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主要创新点
(一) 全过程闭环管理:从项目立项、施工许可、过程结算、支付担保、竣工验收到信用惩戒,形成闭环监管体系。
(二) 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化:明确结算周期、比例、时限,禁止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付款。
(三) 工程款支付担保全覆盖: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支付担保,政府项目可凭预算文件替代保函,但须出具付款承诺。
(四) 信用监管与联合惩戒:建立“红黑榜”机制,对失信单位在招投标、项目审批、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
(五) 竣工验收前置审查:将工程款支付情况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强化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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