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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离线休息权”,让员工远离工作群
“轰炸”
据工人日报客户端 2 月 28 日报道,针对当前劳动者渴盼更多休
息休假时间的呼声和期待,今年两会的多位代表委员发声,呼吁“保
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提高企业隐形加
班违法成本”。
“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
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
“刚想躺下睡觉,就看到工作群中不停弹出的消息”“害怕休息
时关手机看不到工作消息,第二天被领导批评甚至处罚”……随着互
联网技术的发展,办公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下班与上班的边界
也变得逐渐模糊,移动通讯软件成了工作交流和联系的首选后,更是
挤占了员工不少休息时间和空间。
移动通讯软件本身是人们沟通和交流的工具,但工具往往是一把
“双刃剑”。比如,有些员工下班后仍会收到跟工作有关的信息,有
的要时刻关注工作群看看是否有工作布置和安排,有些会议或者工作
沟通也是下班后通过数字工具进行的,但绝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将类似
情况视为加班。而劳动者迫于工作与生活的压力,哪怕在这种“隐形
加班”上花了不少精力,往往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1许多工作安排看起来只需要发个信息、查个数据就可完成,但正
是这些看起来随手可做的事,容易让工作变成随时要做的事,甚至成
为 24 小时的事、365 天的事,从而严重影响职工的心情和健康。根
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
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同时应向劳
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现实中,不少职工下班后花在工作群的时间远远
超过一小时,但并未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近年来,有关“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将离线休息权入法,
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的呼吁不断增多,也多次引发热议,如
今相关内容走进政协委员的提案,体现了两会对于社情民意的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在提案中建议,加
强顶层设计,在劳动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同时,修订标准工时,
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厘定线上线下工作时间边界,
针对依托网络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强度大的岗位作出工作时限的制
度性安排。将当前以工资为重点的集体协商拓展为包括工时等劳动基
准在内的综合性集体协商,综合考虑线上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
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加班费。指导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列入界
定、补偿离线休息权的条款,约定线上加班补偿标准。
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有关部门应健全维权机制,加大
监督和保护力度,让劳动者在面对不合理无偿加班时有底气说“不”,
有维权渠道,不再因拒绝加班而被区别对待甚至被解除劳动合同。用
2人单位也应履行社会责任,对劳动者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合理安排工
作定额和休息时间。
“离线休息权”再次引发关注,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提醒——工
作群不要随意建、随意用,非紧急事项,休息时间不要发信息,切实
保障员工的休息权利。对于工作群里布置职工的工作,要求在非上班
时间完成的,应视为加班,落实加班工资。让员工下班后尽可能享受
自己的时间,不被工作群的消息“狂轰滥炸”,这一难题应该尽快有
解。(via 工人日报)
3保障“离线休息权”,让劳动者免于“隐形
加班”之困
下班以后回复钉钉、微信消息,已经成为很多“打工人”的常态。
据澎湃新闻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提交
了一份《关于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的提案》,这是继去年两会呼吁
打破“35 岁职场门槛”后,吕国泉委员再次聚焦职场人的痛点,呼
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据悉,这是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第
一次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在互联网技术日益模糊上下班界限和场所的当下,“工作”的传
统定义已经很难适用了,不少网友感慨自从有了微信后 24 小时好像
都在上班。据《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 2022》调查显示:近六成
受访职场人表示自身处于“灵活机动加班”机制中,84.7%的职场人
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隐形加班”成困扰。
数字时代,如何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已成为近期一个热
议话题。2024 年 1 月下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在向北京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到,针对网络时代“隐性加
班”,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
劳动者“离线休息权”。此案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
班”问题的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
年度十大案件”。
4下班后利用微信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无疑传递了积
极的信号,让“打工人”们备受鼓舞,但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权”
还需进一步发力。
从理论上讲,上班和下班应该明确分开,下班后就应该属于劳动
者的私人空间,如果还要继续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就应该按照加班对
待。问题是,员工只要想继续干下去,就很难与领导“斤斤计较”。
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犯,成了公众的普遍痛点。
实事求是地说,目前“隐形加班”权益得到维护的,基本上只是
特殊个案。只有劳动者已经离职,不需要看公司的“眼色”行事了,
才敢于和公司对簿公堂,寻求法律的帮助。即便如此,劳动者维权过
程也往往要经历一波三折。
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中,李女士
的维权之路就不太顺畅。涉事公司辩称值班内容就是负责休息日在客
户群中对客户偶尔提出问题进行回复,并非加班。一审法院审理后认
为,李女士与科技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不
支持李女士要求科技公司支付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的请求。北京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
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
固定性,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
工的特点,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据此判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 3
万元。
5经历一番周折之后,终于获得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不仅慰藉
了当事者,也给了“打工人”们一个“说法”。但是,这样的“拉锯
战”依然令人心有余悸——如果连此类特殊事件的维权都如此艰难,
其它更是可想而知。尤其是在“隐形加班”状态下,劳动者取证实在
太难了。国家层面能否进一步明晰保护离线休息权的法律规定,为劳
动者维权提供法律支撑,值得期待。
有鉴于此,今年两会有多位代表委员呼吁“保障劳动者离线休息
权”,建议“将离线休息权入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吕
国泉委员在提案中建议,除了要在劳动立法层面引入离线休息权之外,
还要修订标准工时,对线上加班和工时补偿作出明确界定,厘定线上
线下工作时间边界,针对依托网络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强度大的岗
位作出工作时限的制度性安排,综合考虑线上加班频率、时长、工资
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加班费,指导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
列入界定、补偿离线休息权的条款,约定线上加班补偿标准。
保障“离线休息权”,让劳动者免于“隐形加班”之困,任重而
道远。(via 东方网)
6粉笔说:
工作群周末依然响个不停、晚上睡觉不敢关机……休息时间回复
工作消息已经成为许多职场人的日常。这样的“隐形加班”不仅挤占
了员工的休息时间和空间,还严重影响到员工的身心健康,但很多职
场人面对这种“隐形加班”却无能为力。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技术的
发展,移动通讯软件已成为工作交流中必备的工具,因此上班和下班
的界限变得模糊。另一方面,很多职场人迫于压力,遇到“隐形加班”
问题也只能忍气吞声、默默干活。此外,由于这类问题取证存在难度,
维权过程往往也是一波三折。因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
有关部门应健全机制、加强监管;用人单位也应履行社会责任,合理
安排员工的工作定额和休息时间。我们也期待,有更完善的法律为劳
动者维权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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