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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 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录 01 基础达标练 考点01 家和万事兴 考点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02 重难突破练 03 真题溯源练 04 时政预测练 01 家和万事兴 1.林女士2024 年2 月与丈夫离婚,孩子八岁,因为经济不宽裕,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没有争取孩子 的抚养权。可是一年多后,她连探望权都被男方剥夺了,除了偷偷在学校门口与孩子见几面,其他时 间男方根本不允许她接触孩子,这让她很痛苦。对此分析合理的是( ) ①男方的做法不利于维护夫妻关系,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②男方没有履行协助义务,侵犯了林女士探望子女的权利 ③人民法院在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时会对夫妻双方进行综合考量 ④林女士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探望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男方的做法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但二人已离婚,夫妻关系已不存在,①排除。 ②④:男方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侵犯了林女士探望子女的权利,为此,林女士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保 护自己的探望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④符合题意。 ③:材料不涉及人民法院如何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③与题意无关。 故本题选D。 2.刘某和薛某是夫妻,二人有一子(4 岁)。两人离婚后儿子随母亲薛某一起生活并改姓薛,刘某便不再 探视儿子也不支付儿子生活费。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儿子的抚养权在薛某,刘某不应探视和支付生活费 B.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刘某不探视、不支付生活费合理 C.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刘某应探视、支付生活费 D.薛某让儿子改姓薛,理应由其一人抚养 【答案】C 【详解】A: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抚养权虽然归薛某,但刘某作为父亲仍 需支付生活费并有权探视,A 排除。 B: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消除,刘某不履行义务不合理,B 排除。 C: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 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C 正确。 D: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此,薛某儿子改姓不是免除刘某抚养义务的理由,D 排除。 故本题选C。 3.杨某某,女,75 岁,育有四子,孩子们都成家之后,她便按当地风俗随小儿子居住。杨某某要求所有 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但其他三个儿子以已经分家另过,且母亲跟小儿子生活为由,拒绝 支付赡养费。本案例中( ) ①杨某某的要求是合理的,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 ②母亲随小儿子居住,应该由小儿子负担母亲所有的生活开支 ③其他三个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既违反法律也违背公序良俗 ④地方风俗与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杨某某的四个儿子都有义务赡养杨 某某;同时,孝敬父母、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①③正确。 ②:赡养义务是全体成年子女的共同责任,不因“随某一子女居住”而免除其他子女的义务。“由小 儿子负担所有生活开支”既违背法律(其他子女也需履行赡养义务),也不符合公平原则,②排除。 ④:法律对公民的行为具有强制力,而地方风俗没有,两者效力不同,④排除。 故本题选B。 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4.于2024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 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 示范、引导和监督。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未成年人应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③我国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悖于平等原则 ④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 ②:未成年人作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需承担民事义务,但因年龄原因其民事行为能力往 往受限,②正确。 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是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进行的保护,并不违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③错误。 ④: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 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表明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履 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老李与张女士共同购买一处房产,但二人未领结婚证。之后老李患病,生活无法自理,由张女士照料。 老李去世后,张女士将老李之子小李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老李在该房屋中的全部份额,并先后出示了6 份遗嘱。这6 份遗嘱中,三份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两份缺少见证人签名,还有一份见证人说法不一。 而小李也提供了一份遗嘱,主张该房屋应全部归自己所有。小李持有的遗嘱为代书遗嘱,内容清晰, 见证人齐全。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女士提供的自书遗嘱中的最后一份有效 ②小李持有的代书遗嘱有效,可继承全部房产 ③若张女士证明其对老李扶养较多则可继承房产中老李份额中的部分份额 ④小李持有的代书遗嘱无效,但可继承相应房产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由材料可知,张女士提供的6 份遗嘱因各有缺陷而无效,①排除。 ②:小李提供的代书遗嘱内容清晰,见证人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张女士对房产中属于自己份额的 部分拥有所有权。老李只能对自己在房产中的份额立遗嘱处分,遗嘱中房屋全部归小李的内容无效, 小李不能依据遗嘱继承全部房产,②排除。 ③:张女士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又无效,则需要证明自己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 较多的人,这样才能分得房产中老李份额中的部分份额,③正确。 ④: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小李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有继承相应房产份额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苏某夫妇育有一子苏小勇、一女苏小花,夫妻共有1 套房产。2020 年,苏某夫妇签订共同遗嘱,指定 该房产由苏小勇继承。2019 年,苏小花以方便孩子上学为由,借用该套房产,借用期未明确。2022 年 下半年,苏某夫妇先后去世,苏小勇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苏小花腾退。2024 年下半年,苏小勇因结婚要求苏小花腾退,苏小花拒绝搬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某夫妇签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苏小花无权占有该房屋 ②苏小勇是该房屋的权利人,可依法占有、使用、处分该房屋 ③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苏小勇无权要求苏小花搬出 ④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苏小勇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材料中2020 年,苏某夫妇签订共同遗嘱,指定该房产由苏小勇继承。