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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数字人“带货”,科技赋能别赋错了方向
媒体报道,不久前,某AI短剧制作方发布了一条植入商业广告。AI数字人以第一人称宣称“我的美瞳戴了一天,都很舒服”。

视频中还附加了相关产品链接。广告一出,立刻引发大量网友质疑:“一个没有生理感知能力的虚拟形象,凭什么向消费者推荐直接接触眼角膜的美瞳产品?”
网友的质疑发人深省。正如报道中提到的,美瞳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在我国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与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血管支架等同属一类监管风险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在此背景下,一个AI数字人站出来做商业广告,而且还“上链接”,这势必会引发网友的质疑。

问题是,类似的AI数字人“代言”广告现象十分普遍,其中不乏“代言”推广治疗眼部疾病、改善白发等相关药品和保健品。这些AI数字人以“医务工作者”“领域专家”等形象出现,有专家认为,更危险的是,这些冒充医务工作者的AI数字人,可能会让一些不明真相的患者放弃正规治疗。

药品和保健品事关群众健康,容不得半点差错。AI数字人带货美瞳,甚至以医务工作者面目出现推销药品和保健品,都在拉响一声声警报。对于伴随科技发展而诞生的AI数字人以及相关技术,用到这里显然是用错了地方。换言之,这样的“科技赋能”是赋错了方向。
科技是为了让人类的生活更美好。AI数字人也好,其他种种的人工智能技术也好,在极短的时间里不断迭代,如同一波接一波的浪潮,在深刻地变革着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但这种变革不能朝着错误的方向演变,不能借助科技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在诸如“AI数字人带货美瞳”这样的方向上发力。

科技赋能本应为社会造福。但面对澎湃发展的科技浪潮,我们仍需要时刻绷紧恪守规则的底线,仍需要紧紧跟随科技发展的脚步并及时进行有效监管,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当科技赋能被赋错了方向的时候,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与手段及时发出预警,及时采取行动,有效保障公众的切身权益。
除此之外,这样的浪潮也对平台提出了一个更加严肃的课题。平台不能只是凭借着这股浪潮收获海量的流量和天文数字般的营收业绩,更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断强化源头审核,充分利用技术优势,不能任由上述乱象如脱缰野马般肆意蔓延。


原文来源:央视新闻 每周质量报告丨AI医生形象带货卖药 责任谁来担
本文刊发:燕赵都市报 2026年10月9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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