时间 |
③ 间接排放+下游纳管 | 废水/废气进入集中处理设施 | 说明纳管协议,但不改变企业按证排吨数义务 |
④ 许可证填报错误 | 首次申报参数录入有误 | 依据条例第十五条,申请重新核定 |
正确写法:我司理解,排污许可证对企业侧按厂界排放浓度和水量核算年排放量。因现阶段实际产能/排水量与首次申报时差异较大,现申请依据行业技术规范重新核定(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一个说辞而已)。(譬如表格③:弄清楚许可排放量计算方式的情况下,可依据计算方式来确定是否是直接排入自然环境还是排放后还有后续的处理方式来解释说明,如果有这方面的因素,写入可能效果更好。)
模块4:合规证明—证明你不是“放任超排”
·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联网、无篡改伪造
·逐月自行监测报告齐全,浓度均达标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时提交
·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无擅自停运记录
·发现预警后已采取限产/节水/减排措施
一句话总结:我司不存在篡改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直排超标等违法情形。超总量属于“许可量与实际生产状况不匹配”的管理类问题,而非主观恶意违法。
模块5:政策依据—让环保局知道你“懂规则”
引用依据 | 核心内容 | 在说明中的作用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17条 | 应按证排污,不得超过许可排放量 | 表明企业知晓法定义务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15条 | 产能、工艺、排放量等重大变化应重新申请 | 为“申请变更”提供法律依据 |
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 | 许可排放量核算方法 | 说明重核有技术支撑 |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通知 | 总量调整、重新申报的程序要求 | 表明愿意按程序办事 |
写法示例: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我司因产能变化导致实际排放量与许可量不匹配,属于应当依法重新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的情形。恳请贵局指导我司按技术规范重新核算许可排放量。
模块6:诉求与承诺—要“变更/帮扶”,不要“免罚”
低级诉求:请撤销预警、免于处罚。高级诉求:请指导变更、我承诺配合。(内部策略可以是“争取整改免罚/轻罚”)
模板:
1. 派员对我司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产能、排水量、浓度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2. 指导我司依据行业技术规范,按当前实际产能/排水量重新核算许可排放量;
3. 在许可证重新核发期间,我司承诺采取限产/节水/增加回用/优化工艺等措施控制排放量;
4. 我司将严格按照重新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我司承诺:以上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用模板示例:
关于我司【××】年度【××污染物】实际排放量高于许可量的说明
【××市/县/区】生态环境局:
我司于【××】月【××】日收到贵局关于“【××】年度【COD/NOx/颗粒物等】实际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年许可量”的提示/交办函。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核对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测数据、自行监测报告及生产台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司属于【行业类别】,主要产品为【××】,设计产能【××】。排污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至【××】。主要排放口【×】个,其中【废水/废气】排放口【×】个,排放去向为【直排环境/进入××污水处理厂】。
二、数据核对
核对项目 | 排污许可证载明值 | 2025年度实际值 | 差异情况 |
设计/实际产能 | | | | | | |
年排水/排气量 | | | | | | |
污染物年均浓度 | 限值:×× | 实际:×× | 是否达标 |
年实际排放量 | 许可:×× | 实际:×× | 超××吨 |
我司【污染物】年均浓度【××】mg/L,满足排污许可证限值要求(【××】mg/L),浓度达标。超总量原因为【实际排水量/烟气量/运行时间】大于许可证核定水平,导致年排放量达到【××】吨,超出许可量【××】吨。
三、原因分析
产能/排水量变化:我司首次申报排污许可证时,按【历史较低产能/设计产能的×%】填报,实际生产恢复后,【排水量/烟气量】相应增加,但浓度未变。
许可证参数滞后:【说明首次申报时的基数与实际当前差异】。
排放方式说明:我司为【间接排放/直排】,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未对周边自然水体造成直接冲击。(注:此条不改变企业按证排污的法定义务,仅供综合考量。)
四、合规管理情况
我司日常环保管理情况如下: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联网传输,无篡改伪造记录;【××】年度自行监测【××】次,【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时提交,台账记录完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无擅自停运、偷排漏排行为。
超总量问题系许可证核定参数与实际生产状况不匹配所致,非主观恶意违法。
五、政策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排污单位发生产能、工艺、原辅材料、污染治理设施等重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及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关于许可排放量核算的相关规定,我司当前情形属于应当依法重新核定许可排放量的范畴。
六、申请事项及承诺
恳请贵局:
对我司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产能、排水量、浓度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指导我司依据行业技术规范,按当前实际产能重新核算许可排放量,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
在重新核发期间,我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排放量:【限产降负/优化工艺/增加回用/减少运行时间等】,确保过渡期排放总量不进一步增加。
我司承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以上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企业全称(盖章)】
【××】年【××】月【××】日

警示:超总量不是“浓度违法”,但也不是“系统误报”。写说明不是写申诉信,而是给环保局一个依法帮你变更许可证的台阶。
认数据、讲原因、亮合规、引依据、提变更——五步走完。
延伸建议:
1. 附上附件:说明文件后附上排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在线监测年报、水平衡图、纳管协议等关键佐证,增加可信度。
2. 同步准备变更材料:在提交说明的同时,按行业技术规范准备好许可证变更/重新申请材料,主动向审批部门对接,体现“主动纠错”态度。
3. 建立预警机制:建议在企业内部建立“排放量月度核算”制度,发现年累计排放量达到许可量80%时自动预警,避免年底被动。
版权声明:本文为环保合规实务指南,仅供企业参考使用。具体个案请结合行业技术规范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