苏某夫妇签订的 遗嘱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该房屋由苏小勇继承,苏小勇因继承关系而成为该房屋的权利人,可 依法占有、使用、处分该房屋,①②说法正确。 ③: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苏小 勇也有权要求苏小花搬出,③说法错误。 ④:苏小勇要求苏小花腾退房屋属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且一般诉讼时 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从该案件可以看出,2022 年下半 年,苏某夫妇先后去世,到2024 年下半年时,也并没有过3 年诉讼时效。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权利 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只是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7.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 题将韦某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人民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决议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 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本案中,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 没有实施侵权行为,韦某没有过错,并不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法院判决“适当补偿”,依据的是公 平责任原则(双方均无过错,但受益人对受损方给予合理补偿),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 ②:公平原则:陈某施救受损、韦某受益,判决韦某适当补偿,平衡双方利益,体现公平。公序良俗 原则:陈某见义勇为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德,判决鼓励善行、弘扬正气,契合公序良俗。因此,②正确。 ③:陈某在韦某坠河的危急情境下跳水施救,属于见义勇为;韦某因陈某施救获救,是该行为的受益 人。事实与法律定性一致,因此,③正确。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不是“都应依法获得”,④排除。 故本题选C。 8.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 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 岁,但未结婚,至今 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 李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 承上,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A.按公证遗嘱继承 B.按口头遗嘱继承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答案】D 【详解】A:《民法典》第1141 条,必留份制度(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 必要份额),第三子“丧失劳动能力+无工作(无生活来源)”,属于必留份对象。公证遗嘱未为其保 留份额,违反法律强制规定,该遗嘱对应部分无效,不能直接按公证遗嘱全部继承,A 排除。 B:《民法典》第1138 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 头遗嘱有效要件(危急情况+2 名以上见证人+危急消除后未立其他遗嘱),刘某与王某、李某谈及分财 产时,并非“危急情况”(仅因后悔表达想法,未处生命垂危等紧急状态),口头遗嘱因形式要件不 满足而无效,无法作为继承依据,B 排除。 C:口头遗嘱效力+必留份制度。口头遗嘱本身因“非危急情况”无效,不存在“按口头遗嘱继承”的 前提;即使假设口头遗嘱有效,根据《民法典》第1142 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 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 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如果口头遗嘱有效,应该按口头遗嘱,而不是先按口头遗嘱, 后按公正遗嘱,C 排除。 D:必留份制度(法定必留份优先+公证遗嘱执行(剩余部分按有效遗嘱)。第一步:必留份保留,第 三子符合必留份条件,需先通过法定继承规则为其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法律强制保护,优先于遗嘱), 第二步:公证遗嘱执行剩余遗产部分,公证遗嘱“长子70%、次子30%”的分配规则合法有效,按此执 行。该选项既满足对特殊继承人的保护,又尊重有效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D 正确。 故本题选D。 少年强,则国强。阅读材料,完成下列小题。 9.设计越来越精美的网络游戏、精准推送的短视频、不断更新迭代的社交软件,使得越来越多的青少年 在网络世界中迷失自我。有研究表明,未成年人正处于脑发育关键时期,沉迷网络会损害其脑功能, 使脑神经元之间的功能连接强化在虚拟空间,进而削弱对现实世界的认知能力。由此可见( ) A.未成年人的脑功能正常就能形成对网络的正确认识 B.未成年人的脑健康发育是其认知能力和水平提升的基础 C.未成年人沉溺网络与脑功能损害之间是一种主观联系 D.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利用了人类成瘾性机制 10.家庭教育对未成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2022 年2 月9 日,被告人小王(化名,15 岁)因犯盗窃罪, 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 个月。法院认为,小王的父母对他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向其父母发出首 份“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爱带回家”。该判决( ) ①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 ②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道德责任 ③以法的强制性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④未成年人违法应由其监护人代为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云端看展、网上搜文献,青少年享受优质文化内容的形式限制得以突破。面对 实体场馆数量有限、馆藏保护有特定要求等现实,融合技术手段为其扩容,打造24 小时不打烊的线 上文化空间,更多更好地惠及青少年。材料表明 ①文化生产力发展促进青少年文化水平的提高 ②文化生产力发展更好满足青少年对优质文化的需求 ③数字技术拓展文化空间的场域,丰富了文化传播形式 ④数字技术为优质文化扩容,释放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9.B 10.A 11.C 【解析】9.A:正确认识是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并不是人的脑功能正常就能形成对客 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A 错误。 B:有研究表明,未成年人正处于脑发育关键时期,沉迷网络会损害其脑功能,使脑神经元之间的功 能连接强化在虚拟空间,进而削弱对现实世界的认知能力,这说明人脑是意识的生理基础,未成年人 的脑健康发育是其认知能力和水平提升的基础,B 正确切题。 C:联系是客观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与脑功能损害之间是客观联系,不是主观联系,C 错误。 D:内因起决定性作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最主要原因是自控能力差,D 错误。 故本题选B。 10.①③:法院向未尽到必要的家庭教育责任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以法的形式督促父母“把 爱带回家”,这为增强父母的家庭教育意识提供法治引导,也是在以法的强制性积极保障未成年人的 受教育权,①③正确。 ②:材料中的举措旨在规范家庭教育主体正确履行法律责任,而不是强调道德责任,②排除。 ④: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损害他人合法财产的,由未成年人财 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承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1.②③:数字技术通过营造线上文化空间,打破了青少年享受优质文化内容的形式限制,能更好满 足青少年对健康有益文化的需求,数字技术能拓展文化空间的场域,丰富了文化传播形式,②③正确。 ①:材料反映通过技术手段更多更好地惠及青少年,但未体现青少年文化水平是否提高,而且文化具 有相对独立性,文化生产力发展,青少年的文化水平未必提高,①排除。 ④:数字技术仅仅是手段,并不能为优质文化扩容,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10 周岁小孩丙。一日,丁让丙喝酒,不料丙酒醉后损坏了乙商 店里的一台电视机。关于此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由甲承担责任 B.