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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EST研究到底說明了什麼?真的能替二甲雙胍扳回一局嗎?
2026年10月的EASD年會上,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
一邊是瑞典的SMARTEST研究:早期患者一線使用達格列淨或二甲雙胍,約4年後主要終點沒有差異。另一邊是同一週發布的ADA/EASD 2026共識:主張從確診起就考慮使用SGLT2i或GLP-1類藥物。
由於共識完稿之時並未納入SMARTEST研究,這就造成了兩個問題:第一,如果共識納入這個研究,會不會改變共識對於藥物推薦的立場?第二,SMARTEST本來是為了補齊早期糖尿病治療證據缺口,奔著SGLT2i徹底打敗二甲雙胍去的,結果卻拿了個陰性結果,這代表二甲雙胍又行了嗎?
進入正題之前,先把故事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背景:二甲雙胍一線之爭走到了哪一步
爭議從何而來:證據不對稱
二甲雙胍以前能坐穩一線,靠的是降糖可靠、安全、體重中性、價格便宜,以及1998年發表的UKPDS 34:在新診斷的超重患者中,它降低了心梗和全因死亡。但這項研究的二甲雙胍組只有342人,按今天的標準相當單薄。
2008年,羅格列酮的心血管安全性爭議之後,FDA要求新降糖藥必須完成心血管結局試驗(CVOT)。這項原本用來排查風險的要求,意外催生了一批陽性結果:從2015年的EMPA-REG OUTCOME、2016年的LEADER開始,SGLT2i和GLP-1RA陸續被證明能降低高危患者的心血管事件、心衰住院和腎病進展。
問題在於,這些試驗中大多數受試者的背景治療本來就是二甲雙胍。它們證明的是「在二甲雙胍基礎上加用有獲益」,而不是「應該取代二甲雙胍」。二甲雙胍早已仿製,沒有企業願意花大筆經費給它補做一個現代CVOT;新藥證據越積越硬,老藥證據停在上世紀,這種不對稱本身就由誰出錢做試驗決定。
有了證據,指南一路向新藥傾斜

2019年的ESC指南最激進,把SGLT2i和GLP-1RA直接列為高心血管風險初治患者的一線選擇,引發心內科和內分泌科的分歧。2022年ADA/EASD共識採取折中:二甲雙胍不再是唯一一線,心腎高危患者不論是否使用二甲雙胍,都應使用新藥。
SMARTEST:第一個頭對頭的答案
真正能回答「初治患者先用誰」的,是一個以硬終點為主要終點的一線頭對頭隨機對照試驗。SMARTEST正是想要做成這樣的試驗(注意:只是想要,嚴格來說也不算做成,至少終點選擇上不純粹,混入了微血管併發症,而微血管併發症本身就沒有有效藥物),由瑞典烏普薩拉大學發起,2019年開始入組。
同一週發佈的共識:從確診起就用新藥
ADA/EASD 2026共識在會議最後一天發布,主張更早、甚至從確診起使用SGLT2i和/或GLP-1類藥物,二甲雙胍不再是必經的第一步。但共識正文也承認,新藥「不依賴二甲雙胍」的證據來自沒有隨機化保護的亞組分析;在低風險人群中,相對風險下降雖然一致,絕對獲益卻有限。
戲劇的點就是,共識的文獻檢索截至2025年底,SMARTEST並未被納入。
該怎麼看待SMARTEST研究結果?
SMARTEST結果一出,兩派各取所需,各種營銷公眾號打著解讀的名義實則大力宣傳己方觀點。很少有人願意真正從科學角度來分析事實。
首先,早期低風險患者本來就很少發生硬終點事件,對於event driven的研究來說,在這個階段任何降糖藥恐怕都難以做出差異。但糖尿病是從無併發症走向有併發症的過程,新藥已被CVOT證實獲益,而今年6月發表的DPP研究21年隨訪結果,二甲雙胍未能顯著降低多病共存的風險,讓本就不會再花錢做CVOT的二甲雙胍徹底失去了最後能證明自己的機會。二甲雙胍在糖尿病防治中徹底出局,這波輸得很徹底。等患者進入併發症階段,新藥的獲益就會體現,所以理論上只要延長隨訪,差異遲早會出現。
但在規範化的治療體系下,這種延長隨訪的方案幾乎不可能被實踐。原因在於:
一、二甲雙胍組不會永遠只用二甲雙胍
延長隨訪比的不是「有新藥」和「沒新藥」,而是兩種用藥時機。
SMARTEST是一個在瑞典基層醫療中開展、靠國家登記庫採集終點的實用性試驗。患者隨機分組後就回到日常診療,由自己的醫生按常規管理。
這意味著,二甲雙胍組的患者一旦出現心衰、慢性腎病或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病,醫生會按指南給他們加上SGLT2i或GLP-1RA。新藥在併發症階段降低硬終點的獲益,兩組都拿得到。
所以隨訪再久,比較的始終是:確診時就開始用,還是出現指徵時再加。

