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关于印发思明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厦思科工规〔2025〕4号)、《关于开展思明区2026年一季度软件信息业提质增效措施申报的通知》,为进一步明确有关事宜,有序开展相关政策措施申请工作,现制定 本指南。一、申报时间2026年5月14日14:00至5月21日17:30,申报项目:思明区2026年一季度软件信息业提质增效措施规模奖励、增量奖励。特别说明:企业未在申报时间内完成填报提交的,视同自愿放弃兑现。二、申报流程(一)企业在线申报企业通过i厦门法人账号登录思明e企通服务平台,分项目填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二)街道在线初审各街道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三)第三方机构复审思明区科工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经街道初审的项目开展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如需现场核查的,将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四)区科工局审核及公示思明区科工局开展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信用核查等审核工作后报思明区政府审批,将经研究确定拟补助的企业及项目,在思明区政府官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五)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思明区科工局向企业下达资金安排,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三、申报项目要求(一)规模奖励1.奖励对象及标准对2025--2026年度新纳统软件信息业,且在2026年1-2月营业收入增长10%(含)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注:对符合营收规模条件,但2025年1-2月未产生营业收入的软件信息企业,其2026年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按照100%确定。2.申报材料(1)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6年2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加盖公章;(2)企业承诺书(附件1),加盖公章及企业法人签章。(二)增量奖励1.奖励对象及标准对企业2026年1-2月综合发展质效同比增量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额累进方式奖励,增量10亿元以内、10亿元(含)-18亿元的,分别按增量部分的3‰、5‰给予奖励;对同比增量超18亿元的,按照增量的2%给予奖励。注:综合发展质效,从企业2026年1-2月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三项指标评定,综合发展质效=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应付职工薪酬为0的不予奖励。本次增量奖励为《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工信局关于印发思明区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5-2027年)的通知》中增量奖励2026年度一季度预先拨付,2026年度奖励将结合本次兑现情况和2026年1-11月完成情况将年度剩余奖励一次性兑现。2.申报材料(1)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6年2月财务状况表(F203表);(2)企业承诺书(附件),加盖公章及企业法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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