由丁承担责任 C.由甲和丁承担责任 D.由甲、乙、丁共同承担责任 【答案】C 【详解】ABCD:甲属于丙的法定监护人,甲因外出经商,委托好友丁代为看护10 周岁小孩丙,这期 间丁对丙负有监护职责,因此此责任由甲和丁共同承担,C 正确,ABD 排除。 故本题选C。 13.李某的妻子已去世,有两子一女李甲、李乙、李丙,有汽车1 辆、商品房1 套、股票若干、存款150 万。2022 年,李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李甲,汽车留给李乙,股票留给李丙。2024 年3 月 15 日,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 由李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李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李甲继承,股票仍归李丙继承。当日中午,李某去世。 关于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自书遗嘱继承,商品房归李甲,汽车归李乙,股票归李丙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 ③150 万的存款,按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 ④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所有遗产都应按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 遗嘱为准。本案中,自书遗嘱在前,口头遗嘱在后,且口头遗嘱符合有效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应按 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①排除。 ②:按口头遗嘱继承,李甲继承商品房,李丙继承汽车、股票,②正确。 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李某未对150 万存款订立遗嘱,按 法定继承,一般由李甲、李乙、李丙均分,③正确。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所有 遗产也不一定都按遗嘱继承,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 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 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 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 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 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 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 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 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 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 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 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2.(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 年春节,7 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 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 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故7 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 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 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②说法错误。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 (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 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3.(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 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 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 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后李某病故,留下2 万元财产和1 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 万元债务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 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 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 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 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 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 题意。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 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 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④:继 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 万元财产和1 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 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 万元),剩余部分(1 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4.(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 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 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详解】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 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 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 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 错误。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 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 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 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 错误。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 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 C 正确。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 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 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 错误。故本题选C。 5.(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 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 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B.①④C.②③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 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 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 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 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 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 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 本题选C。 