二、差異只可能來自兩處
既然兩組在併發症階段都會用上新藥,「確診即用」能多出來的獲益,只能來自以下兩個地方。
第一,提前用藥能不能推遲併發症的出現。這是疾病修飾效應,已有一些信號:DECLARE的事後分析顯示,即使在KDIGO低風險人群中,達格列凈也減緩了腎功能下降。如果這種作用真實存在,長期隨訪可能會看到慢性腎病發生得更晚。
但SGLT2i對心衰和腎臟的獲益,主要是起效很快的血流動力學效應。在DAPA-HF、EMPEROR-Reduced等試驗中,事件曲線在用藥後數週內就已分開。這類獲益本就是對合併心腎併發症的才明顯,對於無合併症的人群作用自然不會那麼明顯。
第二,從併發症出現到加上新藥的空窗期。併發症出現後要先被發現,再被處理,中間有延遲。這段時間裡,二甲雙胍組沒有得到新藥保護,確診即用組則有。
這也是為什麼ADA/EASD 2026共識主張「從確診起用」,理由之一正是早期風險常被低估、腎病篩查率偏低。這本質上是醫療體系層面的論證:用早用藥去對沖治療惰性,而不是一定需要證明早用在生物學上更優,能證明當然更好。
三、瑞典恰好是最難看出差異的地方
空窗期越短,兩種策略的差別就越小,而瑞典的空窗期很可能是全世界最短的之一。
瑞典有國家糖尿病登記庫(NDR),基層對腎病、眼底和足部的篩查相當系統。瑞典本地的評論指出,SMARTEST患者的背景治療充分、危險因素控制積極,這反而讓藥物之間的差異更難顯現。試驗中死亡和MACE的發生率也低於預期。
換句話說,在一個能及時發現併發症、及時加上新藥的體系裡,「確診即用」的優勢最難體現。下面用示意圖的方式,比較兩種醫療體系下、兩組患者使用新藥的比例隨時間的變化。

兩條曲線之間的面積,就是「確診即用」組多出來的新藥暴露。篩查積極的體系裡,二甲雙胍組很快就會補上新藥;治療惰性高的體系裡,這塊面積要大得多。
四、時間越長,兩組越像
隨訪越久,事件數確實會增加,但兩組的用藥也會越來越接近。
病情進展後,二甲雙胍組加用SGLT2i的人會越來越多,達格列凈組加用二甲雙胍的人也會越來越多。意向治療(ITT)分析最終比較的,只是「先用誰那幾年」的差別。事件數上去了,組間對比却被稀釋了。
樣本量也是現實問題。SMARTEST原計劃入組4300人,按844個事件、90%把握度檢出HR 0.8設計,實際只有2072人進入隨機治療。兩種活性藥物頭對頭比較,預期20%的差距本來就偏樂觀。

圖4|不同效應量下檢出差異所需的事件數
但倘若只做10%的差距預期,所需事件數將會翻4.5倍達到3786件。即便更大規模的試驗證實了10%左右的相對獲益,在低風險人群中換算成的絕對獲益也很有限。也就是說10%的獲益差距就算做出陽性結果,在臨床上可能沒什麼意義。
關鍵是延長隨訪的前提是兩組必須始終保持治療方案不變。但很顯然在一個倫理健全的地方那是不可能被允許的。
五、真正該做的試驗
如果「確診即用」的價值主要來自對沖治療惰性,就應該到治療惰性最高的地方去驗證它。
比如中國不少基層醫療機構的情況和瑞典正好相反:併發症篩查不系統,加藥常常滯後,患者隨訪也不連續。在這種環境裡,空窗期很長,「確診即用」有可能顯示出瑞典看不到的硬終點差異。這是一個假說,需要試驗來回答。
更能回答問題的設計,是在這類醫療環境中做整群隨機的實用性試驗:
隨機單位: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基層醫療機構,而不是個體患者。 對比策略: 「確診即用SGLT2i或GLP-1類」對比「按指徵再加」,兩組都按當地常規進行篩查和管理。 主要終點: 聚焦新藥起效最明確的心衰住院和腎臟複合終點,而不是被視網膜病變等微血管病變稀釋的寬泛複合終點。 必須記錄: 兩組併發症的發現時間和加藥時間,這正是要測量的空窗期。
這樣的試驗,比在瑞典延長SMARTEST的隨訪,更能回答「早用到底值不值」。
最後
SMARTEST回答的問題,比很多人以為的更窄。
它告訴我們:在背景治療良好、風險較低的早期2型糖尿病患者中,先用達格列凈而不是二甲雙胍,約4年內沒有大的複合終點獲益。
它不是用來回答新藥好不好,這個問題在高危人群中早有答案。更沒有說二甲雙胍與新藥等效,一個以優效性檢驗設計研究的陰性結果被說成是等效,那是統計學沒入門。更談不上說二甲雙胍仍然可以保留一線地位,畢竟研究結果是用誰都可以,而一線意味著必須先用你,這話可以自己多品品。
它真正觸及的是另一個問題:新藥該在什麼時候用、在什麼樣的醫療體系裡用。
「從確診起就用」的價值,更多取決於一個體系能不能及時發現併發症,而不只是藥物本身。
最後的最後,糖尿病治療早已告別了什麼一線二線的說法,individualized medication才是最科學的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