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星海广场“拍照权”之争,说明公共利益已经成了垄断的牺牲品

最近几天,有多名摄影师在网上反映,大连星海广场部分区域的“拍照权”被一个商家垄断,不允许私人摄影师进入这些区域给游客拍照取酬。通过视频可见,摄影师在广场上确实用人用手臂推移驱赶,并配有原声:“这块是我们的,那块是你们的”……因为我在大连待过两年,后续又故地重游过数次,所以对这个广场并不陌生,当即就感觉有点奇怪:“什么时候起,一个开放式的城市广场还能承包出去了呀?谁有这个权力?”

大连星海广场的这场风波看似只是几名摄影师与一家商业承包公司的“地盘之争”,实则触及了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一个城市的公共广场,究竟属于谁?在我印象里,星海广场应该是城市的公共空间无误吧(应该没记错吧)?是大连市民和游客共享的城市客厅。认真说起来,它的每一寸土地,都是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由公共财政维护的。这样一个本该属于所有人的开放空间,如今却被划出一块“禁区”,禁止私人摄影师进入取酬,而理由竟是“这块是我们的”——这句话从商家的嘴里说出来,本身就透着一股荒诞。

显然,“公共”这两个字本身就意味着星海广场的公开性、非排他性、非竞争性。一个公共广场,如果连摄影师为游客拍照这样最寻常的商业行为都要被某一家企业“承包”,那么“公共”二字的底色何在?如果公共空间可以被切割、出租、垄断,那么它和私人领地又有什么区别?


诚然,后续有报道广场管理方辩称,商业拍照经营权外包是合法合规的招商行为,合同尚未到期。但合法未必合理,合规未必合情。公共空间的管理,不能简单套用商业地产的逻辑。商场的中庭可以出租给某家奶茶店独家经营,因为商场本身就是商业体;但城市广场不是商场,它是城市的血脉,是市民的日常。将公共空间的经营权打包出售,本质上是在用行政权力为私人商业利益划界,这已经偏离了公共管理的本意。

几位摄影师在网上的质疑是朴素而有力的:“这是我的谋生方式。”当一个普通人靠自己的技能和汗水在公共空间里讨生活,却被一道“承包合同”挡在门外时,我们不得不问:公共管理的目的,究竟是服务公众、保障民生,还是将公共资源变现、制造新的垄断?


当然,大连星海广场的问题并非孤例。其实国内有很多景区都在擦边,把一些最佳观景点的拍照权都划给了专职的摄影机构,如果游客私自去拍照,当然也可以,但很快会遭到工作人员半强制性的驱赶或者催促,说实话非常影响游玩的心情。而这种情况出现在封闭管理的景区里,个人觉得还勉强能够接受,毕竟他们只要说出个类似”维持秩序”的由头,也还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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