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接连两起重大工程招投标现“文件雷同”文档最后一次保存者与其他单位一致
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连公示两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过程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应当雷同”,理由均为文档最后一次保存者与其他单位一致。
值得全行业高度警惕。
一、去年:亿元市政项目,11家单位集体“撞车”
2025年7月9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发布:正方片区创新创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涉及金丰路、新丰路、新居街、知新路等多条道路施工,投标报价超亿元,是江宁重点基础设施工程。
在这份公示的“无效投标文件”一栏中,出现触目惊心的批量废标,涉及企业如下(后附官网查询链接):
统一废标理由: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备注:文档最后一次保存者与其他单位一致。
一次招标,超11家企业因“文件同源”被一票否决,在南京市政工程招投标史上极为罕见。
二、今年:昨日刚公示,又现“同款违规”
就在2026年4月14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再发公示:农业产业人才孵化基地项目1#-20#楼、地下车库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为重要民生工程,同样在无效投标条款中,一模一样的违规理由再次出现,涉及企业如下(后附官网查询链接):
废标依据一字不差: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备注:与对方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
相隔近一年,不同项目、不同企业,违规手法、认定表述完全相同,绝非偶然。
三、核心问题:“同一人制作多家标书”
两起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给出的“文档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直指行业潜规则:一家单位/同一套人员,代做多份投标文件,以不同企业名义参与同一个项目投标,俗称“围标、串标、陪标”。
这种行为直接破坏招投标公平:
1、 虚假竞争:看似多家竞标,实际是“左手倒右手”
2、劣币驱逐良币:正规投标企业成本高、报价合理,反而难以中标
3、 工程质量风险:代写标书往往重格式、轻方案,为后续施工埋下隐患
3、违反法规:涉嫌串通投标,轻则废标、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公示链接(可核验)
1.2025 年 7 月 正方片区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fjsz/068002/068002001/20250709/ca75e593-94ba-476e-971b-8bf1a386e5f1.html
2.2026 年 4 月 农业产业人才孵化基地项目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fjsz/068002/068002001/20260414/aced3040-7599-46e5-8719-8871bc4a6543.html
五、行业提醒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