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号)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一单一库”常见问题解答》,为保证大家及时了解政策要求及影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说明
根据“一单一库”管理要求,自2026年6月1日起,未列入“一单一库”范围的检验检测项目不再需要取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应也无需使用CMA标志,相关招标、采购或委托方也不应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使用CMA标志。考虑到检验检测业务的延续性,为保障相对人的正当权益,2026年6月1日前检验检测机构已经与客户签署了检验检测委托合同的,可以在原资质认定证书的能力范围内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
二、后续服务安排
1.对于未纳入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的检测需求,我公司仍可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测,但检测报告不再加盖CMA标志。客户可自行登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https://cma.caqit.org.cn/#/data)实时查询检验检测项目入库情况。
2.我公司将持续关注政策动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来满足广大客户及合作伙伴的业务需求。
如对本次情况说明有任何疑问,或需了解我公司的检测业务范围,请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532-58512707。
特此说明。
海检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海洋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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