6.(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 年后王 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 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 7.(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 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 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 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 选。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 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④:明某对文某 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 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 1.郑某年过七旬,已丧偶,育有一双儿女,为减轻子女的负担,他主动到养老院生活。两年后,郑某因 病去世,其子女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郑某生前立有一份对自己100 万元遗产的遗嘱,遗嘱中将60 万元 房产留给儿子,将20 万元的有价证券留给女儿,未处分的存款20 万元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分配完 毕后,郑某的朋友张某告知郑某子女,郑某多年前向其借款,本息累积50 万元,并提供纸质借条。经 笔记鉴定,此借据真实有效。此案例中( ) (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 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 所得遗产清偿) A.郑某的子女可以免于清偿郑某的债务 B.郑某的女儿可以要求郑某的儿子平均分配债务 C.郑某的女儿应向张某偿还17.5 万元 D.郑某的儿子应向张某偿还40 万元 【答案】C 【详解】A:遗产总额(100 万)足以覆盖债务(50 万),子女需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 务,A 错误。 B:法律规定按遗嘱继承所得遗产比例分担债务,而非平均分配,B 错误。 CD: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的20 万元存款需优先用于清偿债务。清偿后, 剩余债务为50 万-20 万= 30 万元,由遗嘱继承部分按比例清偿剩余债务;遗嘱继承的80 万元(60 万 房产 + 20 万有价证券),由此可计算出儿子比例:60 万/ 80 万= 3/4 →30 万 × 3/4 = 22.5 万元;女儿 比例:20 万 / 80 万= 1/4 →30 万×1/4 = 7.5 万元。由此可计算出:女儿在法定继承部分承担10 万元 (20 万存款由子女均分),遗嘱继承部分承担7.5 万元(按比例计算),合计17.5 万元;儿子在法定 继承部分承担10 万元,遗嘱继承部分承担22.5 万元,合计32.5 万元,而非40 万元。C 正确,D 错误。 故本题选C。 2.戴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 年离婚。2019 年开始,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 求助其与第一任丈夫之子庞小某,但他不顾不理,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日后的治疗费。戴某后与蔡 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戴某去世后( ) A.若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则可以受遗赠取得戴某名下房产 B.庞小某可依据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戴某名下房产 C.蔡某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获得对戴某遗产的继承权 D.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无需见证人的见证 【答案】A 【详解】A:若蔡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戴某去世后,蔡某可以受遗赠取得戴某 名下房产等相关财产,A 正确。 B:虽然庞小某是戴某的儿子,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戴某与蔡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在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所以庞小某不能依据法定继承获得戴 某名下房产,B 排除。 C:蔡某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取得受遗赠的权利,并非继承权,C 排除。 D:题目设问要求是戴某去世后,不需要见证人是签订协议当时,该选项不符合设问要求,D 排除。 故本题选A。 3.戴某与第一任丈夫(于1992 年离世)生育庞小某,与第二任丈夫蔡某于2017 年离婚。后戴某身患多种 疾病,需要人陪护照顾,庞小某却不顾不理。戴某遂与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照顾其生活起 居,戴某去世之后,其名下房屋归其所有。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但庞小某却拒绝协助蔡 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事宜。本案中( ) ①蔡某有权依据协议约定继承戴某名下的房屋 ②法律应当尊重戴某生前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③庞小某拒绝协助办理房屋变更登记违反法律规定 ④戴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蔡某并非“继承”房屋,而是基于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①错误。 ②:戴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财产,符合法律规定,②正确。 ③:庞小某作为戴某的儿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其拒绝协助行为妨碍了协议 履行,违反法律规定,③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成年人预先指定监护人,在其丧失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但本案协议内 容为“蔡某负责照顾生活起居+房屋归属”,核心是财产与扶养义务的交换,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而 非意定监护,④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C。 4.刘某晚年丧偶,名下有一套房产和20 万元存款,有两个成年子女刘甲(残疾,生活困难、劳动能力 弱)、刘乙(已成家立业)。刘某担心自己的养老问题,趁自己意识清醒,在刘甲不知情的情况下, 和刘乙签订了书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书,让刘乙做自己失能时的监护人,自己去世后房产归刘乙所有。 刘某失能后,刘乙履行了监护职责。刘某去世后,刘甲、刘乙因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并诉诸法院。 在该案中( ) ①刘某和刘乙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因刘甲不知情而无效 ②刘甲因没有履行对刘某的赡养义务而丧失财产继承权 ③刘乙获得刘某房产的同时也可参与剩余存款的分配 ④刘甲身有残疾、生活困难,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民法典》第33 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其近亲属协商确定监护 人。刘某和刘乙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意定监护是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署意定监 护协议并不需要刘甲的知情和同意,①错误。 ②:《民法典》第1130 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才可少分或不分遗产。刘甲 残疾且生活困难,不具备完全扶养能力,而且未尽赡养义务并不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刘甲并没 有丧失继承权,②错误。 ③:刘乙既是协议约定的意定监护人,还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刘某失能时由 刘乙监护,且去世后房产归刘乙,属于附义务的遗赠(刘乙履行监护职责即接受遗赠)。20 万元存款 未在协议中处理,属于刘某的遗产,由刘甲、刘乙按法定继承共同继承,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本 案中,刘甲身体残疾,劳动能力弱,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④正确。 故本题选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