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真题练习
第二部分个人解析和复盘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刑法》第135条)
一、客体要件
二、客观要件(考试核心重点)
1.前提条件: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
2.因果关系:因为安全条件不达标,直接引发事故
3.结果要件(入罪门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其他严重后果。
三、主体要件(特殊主体)
四、主观要件
行为人不希望、不放任事故发生; 行为人明知安全设施存在隐患,但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出事;
高频易混区分(必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环境/设备硬件不合格(隐患是设施问题)→管理者担责 重大责任事故罪: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章操作、违规指挥(人的行为违规)→操作人员、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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