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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附通知模板)
案件概述:2020年1月1日,A、B、C等多名出资人共同设立百家姓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饮品生产经营业务。公司设立董事会并依法选举产生首届董事。后因部分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无法正常履职。为补足董事会人员、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决策,董事长A拟通过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选举新任董事、补选董事会成员事宜。
案件回答:
一、股东会分类。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知,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股东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的情况下,应当召开。
二、召集顺位。
公司股东会会议应当由谁召集?是否有顺位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职权,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股东会议的召集主体先后顺序为:董事会(执行董事)召集——监事会(监事)召集——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召集。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之前是否必须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根据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首要召集主体均为董事会。所谓“董事会召集”,就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作为集体议事机构,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之前,应当通过董事会会议做出召集股东会会议的决议,并就相关事项做出安排,除非出现“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情况。如果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之前没有先行做出召集决议,应被视为会议召集程序瑕疵。
四、主持顺位。
主持的主体先后顺序应当为: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副董事长主持——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或监事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主持。
五、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应当履行哪些前置程序?
符合新《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欲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须履行相应的前置程序,否则为非法的自行召集与主持。具体要求是:股东需要依次向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提议,只有在前顺位主体均不履行召集、主持会议职责时,股东才能获得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
六、召集通知内容:通知中应包含什么?
股东会会议召集通知中,应当包含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日期、时间、地点等,能够让股东了解并在准确的时间内到达并参与股东会会议。
此外,《公司法》虽未对股东会会议通知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但从《公司法》法理以及高效治理公司的角度而言,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应载明会议的具体内容、拟讨论议题、与决议内容关联的辅助性材料等,给参会股东预留合理的准备期间,了解股东会决议内容,查阅相关资料。使得其更为有效行使其表决权,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尊重参会人员手中的表决权。
附《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通知书》
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因本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及章程规定人数,无法正常完整履职,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合法合规、维护公
司正常经营秩序,经本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书面提议,决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因部分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合规履职。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依法应予召开。
二、会议基本信息
1.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2. 会议召开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时____分
3.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召集依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书面提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审议议题
唯一议题:选举、补选公司新任董事,补足董事会法定人数
四、参会人员
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参会或授权委托他人参会、行使表决权)
五、通知期限说明
本次会议已依法提前十五日向全体股东送达本会议通知,通知程序符合《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强制性规定。
六、表决规则
本次选举董事事项为股东会普通决议,由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即为有效(公司章程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七、其他事项
1. 请各股东准时参会,做好参会及表决准备;
2. 股东委托他人参会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3. 本次会议仅审议本通知列明议题,不审议其他临时新增议题。
特此通知。
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