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I参考程序文件–word编辑档可获取 体系管理-阅读正文 BSCI参考程序文件 第八篇奖惩管理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嘉奖: 1)、工作任劳任怨、服从分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且绩效良好者; 2)、敬业、助人为乐、关心同事倍受好评者; 3)、对生产、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小功一次: 1)、遇特殊事故处理妥当致良好效果者; 2)、节约物料或费用开支,或再生利用废料有绩效者; 3)、对生产、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采纳且有显著成效者; 4)、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经查证属实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大功一次: 1)、维护公司利益或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2)、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冒险执行任务者; 3)、不断拓展业务渠道为公司带来较大经济利益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 1)、上班时间闲聊、唱歌、吃零食,故意串位或做工作以外的事情; 2)、不排队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3)、不遵从管理人员调度、工作消极怠慢者; 4)、乱扔垃圾或乱泼污水者; 5)、故意浪费物料者; 6)、检查或监督人员故意刁难他人或徇情枉法者; 7)、不按章操作影响生产安全者; 8)、上班时间不配戴厂证或将厂证、厂服等公司标示物品租借非本厂人员者; 9)、无故不参加公司集体活动、培训或会议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小过一次: 1)、曾记警告而重犯者; 2)、私自撕毁、涂改或破坏公司有效文件、他人信件、考勤记录者; 3)、在公司禁烟区内吸烟者; 4)、不按章作业而损坏机器设备或影响他人安全者; 5)、上班时间睡觉、喧闹影响他人工作者; 6)、携带攻击性武器进入厂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伪造证据、恶意攻击、诬告他人者; 8)、未经许可带领非公司人员进入厂区者; 9)、肆意浪费公物者; 10)、不尽职尽责偷工减料者。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大过一次: 1)、曾记小过而又重犯者; 2)、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 3)、私自装撤公司消防设备、照明器材、通风设备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者。 管理责任 总经理: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承担最终的责任。他负责公司社会责任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定期评估公司的社会责任表现,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提供适当的资源保障,推动社会责任表现持续改善。办公室:作为公司社会责任管理者代表,负责制订并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和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员工福利、员工培训及奖惩措施等。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者代表,他负责建立和维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推动、协调和监督社会责任活动的实施。作为安全卫生管理代表,他负责制订和推广公司安全卫生程序和制度,定期审核公司安全卫生表现,提供定期安全卫生培训,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安全卫生法规,确保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财产安全。财务:根据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原则,负责制订公司工资福利计划,确保工资福利符合当地法规要求。主管:根据公司社会责任政策和原则,负责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机器设备处于安全卫生状况。采购:根据公司政策和原则,负责将社会责任表现纳入供应商和分包商管理程序,在办公室经理的协助下,定期评估供应商和分包商的社会责任表现,加强合作,逐步推动供应商和分包商改善社会责任表现。 工人代表:工人代表由工人选出,代表工人利益。他应定期会见公司各个部门和各层次的员工,了解他们对公司政策、体系和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和公司管理层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协助解释和推广公司的改善措施。 体系管理-资料获取 以上仅部分内容截图更多内容:自助下载! 点下方阅读原文,获取更多学习资料!